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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保險一般是以單位財產(動產、不動產)作為保險對象的一種保險,被保險方由于遭受各種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造成的利益損失和財產損失,均有保險方根據保險合同支付賠償。財產保險實施要求參保企業具有一定的風險防范意識,并對存在的風險點進行風險評估,對潛在的風險進行分析,通過財產保險的方法為企業分擔資產管理風險。
1、財產保險管理理念
以“抓應用、促成效”為主線,深化內控建設成果應用,研究供電事故賠償工作中風險存在情況,按照內控建設要求,采取風險防范措施,取得實施效果。在供電責任事故賠償工作過程中,強化內控評價監督、持續完善內控體系,服務依法治企的要求。
2、加強財產保險的必要性
電網企業資產地域分布廣,且多為戶外資產,容易遭受人為破壞和自然災害侵襲。同時,電網企業也因為用戶范圍廣,在輸送電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為電力商品本身原因或電網企業過失行為對用戶造成損失。嚴重的經濟損失對電網企業資產運轉產生了較大影響。隨著保險行業的發展,資金安全可以通過保險的手段來實現,財產保險成為彌補資金安全的重要手段。例如龍卷風、強降雪等自然災害造成電力設備、線路嚴重損壞,電網企業具有較強的風險意識,積極投保,為搶險抗災、恢復電力設備的正常運行獲得了大量的賠償資金,為災區電網的建設提供了重要的支撐。因而,建立完善的財產保險管理機制是企業提高風險管理能力的重要保障,能夠分散風險,可有效減少企業的經濟損失。
3、財產保險管理的目標
將規避供電責任事故發生及降低事故賠償金額的風險管理目標融入崗位授權、制度規范和業務流程,通過風險評估、風險預警、信息溝通、流程監控、有效性評價、缺陷改進等控制活動,推動企業管理從單一制度管理向體系化管理轉變、從傳統管理向風險管理轉變、從事后監督向事前防控轉變、從職能條塊化管理向全流程管理轉變,不斷提升公司供電服務質量,持續增強財務防范經營風險、調控資源配置、引領價值創造的能力,服務公司發展大局
二、電力企業存在風險分類
電力企業可以根據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例如按風險產生的原因分類可以分為自然風險、社會風險、經濟風險等;按照風險的性質可以分為純粹風險和投機風險;按風險產生社會的環境可以分為靜態風險和動態風險等。本文僅從風險標的分類進行劃分并作簡要分析。
1、財產風險。
財產風險是指導致一切有形財產的毀損、滅失或者貶值的風險以及經濟的或金錢上的損失風險。供電企業點多、面廣、線長眾多的資產分布在無圍墻無邊界的廣袤的大地上,特別是農電體質改革后,原有的農村的集體資產產權模糊,給資產的管理帶了更大的難度。近年來因人為原因,惡劣天氣等原因,電力資產遭損、被盜的次數損失金額不斷增加,財產管理的風險也日見突出。
2、人身風險。
在電力企業經營活動中,勞動力因素是生產要素中最具活力的因素。電力企業各級員工的身體和生命面臨著疾病、意外事故、自然災害等各種風險,這些風險不僅關系到員工本人的身體和生命,造成經濟收入的減少或支出的增加、家庭生活的安定,而且給電力企業生產帶了影響。人身風險所致的損失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收入能力損失;一種是額外費用損失。
3、責任風險。
責任風險是指由于個人或團體的疏忽或過失行為,造成他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亡,依照法律、契約或道義應有承擔的民事法律責任的風險。由供電企業在供電質量上造成的嚴重質量事故(電壓、諧波失衡造成的供電中斷),對用戶造成較大的損失;供電員工在工程施工設計工作中造成的較為重大的安全事故和損失;供電企業必須承擔責任風險。
4、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指經濟交往中,權利人與義務人之間,由于一方違約或違法致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風險。
三、財產保險在電力企業中的作用
1、分散和轉移風險。
由于自然界是無法準確預測的人們的經濟行為也具有偶然性,因此各種風險不可避免的存在。財產保險可以將意外事故和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評價劃分,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共同承擔,通過將經濟損失分散,平均分攤經濟損失,使風險在空間和時間上分散,可減輕企業的損失嚴重程度。這一點對于現金流量小、抗風險能力弱的組織和個人尤為重要。對電網企業而言,分散在各地的供電企業,同樣面臨著各種這樣的風險,通過保險來分散和轉移風險,同時又可利用支出的小額保險理賠費用彌補生產的非固定,利于電網企業資金的合理運轉,在電網企業資金安全管理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2、減少民事糾紛協調
電網企業由于其存在的特殊性以及較大的安全風險性,因而在實際的運行過程中容易出現事故傷害問題,隨著法制環境和人民法律意識的增強,在受到責任事故傷害后索賠積極性不斷提高,這就給電網企業帶來較多的民事糾紛。電網企業實施財產保險后,可將出現的事故交由保險公司,通過財產保險公司對責任事故進行協調和處理,一方面減輕了受害者的心理壓力和痛苦,另一方面能夠協調電網企業與政府百姓之間的矛盾,降低了電網企業生產經營中的財務風險,提高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第三方面減輕了電網企業公司領導和員工處理事故所面臨的大量繁瑣的法律和事務性工作。
3、具有節稅作用。
通過投保財產保險,將難以預測的自然災害和損失,化為固定的、適量的保費支出,列入成本費用,可以分攤損失成本費用,保證正常經營活動,準確反映企業經營成果。保險費用可以在稅前列支,合理做到節稅,同時,保險賠款可以直接用于意外災害造成的損失,不需要交納企業所得稅。
4、融通資金。
關鍵詞:出口風險 出口信用保險 風險管理
自去年美國爆發次貸危機開始,全球金融系統被卷入了一場前所未有的風暴之中。部分國外商業銀行出現流動性不足問題,個別國家或地區進口商惡意逃債或違反合同的現象明顯增多,我國出口企業所面臨的風險也進一步加大。在這種形勢下,我國出口企業如何重視運用出口信用保險,降低出口企業風險是值得關注的問題。
一、出口企業風險種類分析
出口信用保險作為保障企業出口收匯安全的重要手段,為幫助企業全面了解國別風險動向和業務風險防范,提升企業風險管理意識與水平提供了很大的幫助。出口企業風險主要分為外部風險和內部風險,本文主要分析外部風險。目前,出口企業在其出口行為中所面臨的外部風險主要來自于以下二個方面。
1、國家風險。國家風險是在國際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在一定程度上由政府控制的事件或社會事件引起的給國外債權人(出口商、銀行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可能性,是受國際間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法律環境的影響而導致的出口貿易信用風險。
相對于商業風險,國家風險的顯著特點是其產生于跨國金融貿易活動中,與國家主權有密切關系,是由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的,并且具有強制性,非合同或契約條款所能改變或免除,因此帶有巨大危害性。
2、國外客戶風險。國外客戶風險又稱商業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1)有意欺詐。有的企業一開始就沒有還款意愿,以種種借口惡意拖欠出口方貨款,逃避債務。這種人為欺詐所導致的出口貿易信用風險行為危害最大,欺詐的目標可能是定金、預付貨款、貨款、貨物、保險金等等。
(2)技術貿易壁壘。近年來,許多國家為了限制進口、保護本國產業結構,紛紛制定嚴格苛刻的質量標準、環保標準、安全防護標準、衛生標準、包裝認識標準等,限制、阻擋他國產品的進入。
(3)合同紕漏。由于我方合同履行不嚴謹,外方找借口不付或少付款;或由于質量不符、單證不符,遭對方拒付貨款。
(4)客戶企業的經營不善,無力償還貨款。此類客戶往往處于破產的邊緣,負債多,產品積壓滯銷,缺乏足夠的資金和技術投入,沒有能力還款。
二、出口信用保險對出口貿易的促進作用
1、風險保障功能。出口信用保險主要承保上述國家風險和商業風險,最大限度地為企業提供對外貿易過程中的外部風險保障,為出口企業的穩定經營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也為國家對外貿易的平穩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2、出口促進功能。出口信用保險為出口企業提供有效的風險防范和轉移渠道,因此可以幫助企業更有效率地選擇貿易伙伴,更加大膽地開拓新興市場,以更加靈活的結算方式、交易手段提升競爭力,從而擴大交易機會,創造出口增量。
3、融資支持功能。出口信用保險可以提升企業的信用條件,構建多種方式的融資渠道,使企業在國際、國內資金市場上獲得融資便利和資金支持,滿足其出口和對外投資的資金需求。
4、政策導向功能。出口信用保險通過傾向性的保險政策和靈活的費率調節手段,有針對性地體現國家的政策導向,配合國家外經貿和產業政策的實施。出口信用保險的發展歷程,鮮明地體現了國家政策導向的特征。
5、損失補償功能。出口信用保險對企業的風險保障作用,最終體現在對企業的賠款上。無論是政策性風險還是商業性風險,一旦發生都將給國內企業帶來巨大損失。出口信用保險機構的賠償可以幫助企業避免損失,保障企業的正常經營。
由于以上的功能特性,出口信用保險對促進各國的出口和對外投資發揮了重要作用,成為國際貿易中不可缺少的工具。目前,世界貿易額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下實現的。
三、我國出口企業運用出口信用保險的必要性
1、世界經濟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大。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世界經濟幾乎每年都會發生地區性或全球性經濟動蕩。另外反恐戰爭、局部地區金融、政治危機、印巴局勢、中東形勢也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使我國國際貿易風險顯著上升,使用出口信用保險可有效幫助企業防范和控制出口貿易風險。
2、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是實施市場多元化的重要手段。開拓新興市場、接洽新客戶,國家能夠通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幫助企業解決收匯風險問題,實現開拓國際市場的目標。
3、在世界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國際貿易保護主義勢頭加劇。一些國家濫用反傾銷措施,制定相應的技術和衛生標準,使我國出口企業面臨的國際貿易風險加大。出口信用保險依據國家外交、外貿、財政、金融等政策,通過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險手段支持貨物、技術和服務等出口,彌補了商業保險業務的不足和缺陷,有益于企業參與經濟全球化。
四、我國出口企業的對策
目前,我國的出口信用保險仍然處于較低的水平,與外貿的大幅增長不相符合。在我國出口總額中,大概只有1.1%投保了出口信用險,還有相當于我國出口總額98%左右的出口貿易并沒有辦理出口信用保險。我國投保出口信用保險的企業僅占我國出口企業的3%左右,有的企業甚至不知道出口信用保險的存在。2009年5月,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對金融危機下出口企業現狀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發現全區近2000家出口企業只有20多家出口企業采用投保出口信用保險來降低出口風險。因此,我國出口企業還應進一步主動了解和運用出口信用保險,保證企業降低貿易風險。
一、保險企業操作風險管理現狀
1.操作風險管理理念不強。風險管理作為一種管理職能基本上還未納入保險企業管理,保險經營還處于財務型控制被動經營狀態;總體經營比較粗放,直接開拓市場的各基層經營單位沒有把風險管理作為常規的工作來抓,即使發現了風險事故,也未盡力處理,而是把風險責任上交。
2.關注顯性風險管理,忽視隱性風險管理。第一,在業務發展導向上,由于注重規模和速度,強調業務增長數量,忽視質量。我國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設立主要以當地市場的保費量(市場份額)為依據,保險法規和監管要求對保費地位的過分強調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保險公司把市場占比作為主要經營指標之一,這種沒有兼顧質的基礎上的量導致業務品質低下,風險因素增多。第二,保險公司的經營以搶占市場份額為主要目的,對產品風險的評估控制重視不足。第三,價格制定上以低價進行惡性競爭,盲目承保、劣質承保屢禁不止,由此引發財務風險和因信息不對稱而帶來的道德風險。第四,在發展的戰略方針上,存在保險決策和經營的短期行為,對保險業及保險公司長遠發展戰略注重不夠,這樣勢必導致對影響長遠發展的風險因素考慮不周全。第五,在制度建設上,保險發展的制度環境和法律基礎建設還很薄弱,一個有效的保險法律體系還未形成。
3.注重內生風險管理,忽視外生風險管理。一是保險公司一般都忽視對公眾信用風險的管理,沒有認真研究因惡性競爭而引起的欺詐、誤導等嚴重缺乏公信力的行為對操作風險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二是保險公司面對同業的惡性競爭,對如何發揮同業組織的作用來規范共同的市場行為,形成有序的競爭局面重視不夠;三是對保險中介的風險管理嚴重失衡,部分公司無視保險中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同業組織的自律公約,不顧中介機構經營資格、職業道德狀況等條件進行合作展業,忽視或不能對中介組織進行風險管控;四是缺乏對保險欺詐和誤導進行風險管控的有效手段,保險欺詐造成的損失日趨加大,保險誤導給展業帶來的操作困難日益嚴重,由此對應的管控措施卻尤為不力。
4.注重財務風險管理,忽視人力資本風險管理。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凸現人才供應的脫節,由此引發同業挖角現象十分嚴重。在人才引進過程中,不考慮人才素質、業務品質、展業習慣和隊伍結構,更不考慮競爭主體間隊伍的相對穩定,導致保險公司間矛盾重重,也培養了一批專靠跳槽為生的業務員隊伍,出現一批市場跳蚤。他們的行為表現在市場操作過程中本身就是風險源。
5.注重財務報表靜態分析管理,忽視操作過程動態風險管控。當前保險公司一般所進行的月度經營分析、季度經營分析主要是事后靜態地評價達標情況,對不達標機構和指標缺少預防硬措施,也沒有月度的風險管理評價報告;由于有些風險管理指標無法量化,年初下達計劃指標任務時也沒有把風險管控作為關鍵指標;直接拓展業務的各級機構對應關鍵指標而制定的關鍵行動計劃也主要是圍繞關鍵指標的達成而進行。這些管理行為導致操作過程動態管控不力,如保費現金流的管理,應收管理人為的呆賬、賴賬現象時有發生。
6.沒有建立健全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很多公司尤其是壽險公司沒有單獨設立風險管理部門及防災防損管理部門,即使有這種機構的存在,其人力財力物力配備也嚴重不足。對于風險管理比較普遍的做法是成立稽核部門,而稽核的技術力量又相當薄弱,無法應對風險管理。
7.缺少針對分支機構的經營風險管理的專門政策。當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在經營過程中面臨諸多風險,主要表現在如下方面:一是合規經營意識不強。一些基層保險公司違背市場規律,盲目或違規經營現象時有發生,同業非理性競爭手段更加隱蔽,主要通過合同外口頭承諾、系統外違規操作等方式提供高保障范圍來爭取業務,導致保險公司經營風險積聚,特別是滲透經營中的商業賄賂問題耗蝕了行業利益,損害了保險業形象,加重了影響償付能力的潛在風險。二是風險管控不嚴。如有的基層公司執行業務管理制度不嚴,有的營銷員未在規定時間將投保資料和保費交公司,有的公司數據來源不規范,上下級機構之間銷售和財務數據不一致等,這些現象導致和積累了經營風險。
二、操作風險產生的根本原因
1.經營主體自身潛在的道德風險導致習慣性的風險行為發生。保險公司為達到經營目標,違反市場規律和有關制度,為獲得短期利益而對長期利益的損害是保險公司主要的道德風險,而導致這類道德風險的原因與保險公司實行的績效考核辦法有密切關系。因傳統績效考評辦法中經營指標的份量大,會導致業績沖動而潛在著道德風險。同時,行業非理性競爭必然讓公司間的道德風險增加,這種看似個人行為導致的經營風險,其真正的癥結卻是保險公司內部風險抑制機制的缺位。我國保險公司面臨的最大風險,就是這種層級過多、管控不力導致的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
2.全面的風險管理環境沒有形成。有效的風險管理受到很多環境因素或“軟因素”,具體包括行業文化、管理風格等的影響,其中行業文化尤為突出。文化因子對于風險管理效能的影響呈倍數作用,先進的行業風險管理文化在風險管理過程中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反之,滯后的風險管理文化對于風險管理效能的縮小作用也是呈倍數作用,如果從環境的角度去思考、去探索,往往能找到問題的答案。因此風險管理不僅需要從組織、流程、技術等方面去改進和完善,還需要從文化等環境因素方面去培育和經營。而當前整個行業都在急功近利地對市場進行
破壞性開采,沒有進行行業的風險環境培育。
三、強化操作風險管理的對策
一、風險管理與自保公司
企業的生產經營因受到諸多不確定因素影響而存在風險,即存在著經營結果的不確定性。這些風險廣泛分布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各環節和各流程。企業的風險管理,應包括風險的辨識、評估、防范和控制,是防范這些風險的理念、措施、行為的集合。按照亞洲風險管理協會(AARCM)的定義,企業風險管理是企業在實現未來戰略目標的過程中,試圖將各類不確定因素產生的結果控制在預期可接受范圍內的方法和過程,以確保和促進組織的總體利益的實現。
一般而言,風險管理有五種方式:回避、轉移、減少、保留和利用。在風險管理過程中,當外部的風險轉移方式無法滿足或者無法完全滿足企業風險管理的需要時,企業會尋求自保,即不通過傳統保險而由企業自身對風險進行控制和轉移。自保的方式有很多種,包括風險全部自留、建立風險基金、提取風險準備、安排“股東保單”、進行風險融資以及設立自保公司等。其中,自保公司是以成立商業保險公司的方式來為企業風險管理服務,在實踐中受到企業的歡迎。
自保公司是指一個由非保險公司擁有的真正的保險或者再保險公司,其主要業務是對其母公司或者關聯公司的風險進行承?;蛘咴俦kU①。自保公司是在企業風險管理創新中產生的一種典型的非傳統風險轉移工具,稱為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簡稱ART)。自保公司的出現改變了企業傳統的風險轉移模式(見圖1)。
母公司的風險轉移策略可以通過自保公司與國際保險市場的直接接觸而得到更好的貫徹。自保公司也通過參與這一風險轉移流程而獲得收益,包括獲得承保收益和保費現金收益。
當然,自保公司并不適用于所有企業。一般而言,設立和運作自保公司要考慮風險單位是否符合大數法則,保費規模是否足夠應付運營成本以及企業的內外部環境是否成熟等諸多因素。
二、全球自保公司的發展情況
全球第一家自保公司——鳳凰保險公司②成立于18世紀中葉。20世紀20年代,一些大的跨國企業開始成立自保公司,到2004年,全球自保公司數量已經達到4800余家,保費規模達到560億美元。自保公司行業已經成為一個非常成熟的行業領域,其主要分布情況見表1。
全球500強企業的80%都擁有自保公司。設立自保公司的著名企業也分布于全球各地。表2列舉了全球主要的設立自保公司的母公司情況。另外也有很多的組織、協會以及連鎖企業等設立自保公司。
三、自保公司的作用
自保公司在企業實際運作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企業直接與保險市場聯系的專業渠道
自保公司的角色非常特殊,它一方面是執行集團風險管理策略的工具,同時也是一個商業保險公司,它在母公司集團(往往是非保險類企業)和商業保險市場之間具有共性,產生交集(見圖2)。
由于自保公司在市場上已經存在了很多年,因此非常容易被商業保險市場所熟悉和接受,尤其是專業的再保險公司。自保公司與商業保險市場取得直接聯系后,可以最快獲得保險市場的最新動態和信息,對于企業制定合適的風險管理策略非常重要。事實上,很多自保公司的管理顧問公司會在每年末做一份針對市場情況和企業經營的風險管理策略建議,并向自保公司的母公司進行報告。
2. 全球化風險管理的工具
對于一個企業尤其是跨國集團而言,自保公司在其全球化風險管理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這主要通過兩種方式來體現。
第一種方式是,對不同地區不同國家的項目進行統籌保險安排并參與風險管理。第二種方式是,實現企業制定的全球風險管理策略。作為一個在全球不同國家和地區有項目的跨國公司,當企業對這些項目安排保險的時候,會受到各國保險監管和法律規定的限制。自保公司作為再保險公司則可以很正當地參與到其投資項目的風險管理中去,了解其風險轉移的策略以及項目運作的信息。
3. 為母公司減少保費成本
自保公司的參與一方面可減少支付給商業保險公司的傭金支出,另一方面,可通過與國際再保險市場的談判,獲得優惠的再保險條件,從而降低再保險保費支出,減少母公司集團的總體保費成本。
自保公司如果可以直接出具保單,則可以減少支付給商業保險公司的管理費用開支。一般而言,自保公司的管理費用支出不會超過總保費的20%,換言之,保費收入的80%可以用于真實的索賠支出。
自保公司如果不可以直接出具保單,則可以利用長期穩固的再保險安排渠道增加與傳統保險公司的談判能力,降低手續費,從而降低摩擦性成本。
4. 建立風險儲備基金
母公司可以通過自保公司建立長期的風險儲備基金來應對長期的風險。雖然商業保險公司也會建立風險儲備基金,但由于它并非承保一家的風險,因此風險基金并不一定可以保證用在本公司的風險上。自保公司承保母公司的風險,可以保證風險儲備基金使用渠道的專門性,并且方便快捷。這種風險儲備基金可以表現為風險儲備或者累計利潤。相對于建立內部安全基金而言,這是從母公司系統內轉出而以商業化的方式合理存在的真金白銀,隨時可用來彌補可能發生的損失。
5. 獲得更多的承保能力
自保公司為母公司的保險提供新承保能力,使母公司增加風險轉移的寬度和深度。
自保公司的承保能力受到投入資本的限制,但自保公司的承保政策要比商業保險公司寬松,并且許多自保公司的管理公司通過建立不同類型的再保險安排項目來充分利用其承保能力。例如香港自保公司監管機構只要求單一最大風險單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15%,中國海油自保公司在遵從這一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安排母公司的多個保險項目。
6. 減少商業保險循環周期對企業保費成本的波動影響
費率水平的高低可以反映保險標的風險的大小。保險費率水平會隨著損失記錄和市場環境的變化而發生經常性和規律性的波動,形成循環周期。因此,企業單純運用傳統方式購買保險來轉移風險,保險的成本就不可避免地隨之波動,這對于一個企業尤其是上市公司而言是不利因素。自保公司的參與則可以有效地減少這種波動。自保公司承保一定的風險,通過穩定該部分的承保價格來增加成本的剛性,從而使得企業的保費成本穩定在一定范圍內。
7. 增加母公司集團盈利能力
自保公司通過參與保險安排獲得傭金收入、保費收入和現金收益。自保公司因為向國際再保險市場轉移風險而從再保險公司獲取傭金收入;通過自留母公司的風險而獲得相應的保費收入;通過各種投資手段獲得承保收入的現金收益。總之,自保公司的傭金、保費收入和現金收益最終將形成利潤在報表中反映出來,也會反映在母公司整體的收入規模和盈利水平中。
轉貼于
8. 獲得更寬泛的風險轉移條件
不同資產、不同項目、不同地區乃至不同國家的保險條款都會不一樣,甚至保單文字都不一樣。盡管如此,母公司仍可以通過其自保公司在全球的保險合約對轉移自留部分的風險提供更為寬泛、更具有靈活性的保障條款。例如,公司甲通過其自保公司的保險合約購買了限額為1億美元的一攬子第三者責任保險,則這一保障適用于其母公司所有通過自保公司安排的項目。對于任何一個新增加的投保項目,都可以自動獲得這一保障。
9. 為母公司無法在商業保險市場轉移的風險提供保障
一個企業會根據其風險管理的策略將不愿意承擔的風險轉移到商業保險市場上去。但有些風險卻是不可保的。有可能是因為市場上不提供這種保險產品,或者市場上可以提供這種保險產品,但所要求的保費成本又超過了公司愿意或者能夠承擔的限度,或者市場上可以提供這種保險產品,但并沒有100%的承保能力支持,或者市場上能為這種保險產品提供的承保能力是不可靠或者不穩定的。中國海油自保公司在風險轉移的過程中遇到類似的問題,例如安排井噴控制保險和井下工具保險。自保公司在對此類風險進行轉移的過程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承保了“不可?!钡娘L險。
四、中國海油自保公司案例研究
中國企業設立自保公司的步伐遠遠落后于其他國家。中國境內尚未對自保公司有明確的監管規定,而香港是最近的自保公司注冊地。2000年8月,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海油”)在香港設立自保公司,公司全稱“中海石油保險有限公司”(英文名稱CNOOC Insurance Limited,以下簡稱CIL)。CIL最初資本金為200萬港元,這是香港對設立自保公司的最低資本金要求。
中國海油是中國第三大石油公司,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形成了海上油氣勘探開發、專業技術服務、煉油化工化肥、天然氣及發電、綜合服務、金融服務六大良性互動的產業板塊,成為主業突出、產業鏈完整的綜合型企業集團③。中國海油所從事的行業屬于高風險行業,通常需要在國際能源保險市場安排保險,以轉移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巨大風險。企業每年需支付5億元人民幣左右的保費,且隨著企業規模的不斷擴大,保費水平還在不斷提高。
CIL在成立初期,由于自身承保能力低,商業保險市場提供的保險條件好,因此只是對母公司——中國海油的部分保險業務安排轉分保,收取傭金,自留比例很小。
2001年“9·11”事件之后,國際能源保險市場的承保能力萎縮(見表3),中國海油同其他公司一樣,面臨保費成本大幅增加,保險保障范圍卻不斷減少的境遇。免賠額水平從25萬美元增加到100萬美元,同時費率還上漲了25%。尤其是海上鉆井所需購買的井噴控制保險,費率由4美元/英尺甚至增加到90美元/英尺。保費成本占總鉆井成本的比例高達10%,遠高于“9·11”之前1%的水平。
1. 根據市場變化,調險管理策略與經營策略
在保險市場承保能力急劇變化的形勢下,中國海油審時度勢,重新測算自留風險的大小,根據保險市場變化,做出了如下的風險管理策略調整。
1)對于油田財產保險項目,在當前的免賠額水平和費率水平下,賠付率將大大降低,CIL可以根據自身承保能力適當自留。
2)對于鉆井保險項目,由于市場費率水平已經遠遠超過公司所能承受的成本范圍,此風險屬于不可保風險。因此,在對該種風險進行充分評估的基礎上,CIL可以根據自身的承保能力,大比例自留風險,并收取合理水平的保費,通過長期的承保策略來降低巨災風險的影響。
3)對于建造項目,鑒于風險較大,自保公司應謹慎自留風險。
4)隨著公司發展步伐的加大,CIL應盡快參與到合資合作項目的保險安排中去,為母公司的全球化風險管理策略服務。
針對母公司調整后的風險管理策略,CIL對自身的經營策略也作了相應的調整。
1)CIL以轉分保或者風險自留的方式盡可能多地參與到母公司的項目中去,成為母公司風險管理的一個專業平臺。
2)對于油田財產保險項目,CIL考慮小比例風險自留,對轉移到國際再保險市場的風險收取一定的傭金。
3)對于建造項目,CIL考慮小比例自留或者全部轉分保到國際再保險市場,同時收取一定的傭金。
4)對于鉆井保險項目,CIL自留大部分的風險,以較低的費率水平來收取保費。同時規定賠付限額,將巨災風險的影響最小化。
5)CIL參與到中國海油大型合作項目的保險安排中,不以獲取保費或者轉分保傭金為目的,而主要是通過CIL將這些項目的保險安排納入中國海油的整體風險管理體系中,為今后中國海油做好全球風險管理策略和保險籌劃做好準備。
6)自保公司利用自身的資源與出單公司進行談判,將一般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收取的10%~20%的管理費控制在5%左右,降低了公司的保費成本。
經過4年時間,CIL的保費收入規模由最初的1000萬港元增加到5億港元,資本金也增加到2億港元。資本金的增加使得CIL的承保能力不斷增加,從而更加有效地執行了母公司的策略。
2. 借鑒國外經驗,重視戰略與管理,使CIL獲得快速發展
總結CIL快速發展的經驗,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1)中國海油非常重視風險管理,為CIL的成立提供了戰略準備和管理基礎
中國海油從事的海上油氣田勘探、開發和生產活動,屬于高風險行業。中國海油從成立之初就很注重風險管理,為財產和項目購買保險以轉移風險。企業內部不斷完善的風險管理理念為自保公司的成立做好了戰略準備。
此外,公司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就設立專門的崗位,貫徹風險管理策略并授權處理保險業務。公司制定了專門管理法規對公司風險管理策略和保險政策進行明確規定。職能的統一和明確也為自保公司的成立和運作提供了組織和管理基礎。
(2)長期與外國油公司合作的歷史,為中國海油自保公司的成立提供了可借鑒的實例
中國海油自1982年成立以來,就與殼牌、BP、雪佛龍、丹文、哈斯基(Husky)、阿莫科等國際大石油公司合作。在合作中,外國石油公司按照慣例,對于油氣勘探、開發和生產等項目都提出要購買保險并寫入石油合同。例如,對油田財產一定要進行投保,并要求購買免賠額為5000萬美元的包括油污責任在內的第三者責任險。中國海油在對外合作的過程中,逐漸意識到保險的重要性,在風險管理理念方面逐步實現了與國際接軌。此外,外國油公司經常利用自保公司來進行風險管理,它們也愿意合作方的自保公司參與。這些為中國海油成立并運作自己的自保公司提供了借鑒。
(3)中國海油較早進行風險集中管理,成立內部風險管理公司,為自保公司的順利運作提供了條件
在中國海油與外國石油公司合作的初期,外國石油公司是作業者,按照石油合同規定,所有的保險由作業者安排。隨著中國海油逐漸成為作業者以及自營油田的出現,中國海油開始接手保險安排,并于1993年后逐步實現集中管理。風險的集中管理為中國海油建立整體風險管理策略提供了前提條件。
1994年,中國海油成立內部風險管理公司,對投保的保費進行內部統一核算,進行模擬化商業運作。這些有益的嘗試為自保公司的產生和運作提供了有利條件。
(4)中國海油接觸國際保險和再保險市場,為設立自保公司提供了信息和經驗
中國海油從1993年開始正式接觸國際再保險市場,包括知名的國際再保險公司和國際再保險顧問,這些再保險公司和保險顧問給中國海油帶來了最新的國際保險市場的信息。尤其是國際保險顧問,如怡安、達信等,本身也是全球最大的自保公司管理機構,它們對自保公司的運作流程非常熟悉,有豐富的管理經驗,為中國海油自保公司的成立提供了很多咨詢服務。怡安保險顧問公司更是一手促成了CIL在香港的設立。
(5)國際保險市場持續堅挺,為自保公司快速發展創造了契機
根據國際保險市場的統計結果,1970年以來,國際上的巨災事件尤其是自然災害不斷增加,在2001-2005年達到歷史最高水平。這些損失導致國際市場的保費水平居高不下(見圖3)。在這種情況下,自保公司的收益水平也自然水漲船高。
雖然中國海油自保公司還是一個年輕的公司,但其今天的成就,是與中國海油20多年的努力分不開的。在中國海油不斷向中下游和海外拓展業務的大背景下,自保公司也將配合母公司發展的需要,不斷解決經營中面臨的許多新問題,繼續發展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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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表現形式
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是企業通過與外部的人力資源管理業務承包商簽訂合同,由外包公司為企業提供人力資源管理活動的服務,而企業支付給外包公司酬金的一種交易形式。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主要表現形式可分為以下四個層次:
1.與企業戰略實施相關的外包。主要指帶有戰略性和全局性的外包,如為實施低成本戰略,降低人力成本而采取的隨人員外包而產生的管理職能外包,與組織瘦身和人力資源管理職能精簡相配合的管理外包,以及為提高核心競爭力,整合外部人力資源而采取的戰略聯盟式外包等。
2.與人力資源管理技術相關的外包。如: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電子網絡及人力資源管理系統設計與維護的外包等。
3.與人力資源管理職能相關的外包。如:人事、人事派遣、人員招募、管理咨詢、員工培訓、薪酬福利和安全健康項目的外包等。
4.與員工關系管理相關的外包。如:雇傭契約管理、職業生涯開發、勞資爭議、工作生活質量項目的外包等。
企業通過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可以獲得如下優勢:幫助人力資源部門從繁重的重復性事務中解脫,專注于核心戰略性工作,從而提高人力資源管理的高度和核心競爭力;規范操作,有效遏制隨意性的薪資、員工管理,對管理工作的規范性、公正性和科學性起到促進作用。獲取先進管理技術和整合外部人力資源專家,提高速度與效率;降低經營成本,改善經營績效,避免大量投資于人才所帶來的不確定風險。簡化流程,節省時間,提高員工的滿意度,降低人才的流失率。
二、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風險因素分析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并不是一本萬利的事情,事實上,它在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的同時,也存在著不同程度的風險。
1.法律方面的風險。目前我國尚無完善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外包業務的具體運作,對于人力資源管理外包這一新興的業務外包來說,更是無章可循。有的只是國內外一些大企業的探索先例,所以法律風險是人力資源外包最大的風險。
2.選擇外包服務商的風險。選擇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服務商的目的通常是為了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和提升核心競爭力。它要求外包服務商有優秀的服務文化、先進的管理技術和擁有資深的管理專家隊伍。外包服務商能夠跟上企業的擴張步伐,特別是在購并和地域擴張等發生時。然而,由于服務的無形性和不易考察,企業無法真正了解外包服務商的經營業績、管理能力等。另外目前我國的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化、網絡化程度不高,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缺乏真正職業化人力資源管理者,一些外包商服務質量欠佳。這樣企業在選擇外包服務商時如有不慎,將帶來嚴重的損失。
3.企業商業信息安全方面的風險。人力資源管理的一些業務內容對企業來說很可能是商業秘密,這些秘密一旦泄露給競爭對手,將給企業造成極其不利的影響。在企業采取人力資源外包之前,必須進行全面深入的分析,正確界定哪些職能適合外包。外包后如何與接受外包業務的專業人員進行信息交流,與外包公司顧問進行信息交流的范圍和深度應如何把握,使他們既能了解到企業的現狀和要求,又不至于泄漏企業的商業機密。
4.合同管理方面的風險。將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外包,企業與接受外包業務的服務商必須簽訂一系列的合同或協議。由于外包商是一個外部獨立運作的法人實體,和企業間是一種合作伙伴關系,而不是隸屬關系,因此,對外包服務商的控制力度極其有限。另外,由于缺乏可操作的嚴格的監控措施,外包服務商可能不完全兌現原先的承諾,而降低服務質量,以獲得更多的利益。
5.企業文化融合的風險。人力資源外包在一定程度上是企業與外包服務商之間的一種合作行為,合作過程中必然產生文化的交叉與碰撞。若外包服務商在提供服務時不能很好地適應企業的文化,則會造成服務質量與效率的下降,引起企業員工的不滿。尤其是許多外資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商,由于政治、經濟、文化上的差異,他們常?!八敛环?。
6.企業員工方面的風險。外包對于企業和員工是一種變革,原來的管理流程、權責分配及員工的職業發展定位都會有不同程度的改變,員工隨之就會產生各種顧慮和猜疑,影響工作情緒,企業運營效率下降。企業通過職能外包可能會在短期內獲得競爭優勢,但從某種意義上說它也失去了組織職能工作改進或完善的機會,也可能因對外包服務公司的依賴而使企業因缺乏柔性與變革力導致長遠發展受限。
三、人力資源管理外包風險的防范策略
1.預測與識別人力資源管理外包風險。企業在做出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決策前,首先要考慮企業究竟應不應該實施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應將哪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進行外包;如果外包合作失敗后,會給企業帶來怎樣的風險;企業又該如何應對這些風險;企業只有從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出發,認真預測外包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并預測風險會以哪種方式出現,出現時會給企業帶來怎樣的影響,才能很好地應對風險。
2.謹慎選擇人力資源管理外包項目。企業在進行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決策時,需要謹慎考慮外包項目。確定哪些人力資源管理的內容適合外包,以及外包后與對方進行信息交流的范圍和深度等,并在外包合約結束時,妥善處理與外包商的關系,使他們既能了解到企業的現狀和要求,又不至于泄漏企業機密。一般來講,涉及企業核心競爭力,以及商業安全性的業務不宜外包;工作分析、崗位描述、員工招聘、培訓與發展、福利、勞動關系、人力管理信息系統等工作是可以考慮進行外包的。比如企業對員工進行的各類在職培訓,國家法定的福利制度如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事務性工作完全可以外包出去。
3.選擇合適的外包服務商。如何選擇服務商是人力資源管理外包中最關鍵的問題。一般應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考慮:首先要考慮外包的價格。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節約成本,如果成本高于企業自己承擔業務的成本,則不必外包。其次是服務商的信譽和質量,選擇服務商時,必須確信其可靠性。尋求服務商時要選實力雄厚,信用記錄好的公司。此外企業在自身競爭優勢較低,且有足夠的外包服務商可供選擇時,可以選擇短期合作,一旦有問題發生,能夠迅速地更換,有效地轉移風險。
4.管理好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合同。由于企業與外包服務商的非行政隸屬關系,必須用具有法律效力的外包合同來約束雙方的行為,這是企業和外包服務商合作的基礎,是維持雙方合作關系的可靠憑證,是直接關系到外包能否成功的關鍵因素。通過談判所形成的詳細周密的外包合同必須包括;外包的具體業務、承接各種業務的價格、雙方的職責范圍、合作的期限、工作的進度、預期所要達到的目標、因違反協議而應受到的處罰等項目。簽訂外包合同是企業與供應商關系建立的開始,企業必須保持對整個外包過程的控制。為此,企業應建立人力資源管理外包風險的預警與監控管理體系,密切與服務商的聯系,及時、迅速地預測、把握風險動態。企業人力資源部門要建立起對服務商的評估機制,在外包過程中不斷地進行評審、反饋和溝通。同時在信息安全的保障方面,人力資源部門應當與相關部門進行協作,建立起文件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機制,避免機密信息的外泄。
1.加大政府資金支持,杜絕直接干預
首先,政府部門應根據擔保機構的擔保范圍、所處地中小企業情況等給予不同的啟動資金支持,并定期和不定期的為擔保機構注人補充資金。
其次,各級政府不得以任何名義參與到具體擔保項目的運作過程中,更不得強制性要求擔保機構提供人情擔保和關系擔保等。
2.提供優惠、激勵和配套服務政策
除了直接的資金支持外,政府可以派遣專業人員幫助中小企業改進經營管理、可以組織專業擔保隊伍為擔保機構在內控以及企業治理上提供建議、可以通過減免稅收等方式支持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可以給予經營機制較好、擔保成績突出以及風險管理規范的信用擔保機構一定的獎勵。
二、健全相關法律制度,加強宣傳教育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加快修改和完善《擔保法》,使其對信用擔保行業做出統籌性的規范,叫確擔保行業的基本性質和地位,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發展提供指導;盡快出臺專門針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對信用擔保的具體運作規程加以規定。
2.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具體可以由當地的擔保行業協會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訓以及考試,在擔保從業資格考試中也應重點對法律法規的掌握和理解程度進行檢驗,使其真正落到實處。
三、完善風險防范機制
1.完善內部控制機制
一要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在職業道德上,擔保行業應加大宣傳教育,加強從業人員的責任意識,通過引入獎懲機制,杜絕違規操作與暗箱操作的發生;在專業知識方面,通過培訓、從業資格考試、人才互動機制等挑選合格的擔保人才。二要完善擔保準入機制,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必須在資信等級、企業治理和發展前景上達到標準,擔保項目則應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并能確保有穩定的歸還資金。三要加強擔保項目監督。在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后,擔保機構有權對受保企業進行監督和檢查,定期了解企業的擔保貸款使用情況、經營管理狀況和財務狀況,并可就此提出相關改進建議;還可參與企業管理,派駐有經驗的專業人員加入到企業,實現雙贏。
2.完善風險轉移機制
首先,推動銀、保、企合作,完善風險分擔機制。貸款銀行與擔保機構應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合理設定風險分擔比例。
其次,健全再擔保制度,適時引入商業性保險。加快組建中央和省級再擔保機構,逐步形成中央與省、省與地市間的多層再擔保體系。在具體運作上,政府可以委托專業性的富有經驗的擔保機構運用市場化手段對再擔保體系進行管理。另外,可以考慮將商業性保險公司進入信用擔保領域,在降低代償帶來的風險的同時有效增加風險管理能力。
3.完善風險補償機制
通過提取代償準備金、呆賬準備金和普通準備金來保證其資金實力。應將損失補償放在重要的位置,就政府部門而言,只要中小企業滿足擔保標準并且擔保機構操作規范且風險可控,那么政府部門在資金上的支持力度越大,中小企業能夠通過信用擔保獲得的融資額度也就會越大。
四、加快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1.完善中小企業征信體系建設
一是盡快修改和完善相關法律,盡快出臺《征信管理條例》,在明確人民銀行的征信主管地位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征信市場的監管和指導;制訂相關法律制度,規定不配合征信工作的中小企業和部門所應承擔的責任,以確保征信工作順利開展,對征信系統包含的信息內容、信息采集方法、保密措施、使用范圍做出具體的規定,提高征信系統運作效率。
二是加強各部門合作,銀行、工商、海關、稅務、司法等部門應打破行政藩籬,實現信息的共享,以確保信息的完整和有效。
三是加強征信宣傳力度,嚴格信息保密制度。征信部門可以召開由相關部門和中小企業參加的征信系統建設座談會,以加大征信系統重要作用的宣傳。另外,信息采集和使用過程中的保密制度建設也應及時跟進。
2.建立科學的外部信用評級體系
各方應積極參與評級體系建設。政府部門作為統籌者,應積極為評級體系的建設提供有利的外部環境,對評級機構的合法性、獨立評級權利、準人和退出機制以及業務操作規程等做出具體的規定,使信用評級有法可依;銀行等金融機構應利用其資源優勢,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參與信用評級,并通過使用評級結果,擴大評級機構的公信度和影響力,對評級體系的改進提出意見和建議;中小企業應盡力提供真實信息,對于一些存在懷疑的信息應主動向征信人員說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涉評級工作,更不能使用強制或賄賂手段要求提升其信用等級;評級機構在開展評級工作時應做到獨立、公正、公平,不能因評級對象的強迫或者賄賂而做出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評級。
3.維護和管理信用秩序,建立合理的獎懲機制
一、信用擔保的風險分析
(一)信用擔保機構本身產生的風險
信用擔保機構由于經營管理水平、內控制度、操作規程及從業人員政治、業務素質等方面的不完善性都可能引起擔保風險。
1、 擔保機構體系規劃能力低導致的風險。表現為:擔保能力低,不能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服務,失去凝聚力;效益與成本無法均衡,過高的企業費用率,使擔保機構剛成立時,就面臨倒閉風險;擔保機構對擔保體系的風險防范能力低,增加了代償損失可能。
2、 操作失誤產生的風險。表現為業務人員對擔保業務不熟練或經驗不足,造成操作不當,或對擔保對象判斷不準,擔保條件把握不嚴或違規操作造成擔保資金損失。另外業務人員故意違規操作或暗箱操作導致出現代償損失。
3、 犯罪風險。表現為:內部犯罪,如內部人員貪污,侵占挪用擔保資金、收受賄賂、、以保謀私、使信用擔保機構蒙受損失;貸款銀行騙保,造成擔保損失;擔保從業人員與受保企業、貸款銀行相互勾結套取貸款或擔保、使擔保資金受損。
(二)來自中小企業的風險
中小企業的風險是指受保企業違約所引起的風險。
1、 信用風險。我國的經濟運行由于長期受計劃體制的影響,社會信用嚴重缺失,特別是中小企業信用觀念淡薄,正常的信用關系被扭曲。“債務人是老爺”,“欠債有理”等現象在社會經濟活動比比皆是。由于整個社會信用問題沒有得到根本改善,對借款人或被擔保人缺乏嚴格的監督制約機制和嚴格的懲罰制度,信用問題和道德風險呈日益惡化的趨勢,不少企業沒有還款意愿,有的企業即使還得起債務,也拖欠不還,甚至千方百計采取各種非正當手段“逃、廢、甩、賴”債務。許多中小企業財務管理混亂,報表賬冊不全,內控制度不嚴,甚至一廠多套賬目,財務信息嚴重失真,另外合同關系中不誠信行為、產品質量低劣、制假售假等也嚴重損害了中小企業的商譽。不良的社會信用和企業信用環境,給信用擔保帶來了潛在風險。
2、 經營者素質和競爭力風險。我國中小企業的經營者大多文化層次低、經營素質不良,表現為管理上獨斷專行,項目的決策缺乏科學性和計劃性。由于經營者素質低,企業整體實力差,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的脆弱使企業發展難以為繼,其所面臨的競爭力風險與經營風險明顯增大。
3、技術和市場風險。據有關資料統計,中小企業人均固定資產裝備為204萬元,僅為大企業的24%,其結果是中小企業技術含量低,后勁不足,無長遠的技術優勢,技術風險突出。另外中小企業的資金技術管理能力與大企業相比處于明顯的劣勢,加大了中小企業破產倒閉的風險。
4、信息不對稱的風險。中小企業在獲得銀行貸款和信用擔保談判中有明顯的信息優勢。隱瞞經營信息或提供虛假的財務信息,使信用擔保風險進一步增大。
(三)來自政府部門的風險
1、政府部門的不適當干預。由于擔保機構大多在政府的支持下成立,政府作為審批人、出資人,其行為明顯地影響著擔保機構的運作,通常會以行政命令指定擔保形式,直接干預信用擔保機構的擔保活動,將信用擔保資金變為中小企業的救濟金或第二財政,嚴重影響了資本金的安全。
2、政府對中小企業政策的不穩定性。財政資金的投入是擔保機構實力擴張和補償資金的重要來源。由于地方政府財力有限。地縣(區)級擔保機構成立的財政承諾資金大多不能到位,導致擔保機構無法繼續運作。另外政府無專門的中小企業管理機構,也會使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搖擺不定。
(四)來自貸款銀行的風險
貸款銀行對象選擇是否正確,貸款操作是否規范,也直接影響著信用擔保資金的安全。如果貸款銀行出于轉移貸款風險的動機而有意放寬貸款條件,或放松對企業的資信調查,貸款審查與審批,使本來不應獲得貸款支持的中小企業進入信貸行列,勢必給信用擔保機構留下巨大的風險隱患。同樣,如果貸款銀行將貸款安全性寄托在信用保證上,不如實履行信用擔保關系中的義務與責任,信貸人員責任心不強,隨意放貸,或者以貸謀私,違規操作,甚至銀行與企業相互串通,提供虛假信息,共同騙取擔保,則擔保機構同樣會遭受巨大風險。另外擔保機構承擔100%的連帶責任,也使得來自銀行的風險加大。
(五)來自法律制度不完善、不健全的風險
由于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和以國有經濟為主體的政策,銀行的服務對象,大額貸款也主要以國有企業為主,加上證券、債務市場基本上沒有對中小企業開放,使得中小企業,特別占絕對多數的民營中小企業長期處于不規范的社會環境中奮力抗爭。雖然2003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并鼓勵開展信用擔保業務,但《促進法》中并沒有就擔保業務的具體環節做出明確的法律規定,1995年出臺的《擔保法》雖然對保證方式作出明確規定,但在實際運作中,擔保機構根本沒有選擇余地,對擔保人的權益保護也過于籠統。除此之外,部門出臺的法規也主要針對國有集體企業,難以對我國所有中小企業提供規范的有約束力的法規保護。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嚴重制約了我國擔保業的健康發展。
(六)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不健全帶來的風險
健全、完善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是保前判斷、解決中小企業風險與存在問題的基礎。沒有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的支撐,中小企業難以健康發展,信用擔保機構也就難以實現良性運作。因為,通過一些中介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融通、信用擔保、技術支撐、管理咨詢、信息服務、市場開拓、人才培訓等服務,能幫助中小企業提升經營管理水平與決策水平,幫助其對癥下藥,擺脫困境,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在我國,除了10個試點城市,大多數地區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殘缺不全,還不能適應中小企業的需要,同時,又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資金的安全。
二、建立健全信用擔保風險管理機制
擔保機構銷售的是信用、經營的是風險,風險的有效管理與控制是擔保機構創造良好社會效益,得以持續經營的關鍵。信用擔保風險管理機制可分為風險預警機制、風險內控機制、風險分散機制和補償機制四個方面。
(一)建立風險預警機制
1、保前風險預警管理。即然擔保機構銷售的是信用,經營的是風險,風險主要來自受保企業的財務風險、經營風險、道德風險等。其對風險管理應延伸至保前對企業的風險控制,并作為信用擔??刂骑L險的重要環節。財務風險主要表現為企業支付到期債務的不確定性而引起財務支出困難,也是信用擔保出現的典型風險形式。由于中小企業方面的原因,銀行與擔保機構一般不以企業提供的財務報表作為判斷企業經營狀況的直接依據。擔保機構可重點分析以下問題:
①資本金。由于銀行貸款對單個企業信用擔保貸款的年度規??刂圃谫Y本金的10%以內,因此評價分析受保企業的資本金實力具有現實意義。②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與遞延資產、長期投資和流動資產是企業經營實力的體現,也是判斷企業信用能力的重要依據。③負債。合理的負債是企業得以擴張經營的重要保證。重點關注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率及行業或同類企業平均值、或有負債的規模。④收益風險控制。近二年企業收益應不低于同類企業的平均值,同時關注企業近二年的費用變化是否有異常及可能的原因。⑤現金流量。企業穩定、長期充足的現金流量是其還款能力的重要標志,因此首先必須核實企業具有在貸款期限內產生足以償還貸款的凈現金流量。⑥其他因素。同業商會、同類企業、消費者對受保企業的了解、評價是保前風險控制的重要內容,特別是同類企業通過同業商會或與受保企業日常交往中獲取大量的信息,如經營者的社會信用、行業中的威望、企業近幾年業務增長情況、企業和經營者違紀記錄等。如發現經營者有故意逃債記錄或賭博陋習,應堅持放棄提供信用擔保。
2、保中風險預警管理。在現實生活中,不管是商業銀行還是擔保機構對保中貸款風險預警還沒有引起重視。據筆者走訪幾家商業銀行和一家擔保機構后發現,商業銀行和擔保機構對保中貸款風險預警管理幾乎是空白,導致這種現狀產生的根本原因在銀行方面??陀^上擔保機構承擔100%連帶責任,即使出現代償,銀行也不承擔任何責任和損失,主觀上銀行認為保中貸款風險預警管理太煩瑣,又花費人力物力,即使出現財務風險,也缺乏運作手段。因此,加強銀行與擔保機構的合作,規范貸款擔保和貸款合同條款,發揮各自在不同方面獲取信息的優勢,及時交流信息,可防患于未然。如果信貸企業擅自改變用途,把貸款用于還舊債,或用于其它投機活動,或反擔保人要求解除擔保責任時,銀行、擔保機構都應及時通知信貸企業提前歸還貸款,另外,從保中風險預警管理中反映出企業在財務、人事、經營管理、銀行賬戶上的不良信號,也可為銀行、擔保機構對該企業的下一輪貸款是否給予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二)建立風險內控機制
內控機制是信用擔保機構為確保擔保業務正確且有效實施,對組織與人的相互有效協調、制約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措施、程序與方法。
1、完善組織機構設置、提升組織機構的控制。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運轉,加強董事會、監事會對總經理工作的指導與監督;跨部門設立評估組、加強對貸款擔保項目的保前管理;設立審查組,(審查組成員由部門、股東代表等相關專業人士組成),即建立評估組――審查組――總經理的貸款擔保三級管理制度。
2、 建立審、保、償分離制。如深圳市中小信用擔保中心的做法,項目審核實行A、B角制,審核過程分初審和終審二次上會制、限額審批制和定期核查制、評審委員會核準制和專家會審制;保后跟蹤管理上,也制定了一系列的保后檢查措施,要求項目經理定期到被擔保企業調查和了解情況,按時填寫保后檢查記錄,一旦出現不良信號,及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完善相關制度的設立。如擔保限額審批制度、內部稽核制度、業務報告制度、離職審計制度、反擔保制度、目標預警制度等。
(三)建立風險分散機制
風險分散機制對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是非常有效。通過擔保債務的風險分散,使得每筆擔保的金額減少,從而降低擔保債務發生代償損失的概率。風險分散的辦法主要有:一是增加股東、擔保金的戶數,擴大受保面。二是控制對單個企業擔保債務比例,即單個企業的年度擔保債務,不能超過擔保資本金的10%,單個企業擔保貸款放大倍數控制在3-5范圍。三是切實落實有效的反擔保措施,要求受保企業提供合法有效流動性強的資產以抵押、質押等方式作為反擔保,如提供信用連保,還應和法人代表無限責任反擔保相結合。銀行與擔保機構共擔風險,按受保企業的信用等級,銀行承擔20%-30%的責任,擔保機構承擔70%-80%。
(四)建立風險補償機制
關鍵詞:中小企業 信用擔保 風險管理
1999年,原國家經貿委頒布《關于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試點的指導意見》,這標志著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開始。在其十多年的發展歷程中,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以其特有的功能,在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自產生之日起就被公認為是一個高風險行業。其風險來源于各個方面,對風險的有效管理對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正常運怍十分關鍵,這也同時關系到擔保機構在緩解巾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上的效力。
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來源
在當前特定的經濟與政策背景下,我國信用擔保行業的風險來源于多個方面。
(一)來自宏觀層面的風險
1政府的過度干預
在政府參與出資的信用擔保機構中,政府部門會利用各種行政手段參與到擔保機構的運作中,使得擔保機構喪失獨立決策和運作的權力,增加擔保風險。
2不完善的法律制度
在法律層面上,于i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事實上無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一是由于現行《擔保法》重點保護的是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明顯缺少對擔保機構的保護;其次,《擔保法》中的一些內容與信用擔保的現實運行相沖突。
在行業法規方面,原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和財政部的有關行業管理規范由于效力有限且缺少細節性和實質性的規定,難以真正達到約束與規范擔保行業的目的。
(二)來自協作銀行的風險
實行比例擔保,在擔保機構和銀行之間尋求風險收益平衡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在我國,盡管多數擔保機構已經通過自身努力與協作銀行簽訂了風險分擔合同,但在實際中往往因為銀行的優勢地位而被迫接受過多風險。
(三)來自擔保機構自身的風險
1操作風險
在我國,擔保行業仍屬新生行業,并且大多數擔保機構在擔保人員從業標準上尚缺少足夠重視,致使很多擔保人員在專業技能和政治素質上并沒有達到相應的標準,違規操作和暗箱操作時有發生。
2內部管理風險
首先,擔保機構的資金實力是衡量擔保機構抗風險能力的重要標準,但現階段我國信用擔保機構擔保資金來源不足,且大多缺乏后續資金補償,這無疑大大降低了擔保行業的風險承受能力。
其次,我國擔保行業起步較晚,在風險防范機制的建設上還存在很多不足。在內控制度建設上,許多擔保機構沒有建立起科學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管理方法,違規操作和操作失誤時有發生;擔保機構普遍缺乏一套科學有效的風險評估體系,難以對受保企業做出全面準確的評價;在風險轉移方面,反擔保和再擔保之類的措施尚沒有得到全而建立,操作過程也存在很多不當之處;在風險補償方面,擔保機構內部風險準備金和外部補償制度都不完善;另外,擔保機構對于擔保項目的事中監督也過于疏忽,在發生代償后,也缺乏有效的追償機制。
(四)來自受保中小企業的風險
1經營風險
中小企業面臨的經營管理能力落后、高素質人才缺乏,技術革新和產品研發能力低下以及財務制度不規范、財務信息虛假等經營風險,都加大了信用擔保機構面臨的信用風險。
2信用風險
在我國,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普遍偏低,加上信息不對稱的存在,一些不符合擔保標準的中小企業往往會通過瞞報或假報來騙取擔保,在獲得擔保后也往往會改變貸款用途,從事較擔保合同具有更高風險的投資,從而增加擔保風險。
3“擔保對象封閉性”引起的風險
“擔保對象封閉性”是指互信用擔保的擔保對象被限定在會員企業范圍之內。在互擔保中,會員企業在承擔出資義務的同時,也享有被擔保的權利,一些經營狀況稍差的會員企業也會憑借會員資格而較容易爭取到擔保,從而加大擔保風險發生的可能。
(五)來自中小企業信用體系的風險
1征信體系不完善
第一,出于自身利益,銀行、工商、海關、稅務以及司法等部門會對自己擁有的中小企業信息實行“壟斷保護”,在加大信息采集難度的同時,也浪費了大量有用的信息。
第二,在征信過程中,中小企業由于信用意識淡薄且出于對自身利益的保護,往往存在著不支持、不配合的現象,甚至會拒絕征信工作的開展,
大大加劇了征信難度,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也大打折扣。
2外部信用評級體系發展滯后
我國的信用評級行業雖有一定發展,也形成了一批擁有一定影響的信用評估機構,但是大多數信用評級機構因評級目標范圍、業務開展地域、評級人員素質以及技術和資金力量等方面的差異,擁有不同的評級標準,由此造成評價結果難以得到統一;另外,由于征信體系建設的落后,評級過程主要參考受評企業自身提供的信息,信息來源的不夠透明,這最終降低了評級結果的公正性和權威性。
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風險管理建議
(一)明確政府職責
1 加大政府資金支持,杜絕直接干預
首先,政府部門應根據擔保機構的擔保范圍、所處地中小企業情況等給予不同的啟動資金支持,并定期和不定期的為擔保機構注人補充資金。
其次,各級政府不得以任何名義參與到具體擔保項目的運作過程中,更不得強制性要求擔保機構提供人情擔保和關系擔保等。
2提供優惠、激勵和配套服務政策
除了直接的資金支持外,政府可以派遣專業人員幫助中小企業改進經營管理、可以組織專業擔保隊伍為擔保機構在內控以及企業治理上提供建議、可以通過減免稅收等方式支持信用擔保機構的發展、可以給予經營機制較好、擔保成績突出以及風險管理規范的信用擔保機構一定的獎勵。
(二)健全相關法律制度,加強宣傳教育
1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加快修改和完善《擔保法》,使其對信用擔保行業做出統籌性的規范,叫確擔保行業的基本性質和地位,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發展提供指導;盡快出臺專門針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對信用擔保的具體運作規程加以規定。
2加強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具體可以由當地的擔保行業協會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訓以及考試,在擔保從業資格考試中也應重點對法律法規的掌握和理解程度進行檢驗,使其真正落到實處。
(三)完善風險防范機制
1完善內部控制機制
一是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在職業道德上,擔保行業應加大宣傳教育,加強從業人員的責任意識,通過引入獎懲機制,堅決杜絕違規操作與暗箱操作的發生;在專業知識方面,通過培訓、從業資格考試、人才互動機制等挑選合格的擔保人才。
二是完善擔保準入機制,申請擔保的中小企業必須在資信等級、企業治理和發展前景上達到標準,擔保項目則應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并能確保有穩定的歸還資金。
三是科學設定擔保指標。比如,擔保機構可對不同行業設定不同的單筆最高擔保額度和擔保期限;根據自己的實力,按 “先小后大、先短后長、先流動后固定”的原則提供擔保。
四是加強擔保項目監督。在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后,擔保機構有權對受保企業進行監督和檢查,定期了解企業的擔保貸款使用情況、經營管理狀況和財務狀況,并可就此提出相關改進建議;可同貸款銀行一起要求企業調整其高風險的戰略,甚至讓企業提前還款;還可參與企業管理,派駐有經驗的專業人員加入到企業,實現雙贏。
2完善風險轉移機制
首先,推動銀、保、企合作,完善風險分擔機制。貸款銀行與擔保機構應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原則,合理設定風險分擔比例。
其次,健全再擔保制度,適時引入商業性保險。加快組建中央和省級再擔保機構,逐步形成中央與省、省與地市間的多層再擔保體系。在具體運作上,政府可以委托專業性的富有經驗的擔保機構運用市場化手段對再擔保體系進行管理。另外,可以考慮將商業性保險公司進入信用擔保領域,在降低代償帶來的風險的同時有效增加風險管理能力。
3完善風險補償機制
首先,完善風險準備金制度,通過提取代償準備金、呆賬準備金和普通準備金來保證其資金實力。
其次,完善外部損失補償制度。政府部門在為擔保機構注入啟動資金外,還應將損失補償放在重要的位置,就政府部門而言,只要中小企業滿足擔保標準并且擔保機構操作規范且風險可控,那么政府部門在資金上的支持力度越大,中小企業能夠通過信用擔保獲得的融資額度也就會越大。
具體的,各地政府可定期或不定期的將當地財政收入的一部分用于補充擔保資金,中央政府可設立專項擔保資金,及時補充各地因財力不足而間斷的擔保資金注入;政府可以連同稅務部門,抽取一定比例的來自中小企業的稅收專門用做補償金,另外,相關部門還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發行“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國債”以擴大資金來源。
(四)加快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
1 完善中小企業征信體系建設
一是盡快修改和完善相關
法律,盡快出臺《征信管理條例》,在明確人民銀行的征信主管地位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征信市場的監管和指導;制訂相關法律制度,規定不配合征信工作的中小企業和部門所應承擔的責任,以確保征信工作順利開展,對征信系統包含的信息內容、信息采集方法、保密措施、使用范圍做出具體的規定,提高征信系統運作效率。
二是加強各部門合作,銀行、工商、海關、稅務、司法等部門應打破行政藩籬,實現信息的共享,以確保信息的完整和有效。
三是加強征信宣傳力度,嚴格信息保密制度。征信部門可以召開由相關部門和中小企業參加的征信系統建設座談會,以加大征信系統重要作用的宣傳。另外,信息采集和使用過程中的保密制度建設也應及時跟進。
2建立科學的外部信用評級體系
首先,各方應積極參與評級體系建設。政府部門作為統籌者,應積極為評級體系的建設提供有利的外部環境,對評級機構的合法性、獨立評級權利、準人和退出機制以及業務操作規程等做出具體的規定,使信用評級有法可依;銀行等金融機構應利用其資源優勢,積極引導中小企業參與信用評級,并通過使用評級結果,擴大評級機構的公信度和影響力,對評級體系的改進提出意見和建議;中小企業應盡力提供真實信息,對于一些存在懷疑的信息應主動向征信人員說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干涉評級工作,更不能使用強制或賄賂手段要求提升其信用等級;評級機構在開展評級工作時應做到獨立、公正、公平,不能因評級對象的強迫或者賄賂而做出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評級。
其次,評級機構應加強內部隊伍建設,提高評級人員的專業技能和道德素養;改進評級方法,通過建立科學的評級指標體系來保證評級結果的準確性和可信度。
3維護和管理信用秩序,建立合理的獎懲機制
一方面,嚴厲打擊失信行為,對存在失信行為的中小企業,在一開始可以實行勸誡、警告和信用披露的方法,若屢教不改,則可以對其使用更嚴厲的措施,比如實行信用限制或逐出機制,剝奪中小企業一切依靠自身信用得到發展的權利。
另一方面,獎勵守信中小企業,對于具有良好信用等級的中小企業,可以通過提供貸款和擔保上的優惠、免費提供管理、技術以及生產上的指導、將更多的投資機會向其傾斜等,讓中小企業感到“信用第一”,有效提高整個群體的信用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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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物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風險
中圖分類號:F723.F2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7217(2010)01--0104--04
一、物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現狀
隨著國際分工的發展和細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已成為物流企業降低成本,分散風險,從而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途徑。所謂人力資源管理(HRM)外包,是指企業根據需要將原來由企業內部人力資源部承擔的工作職能,包括人員招聘、工資發放、薪酬方案設計、保險福利管理、員工培訓與開發等,通過招標的方式簽約付費委托給專業從事相關服務的外包服務商的做法。雖然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已經是一種趨勢,但是其在國外與國內的發展步伐不同。在歐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已經成為發展到相當成熟的階段。有數據顯示,2000年美國人力資源外包總成交量為227億美元左右,而且以每年31.7%的速度增長,而在中國國內,人事管理正在向人力資源管理轉變,物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也剛剛引進,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工作的開展尚不十分成熟。因此,研究人力資源管理外包風險與防范,對我國物流企業利用好人力資源管理外包這一新型的管理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現代物流企業特征
伴隨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現代物流業作為一項社會經濟行為系統,其發展水平有了很大的飛躍?,F代物流與傳統物流的根本區別在于,前者是系統化的物流,它關注的是企業生產經營的全過程,包括需求預測、選址、采購、生產進度、運輸配送、裝卸、庫存控制、倉儲、包裝、訂單處理、客戶服務、退貨、返還、廢棄物、回收等每一個環節。網絡技術及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和廣泛應用,促進了業務的高效化和決策支持系統的形成,同時也使部門間、企業間、行業間的結合或一體化成為可能。伴隨這些變化,現代物流企業也出現了一些新的特征:(1)組織結構一體化。企業生產物流與生產流程或生產工藝緊密結合或融為一體,物流已與生產工藝流交織融為一體,物流系統的流量、流速及作業質量都直接與生產的速率及質量相關聯。(2)物流結構的多樣化。現代企業物流已不是獨立或自我封閉的系統,與社會物流分工的交叉或角色互換,如第三方物流企業、生產企業自營的物流公司的企業內外部物流業務,尤其是集成供應鏈模式下企業物流與社會物流在物流系統的規劃、決策、計劃、實施、控制、管理等方面的完全一體化。(3)物流能力的綜合化。企業物流的綜合能力是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有力保證,它不但要求如裝卸、輸送、轉載等物料流運轉的機械化、自動化或無人化能力、物料存儲的立體化與自動化、信息流的及時性、準確性及信息的實時跟蹤、交互與處理能力,而且要具有極強的內外部應變與協調能力,以滿足企業的生產經營需求。
三、及其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風險
盡管物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存在著的風險紛繁復雜,但是從發包方來看,可以分為企業內部和企業外部兩方面的風險。前者主要包括成本估算、人力資源角色重新定位和員工抵制的風險等;后者主要包括外包服務商選擇、文化差異和信息安全等。
(一)物流企業內部的風險
1、物流綜合成本估算失誤所帶來的風險。物流綜合成本是指伴隨著企業的物流活動而發生的各種費用,是物流活動中所消耗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的貨幣表現,降低物流綜合成本是物流企業進行人力資源外包最原始的動機。如果外包成本遠遠低于自行完成成本,則企業將選擇外包。但關鍵點在于,物流企業簽訂合同之前應該對物流綜合成本進行準確的預測。錯誤的估算將使得人力資源外包決策失誤,滿盤皆輸。近年來物流企業發包方主要考慮因素中,服務成本在上升(見圖1)。
出了挑戰。若人力資源管理者的職責沒有從作業性、行政性事務中解放出來,更多地從事戰略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那么,將會造成資源的浪費和組織結構與部門職能的混亂。
2、員工抵制的風險。人力資源外包是對傳統人力資源管理模式的變革,變革就必然會引起組織結構的重大變革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外包人力資源管理職能,會影響員工的切身利益,一些員工有可能被辭退、減少培訓機會、換崗等,這就會引起員工的恐慌。同時,這會讓員工認為是外包商在控制企業內部,如果外包商引進外部人才時沒有和內部員工處理好,那會影響員工的積極性。
3、外包后人力資源部門角色重新定位的風險。企業人力資源外包后,人力資源部門的職能將進行變化,相應也帶來了角色的轉變,也就對人力資源管理者的能力提
(二)企業外部的風險
1、外包服務商選擇的風險。由于政治、經濟、文化的巨大差異,國內和國外的人力資源外包服務商存在很大的差距。Greer(1999)認為,人力資源外包失敗主要原因是外包商在為企業提供人力資源服務時,缺少關鍵的專業技能和以企業為中心的服務意識。目前,國內市場上人力資源外包的服務商的數目逐漸增長,各種人力資源管理咨詢公司、獵頭公司等迅速發展。按照信息經濟學的理論,在人力資源外包中,企業與外包服務商之間形成了“委托一”(Principle―Agent)關系。由于信息的不對稱,企業無法真實了解外包商的經營業績、社會聲譽、發展狀況、成本結構等與自己利益息息相關的信息,以致外包前未能篩選到合適的外包商,造成逆向選擇(adverse selection)的結果。所以,企業在選擇外包服務商時存在很大的風險,需認真鑒別,慎重選擇。
2、文化差異的風險。每個企業都有獨特的文化和價值觀,它們是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的。外包是企業與外包商之間的合作行為,這一過程中將會出現不同的文化相容的問題,即產生文化的交叉與碰撞,它是企業人力資源外包過程中最現實的障礙。如果外包商沒有深刻了解企業的文化,就難免在外包過程中出現溝通障礙,造成服務質量與效率的下降,甚至造成外包項目的失敗,引起企業員工的不滿。同時,如果企業現有的組織機構設置、制度、相關人力資源流程、企業執行力等不能夠確保外包服務的效果,那么外包商所設計的方案將不能對企業有很大的幫助。
3、信息安全的風險。企業向外包服務商提供的信息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企業的商業機密,如企業戰略、經營指標、人力資源管理現狀、技術等方面的信息,這些信息一旦泄漏將會給企業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在長期的合作過程中,外包商有可能控制企業,使企業不能自由選擇服務商,外包商也可能與將來的客戶分享合作中的知識產權。雖然企業與外
包商合作過程中簽訂保密合約,但我國目前尚沒有完整的法律法規來規范、約束人力資源外包行業的運作,出現問題企業往往無能為力。
四、物流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物流企業內部風險的防范措施
1、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進行物流成本控制,核定預算。在進行人力資源外包規劃的過程中,要注意進行物流成本控制規劃,特別要做好預算。在核定預算的過程中,不僅要將企業內人力資源部門現有工作人員完成某項特定活動外包的成本,包括員工薪酬、福利、辦公設備等成本進行比較,而且還必須考慮員工的未來能力變化、企業的技術狀況變化、員工和管理人員對以外包方式完成此項工作的滿意度、什么方式可以帶來最高的回報率以及可能由此引起組織的混亂程度等。物流成本規劃控制中,常見的預算基本類型有四種,即固定預算、彈性預算、零水平和資本預算。前面三種類型用來控制直接費用的,最后一種類型則主要在對物流系統設計作重要調整時使用,比如在資金方面對設計、設備、或信息技術的應用等作出的支持。
2、在企業內部推行基于PBCs的激勵機制,并與外包商建立暢通的溝通機制。物流企業可以向IBM學習,在企業內部推行基于PBCs(PersonalBusiness Commitments,個人績效評估計劃)的激勵機制。具體來說,從三個方面考察員工的工作情況:(1)Win(致勝)。員工必須完成其在中制定的計劃,無論過程多艱辛。企業在實現目標時必須見結果。(2)Executive(執行)。執行是一個過程量,它反映了員工的素質,執行能力需要不斷地培養。不光是決定員工工資,還影響員工的晉升。所以,執行是非常重要的一個過程監控量。(3)Team(團隊精神)。IBM有非常成熟的矩陣結構管理模式,有時候一件事會從全球的同事那里獲得幫助,所以,團隊意識應該成為第一意識。當然與員工進行合理有效的溝通是必需的,應鼓勵員工積極支持和參與外包項目,取得他們的信任,消除員工之間的習慣性防衛心理和內在抵制行為,讓員工了解在外包中應扮演的角色,將信息和新的策略傳遞到公司的各個層面,以解釋、指導和推動外包工作的順利進行。在外包過程中,企業要始終關心員工滿意度、敬業度與忠誠度,隨時掌握員工對外包的態度。企業應組織專人配合服務商的工作,密切配合服務商的各環節工作。對于項目運轉過程中發現的變化,通過良好的溝通系統,服務商可以及時了解掌握,與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共同進行協商,制定相應的措施。
3、人力資源部門構建學習型組織人力資源外包的發展是伴隨著人力資源部門功能定位的轉變及人力資源工作人員職業角色的改變而進行的。在人力資源外包后,人力資源部及其工作人員應重新界定自己的角色,將成為企業發展的戰略伙伴和企業人力資源外包活動的監督者。外包后,人力資源管理者應使自己逐漸成為企業CEO和部門經理的事業伙伴,將人力資源管理戰略與企業的發展戰略捆綁在一起,實現人力資源管理戰略與公司戰略的“聯盟”,從而推動組織變革、構建學習型組織、做好高價值和獨特的人力資源管理活動。外包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者作為企業人力資源外包活動的監督者,應該加強與外包商及內部員工溝通、參與外包商的服務提供過程、監控外包商的財務和安全狀況、建立風險預警機制、督促并配合外包商對工作流程和方法進行持續創新。
(二)物流企業外部風險的防范措施
1、選擇合適的人力資源外包商。外包是一個長期的決策與投入,因此,如何選擇合適的外包商是首先要解決好的問題。通過對深圳、上海和北京的調研也得到證實,有87,5%(42家)的被調查企業認為,在他們實施人力資源管理外包中,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是決定哪些事務進行外包;有57,1%的被調查企業認為,選擇合適的外包服務商是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機構選擇的因素可總結為三個維度:成本維度、質量維度和合作維度,如圖2所示。企業在選擇外包商時,不能僅著眼于成本考慮,還應對外包服務商的信用、操作經驗、對企業的實質效果、對企業商業機密的保密程度等內容進行充分、深入的交流,同時根據本企業的規模、企業的目的等具體要求去選擇與本企業的規模、企業文化、外包項目的具體要求一致的外包商,使得風險和收益得到理想的平衡。
2、加強企業的跨文化管理。在企業實施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過程中,企業文化的融合問題非常重要。企業應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進行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跨文化管理。從企業內部來說,企業應培養全球化觀念,構筑具有彈性、多元化及本土應變性的全球戰略協作關系和團隊精神,搭建有效的溝通信息網絡,通過制度安排和跨文化培訓建立企業內不同事業部以及企業之間不同文化的信任;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活動的復雜程度在不斷加深,熟練地掌握全球通用的語言――英語,顯得十分必要。從服務外包的服務內容而言,當前中國的優勢區域相比印度,仍集中在較低層次服務項目,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后者比前者占有語言上的優勢,和外包商進行溝通更加便捷(見圖3)。就外部而言,企業應與外包商之間通過充分的溝通與相互理解,建立一種相互信任、長期合作的伙伴關系。
3、加強信息安全防范工作。人力資源部門經理應該經常向員工強調信息數據對企業競爭發展及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強化員工的安全意識。關系企業核心能力的商業機密必須掌握在企業管理層極少數人手中。由于企業大多數的信息資料,是由人力資源部門披露給服務商的。因此,在信息安全的保障方面,人力資源部應當與相關的部門進行協作,建立起文件壁壘和信息安全保障機制,避免機密信息的外泄。同時,企業應加強網絡安全防護,防止網絡泄密。另外,企業應將安全責任寫進外包合同,明確違約賠償事項。
從企業內外兩方面結合來看,企業應實施外包過程中的全過程動態管理。所謂全過程動態管理,就是在實施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后,企業應該對其全過程進行風險監控與管理,以便在風險出現后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的利益。在全過程管理中,企業要制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外包的總目標和分階段目標,外包服務商要根據這些目標,并結合企業實際情況,提出具體的工作計劃和組織措施。同時,企業也應該建立相應的同步控制體系和信息反饋系統,跟蹤檢查和分析外包服務商行動結果與企業計劃目標的偏離程度,并在必要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