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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業基本上應該涵蓋三個組成要素:一、必須要有餐食或飲料提供;二、有足夠令人放松精神的環境或氣氛;三、有固定場所;滿足顧客差異性的需求與期望,并獲得經營者的特定目標與利潤之商業行為。餐食內容大致可分為中餐、西餐、日本料理、快餐餐廳及異國風味餐廳……等等。若依消費方式來區分,又可分為豪華餐廳、主題餐廳、家庭式餐廳、自助式餐廳……若依經營方式、則可分為獨資經營、合伙經營、連鎖經營、企業化經營……等等。若依服務方式來區分,則有餐桌服務方式的餐廳(例如中、西餐廳、咖啡廳等)、柜臺服務方式的餐廳(如快餐餐廳、PUB等)及自助方式自取的餐廳。
二、餐飲行業的特性
餐飲業屬于服務業,其所提供的產品,大部分是無形而隨即消逝的,與其它產業有明顯差異之處。
1.生產與消費須同時出現與進行
餐廳所提供的服務,始于客人進入餐廳后、點菜、到廚房依其所點的菜肴制成成品,這之間是無法事先作好和預料得到的,可說與一般零售店的商品展示銷售有所不同,同時也別于制造業的商品---可依尺寸大量生產。所以餐飲業較不容易做好銷售量的預估以達到控制生產量的結果,因為兩者幾乎是同時進行的。
2.無法事先預知
一般顧客在餐廳所接受的服務品質,很難在消費之前獲知或察覺,不像購買其它商品,如洗衣機、沙發椅等日常用品,可事先檢視打量清楚,符合品質要求標準后再行購買。所以餐飲服務業更需要塑造良好的企業形象與口碑,使顧客在消費前能了解餐廳所提供的服務品質,產生正確的期望,減少對餐廳的抱怨。
3.異質性
由于餐飲服務業是與客人商密度接觸的行業。同樣的服務員在不同時間與場合所提供給客人的服務,可能不盡相同,更何況不同的服務員所表現出來的服務品質可能也不一樣。再者,不同顧客所需求的與期待的服務也因個人特質而會有所不同,因此,如何克服此特性,達到餐廳服務標準化與一致性,是餐飲服務業古往今來的挑戰。
4.起伏不定的需求
由于餐廳的生意比較被動,須等客人門才算,不管是外賣、外送或在餐廳里面用餐。對于客人的數量,以及所消費的餐食,一般很難預估,所牽涉的因素也很廣,如客人對食物的喜好及交通、天候、情緒等的影響。在某些地方的餐飲業,淡旺季很明顯,較容易處理,在人力支持方面可事先安排,使管理上減少很多的困擾。但在菜肴的準備與生產上,一樣是不容易。
5.產品無法儲存
餐廳有形的產品,如菜肴、點心,經過短時間儲放就會變質,如果沒有消費掉,可能就要丟棄,因而會增加食物成本;其次為要保有食物新鮮度,餐食不能太早準備的。所以餐廳成品是很難事先儲備的。餐廳的座位數,也可視為商品的一部分,每天都是固定的量,如果當天沒有用完,不可能隔天就會坐滿,或因此增多數量,一切都將歸零從頭算起,所以如何達到最高的使用率與最大的銷售額,乃是經營者最主要的行銷策略。
6.上班時間特殊
餐飲業為滿足不同客人的需求,營業時間通常較長而且特殊,如采中間空班制,亦即「兩頭班,假日無休等,為求公平及應付不同時段的客人,員工必須接受輪班與輪休的安排,工作與休假時間很難固定。目前主管人員的工作時間平均在12小時以上,可說相當長,如果對這行業沒有相當喜愛與投入,一般人實在無法勝任與適應。
7.勞力密集
餐飲業是講求服務的地方,而服務須由人來擔綱提供以示謹慎,很難由機器來取代,尤其講求細膩精致服務的高級餐廳更是如此,故餐飲服務業對于基層的工作人員需求量很高。為要使整個餐飲作業程序如行云流水般流暢,服務人員密集無隙的提供服務非常重要,一旦人手出現不足現象,服務水準立刻就會降低。
8.對無形產品難標準化
餐飲業所提供的服務,大部分很難有一套準確的衡量標準,不像制造業可以大量而標準化生產,最主要它是以人為主的服務業,服務人員外在表現與內在個性都會影響顧客對服務品質的認定,再者,只要服務人員合了顧客的口味,讓顧客順心對眼,則顧客對他們所提供的服務就會感到滿意,否則不論有多好的服務熱忱及親切態度,一旦讓顧客產生不愉快的經驗,就很難得到顧客正面的肯定。因此員工教育訓練是非常重要的,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服務品質的一致性與持續性。
9.包羅萬象
消費者意識抬頭,而且為了滿足不同層次的客源,餐飲業相對地提供多樣化的功能以滿足顧客不斷改變的需求與期望。例如外賣、外燴、窗口服務、外送服務,提供計算機網絡、商務與休閑設備的服務等,充分延伸餐飲服務業的范圍與內容。
三、餐飲行業的現狀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居民的收入水平越來越高,餐飲消費需求日益旺盛,營業額一直保持較強的增長勢頭。據統計,近五年來,我國餐飲業每年都以18左右的速度增長,是GDP發展速度的2倍,可以說整個餐飲市場發展態勢良好。
目前,旅游餐飲、家宴、婚慶消費成為經營亮點,經營特色化和市場細分化更加明顯,大眾消費進一步成為餐飲業的消費主流。餐飲企業之間的合并重組增強,企業改制步伐加快,異地擴張和餐飲集團化、連鎖化成為發展趨勢。
當前,我國餐飲行業發展態勢明顯,主要體現在連鎖經營、品牌培育、技術創新、管理科學化為代表的現代餐飲企業,逐步替代傳統餐飲業的手工隨意性生產、單店作坊式、人為經驗管理型,快步向產業化、集團化、連鎖化和現代化邁進;大眾化消費越來越成為餐飲消費市場的主體;飲食文化已經成為餐飲品牌培育和餐飲企業競爭的核心,現代科學技術、科學的經營管理、現代營養理念在餐飲行業的應用已經越來越廣泛。
從國家政策和社會大環境來看,餐飲業已經到了發展的黃金時期,由于餐飲業是勞動密集型產業,在解決勞動就業方面有著非常重要作用。而目前解決勞動就業問題是各級政府為民謀利的主要體現和政策取向。另一方面,餐飲業還是經濟 農業、水產養殖業、林業畜牧業產品的最直接變現的途徑,是解決三農問題,增加農民收入的一個重要行業,所以國家在稅收政策上、產業政策上給予了大力傾斜。
在市場方面,中國的城市化步伐加快,大量的農村人口逐步城市化,原有城市人口的消費能力逐步增強,由于人口眾多和中國經濟的持續高速發展,在“民以食為天”的文化背景下,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餐飲市場。
20__年,我國餐飲業實現銷售額7480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1.9。合肥市的餐飲業一直以高出全國平均水平的速度高速發展,已連續8年實現高增長,20__年實現營業收入24.18億元,同比增長24.3,對于促進我市第三產業以致社會經濟發展,增加社會就業,提升人民生活質量等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四、餐飲業面臨的挑戰
不可否認的是,機遇與挑戰并存,利潤與風險同在,我們在看到發展機遇的同時,也不能忽視面臨的挑戰。中國的餐飲業面臨著如下挑戰:
1、國際著名品牌的競爭和挑戰,國外大型餐飲公司以豐富的菜品和獨特的文化進入中國,他們比我們更能夠吸引消費者、引導消費者、同化消費者,國際著名品牌既快又多地進入中國市場,必將給我們的餐飲企業帶來極大的沖擊。
2、來自國外的餐飲企業,將以各種手段、優惠條件、雄厚的資金實力、科學規范的管理環境來吸引餐飲技術、管理、服務、文化等方面的人才,我們餐飲業面臨專業人才流失的挑戰。
3、企業規模的競爭,中國餐飲企業普遍是中小企業,很難同國際大企業相提并論,而規模的大小對競爭的實力和成本有較大的影響。
綜合服務素質的競爭和挑戰,我國餐飲業從業人員的文化水平大都較低,我們的研究能力和從業水平有待提高。
五、餐飲業發展趨勢
20世紀末期以來,中國的餐飲業進入了史無前例的大發展時期,軟件和硬件的建設日新月異,市場競爭日益激烈。隨著東西方飲食文化的交匯,餐飲市場異彩紛呈,美食節的興起、菜肴的創新、經營模式的變異、餐飲市場的進一步細化,使得人們能隨時、隨地、隨心、隨意享受美食帶來的歡愉;另一方面,經濟實力的增長、傳播媒介的積極引導、營銷的合理組合,使人們可支配的收入有了富余,也使得我國餐飲市場的消費潛力不斷壯大。總之,我國的餐飲業,將從餐飲主流階段走向餐飲多元化、地方化和國際化階段,從而出現百花齊放、百舸爭流的局面。
1.餐飲超市大量涌現
餐飲超市以全天候的客源市場、多功能的經營布局、全品位的周期循環,匯集地方風味、外國風味、鄉土風味于一體,實施“明廚、明爐、明檔、明價”的全透明經營模式。在餐飲超市里,賓客對自己所點的菜肴從規格、分量、定價、加工、烹調、銷售等一條龍服務均能一目了然;賓客自稱斤兩、自定口味、因人而異;不設最低消費,價格面向大眾,實行超市價格。餐飲超市集中各行業的優勢,促成餐飲、購物、旅游、休閑、娛樂等消費活動、相互牽連、相互滲透,逐步形成規模經營,獲得巨大的效益。
2.地理位置日趨重要
飯店業先驅埃爾斯沃思-斯塔特勒曾說過:“對任何飯店來說,取得成功的三個根本要素是地點、地點、地點”。現代餐飲企業在進行全方位、深入細致的市場調查的基礎上,根據地區經濟、區域規劃、文化環境、消費時尚、競爭狀況、經濟成本、地點特征、地點面積、餐飲企業的形象特征、旅游資源、交通流量、社區服務等諸多因素來綜合分析預測本餐飲企業所占的市場份額,制定可行性經營計劃方案,確定目標市場,進行餐飲定位,并付諸于實施。選擇餐飲場所的地點和確定
營業區域要考慮以下因素:
餐飲場所的地點要設在交通便捷之處,但并不一定要位于城市中心、經濟中心、旅游中心或文化中心;必須具備廣闊的停車空間,增設代客泊車、免費代客洗車等服務。
在不斷擴大餐廳營業面積的同時必須配備優良的中央空調系統。餐廳中系統調協高、中、低檔消費區域。
餐飲市場的區域分布,由中心向周邊輻射(這里的中心是指地區或城市中的餐飲龍頭企業或餐飲企業相對集中的區域,這樣有助于加強餐飲企業之間的溝通協調,從而提高餐飲市場的總體經營管理水平。例如早在80年代末,廣州環市東路一帶就成了飯店業、餐飲業的高度集中地區;香港的蘭桂坊,早先是專營蘭花、桂花等花卉買賣的花店,如今卻變成了全球餐館集中密度最高的地區,促進了香港旅游業和餐飲業的繁榮;北京凱賓斯基飯店對面的食街,有北京的“萬國料理”之稱,意、日、韓、德式菜等應有盡有,中餐更是名目繁多,不勝枚舉。
3.快餐業將迅速發展
1987年11月12日,在北京前門的繁華商業地段出現了中國第一家肯德基餐廳。到目前為止,肯德基連鎖店在中國的分店早已超過500家。現在,我國專業大快餐企業逾300家,不同形式連鎖經營的加盟企業亦超過860家,呈現出海內外、高中低、傳統與現代并存,取長補短,互相競爭,共謀發展的市場格局。據統計,快餐業營業收入約占全國食品營業額的1/3。
洋快餐秉承標準化質量監控系統,做到口味獨一無二、始終如一;以營造溫馨的氛圍作為其服務主題,以兒童作為目標和市場的基準點,在中國迅速掀起快餐旋風。洋快餐值得國內餐飲企業學習的地方很多,尤其是它的經營管理信條、文化氣氛和嚴格的產品質量監控。快餐帝國麥當勞把Q.S.C.V(即品質、服務、清潔和價值)作為神圣不可侵犯的信條。對于產品質量控制,麥當勞規定:巨無霸漢堡包“肉餅的直徑為98.5毫米,厚度為5.65毫米,重47.32克”;炸薯條“炸出7分鐘,如果還未出售,即不允許出售”。相比之下,中式快餐經營品種單調、產品質量低劣、衛生狀況令人擔憂、服務態度呆板冷漠、不注重塑造企業形象、后勁不足等正是必須改進的問題。
4.經營方式日趨多樣
餐飲企業除獨立經營之外,還可以連鎖經營、租賃經營或特許經營。
連鎖經營:
餐飲企業的連鎖經營有以下特點和長處:
管理模式統一。連鎖店以主店為大本營,并在中央管理系統的嚴格的管理制度下進行投資、采購、出品、服務、銷售、業務推廣等一系列經營活動,在成本投入方面能夠有效加以控制。
連鎖經營企業的產品可以說是主店產品的“克隆品”,其餐飲產品和餐飲服務能夠保持主店的水準,遇到問題時又能及時得 到主店管理系統的幫助和解決。
連鎖經營可不斷增強本餐飲系統集團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由于其分布地點大多位于新城旺地和繁華的商業地帶,加之企業品牌鮮明,傳播速度極快,能迅速拓展業務,可形成規模經營。
營銷計劃和促銷活動同步展開。各連鎖經營店分攤廣告宣傳費用,能在進一步發掘潛力的客源市場的同時,有效調節各店之間的需求平衡,使本系統在市場的調節和引導下良性發展。
特許經營:
通過出讓特許經營權,一些餐飲娛樂公司得以在全球推廣它們的產品,并統一規格,統一市場形象,統一服務方式。大多數特許經營店為本地企業或私人投資,它們比母公司購得商標使用權;母公司有責任對投資者在可行性研究、地點選擇、資金籌措、建筑設計、人員培訓、廣告宣傳、原料采購、管理方法、操作規程和服務質量等方面給予咨詢。目前在我國的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等都是特許經營的餐飲企業。
5.科技含量越來越高
可以設想一下未來提供電腦服務餐廳的情形:賓客到達餐廳后,只要輕輕按動計算機的鍵盤,計算機屏幕上就會出現正在供應的菜肴和酒水的品種、風味、特色、規格、價格、營養分析等具體信息資料;賓客選定具體品種后,可通過自動收款機交款;賓客交款后,計算機就立刻指示廚房配套。另外,賓客還可通過上網,及時了解全球美食訊息,如因特網上已開辟了“網上名廚”欄目。
6.高、中、低檔餐飲企業全面發展
大眾化消費比較穩定,并且具備極其豐富的消費潛力。事實證明,誰贏得了大眾,誰也就贏得了市場。市場風云變幻莫測,只有及時研究市場運動規律,掌握餐飲需求的動態趨勢,適時調整定位,以不變應萬變,靈活主動地提高市場競爭能力,才能穩操勝券;另一方面,餐飲企業在獲得最大經濟效益的同時,還扮演著向大眾傳播餐飲文化的角色,以讓人們了解美食,鐘情美食,享受美食。民以食為天,經營以民為本;所以,從現實和長遠的觀念來看,大眾化永遠是餐飲消費市場的主旋律。目前,許多中、低檔餐飲場所已占據了較大比例的市場份額,它們憑借著充足的客源市場、合理的定價策略、整潔寬松的就餐環境、可口衛生的菜肴、優良快捷的服務態度、誠實可靠的信譽,走上了良性發展的軌道。
【關鍵詞】內部審計;內審人員;審計內容;審計方法
一、內部審計的發展趨勢
1.“適時型”內部審計成為未來內審的發展方向
(1)效益優先型的內審理念。曾經的內審工作在效益上的重視度不高,相對于內審效益而言,內審工作的成本較大。今后,內審工作的展開將以降低工作成本、提高企業效益為目標,通過內審自身控制系統的結構性優化模式,來提升內部審計的價值。內審期間工作人員將秉承效益優于成本的理念,重視工作細節,提高工作質量。
(2)風險導向型的內審特點。控制性質的內審模式已不再適應數字信息時代影響下的企業發展,取而代之的是風險導向的審計。它是在控制模式的基礎上將風險預測置于優先位置,企業決策與風險預測相結合,從而實現控制風險的目標。內審工作的著眼點不僅在于內審本身而且在于未來企業的定位與發展方向。
(3)主動審計的發展方向。從內審的發展歷程來看,內審在企業中長期以來扮演著檢查與監督的角色,因此審計工作一般是在其他部門被動接受監督得情況下進行的。這樣的工作方式不利于企業內部審計的風險控制。所以,內部審計將一改被動審計的方式尋求主動式的審計。審計部門將在各個部門的主動配合下,加強對企業的深入了解,根據各部門存在的問題與今后的發展規劃進行全面的風險控制審計。各部門自愿接受審計的方式利于內審工作效率的提高。
2.二重監督式的內部審計,優化內審管理模式
內審是對企業的監督,而加強對內部審計部門的監督也是必要的,建立內部審計部門自身的監督機構勢在必行,此監督機構可視為企業的“二重監督機構”,監督的重點在于對內審工作人員工作范圍和深度的檢查。這個機構通過對內審人員的到崗、工作內容、業務水平及對內審的重視程度的監管,期望從質上提升內審工作的效果。對于不符合企業發展及內審工作改進需要的人員將進行有效的專業技能培訓,對于內審工作效率偏低的組別人員進行集體意識和結構優化培養,積極尋找并發展內審先進管理人才,逐步優化內部審計部門的管理結構。在監督與被監督的責任和義務的雙重壓力下,內審部門實現合理化的全面發展模式。
3.外延式的內部審計,提高內審工作質量
(1)主動關注外部環境。企業風險的來源之一在于外部條件發生的變化,內審要實現有效地預測與控制風險就必須主動關注外部環境,并能及時地通過外部條件和情況的變化判斷企業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2)注重審計價值的實現。內審價值在于內部審計能通過自身的工作提高企業的運作效率,這就要求內審部門應一改以前過于強調獨立性的工作方式,即內審人員不應獨立于他們所審查的經濟活動之外,他們應通過各種咨詢活動,了解經營活動內部的關聯性,為內審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這樣才能有利于內審價值的實現,內審才能指導企業充分利用各種條件有效地規避風險。
(3)高立足點、多角度的內審。內審工作需要立足于企業或組織的戰略高度,內審人員積極參與到企業戰略方針的制定與實施過程中,站在企業高層次管理的角度來分析和預見今后企業和內審的發展方向。內審的內容不應僅限于組織系統當前的經濟事項,而是應該通過當前項目與相關活動的綜合考察與分析,全面地考慮各相關人員局限和相關影響,真實、多角度進行內審工作。
二、商業銀行內部審計的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1.內審人員質量與總量上的缺陷
近年來,商業銀行的規模不斷增長,其內部的經營管理機構就愈加復雜,審計工作也隨之繁瑣,內審部門工作人員面臨著工作量加大的問題,在此種情況下,內審人員在總量上表現極為不足。不僅如此,工作難度的加大迫切地要求內審人員專業素質與技能的提高,商業銀行內部審計部門普遍存在缺乏高技能、經驗足的審計工作者,這就影響到內審部門職能的有效發揮,不利于發現銀行在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潛在的風險。
2.內部審計內容與方法上的不足
(1)內容過于形式,缺乏廣度與深度
在商業銀行的內審過程中,大多情況下只是停留在操作層面,對審計中出現的問題不能及時分析與尋找解決方案,無法將問題與風險有效地排除在系統之外。內審獨立于其他部門,在實施過程中缺乏權威性,對商業銀行運作方式的了解有限,再加上被審計單位的不積極配合,審計機構的作用并未真正發揮出來。
(2)方法技術落后于商業銀行自身的發展
目前商業銀行正朝著多元化的經營模式發展,業務種類不斷增加,業務范圍不斷擴大。但是,內審的技術和方法并沒有大幅度地提高和改善,與國外先進的審計與風險評估體系相差甚遠。審計工作的重點仍然是注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與完整性,沒有真正發揮內審在風險管理、內部控制及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商業銀行改進內審工作的策略
1.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培訓,注重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
(1)總體素質隊伍建設
首先,內審人員應加強自身建設,在掌握商業銀行內部運作機制的同時,關注同行業經濟發展動態、熟悉會計業務內容以及掌握風險控制的機理,在此基礎實現綜合分析和判斷風險與機遇的能力,并對商業銀行經營的不足和未來發展戰略提出可行性的建議,為銀行規劃出謀劃策。其次,商業銀行內部應建立內審人員的培訓機制,定期對內審人員進行培訓與相應的考核,設置內審自身的監管機構,加強對內審人員工作的監督。最后,商業銀行應盡可能地給內審人員的工作提供便利,使其能自由參加銀行管理部門的會議和決策并有權提出建議,主動參與銀行的經營不僅能提升內審人員的綜合素質,而且有助于對銀行的潛在風險進行源頭性的控制。
(2)提升審計人員對內審工作的定位高度
內部審計是對商業銀行內部運作過程進行監督和評價,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提出解決的措施,因此商業銀行內審人員應圍繞銀行工作的重點和目標,站在全局的角度開展工作,絕不可置銀行總體經營業績與目標于不顧。站在總體的高度才能保證審計工作的中心和重點不會偏離商業銀行的經營理念。
(3)變被動接受內審到自愿主動內審
內審的順利展開離不開商業銀行各個部門的全力配合。這要求銀行各部門人員主動接受審計,通過內部審計了解本部門工作存在的問題與潛在的風險,同時在內審的幫助下積極整改完善,健全風險防范的長效機制,將風險關口前移,有效防范風險。通過內審在持續改進銀行經營管理成效方面作用的發揮,從而取得被審計單位的理解,取得信任和合作,實現內審目標。
2.引進高效的審計技術與方法,加強內審監督
積極引進高級計算機審計及風險防范系統,對商業銀行進行全面的審計控制,擴大內審監督的范圍,提高預防風險的水平。內審人員要在計算機系統的協助下不斷改進工作方法,細化審計內容,完善工作流程,并能根據商業銀行經營的需要開拓新產品,發展新業務,以此來提高內部審計的效率,促進商業銀行的發展。
3.全方位分析內審工作,提高內審工作水平
內部審計不是孤立的,而是和商業銀行的總體發展、各個部門的經營緊密地聯系在一起的。進行內部審計時工作人員應從各個角度全面地分析內審工作的目標和總體規劃,力爭通過工作中較為細化的系統增強內審的可信度。對于內審的結果,內審人員不僅要進行分析而且要站在商業銀行總體規劃和長遠目標的角度提出真正具有預防風險的建議與措施,改善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
參考文獻:
[1]柏玲.淺談我國商業銀行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時代金融,2013.(5)
一、中小銀行發展面臨金融業混業經營發展和利率市場化趨勢挑戰
(一)金融業經營制度在國際上的發展歷程及我國現狀
國際銀行業混業經營起源于19世紀,當時主要資本主義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和日本等國都實行了混業經營。但在20世紀30年生的一場波及全球的經濟和金融危機后,結束了銀行業的此種經營的模式。當時經濟學界認為:發生危機的根源是全能銀行和混業經營模式。為了穩定經濟金融秩序,美國國會于1933年通過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開始確立銀行分業經營的管理制度。此后,英國、日本等國也紛紛效仿,均實行了嚴格的分業經營制度。從此以后的50年間,國際銀行業分業經營、分業管理的模式占主導地位,全能銀行制度只有為數不多的歐洲國家繼續實行。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和自由化進程的加快,各國開始放松了對金融業的管制,混業經營的全能銀行制度又成為國際金融業的發展趨向。最早恢復的是英國,它在80年代中期就對金融體制進行改革,全面實行了混業經營制度。到90年代以后,美國銀行業掀起一輪并購浪潮,使得商業銀行、投資銀行、證券經紀和保險公司之間的界限日趨模糊,美國金融監管當局也隨之放松對金融的管制,20世紀末和21世紀初,美國國會分別通過了《金融服務現代化法案》和《金融服務現代化法〈實施細則〉》,廢除了實施半個世紀之久的《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從法律上確立了混業經營模式。日本也于1998年4月實施了金融改革,開始啟動銀行混業經營模式。在利率市場化方面,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各國和地區經濟金融不斷發展及特定歷史事件的影響,利率管制的弊端不斷顯現,各國經濟金融運行先后遭遇困境。如美國的“金融脫媒”和“滯脹”,日本的“滯脹”與升值壓力,韓國的高通脹和企業危機,中國臺灣的高通脹和升值壓力,拉美三國的經濟危機等。放松利率管制、建立有效的利率傳導機制和資金市場化定價機制于是成為各國的必然選擇,也是其應對經濟結構轉型、轉變金融資源動員方式的重大舉措。
我國金融業的分業經營始于1994年的金融整頓時代,以前曾實行過近10年的混業經營模式。但隨著國際大環境和世界貿易組織后時代的發展變化,也由于我國金融市場的逐步完善,我國目前在政策層面逐步打破了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之間的分業壁壘。1998年8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了《基金管理公司進入銀行同業拆借市場管理規定》和《證券公司進入銀行同業拆借市場管理規定》,允許證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1999年10月,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同意保險資金通過基金投資間接進入股票市場;2000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與中國證監會聯合了《證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允許證券公司以自營的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作為抵押,向商業銀行借款;2001年10月8日開始實行的《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試點辦法》中規定,商業銀行可以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辦理開放式基金單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業務,可以受理開放式基金單位的注冊登記業務;2004年修改的《保險法》允許保險資金直接進入股票市場;2005年10月27日通過的新《證券法》放松了對國企資金和銀行資金進入股票市場的限制。2010年8月5日中國保監會正式頒布《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保險資金可運用于:銀行存款;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方面。2013年5月,又出臺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等。這些政策的出臺,使得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得以相互融通,使得銀行、證券、保險三類資金可以直接流動、滲透和補充,這在某種程度上也意味著我國分業經營的金融框架將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銀行、證券、保險之間的合作與業務交叉有了明顯進展,為下一步規范的混業經營奠定了基礎。同時,在當前,我國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時機已日趨成熟。我國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初步考慮是:確立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目標利率,通過逐步擴大貸款利率下浮幅度和存款利率上浮幅度,尋找中國的均衡利率水平,逐步實現政策利率由存貸款基準利率向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利率轉化;通過中央銀行目標利率調節市場利率,引導存貸款利率,調節貨幣信貸總量,理順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
(二)金融銀行業混業經營的動因及實行利率市場化的意義
1金融全球化的發展趨勢是推動金融業向混業經營轉變的內在動因
20世紀50年代以后,金融創新工具和創新組織形式得到極大發展,使得許多原有的分業監管措施部分失去意義,不利于金融市場的高效發展,因此,金融自由化迫使法律對這一發展趨勢給予確認,以適應市場環境的變化和要求。同時,金融創新也為突破傳統的商業銀行業務和證券業務提供了可能,商業銀行在負債和資產配置方面越來越多地依靠資本市場工具、中間業務和表外業務拉動。另外,全能銀行制和混業經營可以使多種金融業務相互促進,相互支持,做到優勢互補。
2市場、客戶對金融商(產)品的綜合性需求
客戶需要存貸款、結算等金融商品,也需要買保險、基金、債券和股票投資及申領使用信用卡,還希望獲得“一站式”的金融服務,而分業經營模式使商業銀行業務范圍受到限制,不利于滿足客戶的多層次需求及業務拓展。此外,通過幾十年的發展,非銀行金融業務得到巨大發展,他們向銀行業的滲透使銀行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銀行業不得不采取兼并收購等手段,擴大自身規模,以提高競爭力。商業銀行與投資銀行之間的相互控股和兼并收購,也促使了混業經營局面的形成。
3混業經營可實現規模經濟的快速增長
混業經營條件下的商業銀行從事多種經營,可廣泛地向客戶推銷多種金融產品,可充分有效地利用其經營資源,在多個行業、多種金融工具中進行廣泛的資產負債組合,選用最富生命力的金融工具和從事最有利的金融業務,并在各種業務之間進行固定成本分攤。這既降低了單位金融產品的成本,也降低了商業銀行的籌資成本。同時,商業銀行在與客戶業務往來中積累了大量信息,這些信息可由金融機構整體內的任何部門共享,從而降低經營成本。實行混業經營,大的金融機構都可以兼營商業銀行與證券及保險公司業務,這樣便加強了銀行業的競爭,促進優勝劣汰,提高效益和社會總效用的提升。
4混業經營能分散風險,使銀行和整個金融體系趨于穩定
全能化的業務經營使銀行內部形成了一種損益互補機制,即銀行業某一領域金融業務的虧損可由其他金融業務的盈利來彌補。這種內部補償作用不僅使銀行利潤收入穩定,而且使銀行業的風險得以分散和減小。當金融環境發生變化時,銀行業具有很強的應變能力,能根據自身經營發展戰略和市場環境變化的需要,隨時調整經營方針和業務拓展重點。此外,全能化經營不僅使資產風險分化,而且資產更富有流動性,更容易實現金融機構的整體穩定性并切實降低銀行自身的風險。但是,值得指出的是:混業經營容易形成對金融市場的壟斷,產生不公平競爭,特別對中小銀行影響極大。
5實行利率市場化意義深遠
第一,有計劃、有步驟地推進實施利率市場化,分段放開存、貸款利率由市場確定,可通過此利率機制來穩定銀行體系的存款,從而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的相對穩定。第二,實施利率市場化還有利于增加金融宏觀調控的靈活性、適時性和有效性。從2013年7月20日起我國已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這些對緩解當前的經濟金融形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平衡行業間利潤結構均有所幫助。
二、我國中小商業銀行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中小商業銀行多集中形成于兩個階段。一是以成立于20世紀50年代為代表的各地農村信用合作社;二是以成立于20世紀90年代為代表的各地城市信用合作社。我國目前的中小商業銀行則主要是以各地(市)的地方性商業銀行為主。而其演變過程又是以其上述的原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重組整合而成。據統計:截至2012年末,我國包括城商行、農商行、農合行、村鎮銀行在內的中小銀行合計法人機構有1 400多家,但其資產規模占比僅為15%。同時,這些中小商業銀行都普遍存在以下問題。
(一)股權結構不夠合理,內部治理機制存在明顯缺陷
由于我國中小商業銀行產生發展的固有基礎,其股權主要集中在包括地方政府在內的少數法人大股東之手,地方政府對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等中小銀行擁有絕對控制權,股權結構的不合理必然會導致公司內部治理結構的缺陷。由于地方政府在城市商業銀行中處于控股地位,在決定董事長和行長人選方面有很大的影響力,基本上是由地方政府直接委派,在人員選派的原則上,較多考慮相應的行政級別,對專業知識和經營才能重視不夠,無法保證最優秀的專業管理人員進入管理層。
(二)金融業競爭日趨激烈,固有經營體制難以適應市場的發展和客戶的需求,行業管理水平普遍低下
盡管我國各中小商業銀行普遍采用股份制的組織形式,并且按照公司法規定建立了法人治理結構,但在實際運作中,由于占控股地位的國有資本和集體資本的所有人缺位,委托關系不明確,因此,中小商業銀行實際被控制在少數政府資本人手中,董事會(或理事會)、監事會等權力部門形同虛設,無法對銀行人形成有效的監督,銀行激勵機制的設計并沒有完全體現商業化原則,仍帶有很強的行政性激勵色彩。
(三)資本充足率低,資產質量較差
據統計,目前,我國中小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不足2%,很大一部分中小銀行還處于零資本狀況,與資本充足率8%的監管要求相比有較大差距,擴充資本金是我國中小商業銀行急需解決的問題。同時,由于我國中小商業銀行是在合并城市(農村)信用社基礎上組建而成的,從成立起就承接了大量信用社時期在不規范經營時期所形成的不良資產,盡管不良資產比例正逐年降低,但數量仍然偏高。此外,由于舊的管理模式的延續,內部分工、職責劃分大都屬于粗放式管理,缺乏具有硬約束的監控機制,導致中小商業銀行信用風險高,資產質量差,管理水平低,難以適應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
(四)市場定位不明晰,缺乏相應的政策扶持
我國中小商業銀行的目標定位應是“民眾銀行”、“中小企業的銀行”,即主要面向城鄉居民和中小企業提供零售和小額金融服務。目前我國中小銀行市場定位不明晰,盲目地與國有商業銀行及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爭地盤爭客戶求擴張,貸款對象普遍偏重于大企業,對中小企業和居民的貸款比例很低,并且銀行業務單一,經營范圍狹窄,缺乏經營特色。同時,作為金融體系中相對弱勢的群體,國家也缺乏相應的政策支持。這些均不利于中小商業銀行的發展。
三、我國中小商業銀行在當前經濟金融趨勢下,在求生存、求發展中應注重的幾個問題
在混業經營和利率市場化趨勢下,銀行業激烈的競爭對中小商業銀行生存發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而中小銀行本身的痼疾則為其未來的發展蒙上陰影。其內憂外患對中小銀行來說是嚴峻的挑戰。筆者認為:中小商業銀行應從以下方面入手來贏得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一)明確經營方向,選擇正確的市場定位
在新的市場形勢下的銀行業務將不斷全能化,同時會產生一批超大規模的銀行,它們無論在資金實力、網點設置、競爭能力上都有著中小銀行無法比擬的優勢,但小銀行仍有其存在的必要和發展的空間。按“小銀行優勢”理論,小銀行與大銀行相比,小銀行由于其服務對象的地域性和社區性特點,可以通過與中小企業保持長期密切關系而獲得各種非公開關聯信息,在向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業發放關系型貸款方面具有比較優勢。我國中小企業眾多,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全國性股份制銀行由于資金實力強,往往擔負著服務大型央企、國企和關系國計民生的大項目的金融業務,而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業務服務的力度不大。故中小企業客戶市場存在較大的發展空間。另外,隨著居民收入的提高和消費方式的改變,城鄉居民對住房貸款、汽車貸款及其他消費貸款的需求也將不斷上升。中小商業銀行由于業務區域集中,對本地情況比較熟悉,能夠為中小企業和城鄉居民提供量身定做的金融服務,在對中小企業和城市居民服務方面具有一定優勢,如果中小商業銀行能夠獲得并鞏固這個市場,就能為其生存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因此,中小商業銀行應調整市場定位,把業務范圍鎖定在本土,客戶對象定位為中小企業金融及城鄉居民的社區、零售金融服務方面上,并不斷提高自身服務水平,積極創新服務產品,根據市場需要及自身狀況開發新的市場資源和新的投融資渠道,以滿足客戶的不同需要,提高市場競爭力,降低信用風險。切實“安分守小”,抑制盲目擴張沖動,做好做深做透本地業務,適當控制增長速度,尋求差異化發展,這樣才能在競爭中防范風險,求得生存空間。
(二)改善股權結構,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機制
我國中小商業銀行內部治理結構的弊端主要源于它們的產權安排,由于地方財政一股獨大,行政干預是不可避免的,使得城市商業銀行無法真正做到以盈利為最終目標;高管人員的職位和任免均由行政權力決定,這種人事制度無法與現代股份制商業銀行運營模式相匹配,也不利于引進、培養高質量的銀行管理人才。因此,改善股權結構,健全內部治理機制是我國中小商業銀行改革的重點。
第一,我們可考慮鼓勵有一定規模的企業、民間資本或適度的外資戰略合作者入股中小商業銀行,這些資本的進入一是會為獲取利益而認真行使自己的股權,二是有利于引進先進的管理。而其中政府持股比例的下降也有助于改善產權結構,建立真正的現代企業制度;通過充分引進民間資本和引進可控的外資也可增強我國中小商業銀行資本實力,提高資本充足率,規范市場運作,降低經營風險。
第二,可采取“股權滲透”方式進行行際之間的相互持股,這意味著對單體銀行的經營決策引入智力支持并起到“抱團取暖”的作用,發揮合作金融服務優勢,與大行抗衡。同時,可防止體系外銀行,特別是外資銀行實施控股并取得話語權。由于我國金融市場運行尚未完善,境外的一些經營模式和理念在國內極易導致風險,外資控股中小商業銀行顯然不是管理層愿意看到的事情。
第三,中小銀行必須加快戰略轉型。當前,戰略轉型是中小銀行實現永續發展的必由之路。中小商業銀行堅持服務基層、服務小微、服務社區居民的市場定位,做到立足本地,防止求“大”;立足簡單,防止求“全”;立足穩健,防止求“快”。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創新導向,利用創新推動發展轉型。也可借鑒美國金融業曾實行的連鎖銀行制模式,發展鞏固本土金融業務,做強社區銀行,同時利用網絡技術,發展電商業務模式,探索無機構擴張之路。
第四,要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學、高效的決策系統和執行系統,明確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職權,發揮監事會等機構的監督和控制作用,保證經營決策準確無誤地貫徹到業務經營的各部門及各個環節,有效控制信貸風險,不斷提高信貸資產的質量,降低不良資產占比,以確保銀行經營目標的實現。
(三)創新金融工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中小商業銀行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就是市場差異化,而要在差異化市場上尋求競爭優勢,關鍵就在于根據市場的變化,不斷創新,以新的產品、新的服務滿足客戶的需求變化,要發現新的市場空間,形成自己的特色,方能與國內外大銀行相抗衡。我們的中小商業銀行也可以探索創新不同形式的同業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如業務合作、結算、外匯、股權參與等,以此拓展業務范圍和經營空間,還要利用好貸款利率放開機制,吸引優質中小企業客戶,不斷增加市場競爭能力。
(四)積極探索資本市場,向市場要規模、要空間
我們的中小商業銀行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探索創新不同形式的發展路徑,如在條件和政策允許的情況下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借鑒發展較好的地方商業銀行經驗,積極探索資本市場,走上市擴容之路等,積極拓展規模和經營空間,切實增強市場競爭能力。
總之,發展中小商業銀行一定要符合市場經濟規律。中小商業銀行只要明確方向、正確定位、優化股權、健全治理、堅持創新,走差異化服務之路;堅持“有所為和有所不為”,秉承誠信敬業,合規高效,融合創新的經營理念;堅持“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的經營思想,積極拓展業務,為本地百姓與中小企業提供全面優質的金融服務,必將迎來廣闊的生存和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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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葉望春:《中小銀行的市場定位戰略》,經濟管理出版社,2002。
1981年我國批準設立了第一家外資銀行——南洋商業銀行深圳分行,自此外資銀行開始以不同的策略方式進入中國市場,“入世”后其進入速度進一步加快。截至2001年底,在華開設的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只有190家,“入世”后的5年間就增加了122家。然而,從全國范圍來看,外資銀行這種通過增設分支機構擴張業務規模的方式,不管是從資產規模和存貸款市場份額,還是從盈利水平等來看,所取得的效果都不盡如人意。“入世”后7年間以四大銀行為代表的國有商業銀行的資產規模增長將近兩倍,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均增長了三倍有余,外資銀行的資產總額增長速度略快于股份制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
改革開放政策實行后,中國就成為全球為數不多的高成長市場,而金融業市場的增長速度更要快于宏觀經濟的增長速度,為了分享中國經濟高速成長的成果,外資銀行勢必會加速進入中國金融市場。而與在中國設立分支機構相比,外資銀行更主要的方式則是通過入股中資銀行或與中資銀行結成戰略聯盟的方式來打入中國市場。2005年,中國銀行業股改進入,國有銀行的股權出售一浪高過一浪。在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建設銀行約用15%左右的股權換來了40億美元左右的資金,中國銀行則將用10%的股權換來30億美元左右的資金,工行用10%左右的股權換來30億美元左右的資金。
在持股比例上,多家外資金融機構持股比例接近了銀監會規定的20%的上限,如匯豐銀行持有交通銀行19.9%的股份,渣打銀行持有渤海銀行19.99%的股份,荷蘭國際集團持有北京銀行19.9%的股份,澳洲聯邦銀行持有杭州市商業銀行19.9%的股份等。從國內銀行來看,也有多家外資機構合計持股比例接近銀監會25%的上限,如興業銀行被三家外資金融機構合計持股達到24.98%,西安市商業銀行被兩家外資機構合計持股達到24.9%,北京銀行被兩家外資機構合計持股達到24.9%,南京銀行被兩家外資機構合計持股達到24.2%等。通過參股中資銀行,外資銀行可以迅速解決分支網絡布點太少、客戶基礎不足的缺陷花旗銀行競購財務狀況不佳的廣東發展銀行,看重的主要就是廣發的全國性金融業務牌照和其500多家分支機構。
二、外資大舉進入對我國金融安全造成的影響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外資通過在我國經濟發達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搶奪我國銀行業高端市場,同時通過以低廉的價格收購中國銀行業資產以解決分支網點少等缺陷,并且跨過了銀行行政監管部門對外資銀行業的特許權牌照監管等短期內難以逾越的障礙,一方面可以獲得股價折價發行所帶來的益處;另一方面還可以分享中國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利潤分紅,可謂是一舉兩得的聰明之舉。
但是,外資銀行業進入中國市場其目的似乎不限于此。美國國會更于2007年9月通過決議,要求中國政府取消對外資入股中國銀行的控股比例限制,以打開中國的金融市場。這里暫且不論美國有何權力對別國的國內事務指手畫腳,單從動機來看,美國出臺這項決議就表明了美國控股中國銀行業進而控制中國經濟的迫切要求。
十年前,亞洲金融危機的發生,頃刻間將整個亞洲經濟、乃至世界經濟拖入到危險的邊緣,使得亞洲四小龍的經濟神話成為過去,東南亞國家三十年積累的財富大幅縮水。金融動蕩一直蔓延到日本、俄羅斯等國家,許多國家社會秩序陷入混亂,印尼、馬來西亞均發生騷亂和政府動蕩,各國金融體系面臨了不同程度的重組和整頓。這是國際炒家們成功地進行的一次對別國的“剪羊毛”行動,使亞洲國家幾十年的發展成果頃刻間被洗劫一空。金融危機雖然說與其產生危機國家在缺乏有效監管同時過早實行自由匯率制度等自身經濟的種種缺陷有關,但是國際游資的主觀惡意炒作卻是其更直接的原因。同樣的,中國銀行業在沒有建立起一個成熟的經營模式成功抵御外部沖擊時過早地開放國內金融市場,勢必會引起金融系統的動蕩,進而引起整個中國經濟的動蕩。從世界經濟發展史可以看出,以美國為首的國際銀行家們有很大的動機通過政治施壓等手段,敲開中國金融門戶,進而實行其一系列的“剪羊毛”的手段,來掠奪中國經濟建設成果。另一方面,金融系統被外資控制,勢必會削弱中國中央銀行進行金融調控的力度,進而使中國經濟間接處在外國資本的控制之下。目前,我國金融市場的監管體系和管理機制還很不完善,抵抗外來金融風險的能力還很弱。在這種情況下,在金融領域大規模招商引資,容易造成中國經濟控制權的喪失,危及國家金融安全。倘若我國的金融業一旦掌控在外資之手,外資會利用金融資本滲透、控制國內產業資本,相互融合,形成壟斷一切的金融資本。屆時,國內企業的一舉一動都處在國際競爭對手的監控之下;而且外資機構還會將其全球金融市場上的金融風險通過關聯交易和衍生工具轉嫁到其控股的中國企業之中,從而轉移風險,收獲利潤,控制我國的經濟命脈,逼使我國成為其附庸。所以,我們不能不提高警惕,對中國金融開放步伐要慎之又慎,在沒有把握時寧可慢一些,也不能犯急功近利的危險,使中國經濟付出慘重代價。
三、我國銀行業應采取的政策措施
1.減緩金融機構上市步伐,并對現有上市銀行機構進行制度監管與控制
中國政府引入國際戰略投資者的初衷是為了引入國外銀行先進的技術和管理經驗,提高中資銀行服務水平。但是,外資參股中資銀行的意圖卻是分享中國銀行業的壟斷利潤進而控制中國經濟,這從外資機構入股中資銀行后的作為可以看出。除個別中資銀行之外,很多參股的外資金融機構并沒有向中資銀行派駐董事和管理人員,與中資銀行在業務方面開展的合作也很少。即使在那些外資金融機構持有股份比例較高、有外資董事和管理人員的中資銀行里面,中資銀行的收入結構在近幾年來也基本沒有變化,其利潤來源仍然是主要依靠利差收入,由此可以看出,中資銀行服務水平改善程度也十分有限。
通過引入外國資金學習西方國家先進經驗、提高我國金融業服務水平,看來只是我們自己一廂情愿的做法。而我們在付出巨大代價的同時,卻給了西方國家進一步控制我國經濟的工具手段。所以,我國當務之急是減緩國有商業銀行上市的步伐,對現有的上市商業銀行進行治理整頓,出臺相應的管理措施,以減小其中外國金融資本所可能會起到的破壞作用。
2.努力提高中資銀行服務水平,提高中間業務收入比例
當前中資銀行中間業務發展水平與外資銀行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不僅在規模、占比、發展水平等經營指標方面落后,而且在經營管理手段、產品創新機制和優良的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的差距更大。據了解,目前中資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一般在10%以內,平均為7%~8%,而目前在華外資銀行中間業務的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一般在50%左右。所以,面對外資銀行在中間業務方面的競爭,中資銀行要有清醒的認識,要盡快迎頭趕上,切不可忽視或拖延。要真正認識到發展中間業務是今后中資銀行提高盈利水平改善客戶結構、增強銀行核心競爭能力的重要手段;要認識到中間業務具有表外性、服務性風險小、成本低、利潤高等特點,要努力改變中間業務品種單一、創新不足的現象;要以市場為導向,突破傳統業務的經營范圍和模式,充分挖掘市場潛力,研究市場消費心理,分析市場發展趨勢,積極研發新的中間業務產品。在學習和引進外資銀行的全新的投資理念、成熟的財富管理工具以及豐富的操作經驗的基礎上,要把發展中間業務的重點放在信用卡、個人高端客戶理財、住房抵押貸款、網上銀行、衍生品、電話銀行、咨詢顧問、資產管理、第三方合作等方面;還要加強中資銀行與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大力發展投資銀行、國際保理、國內保理、國內信用證、保函等高附加值的業務以及財務咨詢、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托管。
另外,銀行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中間業務管理,加強監管的主動性,把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開展與加強監管有機地結合起來,加強統籌研究,減少無序競爭,鼓勵和支持中資銀行開展中間業務,引導中資銀行的中間業務良性發展,逐步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國國情的行之有效的發展中間業務的觀念、方法和途徑,努力打造出一批屬于自己的特色品牌和形象。
3.加快銀行業對內開放步伐
在我國銀行業對外開放十分迅速的同時,對外開放卻十分遲緩,至今沒有獲得突破性進展。目前出現的四大銀行之外的銀行,雖有民營股份,但并非真正意義上的民營銀行,或者是國有控股,或者行長的任命還是官方行為。因此,在我國金融改革中,要正確處理好國有商業銀行與民營銀行的合作關系。一是要正確認識國有商業銀行的主體地位和作用。國有商業銀行是金融體系的主體,是社會主義國家經濟增長、結構調整、社會穩定、人民富裕的基本條件和關鍵樞紐,更是國家宏觀調控、彌補市場失靈的重要保證;二是國有商業銀行要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必須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和運行效率的內控機制,優化配置金融資源,提高金融資產質量,建立中國特色的、與國際慣例接軌、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現代商業銀行制度;三是要堅持建立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股份制商業銀行為依托,其余金融機構為補充的金融體系。在金融改革中,我們主張不能改變國有商業銀行的性質,但對其他金融機構允許民營化經營,做到穩步發展多種所有制的中小金融企業,形成理性競爭環境。應該說,銀行業的對內開放,已經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了,目前需要的是轉變觀念、盡快推動的決心。而外資銀行的全面進入,使得國內發展民營銀行的問題變得更加刻不容緩,啟動越晚,民營銀行就會在制度約束之外,面臨更多的市場環境約束,從而更難獲得改革成效。
關鍵詞:風險管理;商業銀行;信貸業務
商業銀行是以貨幣和資金為主要經營對象的企業,主要起著金融服務的職能。商業銀行主要通過為企業提供信貸業務而獲得自身利益,所以說信貸業務的風險是當今商業銀行經濟管理所面臨的最大風險。現如今,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作為金融中介的商業銀行由于貨幣化、信用化和金融化的背景在市場經濟中的作用也越來越突出。這樣一來,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一方面給商業銀行的發展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而另一方面也給我國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工作帶來了很多壓力。根據我國目前的信貸風險管理現狀以及內部控制,需要從信貸業務組織結構的內部控制,信貸業務信息內部控制以及信貸業務環節內部控制等多角度進行分析,從而增強了商業銀行在信貸業務風險下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1我國信貸風險管理現狀
近年來,隨著市場需求以及經濟發展,我國商業銀行在各級分行都實現了內部結構的調整,將原本的信貸部主管信貸業務的舊體制轉變成為資產全部和風險審查部門對不良貸款處置以及對貸款風險進行評估。但是審貸部門依舊負責信貸政策的管理以及信貸資產組合風險管理的業務,對于信貸各部門的細化工作完成的還不夠徹底。從近幾年我國商業銀行出現的不良貸款概率來看,由于銀行信貸風險內部控制存在問題,在我國商業銀行運作中存在有次級類和可疑類信貸風險。長期以來,大型企業以及發展較好的企業都在公業務貸款中占據著大量的信貸額度,雖然金融危機的影響正在緩慢消除,但經濟復蘇的進程也很緩慢。在當今情形下,商業銀行就需要加上對信貸風險的管理,以保證信貸資產業務的正常發展。加強和完善商業銀行的信貸風險管理,可以幫助商業銀行在具體工作中以企業的長期發展和風險管理作為自己的發展導向,進而保證銀行的健康穩定發展。從我國商業銀行管控方面來說,業務經營活動的依賴性較強,核心資本需要依靠政府的撥付,這是目前商業銀行普遍存在的問題。由于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商業銀行風險管理背后承擔著巨大的壓力,國有企業的不良貸款使商業銀行的發展運營受到了巨大沖擊,雖然大部分的商業銀行貸款并沒有出現較大問題,但銀行和客戶之間依舊存在負債關系,有不良貸款存在的隱患。根據股份制銀行的運營情況來看,雖然建立了一定的內部控制以及風險控制,使得商業銀行在運營和約束上有了很大成效,但股份制商業銀行雖然給銀行的管理上帶來了很多靈活性,但也帶來了諸如信貸業務資金周轉以及資金來源流動風險等潛在問題。根據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趨勢來看,從事商業銀行的發展規模沒有達到預期目標,同時存款和信貸比例也不夠完善。換言之,就是資產的流動性沒有達到使用安全的范圍,一旦信貸風險發生了變化,那么資金的周轉就會受到影響。除此以外,工作人員的專業程度、自我約束能力、按規操作情況以及職權分配情況都需要進一步提高。隨著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信貸風險的種類也越來越多,人們對信貸的需求也越來越多,但我國相應的法律法規、信用體系以及銀行環境等卻沒有與信貸管理機制相匹配,在我國信貸風險管理還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對于用戶信用分析以及貸款方式都需要進一步的提高和改善,而這需要我們不斷進行研究與探討。
2基于內部控制的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管理
2.1信貸業務組織結構的內部控制
只有良好的組織結構設置,才能進一步提高信貸業務的開展效率,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對組織結構進行合理的規劃,以及通過各部門之間的制衡作用來使信貸業務開展過程中的風險進一步減少。商業銀行相關部門的設置。在商業銀行可以設置一定的風險管理部門,通過建立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子公司來負責商業銀行的信貸業務。信貸業務風險管理可以通過對信貸業務風險的評級、對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目標的設置以及具體的指導來實現,從而使商業銀行能夠掌握各分行的風險管理現狀進行掌控。分行的風險管理部門需要對所屬的信貸業務風險進行同一管理,將下級行的信貸風險材料和向上級行的匯報評估風險在本行進行匯總。除此之外,風險管理部門對于風險的監控實現了對信貸風險的集中管理。在開展信貸業務之前,風險管理部門需要對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風險進行動態識別,為新業務的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及時對所開展的業務提供保障和進行反饋,以實現商業銀行內部監控的全方位。商業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就是信貸業務,那么在商業銀行中建立與信貸業務相關的部門就顯得尤為必要。信貸業務部門主要負責信貸業務的發展,在業務方面信貸業務部門與風險管理部門是互相協調、互相合作的關系,而在環節上則呈現出相互制衡的關系。我們在對下級分行進行信貸業務目標制定時應根據高層制定的戰略目標以及下級分行信貸業務開展現狀進行分析,經過風險管理部門對信貸業務風險的評價后交由各分行進行執行。區域性信貸審批中心的建立在集中對信貸進行審批的原則上,將信貸審批權限分配在各商業銀行分行和區域審批中心以進一步提高信貸的審批效率。區域信貸審批中心是總行在各地區各支行行使審批權的代表,通過這樣的設置可以使審批工作能夠在各地區的實際發展情況出發更好的控制信貸業務的開展,以降低信貸業務風險的出現。各分行和區域性信貸審批中心需要加上對信貸業務發展部門以及風險管理部門的了解,針對各部門提供的客戶評價進行分析,進而做出審批決定。
2.2信貸業務信息內部控制
信貸業務會計信息控制。在信貸業務的發展過程中,我們需要加強會計部門的監督作用,制定嚴格的會計處理流程,要在貸款發放和回收過程中及時處理,保證入賬憑證的完整和賬務處理的清晰,實現會計系統對貸款整個業務流程的實時監控,使會計工作能夠真實全面的反映信貸業務的實際情況。信貸業務信息歸集控制。在進行每一筆信貸業務時,我們必然會留下商業銀行用戶的信息以及信貸發展情況,而在信貸業務發展過程中我們也需要不斷搜集信貸業務發展材料,對可能存在影響信貸業務的發展因素進行分析,并及時采取措施以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與此同時,需要及時對所用的信息進行存檔,以方便日后的查詢使用。信貸業務信息的使用控制。信貸業務的信息很多都涉及到客戶或者銀行機密,所以各商業銀行應針對信貸業務材料建立起嚴格的保護措施,對于重要的信息進行授權控制,只有經過授權的個人才可以對部分材料進行查閱,同時要注意電子信息的備份,以防止因為發生意外而造成的信息丟失。
2.3信貸業務環節內部控制
我們都知道,信貸業務是從貸款人提出申請到商業銀行對信貸業務完成評價的整個過程,具體包括了貸款申請、貸款決策、貸款審批、簽訂貸款合同、貸款發放、貸款檢查、貸款回收以及貸款業務的自我評價。(1)貸款申請與決策。對于客戶的發展,貸款業務發展部門需要根據信貸業務的發展政策積極的開展貸款營銷策略,以吸引優質客戶。根據客戶提交的相應申請,對客戶進行風險和內控調查從而確定該用戶是否符合發展。如果客戶符合商業銀行發展客戶制定的信貸業務發展目標,那么就可以將客戶的相關資料傳遞到各部門進行風險評估,如果客戶不符合商業銀行制定的信貸業務發展目標,那么就可以拒絕該用戶。風險管理部門可以依據信貸業務發展部門遞交的材料對優質客戶進行尋找,對于行業的選擇要具有客觀性,不要一味的追求目前發展較火的行業,這樣會激發行業間的競爭,造成商業銀行的授信集中,從而帶來較大風險。信貸業務發展部門需要加強貸款企業的聯系,利用銀行的信息資源為企業的經營發展提供幫助,加強銀行與企業間互惠互利的良好合作關系,而不是單純的借貸關系。(2)貸款審批和合同的簽訂。貸款審批部門負責貸款的審批工作,主要根據業務發展部門和風險管理部門提交的材料對貸款是否發放進行確定,如果經過審批同意發放貸款,那么就可以將簽署后的意見交給負責的業務部門進行后援操作。貸款合同的簽訂是一個需要有相關的法律部門以及有經驗的法律人員參與過程,在合同正式簽訂之前,需要咨詢法律部門的建議進而對合同格式的制定和合同條款的協商等過程做到有法可依,通過商業銀行自我保護意識的提高來降低因合同制定不合理造成的商業銀行損失。(3)貸款發放以及檢查。貸款的發放需要有貸款業務部門和會計部門的協調,會計部門主要在貸款發送時做好帳務處理,在這一過程需要注意對貸款內容的再次檢查,其他部門要配合貸款業務部門以及會計部門依據貸款合同的約定來進行貸款發放,以降低貸款發放過程中因操作問題造成的風險。在我國商業銀行信貸業務中,貸款檢查一直就是一個薄弱的環節,很多貸款業務部門發送完貸款后,沒有充分地意識到貸款檢查的重要性,并沒有加強對貸款的使用情況的檢查。風險管理部門應該在貸款發送后對貸款的企業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了解貸款企業的財務狀況和行業發展狀況,根據高管人員變更和企業經營狀況進行風險分析,如果出現了影響貸款回收的影響因素,應該及時進行風險討論,并及時向上層傳遞和反饋信息。(4)貸款回收和貸款業務的評價。在貸款到期之前,商業銀行應根據貸款合同的規定及時向貸款企業發送到款通知,并部署貸款回收工作。如果貸款可以正常收回,就要及時進行帳務整理,而對于無法正常收回貸款就需要依據企業資信情況進行分析,如果企業資信情況較好,只是因為短暫的困難而無法去進行還款,那么商業銀行就需要積極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以實現企業和銀行的互利互惠。如果對于資信狀況不好、故意不歸還貸款以及無法正常經營的企業,商業銀行就應該及時采取資本保全,以降低企業無法正常還款的損失。在商業銀行完成信貸業務后,應該及時對信貸業務開展評價,以完善和補充在信貸業務開展過程中出現的內部控制缺陷,以進一步修正信貸業務內部控制。這個環節標志著信貸業務的完成,但并不意味著這一環節不重要。對貸款業務的評價有利于企業和商業銀行進一步總結這一過程中影響自身發展的因素,加強對這一環節的重視,將有利于企業和銀行更好的完善自我發展體系和經濟利益的增長。
3結語
目前我國缺乏良好的適合于商業銀行發展的信用環境,而商業銀行對于企業信貸的監督力度也達不到要求,沒有建立健全信息的流通方式和相應的司法制度,從而使中小企業發生信貸違約的現象越來越多。而隨著市場經濟競爭的越來越激烈,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潛在風險也進一步加強,為此我們需要努力加強和完善銀行的風險管理以及內部控制系統,這就需要從信貸業務組織結構的內部控制,信貸業務信息內部控制以及信貸業務環節內部控制等多角度進行分析,做好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內部控制,建立健全信貸業務的內部組織結構,實現對信貸業務環節的內部控制以及信貸業務信息的內部控制,從而增強商業銀行在信貸業務風險下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實現商業銀行以及企業的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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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間借貸 資金 利率 法律
一、民間借貸的概念和形式
民間借貸是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是民間資本的一種投資渠道,是民間金融的一種形式。
當前民間借貸的形式大體可以歸結為兩類,一類是一些持有閑散資金的人通過“中間人”牽線搭橋,暗地把自有資金借中小企業,房地產開發商、物流行業者等人使用,以此賺取可觀的利潤。第二類是以寄賣行、典當行、擔保公司等類似形式進行。即到當地工商部門批辦一個經營寄賣、典當或開辦擔保公司的工商營業執照,多數大張旗鼓的設立了門市,并懸掛明顯的宣傳經營借貸業務的牌子,借貸者以一些財產作為抵押物,進行短期貸款。少數者,不開門市,不掛經營借貸業務的牌子,卻實際明晃晃的經營著貸款業務。
二、當前民間借貸的現狀及動向
近年來,國家宏觀金融政策表現為銀根緊縮,股市經歷了“大跳樓”,樓市也遇到了“路障”,以高利貸為代名詞的民間借貸便成了當前最賺錢的行業之一,民間借貸已表現的極其活躍。總結來,民間借貸呈現出以下新動向:一是規模大。僅河南一省,自2008年金融危機后的兩年間,擔保公司就由一兩百家猛增至500多家。2007年10月份之前,該省不少擔保公司僅有幾百萬的擔保額度,僅兩年的時間就增長了10倍以上,有的企業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額度已經超過了20億。二是利率高。2011年武漢健民對外委托貸款1.5億,年利率為20%,每年利息收入高達3000萬元,其上半年的凈利潤才只有3620萬元。把高利貸發放方式比作金字塔的話,位于塔底層的老百姓以月息3%-5%放給上層的“中間人”,“中間人”再以1毛左右的利息放給更上一層的“中間人”,經過層層累積,到塔頂端的“爪王”手里利息已高達5毛,甚至更高。三是范圍大。地域上,民間借貸已從兩年前的江浙沿海擴展到陜西、內蒙等內陸地區,產業上,從制造領域擴展到商貿領域甚至普通家庭。四是手續“簡”,方式“活”。一般借款人和出借人經協商,填寫借據,標明借款數額、期限、利率等事項。大多數的民間借貸還以投資、房屋買賣等形式為掩護,方式靈活多樣。五是不公開或半公開。高利貸一直被政府政策打壓,因此只能以公開或半公開的方式存在,且交易地點不固定。六是人數眾多,日益“基層化”。參與者眾多,從公務員到普通老百姓,在高息和資金需求饑渴等作用下,銀行資金也充當了民間借貸的“二傳手”。七是民間借貸經紀機構應運而生。拌隨著民間借貸的狂熱,一批民間借貸經紀人應運而生,他們熟悉相關的金融法律法規以及調查評估等業務,他們為借貸雙方牽線搭橋,辦理相關的借貸法律手續、訴訟等。甚至一些經紀人成立了專門的討債公司,負責追回到期難以收回的借款。八是民間借貸向“銀行”類型發展。舉債者“坐地收銀”,企業不是向民間借,而是持有閑散資金的出借人主動去“存”。九是糾紛頻發,部分地區已成重災區,引發犯罪。據了解,因民間借貸引起的糾紛事件呈上升趨勢,個別地方還有黑社會勢力的介入,坑蒙拐騙現象成為常態,刑事犯罪高發。十是司法裁判標準模糊,尺度不統一。立法總是滯后于現實,當前,因民間借款引發的糾紛案件在短期內急劇增加,而對于案件受理、貸款利息、司法措施等卻沒有統一的規定,造成各地同案不同判的結果。
民間借貸在我國的存在由來已久,到今天活躍、狂熱已不足以形容其發展的程度,其對社會和經濟帶來的危害已超過了其起到的積極作用的一面,民間借貸的發展已經畸形化。
三、民間借貸畸形發展的原因分析
1.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入的加大以及經濟發展對資金的大量需求。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幸福指數的提升,人們對生存環境的要求近一步提高,各地為了加快城市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加大了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力度。以徐州市為例,近年來,市政府致力于建立設施現代化、經營市場化、管理信息化,公共設施適度超前化,發展良性循環化,運行從容化的具有全國先進水平的城市保障體系。據統計,僅徐州市城市建設“十一五”計劃期間,先后興建了涉及道路交通、環境綠化風景區、新城區建設等多個重點項目工程。這些項目工程投資除了部分由國家拔款和地方自籌外,相當部分需靠銀行貸款和民間投資。市政府通過大量的BT、BOT、BOOT、BOO項目鼓勵個體私營經濟、民營資本的介入。固定資產投資投入的增加,個體私營經濟、民間資本的迅猛發展,在拉動內需,啟動市場,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資金的極度緊缺。
大量的中小企業,特別是江浙沿海一帶,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中經歷了“寒冬一葉,瑟瑟發抖”的慘淡歷程,伴隨著經濟的回暖,急需大量資金恢復經營、擴大規模。據調查,在溫州今年一些小企業的訂單比較充裕,但是緊縮的信貸規模和高額的融資資本使得很多中小企業不得不放棄了大量的訂單。“錢荒”、“等貸”已成為中小企業的常態。相關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溫州有20%的中小企業處于歇產或半歇產狀態,浙江省新增的5萬多家中小企業中,關閉的已有1萬多家。廣東中小企業中50%處于虧損或利潤率在2%以內,利潤率在5%以上的僅有22.2%的企業。總之,社會經濟環境的整體改善,經濟發展的速度加快,對資金的需求量迅速增加,這是民間融資日趨活躍的根本原因。
2.銀行的“高門檻”信貸政策,中小型企業向銀行貸款融資遇阻。近年來,國有商業銀行經營重心向大城市、大企業集中,造成縣域金融體系缺位。“貸款難”問題問題已十分突出。原因主要如下:(1)國有銀行的管理模式削弱了支行的貸款經營自。近年來各國有商業銀行加強一級法人管理,使貸款審批權主要集中在省級分行甚至總行,從而大大削弱了二級分行及縣(市)支行貸款經營自。(2).一些商業銀行省級分行提高上存資金利率,使其接近于貸款利率,鼓勵基層行上存資金。(3)銀行的內控機制阻礙了信貸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一些商業銀行為了防范信貸風險,內部實行“貸款終身責任制”,過分客觀強調貸款責任,挫傷了信貸工作人員發放貸款的積極性。(4)貸款手續繁鎖,費用負擔重。銀行每辦理一批貸款一般要經過信貸員調查、甚至行社集體討論、報上級行社主管部門審批、經土地管理或房產管理等部門對抵押物調查評估、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辦理抵押物保險等環節,這些程序走下來快則一個月,慢則長達半年。同時,土地管理、房產管理等有關部門要按抵押物評估金額的扣4-6‰收取評估費,要按貸款金額的6―8‰收取抵押登記費,保險公司要按抵押物投保金額的2-3%收取保險費,縣辦理抵押物登記部門及保險部門均設置有效期限,到期續貸又需重新辦理。(5)中小企業向銀行融資成本高。中小企業面臨生存壓力,與2010年同期相比,除基準利率提高1個百分點外,利率普遍提高10%-20%,對中小企業上浮幅度達到40%-50%,使得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驟增。貸款手續的繁瑣,成本的劇增,使得大批中小企業轉而向民間借貸。
3.融資渠道狹窄、不順暢。金融市場特別是證券市場發展的滯后,企業債券市場的嚴格管制,使得只有極少數企業可以通過發行債券實行融資。一批九十年代興起的農村合作基金會、鄉鎮企業發展基金會以及供銷社股金服務部等金融機構的相繼撤并,再加上一些國有銀行信貸資金繼續向大城市、大企業、大行業的集中使得中小企業狹窄融資的渠道雪上加霜。在收緊流動性的貨幣政策的大背景下,銀行信貸規模被限制,IPO、發債等其他融資渠道又不通暢,中小企業被逼向民間融資。
4.借貸者利益的驅動。溫州的民間借貸極其活躍,用“瘋狂”來形容已不為過,不少溫州人稱:以前炒房,后來炒礦、炒煤,現在炒錢最合算。于是,持有閑散資金的人們紛紛加入了放貸的大軍中,有的甚至采取抵押房產--貸款--放貸--賺取利差等方式把錢從銀行“搬”到各種民間高息借貸機構。江蘇省的泗洪縣,是一個貧困縣,這里的民間高利貸愈演愈烈,十多“爪王”掌控幾十億資金,“中間人”坐享其成月收入百萬,一時間幾十萬、上百萬的世界豪車寶馬、奔馳、保時捷等比比皆是,還造就了“寶馬鄉”。
5.銀行行為為民間市場的推波助瀾。一些銀行為獲得高額收益,也采取各種方法,使銀行資金或多或少的流入了民間市場。大多數擔保公司的資金來自于銀行授信,通過在民間收購銀行承兌匯票融資,從銀行貼現等方式后,資金流入擔保公司放貸。有些銀行為實現“存貸比”指標,其內部員工會采取以高息向企業或擔保公司吸儲沖量,作為交換條件,銀行內部人員則向對方提供低息貸款。有的銀行員工則與民間借貸機構相勾結,把貸款放給這些民間借款機構,更尤甚的是有的銀行員工則充當了放貸的“主角”。還有的以各種名義從銀行申請辦理大理的信用卡,然后采取刷卡變現的形式放貸。在紹興還出現了“轉貸”業務,當地的資金中介會雇傭人員走街串巷以2%的額外收益攬儲,再經過2.5%--4%的價格層層轉賣到最上層,匯總存放到溫州、臺州等指定的銀行。貸款人只需額外支付這部分資金的利息4%左右,即可獲得授信套出資金再放貸,同時資金中介也可獲得大致1%的收益。在利益的驅動下,有的企業還會拿出一部分資金以高利放給那些得不到銀行資金的中小企業。高利貸金字塔頂端參雜著違規銀行資金,銀行的高息“攬儲”行為縱容了民間借貸的猖獗。
四、民間借貸畸形發展對經濟與社會的危害
民間借貸在一定程度上融通了社會閑散資金,緩解了資金供求之間的矛盾,活躍了城鄉經濟。但當今呈現畸形發展趨勢的民間借貸對經濟與社會的發展產生了較大的負面效應,具體表現在:
1.不利于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產業結構的升級。由于歷史原因,我國工業的發展相對于西方國家起步晚,結構不合理,特別是中西部落后地區的一些中小企業,其科技含量低,經濟效益差,資源消耗多,環境污染大,產品結構單一,已明顯不符合市場的需求,不符合當今的產業政策,從而陷入停產、半停產狀態。民間借貸的存在和發展,為他們繼續提供了資金,使得這些本應該退出市場的中小企業回光返照,再度繁榮。例如徐州市下屬的縣鎮中大量的從事水泥袋制品的私營企業,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已責令其關閉停產,其在民間市場以各種方式吸收大量資金,繼續投入生產。這種與新型工業化道路發展相違背的借助于民間資本維持生計的中小型企業的存在和發展,顯然不利于當前經濟結構的調整和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升級。
2.削弱了國家的金融宏觀調控能力,對國家金融制度和秩序產生巨大沖擊和破壞。(1)民間借貸的活躍,分流了銀行存款資金,使銀行籌集資金難度加大,降低了支持國家重點項目工程的能力。(2)流通中的現金流量的準確控制,是調節貨幣供應的前提,由于民間借貸需求大、利潤高、手續簡便且形式多樣,使得大量資金長期游離于金融機構之外,中央銀行難以掌握其數量、投向、分布和運行情況,不利于市場現金流量的控制。從而不利于市場現金流的控制和貨幣政策的制定。(3)民間借貸形成的難以預測和控制的貨幣流量,產生了國家控制銀行信貸與民間分流資金的矛盾。民間金融機構脫離了中央銀行的監管,業務經營不規范。從而極大地削弱了國家宏觀調控的效果。(4)民間金融機構會以高于銀行儲蓄利率水平的方式吸收民間資金進行放貸,基于這種利潤的存在極大地降低社會公眾對利率政策的信賴度,不利于中央銀行對市場資金利率的統一管理,弱化了國家運用利率杠桿調控資金供求關系的能力。(5)民間借貸的介入,一些民間放貸者會在企業無法歸還借貸的情況下,取得了借款企業部分資產經營使用權。這樣就加重了企業負擔,增加了銀行貸款收回的難度。加大了銀行信貸風險。
3.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1)風險較大,易發生惡性案件。收益越大,風險越大,當放貸者坐等高利收益時,伴隨他們的也許是天大的陷阱。海林市福祿珠寶飾品有限公司以月息7%的高息為誘餌,先后吸引徐州市4400余名投資者簽訂借款協議,累計非法集資6.5億。四川廣元警方僅在整治“高利貸”風暴中,就打掉10個犯罪團伙,刑拘125人。受害人數眾多,影響極大。(2)利率偏高,借款人不堪重負而跑路,底層集資者流離失所。民間高利貸有行規:在借款上,實借8萬元,但借據要打10萬元,扣掉利息2萬元,利息實行驢打滾,每天為300元,每5天結算一次,到期未還追加本金,每1萬元另還3000元利息。有地方的利息更高,在溫州還有年息為100%的。因此,不少中小企業老板因還不起高利貸而跑路,浙江僅9個月內就有228名老板逃逸,據統計,這些企業共拖欠14644名員工7593萬元薪酬,欠薪人數和欠薪數額均為歷史之最。于是就有群體性討薪事件,暴力討債等行為出現。同時,因為在民間融資活動中受害嚴重、基本生活受到影響的特殊家庭便有了生存的困難,流離失所。(3)“官銀”的滲入,縱容了腐敗。“官銀”是官員資金在長三角一帶流行的俗稱,實際上,不僅在溫州,“官銀”參與高利貸現象已十分普遍。這種現象的存在扭曲了公務員在群眾中的形象,縱容了官員隊伍的腐敗,不利于國家的政治建設。(4)手續不規范,底層借貸者難以依法維權。高利貸手續簡單,多數僅是雙方合意,簽訂借款合同,有的甚至是口頭協議,大多數的底層借貸者都被高利貸主高利的假象所蒙騙,東窗事發時才大呼上當,由于借款手續不規范導致無法維權的比比皆是,當無法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時,其他的違法甚至犯罪的方式便產生了,這也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五、對民間借貸的規制建議
民間借貸在我國存在有著深刻的社會基礎和歷史意義,作為一種游離于國家金融之外非正規金融活動,多年以來受經濟基礎、金融體制和法律法規的制約,一直在“夾縫”中求生存。它的存在有其積極意義,是正規金融的有益和必要的補充,客觀上,民間借貸實現了資源在小范圍內的優化配置,拓寬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增強了經濟運行的自我調整和適應能力,促進了多層次信貸市場的形成和發展。雖然當今的民間借貸已呈畸形發展,但堵不如疏,對民間借貸應積極規范引導。
1.國民間借貸的法律規制建議
(1)當前我過民間借貸的立法現狀及評析
從我國現行立法看,目前調整民間的法條散見于《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和《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復》等法律文件中。在適用時,因《合同法》是調整合同關系的專門法,所以其中有關民間借貸的規定成為民間借貸合同主要和直接的法律依據。在案件中涉及當事人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委托、借款訴訟時效等問題時,則適用《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當《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都有規定時,因《合同法》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釋,則優先適用《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盡管上述零散的法律條文對民間借貸有所規定,因民間借貸的自發、過于分散、不易控制性,及在現實中相關的案件的急劇增加等特點,在適用法律時會凸顯各法律文件的沖突與矛盾。如,就關于民間借款利息的規定方面就有了不一致性:《合同法》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但是,按《關于貫徹執行
(2)對民間借貸立法規制的思考
面對當前已畸形發展的民間借貸,規制和防范已變的勢在必行。《民間借貸行為管理條例》亟待建立。筆者認為應從以下方面進行立法規制:
①強調借款的書面形式。針對民間借款的隨意,形式不規范性,為了避免糾紛的出現,確保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的形式要求,民間借貸合同應規范其形式:即借貸雙方須簽訂書面協議,協議內容應包括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住址、借款數額、出借和還款時間、是否支付利息等其他合法內容,并妥善保存好證據,以便糾紛發生時有據可查。
②規范民間借貸的用途。201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向各級法院發出《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規定,因賭博吸毒借貸不予保護,即出借人明知借款人為賭博、走私、販毒、詐騙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為非法借貸,此時出借人的合法權益無法保護。因此,民間借貸應明確借貸的用途,不僅可以維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還可以減少因民間借貸助漲的犯罪行為。
③規正高利貸的利率。許多民間借貸糾紛都與利息有關,《合同法》“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視為不支付利息。”的規定不利于發揮民間借貸的積極作用,應摒棄。對于合法的借貸利息應予以保護,但還要堅決遏制高利貸化的傾向。根據部分地區實踐上的做法,民間借款的最高限不應超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超過此限度的,超過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對于復利問題,應禁止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出借人將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并計算利息。當事人僅約定借期內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可以以借期內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當事人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來主張自逾期還款之日起的利息損失。
④適時進行合理有效的行政干預。《民間借貸管理條例》中應明確規定政府部門對“高利貸村”的必要的行政干預權,如政府有對“爪王”進行解扣,將其交司法部門強制執行,對一些嚴重欺詐、違法者有對其進行行政的、刑事的司法制裁的權利。這樣就可以控制類似“寶馬鄉”“高利貸村”的出現。
⑤明確規定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債權人怠于行使債權,超過訴訟時效時,便很難再實現自己的債權。在民間借款的實踐中,出借人可以在時效屆滿以前采取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或者催討證明等措施來引訟時效的中斷從而對訴訟時效的期間進行重新計算。
⑥規范民間借款合同中擔保的相關問題。民間借款合同涉及到擔保的,《民間借貸管理條例》應規范擔保合同的內容,包括:明確擔保的種類、擔保人須具備的主體資格、擔保的財產的合法性、當事人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等內容。相關內容可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司法解釋來制定。關于民間借貸的保證期間,《民間借貸管理條例》中應明確規定,債權人如果沒約定保證期間的,一定要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主張權利,否則保證人就免去保證責任,此時保證擔保便失去了設立的意義。
⑦“高利貸”嚴重者入刑。現在民間的“高利貸”已經成了一個毒瘤,有地方驚現的100%的年息,其帶來的利潤已經超過了販賣的收益,一面是“爪王”的肆意揮霍與“寶馬鄉”香車名苑的享受,一面是企業主“跑路”和一些優質企業被“高利貸”“蠶食”的悲涼,大批出借“高利貸”的家庭財富瞬間蒸發,“高利貸”已經引發了一系列的經濟與社會問題。不入刑已不足以威懾這種瘋狂的行為,因此對于放貸嚴重者應入刑,實踐中有的地方以非法經營罪判處“高利貸”嚴重者,根據這個罪名的定義,只要違反國家規定,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都可以被認定為非法經營罪,這個罪設立的目的是用來防止立法之初所沒有預見的,將來發生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有專家學者反對其為“口袋罪”,在此,筆者認為應專門針對“高利貸”定罪,設立專門的罪名和構成要件。
(3)探索解決民間借貸糾紛的司法途徑
當前民間借貸所引發的中小企業資金鏈斷裂甚至破產以及非法集資、暴力催收導致人身傷害等違法犯罪問題,對金融秩序乃至經濟發展、社會穩定造成不利影響,使得人民法院解決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難度增加。訴訟是當事人維護合法權益的最后一條途徑,人民法院應高度重視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審判執行工作,通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款糾紛,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有序發展,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①加大審查力度,嚴格甄別、堅決打擊“問題借貸”。法官應加大對借貸關系的審查力度,加強對借貸關系合法性、真實性審查,以避免造成錯判或縱容違法犯罪行為的后果。一是嚴格審查出借人的目的、借款人的目的及借款用途;二是查明雙方借貸關系的真實性,以排除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情況;三是注意審查借款人的相應借款能力、資金往來情況以確定判決的可執行性;四是審查借貸中是否存在非法集資、聚眾賭博、詐騙等犯罪行為。盡量發現、嚴厲打擊“問題借貸”和虛假訴訟。
②加大對案件的調解力度。對于涉及出借人和借款人人數眾多的案件、可能引發工人討薪等的案件、出借人與借款人情緒對立嚴重的案件以及判決后難以執行的等案件,要先調解,重調解,努力促成當事人之間的和解。
③及時審理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類的案件,加大對此類案件的打擊力度。民間借貸已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高利轉貸、違法發放貸款等經濟犯罪行為,甚至引發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及暴力催收導致人身傷害等其他暴力性犯罪,不僅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還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的危害。人民法院對此類的案件應及時作出處理,依法從嚴懲處,嚴格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嚴格區分犯罪的性質,真正做到罰當其罪。
④做好溝通協調,發揮各職能部門的聯動效應。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過程中,要注意加強與相關職能機構的溝通協調,對涉及高利貸、賭債、非法集資、經濟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應及時向公安、工商等部門通報移送;對于可能引發社會穩定的群體性借貸糾紛,應及時向政府通報案情,共同做好調解工作;對可能引發大規模金融風險的,應及時與金融監管部門溝通,及時作出應對,引導民間借貸向著健康發展。
2.建立民間借貸的金融機制,創造有利于金融良性發展的體制和環境
(1)央行制定相關法規引導和規范民間借貸。中國人民銀行應制定“民間借貸法規”和“管理辦法”來規范其民間借貸行為。一是對借貸的限額和利率水平進行規定,并在相關的管理機構登記,由專門的機構對其進行管理、監督;二是堅決打擊牟取暴利的放高利貸行為;三是賦予民間金融一定的法律地位,加強對自發形成的金融活動的監管力度。
(2)建立民間借貸監測機制,加強對民間借貸行為的監測和分析。定期采集民間借貸的相關數據,對民間借貸資金流向和利率變化趨勢進行及時、全面的分析,掌握民間借貸市場的變動情況。調節信貸資金供求,防范金融風險。
(3)建立民間借貸的保險機制。將民間存貸款納入國家擔保風險的范圍,可以保障儲戶和貸款人的權益,可以保護小儲戶的資金安全,防止擠兌現象,還可以為嚴重現金流短缺、破產的民間金融機構提供資金支持。這有利于加強中國金融管理部門的監管和對瀕臨破產的民間金融機構的處置能力,從而降低民間金融機構的脆弱性,以保護公眾信心。①
3.設立區域性的民間借貸體系,形成有利于民間借貸規范化管理的氛圍
(1)政府應設立區域性的民間借貸機構,將分散的民間借貸機構統一起來。通過正規的借貸方式歸集社會閑散資金,再投向需要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如組建民間借貸社區銀行。通過給予其相應的存貸款利率浮動政策。使之兼具民間資本的比較優勢和正規金融的專業化特點。從體制上引導非正規金融的正規發展。
(2)成立地方金融監管中心。主要監管對象為寄售行、擔保公司、典當行等,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正軌金融領域和實體經濟,使之不能過多的停留在民間借貸市場。
4.對民間貸款機構進行規制,實現“地下錢莊”的陽光化
實踐中,擔保公司、典當行、寄售行等民間借貸機構充當著“高利貸”的角色。實現對這些民間借款機構的統一、有效監管,嚴格貸款手續和制度,使之杜絕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非法集資等違法違規活動。建立信息報送平臺,及時、真實、完整地披露相關擔保的信息。加強對上述民間借貸機構的規范管理,整治非法借貸機構,扶持正規的融資性民間借貸機構,使之成為企業和銀行之間的緩沖帶和紐帶。使“地下錢莊”迎來陽光下的一片藍天。
5.破解中小企業的融資難,遏制民間貸款的“高利貸”化傾向
(1)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確保中小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2)清理糾正金融機構的各種不合理收費,簡化貸款手續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3)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擴大投資途徑,豐富投資產品,逐步擴大中小型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短期融資券發行規模,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等金融工具。推動交易所和場外市場建設,改善中小企業的股權質押融資環境。積極發展中小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4)細化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改善對企業的金融服務,適當提高對中小企業貸款不良率的容忍度。(5)大力發展融資擔保市場,建立健全再擔保機制,提高融資擔保的杠桿系數。政府應建立再擔保基金,幫助銀行分擔風險,承擔這一義務,并允許其有一定的壞賬。(6)積極推動金融租賃業,金融租賃市場目前在我國最大的瓶頸就是缺乏資本,而民間借款正是最合適的資金來源。
6.其他措施
(1)加強相關法律宣傳力度,注意識別民間借款的各種陷阱。民間借款披著各種偽裝招搖撞騙,應加強相關法律的宣傳力度,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警惕“高利貸”陷阱。例如僅非法集資犯罪形式就有以下幾種:①以民間借款形式出現。多數是鄉鎮中小企業以經營、擴建、進行資金周轉為名,向民間借款。②以投資理財公司等中介機構為掩護的形式非法向社會集資。③以投資股權、國債為誘餌的方式吸收資金。④設立虛擬公司以傳銷模式進行集資犯罪。因此,進行適時的宣傳和教育在當前勢在必行。
(2)工商部門加強對企業的監管,使“空殼”公司一目了然。工商部門應加強對注冊企業的監管,及時向銀行和社會披露、通報“空殼”公司名單,以便銀行及時監控其非法交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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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現狀及監管改革
美國、英國和法國私募股權基金的主要募集方式是私募發行,發行對象為合格的機構投資者。近年來,歐美的私募股權基金資金來源呈現日益多元化的趨勢,主要包括養老金、捐贈基金、保險公司、商業銀行、高資本凈值的個人或家族公司等。關鍵是要求投資者具有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力。私募股權基金的組織形式,主要有:公司式私募、 契約式私募(信托式私募)、 有限合伙制私募。目前,有限合伙制是美國私募股權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國際上對私募股權基金的監管主要有以下四方面內容:一是對基金的監管,主要體現在對基金的發行、基金的投資者數量及資格的監管。二是對基金管理人的監管,主要體現在監管部門要求管理人應具備一定的資格,并需報相關金融監管部門進行注冊及定期年檢。三是對基金所投資企業的監管。基金管理人必須定期向監管機構報告其主要投資市場和工具、業績數據和風險集中度等信息。四是對投資者的監管,主要是機構投資者,對于保險公司及商業銀行等機構投資者,監管層要求對投資進行嚴格比例限制以防范風險,并進行合理的資產負債管理。
2008年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風暴席卷全球,也讓全球私募股權投資行業步入到有史以來最為艱難的時刻。全球私募股權投資交易量、投資收益及投資回報也出現了大幅下降。次貸危機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行業帶來的影響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部分交易出現失敗,不得不撤銷或重新進行判斷。二是促使并購基金創造了其他新類型的投資以配置他們巨額的投資基金,這些投資包括對上市企業的私募股權投資(PIPE),對杠桿收購交易中已經發行的債券的收購等。三是部分大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其管理公司開始出現虧損。自次貸危機發生后,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業受到了很大的影響,部分基金開始出現虧損。由于華爾街的投資銀行是本輪危機的最主要的受害者,因此,包括高盛、摩根斯坦利、美林等大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機構在本輪危機中受到的影響最為嚴重。
2008年金融危機之后,各國政府普遍認識到私募基金包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缺乏監管隱含的巨大風險,歐美國家對私募基金包括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其管理人的監管呈現加強趨勢。奧巴馬政府于2010年6月批準了自大蕭條以來最具顛覆性的金融監管改革法案。法案規定資產管理規模1億美元以上的投資顧問必須在SEC進行注冊,并要求其向SEC提供交易和資產組合的有關信息,協助監管機構對系統風險進行必要評估。SEC將對這些投資顧問進行定期和專門檢查。這項法案包括限制銀行從事互換交易業務、限制銀行投資私募股權公司和對沖基金等嚴厲措施。這一法案的通過影響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資金來源的“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英國創業投資協會提出了針對英國私募股權基金整個行業的監管指引——《英國私募股權投資信息披露和透明度的指導方針》,對私募股權基金信息披露的指導原則,并對信息披露主體和披露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指引規定,私募股權基金應定期向英國創投協會(BVCA)指定的機構提供數據,以便于對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活動的經濟影響進行有證據的嚴格跟蹤分析,及時監測金融風險。歐洲議會則于2010年11月正式通過歐盟對沖基金監管法案,這是歐盟第一套直接監管對沖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法規,最突出的一項內容是引入了“歐盟護照”機制。不過,它可能對新興經濟體的金融市場及非歐盟國家的對沖基金造成沖擊,再加上歐美的分歧,可能為未來全球金融監管改革投下陰影。
不過,由于中國經濟在本次金融危機中表現最為突出,再加上目前中國正在大力發展私募股權投資產業,因此,越來越多的國外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始逐漸將業務的重點放在中國市場。眾多的知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開始在國內募集人民幣基金就是最好的佐證。例如,自2010年以來,百仕通、第一東方、里昂證券、凱雷、TPG等外資PE機構紛紛在中國設立人民幣基金,貝恩資本、瑞銀、KKR等機構也在籌劃在國內設立人民幣基金事宜。近年來中國經濟的持續穩步增長、人民幣升值預期、投資及退出渠道不斷拓寬都給國際資本帶來了可預期的高投資回報率。
二、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現狀
近幾年來,我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迅猛,2005年,證監會提出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方案,隨著股權分置改革工作的逐步完成,我國資本市場開始進入到“全流通”階段,并由此拉開了新一輪牛市的序幕。在這一階段,國家相關部門為了促進創業風險投資的發展,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這標志著我國創業風險投資進入了政府引導下的快速發展階段。同時,這一時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開始進入到迅速發展階段,本土基金管理公司規模迅速擴大。究其原因,主要有:(1)全球流動性過剩的輸入以及中國經濟自身內部的失衡使得中國流動性過剩問題愈演愈烈。由于資本的逐利性,過剩的資金開始滲透到一切存在收益的領域。(2)中國經濟長期保持高速增長,各行各業充斥著眾多的投資機會。(3)政府出臺各種政策以支持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比如,對《公司法》、《證券法》、《信托法》、《合伙企業法》等法律的修訂和出臺,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基礎。09年國務院轉發了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下發的股權投資基金的指導意見,各地地方政府紛紛拿出財政資源來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及制定優惠政策來促進當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帶動了各方資金積極參與到這個行業。在募資方面,2010年政府也出臺了向保險資金放開股權投資的一些政策,各地政府為了吸引股權投資機構落戶,在注冊、稅收等方面給予很大的優惠政策。國務院出臺了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新36條,還有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這一系列政策的出臺都積極推動了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4)創業板的推出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提供了良好的退出機制,從而大大促進了我國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規范發展。
經過幾年的快速發展,目前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整體規模和發展速度都位居亞洲首位。從2003年至今,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一直保持著40%的復合增長率,已經遠遠超過美國、日本等其他國家。
2010年又可以稱得上是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過程中具有標志性的一年。在經歷了2008年金融海嘯沖擊、2009年的募資、投資低迷期之后,2010年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迎來了強勁反彈。據清科研究中心的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市場募資、投資、退出案例數均創下歷史新高。具體來看,募資方面,當年共有82支可投資于中國大陸地區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完成募集,募集金額276.21億美元;投資方面,全年共發生投資案例363起,交易總額103.81億美元;退出方面,全年共計發生退出案例167筆,其中IPO方式退出160筆,股權轉讓退出5筆,并購退出2筆,一舉打破了2007年曾經創下的95筆的最高記錄。
三.面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國私募股權基金依然存在一定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相關法律法規尚不健全,缺乏統一的政府管理部門。我國目前還沒有出臺專門針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法律法規,各監管部門也是“各自為政”,缺乏統一的政府管理部門。隨著實踐的發展,“私募”基礎性規范缺失導致的不良影響或許將逐步顯現。目前有關部門已經起草《股權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草案)》已上報國務院,正等待批復。管理辦法明確了對PE 行業適度監管的政策指向和基本的監管框架。如果這一管理辦法獲得批準,則認可對PE行業進行適度監管的模式,即不主張嚴格的審批制。但是,會對合格的基金管理者、合格的機構投資者設定準入要求,包括對單個投資者的出資要求和募集資本總規模的規定,并對投資行為進行一些規范。相信這一方法的出臺有助于搭建法律框架,對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有積極的、深遠的影響。
二是市場化程度有待提高。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主要以政府推動為主,市場化程度有待加強。同時,很多企業與當地政府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如何更好的處理與當地地方政府的關系,成為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所面臨的又一挑戰。
三是缺乏完善的基金管理機構。從歷史業績、內控、流程、人員素質、品牌等各方面來看,目前大部分基金管理機構缺乏足夠的市場經驗,這也是銀行、保險、國企等機構投資者密切關注的問題。
四是缺乏相關的信用管理機制。良好的信用制度是發展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基礎,在美國這種信用制度已經非常成熟,在我國市場上還沒有形成“信用”“誠實”為基礎的運行機制,國家也沒有相關的信用管理制度及懲戒機制,尤其是很難規避基金管理人造成的“道德風險”,再加上國家還沒有個人破產的相關制度,所以管理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還不能真正履行,這無疑加大了基金投資人的投資成本和風險,也是阻礙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的重要因素。
綜上所述,我國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已經進入政府引導下的市場化推動發展時期,除創業風險投資基金的發展因需要政府資金作風險補償而應由政府設立準入機制進行監管外,其他類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可以逐步實行行業自律模式為主的形式進行管理。在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立法方面要以“開門立法”模式為原則,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市場對私募資本的配置,同時為基金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留下空間。在以基金行業協會自律管理為主情況下,政府的行政監管要以監管的介入程度不應當干預或影響到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正常的經營管理為原則。
四.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發展目標及思路
從發展目標上看,應堅持“政府引導、產業導向、市場運作、監管有效、管理規范”的原則,圍繞促進經濟增長和產業結構優化,積極發展股權投資基金及股權投資管理公司,構建多層次股權投資基金體系,不斷優化企業投融資結構,加快經濟結構包括投資結構、產業結構及產品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增強金融業整體實力并促進經濟持續穩定發展。
從未來發展思路來看,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拓展:
一是監管環境方面。需要盡快出臺相關管理辦法并建立監管框架,保證各基金具備股權融資的基本要求和投融資能力。目前由于各部門出臺的政策缺乏統一協調制約了PE的發展,因此需要對現有的法律《公司法》、《合伙企業法》、《證券法》、《信托法》以及涉及外商投資、境內并購、海外上市、海外投資的相關法規予以整合和修訂。同時,應逐步建立健全風險控制機制。包括建立決策制度,規范操作程序,制定應急預案,防范操作風險和管理風險,明確投資比例、退出機制、信息披露等事項,規定監管機構可以通過能力評估,加強投資運作監管,防范系統性風險。
二是發展環境方面。從金融監管環境、金融政策環境、金融信用環境、金融中介服務環境、金融開放環境、金融安全環境等各方面不斷進行完善,為股權投資基金提供良好的發展空間。
三是建立流動性的二級市場。數據顯示,2010年前三個季度,國內私募股權基金共募集資金達212億美元,超過2009年全年的募資總額。一級市場的蓬勃發展,使得市場對于流動性的需求越發迫切。近日,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首次《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私募股權交易規則》,標志著國內首個私募股權基金二級市場交易平臺試運行。新成立的私募股權交易平臺,將在私募股權投資領域為創投企業、基金機構提供基金募集、項目融資、股權轉讓、基金份額轉讓、投資退出等全方位服務。私募股權基金二級市場在歐美國家已經有了二十多年的發展歷史,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市場體系。金融資產需要一級市場募集資本,二級市場來創造流動性。電子化的股權基金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將是未來國際資本市場的發展趨勢。
四是退出機制方面。政府需要支持多層次、多元化的投融資體系建設,提供多種退出渠道和機制,分散股權投資發展風險。私募股權基金的退出通道,通常有證券市場、股權交易市場和并購市場等,建立和完善合格投資人的場外市場,而交易平臺如股權轉讓的大宗交易市場,包括北京產權交易所、天津產權交易所,新三板市場等。支持和鼓勵各類創業投資和股權投資機構發展,逐步形成募集、投資和退出等功能完善的股權投資發展環境。
五是建立中介服務體系,支持創業投資和中小企業的發展。未來需要一批為PE機構,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資訊機構和中介,推動融資服務體系的建立。
關鍵詞: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政府審計,應用
一、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的內涵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是以戰略觀和系統觀為指導思想,以被審計單位經營風險為導向的新的審計方法。而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則是在制度基礎審計方法上發展起來的,是將審計風險模型運用于制度基礎審計之中,并以此指導審計工作和進行審計風險的控制的一種舊的審計方法。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作為一種新的審計方法,除了繼承吸收傳統的詳細審計和制度基礎審計的優勢外,在適應經濟業務復雜化和合理規避審計人員風險的要求下,體現出:重點在于對風險的評價和防范;重心前移至計劃階段;內外環境相結合,以實際審計結果作為調整重點;合理預期的使用,有效地識別各種重大錯報風險等特點。
二、政府審計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必要性
隨著政府職能的轉變,已有的責任機制已經不能很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政府審計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重要,政府審計風險也為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所重視。
(一)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是適應信息社會和知識經濟要求新的審計方法
進入新世紀以來,整個世界處于一種急劇變化的過程中,全球性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隨著信息社會和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政府與其所面臨的多樣的、急劇變化的社會經濟環境之間的聯系日益增強。世界各國的聯系更為緊密。全球經濟發展速度的加快和社會經濟組織之間相互依賴性的增強,使得政府所處的環境更為復雜和多變,這種情況下的風險控制和防范就顯得更為重要。所以引入以風險控制和方法為主的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傳統審計方法的局限性要求進行改變
傳統風險導向審計主要是通過對固有風險和控制風險的定量評估,來確定審計的時間,范圍和內容。傳統風險導向審計實質上是制度基礎審計方法的發展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它還不是一種新的審計基本方法。它在理論與實務兩方面都存在固有的缺陷。
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己經在理論和實務中體現了它的科學性和有效性,推行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勢在必行畢業論文格式。但將其應用在政府審計之前,必須明確政府審計與社會審計有明顯的差異。只有準確地了解其差異,才能更好的發揮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作用。
三、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應用于政府審計所面臨的問題
政府審計引入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在現實中面臨著許多實際問題。
(一)現代審計人員專業技能和道德規范的缺失
首先,運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需要審計人員在審計之前對被審單位各個方面進行全面的調查了解,確定期望審計風險。而期望審計風險的大小取決于審計人員的主觀判斷,依賴于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結構。其次被審單位內外環境千差萬別,而大部分審計人員熟悉的只是審計、會計的業務,而對其他專業方面了解很少。還有,由于風險導向審計的審計范圍被擴展,會計師需要關注的是整個內部控制。審計范圍決定了專業能力范圍的要求,這就要求會計師充分提高自己的專業能力。如果審計人員在風險判斷上出現方向性錯誤,會導致其搜集不到充分有力的證據證明審計結論,就極有可能導致審計無效率或審計失敗。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合理科學的衡量審計風險水平。
另外,對法律風險的預期影響審計人員道德風險。一般來說,當審計人員認為法律風險較高而可能引起較大審計風險損失時,可能會執行盡可能詳細的程序來保證審計質量。而當其對法律風險的預期較小而不會引起明顯損失時,則可能會減少審計程序。目前我國審計人員承擔的法律風險相對較低,因此,全面實施風險導向型審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反而會降低審計質量。
(二)地方審計機關獨立性不足
開展風險導向審計,需要審計人員對被審單位存在的一些不可量化的風險做出主觀判斷,因而對獨立性有更高的要求。在地方上,審計機關被各級政府和財政部門視同為一般行政機關,其經費來源主要是年初預算安排和罰沒收入返還兩個部分,在一些財政緊張的地方,基層審計機關有時連正常履行職責所必需的經費都得不到保證,沒有充足的經費保證,政府審計機關不能正常開展工作,有時審計機關為了保證占總預算經費絕大部分的預算管理資金,勢必與被審單位形成某種變相的利益紐帶關系,會在一定程度上遷就被審單位,避重就輕,甚至互相串通,從而嚴重違背審計獨立性原則。另外,審計人員方面,受體制和觀念的影響,地方行政首長對審計人員有巨大的影響力,依法審計在許多地方沒有落到實處。
四、政府審計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對策
從我國政府審計機關風險管理的現狀出發,要在政府審計中應用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應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 進一步強化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行政管理畢業論文,國際資本的流動帶動了審計的跨國界發展。我國審計準則從一開始就是借鑒國際慣例,并在國際審計準則的基礎上制定的,體現了風險導向審計的理念。風險導向審計不是制度基礎審計之外的一種方法,而是制度基礎審計的發展,是以對審計風險進行系統的分析和評價為立足點制定審計戰略,制定與政府狀況相適應的多樣化的審計計劃,使審計工作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所以有效地進行風險評估,可以簡化風險導向審計工作。
風險評估的過程主要是風險辨識、風險分析和風險評價。政府應根據各種風險的分類,進一步細化,得出可能存在的風險之后,運用特定的風險評估方法,根據各種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及影響程度,決定控制程度和策略。在全面風險管理過程中進行風險評估,風險可以分為5類,即戰略風險、財務風險、市場風險、運營風險和法律風險。
風險意識是風險導向審計得以有效使用的重要前提,只有意識的提升,才能加快工作的效率和提高工作的穩健性。
(二)打造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
復合型審計人才隊伍是能否實施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決定性條件,人才隊伍的專業水平也決定了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所能發揮的作用,因而是重中之重,必須通過內部培養、外部吸收的辦法,打造一支符合風險導向審計要求的專業審計隊伍畢業論文格式。審計機關能否擁有一批具有相應能力的審計人員,對能否有效開展風險導向審計起決定作用。審計機關應加強審計人員的培訓,特別是相關專業技能的培訓。同時激勵審計人員自主提升,從社會上吸收各類專業人才。
(三)推進審計信息化建設,實現風險導向審計的網絡化信息系統的資源共享
要推動社會建立完整信用體系,在政府、銀行、協會及審計機構等單位之間連網,實現資源共享。審計機構本身也應建立龐大的數據庫,按類別、行業收集、存儲、更新審計人員運用風險導向審計所需要掌握的會計和審計準則內容以及審計對象所在行業、企業戰略,成功、失敗審計案件介紹等信息,以不斷拓展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同時為政府審計完善管理的信息依據。
(四)完善審計制度以保障審計獨立性
要保持審計機關的獨立性,就要求政府審計機關在經濟上斷絕與被審單位的聯系,就必須解決地方審計機關的經費問題。對此,政府必須要制定出具體的措施和辦法,把地方審計機關的經費落到實處。首先要對審計機關的經費進行垂直管理,這樣不僅切斷了同被審單位的經濟聯系,而且切斷了與同級政府的經濟聯系,審計獨立性明顯增強;其次是提高審計機關經費的優先級,使之得到地方財政的優先保障,經濟落后地區地方財政實在不能完成的行政管理畢業論文,由上級財政直接撥付;還有是對審計機關審計經費情況定期進行行政性抽查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明確政府審計人員的權責范圍
針對政府審計人員責任輕,法律規范弱化的現狀,最好的辦法是,對審計人員的權責范圍進行明確,讓審計人員清晰的認識到什么可為,什么不可為,同時做到有所擔當。理性的人都是趨利避害的,在明確合理的權責范圍下,審計人員自然會主動的履行審計職能,規避審計風險。權力方面,宏觀上,應當加強審計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與規范化。明確界定審計機關的法定職責范圍,在審計法中對經濟責任審計要有明確規定,對政府審計的目標和內容要進行規范,同時明確規定必須進行政府審計的單位和項目,通過法律適當地加強審計權力。責任方面,政府審計機關及其人員如果出具虛假的審計信息,給國家、社會及個人帶來利益損害,就應該對此承擔相應的行政、民事或刑事責任。對此可以在法律和行政制度上加以明確。只有在明確的權責范圍下,風險導向審計對審計人員個人而言才具備其應有的意義,能夠得到審計人員主動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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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對外直接投資;“走出去”企業;稅收政策;稅收服務
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Going global” Enterprises and Tax Support
Li Chun-gen1,Bao Shao-jie1
(1.Jiang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Nanchang 330013 , China)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es empirically the development stage of China’s 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 the empirical research deduces that China is now in the starting point of in second stage of IDP, and on the point of turning to the third stage of IDP. On the transitional phase and financial storm, it needs guidance and support from the governments in order to support “goingglobal” enterprises. Using international tax theory and practice for reference, on the basis of a theoretical analysis of issues in tax support system concerning “goingglobal” enterprises in our countr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for formulating the tax policy and promoting the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Key words: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 “going global” enterprises; tax policies; tax service
在當前全球經濟發展疲軟、企業生產成本增加、國際貿易摩擦加劇、我國外貿的內外環境趨緊等諸多不利因素的情況下,如何讓我國企業規避風險,擺脫困境,一如既往地高速、持續發展,是我國企業當前面臨的重大問題。在看到金融危機對我國不利影響的同時,應該看到這也是加速實施“走出去”企業戰略極佳機會。在金融危機重創全球經濟的情況下,我國積極擴大政府投資有結構性地刺激內需,將保持經濟的持續增長,在世界各國中率先復蘇,強大的國內市場和比較旺盛的內需為以國內市場和產業為目標的海外投資并購提供了有利支撐,這些都是我國“走出去”企業的優勢和難得機遇。我國應以此為契機,堅持企業“走出去”發展戰略、通過有力政策的積極引導,加快我國企業走出去步伐。
一、 我國對外直接投資階段實證分析
本文使用投資頭寸指數(IPI)、和實證分析探討我國對外直接投資所處階段。采集1982年~2008年共27年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相關數據,所有數據以美元計價。考慮匯率折算因素,GDP數據來源來源于聯合國英文數據庫統計信息(UN data―A world of information)①,單位:百萬美元。外商對我國直接投資額(FDI)、我國直接對外投資額(QI)、對外直接投資凈額(NOI)數據來源于自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歷年中國國際收支平衡表,單位:百萬美元。人口數據來源于歷年《中國統計年鑒》。人均GDP(GDPP)、人均對外直接投資凈額(NOIP)數據在原始數據基礎上計算而得,單位:美元/人。
(一) IPI分析
設置思路源自鄧寧投資發展階段理論②。具體來說,若鄧寧投資階段理論成立,IPI的數值呈如下波動趨勢。第一階段:完全沒有對外投資,而只有外商對內投資,IPI=-1;第二階段:該國對外有少量投資,但是該國對外投資遠不及外商對內投資, -1
圖1IPI指標1982-2008年
可見,1982年~2008年我國IPI值在-0.621至-0.997范圍內波動,初步認為我國目前處于第二階段,即主要以接受外商投資為主,同時也有少量的對外投資。1983年~1994年我國IPI值漲幅較大,1994年~ 2004年一直很小。但是從2004年后IPI值逐漸上漲到2008年已達-0.64,這與我國2004年實施大力扶持“走出去”企業的戰略有關。
圖 21982-2008年我國FDI和QI時間序列圖
由圖2可見,雖然外商對我國直接投資增長較快,但是我國直接對外投資在1982至2004年基本保持平穩直到2004年我國對外投資開始持續快速增長。
由以上分析,雖然自1982年~2008年,我國IPI指標處于-1到0之間(-0.621至-0.997),但是從2004年開始我國IPI指標和對外投資規模同步開始突飛猛進式的增長。同時考慮到最近幾年我國政府大力扶持“走出去”企業未來幾年我國企業海外并購、投資可能進一步增長,我國對外投資發展階段應處在會第二階段末期,并會較快過度到第三階段。
(二)計量模型分析
(1)我國對外直接投資趨勢分析
以對外直接投資額為因變量,以時間為自變量,構建半對數模型,結果如下:
Ln (QI) =5.0857+0.1604*TIME
Se= (0.4289)(0.0267)
t= (11.8556) (5.9897)
P= (0.0000)(0.0000)
R2=0.689334 F=35.87666 Prob(F)= 0.000003
Time 是一個從1到27 的趨勢變量。上述t統計值和F統計值均非常顯著,可決系數雖僅為0.689,但只有時間趨勢TIME作為解釋變量,R2的水平可認為較高。該回歸方程比較理想。可推斷1982年~2008年間我國對外直接投資額平均每年以16.04%的速度增長。該式擬合值與中國實際對外直接投資額的比較,顯示出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明顯向上趨勢,說明今后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將保持繼續增長的勢頭。
(2)回歸模型分析
模型1: NOIP= + + +
模型2: NOIP= + + +
其中,t表示時間下標,α為截距,β和γ為系數, 為隨機誤差。Dunning(1981)、Dunning和Narula(1996)、Dunning和Kim等(2001)使用模型1即二次函數描述投資發展路徑, Buckley和Castro(1998)用模型2即五次函數來描述投資發展路徑。以下將通過實證分析來加以考察。分別對模型(1)和(2)進行普通最小二乘回歸(OLS),結果如下③:
模型(1):NOIP= -10.16+0.047 -6.69× × (1)
(-2.39,0.0249)(6.61,0.0000)(-2.70,0.0124)
=0.87 F=82.43D.W.=1.56
模型(2):NOIP=12.35+8.30× -
(4.45,0.0002)(5.84,0.0000)(-4.35,0.0001)
=0.74,F=34.28, D.W.=0.46
兩個模型的常數項、一次項、二次項均高度統計顯著。從調整可決系數和F統計量上來看,兩個模型擬合性能均很好。但是第二個模型則顯示存在較為嚴重的一階序列相關,而模型一則不存在這一問題。再從調整的可決系數和F統計量上看,模型一都要較之模型二更優。因此我國投資發展路徑適合用該模型來(1)描述。對方程(1)求導,預測投資發展曲線轉折點。推出在GGDP=3512.7美元處方程(1)取得最小值,到達IDP U型曲線谷底拐點(即投資發展路徑理論二階段向三階段過度臨界值)。這說明當中國人均GDP達到3512.7美元的時候,中國對外直接投資與吸引外資的差距達到最大, 過了這個臨界值階段,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增速大于外資流入速度,對外直接投資凈額的負數值開始逐漸縮小,中國對外直接進入第三階段。而中國2008年人均GDP為3261.238美元,已經接近IDP曲線的谷底,說明中國對外直接投資階段正處于第二階段后期,向第三階段的轉變過中。
(三)實證分析結論
盡管IPI分析初步證明中國處于第二階段。但通過對外直接投資趨勢和我國QI時間序列圖分析,顯示中國對外投資總額在2004年后呈明顯上升趨勢,27年平均每年以16.04%的速度增長,并且將繼續保持增長勢頭,同時結合回歸模型分析結論,本文認為我國現階段應處于投資發展周期中第二階段末期向最富有戰略意義的第三階段轉移過渡的關鍵時期。
二、我國“走出去”企業發展機遇及稅收扶持
(一)過渡的階段現狀急需政府政策扶持
通過以上分析,我國對外直接投資在“走出去”戰略的鼓勵下取得了很大的發展,但發展仍不成熟,還處于第二階段后期向第三階段過渡時期,這與中國目前在世界經濟格局中的地位和現階段經濟發展速度是不相稱的。投資階段與經濟地位的偏離一方面說明中國對外直接投資還沒有形成綜合性力量,仍處于探索性轉型過渡階段,同時也意味著我國對外直接投資發展具有深厚的潛力。這個過渡時期是一個國家對外投資轉型的關鍵時期,逐漸從偶發性投資轉變為經常性較大規模的投資時期。在這個階段,本國企業的所有權優勢有很大增長,這些優勢存在于圍繞著初級產業而發展起來的支持性產業和半熟練的制造業及適用性技術密集的產業中。“走出去”企業所有權優勢不再集中于無形資產,而更多表現為技術等創造性資產積累。此時國家政策對于形成國內企業所有權優勢中創造性資產優勢培養的良性循環有重大影響。因此在過渡的現實經濟背景下,發揮政府的政策性引導作用對于促進我國“走出去”企業的發展與壯大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西方金融海嘯帶來巨大機遇,我國企業“走出去”正當其時
目前正在席卷全球的國際性的金融危機,對于中國“走出去”企業無論是從
外部環境分析還是從國內條件分析都是加快海外市場國際化腳步的難得機遇。從國外來看,受金融危機的影響,許多國家經濟流動性出現嚴重不足,為促進經濟復蘇、避免大量失業,各國政府紛紛推行擴張性財政政策,減免企業稅收負擔,簡化審批手續以吸引和鼓勵外國投資者參與本國經濟。實體經濟下滑導致一些國家出現產業空檔,使一些國家放松對戰略資源、高新技術和命脈企業購并的限制,同時在此次金融危機中不少國外企業在自身資金回籠較慢、外部融資難度和成本上升的情況下出現經營困難,急需外部資金的注入,企業價值隨之縮水,此時中國企業可以更少的成本開展對外投資。從國內環境分析,在金融危機重創全球經濟的情況下,我國經濟保持了持續的增長和相當的穩定。這些都是“走出去”企業進行對外直接投資、跨國重組面臨難得戰略性機遇。
(三)稅收扶持是關鍵
在此關鍵階段,面對有利機遇正需要我國政府在政策上更好的鼓勵和支持我國“走出去”企業,在全球價值鏈上發揮作用,增強其自身在國際市場上的靈活性,優化資源配置,從而促使我國企業更深入地參與國際分工,成長為更具國際競爭力的跨國公司。支持“走出去”企業的政策涉及財稅、信貸、保險、外匯等多個方面,其中,稅收扶持是關鍵。稅收扶持體系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系企業經濟利益的獲取,關系國家的維護,對于實施“走出去”戰略,推動企業國際化經營和我國全面參與經濟全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以下就中國稅收扶持體系在調節國內企業海外投資方面所存在的局限性分析展開分析。同時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上,提出進一步完善和調整現行鼓勵企業對外投資的稅收扶持體系的構想,包括稅收政策、稅收服務兩方面,以期為推動更多的中國企業開展對外投資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三、當前支持“走出去”企業稅收體系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對外投資稅收體系在積極支持國內“走出去”企業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從我國實施“走出去”企業發展戰略高度,結合我國對外投資現狀及發展態勢,參照其他國家有關對外投資稅收制度建設經驗來考察,我國現行對外投資行相關稅收體系仍存在不足之處,突出表現在稅收政策、稅收服務兩方面。
(一) 稅收政策
1、稅收抵免不盡合理
2008年1月1日頒布的新《企業所得稅法》對我國企業境外直接投資稅收抵免政策進行了補充和完善,但目前的稅收抵免政策依然有不少問題。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直接抵免采取分國不分項抵免限額法,間接抵免缺乏具體操作方法,國內總機構發生的費用不能全部得到分攤、境內外盈虧不能互抵。這些不合理的稅收抵免政策已成為嚴重制約“走出去”企業發展的瓶頸。分國不分項抵免限額法加大企業財會人員的工作量,同時使企業在投資于稅率高低不同的國家時各國抵免限額不能流通使用。相比之下,美國實行的在區分不同所得類別基礎上的不分國綜合限額抵免法(即納稅人獲得的境外所得按照類別進行歸類,每一類按照不同的稅率計算抵免限額,直接抵免外國所得稅稅款)無疑為企業境外投資提供了更加寬松的環境,也降低了征管的難度。目前我國企業的跨國投資經營,普遍采用在境外設立子公司甚至多層法人公司的形式,以有利于獲得注冊地國家的法律保護并負有限責任以減少投資風險。這就涉及到境外多層公司的間接抵免問題。我國目前和其他國家簽訂的稅收協議中雖然規定可以運用間接抵免消除雙重征稅,但我國國內稅法卻沒有很好的處理這個問題。2008年新企業所得稅法明確了間接抵免,又加入了對從外國企業分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可以納入抵免的間接抵免規定,但對于多次抵免尚無明確規定,同時規定辦理企業辦理直接或間接控股比例要求20%以上。這勢必直接增加境外所得的稅收負擔,形成較多的重復征稅,不利于企業境外投資開拓國際市場。不少國家在多層間接抵免問題上早就有明文規定。其中德國、日本、墨西哥和挪威多層間接抵免規定為兩層子公司,西班牙為三層,美國政府的規定最為詳盡為六層,其規定允許給予多層間接抵免的母子公司,除了每一層公司都要擁有其下層公司有表決權的股票不少于10%外,其有表決權的股票百分比總乘積不得少于5%[2]。
2、納稅申報方面有待完善
我國新企業所得稅規定納稅人來源于境外的所得,不論是否匯回,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納稅年度(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計算申報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間統一為年度終了后5個月。同時規定納稅人繳納的所得稅款以人民幣為單位。這實際上造成三個問題。首先很多國家會計年度不是公歷制,如也門、沙特采用伊斯蘭歷,與公歷相差7個半月,如果按照我國稅法統一申報匯算清繳難以銜接。其次境外的所得,不論是否匯回,均應按照規定的納稅年度計算申報并繳納所得稅,這使得企業往往在并未取得實際收益的情況下,為履行納稅義務長期墊支大額稅款,不利于“走出去”企業拓展境外業務。而國外發達國家早就實行“延遲納稅”制度:即對境外所得匯回本國時才征稅,已實現但未匯回國內的不征稅。英國、新加坡等國都早就利用此優惠鼓勵資本輸出。再次雖規定納稅人繳納稅款以人民幣為單位但目前對于納稅人繳納外國稅款折合人民幣時應使用的匯率是歷史匯率還是當期匯率尚無具體規定。
3、稅收優惠政策較少且缺乏導向性
實質性稅收優惠政策較少且導向不明。目前我國對外投資只有零星的優惠規定,缺乏系統、規范、有效的境外所得稅收優惠制度。現行實質性優惠主要政策實際上除去屬于稅收饒讓的規定外只有一條:對納稅人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損失較大的,報經稅務機關批準,可給予一年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的照顧。無論支持的范圍還是力度都明顯不夠,缺少像發達國家普遍實行的免稅,尤其是跨國投資儲備金制度等稅收優惠。這類儲備金制度目的在于應付國際市場上不可預測變化或發生不可抗拒突發事件等原因所導致損失的情況。韓國政府目前就實行多種儲備金制度:多種海外市場開發準備金制度,海外投資損失準備金制度,海外營業損失準備金制度,并承認該類金額為損失費而享受免稅優惠,準備金積存后,如果蒙受損失,則從第三年起分4 年作為利潤加以計算[3]。這些儲備金制度使企業和政府共同承擔海外經營風險,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企業對外投資的風險刺激了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興趣和動力。
現行的稅收優惠政策既沒有體現在投資產業上的區別,也沒有體現在投資地區、投資形式上的政策導向。長期以來我國企業對外投資主要分布在亞洲、歐洲,同時存在偏重于發達國家而忽視發展中國家的現象。事實上,相當一部分在非洲和拉美國家的發展中國家亦有其區位優勢,如自然資源豐富、經濟發展勢頭良好、中低層次的消費需求規模龐大等,并且制定不少吸引外資的政策。目前不少發達國家企業已經開始大范圍的進軍這些地區。因此無論是從區位分布戰略布局出發還是從市場多元化角度出發,我國應制定相關稅收政策鼓勵企業投資于此類地區。另外雖然目前我國制定了我國企業進行對外投資的重點領域如:2009年4月國家發改委明確提出重點鼓勵5個重點領域④的企業進行對外投資。但在我國現行的稅收政策中并沒有體現出對這些方面投資的優惠,對特定項目和產業的對外投資的稅收優惠還幾乎是空白,體現不出產業發展導向,也不利于促進國內產業升級。國外在這方面有著多方面的成功經驗,值得學習借鑒。日本對某些海外所得實行所得扣除制度。某些應課稅的所得作為費用處理,體現了政府對特定行業的海外支持,其中包括:科技產業海外所得特別扣除、海外新礦床勘探費特別扣除等。新加坡對境外租賃的所得、境外保險所得從26%的一般稅率減按10%的優惠稅率征收所得稅。
4、境外所得的確認有待明確
企業在境外發生的成本費用所得等項目在計算時,應按照我國稅法的規定進行調整。但是由于各國財會制度不同,成本費用的列支范圍和標準千差萬別,企業的所有境外所得都要按我國稅法進行納稅調整,這就嚴重增加企業的負擔。特別是如果同時一個企業在多個國家投資,那么就需要應對巨大的財務調整的工作量,這無疑不適應當今企業多國、跨洲的投資趨勢。同時對于具體的調整標準還沒有明確的規定,如:境外發生的費用需要哪些憑證資料才能扣除,扣除標準是多少,境外發票、報表如何認證,母子公司之間墊支的費用怎樣分攤才合理等,現行稅法都未明確。一些特殊行業的費用應如何列支,也還屬于無章可循的狀態。國外不少國家就承認本國境外企業按所在國規定的列支成本費用,不必進行調整。澳大利亞、新加坡稅務部門規定,承認本國境外企業所在國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標準,據此匯總計算本國總公司的應納稅額,然后抵扣境外分公司已納稅款,而不再按本國稅法進行調整[4]。這種辦法的特點是清晰簡便,節約了企業和稅務部門雙方的人力資源和時間。
5、稅收協定面臨新形勢
目前關于我國對外簽訂的稅收協定存在的問題,一般認為稅收協定的談簽速度過慢⑤,已簽訂的稅收協定中相互給予稅收饒讓協議過少(對我國居民企業在投資國所取得的稅收優惠,很少做出饒讓的規定),股息所得的稅收協定條款不明確等問題。但是隨著我國政府加大對“走出去”企業在國外發展壯大的重視,逐步加快稅收協定的談簽進度,國家稅務總局頒布《關于執行稅收協定股息條款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號[2009]81號)》的實施,以上這些老問題都已得到一一緩解。現在面臨的新問題是:如何確定對外簽訂稅收協定應當堅持的原則而不是僅僅強調速度。如何適時修訂我國與一些國家的稅收協定已使這些協定條款能夠和2008年出臺新修訂OECD稅收協定范本接軌。全球范圍內電子商務的發展帶來的跨國電子商務環境下常設機構的認定。近來才出現的存在較大爭議的多邊稅收協定這些才是應當關注的重點。但是目前這些問題在我國還缺乏足夠的關注和相應的對策。
(二)稅收服務
1、稅務機關提供信息服務意識淡薄、信息服務渠道有限
當前,稅務機關對企業境外投資經營的關注度不夠高。這一方面由于“走出去”企業境外所得在國內繳納的稅款數量較小,而不少地方考量各級稅務機關的業績又以稅收收入規模論“英雄”有關。另一方面與不少企業隱瞞相關情況,顯現的信息服務需求并不旺盛有關。企業想要了解投資國的稅收情況,目前主要的官方渠道就是國家稅務總局網站。該網站的“走出去”企業指南專欄,為企業提供了165個國家和地區的稅收制度的基本情況。⑥但是不少國家稅收情況介紹過于簡單,尤其對一些發展中國家只有短短幾條或者僅有一個簡單的表格。對現在大量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落后國家為吸引外資而推出的稅收優惠政策的介紹更是幾乎沒有。
2、信息服務缺乏針對性,不能滿足企業個性化要求
稅務機關所能提供的信息資料主要是框架性的國家、稅種、程序的介紹,其針對性不足的問題比較突出,不能滿足企業個性化得信息要求。而現在“走出去”企業投資的國家、地區越來越多,不同國家的征稅辦法和征稅標準各不相同,面對復雜的國內、國際相關法律和稅收協定,就需要稅務機關有針對性地開展相關宣傳和指導工作。在這方面國外一些政府和中介機構的做法就值得我們學習。荷蘭政府當局就成立大公司納稅人管理局。該局通過多種渠道獲得投資目的國的稅收信息,以此為基礎,為跨國公司納稅人進行針對性的納稅輔導,為他們提供所需要的特定投資項目的國的稅收信息,有針對性地提供幫助他們解決稅收問題的信息,提供相關的培訓。而德勤、畢馬威等國際性大型中介機構則積累了大量的對外投資企業稅務實戰案例,并為這些案例建立專門的稅務咨詢信息資料庫。雖然這些中介機構目的在于盈利,但其“案例庫”的方法值得借鑒。
3、預約定價缺乏經驗,存在不足
隨著走出去企業的逐步壯大,預約定價安排必將越來越多地被用以降低轉讓定價風險。近年來,我國也一直在探索建立適合本國基本國情的預約定價制度(APA)。2007年3月的《企業所得稅法》我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預約定價所做出的原則規定,中韓、中日、中美雙邊預約定價的簽署這些都是我國發展和推廣預約定價制度的表現。但從總體上來看,仍處于起步、探索階段,無論是理論研究上,還是稅收實踐上都存在許多不足之處。具體表現為:APA回溯效力較為有限,影響其作為未來一種預測的精確度與可靠度;臨界假設過少、范圍過窄只有對企業的產品銷售利潤率或毛利率做不低于的假設,易出現臨界假設的非控制性變化;保密問題內容過于簡單和抽象,尚未對違反保密義務做出明確的處罰規定;納稅人信息掌握不足,實施管理難度大主要表現在事前和事后兩個方面;
可比性分析不夠細化未對可比方選擇、可比因素分析提出具體細化的要求;雙邊預約定價經驗和操作能力不足,稅務機關難以高效配合開展相關的實施工作。
4、稅務人員業務水平參差不齊、涉稅部門協調不力
為配合“走出去”企業,我國一些沿海發達省份的國、地稅務機關也開展不少形式的配套措施和服務,如:境外投資企業座談會、遠程答疑、面對面咨詢解答。但這些方式普遍存在的問題就是質量參差不齊。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在于對境外投資企業的稅收服務與管理,因其國際稅務特性,難度較大、要求較高,對于從事此塊業務的稅務人員有較高的專業水平要求。而目前從事該項業務的基本為基層稅務干部兼職從事涉外稅收管理工作,對于國內稅制、稅收協定和稅收專業援助的研究水平都難以滿足企業需求。在美國,國稅局把雇員技能滿意度作為大公司管理局的戰略優先事項,并通過大公司的不同崗位的人員制定有針對性的培訓計劃,幫助員工更新知識,提高業務水平。
對于“走出去”企業,國家制定了一系列審批、審核的監管機制,并由商務部、發改委、國資委和海關等相關部門負責,上述部門的信息對于稅務部門行使稅收管轄權十分有效。但由于未形成協調運轉、信息共享的配合機制,造成境外稅收服務效率低下。稅務部門掌握的信息要么滯后,要么不全面,對“走出去”企業實施有效稅收服務極為不便[5]。
四、完善“走出去”企業稅收扶持體系的若干設想
(一)稅收政策的完善
1、稅收抵免
目前比較實際的做法應采用大多數發達國家采用的綜合限額抵免法。這種抵免制度對于企業來說增加了企業境外所得稅的實際整體抵免額,對于征納雙方來講簡化了計核則,因為綜合限額抵免只需綜合各個外國所得,計算一個抵免限額、一筆抵免即可。同時從某種意義來說,綜合限額法也是對企業投資于多個發達國家或發展中國家,或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并行投資采取的一種優惠政策,有利于優化我國企業對外投資的地區結構。但從長遠來看隨著我國稅務征管現代化和稅務人員的整體業務水平的不斷提升,應適時考慮采取免稅法。采取免稅法可以解決抵免法下確定抵免限額、核算境外所得納稅額、結轉抵免額等帶來的不便,降低稅務部門和企業的納稅成本,避免抵免法下因采用優惠措施而可能與WTO規則相沖突的情況發生[6]。同時免稅法實質上是一種早期開源、后期收益的方式,從長期來看即有利于企業做大做強又有利于稅源的涵養和持續增長。
明確間接抵免規定。在目前一步到位采用免稅法不符合實際的情況下,就應逐步完善我國的稅收間接抵免機制。在新稅法關于間接抵免規定的前提下,明確具體內容。一是持股比例的確定。從鼓勵企業“走出去”角度出發,同時兼顧考慮到我國對外簽訂的稅收協定的標準(持股10%以上)和目前跨國公司股權分散的現實,將20%以上的持股比例要求降至10%以上比較適宜。二是間接抵免層次。雖然從現行征管水平來看,抵免層次越少越好,但考慮到我國對外投資企業的層次一般少的也有三層,多的多達四至六層。因此建議對間接抵免的公司法律層次不做限定,但對中間層次間的股權比例應做嚴格限制,最好要求100%控股,最后運營公司的持股比例必須達到10%以上[7]。同時,為限制我國居民公司以投機為目的擁有外國居民公司股份,規定持有股份的時間必須在一個納稅年度以上,否則不予抵免。
2、納稅申報
制定更加靈活的納稅申報制度。對于調整會計年度如果本著對企業從寬從簡的原則應允許境外所得按照投資所在國的會計年度計算。但是鑒于我國稅收征管水平仍相對較低的現狀,建議采取以下方法:1、修改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對境外所得實行單獨申報,不與境內所得統一清算。2、不統一規定境外所得年度清繳時間。由境內投資企業將境外經營地規定的年度所得清繳期向稅務機關備案,同時為便于落實境外所得的盈虧互補,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境外匯繳的最遲期限(可以考慮準許企業在6個月或更長的申報期內申報),確定年度清算時間。
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實施“延遲納稅”辦法。目前不少境外投資企業難以取得投資國銀行的貸款,同時境內銀行因擔心風險難以控制,一般也不愿意直接向境外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因此允許未匯回境內的境外投資所得“延遲納稅”,就形同從我國政府取得一筆無息貸款,對“走出去”企業的經營活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對于匯率問題,因歷史匯率換算比采用現行匯率換算更有確定性,建議采用歷史匯率折算納稅人繳納的外國稅款。
3、稅收優惠
參考各國經驗和我國實際,根據投資是否屬于國家鼓勵項目,結合行業自身特點,按照投資風險高低和投資成本大小,實行行業間有差別的投資準備金制度。具體建議:允許對外投資企業將海外投資金額的一定比例(自然資源開發行業按100%,自然資源經營行業按40%,一般行業投資按15%)提取作為海外投資損失準備金,計入當期費用允許稅前扣除。分5年從企業國內經營費用內平均列支,單獨設置明晰科目,專款專用。5年內如有虧損從準備金得到補償,5年后沒有發生投資損失,準備金分5年均勻攤入每年的應稅所得額中繳納企業所得稅[8]。對于一些國家特殊鼓勵的行業,成立“特定準備金制度”實行更為優惠的政策。
依據產業政策,制定體現國家對外直接投資區位導向和產業導向的以間接優惠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以適應我國經濟從傳統的低層次、粗放型平面擴張發展模式向集約化高度化的發展模式躍遷的趨勢。一方面,根據產業選擇理論和動態優勢理論,引導企業對有比較優勢的發展中國家和轉軌經濟進行投資,實現中國某些產業逐漸向國外轉移;另一方面重視對發達國家高科技產業的學習型投資,引導企業瞄準對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具有直接推動作用的投資方向(特別是那些高新技術含量大、產品附加值高的產業類型)給予所得稅優惠稅率[9]。對于以上鼓勵發展的產業和地區除采用普遍適用的加速折舊、再投資退稅等優惠措施外,應適時引入對稅收豁免、優惠退稅、投資準備金等優惠手段的運用,進一步放寬科研與開發費用等各項扣除標準,同時適當擴大流轉稅的優惠力度,實行投資扣除政策提高出口聯動效應,逐步建立起以間接優惠為主、多種優惠手段協調運作的優惠體系。以促進企業對特定行業和地區的投資以及再投資,充分利用境內境外兩種資源,先發和后發兩種優勢,保持經濟的長久活力。
4、境外所得
雖然2006年我國會計制度做了較大修訂,但從國際實踐來看,各國會計制度仍存在一定差異。因此雖然現行稅法規定企業境外投資發生的成本費用必須按國內稅法的規定進行調整,但在實際征管過程中,由于這些項目核實困難,目前對于其審核僅僅停留在申報的材料是否齊全上。與其因為政策不具備可操作性造成無法執行,還不如考慮采用從寬從簡辦法處理。對于在非避稅地和低稅國的境外投資項目采取當地稅務機關認可的應納稅額或境外中介機構的審計報告中的數據作為境外所得額的依據。對非全資境外機構的股息、分紅收入,則可考慮將這筆收入直接按其境外實際適用的稅率還原為稅前所得,以此降低稅務風險。對于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產生收入的境外代表機構,將境外機構的成本、費用等項目完全并入境內的賬務,按國內財稅標準進行處理。對于一些行業的費用列支考慮允許境外資本性攤銷、境外人員工資和境外捐贈等成本費用據實在稅前列支,不再作納稅調整。在考慮以上建議同時,還須將這個問題與反逃(避)稅結合起來。對于境外所得申報明細表中的重點和特殊項目進行稽查,對有問題的按照跨國收入和費用分配的原則進行調整,以此確定納稅人境外收入的應納稅所得額。
5、國際稅收協定
在未來對外商談稅收協定時在加快稅收協定的談判簽署速度的同時,更應當注意區別不同的談判對象,采取個案分析的方法,全面分析談判雙方在國際經濟中的地位、雙方政策導向、比較雙方稅收制度和國際稅收原則,在此基礎上簽訂雙邊稅收協定。同時對于已經簽署的稅收協定有必要與時俱進,根據變化的情況進行雙方切磋、修訂協定部分條款、明晰協定內涵、更新協定內容。
對我國企業在境外享受所在國的稅收優惠給予稅收饒讓的確有利于更多“走出去”企業在國外發展壯大,使其產品本土化,從而緩解出口壓力,減少貿易爭端,縮小出口退稅缺口。因此對于已簽訂的稅收協定應修訂稅收協定條款實施全面的稅收饒讓。但更為重要的是無論是對于要修訂稅收饒讓條款還是對于將要簽訂的稅收饒讓條款,首先應該合理規定稅收饒讓的比率,應盡量避免采用核定稅收饒讓的方式,最好雙方能協商確定一個固定的稅收饒讓抵免比率或者設定一個浮動范圍,以防止濫用稅收協定的饒讓條款。
2008年出臺新修訂OECD稅收協定范本對居民身份的判斷、非居民營業利潤的歸屬、境外投資的財產收益和不動產投資信托的處理等都有新的規定⑦,這些新的修訂條款反映了國際稅收的最新變化和發展趨勢。對我國未來稅收協定談簽中的立場選擇與利弊權衡具有很重要的意義。因此必須認真研讀吃透新修訂OECD稅收協定范本。跨國電子商務活動所帶來的常設機構認定問題目前還沒一個廣泛的共識。對于我國在對于電子商務稅收中常設機構的判定的問題上,也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例如怎樣把握電子商務交易過程中的主要環節,如何確定電子商務所得等等,從而更好地對其進行征稅。締結綜合性多邊稅收協定是目前各國都在探索的熱點問題,對此我國應當積極、主動關注世界其他國家在此問題上的動態。
(二)稅收服務完善
1、建設復合型的信息服務渠道,通過多種途徑加大宣傳力度
加強網站的建設。國稅總局應逐步完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走出去”企業指南專欄,在原有基礎上還應包括我國與世界其他國家簽訂稅收協定的情況及協定內容,世界主要國家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各國為吸引投資而采取的稅收優惠政策,跨國投資經營發生稅收爭議如何應對以及境外投資涉稅問題解答等內容。同時應逐步建立外國稅制資料中心,方便納稅人直接搜集外國的稅收制度和稅收協定的執行情況,有利于納稅人運用國際稅收協定保護自身的利益。各省市地方稅務機構在參考國家稅務總局網站專欄的基礎上,針對地方產業結構、企業特色、東道主集中地等,增加適合本地企業的稅收信息服務內容。此外、可以考慮設置稅務專家欄目,解答包括填寫申報表的指引、啟動磋商程序、辦理稅款抵免等方面的疑難問題。
2、建立案例庫,編寫稅收分類指南,整合社會力量和政府力量
建立“走出去”企業的涉稅處理案例庫。首先,要強化走出去企業涉稅處理案例庫的應用意識。當前,稅務機關在處理境外投資經營涉稅事項方面缺乏足夠的工作經驗。因此,任何一個已經發生的案例庫都將為今后提供寶貴的啟示或參考。稅務機關要在人員、機構等方面安排專門的力量,及時將掌握的案例整理成可用的資料。其次,要拓展涉稅案例的搜集范圍。一方面,可以依托國家稅務總局,將其他省市發生的案例搜集起來,另一方面,要積極與外匯、貿工等部門合作,將分散的信息匯總起來,此外也要有計劃地搜集網絡、報紙、專業期刊的案例。再次、要將積累進行有效的分類、歸納。對搜集到得案例,可以分別按照產業行業、組織類型、國別地區、涉稅事項進行歸類,將共性的線索信息歸納起來,逐步形成不同情況下的涉稅辦理模式。最后,要對涉稅案例進行科學、規范應用。同時對案例庫資料也要做好案例的保密工作,對涉及相關企業的商業機密,必須進行特殊的處理,才能加以應用。
組織編寫入門級的境外投資經營稅收分類指南。分類指南要結合本地情況,根據不同的產業行業,不同的境外投資經營組織形式、不同的國家地區、不同的經營業務種類,給予基礎性的辦稅指引。目前,稅務中介機構已逐步成為走出去企業的重要助手,特別是象普華永道、德勤等國際會計事務所在一些大中型企業走出去過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對于上文提到的作為一般意義上的稅收政策信息,屬于社會公共產品,應由政府免費提供。而對于企業特殊的政策信息服務如跨國稅務咨詢、籌劃、和審計等服務,這是稅務機關所不能代替的服務。因此應加強與稅務中介機構的信息交流委托中介服務機構提供,盡快促使其在“走出去”企業的涉稅事務中發揮應有的服務功能。形成政府力量與社會力量相結合、無償與有償相結合的多層次的稅收服務體系。
3、改進預約定價細節,提高審核磋商效率
延長追溯適用年限(國際慣例3~5年)。對于初次申請的企業原則上以3年為限,以后可視協議實施效果和具體情況適當放寬期限;對于市場情況變化不大、波動范圍小、相對成熟的產業和產品可適當放寬期限[10]。補充詳細具體的假設內容。假設應包括:相關的國內法律和稅收協定條款;關稅、稅收、進口限制以及政府管制、市場份額、最終銷售價格和銷售量、企業的本質職能與風險、存貸款利率和資本結構等。建立完善的保密機制,使納稅人提供的資料受到國內法的保護。在相應立法中規定沒有納稅人的許可,稅務當局無權向第三人或外國稅務當局泄露相關信息,同時規定對泄露相關秘密的國家稅務機關工作人員給予行政處分,并由主管稅務機關給予納稅人適當補償等懲罰措施。設立相關數據庫,促進APA管理的信息化。實行轉讓定價的地方稅務機關通過預算申請購買商業數據庫,根據使用的權限和區域分別付費,同時借助中介力量收集信息,或者利用工商、海關、物價、統計等部門的公共數據。完善可比性因素。結合我國國情需要考慮的可比性因素有:產品或服務、功能分析、合同條款、經營策略、經濟環境。大力提高雙邊預約定價的審核磋商效率。國內稅務機關要認真總結處理外資企業雙邊預約定價安排申請的工作經驗,提高審核評估的技能水平,提高磋商談判的技巧水平。
4、培養稅收干部,協調涉稅部門
針對境外投資經營涉稅事項政策性強的特點,對稅務干部開展形式多樣的國際稅收知識培訓,讓專業稅務人員掌握我國簽訂的主要國家的稅收協定,熟悉走出去企業主要東道國的稅收政策和管理模式。注重培養既懂國內法,又懂國際法的專業人才,提高分析、駕馭涉外稅務事項的專業能力。提高稅務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強化稅收主管機構的工作職責、增強其統籌協調國際稅收業務的能力,帶動和促進整個稅務系統國際稅務管理水平的不斷提升。在注重培養的同時也要重視稅務人才的開發,建立投資性開發、層次性開發、學習性開發、使用性開發的人才開發體系,全面實施現代化的稅務系統人才隊伍開發戰略。
針對境外投資經營涉稅部門,目前比較切合實際的做法有,一是建立部門協調運作機制,如跨部門信息公共平臺和共享機制,加快涉稅事項在各部門之間的傳遞處理速度,實現涉稅信息的有效共享。二是將分散于不同內部部門的管理職能進行有效梳理、整理使得相關各部門緊密配合、聯動服務。“走出去”企業前后的行政管理事項、金融貨幣業務和貨物投資、技術投資、勞務輸出等涉及商務部、統計局、外匯管理局、發改委、海關等相關部門建立跨部門的信息共享平臺,讓“走出去”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得到必要而適時的涉稅服務。在此基礎上需要各地方政府牽頭統籌,明確各部門、機構的協作職能和責任,圍繞“走出去”企業要求的提出-服務-評估三個環節,為“走出去”企業提供無縫銜接的一條龍、一站式服務支持。此外,建議各地方政府向本地企業的主要投資地統一派駐稅收、商務專家,定期統籌分析和公布主要國家稅收制度、稅收征管、稅收執法狀況和評價。
五、結語
在國際貿易和投資發展日新月異的今天,“走出去”企業面臨的新問題也是層出不窮。無論是稅收政策還是稅收服務必在須保持必要的連貫性的同時更加注重依托國內外的實際情況適時調整,保證我國相關對策的發展開放性和靈活性。穩定從來都是相對的。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包括我國在內的世界各國都在不斷調整著自己的戰略和政策目標,相應地要求我國支持“走出去”企業的稅收扶持體系必須適時調整,建立整體協調的介入、調適、退出機制,絕不能搞原則不明或一成不變的稅收扶持體系。
【注 釋】
①UN data―A world of information 網址:
⑦(adopted by the OECD Council on 17 July 2008)
詳見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英文網址:省略/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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