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保險公司合規管理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加強合規管理的政策引導
保險監管機構、保險公司以及保險職工應共同努力,構建一套完善高效的合規管理機制。嚴格根據國際金融保險監管機構的通行做法,制定相匹配的合規管理辦法,方便合規工作的順利開展,構建起企業可遵循的合規機制。所以,應不斷強化合規管理指引,對保險公司的合規工作予以規范,這是現代市場環境下迫切需要完成的任務。
(二)組織機構體系
發達國家的保險公司實施合規管理工作的時間較早,且構建了相關的組織機構。比如,AIG采取雙重合規管理領導與監督機制,在董事會下設規則、合規以及法律委員會,在管理層中配備了首席合規官。荷蘭國際集團在總部中構建了合規部,在集團各個層級任命合規官等。組織機構體系是推行合規管理順利運行的重要組織保障,一套完善高效的組織體系是促進組織保障作用全面發揮的前提。行之有效的合規管理組織機構體系涵蓋了縱向的合規管理機構與橫向的合規執行部門。保險公司中的所有機構和從業人員都是合規管理組織體系中的組成部分。組織體系的縱向環節具體涵蓋了:董事會、專門委員會、合規負責人、合規管理職能部門以及合規管理專業崗位;橫向環節具體涵蓋了:公司的業務管理部門、承辦實際業務的工作人員、基層機構。在這樣的縱橫交錯的組織構架中以及公司合規負責人的領導下,各職能部門、基層機構、從業人員均屬于合規的執行者,共同進行合規管理。
(三)構建完善的制度體系
在構建制度體系過程中,應確立公司和從業人員實際所要遵守的制度的范圍,構建詳細的制度清單,以確保公司各機構和工作人員充分的掌握了解和自己業務活動相聯系的外部規范與內部制度,這樣,進行具體的經營管理和業務活動時就會嚴格執行。由于外部規范的編制和整改不取決于公司,所以,公司必須時刻觀察外部規范的變化情況,同時,更新公司中現行的制度清單,防止因執行制度錯誤而導致風險的發生。在制定內部制度過程中,應切實做好以下幾項工作,首先,實時觀察外部規范的立、改、廢實況,確立公司所要嚴格執行的全部規范;其次,按照外部規范的具體要求,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編制相應的制度,比如,按照保監會對信息披露、關聯交易規定等編制行之有效的相應制度;最后,結合自身業務發展與內部管理實際需求,制定一系列完善的管理制度,如違規的處罰制度等。
外部規范通常是對公司行為予以規范,比如,保險法中關于公司經營方面的規定,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另外,外部規范還明確指出公司對職工行為進行規范,公司有義務把外部規范所提出的要求轉化為內部對從業人員行為的約束,此情況是內部控制度中所涉及到的內容。若缺少了這項工作,那么,公司所構建的制度將存在很大漏洞,進而造成合規風險的發生。外部規范也好,內部制度也好,不管有多完善和清晰,必須開展相關的培訓與合理的方式公示,增強職工的認識度,以將其變為約束職工行為的準繩,只有這樣,所構建的制度才會充滿活力,才會意義非凡。
摘要:近年來,中國保險業飛速發展,但在發展過程中保險制度還存在一定的問題。為了保證保險事業順利進行,這就對中國的保險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監管工作應隨著保險事業的發展而應該更加完善。法律監管無疑是保險監管重要而有效的常規武器,但必須充分估計到在中國現行法律制度環境和社會公眾對保險法律認同程度甚低的客觀背景,制定的法律必須符合我國國情。
關鍵詞:保險業;監管;保險產品
保險業是經營保險商品的特殊行業。保險業作為經濟損失補償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世界各國對保險業都進行監管是必然的。
一、保險業的特點
保險業作為社會經濟系統中專門處理風險的行業,具有區別于其他行業的特點。這種特點具體體現在保險商品的特殊形態和保險經營方式的特殊性。
1.保險商品的特點
保險是一種提供風險保障的經濟活動,保險商品是無形的商品。一般商品有具體的價值與使用價值,而保險商品不具備感官性特征,其價值與使用價值很難直接被人感知,又因為是無形的商品,看不見摸不著,很難刺激人們的感官,因此很難激起人們的購買欲望。人們對風險及其后果的畏懼與對保險的必要性的理解往往局限在風險事件發生后,在這之前容易存在僥幸心理。然而,安全觀念上的保險消費則需要在風險事件發生之前發生。保險商品的這種需求嚴重滯后于消費的特點對保險經營具有重大的影響。
保險商品不同于一般商品的另一方面是:商品功能的遲滯性。它雖然是服務形態的商品,但不同于旅游、文化之類的服務形態的商品,因為旅游等形成的商品生產過程和消費過程幾乎是同步進行的,生產過程的完成往往就是消費過程的結束;而保險商品則不是這樣;消費者購買的是一個對未來不確定事件的承諾(提供賠償或保障),人們購買的保險商品不能獲得現時的利益,這種承諾是一種信用,被保險人交納保費在前,遭受風險損失后能否得到賠償則取決于保險人履行合同的愿望和能力。
2.保險經營的特點
保險商品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保險經營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經營的特點。
(1)保險經營資產具有負債性。一般企業的經營資產來自于自有資本的比重較大,因為他們的經營受其自有資本的約束,所以必須擁有雄厚的資本為其后盾。保險企業也必須有自有資本金,但是保險企業的經營資本主要來源于投保人按保險合同向保險人繳納的保險費。而這些保險費正是未來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負債。
(2)保險經營風險的特殊性。一般工商企業來講,債權人是比較少的,是少數人,一旦破產,對社會的危害比較輕。但保險公司總是需要有至少一定的保費規模,總得有相當多的保單件數,才能維持它的穩定經營,才能平衡業務的風險。所以任何一家保險公司的保單持有人都不應該太少,哪怕是相對較小的保險公司,一開始比較小,發展到一定規模之后,即便是比較小的保險公司,它持有的保單件數都不應該太少。太少的話,經營是不穩定的,沒辦法經營的。一旦破產,就會涉及到幾千萬人的利益損失。一般的工商企業破產的時候,債權人比較少,他們一般不會引起整個社會的不穩定。但是保險企業的債權人是比較多的,一旦破產對整個社會的危害則比較嚴重。它的風險是具有長期隱蔽性的,是不易識別的。
(3)保險經營成本的特殊性。保險業的經營是以大數法則和概率論為基礎的。保險經營的成本與一般工商企業商品成本相比具有不確定性。由于保險商品現時價格制定依據是過去的、歷史的支出得平均成本,而現時的價格又是用來補償未來發生的成本,即過去成本產生現時價格,現時價格補償將來成本。同時確定歷史成本時候需要大量的數據和資料,如果不能獲得足夠的歷史數據和資料,而且影響風險的因素在不斷的變動,使得保險人確定的歷史成本很難和現時成本相吻合,更難和將來成本相一致。因此,科學地測定保費或費率,是保險經營中極為重要的一項工作。
二、保險監管的目標
國家對保險業監管的目標,是指國家監管機構在一定時期內對保險業進行監管所達到的要求或效果。最主要的是:一是維護保險市場秩序,二是保證保險人的償付能力。
據保監會對2008年保險業監管工作的要求: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和改善監管,提高保險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切實維護好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合法權益。重點抓好償付能力執行力監管、公司治理結構監管法規落實的監督。財產保險公司要加強和改善經營管理,著力加強內控建設,提高內控執行力;著力強化數據質量管理,提高經營數據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可靠性;著力調整優化業務結構,提高經營管理的安全性、效益性和可持續性;著力改進服務質量,提高社會的認知度、認可度和信任度。以服務民生、保障民生為中心,創新產品和服務,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目標。
三、當前監管工作的重點
1.加快完善保險監管法律體系
對保險業進行法律監管的基本方式是建立完善的保險法律體系。保險法的組成主要包括保險業法、保險合同法和其他方面的保險特別法,它們分別調整不同范圍內的保險關系。保險業法是對保險企業進行管理和監督的法律、法規、具體規范保險企業的組織形式,保險企業的設立程序和條件,保險企業的主管機關,保險資金的管理、使用財務計算,保險企業的解散和清算,以及違章處理等內容和行為。保險合同法是規范保險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法規,是保險法的主要組成部分和基礎。保險特別法是規范某一保險的法律,例如國家關于法定保險的各種法律規定。
需要完善的法規包括對各類專業機構(人、經紀人、公估人)的監管、保單持有人權益保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反保險欺詐以及會計制度等諸多內容。為了提高監管部門的權威性和獨立性,提高監管效率,修改后的法律應進一步明確保監會對保險業所擁有的專屬監管權利,其行為能力不得受有關各方的干預和牽制,并適度增加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編制。此外,在法律上應進一步確立以保監會為主、其他相關機構為輔的多重監管體系,明確各職能部門的分工和職責以及保險業行業協會、專業性的保險同業協會(如人協會、經紀人協會、公估人協會、精算師協會等)的地位和作用。
2.強化非現場監管
(1)以非壽險業務準備金充足性和償付能力額度為重點,提高監管執行力。全面落實《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加強準備金評估規范性和充足性監管,加強財務核算和績效考核監督。對于償付能力額度未達到監管規定、未嚴格執行《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準備金管理辦法》的公司,保監會將依照法律法規從嚴處罰,通過采取停止分支機構設立審批、停止高管任職資格審批、限制公司分紅和高管層薪酬、強制分保、停止相應業務、直至退出市場等措施,督促公司改善償付能力額度狀況,提高償付能力監管執行力。
(2)建立與公司主要股東、獨立董事和監事長的溝通制度。保監會將向公司主要股東、獨立董事和監事長通報監管情況,特別是公司在償付能力、經營狀況、市場行為、數據真實性、行政處罰、投訴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強化股東、董事和監事對公司管理層及公司經營情況的考核監督。
(3)加強財產保險公司合規管理及內部稽核審計工作監管。全面落實《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指引》、《保險公司內部審計指引》,充分發揮合規管理和內部稽核審計在依法規范公司經營、加強風險防范、提高內控執行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據產險市場實際,對公司合規管理和稽核審計工作提出要求,明確工作重點和原則。
3.對高層管理人員加強管理
為加強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隊伍建設,規范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行為,強化風險意識、創新意識和誠信意識,推動保險公司規范運作。
保監會2008年4月28日,《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培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培訓對象包括保險公司總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等中國保監會認為應當參加培訓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辦法》規定以上人員需接受基本理論、法律法規、專業知識及職業規范等方面的培訓。基本理論培訓主要包括國家經濟金融形勢與政策、保險業改革與發展理論以及保險業發展政策等。法律法規培訓主要包括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管有關規定以及保險公司運作的法律框架和要求等。專業知識培訓主要包括保險公司戰略管理、保險公司經營管理、保險公司內部控制以及財務知識等。職業規范培訓主要包括保險公司的社會責任、職業道德與誠信以及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等。
4.對償付能力進行嚴格的監管
《保險法》第108條規定:“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對保險公司的最低償付能力實施監控”。這是《保險法》規定的保險監管機構的一項職責。《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81條規定“保險公司應具有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最低償付能力”,這是給保險公司設定的一條義務。賦予保險公司一項義務,就是保險公司應該保持和必須具有最低的償付能力。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監管機構習慣把監管目標放在對保險主體市場行為的合規性監管上,忽視對償付能力的監控,部分助長了一些公司重速度、輕效益、重發展、輕管理的粗放型經營方式的發展,今后應逐步將重點放在對保險企業的償付能力監管,要定期對保險公司進行償付能力的測試,確保保險公司財務狀況的穩定,從而根本上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
保監會成立了償付能力監管標準委員會,這個標準委員會的組成人員除了保監會的人員以外,還有保險公司的人員與院校的專家。另外,還建立了一個償付能力監管協調機制,這就把有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協調統一起來,把這個工作做好,其中還包括統計信息部門要對保險公司的信息質量進行評價。
參考文獻:
[1]魏華林,林保清.保險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2]申曙光.保險學導論[M].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7.
[3]李卉.當前我國保險監管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J].河南金融,2005,(4):22-23.
這是保險行業官方第一次明確了本行業的核心價值觀,應該說是順應了當前潮流的走勢,也給保險行業以及保險監管部門一個十分清晰的藍圖。無論是保險監管部門還是保險行業的從業者,都應該立足自己的實際地位和角度,領會這一精神的實質,把保險核心價值觀貫徹到自己的工作中去。
守信用
是保險經營的基本原則
在保險活動中,對當事人誠信的要求要比一般民事活動更為嚴格,要求當事人具有“最大誠信”原則,這主要源于海上保險。因為在海上保險中,投保的船舶和貨物往往遠離保險人,保險人無法對投保的財產作實地查勘,只能根據投保人的陳述決定是否承保,以及以什么條件承保。因此,投保人的陳述是否屬實,對于保險人是至關重要,由此確定了最大誠信原則。
誠信就是講誠實和講信用。講誠實是指一方當事人對另一方當事人不得隱瞞、欺騙;守信用是指任何一方當事人都必須善意的、全面地履行自己的義務。所以,最大誠信原則的基本含義是:保險雙方在簽訂和履行保險合同時,必須以最大的誠意,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互不欺騙和隱瞞,恪守合同的認定與承諾,否則保險合同無效。
堅持最大誠信原則是為了確保保險合同的順利履行,維護保險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所以,從理論上來講,該原則使用于保險雙方當事人。但在實踐中,更多的是體現在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要求。這是因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的情況最為了解,其之所以要求投保,就是意識到危險的存在,欲把標的的危險轉嫁給保險人,而對保險人來講,由于保險標的的廣泛性和復雜性,對保險標的的具體情況除了調查所得以外,了解甚少,主要是根據投保人的陳述來決定是否承保、如何承保以及適用的保費。如果投保人陳述不真實或有意欺騙,將會誤導保險人做出錯誤的決策,從而損害了保險人的利益,所以特別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遵守最大誠信原則。
對保險人的誠信要求,在實際中主要是通過保險業立法和政府對保險市場主體的監管來實現。各國保險法對保險立法,對保險企業的設立、業務范圍、保單的內容、保費的厘定、償付能力的標準、準備金的提取以及破產清算處理等都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同時,各國政府還成立專門的監管機構對保險企業日常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以規范保險人的行為,確保其穩健經營,從而在法律和制度上對保險人履行最大誠信原則提供了基本保證。
誠信原則是《保險法》的基本原則。修改后的《保險法》強化了對誠信原則的運用和保護,除了總則部分新增條款將其確定為基本原則外,還對投保誠信原則、承保經營原則,索賠誠信原則、理賠誠信原則和對違背誠信原則的懲罰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國新修該的《保險法》的重要特點之一,就是突出了誠信原則的核心地位、加大了對違背誠信原則行為的處罰力度。如果社會信用缺失和法則不健全,造成保險領域發生違背誠信原則的情況,將不僅會干擾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而且會危害到社會的穩定,因此在保險業大力倡導誠實守信不僅是保險業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對于提升國民素質、構建和諧社會也是不無裨益的。
誠實守信是做人的品質。在保險業做到誠實守信,就是要做到信守承若,忠實于自己承擔的義務。《保險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百三十一條均作出了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保險人、保險經紀人在辦理保險業務活動中應自覺遵守誠信原則,不得欺騙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否則將受到相應的懲罰,這樣的規定無疑有利維護被保險人的根本利益。
保險業務中的很多領域的情況較為復雜,專業性較強,一般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易理解和掌握,如保費費率是否合理、承保條件及賠償方式是否苛刻等,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保險人決定的。這就要求保險從業人員在面對客戶時,一定要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應將保險合同內容特別是免責條款向投保人詳細說明,以免投保人想轉嫁危險得不到真正保障,避免客戶的利益受到侵害。
《保險法》對保險人誠實守信的要求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對客戶如實告知的義務。為了保證保險合同的公平、有效,在保險合同訂立前,保險人切不可誤導客戶;相反,有義務向處于劣勢的投保人準確披露信息,提供最合適的險種。二是對保險合同內容如實說明、解釋的義務。目前的保險實務中,誠信原則是通過保險從業人員的各項活動來實現的,所以,在保險經營的各個環節都要注意規范化,才能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擔風險
是保險的本質屬性
《保險法》對“保險”給出的解釋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等條件時承擔給付保險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公司是什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解釋:“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那么保險公司應該是經營保險的企業法人。
具體來講,保險公司是銷售保險合約、提供風險保障的公司。保險公司分為兩大類型:人壽保險公司、財產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指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并依法登記注冊的商業保險公司,包括直接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采用公司組織形式的保險人,經營保險業務。保險關系中的保險人,享有收取保險費、建立保險費基金的權利。同時,當保險事故發生時,有義務賠償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
在不同的社會發展時期,由于保險所處的經濟條件不同,保險職能在人們的實踐中表現得效果也不一樣,所以,保險的作用也會不盡相同。保險的作用,可以從不同的角度看,經濟方面,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通過保險,少數不幸的被保險人的損失由包括受損失者在內的所有被保險人的分攤,是一種非常有效的財務安排。從法律的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份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提供損失賠償的一方是保險人,接受賠償損失賠償的是另一方被保險人。投保人通過履行繳付保險費的義務,換取保險人為其提供保修經濟保障的權利,體現民事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的“精巧的穩定器”。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通過保險,可以起到分散風險、消化損失的作用。
談了保險的這么多好處,那么保險理論的起源是怎樣的呢?根據魏華林、林寶清主編的《保險學》緒論所講訴的“保險理論產生于保險實踐。沒有保險實踐,就不會有保險理論;保險理論一旦形成,又會對保險實踐產生巨大的推動作用。保險實踐與保險理論的相互關系,構成保險學的全貌。”按照這一說法,保險先產生于保險理論,保險實際操作在保險學之前就有。公元14世紀后半葉,海上保險開始在歐洲的意大利出現,當時的意大利地中海的各個港口是世界貿易中心,各種各樣的商業人士云集在這里經營各自的生意,簽訂包括保險合同在內的商業合同,由此引起保險合同糾紛的案件在所難免。為了不使這些糾紛影響貿易的正常進行,一些有識之士,特別是法官與律師,開始結合保險訴訟進行保險理論問題的探討,一些研究成果隨之問世。16世紀初期,以海上保險條款與判例為主要研究內容的海上保險專著的出版,標志著保險學這一新興學科的誕生。
保險法學的建立,不僅為保險糾紛的解決提供了法理依據,而且為海上保險合同的履行掃清了障礙,進而促進了海上貿易的發展,世界貿易中心領域逐步從意大利擴展到英國、法國、荷蘭。繼海上保險之后,火災保險、人壽保險相繼形成,17世紀后半葉,保險精算人研究取得突破性進展。
從保險的歷史進程上不難發現,保險從一開始就與風險發生關系,而且至始至終都是從風險中在獲得利益,也從風險中找到樂趣。保險從風險中獲利,就是基于被保險人要求對風險的轉嫁,保險人在風險轉嫁的規程中找到了相應規避風險的能力,對有些風險可以規避,這是保險的基本原則。比如人壽保險對于風險的回避,保險人就發明了“生命周期表”,利用生命周期監控大多數人的身體體征和生命特點,對于財產保險則采用了“大數法則”,不管是人身險還是財產險,都是在精算的基礎上實施的。
所謂精算,就是運用數學、統計學、金融學及人口學等學科的知識和原理,去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進而為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而保險精算是運用數學、統計學、金融學、保險學及人口等科學的知識和原理,去解決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障業務中需要精確計算的項目。
不管怎么說,保險就是在風險轉嫁基礎上的“游戲”,而游戲一旦有利益就會形成商業目的,保險就是由最初的“游戲”演變成一種商業行為。既然是商業行為應該遵循商業規則,適合各個階段的商業法則。
重服務
是保險價值額實現途徑
保險屬于金融服務業,服務是基本手段。保險業要積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多層次的保險需求,加大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力度,著力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通過真誠文明、專業精細、優質高效的保險服務,傳達保險關愛,體現保險價值。
重服務就是客戶至上。客戶至上是指各保險機構的各項經營活動必須以客戶為中心,以客戶的需求為導向,向客戶提供熱情、周到和優質的專業服務;同時在執業活動中應主動避免可能與客戶產生的利益沖突,不能避免時,應向客戶或所屬機構作出說明,并確保客戶和所屬機構的利益不受損害。
客戶至上,有利于保險業的生存發展。保險業屬于服務行業,客戶至上就要求各類保險機構按照客戶需求組織業務活動,在產品開發工作中把客戶需求作為出發點;業務流程設計、理賠、保全服務等方面以及方便客戶為第一原則;在機構的內部培訓中,把客戶至上理念貫徹對銷售人員的培訓中。同時在公司強化內部客戶的理念,把一線銷售人員作為客戶,為他們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務支持,因為只有銷售人員對公司的服務滿意,最終才能讓客戶滿意。
唯有將客戶至上這一理念貫徹至保險企業經營全部過程中,才能使保險業創造出無限的發展空間,可以在同質的產品之上形成差異化的經營特色,并且為客戶和企業創造雙重附加值。使客戶至上的服務理念成為保險業的核心價值觀,從這個意義上說,堅持客戶至上有利于保險業的生存和發展。
客戶至上還有利于充分體現以人為本。保險業服務的客體對象是人,提供服務的主體對象也是人。從某種意義上說,客戶至上實際是將“人”放在核心,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發展思路。保險業中的“以人為本”應當具有雙層內涵:首先,要細分出適合公司資源的潛在市場――目標客戶;其次,要選擇并培育適合公司經營定位的合適的人力資源――專業人才。只有把握好了以上兩類“人”,公司的經營才有了外部客戶和內部員工的雙重保障。客戶是企業利潤之源,而且員工是挖掘利潤之源的人。
客戶至上。從根本上說,要落實到最優服務上,最優服務主要表現在兩個環節上,一是讓客戶享受的風險管理服務,二是為客戶提供售后服務。
關于風險管理服務。保險從業人員應深入了解和分析客戶所面臨的風險,并進行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風險評估。并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以客戶容易理解的方式向客戶提供風險管理建議。以便客戶對建議的內容做出明智的決策。要做好最優的風險管理服務,除了保險從業人員為客戶著想的動機和態度之外,專業技術水平是個關鍵。
售后服務同樣重要。保險從業人員與客戶保持適度的聯系,及時解答客戶提出的有關問題,協助客戶辦理變更保單信息、通知客戶續保、辦理保單續保事宜。如果客戶提出退保,保險人應當提醒客戶保單中有關退保的條款、退保可能引致的財務損失以及退保后客戶所面臨的保單保障范圍內的風險。保險從業人員應當按照所屬機構的要求協助客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
合規范
是保險市場健康運行前提條件
保險機構和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則規范、職業道德準則,并在具體工作中時時、處處規范行事。要在全行業大力倡導知法守法、合規經營的道德風尚,培育良好的市場秩序,保障保險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合規”,顧名思義就是合乎規范、符合規章。古人云“矩不正,不可以為方,矩不正,不以為園”。任何事物、任何現象都有著自身的發展規律和軌跡,這就是哲學上講的“沒有絕對的自由”。簡單的說,合規就是為了保證一個單位、一個團體里所有的成員能夠自覺做到依法辦事,在單位內、團體里確立合規的理念、倡導合規的風氣、加強合規的管理、營造合規的氣氛,形成一種良好的軟環境。合規經營是一種文化,相對應的是公司進行合規經營。合規經營絕不僅僅是公司的事,也不僅僅是張貼在墻上的規章制度,而應該在公司經營的各個環節上都符合相應的規章制度。
保險是什么?現在看來保險就是一張單據,一張契約。簡單的說,保險就是一張合同,只不過這張合同是帶有期限性、特定條件、有一定諾承性,具有相應法律效應的單據。如果拋開這些特定的條件,保險就是一張白紙,而且這張白紙是很貴的。如果在保險經營中不按照規范經營,那么保險就是一個“大陷阱”,保險就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和意義,而我們之前談的所有一切都是空的。
如何做到合規呢?合規是指保險公司及其員工和營銷員的保險經營管理行為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監管機構規定、行業自律規則、公司內部管理制度以及誠實守信的道德準則。合規風險是指保險公司及其員工和營銷員因不合規的保險經營管理行為引發法律責任、監管處罰、財務損失或者聲譽損失的風險。
簡單的來說就是嚴格按照《保險法》進行操作,嚴格按照中國保監會所頒布的各項規章、制度、辦法來進行日常活動的規范。《保險法》是我國保險業的行為準則,它的頒布是規范保險的各種行為的,如果脫離了該法的范圍,保險業就失去了應有的市場和作用,也使保險行業處于危險境地。保監會的各種規章、制度、辦法也是從整個保險行業的實際所制定的,是為了更好的發展的而制定的。
關鍵詞: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內部監督
1內部控制概述
內部控制是在一定的環境下,公司為了實現既定目標,充分有效地獲取和使用各種資源,在公司內部提供合理保證而實施的管控程序和方法。內部控制是公司應對外部風險、強化內部管理的需要。內部控制構成要素包括:(1)內部控制環境,包括內控的組織架構、文化建設、內部控制的管理制度等。(2)風險評估,指識別和分析控制目標的內部和外部風險,確定公司的風險承受度,重點評估公司的可控風險。(3)控制活動,指運用各種控制方法和措施,包括手工控制和系統自動控制等。(4)信息與溝通,是公允信息的確認與有效傳遞。(5)監控,包括內部評價和內部監督以及兩者結合使用。
2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的內容和特點
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是指保險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及各層級員工,為實現公司發展戰略和經營目標,依據各自的職責,采取一定的措施,合理防范和有效控制經營管理中的各項風險的機制和過程。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是依據保險監管機構制定的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基本準則,以行為合規、資產安全、信息真實、經營有效為目標,提高保險公司風險防范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促進保險公司合規、穩健、有效經營。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具有社會性和復雜性的特點。社會性是由保險的原理決定的,保險的原理是風險分擔,向投保人收取保費,由大家共同承擔風險,是一種管理或轉移風險的方法,可以將眾多的單位和個人結合起來,將個體應對風險變為大家共同應對風險,能起到分散風險、補償損失的作用。復雜性體現在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中要面臨眾多風險,如行業的合規風險、內部的營銷風險、研發風險、資金管理風險、信息技術管理風險、理賠管理風險、財務管理風險等,這都迫切要求保險公司做好內部控制建設。
3我國保險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3.1內部控制環境建設薄弱
多數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環境建設比較薄弱。首先,內部控制建設的組織架構不合理。不少保險公司未制定合理的組織架構,僅總公司與分公司有獨立的內控部門,中心支公司及下級公司不再設立專門的內控部門,而分公司的內控部門也往往不能實現獨立性,多部門混合管理,權限不明,責任不清,運行效率較低,缺乏科學決策和良性運行的有效持續機制。其次,公司文化建設不到位。管理層及員工風險意識不足,對內部控制重視不足,缺乏戰略導向作用。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公司管理層普遍重視業績目標,內部控制未得到各層級員工的實質性重視,不能將公司戰略發展與內部控制建設結合,未能充分發揮內部控制的保障作用。最后,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薄弱。不少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未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簡單地照抄相關文件,制度不能完整覆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未明確公司各級員工的架構設置、權責限制、人員編制、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
3.2內部控制執行落實不力
目前各家保險公司雖有建立內部控制管理體系,但是很多公司在執行方面都存在執行不力的問題,一方面體現在風險評估不足,另一方面體現在控制活動落實無力。剔除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沒有貼合實際,無法有效執行的情形,更多的問題在于多數保險公司各層級員工未嚴格按照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執行,如員工不清楚本崗位的風險內控要點,不熟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甚至將內部控制制度“束之高閣”,未將內部控制融入日常工作,以及識別評估風險能力不足,設計實施控制活動不細致。內部控制執行不力一是來自公司的考核政策,考核政策側重業績考核,內部控制指標未融入業務人員考核,這種考核導向勢必造成內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落實,各種內控風險問題層出不斷;二是來自公司的內控標準不細致、不明晰,執行方法不充足;三是來自日常的財務管控、法律合規管控不嚴;四是公司員工的內部控制管理能力不足,包括員工的風險識別與內控評估能力不足,管理能力、工作技能與內部控制管理匹配不夠,特別是內部控制管理的優秀人員缺乏,優秀人員不僅要求有職業道德觀念,還需要專業的工作技能,需要具備相應的風險管理與內控管理方法,這些在很多保險公司特別是分公司都很難實現。
3.3內部控制保證有效性不足
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保證包含信息的傳達溝通和內部監控,包括獨立董事、監事、部門的監督和內部控制評價與審計,涵蓋日常監督和專項監督,彼此相互聯系,共同發揮監督作用。首先,保險公司下級機構基層風險信息往往會打折上傳,上級機構對下級機構的風險信息不能及時全面準確掌握,對下級機構的監督會出現缺陷;同時保險公司部門之間的監督聯系不緊密,由于部門之間職責不明,協調不力,發現本部門外的內控問題不能及時有效反饋,或者出現風險內控問題,相互推卸責任,導致監督作用大大降低。其次,有些保險公司信息化系統建設不足,會計、營運基礎管理薄弱,無法及時有效反饋出內控風險問題,不能為內部控制活動提供有效的日常監督。最后,內部控制的評價與審計流于形式,問責機制執行不嚴。檢查形式上留痕的操作方法可以展現部分工作的開展,但是工作的進展更需要問題的解決,風險的降低與可控,以及如何在后期工作中規避風險與完善內部控制,也需要讓員工清楚合規底線。
4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的完善對策
4.1加強內部控制環境建設
(1)設置合理的內部控制組織架構,明確責任分工總公司設立董事會、監事會、內控管理職能部門、審計部,各部門設內控管理崗;分支機構設立內控管理職能部門,各部門設內控管理崗,明確各自的職責權限,內控管理職能部門需要具有相應的獨立性。公司應建立由董事會負最終責任、管理層直接領導、內控職能部門統籌協調、內部審計部門檢查監督、業務單位負首要責任的內部控制組織體系。(2)加強公司內部控制文化建設內部控制需要從公司高層做起,公司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和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帶頭主動遵守公司各項內控制度,重視內部控制建設,配備合適的內部控制管理人員。內部控制需要人人參與,人人擔責的文化氛圍,公司所有內外勤員工在經營活動中都需要遵守公司的內控制度,主動發現內控風險隱患,及時上報并改進,倡導有責任、有擔當的價值觀念。(3)不斷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內部控制管理制度需要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結合外部法律法規、監管規定進行不斷改進完善;管理制度不僅需要定大向,也要明細則,即不僅需要確定公司各級員工的架構設置、權責限制、人員編制,還需要有清晰的工作程序、工作要求及工作要點,具有合規性、合理性、可識別性、可操作性。這也需要將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結果融入于制度的制定,服務于制度的完善。
4.2強化內部控制執行力度
(1)優化績效考核政策考核政策需要將內控指標融入公司高層的績效考核,同時也需要融入內外勤員工考核中,特別是業務人員與關鍵內控崗位人員的考核內控指標比重要有一定的“關注度”,將考核與年終的評級相掛鉤;同時內控考核指標需要合理匹配至對應人員,防止權責不匹配的情況。(2)完善內部控制活動程序從銷售控制、運營控制、戰略規劃控制、人力資源控制、計劃財務控制、信息系統控制、資金運用控制等多角度展開設計控制活動程序,以機構與條線縱橫管理為依托,全面梳理內控要點,明確內控標準,完善內控手冊,讓員工參與制定風險控制矩陣,讓員工清楚本崗位的風險點,熟悉內控流程,綜合利用手工控制、系統自動控制,結合內控監督不斷改進工作。(3)加強財務、法律合規的日常控制活動公司日常經營活動推動全面預算控制實施,財務人員嚴格按照公司規章制度執行,對于不合規、不合理發票不得隨意通融,對非常規事項需提交法律合規部審查,審批后才能發生,加強日常監控。(4)提升員工風險識別與內控管理能力公司一方面定期對部門風險內控要點進行梳理,加強對員工的合規風險和內控管理培訓,加強對員工工作技能的培訓,提升公司員工的風險識別能力與內控管理技能;另一方面,適當引入優秀的內控管理人才,由有能力的內控管理者掌舵,服務于公司的戰略發展。
4.3增強內部控制有效保證
首先,增強信息的有效傳遞與溝通,拓寬自下而上的信息傳遞和溝通方式。定期開展員工內控風險調查問卷,定期征詢員工或下級機構的內控建議,開設內控意見電子郵箱,對員工的有效建議進行適度表揚,促進形成有效地監督檢舉機制;加強部門之間的監督反饋,可以通過定期開溝通會,強調部門職責權限,特別要強調財務部、合規部、審計部等監督管理部門的信息溝通以及信息的反饋。其次,加強公司信息化系統建設,增強會計、營運基礎管理工作,重視財務與業務數據的一致性。保險公司涉及大量的基礎數據,如承保信息、理賠信息、傭金支付信息等,增強信息化系統建設,通過系統控制,減少手工差錯,再加上人工監控,可以提供更真實全面的業務和財務數據,可以為內控監督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持。最后,完善內部控制評價與監督機制,嚴格執行合規問責制度。內部控制評價是持續的過程,需要有制度約定,而非管理者控制,評價機制需要包含評價的程序、評分的標準、報告的要求、評價的分類等。加強內部審計的監督,保證其獨立性,充分發揮其內控監督的作用,同時提高內審人員的綜合素質,增強其責任心與業務能力,提升內審的監督反饋作用,對于風險問題結果需要嚴格執行問責機制,增強員工的內控敬畏心。
(一)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釋義
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突出“風險”二字,要求內審人員在整個審計過程中都要以降低風險為導向,在審計項目計劃制定階段對被審計機構進行風險分析,確定審計范圍和審計重點;在審計項目實施階段,以降低風險為導向實施各類審計程序,對企業各類業務和控制實施獨立評價,并針對發現的重大風險和內控缺陷提出審計建議。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與企業內控體系建設相伴相生,它以風險管理為基本理念,既是基于降低審計風險,又是為了降低企業的經營管理風險,是企業總體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歸納而言,風險導向內部審計主要有以下特點:
(1)風險導向審計的首要目標是評估與改善風險,不僅關注風險管理,同時也是風險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試圖通過風險規避、風險轉移、風險控制等有效的風險管理手段來提高組織整體的效率和效果。
(2)風險導向審計的視野較為寬闊,從被審計機構經營風險分析入手,全面剖析被審計對象的風險水平、經營環境和誠信程度等,審計范圍、深度和廣度都大大擴展。
(3)風險導向內部審計重心前移,把審計起點設為風險評估,并將風險評估作為重心工作,全面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及面臨的經營環境。
(4)風險導向內部審計要求更高的審計技術,引入風險管理工具和最先進的審計技術,并要求在審計程序和方法上與特定審計環境相適應,針對不同的風險領域和業務環節以及特定的審計目標實施個性化的審計程序。
(二)企業風險管理與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關系
風險貫穿于企業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企業內外部經營環境千變萬化,業務流程和經營管理錯綜復雜,任何偏離預期的變化都會導致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失敗。而企業風險管理,正是根據決策管理層的風險偏好,結合風險承受度及風險預警能力,對企業內可能產生的各種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和分析,并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以最大限度為企業提供安全保障的一種管理方法。那么,企業風險管理的效果如何呢?這就需要專業的監督、評價與改進。現代風險導向的內部審計承擔了這一職責,其實質就是在企業風險管理基礎之上的再監督,其目的是強化并促進企業風險管理更加規范有效。可以說,風險導向審計與企業風險管理是相輔相成的,風險導向審計是企業風險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通過評價和發現風險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并促其有效整改,進一步促進風險管理的規范和發展;反之,風險管理內容的不斷豐富和風險管理手段的不斷創新,也推動著現代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和手段的提升與發展。根據英國與愛爾蘭內部審計協會頒布的“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立場公告(PositionStatement),在風險管理水平的較低級別,如未采取任何正式風險管理方法的風險暴露階段,內部審計只能以協助采用風險管理方法為目標,并在審計風險評估的基礎上開展內部審計;在風險管理融合的較高階段,內部審計完全可以將風險管理過程作為審計對象,在管理層對風險評估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內部審計。可見,以風險為導向的內部審計應該結合企業的經營特點和風險管理水平,合理確定具體的審計目標和方法,從而更有效地發揮內部審計在企業風險管理方面的作用。
二、實證分析: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保險公司證券投資審計中的應用
(一)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風險特點與分析
1.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面臨的內外部風險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具有較高的風險性,對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進行內部審計,首先就是要確定其面臨的內外部風險,并逐一進行評價與分析。從保險公司面臨的外部環境看,證券投資業務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政治風險、市場風險、行業政策風險及信用風險等;從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的內部環境來看,面臨的風險主要包括資產風險、戰略風險、操作風險、聲譽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等。
2.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風險的具體評估在分析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可能面臨的主要風險后,還應對其業務運行與管理過程的潛在控制點和風險點進行識別與分析,并考慮風險的重大性和可能性。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面臨的最重要、最具有投資業務典型性的重要風險領域及其主要風險因素。在識別風險的基礎上,還要通過分析判斷各類風險發生可能性的大小、發生的條件、對實現工作目標的影響程度等,以綜合確定風險等級。風險評價可以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法。定量方法如可對風險程度進行1、2、3之類的評分,定性方法一般指文字描述。
(二)以風險為導向實施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審計的關鍵點
近年來,保監會、證監會等監管機關出臺了一系列規章制度,對保險公司風險管理、合規管理及保險投資業務的具體操作要求進行了規范。這標志著保險企業進入全面風險管理和合規經營階段,保險企業對于風險管理的認識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目前國內大多數保險公司在外部合規監管部門的要求以及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下,搭建了全面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設置了專門的風險管理部門,建立了更加完善的投資風險控制制度、業務管理規則等,逐步形成了事前風險控制、事中風險控制防線與事后風險控制相結合的全面風險管理架構,內部審計也具備了充分發揮第三道防線作用的必要條件。具體而言,以風險為導向對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實施內部審計重點應關注以下內容:
1.以風險為導向制定審計計劃,明確審計項目和審計范圍。審計部門在制定審計計劃時,應圍繞保險投資發展戰略,結合監管要點,重點關注董事會和公司管理層關注的流程和控制點,并對保險投資面臨的主要風險進行初步識別和綜合評估,充分考慮組織風險、管理需要和審計資源等因素,在此基礎上制定證券投資業務審計規劃和計劃。
2.以風險為導向編制審計方案,明確審計方向和審計內容。在制定證券投資審計方案時,應對保險公司證券投資的相關風險要素進行全面系統評估,了解證券投資的業務流程及其內外部環境,評估各流程、各環節風險點,據此確定重點審計內容。
3.以風險為導向執行審計程序。在執行審計項目過程中,審計人員應將風險導向理念滲透于審計實施的全過程,增強風險審計意識,把風險管理意識和方法融入到審計實施全過程中。在審計方案的引領下,審計人員可以將時間和精力集中于風險較大或可能存在重大問題的證券投資領域,嚴格執行審計程序,以風險識別為基礎,通過風險評估、分析性復核、控制測試、實質性測試等方法,發現證券投資過程中的風險控制的漏洞和薄弱環節,以便將審計風險控制在既定范圍內。
4.以風險為導向編制審計報告。應對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狀況進行總體評價,對發現的具體問題進行定性和定量的評估和分析,指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和建議。
三、審計實務探討: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內部審計實施要點
根據保險公司證券投資業務重要風險領域及其風險特征,與前文第三部分風險分析所列五大內容相對應,內部審計應著重關注以下幾方面內容:
(一)財務會計控制目標與審計重點
1.是否建立并實施規范的會計核算流程,及時、準確、完整編制財務報表,確保會計信息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對外披露的準確性。
2.是否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和預算控制制度,明確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考核,及時分析和控制預算差異,控制費用支出,確保預算的執行。
3.是否妥善保管公司各類資產,及時登記,定期盤點,及時對帳,確保各項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4.是否對資金運用專戶進行統一管理和運作,專戶的設立符合資產委托方的要求,及時掌握資金頭寸的變化,資金劃撥是否符合專戶資金運用的要求和具體投資業務的要求。
(二)投資決策控制目標與審計重點
1.是否建立完善的投資決策組織架構,制定透明、規范的投資決策程序和議事規則,投資決策流程是否包括研究、論證、決策、實施和報告等內容。
2.是否建立健全相對集中、分級管理、權責統一的投資決策授權制度,對授權情況進行檢查和逐級問責。
3.投資決策是否嚴格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的投資范圍、投資限制等要求。公司投資決策是否有充分的依據及書面記錄,有關責任人是否在記錄上簽字,重要投資決策是否有詳細的研究報告;投資品種的選擇標準是否合理并定期評估調整。
4.是否兼顧資產與負債的匹配。
5.是否建立了相關的監督機制,保證投資的安全性與投資渠道、投資比例的合法合規性。
(三)投資操作控制目標與審計重點
1.是否建立獨立的交易部門和規范的投資操作流程。所有投資指令是否都經交易部門審核,確認其合法合規后予以執行。
2.是否對業務經辦人員建立了有效的監督和制約機制,談判、詢價應與交易執行相分離,密切監控交易過程中的談判、詢價和簽訂等關鍵環節。
3.是否建立交易監測系統、預警系統和反饋系統,嚴格控制投資過程中各種交易風險,確保投資交易的順利進行。
4.是否建立并有效執行嚴格的公平交易制度,確保不同性質或來源的保險資金的利益能夠得到公平對待。
5.是否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制度,每日的交易記錄應及時核對并存檔。
6.場內投資(股票、基金、債券)是否實現投資與交易職能相互分離,是否建立并實行集中交易制度,是否建立對日常投資比例的監控機制,保證投資比例符合相關監管部門和公司的規定。
關鍵詞:農村合作金融;農村信用社;風險防范;策略
農村合作性金融是農村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合作性金融是建立在合作組成員互助合作基礎上的一種金融組織形式,一般是小規模資金所有者互通有無、資金互助的一種靈活而有效的形式。現階段,該省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主要由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構成,主體是農村信用社,業務上受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統一指導和管理。在安徽農村合作金融發展壯大的過程中,風險也與之相伴,如何防范金融風險,已成為政府經濟管理、決策部門首先考慮的重要課題。
一、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發展現狀
(一)支農信貸有利支持和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十一五”以來,安徽省農村金融機構不斷加大對農業信貸資金支持力度,有力促進了農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涉農貸款連續實現了增速、增量和占比高于上年的“三個高于”目標。截至2010年10月末,全系統涉農貸款余額為1254.2億元,占全部貸款總額(不含票據業務)的90%以上,余額和新增額均占全省金融機構的90%以上;中小企業貸款余額762.3億元,支持小企業21554戶。經營效益實現年增長50%以上,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特色支農產品主要有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農村產業化及農村經濟組織貸款。
(二)對中小企業貸款服務有所突破
中小企業長期以來的資金問題就是貸款難,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結合自身經營發展需要,積極組織研究地方市場,創新貸款方式,為小企業客戶量身定制了一大批特色金融產品,加大小企業支持力度,逐步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例如,馬鞍山農合行推出了“金色家園”計劃,在鄉鎮組織開展企業聯保貸款,并與世界銀行、德國復興信貸銀行等國際機構合作,開創了國內農村銀行機構參與“微貸”項目的先河;亳州市譙城區聯社在解決小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其他自然人商業流轉、流動資金不足、生產費用等短期資金方面,將農戶小額信貸方式移植到小企業貸款中,開發了“商家樂”產品。截至2011年10月末,全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小企業貸款余額達271.47億元,扶持小企業71089戶,有效緩解了小企業“貸款難”問題,實現了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雙贏。
(三)農村合作性金融機構已成為農村金融服務的主力軍
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開始以后,農村金融有了迅速發展。經過多年的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目前,安徽已初步形成了包括商業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機構在內的,以正規金融機構為主導、以農村信用合作社為主力軍的農村金融體系。商業性金融機構主要是安徽省農業銀行,政策性金融機構主要是安徽省農業發展銀行,合作性金融機構主要是安徽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盡管安徽省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每年也間或安排一定量的支農信貸資金,但因其所占支農信貸資金總量比重不足1%,除在吸納城鄉居民儲蓄存款方面與安徽省郵政儲匯局一樣占有較大比重外,對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繁榮沒有發揮實質性的直接支持作用。在支持“三農”發展方面,安徽省農村信用社開始扮演全省農村金融服務主力軍的角色。截至2010年11月末,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2546.9億元,比2004年末增加1835.3億元;各項貸款余額1851.9億元,增加1339.7億元,存貸款余額均躍居全省銀行業機構首位,比居第二位的省農業銀行高49個百分點。
二、安徽省農村金融信貸風險分析
目前,安徽省的農村金融的信貸發展現狀,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風險。
(一)自然災害造成信貸風險
農村信用社主要的服務對象是“三農”,安徽是農業大省,農業對經濟的影響比較大,每當自然災害的發生頻率較大時就會出現問題,由于農業本身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比較差,所以每次的自然災害都會造成大量的貸款不能如期償還,造成了大量的信貸資金的沉淀。
(二)業務流程欠規范導致操作風險
業務流程欠規范主要表現為賬務處理風險和貸款發放違規。由于農村信用社機構分散,點多面廣,辦理的業務額小、量大,且工作人員偏少,存在一人多崗的現象,所以在日常業務操作過程中,內部規章制度不能得到有效貫徹落實,人為簡化賬務操作流程的現象比較普遍,容易誘發各類風險。再從貸款審查環節來看,在審查和調查時,信用社的工作人員的監管不是十分的仔細、合理,為了達到規模上的擴張,并沒有注重貸款的質量,在貸款之后也沒有及時聯系和檢查,放松了監管的力度。貸時審查流于形式,與核算人員相互依賴,責任不清,柜臺監督形式化,一些違規違紀貸款屢禁不止。
(三)信用缺失引發違約風險
目前,大多數農村信用社的大部分貸款以信用形式發放。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少數單位和個人道德觀念滑坡,誠信意識淡薄,產生賴債、逃債、廢債行為,一些欠貸戶互相觀望,長期拖欠貸款不還,給農村信用社業務帶來一定風險。加之近年來受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結構調整的影響,部分限制性行業及相關企業資金鏈斷裂,無力償還貸款,或者由于市場價格波動,企業盈利能力下降,使企業貸款到期后不能償還,不同程度地造成了農村信用社債務懸空,信貸資產頻頻出現劣變,不良率迅速上升,一些貸款已經形成損失。
(四)人員素質不高帶來合規風險
農村信用社基層網點員工學歷水平普遍偏低,既懂金融專業知識又熟法規、擁有風險意識的合規風險管理人才更少。由于歷史和管理體制的原因,農村信用社很多員工均沒經過考試、考核等用工程序就進入信用社工作,且很多是親屬關系,至使農村信用社里面很多管理者對員工很難實施有效監管。許多管理者和員工,對金融的業務知識、法律法規、職業操守等均沒達到應有的資格水平,所以管理水平較低。而合規管理只有在員工知法、懂法、守法的情況下才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因此,該省整個系統的合規管理意識不強。
三、安徽省農村金融信貸風險防范策略
(一)建立和完善農業保險制度
發展農業保險就是要增強農村經濟主體抵御因各種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風險或損失的能力,分散農村金融機構因開展此類信貸業務而引發的經營風險。為此,一要加強農業保險立法,用法律的形式明確政府在開展農業保險中應發揮的職能和作用。二要加快農業保險經營體制改革,把農業政策性保險業務從商業性保險業務中分離出來,政府按業務品種給予適當的保費補貼或免交營業稅和一定比例的所得稅,以調動商業保險公司開展農業政策性保險業務的積極性,使保險費率降至農戶可承受的范圍之內。三要鼓勵商業保險公司通過經營涉農商業保險來彌補政策性保險可能產生的損失。
(二)加快業務流程建設
以省聯社統一指導、法人行社統一實施,根據《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流程建設總體方案》,用3-5年時間,逐步建立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以風險控制為底線、以效益與效率為目標的組織和流程。重點規范和優化業務管理流程,建立風險管理三道防線清晰和前、中、后臺分離以及中后臺集中運作與管理的流程化組織體系,完善業務流程,制定操作手冊,清晰劃分各流程環節的崗位職責、風險要點、操作規范、合規要求,強化崗位相互約束與制衡,堅持關鍵崗位人員的輪崗輪調和強制性休假制度。
(三)強化合規風險管理
法人行社應將合規管理作為一項核心的風險管理活動。結合《安徽省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合規工作指導意見》、《安徽省農村金融機構合規風險管理機制建設三年規劃》,圍繞“雙建”等重點工作,進一步落實合規“三項制度”,推進合規管理“五項機制”建設,全面落實合規風險的識別、評價、監測和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包括建立合規管理協作機制,搭建各部門條線的溝通協作機制和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合規信息管理機制,開發合規風險管理平臺,有效實施合規管理信息的收集、分析與評估;建立合規督導工作機制,在業務部門及分支機構開展日常的合規督導及履職考評;建立合規風險檢查機制,實施合規風險檢查與評價;建立合規風險管理監督考核機制,持續監督和定期考評各部門條線及分支機構的合規風險管理情況。
(四)營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
良好的信用軟環境是農村金融發展的基石。因此,一要加快全省信用體系建設。完善信用中介機構企業和個人的信用評定,并將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二要建立健全省市縣鄉四級信用擔保體系。重點發展由政府投資的政策性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機構和非營利性的企業間互助式擔保機構,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貸款和擔保抵押難問題。三要加強金融安全區的創建。廣泛開展創建信用企業、信用鄉鎮、信用村和信用農戶活動,加大對守信企業、村鎮和個人的信貸傾斜。四要嚴厲打擊逃廢金融債務行為。規范企業改制和破產程序,對逃避金融債務的企業法人建立責任追究制度,依法保護金融債權。
(五)提高從業人員整體素質
要幫助信用社全體員工提高自身素質,加強對員工上崗前和在職員工的多層次多方位的培訓,要把管理水平、規章制度、操作技術、職業道德、法律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有機結合起來,增強法紀觀念。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使他們懂得法律、精通業務、嚴格執行制度。要強化員工政治思想教育,不斷提高員工思想政治素質。以當前銀行業出現的一些反面典型案件并結合身邊發生的案例教育員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加強員工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把好權力關、金錢關、人情關。要強化員工的法規制度教育,經常開展法紀教育學習,使他們知法、守法,遵守規章,按制度辦事,提高法規意識。增強他們的防腐拒變和自我控制能力,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使每個員工都知道在辦理業務時各個操作環節所應承擔的責任。要做好重要崗位人員的交流和定期輪換,形成人員優化流動機制,達到暴露問題和自我控制的目的。
參考文獻:
1.徐聯初,時文朝.中國金融前沿問題研究[M].中國金融出版社,2004.
2.項俊波.充分發揮金融在現代農村經濟中的核心作用[N].人民日報,2008-11-21.
3.陳天閣等.農戶融資與信貸供給[J].農村金融研究,2005(1).
4.韓心靈.安徽省建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的思考[J].江淮論壇,2010(2).
5.安徽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安徽調查總隊.安徽統計年鑒[M].中國統計出版社,2010.
6.安徽省金融統計月報[Z].
近幾年,互聯網保險發展迅速。2015年1至5月,共有91家保險機構開展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累計實現保費收入659.93億元,互聯網保險占總業務規模已達5.7%。但蓬勃發展的同時,也存在銷售行為觸及監管邊界、服務體系滯后和風險管控不足等風險和問題,亟待規范。7月27日,保監會召開會,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進行詳細解讀。
放開部分險種經營區域限制
按現行監管規定,任何保險產品的經營區域僅限于保險公司注冊地以及已設立分支機構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而《辦法》有條件地放開部分險種的經營區域限制,如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定期壽險和普通型終身壽險;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為個人的家庭財產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能夠獨立、完整地通過互聯網實現銷售、承保和理賠全流程服務的財產保險業務等。
保監會人身保險監管部主任袁序成解釋,對于未明確放開經營區域限制的其它人身保險險種,一是考慮到一些險種可能無法通過互聯網實現銷售、承保、理賠等全流程服務,有賴于分支機構的設立滿足其產品經營服務需求,比如健康險;二是部分產品通過互聯網銷售難以有效突破保險本質,而是簡化成重收益輕保障的理財產品,偏離了保險保障。
他表示,對于沒有放開區域限制的人身保險產品,保險公司仍然可以通過互聯網進行銷售,也可以繼續與第三方平臺進行合作銷售,但前提是,保險公司不得將這類產品銷售給本公司尚未設立分支機構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保險公司或第三方平臺應該通過技術手段,識別投保人的地理位置,而且,作為保險公司來講,應該作好消費者的說明和解釋工作,包括風險提示以及可能無法提供服務的提示。
在《辦法》明文放開區域限制的險種中,并不包括車險,但此前不久,并無線下分支機構的眾安保險獲批可開展互聯網車險業務。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主任劉峰說,如車險等一些保險產品對售后服務的要求很高,原則上在無解決方案之前,監管部門禁止這種跨區域經營。不過,如果保險公司能夠提出有效解決方案,那么經監管部門審核后,也可開展該類業務。之所以批復眾安開辦車險業務,是基于它找到了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案,即與平安財險合作,后續的理賠服務完全依托平安財險的網絡來進行。
規范高現價理財險 近期或約談幾家公司
就人身保險而言,目前通過互聯網渠道銷售的大部分為存續期短、收益高的網銷理財險。目前,一些網絡在售的理財險預期收益率高達6-8%,且短至三個月或一年便可零手續費退保。去年9月,理財險借助網絡渠道快速發展,期間出現了一些公司違規銷售及過分夸大收益率現象,保監會曾集中整頓網銷理財險,一時間,網銷理財險曾紛紛下架。不過,近段時間,網銷高收益理財險悄然回歸。在第三方互聯網理財平臺招財寶上,大部分短期理財產品均為保險機構開發的萬能險種,期限三個月到三年不等,顯示的歷史年化結算利率最高達8.02%。
對此,袁序成說,保監會已注意近期部分保險公司的網銷產品偏重強調高收益,近期可能會約談幾家公司, 要求他們按新出臺的《辦法》進行規范。去年保監會曾要求存在銷售誤導行為的公司進行整改,整改期間停止互聯網業務。如果再發現部分公司有違監管部門規定,可能會禁止其在一段時間內甚至是不再允許其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
《辦法》關于“信息披露”部分規定,“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夸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袁序成表示,對于互聯網人身險業務的另外一個重點,就是要能做到如線下業務的投保、承保等流程,保監會根據《辦法》對高現價理財險加強規范。
第三方平臺參與經營要取得資質
保監會稱,在互聯網保險業務發展過程中,部分第三方網絡平臺對保險業務不熟悉,合規風控意識薄弱,出現了違規承諾收益、產品信息披露不合規等違法違規現象。因此,《辦法》明確了第三方網絡平臺的業務邊界,強化了其參與互聯網保險業務的行為約束:一是明確職責定位。第三方網絡平臺可以為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業務提供輔助支持。若第三方網絡平臺參與了互聯網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等關鍵環節,則必須取得相應的保險業務經營資格。二是強化合規管控。
(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大慶市分公司,黑龍江 大慶 163000)
摘 要:內部控制提高了保險企業管理水平,也是保險企業風險控制的重要環節。現階段,我國不同保險企業之間的內部控制水平各不相同,如何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已經成為保險企業自身以及監管部門必須正視的問題。文章分析了保險企業內部控制出現的各種問題,并在此基礎上就完善內部控制提出改進措施。
關鍵詞 :保險企業;內部控制;建設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4)34-0133-02
收稿日期:2014-11-10
作者簡介:劉淑梅(1964-),女,漢族,黑龍江肇東人,經濟師,主要研究方向為保險行業經濟管理與內部控制。
一、我國保險企業內部控制現狀分析
現階段,隨著保險企業經營范圍的擴大,保險市場和資本市場、貨幣市場的聯系越來越緊密,因此保險企業面臨的風險也是越來越復雜,除了傳統的風險如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還要面臨各種新的風險如投資環境、政府政策的變化等。在這種情下,保險企業的風險控制就越發顯得重要。內部控制處于保險企業風險管理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果保險企業要提升應對風險的能力,就必須要提高內部控制水平。文章從我國保險企業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進行討論,并就如何建立健全保險企業的內部控制展開論述。
二、我國保險企業內部控制面臨的問題
(一)內部控制環境薄弱
首先保險企業管理層對于內部控制認識不足,很多保險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而即使已經建立了相對完善內部控制的保險企業,也僅僅是建立,很多內部控制制度都只是停留在紙面,沒有很好的執行。其次,企業文化中對于內部控制的認識也不高。企業文化是指企業的經營理念和經營制度等一系列依存于企業而存在的共同價值觀念的組合。企業文化有利于內部控制的建設和施行。但是,實際情況是,雖然很多保險企業提出自己的經營理念,也重視公司的文化建設,但是這種企業文化對于內部控制并沒有足夠的重視,而且企業文化在公司實際經營中,僅僅是流于形式,對于加強保險企業內部控制沒有實際作用。最后,保險企業建設內部控制的動力不足,在我國,監管部門對保險企業內部建設的影響很大,很多保險企業就是在監管部門的壓力之下,才被迫進行內部控制的建設。對于保險企業而言,內部控制是否滿足監管部門的要求,要比內部控制在企業內部是否發揮實際作用更重要,保險企業沒有動力建立良好的內部控制。
(二)保險公司未建立有效的問責制度
任何一項制度的有效運行,必須要有相應的問責機制來保證。雖然我國很多保險企業已經建立內部控制制度,但是對于在實際操作中如何運行以及相關的責任,缺乏有效的問責機制,而所謂的責任追責也僅僅是一種形式。一方面對于一些需要明確執行的內部控制制度,如果沒有按照相關要求執行,也不用承擔責任,而對于監督員工執行的管理人員,就更不用承擔任何責任,結果導致保險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徒有其表,更多的只是應付相關監管部門的檢查,對于提高保險企業管理水平沒有任何作用。以2010年的新華人壽泰州事件為例,在本案中,新華泰州分支機構的數名員工都在平時參與非法集資和挪用保費行為,這些員工包括內勤、外勤、技術工作人員以及財務部相關人員,在整個機構內部形成一個非法集資和挪用保費的組織,企業內部控制形同虛設,沒有發揮任何作用。內部控制的這種失效現象,和員工內部控制觀念淡薄、員工素質低下有著重要聯系。但同時,造成這些的主要原因,還是企業缺乏必要的內部控制問責機制,對于內部控制相關制度的執行,是否執行,執行的好壞,對員工沒有影響,久而久之,就導致企業上下對于內部控制熟視無睹。
(三)保險企業內部控制部門權責不對稱
我國的保險企業的內部控制部門由于獨立性和對工作的認識問題,造成了在工作過程中的權責不明現象很嚴重。首先是內部控制部門缺乏獨立性。只有保證內部控制部門具有相應的獨立性,才能使其以局外人的角度客觀、科學的對企業的運營情況進行監督。但是在我國保險企業面臨的情形是,內部控制部門的負責人是企業領導層的一員,這就在客觀上束縛了內部控制部門的行為,導致其即不能監督上司,也不方便監督同級。既然內部控制部門負責人是領導層的一員,那么由領導層做出的決策,內部控制部門該如何進行監督呢。導致內部控制部門權責失衡的另一重要原因就是部門對其工作的認識不夠。合規管理是內部控制部門工作的主要內容,但是我國很多保險企業對“合規管理”和“審計監督”認識不清,在這種情況,內部控制部門就不能很好的履行自身自責。多數內部控制部門的人員不能擺正自身位置,甚至處處以企業領導的意志行事,導致內部控制權責失衡。
(四)內部稽核機制效果不明顯
內部稽核制度是保險企業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險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保證。但是由于我國保險企業對于內部控制的忽視,導致內部稽核機構處于零散的狀態,其獨立性和客觀性很難保持,同時稽核工作缺乏動態性和前瞻性。有些保險企業的稽核機構只從事一些離任審計工作,工作范圍只限于查錯以及驗證會計信息的準確性,和其應承擔的工作職責不相稱。在崗位設置方面,保險企業的內部稽核沒有設立單獨的部門,只是屬于人力資源部下的一個機構,其獨立性得不到保證。而有些保險企業雖然將內部稽核單獨列為一個部門,但是由于在人員配置方面不到位,導致內部稽核的工作到處受制的現象還是比較普遍。這樣以來,在實際工作中內部稽核所發揮的作用和制度以及崗位設置時候的初衷就有很大的差距。
三、完善我國保險企業內部控制的措施
(一)改善保險企業內部控制環境
制定科學的內部控制目標,并改變企業領導層對內部控制的錯誤認識。一般來說,內部控制目標包括:保證保險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遵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和誠信制度;保證保險企業的資產安全可靠,防止企業資產被非法使用、侵占;保證保險企業財務報告、償付能力等信息的真實性;增強保險企業決策執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經營效益,保證公司實現發展戰略促進穩健經營和可持續發展。加強企業文化中關于內部管理的部分,在保險企業內部確立“內部控制,人人有責”的思想,營造良好的內部控制文化環境。同時在企業實際經營過程中,加強員工職責和行為的約束,將內部控制目標細化為具體的崗位職責和內部控制職責,加強員工對內部控制的認識和責任。同時,將內部控制作為員工培訓的重要內容。另外,保險企業在內部控制方面,還應建立科學、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的績效考核、評估等制度,提高員工對內部控制的積極性,并將員工人生理想和公司發展目標結合起來,讓員工更關注公司的長期發展,以此消除保險企業弱化內部控制的現象,從而提供保險企業建設內部控制的動力。
(二)建立切實可行的問責機制
問責機制是內部控制制度有效實施的保證。切實可行的問責機制可以防止員工的機會主義思想,在制度上提高員工執行內部控制度的動力,并通過影響制度執行人的德行和功利性來影響制度實施效果。在問責機制的制定過程,責任的界定是核心。只有明晰各部門以及員工的責任,才能在此基礎上來進行問責。因此,保險企業需要依據不同的崗位界定相應的責任,雖然保險企業不同的經濟業務的流程不同,但是完成相應的流程需要與之相關的崗位來完成,因此這就要求保險企業要首先明確崗位,確定崗位的責任。只有清楚的界定各個部門的責任范圍,問責機制才能有效運行。除了明晰崗位責任之外,為了保證問責機制的有效運行,保險公司還應該建立規范的問責程序、問責紀律。建立異體問責制,符合崗位分離制度和權利制約制度,可以保證問責客觀、科學的得到執行。同時,問責機制還要有一定的制度保證其有效實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內部控制制度中建立科學有效的評估制度,由專門的機構對內部控制的運行進行評估。以此為依據對相應崗位的履行情況進行考核,結合其職責,界定其績效,據此進行獎懲。
(三)完善保險企業治理結構,明確內部控制部門職權
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在公司出現利益分配矛盾的時候,可以有效的解決問題,以保證公司高效運轉。現代企業治理結構一般都是采用“三權分立”,即決策權、經營管理權和監督權分屬于董事會、公司管理層和監事會,不僅保證公司正常的運轉,而且完善保險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部門負責人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同時對于內部控制的機構設置、重大事件的處理由董事會負責,防止企業領導對內部控制工作的干預。此外,監事會可以監督董事會在內部控制方面的工作情況,并對工作過程中的瀆職情況進行質詢。以使得保險企業在內部控制方面,權利平衡,職責分明,保證內部控制工作更好的運行。因此,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不僅可以在公司內部形成有效的約束和激勵,還能提高公司上下對內部控制的積極性,進而健全保險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保險企業不僅在公司內部對內部控制進行完善,還需要從外部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比如人力資源市場,在現代社會,人力資源是企業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因此完善的人力資源市場可以對各種人才進行合理評價,推動人才的流動,對企業員工形成有效的激勵,也增強了企業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的動力。而另一個有效的外部環境就是資本市場,資本市場可以讓公司股東以及利益相關者及時了解公司經營狀況提供了有效的途徑,同時還提供了退出機制。這樣就給公司的經營帶來一定壓力,推動公司管理層完善內部控制制度。
(四)完善保險企業內部稽核制度
重視保險企業的內部稽核工作,將企業內部稽核作為評價企業經營業績的重要指標。同時,內部稽核應對董事會直接負責,而不僅僅只是人力資源部下屬的一個機構。防止企業管理層由于個人利益向董事會隱瞞信息,這樣以來也增加了內部稽核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加強保險企業內部稽核的基礎建設,可以從公司各部門抽調專業性人才到內部稽核部門,解決內部稽核機構的人員配置問題。明確內部稽核的工作職責范圍,增強其風險管理職能,并根部稽核工作得要求,建立專門針對內部稽核工作的考核制度。同時,設立健全的考核指標以保證內部稽核考核制度的有效運行。隨著保險企業業務的發展,要求內部稽核人員在審計的時候,不僅考慮財務指標,還要考慮各種非財務指標,使內部稽核真正的為提高保險企業的管理水平發揮應有的作用,保證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運行。
四、總結
在現在市場經濟日益激烈的情況下,管理和經營效益越來越成為一個企業實力的體現,傳統的重業務、輕管理的模式已經不適應新形勢了。保險企業管理實踐的發展即對內部控制提出了新的挑戰,同時也給內部控制的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保險企業必須重視對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這樣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占據有力地位。
參考文獻:
[1] 王天勇.淺談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現狀與對策[J]財經界,2012(4).
關鍵詞: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策略
中圖分類號:F830.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4392(2007)09―0052―03
一、操作風險的性質分析
(一)操作風險的異質性
這是操作風險與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相比都很不同的一種特性。后兩者盡管在各產品和業務中的表現會各有差異,但同一類風險的影響因素具有共同的規律,如市場風險主要受到宏觀經濟因素的影響,各金融產品本質上具有同質性,其價格波動受許多共同因素的影響,而信用風險都可以分解為違約率和違約損失率等因素來分析,而且也大都受到企業、行業和經濟周期等大致相同的主要風險因素的影響。但是,操作風險由于覆蓋范圍廣泛,誘發因素多種多樣,不同操作風險之間表現出明顯的性質差異。外部欺詐、計算機病毒引發的系統崩潰、地震以及恐怖襲擊等盡管都同屬于操作風險,但顯然其誘發因素和性質的差異是很大的。這種性質差異導致了操作風險的管理從量化到管理控制、監測等各個方面都具有很大的挑戰性。
(二)操作風險的普遍性
與市場風險主要存在于交易類業務和信用風險主要存在于授信業務不同,操作風險普遍存在于商業銀行業務和管理的各個方面,包括前臺、和后臺,總行、分支機構和子公司,交易業務、信貸業務和中間業務,等等。操作風險不僅存在于業務流程之中,也存在于風險管理本身的實施過程之中。操作風險的普遍性是商業銀行進行全面風險管理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操作風險的不對稱性
這是指反映操作風險的操作損失分布是不對稱的。這與信用風險相似,而與市場風險相異。這主要反映在操作風險從發生頻率和損失嚴重程度上看可以分為兩類:一是發生頻率高、造成損失相對較小的日常業務流程處理上的小錯誤;二是發生頻率低但造成的損失相對大的自然災害、大規模舞弊等。這使得操作風險在分布上呈現出肥尾的非對稱特征。因此,試圖用一種方法來覆蓋操作風險的所有領域幾乎是不可能的。
(四)操作風險的非盈利性
這是操作風險與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相比另一個重要的特性。后兩者由于存在盈利的可能,商業銀行承擔它們的一個主要動機是為了獲得盈利,而操作風險卻并不能直接帶來盈利,商業銀行之所以承擔它是因為在業務開展和機構管理中它不可避免。因此,在承擔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時,商業銀行追求風險和收益的平衡,并將這種管理風險和收益平衡能力視為其核心的競爭能力。而對于操作風險而言,由于不具備盈利性,商業銀行的基本策略就是盡可能降低,然而這必須受到成本支出的約束,因而需要追求的是降低操作風險和增加管理成本之間的平衡。
(五)操作風險的可轉化性
在實踐中,操作風險通常可以轉化為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例如,巴林銀行的內部控制缺陷和交易員里森的欺詐最終轉化為該銀行在日本金融市場上的巨大風險;一系列銀行信貸流程中的問題最終也會轉化為大量的信用風險。由于操作風險的這種可轉化性,人們往往難以將操作風險與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區別開來。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我國銀行體系大量的不良貸款,不少人由此認為我國銀行信用風險管理能力有缺陷,而實際上,大量不良貸款中相當一部分反映了商業銀行管理操作風險的水平欠缺。因為嚴格地講,只有由于借款人信用水平變化(而并非信用水平低)所導致的可能損失才算是真正意義的信用風險。即便是借款給欺詐者,銀行首先面臨的也并非信用風險,而是操作風險,因為借款者的信用水平并沒有發生變化,導致銀行可能損失的是銀行內部識別和管理信用水平的能力和流程出現的問題。
二、操作風險管理的特點
(一)操作風險難以進行量化管理
在商業銀行所面臨的主要風險中,市場風險因交易數據豐富而最容易計量,信用風險的計量就困難得多,但近些年隨著貸款銷售和資產證券化導致信貸產品流動性加強,同時信用計量模型也不斷被開發出來,其計量的難度相對降低。而操作風險則成為當前最難計量的風險,其主要原因是構成復雜,性質各異,各風險因子之間的可比性差;損失數據,尤其是大額損失數據稀少且缺乏積累;大多數操作風險具有內生性,與人的作用有關,難以客觀量化;風險量化模型的開發還處在非常初級的階段等。操作風險的量化困難目前已經成為制約操作風險管理發展的重要因素。
(二)操作風險不易通過市場轉嫁
轉嫁風險是現代風險管理中最為引人注目的策略和技術之一,也是金融體系實現風險配置(即將風險由沒有承擔能力或意愿的參與者轉移到有承擔能力和意愿的參與者)的重要途徑。在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管理中,包括信用衍生產品在內的各種市場轉嫁產品構成了被稱之為金融工程和信用工程的現代風險管理的核心技術。然而,市場轉嫁策略在操作風險管理中的應用相對而言就困難得多,傳統上商業銀行可轉嫁的操作風險主要局限在保險公司愿意承保的火災、盜竊等風險范圍,其主要原因在于上述操作風險難以計量的管理特征。不能計量的風險,就不能定價,不能定價自然就不能交易轉讓。
(三)與業務線路的管理過程相融合
由于操作風險源自商業銀行各項業務的人員、系統和流程等因素,對這些因素的管理顯然與業務線路本身的管理是相互融合的。即便是審計、公司治理和獨立操作風險管理部門,其最終發揮作用仍然必須通過對業務線路的管理產生影響而實現。因此,在操作風險管理體系中,具體的業務部門應該首先對自身的操作風險負首要責任,董事會則應承擔最終的責任。
(四)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所決定的環境和文化具有決定性的關鍵作用
公司治理是關于利益相關者之間權責利關系的基本制衡結構,直接決定了商業銀行內部從事業務和管理各項活動的人的相應激勵機制,內部控制是覆蓋商業銀行所有人員在內為達到預定業績進行風險控制、制度管理和相互制約的方法、措施和程序,兩者共同作用決定了商業銀行操作風險及其管理的基本環境和文化。只有在良好的公司治理和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的規范下,才能確保商業銀行整體上將其操作風險有效地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圍之內。
(五)事前合規管理和事后稽核審查是主要管理手段
在操作風險管理中,各項外部法規和內部制
度是管理的主要依據,而對這些法規和制度的違反正是導致損失的直接原因。因此,保持對相關內外部法律和規章制度的遵循是成功的操作風險管理的關鍵。傳統上,審計活動(包括內部審計和外部獨立審計)是確保各項法規和制度得到遵循的主要手段。近些年金融界出現了強調合規管理的發展趨勢,與審計相比,合規管理偏于事前,更加符合風險管理事前性的要求。
(六)人在操作風險管理中發揮關鍵作用
盡管操作風險被定義為來自于人員、系統流程和外部事件等多方面因素,但在操作風險管理中,人的因素始終是決定性的因素。這一方面表現在人是操作風險的主要來源,而且職位越高,風險越大,因為一旦位高權重的人犯下錯誤,其所導致的損失也相應大很多;另一方面表現在人也是操作風險管理動力的主要來源,人的級別越高,權力越大,其對風險管理的責任和作用也越大。
三、商業銀行操作風險管理的基本策略
(一)風險規避
商業銀行在面臨某一項業務所帶來的操作風險暴露時,其應對的策略可以分為基本的兩類:規避或者承擔。選擇規避策略,意味著商業銀行將拒絕開展該項業務,或者關閉已開展的該項業務。規避策略使得商業銀行徹底地消除了對該項業務操作風險的暴露,而且并不支付任何管理成本。很顯然,該策略的代價是在消除風險暴露的同時商業銀行也失去了開展該業務可能帶來的盈利。規避策略適用于操作風險很大和風險難以衡量、缺乏管理手段的新業務,也適用于操作風險水平和業務的盈利水平不匹配、不相稱的業務。操作風險規避策略盡管簡單,但其關鍵是如何科學地確定規避的風險對象,即什么樣的業務因操作風險過大應該規避。長期以來,商業銀行主要是依靠主觀經驗判斷來確定風險規避的對象。近些年來,隨著經濟資本配置技術和操作風險量化方法的發展,主要用于市場和信用風險的基于經濟資本配置的風險和業務限額管理技術也逐漸開始用于操作風險,操作風險規避策略應用的技術基礎得以加強。
(二)內部控制降低風險
內部控制降低操作風險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和方法:一是通過實施IT技術或項目管理方案等來改善業務部門本身的運行質量和管理水平;二是通過審計稽核、合規檢查和操作風險管理等業務部門以外的管理部門的管理來降低業務的操作風險;三是通過改善公司治理和加強操作風險管理部門的獨立作用,在商業銀行建立起管理操作風險的良好環境和文化,制定合適的操作風險管理戰略和政策,健全操作風險管理流程。這一類方法的特點是通過內部管理制度和方法的改進對所承擔的操作風險進行控制和降低。
(三)風險轉嫁
商業銀行并不能對所有承擔下來的操作風險都可以采取策略降低風險的,有些應該采取風險轉嫁的策略。這一方面是因為有些操作風險性質過于復雜或者操作風險所涉及的知識領域并不是商業銀行核心競爭力所在的領域,商業銀行并不擅長管理和控制這一類操作風險,自己采取控制措施降低操作風險的投入成本相對較高,而經濟體系中又存在著管理這類操作風險的專業機構,合理的方法顯然是商業銀行以一定的代價將這一類操作風險轉嫁給擅長管理這類風險的機構。典型的例子就是通過業務外包的形式將商業銀行并不擅長或在戰略上不愿意重點拓展的業務或管理環節委托給相應的外部專業機構。另一方面,轉嫁風險是因為業務中的某些操作風險具有發生概率很小、但后果很嚴重的性質,商業銀行本身缺乏管理的手段和承擔的能力,于是通過購買保險將該操作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而保險公司則通過在全社會中集合類似的操作風險,在全社會范圍內分攤這種風險。保險不僅是商業銀行轉嫁操作風險,如自然災害、員工安全等的傳統手段,而且,隨著保險產品創新的發展,保險在商業銀行的風險轉嫁中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四)風險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