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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勞動價值理論觀點描述
勞動價值理論是政治經濟學的理論基礎,在政治經濟學中占有重要地位。勞動價值理論由商品理論、貨幣理論和商品經濟的基本規律三部分組成。
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兩個因素。其中,具體勞動創造商品的使用價值,但不是商品使用價值的唯一源泉。商品價值量的大小就是由其所凝結的抽象人類勞動量的大小來決定的。商品所包含的抽象人類勞動是勞動者的具體勞動耗費在商品經濟關系中轉化變成的結果。抽象人類勞動的凝結表現了主觀具體活勞動耗費所產生的客觀社會效果——滿足社會需要的有效的勞動的含量。
商品的價值量同樣由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量來計量,取決于生產商品是所需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商品的價值量由生產商品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商品交換要按照價值量相等的原則進行,即等價交換。價值規律對生產和交換活動起著支配作用,通過價格的運動來表現。而價格的運動又離不開競爭機制、供求機制。價值規律的作用下,市場的調節產生自發性、盲目性和滯后性的弱點和缺陷,這需要政府采取措施,把市場經濟下價值規律的調節機制的消極影響減小到最低限度。
1.2從經濟人類學的角度對價值理論的評述
馬克思創立勞動價值論的時代是人類社會工業化、市場化的初期,其目的是為劃清勞動與剝削的界限,揭示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運行特點和基本矛盾。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在價值創造過程中,除資本、土地和勞動力外,先進技術、科學知識、經營管理和信息等已成為不可忽視的重要生產因素。尤其是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它的不斷創新與推廣對社會財富積累的貢獻越來越大。十六大報告明確指出的“放手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已造福于民”。科學技術對使用價值和價值的創造具有重大的作用,通過人這一勞動主體把科學技術融入到其他生產要素當中來提高勞動者的生產效率,從而產生出多倍的勞動生產率的勞動者創造的使用價值和價值,也即科學技術的運用使人類的勞動不斷地起著自乘的作用。現代企業要在市場經濟中立足,更需要通過改進技術,改善經營和管理以提高勞動生產率。
制度作為創造使用價值和價值過程中的重要因素,它的產生不過是把社會價值共意得到一種穩定性存在的保證,把道德秩序轉化為一種權利秩序,它為社會的共同價值標準和交換行為規范、組織原則以及知識技能等等的人類發展的創造物,提供了一個基本的世代承續的社會機制,保存了人們交換行為和關系的模式,并且通過使價值共意合法化和固定化,而擴大了社會交換的范圍。這種外部意志的強加力協調著人們的行為動機,并促進或阻礙價值的創造。例如,我國當前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制度,股份制逐漸成為公有制主要形式,在不斷完善和發展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對勞動者創造價值有激勵作用。
2民族品牌的價值來源及構成
2.1從商品的二重性看民族品牌的價值來源
(1)從商品的使用價值分析。
商品是用來交換的勞動產品,能夠滿足人們的某種需要的勞動產品。馬克思在這里就強調了滿足人們需要的是物的客觀存在。物的這種“有用性”離開了商品實體就不存在了。
根據馬斯洛的需求理論,商品滿足消費者需求的層次分為五個層次,即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受人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這既包括物質的,也有精神的,還有社會的。從另一角度看,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的“消費者剩余”概念從另一角度分析了商品對消費者的滿足。“一個人”對一物所付的價格,絕不會超過,而且也很少達到他寧愿支付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價格。因此,他從購買此物所得到的滿足,通常超過他因付出此物的代價而放棄的滿足;這樣,他就從這購買中得到一種滿足的剩余。他寧愿付出而不愿得不到此物的價格,超過他實際付出的價格的部分,是這種剩余滿足的經濟衡量。這個部分可成為消費者剩余”。這種消費者剩余既可能是商品本身所具備的,也可能是消費者的“發現”,還可能是消費者的心理感受。
民族品牌的“有用性”承載于其產品上滿足消費者的物質需求的同時,在買方市場的今天,消費者購買民族品牌更多的集中在精神和社會需求層面。人們在購買民族品牌享受其基本的“有用性”的同時,更能夠感受到愛國主義,振興民族產業,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品牌走上全球化品牌的趨勢的欣慰。可以說,消費者在購買民族品牌所得到的精神和社會層面的上滿足,遠遠高于他所為此支付的價格,也遠遠高于一般商品所提供的“消費剩余”。
(2)從商品的價值分析。
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告訴我們,商品的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一般人類勞動”,即“人類勞動力在生理學意義上的耗費”,“人的筋肉、神經、腦等的一定生產消耗”。這種勞動耗費的量是用勞動的持續時間來計算的,即勞動時間的長短決定商品價值的大小。這里說的商品的價值高低對來說,既表現在商品的內在質量和基本功能上,也表現在商品的外在質量和輔助功能、美學功能上;既表現在商品帶給人們物質需要滿足程度的差異上,也表現在商品帶給人們精神、社會需要滿足程度的差異上,也表現在商品帶給人們的精神、社會需要滿足程度的差異上。民族品牌與非民族品牌以及其他非品牌商品的本質差別即在于勞動投入量與數量的差異。由于人們對民族品牌商品投入的勞動從質和量兩個方面都高于非民族品牌商品的投入,因此品牌商品就包含更多的價值和交換價值,就能滿足人們更多、更高從層次的需要。
2.2民族品牌的價值內涵與構成
(1)民族品牌的價值內涵。
品牌價值的內涵可以界定為被消費者認可的品牌所賦予產品的物理功能上的情感和體驗附加值。由于其能夠為企業帶來超額利潤,所以它作為一種無形資產是企業總資產的著稱部分之一。在既定的勞動投入條件下,民族品牌價值取決于生產者特殊勞動投入和市場認可的契合程度。本文主要談及民族品牌的文化內涵。
品牌文化的積累使得產品不僅僅作為實用價值的載體而存在,更使得產品在內涵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品牌文化更是以一種價值符號來傳到產品的理念、價值觀念和特殊效用,并得到消費者的廣泛認同,進而轉化為品牌的經濟價值。
(2)民族品牌的價值構成。
從傳統的角度看,民族品牌價值的構成要素不僅包括資源組成、技術工藝、文化特征、廣告與形象等也包括安全性、實用性、特殊性所帶來的效用(包括生理和心理)。民族品牌價值和其他品牌價值一樣,生成過程本質上并無差別。所不同的是,民族品牌價值中更多的包括勞動者的復雜勞動。本文主要討論民族品牌的經濟價值。
王成榮在其著作《品牌價值論》中運用品牌經濟價值曲線分析了品牌價值的構成,認為品牌價值大小取決于生產者者特殊勞動投入量與市場與社會認可程度的契合點。當兩者值較高時,經濟價值也就越大;反之亦然。但是當前者值較大,后者值較小時,民族品牌經濟價值較小,甚至為負;當前者值較低,后者值較高時,民族品牌經濟價值較大。所以,我借鑒王成榮的品牌經濟價值構成理論來說明民族品牌經濟價值構成,并認為民族品牌價值在其經濟價值構成方面與傳統品牌的經濟價值并無差異性,只是民族品牌更能使消費者從產品的消費過程中得到更高層次的精神效用(民族自豪感、榮譽感等)。3民族品牌發展的制度性依賴
制度作為價值共意合法化或者說一種社會的游戲規則,必然會對經濟過程產生影響。經濟主體行為在不同的政治、經濟、法律和文化制度等約束下將產生不同的結果,因此,制度要素在經濟過程中具有不可忽視的核心地位。
3.1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對制度的依賴
產品和服務是民族品牌的載體,也是民族品牌經濟價值增值的核心。產品創新是民族品牌提升的第一組成部分,它主要集中在新產品的開發、新包裝的設計與運用、新技術的創新和運用、新產品的市場推廣等方面。服務價值也是構成民族品牌價值的有一個組成部分。良好的服務質量創造良好的品牌形象,也可以使產品因良好的服務而增值。
民族品牌在產品和服務的創新過程中投入大量的生產資源、技術、資金和信譽保證等以使民族品牌經濟價值得以實現。在這一過程中,制度因素無不為民族品牌提升給予支持和保障。制度是以對努力成果的承認和保護,來建立激發努力的激勵機制,從而為經濟發展提供動力來源的。在一個封閉性的制度模式中,最重要的發展基礎,或許就取決于經濟主體的努力程度;而在一個開放的制度模式中,其他因素的介入,或許在某些情況下,會比努力程度具有更為重要的意義。如政府對先進技術引進的激勵、對高級人才的優惠待遇、以及其他的政策性支持和財政傾斜。
這些年來,大家目睹了我國眾多民族品牌如健力寶、活力28、樂百氏等等本土品牌一個個被外資收入囊中之后,匯源的舉動確實觸動了國人敏感的神經。這些民族品牌的消失殆盡無不反應了當前國內民族企業發展的艱難和政府對民族品牌重要性的重視程度不夠。因此,政府應基于民族品牌發展更好的環境和關懷,以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保護民族品牌的發展壯大。(1)政府應主導國家品牌計劃,扶植優勢產業區域、產業集群重點突破。(2)制定一系列完備的政策性保護和扶植措施。(3)政府從長遠利益考慮有必要干涉國內具有重要影響力的民族品牌與外國品牌的并購。
3.2民族品牌營銷傳播創新對制度的依賴
除了民族企業產品本身的創新,對民族品牌進行有效的營銷傳播活動同樣是提升民族品牌經濟價值的重要途徑。民族品牌營銷也需要投入資源,而資源是價值轉換的前提。制度作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在民族品牌傳播過程中也擔任重要的角色。制度對信息資源獲得的可能性以及獲得的效率直接影響了民族品牌傳播的速率和傳播廣度。因此,政府應該建立和完善信息平臺,為民族品牌發展提供必要的信息;借鑒很多發達國家在利用首腦外交渠道為自己的企業在海外拓展市場的做法,開放國家外交資源,扶植企業走出去,塑造國家形象。
3.3民族品牌文化創新對制度的依賴
民族品牌文化是民族企業的精神和價值觀的核心。民族品牌物質文化是民族品牌文化的實物體現,民族企業通過產品、品名、標示、包裝等方面體現民族品牌文化的是想和品牌價值觀。民族品牌文化戰略是民族品牌精神貫徹、品牌價值提升和顧客品牌忠誠的實現過程。
那么,作為文化“三層次”中的制度的文化使價值共意合法化和固定化,既是物質文化的精神化,又是精神文化的物質化。制度文化的這種兩面性質促使了價值觀共意在民族品牌文化中的實現和創新。制度要素在強化或淡化因民族文化差異而致使的經濟主體出發點差異上的影響也極為重要。從民族企業內來看,經濟主體成員對民族品牌文化創新的努力程度及其效率大小的狀況,依賴于制度要素的動力機制塑造,因此,一個落后的制度模式,在強化民族品牌個性和品牌文化創新出發點差異的同時,也就壓抑了人們的經濟努力,閑置了人們的選擇范圍和對隨機因素的利用可能,使整個民族品牌的經濟發展表現出呆滯的特征。因此,政府應給予民族品牌文化創新的環境和文化氛圍使得民族品牌文化隨著全球經濟發展和品牌的國際化更具有時代特征。
參考文獻
[1]鄭怡然.有效勞動價值論——馬克思勞動價值論新解釋[J].江漢論壇,2002,(2).
一件好的陶瓷作品必須有它的雙重價值,即藝術價值和經濟價值,藝術價值取決于作者的藝術修養,專業基礎,取決于他們所采用的藝術語言和表現手段的熟練程度。它必須是夸張變形而又富于裝飾感的,能給人一種美的藝術享受,而經濟價值則取決于產品是否適銷對路,這里面包含了材料來源、成本、生產工藝、使用價值,消費對象心理、推銷藝術等多方面因素。
以前我們的藝術家們在創作中,常常忽略了陶瓷作品的經濟價值,而只注重于追求作品最完美的藝術價值。因為他們在創作過程中要付出極艱辛的勞動,要傾注他們的全部感情,這種勞動、這種感情是無法用任何計量方法來衡量的。一件作品的創作成功,除了作者本身藝術修養的高低和專業技巧的熟練程度以外,還必須有堅強的毅力和創作的激情,只有在投入全身心的情感去創作的時候,作品才會充滿藝術的魅力,而當它再被復制的時候,復制者是不會有這種激情的,即使是作者本人去復制。除非在它的基礎上再提高,使之更完美,否則僅僅是重復,只能使它失去新鮮感,失去從創作角度上來談的藝術欣賞價值,所以,藝術家們往往不大考慮批量生產問題。可是陶瓷作品的本身定義就決定了它不是純藝術品,它同時又是商品,而且絕大多數是為實用服務的,因此設計構思時就必須首先考慮它的實用性,符合工藝上的可能性和生產上的方便性。要關心成本,講求經濟效益,立足于可以投產,形成批量。
我這幾年在進行陶瓷藝術創作時注意到,陶瓷作品對豐富生活、美化生活的影響極大。我國國民經濟有了大發展,人民生活水平進入新的階段。在豐衣足食之后,開始需要更多的精神生活,需用陶瓷藝術來美化生活,美化環境。在文化學習,文化修養提高的同時,也開始提高藝術品的鑒賞能力。人們的物質豐富了,陶瓷藝術事業也開始走向黃金時代。
可是值得注意的是:在琳瑯滿目的各種陶瓷作品中雖不乏一些有水平的,有很高藝術價值的產品,也有不少與產品本身的實用價值相符的藝術設計。但同時也存在許多俗不可耐的產品,很糟糕的設計,令人奇怪的是,它們竟也很有市場。探其究竟,我發現幾點:
1、這些產品本身價格較低。在人們經濟還不十分富裕的時候,在一般人們買東西喜歡揀便宜貨的心理主導下,有一定市場。
2、人們的欣賞水平還較低。藝術欣賞是隨文化素質的高低,特別是藝術修養的高低而決定的。在大眾的文化水平還未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曲高而寡合,“陽春白雪”能接受的人較少,而“下里巴人”合者眾矣。
3、銷售環節人員的藝術欣賞素質較低。我們新的設計能否推向市場,往往是依靠銷售環節去做工作,如果推銷人員和訂貨者對此設計毫無興趣的話,這件創作就無法投入生產,自然也就無法與廣大消費者見面了。我們的服務對象是多層次的。人們迫切希望有更高藝術價值的產品投入市場。因此銷售環節的同志也還需要努力提高藝術鑒賞能力。
4、就是我們創作設計人員的問題了,我們有些創作人員往往陶醉于自我欣賞,只追求自己所喜歡的東西,而不調查市場,不研究大眾和國外市場的需要。只追求藝術上的高難度,不考慮是否適合批量生產,同時,人才的布局不合理,高等院校和研究所擁有大量的高級藝術家卻與生產相脫離,英雄無用武之地。而與生產直接有聯系的大多數中、低層創作設計人員普遍素質不高,拿不出多少藝術價值較高的創新產品,只能看見別人什么東西好銷就去仿制,一窩蜂上,直到粗制濫造,競相壓價,使得本來一件很好的陶瓷作品沒有能保持住它應有的生命力。
因此我認為陶瓷工藝美術專業的創作人員,第一、不能只埋頭于藝術創作,必須接受價值規律的挑戰,除了不斷提高自己的藝術修養,提高表現能力和技巧水平外,還要研究國內外市場各層次的審美情趣,研究點消費心理學,弄清我們的服務對象的愛好是什么。我這里并不是說可以降低藝術標準去迎合對象,而是要做到有的放矢,既不自滿于“陽春白雪”也不只唱“下里巴人”,要積極參與推銷,用我們的藝術去感染更多的人,使更多人理解自己,同時也提高服務對象的藝術鑒別能力。
第二、創作時必須考慮降低成本的問題,藝術陶瓷(包括陳設和日用瓷)在市場上的競爭力,除了它本身的藝術魅力外,還有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價格,在外國有錢的老板面前更是如此。同樣藝術水平,較低的價格總是具有較強的競爭力。要想達到價格既低而利潤又不低的目的,只有設法降低成本。這里除了工廠管理能力外,設計人員有很大的潛力可挖。隨著工業生產的發展,不少新型材料和科學技術都是我們創作時要考慮的因素。設計人員熟悉原材料,熟悉整個工藝流程,在設計的時候,考慮到生產的每道工序,就可找出最省料、最省工的設計方案來。
(周倍良,清華大學法學院)
一、價值——法的價值——商法的價值
商法的價值是一個相當寬泛的問題,筆者認為要談論其價值,必須的先弄清楚一般意義上的法的價值,在這之上,才可能對商法的價值有一個比較清晰的認識。價值,普遍意義上的看法是是客體對主體的滿足程度,它既反映了客體呈現給主體的客觀屬性,也包含了主體對客體的評價。因此,法的價值我們可以這樣給它定義:法的價值是以法與人的關系為基礎的,法對于人所具有的意義,是法對于人的需要的滿足。這樣的一個定義重點在于強調人們對于法在維護各種基本價值方面的希望,而并不強調法自身所具有的品質(雖然在廣義上,這也是法律價值的一種。但是,筆者認為人的存在是價值研究的出發點。所有價值問題都與人有關。離開人,所有價值問題都變得沒有意義。因此,價值判斷的問題應當通過人們的目的論來解決。即所有的價值都是相對于人來說的。所以,在以下的討論中,本文主要討論人們對商法價值的追求,而忽略商法自身的功能)。法理學上, 對法的價值的分類可以說是眾說紛紜。但不管哪一種分類,只要是建立在法律價值的科學概念基礎之上,都是有一定的意義的。為了更好的研究商法價值,本文嘗試著將商法的價值劃分為兩個層次。一是商法的終極性的價值追求,一是商法在這個終極追求下的價值名目。前者就是“商法所追求的社會目的和理想”。如果給它一個比較容易理解的稱謂的話——法的目的性價值。而后者則指的是“商法為了實現其目的性價值而應具備的基本屬性或共性價值”,我們可以稱之為工具性價值。當然需要指出的,目的性價值與工具性價值的分類法具有相對性,它們之間并沒有十分絕對的界限。應當說,一切價值都表現為目的,只不過是有些價值是從整體和最高意義上而言的,而有些價值則是局部的服務性的,和那些更高的目標相比,它們是為了實現、完善這些更高級目標的條件的。
二、目的性價值
(一)目的性價值概述
一個部門的法律規范相互之間及其整體,都應當是一群具有“目的性”的規范。整體的法就應當是為了實現該體系的目的和價值的法律規范的總和。在價值體系中,人們往往把它叫做終極性價值。這是一個更上位、居統帥地位的概念。這就好比一支軍隊總有一個內容明確的目標;一次行動總有一個光明正大的任務一樣。正如前面所論述的那樣,終極性價值是最高的統帥性價值追求,那么在商法體系中的這樣的終極性價值就應該是唯一的了。也就是說,在商法中,這個終極性的價值將是其所有內容以及在此之上體現出來的所有精神所追求的唯一目標。在商法中,所有的特征和原則都是為體現終極性價值而服務。它是商法的核心所在。那么商法的終極性價值究竟是什么呢?對此學者們眾說紛紜。觀點一認為,商法最終的價值是實現商事活動的自由、安全;觀點二認為,商法的終極價值是實現商事主體的營利……
(二)商法的終極性價值——實現商事主體的營利
筆者認為商事法的終極性價值是實現商事主體的營利,即實現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這一點表現在商法上就是從法律制度上規范以營利為動機的商事行為,保護自然人、企業的營利,從而實現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之所以這么說,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論證:
1 從商法的發展歷史來看。商法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公元3世紀的羅德島法(Lex Rhodia),甚至更早的腓尼基人和希臘人的海事法。伴隨著人類從自給自足的原始社會進入到奴隸社會,簡單的商品生產與商品交換問世于人間。尤其是貨幣出現以后,奴隸社會的商事交易出現某種繁榮。伴隨著簡單商事交易的發展,為了適應現實的需要,規范商事交易行為,簡陋的商事法規就自然而然的出現了。雖然,古代商事法被深深的打上了奴隸制商品經濟不發達的烙印,不僅尚未從一般的民法規范中分離出來,而且自身也積極簡單。但不能否認其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中世紀,歐洲雖然處于封建王權和神權的鐵幕統治之下,但商品經濟的發展已經不可阻擋,地中海沿岸城市的發展,“經濟的專門化促進了商品交換的發展:除本地及市鎮市場以外,出現了大的定期集市,其中最著名的是香檳伯爵領地的四大集市……” 伴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商人作為一個獨立的階層的出現。但是由于封建主和教會勢力的強大以及對商業的歧視和抵制,封建法和教會法不可能為商人提供法律規則和救濟措施。基于此,商會不得不另立規范,同時在其發展過程中,商會形成了自己的自治權和裁判權,這種規約經歷了從11世紀至14世紀幾百年的時間,終于形成了中世紀商事法即商人習慣法。雖然商人階層通過自治運動而創立的習慣法無法被納入到國家法的體系之中,只能以民間法的狀態存在。但其以成為近代商事法的起源,無疑也是不爭的事實了。進入近代,伴隨著資本主義在歐洲的紛紛確立,以及工業革命的推動,歐洲資本主義經濟獲得全所未有的巨大發展,與之相適應,以法國為代表的歐洲各國開展了大規模的商法編撰運動。并影響到全世界。最終奠定了商法在現代商品經濟條件下不可動搖的地位。從商法的確立的歷史過程來看,我們可以看到商法始終是伴隨著商品經濟的不斷發展壯大而發展的。而商品經濟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追求經濟效益,調動全社會的一切資源來實現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而在這個過程中,商法擔當的任務就是為整個社會實現營利的目的提供制度上保障。這從更本上反映了商法的終極價值就是追求營利。
2 從商法與民法的比較來看。商法與民法,雖同為規定關于國民經濟生活之法律,有其共同之原理,論其性質,兩者頗不相同。蓋商法所規定者,乃在于維護個人或團體之營利;民法所規定者,則偏重于保護一般社會公眾之利益。為了實現維護個人或團體的營利,商法在沿襲民法的一般規定外,還就商事行為特有的情況而作出了不同的規定,如關于商事時效和法定利息的規定,關于商號、商業帳簿和共同海損的規定。
3 從商法的自身的具體制度來看。商事法以規定商事主體和商事行為為己任。而這些規定的本質集中地表現為規范營利行為。商事法的營利性并不表現為指導人們如何營利,而在于以法律制度構造自身營利的統一有機體。或者,以法律制度規范以營利為動機的商事行為。就拿公司法來說吧,發起人之所以創設公司,旨在營利,公司之所以從事營業活動,是為了營利,股東之所以轉讓其所持有的股票,還是為了營利,非股東之所以購買股票,莫不以營利為目的。還比如貫穿其中的企業維持制度等等。因此,確認營利、保護營利是商法對商事交易價值規律的客觀反映,是商法的基本精神。
三、工具性價值
法應當具備的品質無外乎就是公平、正義、權利、自由和秩序等這些我們耳熟能詳的法律價值。我們當然也可以堂而皇之的將這些法理學已經研究出來的結果應用于商法這個更為具體的法律部門中來。但是這種很保險的研究是否有助于我們對于商法價值體系有更為清晰而更為深刻的理解,也許需要打上一個問號。對于商法而言,雖然它的工具性價值也包含著這幾個方面,但是我們需要明白即使我們將這些已有的概念用于商法這個特殊的領域,它們實際上也已經被賦予了一種有別于一般法理學的特殊含義。人們常常忽視對不同法律部門的價值體系中同一價值形式的比較研究。而同一價值形式在不同法律部門中的定位的差異,卻恰恰是部門法之間區別的內在體現。同樣的價值如公平、效率,當把它們作為民法、經濟法和商法各自的價值追求來進行研究時,不難發現它們之間存在著的極大差異。在商法中,反映其終極性價值的共性價值集中地體現為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和促進商事交易的效率。需要指出的是,這兩個原則又是統一于商事法的終極性價值——實現商事主體的營利。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原則,其作用就是為現代商事交易活動提供一個穩定而安全的市場秩序,排除不安全因素,為商事主體進行商事行為保駕護航。現代商品經濟條件下,交易的快捷、便利已成為商事活動的一個重要特征。因此,要最大限度的追求經濟效益,實現營利。就必須提高商事交易的效率。促進商事交易的效率原則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應運而生的。其主要表現為在商事交易過程中,縮短交易的周期、降低交易的成本、增加交易的次數和提高資金的利潤率。
(一)保障商事交易的安全
現代商事活動,隨著交易標的的增大、交易手段的復雜、交易周期的加快、交易范圍的擴大,交易的風險日益突出。為了增強商事主體的安全感,調動人們從事商事交易活動的積極性,保障交易安全便成了商法的一項基本原則。保障交易安全就是要減少和消除商事交易活動中的不安全因素,確保交易行為的法律效用和法律后果的可預見性。現代商法采用了要式主義、公示主義、外觀主義和嚴格責任主義,以保障交易之安全。
1 要式主義。所謂要式主義是指商法對公司章程、招股說明書、票據、保險合同、提單、倉單等重要的商事文書,大都規定了法定必載事項和相應的格式,以避免當事人在重大問題上的疏漏。例如,我國《公司法》第22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必須載明以下10個法定事項:公司名稱和住所,公司經營范圍,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姓名或名稱,股東的權利和義務,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與清算辦法。股東依法還應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2 公示主義。所謂公示主義是指商法要求交易當事人對涉及利害關系人利益的客觀事實必須公告周知,以便利害關系人有所了解,免受損害。在我國這些制度主要是:(1)公司登記的公示;(2)股份有限公司的上市公司信息公開,包括招股說明書的公布、股票上市報告的公布、財務報告等的公布和備置;(3)公司債券募集辦法的公布;(4)船舶登記的公告。具體的法條中也有相應的規定。例如,我國《公司法》第184條至第186條規定,公司合并、分立、減少注冊資本時,應自作出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我國《證券法》第62條第1款規定,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而投資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上市公司應當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提交臨時報告,并予公告,說明事件的實質。
3 外觀主義。所謂外觀主義是指商法以交易當事人的行為外觀為標準而認定其行為的法律效果。按照外觀主義,交易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與意思表示不一致時,以意思表示為準,意思表示一經成立即發生法律效力。假若允許當事人以外觀表示與真意不符而撤消商事行為,則顯然不利于交易關系之穩固,從而造成交易的不安全性。商法中的外觀主義以票據法的規定最為典型。例如我國《票據法》第4條規定:“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依法定條件在 票據上簽章,并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第14條第3款又規定:“票據上其他記載 事項被變造的,在變造之前簽章的人,對原記載事項負責;在變造之后簽章的人,對變造之后的記載事項負責;不能辨別是在票據被變造之前或者之后簽章的,視同在變造之前簽章。”
4 嚴格責任主義。所謂嚴格責任主義是指商法對商事交易的當事人規定了嚴格的義務和責任。商事公司之行為,多依賴于公司之負責人,其負責人之責任,若不予以嚴格的規定,勢必妨害交易之安全。為此,我國《公司法》第63條規定,董事、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第97條又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在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在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于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二)促進商事交易的效率
商事交易,重在簡便、貴在迅捷。對于商事主體來講,簡便迅捷的商事交易,就意味著交易周期的縮短、交易成本的降低、交易次數的增多和資金利潤率的提高。為了促進商事交易的效率,商法確立了促進交易簡便迅捷這一基本原則。商法貫徹促使交易簡便迅捷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
1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交易最為簡便的方法就是確認當事人的商事契約自由與方式自由。因為,當事人在意志自由的情況下,才能更好地發揮主觀能動性,以明智的決策,去謀求利潤最大化。為此,商法對某些商事交易事項,如公司法中公司章程的任意記載事項、票據法中票據的任意記載事項、保險法中保險標的價值的約定、海商法中海上保險之委托等均允許當事人自行約定,其宗旨即在于促使商事交易的簡便迅捷。
2 交易方式和交易客體的定型化。交易方式的定型化就是指商法將交易的方式預先規定為若干類型,使任何商事主體,無論何時交易,都可以獲得同樣的效果。如對銷售商貨柜商品明碼標價的規定,記名證券的背書轉讓與無記名證券的交付轉讓等。交易客體的定型化就是指商法對交易客體的商品化與證券化。交易的客體,若是有形物品,使之商品化,予以劃一的規格或特定的商標,確保大量交易迅速成交。交易的客體,若是無形的權利,由于不便流通,商法使之證券化,如股票、公司債券、支票、匯票、本票、保險單、運輸單、提單、倉單等證券,商法均規定了一定的內容和格式,使之定型化,便于使用和流通。
3 短期時效主義。所謂短期時效主義就是將交易行為所產生的請求權的時效期間予以縮短而從速確定其行為效力的立法規定。商法為謀求交易的迅捷,頗多采短期時效主義之規定。如我國《票據法》第17條規定,票據權利在下列期限內不行使而消滅:持票人對票據的出票人和承兌人的權利,自票據到期日起2年。見票即付的匯票、本票,自出票日起2年;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6個月;持票人對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6個月;持票人對前手的再追索權,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3個月。我國《保險法》第26條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它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不行而消滅。人壽保險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滅。我國《海商法》則從第257條至第267條對短期時效作了專章規定。
需要指出的是,對于不同的人,商法的工具性價值的劃分也許就不同,比如有人會認為自由、公平也是商法的工具性價值。這當然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我認為,既然作一種學理上的分類,就要做到既能窮盡各個方面,又能高度概括。基于這個原因,本人認為將自由和公平作為工具性價值有不妥之處。因為,自由雖也為商事交易的一項重要原則,但深究其中,我們可以發現它其實是包含于商事交易的快捷原則之中的,商事交易之所以能夠做到快捷、便利,就是因為它采取了區別于經濟法的強制性規定,而在眾多規范中實行自由主義原則。如尊重當事人的意識自治,確認當事人的契約自由與方式自由的規定。而公平原則,無可非議是所有法律均具備之本質。其精神本質在上面的保障交易安全與快捷兩大原則中自然得到了體現,故本文不再予以詳細論述。還有一點需要注意的就是安全與快捷這兩個原則之間的關系,它們之間應該是相互統一,相互和諧的關系,而不是對立分離的。商事交易的快捷必須建立在交易的安全原則之上,否則這樣的快捷是無基石之快捷,也是不能長久的快捷。反之,如果商事交易片面強調安全因素,則勢必影響商事交易的順暢進行和整個社會經濟價值追求的實現。同時,安全與快捷這兩個原則又是統一于商法的終極性價值——實現商事主體的營利性目標的。縱觀兩者的關系,它們是互相統一、互相依存、不可分離的。
【關鍵詞】營林生產;完全經濟核算;理論;問題
0.前言
長期以來,我國用材林營林生產都是事業經營而非企業經營,實行預算制而非經濟核算制,基本上是收支兩條線,所進行的營林生產成本核算僅是費用核算。營林生產經營的來源也不是營林生產成果的價值體現,與營林生產費用之間沒有直接必然的聯系,還沒有實行完全經濟核算。1993年國有林區全面推行了林價制度,解決了商品林資源實行有償使用問題,林價計入木材生產成本, 理順了木材生產的核算關系,但是就其林價的形成和使用及管理仍未從根本上擺脫育林基金的性質,也不是營林生產成果的價值體現。近年來實行的林木資產核算,也只是將現有林木資源作為資產管理, 仍屬于資產形式的成本核算。這樣核算營林生產成本或林木資產價值與育林基金或當前實行的林價并未發生直接經濟聯系,仍為收支兩條線,并不能進行完全經濟核算, 也核算不出營林生產實現的利潤,說明現行的營林生產核算制度存在著一些弊病,這種核算制度現在已不能完全適應當前營林生產改革發展的需要,也不能正確核算林木資產的價值, 更不符合森林資源資產化管理的要求, 因此建立適應林業生產發展的營林生產核算體系——完全經濟核算勢在必行。
1.營林生產實行完全經濟核算的重要性
營林建設與生產指的是對林木產業發展與規模化生產的一種有效方式,營林生產完全經濟核算指的是營林生產的特殊性價值,營林生產采用特殊的核算方式,指的是預決算制度,其基本內容為:首先根據預算進行年度資金的核算,在生產周期末期進行整個過程的決算。通過預算與決算的內容和統計數據,分別針對性的了解到當年的營林生產規模與實際經濟價值效益,計算和統計出對國家的貢獻,適應現代化的林業發展要求,加速營林生產發展速度,營林生產必須實行企業化管理與完全經濟核算,豐富森林資源的資產化管理,推動現代化市場經濟林業經濟管理與建設,實現完全經濟核算的轉型與發展。
第一、營林生產實行完全經濟核算, 就是對營林生產活動中的生產消耗和生產成果等進行核對、計算工作, 從而為林價的制定提供依據。第二、營林生產實行完全經濟核算,有助于理順營林生產財務關系,提高投資效果及資金的使用效益。第三、營林生產實行完全經濟核算, 有利于引導營林投資向投資效益高的林種、樹種流動,確保營林生產的保值、增值。第四、營林生產實行完全經濟核算, 能有效地促進營林生產實現按勞分配,完善生產關系。第五、營林生產實行完全經濟核算, 能更好地推動營林生產商品化經營, 促進林業的體制改革。
2.營林生產完全經濟核算的理論基礎
營林生產是森林的營造和管護活動,它主要包括采種、育苗、整地、造林、成幼林撫育和管護的全過程。營林生產過程是復雜的,其生產成果也是多種多樣的, 營林生產的產品主要包括林木資源,它與其它產品相比具有特殊性。
第一、林木資源具有商品的二重性。林木資源與其它商品一樣,具有使用價值和價值。馬克思說過:“物的有用性使物具有使用價值。”而林木資源的生產正是為了滿足社會對木材的需要。因此,林木資源具有使用價值。同時林木資源是營林工作者的勞動和自然力相交織產生的, 因此林木資源具有價值。
第二、林木資源具有交換價值。林木資源的生產與其它商品的生產一樣,其目的不是為了自身需要,而是為了滿足社會的需要,因此, 最終要實現其交換的目的, 由此決定了林木資源就是商品。
第三、林木資源的價值形成規律。價值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在我國現行的市場經濟體制中, 營林生產也必須遵循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它是林產品價值和價格的基礎。價值的實體和源泉是社會勞動,商品的價值量由凝結在商品中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在我國林木資源是一種緊缺資源, 其市場價值必須取高價值,即在最差條件下形成的價值,只有這樣才能鼓勵在劣等地上發展林業,發揮價值規律調節作用,使其價值超量實現,推動生產要素往林業發展,促進林木資源迅速增長。
3.營林生產的完全經濟核算
3.1總體框架
第一、按生產周期進行長周期核算,營林生產按生產周期進行核算后,其最終目的是要實現營林生產完全、真實的經濟核算,即企業可以自負盈虧,能夠以林價收入補償營林支出,獲得利潤,實現企業的自我積累。營林生產要取得林價收入,必須是在活立木達到某種成熟而進行出賣時取得的,這種收入并不是該年度營林生產收入。也就是說,在每個年度并沒有真實的營林收入,只有最終的林價收入才是真實的,可以實現的。要想真實地反映營林生產的經營情況,只有通過營林生產的長周期核算來完成。
第二、按年度進行的營林生產核算營林生產長周期核算是真實的。通過長周期核算,可以很直觀地了解企業的生產耗費和生產成果,可以使企業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積累。但它也有不利于生產經營管理的方面:在經營管理上落后于其他生產企業,不利于企業之間的競爭,也無法了解其自身在短期或年度內的經營情況;無法解決我國勞動者月度工資的現實問題,而按年或月來計算營林生產整個過程的耗費及成果又缺乏理論依據;我國大多數企業及國家核算管理均按年度進行,因此營林生產長周期核算與年度核算不一致,會給營林生產帶來很多不便。基于此,營林生產還必須進行年度核算。
3.2營林生產實行完全經濟核算的指導思想就是要按照客
營林生產既需要按生產周期進行長周期核算也需要按年度進行核算。營林生產按生產周期進行核算后最終目的是要實現營林生產完全、真實的經濟核算。即企業可以自負盈虧,能夠以林價收入補償營林支出,實現利潤,實現企業自我積累。營林生產要取得林價收入必須是在活立木達到某種成熟出賣時而取得的, 這種收入并不是該年度營林生產收入, 也就是說,在每個年度并沒有真實的營林收入,只有最終的林價收入才是真實的,可以實現的。因此要想真實地反映營林生產的經營情況,只有通過營林生產的長周期核算來完成。營林生產長周期核算是真實的。通過長周期核算, 可以很直觀地了解企業的生產耗費和生產成果, 可以使企業實現自負盈虧、自我積累。但長周期核算存在很多問題,不利于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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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秩序的完善不是一朝一夕可以達到的,而是一個動態的、不斷發展的過程。
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實踐表明,市場從無序到有序至少有待于以下幾個方面條件的實現:一是商品交換關系和商品經濟的更大發展;二是人們對市場經濟規律的不斷認識和把握,以及按經濟規律辦事自覺性的提高;三是完成產權制度改革,重塑市場主體,完善市場法規等。
人們不可能超越這個過程,一蹴而就地達到有序階段。但應該盡可能地縮短這個過程。對此,關鍵是要對市場秩序演化規律有清醒的頭腦、正確的思路和實事求是的對策、措施。
一、對完善市場秩序的綜合分析
我們研究市場的失序和無序現象,不僅在于尋找市場失序和無序的外部特征和形成原因,而且要研究如何控制和治理市場的失序和無序問題。為此,需要進行思考的問題是:
1.社會生產力水平低下和市場體系不完善是我國目前市場失序和無序的根本原因,因此,只有大力發展生產力,培育市場體系,在發展中求得市場的有秩序和穩定,才是治理市場失序和無序的根本途徑。
2.我國許多市場問題的發生是和我國的經濟、政治、市場的制度與體制的不完善分不開的。只有深化改革,不斷健全與完善各種制度與體制,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市場問題。
3.任何市場的失序和無序,都與管理不善有著直接或間接的關系。所以解決市場的失序和無序問題,從直接的途徑看,還是靠加強管理。最重要的是抓好三個環節:一是管理決策的科學化,二是建立科學的管理制度,三是加強宏觀協調。改善微觀管理,是解決市場失序和無序的重要途徑,而加強宏觀協調管理,對解決市場失序具有更大的價值。秩序問題往往是相互關聯、因果循環的。只有注意各項管理制度和各種管理措施的綜合配套,才能收到宏觀治理效果。
4.還要注意市場失序和無序現象的預防。預防包括市場秩序的預測和市場失序的防范兩個方面。就是通過科學的超前研究,對可能出現的市場不穩定因素采取預先防范措施,阻止市場混亂的發生與惡化。預防的意義在于,一方面可以防止某些因工作失誤而導致的市場問題的發生,另一方面,對那些在市場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要出現的市場問題,采取預先防范措施,把市場問題發生的范圍、程度都控制到最低限度,減少市場問題的消極后果。
二、強化法制,加快我國市場從無序到有序的演進
通過對市場秩序評價標準和市場無序現象的分析,我們認為對我國市場無序運行問題只有“綜合治理”、“對癥下藥”,按照市場經濟規律的客觀要求積極創造條件,才能卓有成效地使其向有序轉化,不斷接近理想秩序的目標。就市場法規制度方面而言亟待加強以下內容。
1.產權制度。因為市場交易從根本上說是產權的交易和調整,所以產權能否自由地交易,成為市場交易能否貫徹的基本前提。而一種產權制度要能支持市場交易并維持其正常秩序,就必須使相應的要素的產權具有排他性和可讓渡性。
2.契約制度。契約是雙方意志一致而產生相互間法律關系的一種約定。而市場交易是買賣雙方意志一致的行為,所以契約之于市場交易的作用就在于通過確立交易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使之秩序化。這是因為,在人們之間的市場交易關系和過程愈來愈復雜多變的情況下,離開了契約,市場交易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就沒有確定性,從而市場交易也就無秩序可言。
3.貨幣制度。所謂貨幣制度就是人賴以表現經濟價值、彼此進行交易的一種安排。正是有關這些方面的法律規定,才為貨幣有序有效地充當市場交易的媒介提供了最起碼的制度保證。
4.進出制度。市場進出指的是市場主體進入或退出整個市場或特定的生產經營行業和地區的行為。市場主體的進出行為是推動競爭而制約壟斷的力量。一個市場體制越是能夠允許比較自由地進出,它就越是具有開放性,從而也就越是具有競爭的活力。因此,一個社會就應當盡可能地減少市場進出的障礙而擴大其自由度,以形成競爭性較強的市場結構。
5.競爭制度。競爭是市場的必然伴侶和市場有序有效運行的必要條件。為此,競爭本身也必須是有序的。這就要求必須對市場競爭進行規范,制定相應的競爭法規和制度。
6.產品責任制度。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及用戶在市場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要求作為第三者的國家制定相應的法規來強制生產經營者對自己生產和經營的產品與服務承擔應有的責任。否則,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責任糾紛就會越來越多,以致影響市場正常秩序。
7.輿論監督制度。國內外維護市場秩序的實踐都證明,社會輿論的監督不失為一種很好的“治標之方”,是一種強有力的、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社會輿論包括新聞單位、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和個人的監督作用,就能將市場秩序廣泛納入社會輿論網的覆蓋之下。這樣,就會提高市場主體的自律意識和交易行為的自我約束能力。當前的問題是要將輿論監督作為一種法規確立起來,使輿論監督者有法可依,執法無慮,敢于大膽行使自己的權利,更好地保護企業的正當經營活動和消費者的利益。
三、重塑市場主體,完善市場發育基礎重塑市場主體是市場發育的基礎。
如果不培育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真正的市場主體,市場將名存實亡,市場秩序和市場效率更無從談起。重塑市場主體,完善市場發育基礎的內容有:
(一)市場主體的培育是根本
市場主體是市場得以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沒有市場主體就沒有所謂的市場。那么,誰可以成為市場主體呢?我們認為只有廠商(企業)和家庭(個人)才是市場主體,而政府不應成為市場主體。因為市場主體必須擁有獨立的產權,能夠在市場活動中自主決策,同時市場主體在經濟活動中又是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
市場演進到今天可以是無形或有形,但其基本含義并沒有改變,它是相互獨立的市場主體之間在自愿互利、平等締約的基礎上,彼此交換財產權和關系的總和,這種復雜的交換實現了資源的配置。所以市場主體的發育情況,就直接影響了市場的形成和市場的發育狀況,培育市場主體是市場發育的首要環節。計劃體制的最大弊端就在于缺乏真正意義上的市場主體,因而也形不成真正意義上的市場。在傳統體制下,政府不僅管制了價格而且也管制了企業的行為,甚至可以這樣說,政府在試圖成為市場主體的時候,反而扼殺了真正意義的市場主體。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的迅速增長來源于改革開放所造成的大批極具活力的非國有企業,它們迅速成為市場中極為活躍的主體。他們以清晰的產權結構,自主的經營行為,以及對利潤的追求推動了我國市場的日漸發育成熟,成為提高效率、促進經濟持續增長的新的動力源泉。
(二)市場主體、產權和激勵機制
經濟的可持續發展,靠的是一個有效率的經濟組織的形成和興起。培育市場主體,為的是形成這樣一個經濟組織。而一國經濟有效運轉的根本困難,在于經濟激勵和經濟信息。培育市場主體,其根本著眼點和理論基礎就在于解決激勵機制問題。而一般的淺層次的調動積極性的效果極為有限,必須進行深層次的激勵,以誘導經濟個體合理地與外界其他個體交往、貿易,從而高效率地利用有限的社會資源以達到一定的社會目標。產權清晰及其所帶來的剩余占有問題就成為解決經濟組織的效率問題中市場主體發育問題的核心。
在市場經濟中,剩余是經營的最終凈成果,也就是利潤。經營者的一切努力和貢獻,包括所承擔的風險,將最終反映到利潤(或負利潤即虧損)之中。剩余的強大激勵作用,就在于讓被激勵者占有這種剩余。因而他的任何貢獻都通過剩余的增加而得到承認和報酬。剩余占有者為擴大利潤,會努力增加產量,提高質量,降低成本,迎合消費者以擴大銷售,提高投資收益以吸引資本。而與此相比,任何其他指標都難以達到如此全面而強烈的激勵效果,包括計劃體制中所設計的種種考核指標。所以,明確剩余占有的歸屬問題即明晰產權,是市場經濟的一種終極的激勵手段。總而言之,就是誰占有剩余,誰就實質上享有對該經濟組織的所有權,而誰占有剩余,誰就自然會對經營管理負全部責任。所以,培育市場主體的中心問題就是明晰產權。
(三)產權與市場秩序
市場秩序是強制性制度安排和非強制性制度安排相結合的產物,而市場經濟中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就是產權制度。那么如何理解產權與市場秩序之間的相互關系呢?現實經濟生活的最大特點是資源的稀缺性。科斯教授曾舉過土地的例子來說明產權和經濟秩序的關系。如果未在稀缺性資源中建立產權,就必然會導致混亂無序,混亂產生的根源在于經濟人對沒有建立產權的稀缺性資源的爭奪。所以,從經濟人和稀缺性這兩個假定出發,可以看到要解決經濟生活中的混亂無序問題,就必須從界定實施產權入手。而保障法律的效率,就是消除對法定權力和自由交換的障礙,含糊不清常常損害法定權利,使其難以得到正確估價,法律的效力是由明確法定權力并強制履行私人法定權力交換合同而得以保障的。這實際上就是所謂科斯第一定理:在交易成本為零或相當小的情況下,不管選擇何種規則,只要財產權是明確界定的,都會出現有效配置資源的結果。
對界定產權與市場秩序之間關系說得最清楚的是詹姆斯·M·布坎南,他認為“在正確設計的法律和制度約束內,市場中追求個人利益的個人行為產生出一種自然秩序”1。他又進一步表述了產權與市場秩序的關系:“如果沒有包含有作了明確規定的無論是受到尊重的還是依靠強制實施的私人所有權,以及包含有保證契約得以實施的程序的適當的法律和制度,市場將不會產生一種價值極大意義上的‘有效率’的自然秩序。”他接著說:“市場秩序只有在市場各個個人參與者之間自愿交換的過程中才能產生”2。至此,我們已經清晰地看到了“產權——市場主體自愿交換——市場秩序”這一關鍵鏈,完成了對產權和市場秩序關系的第一層次的揭示。
然而,在實際經濟生活中,由于存在著外部效應,同時交易費用實際上不是零值而是正值。所以接下來的問題就如科斯第二定理所言:在存在著相當大的交易成本時,有效率的資源配置結果就不會在每種規則中出現,而合理的規則是使交易成本影響最小的規則。這就回答了應該如何界定產權的問題。在科斯看來,效率問題是由成本和效益相抵的差額來決定的。為了實現效率的最大化,就需要有權力的調整即進一步界定產權,這樣外部性問題才能通過權利的自愿交易借助市場機制來解決,才能使外部性領域的混亂消失,經濟運行才能達到它的秩序狀態。這樣就完成了對產權和市場秩序關系的第二層次的揭示。
四、堅持市場運行原則、健全市場監管法規
市場秩序雖然不是市場效率的充分必要條件,但卻是重要的前提條件。一個高質量有效率的市場必須是一個有序運行的市場。在轉型時期,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堅持市場運行原則,健全市場監管法規,實現市場制度創新。
(一)堅持市場運行原則
1.貿易自由原則。這是商品交換雙方在沒有外來干預下自愿讓渡商品的原則。貫徹這一原則時,首先要排除依仗非經濟強制力量的強買強賣。這并不是說政府一點也不能干預經濟,而是必須以不損害交易雙方的自為原則。其次還要盡量排除經濟強力的干擾,使買賣雙方處于供求局勢大體均衡的環境中,甚至交易雙方的經濟力量大體相當。
2.等價交換原則。它是商品經濟主體獨立的平等關系的體現。破壞等價交換的情形一般有兩種:一是計劃經濟時代剪刀差式的社會主義積累條件下,破壞了等價交換。另一種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當存在著交易雙方實力對比懸殊或信息不對稱時,容易出現供求不均衡或存在壟斷,等價交換原則因而遭到破壞。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逐漸縮減了對價格控制的范圍,減少了國家對市場價格形成的干預,為市場機制的順利運行和等價交換原則的貫徹開辟了道路。
3.公平競爭的原則。是指經濟主體在市場競爭中要有公平的外部環境和條件,以便競爭得以正常地進行,充分發揮市場在促進商品經濟發展,推動生產力發展中的積極作用。要使競爭的積極作用得以發揮,就得在市場上形成允許競爭、自由競爭、平等競爭的環境和條件,使競爭真正體現商品經濟主體之間勞動的比較,所以在商品經濟中必然要按公平競爭原則辦事。按照公平競爭的原則來組織市場,進行貿易,本質是為價值規律發揮作用開辟道路。歷史上資本主義的發展,使得公平競爭得以成為現代交換的形式,成為市場經濟下社會勞動分配賴以進行的市場制度。馬克思曾說:“現代社會要進行勞動分配除了自由競爭之外,沒有別的規則、別的權力可言。”2所以,公平競爭是構筑市場秩序的核心和目的所在。
(二)健全市場監管法規
健全市場監管法規實際上是一個社會經濟監督問題,而社會經濟監督的客觀依據主要基于社會法律制度、經濟規律和商務慣例。其主要內容就是有關市場規則的設計。
1.市場進出規則的設計。市場進出規則是指市場主體和市場客體(即商品)進入或退出市場的法制規范或行為準則,它包括以下兩類規則。
一是市場主體進出規則。市場主體的進出行為是推動競爭而制約壟斷的力量。一個社會應當盡可能地減少市場進出的障礙而擴大其自由度,以形成競爭性較強的市場結構。實際上,規范市場進出規則主要是:(1)規范市場主體進行市場活動的資格;(2)規范市場主體的經營功能;(3)規范市場主體退出市場行為。具體的如各國制定的關于企業制度的法律。中國已頒布了《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法律,但實際上仍然需要繼續制定相關法律,并注意實施問題。
二是市場客體進出規則。這一規則的設計是為了盡可能地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具體而言,市場客體(商品或服務)進出規則包含以下幾方面的規定:(1)商品的質量要符合要求,低劣商品不能進入市場之中;(2)商品的效用要符合社會利益,那些有害于人民身心健康的商品不能進入市場;(3)商品的包裝及其他方面都要符合要求,不能有損于消費者的利益;(4)商品要名副其實,任何假冒商品都不能進入市場;(5)商品的價格及計量等都要符合要求,否則不能進入市場。世界各國都陸續推出了規范市場客體的法律,如英國的《統一產品責任法(草案)》,歐共體《關于對有缺陷的產品的責任的指令》等,我國也于1993年通過并實施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這些法律都對維護市場秩序、提高市場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2.市場競爭規則的設計。為使市場有序有效地運行,競爭本身也必須是有序的。所以,需要制定相應的競爭法規或制度,以對市場競爭進行規范。市場競爭規則是以法制形式維護公平競爭的規則,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規定和要求:(1)使市場主體都能夠機會均等地按照統一市場價格取得生產要素;(2)使市場主體都能夠機會均等地制定價格和確定銷售地區;(3)使市場主體都能夠平等地承擔稅負及其他方面的負擔,沒有任何優惠或不公正的負擔;(4)維護所有方面的平等競爭,如勞動者之間的就職機會均等和經營機會均等。
3.市場交易規則的設計。市場交易規則是市場主體進行市場經營活動的準則和規范,是確保市場秩序的重要市場規則,它具有四個方面的規定性:一是自愿,二是互利,三是約定,四是市場交易的非人格性。正如馬克思所說“他使人與人之間除了裸的利害關系,除了冷酷無情的‘現金交易’,就再也沒有任何別的聯系了。”1所以設計交易規則首先就要規范市場交易方式,包括交易公開化、交易貨幣化、信用票據化和交易規則化。其次是要規范交易行為,要形成自愿的、非強制的、平等的交易,使買賣雙方進行互惠的貨真價實的買賣活動。反對和禁止強買強賣和巧取豪奪。再次是要規范交易價格。市場交易規則一方面要求交易雙方規范地進行交易活動,禁止各種非正當交易;另一方面是為雙方的規范交易創造良好的環境條件,包括反對各種壟斷和改變嚴重短缺或嚴重過剩的市場格局。
五、正確認識和發揮政府對市場的調節管理行為
(一)政府行為的基本理論分析
這里涉及兩個問題,一是政府行為的標準問題,二是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問題。討論政府行為的核心問題就在于它的一切行為是否符合市場規律。我們所要建立的市場經濟不是自由放任的市場經濟,而是按市場經濟規律行事,但輔之以社會保障、宏觀調控的經濟制度。它是將市場自由原則同社會公平結合在一起,并在此基礎上形成一個良好的市場秩序和競爭秩序。
有鑒于此,政府行為的標準就無疑要以效率和公平作為評判標準體系。這樣,政府行為需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是要建立良好的市場競爭秩序,采用順應市場形勢的增長政策,推行國家的適度干預,確保就業,實行外貿自由化。即充分發揮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的作用。二是以公平為標準,實現社會安全、社會公平與社會進步。要真正做到這一點,就必須把提高經濟效益和生產率從而創造國民收入放在首位,在不斷擴大社會財富的條件和前提下,實現國家對收入和財富的社會再分配。在保證公平的過程中,也必須運用符合市場規律的手段,才能既保證實現社會目標,又不會干擾市場機制的作用。
另一個問題是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問題。在經濟轉型的時期,應該堅持“國家與市場并舉”的原則,既注重市場自身的發育,又注意國家對市場的培育。其原因在于中國的特殊國情,具體而言有三點:(1)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中國缺乏足夠的市場機制賴以順利運行的硬件;(2)由于中國長期推行計劃經濟,目前尚不具備足夠的市場機制賴以運行的軟件;除此之外,(3)作為中國特殊情況的人口壓力使中國市場經濟只能在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狀態下運行。
總而言之,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在經濟活動中的作用應該是建立和維護正常的秩序,以保證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簡言之就是制定比賽規則并建立比賽秩序。
(二)國家權力潛能的發揮與市場秩序優化
客觀上存在的“市場失靈”現象,也需要有國家為市場正常運行提供制度保障。國家的作用在此主要體現在法律制度規則的制定與實施方面。
首先,國有應該對有效的產權制度負責。前面我們已經談過有效的產權制度是市場經濟的保證,所以完善市場秩序就首先要在轉型中國努力構建以完備的財產保障為導向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要承認多元利益主體財產權的合法性,以國家法律為后盾保證產權的清晰。
其次,在整個轉型時期,要使市場正常有效地運行,就需要國家憑借政權的力量制定出有關市場的經濟政策和市場規則。一方面用來保障市場多元化主體財產所有權及其利益不受侵犯,并且保護財產所有者對其財產的處置權;另一方面用來約束市場活動參與者的經濟行為,制止他們在追求各自利益時對他人的自由和利益的干擾與損害。以上兩個方面的約束力量,通過國家政策和國家政權的強制性作用來消除阻擋市場正常自行運行的障礙。
總之,國家的作用實際上應定位在:塑造市場基礎上的競爭經濟,產業政策要隨時代變化而靈活地實施,保持宏觀經濟的穩定以給企業一個相對穩定的預期,并以效率為基準推動企業競爭。在這一點上,日本政府的做法是值得中國在轉型時期學習和借鑒的。
各國都存在經濟干預。問題是經濟干預的原則和標準是什么,是取代市場還是讓市場更好地發揮作用。轉型時期政府應致力市場的培育和開發,實施保證和促進市場效率的經濟政策。
六、確立和完善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非正式規則
市場秩序得以順利運行的基礎是社會秩序。這種社會秩序是由政治行為、法律行為、社會行為與相應的制度所體現出來的。馬克思曾指出,市場制度是人類文明演進過程中篩選出來的特定的經濟組織機制和資源配置方式。可以這樣說,市場經濟是個體積極性充分發揮的競爭經濟,是一種較為先進的人類文明形式,其文化和道德秩序等非正式規則在其發展中功不可沒。
正式制度規則的確立無疑是市場經濟的必然選擇和前提條件,但現實生活中僅有這些是不夠的。在這種情況下,非正式制度安排就成為一種必然的選擇。
1.傳統文化的誤區。中國幾千年的傳統文化與市場經濟所要求的文化有許多格格不入的地方。中國傳統文化的主體是儒家文化,它以“孝”為根本,“忠”是“孝”的延伸,這種價值取向形成了傳統社會中的親族協作形態,中國的家庭主義倫理所強調的是犧牲個人利益以維護集體、義與利最終統一于“義”。這樣就與市場經濟的原則產生重大隔閡,因為市場經濟的基本立足點就是人的利己心,人的利己心是經濟高速發展的原動力。有人曾借助日本及東亞的儒家傳統來為中國文化傳統辯護,其實這是一種誤解。以日本為例,他們的儒家倫理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儒家倫理,日本化的儒學以“忠”為核心,強調對領主的效忠,這種價值取向與日本社會的非親族協作形態相適應。日本的集團主義倫理所強調的是發展集團利益以促進個人,義與利最終統一于“利”,在日本,利己心不是個人的,而是公司的,公司的利益驅動是日本經濟高速發展的重要原因。所以日本的儒家理論是經過日本化改造并與市場經濟利益原則及西方資本主義經營管理有機結合的現代化儒家倫理,早已不同于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儒家倫理。
2.契約與信用。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這也是我們在前面反復談過的一個問題。信用原則要求具有相互獨立的經濟利益的各行為主體之間的經濟往來,必須用契約和法律來保證,通過契約與合同關系確立彼此的權利和義務,約束彼此的行為,真正做到恪守信用,按合同辦事。從節約交易成本的角度看,市場經濟更要求以信任為宗旨構造道德秩序,這種非制度安排和法律規章等制度安排共同構成了市場經濟。
3.培育市場經濟精神。在經濟轉型中,培育市場經濟精神,實際上是要在文化方面補幾百年的課。這是一件非三日五日就能辦成的事情,但若拒絕文化轉型,必將最終影響和拖累經濟改革。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文化道德觀念歸根結底就是所謂企業家精神,這種精神是市場經濟在其各個發展階段中一直留下來的其特有的思想基礎或心理基礎。這種精神的實質是確認企業家個人是經濟生活中的基本因素,搞實業的人被認為是社會的中堅,實業家個人的積極性是資本主義經濟活動的主要動力。從這種精神的實質出發,演化出一整套的思想體系,如認為私人投資、個人利益和自由具有神圣性,企業必須承擔失敗的全部風險,同時享有成功的一切機會等。它們對于維護實業家的積極性是重要的,可以說,這種精神是市場經濟制度的基礎。
4.市場道德建設。作為市場主體的“經濟人”會在其經濟理性的指引下,發現在市場交易中只有“利人”才能“利己”,市場交易可以使各方都得到好處或者在不損害他方利益的前提下使某一方得到好處,人們因此才愿意加入到市場中來,市場因而形成了人們自愿互利交易的場所和體系。自愿互利的交易可以說是市場交易的質的規定性。
市場經濟是承認“利己”的,而且要借助利己心推動經濟的發展。馬克思指出:資本主義撕下了罩在家庭關系上的溫情脈脈的面紗,把這種關系變成了純粹的金錢關系。這種關系對傳統道德的沖擊已成為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實際上,人類要從市場交易中獲得效率和其他好處,就必需或多或少地放棄傳統的社會交往方式而代之以市場交易方式,與此同時,或多或少地放棄傳統的道德觀念而代之以新的適應市場交易的道德觀念。
關鍵詞 工程管理 造價控制 決策階段 清單管理
一、引言
長期以來,我國工程造價的全過程服務分別由投資主管部門、建設、設計、審計等部門負責,同時也就被孤立的分割在各個部門和系統,相互間無聯系,更無一獨立的造價控制責任體,也就成為許多項目投資失控的主要原因。本論文主要從設計、招投標、施工、結算等階段的造價管理控制進行分析,以期和同行分享,共同推進我國工程項目全過程造價的控制管理水平。
為了實現建筑工程施工企業成本控制工作目標、指導施工成本管理工作的開展,現代建筑工程施工企業應強化工程造價管理工作。隨著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研究與應用的不斷發展,現代工程造價管理中動態管理方式的應用成為工程造價管理發展的主要方向。動態工程造價管理能夠根據工程進展的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調節,實現科學的工程造價管理。筆者從自身的實際工作經驗出發,以相關文獻與研究資料為基礎對建筑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與控制進行了簡要論述。
二、工程項目決策階段的造價控制與管理
這個階段是工程項目全過程造價控制的開始。在這個階段中,主要進行的工作就是提交工程項目建議書,并且進行立項可行性研究,再進行投資預算的編制,最后制定詳細完整的設計任務書。在項目的決策階段進行的任何一項的投資決策,對于整個工程項目的造價控制以及完工交付使用后的經濟效益都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對于工程項目全過程的造價管理是一個決定性的階段。所以要在這個階段做好工程的造價控制就必須首先將項目法人制度落實到位。在整個工程項目的建設過程中,都要在各項資金的運作,以及在債務償還等方面進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將具體的責任落實到人。還要建立與之對應的配套措施,最好由政府主管部門和監理方共同設立監察組,對項目進行嚴格的造價管控。其次,在進行市場分析的時候,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盡量防止項目投資決策上的盲目性和風險性,盡量考慮可以增加企業市場競爭力的工程項目。第三就是對于工程項目的一些外部條件,例如地質條件,施工的水電、運輸等方面的保障等,都要進行綜合性的考慮,使得預算編制更加科學以及更具可操作性。
三、招投標階段的造價控制
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階段是建筑產品的需求者經過招標活動確定產品的生產者,并簽訂承包合同的過程,此階段需要確定項目的招標文件、評標原則與方法、承發包模式、合同計價方式、合同價格以及合同條款等內容。
1、評標辦法的選擇
根據每個項目的不同特點,選擇最適合本項目的評標辦法。深圳市目前施工招標中有5種常用評標方法,每種評標方法都有各自不同的特點,因此,招標人根據項目的不同,認真選取評標方法,這樣,有利于工程造價的有效控制。
2、深化、細化設計圖的審核,重視招標文件的編制
設計圖紙作為擬建工程的技術條件和工程量清單的編制依據,是工程技術質量的保證,是工程量清單準確率的保證。勘察與設計的深度和正確度,會直接影響工程造價正確性,影響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全過程控制。招標文件編制需要十分細致全面,它是后續簽訂合同的依據,也是保證項目順利實施的必要條件。
四、推行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招投標方式
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投標,是指由招標單位提供統一招標文件,投標單位以此為基礎,根據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和有關要求、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及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按企業定額或參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現行消耗量定額以及造價管理機構的市場價格信息進行投標報價,招標單位擇優選定中標人的過程。
在招標準備階段,招標人首先編制或委托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或招標機構)編制招標文件,包括符合要求的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編制完成后,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發給各投標單位。投標單位在接到招標文件后,可對工程量清單進行簡單的復核,如果沒有大的錯誤,即可考慮各種因素進行工程報價,如果投標單位發現工程量清單中工程量與有關圖紙的差異較大,可要求招標單位進行澄清,但投標單位不得擅自變動工程量;投標報價完成后,投標單位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交投標文件;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定標。由投標文件組成也可看出,在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后,投標單位真正有了報價的自,根據招標文件及有關計價辦法,計算出投標報價,并在此基礎上研究投標策略和技巧,根據各種影響因素和工程具體情況靈活機動地調整報價,以便提出更有競爭力的報價。施工是實現建設項目的過程,造價的90%以上都耗用在施工階段,因此,這一階段的造價控希提整個工程造價控制的重要一環,要準確處理造價、工期和質量的辨證關系,把投入產出觀念滲透到過程施工過程中,努力使人力、物力、財力、技術等生產要素達到最優組合。
五、結語
總之,隨著建筑業一系列推陳出新的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發展,就會給工程造價帶來更多的問題,提出更高的要求。通過工程造價方式的改革,將會進一步推進工程造價管理體制改革,早日實現改革的最終目標;在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和消耗量定額的基礎上,遵循商品經濟價值規律,建立以市場形成價格為主的價格機制,企業依據政府和社會咨詢機構提供的市場價格信息和造價指數,結合企業自身實際情況,自主報價,通過市場價格機制的運行,形成統一、協調、有序的工程造價管理體系,達到合理使用投資,有效的控制工程造價,取得最佳投資效益的目的,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體制,符合中國國情,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工程造價管理體制。我們真誠希望業內有志之士,盡快行動起來,為我國工程造價管理事業的早日騰飛貢獻出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參考文獻:
[1]伊貽林.工程造價相關知識[M].中國計劃出版社,2001.
摘要:以審美經濟學為視角考察網絡文化產業,發現:審美泛化與仿真式“擬象”同新媒體文化息息相關;審美文化的歷史嬗變表明,審美文化研究已成為我國美學發展中的一個重要取向,其現實層面則表明,審美文化呈現出多元共生的復雜格局;審美經濟與審美消費主義的關聯揭示出網絡文化產業是一種典型的符號經濟業態,需要遵循虛擬經濟的發展規律和主體間性的審美法則;審美產業化呈現出超功利審美與功利性后果密切結合的趨勢,與此相應的則是網絡文化產業的大眾化與平民化走向。
中圖分類號: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009-4474(2012)04-0048-09
Aesthetic Culture and Industries in Times of Network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esthetic Economy
LI Wen-ming1, LV Fu-yu2
(1.Ningb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Zhejiang University, Ningbo 315100; 2.College of Economy & Management, Sichu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 Engineering, Zigong 643000, China)
Key words: aesthetic culture; aesthetic industries; the aesthetic economics of fashion; network culture; network media; aestheticization; symbol economy; aesthetics of experience
Abstract: Through the study of network culture industri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esthetic economy we can draw a conclusion that the study of aesthetic culture has become a trend in the field of aesthetics in China. The aesthetic culture takes on a complex situation in which pluralistic cultures coexist. Aesthetic float and emulation have a close relation to new media culture. The association of aesthetic economy and consumerism shows that network culture industries are typically symbolic economy. Thus, the aesthetic rules of intersubjectivity and virtual economy should be respected. The aesthetic industrialization unfolds a tendency of collation of super industrialization and its effects. Consequently, there will be corresponding popularization and civilianization of network culture industries.
審美經濟學(The Aesthetic Economy of Fashion)通過系統論闡述經濟學領域的審美現象,試圖依托審美核心建立新的價值認識體系,還原人的詩性本質,在構建人類大文明系統中,尋求一種本真的、可以依托的理論。作為美學與經濟學交叉、融合的學科,審美經濟學主要研究一切經濟活動中的審美因素,以及這些因素對經濟效用、社會發展、人們的生活方式等的影響。它具體研究的問題包括:經濟發展的根本目的,經濟審美化的內在動因,經濟審美化和國民幸福指數之間的關系,經濟審美化對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加速發展現代服務業、全面提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作用,經濟審美化與社會和諧、環境友好、可持續發展的關系,經濟審美化過程中外來文化與本土文化之間的相互影響,經濟審美化同自主創新、提升技術要素之間的關系,經濟審美化對產品銷售、市場占有率、產品附加值和利潤的影響,不同行業、不同地區經濟審美化的特點,經濟審美化的發展趨勢,等等。“在消費社會中,這些問題不僅對產品的生產、流通和消費具有重要作用,而且對人們的審美趣味和生活方式產生巨大影響。”〔1〕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在對文化消費品的取向調查中發現,影響城市居民對文化產品選擇的主要因素表現在“質量”(29.4%)、“實用性”(27.8%)和“價格”(21.1%)三個方面,而另外幾個因素,如“品牌”(15.3%)和“包裝”(5.4%)對居民購買的影響力相對較弱〔2〕。這說明,當代中國城市居民的文化消費還沒有完全走出粗放經營階段。因而,對網絡文化產業來說,為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需求,亟待刷新網絡時代的審美文化,促進審美產業的進一步發展。
一、審美泛化與仿真式“擬象”
“審美”一詞源于西文“aesthetic”,其希臘文的詞根含義為“感覺”、“感興趣”、“感性的”等。18世紀,德國哲學家鮑姆加登用這個詞為他所著的論述感性認識(指依賴于感覺、想象的文學藝術或“自由藝術”)的專著命名,創立了美學學科。不難看出,審美與感覺、興趣、文學、藝術等密切相關。“審美活動體現、滿足著感性生命的要求,使主體不僅有高度發展的理性,也有著感性的豐富性和生活的熱情,因此,審美活動是人類重要的實踐活動之一。”〔3〕所謂審美,簡單地說,就是感受、領悟客觀事物或現象本身所呈現的美;具體地說,它指的是人在社會實踐過程中與客觀事物或現象所歷史地發生和建構的一種特殊的表現性關系。
人與客觀事物或現象大致有三種關系:一是科學的認知關系,二是倫理的規范關系,三是審美的表現關系。審美的表現關系專注于對象生動可感的表現性形式,是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具有自由性。正因為如此,審美的本質即自由。
1.審美泛化
審美泛化也稱泛審美,指的是審美不再局限于少數知識精英的活動范圍而進入廣泛的社會領域,包括商品生產領域、消費領域和日常生活領域等。當代審美泛化已成為后現代的美學特質,無論在中國還是西方,這種歷史趨勢都被直接等同于“日常生活審美化”。實際上,審美泛化包含雙重逆向運動過程:一方面是“日常生活審美化”,另一方面則是“審美日常生活化”。前者是就后現代文化的基本轉向而言的,它直接將審美態度引進現實生活,主要包括“表層審美化”與“深度審美化”兩類;后者則主要是就后現代藝術的大致取向來說的,它力圖消抹藝術與日常生活的界限,但這種趨勢在前現代與現代主義藝術那里就已經存在了(當代審美泛化的全息圖景可略如表1〔4〕)。
作為審美泛化突出表征的大眾文化審美化,立足于日常生活世界而對發生于每個人周圍的各種泛審美活動加以關照,凸現了具體審美活動的文化維度及其意義,“因此,日常生活或文化娛樂與審美之間相互滲透的狀況是促成這種局面的根源”〔5〕。
2.仿真式“擬象”
在大眾文化層面,作為非物質審美化的“深度審美化”,與“擬象”(simulacrum)文化的興起息息相關。
讓?鮑德里亞(Jean Baudrillard)曾創建了一套“擬象理論”,也稱“擬象三序列”(The Three Orders of Simulacra)學說。他認為,擬象的三個序列與價值規律的突變相匹配,自文藝復興時期以來依次遞進:
(1)仿造(counterfeit),從文藝復興到工業革命的“古典”時期之主導模式;
(2)生產(production),工業時代的主導模式;
(3)仿真(simulation),被代碼所主宰的目前時代的主導模式。
其中,第一序列的擬象遵循“自然價值規律”,第二階段的擬象遵循“市場價值規律”,第三階段的擬象則遵循“結構價值規律”。
“日常生活審美化”的最突出呈現就是仿真式“擬象”在當代文化內部的“爆炸”。當代影視、攝影、廣告的圖像泛濫所形成的文化事實,提供給大眾的視覺形象是無限復制的影像產物,從而對大眾的日常生活形成包圍。這些復制品由于與原有的摹仿對象疏離,成為了一種失去摹本的“擬象”。它雖然最初能“反映基本現實”,但進而又會“掩飾和歪曲基本現實”,并最終“掩蓋基本現實的缺場”,不再與任何真實發生關聯。這種訴諸視覺的文化由“眼”而入,直接塑造著人“心”。于是,“擬象”創造出“第二自然”、“第二社會”甚至“第二人生”。大眾沉溺其中,看到的不是現實本身,而是脫離現實的“擬象”文化。如此一來,“擬象”世界與觀眾之間的距離被銷蝕,“虛擬真實”與“實存真實”的區分被抹平,帶來一種“超現實”(hyper reality)的鏡像。
在鮑德里亞眼里,仿真式“擬象”主要用以描述后現代社會出現的一種“圖像轉向”(the pictorial turn)或“視覺文化轉向”(the turn of visual culture),可歸入后現代藝術之新媒體藝術范疇。行至當下,以互聯網為標志的知識經濟時代即網絡時代已經來臨,任何藝術形象都可以被轉化成影像在網上傳播。這些被無限復制的“擬象”,已成為可以被簡約為1和2兩個數字的符碼。仿真式擬象開始在歷史中脫胎而出并逐漸占據主宰地位。網絡文藝、電子游戲等借助3D畫面、人物建模、視覺仿真、聽覺仿真等,綜合利用視覺、聽覺、觸覺、味覺等多種感知管道,營造出逼真的現場感,網民借此進入“虛擬現實”的體驗與樂趣之中。這映像出網絡時代的審美變遷。
這種由審美泛化而來的文化狀態,被鮑德里亞形容為“超美學”(transaesthetics)。也就是說,藝術的形式已經滲透到一切對象之中,所有的事物都變成了審美符號。質言之,在鮑德里亞的視野內,后現代審美文化最核心的特質在于:“擬象”與真實之間的界限得以“內爆”,一切都籠罩在“審美的靈光圈”之下,后現代的文化現實從而成為“超現實”的,不僅真實本身在“超現實”中得以陷落,而且真實與想象之間的矛盾亦被消解〔4〕。
二、審美文化的歷史嬗變與現實層面
作為美學概念,“審美文化”經歷了一個歷史嬗變的過程,并在當今呈現出多元共生的復雜格局。
1.審美文化的歷史嬗變
審美文化這一概念最早產生于西方,英國哲學家赫伯特?斯賓塞(1820~1903)是較早使用該概念的人之一。而克拉考爾、洛文塔爾、布爾迪厄、伊格爾頓等現當代西方美學家亦多有涉及。西方學者往往將美學的研究置于整個文化發展的序列之中。
由此可見,在西方,審美文化并不是一個什么新概念,它在工業革命時期的19世紀就已經出現了。當時,西方文化和藝術正受到工業革命和商業化大潮的沖擊,受到世俗化和消費化的侵襲。正是在這種情勢下,西方學者開始關注和論證審美文化的真正含義。英國學者提出了“審美文化即把藝術作為文化的核子的文化”的觀點,美國學者提出了“審美文化即生活與藝術融為一體的文化”的觀點,歐洲大陸學者提出了“審美文化即文化的各個領域(道德、認識、藝術)在審美原則下融合的文化”的觀點。其中,當時的英國皇家督學阿納爾德對文化的定義最為權威。他認為:“文化就是通過學習人們迄今所想出的和所說出的最好的東西而達到人類自身之完美的活動。通過這種學習,人們就可以用新鮮的和自由的思想之泉去沖洗掉自己陳舊的觀念和習慣。”根據阿納爾德的解釋,所謂完美,就是“在一種和諧完美的標準的指導下,達到美和智慧的結合。完美是通過良好的修養而達到的特性”。這種“文化”所追求的,不僅僅是個人的完美,還包括整個人類的或整個社會的完美。很顯然,這種文化正是后來人們所說的審美文化〔6〕。
中國大陸的審美文化研究則出現于20世紀80年代后期。首次在嚴格意義上使用這一術語的,是《現代美學體系》一書〔7〕。直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審美文化研究才真正成為重要的學術問題,并成為我國美學發展中的一個重要取向〔8〕。
2.審美文化的現實層面
可以說,審美文化概念的出現體現了人們對孤立地研究純美活動或現象的不滿,表現出當代審美研究的一種新訴求:立足于日常生活世界而對發生于每個人周圍的各種泛審美活動加以關照,凸現具體審美活動的文化維度及其意義。在這個意義上,審美文化概念可以適當普遍化,既專指當前日常審美形態,也可以寬泛地把至今發生影響的傳統審美形態及其成果包容進來〔9〕。
當下,中國的審美文化正是一個容納多重層面并彼此形成復雜關系的結合體,起碼容納了包括大眾文化在內的五個層面的文化:
(1)主導文化,以群體整合、秩序安定與倫理和睦等為核心的文化形態,往往代表政府及統治階層群體的共同利益,更強調正統審美文化的教化作用;
(2)高雅文化,或曰精英文化,代表占人口少數的人文知識界的理性沉思、社會批判和精神探索,是對知識、人自身和世界的思考,更強調正統審美文化的高雅趣味堅守和審美標準推廣,所以有時又稱為人文文化;
(3)大眾文化,以工業生產和現代傳播為基本特征的大眾文化,尤其注重滿足數量眾多的普通市民的日常感性愉悅需求,并獲取較大的經濟收益;
(4)民間文化,代表社會更低層的普通民眾的、出于傳統的、自發的而非制作的通俗趣味,例如各種流行的“段子”等;
(5)科學文化,代表一種使信息得以大量增加的文化,使人們積累更多的知識、掌握更多的技術,突現的是一種專業化的實用精神和效率原則,并且內蘊著強烈的工具理性甚至可以達到忽視生命存在的地步,例如網絡上的“極客”(geek,又譯作“奇客”)之類。〔5〕
這五個層面的文化既相互獨立又相互關聯,而且在一定條件下常常發生轉換。這也是20世紀后期以審美泛化為代表的文化泛化風起云涌的結果。比如通常所理解的大眾審美文化,主要是同各種大眾傳媒相聯系的,如廣播、電視、通俗讀物、廣告、互聯網等,一般都具有傳媒的商業性、技術性、消費性、視覺性等特征,可以稱之為傳媒審美文化〔10〕。
審美文化與網絡媒介的相互作用,在當今的社會語境中更是生發出極大的影響力,體現出當今世界體驗經濟消費訴求的基本維度:其多元共生、兼收并蓄的開放性、建構性理念,順應了人們追求個體主體性價值自由發展的當代潮流;文化產業化的縱深開發以及對審美藝術共生、共享性平臺的利用,整合了人們文化認同的深層結構;迎合當代社會給予每個人充分的平等發展空間以實現自我最高需求的社會審美價值導向,引領人們不斷提升生活與審美需求;對現實世界日常生活精神與情感的高度關注和全方位發展戰略延伸到社會文化領域,并使之成為一種習慣性的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順應了現代社會普遍的感性需求與思想范式〔11〕。
毋庸諱言,當前也出現了一定程度的“網絡審美疲勞”,即人們對網絡泛濫的某些傳播現象、熱搜詞語、網絡紅人等失去興趣,不屑關注,甚至產生厭倦、厭煩心理。
當今社會,已經進入審美文化與經濟活動相互滲透、相互促進的時代〔12〕。審美文化與經濟發展的互動是隨著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整合而出現的,在當代社會尤其是網絡時代,具有極高價值。
三、審美經濟與審美消費主義
經濟活動決定審美文化,審美文化對經濟發展具有促進作用,二者相互作用的結果,就形成了審美文化與經濟互動的客觀規律。這是一條我們必須把握與遵循的基本規律,它啟示我們:大力開發生產營銷中的審美體驗文化,是實現科學發展和創新、創利的重要途徑。通過社會的積極引導,提升消費者的審美文化層次,提高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審美文化利用水平,必將推動網絡文化產業健康發展,并促進人與社會的全面發展。
1.審美經濟的概念及發展
2001年,德國學者格爾諾特?伯梅(Gernot Bhme)在《審美經濟批判》中提出了“審美經濟”(aesthetic economy)的概念。依據其定義,審美經濟引入了馬克思的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之外的第三種價值,即“審美價值”,從而呈現為一種新的經濟形態〔2〕。
審美經濟一經提出,很快得到廣泛使用,不少學者更是不斷豐富與發展了這一概念。例如,戴維?羅伯茲(David Roberts)在《只有幻像是神圣的:從文化工業到審美經濟》一文中指出:在審美經濟時代,商家售賣的重點,往往不只是物質產品本身,更是一種情調或氛圍、一種夢想;這些夢想性質的東西,與時代科技聯系緊密〔2〕。
從消費的審美化和審美文化產業的崛起來看,審美經濟的提法是合理的。“審美與經濟聯姻是消費審美化的必然結果,同時也是審美文化產業崛起的前提。”〔13〕正是在這種意義上,審美經濟可以理解為由人的審美活動的展開而產生的經濟活動與經濟效應。
審美是系統的理性認識和存在介質對系統構成作用的理性分析,審美經濟則是主動建立人本核心的經濟學理念。通過人類內在的審美機制的發現,解釋和闡述社會經濟的發展及其存在的問題,以至于獲得解決問題的可能,不失為一種有益的探索。
客觀地說,審美經濟不是一種標新立異的言說,而是一個鐵證如山的事實:人類經過漫長的農業經濟時代和工業經濟時代之后,正邁向經濟發展的新紀元——審美經濟時代。2002年,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卡尼曼就因研究審美經濟的內在動因而榮獲諾貝爾經濟學獎。在這個新型的經濟形態中,“經濟審美化”(Eeconomy Aesthetics)和“審美經濟化”使得“經濟”和“審美”如同陰陽兩極,相互依存又相互轉化。已有不少學者深切地感受到:當下的社會經濟建設不能小看審美的力量,而目前的審美文化創造也不能忽視經濟的效用〔14〕。
審美經濟把產品與服務中美的因素作為促進消費、拉動內需的動力,適應了人們不同層次的內在需要。隨著時代的發展,經濟活動由對物質的追求轉向了對人內在精神需求的關注。這種轉向,曾被有的學者譽為“經濟對人性的回歸”。
在審美經濟時代,文化、審美的影響力已經滲透到經濟生活之中,產業的文化邏輯表現得越來越明顯。有別于傳統經濟,審美經濟更加突出經濟活動中的審美要素。這些審美要素為傳統經濟行為增加了新的內容,也就是為消費者增加了新的消費理由和全新的體驗。2004年以來,國內學術界對審美經濟的討論持續發酵,并一度成為熱點。與此同時,“審美經濟學”的學科構想初現端倪,“體驗經濟”、“大審美經濟”不僅成為學術關鍵詞,更在文化產業實踐中逐步得到印證。
2.體驗論美學、大審美經濟與符號經濟
經典美學走過了本體論、認識論和知識論三大階段,從伽達默爾開始進入到嶄新的體驗論階段,“而體驗論美學為當代的美學轉型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15〕。
體驗,亦可經濟,亦可審美〔16〕。創造體驗,一直是各類文化產業形態的核心內容。網絡時代,體驗論美學通過屏性媒介的“虛擬場體驗”大行其道,其審美表現出“虛對真的僭越”及“欲望混同為感性”的特點。
在《貨幣哲學》一書的作者席美爾看來,貨幣不僅是一種經濟現象,更是一種重要的文化事件和文化現象,它從經濟生活中發散出來,廣泛影響整個心理與文化狀態〔17〕。有人說,席美爾有關貨幣經濟的著述“處理了貨幣之前和之后的經濟面;作者談及的是金錢,但通過金錢,他讓我們看到的是人和生活”。在席美爾那里,“對成熟貨幣經濟后果的思考,代表了他的現代性分析的核心”〔18〕,同時也是理解大都會中現代個體的審美體驗和心態結構的基礎。
對于大審美經濟,各家界定大同小異。一般認為,所謂大審美經濟,就是超越以產品的實用功能、物質價值和一般服務為重心的傳統經濟,代之以大力倡導和推動實用與審美、產品與體驗、物品與人品、現實與虛擬、生活與藝術、物質性價值與精神性價值、經濟提供物的多樣化與個性化、一切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審美互動與人格生成有機統一的經濟〔19〕。
與審美經濟學密切相關的,還有一個符號經濟(Symbol Economy)的概念。“這里提到符號,審美經濟學也非常需要符號學知識,因為正如鮑德里亞所言,現代社會中,消費不應該理解為和使用價值有關的物質用途,而是和意義有關,和符號價值有關。正是通過符號編碼或符號邏輯的作用,商品才被賦予了意義。”〔1〕符號經濟的概念,最早由美國經濟學家彼德?德魯克(Peter Drucker)于1986年提出。他將經濟系統分為兩種,即實物經濟和符號經濟:實物經濟,指產品和服務的流通;符號經濟,指貨幣和信用,即資本的運動、外匯匯率和信用流通。德魯克還進一步分析了世界經濟出現的新變化,即“符號經濟已經取代實物經濟,成為世界經濟的車輪,而且大體上獨立于實物經濟,這是一個最為醒目而又最難理解的變化”〔20〕。根據德魯克對符號經濟的描述,一般將符號經濟定義為由經濟符號的創造、運動所形成的,能夠完成一定經濟功能的經濟系統。
值得注意的是,符號經濟與虛擬經濟的差異在于,符號經濟是對與實物經濟相對的另一種經濟活動基本特征的概括,即這類經濟活動不管其具體的形式如何,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征,那就是都可以看作是經濟符號的運動(網絡文化產業就是一種典型的符號經濟業態);而虛擬經濟,則是由虛擬資本的循環運動而形成的經濟系統,它是在同實體資本的比較中,從其所具有的不同功能來界定的。但從具體的表現形式來講,符號經濟與虛擬經濟并無太大的差異,都表現為貨幣(紙幣、電子貨幣)、股票、債券、金融衍生工具等的活動。正因為如此,網絡文化產業的發展,應同實物經濟(現在也叫實體經濟)的發展相協調,并防止經濟泡沫的負面影響。
在這個日益商品化的消費社會,無論是路旁櫥窗里的實物,還是鋪天蓋地的廣告畫面,它們共同的目標就是讓消費者萌生夢想,激發欲望,從而創造出無窮無盡的商品需求。今天,符號化的商品與商品化了的符號變得更加密不可分。
3.審美消費主義與主體間性
文化是消費社會最基本的特征,審美經濟學需要消費文化的理論。“現代消費文化特殊的風格特點源于美學知識在價值創造過程中日益增加的重要性。”〔21〕當代的消費是“文化滲透的”消費〔22〕。正因為如此,在新的社會轉型和學術轉型的雙重影響下,美學研究領域出現了一股“審美消費主義”思潮。所謂“審美消費主義”,乃是“審美主義”與“消費主義”合流而成的,它既涉及“消費活動”的審美化,也涉及“審美活動”的消費化,而且這兩方面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劉方喜先生把這種學術轉型表述為“消費轉向”,其前提是:不能把“消費”僅僅視為經濟學范疇〔23〕。他認為,“當代美學的審美主義轉向”,既指從維護理性主體地位的主體性美學轉向批判理性和現代性的審美主義,也指從主體性的審美主義轉向主體間性的審美主義〔23〕。
主體間性(Intersubjectivity)即交互主體性,是主體與主體間的共在關系,指在主體與主體的關系中確定存在,存在成為主體之間的交往、對話、體驗,從而達到互相之間的理解與和諧。“只有突破主客關系,把世界由客體變為主體,人與世界的關系成為主體與主體的關系(主體間性),如此才能真正把握世界和獲得自由,從而進入審美境界。”〔24〕為了突破主體性的局限,現代西方美學揚棄了主客對立前提下的主體性哲學,建立了主體間性美學。主體間性審美主義的實質,說到底就是一種和諧精神。
如果某物的存在既非獨立于人類心靈(純客觀的),也非取決于單個心靈或主體(純主觀的),而是有賴于不同心靈的共同特征,那么它就是主體間的。審美特性與洛克的第二性質思想,即屬于這一范疇。主體間的東西主要與純粹主體性的東西形成對照,它意味著某種源自不同心靈之共同特征而非對象自身本質的客觀性。心靈的共同性與共享含著不同心靈或主體之間的互動作用和傳播溝通,這便是它們的主體間性。由此看來,一個心靈不僅體驗到其它心靈的存在,而且其中包含著與其它心靈溝通的意向。
在胡塞爾看來,主體間的這些特征表明:人們與其說是建構了一個唯我論的世界,毋寧說是建構了一個共享的世界(lebenswelt)。這一觀點繼而得到梅洛-龐蒂的發展。后者摒棄了傳統的主客體二分法,并且把主體間性當作形體存在間性〔25〕。對分析哲學來講,主體間性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心靈之間的彼此可進入性;兩者不僅均可意識到彼此的存在,而且均可意識到彼此傳達信息的意向。主體間性的根本在于摒棄唯我論,在于證實他人心靈的存在。互聯網正是這樣一個信息共享的世界,在這個虛擬世界里,可謂“我點擊,我存在”。在信息共享的過程中,互動與交流成為凝聚共識、實現和諧的重要手段:網絡傳播與溝通,形成了同人流、物流、資金流相輔相成的源源不斷的信息流;網絡交往與對話,建構了人與人之間的新型社會關系;網絡體驗與消費,促進了網絡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
馬克思在《1857-1858年經濟學手稿》中劃分的社會歷史三形態,既是人的主體性發展的三個階段,也是人的交往和主體間性發展的三個階段,有研究者將此概括為:第一階段的主體間性是一種以血緣和地緣為基礎的、直接的“主體—主體”關系,是主體間性的原始狀態;第二階段的主體間性是一種主要以業緣為基礎的、以商品交換為中介的間接的“主體—客體”關系,是主體間性的異化狀態;第三個階段是以業緣和網緣為基礎,以每個人自由個性的全面發展為前提的“主體—客體—主體”的關系,是主體間性發展的理想和應然狀態〔26〕。數字化時代的主體間性,處于從第二形態向第三形態過渡的階段。如果說血緣與地緣關系屬于典型的“強社會關系”的話,那么,網緣則是典型的“弱社會關系”,而業緣恰好間于二者之間,或者說二者兼而有之。網絡文化和網絡文化產業的進一步發展,將使當代的“弱社會關系”顯現出日益強大的作用,并使主體間性得到更加明晰的確認,從而推動審美消費主義思潮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四、審美產業化的發展態勢
“在國際金融危機持續蔓延、全球經濟增長明顯減速的情況下,我國文化產業逆勢上揚成為備受關注的現象,文化產業如何實現審美經濟的突破,也成為重要的課題。”〔2〕在審美經濟中,消費不僅是消費本身,更是在消費中獲得美或情感的體驗。人們觀看動漫或者購買游戲軟件,并非是對某種物質產品的索取,而是為了內容體驗。因此,為了保持體驗的新鮮和神秘,體驗式產品必須不斷更新。某種藝術形式在向受眾傳遞美的信息時,是在發揮其審美功能,同時在這種藝術形式進行產業鏈拓展時,就已經開始通過審美發揮其產業功能,這就是審美的產業化。
1.審美產業化的發展
審美產業化是美化生活的需要,是日常生活審美化的前提。如果沒有審美的產業化,審美的日常生活化將無所依托。可以說,審美產業化是藝術、生活、審美的聯姻,將對人類的文化生活、藝術生活和審美生活帶來深刻的影響〔27〕。
二十世紀八九十年代以來,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審美文化及其相關產業在我國悄然興起。這些產業所涉及的領域是相當廣泛的,包括衣、食、住、行、用等生活的各個層面,主要表現在廣告媒體、手工藝設計、建筑藝術設計、時尚類設計、電影、游戲軟件、音樂、圖書出版、旅游產品等方面。
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卡尼曼區分出兩種效用:一種是主流經濟學定義的效用,另一種是反映快樂和幸福的效用。卡尼曼把后一種效用稱為體驗效用,并把它作為新經濟學的價值基礎,因為最美好的生活應該是使人產生完整的愉快體驗的生活。這是經濟學200多年來最大的一次價值轉向。“很明顯,這樣一個體驗經濟的時代,這樣一個大審美經濟的時代,必然要求文化產業的大發展。”〔28〕
應當看到,中國文化產業起步較晚,對文化的經濟手段開發還很不充分,文化產品與文化發展同滿足人民實際需求尚不相適應。與此同時,也存在一些唯利是圖、低俗化甚至惡俗化以至于損害文化價值和社會效益的行為。因此,對于文化產品和文化產業,除了以其經濟價值指針進行衡量外,還要設立與它的文化社會價值相匹配的評估體系,而標準則應要求“三個有利于”:有利于保持和促進社會精神生產能力不斷增強、創造力得以充分發揮,有利于優質的文化產品和服務質量不斷提高、結構不斷優化,有利于優質的文化產品與服務的社會影響占據主導地位〔29〕。
審美產業是一種以審美為主導的特殊產業。審美產業中所涉及的藝術不完全等同于以往的實用藝術,也不同于傳統的經典藝術,而是一方面具有審美的超功利特征和藝術自身的發展規律,另一方面又與經濟發生直接聯系,并間接地帶來功利性后果。這樣的發展趨勢,使藝術比以往任何一個歷史階段都更廣泛地深入人類的現實生活,提升人們的生活質量。因此,從審美與功利的關系角度考察人類藝術的發展,可以將其主要概括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審美依附于功利基礎的原始藝術階段;第二個階段是審美超越并相對獨立于功利基礎的經典藝術階段;第三個階段是超功利審美與功利性后果密切結合的藝術產業階段〔30〕。
有研究者從審美經濟、空間經濟的視角,以動漫節為研究對象,對歐洲動漫產業發展所形成的文化與市場景觀進行一種全景式的考察后發現:在審美經濟時代,以符號意義為主的符號產品不再是超驗的表像,而是日常生活的實在;以文化創意內容為核心的動漫產業已經成為新興產業,而其中作為符號生產與傳統商品集中展示的動漫節,更側重于深入開發動漫及其衍生產品的審美價值,使動漫節不僅僅流于純粹的小商品集市,而在于創造更多的符號意義,以豐富動漫節的多種內涵;動漫節舉辦地的地點重構適應了空間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動漫賦予不少城鎮以全新的符號內涵,創造了各種形態的地點神話,從而促進了空間經濟的城市發展〔31〕。
2.網絡文化產業的走向
由于審美體驗日益失去神秘獨特性和神圣性,網絡時代的審美也日益走向大眾化、平民化、表層化。表層審美化正在把我們的世界變成一個“體驗的世界”〔32〕,通過網絡文化產業和娛樂法則的廣泛運用,體驗與娛樂成為網絡文化的主導傾向,而體驗則是網絡文化的一個核心概念。
在網絡時代,所謂體驗并不是指某種永恒不變的對深刻之物的體味和意會。誠如威爾什所言:“體驗實際上并不是體驗,準確的說是老套的和單調的。這也就是為什么人們迅速地尋找另外的體驗,進而從一種失望逃入另一種失望的原因所在。”〔32〕網絡時代,人們每時每刻在網上網下遭遇著各種聳人聽聞的奇聞逸事、各樣新奇轟動的非常情境,人們的視覺體驗欲望也被空前地激發起來,因而追求不斷變化的漂亮外觀和舒適環境,強調新奇多變的視覺。也因為網絡的維新精神,壟斷成為不可能,新奇的東西總是很快便被更新奇的東西取而代之。但這只是表層的審美化,實際上,審美化并不只停留在網絡時代生活的外觀層面,而是已經深入社會內核。
無論是基于數字技術的網絡出版,還是應用率不斷提升的網絡視聽,均以其或圖文并茂,或聲畫兼備的審美體驗,在潛移默化甚至煽情地影響著社會結構與消費結構。一直飽受爭議甚至倍遭詬病的網絡游戲,隨著中國首款大型網絡軍事游戲《光榮使命》正式配發全軍部隊,其社會影響與經濟效益均越來越不容忽視。由于不少地方紛紛將網絡動漫列為文化產業的重頭戲,動漫的審美價值逐漸得到深層次的開發,以至于出現了一些盲目跟風的弊端。以高校學歷培訓開啟的網絡教育,則正日益成為滿足社會各階層繼續學習、終身學習的網絡學習活動,使建設學習型社會的目標有了良好的載體。包括網絡社交在內的其他網絡服務,更是借助微博等新興傳播工具,把網絡監督、網絡問政、網絡反腐等功能發揮到了新的、更高的水平。而各種內容軟件的開發,正呼喚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的日臻完善。移動網絡內容的日漸豐富與大受歡迎,則將不斷更新網絡文化產業的盈利模式,促進整個網絡文化產業的發展與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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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說:“兩個‘尺度’和‘美的規律’的探究已有數十年,轉了一個大圈又回到某一起點,這確實令人遺憾。”[3]因此,當陸梅林先生有關“兩把尺度”的譯釋得到朱立元先生的首肯時,我由衷感到高
興——因為他們皆是精通德語的美學家,且觀點對立——并長舒一口氣:美學界終于可以擺脫因這段譯文岐解產生的糾纏了。同時,在拙文中我借題發揮,將筆者認為事關美學學科建設的幾個原則問題
列出,希望能得到同行的批評,共同促進美學研究。
遺憾的是,邏輯先生除去以筆者上述期盼為由,給我扣上一頂“終結論”的大帽子外,他在大作中并沒回應拙文涉及美學建設的諸問題,而是自己又跳入那個“美的規律”闡釋“大圈”之中。因此
,當我讀完邏文后,只能為自己的真誠愿望落空而感嘆!在諸多社科和人文學科迅速發展的今天,美學界還能再用幾十年時間轉這樣“一個大圈”嗎?為此,我決定在反駁邏輯先生的批評時,索性接過
他強于我的“終結論”的帽子,試圖就“馬克思美學”、“美的規律”等問題正面闡述我的“終結”性觀點。即使我的這一“終結”愿望落空,并被扣上新的大帽子,但只要今后有關《手稿》或“美的
規律”討論不再在原地兜圈,我便很欣慰了。
扭曲實事與邏輯的批評
邏文中所涉及的主要是拙文第一部分:從“美的規律”闡釋談美學研究方法。我在論及研究方法時,已經涉及到美學研究中的學風問題。在“美的規律”研究中,靠偷換概念自圓其說的現象太嚴重
了。拙文就曾例舉了我國著名的“美學家”蔡儀先生的“典型”論述。但沒想到,邏輯先生對拙文的批評同樣采取了一種“典型”的非科學、非邏輯的態度和方法,盡管他的批評不多,但這
不多的幾處批評都是靠偷換概念、歪曲事實完成的。
先說邏輯先生文章開篇處,明褒暗貶給我扣上的那頂“終結論”帽子吧:
我十分贊同楊曾憲先生……提出的一個觀點:在馬克思美學思想研究中,隨著陸梅林……對《手稿》中關于兩個“尺度”與“美的規律”一段論述的重譯與辨析,“國內學者繼續從‘兩把’不同‘
尺度’角度對‘美的規律’推演的努力,可以從此終結”了。然而,這并不等于同意為“終結”論打上句號的一些“蓋棺論定”性結論。[4]
我表述的意思很清楚,所謂的“終結”,僅僅是指“從‘兩把’不同‘尺度’角度對‘美的規律’推演的努力”,但從邏文的標題《“終結”前的贅語》和內容可看出,他認定我要“終結”的是對
美學或《手稿》中美學思想的研究,并將我的幾點意見視為“蓋棺論定”性的結論。他這是在偷換概念(正因偷換概念,使邏文最后一句存有語病,容易被理解為他不同意對“終結”論的“
蓋棺論定”的結論)。再說了,如果邏輯先生真的能一般地(不必“十分”)“贊同”拙文觀點,他就不該在文章中繼續再從“‘兩把’不同‘尺度’角度對‘美的規律’”來一番新探討啊!他這又屬
自相矛盾。看來邏輯先生似乎習慣于在論述中一面忘卻自己的觀點,一面再將自己臆想的觀點強加對手,進行所謂批判。孤例不足為證,且看以下兩段文字:
眾所周知,……《手稿》,屬于馬克思的早期著作,……在學術界對它是否是成熟的著作,尚有不同見解。但基本形成共識的是,雖然它不是美學專著,卻提出了大量的美學問題,而且都有
極為深刻、透辟的論述。它對美學理論的貢獻,正如陸先生所說,“預示著美學的崛起,人類美學思想由此進入一個嶄新的歷史發展階段,從根本上宣告了舊美學的終結和新美學的濫觴。”特
別是《手稿》中關于“美的規律”的著名論斷,“是構筑美學大廈的一個重要的理論基石。”我認為,這一評價是實事求是的。
而楊曾憲先生對這一提法卻表示反感。他說:“每當我讀《資本論》時,都會為馬克思博大學識、縝密邏輯所深深折服。因此,我們應以同樣嚴謹的科學態度來對待馬克思的理論遺產包括美學遺產,不
應輕言‘馬克思美學',更不應自稱為‘美學’。前蘇聯有一個很壞的學風,即輕率地拼湊或建構各種‘’學說,包括‘美學’,借馬克思的招牌嚇人。如果馬克思地下
有知的話,我想,他肯定會像他晚年嚴正聲明自己不是‘者’一樣,否認自己是‘美學家’!”在這里,楊先生雖然肯定,“馬克思的確有天才的美學思想,”“但馬克思并沒有建
構并完成自己的美學理論。”因此,馬克思的美學思想,只能稱為“美學遺產”,而不能稱為“馬克思美學”,
更不能稱為“美學”。[5]
這段不長文字中,邏輯先生偷換概念之處多有。“學術界對《手稿》是否是成熟的著作,尚有不同見解”,這是事實,這里的“學術界”首先或主要是指理論界(包括馬克思
主義哲學、經濟學和科社理論界),學術界大量研究《手稿》著作,其關注的焦點都是馬克思的經濟學哲學理論形成的思想脈絡,而不是其美學思想。但邏輯先生卻一下子就讓“學術界”形
成了關于美學的“共識”,這意味著邏輯先生將“學術界”概念偷換成“美學界”了。
如果說,這種偷換概念尚可歸屬無意的話,他對我的“反感”描述卻令我反感了。因為在拙文中,我不僅沒涉及或批評陸先生的上述論述,反而充分肯定了《手稿》巨大美學意義。這種肯定并不是
抽象地表白,而是滲透在我的美學著作中[6]。坦率地說,我的科學系統美學理論,如果沒有馬克思的美學思想為基石,是肯定建構不起來的。因此,對陸先生肯定馬克思《手稿》的美學意義,特別是有
關“美的規律”論述中“包含有人類審美活動和藝術起源的內涵,是構筑美學大廈的一個重要的理論基石”的觀點,我是完全認同的。邏輯先生如果認真閱讀拙文,就會找到我的幾乎相同的
論述(手稿“對審美發生學具有綱領性意義”)。既然如此,真不知邏輯先生有怎樣的火眼金睛,竟能從拙文中讀出我對此“表示反感”的意思。在這里,邏輯先生已不僅僅是在偷換邏輯,而是無中生
有、栽贓于人了。善意的推度,我想,同他開篇給我扣一頂“終結論”的大帽子一樣,恐怕是為了他論文立題醒目、行文轉折方便之故吧。且略過不究。
問題是,即使進入正題,他的批評也幾乎全部放空。在拙文中,我明明是說“不應輕言‘馬克思美學'”,因為 “馬克思并沒有建構并完成自己的美學理論。”因此,邏輯先生要反駁我,就要論證
馬克思已經建構并完成了自己的美學理論,馬克思美學是客觀存在。但他接過手去,就將我說的“馬克思美學”換成“馬克思美學思想”,然后在那里緊忙活一番,論證出“美學思想的理論
性、體系性是一種客觀存在”的結論[7]。為了加強這一觀點的權威性,邏輯先生還指出拙文這一觀點“已不是什么新鮮論點。八十年代初,在我國文藝理論界,就引發過一場關于文藝思想是否
形成理論或理論體系論爭。……這場論爭……最終是以‘體系論‘形成了共識……”[8]。原來在邏輯先生眼中,“馬克思美學”=“馬克思美學思想”=“美學思想”=“文藝思
想”!試問,面對這種時時扯斷邏輯鏈條的批評,該如何應答呢?我想,最好的方式就是緘默,由著邏輯先生說去吧!
關于“馬克思美學”
拙文中的“馬克思美學”概念并非是可以隨意解釋的。它有著嚴格內涵,即指馬克思在自己著作中建構的,合乎馬克思理論嚴謹性特征并形成邏輯體系的美學理論。它是針對馬克思經濟學等學說而
言的。如拙文指出的:“馬克思的經濟學思想在《手稿》已作了充分展開。但其后,馬克思卻用了數十年的心血來完善自己經濟學體系,臨終《資本論》還沒有完稿。”據說,《資本論》之所以沒能完
稿,是因為馬克思晚年遇到新的經濟學理論挑戰,他還想進一步完善自己的理論[9]。如果存在馬克思美學的話,那么,它同樣應當是以這樣的理論體系存在的。
關于體系,邏過這樣的解釋:“判斷一種思想是否形成體系,不在于有無專著、有無編、章、節、段等理論框架的外在形式,而更取決于,第一,有無超越前人的新穎觀點;第二,這些觀點是否
涵蓋了該門學科的重要方面;第三,這些觀點是否對他人或后人造成了巨大而公認的影響。”說“體系”不在章節等外在形式,這很對。但后面三條尺度卻僅僅適用于思想創新體系,而不適用于理論體
系,尤其不適用于馬克思的科學理論體系。馬克思的理論體系,如馬克思經濟學,自身有著明確的邏輯起點、嚴密的邏輯結構和嚴謹的理論范式,并達到邏輯與歷史的統一、本體論與認識論統一。這才
使得馬克思理論具有科學性、實踐性特征,具有超越時代的理論生命力。今天,盡管人們對馬克思經濟學有著不同見解,但卻不會對其基本概念及理論范式產生岐解。如果不是這樣的話,而是拿出其中
的一個概念或范式,就人言言殊、百家齊鳴,幾十年拎不清楚,那還有什么科學性、實踐性或革命性可言呢?正基于此,盡管馬克思的美學思想遺產非常豐富,我之“不應輕言‘馬克思美學’”仍是持
之有據的,除非能發現新的馬克思的美學論著遺稿。
當然,還需要再強調一下,這是指“馬克思理論”。“馬克思理論”本身承繼發展了西方科學文化的優秀傳統。如果放到中國文化中,按這樣標準要求孔子、老子理論,那就大不合適了。由于缺少
科學文化傳統,中國人的抽象思辨與邏輯思維能力發育不充分,經驗式、感悟式甚或禪宗式的思維方式與漢語語言結構的靈活性結合在一起,使國人的理論著述,不太注意邏輯鏈條。這往往給后人留下
“我注六經”或“六經注我”的廣闊空間,也造成人們隨意置換概念或將自己理論強加于人的習慣。在對待馬克思美學遺產的態度上,一些學者便深受此“習慣”的影響。因此,我之“不應自稱為‘馬
克思主義美學’”是有所指的。
本來,只要不輕言“馬克思美學”,而是在充分理解消化馬克思美學遺產的基礎上,遵循馬克思理論體系的科學性原則,后人是完全可以創建“美學”體系的。近期出版的中國學者著的
《美學思想史》[10]中,便列舉了盧卡奇、葛蘭西、杰姆遜的美學理論。這些美學家,都不是以《手稿》為其美學理論的出發點和終結點的。問題是在當代中國,觀點對立的美學
派別,往往都自稱為“美學”,而認定對方是反“”的。而這些自稱的“美學”,幾乎都離不開對馬克思著作中的涉“美”詞語或論述的搜羅整理,幾乎都在對《手稿
》進行“六經注我”式的理論建構,所以,這種“自稱”便難以被美學界所公認。
對既往派別的評論非本文的任務。這里,我只想提醒有志于創建“美學”的青年學者,能吸取前車之鑒,注意劃清馬克思著作中的一般性語匯與一般性理論語匯與馬克思理論語匯的界限
,馬克思話語與馬克思理論與理論、思想的界限。馬克思著作中也要用一般性語匯,這些語匯在沒有理論語境規范時,并不能視為理論語匯;馬克思在論述中,同樣要用一般性理
論語匯,這些理論語匯在沒有被馬克思明確納入自己的理論體系時,也不能視為馬克思的理論語匯。同理,馬克思的話語,是不能與馬克思理論劃等號的,在確立前,馬克思的話語便不能構
成馬克思理論。而馬克思理論雖然屬于正宗的,但范疇卻大于馬克思理論,思想的范疇又大于理論的范疇,如此等等,不一一辨析。概念的明晰,是科學理
論建構的前提。象在邏輯先生那里,幾個概念被混為一談時,任何探討都將失去學術價值。邏文作為典型,恰恰揭示了既往“美學”研究中擱淺或“繞圈”的原因。
容我再舉“價值”為例。“價值”同“美”是等值的范疇,而且對美學研究具有重要意義。如我在拙文中指出的:馬克思生前雖然在一般語義上用過“價值”概念,但他從未從哲學角度研究過“價
值”;馬克思著作中的“價值”,主要是經濟學的價值。陸梅林反復引用的視為“價值學”的“價值”概念,皆是取自《資本論》中的“經濟價值”、“使用價值”或“效用價值”概念,而
非哲學的或價值學的“價值”概念。朱立元先生引用的馬克思那段論“價值”的“經典語錄”:“‘價值’這個普遍概念是從人們對待滿足他們需要的外界物的關系中產生的,因而,這也是‘價值’的
種概念”[11],則根本不是馬克思原話,而是馬克思轉述他所要批駁的瓦格納的觀點。在這里,關鍵問題還不在于美學界對它們普遍誤引或誤用,而在于這種脫離馬克思理論語境將馬克思著作中所有話
語都提升到馬克思理論高度的不良學風。如蔡儀先生以對“美的規律”主觀闡釋為中介,將自己的“美是典型”說提升為“美學”觀點,便更是典型一例。但眼下,蔡儀先生的“
美學”家稱號,已不是“自稱的”了,前述那本《美學思想史》中,當代中國的“美學家”,只提及蔡儀先生。這種評價是是否合適,且留給美學史家評論吧。
關于“美的規律”
回到邏文所重點討論的“美的規律”吧。坦誠地說,盡管邏輯先生對“美的規律”的探究數十年沒進步表示遺憾,而他自己有關“美的規律”的新闡釋,卻實在令人不敢恭維。這首先指他的闡釋方
法。邏輯先生在文章中用很大篇幅對“美的規律”中的“生產”與“尺度”概念做了語義解析。如果這種解析如同陸梅林先生那樣,依據德文原文進行的話,那它起碼還具有信息價值或文本價值。但邏
輯先生卻竟然以《辭海》的釋義作為對這兩個概念辨析的理論依據,這真真是匪夷所思!因為作為譯文的漢語詞匯,其外文原指內涵與中文語義往往是不對應的,這是語言學常識,我們怎能捧著《辭海
》對譯學術探討呢!國內學者根據“人文”、“人本”的漢語辭源大做比較文化研究(并得出中國早已有之的結論),已形成一大學術奇觀,但愿這種泡沫學術之風別刮到美學界中來。
其實,邏文中已經引用了國內五種關于“美的規律”的譯文。只要認真讀一下,就會發現在邏輯先生特別肯定的朱光潛先生譯文中,就沒出現“尺度”,而用的是“標準”。查《辭海》,“尺度”
有兩個義項:“尺寸的定制;標準、規則”,“標準”同樣有兩個義項:“準則、榜樣”。試問,如果再以朱先生譯文為主,邏輯先生是否需要對“美的規律”一段譯文再做新的解釋呢?國內學者對“
尺度”理解本不一致,這種不一致大多源于對原文的理解。如夏之放先生在他的新著中,便認為“尺度來源于黑格爾《邏輯學》中的“度”,意思是事物的質與量的統一”[12]。如果象邏輯先生這樣,
再加上對漢語語義理解的分歧,那對這段“美的規律”文本釋義將永遠是渾水一團,無法廓清了。
而就對“美的規律”具體釋義而言,邏文同樣缺少學術價值。邏輯先生曾稱,馬克思有關“美的規律”論述是“清楚、明了”的,我們不該將它復雜化。實際上,將它搞復雜的不是別人,正是邏輯
先生自己。筆者不通外文,對“美的規律”的語義闡釋本無緣置喙。只是在拜讀了陸先生和朱先生的大作后,基于對兩位著名美學家信任,我認同了他們的意見,認為應當糾正那種將“內在尺度”視為
“主體尺度”的觀點,并在學界達成共識。但邏輯先生經過一番考證,卻將這一幾乎弄清楚的問題,又搞亂了——他依然認定“內在尺度”是“人的尺度”:“這里,‘內在的尺度’顯然是與動物相比較
、相對照的人的尺度,是人在生產中全新的、截然不同的標準。這一尺度,是人的本質力量,即自由自覺的活動在生產中的表現……”[13]這里的“顯然”如果真是那樣顯“然” [14]的話,就不會有長
達幾十年論爭、釋義和考證了。當然,邏輯先生有權堅持這種見解。但既然他的文章已冠上與陸先生商榷的副題,這說明他已熟知陸先生根據德文和英俄譯文對“內在尺度”的反復譯校了。根據通常的
學術規范,邏輯先生要推翻陸先生譯釋的結論,他就應當從德文、俄文、英文中拿出新的有力證據來。令人失望的是,他在文章中一面重復著朱先生對陸先生的批評,一面卻對陸先生的原文考證視而不
見,自說自話,從中譯文中得出了一個舊結論。這只能使人聯想到,邏輯先生不怕耗費自己的學術生命,準備沿著“大圈”重新起跑了。對此,我只能恕不奉陪了。
其實,無論從語法角度還是從邏輯角度,馬克思這段話都不是對“美的規律”進行正面闡釋的:人類能按美的規律創造是一回事,美的規律是否指人的能動性是另一回事。“美的規律”在這里雖可視為
美學概念,但其整段論述卻屬于“人學”而非美學理論。對此,朱先生的闡釋是正確的。他認為所謂“美的規律”內涵都是我們從這段話中領悟出來的[15]。因此,兩把“尺度”的翻譯不應影響我們對
馬克思美學思想、對《手稿》美學啟迪意義的肯定。筆者所異于朱先生及美學界同行的,只是認為“美的規律”在不同性質的美學那里有不同的內涵,《手稿》所涉及的“美的規律”是很有限度的。
純粹的哲學人文美學都是“意義”和“靈魂”美學,“美的規律”也是意義存在和靈魂探求的規律,作為人類的一種精神操練,對這種“美的規律”的探求是永無終結的。但對于真正的社會科學美學來
說,“美的規律”闡釋不應是只能容許某種信仰生存的狹小載體,而應是能“普渡眾生”抵達美的世界的寬暢通道。它應當能夠經受住形而下的證偽,更應當具有可復驗性、可操作性。在社科美學中,
“美的規律”既含有《手稿》中所涉及的文化審美生成規律,也包含社會審美生成規律,還包含前文化即純自然審美發生規律,只是后一規律要受制于前兩種規律。同時,“美的規律”除一般的審美生
成或發生規律外,從主客關系角度,還可分為審美價值規律與審美鑒賞規律。筆者完成的兩部科學系統美學著作[16],所討論的就是這諸多類種的“美的規律”。我不敢說自己的這些探索合乎馬克思美
學思想,但竊認為,與哪種將《手稿》中“美的規律”思辨化的傾向而言,它更切近實踐、因而也更符合的哲學原理。
關于“合規律、合目的”
已經說過,邏輯先生批評拙文更多地是出于文章立意或結構的需要。他的文章既然開始于對我的批評,當然也要結束于對我的批判。在對人的“內在尺度”能動性進行闡述之后,邏文是這樣結尾的
:
因此,筆者對楊曾憲先生針對“美的規律”的另一論斷也持疑義。他說:“不再把‘合規律、合目的性統一’作為對馬克思‘美的規律’的闡述,可以很好地起到‘優化’美學‘資源配制’的功效。
當然,這并非是對‘合規律、合目的性統一’命題的否定:只要這一命題能揭示審美發生規律并適應于某種美學闡釋,它就是合理的美學命題。只是不要再把這一命題歸在馬克思名下便是了。”原本是
馬克思所深刻論述的思想,為什么偏要忌諱與馬克思聯系在一起?這是否是楊先生忌談“馬克思美學”、“美學”的思維定勢所致?[17]
沒讀過拙文的讀者不會想到,邏輯先生是將我的一段完整的話,一截兩段,一段用在開頭,一段用在結尾。他的文章前后呼應了,我的觀點卻被歪曲了。我之“不再把‘合規律、合目的性統一’作
為對馬克思‘美的規律’的闡述”,是我所說的“國內學者繼續從‘兩把’不同‘尺度’角度對‘美的規律’推演的努力,可以從此終結”的后文。它們都是我對陸先生、朱先生觀點認同的結果。如果“
內在尺度”不是主體尺度,怎能再把馬克思這段論述概括為“合規律、合目的”呢?我這里的推論是完全合乎邏輯的,它有什么可“忌諱”的呢?又何來忌談“馬克思美學”、“美學”的“
思維定勢”?
同樣令人費解的是,邏輯先生一面批判我否定“合規律、合目的統一”“作為對馬克思‘美的規律’的闡述”,另一面他卻又批評了其它學者關于“美的規律”是“主觀與客觀的統一、合規律性與
合目的性的統一”這一“帶有相當普遍性”的論述[18]。我不禁要問, “美的規律”是“合規律性與合目的性的統一”,這究竟是不是《手稿》中“馬克思所深刻論述的思想”?如果是,邏輯先生為什
么反對別人這樣概述呢?如果不是,他怎么又對我橫加指責呢?如此左批右判,他的邏輯立場在哪里呢?
其實,我的觀點很明確,即使不能把“合規律、合目的”再歸納到馬克思的名下,但由于它揭示了“審美發生規律并適應于某種美學闡釋”,它仍是合理的美學命題。我這里的所指同樣很明確。作
為對“審美發生規律”的科學闡釋,“合規律、合目的”是文化美生成的條件;而放到實踐美學中,“合規律、合目的”又是“真善美”統一的重要邏輯思辨鏈條。正因為《手稿》中這段論述適應了實
踐美學的這種思辨要求,“合規律、合目的”的闡釋才不脛而走,進入多種美學教科書,成為“準經典”的闡釋話語,甚至使人往往將其歸于德國古典美學命題。
由于與實踐美學的分歧,我之承認“合規律、合目的”是美學命題,只是就其揭示審美發生規律而言的,并不等于承認它是“美的規律”的等值概念。就實質而言,“合規律、合目的”所揭示的主
要是人類價值實踐活動的規律[19],這種價值實踐活動是文化審美發生的條件或基礎,但并不等于文化審美價值的現實生成。因為人區別于動物的自由自覺活動的類特征,使人的實踐具有不同于動物的
社會或文化動機。動物既不能按美的規律制做,但也不能按丑的規律制做。而基于不同的文化社會素質、品格所生成的動機,人卻既可按美的規律、善的原則生產或創造,也可能按丑的規律、惡的原則
進行實踐活動。特別是在商品經濟社會中,人們因“合規律、合目的”地追求最大化贏利而破壞自然美、城市美、藝術美的行為難道還少見嗎?中國幾乎所有的“歷史文化”名城,都“名”存“實”亡
的局面,難道不都是目光短視領導者“合規律、合目的”加快新城建設造成的嗎?實踐美學缺少現實闡釋力,癥結也就在此:“合規律、合目的”的“本質力量對象化”所產生的對象,大多數往往是不
美甚至丑或惡的。
這就不能不說到“自由”了。邏輯先生說:“自由則是與必然相對應的一個范疇,是指人類在實踐活動中,總是要努力認識、把握自然與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知其然而更知其所以然,從而能動地
去適應與改造世界,以實現人類進步向上的目的和要求。”[20]邏文所論,是基于哲學對“自由”的釋義。但這一“自由”并不能涵蓋人類“自由”的全部。美學所涉及的人類“自由”概念
,細分起來有十多種[21],其中包括動物性的軀體自由(如現代藝術造成的軀體解放感)、文化創造自由(如自由體操中的“自由”)、社會活動自由(如囚徒獲得的人身自由體驗)及“類自由”、“
詩意自由”等等。籠統地談論“自由”,對于人文思辨美學是有意義的,但卻經不起現實審美實踐的檢驗。如邏文所說,人類認識“自由”便一定會“實現人類進步向上的目的和要求”,便表達了一種
古典理性主義或理想主義價值觀。而現實情況是,人類認識自然規律越多,主體創造自由度越大,人類可能面臨的自身被毀滅的危機越嚴重。這種所謂現代化悖謬,正是現代、后現代哲學家憂心忡忡之
所在。
人類能否避免毀滅,當然不是美學課題。但高速、超高速發展的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所帶來的不全是美的福音,卻是可以肯定的。這使美學面臨著挑戰。當筆者2000年在內蒙出席美學會議,面
對草原嚴重沙化滿目蒼夷的情景時,深感自己肩負的責任重大。現實迫切需要美學的實踐。眼下,一些青年美學家對“實踐美學”提出挑戰,這是好事。但挑戰或超越“實踐美學”目的,不應是僅僅尋
求新的美學派別命名,而是要推進美學研究真正切入實踐。“實踐美學”最大的局限是它脫離實踐,無法指導美學實踐。如果超越者依然援引《手稿》中同樣的論述,依然停留在對馬克思“生命的自由
”等概念的思辨中,甚至更遠離實踐,那么,這種新美學也是難以承受時代賦予美學的歷史使命的。這便是我呼吁美學界共同建設社會科學美學的原因。如果說,這將終止對《手稿》的重復討論、闡釋
或命名的話,那么,我認為它恰恰是符合實踐性原則的——對真正的美學來說,他的重要使命不是用不同方式解釋美的存在,而是要按美的規律指導和改造世界!
[1] 《學術月刊》2000年第5期。
[2] 《學術月刊》1998年5期。
[3] 同1,第62頁。
[4] 同1,第57頁。
[5] 同1頁注1,第57頁。
[6] 參見:拙著《審美鑒賞系統模型》第七章《審美文化—社會發生》,人民文學出版社1994年6月版。
[7] 同1頁注1,第58頁。
[8] 同1頁注1,第58頁。
[9] 邏輯先生在文章中曾要我提供馬克思一句話的出處,我在圖書館中費了半天時間也沒能查到,請邏輯先生見諒。這里只能憑三十年前的閱讀記憶回答:那是馬克思晚年面對眾多庸俗化的“馬克思主
義”派別而言的,原話是:“我只知道自己不是‘者’”。年青時的記憶不會錯,具體出處愿高人賜教。有了這一教訓,此處便用了“據說”,以逃脫邏輯先生對出處的追究,因它屬非專業
內容,沒有筆記,也難查證。同樣,后文中“合規律、合目的”的出處亦應有所交代,但因查證的結果難以驗證,便也不注名,而是籠統帶過。
[10] 中央編譯出版社1999年11月出版。
[1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19卷,第406頁。
[12] 《異化的揚棄——〈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的當代闡釋》295頁,花城出版社2000年4月第一版。
[13] 同1頁注1,第60頁。
[14] 中國當代學者往往用“眾所周知”、“顯然”、“勿庸置疑”來逃脫論證,徑直推出自己的結論。因此,每當我遇到這樣的語句時,便非常警惕,看看“顯然”背后是否不顯“然”,“勿庸置疑
”之后是否有“疑”。
[15] 《學術月刊》1997年12期,第31頁。
[16] 拙著:《審美鑒賞系統模型》;《審美價值系統》人民文學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
[17] 同1頁注1,第63頁
[18] 同1頁注1 ,第62頁。
[19] 參見拙文《價值—實踐論》《學術月刊》2000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