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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上貨物索賠案例:4個托盤卷板(1)事故背景據報道裝著4個托盤卷板的一個(1)×40,編號為No.PPPP4000004的集裝箱在從鹿特丹出發的"HG"V-319E船上于8月5日從鹿特丹前往韓國釜山。在航行中,受惡劣天氣影響,船舶受到嚴重的顛簸、晃動,在艱難的航海中使得部分集裝箱受到損害。此船于8月29日抵達韓國釜山后,于8月29日集裝箱被卸在釜山的Shinsundae碼頭。隨后于8月31日此集裝箱被受貨人從韓國釜山拉到了大田自己的海關監管倉庫,然而,當打開集裝箱后才發現,裝在集裝箱中的貨物嚴重受損。上述事件被發出通知,貨物承銷商請求我們進行調查。(2)損失金額根據以上所述,損失的計算方法如下:A.破損貨物的發票金額:凈重5,562.0公斤×US$3.00/公斤=US$16,686.00(北海港離岸價)B.剩余價值:₩12,792,600-。因此,A-B=US$16,686.00(北海港離岸價)-₩12,792,600–(3)受損原因從調查中我們判斷,造成損失的原因是因為航海期間的惡劣天氣給進入韓國釜山的船只造成的損害。
2.航空貨運索賠案例:婦女CLOTHINGS21CARTONS(1)事故背景據報道,21箱女性服裝在德國漢堡被裝在航班號為“OO542”飛機上,其將于2004年2月24日抵達韓國仁川機場。2004年2月24日飛機降落在韓國仁川機場后,上述貨物于2004年2月24日送至仁川國際機場倉庫后,于2004年2月24日被指出相應的“貨物事故調查報告”,即備注:AWBNo.:000-80155795HAWBNo.:1001調查時間:2004.2.24.航班號及時間:"OO542"2/24目的地:SV貨物名稱:女性服裝數量/重量:21/281.4受損數量/重量:6受損發生地:到達之前包裝方法:紙箱及塑料外包裝:Holdin/RepackingConditionofContents:NotInspectedIrregularityDiscoveredAt:AAAssortmentSite備注:被撕毀/有遺漏此貨物于2004年2月24日從上述機場送到位于韓國首爾的Shinheungsiksan保稅倉庫后根據慣例,即包裝數量與實際數量不符,我們確認裝箱數量與實際數量上6個紙箱不一致。通關后,上述貨物在2004年2月26日由內陸卡車司機從以上的地方運到韓國首爾收貨人的處所時,發生了上述事件,貨物承銷商于2004年2月26日向我們提出進行調查的要求。(2)損壞丟失目錄/短缺內容/受損金額共21個紙箱中6個紙箱被打開/切斷,然后頂部用透明膠帶重新包裝,造成內容物丟失/遺失如下。(3)短缺原因從進行的調查中,我們判斷出貨量短缺是在仁川國際機場的倉儲貨運站航空貨物過境之前的偷竊行為造成的,這一點使得韓國AA海關保稅倉庫引起了爭論。
二、保險合同以及保護方案
通過前面第一部分里分析的內容,在國際運輸中有可能發生的貨物事故中,要想對出口商和進口商的利益進行合理的保護,則需要一個適當的方案。因此特提出貨物運輸和貨物事故的保險合同及(對貨主的)保護方案如下:
(一)對海上保險特征的理解海上保險是從英國開始的.很久以來就通過英國累積的運輸和保險領域判例制定了英國海上保險法(MIA1906)。為此海上保險起始于英國,在此期間便很自然的成為了國際海上保險業界的基準國。因此全世界各個國家都將其作為海上保險的基準法,不由自主追尋著英國的法律和習慣。這就是所謂的海上保險基準法條款。因此海上保險的優先權不是大韓民國的保險合同法,而是英國的海上保險法。
(二)對海運貨物保險證券和條款的理解一般來說海上保險與保險證券不同,海上保險起源于英國,所以海上保險證券全部為英文。保險證券上記載著被保險者名稱,保險證券編號,索賠地,指定事故調查人,運輸工具,發貨地,卸貨地,是否換船,參照編號,保險金額,保險條件,投保物品,印刷的條款等內容。在海上保險中海運貨物保險條款是按照1982年條款基準制定的,從條款名稱來看可以分成以下內容:危險條款,共同海損條款,雙方過失沖擊條款,一般免責條款,不耐航性及不適合免責條款,戰爭免責條款,同盟罷工免責條款,運輸條款,運輸合同終止條款,航海變更條款,被保險利益條款,結伴費用條款,推定全損條款,增額條款,保險利益不供與條款,被保險者義務條款,放棄條款,迅速措施條款,法律及慣例條款等。付保者在海運貨物保險證券正面的內容可以說是貨物事故處理的核心,所以必須充分的加以理解。
(三)對SurveyReport構成的理解事故調查報告書會翻譯成(surveyreport)。事故調查報告書的核心內容由貨物明細,信息以及背景,運輸日程,事故調查的進行,外部包裝的損傷,貨物的損傷,損壞額,事故調查人的注釋,事故原因,照片,附件等順序構成。此surveyreport是申請保險金的必備資料。如果保險處理不能順利受理,那么為了之后的賠償業務,則更需要這份能夠進一步說明損害金額和原因的(surveyreport)。為此貨主詳細了解surveyreport內容是非常必要的。
(四)對海運貨物保險調查和支付過程的理解貨主得知貨物事故后要向保險公司申報事故。保險公司會派專門的損害查證師去現場調查事故。保險公司則以事故調查報告書surveyreport為依據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保險金。保險金一旦被支付,保險公司就會向有責任的當事者索要求償權。貨主領取保險金后此事故才被視為終止。保險處理如果被拒絕,被保險者則只能放棄賠償或者直接向責任當事者提出賠償。因此surveyreport起到了必不可少的作用。
(五)對商法第663條的理解大韓民國商法為了保護一般的保險客戶,在保險合同的內容中強制規定不可制定成對生產者和保險公司有利。其作為相對性的強行規定,對一般的保險客戶會加強保護,而對生產者和保險公司,保險合同的內容不是很有利甚至會不利,其效力也將得到認可。但是此663條限制性條款里說明,如果與保險公司具有對抗力的企業保險,則排除在外。這便是海上保險與再保險。但是現實中不具備一個充分的框架的中小企業,與其適用限制性條款的彈力性,其更需要一個如同家庭保險一樣的保護。中小規模的貿易企業由于規模和人力不足,公司代表總管著人事,銷售,法務等業務,所以不能像一般上市企業(大企業)一樣具備能動性,更無法積極地對應保險公司。現實生活中中小企業在處理海運貨物保險賠償上,由于人力和經驗不足,所以經常會發生得不到保險公司合理性待遇的情況。
(六)對損害查定的積極信賴和靈活使用國際運輸和海上保險的專家即保險公估人是具有豐富經驗的專門事故調查人,surveyor會對貨物事故進行調查。貨主在發生了貨物事故時,如果是輕微的事故可以直接委托保險公司,如果預測今后會發生各種賠償糾紛,也可以不顧及保險公司指定(或者任命)的事故調查,自行自費委托進行損害查定。事故調查費用基本從50萬韓元開始。為了確保比較疑難專業的事故調查報告書,貨主最好積極使用損害查定制度。保險消費者可以不通過保險公司自由任命保險公估人。
三、結論
關鍵詞:國際經濟與貿易;應用型人才培養;學科體系構建
中圖分類號:G64 文獻標識碼:A
長期以來,學者們對培養應用型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的研究邏輯思路是院校定位——專業定位——人才培養目標——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設計——實驗教學和教學模式。但對應用型國際貿易人才需求細分、崗位定位及由此而衍生的應用型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應具備的能力分析上缺乏深入的研究;從院校定位與應用型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應具備能力綜合研究出發,進而構建科學合理的應用性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培養方案尚屬空白研究領域,在此從以上兩方面進行系統研究。
一、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的分類及培養目標定位
(一)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的需求分類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畢業生的就業面向概括起來一般是:第一,到各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從事教學及科研工作;第二,到政府對外貿易經濟管理部門、國民經濟綜合部門、商業部門或大型涉外公司從事對外經濟與貿易管理工作;第三,到涉外企業、合資企業、商貿公司、銀行及金融公司從事貿易業務、市場營銷、國際結算、外貿會計等工作。
從畢業生就業面向總體來看,可以將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分為研究型或學術型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及應用型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兩大類。其中,應用型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又可分為應用型對外貿易管理人才及應用型國際商務經辦人才。
(二)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培養的院校定位
研究型或學術型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的培養需具備一定的條件:
其一是要求培養這類人才的高等院校具有豐富的高水平教師資源,其二是要求選擇這一培養方向的學生具備較高的素質和學習研究養成。在我國具備培養這類人才培養能力的高校屈指可數。
應用型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需要配備一定比例的國際貿易實務能力較強的國際商務經辦型師資力量。從我國院校來看,二類本科院校和三類本科院校培養的人才均屬應用型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只是二類本科院校培養的應用型對外貿易管理人才比例相對三本來說較大,是其主要人才培養方向,而培養應用型國際商務經辦人是三類本科院校的主要人才培養方向。職業高等院校的培養定位則應是單純的應用型國際商務經辦人才的培養。
二、應用型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應具備的能力分析
應用能力的分析離不開具體的國際貿易管理崗位和商務經辦崗位,下面從對外貿易管理崗位和國際商務經辦崗位的具體角度,分別對應用型對外貿易管理人才和應用型國際商務經辦人才的能力要求進行系統分析。
(一)應用型對外貿易管理人才應具備的能力分析
應用型對外貿易管理人才,會從事政府對外貿易經濟管理及國民經濟綜合部門的管理工作,也會到商業部門或大型涉外公司從事對外經濟與貿易的管理工作?;诖?,應用型對外貿易管理人才必須具備如下能力才能滿足將來的管理崗位要求:
第一,應具備一定的經濟學理論知識,能正確理解和分析一些常見的經濟現象;第二,應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和經濟法律知識,能夠提出或制定較為科學可行的管理措施;第三,應具備一定的專業理論知識,能正確解讀各國對外貿易政策和有關國際貿易組織相關協定;第四,應具備一定的市場知識,能為商業部門或大型涉外公司提出經營管理建議;第五,應熟悉國際商務經辦的各個環節,這是應用型對外貿易管理人才進行管理或者管好業務的基本保證和前提;第六,應具備一定的計算機和網絡知識,為管理和日常管理業務提供技能支持;第七,應具備一定的語言能力,包括外語和母語,能撰寫管理文件,并進行外文閱讀和口語交流;第八,應具備必要的電子商務知識,能適應現代商務管理的要求。
(二)應用型國際商務經辦人才應具備的能力分析
應用型國際商務經辦人才一般會從事國際市場開拓、國際結算、國際貨物保險、國際運輸、外貿會計核算、進出口報關、進出口報檢、進出口業務跟單等工作。因此,應用型國際商務經辦人才必須具備如下能力才能滿足工作崗位的要求:
第一,應具備一定的經濟學理論知識,能正確理解和分析一些常見的經濟現象;第二,應具備一定的管理知識和經濟法律知識,能夠對國際商務活動進行有效組織和管理;第三,應具備一定的專業理論知識,能正確解讀各國對外貿易政策和有關國際貿易組織相關協定;第四,應具備較強的商品知識和市場知識,能針對相關商品獨立拓展市場,尋找相關產品客戶,建立自己的客戶群;第五,應熟悉國際商務各種單證的格式和規范,具備填制各種外貿單證的能力;第六,了解國際國內相關經濟法規和國際貿易慣例,具備進行國際商務活動業務洽談的能力,包括業務談判的外語能力;第七,掌握會計核算知識,具備國際商品報價能力;第八,掌握進出口報關、清關知識和程序,具備報關、清關的基本技能;第九,掌握報檢知識和程序,具備報檢基本技能;第十,掌握國際貨物運輸和保險知識,具備進行國際貨運和貨物保險的基本技能;第十一,掌握國際結算的基本知識和相關程序,具備國際結算基本技能;第十二,具備一定計算機和網絡知識,為管理和日常管理業務提供技能支持;第十三,具備一定的語言能力,包括外語和母語,能撰寫修改國際商務合同、信用證等文件,并進行外文閱讀和口語交流;第十四,應具備必要的電子商務知識,能適應現代國際商務活動業務的新要求。
三、應用型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培養體系的構建
院校定位和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培養目標是影響國際經濟與貿易人才培養體系構建的基本影響因素。專業的師資力量配備及院校和專業的管理水平是人才培養體系目標實現的前提和保障。
關鍵詞:國際貨物運輸業;經營風險;風險控制
中圖分類號:F5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11)10-0047-03
一、引言
作為貨主與承運人之間的紐帶,國際貨物運輸業從事的業務主要是接受貨主委托,代辦租船、訂艙、配載、繕制有關證件、報關、報驗、保險、集裝箱運輸、拆裝箱、簽發提單、結算運雜費,乃至交單議付和結匯等。[1]由于國際貨物運輸業從事的業務聯系面廣,環節多,并將國際貿易貨運業務相當繁雜的工作相對集中地予以協調統籌辦理,故國際貨物運輸業具有極強的專業性、技術性和政策性。隨著經濟全球化和國際貿易的快速發展,作為國際商品流通過程的必然產物,國際貨物運輸業已成為國際貿易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國際貨物運輸業發展較快。1983年,中國只有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一家國際貨物運輸企業,但到了2010年年初,中國經過商務部批準的國際貨物運輸企業已達2萬家,而且每天都有新的貨物運輸企業誕生,平均每月增加100家。在中國貨運市場上,還有一大批沒有取得一級資格但實際從事貨運業務的公司和組織,保守估計實際數量應不低于3萬家,從業人員超過50萬人。[2]
國際貨物運輸企業(以下簡稱國際貨運企業)是社會分工細化的結果,并非一種獨立的法律概念,故不能固定地成為某種法律關系的主體,也不能固定地界定其法律上的權利與義務。[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第2條的規定,國際貨運企業可以作為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的人,也可以作為獨立經營人,從事國際貨運業務。國際貨運企業作為人從事國際貨運業務,是指國際貨運企業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人的委托,以委托人名義或者以自己的名義辦理有關業務,收取費或傭金的行為。國際貨運企業作為獨立經營人從事國際貨運業務,是指國際貨運企業接受進出口貨物收貨人、發貨人或其人的委托,簽發運輸單證、履行運輸合同并收取運費以及服務費的行為。由此可見,國際貨運企業依其從事的具體商業活動而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并相應地擁有不同的權利和承擔不同的義務。[4]這也是為何國際貨運企業多卷入海運貨損索賠糾紛案中,甚至卷入與進出口商的糾紛之中。故此,本文具體分析國際貨運企業可能面臨的各種風險,并參照風險控制的四種方法,即風險回避、損失控制、風險轉移、風險保留等,就貨物發生貨損索賠時提出若干風險控制對策。
二、國際貨運業經營時可能面臨的風險
國際貨運業經營時可能面臨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貨物損毀
貨物收受后,簽立運輸單證或提單,即必須負有將貨物完整交付之責任。如貨物在整個運輸環節中發生損壞或滅失,除非在收受貨物時發現貨物已有毀損滅失并在提單上作出標注外,承運人必須對收貨人負起運輸單證之文義責任。另外,對于危險品之運送,由于國際貨運業賺取的是非集裝箱并裝之運費差價,如其中一出口商未據實告知經營者貨物之品名以及性質,造成其他貨物損失發生追償。還有一個風險就是國際貨運業協助廠商(如船方等)所提供的集裝箱不良(如集裝箱過舊疏于保養造成破洞貨物水濕)、船舶未具適航性之開航、遲延造成的風險。
(二)員工或操作人員的錯誤或過失
最為典型的是交貨錯誤,即在放貨時未收取有關之物權憑證,未按提單持有人之指示交付貨物,以及將貨物交付給錯誤之對象。例如,無單放貨情形或是提單為SWITCH情形(即在未收到第一套正本提單時又再發出第二套提單)。依照現行司法判決,針對無單放貨行為,國際貨運企業存在重大過失(gross negligence),故不能主張單位責任限制的。還有一種情形,就是運輸單證或提單記載錯誤,如將提單之件數以及受貨人字段繕打錯誤,由此造成的提單持有人無法提領貨物等。
(三)對第三人之責任
此責任包括對于第三人之財產損壞或滅失以及造成之人身傷亡。例如,國際貨運企業委托卡車司機將貨物從出口商倉庫運至貨柜集散站途中發生車禍,造成卡車司機以及他人傷亡。又如,國際貨運企業因為春節前夕急欲將出口商的貨物運出口,因人手不足而委托人力派遣公司調派堆高機駕駛員,該駕駛員因無堆高機執照,在作業中撞傷他人。從廣義上講,對第三人之責任還包括以下情形:一是將貨物拋貨給同業或是國外人,但后者因過錯未收回運輸單證而交付貨物、延遲回報貨物未提領;二是交予集裝箱堆場人員將貨物裝錯集裝箱造成貨物誤送至錯誤地點。
(四)罰款與關稅
如因違反當地政府的相關規范,包括貨物進出口條例、出入境許可辦法、工業安全條例、反恐怖條例、保安條例等造成罰款。例如,國際貨運企業運送兩筆機械貨物,共有兩張發票,然而國際貨運企業漏報其中一張發票給海關,并申請更正,海關最后課予漏報金額3倍之罰款。又如,托運人在向國際貨運企業預訂定貨柜時聲明裝的是家具,然而事實上所裝的貨物是化學品,在運送途中,化學品發生滲漏。在會同海關開柜換柜時,國際貨運企業方知進口物確屬申報不實,海關以申報不實處罰該國際貨運企業。國際貨運企業繳交罰金后轉向托運人求償,但托運人卻于訴訟中倒閉而無任何財產可資受償。
(五)費用
例如,國際貨運企業幫某一出口商運送貨柜至巴基斯坦,收貨人因破產故無法出面提領貨柜,產生柜租、場租費與當地費用2萬美元。船公司向國際貨運企業請求賠償2萬美元,國際貨運企業須循法律途徑向該出口商追討,由此產生律師訴訟費用等。
除上述風險外,還存在國際貨運企業自身經營不善的責任。例如:國際貨運企業簽發之提單或運輸單證未向主管機關報備,遭吊銷執照;因為替客戶代墊運費向客戶追討無著而倒閉。托運人故意隱匿所交裝貨物之品名、性質,或國際貨運企業未遵循進出口國之報關程序等,也會遭致扣貨,從而帶來風險。
三、風險控制的概念及方法
風險控制是指風險管理者采取各種措施和方法,將風險事件發生的各種可能性及其所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或消除。風險控制方法主要包括消極方法和積極方法。[5]
消極方法就是風險回避,即指投資主體有意識地放棄風險行為,并放棄潛在的目標收益,以實現完全避免特定損失風險的目標。因為風險回避的同時也放棄了潛在的目標收益,實為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方法,故一般在投資主體極端厭惡該風險,或根本無法消除或轉移風險,或無能力承擔該風險等時才運用。
積極方法包括損失控制、風險轉移、風險保留等。這是投資主體積極面對風險時所采取的。所謂損失控制,是指不放棄風險,而是在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階段積極制定計劃和采取措施,來降低損失的發生概率,或減少實際發生的損失。所謂風險轉移,是指將風險通過合同轉移和保險轉移等方式讓渡給他人來承擔。所謂風險保留,又稱風險承擔,即在損失發生時,投資主體直接承擔該風險及其所造成的損失。依是否事前做出資金預算安排,風險保留分為無計劃自留和有計劃自我保險。無計劃自留就是指在風險損失發生后直接從收入中支付,這主要發生在投資主體沒有意識到風險,或意識到風險但認為損失不會發生,或明顯低估風險及其所造成的損失時。由此可見,無計劃自留應當謹慎使用,否則,一旦出現實際總損失遠大于預計損失情形時,將會引起資金周轉困難、破產倒閉、監管等法律責任。有計劃自我保險是指在可能的損失發生前,通過建立風險預留基金等方式做出各種資金安排,以確保損失出現后能及時獲得資金以補償損失。
四、國際貨運業可采取的風險控制方法
根據風險控制方法,結合國際貨運業所面臨的風險,筆者認為,國際貨運業可以采取以下之風險控制對策。
一是加強員工在職教育訓練。如不定期參加由海運承攬運送公司所舉辦的在職訓練,也可以參加國際貨運協會聯合會(FIATA)所舉辦的訓練;加強運務操作知識的學習,包括如何配柜、繕打提單,延請具有專業航運知識之海事專家當公司顧問,舉辦講座,以及測驗便于評估其運務作業人員是否充分明了其處理流程等。[6]
二是若與出口商接洽訂艙攬貨事宜,應簽訂完整的運輸合同、合同,并將責任、義務條款在合同中注明。另可要求目的港商應該擔保一定之責任保險,并確認其與下游供應鏈,如卡車、貨柜作業、包裝業者、船公司等,亦必須投保,并將各個責任歸屬規范清楚。如此在發生經營風險或是貨損索賠情況時,尚可將此責任轉嫁至保險公司。
三是與托運人或受貨人明確約定標準貿易交易條件,其中包括托運人交裝貨物時的注意事項(包括應妥適包裝,提取空的集裝箱時應注意其狀況是否有破損,如為危險品應據時告知并提供其產品性質分析表,約明交貨船期均為“預定”并不保證船期);發生貨損索賠案件時,只要其責任限額不違反海商法所規定的法律限額,可明確約定適用標準貿易條款所約定之責任限額;托運人對提單上的受貨通知人,務必以書面形式提供詳細正確資料,以免造成貨物的延遲交付;不論為非集裝箱運輸或是集裝箱運輸同樣要求受貨人或是托運人投保貨物保險,而投保范圍應擴及貨物出廠到進倉,特別要包括共同海損(general average)一項,共同為損害防阻尋求降低損失。
四是對于每個配合的供貨商、托運人以及受貨人,應該作財產狀況征信,避免發生應收之賬款無法收回之窘境。
五是國際貨運業可投保責任險。在發生貨損索賠情況時,可以轉嫁給保險公司。另外,可以參考保險公司所建議的提單背面條款,與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時約定提交仲裁的解決方案,此也是規避風險之一種手段。
五、結語
國際貨運業是目前航運界的一種經營模式,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貨物運輸業管理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的規范,是介于出口商與船舶所有人之間的法律關系主體,其法律性質類如中介、行紀,因此從出口商的角度看,其簽立了提單或運輸單證即是承運人,必須盡到承運人之責任、義務,亦如同《鹿特丹規則》下的中間履約方。本文僅就自身之觀察提出該行業運作經營的風險控制,期許能為同行業經營者提供一些參考借鑒。
參考文獻:
[1]梅贊賓.中國國際貨運業發展研究報告[M].北京:中國物資出版社,2010:1-15.
[2]張英杰.我國國際貨運企業發展策略研究[J].河北企業,2010,(4):37.
[3]鄭志立.論國際貨物多式聯運合同的法律適用[D].大連:大連海事大學,2010:20-24.
[4]花陽.我國國際貨運人之法律地位及其責任認定分析[D].上海:華東政法大學,2008:31-38.
物流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貨物運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收貨人支付票款或運費的合同。對于長期物流運輸合同你了解多少,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長期物流運輸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物流運輸合同1
甲 方:簽訂地點:武 漢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業務模式:甲方根據業務當天鋼材采購實際情況以《物流發貨單》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點供貨單位提貨,乙方根據甲方《物流發貨單》,《貨物提單》上的貨物名稱、規格、產地、數量跟實物確認無誤后進行裝運貨物,并運到甲方指定地點。
第二條貨物運輸定價:自合同簽訂生效當年為人民幣105元/噸,以后年份運費隨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價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裝車、轉運、卸貨等產生的費用),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貨物驗收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供貨單位拿《貨物提單》,核實兩張單據跟實物無誤后,將《物流發貨單》蓋章后回傳甲方指定地點,如發現其中單據跟實物不符應立即通知甲方相關負責人,否則相關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起運點:武漢市區范圍內(根據材料堆放倉庫地點確定貨物起運點,或者由甲方指定);
貨物到達地:十堰市區范圍內(由甲方確定具體貨物到達地點)
第五條 貨物承運日期 及到達時間
承運日期:乙方根據當天《物流發貨單》上面的日期,將貨物安全及時的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如逾期未將貨物及時送達目的地,視為乙方違約,因此給甲方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組織運輸工具所支付的運費的差額、甲方因違約給第三方的賠償,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由乙方承擔;乙方派出的運輸工具和人員的行為視為乙方的行為,因此給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損失由乙方
貨物運到期限:貨物必須在拿取貨物提單的第二天上午9:00之前送到貨物指定地點;。
第六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出現貨物毀損、丟失,調換等。甲方有權根據該批貨物的當時購買的市場價值提出全額賠償,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乙方將貨運到甲方指定地點,甲方倉庫管理人員在《物流發貨單》上簽字蓋章后,乙方司機憑《物流發貨單》去甲方財務辦公室結算,每月10日和25日為結算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第八條 各方的責任、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應支付給乙方所需費用,但在十堰市及其所轄區內不再增加任何費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的,乙方必須妥善保管好貨物,并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在結算日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運費或者甲方許可的費用為由對運輸貨物進行留置,必須將所運貨物交付給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貨物到達甲方運輸目的地,在乙方運輸司機的配合下,甲方應積極組織人員進行貨物卸載,其吊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發貨單》后,應根據《物流發貨單》上的聯系方式去甲方供貨單位提貨,提貨時結合《物流發貨單》上的名稱,數量,規格清點貨物,如發現數量,名稱,規格,材質與實際不符,應及時通知甲方。
2、乙方作為甲方運輸合作單位,對甲方的貨物有優先承運權;不得推脫運
3、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賠償責任,。
4、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5、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并說明原因,若甲方調查發現有不屬實的,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6、乙方貨物裝運過程中應將該批貨物的《材質證明書》,銘牌等隨機文件交給甲方收貨人員。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每次發貨前,甲方提供準確《物流發貨單》,作為乙方去甲方供貨單位作為提貨依據,由于乙方未按提單要求清點貨物的數量,規格型號、材質及產地提貨導致運輸出現錯誤,其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2、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500元的違約金,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5、乙方如在一個月內有三次推托運輸業務,甲方視為乙方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變更與終止
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糾紛處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甲方的職工的權限只是監督乙方履行本合同,無權對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無權收取合同項下任何金額。
如果確有必要對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簽訂補充協議,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現金必須進入甲方的銀行帳戶,所有票據必須有甲方行使票據權利方為有效,否則均不視為甲方收到此款項,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與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與本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物流發貨單》作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 方:湖北力天世紀投資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銀行賬號: 銀行賬號:
委托人: 委托人:
日 期: 日期:
物流運輸合同2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公司名稱
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為了做好國內公路運輸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道路運輸的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布的《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運輸線路、產品及運價
1、運輸線路及單價:見附件。
2、運輸產品:
。具體運輸產品以承運時雙方交接單據為準。
3、運量比例:
。
第二條:車輛要求
1、乙方應是獨立法人單位或有資質的個體車隊,明確第一責任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要求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車輛必須具有國內汽車貨物運輸經營資質,車輛手續、車輛保險手續務必齊全有效,必要時車輛須具備海關監管運輸資格,條件不符合者不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如乙方有冒充或作假行為,則產生的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2、乙方司機必須配備手機,在運輸過程中保持開機狀態,以便甲方隨時了解運輸動態。
3、車輛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
4、車廂保持干凈整潔、底板平整,車廂必須保證無滲漏。
5、車輛配備嚴格的防盜、防損設施。
第三條:服務要求
1、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運輸指令后,車輛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裝貨,如車輛不符合裝貨要求造成退車的,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車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裝貨時,乙方務必對承運貨物清點數量、確認質量,并做好交接手續后起運,否則運輸途中發生的貨損、貨差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賠償貨物價值按甲方與客戶方協商所定的標準進行索賠,并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3、乙方司機裝好貨后,雙方確認好起運時間,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到達卸貨點,中途因交通管制、國家行政機關查車驗貨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送貨延誤,乙方應第一時間主動通知甲方,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說明情況,否則,造成一切服務罰款及其它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甲方發現司機電話關機,按50元/次的標準對乙方進行處罰,所有處罰款由甲方出具財務收據給乙方。若是甲方貨物問題需要驗貨檢查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司機帶回相關繳納費用單據,作為向甲方報銷的依據。
4、屬海關監管貨物,乙方司機在運輸前、行駛中必須定期檢查海關鉛封(工廠自備鉛封)情況,確保鉛封完整無損,如有損壞及無故脫落,一切責任均為乙方負責。
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賠償貨物價值按甲方與客戶方協商所定的標準進行索賠,并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5、乙方司機按甲方指定時間、地點、收貨人員進行卸貨時,務必持有甲方托運單或甲方客戶貨單等相關單據積極配合甲方或甲方客戶卸貨,乙方司機應在收貨人核對清楚并做好貨物完整簽收后方可離開。
同時乙方司機不得因各種原因在未得到收貨人確認接收后自行卸貨,否則產生的貨損貨差、時間延誤等損失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無故拖延時間造成客戶抱怨的,甲方有權按300~800元/次的標準對乙方進行違規行為的處罰,由甲方出具財務收據給乙方。
6、不管在運輸旺季還是淡季,乙方應無條件及時完成甲方的運輸需求,隨時派車承運,否則甲方有權自行另外調車,產生的運輸差價(指另外調車價與甲乙雙方約定的運價差異)由乙方承擔,甲方可直接在乙方未結運費里轉付給甲方另外調車方,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貨物保險及賠償責任
1、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的貨物由甲方投保貨運險,乙方在運輸途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貨損的,務必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相關人員,由甲方做出險報案和通知甲方客戶,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處罰300元/次,由甲方出具處罰款的財務收據給乙方,另外造成其他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貨物損失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如果乙方也有辦理貨物保險的,出險后理賠款由甲乙雙方的保險公司共同承擔。如果保險公司理賠不足,理賠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2、貨物出險后,乙方應及時提供保險公司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交由甲方,由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理賠材料不齊全、不及時等因素造成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3、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交貨不清、貨物短少、骯臟、貨物損壞、貨物包裝破損等,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賠償依據甲方與甲方客戶協商價格為標準,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第五條:運費結算
1、結算方式:乙方應將甲方每月原貨物簽收單盡快送交到甲方財務進行對賬,雙方核對無誤后,由乙方提交單據給甲方,甲方按月份順序付款。
若因乙方手續不齊(如貨單未交齊等),則從手續不齊的月份開始款項全部延后支付,待手續齊全后,再按正常付款時限執行。
2、付款時限:甲方財務確認收齊乙方所承運的簽單和相關票據后,在
天內予以付款。
3、付款方式:
,開戶行:賬號:
4、特殊情況下,簽單從起運之日起,超過90天后仍無法收回的,經乙方申請,報至甲方總經理批準,可先暫留下該貨單的貨物價值金額后,將余下的本月運費先給予付款,待簽單補交回甲方后,再將預留款付給乙方。
同時若因乙方未能及時交回或無法交回簽單造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第六條:其他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行賄甲方所有人員。
一旦被查出,甲方可無條件單方終止合同,并對乙方處以罰金10萬元,凍結乙方所有未結算的運費,直至行賄事件處理結束。同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責,甲方出具財務收據給乙方。
3、若乙方無故停運合同內的運輸,甲方有權扣留乙方的未結運費。
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賠償標準由雙方協商而定。
第七條:合同附件與有效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方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甲方管轄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物流運輸合同3托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貨物運輸事宜,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遵照執行。
第一條:托運貨物及要求
1、甲方應將符合乙方貨運專線的貨物全部交乙方運輸。
貨物必須合法,如系危險品,應提前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運輸。
2、甲方每次托運貨物到貨時間,運費數額及具體要求等約定詳見附表或以甲方辦理托運手續時,乙方出具的托運單記載顯示的內容為準。
3、甲方每次托運貨物時應準確表明貨物的品名、重量、收貨人及電話等內容,并不得在托運貨物中夾帶物品,否則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乙方應按約定安全及時將甲方托運的貨物運到目的地,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應及時查收貨物。
第二條:運費及結算方案等
1、運費按雙方約定見附表,每單發貨20件以下每件加2元,20件以上每件加收1元。
2、運費支付時間:
每月初結算一次 。
3、結算方式[現付]、[轉賬]
第三條:到貨時限限制
1、具體見附表,在附表確定的最長時限的基礎上延后一天為最長到貨時間;
2、以本協議確定的“到貨時限限制”為準,超出時限的比率按發貨單為單位不得超出10%,否則,乙方應按每超出一單除賠付甲方相關損失外,還應賠付甲方1000元作為補償。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發貨時,應提前告知乙方貨物件數、重量、體積等信息,以便乙方安排車位。
2、乙方應做好安全運輸工作。
3、甲方托運貨物時,如需提供貨物手續,應在向乙方交貨時將手續一并交付乙方。
4、甲方貨物在運輸中如遇政府部門查扣,甲方負責提供貨物的相關合法手續,并負責及時處理,如造成運輸車輛停運損失,應一并承擔。
5、乙方承運貨物實行件收件交,并未核對包裝內品種、數量、質量等內容,如貨物運達后,外包裝完好,而包裝內貨損,貨差及質量等問題與乙方無涉。
6、甲方托運貨物的包裝應當足以保護運輸、裝卸過程中貨物的安全。
7、如乙方在承運貨物時造成貨物污染、破損、雨淋、丟失等貨物損失,應當按貨物廠價加相關運費賠償。
8、如乙方已按約定將貨物運達目的地,收貨人聯系不到或拒收貨物,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四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壹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后雙方可續簽合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或不能按約履行的,可免予承擔責任。
第六條、文本及效力
1、本合同文本適用于河南省鴻泰物流有限公司貨物運輸業務。
甲方托運貨物時附表及乙方出具《托運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方具體每次托運業務以乙方《托運單》顯示為準。
3、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解決。
4、本合同條款未經協商一致,不得變更。
5、“附表”作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同本協議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月日 :
關鍵詞: 國際物流;課程改革
一、《國際物流》設置的必要性
1.地方經濟發展的需要
2017年4月1日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掛牌成立,湖北自貿區共設武漢、宜昌、襄陽三個片區,其中襄陽片區面積21.99平方公里,位于高新區范圍內,東起奔馳路、東風汽車大道與希望路,南至新城路,西至平行焦柳鐵路的規劃道路和名城路,北至機場路和平行漢十高速的規劃道路,選址內包括襄陽保稅物流中心、鐵路物流基地以及東風股份、康明斯等一大批優質企業和項目。自貿區內的大部分業務都是屬于國際物流的范疇。
2.專業工作的需要,與就業對接
伴隨著襄陽自貿區內企業的逐步入駐及未來的地方經濟發展趨勢來看,對既具有豐富理論知識又具有較強專業實踐能力的國際物流管理人才的需求會不斷增加。國際物流業務流程相對標準,所學即所用,就業崗位主要集中在外貿和國際貨運、保稅物流相應崗位,這些崗位對國際物流知識和技能要求較高,且工作環境較倉儲、運輸等作業現場對學生更有吸引力。
二、《國際物流》課程定位
1.課程定位
《國際物流》是高職物流管理專業的專業必修課程。旨在培養學生國際物流基礎知識和實際運作。通過教學,要求學生熟悉熟悉商品檢驗檢疫工作,掌握進出口報關業務基本流程,能審核制作各種物流單證,辦理國際貨物保險業務和國際貨物理貨業務。
2.課程目標。
(1)能力目標
1)能夠完成國際物流業務中的各種工作崗位的操作。
2)能夠準確填寫和錄入國際物流單證。
(2)知識目標
1)了解國際物流發展趨勢。
2)掌握國際物流業務的具體工作過程和要求。
(3)態度目標
1)認識國際物流工作的規范性和嚴謹性,養成操作規范意識和職業敏感意識。
2)培養學生誠實守信、客觀公正、堅持原則、保守秘密、勤奮敬業、謹慎細致、務實高效、團結協作的職業態度;
3)具有強烈的工作責任心和風險意識和良好心態,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教學設計思路
通過走訪襄陽、武漢等地的物流企業,我們對國際物流涉及的崗位群進行了問卷調研,調研結果顯示國際物流崗位群主要有:海運操作、空運操作、海運客服、空運客服、銷售業務員、報關員、報檢員、保稅倉庫管理員、制單員等。根據調研結果組織行業企業的實踐型專家、課程專家和教學一線教師總結歸納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務,分析工作過程,具備的職業能力,通過得出學生勝任崗位需要具備的職業能力及未來發展方向。將典型的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切割形成教學項目,以崗位能力要求及完成實際工作所需技能、知識選取及序化教學內容,使理論知識融合在任務之中,強調企業業務的基本程序,工作流程和操作步驟,構建以項目為導向,任務驅動式的教學模式,突出學生職業能力的培養,把如何操作、怎樣操作、操作的注意事項及步驟方法作為教學的重點,體現課程的實踐性和應用性。
四、教學內容的選取與序化
在對物流行業和相關企業進行調研的基礎上,對教學內容進行反復研討和論證,并參照報檢員、報關員考試標準,重新解構課程體系。
我們把國際物流主要工作崗位上的工作任務進行了序化,選取了四大工作情景(商品檢驗檢疫、進出口報關業務、國際貨物保險業務、保稅物流業務)作為主要教學內容。每個學習情境由一個案例貫穿始終,工作情境下對應不同的工作任務,通過這種項目化教學,將理論知識的學習以預習、作業的形式交給學生,提高學生的自主能動性,教學的重點放在國際物流中的操作技能上,將實用性與學生的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在教學中,帶動學生開闊視野,激發學習興趣,引導學生思考,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學生在做中學,學中做。
五、教學方法與教學手段的改革
1.基于國際物流相關崗位的過程,設計教學任務,圍繞任務展開相關實訓項目,在任務驅動下實現國際物流工作流程的模塊化教學,使理論與實踐結合,既培養學生的專業能力,也培養學生的方案策劃能力和職業素養。
2.案例教學法
根據課程需要,加大國際物流企業調研力度,收集教學案例。在課堂教學中,向學生提供真實案例的信息,提出問題,以學生為中心,引導組織學生以小組討論分析的方式自主學習,查找問題所在,培養學生獨立分析問題 能力,把學習到的知識靈活的應用到實際操作中去,解決實際問題。
案例教學法的關鍵是案例選取要注意時效性和針對性,需要教師及時更新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能夠啟發學生主動思考,輔助學生理解理論知識,做到舉一反三,觸類旁通。這就要求教師注重平時積累,加強與校企合作企業的聯系,收集企業真實案例,進行整理匯編后引入課堂。比如,保稅倉庫貨物報關單填制,用實際發生的或在工作崗位上遇到的真實案例去講解,讓學生自行歸納總結出庫貨物流向不同的填制差別,即有利于學生了解掌握特殊情況的填制要求,又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先由學生主動學習、討論、論證、操作,總結知識點,再有教師查漏補缺,這樣學生知識掌握的更牢固。
3.情景模擬教學法
我校地處內陸,目前還不具備到國際物流企業實訓的條件,這主要是因為企業無法一次性接受大批學生,同時崗位輪轉過程中或多或少會影響企業正常運營,所以無法采用最直觀有效的教學方法讓學生參與進來。針對這種情況,情景模擬教學法顯得尤為重要。在情景模擬過程中,鼓勵學生自己選擇操作角色進行角色扮演,將實際工作的發生、發展過程虛擬再現出來,完成崗位工作任務,通過反復訓練和角色互換,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根據情景模擬的結果進行檢驗修改,使教學與實際崗位相貼近。比如,在講解保稅倉儲業務模塊時,根據企業案例設計了一個情景,要求學生扮演倉儲運輸部、理貨部、裝卸部、報關部等,要求學生按照所學知識將貨物進入保稅倉庫業務流程模擬一遍,歸納不同部門的職責及操作流程,小組之間進行相互評價,最后總結。
4.信息化教學方法
目前以多媒w計算機技術和網絡通訊技術為代表的信息技術,對現代教育體制的沖擊較大,特別是計算機多媒體融圖文聲于一體的認知環境及先進的網絡技術。所以在教學過程中要注重網絡教學的使用,網絡平臺上擁有多樣性的教學資源,能夠為學生提供大量豐富的在線資源。在這種環境下,教師可以引導學生根據自己的知識和能力去選擇感興趣的內容,比如引導學生關注海關官方微博:12360海關熱線等,在微博上不定時的有通關秘籍的更新,圖文并茂,形象生動。教師也可以將理論知識的講解或技能操作過程制作成微視頻,時長控制在10-15分鐘,上傳云課堂,將課堂講授與網絡教學相結合,適應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進度,使學生能夠課前預習或者課后回顧。信息化教學手段的應用需要教師合理設計教學環節,教學過程中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教學方法來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同時要求教師把控教學節奏,控制好手機的應用。
任何一門課程的改革都要服務于地方經濟,立足行業企業,考慮學生的實際情況,做好學情的分析,需要教師對課程內容有深入、透徹的了解;清楚課程目標及定位,改進教學方法與手段,重視學生的主導地位,考核方式應該靈活多樣。
參考文獻
[1]李林,葛小麗.高職院校《國際物流實務課程》項目教學研究[J] 職業教育,2016(12).
簡單物流運輸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乙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
雙方共同遵守。
運輸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運輸費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甲方
第一條甲方負責與項目部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甲方發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損失則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資金甲方在乙方運輸貨物或原材料期間。負責資金的集攏,確保乙方在運輸貨物或原材料的正常進行。
乙方:
第一條運輸要求運輸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標準運輸;沒有統一規定運輸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運輸。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則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運輸貨物質量要求乙方對運輸貨物或原材料必須嚴把質量關。如有忽略或別的因素,造成質量的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戶產生的經濟糾紛必須由乙方自己承擔。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條貨物或原材料的供應乙方必須對貨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貨源。以卻保供應建設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應期間,發生間斷或停止或缺少貨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損失必須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輸送到目的地。貨物運輸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必須在貨物未到達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發生爭議時由兩邊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兩邊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實施:
①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為憑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雙方配合協商書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發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快遞物流運輸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乙方詳細地址:______,聯系方式: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
雙方共同遵守。
運輸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運輸費價款
貨物編號
品名
規格
單位
單價
數量
金額(元)
甲方
第一條甲方負責與項目部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甲方發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損失則由甲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資金甲方在乙方運輸貨物或原材料期間。負責資金的集攏,確保乙方在運輸貨物或原材料的正常進行。
乙方:
第一條運輸要求運輸的貨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的標準運輸;沒有統一規定運輸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運輸。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問題,則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二條運輸貨物質量要求乙方對運輸貨物或原材料必須嚴把質量關。如有忽略或別的因素,造成質量的問題。導致甲方的損失或與其他客戶產生的經濟糾紛必須由乙方自己承擔。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條貨物或原材料的供應乙方必須對貨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貨源。以卻保供應建設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應期間,發生間斷或停止或缺少貨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損失必須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且按%償付甲方違約金
第四條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輸送到目的地。貨物運輸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必須在貨物未到達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發生爭議時由兩邊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兩邊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合同實施:
①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為憑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雙方配合協商書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發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正規快遞運輸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
合同簽訂地: ___________公司內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的相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貨物的名稱、體積、數量、規格、包裝、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點、收發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以雙方確認的運單為準。
二。 運輸的質量及安全要求
1. 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
2. 該貨物如未經甲方同意在運輸過程中不得轉車及和其他產品混裝。
三。 貨物的裝卸責任及方法
1.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和貨物的屬性及外包裝標志進行裝卸、堆放并保證貨物的安全和完整。
2. 對包裝不符承運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在開始承運時指出并要求甲方采取措施改進,如乙方開始承運,則應視為包裝符合承運要求。
四。 貨物交接手續
1. 甲方憑裝貨手續及時發貨。裝貨時,乙方應派人(或駕駛員)在現場點件交接,并查看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乙方確認無誤后,應簽字確認。
2. 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后,收貨人和乙方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后,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乙方所持送貨單據上簽章,如發現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送貨單上批注清楚。
3. 乙方送交收貨人的貨物如被拒收,乙方需及時聯系甲方并說明拒收的原因。
五。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的權利: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確認的規定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
(2) 甲方有權對乙方送貨的過程進行監督/指導以確保送貨質量。
(3) 貨物承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2. 甲方的義務:
(1) 甲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2)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送貨的單據等相關文件。
(3) 甲方應提供貨物的數量、體積、重量、性質及收貨人名稱地址與電話。
六。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的權利:
(1) 經甲方認可后,乙方有權向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
2. 乙方的義務:
(1) 在承運期間,乙方對承運貨物應負全部責任,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否則應按全部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運輸程序的有效文件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若甲方委托乙方收取票據或現金,乙方須及時將票據或現金送達甲方。
(3) 乙方應保證提供符合運輸貨物運輸條件的運輸工具(必須保證證照齊全、有效并已投保貨險和車險)運輸車輛均應為無蛀蟲、無異味、清潔干燥且得到良好保養。
(4) 乙方在派車單規定的期限內,不能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負責賠償"七。2"所列各項責任。
(5) 未征得甲方同意,不能同車裝載非甲方貨物、不得擅自將所托運貨物運往其他卸貨地點,不能中途換裝其他車輛,除車輛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原因外,違例事件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追究責任予以索賠及處罰。
(6) 乙方須在運輸過程中定時向甲方反饋信息,如有特殊情況發生應及時通知甲方,并提供處理方案,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處理。
(7) 乙方裝卸工,駕駛員等全部人員在承運甲方貨物過程中的任何階段(包括但不限于運輸準備工作、準備階段、預備運輸公司等)其安全保障、人身安全由乙方負責,其人員也和甲方不存在任何關系。如甲方承擔了相關責任,可向乙方追償。
七。 違約責任
1. 乙方責任
(1) 由于乙方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乙方將提供甲方及收貨方全部損失的賠償。
(2) 若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且未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則因貨物晚到造成收貨方及甲方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污染/損壞的,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甲方。
(4) 由于乙方過錯,造成甲方委托乙方收取的票據或現金未能及時送至甲方,而導致甲方與收貨方產生的糾紛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應在每筆運輸業務完成后向甲方及時提供本次運輸任務完整的簽收單(由收貨人簽收確認),乙方需憑簽收單向甲方開票收款,若乙方未提供簽單(或提供的簽收單有瑕疵)而導致甲方與收貨方產生的糾紛(包括但不限于貨款不能收回)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6) 乙方必須在每月 號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完整的運輸清單及費用清單,并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相對應的所有貨物簽收單須在20日前交于甲方,若乙方未在上述二個時間內將相應資料交于甲方,甲方有權不支付相關費用。
(7)客戶投訴送貨人(乙方)服務態度不好不配合,或者送貨不及時,客戶第一次投訴警告,第二投訴乙方自愿支付人民幣300元給甲方作為甲方處理的費用。
八。 保險責任
1. 貨物保險手續及費用概由乙方承擔,并辦理。
2. 如出現貨險,甲方可配合乙方處理險情,同時甲方及時提供貨物的發票及索賠委托書供乙方要求理賠用。
九。 合同履行保證金
乙方于簽定本合同當日支付人民幣 元給甲方,此款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和《合同法》第60條規定乙方義務的保證,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可以直接從該款中扣除應由乙方承擔責任所造成的任何損失,如合同未到期,乙方應在扣除該款后三日內補足此款。合同履行結束,此款(如有扣除,僅無息退回余款)無息退還乙方。
十。 運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甲方公司規定結算,運價中未含地點,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2. 結算日期: 日關賬,關賬后的第二個月 日支付運輸貨款。
十一乙方承運(或介紹的)的任何車輛對(任何一輛車子)的任何事故都和甲方無關。無論何種情形,貝殼公司均不承擔乙方承運過程中的任何風險,如甲方承擔或支付了相關的費用,均可向乙方追償,乙方放棄任何抗辯權利。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從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
十三。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提交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事后又無補充協議的,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關鍵詞]問題導向型;績效審計;運輸;服務采購
A公司是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制造企業,具有多層級組織架構及多元化產業板塊。由于采購需求大,占用資金多,公司在原材料、固定資產等實物采購方面,管理制度流程相對完善。而每年將近12億元采購規模的服務采購業務,在管理方面相對薄弱,是否存在控制缺陷?采購成本是否合理?公司管理層專門指派內部審計部門,以運輸服務采購為起點,開展績效審計,推動服務采購管理提升。
一、問題導向型績效審計實施過程和方法
(一)審計思路與目標
1.審計思路。圍繞企業內部資源整合和秩序建立,開展運輸服務采購關鍵業務控制環節的績效審計,針對審計發現問題,調研、分析問題動因及影響,制訂適當可行的改進方案,提請決策委員會審議,明確管理職能,多方聯動推動管理提升。2.審計目標。通過審查A公司的運輸采購組織管理、制度流程建設執行、職能履行等,規范制度流程,明確組織職責,促進資源整合,擴大招標范圍、提高招標比例,統一建立運輸指導價格標準,建立服務供應商資源池和信息化共享平臺。
(二)審計范圍和方法
1.審計范圍及重點。利用SAP系統,調取近三年公司運輸業務發生明細,確定包括物流中心等5個資源中心、8個業務單元共計13個審計對象。并按照采購金額排序,進行ABC對象分類。經統計,A、B兩類對象整體采購金額占到A公司運輸采購總金額的98.98%。為此將審計重點確定為A、B兩類對象,在滿足審計全覆蓋要求的同時,確保整體工作效率效果。2.主要方法。以問卷調查、數量分析法、比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及專題討論等方法,對A公司發生運輸采購業務的13家單位進行數據回歸分析,對其中A、B類共10家單位開展現場調研,運用重點訪談、穿行測試、控制測試等內部控制審計方法,對運輸采購業務及管理現狀進行評價,歸納確認業務特點,確定有效的改進方案。
二、管理現狀及問題
(一)A公司國內、國際運輸管理現狀
1.國內運輸采購方面。一是服務涵蓋范圍廣。包括產品銷售發運、物料及半成品市內轉運配送、售后配件發運、科研物料和設備發運、不合格品退貨等。二是方式種類多。包括汽車運輸(含專運與配載)、航空運輸、鐵路運輸、快遞運輸等。三是貨物承運風險大。存在運輸費用中不含承運貨物保險費問題,目前僅公司本部發運的產品由財務資產部統一購買產品險。2.國際運輸采購方面。A公司的出口銷售運輸及進口采購運輸,分別由海外事業部與物流中心海外采購部承擔。海外采購發生的運輸費用占國際運輸費用的85%,主要供應商為國際貨運公司,運輸費用除運費外還包含清(報)關費、商檢費、費及港口碼頭雜費等。一方面,海外事業部負責出口銷售的運輸業務采購,包括因出口引起的退運進口業務。特點是運輸業務采購與國際貿易條款聯系緊密,采用尺寸和重量的階梯性報價,受國際貨運市場季度性波動影響較大,并且運輸供應商的區域性優勢也對報價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另一方面,物流中心海外采購部主要負責A公司進口采購所產生的運輸業務,包括因進口引起的出口運輸。特點是涉及的運輸環節和運輸方式多樣,對運輸供應商的報關能力有較高要求。
(二)與公司外部運輸市場對比情況
1.公路汽運方面。公路汽運又分整車專運與汽車配載。(1)整車專運。運價計算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按照噸公里報價(現行市場價格標準為0.35-0.5元),一般來說運輸距離越遠噸公里值越小,反之距離越近則噸公里值越大,在實際操作中,很少按噸公里報價;另一種是采取包干價的方式計算。(2)汽車配載。一般以千克(kg)為計費重量單位,以元/(kg*km)為運價單位。一般來說,貨物批量小、到站分散,多采用此種報價方式。目前,A公司各業務單元與運輸供方的整車運輸報價基本上采用第二種方式,汽車配載則按單次詢價確定價格。2.鐵路運輸方面。鐵路運輸可實現批量運輸,費用相對低廉、運輸安全性高、運輸網絡較發達、受自然天氣因素影響小。但鐵路運輸的短距離費用高,中轉時間較長,需要進行配送。又因其承運工具管轄權的特殊性,屬于鐵路總公司獨家定價,價格談判空間有限。3.航空運輸方面。航空運輸的速度快,適合緊急的小批量貨物,但運費較高,對貨物有重量限制,網點有限,只適用機場周邊城市。計算貨物航空運費的重量有實際毛重(高密度貨物)和體積重量(低密度貨物,即輕泡貨物)。非直達航運航空運價按照比例運價或分段相加進行計算。目前A公司引入兩家供應商的只有物流中心,其他單位均只有一家航空運輸供應商,采購定價類似獨家定價。4.快遞運輸方面。其特點是網點分布廣,運送速度較快,運輸過程包括鐵路、汽車、航空等運輸工具,但對承運物品有體積及重量的要求,承運費用較高。除郵政速遞外,其他快遞均為民營企業,與A公司合作的主要是順豐快遞。
(三)存在問題
1.制度建設。公司層面缺少統一制度,業務層面除物流中心與XX1子公司外,其他單位均未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2.需求計劃與預算。一是發運需求的計劃性不強。由于客戶發貨需求多變導致營銷發貨計劃不穩定,各單位的臨時發運和緊急發運情況較多。二是缺少預算變動的考核制度。盡管各單位均對運輸采購制定了年度預算,但在實際執行中,大部分單位經常會進行大幅調整,且預算編制缺少對運輸采購需求特點及市場供應情況的分析與預測。3.供應商管理。一方面國內運輸由于供應商數量眾多,采購分散,各單位運輸供應商信息未共享,難以獲得規模采購效應。A公司各單位對運輸服務供應商的準入資質、評價管理并不統一,對其資金實力要求整體較低,準入考核項目較少,控制承運風險的手段較弱;另一方面國際運輸的供應商主要為國際貨運公司,其資質要求較高,來源復雜,所以受貿易合同制約,公司采購議價話語權較弱。加之國際貨運公司的清(報)關能力、政府關系等不可控因素,使得國際運輸采購管理被動。4.合同管理與采購定價。各單位對合同管理沒有統一要求。除快遞運輸中的現金業務外,其他方式采購均簽訂運輸協議或運輸合同。首先,運輸采購所使用的合同模板不一,存在合同條款法律風險。其次,采購定價不嚴謹,基本都采用詢比價、議價方式,各單位實際定價差異較大,如相同運輸方式、相同線路采購價款不同;同一家供應商的價格折扣不同;同類運輸業務結算票據不同等。5.費用結算。除現金付費情況外,大多數按月度或60天結算,根據公司《經濟業務授權管理辦法》規定,運輸費用結算必須提供運輸發票、收貨證明,但部分單位沒有在制度中明確,也沒有在實際中執行。6.信息化建設。A公司物流中心針對自身業務管理需求開發了運輸信息平臺,該平臺分為配送(見圖1)、提貨(見圖2)、發運(見圖3)三大業務模塊,但是信息平臺僅由通信信號事業部使用參與配送模塊的部分信息流,其他部門未使用,利用率較低。
三、管理提升視角下的審計建議
1.明確歸口管理部門,規范統一制度流程。確定歸口管理部門,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公司層面的運輸服務采購制度或指導規范,明確各業務環節的職能職責;整合服務供應商、統一采購定價,實施集中采購。2.整合資源,推行“集中采購”管理模式。加強供應商源頭控制,實施共享合格供應商;統一定價,制定內部運輸價格指導目錄;加強運輸綜合評價職能的實際應用。3.分解落實運輸預算指標,強化預算控制職能。根據業務類型不同,分解落實業務單元的預算指標及降本目標。如物流中心國內運輸采購將采用運輸成本占比指標2.1‰作為控制目標,通過強化日常預算控制,有效控制高價運輸方式的采購。4.建立運輸服務采購信息化管理平臺。以物流中心運輸信息平臺為基礎,在本地范圍內逐步實行推廣,通過供應商資源共享,統一定價管理模式,合理統籌運輸配送需求、規范運輸服務采購管理,提升管理效率和效果。
四、問題導向型績效審計成果及管理提升成效
通過審計,公司了4項管理制度、3類運輸基準指導價目錄、建立合格供應商資源池。通過審計跟蹤,發現集中采購、資源共享、規模采購效益已初見成效。管理提升成效具體表現如下:一是組織職能方面。改變以往組織無序狀態,不但在公司層面設立了歸口管理部門(物流中心),而且各單元也確定了自身的歸口管理部門并與公司對接,統一了公司運輸采購管理組織體系。二是管理制度方面。公司了《國內運輸服務采購管理辦法》《國內運輸服務采購定價實施細則》等制度,統一、明確了管理職責和業務流程,進一步規范了運輸服務采購管理。三是集中采購方面。針對服務供應商數量眾多,采購分散等問題,經過篩選,形成由19家合格供應商組成的資源池。利用集團采購優勢,提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運輸服務采購的優惠幅度,獲得規模采購效益。四是定價管理方面。通過調研了解不同類型運輸方式的定價模型,航空運輸、鐵路運輸、快遞運輸采購方式的基準價目錄。五是供應商管理方面。針對供應商承運風險控制較弱等問題,在公司《運輸供應商管理實施細則》中明確12條新供應商準入標準,規定按季度對運輸供應商的服務質量和服務價格進行綜合評價,強化供應商管理。六是信息化建設方面。針對公司內部物流配送頻繁、信息未共享、資源耗費大等問題,明確由專門部門牽頭,搭建運輸信息管理共享平臺,以實現配送需求統籌、進度實時跟蹤、付款結算全流程控制,提高整體工作效率。
五、績效審計相關啟示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a.“合同”系指買賣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載明的買賣雙方所達成的協,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價”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后買方應付給賣方的價格。
c.“貨物”系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一切設備、機械和域其材料。
d.“服務”系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比如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比如安裝、調試、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機電產品采購合同范文節選!
e.“合同條款”是指本合同條款。
f.“買方”買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g.“賣方”賣方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h.“項目現場”本項目現場名稱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歷天數。
2.適用性
2.1 本合同條款適用于沒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條款所取代的范圍。
3.來源地
3.1 本合同項下所提供的貨物及服務均應來自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正常貿易往來的國家(以下簡稱“合格來源國”)和地區。
3.2 本條所述的“來源地”系指貨物開采、生長、生產地或提供服務的源地。經過制造加工的產品或經過實質上組裝主要元件而形成的產品均可稱為貨,商業上公認的新產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與元部件有實質性區別的產品。
3.3 貨物和服務的來源地有別于賣方的國籍。
4.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符合技術規格所述的標準: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準,則應符合貨物來源國適用的官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采用公制。5.使用合同文件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賣方雇傭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須的范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第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和資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條款5.1條列舉的任何文件是買方的財產。如果買方有要求,賣方在完成合同后應將這些文件(全部拷貝)還給買方。
6.專利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的起訴。
7.履約保證金
7.1 賣方應在收到中標通告書后三十(30)天內,向買方提交合同條款資料中所規定金額的履約保證金。
7.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應能補償買方因賣方不能完成其合同義務而蒙受的損失。
7.3 履約保證金應用本合同貨幣,或買方可以接受的一種可自由兌換的貨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買方接受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或買方可接受外國銀行通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和營業的銀行,用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買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銀行保函或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或銀行本票或保付匯票。
7.4 在賣方完成其合同義務包括任何保證義務后三十(30)天內,買方將把履行保證金退還賣方。
8.檢驗和測試
8.1 買方或其代表應有權檢驗和/或測試貨物,以確認貨物能符合合同規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擔額外的費用。合同條款和技術規格將說明買方要求進行的檢驗和測試,以及在何處進行這些檢驗和測試。買方將及時以書面形式把進行檢驗和/測試的代表的身份情況通知賣方。
8.2 檢驗和測試可以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交貨地點和域貨物的最終的地進行。如果在賣方或其分包人的駐地進行,檢察員應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設施和協助,買方不應承擔費用。
8.3 如果任何被檢驗或測試的貨物不能滿足規格的要求,買方可以拒絕接該貨物,賣方應更換被拒絕的貨物,或者免費進行必要的修改以滿足規格的要求。
8.4 買方在貨物到達買方國家后對貨物進行檢驗、測試及必要時拒絕接受物的權力將不會因為貨物在從來源國啟運前通過了買方或其代表的檢驗、測試和認可而受到限制或放棄。
8.5 在交貨前,賣方應讓制造廠家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數量和重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并出具一份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檢驗證書,檢驗證書是付款時提交給議付行的文件的一個組成部分,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性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制造廠家檢驗的結果和細節應附在質量檢驗證書后面。
8.6 貨物低達目的港和/或現場后,買方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為檢驗檢疫局)申請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數量和重量進行檢驗,并出具交貨后檢驗證書。如果檢驗檢疫局發現規格或數量或兩者有不一致的地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現場后九十(90)天內向賣方提出索賠。
8.7 如果在合同條款第15條規定的保證期內,根據檢驗檢疫局檢驗的結果發現貨物的質量或規格與合同要求不符,或貨物被證實有缺陷,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適的材料,買方應及時向賣方提出索賠。
8.8 合同條款第8條的規定無論如何也不能免除賣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或其他義務。
9.包裝
9.1 賣方應提供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的最終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裝。以防止貨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轉運過程中的野蠻裝卸,暴露于惡劣氣溫,鹽分大和降雨環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裝箱的尺寸及重量應考慮貨物最終目的地的偏遠程度以及在所有轉運地點缺乏重型裝卸設施的情況。
10.裝運標記
10.1 賣方應在每一包裝箱相鄰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顯的英語字樣做出以下標記:_________。
10.2 如果單件包裝箱的重量在2噸(t)或2噸(t)以上,賣方應在包裝箱兩側用英語和國際貿易通用的運輸標記標注“重心”和“起吊點”以便裝、卸和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運輸的不同要求,賣方應在包裝箱上清楚地標注“小心輕放”、“此端朝上,請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樣和其他國際貿易中使用的適當的標記。
11.裝運條件
11.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訂艙位、運輸和支付運費,以確保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交貨。
b.提單/空運提單日期應視為實際交貨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貨物不能放在甲板上運輸,也不能轉運。
d.承運的船只應來自合格來源國。
e.目的港/項目現場在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11.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負責安排內陸運輸,但由買方支付運費。
b.有關運輸部門出具的收據的日期應視為交貨日期。
11.3 賣方裝運的貨物不應超過合同規定的數量或重量。否則,買方對超運數量或重量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不承擔責任。
12.裝運通知
12.1 如果是與外國賣方簽訂的到岸價(cif)/“運費和保險付至_________”價(ip)的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之前,即海運前三十天(30)天或空運前十(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裝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方應用航空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5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寄給買方。
b.賣方應在貨物裝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合同號、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2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12.2 如果是與國內賣方簽訂出廠價(exw)合同:
a.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鐵路/公路/水遠裝運日期之前三十(30)天內或空運運日期之前十四(14)天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箱數、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備妥待運的日期通知買方,同時,賣應用掛號信把詳細的貨物清單一式五份,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規格、數量、總毛重、總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長×寬×高),單價、總金額、啟運口岸,備妥待運日期和貨物在運輸、儲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項等通知買。
b.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后二十四(24)小時之內以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將合號、貨物名稱、數量、總毛重、體積(立方米或用m3表示)、發票金額、運輸工具名稱及啟運日期通知買方。如果每個包裝箱的重量超過20噸(t)或體積達到或超過長1米(m),寬2.7米(m)和高3米(m),賣方應將每個包裝箱的重量和體積通知給買方,易燃品或危險品的細節還應另行注明。
c.在出廠價合同項下,如果是因為賣方延誤不能用電報或電傳或傳真形式上述內容通知買方,使買方不能及時辦理保險,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應由賣方負責。
13.交貨和單據
13.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提供的裝運細節和/或其他單據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具體規定。
13.2 本合同下的“出廠價(exw)”、“離岸價(fob)”、“貨交承運人價(fa)”、“到岸價(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及其他用于說明各方任的貿易術語應按照巴黎國際商會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國際貿易慣例術語解釋通則(icotems)來解釋。
13.3 對從國外供應的貨物:
a.賣方應在貨物裝完啟運后以電報或電傳的形式將全部裝運細節,包括合號、貨物說明、數量、運輸工具名稱、提單號碼及日期,裝貨口岸、啟運日期、卸貨口岸等通知買方和保險公司。賣方應將下列單據寄給買方,并拷貝一份給保險公司:
(1)標有“運費已付”的已裝船清潔提單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3)標明每箱內容的裝箱單一式5份;
(4)以買方為受益人的以發票價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險的保險單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6)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的合同貨款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7)賣方出具的證明運輸工具名稱和國籍的證明書一式5份;
(8)賣方有關機構出具的來源國證書一式5份。
b.對從國內供應的貨物:
(1)說明貨物品名、數量、單價和總價的賣方發票一式5份;
(2)買方出具的證明已收到相應貨物的證書一式5份;
(3)詳細的裝箱單一式5份;
(4)制造廠家出具的質量證書一式5份;
(5)以買方為抬頭開給買方銀行的已交貨價格的即期匯票一式2份;
(6)交貨收據/鐵路收據/貨車收據一式5份;
(7)貨物來源地證書一式5份。
14.保險
14.1 本合同下提供的貨物應對其在制造、購置、運輸、存放及交貨過程中的丟失或損壞按合同條款規定的方式,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幣進行全面保險。
14.2 如果買方要求按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其貨物保險將由賣方辦理、支付,并以買方為受益人。如果按離岸價(fob)或貨交承人價(fca)交貨,則保險是買方的責任。
14.3 如果是出廠價(exw)合同,裝貨后的保險應由買方辦理。如果是到岸(cif)/“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合同,賣方應用一種可以自由兌換的貨辦理以發票金額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險。
15.運輸
15.1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離岸價(fob)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直至包括將貨物在指定的裝船港裝上船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包括在合同價中。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貨交承運人(fca)價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在買方指定點或其他同意的地點交由承運方保管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2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賣方應負責辦理、支付將貨物運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3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將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項目現場,賣方應負責辦理貨物運至買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規定的保險和儲存在內的一切事項,有關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5.4 如果合同要求賣方以到岸價(cif)或運費、保險付至_________價(cip)交貨,所選擇承運人事先應獲買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賣方(a)以離岸價(fob)或貨交承運人價(fca)交貨,和(b)替買方和由買方承擔費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掛買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來安排國際運輸,而指定的船只或掛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用于運輸貨物,賣方應用別的船只安排運輸。
16.伴隨服務
16.1 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務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務,包括“合同條款資料表”與技術規格規定的附加服務,(如果有的話):
a.實施或監督所供貨物的現場組裝和/或啟動;
b.提供貨物組裝和/或維修所需的工具;
c.為所供貨物的每一適當的單臺設備提供詳細的操作和維護手冊;
d.在雙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內對所供貨物實施運行或監督或維護或修理,但提條件是該服務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證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e.在賣方廠家和/或在項目現場就所供貨物的組裝、啟動,運行、維護和/修理對買方人員進行培訓。
16.2 如果賣方提供的伴隨服務的費用沒含在貨物的合同價中,雙方應事先就其達到協議,但其費用單價不應超過賣方向其他人提供類似服務所收取的現行單價。
16.3 賣方應提供“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規定的所有服務。為履要求的伴隨服務的報價或雙方商定的費用應包括在合同價中。
17.備件
17.1 正如合同條款所規定,賣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賣方制造或分配的與備件有關的材料、通知和資料:
a.買方從賣方選購的備件,但前提條件是該選擇并不能免除賣方在合同保期內所承擔的義務;和
b.在備件停止生產的情況下:
(1)事先將要停止生產的計劃通知買方使買方有足夠的時間采購所需的備件和
(2)在停止生產后,如果買方要求,免費向買方提供備件的藍圖、圖紙和規。
17.2 賣方應按照合同條款資料表/技術規格中的規定提供所需的備件。
18.保證
18.1 賣方應保證合同項下所供貨物是全新的、未使用過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號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貨物應含有設計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進。賣方進一步保證,合同項下提供的全部貨物沒有設計、材料或工藝上的缺陷(買方的規格要求設計和/或材料的情況除外),或者沒有因賣方的行動或疏忽而產生的缺陷,這些缺陷是所供貨物在最終目的地國家現行條件下正常使用可能產生的。
18.2 本保證在貨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適用時)交運到合同指明的最終目的地并驗收后的十二(12)個月內有效,或在貨物從貨源國裝運口岸或地點啟運日期后十八(18)個月內有效,哪一種情況早發生就以哪一種情況為準。
18.3 買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向賣方提出本保證期內所產生的索賠。
18.4 賣方收到通知后應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以合理的速度免費維修或更換有缺陷的貨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換的貨物或部件從出廠地或進口港地至最終目的地的內陸運費由買方承擔。
18.5 如果賣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條款資料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以合理的速度彌補缺陷,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其風險和費用將由賣方承擔,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對賣方行使的其他權利不受影響。
19.索賠
19.1 如果賣方對偏差負有責任而買方在合同條款第18條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規定的檢驗、安裝、調試、驗收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了索賠,賣方應按照買方同意的下列一種或幾種方式結合起來解決索賠事宜:
a.賣方同意退貨并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將貨款退還給買方,并承擔由此發生一切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手續費、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費、裝卸費以及為看管和保護退回貨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費用。
b.根據貨物低劣程度、損壞程度以及買方所遭受損失的金額,經買賣雙方定降低貨物的價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設備來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補缺陷部分,賣方應承擔一切費用和風險并負擔買方蒙受全部直接損失費用。同時,賣方應按合同條款第18條規定,相應延長所更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
19.2 如果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賣方未作答復,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賣方接受。
如賣方未能在買方發出索賠通知后三十(30)天內或買方同意的延長期限內,按照買方同意的上述規定的任何一種方法解決索賠事宜,買方將從議付貨款或從賣方開具的履約保證金中扣回索賠金額。
20.付款
20.1 本合同項下的付款方法和條件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有規定。
21.價格
21.1 賣方在本合同項下提交貨物和履行服務收取的價格在“合同條款資料表”中給出。
22.變更指令
22.1 根據合同條款第35條的規定,買方可以在任何時候書面向賣方發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圍內變更下述一項或幾項:
a.本合同項下提供的貨物是專為買方制造時,變更圖紙、設計或規格;
b.運輸或包裝的方法;
c.交貨地點;和/或
d.賣方提供的服務。
22.2 如果上述變更使賣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費用或時間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或交貨時間或兩者將進行公平的調整,同時相應修改合同。賣方根據本條進行調整的要求必須在收到買方的變更指令后三十(30)天內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 除了合同條款第22條的規定外,任何對合同條件的變更或修改均須雙方簽訂書面的修改書。
24.轉讓
24.1 除買方事先書面同意外,賣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25.分包
25.1 賣方應書面通知買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賣方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25.2 分包合同必須符合合同條款第3條的規定。
26.賣方履約延誤
26.1 賣方應按照“貨物需求一覽表”中買方規定的時間表交貨和提供服務。
26.2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果賣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礙按時交貨和提供服務的情況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將拖延的事實,可能拖延的時間和原因通知買方。買方在收到賣方通知后,應盡快對情況進行評價,并確定是否酌情延長交貨時間以及是否收取誤期賠償費。延期應通過修改合同的方式由雙方認可。
26.3 除了合同條款第25條階情況外,除非延期是根據合同條款第26.2條規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誤期賠償費之外,賣方拖延交貨,將按合同條款第27條的規定被收取誤期賠償費。
27.誤期賠償費
27.1 除合同條款第29條規定的情況外,如果賣方沒有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和提供服務,買方應在不影響合同項下的其他補救措施的情況下,從合同價中扣除誤期賠償費。每延誤一周的賠償費按遲交貨物交貨價或未提供服務的服務費用的百分之零點五(0.5%)計收,直至交貨或提供服務為止。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合同價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達到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買方可考慮根據合同條款第28條的規定終止合同。28.違約終止合同
28.1 在買方對賣方違約而采取的任何補救措施不受影響的情況下,買方可向賣方發出書面違約通知書,提出終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賣方未能在合同規定的限期或買方根據合同條款第26條的規定同意長的限期內提供部分或全部貨物;
b.如果賣方未能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義務。
c.如果買方認為賣方在本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腐敗和欺詐行為。為目的,定義下述條件:
(1)“腐敗行為”是指提供、給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價值的東西來影響公官員在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中的行為;和
(2)“欺詐行為”是指為了影響采購過程或合同實施過程而謊報事實,損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標人之間串通投標(遞交投標書之前和之后),人為地使各投標價喪失競爭性,剝奪借款人(或業主)從自由公開競爭所能獲得的權益。
28.2 如果買方根據上述第28.1條的規定,終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買方以依其認為適當的條件和方法購買與未交貨物類似的貨物,賣方應對購買類似貨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費用負責。但是,賣方應繼續執行合同中未終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盡管有合同條款第26條、27條和28條的規定,如果賣方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實施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話,在不可抗力影響的范圍內不應該被沒收履約保證金,也不應該承擔誤期賠償或終止合同的責任。
29.2 本條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賣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但不包括賣方的違約或疏忽。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戰爭、嚴重火災、洪水、臺風;地理及其他雙方同意的情況。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賣方應盡快以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的情況和原因通知買方,除買方書面另行要求外,賣方應盡實際可能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以及尋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響的其他事項。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延續超過一百二十(120)天,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就進一步實施合達成協議。
30.因破產而終止合同
30.1 如果賣方破產或無清償能力,買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提出終止合同而不給賣方補償。該終止合同將不損害或影響買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任何行動或補救措施的權力。31.因買方的便利而終止合同
31.1 買方可在任何時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賣方發出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終止通知應明確該終止合同是出于買方的便利,合同終止的程度,以及終止的生效日期。
31.2 對賣方在收到終止通知后三十(30)天內已完成并準備裝運的貨物,買方應按原合同價格和條款予以接收,對于剩下的貨物,買方可:
a.讓任一部分按照原來的合同價格和條款來完成和交貨:和/或
b.取消該剩下的貨物,并按雙方商定的金額向賣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貨物和務以及賣方以前已采購的材料和部件的費用。
32.爭端的解決
32.1 合同實施或與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友好協商開始后60天還不能解決,爭端應提交仲裁。
32.2 仲裁應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cietac)按其仲裁規則/程序北京或中國的其他地點進行。除非雙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語言應為英語。
32.3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32.4 仲裁費除仲裁機關另有裁決外均應由敗訴方負擔。
32.5 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33.合同語言
33.1 除非雙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語言為英語。雙方交換的與合同有關的信件和其他文件應用合同語言書寫。
34.適用法律
34.1 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進行解釋。
35.通知
35.1 本合同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應用書面形式或電報、電傳或傳真送到“合同條款資料表”中規定的對方的地址,電報、電傳或傳真要經書面確認。
3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書的生效日期為生效日期,兩者中以晚的一個日期為難。
36.稅和關稅
36.1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買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買方負擔。
36.2 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內的賣方,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中國國內的賣方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該國內賣方負擔。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國國外的賣方。要求外國賣方在中國境內實施與本合同有關的伴隨服務,則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和專用條款資料表中所述的協議(如果有此協議的話)對國外賣方征收的實施伴隨服務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外國賣方負擔。
36.3 在中國境外發生的與本合同執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應由賣方負擔。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 本合同應在雙方簽字和買方收到賣方提交的履約保證金后生效。
37.2 如果本合同的貨物在其所在國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話,賣方應負責辦理出口許可證,費用自理。機電產品采購合同范文節選!
買方(蓋章):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關鍵詞:汽車企業;采購模式;采購成本
一、汽車企業的采購模式概述
(一)按照采購的量來分,我國汽車企業的采購模式可分為集中采購和分散采購。(1)集中采購模式。集中采購模式是一些規模較大、知名度較高的汽車企業來說,是他們所偏愛的采購模式,為了便于零部件品牌的統一,以及質量的保證多傾向集中采購;這種采購模式便于汽車企業實現對整個采購過程的控制及管理。為了便于對采購工作的管理,往往汽車企業會設立專門的采購管理部門,這些采購部門的設立雖然保障了采購工作的正常進行。并且集中采購能夠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所采購的產品的質量,由于集中采購的量較大,因此在集中采購的模式下賣家往往會給予一定的優惠這樣能夠在一定的程度上降低采購成本。(2)分散采購模式。汽車企業在進行采購工作時,往往會出現采購的物品不能實現統一采購,此時需要進行分散采購,并且集中采購模式的工作量較大,而分散采購相對來說工作量較小,便于提高工作效率。在進行分散采購時,由于各采購小組可以保障采購的質量以及價格的問題,所以在采購中企業可以避免增設監督管理部門,能夠在一定的程度上減少采購成本。實際上對于一些價位偏低的汽車企業來說,由于考慮到汽車銷售價格的限制,所以在進行零部件的選取時除了考慮質量問題之外,更多的還需考慮成本問題,故而分散采購成了他們的最佳選擇。
(二)我國汽車企業的采購模式從采購的渠道來看,通常采購模式可分為兩類:電子商務采購和實體采購。(1) 電子商務采購模式。隨著電子商務和物流業的發展,電子商務采購模式逐漸走進汽車企業的采購模式選擇中,電子商務能夠在一定的程度上減少汽車企業的采購費用,因為采用電子商務采購時,采購人員可以通過圖片觀察、查看評價等形式進行了解,無需進行實體考察。由此可見,電子商務采購具有快速、經濟、實惠的特點。從目前的汽車企業的采購情況來看,對于電子商務采購模式的選擇日益的增多,電子商務采購模式憑借其快捷、遠程采購的優勢贏得了很多汽車企業的青睞。(2)實體采購模式。實體采購模式是較為傳統的采購模式,通過到產品銷售地進行實體的考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證貨物的質量,具有加強的可靠性。就汽車行業的整體情況來看,采購的形式不一,各個企業都是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進行采購模式的選擇,但是整體的狀況都是基本類似的,比如采購成本較高,采購質量的保障難以保障。因此,采購的過程是自由且較為順利的,但是結果各異。
二、汽車企業采購模式中存在的問題
(一)集中采購模式的采購流程長。集中采購是為部分較大的汽車企業所偏愛的,選擇集中采購有利于汽車企業的統一調度,但是集中采購因為統一的原因,所以導致在采購過程中流程較長。汽車企業進行集中采購時,因為采購的內容較多,所以無論是對汽車企業采購部門還是對于供貨方,都需要做較多的準備工作,與分散采購相比集中采購因為內容量的增多,其采購流程也隨之變長了。
(二)分散采購的采購成本高。相對于集中采購來說,分散采購因為購買量較少,在很多時候容易受到供貨方的宰割,并且分散采購的物流運輸費用也較集中采購要高,由此可見,分散采購的成本較高。另一方面。分散采購還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財務緊張,容易造成整個公司企業的現金緊張,這對整個公司的發展是非常不利的。對于供貨方來說,當汽車企業在進行采購時,他們更希望采購商能夠進行大量的采購,這樣利潤空間大,在此情況下,供貨商也可以為汽車企業提供相對優惠的價格。但是分散采購往往是一個采購團隊購買一種或者兩種貨品,因而采購量相對較少,獲得優惠價格的幾率也就隨之減小了。因此物流費用也是高昂的,綜上所述,分散采購的采購成本高。
(三)電子商務采購安全及質量沒有保障。電子商務采購模式在采購的成本上具有較大的優勢,但是在貨物的質量以及交易的安全性上沒有保障,在實際的電子商務采購中,作為汽車企業的采購人員可能也遇到過采購的貨物與采購前所見的貨物有區別,在質量上有出入,盡管交涉后會進行更換,但是影響了汽車企業的正常工作。目前的電子商務采購模式中,對于電子支付的安全性還沒有完全的保證,詐騙之類的事件發生的頻率較高。
(四)任一采購模式的監督成本都較大。為了防止采購過程中出現一些腐敗的行為,同時也為了保證采購工作能夠有序的進行,汽車企業往往會在采購的過程中設置監督部門,對采購的整個過程進行適時的監督。監督工作的開展意味著汽車企業就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及物力,從而也就增加了采購的監督成本。所以整個過程的監督工作將會十分的繁重,投入的資金和人力相對較多,對于汽車企業來說是一筆較重的負擔。
三、完善汽車企業采購模式的對策
(一)集中采購時進行合理的分工。針對集中采購流程較長的問題,筆者認為應該將集中采購進行分散化。也就是在進行集中采購時,可以針對某些零部件進行分類,由專人負責專項,這樣就將之前每個部門的工作進行了分散,由一個部門承擔采購環節所有與其部門相關的工作變成多個部門來承擔,這種分散的措施減少了每個部門的工作任務,并且也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了采購過程中的工作效率,就整個工作團隊工作人員工資酬勞來看,與之前沒有多大的差別,并且此舉有利于縮短采購的流程。
(二)與相應的供貨方簽訂合同以減少分散采購的成本。對于部分企業來說,因為諸多的原因在選擇采購的模式時不得不選擇分散采購的模式,但是分散采購帶來的高成本又是汽車企業所不能承擔的,對此汽車企業可以就某些零部件的采購與相應的供貨方簽訂好合同,這樣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減少采購的成本。汽車企業進行分散采購的原因除了價格問題之外,還可能考慮到了運輸問題及產品的質量問題。因而汽車企業所選擇的供貨方大都是滿足其要求的,針對這種情況更,汽車企業可以與其簽訂合同以實現長期的供貨,這樣既減少了采購的一些步驟、保證充足的貨源,也能在一定的程度上減少采購的成本。
(三)加強電子商務采購中的全方面確認工作。針對商品的質量出現問題,筆者認為雖然在電子商務采購中確有發生,但是不能以偏概全的認為這種現象具有普遍性。為了保證電子商務交易中商品的質量問題,在支付前采購人員應該通過多方面渠道確認貨品的質量,可以購買貨物保險(在電子商務中,天貓購物已經推出了該項服務),這樣可以加大保障性。此外針對這種大型的采購一般具有貨到付款的交易形式,建議汽車企業進行電子商務采購時選擇貨到付款的交易方式。
(四)對采購的監督體系進行精簡。設立監督部門是為了防止采購過程中出現腐敗行為,但是監督部門設立之后又出現了監督成本較高的問題。面對較高的監督成本,筆者認為汽車企業應該對監督體系進行改革,實施精簡以減少監督成本。監督部門的工作相對其他部門來說較少,因此汽車企業應該精簡監督部門的結構,對于一些可以工作任務不多的工作組進行刪除,對于一些工作內容類似的工作組進行合并。此外,還需要對整個的監督體系進行工作的再分配,使工作任務的劃分更加的清晰,這樣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的效率。有效的精簡既是減少成本的良好途徑,又是推進工作的良好方法。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