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意外保險管理辦法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我們中的每個人,在生命中的每一天,都毫不吝嗇這種祝福。
祝愿我們的孩子健康成長。
祝愿我們的老人健康長壽。
祝愿所有我們愛著的和愛著我們的人健康快樂。
我們常說,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健康是一切幸福和成功之源。
然而對于健康,我們實在說得太多,做得太少。
統計顯示,我國目前處于亞健康狀態的人有70%左右,正在生病的人約為15%,而真正健康的人也僅約為15%。數字觸目驚心。
誰來對我們的健康負責?僅僅被動依賴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是不夠的,關鍵還要靠自己。除了積極鍛煉、健康飲食、合理作息以及保持樂觀的心態外,還有必要借助于商業保險,助我們的健康發生問題時共渡難關。
健康險是指保險公司通過疾病保險、醫療保險、失能收入損失保險和護理保險等方式對因健康原因導致的損失給付保險金的保險。隨著很多疾病的發病率逐年升高,醫療費用不斷上漲,健康險的作用日益突出。一項針對城市居民對各類商業保險需求的調查報告顯示,我國有28.3%的城市居民把健康險作為首選品種,其比例已經超過了養老保險、人身意外保險和人壽保險。
2006年9月,保監會公布《健康險管理辦法》,為促進健康險的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了解健康險,根據自己和家庭的實際情況,在保險中介人員的幫助下制訂適合的健康險規劃,是打造家庭保險規劃最重要的一部分。
健康險種類
健康險按照保障范圍劃分,可分為不同類型。
疾病保險以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的發生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
醫療保險以保險合同約定的醫療行為的發生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為被保險人接受診療期間的醫療費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險。醫療保險按照保險金的給付性質分為費用補償型醫療保險和定額給付型醫療保險。
失能收入損失保險以因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或者意外傷害導致工作能力喪失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為被保險人在一定時期內收入減少或者中斷提供保障的保險。
護理保險以因保險合同約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礙引發護理需要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為被保險人的護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險。
若按保險期限劃分,可分為以下幾種。
長期健康險保險期間超過1年或者保險期間雖不超過1年但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險(保證續保條款是指在前一保險期間屆滿后,投保人提出續保申請,保險公司必須按照約定費率和原條款繼續承保的合同約定)。
短期健康險保險期間在1年及1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證續保條款的健康險。
若按照購買主體劃分,又分個人投保健康險和團體健康險。
常見健康險
目前最常見的健康險包括重疾險、住院醫療險和意外險。各保險公司銷售的健康險雖然產品名字五花八門,但基本都屬于以上幾類。近年來,很多保險公司還開發了體檢費用醫療險、境外旅行緊急救援醫療險、意外牙科和保健醫療險、高級管理人員全球健康醫療險等新式健康險,滿足不同層次人群的不同需要。
重疾險:首要考慮
重疾險歸屬于健康險中的疾病保險,是指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發生合同約定的疾病、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或實施了約定的手術時給付保險金的健康險產品。
重疾險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兩個基本特征。一是病情嚴重,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嚴重影響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與生活。二是治療花費巨大,此類疾病需要進行較為復雜的藥物或手術治療,需要支付昂貴的醫療費用。
重疾險給付的保險金主要有兩方面的用途。一是為被保險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狀態或手術治療所花費的高額醫療費用。二是為被保險人患病后提供經濟保障,盡可能避免被保險人的家庭陷入困境。
一般投保人對醫學知識知之甚少,擔心重病險產品中最常見的25種疾病(見鏈接)的定義太苛刻,理賠很困難。針對這個問題,中國保監會在《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中專門規定:“保險公司擬定醫療保險產品條款,應當尊重被保險人接受合理醫療服務的權利,不得在條款中設置不合理的或者違背一般醫學標準的要求作為給付保險金的條件。”“保險公司在健康保險產品條款中約定的疾病診斷標準應當符合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并考慮到醫療技術條件發展的趨勢。健康保險合同生效后,被保險人根據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被確診疾病的,保險公司不得以該診斷標準與保險合同約定不符為理由拒絕給付保險金。”
由此可見,重疾險中關于大病的定義不是僵化的,在實際理賠時是可以隨著醫學的發展動態調整的。
重疾險產品是健康保險中疾病保險產品的一種。該保險產品只有在被保險人發生合同約定的疾病、達到約定的疾病狀態或實施了約定的手術時,才能給付保險金。因此,重疾險不能滿足被保險人所有的健康保險需求,配合其他類型的健康保險產品或健康保障計劃,被保險人才能得到比較全面和完善的健康保障。
住院醫療險:避免浪費
常見的住院醫療險包括費用補償型和定額給付型兩類。費用補償型是指根據被保險人住院期間和住院前后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支出,按照約定的標準確定保險金數額的醫療險,總的賠付金額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總額。定額給付型是指被保險人住院后,保險公司按照約定的數額給付保險金的醫療險。賠付的金額往往與被保險人住院天數和購買保險的檔次或份數相關。
有社保醫療險的個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購買定額給付型(須滿足各保險公司投保規則),因為該類保險與社保的報銷沒有沖突,理賠時保險公司不要求提供相關費用的收據。但在購買費用補償型住院醫療險時一定要統籌考慮已有的醫療保障,包括社保、公費醫療、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單位團體商業醫療險、單位其他福利、個人原來已購買的商業醫療險等,因為保險公司賠付金額不得超過被保險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總額,被保險人已從其他途徑取得補償的部分將被扣除。
由此可見,針對費用補償型醫療險,各類保障之間有相互涵蓋部分,如果買多了,很可能造成保費的浪費。
意外醫療險:必備小險種
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以下簡稱意外險)是指保險公司在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發生醫療費時,按照約定金額和比例給付保險金的保險。意外險保費低,保額一般也不是很高,是很不起眼的險種,卻是實際理賠中最常遇到的,屬于健康險中的短期醫療保險。
意外險和住院醫療險的不同之處有兩個。一是只管意外不管疾病,二是除了住院,門診也管。各保險公司在推銷意外險時,有的和意外險捆綁銷售,有的單獨售賣,但無論采取哪種方式,它都應是每一位城鄉居民的必備保險。一是意
外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二是社保明確規定,交通事故等責任事故不在社保的理賠范圍中,這時意外險可以充分發揮它的作用;三是社保門診報銷不僅有起付線,還有報銷比例,如北京地區每年1800元以上的部分才能報銷50%,而意外險的起付線很低(如100元)或沒有,報銷比例很高(80%~100%);最后一點,意外險保費較為低廉,大家都買得起。
合理選擇,靈活搭配
有社保的人群,基本的健康險規劃應包括20萬~50萬元的重疾險(多份定額給付型住院醫療險)、2萬元左右的意外險,沒有社保的人群,基本的健康險規劃應包括30萬~60萬元的重疾險、費用補償型住院醫療險(多份定額給付型住院醫療險)、5萬元左右的意外險。
保險規劃是有時效性的,也是一個動態調整的過程,每個家庭的保險規劃應隨著家庭情況的變化,如買房、結婚、生子,或者職業、家庭收入、健康狀況的變化,而對原來規劃作相應的調整補充,如減額繳清、增加保額等。健康險規劃同樣如此。在進行健康險規劃時,除了上述已經提到的注意事項,還有以下方面需要考慮。
重疾險:盡量足額、長期
一個完善的醫療保障體系包括社保基本醫療保險與大額醫療互助、單位團體補充醫療保險、個人商業醫療保險以及其他社會救濟。按照充足保障金額減去已有保障的辦法,算出自己的重疾保額上限。充足保障金額應設在50萬~80萬元。大多數有社保的人群重疾險額度應該在20萬~50萬元。家庭經濟支柱、沒有社保的人、身體較差的人應適當增加保額。
重疾險的保險期有長有短,長的終身有效,短的只保1年,另外常見的還有20年、30年、至60歲、至70歲及至88歲等多種。一般說來,保險期越長,保費越貴。在選擇重疾險的保險期限時,如果經濟條件許可,盡量選擇終身有效的,因為如保險期限短,若干年后保險到期想再買,很可能因為年齡和身體的原因被保險公司拒保。
住院醫療險:因需選擇搭配
在實際理賠中,往往發現,如果被保險人住院時間較短,費用補償型住院醫療險比定額給付型住院醫療險賠付較多;如果被保險人住院時間較長,則結果相反。鑒于社保住院醫療險有報銷起付線,還有自付比例,有社保的人群可以購買少量(檔次低或份數少)的費用補償型住院醫療險,補貼起付線以下和自付部分;還可以適當購買一定量的定額給付型住院醫療險,間接補貼自費部分。
絕大多數住院醫療險都是消費型保險,因此,年輕時或經濟不寬裕時可以不買或少買,年齡較大時(40歲以后)應多買一些。
意外險:適當增加額度
對于經常出差、天天駕車、喜歡旅游的人來說,應該適當增加意外傷害醫療險的額度。
鏈接
2007年3月,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合作,根據成年人重大疾病保險的特點,對我國重病險產品中最常見的25種疾病的表述進行了統一和規范,這25種疾病的名稱如下:
1、惡性腫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惡性腫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腦中風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須異體移植手術
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須開胸手術
6、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須透析治療或腎臟移植手術
7、多個肢體缺失――完全性斷離
8、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9、良性腦腫瘤――須開顱手術或放射治療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1、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藥物濫用所致
13、雙耳失聰――永久不可逆
14、雙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癱瘓――永久完全
16、心臟瓣膜手術――須開胸手術
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18、嚴重腦損傷――永久性的功能障礙
19、嚴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0、嚴重Ⅲ度燒傷――至少達體表面積的20%
21、嚴重原發性肺動脈高壓――有心力衰竭表現
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
23、語言能力喪失――完全喪失且經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