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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行業的新一輪整合潮或將到來。近日,一位接近監管層的知情人士向《財經國家周刊》透露,征求意見近兩年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有望于2010年底之前出臺。
屆時,一家保險公司在境內參股兩家同類保險公司的所謂“雙牌照”問題,將被明令禁止。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盡管目前沒有明文禁止,但是監管部門通過與保險公司“私下談話”的方式,實際已經執行禁令。這成為一些保險公司積極尋求整合的原因之一。
2010年2月1日,中美大都會人壽保險有限公司50%的股權易主,成為第三家進行“雙牌照”整合的保險機構。
業內人士指出,保監會正在起草《保險公司并購重組暫行規定》,在“雙牌照”受禁的情況下,加快并購重組意味著另一些保險公司將被摘牌退市。一道“雙牌照”禁令背后,實則為保險機構的新一輪機構調整拉開序幕。
曲折“雙牌”
按照中國保險業加入世貿組織之初的規定,中國監管部門原則上僅同意外資機構在華以合資的形式設立一家保險公司,即一家外資機構只能有一張保險牌照。“當時主要是為了防止外資保險公司過度擠占中資保險的發展空間。”前述接近監管層的知情人士向《財經國家周刊》記者介紹。
然而隨著國際并購潮起,中國保險市場的這一限制被“曲線”突破。
美國大都會在2004年與首都機場聯手獲得中美大都會人壽的牌照后,在2005年又通過收購花旗集團旗下國際保險業務,獲得了在華的另一張保險牌照――聯泰大都會人壽。
無獨有偶,在華已經擁有首創安泰人壽的荷蘭國際集團(ING)也通過收購美國安泰人壽,將太平洋安泰納入囊中。
另外,法國安盛保險、加拿大宏利金融集團等也是通過國際并購在華獲得了保險“雙牌照”。這一系列舉措都拓展了保險市場對雙牌照的想象空間。
就在市場一路暢行之際,監管部門對“雙牌照”問題申明了立場。2008年,保監會在《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明確表示“已獲準在中國保險市場上投資的境外金融機構不得投資參股同類保險公司”。
2009年9月上述辦法第3次征求意見,該條修改為“兩個以上的保險公司受同一機構控制或者相互之間存在控制關系的,不得經營存在利益沖突或者競爭關系的同類保險業務”。
這實際上將的禁令,從外資保險機構延伸到了中資機構。在此次征求意見稿出臺后,涉及“雙牌照”問題的機構都動作頻頻。
2009年末,ING把手中所持有的50%太平洋安泰保險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了建設銀行,交易目前已報監管部門審批。
與此同時,安盛保險把所持的泰康人壽15.6%股權擺上了出售的柜臺。
2010伊時,糾纏美國大都會數年的“雙牌照”問題也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將所持有的中美大都會人壽50%股權轉讓給上海聯和投資有限公司。
整合與退市
監管新規只是加速保險業整合的因素之一,除了這個因素外,擁有雙牌照的保險公司“內部同臺競爭之弊”,也成為加速整合的重要原因。
加拿大宏利金融在華曾擁有兩張保險牌照,一張中宏人壽,一張恒康天安。但該集團早于2006年即謀求退出恒康天安人壽,多年來一直專注中宏人壽的經營,其轉讓恒康天安人壽50%股權的申請去年9月獲保監會批準。
一位參與恒康天安股權轉讓的人士對《財經國家周刊》記者表示:“兩家公司業務性質相同,只要布局全國就會出現豆萁相煎的局面,最終損害的是股東的利益,正因為這個原因當初宏利金融選擇決定轉讓一張牌照。”
與此類似,美國大都會亦存在相應問題。
日前,中國保監會網站公布了《保險公司收購合并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允許投資方對保險公司使用部分貸款進行收購,同時也允許保險公司之間實行同業并購,即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保險公司將可合并成為一家保險公司。《辦法》將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眾多業內專家一致判斷,該政策不僅將鼓勵更多境內外資本特別是民間資本投資保險業,也將令保險業內現有的一百多家公司進入一個兼并重組的新階段。
史無前例
“與之前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正式出臺的《辦法》顯然“松綁”力度更大:一是適度放寬資金來源,允許投資人采取并購貸款等融資方式,規模上限為貨幣對價總額的50%;二是適度放寬股東資質,規定投資人可不適用對保險公司的三年投資年限要求;三是不再禁止同業收購,允許收購人在收購完成后控制兩個經營同類業務的保險公司。” 普華永道中國保險行業合伙人周星在接受《金融理財》記者采訪時表示。
根據2010年實行的《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股東應當以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向保險公司投資,不得用銀行貸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資金向保險公司投資”,保監會稱這主要目的是保證股東具有良好財務狀況,能夠履行對保險公司的持續出資能力。
“考慮到保險公司并購涉及的資金規模往往較大,某些財務狀況良好的投資人特別是民間資本,難以在短時間內籌集相應的自有資金,有關監管部門對并購貸款的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也已作了明確規定。《辦法》著眼于鼓勵和促進保險公司并購,規定投資人可以采取并購貸款等融資方式,但規模不能超過貨幣對價總額的50%。”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解釋說。
該《辦法》允許保險公司之間實行同業并購令人意外。《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兩個以上的保險公司受同一機構控制或者存在控制關系的,不得經營存在利益沖突或者競爭關系的同類保險業務”,這主要是為了防止同業保險公司之間發生風險傳遞和開展不正當競爭。
洗牌在即
相關政策的密集出臺,顯然也是保險市場新一輪洗牌整合趨勢的外在體現。
“預期未來一兩年里會有比較多的兼并收購發生。”周星判斷,在當前保險公司成本居高不下的情況下,利率市場化的加劇將對保險行業提出更嚴峻的挑戰,因此一波保險業的兼并收購潮是在所難免。
而在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看來,這種對于退出的或者需要兼并重組的制度設計,對保險市場的正常運行是非常重要的。“在任何一個金融領域、金融行業,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對市場都會產生很大的負面影響。所以對于不能夠正常的經營、不能夠正常運轉的機構,更多的應當努力通過兼并和重組的方式完成退出,而不是直接退出市場。”
事實上,最近保險市場也發生了兩起引人注目的并購案,一起是復星集團以10億歐元獲得葡萄牙最大保險公司CSS旗下三家全資附屬公司80%的股權及投票權,另外一起是天平保險以新增超過2.12億新股吸收合并安盛保險,合并后的新公司安盛天平保險公司為中外合資性質,并成為了目前中國市場上最大的外資財險公司。
保險業發展有“兩個輪子”,一個輪子是承保業務,另一個輪子是資金運用業務。現代保險業的重要特征之一,便是要求承保業務和資金運用業務必須并重。
由于保險業的承保業務一般是虧損的,因此,其經營狀況如何、整體收入水平是否飽滿、償付能力是否充足,主要依賴于資金運用業務。在中國,通過各方努力,近年來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取得了不少進展,但總體來看,其運用渠道仍嚴重受限,這對于提高保險資金的投資收益,是很大的制約。
十年磨一劍。已于10月1日實行的新《保險法》,對于保險資金運用奠定了新的框架,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未來保險資金可運用的領域,由原《保險法》規定的“銀行存款、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大幅拓寬至“銀行存款、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投資不動產”等更廣泛的領域,在與國際逐漸接軌的同時,也為保險業的長遠發展奠定了基礎。
償付能力仍有隱憂
中國保險業發展很快。自1979年恢復保險市場以來,全國保費收入年均增長30%左右,已初步形成了以國有保險公司為主體、股份制及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并存、上百家保險公司競爭發展的新格局。
2009年9月末,保險業資產總額達到3.79萬億元,較年初增長18.9%;其中,銀行存款1.01萬億元,投資規模2.42萬億元。2009年1月-9月,保險業保費收入8580億元,在全部保費收入中,財產險保費收入2233.9億元,占保費總收入的26.01%,支付賠款1116.8億元,賠付率50.1%;人身險保費收入6346.4億元,占保費總收入的73.99%,支付賠款和給付1225.6億元,賠付率為19.3%。
2008年,中國保險業累計賠款、給付2971億元,2009年前三季度則為2342億元,考慮到1988年-1999年這12年間,保險公司共支付各類賠款和給付保險金為3100億元,當前保險業對經濟和人民生活的支持力度,可謂非常大。
保險市場雖然發展快,但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始終是隱憂。
近年來,部分保險公司通過改制重組并從資本市場融資,壯大了資本實力,加之保費收入較快增長,償付能力還算充足,但這不意味著沒有問題。
回顧起來,中國在1997年曾出現過中資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足問題,當時不足差額74.5億元,僅占最低償付能力標準的32.69%,情況相當嚴峻。
目前,中國中資保險機構賠款與給付占保費收入的比例并不很大,2009年1月-9月,總的賠付率為27.3%,這主要是由于中國的保險業現在正處于擴張期,保費收入總是大于理賠支付所致,但這很難長久維系。
國外的經驗表明,隨著競爭的加劇和市場的成熟,保險公司的承保業務終將出現普遍虧損狀態(見表1)。
目前,中國保險業的主要經營指標尚可,但從收入方面看,保費收入遠遠高于投資收入,如果不從根本上改變保險資金投資收益較小的現狀,長遠來看,潛在的問題是存在的。這就需要提高保險資金的投資回報,而拓寬資金運用范圍,是首要的前提。
拓寬資金運用范圍
應該說,監管部門及參與各方對于如何拓寬保險資金的運用范圍,多年來一直在努力,并取得很大進展。
截至2009年9月底,中國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為3.43萬億元,其中債券投資為1.74萬億元,占比50.7%;銀行存款1萬億元,占比29%;股票投資3700多億元,占比10.7%;投資證券投資基金2225.7億元,占比6%(見圖1)。
而新《保險法》除賦予保險公司更為寬廣的業務范圍,也從法律方面對保險資金運用范圍的擴大進行了明確界定。
在業務范圍方面,新《保險法》規定,可在監管部門批準后,經營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根據原《保險法》,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包括人身保險業務和財產保險業務。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核定,只能在被核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而新《保險法》則將“保險公司不得兼營本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業務”這一表述刪除。
之所以修改該處規定,是因為近年來保險行業發展已經突破了現行《保險法》的規定,比如當下正在推廣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實際上便屬資產管理業務。另外,將來經過監督部門批準,保險公司還可從事養老院業務。
在保險資金運用方面,原《保險法》規定保險資金僅可以進行“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和買賣金融債券”。新《保險法》將保險資金運用范圍拓寬至“銀行存款、買賣債券、股票、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投資不動產”。
另外,新《保險法》同時刪除了原《保險法》中的禁止性條款,即保險資金“不得用于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于設立保險業以外的企業”。這為未來的保險資金在更廣泛領域中的運用,掃除了法律障礙。
債券投資演進
保險資金對債券的投資起步早,但經歷了一個漸進的過程。這個過程,大體說來可分為三個階段,而這三個階段的進展,目前已均被整合進新的《保險法》。
第一階段的標志是2003年5月《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辦法》,使保險資金的債券投資,由“零敲碎打”地一個個添加可投資品種,轉為確定一般性標準的“系統管理”階段,并提高了保險資金可投資債券的比例。
保險資金最初的債券投資范圍很窄,除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僅可以購買三峽債和鐵道債。2001年3月,增加了電信通信類企業債券。2003年1月,重新修訂《保險公司購買中央企業債券管理辦法》,將可以購買的中央企業債券目錄擴大為鐵道債、三峽債、電力建設債券和移動通信類債券。
2003年5月,頒布《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管理暫行辦法》,將投資范圍放開至不僅包括中央企業債券,也包括地方企業債券,只要其可投資評級在AA級別以上即可,同時將投資比例由不超過上月末總資產的10%提高到20%,實現了第一個突破。
第二階段則以2005年8月《保險機構投資者債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為標志。其實質內容,是對保險資金投資債券的種類和比例作了進一步擴寬,可投資的債券,包括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包括央票、政策性銀行金融債、政策性銀行次級債、商業銀行金融債、商業銀行次級債、商業銀行次級定期債務、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國際開發機構人民幣債券)、企業(公司)債券(包括短期融資券和可轉換公司債券)及有關部門批準發行的其他債券。投資企業債的比例,從保險公司當月末總資產的20%上限提高到30%。
而在此辦法公布之前,通過“零敲碎打”地一個個通知的方式,逐漸將市場上出現的新的品種,納入可投資范圍。
比如,2003年7月,可投資央票;2004年3月,可投資銀行次級定期債務;2004年6月,可投資銀行次級債券、銀行次級定期債務;2004年7月,可投資可轉換債券,并將其計入企業債券余額;2004年12月,可投資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務。
第三階段的主要標志,是2009年3月下發《關于增加保險機構債券投資品種的通知》,將無擔保債券正式列入保險資金可投資品種,包括中期票據、大型國企在香港發行的債券等。此前雖允許保險資金投資短期融資券這一無擔保品種,但這是短期工具,與無擔保的中長期債務工具,性質是完全不同的。
另外,2009年9月保監會下發了《關于債券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將保險機構投資企業(公司)債券的比例,由不超過該機構上季末總資產的30%,調整為不超過上季末總資產的40%。
股權投資漸突破
2004年10月,中國保監會《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對保險機構股票投資作了較為寬泛的規定。
2005年2月,保監會又下達《關于保險機構投資者股票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保險機構投資股票的余額,不得超過其上年末總資產扣除投資連接保險產品資產和萬能保險產品資產后的5%。
2007年7月,保監會以傳真方式向各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公司發送《關于股票投資有關問題的通知》,將保險機構股票投資的比例上限由5%上調到10%;投資同一家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成本余額,由不得超過本公司可投資股票資產的5%,改為在一定條件下可調整到10%;另外,投資同一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數量,由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流通股本的比例10%,調整為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0%。
在保險機構對銀行股權的投資方面,2006年9月,保監會下達《關于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的通知》,規定投資比例不得超過該機構上年末總資產的3%;2008年1月16日,中國銀監會和保監會在北京正式簽署了《中國銀監會與中國保監會關于加強銀保深層次合作和跨業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銀行與保險公司相互參股的監管難題獲得解決。在備忘錄中,在準入條件、審批程序、機構數量、監管主體、風險處置與市場退出程序及信息交換等方面,達成一致意見。
保險公司的其他股權投資也有進展。2008年4月,中國平安保險與慈銘健康體檢集團在上海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平安正式參股慈銘體檢,這也是國內保險資金投資參股醫療機構的第一單。此外,新《保險法》還為保險機構直接參與發起設立金融機構,開了口子。
間接投資基礎設施
基礎設施領域,一直是保險資金青睞的投資方向,因為基礎設施項目一般具有收益穩定、安全性好的特點,符合保險資金的需求。
經過一段時間的醞釀,2006年3月,中國保監會了《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允許以受托人設立投資計劃的方式,投資包括交通、通信、能源、市政、環境保護等國家級重點基礎設施項目,投資計劃可以采取債權、股權、物權等方式。這里的受托人包括信托投資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產業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其他專業管理機構。
2008年7月,對《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進行修改,確定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的具體比例,上限規定為其總資產的8%,其中5%為債權投資計劃,3%為股權投資計劃。辦法還規定單筆投資計劃的發行規模不得超過20億元。
從2006年7月平安信托操作山西省交通項目算起,幾大保險公司均通過債權或股權方式,介入了基礎設施的投資(見表3)。中國人壽2009年三季報顯示,截至2009年9月末,其債權計劃投資余額為92.5億元。
不動產投資開禁
保險對地產股已經有所參與,比如前不久內地房地產公司卓越地產的公開發行,中國人壽和平安保險就是其中重要的基石投資者。但保險公司直接投資不動產,則是這次新《保險法》修訂之后,首次打開大門。
據仲量聯行的報告,國內投資者在中國房地產市場投資份額的比重,已經由2008年的36%上升到2009年上半年的70%,諸多大型央企已成為房地產投資的重要力量。2007年至今,央企在國內房地產市場的投資規模,已經占到內資機構投資者投資比例的一半以上。
在此背景下,《保險法》對保險公司不動產投資大門的放開,或也可稱之為順勢而為。截至2009年9月末,中國保險業資金運用余額為3.43萬億元人民幣,按保險業在房地產的投資比例5%估計,可達1715億元,這不是一個小數字。
當然,除上述幾個方面,保險資金在證券投資基金和銀行存款方面,也有相當的投入。
總體來看,通過在拓寬資金運用范圍上的不懈努力,以及專業保險投資機構的設立及能力的提高,近年來,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率穩中有升。雖因市場原因,2008年投資收益率降至1.91%的低點,但2009年上半年又顯著回升,表明中國保險資金運用的彈性在增強。
長期以來一直處于模糊地帶的國有金融企業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正被納入財政部的管轄范圍。目前,財政部已經開始清理有關在H股上市的國有金融企業股權激勵執行情況。
其中,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碼:2628,下稱中國人壽)、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代碼:2328,下稱中國財險)、交行(香港交易所代碼:3328)的H股增值權計劃已被財政部叫停,相關公司正在重新進行有關申報工作。中行(香港交易所代碼:3988)、建行(香港交易所代碼:0939)、工行(香港交易所代碼:1398)尚未行權,如何行權需要重新報財政部審批。
財政部一位官員表示,“財政部未曾批復任何上市國有銀行和保險公司的股票增值權激勵計劃。”
時至今日,財政部已經發文叫停了交行、中國人壽和中國財險的股權激勵計劃。 據《財經》記者了解,目前已經過了鎖定期的交行尚未行權;中國人壽鎖定期已于2007年到期,并已將計劃授出的股票增值權過戶到授予對象的個人賬戶上,但尚未兌付。中國人壽目前正在按照財政部的要求補充相關手續,等待最后審批;而中國財險正在就所有不規范行權的部分和財政部協商如何追回,截至記者發稿,尚沒有得到確切回復。
與此同時,財政部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制定的《國有金融企業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目前起草意見已經初步確定,在征求各有關部門的意見后,有望于今年出臺。
據了解,該辦法參照了2006年1月、9月國資委和財政部先后聯合頒布的境外、境內的兩個股權激勵辦法,在其基礎上吸取了一些經驗教訓。激勵方式包括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等,激勵范圍涵蓋所有金融企業,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
“在新辦法出來之前,不會批復任何一家的股權激勵計劃。”財政部有關人士說。
股票增值權計劃
2003年起,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國有金融企業紛紛實行了股票增值權計劃。
股票增值權也稱虛擬股票,是一種與股東價值增長掛鉤的虛擬股權激勵模式,指的是激勵對象即股票增值權的持有者在未來一定的時間和條件下,因公司業績提升、股票價格上揚等因素,可以獲得行權價與行權日二級市場股價之間差價的收益,增值收益以現金支付。
與股權激勵計劃相比,股票增值權授予不涉及任何新股發行,對公司股東并沒有攤薄的影響。它的設計原理與股票期權近似,但差別在于:在行權時,經營者并不像認購期權形式下要購入股票,而是針對股票的升值部分要求兌現。
據韜睿咨詢公司(Towers Perrin)高管薪酬業務主管柴敏剛介紹,目前A股上市公司主要采用的長期激勵工具集中在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受外匯管制政策限制,H股公司的長期激勵計劃無一例外地選擇股票增值權。紅籌公司則廣泛使用股票期權。
“這一股權激勵計劃往往是取得境外投資者對公司信任的一個制度保證。”一位投行人士說。據《財經》記者了解,在上述H股上市的金融企業,股票增值權激勵計劃均是作為H股IPO整體方案的一部分,并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但并沒有經過股東大會或報財政部批準。
“往往是監管部門批了就做了。但監管當局能代替國有股東用國有股東的利益去做這個決定嗎?”一位知情人士問道。
據說,這一問題之所以被財政部發現,起因于中國人壽申請這部分收入的稅收減免。
股票增值權收益過高是有關部門叫停的一大原因。據了解,中央國資委正在起草有關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補充辦法,將收益權封頂在薪酬總水平的50%,超出部分不予兌現。目前國資委管理的企業已經按照這一標準執行,如中糧地產、烽火通信、海油工程等。至于財政部管轄的金融企業是否也將參照這一標準還沒有結論。
搶跑者保險
最先實行股票增值權計劃的是中國財險。
2003年11月7日,中國財險在香港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成為內地第一家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國有金融機構,也是內地第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中資金融機構。
在其此前的招股說明書中即披露,“股東于2003年7月30日通過高層管理人員股票增值權計劃”。根據這一計劃,所授出的股票增值權五年有效,但首年不能行權,之后每年都可以行權,每年最多行權25%,初步授出股票增值權的行使價等于IPO價(發行價為1.8港元),其后授出的行使價在“授出日期H股的收市價及之前的連續五個交易日H股的平均收市價”中取最高價。
授予對象為董事會及監事會成員,總裁、副總裁、財務總監、部門總經理、省分公司總經理及經提名,薪酬委員會確認的其他人員和有突出貢獻的雇員。當時的董事會成員有董事長唐運祥,副總裁,財務總監王銀成、劉政煥、喬林、丁運州等。
也就是說,2008年7月30日,為這部分股票增值權的行權截止有效期。據2006年人保年報批露,于當年末可行權數量為2156.2萬股,行權的平均價格為1.9港元,據此推算大約有4000多萬港元。另據《財經》記者了解,人保的這部分被授予股票增值權的高管已陸續行權。原董事長唐運祥也已于2007年2月1日辭任。
2003年12月,中國人壽在香港上市時也在招股說明書中公布了股票增值權計劃。在與公司H股表現掛鉤的條件下,以IPO價格(3.95港元)授予高管和高級技術人員等100人左右,鎖定期為四年。此后,中國人壽逐漸擴大股票增值權計劃的參與范圍,除了已確定的符合條件的首次授予人員,范圍還擴大到省級、地市級分公司主要負責人。
據中國人壽2006年年報稱,2006年1月5日,中國人壽董事會已經通過了股票增值權計劃,首批授予對象為2005年7月1日在職的公司董事長、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監事會主席、內部監事、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董事會秘書、精算責任人、法律責任人、部門主要負責人,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公司和計劃單列市分公司負責人,登記日期為2005年7月1日,授予總股數約為407萬股,約占已發行股本總數的0.02%,授予價格為2005年7月1日前H股的五個交易日的平均收市價。
2006年8月,中國人壽又將優秀保險營銷員納入激勵范圍。第二批被授予的股票增值權,包括部門和處級單位負責人等核心管理及業務人員共涉股5300萬,約占當時已發行股本的0.2%,授予價為2006年1月1日前五個交易日的平均收盤價。
按照中國人壽股價走勢,上述兩個授予價格分別為5.34港元和6.89港元,如對應到2008年3月13日中國人壽H股27.65港元的收盤價,這些核心管理人員及業務人員享受的股票增值權已價值11.91億港元,增值平均比例高達350%以上。
截至2007年8月,中國人壽已經有三批股票增值權授予方案通過了董事會決議。此前2006年11月13日,中國人壽在港交所公告稱“基于A股的員工股權激勵計劃”亦獲得董事會通過。
銀行股踩線
交行是率先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國有上市銀行。
2005年6月23日,交行在H股掛牌交易,并在此前的招股說明書中披露股票增值權計劃。按照交行的股票增值權計劃,所有于2005年6月23日在職的交行高管人員都被授予股票增值權。初次授予股票增值權的行權價為H股首次發行的發行價2.5港元。初次授予的額度為750萬股,相當于已發行股份的0.11%。
2007年6月23日,交行的第一批股票增值權已經到期,其時交行的股價已經達到8港元附近,增值幅度高達220%。
2005年末,建行、中行、招行、工行陸續H股IPO時,亦紛紛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擬對高管人員實行股票增值權激勵計劃。
建行又于2007年7月率先將股權激勵擴大到全體員工范圍,該計劃包括高管、中層員工、一般員工三個層次,其中用于員工激勵的股份來自股東成員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減持。
“財政部專門下發文件到交行,叫停了這一激勵計劃。”知情人士透露。不僅是交行,所有國有控股上市銀行的類似計劃現均已被叫停。
另據《財經》記者了解,央企招商集團下屬的招商銀行(上海交易所代碼:600036),基于A股的股權激勵計劃近期有望獲批。去年10月15日,招商銀行曾高管人員H股股票增值權激勵計劃。首次將授予九位高管129萬份H股股票增值權,占該公司股本總額的0.0088%,兩年內不得行權。
新的股權激勵計劃選擇的工具是有業績條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勵對象為不包括馬蔚華等九位已經參與H股增值權計劃的高管在內的員工。在招行的這一計劃中,授予和行權都有嚴格的條件限制,且首次在金融企業中增加了國資委的最新收益封頂要求。
有效的績效管理體系缺失
韜瑞咨詢公司高管薪酬高級顧問柴敏剛告訴《財經》記者,國際上,無論實施哪種股權激勵的前提,都是有一個有效的績效管理體系。近年披露的國內幾家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計劃之所以遭到質疑,關鍵在于所設置的業績條件是否合理,是否有完善的業績管理體系作支持;這不能由高管自己說了算,而需要結合公司的戰略、歷史發展、行業狀況和專家意見,通過必要的測算來提出。
“無論是在H股上市公司的股票增值權計劃,還是紅籌股公司的股票期權計劃,績效條件的應用都還很少見,高管薪酬和公司業績的相關性仍有待提升。”柴敏剛對此表示。除了企業建立真正的績效文化和績效管理體系,在國際上最重要的一點是問責制,“資本市場的壓力傳遞機制很強,華爾街不會給你三五年的時間和空間。”
反觀作為國有工業企業出資人代表的國資委,于2006年9月頒布有關股權激勵規定之后,實施股權激勵的企業基本上都附加了績效條件作為行權或生效條件,凈資產回報率或利潤增長率是比較普遍的績效條件。
前不久,國資委又公布了《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補充規定》。該《規定》對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方式做了更詳細的要求。
中金公司受托管理外匯
【本刊訊】(實習記者孫震)3月27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副局長魏本華向外界透露,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下稱中金公司)受托管理的一筆300萬美元的外匯資金,已獲批準匯出并進行證券投資。作為外匯資產管理的一次突破,市場亦有人將之視為QDII(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的一個“模擬版”或“縮水版”。不過魏本華很快否認了這種說法。
中金公司資產管理部總經理朱勇對《財經》解釋稱,此次境外外匯證券投資與QDII的不同之處在于,QDII是指國內的人民幣資產兌換成外匯再匯到境外進行投資,而該項業務是國內機構投資者合法持有的外匯由中金公司受托管理在境外投資。言下之意,這一類投資不涉及外匯兌換,因此不會對國內A股市場引起資金分流。
自2001年QDII的概念首次提出,關于分流國內股市資金的說法一直十分盛行。這也造成了QFII(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飛速發展,而QDII遲遲不能出臺的現實。
朱勇并未透露該項受托資金的客戶和傭金情況,但表示這一協議是開放性的;此次300萬美元只是第一筆投資,未來是否追加投資客戶將視其情況而定。據稱,中金公司與相關客戶簽訂了投資指導協議,將根據客戶的選擇確定投資金融產品的種類與范圍。至于每次境外投資,都需到外管局備案投資的種類與范圍。
中金公司目前是惟一獲得批準從事是項業務的證券公司。事實上,中金公司早在成立之初,即從外管局獲得外匯資金管理的資格。不過受托外匯資金境外投資業務,卻需獲得證監會和證券業協會的批準。2005年10月,中金公司與監管單位協商,獲得許可正式開展這一業務。與目前商業銀行進行外匯資產管理不同,中金公司不僅可以投資固定收益證券,還可以進入股票市場,是當前國內惟一有資格進行股票外匯投資的金融機構。
證監會機構部一位官員表示,這是一個非行政許可事項,目前尚沒有相關法規,因此只是個案。
隨著中國外匯儲備的日益增長以及人民幣升值壓力的不斷上升,關于中國外匯儲備進行多元化投資的呼聲一直很高。朱勇表示,中國的外匯儲備已超過8500億美元,開放境外外匯投資,是舒緩升值壓力的一種有效方式;而國內機構和個人持有大量外匯,本身也有投資需求,因此這一市場將會逐步放開。
保險
保險資金獲準投資基礎設施
3月20日,保監會《保險資金間接投資基礎設施項目試點管理辦法》,保險資金投資基建即將開始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按照《辦法》規定,保險資金投資基建,所投項目必須是交通、通信、能源、市政、環境保護等國家級重點基礎設施項目。
《辦法》對保險資金投資基建的規模和比例作出了限定,壽險公司與財險公司投資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分別不得超過該公司上季度末總資產的5%和2%;投資單一基礎設施項目的余額,按成本價格計算,分別不得超過該項目總預算的20%和5%。根據《辦法》,為了防范經驗不足所引發的風險,保險機構投資基建需以委托人的身份,通過購買專業機構(即受托人)設立的投資計劃的方式間接進行。
銀行
銀監會籌建銀行監管四部
3月26日,中國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稱,銀監會正在籌建銀行監管四部,專門負責對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機構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監管。銀行監管四部將由銀行監管三部“拆分”而成。此前,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的監管均由銀行監管三部負責。
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資金審計
3月29日,國家審計署公告稱,1999年至2003年四年間,華融、長城、東方、信達資產管理公司違規處理不良資產共計272.15億元,造成國有資產不同程度的流失。公告還稱,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利用虛報人數、截留收入、虛列費用等手段,獲取巨額財政資金用于職工獎勵和福利,累計違規問題金額高達26.56億元。
審計署還查明,工行、建行等四大國有銀行多次聯合地方法院偽造證明,將嚴重違規經營和涉嫌違法犯罪的損失轉嫁給資產管理公司。這種違規剝離累計達169.18億元之多。
證券
中信3.3億收購華夏基金
3月27日,中信證券董事會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受讓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權的議案》。
【關鍵詞】 股權激勵; 股利政策; 現金股利
中圖分類號:F275.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10-0094-06
一、引言
在公司治理中,股權激勵作為降低兩權分離造成的成本、提升公司業績的一種有效方式,一直受到推崇,而股利分配則直接反映了公司股東與公司高管之間、控股股東與非控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因此,股權激勵和股利分配一直是國內外學者研究的重點問題,并且在這兩個研究領域均取得了豐富的研究成果。
然而,與國外不同的是,我國很少有文獻將這兩個問題放在同一框架下進行研究分析。這主要是由于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制度的推出較晚。2005年12月31日證監會頒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才標志著我國公司經理人股權激勵的正式啟動。此后,從該辦法20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到2012年12月31日,繼《管理辦法》出臺后,作為監管層的證監會、國資委和財政部又先后出臺了三個備忘錄、國有控股企業股權激勵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進一步對股權激勵進行規范。截至2012年12月31日,滬深兩市共有226家公司公告并實施了股權激勵方案。本文試圖運用上市公司的相關數據,分析股權激勵方案的實施對現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響。
二、相關文獻綜述
在股權激勵對股利分配政策的影響研究上,國外學者取得了豐富的且較為一致的研究成果,即股權激勵會導致公司降低股利支付水平而提高股票回購的數量。之所以能夠得出這一一致結論,主要是由于國外實行的多是非保護型股權激勵政策,即行權價格一經確定,不會隨著股利分配而發生任何改變。與國外相比,國內在該領域的相關研究極少。肖淑芳等(2009)以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30日滬深兩市首次披露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分析了中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實施對股票股利和公積金轉增的影響,并得出經理人有目的的利用提高送轉股水平方式降低行權價格,通過市場的“價格幻覺”提高股權激勵收益的結論。肖淑芳等(2012)的進一步研究結果表明,股權激勵公司的送轉股水平和現金股利水平從公告計劃前一年起顯著高于非股權激勵公司;上市公司公告股權激勵計劃對送轉股和現金股利水平均有正向的影響。呂長江等(2012)通過對比分析2006—2009年期間推出股權激勵計劃公司和非股權激勵公司的數據,認為相比非股權激勵公司,推出股權激勵方案的公司更傾向于減少現金股利支付,這一結論與肖淑芳等的研究結論截然相反。
那么,經過七年的發展完善,在股權分置改革這一轉軌經濟制度背景下,在中國這一弱勢有效的資本市場條件下,在股票市場參與者的投機心理使得投資者大多并不關注股利政策而只關心股價波動的前提下,在我國上市公司“兩職兼任”現象比較嚴重的治理環境下,作為股權激勵對象的同時又參與股利分配決策的公司管理者,是否有可能采取使他們股權激勵收益最大化的股利政策?股利分配政策是否會造成沒有降低反而增加成本的結果?相比非股權激勵公司,推出股權激勵方案公司的股利政策又會有何不同?
本文旨在運用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的相關數據進行分析總結,對上述問題進行回答,并對肖淑芳和呂長江所得出的截然相反的研究結論之一進行實證支撐,使得股權激勵對現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響這一問題得到更多的關注,同時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更加系統的認識和改進。
三、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委托理論認為,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管理者處于相對的信息優勢,而所有者則處于信息劣勢,管理者有可能利用信息優勢,獲取如在職消費、過度投資(即投資于NPV
股權激勵是一種通過讓管理者獲得公司股權形式而給予企業管理者一定的權利,使他們能夠以股東的身份參與企業決策、分享利潤、共擔風險,從而為公司的長期發展勤勉盡責,減少或消除短期行為的一種激勵方法。
最優契約理論認為,股權激勵將股東和管理者的利益聯系在一起,能夠有效緩解股東和管理者之間的問題,減少過度投資和在職消費,因此,現金股利也會相應的增加。
但是,股票期權假說認為,公司分配現金股利后,股價將會下跌,而期權的行權價格不變,管理者的股票期權價值將會在無形之中下降。同時,股票期權的行權意味著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增加,每股收益將被稀釋。若在股票期權行權之前進行股票回購,可減少流通在外的股票數量,為即將行權的期權儲備股份,防止每股收益被稀釋。因此,理性的管理者會傾向于用股票回購來代替現金股利,從而避免手中的股票期權價值下降。
中國證監會頒布的《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上市公司因標的股票除權、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調整行權價格或股票期權數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權計劃規定的原則和方式進行調整。
四、實證研究
(一)數據來源
本文研究的是國內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對現金股利政策的影響。選擇2006年1月1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股權激勵公司作為樣本數據。截至到2012年12月31日,我國共有226家公司公告并實施了股權激勵方案。為了使數據具有可比性、連續性,研究時剔除了下列數據:
(1)ST類公司;
(2)金融保險類公司;
(3)被停止上市的公司;
(4)部分數據不全的非平衡樣本公司。
經處理后,共得到194個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有效觀測樣本,各年開始實施股權激勵公司數量如表1所示。
股權激勵樣本數據及財務數據來自香港理工大學中國會計與金融研究中心和深圳國泰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聯合開發的《上市公司財務數據庫》(CSMAR),使用的統計軟件為SPSS 18.0。
(二)變量選擇
國內很多學者對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影響因素進行了研究,得出了公司規模、盈利能力、負債水平、現金流量等對股利政策有影響的結論。因此,本文在參考相關文獻的基礎上,選擇以下因素作為研究變量,變量的具體描述和定義見表2。
(三)描述性統計
表3提供了股權激勵公司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表4則提供了非股權激勵公司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結果。
對比分析2006—2012年股權激勵公司和非股權激勵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資產規模、現金流量、總資產報酬率等指標可以發現,相對于非股權激勵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公司總體上資產負債率低、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充足、盈利能力強。正常情況下,這部分公司更有能力實施現金股利分配。而由表3和表4可知,股權激勵公司中有77.26%選擇發放現金股利,遠高于非股權激勵公司的56.55%。為了能夠進一步說明問題,對比了股權激勵公司和非股權激勵公司2006—2012年度每股現金股利的均值和中值,如表5所示。通過這一描述性統計的數據可以明顯看出,股權激勵公司的每股現金股利無論是均值還是中值均高于非股權激勵公司。這說明,股權激勵公司不僅有能力支付更多現金股利,而且事實上也確實增加了現金股利的支付水平。
根據上述分析可知,股權激勵公司較非股權激勵公司,更傾向于增加現金股利的支付。那么,對于股權激勵公司而言,在其股權激勵方案推出前后,現金股利的支付政策又是否會存在差別?對2006—2012年度期間推出股權激勵方案且仍處于實施階段的公司進行了更進一步的描述性統計分析,并將所有數據劃分實施前n年、實施當年和實施后n年(n=1,2)等五個不同的區間,其中實施當年為第t年,五個區間依次為第t-2年、第t-1年、第t年、第t+1年和第t+2年。通過比較可以發現,從第t-1年,即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的前一年開始,每股現金股利的支付水平就開始大幅度上升,這能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上市公司管理層在公告股權激勵計劃的前一年便開始了機會主義行為,為獲取非努力性股權激勵收益提前做好準備,具體數據見表6。
(四)模型設計
從股權激勵對現金股利的影響看,股權激勵的符號為正,說明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對現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有正向影響,假設1得到了驗證,即公告股權激勵計劃這一因素對上市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有促進的作用。已經公告了股權激勵計劃的上市公司管理者,通過提高現金股利支付水平,在實現眼前利益的同時,大幅降低了行權價格,間接使手中的股票期權增值,從而無需經過努力便獲得了股權激勵收益。
資產負債率的回歸系數為負,即上市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越高,越不傾向于發放現金股利;企業規模和現金流量的回歸系數為正,這說明企業的規模越大、現金流越充足,越傾向于發放現金股利;資產報酬率與送現金股利的支付水平顯著正相關,企業的盈利能力越強,管理者越傾向于將盈余以現金的形式回報給股東。
表11和表12是模型2的回歸結果,由上述回歸可以看出,變量YEAR的系數顯著為正。由于激勵方案推出1年前YEAR取0,其他取1,因此可知,股權激勵方案實施1年前,管理層就開始通過提高現金股利的支付水平來為自身謀得利益。
五、結論
本文運用理論與實證分析,通過描述性檢驗和回歸檢驗,運用2006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實施股權激勵公司的相關數據,研究了我國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對現金股利分配政策的影響,結論如下:
1.上市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對現金股利的支付水平有正向影響。基于我國股票期權是保護性期權、現金股利支付具有降低行權價格這一特點,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在成為真正意義上的股東之前,采取了高現金股利支付政策,目的是為了盡可能降低行權價格,為將來獲得非努力性股權激勵收益做準備。
2.從公告股權激勵計劃的前一年起,股權激勵公司的現金股利支付水平開始明顯升高。雖然之后的現金股利支付水平有小幅波動,但相較之前仍有很大幅度的上升。
本文的結論表明,盡管股權激勵的初衷是使企業的管理者與所有者實現目標的統一,降低成本,但現實中,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卻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管理者利用股利分配政策為自己謀福利的手段。同時在另一方面說明,股權激勵是除公司股權結構、資產規模、盈利能力、償債能力等因素外又一個影響股利政策的因素,這也為股利政策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
六、建議
通過前文股權激勵對現金股利分配政策影響的實證分析,我們對這個原本能夠降低成本、提升公司業績、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激勵方式在我國的實際實施效果有了進一步了解。在此基礎上,在保持我國現有的股利保護性期權制度不變的前提下,筆者提出,企業可以通過實施穩定的現金股利分配政策來降低成本。
實施穩定的股利政策,意味著企業每年支付的稅前現金股利應保持不變或者在較小的范圍內進行波動,這在一定程度上對管理者隨意調整現金股利支付水平設置了障礙。當企業盈利能力沒有發生較大改善但現金股利支付水平有較大幅度的變動時,股東可以及時發現并采取行動來制止管理者的損公利己行為,使股權激勵的實施真正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真正做到為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最終目標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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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的情人節夜晚,玫瑰是最好的語言,但對于在乎實惠的人來說,金錢似乎更直白。2011年2月14日晚,九陽股份就送出了一份實惠的大禮,其向包括公司高管在內的246名核心經營骨干獻上了一份遲到的情人節禮物。根據該公司當晚的股權激勵方案,公司將以定向發行426萬新股的方式對246名骨干員工啟動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九陽股份推出股權激勵方案并不出人意料之外。自去年四季度以來,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再掀。一批中小板、創業掘公司爭相推出股權激勵方案,成為當前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主角。畢竟,隨著中小板、創業板公司的上市,那些包括公司實際控制人在內的創業者都實現了一夜暴富。但那些后來進入公司的高管以及業務骨干們,則因為沒有持有公司的股份而失去了分享新股上市盛宴的機會。為了安撫這些公司高管及業務骨干,這些上市公司就有必要推出股權激勵方案,讓這些公司高管與業務骨干們從公司的發展中分得一杯羹,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為了留住人才的需要。
不過,九陽股份股權激勵方案之所以引人關注,顯然與股權激勵方案的具體內容關。
眾所周知,管理層推出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目的是為了推動上市公司的發展,把公司高管的利益與上市公司的發展捆綁起來,以此調動他們的積極性。達到推動上市公司發展的目的。但從九陽股份股權激勵的相關條款來看,其股權激勵方案顯然有違這一本意,很難起到推動上市公司發展的目的。該公司的股權激勵方案,與其說是股權激勵,不如說是一種裸的利益輸送行為。
之所以認為九陽股份的股權激勵是一種利益輸送,首先就在于其行權條件走低。如以2010年為基準年,2011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5%;以2011年為基準年,2012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6%;以2012年為基準年,2013年凈利潤增長率不低于7%,且上述3年銷售額的增長率不低于20%經營性現金流凈額不小于當期凈利潤。三年的凈利潤增長率分別較前一年增長5%、6%、7%,這樣的增長速度顯然太低。
畢竟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來說,其發展優勢是明顯的。如九陽股份2008年5月發股上市時,曾募集資金14.58億元,如今正該是募集資金投入項目陸續產生效益的時候。但該公司卻將三年利潤增長率定得如此之低,這是明顯不給力,更是主觀不作為。而從這樣的股權激勵中,投資者根本看不到公司發展的動力所在。
其次是行權價太低,幾乎是白送公司高管們幾十萬元的收益。九陽股份股權激勵的行權價格是依據審議通過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九陽股份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決議公告日(2011年2月15日)前20個交易日九陽股份股票均價15.18元的50%自定的,每股行權價為7.59元。這一行權價僅為前一交易日收盤價1639元的46.30%,這是該公司股票在二級市場上不曾有過的低價。如此的低價無異于直接從公司保險箱中提取幾十萬元,過年給公司高管們派送幾十萬元的大紅包。這真是,任憑公司股票在二級市場上起起伏伏,高管們卻是旱澇保收。
所謂速度,即保險業要實現業務較快增長,盡快做大做強。
所謂創新,即完善創新體制。在創新方式上,對具有國際通行標準的、國內外差距較大的技術和規則如精算技術、資產負債匹配管理技術等,要在引進的基礎上加大消化吸收創新的力度。研究創立創新保護機制。
在公司治理上,要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理順集團及下屬企業的關系。國有保險公司重大案件領導責任追究制和保險監管問責制兩套辦法已經制定,國有保險公司即將出臺公司高管的薪酬管理規定,保監會將派出監管人員列席董事會,制定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關聯交易審查。
在風險防范上,今年是全面實施公司治理結構監管的第一年,要重點抓好四項工作:一是建立保險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員培訓制度,提高依法合規經營的自覺性。二是加強對信息披露的管理,完善保險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確保被保險人、股東對公司經營的知情權。三是規范保險公司關聯交易,完善對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的審查和批準程序。四是進一步提高評價機制,探索建立內部審計責任人制度,構建內部審計與外部監督的互動機制。
在產險方面,提高效益,消除非理性價格競爭,降低經營成本。車險要力爭達到英里水平;農業險重點在于鞏固試點成果,在于辦好試點,落實政策;責任險重點在于進一步打通法律環節和市場空間,推進火災、建設工程、旅游等方面的產品。
在壽險方面,大力發展風險保障型產品;力爭將團體養老保險納入各地稅收優惠政策之中;健康險推行第三方管理;銷售模式渠道創新,推出銀行保險管理辦法;盤活存量資產,通過股份分紅等方式,有效化解壽險利差損。
對保險資產管理,實現保險資產集中化、專業化管理,按照資產與負債匹配原則,實行產品開發與資金運用的有效對接;逐步開展產品創新試點和第三方委托試點;進一步打開股權、物權、產權、資產證券化等投資渠道,促進基金等專業資產管理機構的設立,以及保險資產證券化。
對保險市場調控,既要發揮市場的資產匹配作用,又要克服市場缺陷,實現經濟效益和規模效益的統一,規模險種上效益,效益險種上規模。風險防范作為保險的生命線要實現三個轉變,即從靜態監管到動態監管的轉變,從以監管外力為動因的監管向以保險公司自身風險管理為內在需求的監管的轉變,從事后監管到事中事前監管的轉變。
在推動市場體系建設方面,鼓勵支持國有大中型企業和銀行、郵政等企業投資保險行業,以增強保險業實力。(摘自2006年1月18日中國金融網)
相關鏈接
2005年金融主要數據一覽
貨幣供應量:廣義貨幣供應量(M2)余額為29.88萬億元,同比增長17.57%。狹義貨幣供應量(M1)余額為10.73萬億元,同比增長11.78%。市場貨幣流通量(M0)余額為2.4萬億元,同比增長11.94%。全年累計凈投放現金2563億元,同比多投放841億元。
金融機構各項存款: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為30.02萬億元,同比增長18.15%。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為28.72萬億元,同比增長18.95%。全年人民幣各項存款增加4.39萬億元,同比多增1.05萬億元。其中:居民戶存款增加2.21萬億元,非金融性公司存款增加1.99萬億元,財政存款增加1752億元。12月份人民幣各項存款增加1658億元,同比多增23億元。金融機構外匯各項存款余額為1616億美元,同比增長5.58%。
金融機構超額儲備率:4.17%。
金融機構各項貸款: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為20.7萬億元,同比增長12.75%。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為19.5萬億元,同比增長12.98%,增幅比2004年年末低1.52個百分點。全年人民幣貸款增加2.35萬億元,同比多增871億元,控制在年初預期調控目標范圍內。分部門情況看:居民戶貸款增加3323億元,其中,短期貸款增加1253億元,中長期貸款增加2069億元;非金融性公司及其他部門貸款增加2.02萬億元,其中,短期貸款及票據融資增加9952億元,中長期貸款增加9897億元。金融機構外匯貸款余額為1505億美元,同比增長11.99%。全年外匯各項貸款增加171億美元,同比多增4億美元。
國家外匯儲備:國家外匯儲備余額為8189億美元,同比增長34.3%,增幅比2004年下降17個百分點。全年外匯儲備增加2089億美元,同比多增加22億美元。
保險市場:全年保費收入達到4927.3億元。壽險保費收入3244.3億元,同比增長14%;健康和意外險保費收入453.1億元,同比增長16.6%。保險公司總資產15225.9億元,比年初增加3240.1億元。
股票市場:全年上海證券交易所成交量398392萬手,成交金額19229億元,上證指數開盤1275.39,收盤1161.06;深圳證券交易所成交量53968萬手,成交金額3624億元,深成指數開盤3122.11,收盤2863.61。(輯)
發改委:2005年金融改革亮點多股改啟動進展平穩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日前出臺報告,對2005年經濟體制改革工作進行綜述。報告評價說,金融業改革在2005年各項改革中亮點最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啟動且進展平穩。
報告說,2005年金融體制改革力度加大。一是銀行業改革邁出重要步伐,二是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順利實施,三是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啟動且進展平穩,四是金融市場制度創新步伐加快。與此同時,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取得進展,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集團化改革成果進一步鞏固。
央行決定從2008年11月27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一年期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各1.08個百分點,其他期限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作相應調整。同時,下調中央銀行再貸款、再貼現等利率。從12月5日起,下調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大型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下調中小型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2個百分點。
按照三季報數據,剔除掉銀行、證券和保險行業的上市公司后,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短期借款合計金額為13741.84億元,長期借款合計金額為11632.25億元。按照貸款基準利率平均下調108個基點簡單估算,短期借款減少年利息支出148.41億元,長期借款減少年利息支出125.63億元,二者共計高達274.04億元。
此外,央行12月2日宣布,“自本周起暫停發行1年期中央銀行票據”。
交通運輸部框定明年1萬億投資 目標
2008年11月25日,交通運輸部規劃司副司長李興華在交通運輸部例行新聞會上表示,2009年交通運輸部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規模將力爭達到1萬億(資金來源為政府、社會、信貸等)。預計高速公路的投資將達到4000億-5000億元,農村公路將達到2000億元,而水運方面由于國際貿易的下滑,投資熱情下降,預計沿海港口的投資額將達到700億元,內河航道及港口則達到200億元左右。
2008年11月PPI上漲2.0%CPI上漲2.4%
國家統計局2008年12月10日,11月份,工業品出廠價格同比上漲2.0%;原材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上漲4.7%。1-11月份累計,PPI同比上漲7.6%,原材料、燃料、動力購進價格上漲11.6%。11月份CPI同比上漲2.4%,創下自2007年1月以來的新低。1-11月份累計,CPI總水平同比上漲6.3%。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召開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2008年12月8-10日召開。會議指出,必須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作為明年經濟工作的首要任務。會議提出了2009年經濟工作的重點任務: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12月13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創造適度寬松的貨幣信貸環境,以高于GDP增長與物價上漲之和約3至4個百分點的增長幅度作為2009年貨幣供應總量目標,爭取全年廣義貨幣供應量增長17%左右。
全球央行降息救市
多家央行2008年12月4日降息:英國降息100個基點至2%,為英國央行創立以來最低利率水平;歐洲央行宣布降息75個基點至2.5%,這是其成立10年以來最大幅度的降息,歐洲央行行長特里謝稱:“我們預計全球經濟疲軟和內需不景氣的現象還將持續幾個季度”;瑞典降息1.75個百分點至2%,瑞典央行表示2010年以前不會升息,并預計明年經濟仍將陷入衰退;新西蘭宣布大幅降息1.5個百分點至5%,降幅創歷史記錄;印度尼西亞調降基準利率0.25個百分點。加拿大央行12月9日宣布,將銀行間隔夜拆借利率下調0.75個百分點至1.5%。
尚福林:重點做好四方面工作
證監會主席尚福林2008年12月1日在第七屆中小企業融資論壇上表示,未來要重點做好四方面的工作,包括推進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加大對中小企業支持的力度、大力發展公司債券市場、進一步加強監管。2008年以來,已經審核上市公司并購重組事項148項,其中通過發行股份及重大資產重組,整合注入上市公司的資產約3182億元,平均每股收益增加7%左右。
滬深交易所強化董秘資格管理完善考核制度
滬深交易所分別于2008年12月1日、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及證券事務代表資格管理辦法》。辦法規定,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證券事務代表應每兩年至少參加一次由交易所舉辦的董事會秘書后續培訓,年度考核/信息披露不合格的董秘,以及被交易所通報批評的董秘或證券事務代表應參加交易所舉辦的最近一期董事會秘書后續培訓。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考核辦法》12月4日:董事會秘書考核分為年度考核和離任考核,考核年度為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連續兩次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董事會秘書,上證所將公開認定其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
《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辦法》12月5日:新上市公司上市當年將正式納入考核范圍,為提高考核的準確性,對上市公司當年信息披露考核結果將在當年年報披露后形成;同時在考核內容中增加了對信息披露真實性、公平性方面的關注。
深交所修訂中小板保薦工作指引
深交所2008年12月8日修訂后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保薦工作指引》:進一步明確了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權利;增加了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變更時保薦工作交接的要求;細化了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現場檢查和培訓的要求;強調了保薦機構應完善并有效執行保薦工作的內控制度。
保監會發文規范國企保險公司薪酬
保監會2008年12月11日《關于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2008年薪酬發放等有關事宜的通知》,針對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中國再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保險(控股)有限公司、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堅決防止脫離國情、行業發展階段和公司實際發放過高薪酬;“暫時停止實施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計劃。在國家對金融企業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政策頒布之前,各公司不得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其他中資股份制保險公司也要依照本通知精神,加強對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工作的管理”。
美、歐、日救市
美聯儲和財政部2008年11月25日宣布,將向掙扎在經濟衰退中的美國民眾追加總額達8000億美元的信貸投入,希望以此提振消費信貸以及抵押貸款擔保證券市場:“定期資產支持證券貸款工具”的方案,將向那些由消費貸款和小型企業貸款支持的資產支持證券持有者提供高達2000億美元的無追索權貸款,財政部也將相應提供200億美元支持;另外6000億美元用于增加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