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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旅游法規的制定需要依托于旅游業的發展,但同時旅游業的發展又離不開旅游法規的引導和干預,二者是相輔相成的關系,立足于當前的時代背景,我國旅游業的發展前景是極其光明的,這就需要相關部門不斷完善旅游法規,為旅游業的發展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一、我國相關旅游法規制定的現狀
旅游業在我國尚且屬于新興的行業,由于每一個新興行業都需要相關部門的干預、規劃和引導才可以形成完善的體系,因此我國旅游業目前仍舊存在著許多可以改進和提升的地方,在我國,與旅游業相關的法規共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的蛻變:第一階段,1949年至1978年左右,這個時期我國尚未針對旅游行業制定相關法規;第二階段,1978年至1985年左右,這個時期我國開始重視旅游法規對旅游業發展的重要性,并且開始制定相關法規;第三階段,1985年至1995年左右,隨著旅游業的快速發展,與其相關的法規越發完善;第四階段,1995年至今,我國已經針對旅游業初步形成了系統完善的法律體系,但由于旅游業涉及范圍過于廣泛,仍舊存在管理不周的地方,需要更加詳細的法規加以規范。
二、旅游法規的制定對我國旅游業發展起到的作用
(一)明確各主體的義務
旅游業作為憑借特定的旅游資源和旅游設施對游客進行招徠的行業,其特點是通過多個部門、行業以及產品組合的共同合作,接待游客,并為游客提供餐飲、住宿、交通等共六個方面的服務。這決定了旅游業的主要矛盾是由利益引起的,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一矛盾,使旅游業向更加成熟的方向發展,就需要出臺相應的法規來明確旅游業中各主體之間的關系、權利以及義務。出臺旅游法規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兩點:第一,針對不同的主體明確區分其可為和不可為的范圍;第二,把這些法規作為衡量主體行為合法性的主要依據。由于旅游業的特殊性,在針對旅游所展開的活動中,法規需要對符合規范的活動進行必要的保護,而針對侵犯他人或其他主體權利的活動,需要給予明確且嚴肅的處罰,只有這樣,才能夠達到各主體和諧有序的展開合作,共同為旅游業貢獻出自己的力量,也就是說,旅游法規的出臺,對旅游業的穩定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規范各主體的行為
法規的主要作用是對合法的行為加以維護,同時對違法的行為進行制裁,由此可以看出,旅游法規主要是針對旅游業中的經營者、管理者和游客三者之間的關系進行明確的規定,并且對三者的權利和義務進行劃分,我國針對各主體分別制定了《旅行社管理條例》、《不正當競爭法》以及《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等法規。由于旅游業涉及的范圍較廣,而基于目前的社會背景,我國不宜運用行政手段來直接管理或干預旅游業中三大主體間所進行的活動,這就導致作為直接監管機構的政府,在旅游業中的職能慢慢向間接監管過渡,由最初以管理為主的機構轉變為以管理和服務為主的機構。這就需要國家出臺相關法規,通過引導的方式,讓游客在旅游的過程中,有意識的對自身的行為進行規范,通過潛移默化的方式,轉變游客的思維和觀念,最終達到構建完整的旅游產業鏈,加速旅游業發展進程的目的。
(三)提供法律保障
旅游法規通過對旅游業各主體的義務、權利等方面進行明確的規范,達到調節與旅游業相關的活動中所存在的各種復雜關系的作用,用發展的眼光看,旅游法規的制定,為旅游業今后的發展以及國民經濟的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除此之外,旅游法規的制定對游客的行為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制約和規范的作用,通過良性的制約和引導達到提高游客的綜合素質的目的。所以,旅游法規的制定,不僅為旅游業中的各主體的責任和義務以及展開相關活動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同時為構建法治社會邁出了至關重要的一步。
(四)進行宏觀調控
除了以上幾點,法律法規對旅游業最主要的作用就是進行宏觀調控,通過制定相關法規,確定在旅游業發展的過程中需要遵循的基本政策和原則。旅游業作為社會經濟發展最重要的一個環節,通過立法的方式將其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關聯,對促進旅游業的發展和加快社會經濟的進步都是非常有利的。同時,當國家針對旅游發展所制定的目標或政策發生改變時,可以通過宏觀調控的方式對相關法規進行修改,避免旅游業出現較大幅度的震蕩,從而使國民經濟快速、穩定的發展。
三、結論
床位的利用情況是醫院床位配置的重要依據,是衡量醫院工作效率的重要指標。它主要包括床位周轉次數和床位使用率,分別從不同的角度反映病床利用情況,但有缺陷。“歸一分析法”就是將病床使用率和病床周轉次數綜合起來,建立床位工作效率指數模型[1]。本文采用歸一分析法對我院2009年的床位工作效率進行分析,為我院合理調整床位配置,確定科室人員編制、經費、設備和物資分配,提供科學依據。
資料與方法
資料來源于我院2009年醫院統計工作年報表,采用效率指數模型進行分析,其計算公式如下:“床位效率指數=期內床位實際周轉次數/期內床位標轉次數×床位使用率”。根據床位效率指數模型可知:當實際值與標準值相等,且使用率為100%時,則床位運轉情況達到管理要求的最佳狀況,即為等效狀態,等效狀態下的床位效率指數必為“1”,因此,以“1”為標準來判斷床位工作效率情況:當效率指數1 時,床位高效率運行。
結 果
1.各月病床工作效率及原因分析 2009年全年醫院總的病床工作效率為0.825,表明我院床位屬于較低的運轉效率。12個月中醫院病床工作效率存在差異,除7月份處于高效率運行狀態外,其他月份都處于低效率運行狀態,可能與7月份學生放假利用假期住院治病有關;其中1月、3月、10月和5月床位效率運行較低,主要是受元旦、春節、“五一”節和“十一”節等節日的影響,除急、危重癥及手術病人外,一般都要出院回家過節。另外,2009年內科病房大樓改建使我院的病床工作效率受到一定影響。見表1。表1 2009年1~12 月份床位工作效率表注:期內床位月標準周轉次數用2007 、2008 、2009 三年的各月的周轉次數求平均值得出。
2.各病區病床工作效率及原因分析 2009年全院28個臨床科室中血液風濕內科、消化內科、婦計科、兒內科和骨創傷手外科等5個科室床位工作效率處于高效率運行狀態。其原因是由于我院是一所綜合性醫院,醫療設施功能齊全,醫療技術水平一直居全市前列,吸引了周邊許多患者來就診。而血液風濕內科效率指數達到了1.288,位于全院各科室之首,考慮與近年來醫護人員優質的服務水平吸引了較多的病人,使其床位達到了超高效率的運行。其余科室床位未得到充分利用,床位工作效率一直處于低效率運行狀態,病床利用率和周轉次數均未達標。可能與部分科室受病源病種限制,如感染科傳染病下降、結核病病人歸口管理有關;腫瘤科因設備問題造成病源流失有關;同時說明我院的病床配置存在不合理因素。見表2。表2 我院各科室2009年床位工作效率表注:各科室期內標準周轉次數用2007、2008、2009三年的各月的周轉次數求平均值得出。
討 論
病床工作效率的統計及分析是醫院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通過統計分析為醫院病床的設置和綜合利用提供科學的依據,對醫院管理提出合理的建議[2]。歸一法是分析、調控醫院病床工作效率的好方法[3]。從我院的病床利用情況看:醫院總的病床配置偏高,各科室病床配置也不合理,病房管理上存在缺陷、科室與部門之間配合不協調等,都是造成失控因素。我院是個城鄉結合部的醫院,市區人口相對較少,住院病人受季節和節日性影響較大,將病床工作效率應用于醫院管理中,能及時掌握床位使用效率的波動,發現床位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避免了只注重病床設置而忽略病床工作效率,從而根據各科室實際床位工作效率對病床配置進行調整,把低效率運行科室閑置的床位調整到超高效率運行的科室,提高病床使用率[4,5],節約人力資源,降低醫院運行成本,擴大服務面,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使醫院形成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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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森林旅游發展現狀分析
1、森林旅游區同質化現象嚴重
森林公園或景點在審批通過后,首先需要考慮的就是園區的整體規劃問題。在進行景觀規劃時,一方面要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充分利用當地原有的自然環境,保持生態景觀的原有風貌,凸顯地方森林旅游特色;另一方面則要融入“自主創新”理念,在不破壞林區原有生態景觀的同時,增添一些現代化的元素或設計。但是在實際的旅游開發和景區規劃時,部分設計者盲目借鑒其他地區的成功經驗,照搬其他森林旅游景觀的設計方法,導致國內景區呈現出嚴重的同質化現象。在這種情況下,地方森林景觀的獨特魅力得不到體現,也就很難吸引到更多數量的游客。
2、旅游資源潛力尚未充分挖掘
甘肅省森林資源豐富,野生植物種類繁多,但是由于缺乏科學的設計理念,這些自然資源優勢并沒有及時轉化為經濟優勢。例如,扎尕那省級森林公園位于迭部縣林業總場益哇林場境內,是一座完整的天然“石城”,俗有“閻王殿”之稱。山勢奇峻、景色優美,猶如一座規模宏大的石頭宮殿,是旅游觀光的好去處。但由于沒有科學系統的進行規劃和開發利用,扎尕那省級森林公園的其他旅游資源沒有得到充分利用,景區的旅游景點單并沒有形成體系化的森林旅游區。
3、森林內部生態環境日益惡化
森林旅游之所以能夠吸引眾多的游客,主要原因是滿足了人們放松身心、擁抱自然的需求。因此,只有保證景區內環境的干凈、整潔,才能提高對游客的吸引力。但是森林旅游景區面積廣大,每天接待游客數量較多,景區內經常可見游客隨手丟棄的垃圾,導致景區內的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而由于管理人員數量有限,因此林區內的保護工作也難以及時開展。隨著時間的推移,森林內部生態環境的破壞現象日益嚴重,甚至導致部分景點失去觀賞價值,不利于森林旅游資源的持續開發。
二、森林旅游景觀規劃設計發展方向
1、從觀光型向參與型轉變
甘肅省現有的森林公園和旅游景點,大多數是由國有林場或自然保護區轉變而來。早期進行森林旅游開發時,工作重點往往集中于對森林本身價值的開發,并沒有充分考慮到游客的旅游體驗,森林景觀設計以觀光型的景觀為主。觀光型景觀只能滿足游客視覺上的需求,雖然能夠使游客欣賞到自然美景,但是并不能讓游客全身心的享受自然魅力。因此,必須要轉變旅游景觀設計思路,從觀光型向參與型轉變,關注游客的切身體驗,調動游客的視覺、聽覺、觸覺和味覺,真正感受到森林景觀所帶來的舒適性和輕松感。
2、從人工景觀向生態景觀轉變
現階段的森林旅游景觀設計,主要以人工景觀為主,包括景區內的涼亭、建筑等,而自然景觀沒有得到有效的開發和利用。生態景觀設計就是要利用生態學的觀點,協調好人與環境、人與動植物、動植物與環境之間的關系,既要實現景區內生態環境的保護,又要體現出生態景觀的觀賞價值。景觀規劃設計以尊重自然、保護自然資源、維護自然生態為必備前提,關注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問題。具體措施有設計生態建筑、恢復地帶性植被景觀、資源的循環利用等景點項目,通過植物的選擇建設引鳥、引蝶等生物景觀。
3、從單一景觀向多元景觀轉變
不同游客的審美價值和旅游目的存在較大差異,例如有的游客單純是為了通過森林旅游來宣泄工作壓力,而有的游客則希望領略不同地區的獨特風景。因此,為了更好的滿足廣大游客的多樣化需求,我們在進行旅游資源開發和景觀規劃設計時,也要盡可能多的設計不同景觀,在規劃設計中全面圍繞主題,從風景建設、道路、植被、人文等出發,公園保護、管理、服務等環節都緊扣主題展開,實現森林內部有限資源的最優化利用。應當注意的是,從單一景觀到多元景觀,不僅僅是景觀數量上的增加,而且還要兼顧各個景觀之間的協調和搭配,實現森林旅游景區整體質量上的提升,為游客創造更加舒適、放松的旅游環境。
4、從追求規模向突出特色轉變
早期的森林公園大多數是由國有林場和自然保護區改造形成,整體面積較大。而進行景觀規劃設計時,也片面的追求森林景區的規模,導致景區內部許多特色資源得不到集中利用,森林公園的整體開發程度普遍較低,難以為游客提供配套的旅游服務。在今后的景觀規劃設計中,要整合森林內部的各種資源,突出森林公園內部的特色景點,并通過科學的規劃設計,形成具有代表性和一定知名度的主題景觀,吸引更多的游客。例如,蘭州地貌復雜多樣,境內山地、高原、沙漠、戈壁交錯相間,黃河自西南向東北貫穿全境,形成“山-河-谷”串聯分布的獨特景象。可以充分依托不同的自然環境風貌,開發綜合性的森林旅游區。
5、從功能理性向公眾參與轉變
景觀規劃設計不僅需要考慮森林旅游價值的發揮,還要綜合考慮森林旅游開展對周邊環境及公眾生活帶來的影響。因此,我們在進行景觀規劃設計時,也必須充分聽取市民的意見和建議,一方面能夠群策群力,及時發現景觀規劃設計中的問題,從而提升森林旅游開發的效率;另一方面,群眾的建議還能給設計者提供靈感和思路,保證了景觀設計能夠被多數群眾和游客所接受、認可。在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的組織和領導下,開展森林旅游開發聽證會,將擬定的景觀規劃設計展示給群眾代表,通過講解、討論、分析,確定景觀規劃設計的可行性和不足之處,從而在公眾參與、公眾討論的過程中,實現景觀規劃設計的不斷完善。
三、參與體驗型景觀規劃設計的基本理念
1、概念介紹
參與體驗是人類對客觀環境的認知手段和主觀感受。人們樂意將自我的參與體驗運用于各種外部環境中,從而更深入地理解和認識身邊的事物。參與體驗己經與人們的生活不可分離。景觀是指在一定的條件之中,以山水景物,以及某些自然和人文現象所構成的足以引起人們審美與欣賞的景象。體驗型景觀規劃設計,就是要求堅持人與自然融合統一的理念,在營造優美自然風景的同時,激發人們對自然景物的喜愛,使人獲得美的享受。
2、體驗形式
(1)娛樂體驗。通過游戲的方式,帶給游客新奇、刺激、興奮的旅游體驗。例如許多森林景區內設置的水上公園,過山車等。娛樂體驗要注重結合地方民俗特色,以期帶給游客不一樣的旅游體驗。(2)教育體驗。這里的教育體驗,并不是指傳統的教育,而是以“寓教于樂”的形式,讓孩子在森林旅游和實際體驗中,掌握更多的自然知識,從而以放松的心態接受新知識。例如家長可以在森林旅游的沿途,向孩子科普各種野生植物的名字,某種自然景觀的形成原因等,以此來拓展孩子的知識面。(3)避世體驗。一些大型的森林公園遠離喧囂的市區,游客漫步在森林小道中,能夠暫時忘卻工作、生活上的煩惱,實現由內而外的放松。避世體驗并不是一種消極的心態,而是個人精神壓力宣泄的一種途徑,在森林旅游結束后,游客能夠以更加飽滿的精神姿態投入到新的工作中,從而提升工作效率。(4)審美體驗。滿足游客的審美需求,是森林景觀規劃設計的核心理念,也是森林公園吸引更多游客、提升自身經濟價值的關鍵。無論是原生態景觀的體現,還是現代人工景觀的裝點,都是以滿足游客的審美體驗為出發點。因此,體驗型景觀規劃設計的一切工作,最終都要圍繞這一要求來開展。
四、體驗型景觀規劃設計在森林旅游開發中的具體應用
1、視覺設計
(1)文化景觀的視覺設計。蘭州市作為一座文化歷史名稱,擁有源遠流長的歷史文化和豐富多彩的人文景觀。例如,云龍橋最初興建于清朝乾隆二十八年,是甘肅省省級保護文物,云龍橋木體弓形,精巧玲瓏,具有極高的視覺沖擊力和審美價值。除此之外,還有大佛殿、青城古鎮等文物建筑,吸引了大量的游客慕名參觀。因此,在開展體驗型經過規劃設計時,尤其要注重凸顯古代建筑、傳統文化的欣賞價值,并做好雕刻、石刻、建筑的保護和修復工作。(2)環境景觀的視覺設計。環境景觀設計涉及地貌景觀,生物景觀,氣象景觀,天文景觀等。作為設計者的主要任務是發現、挖掘、提煉、提高、命名、解譯和展示。設計者應當熟知游客心理、民族文化,同時注意把環境(物質的)與文化道德倫理(精神的)結合起來,使游客在享受審美體驗的同時,也能享受教育體驗與娛樂體驗。進行視線走廊設計,要讓游客在游覽、體驗過程中有一個完整的體驗過程,猶如音樂史詩般,有序、起迭、漸變、、尾韻,符合游客心理審美要求。根據自然景觀特點,充分考慮游客的需要,兼顧所有景點,盡量形成旅游環線,不走回頭路。以景區為單位,景點多或路程遠的景區,設計多條環線,滿足各種類型的游客。
2、聽覺設計
風聲、雨聲、瀑布之聲、流水的聲音、蟲鳥鳴叫的聲音、雞犬鳴吠的聲音;寺院鐘聲、現代科技術利用電子設備模擬的公園背景音樂、現代科技術利用電子設備模擬的其它聲音等都是聽覺設計考慮的元素。例如,五泉山公園是游客來蘭州休閑旅游的理想去處,五泉山不僅環境清幽、綠樹蔥郁,而且有多處明清宗教建筑。“泰和鐵鐘”是五泉山公園的鎮山之寶,造型宏偉、聲音洪亮;景區內有甘露、掬月等五眼清泉,泉水自山腰留出,形成瀑布,游客于林間聆聽鳥鳴和水聲,獲得身心上的愉悅。
3、嗅覺設計
嗅覺景觀的實現主要是通過森林植物設計來體現。同一地區不同植物品種的花期不盡相同,而植物在開花期間所發出的氣味也不相同,如丁香帶給人的是濃郁的芳香氣味、玫瑰給人以清香的感覺、百合更給人以淡淡的清香的感覺。即使是同一植物品種在不同地區開花期間所發出的氣味也會因為溫度、濕度、日照、土壤等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同一植物品種的園林植物在整個花期的不同階段所發出的氣味也帶給人以不同的嗅覺感受。
4、觸覺設計
觸覺能夠更好地拉近人們對環境的體驗。觸摸是人的天性,摸石頭、花草更是兒童的習慣。具有豐富肌理和質感的空間環境能能帶給人們豐富的體驗,特別是對兒童、老人意義更重要。不同的材質可起到行為暗示的作用,有的材質如卵石路還可起到保健按摩作用。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調動人們的觸覺體驗:一是通過園路鋪裝變換暗示腳、手、全身心的觸覺行為,,游人通過與“地氣”接觸,按摩腳底穴位,沐足健身;二是根據景區內資源條件,在淺水區建立觀景點、觀景平臺,使游人能近距離接近水體,嬉水賞景;三是對于景區內觀賞價值高的植物以及古樹名木,設立觀景點并加以標識解說,感受大自然豐富的肌理。結語:森林旅游不僅能給當地政府帶來巨大的經濟收入,有利于改善地區居民的生活水平,而且通過一系列的景觀規劃設計,改善了地區生態環境,實現了旅游產業的可持續發展。體驗型景觀規劃設計能夠堅持以游客為本的理念,使森林景區設計迎合游客的多種需求,成為森林旅游開發中常用的規劃設計形式。各地區只有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辯證看待森林旅游開發面臨的問題和存在的優勢,進而科學利用體驗型景觀設計理念,才能確保森林旅游資源價值得到最大化的發揮。
作者:蒲興芬 王鴻毅 單位:甘肅省生態環境監測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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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訴訟的價值觀念而言,“保障訴訟公正是訴訟法永恒的出發點和歸宿”。而管轄,作為訴訟手段解決民事糾紛的第一道門檻,其對于當事人訴訟權利的保障、訴訟程序公正的重大意義勿庸置疑。正因為如此,縱觀中外之民事訴訟法,無論是傳統的還是現代的,都規定了多種確定管轄法院的方式。管轄權的問題是訴訟能否成立的問題,而且管轄權與送達、請求適格、假扣押等直接有關。本文旨在對管轄恒定原則對于減少部分民事訴訟法律規避的作用并將它法條化進行初步闡述。
管轄恒定原則在我國民事訴訟法中沒有十分具體的體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適用意見》)第34條規定:“案件受理后,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權不受當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的影響。”第35條規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區域變更為由,將案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判決后的上訴案件和依審判監督程序提審的案件,由原審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進行審判;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重審或者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再審的案件,由原審人民法院再審或重審。”
上述兩條司法解釋,已經看到管轄恒定原則的身影,但是還有不完善的地方。由于管轄恒定原則要求必須通過訴訟系屬的確認時間開始,因此,上述司法解釋管轄權之確定界定在“受理案件后”,即法院立案以后,雖與《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一致,但還是不能解決審查時間過長,導致有管轄權的法院無謂移送案件的可能。如果將我國訴訟系屬的時間明確定于法院收到狀或口頭之時,那么就不存在案件的無謂移送,以致要求上級法院指定管轄,大大節省了訴訟資源,也明確了收訴法院自始擁有的管轄權限。
一、管轄恒定可以規范級別管轄,明確管轄范圍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2條第3款規定:“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使用恒定管轄則可以很容易規范這種行為。以首先收到當事人訴訟的有管轄權的法院受理該案,審理此案,直至判決。對于惡意虛設被告或者利用標的額的增減來尋求管轄權的變動,同理以首先收到當事人訴訟的有管轄權的法院受理該案,審理此案,直至判決。當然由于完全適用管轄恒定原則能夠明確管轄范圍,但是還是不夠完善,還需要立法手段完善這個體系。
對原告虛設被告爭取管轄權的情形,可以直接規定“有明確的被告,并且被告必須適格”。將一個案件的標的金額,通過不斷增加的形式逃避級別管轄的情形,可以規定訴訟請求涉及訴訟爭議金額的增加或者減少不得超過原來金額的一定比例。如果超過,則裁定駁回。對于分割訴訟以謀求低級法院擁有管轄權的行為,法院可以強制合并審理(必須同一適格被告)。
二、關于管轄權的轉移
《民事訴訟法》第39條規定“上級人民法院有權審理下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交下級人民法院審理。下級人民法院對它所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認為需要由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可以報請上級人民法院審理。”管轄權由上向下轉移的,稱為“下放性轉移”,反之,稱為“上調性轉移”。從立法本意來看,管轄權轉移是民事訴訟法賦予上級人民法院對管轄問題的一項靈活處理的自由裁量權。
允許管轄權作“下放性轉移”,并且無進一步的條件限制和程序規定,違背了確定級別管轄的原則。從兩審終審的角度看,法律為大標的額的案件和其他重大復雜的案件設置了高級別的法院的終審法院,目的在于提供程序上的保障。但“下放性轉移”剝奪了法律賦予當事人的接受高級別法院審判的權利。從實踐角度看,這樣的規定給地方保護主義打開了方便之門。法院濫用此項自由裁量權,給法院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建議刪除“下放性轉移”的法律規定。但從程序角度看,無論上述兩種制度有無可取之處,都是對我國訴訟法管轄制度的破壞,使得民事管轄缺乏確定性和體系性。
三、關于禁止重復
禁止重復是管轄恒定的一個必然法律后果。《適用意見》第33條從確定法院管轄權的角度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將案件移送給另一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在立案前發現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不得重復立案;立案后發現其他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已先立案的,裁定將案件移送給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禁止重復首先是對當事人產生效果,然后才是禁止法院的重復立案問題,而上述規定并沒有直接反映出訴訟系屬對當事人所產生的效力。依據管轄恒定原則,禁止重復之效果應當從訴訟系屬之時,也即時起產生,而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講,它并不能產生從時起即禁止當事人重復的法律效果。故這些問題的出現也是與訴訟系屬不能第一時間確立,導致管轄權的不確定性有關。建議規定:“受訴法院管轄權之確定以當事人時為準。”
由此根據管轄恒定原則的要求,總結了幾點針對我國民事管轄中可能存在的問題的修改意見:
第一,將《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第二款改為:“被告必須適格”,以此來解決虛設被告以達到惡意規避法律目的的行為。
第二,將“受訴法院管轄權之確定以當事人時為準”加入《民事訴訟法》中,以完善管轄恒定原則在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中的全面適用。
第三,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法院受案訴訟標的金額,相關表述如下:“當事人在訴訟中增加訴訟請求從而加大訴訟標的金額,致使訴訟標的金額超過受訴法院級別管轄權限的,一般不再變動。”
第四,將《民事訴訟法》第39條中“下放性轉移”、“上調性轉移”的規定全部去掉。該規定是在我國特殊國情的基礎上才具有積極意義。而這些特殊情況大多數還是因為我國的法制不夠完善。所以,這就是不能將這些因素作為完善標準的原因。
僅僅依靠管轄恒定原則還不足以完全滿足我國民事訴訟進步的需要。但是,通過立法將管轄恒定原則直接寫入訴訟法中,則能進一步提升民事訴訟的體系性,增加法律的確定性,節約有限的司法資源。對于促進我國程序法的發展有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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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責任編輯:馬卓)地市科技情報機構政府決策支持服務的實踐與探索
一、經濟法律法規課程教學現狀分析
1.教學指導思想存在偏差,學生注重程度不足。現在,中等職業學校在教學指導思想上一般存在著強調專業教育、專業技能的培養,無視人文教育、法制教育的情況。經濟法律法規作為很少的法律知識課程之一,沒有獲得學校與學生的重視。作為學習主體的學生而言,他們通常覺得經濟法律法規課程相對難懂,和別的專業其他課程關聯又不大,學得好和壞影響不了什么。
2.學生通常欠缺基本的法律知識。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生在一年級開設本門課程,學生在學習本門課程之前,法律基礎基本為零。在法律已經遍布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的今天,法律素質更應該成為中職學生具備的基本素質。同時,本課程在法律基本知識的內容上篇幅特別小,只有兩章,教師對于這些內容幾乎都是一字帶過,許多學生對基本知識都所知甚少,如法律關系、法律行為、制度、訴訟時效等。
3.教師水平差距較大。現在從事中職院校經濟法律法規基本課程教學的教師有兩種現象:一是經管專業課老師,以經濟、會計專業知識為主是他們的知識構造,有的具備一些法律知識,例如會計師、注冊會計師,但沒有通過體系的法律知識的學習與培訓,不具備系統的法律知識,有時難以對法理作出說明;一部分是法律專業老師,具有完整的法律理論知識系統,但對經管類專業課程內容差不多全無所聞,教學不能聯系學生已有的專業知識對癥下藥。
二、中職院校經濟法律法規課程教學改革的必要性
經濟法律法規課程的學習應當是在經濟法學基礎上的經濟法律法規的學習。但就中職學生而言,考慮到他們文化基礎薄弱、法律知識欠缺,如果是單純為了法規而學法規,其教學效果極其有限。要以教材選定為突破口,以教材的適用性與先進性作為選定標準。教材是教學的基礎環節,教學質量、教學水平與教材直接相關。因此,在教材上,應遵循“先進性”和“適用性”,體現“特殊性”和“差異性”。如針對市場營銷專業的學生可增添廣告法律法規內容,針對旅游專業的學生可把與專業相關的旅游法律法規穿去,這樣就能拉近教材和學生的距離,在提高學生學習興趣的同時,又突出了課程的學術特色和時代特點,最終達到教材更好地為教學、為專業服務的目的。要制定合理的教學計劃,設計科學的教學目標,安排合理的教學環節,體現課程的銜接性與啟發性。要重視案例教學的地位和作用,側重于現代化教學手段的應用,以案例教學為向導,以多媒體課件建設為支撐。以案例為導向,首先要嚴格精心挑選案例,統一組織安排。對理論教學、案例教學的授課時間比例要合理分配,要選擇實用性強的典型案例,案例的講解、推理應縝密,注重培養學生分析案件及自學能力、獨立思考、獨立分析和綜合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
三、經濟法律法規教學改革的措施
1.樹立清楚的教學目標。中等職業學校要樹立清楚的教學目標,中等職業學校經濟法律法規要以培養經濟學精通、法律知識熟悉、復合型人才為教學目標。教師在進行經濟法律法規教學時,要盡量加大實用內容與操作內容,對于理論知識只要充足就可以,可以合理地減少某些理論知識,從而增多實踐教學的時間。
關鍵詞:清真;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也越來越高,對于飲食方面也越發重視。對于大多數人來說,飲食不僅要色香味俱全,同時還要營養健康。因此清真食品漸漸得到大眾的喜愛。但是市場上清真食品的質量卻參差不齊。出現了很多食品安全問題。因此為了保證人們的健康,也為了保證清真食品市場的長遠發展,所以需要對清真食品安全監管投入足夠多的重視。
1清真食品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
1.1法律法規和監管主體存在的問題
“偽清真”“三聚氰胺”“地溝油”、“假羊肉”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頻發的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對清真食品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法律法規是清真食品管理的依據。一旦出現清真食品安全事件就可以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懲處和打擊犯罪。同時法律法規可以對清真食品市場形成規范和制約,可以對清真食品的經營人員形成震懾力,減少清真食品安全事件的發生。但是目前清真食品的法律法規還存在漏洞,全國沒有統一的標準,同時執行力度也不夠,所以導致目前的清真食品安全受到了威脅。另外,清真食品的監管主體職責不明確,管理權限不夠清晰有力。我國對于清真食品安全監管的部門是民族工作部門和政府的相關部門。民族工作部門對于清真食品的監管職責只限于清真食品“清真”屬性的監管。也就是說只負責管理那些真正屬于清真的清真食品,對于那些打著清真的牌子但是賣的卻不是正規清真食品的生產經營者,準確來說是沒有管理的責任和權限。因為對清真食品的安全監管主體不明確,所以一旦出現清真食品問題,就會出現推卸責任、管理不善等情況。
1.2清真食品安全監管力度不夠
我國對于清真食品安全監管的力度不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負責清真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人員整體素質和能力不夠。在我國的清真食品監管中,很多工作人員對于與清真食品相關的知識都是不了解的,同時加上管理查處沒有法律法規可以當做標準,所以執行的監管力度就大打折扣。其次是責任沒有落實,具體的管理職責不明。因為清真食品的安全監管主體不明,所以導致具體監管的分工和職責就存在重復和空隙。重復就是職責范圍重復,管理的內容重復。同時管理還存在空隙,有些食品管理的內容被忽略,導致安全監管的漏洞出現。最后就是打擊犯罪的力度不夠。清真食品因為其獨特的屬性使得對清真食品的監管要考慮到很多的方面,比如說民族政策和民族關系等。因此在清真食品安全管理中,對違法犯罪現象的查處懲罰力度較弱,沒有很好的形成震懾力和威懾力,所以導致清真食品安全事件頻發。
2清真食品安全監管有效發揮作用的長效管理措施和方法
2.1完善法律法規和明確管理權限與責任
法律法規是國家所有事物所有工作的依據和準則。也就是說法律法規是必不可缺的存在。有了法律法規就能對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進行依法打擊和管理,同時還能對那些違法犯罪分子形成無形的壓力,打消他們想違法犯罪鋌而走險的念頭。在我國,每年都有很多的法律法規出臺、修改和完善。但是還是有一些領域的法律法規被忽視,清真食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就存在著很大的漏洞和不足。因此為了清真食品的未來發展,也為了民族關系和民族發展,所以需要盡快完善清真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這樣對于清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可懲。關于清真食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的完善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建立統一的管理標準和完善細節管理。統一的標準其執行力會更強,細節的管理可以減少投機取巧和鉆法律空子的事件發生。除此之外就是要明確清真食品安全監管主體的管理權限和責任。只有落實主管部門的責任和管理內容,才能保證其工作的效率和能力。同時也能大大的減少推脫責任、消極管理、管理力度不夠和問責不明的情況。另外,有必要對負責清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對清真食品安全監管的認識和能力,從而可以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
2.2清真食品安全監管有效發揮作用的長效機制
如果要真正的管理好清真食品安全工作,就需要一個可以有效發揮作用的長效機制。簡單來說就是要從涉及到清真食品安全監管的各個主體進行管理和控制。首先是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者。對于這部分主體可以采取教育、檢查和處罰有機結合的措施進行監管。通過教育宣傳,讓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者認識到清真食品安全問題的重要性、清真食品監管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清真食品安全問題的處罰內容等。一方面提高生產經營者的社會責任意識,另一方面對其形成無形的壓力,打消違法生產經營的念頭。對清真食品生產經營者要時不時的進行抽查和檢查,出現違法行為要嚴厲查處。其次是清真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這部分主體在安全監管工作中的作用是非常大的。因此要落實部門監管的責任范圍,強化監管責任,如果有部門在工作中存在問題,要嚴格處理,追究責任。最后就是全社會的監督,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對于清真食品市場上的情況,很多群眾都是有所了解的。因此要充分發動群眾的力量,鼓勵群眾對于清真食品市場存在的違法現象積極進行舉報,同時要暢通好舉報渠道,讓社會民眾可以發聲,從而提高清真食品安全。
3結語
眾所周知,清真食品是我國獨具特色的民族食品。在我國清真食品的市場規模越來越大,甚至在國際上也享有盛名。所以為了清真食品的長遠發展,需要對清真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嚴格的管理和控制。近期清真食品安全事件頻發,為清真食品帶來了不小的打擊,為了保證清真食品的健康發展,需要建立清真食品安全監管有效發揮作用的長效機制。通過長效機制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從而保證清真食品的安全和發展。
參考文獻:
1 當前我國物流法律法規的現狀
當前,我國現有的物流法律法規對物流領域的發展和整體調控,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緩解了物流領域發展的法律真空狀態,在物流業的發展過程中起到促進作用。
1.1 主體立法方面
我國的物流主體立法主要是兩方面,一個是物流行業組織和協會的立法規范,另一個是各種物流業經營主體的立法規范。前者主要是在行業自律和保證市場正常秩序方面起到一定作用,后者主要是物流經營者主體資格認定、并更、滅失的立法規范。在法律意義上,國家還未制定關于物流主體的綜合性法律法規,當前使用的物流法律規范都散見于部門規章制度中,法律執行效率較低。
1.2 行為立法方面
物流行為立法調整的是物流業經營主體之間從事物流活動的立法規范,在法律意義上屬于民事行為法的性質。當前頒布的民事行為法規當中,對物流活動的表述本質上就是合同行為,但是《合同法》中合同行為注重的是交易的結果,物流合同注重的是服務過程,兩者在本質上有著明顯的區別,為了在立法角度上加以區別,有必要對這種特殊的合同形式重新進行規范。
1.3 物流經濟調控立法方面
在調控方面,物流經濟調控主要由宏觀調控和微觀市場經濟法律制度構成。大部分國民經濟宏觀調控法律規范同樣適用于物流經濟的宏觀調控,如《預算法》、《金融法》、《價格法及投資法》、《外匯管理辦法》等,物流市場的宏觀調控也有其相應的法律制度和規范,如《航空法》、《郵政法》等。物流微觀市場法律規范是指國家在對物流市場進行微觀調控管理時發生的物流經濟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一般而言,市場微觀法律制度包括《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補貼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這些市場微觀法律制度同樣也適用于物流經濟微觀調控。
1.4 爭議救濟立法方面
在物流業的發展過程中,由于物流活動的不斷延伸以及物流參與者的不斷增多,各種物流權益糾紛也隨著增多。在國內程序立法領域,解決物流糾紛的途徑還是主要以訴訟和仲裁兩種方式為主,依據相關法律作出的判決書和裁定書等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效力。《民事訴訟法》和《仲裁法》是解決物流糾紛適用的最主要程序法律依據。
2 我國物流法律法規存在的問題
2.1 物流法律法規的建設相對滯后
當前,我國物流業執行的法律法規還是計劃經濟體制環境延續下來的,這些法律規范是根據當時具體情況制定的,對推動當時的物流業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基本上能維持當時物流業的經濟秩序。但由于時代的發展,這些物流法律規范難以滿足物流業的發展需要,更難以滿足中國物流業國際化的發展需要,需要補充、修訂和完善,這些問題的存在,制約著物流產業的進一步發展。
2.2 物流法律法規之間不協調
由于物流活動的環節眾多,這種特點使得調整物流的法律規范散見于體現為代表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利益制定和頒布的部門法中,形成了多頭而分散的局面。同時由于協調不到位,有時候會造成部門與部門之間存在法律法規打架的現象,從法律經濟學的角度,屬于立法資源浪費,不利于物流產業的發展和規范。
2.3 對物流市場的準入條件缺乏統一法律規范
從物流發達國家的經驗可以看出,物流準入制度的制定和實施,是保證現代物流產業發展的基本要素。例如在德國,對物流業的審批制度是非常嚴格,物流公司的注冊要有政府和行業管理部門雙重審核制度,對管理者也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學歷要求,而我國對物流企業的準入門檻比較低,現有的《民商法》和《工商注冊法》也僅對運輸企業成立作了若干規定和詳細要求。而我國多數的物流企業都是從運輸公司和倉儲企業轉型升級而來,缺乏相應的法律地位,完善物流企業市場準入問題、資質問題的立法更是當務之急。
2.4 我國物流立法無法適應入世的需要
當前,國內物流行業執行的物流法律規范所調整的是某一領域的法律關系,而現代物流業涉及的領域眾多,包括運輸、倉儲、包裝裝卸、電子商務等。運用這些法律規范來調整物流關系時,缺乏系統性和前瞻性,無法滿足現代物流對法律的一體化要求,物流立法的滯后、缺乏前瞻性的這種特點,導致的結果就是物流新業務、新問題無法可依和無法可行,進一步會導致物流市場的混亂局面,不利于物流市場健康和快速發展。當前我國物流政策的出臺,往往都是出現問題后才會進行法律規范的調研和退出,這與高速發展時期的新型產業物流業的發展完全不相適應。
在經濟全球化、物流國際化、商務現代化的現代物流供應情景下,特別是隨著我國加入WTO,更加需要對我國現行物流法律規范進行深入的修改和補充,以適應物流高速發展的要求,同時也是為國內物流走出國門,成為大型跨國物流企業提供機制保證。
3 構建和完善我國物流法律法規的幾點建議
3.1 更新完善物流立法,有針對性的制定物流法律法規
面對我國相對滯后的物流法律法規,必須盡快更新完善,制定符合國內物流產業發展的相關規定和法律規范。國內各地方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物流業發展也不平衡,加上物流業起步較晚,在這種情況下,不通過調查而制定出來的相關物流法律法規和實際脫節,達不到制定之初的預想效果,因此,政府部門和國內立法機構要根據國內物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物流法律法規。
3.2 建立一個協調的物流管理機構,制定出統一的物流法律規范
從以往經驗來看,物流業在宏觀和微觀經濟中的作用非常明顯,因此我國應建立一個統一協調的物流管理執法部門,統籌物流活動的整個環節。在這方面,可以學習德國的管理模式,德國采取政府監督控制、企業自主經營的市場運作模式對物流業進行管理,統一管理物流部門的政府機關是德國交通、建設和城市規劃部(BMVBS),德國聯邦物流采購協會(BME),德國物流聯盟(BVL) 以及德國運輸物流協會(DSLV) 等協會部門具體負責行業管理,同時這些協會也負責物流法律法規的制定,這樣制定出的物流法律法規就比較適應物流業的發展。
3.3 完善現代綜合物流準入法律制度,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
目前在國內,關于物流產業政策有《關于促進我國物流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物流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關于開展試點設立外商物流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等,還沒有上升為法律規范。而目前我國的第三方物流等綜合物流服務發展迅速,從單一的提供運輸、倉儲服務轉向更廣泛、全面的綜合物流服務,而現實國內關于第三方物流等綜合物流服務的準入制度立法還處于空白階段,不能適應現代物流業的發展。所以應盡快加強第三方物流的立法,明確第三方物流的法律責任,界定其服務范圍,規范其組織形式、準入資本、技術設備要求及服務人員要求等,禁止一些低利潤、低技術的企業進入物流行業,破壞市場信用,明確市場準入的基本原則。
1.1路政管理滯后,缺乏先進的管理理念和先進的管理模式及技術
我國的路政管理存在著很多的問題,也正是這些問題的存在制約著路政管理的發展。我國路政管理滯后,缺乏先進的管理理念和先進的管理模式及技術。在現在的路政管理中,我國主要采用以人治路,而這種管理模式存在著很多的弊端。采用以人治路的方法,容易滋生。例如:洛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處處長王林超,其利用職務之便,為某些不合法的行為放行,從而在不法分子身上得到巨大的利益。其作風極差、道德敗壞常常利用職權故意刁難人們群眾,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針對這些問題,我們應該否決以人治路的理念,對比國外先進的管理模式和技術,來完善管理模式,從而解決管理模式中存在的問題。另外,在借鑒了先進的管理模式后,還要使清障救援更加的及時,只有這樣才可真正的做到為人民的生命財產保駕護航。
1.2相關的部門對路政管理不重視
相關部門對路政管理不重視是路政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路政管理這一行業對于國家來說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但是相關部門卻沒有根據其在公路管理中的地位,對其進行相應的宣傳,使其的普及程度遠遠不足,普通的百姓對路政不了解,不知道路政所為何物。在大多數百姓的眼中,路政只是收罰款的,出現問題只懂得向交警求助,而不知道路政真正的作用。以上現象的出現就導致了路政的作用不能充分地得到體現,最為嚴重的表現在清障救援方面,在公路上出現問題,有很大一部分的人不知道找路政部門尋求幫助,這就使得清障救援工作發揮不了其應有的價值。所以,要加強對于路政管理的宣傳,使路政管理部門充分發揮其作用。
1.3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存在著不足
在路政管理方面,我國頒布了各種各樣詳細的法律、法規、規章,但是在實際中,國家法律法規的執行過程卻存在著很大的不足。國家制定的法律法規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有時候會與現實相沖突,在對于法律條文的操作過程中執法者容易與違法者產生矛盾。例如:治超站喝農藥自殺事件,由于執法者與違法者之間產生矛盾引起違法者的不滿,使得違法者用自殺的方式來表示抗議。還有就是法律法規中規定必須要卸載,而另一方面,比如,煤炭運輸廠家和貨主為了經濟利益規定運輸車輛貼了封條不允許卸載,撕毀封條就不收貨,由承運人承擔所有經濟損失。這就意味著如果卸載,承運人就會承擔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的損失,所以才會出現喝農藥自殺事件。另外,有的執法者不能按照法律規定執法,因為一己私利知法犯法。還有一些人在運輸貨物時,鉆法律的空子,造成法律不能起到應有的約束作用。總之,在實際的的法律執行過程中,要合理的運用法律。
1.4路政管理的規定與地方政府城市發展規劃相沖突
每一個地方政府對于自己城市的發展都有著詳細的規劃,這就意味著可能會出現路政管理規定與地方政府城市發展規劃相沖突的現象。就像國省干道城市過境段兩側在城市發展中出現多處違反公路法律法規的違章建筑,這樣就會出現是按照政府城市規劃進行建設還是按照法律重新制定城市規劃的問題。所以為了避免這些問題,公路管理部門應該加強對于國家路政管理法規的宣傳和監督,同時加強與地方政府的溝通。還有國家應該使我國的法律更加的完善,地方政府在制定城市規劃時要按照法律法規來制定,不能在規劃中出現違章建筑,這樣就可以解決路政管理中出現的路政管理規定與地方政府發展規劃相沖突的問題。
2相應的解決措施
2.1革新路政管理的模式和技術
針對我國路政管理的現狀不難發現,我國的路政管理存在著很多的漏洞,而這些漏洞為實際中路政管理人員的執法帶來了很多困擾。究其根本這些漏洞的存在源于我國路政管理模式和技術的滯后。所以要想加強我國路政管理水平,就必須改變我國現有的路政管理模式。因此,應該根據我國路政管理現狀,找出自身不足,同時借鑒其他發達國家先進的管理經驗,在管理模式的基礎上加以改良,學習他們先進的管理技術,找到符合我國國情的優良管理模式。通過這些手段來對我國的路政管理模式進行革新,就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善我國路政管理現狀。
2.2加強對公路路政管理重要性的宣傳
為了加強我國公民尤其是相應的管理人員對公路路政的重視程度,我們應該利用廣播、電視、宣傳單等這種媒體媒介的宣傳功能充分的對其的重要性進行宣傳。對此,相關的路政管理人員必須進行定期的培訓,使其充分的意識到路政管理的重要性。我們可以采取讓路政管理人員定期提交自己對相關路政管理方面的感想或者可以提高路政管理效率方案的論文,以此來督促相關的路政管理人員對其的重視程度。不僅僅要提高路政管理人員重視路政管理的意識還要增強我國人民群眾的重視程度,對此,我們應該充分發揮媒體或者網絡的宣傳優勢。總之,要加強對公路路政管理重要性的宣傳,使人民群眾充分了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意義,以及遵守公路管理法律法規給他們帶來的方便、快捷的出行環境。
2.3修善我國相應的法律法規
我國路政管理存在的諸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源于我國在相關的法律法規中規定的不夠完善。所以要想從根源上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要完善我國相應的法律法規。首先,立法部門要根據以往的實際狀況,將各方面的影響因素整合之后,制定出初步的法律條例,并在之后的試驗使用中不斷的找出不足,然后做出相應的修改,只有這樣經過不斷完善而制定出的法律法規才是真正符合實際的。有了完善的合理的法律法規,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少路政管理中存在的執法者與違法者存在矛盾等一系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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