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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對礦產品需求量始終保持較高的水平,因此,近幾年許多國內礦山企業,包括筆者所在的礦山,經過幾十年的開采,礦山資源都已逐漸枯竭,為了增強企業發展后勁,都紛紛走出去,積極在國內外尋求有投資價值的接替礦產資源做為新的經濟增長點。
一、礦山企業對外投資收購過程中的主要步驟
首先,目標尋找階段。主要根據企業制定的戰略投資發展規劃和礦業投資標準為依據,來尋找符合條件的礦山項目、確定考察目標、制定考察程序等。其次,收購調查階段。主要對目標礦山進行前期調研和盡職調查:包括項目立項、對目標礦產資源的取樣、分析和儲量核實、核實礦產權證的合法性、當地投資環境和政策、目標礦山的股權結構、機構設置、人員構成、生產經營狀況、裝備情況、財務狀況、法務狀況、產品銷售市場、礦山環境保護要求等等方面進行詳細了解和分析。第三,收購執行階段。主要是進行資產評估和對礦業項目估值、確定收購價格、進行商務談判、確定協議條款、投資決策的獲批、收購合約的簽訂、收購資金的籌集和支付、獲得政府批文和工商、權證方面的變更,完成目標礦山的接收工作。第四,投后管理和收購整合階段。主要是對收購后的目標礦山進行經營定位、確定戰略目標、組織架構、運營機制、以及生產經營、制度、財務、人事、文化等方面的整合。
二、對外投資收購過程中財務人員的作用分析
1.目標礦山尋找階段過程中財務人員的作用
在確定尋找礦業項目的前期,財務人員應根據自身企業的發展規劃和財務狀況,測算出可行的對外投資的財務預算和籌資能力,并以此與其他部門共同制定出企業整個對外投資標準:如重點關注的礦種、投資方向、目標礦山的儲量標準、已處的階段;同時,財務人員還應在對外投資標準中確定對目標礦山回報率和回報期的要求、對目標礦山運營成本的要求、對目標礦山投資形式的要求及財務退出安排的要求。這樣,一方面可避免因過度投資而產生財務風險;另一方面可在尋找階段前期即根據對外投資標準對應目標礦山的基本情況,篩選掉大多數不符合投資標準的投資信息,減少不必要的考察費用支出并能節省大量的時間。
2.在收購調查過程中的財務人員的作用
企業在收購調查過程中一般需要進行大量的調研或盡職調查工作,這是進行并購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該環節中的參與者涉及到企業的礦業專業部門、人事部門、法務部門及財務部門等多部門協同。前期調研數據是后期收購的參照與依據,調研成功與否直接關系到收購順利與否。在該環節中,財務人員需要將關注點集中于三個方面:第一,是目標礦山的財務狀況,重點了解其資產負債的組成、注冊資本金來源、內部財務核算情況、生產運營和成本效益情況。第二,分析和挖掘目標礦山可能存在的潛在的財務風險,如內部經營風險、外部稅務風險、擔保風險、訴訟風險、融資風險等,只有了解到目標礦山潛在的財務風險,企業才能實現安全、平穩的收購。第三、做好投資可行性財務分析工作,包括SWOT分析,在調研或盡職調查過程中,要認真搜集相關財務數據,與其他部門人員對儲量、品位、擴產計劃、投資估算、生產能力、銷售價格預測、生產成本、期間費用、回收率、尾礦處理成本等數據進行認真核實和分析,以保證可行性分析的準確性。
3.在收購執行階段的財務人員的作用
在進行前期調研或盡調后,需要財務人員做好對目標礦山的資產評估時的財務工作。資產評估是企業進行項目估值和談判與收購的依據,在投資收購過程中占據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對資產進行評估時可以考慮聘請中介機構,由其專業人員進行專業評估,做出礦業權評估和資產評估報告。在評估時,需要選擇合適的資產評估基準日,確定好評估范圍,對擬收購的資產和礦權都要納入評估體系中,最后需要選擇合適的評估方式,目前通行的價值評估方式主要為成本法、收益法和市場法,采用不同評估方式產生的估值價格也不盡相同,這就要求財務人員要充分了解自己公司的收購需求,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靈活選擇,并運用好NPV、IRR等財務工具,逐步形成完善的價值評估管理體系,以對擬收購的目標礦山進行比較準確的估值,為后續的商務談判提供財務依據。
4.確定最佳的收購和支付方式
在對資產完成評估之后,進入雙方的商務談判階段時,財務人員要做好兩個方面工作:第一,設計好收購方式。是采用增資入股收購、還是股權收購或僅收購礦業權和設備,這也關系到后續收購資金的籌集和安排,以及稅負結構的設計;第二,做好資金的籌集和支付方式的設計。財務人員要盡可能的低成本融資,確定最適合企業自身情況的資金籌集方案和支付方式,在保證自身企業平穩發展的前提下促進收購資金的順利支付。
5.積極在收購整合階段發揮好財務人員的作用
在企業完成收購后需要對目標礦山進行一定的財務規范整合。此階段財務人員要發揮好以下作用,首先,做好財務管理目標的整合,只有在統一財務目標的管理與引導下,借助內部培訓、宣傳等多種方式將企業的財務目標傳輸給目標礦山。其次,做好財務管理制度體系的整合,通過整合能保證收購的礦山能有效運行、規避各種財務風險。第三,做好會計核算和會計人員機構的整合,這是對被收購礦山進行監控的重要保證。最后,要做好資產和資金流量的整合,以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實行一體化的資金運作。通過有效的整合,來實現企業目標的統一,企業發展方向的協同,為企業的后續生產經營的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資產評估專業是一個源于會計學、集經濟管理學與工程機械學為一體的新興交叉學科,是一個新興智力密集型中介服務行業,具有很強的實踐操作性特點。由于我國資產評估高等教育開設的時間較短,其課程體系并不完善,與行業的磨合時間較短,高校的資產評估類人才的培養方面也存在著諸多問題,高校資產評估類人才的培養模式有待于進一步的探索和研究。
一、資產評估行業對人才的要求特點
1、行業對資產評估類人才的需求量大,但從業門檻高
至2012年,全國資產評估從業人員有10萬多人,注冊資產評估師人數約27800人,實際專門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人數不足15000人。資產評估行業在產權交易、企業改制、司法實踐、融資抵押、財產拍賣等活動中,迫切需要大量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的專門人才。
但是行業對評估類人才的要求普遍較高,據調查,90%的用人單位在招聘資產評估人員中要求具有評估工作經驗,優先考慮具有國家注冊的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或房地產評估師、土地估價師資格者,用人單位在招聘評估助理人員的時候則要求一年以上的工作經驗。而我國資產評估師考試的報名條件中則規定:大專學歷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本科學歷從事資產評估工作滿1年,方可參加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因此雖然資產評估行業的人才需求量大,但由于門檻高,要求多,導致了許多應屆的大學畢業生難以盡快融入到行業中去。
2、行業對人才的需求領域廣泛
隨著評估市場的快速發展,資產評估行業對人才的需求從傳統的資產管理與評估領域逐漸向房地產、土地、礦產、無形資產等領域發展。2004年來隨著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火爆發展,行業對房地產估價師的需求急劇增長;由于國家將土地作宏觀調控手段,許多基礎性的工作與地價評估有關,尤其是近年來土地評估中增加了包括開發區集約節約評價、城鎮地價動態監測、農地定級估價、農地產能核算、農地區片價測算等內容,因此行業對土地估價人員的需要也大為增加;此外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持續發展,社會對機動車評估、保險公估、商標、專利等無形資產的評估人員的需求也持續增長。
3、行業對復合型人才需求強烈
通過對用人單位和畢業學生的就業調查發現,資產評估行業要求評估人員的知識面較寬,對具有資產評估、財務會計、金融證券、審計、稅法、建筑工程、機械等方面的專業知識,并且能夠熟練運用財務軟件及office辦公軟件進行工作,同時具有較強的文字功底能夠熟練撰寫資產評估報告的復合型人才需求強烈。
二、高校培養資產評估類人才普遍存在的問題
至2012年7月,我國共有70多所本專科院校資開設了資產評估專業,這些高等院校為資產評估行業輸送了大量人才,但不可否認這些高等院校在人才培養模式上也普遍存在著問題。
1、培養目標雷同,不能完全適用行業的需要
查看這些院校的培養目標,發現其對評估類人才的培養目標基本可以歸納為:面向資產評估行業,培養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具有比較扎實的資產評估理論基礎和從事具體資產評估業務工作的能力,有一定的專業外語和計算機應用水平,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復合型、應用型的資產評估人才。在課程設置上多數高校則以注冊資產評估師的考試要求科目為主干課程。
而在行業實際的資產評估業務中,評估工作不僅包括資產評估、建筑工程評估和機器設備評估,同時還包括土地評估、房地產評估、金融資產評估、企業價值評估、無形資產評估、舊機動車評估、礦業權評估、林業權評估、稅基評估、珠寶鑒定與評估等。因此在雷同的培養目標與課程設置下,培養出的學生則無法完全適合行業的需要。
2、學生的實踐能力不夠
目前許多高校意識到實踐教學的重要,但或是由于實習基地的建設開拓不足,或是由于場地經費的缺乏,或是由于課程設置的問題,使得了實踐教學的效果不理想,學生沒有通過現場勘查、頂崗操作等過程,直接參與評估工作,從而導致了學生的實踐能力不夠,無法滿足評估單位的要求。
3、缺少經驗豐富的優秀資產評估類教師
資產評估專業是一個綜合專業,它不僅要求教師精通資產評估和財務會計,還有熟悉金融、法律、建造工程、機器設備、無形資產、珠寶、車輛、房產土地等多項資產的評估工作。由于我國的資產管理與評估專業開設較晚,碩士以上學歷資產評估類人才本身就很缺乏,同時加上許多評估公司、金融機構等對優秀評估人才的高薪吸引,造成了高校內資產評估類教師的匱乏。許多高校內的資產評估類教師則由財務管理類、會計類、土地類的教師兼任。由于教師的評估經驗缺乏,因而無法培養出符合行業需要的高素質的資產評估類人才。
三、高校資產評估類人才培養模式探索
我校于2000年開設了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至2013年7月資產評估專業已培養了10屆約500多名本??飘厴I生,約80%的學生畢業后一直從事資產評估業務,部分學生已經取得了注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已經可以獨立從事資產評估業務。用人單位對資產評估專業學生的專業知識扎實、實踐能力強、勤奮踏實的工作作風普遍認同。通過對我校資產評估類人才的培養探索,本文認為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資產評估類人才培養模式。
1、根據行業需要,調整完善資產評估專業課程體系
在培養方案的設置上,既要體現資產評估類學生的專業基礎,還要培養學生較強的實踐操作能力,加強實踐實驗教學內容;同時又要注重對學生獨立能力、創新能力、職業道德等綜合素質的培養。因此在培養方案的調整上,應當根據評估專業人才社會需求、培養目標、學科特點,再結合行業調研訪談、用人單位的反饋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礎上進行綜合調整。在課程設置上,隨著評估業務的逐步深入發展,越來越多的社會經濟領域需要資產評估,高校可以根據社會的發展和行業的需要調整課程,除了常見的資產評估、房地產評估、土地評估外、流動資產評估、無形資產評估、企業價值評估外,還可以增設珠寶收藏品評估、商標商譽權評估、礦業權評估、林業權評估等課程,以滿足行業對評估類人才的多方面的需要。
2、建立大型的實習基地,加強與行業的聯系與交流
我校的資產評估專業一直注重實習基地的建設,近年來專業與行業內的北京杜鳴房地產評估公司等幾家評估公司簽訂了實習基地的協議,同時專業與北京幾家大型的資產評估公司保持著長期的合作關系。與行業的密切聯系與合作,不僅便于專業開展對學生的實習實踐教學活動,同時便于加強與行業的聯系與交流。
學生雖然有到實習單位進行評估實習鍛煉的機會,但在平日正常的課堂上,仍然是教師講課學生聽,教師及學生都對行業的最新動態把握不足。因此為了讓專業的師生及時把握行業動態,高??梢詮男袠I中聘請校外知名專家、經驗豐富的注冊資產評估師來校進行講座,介紹行業的最新動態、研究熱點、評估中的特別注意事項等問題,以彌補課堂教學的缺陷。
3、以畢業評估報告代替畢業論文
本科生的畢業論文是本科教育的重要環節,是資產評估專業在畢業實踐教學環節,是對學生所學知識和技能的綜合性檢驗和總結??紤]到資產評估專業的特點,依據資產評估專業培養方案和目標,結合我校本科學生理論研究和寫作能力等方面的具體情況,總結歷年學生撰寫畢業論文時存在的選題空泛、資料陳舊、邏輯性差等問題,我校提出了適用資產評估專業特點的改革方案,即以撰寫評估報告來替代畢業論文,并對09級資產評估本科學生進行了試點。
在撰寫評估報告的過程中,首先將學生6-7人分成一組,由專業任課教師及行業內的資深注冊評估師擔任評估報告指導教師,每組學生負責一個綜合項目的評估。在該綜合項目中學生應當進行機器設備、流動資產、無形資產、房地產、土地使用權、企業價值等多項資產的評估,并撰寫評估報告及評估說明。通過畢業評估報告的撰寫,學生們感到收獲很大,很多同學認為撰寫評估報告是對大學四年所學知識的綜合運用,而且培養了同學們的團隊精神與合作意識,更為重要的是隨著項目的進行,同學們掌握了資產評估的程序,能夠運用各種方法對不同的資產進行評估,而且能夠熟練地撰寫資產評估報告??傊珜懏厴I評估報告可以使學生理論聯系于實踐,學以致用,并為學生能夠順利的融入日后的實際評估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4、“請進來,走出去”,建設結構合理,實踐經驗豐富的教師隊伍
要培養既具有豐富理論知識,又具有較強實踐能力的高素質高技能的專業評估人才,必須要有一支既具有豐富的教學科研經驗,又具有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的師資隊伍,否則無法培養出優秀的人才。我校本著“請進來,走出去”的原則,建立了一支穩定的、校內校外密切結合的師資隊伍?!罢堖M來”是將行業內的資產評估師請進課堂,如《機器設備評估》,則聘請校外的資產評估師擔任該課程的教師,該教師專門從事機器設備評估的業務,評估經驗豐富,講解生動,極大地提高了學生的學習興趣?!白叱鋈ァ笔侵副拘5慕處煹皆u估行業中掛職鍛煉,并參與具體的評估項目中。通過在行業中的實習鍛煉,教師的專業水平也得到了極大地提高。
參考文獻:
[1]郭化林.應用創新型資產評估人才培養模式探索與實踐[J].會計之友,2011(7):120-121.
一、煤礦企業價值和礦業權收益法評估模型
(一)煤礦企業價值收益法評估模型
《企業價值評估指導意見》中的收益法,是指通過將被評估企業預期收益資本化或折現以確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思路。
我們在實踐中一般采用現金流折現方法(DCF)進行評估,現金流折現方法(DCF)是通過將企業未來預期的現金流折算為現值,估算企業價值的一種方法,即通過估算企業未來預期現金流和采用適宜的折現率,將預期現金流折算成現實價值,得到企業價值。企業價值減去有息債務,得到股東全部權益價值。其價值模型如下:
企業自由現金流=息稅前利潤×(1-所得稅率)+折舊及攤銷-資本性支出-營運資金增加額
企業價值=營業性資產價值+溢余資產價值+非經營性資產價值+對外長期投資價值
股東全部權益價值=企業價值-有息債務
營業性資產價值=明確的預測期期間的現金流量現值+明確的預測期之后的現金流量現值
(二)礦業權收益法評估模型
根據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收益途徑評估方法規范》(CNVS12100-2008),收益途徑評估方法包括折現現金流量法、折現剩余現金流量法、剩余利潤法、收入權益法和折現現金流量風險系數調整法五種。
實踐中采用較多的是折現現金流量法,即DCF法。礦業權評估中的折現現金流量法是將礦業權所對應的礦產資源勘查作為現金流量系統,將評估計算年限內各年的凈現金流量,以與凈現金流量口徑相匹配的折現率,折現到評估基準日的現值之和,作為礦業權評估價值。其評估模型如下:
礦業權評估價值=凈現金流量現值之和
凈現金流量現值=凈現金流量×折現系數
凈現金流量=現金流入量-現金流出量
現金流入量=銷售收入+回收固定資產凈殘(余)值+回收流動資產
現金流出量=后續地質勘查投資+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資產投資(含土地使用權)+其他資產投資+更新改造資金(含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更新投資)+流動資金+經營成本+銷售稅金及附加+企業所得稅
二、煤礦企業價值和礦業權收益法評估模型的比較
(一)評估模型的內涵一致
兩個評估模型為現金流折現方法(DCF)的不同反映模式,從形式看,好象差異較大,其實質完全一樣,有異曲同工之效。
煤礦企業價值收益法評估模型對現金流的計算比較含蓄,以息稅前利潤為基礎,剔除應流出的企業所得稅,加上非付現的折舊及攤銷,減去新增投資、生產經營中資產的正常更新投資及營運資金增加額得到企業自由現金流,算出了企業營業性資產價值。然后通過減去有息債務(即基準日賬面上需要付息的債務,包括短期借款、帶息應付票據、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借款、長期借款等)得到股東全部權益價值。
而礦業權收益法評估模型,對企業自由現金流的計算相對直接一些,直接通過現金流入量減去現金流出量得到凈現金流量。現金流出量中既包含了煤礦企業價值收益法評估模型中企業所得稅、新增投資、生產經營中資產的正常更新投資及營運資金增加額內容,更以經營成本的方式直接將折舊及攤銷、財務費用等非付現、非經營支出排除在外,起到與煤礦企業價值收益法評估模型相同的凈現金流量效果。
(二)關于評估模型參數的選取
1.對收益年限的確定處理方式不同
煤礦企業的功能是開發礦產資源,礦山企業的收益源于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當礦產資源開采完畢、礦山閉坑,基于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企業收益途徑就不存在。因此,理論上,煤礦企業的收益年限,直接取決于資源儲量的大小,資源儲量大,礦山服務年限長,企業收益年限長。但在實務中,估算的生產能力與服務年限得出的評估利用礦產資源儲量超出已采取繳納價款方式(或類似方式)有償取得礦業權所對應的(或者經批準可動用的)資源儲量時,需根據不同的評估目的,采用不同的處理方式確定收益年限。例如,對作價出資、企業改制設立公司等經濟行為目的的評估時,確定或估算的生產能力與服務年限得出的評估利用礦產資源儲量不應超過已采取繳納價款方式(或類似方式)有償取得礦業權所對應的(或者經批準可動用的)資源儲量;而對出售、合作、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為目的的評估,如估算的生產能力與服務年限得出的評估利用礦產資源儲量超過已采取繳納價款方式(或類似方式)有償取得礦業權所對應的(或者經批準可動用的)資源儲量,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應當有償處理,進而評估結論可能含負債性質應交礦業權價款的,雖然收益年限選取服務年限,但應當在評估報告中披露該事項,提醒委托方和相關當事方在確定出售價格、合作權益、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補價、債務重組對價等時考慮。
2.對評估基準日已形成資產扣減口徑不一致
企業價值收益法評估模型中對評估基準日前已形成的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資產投資,不再視同評估基準日后現金流出量,而僅對新增投資、生產經營中資產的正常更新投資視同現金流出量。而礦業權收益法評估模型不僅將評估基準日前已形成的固定資產投資、無形資產投資視同評估基準日后現金流出量,同時也考慮新增投資、生產經營中資產的正常更新投資支出。比較而言,后者現金流出量的范圍更大一些。
3.折現率取值方式不一致
企業價值收益法評估模型折現率一般采用國際上通用的WACC模型進行計算。
WACC=Ke×E/(D+E)+ Kd×D/(D+E)×(1-T)
其中:E:權益的市場價值
D:債務的市場價值
Ke:權益資本成本
Kd:債務資本成本
礦業權評估模型的折現率根據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收益途徑評估方法規范》(CNVS12100-2008)介紹,包含無風險報酬率和風險報酬率。但在實踐操作中,《礦業權評估收益途徑評估方法修改方案》建議現階段推薦采用區間指標8%-10%??碧郊吧a礦山取低值,詳查及以下取高值。對一些高風險、價格波動大的礦產,可以不限于上述區間范圍,根據評估項目的具體情況合理分析確定。對需要向國家繳納礦業權價款的礦業權出讓評估和國家出資勘查形成礦產地的礦業權轉讓評估,由國土資源部具體折現率指標。
前者通過合理取值計算得到折現率,后者雖然也可以計算取值,但限定在一定的范圍取值之內,實踐中取值一般比前者低。
三、煤礦企業價值和礦業權收益法評估模型與現行法規的沖突
目前評估實踐中,不管是在煤礦企業價值收益法評估模型中計算息稅前利潤,還是在礦業權收益法評估模型中計算經營成本,都遵循以下原則計算維簡費和安全費用:
(1)對采礦系統固定資產,按財政、稅務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方法和標準,以原礦產量為基礎計提維簡費,其他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2)煤礦企業按原煤產量提取安全費用。
(3)煤礦可按扣除井巷工程基金(井巷費用)后的維簡費的50%作為更新性質的維簡費,以更新性質的維簡費及全部安全費用(不含井巷工程)基金作為更新費用列入經營成本。
關鍵詞: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ERP課程
本文系安徽省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資產評估與管理”的階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中圖分類號:G71文獻標識碼:A
2005年10月國務院的《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中明確闡述:堅持“以服務為宗旨、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辦學方針,積極推動職業教育從計劃向市場轉變,從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觀引導轉變??梢?,“以就業為導向”不僅是我國“職業教育辦學方針”,也是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職業教育改革總的指導思想。因此,對于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課程設置也應遵循“以就業為導向”的指導思想。
一、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的就業定位
我國的資產評估工作是在20世紀八十年代才出現的,是一個新興行業。2004年國家為適應快速發展的市場經濟,經教育部批準,高等職業院校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開始對外招生。迄今為止不到十年的時間,畢業生也不過五屆,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就業定位及課程體系還有不完善之處,有待于進一步探討。
(一)資產評估工作崗位應作為畢業五年后的奮斗目標。大部分高職院校把這一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定位為資產評估工作崗位,更有某些高職院校根據本地區的資源優勢把就業崗位細分為林業產權評估崗位、礦產產權評估崗位、珠寶評估崗位,等等。這些把高職資產評估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定位在資產評估工作崗位的做法是不符合我國資產評估行業的管理現狀的,也超出了高職學生的能力范圍,因此是不切實際的。
雖然國務院批準的評估類職業包括注冊資產評估師(珠寶評估專業)、土地評估師、房地產估價師、注冊礦業權評估師、舊機動車鑒定評估師,等等。此外,產權交易所、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公司、保險公司、銀行、典當行、拍賣行等各種金融機構和中介服務機構也都設有相應的資產評估工作崗位,但這些職業或工作崗位一般都需要有一定的工作經驗(時間)才能取得從業資格,更有甚者,我國資產評估行業的管理現狀決定了高職畢業生在畢業前無法取得上述工作崗位的從業資格證書。例如,我國注冊資產評估師的報考條件中規定: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才可以報考等等,這就決定了高職畢業生在畢業后至少5~8年的時間里無法取得資產評估的從業資格證書。因此,資產評估工作崗位應作為畢業生畢業五年后的奮斗目標。
(二)資產管理工作崗位是符合現實的近期就業目標。企業的資產管理工作既包括實物資產管理,也包括財務資產管理。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我國企業越來越重視對其所擁有或控制的資產的管理,努力做到資產的保值增值,因此企業對資產管理專業人才的需求量必然會越來越大。與此同時,資產管理工作是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畢業生能夠勝任的工作崗位。高職學生經過三年的專業課學習與實踐,一般都可以在在校期間通過與資產管理相關的從業資格考試,從而取得從業資格。因此,將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畢業生的近期就業目標定位為企業資產管理工作崗位是完全符合就業市場和畢業生能力的現實狀況的。
二、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開設ERP課程的必要性
資產評估作為專業工具,其一項主要職能是為會計業務服務,二者的聯系隨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而日益密切。尤其在2006年財政部頒布的新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在17項具體會計準則中大量運用,進一步加強了資產評估業務與會計業務的合作。不僅如此,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崗位定位在資產管理崗位,因此在專業課程的設置上必須給予資產管理類課程足夠的重視。而大部分高職院校資產評估專業的課程設置主要是圍繞注冊資產評估師的考試科目開設的,而對資產管理類的課程開設較少或者雖開設較多資產管理類課程,但教師及學生都沒有足夠重視此類課程,從而導致資產評估專業的高職畢業生會計核算及財務管理的知識與技能非常差。我們很難想象一個會計業務水平不合格的人如何能勝任資產管理的工作崗位。
在大部分高職院校,資產評估專業都開設基礎會計、財務會計、財務管理、成本會計等財務管理類課程,如江西環境工程職業學院、陜西教育學院等兄弟院校的資產評估專業,但僅僅這些還是不能滿足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畢業生就業崗位的能力需求。
目前,我國企事業單位的管理信息化已普及,因此要想成為一名合格的資產管理人員,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的畢業生在就業前必須要熟悉管理信息化軟件(ERP)。ERP的主要宗旨是將企業的各種資源(包括資金、人力、物料、設備、時間、信息、方法等)充分調配和平衡,通過信息化平臺連接到一起,實現企業由相對封閉走向信息化的轉變,為企業加快資金周轉、減少庫存、降低成本、提高生產效率、提高客戶服務水平等方面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同時為高層管理人員的經營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提高盈利水平,并最終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既然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的學生畢業后的初次就業崗位定位為資產管理工作崗位,因此學生在校期間應學會ERP管理軟件中與資產管理相關的模塊的實務操作。不僅如此,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的學生也應該深刻領會ERP的管理思想。為此,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的課程體系中需要開設ERP的相關課程,包括會計核算的信息化、固定資產管理的信息化、庫存管理的信息化,等等。相信學生通過上述ERP相關課程的學習,在畢業后能夠比較快的熟悉并勝任企事業單位信息化的資產管理工作崗位。
三、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ERP課程的側重點
上文已述及ERP是先進的企業管理思想,是在信息化的平臺上配置企業的各種資源,而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的近期就業崗位是資產管理,因此學生應掌握ERP管理軟件中關于企業資產管理的相關知識。高職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的ERP課程可以分為兩部分:會計業務處理信息化和資產管理信息化。會計業務處理信息化的主要內容有賬務處理、報表處理、固定資產處理、存貨核算處理等。資產管理信息化的主要內容有出納管理、往來賬管理、采購管理、銷售管理、庫存管理等。
根據會計及資產管理業務處理的相關性,可以把上述內容分兩個學期開設。在第三學期學生學完基礎會計和財務會計的基礎上開設會計電算化課程;而在第四學期學生學完成本會計之后開設ERP供應鏈管理課程。(圖1)
根據用人單位及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往屆畢業生的信息反饋,畢業生在工作中應用比較多的ERP管理軟件的相關知識是賬務處理、往來賬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報表處理及庫存管理與存貨核算。因此,在會計電算化課程中應側重于賬務處理、往來賬管理、報表處理、固定資產管理的教與學,而在ERP供應鏈管理課程中則應側重于庫存管理和存貨核算的教學與考核。
(作者單位:安徽商貿職業技術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張艷.應用型資產評估與管理專業課程體系研究[J].西安郵電學院學報,2009.3.
【關鍵詞】 并購重組 企業價值評估 問題 思路
一、并購重組和企業價值評估的內涵
1、并購重組的內涵
并購重組,包含著企業并購與和資產重組。同時,企業并購與和資產重組是一組既有區別又有著密切聯系的概念。企業并購包括兼并和收購兩種意思,其共同的特征是取得并購企業的控制權。與企業并購不一樣,資產重組是指能夠管理或控制企業資產的主體,對資產的結構或附加于特定資產上的權利進行調整的行為。同時,并購和重組相互滲透,它們不僅可以沒有關聯、分別進行,也可以互為因果。它們的區別在于并購重在股權關系,重組重在資產關系。
2、企業價值評估的內涵
企業價值評估是對一個企業進行整體的評估,而不單單是將該企業各項資產進行相加,企業價值評估不僅要考慮企業目前擁有的所有資產的狀況,還要考慮企業的持續獲利能力,不僅要考慮有形資產的評估,更要深入研究無形資產的價值評估。在進行評估時,既要考慮企業過去經營時形成的各種企業附加因素如商譽等,又要結合企業目前所處的行業的發展前景、市場經濟環境以及宏觀政策的調控,評估企業在未來可能獲得的收益及期限,從而綜合評估待估企業的價值。所以,企業價值評估需要有一種全局觀,注重整體性,同時還要謹慎選擇合適的評估方法,盡可能客觀公正地去衡量一個企業的真實價值。
二、我國企業并購重組中企業價值評估存在的主要問題
1、重視有形資產價值,忽視無形資產價值
目前,企業并購重組時對企業整體價值的評估一般會使用各項資產價值相加的方法,特別重視有形資產價值。而常見的無形資產,如人力資源、技術、商譽等,未在企業的賬面上作出相應的計量和確認,但是這些對企業價值的提升尤為重要。例如高新技術型企業,可能沒有多少固定資產如設備、廠房以及原材料等,但是卻坐擁一些高新技術、優異的管理以及其他一般難以獲取的資源等,單看資產的賬面價值就顯得毫無意義,與該企業的實際價值相去甚遠。
2、評估方法選擇及運用不當
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場法,是國內外進行企業價值評估時主要采取的方法,每一種方法的使用都有不一樣的側重。一般地,能夠用兩種方法進行評估時,評估師會采用對客戶有好處的一種方法;而在不具備同時用多種評估方法的條件下,誤用一些評估方法人為造成資產價值虛高,導致并入的資產存在很多“泡沫”,為一些大股東挖空上市公司提供了方便。評估師在進行評估時,有時使用成本法會未考慮到評估企業所具有的一些“軟資產”,這樣就很難體現出其整體的盈利能力。此外,由于每家企業的技術、人力資源、地理位置等存在差異,很難采取市場法得出評估結果。所以,就企業價值評估來說,收益法相對而言是最適用的評估方法,而成本法、市場法只能是作為備選和參考的方法。
評估方法運用不當突出表現為對收益現值法的濫用。雖然收益現值法在國外采用比較廣泛,但是由于國內缺少關鍵信息的公開,參數的取得途徑有限,使得收益法的使用有著很大的人為控制空間,一直以來都被市場置疑和詬病。
3、證券市場發展不規范,投行未發揮應有的作用
我國證券市場暫時還只發揮了融資功能,其余基本功能如價值發現、分攤風險、資源分配等均還未發揮應有作用。對企業并購重組活動來說,目前存在的問題會使股價并不能體現一個公司的真實價值,使證券市場無法在評估上市公司價值時提供一個考慮依據,使有些明明合適的評估方法形同虛設。
在發達國家,投資銀行已經具有穩定而完善的體系,很多并購重組的案例經過投資銀行積極的參與,在其合理專業的策劃下成功。我國的投資銀行主要是國有成分的有限責任公司,創新乏力、受眾少、融資方式有限,規模、從業人員水平、運作方式等有局限性,導致我國投行難以履行策劃咨詢的職能。
4、相關制度不完善,國有資產流失嚴重
當前,企業并購重組活動愈演愈烈,大多數并購均有國有企業參與其中。而在實際并購過程中,由于國有企業本身存在的問題以及相關政策的缺失,往往導致國有資產大量流失。具體原因:一是資產評估機構的獨立性被忽視。資產評估業集中度不高,評估機構與地方政府機關還有著某些交集,而一般企業并購重組的業務大多交給當地機構,尤其是土地評估,各地、縣評估機構往往聽命于客戶,出具的評估報告不負責,不利于行業內良性競爭,不利于評估機構獨立性的保持和評估質量的確保。
二是國企管理者瀆職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當前,很多國企在進行戰略轉型,有不少企業因此盤活了資產,得到了并購重組帶來的好處。但是,有些國企由于管理者經營不善,外債纏身、現有人員安置等問題突出,所以著急出手,這種類型的企業并購無一不處于被動狀態,而居于優勢地位的買方經常會采用一些手段使評估機構評估結果盡可能偏低,最終迫使賣方接受不合理的交易價格。
三是評估行業相關法律仍不完善。與企業價值評估有關的法律法規仍需完善,如《公司法》、《證券法》未對評估師的權利明確規定,也未明確提出對評估機構以及從業人員的具體要求。而《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是目前最具權威性的,但相關內容比較陳舊,已不能跟上經濟的發展腳步。自2012年7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新《資產評估準則―企業價值》具有革命性,但缺乏實踐性。
三、優化我國企業并購重組中企業價值評估的思路
1、深化對企業價值評估的認識
企業管理層應該格外重視企業價值評估。評級機構應當考慮到企業估值和其他評估有出入,企業價值評估和企業財務分析關系緊密,不單要看一項資產的價值,而且要看企業在未來競爭中的持續獲利能力。評估人員應對相應的專業知識熟悉,對宏觀環境較好地分析與把控,并能熟練使用相關財會理論和現代信息數字處理技術。由于不斷變化的全球經濟狀況、發展趨勢,以及不斷產生的新理念和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管理部門如國資委、資產評估協會等應切實提高監管力度,提高從業人員準入門檻,強化培訓,以幫助他們提高自己的實踐能力。
2、選擇并合理運用評估方法
企業價值評估應主要采用收益法,并參考其他方法。同時,相關部門應盡早頒布實用性的法律法規,如對量化折現率敏感性參數等的制定方法。國外資產評估在數據的選擇上已經有了很多研究,許多參數如收益法中折現率的采用、風險溢價等,有數據研究機構定期發表在《評估年鑒》上,不同的行業和回報風險的估計有動態數據供評估師參考和使用。中國缺乏類似機構,在選擇評估參數時,評估師主觀性很大,導致很多案例中不同評估師選用的數據沒有統一標準。所以,我國亟待建立專業且具有公信度的市場數據動態研究機構。同時,我們也需要加強案例庫的建設,作為對規則和法規的補充。
3、規范健全證券市場,發揮投行應有的作用
上市公司明確產權、責權,進行合理管理,才能促成證券市場的規范化。在進行上市公司改組時,要貫徹《公司法》,嚴格按照企業理論,在內部建立健全體制。此外,要保證公司的透明度,精準、及時地舉行報告和公司重要事情的公開,并確保上市公司的獨立運作。同時,證監機構應該加大監管力度,使其不斷改善自律機制。中介評估機構也應該提供客觀公開的服務,相關事務所應謹守職業操守,遵守行業規則,依法公正履行各自的義務。
西方發達國家的投行在業內術業有專攻,每個銀行都有自己的理念以及市場定位,有的投行專職股票方向,有的則把債券業務當作重點。國內投行要轉型成為與國際接軌的現代化銀行,就應該找準自己的定位,拓寬自身業務,如參與企業并購重組活動,發揮咨詢策劃的功能,以顧問的形式在經濟浪潮中取得一席之地,以增加對風險的抵抗能力??傊瑧蕴厣珮I務為主,走多元化的發展道路。
4、完善企業價值評估環境,加強指導和監管
在我國資產評估的發展史上,各行業行政機構人為造成不同評估業務的壟斷,多方管理的標準不一致,使資產評估經常面臨很尷尬的局面。所以,應該勇于改變現狀,有關管理部門不應該直接參與到評估的具體業務,而應該進行宏觀調控,完善價值評估環境建設,加強輔助和督管,推動企業價值評估理論的研究,為我國企業價值評估尋找新的符合實情的方法或制度。
我國企業并購重組的類型已進入多元化的發展階段,應盡快完善資產評估規范。對于能源礦業行業來說,開發周期長、相關成本高,采取并購的方式能夠較快地進入生產階段,節省部分成本支出,因此企業出境并購投資的行為持續升溫。對于生物技術及醫藥行業來說,在研發不給力、創造性較低、藥品安全事故頻發、流通成本過高等背景下,行業內的整合是大勢所趨。對于光伏產業來說,國內需求不多,主要靠出口,由于國外反傾銷和反補貼政策不斷出臺,行業過剩的態勢比較明顯,整合也難以避免。對于互聯網行業來說,行業并購主要以取得技術專利、技術團隊和產業研發優勢為主,并購更偏向于行業的熱點技術,移動互聯網、垂直社交化整合等成為近年來行業發展的主流,也成為了行業并購的主要趨勢。對于汽車行業來說,預計到2015年前十家整車汽車產業集中度將達到90%,形成三到五家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大型汽車企業集團,從而推動整車企業橫向兼并重組。與此同時,汽車零部件行業的并購重組更趨活躍。而對于零售業來說,由于電子商務的普及,為擴大行業的滲透率,各大連鎖百貨企業都通過收購兼并的方式,加大線上渠道。
在與國際資產評估行業、準則的銜接上要加強互動往來。積極組織對新版國際評估準則的翻譯工作,鼓勵開展中國評估準則與國際評估準則、美國、英國等國準則的比較研究。這樣才能更好地順應我國企業并購國際化的進程,輔助并指導我國企業價值評估的健康發展,從而推動市場經濟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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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在“死”而復生礦井中巧取,同時決絕地拋棄資源枯竭的礦井—在暴露在公眾視線之前,這家老煤企內部所經歷的資本整合,是我們這個轉型時代特具的生存技巧。
破產礦井“死”而復生
翻看地圖,淮北礦業(指淮北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擬上市的淮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其控股公司)已非“淮北”的礦業,它的觸角已越過淮北,向南至宿州,向西南至亳州。而在淮北市周邊,密布著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啟動的礦井,其資源業已陸續枯竭?;幢笔幸脖粐伊袨橘Y源枯竭型城市。位于淮北市濉溪縣韓村鎮境內的臨煥煤礦,有著一段鮮為人知的“破產”歷程。
臨煥煤礦是淮北礦業的老礦井,該礦于1985年投產,2007年5月,臨煥煤礦因“資源枯竭”而宣布進入政策性破產。
所謂政策性破產,淮北礦業總經濟師孫方的解釋是:金融性債務由財政部承擔,礦井所剩的資源、設備等資產得以保留,由財政部支付職工們的身份置換金。破產后,職工解除與國家的勞動關系,以身份置換金入股,淮北礦業以資源和設備入股,成立新公司,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破產”后的臨煥煤礦沒什么異樣,職工們進行所謂“生產自救”。2008年8月,臨煥煤礦生產自救工作結束。當年9月1日,淮北臨煥煤電有限公司(下稱“臨煥煤電”)成立,注冊資本3.02億元(省略小數點后數字,下同),淮北礦業集團收購其生產性資產,持有52.7%股份,礦長韓流等32人股東代表共持有47.3%的股份。
2008年7月,安徽省國土資源廳(皖國土資函【2008】1015號)文件顯示:“目前進行兩單位(指臨煥煤礦與淮北礦業下屬的海孜煤礦)的采礦權價款評估工作,待評估完成后,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的變更手續,兩礦持有的原采礦許可證持續有效?!?/p>
上述文件至少表明:在破產程序進行中,臨煥煤礦還有煤礦資源,還可以進行開采。
孫方還表示:“破產后本身還有些資源,我們又重新勘探,發現了新的資源。”此說法有些牽強。臨煥煤礦2001年核發的采礦許可證顯示,礦區面積49.66平方公里,以每年120萬噸的規模,尚可服務期限30年,至2031年有效。2009年,淮北礦業還與安徽省國土廳簽訂了協議,向其繳納臨煥煤礦所轄的1.6億元采礦權價款。
破產程序中資產評估基準日應是2007年5月,到破產程序走完、新公司成立的2008年8月,這些資源的權屬依然有效。煤礦資源有無明確計算到資產中,便是一大疑問。
目前的臨煥煤礦,依然是淮北礦業的主力礦井,其年核定產能240萬噸精煤,探明保有儲量34042.13萬噸,剩余服務年限46.4年。與1997年投產新礦—孫疃礦(300萬噸/年)服務年限相當,后者是51.8年。
而2010年底,淮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由淮北礦業的煤炭產業注入設立)收購臨煥煤電的經營性資產,相關資產評估報告顯示,臨煥煤電經營性凈資產的賬面值為3.43億元,而轉讓的協議價格為5.77億元,溢價達2.33億元。
“為避免同業競爭,所以股份公司收購了臨煥煤電的資產,這也是證監會的要求?!睂O方告訴記者。關于溢價問題,孫方稱這個溢價并不高,因煤礦企業有獨特的財務核算制度,有些實物資產在賬面上無法顯示,比如維檢費用等項。
與臨煥煤礦臨近的海孜煤礦,也因“資源枯竭”而破產,新公司—淮北海孜煤電有限公司(下稱“海孜煤電”)成立后,股東代表持股近40%。但“破產”后,卻又奇跡般地復生,并以溢價2億元以上的價格出售給淮北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目前,海孜煤礦設計產能150萬噸,服務年限27.18年。
臨煥煤電和海孜煤電都有不少的職工股,而出售所得,必然牽涉到分配問題,自然引發人們關于“套現”的猜測。孫方稱套現并不存在?!斑@個錢并沒有分下去?!?/p>
但海孜煤礦一位管理人員否認了孫方的說法,出售經營性資產所得的資金,已交給淮北礦業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做新的投資。記者調查,該公司實際注冊資本13億元,正在內蒙古鄂爾多斯洽談購買新的煤礦資源。
該公司的工商檔案顯示:目前13億元的注冊資本中,淮北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占80%,安徽國華投資有限公司(淮北市地方民企)占20%,淮北礦業集團有限公司投資10.4億元左右。據上述海孜煤礦管理人士所稱,出售資產后職工所得的那部分(指臨煥和海孜兩家,約5億元以上),應該包括在這10.4億元之中。
淮北市政府的一位官員表示,由于淮北礦業是省屬企業,政策性破產工作“都是省里做的”。由安徽省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關閉與破產辦公室負責牽頭。
而安徽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的相關負責人曾向記者坦言:“(破產工作)是屬地管理,我在合肥,我不可能天天跑到那邊去,看它有沒有……”
十年破產路
據記者了解,在上世紀90年代煤炭行情低迷時,集團所屬各礦井均興辦非煤產業以圖增收,分布在煤礦機電裝備制修、建筑建材、輕工化工、商貿旅游等多個行業,從業人數達1萬多人。1999年以后,集團開始將上述企業,包括其所屬學校、醫院(劃歸地方政府)等資產逐步予以剝離。
2007年,上述企業組建安徽淮海實業集團,直接歸口安徽省國資委管理,由此,集團又甩掉了一大包袱。而這些產業的整合、管理尚存問題,淮海實業集團官方網站顯示,安徽省國資委曾派員到該企業整肅管理層克扣工人工資一事。
孫方介紹,淮北礦業目前有22個生產礦井。而在最近這10年間,閘河礦區(指上述老礦區)等8個礦實施政策性破產。破產后,有2個礦已徹底閉坑,剩余6個礦還在維持生產。
早在2005年,國務院就規定國有企業政策性破產工作最遲于2008年底結束?;幢钡V業的政策性破產,卻一直持續到2010年。當年底,朔里煤礦、石臺煤礦、岱河煤礦同時完成破產程序,掛牌成立新公司。
上述安徽省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的負責人向記者介紹,上述三個礦的政策性破產,是2010年報上去的?!皣以缇褪瘴擦?,(淮北礦業的政策性破產)國家已經定下來了,接下來的問題是怎么把它落實。”至于違反國家既定政策,延宕兩年之久,該負責人未作解釋。
相對于“真正”資源枯竭的礦井,淮北礦業的做法是盡可能地“吃干榨凈”,這或許是實施破產一再拖延的主因。
朔里礦1971年投產,有職工4000多人,可采資源量僅剩下200萬噸左右,按目前產能,兩年就采完了。石臺礦可采儲量不足600萬噸,4年內可采完。岱河礦亦類似。
上世紀90年代后期,淮北礦業在宿州、亳州等地陸續建成一些新礦井。淮北礦業大約每年有2000人的老礦井工人進入新礦井工作。而留下來的人,只有自尋生路。
朔里礦伴生有豐富的高嶺土資源,目前已有一家高嶺土生產企業,員工500人,“但是高嶺土畢竟不是我們的主業,我們不熟練?!彼防锏V辦公室主任張礦告訴記者,至于將來能否安置下近4000人的職工(破產后的職工總數)。原張莊礦2004年破產后,組建淮北雙龍礦業有限公司。該公司黨委書記李潔介紹,未來8—10年內,煤炭資源也將采完,在崗職工2200多人。“將來出去到外地煤礦搞勞務承包,現在山西、陜西、內蒙古的礦井不都是這么做的嗎?”李潔向記者介紹未來的出路。
而早在2001年,集團便成立淮北礦業股份公司,將其煤礦(不含破產礦井)、洗煤、煉焦等優質資產全部注入其中,2009年,股份公司正式掛牌?!懊禾恐鳂I(指股份公司)整體上市,集團基本上沒有直接經營的產業,成為一個控股公司。”孫方告訴記者。
走過漫長的十年破產、剝離之路,將劣質資產推向社會以后,造就了資產狀況良好的淮北礦業股份。
據其財務報表顯示:2010年,淮北礦業股份資產350億元,負債174億元;集團資產608億元(包括其新獲得的內蒙古、陜北等煤礦開采權),負債429億元。2009-2011年,淮北礦業凈利分別為7.32億元、16.78億元、19.94億元,2010年和2011年的增長率為151.60%、32.69%。
孫方介紹,2011年是政策性破產的最后年限,以后的破產礦井“得集團自己背了”。未來的10年,老礦區的6對礦井,還將有4對礦井陸續枯竭。
高昂的管理費用
孫方介紹,除閘河礦區剩下的6對礦井外,淮北礦業近十多年來,在宿州礦區新開4對,渦陽礦區(亳州下轄縣)4對,臨煥礦區8對,共22對礦井。
就目前投產的礦井而言,無論新礦還是老礦,淮北地區的地質結構復雜,煤礦的所有自然災害一應俱全,造成開采成本較高?!巴氯ィ咚贡容^大,再往下去,地溫高。”集團采煤科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
位于臨煥礦區東北部的楊柳煤礦,是2006年開發的新礦井,設計產能180萬噸/年,于2010年底投入試生產,該礦2011年的預定產量是110萬噸。
2011年7月,該礦產煤14萬噸,進入8月以來,井下瓦斯突然嚴重超標。即使當年8月份未限產,因為成本的壓力,楊柳煤礦仍然資金緊張。該礦入井口處的宣傳欄顯示:年初的工資預算缺口5000萬元。
“楊柳礦是虧損的?!睂O方解釋,“它本來可以直接采煤的,這個月(指8月份)先抽瓦斯了,勞動效率降低一半兒,產量降低一半兒,我們給它核定了生產任務和指標,但必須進行產量調整,對它增加安全投入,一正一反,加大了成本,降低了利潤?!?/p>
基于上述各項成本壓力,淮北礦業的資產負債率較高。
2009-2011年,淮北礦業合并報表的資產負債率為56.72%、65.70%、72.02%。Wind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9月30日,同行業上市公司陽泉煤業、平煤股份、西山煤電的資產負債率分別是51.27%、40.51%、52.96%,普遍低于淮北礦業?;幢钡V業在招股說明書中稱,承繼新收購礦井的25.44億元建設貸款導致負債增多,重組改制中離退休、內退和傷亡職工遺屬等福利義務,導致資產負債率過高。
除開采成本高、歷史因素包袱重等先天性的因素外,這家老煤企高昂的管理費用也值得關注,而與之相伴的,是職工們相對較低的工資。
淮北礦業新建的楊柳煤礦基建一區一隊的工資表顯示,大部分工人的月工資在3000-5000元之間徘徊。一位從石臺煤礦調來的掘進工人告訴記者,他的工齡有15年,每月的收入3600—3800元。
淮北礦業股份公司的財務報表顯示:2010年,產品銷售收入為172億元,而管理費用竟高達35億元。2009年,其主營業務收入129億元,管理費用30億元;2008年主營業務收入145億元,管理費用27億元。2007年主營業務收入99億元,管理費用22億元。這22億元中,包括業務招待費2031萬元,研究與開發費1700萬元。
據此計算,2007-2009年,淮北礦業的管理費用率一直在20%以上。比較其他的上市煤炭企業,淮北礦業的成績很差。
2006年登陸A股的平煤股份,其2006年業務總收入81億元,管理費用為6.9億元,粗算其管理費用率為8.5%。2007年,其業務總收入110億元,管理費用7.2億元,粗算其管理費用率6.5%。
1998年登陸A股的兗州煤業,其1998年主營業務收入43億元,管理費用4.9億元,1999年,主營業務收入40億元,管理費用5.43億元,粗算其管理費用分別為11.4%、13.3%。
管理費用,無非就是管理層的辦公、培訓、招待等費用,以及一些無法直接計入成本的“另類”開支?;幢钡V業股份公司的管理費用如此之高,與其較低的工資水平形成巨大反差,此現象無法不引人關注。
【關鍵詞】 資源整合; 地方煤礦; 賬務處理
為解決山西省煤炭系統“多、小、散、亂”的局面,克服資源浪費、安全隱患等諸多弊端,提高山西煤炭產業的整體水平,實現煤炭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山西省委、省政府從實際出發,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兼并重組地方小煤礦工作。經過兩年的時間,整合工作已接近尾聲,各礦資產評估均已經國資委授權機構核準,兼并主體也對被兼并整合方實施了實質性接管,財產已全部辦理交接手續。但由于種種原因,各礦接收資產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成為當前亟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分析兼并重組的業務實質
要解決問題,就要從問題的本質出發,就本次整兼并重組地方小煤礦而言,其實質是企業合并,但本次合并具有其特殊性。
(一)煤炭資源整合兼并重組符合國家有關企業兼并的精神
國家早在1989年就制定了《關于企業兼并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兼并辦法),兼并辦法中規定:“企業兼并,是指一個企業購買其他企業的產權,使其他企業失去法人資格或改變法人實體的一種行為。不通過購買方式實行的企業之間的合并,不屬本辦法規范?!奔娌⑥k法中還指出了以下幾種主要的兼并方式:(1)承擔債務式,即在資產與債務等價的情況下,兼并方以承擔被兼并方債務為條件接收其資產。(2)購買式,即兼并方出資購買被兼并方企業的資產。(3)吸收股份式,即被兼并企業的所有者將被兼并企業的凈資產作為股金投入兼并方,成為兼并方企業的一個股東。(4)控股式,即一個企業通過購買其它企業的股權,達到控股,實現兼并。
本次山西省的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地方小煤礦的行為,也正是以上述的幾種形式進行的整合。通過整合,國有大型企業或購買原煤礦的資產或購買企業的股權或吸收原股東將其煤礦資產折價入股,最終達到控股的目的,原來的企業法人主體資格或取消或變更。
(二)煤炭資源整合兼并重組符合《企業會計準則》中有關企業合并的規定
《準則》規定,企業合并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獨的企業合并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合并的結果通常是一個企業取得了對一個或多個企業的控制權。從企業合并的定義看,企業是否形成合并,判斷的關鍵是看有關交易或事項發生前后,報告主體是否發生了變化,也就是說企業的控制權是否發生了變化。
在兼并重組行為發生后,國有大型煤炭企業在整合后成立的新公司中占有51%的股份,派駐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總工程師、機電礦長、通風區長“六長”,并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全面負責安全管理和生產建設,實現了實質性接管,對新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形成母子公司關系。所以整合成立的新公司應納入母公司的合并財務報表范圍內,從而因合并報告形成報告主體的變化。同時被整合煤礦失去其法人資格。盡管有的煤礦處于基建技改期,尚未完成工商注冊登記,但從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考慮,仍然屬于控制權和報告的主體均發生變化的情況。通過上述分析比較,本次的煤炭資源整合兼并重組完全符合企業合并的行為。
(三)煤炭資源整合兼并重組的特殊性
本次煤炭資源整合是在山西省政府政策指導下的集中行為,不是完全的市場行為,帶有一定的強制性和不可選擇性。而整合的對象又多是地方小煤礦,這些企業的會計基礎工作比較薄弱,財務制度不健全,有的煤礦沒有建賬,有的即使有賬,也普遍存在資產入賬無依據、債權債務確認條件不充分等情況。整合涉及到的資產有的看得見,有的看不見(如資源儲量、不具備下井實測條件的井下資產)。這種種特殊情況,特別是原礦方的財務賬簿難以作為本次合并業務的依據,致使企業對兼并重組業務不能按照通常的財務處理方法進行。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兼并主體多以實物資產作為主要的收購對象,按照整合雙方及中介機構共同盤點的結果進行評估作價,并以此作為資產定價的依據。對于資源價款,則依據《關于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所涉及資源價款采礦權價款處置辦法》(晉政辦發[2008]83號)進行計算確認。
二、兼并重組業務的賬務處理
因為本次兼并重組業務的實質是企業的合并,可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中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的原則進行賬務處理。但由于本次整合的特殊性,在具體業務上,與通常的賬務處理有所不同,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不同的處理?,F以作為整合主體之一的汾西礦業集團在本次整合中所采用的幾種兼并重組方式為例進行說明。
煤炭企業要領取營業執照,要先取得采礦證、地質報告、有資質的設計院提供的初步設計、安全專篇、環評報告、開工報告等一系列證照后方可進行工商注冊登記。這些證照、手續都辦理了之后再成立公司至少要一年的時間。但本次整合時間緊、任務重,為了便于操作,汾西礦業集團采取了與合作股東共同以貨幣資金注冊公司,股比為51%、49%,待其他手續都完善后,再對營業范圍進行變更的方法,減少了操作中的困難。下面就具體的方式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提出意見,與大家進行探討。
(一)購買被整合方資產
整合主體與合作股東共同購買被整合煤礦的實物資產及采礦權,而后將購得的資產投入整合成立的新公司,雙方股東在新公司各占51%和49%的股份。
這種方式下,涉及“收購”和“投資”兩個行為,依據《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第12號],“收購非國有單位的資產”、“以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都要進行評估,而一個評估報告只能滿足一個目的,也就是說經國資委核準的評估報告只能作為“收購”的定價依據,要“投資”就要再次評估。但實際情況是,整合后的很多煤礦要進行關閉,已不具備評估的可能,而不評估,購得的資產又無法作為新公司的資產入賬。為此,筆者認為應按如下方法入賬:
整合主體及合作股東將應支付被整合方的購并款支付給新公司,作為對新公司的投資。新公司在收到并購款后,先驗資,增加注冊資本金,而后再用該款項支付給被整合煤礦,同時增加“固定資產”等。具體是:
1.整合主體的賬務處理
(1)投入注冊資本金
借:其他應收款――XX公司
貸:銀行存款
(2)新公司注冊成立,注冊資本金轉作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XX公司
貸:其他應收款――XX公司
(3)按協議支付并購單位給新公司
借:長期股權投資――XX公司
貸:銀行存款
2.新公司的賬務處理
(1)收到雙方股東投入的注冊資本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集團
――XX合作公司(或某股東)
(2)新公司注冊成立,注冊資本金轉作投資
借:其他應付款――XX集團
――XX合作公司(或某股東)
貸:實收資本(股本)――法人資本(法人股)――國有法人資本(國有法人股)――XX集團
實收資本(股本)――法人資本(法人股)――其他法人資本(其他法人股)――XX合作公司
實收資本――個人資本――某股東
(3)收到股東支付的并購款,增加注冊資本金分錄同上。
(4)支付被整合煤礦并購款
借:存貨
固定資產
無形資產
長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
這里這所以還存在“長期待攤費用”,是因為在并購過程中,資產的公允價值是經評估確認的價值,而支付給被整合煤礦的補償款除了資產的價值以外,還有未納入評估范圍內形不成資產的費用等(如沒有權屬證明的公路、供電線路等),這些雖然未經評估,但這些費用煤礦已發生,新公司在今后的生產中也能利用,從雙方利益出發,對這樣的費用性支出也應納入企業并購范圍。
(二)吸收原煤礦股東,將其煤礦資產折價入股
對被整合的資產進行評估,原煤礦股東以此折價入股,在新公司中占49%,整合主體不再對其進行補償,而是在新公司中按51%的股比對等投資。這種方式下,由于資源不能作為出資,只能將原煤礦的實物資產折價入股,原煤礦的資源要由新公司以購買的形式對原股東進行補償。具備賬務處理如下:
1.整合主體
(1)投入注冊資本金
借:其他應收款――XX公司
貸:銀行存款
(2)新公司注冊成立,注冊資本金轉作投資
借:長期股權投資――XX公司
貸:其他應收款――XX公司
(3)依據對方投入資產的評估值,計算應投入的資金:
應投入資金=對方投入資產評估值÷0.49×0.51
借:長期股權投資――XX公司
貸:銀行存款
2.新公司的賬務處理
(1)收到雙方股東投入的注冊資本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集團
――XX合作公司(或某股東)
(2)新公司注冊成立,注冊資本金轉作投資
借:其他應付款――XX集團
――XX合作公司(或某股東)
貸:實收資本(股本)――法人資本(法人股)――國有法人資本(國有法人股)――XX集團
實收資本(股本)――法人資本(法人股)――其他法人資本(其他法人股)――XX合作公司
實收資本――個人資本――某股東
(3)收到股東投入的原煤礦的實物資產
借:存貨
固定資產
無形資產
貸:實收資本(股本)――法人資本(法人股)――其他法人資本(其他法人股)――XX合作公司
實收資本――個人資本――某股東
(二)購買被整合方股權
采用這種方式,對于企業債權、債務的核實尤其重要,適用于被整合方財務體系相對健全、運作比較規范的企業。股權收購方式又分兩種情況,一是整合主體與合作股東共同購買被整合方的股權,雙方分別占51%、49%的股份;再一種是整合主體購買原股東51%的股權。
在第一種情況下,新股東購買了原企業全部凈資產,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但就整合主體而言,取得了企業51%的股權,是控股合并。在第二種情況下,由于合并方只有整合主體,沒有其他方參與并購,合作股東是原煤礦股東,這種方式是完全意義的控股合并。所以就整合主體而言,兩種方式的賬務處理是一樣的。
1.整合主體的賬務處理
按協議支付并購款
借:長期股權投資――XX公司
貸:銀行存款
2.新公司的賬務處理
(1)按照評估報告,將企業的資產、負債調整為購買日的公允價值。
(2)變更股東
借:實收資本――原股東
貸:實收資本(股本)――法人資本(法人股)――國有法人資本(國有法人股)――XX集團
實收資本(股本)――法人資本(法人股)――其他法人資本(其他法人股)――XX合作公司
在兼并重組整合過程中,企業合并成本往往大于取得的被購買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也就是協議約定的并購款大于按評估值計算的51%的凈資產價值。該部分差額是被整合煤礦不符合確認條件的資產價值,在購買時不調整企業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在編制合并報表時,依據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準則,在合并報表中作為商譽列示。
合并方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在期末對其進行減值測試,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的原則計提減值準備,該減值準備計提后,在以后期間不得轉回。
【參考文獻】
[1] 國家體改委等.關于企業兼并的暫行辦法[S].
[2]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所涉及資源價款采礦權價款處置辦法[S].
[3] 山西省省煤礦企業兼并重組工作領導辦公室.關于加強兼并重組整合礦井安全工作通知[S].2010.
摘 要:根據礦產資源儲量的勘探程度把礦產資源儲量劃分為四類,通過對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的風險隔離機制和信用增級機制進行分析,選用從屬參與的信托模式實現風險隔離。依據礦產資源儲量可信度的高低發行最優、次優和垃圾債券。通過特殊目的載體對礦產資源儲量可信度高的債券全部向投資者發行,對可信度低的采用余額包銷方式向投資者發行,并由此提出證券化融資效率評價的礦山建設和開發的經濟評價模型及資產支持債券定價模型。
關鍵詞: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特殊目的載體
Research on the Asset Securitization of Mineral Reserves
LUO Tianyong,RUAN Renhui
(Gui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Guiyang, Guizhou 550004 China)
Abstract:
Mineral reserves are divided into 4 types according to exploration degree of mineral reserves. The paper analyzes risk isolation mechanism and credit enhancement mechanism of mineral reserves asset securitization. Subordinate trust model should be selected to achieve risk isolation. The optimal, superior and junk bonds are issued according to credibility of mineral reserves. The bonds with high credibility will be issued to investors through a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while those with low credibility to investors through surplus selling. Finally, the paper advances the economic evaluation model based on securitization financing efficiency evaluation, mineral construction and exploration, and assetbacked bonds pricing model.
Key words:
mineral reserves, asset securitization;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礦產資源開發業在欠發達地區往往是主導產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然而,礦產資源開發業又屬附加值較低的第一產業,如何提升欠發達地區的產業層次,實現經濟社會的跨越式發展是各級政府及學者們都較為關注的大問題。無疑,礦產資源儲量實現資產證券化并進行交易,是解決欠發達地區獲取外部資金以實現把潛在資源變為現實經濟優勢和實現經濟發展的關鍵手段。21世紀的世界資源開發局勢發生了巨大變化:經濟增長和物質財富的增加使能源和其他自然資源呈現超前消耗,礦產資源貿易格局由上世紀的買方市場已經演變為賣方市場(袁華江,2010)。然而礦產資源開發資金需求量大,且投資收益存在較大不確定性,風險較高。礦業企業擁有的主要資產是資源儲量,而資源儲量本身具有很高的價值及未來升值空間,在礦業企業自有資金極為有限的情況下,利用其資源儲量進行資產證券化是拓寬融資渠道的有效選擇。趙峰(2004)研究指出,資產證券化融資不會導致所有權或者股權的轉讓,不必擔心外資控股,對資源型項目的開發建設融資較其他融資方式為優,因此,對于西部能源及礦產資源的開發,完全可以采取資產證券化進行融資。Charles E.Harrell,Sarah P. Hollinshead等部分學者主要從證券化資產選擇、未來現金流分析及投資者面臨的風險等幾方面對自然資源資產證券化做了開創性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他們沒有對整個資產證券化融資過程中SPV模式選擇、融資工具選擇及融資效率評價等問題進行較為系統的研究。國內學者主要沿著礦業權證券化思路開展相關研究。然而,礦業權資產和礦產資源儲量資產既有聯系又有區別,聯系主要體現在價值量上,而區別主要體現在資產屬性上。本文試圖在總結歸納現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依據資產證券化原理,從資產的證券化特征、SPV模式選擇、融資工具選擇及融資效率評價等方面對礦產資源儲量等自然資源資產證券化進行深入研究。
一、礦產資源儲量的資產屬性
《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給出了礦產資源的具體定義:“礦產資源是指由地質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價值的,呈固態、液態、氣態的自然資源?!倍V產資源儲量是指經過礦產資源勘查和可行性評價工作所獲得的礦產資源蘊藏量的總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中的規定,礦產資源儲量是基礎儲量中的經濟可采部分。由此可知,礦產資源儲量與礦產資源這兩個概念沒有本質區別,只不過礦產資源儲量的價值更容易被確定。
根據礦產資源儲量的定義,礦產資源儲量已經達到了可開采的要求,而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取得采礦權。由此可以看出,雖然礦山生產企業對礦產資源沒有所有權,但在采礦許可證的有效期內,對許可證明確的礦區立體范圍內的礦產資源可以依法支配,是礦山生產企業所控制的。礦產資源儲量是具有價值的,其價值可以通過礦床經濟評價以貨幣計量。礦產資源儲量作為礦山生產企業的勞動對象,礦山生產企業可用其生產出有價值的礦產品,并通過市場交換而給礦山生產企業帶來收益,可見礦產資源儲量具有資產的本質屬性,屬國有資源資產。當然,礦產資源儲量是以實物形態而存在,有一定的數量和質量,是一種實物資產,而礦產資源儲量的“質”可以從礦產資源儲量的分級中看出來。由此,我們可以給礦產資源儲量資產下一個具體的定義:經勘查和可行性評價后能被提取和利用、能以貨幣計量、能在開發后提供經濟效益的屬國家所有的具有實物形態的地質體。同樣,礦產資源儲量資產不僅具有資產的共性,而且具有一定的特性。既然礦產資源儲量具有實物形態,則其必然是一種有形資產。而礦產資源儲量是采礦權人(礦山生產企業)擁有或控制的最主要資產,因此礦山生產企業的主要經營業務是礦山生產(采礦),直接作用于礦產資源儲量這一有形資產,其各種勞動全部凝結在了礦產資源儲量上,因此將其視為固定資產更為合適。礦產資源儲量這種固定資產具有可耗竭性,這與其他固定資產的磨損不同。其他固定資產如機械設備雖然在參與生產的過程中被消耗一部分(主要表現在價值減損上),但它仍保留著原來的物質形態,而礦山生產全過程一結束,礦產資源儲量這一資產也就不復存在了。
礦產資源儲量資產的經濟壽命長,自然增值和貶值幅度大。具有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礦產品又是礦山生產企業的唯一產品,其市場價格不僅受礦產資源儲量資產價值的影響而且還受礦產品價格政策、政治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價格波動頻繁。不難得出,礦產品銷售收入應是礦山生產企業的唯一資金來源,且只有等到進入礦山生產期,礦產品生產出來并及時銷售之后才會產生。因此,礦產品銷售收入也應是礦山生產企業還款的唯一來源,它的高低決定著礦山生產企業能否按時足額還款,能否取得應有的收益。
礦產資源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它具有稀缺性、壟斷性等特點。隨著我國工業化、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對能源的需求必然呈上升趨勢。從這一點看,礦產資源必定能體現其價值,甚至可能在未來產生增值,而礦業企業可以用其生產出有價值的礦產品,并通過銷售礦產品得到銷售收入,這就是礦產資源儲量資產所能產生的較為穩定的現金流。隨著我國礦業權市場的建立和完善,礦產資源能夠以采礦權形式實現有償轉讓,這就使得礦產資源儲量資產的使用權屬更加明確,其采礦權就是標準化的合同條款。礦產資源儲量資產本身就具有價值,如果用其作為抵押物,對其開發后必定能有效變現。礦產資源儲量資產的這些特征正是適合證券化的資產的典型特征。
二、發行礦產資源儲量資產支持債券
準確、完整的資產證券化的定義首先要明確其基礎性權利證券化的實質,其次要說明其機制是通過轉換或者衍生方式實現創始人和其特定資產的風險隔離和信用增級,進而實現特定資產的證券化(陳裘逸等,2003)?;A性權利是礦業企業所控制的礦產資源資產的未來收益權。資產證券化就是對礦業企業所控制的礦產資源資產的未來收益權證券化,并不是將資產變成了證券,而是利用礦產資源資產的未來收益權創設出以其未來收益償付本息的證券。資產證券化機制是通過衍生方式即礦業企業以其所控制的礦產資源資產的未來收益權作為基礎或者擔保,另行發行不超過資產凈值的派生證券,并以礦產資源資產的未來收益償付該派生證券的方法。礦產資源資產進行證券化之后,不僅能增級礦產資源資產的流動性,而且能為礦業企業融通大量資金用于礦山建設和開發。同時,相對于抵押貸款或其他普通貸款融資而言,因許多礦業企業所控制的礦產資源資產價值巨大,因此,發行資產支持債券融資能夠帶來規模效益,降低融資成本。此外,發行資產支持債券融資與大多其他種類貸款融資不同之處還在于其信譽(90%的發行為AAA級水平)來自資產支持而非發行者的償付能力(高巒等,2009)。資產證券化的主要環節在于實現不同程度的風險隔離和信用增級。
(一)風險隔離機制
資產證券化是將某部分特定的資產(即礦業企業所控制的礦產資源資產的未來收益權)“剝離”出來,以實現和礦業企業整體信用的風險隔離。
大多數學者都知道,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真實出售是實現風險隔離的一種方式,其目的是使原權利所有者將基礎資產轉移到資產負債表以外,并使自己不再受基礎資產信用風險和投資者追索權的影響。但是,真實出售模式也是有成本的,且證券化資產的剩余索取權通常被限制或消滅(彭冰,2001)。然而,礦產資源資產不計入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劉保順等,2009),只是在資產負債表的注釋中進行說明,從而表明礦產資源資產證券化已經實現了會計上的表外處理。并且,礦業開發本身就具有高風險性,礦業企業進行礦業開發的目的就是想獲得高收益,因此,礦業企業絕不會舍棄證券化資產的剩余索取權。也就是說,本文所進行的資產證券化似乎不適合采用真實出售方式來達到風險隔離的目的。同時,陳裘逸等(2003)研究指出真實出售不等于資產證券化,其只是資產證券化過程中實現風險隔離的一種方式,而從制度功能看,從屬參與模式具有自身優勢,真實出售不應該是資產證券化的唯一模式。因礦產資源資產的特殊性,本文借鑒美國銀行作為創始人進行證券化所采用的從屬參與模式。也就是在不轉移礦業企業所控制的礦產資源資產未來收益權的情況下而發生的原權利所有者(即礦業企業)和第三者(即投資者)之間的契約,是原權利所有者將從未來收益權得到的現金流經濟利益向第三者支付的契約。資產也不必從創始人轉讓給特殊目的載體(SPV),在我國現行法律環境下,可以由信托投資公司擔任,由SPV先行以礦產資源資產的未來收益權作為基礎或者擔保發行資產支持債券,獲取債券發行收入,扣除發行相關費用之后再轉交給礦業企業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此時,礦業企業對未來收益權仍然保有所有權,不構成真實出售。但從屬參與模式對礦業企業所要證券化的資產設定有擔保權益,在礦業企業破產時,具有以證券化資產為限的優先受償的權利,從這一點可以看出,從屬參與也能在法律上實現破產隔離,但破產隔離的效果可能沒有真實出售模式好。在這種模式下,證券化資產的所有權并未發生轉移,發起人(礦業企業)轉移的是證券化資產的信用風險與預期現金流。
(二)信用增級機制
在沒有實現證券化資產真實出售的情況下,對礦產資源資產支持債券進行信用增級就顯得尤為重要。從研究資產證券化的有關文獻中可知,信用增級可采用外部信用增級和內部信用增級兩種方式。與其他債券一樣,資產支持債券是根據本金和利息的支付能力確定信用等級。對于礦產資源儲量資產這種實物資產而言,債券本金和利息的支付能力主要取決于礦產資源儲量等級的可信程度。
1.內部信用增級。上文依據不同儲量類型的總體可信程度把礦產資源儲量的16種類型劃分為四類,即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和第四類。其中,第一類的可信度最高,其余三類的可信度逐次降低。因此,依據不同儲量類型的可信度水平對其進行資產支持債券設計。具體設計如下(所有資產支持債券的利率均采用固定利率,且依同期國債利率上浮一定比率):
第一類以其作為發行基礎發行最優債券(用A債券表示),且全部對外公開發行,其債券利率最低。
第二類以其作為發行基礎發行次優債券(用B債券表示),且采用高級/次級參與結構(下文將進行詳細介紹),優先部分全部對外公開發行,次級部分由礦業企業自行擁有,其債券利率應稍微高于最優債券。
第三類以其作為發行基礎發行垃圾債券(用Z債券表示),且采用高級/次級參與結構,優先部分全部對外公開發行,次級部分由礦業企業自行擁有,其債券利率應高于次優債券。此類儲量是處于邊際經濟的,即開采這部分礦產資源,其內部收益率在生產期內年均大于0,小于行業內部基準收益率。這就增加了開采這部分礦產資源獲取收益的不確定性,加大了風險,必然促使投資者要求更高的利率作為風險補償。當然,隨著開采這部分儲量的技術條件或其他外部條件的改善,其內部收益率可能大于行業內部基準收益率,也就是說,可能會給礦業企業帶來超額收益。
第四類暫時不適宜進行資產證券化,只有等到其可信度水平提高到一般水平以上(含)時才可能對其進行證券化。
不同類型礦產資源資產發行不同等級的債券就屬內部信用增級,這種內部信用增級可能比其他增級方式更有效。另外,對于第二類和第三類采用高級/次級參與結構也是一種比較有效的內部增級手段。除此之外,還有超額抵押、剩余賬戶等內部信用增級方式。但是,目前我國《擔保法》對采用超額抵押進行信用增級有著較大的制約。我國《破產法》也規定,在企業進人破產清算時,企業破產財產用以向債權人償債,已經抵押的財產不作為破產財產,但超額抵押部分仍舊屬于破產財產,進人清算財產之列參加清算,因此在發起人破產時就不能起到內部信用提高的作用。若要通過建立剩余賬戶進行內部信用增級,就需要在發起時建立剩余賬戶,但礦山基建期是沒有資金流入的,只有等到證券化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扣除了礦山基建期累計的本金和利息及當年的本金和利息支付、服務費以及預期損失之后有超額剩余時才會有部分資金(即超額剩余的一定比例)流入該賬戶。一般來說,一旦有資金流入該賬戶,以后每年都會有持續的資金流入。剩余賬戶里面的資金一是為了彌補預期之外的損失,二是在出現資產池現金流減少或者損失增加等表明風險增大的情況時,用來為風險增大后的證券提供信用增級。
2.外部信用增級??紤]到我國現行的法律環境,采用保證擔保和保證保險方式進行外部信用增級是不存在法律障礙的。我國1995年的《擔保法》對保證擔保作了明確規定,因此,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采用此種方式進行信用增級不存在法律障礙。同時,我國在《財產保險合同條例》中對保證保險作了規定,因此,在資產證券化過程中采用此種方式進行信用增級也不存在法律障礙。
上面列舉了多種信用增級工具,但是無論采用哪種增級工具或是其組合,都會增加證券發行的成本,因此需要在融資成本約束下具體選擇增級工具,以使增級成本最小化。
(三)資產支持債券的償付安排
某礦業企業可能控制著上文所列舉的四種不同類型的礦產資源資產,但依據不同類型資產所發行的資產支持債券之間的償付安排互不影響,即A債券、B債券、Z債券的本金和利息的償付是相互獨立的。
對于B債券、Z債券還采用了優先/次級參與結構。優先/次級參與結構的評判標準將證券分為兩部分(以B債券為例進行說明):Bp債券和Bs債券。其中Bp債券是高級債券(相對于Bs債券而言),對證券化資產的現金流有優先受償權,即其本金和利息具有優先受償的權利;Bs債券擁有次級權利,即其本金和利息的償付處于Bp債券之后,當然其利息率應高于Bp債券。只有當Bp債券持有人在完全支付的情況下,Bs債券才可能被支付。
(四)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參與主體
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過程涉及八個功能主體,它們分別承擔不同的功能。如圖1:
1.發起人的角色由礦業企業擔當,其是被證券化資產的所有者和融資者。其職能是選擇擬證券化的資產,并進行捆綁組合(有必要時進行),然后將其委托給SPV。
2.SPV(準確來說應該是特殊目的信托,即SPT)的主要作用是使礦業企業的證券化資產與礦業企業自身實現風險隔離。當然,SPV也要充當證券發行人的角色。本文所選擇的SPV與礦業企業的關系其實是一種信托關系,利用從屬參與模式來達到破產隔離效果。礦業企業作為發起人將證券化資產委托給SPV,成立信托關系,由SPV對證券化資產實施單獨記賬、單獨管理,并以自己的名義充當證券發行人,委托承銷商對外發行代表對證券化資產享有權利的資產支持債券。SPV以該證券化資產產生的現金流(未來礦產品的銷售收入)支付資產支持債券的本息,SPV將所獲資金支付給投資者。
3.資產評估機構(圖1中未列出)主要負責對礦產資源資產證券化之前所需要證券化的資產進行價值評估及證券化之后的持續評估。其目的是為發行資產支持債券提供價值參考依據。然而,目前我國依然缺乏實力雄厚、極具權威的資產評估機構。
4.信用增級機構的參與能為資產支持債券提供額外的信用增級,這是債券能否獲得較高發行評級的重要因素。在信用增級的支持下,證券發行人可以在市場上獲得更高的信用等級,從而獲得低成本融資的收益。
5.信用評級機構利用其較好的市場信譽、高水平的評級技術和規范的市場運作機制,對資產支持債券進行公平和公正的評級。對債券進行合理評級的主要好處是有利于形成合理的證券價格,有利于普通投資者的利益得到保護。目前,由于我國的信用評級機構不夠健全和信用評級制度不夠規范,從而導致信用評級機構給出的債券評級的可信度較差,因此可以先借助國際上比較權威的評級機構(如穆迪,S&P,Fitch等)對資產支持債券進行評級。
6.證券承銷商由大型的證券公司擔任。其承銷可采用包銷和代銷兩種方式。實際上,SPV可以擔任自己的承銷商,由它自己直接發行證券給投資者,因為沒有任何規定或條例禁止公司擔任自己的承銷商。但是,承銷證券是一項很專業的工作,知識含量很高,因此本文對SPV所要發行的可信度低的債券仍然委托實力雄厚的、專業的、信譽良好的證券公司以余額包銷的方式承銷,借助其良好的信譽和廣泛推銷渠道來確保發行的成功。
7.第三方存管機構一般由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擔任。這也是商業銀行的一項重要業務。一旦某家商業銀行被確定為第三方存管機構,這家商業銀行就會要求客戶(這里指證券投資者)開立存款賬戶,其也就會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負責客戶資金的存取與資金交收,證券交易操作保持不變。該業務遵循的是“券商管證券,銀行管資金”的原則,有利于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8.證券投資者(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充當受益人的角色,通過投資資產支持債券而擁有對發行人的債權,可在將來收回本金并獲得利息。對于礦業這種特殊的行業,其礦業開發周期長、所需資金規模大,而個人投資者終究財力有限,因此礦業開發仍需借助資金雄厚的機構投資者的資金才能順利進行。依國際經驗來看,資產支持債券大部分也是被機構投資者購買。機構投資者最大的優勢是規模投資、專家理財,通過投資于多種證券,實現收益與風險的最佳組合。然而,我國機構投資者較少,且進入資產證券化市場存在諸多障礙。
三、證券化融資效率評價模型
通過對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過程中所涉及的重要因素的分析,可構建評價證券化融資效率的礦山建設和開發的經濟評價模型及資產支持債券定價模型。
(一)證券化融資效率參數
1.礦產資源儲量
礦產資源儲量是決定生產規模的重要依據。假設某礦業企業控制著可信度不同的四種類型礦產資源資產,占礦山企業所控制的全部儲量的比重分別為q1、q2、q3、q4。因第四類儲量暫時不適宜進行資產證券化,在此規定對第四類儲量暫不進行開采。
2.礦山服務年限或生產期(n)
大部分礦山的服務年限均達到20年或30年。
3.固定資產投資(J)和基建期(p)
固定資產投資主要用于建設場地的準備、主要生產設施、輔生產設備和礦山生產外部條件的建設,包括建設場地的開拓、平整和排水的費用,原有建筑的拆遷和重建費用,以及破壞環境的賠償,包括采礦基建、采準工程的費用,露采的初期剝離費用,選廠廠房和通往選廠的運輸線的建設費用,生產設備裝卸設施、堆礦場和倉庫的建設費用;包括排水、通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機修車間和生活服務設施的建設費用;包括礦山的鐵路、公路、車輛和電話、供電工程(專用電站、輸電線、配電所等)、供排水工程等費用。
按分項工程累加法計算固定資產投資總額:根據礦山建設的全部圖紙、工程和設備清單及重要工作量,計算單項工程和設備項目的直接費用,各種間接費用,以及不可預見費用等,然后累計求和。
基建期是指礦山企業進行礦山基礎設施建設的時期或固定資產投資期,一般為3~5年,并設基建期各期固定資產投資分別為J0,J1,……,Jp-2,Jp-1,各期投資額依礦山建設方案而定。
4.債券發行收入(Y)
債券發行收入是指SPT以礦產資源資產的未來收益權為基礎發行資產支持債券而獲得的收入。債券發行收入應由三個部分構成,即以第一類儲量資產的未來收益權為基礎發行最優債券所獲得的收入(YA)、以第二類儲量資產的未來收益權為基礎發行次優債券所獲得的收入(YB)及以第三類儲量資產的未來收益權為基礎發行垃圾債券所獲得的收入(YZ),即Y=YA+YB+YZ。同時,規定各期的債券發行均采取對應基建期上期期初發行,即可設各期債券發行收入為Y0,Y1,……,Yp-2,Yp-1。
5.債券發行凈收入(NY)
債券發行凈收入等于債券發行收入減去債券發行費用。就本文所要進行的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來說,債券發行費用主要包括SPT實施資產證券化所需的報酬和債券發行中介機構和服務機構的費用。若設債券發行費用占債券發行收入的比例系數為δ(視發行規模等因素確定大?。瑒tNY=Y-δY=(1-δ)Y。同時,設各期債券發行凈收入分別為NY0,NY1,……,NYp-2,NYp-1,并且各期債券發行凈收入應能完全保證對應的下期投資,即NY0≥J1,NY1≥J2,……,NYp-2≥Jp-1,NYp-1≥Jp。
6.年生產成本(C)
礦山生產成本是指礦山企業為生產和銷售礦產品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它包括已耗費的生產資料的價值,如原材料及輔助材料、燃料、動力費,工資及附加費,固定資產折舊費,銷售礦產品的開支,如保管費、運輸費、銷售費等。礦山生產成本也可采用分項成本累加法進行估算。
7.年礦產品銷售收入(R)
假設礦產品銷售價款當年結清,則年礦產品銷售收入(R)=礦產品價格(P)×年銷量(Q)。
8.年稅金(T)
主要包括城建稅、所得稅、資源稅及教育費附加。
9.債券利率(i)和貼現率(r)
本文中,資產支持債券的利率均采用固定利率,且依同期國債利率上浮一定比率,但不能高于礦業開發項目的平均收益率。
貼現率的確定取決于投資的社會平均利潤,而資本資產定價模型(CAPM)是在結構融資中被廣泛接受和使用的一種確定貼現率的方法。
根據CAPM模型,某礦山開發項目的投資收益率可表示為:
rj=rf+風險收益率=rf+bj(rm-rf) (1)
式中:rj――在給定風險水平b(根據類似礦山開發項目的有關資料來確定)條件下礦山開發項目j的合理預期投資收益率,也即項目j帶有風險校正系數的貼現率(風險校正貼現率);
rf――無風險投資收益率,一般以本國同期國債收益率表示;
bj――項目j的風險校正系數,代表項目對資本市場系統風險變化的敏感程度;
rm――資本市場的均衡投資收益率。
10.年本息和(I)
債券利息的支付方式采用本息合一方式,即通過債券到期后的一次還本付息而支付利息。本文假定各期債券還本期限(m)均相同,且m=p+2,即礦山投產一年后依次對各期債券進行償付,償付期依次為p+1,p+2,……,2p,2p+1,則可設進入償還期之后每年的本息和分別為Ip+1,Ip+2,……,I2p,I2p+1。
(二)礦山開發的經濟評價模型
根據上述對影響模型的重要參數的分析,并以基建開始時為貼現的基準時間,則可建立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融資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的經濟評價模型(NPV為凈現值):
NPV=∑2p+1t=p+1(Rt-Ct-Tt-It)(1+rj)-t+∑n+pt=2p+2(Rt-Ct-Tt)(1+rj)-t-∑p-1t=0Jt(1+rj)-t-X (2)
式中:X――礦山企業為獲取相應礦山的采礦權所投的資金;且n≥2p+1,對于大部分礦業企業這個條件容易滿足。
1.凈現值準則
若NPV>0,則說明現時運用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融資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是有利可圖的,至少可以獲得rj%的平均收益。
若NPV
若NPV=0,則說明此時的rj即為下文提到的內部收益率IRR。
2.內部收益率準則
內部收益率(記為IRR)是指運用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融資進行礦業項目開發的項目凈現值為零時的貼現率。運用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融資進行礦山開發的現金流量圖如下(其中,Ep+1=Cp+1+Tp+1+Ip+1,……,E2p+1=C2p+1+T2p+1+I2p+1,E2p+2=C2p+2+T2p+2,……,En+p=Cn+p+Tn+p):
顯然,內部收益率滿足如下公式:
NPV=∑2p+1t=p+1(Rt-Ct-Tt-It)(1+IRR)-t+∑n+pt=2p+2(Rt-Ct-Tt)(1+IRR)-t-∑p-1t=0Jt(1+IRR)-t-X=0 (3)
在其他參數已知的情況下,內部收益率可以通過內插法求出。
假定礦業行業內部基準收益率為IRR礦,則評價原則為:
若IRR>IRR礦,則說明現時運用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融資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的經濟效益較好,是可取的。
若IRR≤IRR礦,則說明現時運用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融資進行礦山建設和開發的經濟效益不好,是不可取的。
顯然,在實踐操作中,還要對運用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融資進行的礦山建設和開發項目的風險進行分析,通常采用敏感性分析方法。
(三)資產支持債券定價模型
考慮到我國在資產證券化方面的實際情況,選用國外較早出現的靜態現金流貼現方法來建立資產支持債券定價模型:
P=∑mt=1CFt(1+y)-t (4)
式中:P――債券的價格;
CFt――未來t期的現金流,包括本金的償還及利息的支付;
y――投資者期望的收益率;
m――債券的還本期限。
定價方法:根據上述內部收益率方法計算出內部收益率IRR,并將內部收益率IRR作為投資者期望的收益率代入資產支持債券定價模型,從而計算出債券發行的價格。一旦得到了債券的發行價格,則可以根據每期所需的投資量確定上期債券的發行量。
四、結論
依據《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范總則》給出的不同儲量類型的勘探程度,設計了可信度指標,并按不同儲量類型的可信度把16種儲量類型劃分為四類。同時,通過對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的風險隔離機制和信用增級機制進行分析,選用從屬參與的信托模式實現風險隔離,并依據礦產資源儲量可信度的高低依次發行最優、次優和垃圾債券,實現內部信用增級。通過特殊目的載體對礦產資源儲量可信度高的債券全部向投資者發行,對可信度低的采用余額包銷方式向投資者發行。最后,提出了評價證券化融資效率的礦山建設和開發的經濟評價模型及資產支持債券定價模型。
根據目前我國開展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融資的制約因素的分析得出:1.政府應給予適當支持,對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補充或完善,構建有利于礦產資源等資源資產證券化的制度環境;2.加強證券化立法,督促有關部委盡快出臺《資產證券化法》,并列入規范礦產資源等資源資產證券化的條款;3.重點培育實力雄厚、規范的、更具獨立性的、權威的資產評估機構和信用評級機構;4.大力發展包括儲蓄基金、保險基金、養老基金在內的多種類型的機構投資者。與此同時,國家應采取適當措施掃除機構投資者進入資產支持債券市場的障礙;5.建立功能完備的監管體系,確保礦產資源等資源資產證券化的有序進行。礦產資源儲量資產證券化可解決欠發達地區,特別是礦產資源豐富地區經濟發展的資金需求問題,實現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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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2-03-16
其中的一個規劃面積340平方公里的波羅井田,位于陜北榆林市的榆陽區與橫山縣境內,勘探儲量近20億噸。擁有該煤礦的礦權,意味著掌握了開啟數千億元財富之門的鑰匙。
巨大的財富,從來不乏紛爭相伴。自2005年起,圍繞波羅井田的礦權歸屬,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訟爭,至今懸置。
雖看似民事糾紛,但此案自始就在行政與司法兩條線上并進。一面,陜西省政府做了多輪調查,甚至向最高法院致函,請后者“作出公正判決”;另一面,在陜西省高級法院一審、重審之后,二審的最高法院不敢怠慢,案件持續八年仍未最終落判。
受礦權歸屬的久拖不決所累,一個被列入國家與陜西省“十二五”規劃的超級項目,還未開工便已爛尾。
此案歷經三屆陜西省政府、涉及兩家大型國企,更穿插一名能量驚人的女性項目作手的倩影——這位女性并無相應資金實力與專業資歷,卻能依靠過人的運作能力獲取千億元項目,中途頻現國企“護駕”、接盤身影。
2013年6月25日,礦權歸屬案二審第一次開庭。最高法院將于何時宣判,尚不可知。但一旦落判,則將直接決定價值上百億元的探礦權、上千億元的采礦權歸屬。漫長的司法程序期間,曾有媒體從“以權壓法”“詐騙國資”等角度切入報道,但因為多重維度的交織,讓此事絕非單一的邏輯線條可以解釋,非詳細了解來龍不能窺見全貌。
民事糾紛之所以驚動省政府,蓋因礦產資源屬于國有,其相關市場權利的獲取與轉讓難脫行政手續。陜西省政府以一紙文件將市場權利悉數收歸之舉,則進一步加劇了“無形之手”的介入程度。
在該案中,由于對備案程序的法律規定較為模糊,導致關鍵的備案程序存在較大的解釋空間,這也成為省政府自由裁量、先予后奪的客觀背景。至于省府致函法院為行政調查結論背書,已屬裹挾其中,不得不為。
在半市場化的經濟領域,行政與市場以及與司法之間的模糊地帶,須以更加詳細的法律條款厘清,此舉不僅利于維護市場秩序,亦是斬斷權力尋租可能之道。 陜西的雄心
以2003年10月20日為界,陜西省煤礦的礦權市場被分隔成兩個時代,曾經的風險勘探時代一去不復返。
改變這一切的,是當天省政府第21次常務會議紀要(下稱21次會議紀要)形成的決定:陜北尚未登記探礦權的煤炭資源,一律由省政府安排登記直接掌握,由省政府安排財政資金開展勘查;對于此前已給予探礦權的單位,一律視作代表政府實施勘查,探礦權人無權處置探礦權,其探礦權是否轉讓、轉讓給誰、如何轉讓,一律由省政府根據基地建設總體規劃和轉化項目落實情況作出決策。
礦產勘查的經濟原理類似買彩票,屬高風險投資,存在很大不確定因素,但一旦成功即可獲得高額回報。在此以前,與全國其他省份一樣,陜西的政策是,對勘查作業區內發現的可采礦產資源,保障探礦權人享有法定的優先采礦權,權利人享有的探礦權、采礦權可依法自由轉讓。
國有地勘單位過重的歷史包袱、只提供技術服務的職業習慣、較弱的資金實力,使其很難抗衡風險,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往往由手持探礦權的國有地勘單位與愿意承擔風險的企業合作勘探,在探出成果后,雙方按約定比例共享后續權益。
21次會議紀要的出臺,以一紙行政規章打破了探礦權權利人風險與收益間的平衡,從而顛覆了礦產勘探的行業生態。
這個看似“霸道”的規定身后,是一個礦產資源大省的轉身雄心。在七個月前的2003年3月,原國家計委正式批準陜北能源化工基地在榆林啟動建設,這個全國唯一的國家級能源化工基地,轄榆林、延安兩市,面積8萬平方公里。21次會議紀要中言及的“基地”即指此。
為推進該基地的建設,榆林市委托多家權威規劃設計機構,編制了各類化工園區規劃。2003年以來的煤價上漲,讓榆林實現了1949年以來的首次收支平衡。次年,該市財政收入即突破40億元大關,由吃財政補貼的困難戶,變為財政收入躍居全省探花之位。
但逐漸掣肘的運力瓶頸與產業低附加值的現實,讓陜西省傾向于推動煤向電力、煤電向載能工業品、煤油氣鹽向化工產品實現“三個轉化”,著力打造煤電載能工業、煤制油、煤鹽化工和油氣化工“四大產業鏈”。
而獲批的陜北能源化工基地,成為承載省政府戰略的支點。2003年當年,該基地的GDP為281億元。陜西省希望將其打造成新的經濟增長極,在未來三年至五年投資1000多億元,形成1000萬噸采油、1000萬噸煉油和100億立方米天然氣、600萬千瓦裝機、1億噸原煤、400萬噸煤制油、600萬噸甲醇的生產能力。
要支撐起這盤大棋,必須保證有足夠多的轉化項目進駐基地。為此,陜西省政府以配套煤礦作為優惠政策?!盀榱私档屯顿Y轉化項目的成本和風險,吸引他們來陜投資,否則人家完全可以在山東搞煤液化項目,但陜西的優惠,讓他們在煤方面的成本降低了?!比蘸笤诮哟私獍盖榈淖罡叻ㄔ悍ü贂r,時任陜西省發改委煤電處副處長陳永康如此解釋。
能夠為投資人配套煤礦的前提是,省政府必須有能力統一調配基地范圍內的煤礦。由此,上收對煤礦勘探權的處置權成為必然。 凱奇萊的合同瑕疵
省政府的通盤考慮,顯然無法顧及所有人的利益,尤其是那些此前已拿到探礦權的部門,比如省地質礦產勘查開發局西安地質礦產勘查開發院(下稱西勘院)。
早在2002年7月,通過向省國土廳申請,西勘院拿到了“陜西省橫山縣波羅-紅石橋(下稱波羅井田)煤炭普查”的探礦權,面積279.23平方公里,有效期為2002年5月23日至2005年4月25日。后經延續與變更手續,勘探面積拓展至340平方公里,但探礦權至今仍在西勘院之手。
2003年5月,西勘院由于缺乏資金,與山東魯地礦業有限公司(下稱魯地礦業)共同勘查開發該區域的煤炭資源。西勘院委托評估機構確定勘探權的價格為1200萬元,雙方簽訂合作勘查合同,約定勘查升值、聯合開發還是礦權轉讓,利益由西勘院和魯地礦業以四六比例分享。隨后魯地礦業預付240萬元作為合作啟動資金。
但這次合作在拿到省國土廳審批文件的五天后,即10月20日,遭遇旨在統一收歸礦權處置權的21次會議紀要。由于風險勘探合同與省政府文件相抵觸,魯地礦業決定退出合作。
魯地礦業退出之后,2004年1月,榆林市凱奇萊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凱奇萊公司)法人代表趙發琦找到西勘院,聲稱其與主管領導關系熟,可以申請到開發項目。趙發琦向西勘院負責人表示,只要給他一個合同,就能將項目跑下來。
趙發琦,榆林人,行伍出身,曾赴老山前線,退伍后被分配到當地物資局工作,下崗后從事建筑工程行業,有一定積累后,產生了進軍礦業的想法。為了運作該項目,趙專門成立凱奇萊公司。
自己無權處置業已拿到手的探礦權,西勘院并不情愿。應趙發琦的多次請求,雙方展開合作。
2月19日,西勘院與凱奇萊公司簽訂合同,共同確定探礦權價值1500萬元。礦業勘探分為普查、詳查、精查三個階段,當時西勘院已獨立投資做完普查,因此合同約定,先由凱奇萊公司向西勘院支付1200萬元,獲取普查成果80%的權益。在此基礎上,西勘院與凱奇萊雙方按二八比例出資進行詳查、精查,并以此比例分享后續收益。對雙方取得的勘查成果,由雙方按所占權益比例成立公司聯合開發,或由雙方協商,西勘院將所占權益轉讓給凱奇萊公司,由后者獨自開發。
據陜西省方面事后調查認定,在簽訂合同之時,已是21次會議紀要出臺的半年以后,雙方都清楚,這與省政府文件“無下游轉化項目,不得轉讓探礦權”的精神相悖,于是達成默契,將合同日期倒簽至紀要出臺前的2003年8月25日。
此外,這份合同屬于孤本合同,僅用于報省國土廳備案,除此以外,雙方均無合同原件。
這份合同在規范性上存在的兩處瑕疵,為合同糾紛預埋了伏筆。在日后的庭審質證和協調善后中,西勘院與陜西省政府均據此認為,這僅僅是一份讓趙發琦跑項目的虛假合同,而非合作勘查的正式合同。但凱奇萊公司對此認定持有異議。
此外,凱奇萊公司的注冊資金也存在問題。由于公司注冊時是委托代辦,人在1200萬元注冊資金的來源上造假。在礦爭的重審達到白熱化之際,此事被舉報。2010年8月,榆林市工商局對其處以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但該處罰隨即被省工商局發文撤銷。該案進入刑事領域,公司法人代表趙發琦遭通緝,后被抓捕。 香港益業入場
勘查合同的簽訂,只是一系列手續的開始。根據《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國務院第240號令)規定,不設立合作、合資法人勘查或開采礦產資源的,在簽訂合作或合資合同后,應當將相應的合同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因此在2004年3月,探礦權人西勘院按規定將合同送至省國土廳備案。8月16日,省國土廳原則性同意備案,但要求除合同文本外,西勘院還須提交雙方認可的探礦權評估報告、據21次會議紀要要求的省發改委同意立項的申請文件,以便正式辦理備案手續。
但直至2005年3月,省國土廳仍未收到這些文件。3月25日,西勘院致函凱奇萊公司,由于與21次會議紀要的有關政策不一致,故無法履行合同,隨后退回了凱奇萊公司早前支付的1200萬元合同款。
凱奇萊公司接此函告后,第一時間致信省政府主要領導,表示無法接受西勘院單方面中止合同,請求主持公道。省政府辦公廳審查了該項目的手續,并得到省發改委“合作勘查無須進行項目審批”的回復,由此匯報,“法規政策的規定未對該合同的履行構成實質”。領導就此批示,“轉省國土廳研究處理”。
奉命協調此事的省國土廳認為,此次合作勘查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凱奇萊公司愿意承擔風險,也愿意按照省政府有關規定進行合作勘查,應予同意。由于當時普查、詳查已做完,作為探礦權人,西勘院須將精查工作的設計報至該廳備案。雙方對此均簽字表示同意。此后,省國土廳于2005年11月8日正式印發“65號文”予以確認。在協調期間,凱奇萊公司先期向西勘院支付了900萬元合同款。
未料形勢陡轉,在“65號文”下發一周后的11月15日,省國土廳接到省政府辦公廳轉來的一份報告,上報者為中國化學工程集團公司(下稱中化工程)、香港益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香港益業),兩家公司要求參與波羅井田的勘查。
圍繞波羅井田探礦權的另一條運作線路,至此浮出水面:
2004年11月,在香港陜西省招商經洽會上,中化工程、香港益業與榆林市政府簽訂了陜北能源化工基地榆橫240萬噸甲醇MTO項目合作協議,涉及的投資額達150億元。
2005年1月26日,兩家公司又與陜西省政府簽訂了合作協議。隨后,兩家公司開始投入各類前期工作。同年10月10日,省發改委下發批文,明確“該項目的配套井田為波羅井田,面積339.2平方公里,地質儲量15.68億噸,可開采量10.98億噸”。
此時波羅井田的探礦權,已不再僅僅是一個“賭博”的機會。隨著詳查結果于當年8月出爐,探礦權的價值由普查階段的1500萬元,已飆升至以10億元計。
省國土廳在接到兩家公司報告的九天后,即2005年11月24日,印發“90號文”,并未就探礦權的歸屬做出明確表態,向上級請示的意味明顯。面對爭奪探礦權的雙方,分管省國土廳的副省長在“90號文”上批示,“按照省政府的明確要求,陜北的煤炭資源委托地勘和煤勘部門代表省政府進行普查和詳查,然后根據‘三個轉化’原則,經過評估轉讓給省政府所明確的轉化項目開發主體進行精查和開發。所以,西勘院與凱奇萊公司聯合勘查并不影響中化集團的資源精查和項目開發,所影響的僅是勘查資料評估收益在西勘院和凱奇萊之間如何分享。”
他要求,“現在當務之急是明確評估轉讓,由開發主體進入精查和項目啟動。” 一審與重審
但探礦權被給予其他公司,直接導致西勘院無法履行與凱奇萊公司的合作勘查合同。凱奇萊公司因此以違約為由,將西勘院訴至陜西省高級法院,請求判定后者履行合同。
2006年10月,陜西省高級法院一審判決,雙方的合作勘查合同有效,繼續履行;西勘院支付凱奇萊公司2760萬元違約金;西勘院將探礦權轉移到凱奇萊公司名下。
西勘院不服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該案雖屬民事糾紛,但由于專業性強,既有市場成分,又涉及到行政審批,最高法院對此極為重視,主審法官曾赴西安約陜西省國土廳、省發改委、省地勘局等部門座談了解案情,還曾主動邀請陜西省政府派員來北京座談。
隨后,陜西省政府應最高法院要求,致函最高法院報告該省對于此案的意見。在這份報告中,省政府首次就審批程序問題做了解釋。
陜西省政府認為,凱奇萊公司與西勘院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原因在于,合作合同必須完成備案手續方能生效。雖然省國土廳曾出具同意雙方合作勘查的協調意見(即“65號文”),但由于凱奇萊公司沒有落實轉化項目,省政府并未批復同意該協調意見,雙方也未按照協調意見向省國土廳上報精查階段的備案資料。
據此,省政府認為,備案手續并未實際完成。
報告末尾,陜西省政府“請求最高法院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充分考慮和重視陜西來之不易的良好發展大局,作出公正判決”。顯然陜西省擔心,若一審判決生效,將可能形成仿效效應,對已形成的煤礦開發秩序造成影響。
了解完上述情況后,最高法院于2009年11月作出二審裁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在雙方的合作勘查合同里,已涉及到勘查成果的轉讓條款。在一審判決中,西勘院須將探礦權轉移至凱奇萊公司名下,即是履行此條款。
對此,在接受最高法院辦案法官詢問時,時任省地勘院院長樊晶表示,“合同內有轉讓的內容,涉及與現行法規相悖的問題?!睋鴦赵骸兜V產資源管理辦法》規定,“經依法批準,可以將探礦權轉讓他人?!睍r任省國土廳助理巡視員魯學恭表示,“轉讓要有探礦權轉讓的批復?!?/p>
省高級法院在重審中認為,雙方的合作勘查合同,名義上是合作勘查煤炭資源,實質上是探礦權轉讓,這一點在訴訟過程中也得到了原被告雙方的確認。既然如此,那么就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向審批管理機關提出探礦權轉讓申請,待審批后方可履行合同。但雙方只是將所簽合同報送省國土廳備案,并未完成備案。
原告、被告雙方明知所簽合同行為違反21次會議紀要精神而故意將合同時間倒簽,以報送合作勘查合同備案代替探礦權轉讓合同審批程序,故意規避法律法規。其行為實施將損害國家利益,據《合同法》,涉案合同應為無效合同。因此,省高級法院于2011年3月重審判決合同無效。
凱奇萊公司不服重審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此案于2013年6月25日第一次開庭審理后,至今尚未宣判。
在重審期間,2010年8月初,媒體紛紛就陜西省政府、省國土廳“干預司法問題”展開報道。
受此影響,9月起,根據陜西省政府會議精神,省紀委監察廳對此事做了調查,認定合同無效的同時,還對省政府辦公廳、省法制辦、省高級法院、省國土廳、省工商局、西勘院等部門的相關責任人進行查糾。這些責任人被認定在礦權手續審查、審批工作方面失誤,致使凱奇萊公司以合作勘探合同與“65號文”為據“糾纏不休”。 項目給了誰
長達八年的司法馬拉松,雖未就探礦權的歸屬做出最終定論,但圍繞項目的運作并未停止。
據省政府的協調結果,2006年4月12日,西勘院與轉化項目的開發主體香港益業簽訂精查階段的合作勘查合同。無論是在前述主管副省長的審批中,還是在隨后的相關省級部門協調中,轉化項目的開發主體都是指中化工程與香港益業兩家,但在與西勘院簽訂合作勘查(精查)合同時,僅剩香港益業一家,中化工程消失了。
這份合同約定,將探礦權范圍增至340平方公里,精查工作全部由香港益業出資,西勘院負責勘查施工,合作取得的精查成果和探礦權增值全部屬香港益業所有。在此前與凱奇萊公司的合同中,西勘院與凱奇萊公司系二八分成。
根據合作勘查合同,香港益業只有在轉化項目核準或省發改委備案批準落實后,才予以配置煤礦礦權。2006年7月7日,陜西省發改委以677號文件,給240萬噸甲醇MTO一期60萬噸甲醇項目備案。8月24日,省國土廳以便函的方式為該項目備案。
有省政府的支持,2006年至2007年間,240萬噸甲醇項目及配套的煤礦項目拿到了環保、安全、國土、水利等國家五部委的七項批文。熟悉礦業審批手續的人士稱,年產千萬噸煤礦的手續,最快也要三年才能跑下來,香港益業僅用了一年時間,能力令人稱羨。
2007年6月5日,投資額為22.9億元的240萬噸甲醇MTO一期60萬噸甲醇項目,與配套的波羅井礦年產1000萬噸項目同時開工。這兩個項目對應的開發主體分別為陜西中化益業能源投資有限公司(下稱中益能投)和陜西中化益業能源有限公司(下稱中益能源),兩個項目公司有著共同的實際控股股東:陜西益業投資有限公司(下稱益業投資)。
作為控股平臺的益業投資為一人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為劉娟,自然人劉峰出資1億元持股100%。生于1979年的劉峰,系劉娟之侄。
中益能投成立于2006年6月20日,法人代表為劉娟,注冊資本2億元,實收資本1.4億元,其中:益業投資出資1.8億元持股90%,實繳資本1.4億元;中化工程出資2000萬元持股10%,實繳資本為零。
據公司章程,中化工程的股權只能轉讓給益業投資,或根據需要轉讓給益業投資指定的第三方,但益業投資的股權可自由轉讓給第三方。2008年7月12日,中化工程將其10%股權無償轉讓給陜西太興置業有限公司(下稱太興置業),股權結構變為:益業投資90%,太興置業10%。太興置業的法人代表為劉娟之兄劉浩,1000萬元實收注冊資本中劉浩持股80%、劉浩之子劉亮持股20%。
中益能源成立于2007年8月29日,法人代表為劉浩,后變更為劉娟,注冊資本3億元,實收資本1.332億元,其中:中化工程出資9000萬元持股30%,實繳資本為零;益業投資出資7500萬元持股25%,實繳資本7500萬元;中益能投出資7500萬元持股25%,實繳資本1500萬元;太興置業出資7200萬元持股24%,實繳資本4320萬元。
2008年,中化工程和中益能投分別將股權轉讓給益業投資和太興置業,中益能源的股權結構變為:益業投資62%,太興置業38%。
根據陜西省方面的初衷,轉化項目與配套煤礦應按“一個項目一個主體”的原則,實行一體化開發。但在實際操作中,一體化運作的項目卻被業主拆分成了兩個名稱相近的項目公司,轉化項目與煤礦被切割。
陜西籍女港商劉娟,53歲,自1994年開始活躍于西安的旅游地產界,現為陜西省政協常委、陜西省海外聯誼會副會長、香港陜西聯誼會副主席。
據公開宣傳資料及記者的調查,劉娟此前主要的投資領域為房地產項目,有據可查的投資手筆多為千萬元級,并無運作上百億元的大型化工、能源項目經驗。因此,在中化工程出局后,她必須尋找到具備專業資質與資金實力的合作方(詳見本期文章“劉娟前傳”)。 延長石油接盤
經有力人士牽線,以稀釋部分股權的方式,劉娟找到了自己的下家:正在推行油氣煤鹽一體化戰略、尋求煤化工項目的陜西延長石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延長石油)。
2008年9月,一拍即合的雙方簽署合作方案,主要內容為,延長石油以24990萬元的價格受讓益業投資持有的兩個項目公司各51%的股份,其中中益能投的51%股權13719萬元、中益能源51%股權11271萬元。太興置業將所持股權轉讓給益業投資后退出,劉娟實際持有兩個項目公司49%的股權。
三個月后,延長石油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了這一方案。
2009年2月11日,陜西正德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對兩家項目公司的資產進行了評估,這兩份分別為“陜正德信評報字【2009】080號、081號”的評估報告(下稱80號與81號評估報告)評估結果為:截至2008年12月31日,中益能源經審計后的凈資產為13320萬元,凈資產評估值為26375.67萬元;中益能投經審計后的凈資產為14000萬元,凈資產評估值為28483.75萬元。兩公司評估后凈資產價值合計54859.42萬元。
8月25日,省發改委發函同意雙方合作開發建設榆橫煤轉化項目。
隨后,根據合作合同,雙方簽訂了正式的股權轉讓合同。
梳理以上合作過程,合作雙方系由高管先私下確定價格,再將合作方案拿到延長石油董事會討論通過,然后再對標的企業進行資產評估。超出常規的轉讓速度,或許與劉娟急于引援有關,此時的她在資金上已捉襟見肘,甚至挪用了數百萬元的客戶投標保證金。
但這種先定價格后評估的非常規操作模式,隱藏的風險很快顯性化。身為省屬國有企業,延長石油如此重大的股權收購行為必須得到省國資委的審批。因此,2010年4月,延長石油以80號與81號評估報告作為定價依據,向省國資委申請批準股權收購。但省國資委發現,這兩份評估報告已超過一年時效期,不能作為定價依據,故予以否決。
當年6月,延長石油為此專門向省國資委再次報送兩份新的評估報告用于備案,這兩份評估報告的編號分別為“陜正德信評報字【2010】第071號、第072號”(下稱71號與72號評估報告)。省國資委在審核中發現,71號與72號評估報告系中化益業偽造,此外還發現,評估機構陜西正德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不具有采礦權和土地使用權的評估資質,評估報告所涉及土地及礦權沒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證和采礦權證書。
在調查過程中,省國資委還發現,延長石油“將被收購方委托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報我委備案”,以及“在項目未批、評估報告未報備的情況下就在董事會決議中明確了收購股權的價款”?!敦斀洝酚浾攉@知,自2009年起,延長石油內部即有人向省紀委、省國資委舉報此事。
在出具的審核意見中,省國資委建議,延長石油應與法律顧問研究此事件是否構成商業欺詐;應盡快將此事件向省發改委報告,就項目實施主體是否變更的問題征詢省發改委的意見,如項目由延長石油一家實施最好。
陜西省國資委擬在所轄國企范圍內通報此事。分管國資委的副省長對此批示,國資委審核認真負責,應充分肯定,請延長石油認真糾正,建議不再通報為妥。
盡管涉及“商業欺詐”嫌疑,卻并未阻礙益業投資繼續與延長石油合作。2011年3月,延長石油正式向省國資委提交請示,要求繼續與益業投資合作。而半年前態度嚴峻的省國資委,批準了此次合作的立項。
延長石油的理由是,為“加快煤化工產業的發展,解決煤炭資源配置的問題,保障延長石油在陜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設的總體規劃和部署順利實施”。手中掌握的配套煤礦資源,成為益業投資“筑巢引鳳”的籌碼。
9月5日,延長石油在集團五樓西會議室召開項目專題協調會議,劉娟參與了此次會議。雙方達成協議,以2008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出具評估報告,進行股權交易;由延長石油借款650萬元給中益能源,用于支付拖欠第三方的投標保證金和煤礦訴訟工程款;待工商變更手續完畢且新公司營業執照核發當日,延長石油將11876.8萬元股權轉讓款打給益業投資的指定賬戶。 資產估值疑點
根據上述協調會議的精神,在股權轉讓完成前,雙方共同成立延長益業項目籌建處作為合同主體,前述兩個項目公司對外的新合同,該籌建處已在榆林市工商局備案。
一份籌建處資金支付情況的列表顯示,自2011年5月起,這兩個項目的所有工程合同全部都由延長石油付款。截至2013年2月底,延長石油通過籌建處共墊付各類建設款項約7962萬元。
但省國資委的調查強調,上述7962萬元是支付給第三方的合同款、設計費、土地使用費等,并非股權轉讓款項?,F場可見,廠區辦公樓與食堂已完成封頂,煤化工項目熱電站的樁基已完工,煤礦的主副井已施工400米。而本應為主角的化工項目,仍是空地一片,僅完成了部分前期手續。
歷經數次風波,陜西省方面對于香港益業的“成色”并非無所察覺。因此,在2012年8月31日,陜西省有關方面令延長石油接手兩家項目公司的全部股權,并由后者單獨委托中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陜西同盛分公司出具資產評估報告。
這兩份“中和報字【2012】第XAV1045號和1044號報告”(下稱1045號和1044號評估報告),分別對應中益能源與中益能投。據報告,以2011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中益能源賬面凈資產價值為13320萬元,評估值為8298.96萬元;中益能投賬面凈資產價值為14000萬元,評估值為11088.28萬元。
據此,兩家項目公司凈資產的評估值合計僅為19387.24萬元,較之80號與81號評估報告的54859.42萬元縮水近三分之二。
即便已是“瘦身”,這些資產估值也不無疑點。這兩份資產評估報告后都附有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在中益能源審計報告的“在建工程”中的“其他”項,系股東益業投資于2006年度至2008年度的代付款累計達5135萬元,會計師事務所對此部分款項出具了保留意見——按照審計慣例,這多為被審計方未能提供足以采信的支出證明所致。
該公司2011年12月一個月辦公費和招待費接近1300萬元,而同期工程費為0。大量從該公司支付巨額咨詢費、規劃費、設計費等中介費用系以白條形式支取,比如上述評估報告附錄有:2005年5月10日劉娟之嫂王秀芬白條支取126萬元規劃費;2005年11月10日龔亞陽白條支取145萬元甲醇項目咨詢費;2005年5月9日該公司白條支付100萬元咨詢費等。
1045號和1044號評估報告距今同樣超過一年時間,故又一次過期,延長石油正在重新委托相關機構做新一輪評估、審計,相關股權轉讓將以此為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