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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發展現狀
(一)社會團體登記情況。我市共登記社會組織223個,其中:社會團體166個,行業性社團129個,專業性社團29個,聯合性社團3個,學術性社團5個;民辦非企業單位57家,其中:民政類5家,教育類17家,勞動類10家,衛生類12家,科技類6家,文化類4家,體育類3家。據初步統計,我市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現有38,500人左右,約占全市總人口的4.5%,各類社會組織去年總收入5億多元,提供就業崗位15000余個。
(二)規章制度建設情況
1、健全規章制度。為使社會組織規范發展,市民政部門指導督促各類社會組織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規定各類社會組織必須將登記證書、資格證書、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規章制度上墻公布,增強工作公開的透明度,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開展活動,依法規范自身的行為,更好地為社會服務。2、規范財務管理。為貫徹中央精神,提高我市民間組織會計人員素質,民政部門下發了通知,要求各民間組織進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培訓。通過培訓,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會計人員都已熟練掌握了新的會計制度,并已能在財務操作中實際應用,從而規范了民間組織的會計制度。3、落實四項制度。為規范管理,制定了社區民間組織的普查登記、注冊登記、備案登記、社區民間組織負責人例會四項制度,由街道辦事處負責指導,并及時掌握社區民間組織的發展變化,確保社區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各社區所轄民間組織每月將活動開展情況,向居委會通報備案,居委會將社區民間組織開展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及照片資料登記造冊,重大活動報登記機關備案。確保社區民間組織依法開展活動。
二、工作現狀
(一)提高了民間組織的登記質量。我們以“依法行政、規范行為、提高服務”為登記工作理念,嚴格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認真細致地對民間組織地成立、變更和注銷進行審批登記;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民間組織發放“明白紙”,公開登記事項、申報程序及材料、行政許可時限和操作規程,讓他們能夠及時了解登記程序;我們在規定的時限內盡量提前完成審批登記手續,為登記對象節約辦事時間,減少上門次數,提供熱情服務。
(二)健全了民間組織的監督機制。我們把加大執法力度作為規范民間組織社會活動、促進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建立了“市、辦、居”三級監督體系,形成“橫向分類負責、縱向按級負責”的民間組織服務與監督一體化網絡系統,做到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民間組織的違法活動,從而遏制不良組織的滋生和蔓延,扶持和保護合法的民間組織。近年來,我們多次與社團主管單位聯合開展治理檢查,注銷不合格協會,規范了對民間組織的管理。
(三)加強了民間組織的年檢工作。這幾年,我們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和部署,結合自身情況,密切聯系業務主管單位,本著規范管理、簡化手續的原則,與業務主管單位一起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了年檢、換證工作,讓參加年檢的單位填寫了《年度檢查報告書》,委托市“恒正會計事務所”出具《民間組織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對未開展活動和變更業務主管單位的民間組織依法予以了注銷。
(四)深入開展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誠信建設。我們對新成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嚴格要求,規范各項規章制度,建立誠信檔案,接受公眾監督;對已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把誠信建設作為年度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督促其按照章程開展活動;不斷完善服務承諾制,制訂長遠規劃和有效措施,通過在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責任等方面做出的公開承諾,增強透明度,提高服務質量。
三、存在問題
1、整體質量不高,作用發揮不到位。從質量上看,目前我市民間組織發展整體結構不夠優化,尤其是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行業協會、農村經濟類協會、公益慈善和基層服務性民間組織發展不足,自主創新和社會服務能力較弱;少數民間組織法制觀念淡薄,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自律機制不健全,社會公共責任缺失,社會公信力不高。從作用發揮上看,大多數民間組織尚未充分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和作用。如行業協會,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在行業協調、行業管理、行業維權、行業服務等方面還存在著許多不足和問題。
2、政策法規不完善。民間組織法律法規還不健全,使得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設立、性質、地位、作用及職能等沒有進一步明確和規范。我國雖然制定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且是暫行性行政法規,在很多具體問題上缺乏明晰的界定和具體可操作性的規定,并與業務主管部門中的法律法規在許多問題上不協調、不統一。有的業務主管單位對社團的申請成立熱情高,而對社團的年檢,變更,注銷,和對社團依據其章程開展活動情況的監督重視程度不夠,應付差事。
3、執法力度較薄弱。對民間組織進行監督管理和開展執法活動是登記管理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行政許可法》實施后,雖然是登記管理機關但卻沒有執法權,缺乏行政執法的基本職能,管理力量非常薄弱,總體情況為“力不從心,監管難以到位”。具體地講:一是機構、人員、經費不到位。不同民間組織都是以民政部門名義進行登記管理,但實際上,民間組織登記管理人員編制只有1人,與實際工作量不對稱,工作中常疲于應付,監管過程中也無專項業務活動經費。二是全市有200多個社團,其業務分屬不同業務主管單位,協調工作、爭取配合工作量大。三是《社團登記管理條例》專門設置了“處罰”一章,對社團的一些違規行為的處罰作了規定,但由于缺少執法督查隊伍,處罰很難落實。尤其是取締非法民間組織缺少法制手段,造成一些未登記的民間組織取締困難。
4、發展存在不平衡。民間組織的發展與各項社會事業的總體要求不相適應,主要有:營利傾向較明顯,服務功能卻欠缺;規模偏小,在專職人員、辦公設施、專業水平等方面還有差距;分布的社會領域不均勻,在教育、衛生、民政領域較多,在科技、勞動、體育領域相對較少,與實際的社會需求還有一定距離。
四、解決對策
(一)建立健全民間組織法律法規體系。根據我國目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應適時出臺與民間組織有關的法律及配套的政策法規,應盡快出臺新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加快修訂《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界定要具體、明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應區別于有關社會組織的名稱,即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名稱中應體現民辦,方便于對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改革民間組織的管理體制,建立和完善民間組織管理的政策制訂、執行、評價和監督之間相互協調的運行機制,以及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
(二)加快民間組織執法隊伍建設步伐。民間組織執法工作是登記管理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責,但是現在登記管理機關還沒有執法隊伍,也沒有必要的督查經費。希望上級有關部門切實落實民間組織管理機構和人員編制,充實民間組織管理力量,盡快組建高質量的民間組織執法隊伍,提高執法的權威性。要確保民間組織管理者具有行政執法資格;配備必要的執法工具,確保執法的質量和效果;定期對執法人員進行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執法程序、執法手段的培訓,增強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大民間組織的扶持力度。希望政府在購買服務、項目扶持等方面對民間組織予以支持,同時支持民間組織獲得合法的服務性收入,實現資金來源的多元化;應盡快完善民間組織的各種優惠政策,為民間組織發展創造寬松環境,形成一套系統、可行的民間組織稅收激勵機制;在政府資助和社會捐贈的基礎上,能夠建立民間組織發展專項基金,為民間組織發展提供長遠的資金來源。采取有力措施,在房屋租賃、場地使用、設施配備等方面給予扶持,推進民間組織的健康快速發展。
【關鍵詞】 孤獨癥;兒童;父母;焦慮;抑郁;社會支持
兒童孤獨癥在日本及港、臺地區又稱自閉癥, 是廣泛性發育障礙的最常見形式, 廣泛性發育障礙是一組起病于嬰幼兒時期的全面性精神發育障礙, 有學者稱為孤獨譜系障礙[1]。最新研究發現, 兒童孤獨癥的患病率接近1%, 男女比例為4:1, 但女孩一般較嚴重[2]。當面對一個面容聰慧、心身發育遲滯的孩子, 家長的內心感受是復雜的。為了解孤獨癥父母的心理健康狀況和社會支持, 預防減少心理問題, 作者對96例孤獨癥患兒的父母進行調查, 現報告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 1 一般資料 研究組為2011年9月~2013年9月在本市孤獨癥康復訓練機構進行康復訓練的兒童的父母, 他們孩子的診斷符合ICD-10兒童孤獨癥的診斷標準。①經精神專科醫院確診為孤獨癥患兒的父母;②小學以上的文化程度;③無重大軀體疾病和精神疾病, 兩系三代無精神疾病史;④自愿配合參加調查者。對照組為本市1所幼兒園和1所小學就讀的正常兒童的父母, 孩子排除有發育性和智力問題。選擇孤獨癥患兒父母96例作為研究組, 其中男83例, 女13例, 年齡37~125個月, 平均年齡(55.5±34.6)個月;選取正常兒童父母100例作為對照組, 其中男49例, 女51例, 年齡40~118個月, 平均年齡(49.6±23.8)個月;兩組患兒性別、年齡等一般資料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具有可比性。研究組患兒父母平均年齡(34.25±6.68)歲, 對照組兒童父母年齡(33.54±4.57)歲, 兩組家長年齡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方法
1. 2. 1 調查形式 ①研究組調查形式:在康復訓練機構訓練時或者上門, 在工作人員的指導下, 由家長當場完成填寫。②對照組調查形式:取得園(校)方配合, 調查員說明調查目的和表格填寫方法, 按標準由家長當場完成填寫。
1. 2. 2 評估工具 ①SCL-90:該量表包括90個項目, 從0~4級分為5級評分, 得出均分和9個因子分;②SAS;③SDS;④EPQ:該量表含88項是否選擇測試題, 分4個分量表, 即P、E、N、L。⑤社會支持量表:該量表共10個條目, 包括主觀支持、客觀支持及對社會支持利用度3個為維度。
1. 3 統計學方法 采用SPSS13.0統計學軟件對數據進行統計學分析。計量資料以均數±標準差( x-±s)表示, 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采用χ2檢驗。P
2 結果
研究組患兒父母的SDS、SAS、SCL-90的量表總均分和各分量表分均高于正常兒童父母, 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
3 討論
本研究顯示孤獨癥兒童父母的SDS、SAS、SCL-90的量表總均分和各分量表分均高于正常兒童父母, 差異具有顯著統計學意義(P0.05), 但是在客觀支持、主觀支持和支持總分上均明顯低于正常兒童父母, 提示孤獨癥患兒父母得到的實際支持和對支持的滿意度較低。
孤獨癥患兒作為一個特殊群體, 在不同程度上與正常的兒童相比較有較多的言語發育交流障礙和行為問題等, 不僅不利于自身的發展, 且給父母也帶來了較大的心理壓力。有研究資料表明, 適當的社會支持可以增強孤獨癥患兒父母的生活能力, 能減少其恐慌、抑郁等心理情緒, 積極樂觀的面對生活, 提高患兒父母的生活質量。良好的社會支持可降低個體對應激過程的認知評價, 使個體在面對壓力情境時所承受的傷害程度減弱。家長身心健康對孤獨癥患兒的預后至關重要。要使孤獨癥治療取得較好的效果, 關鍵在于堅持長期的干預。針對家長的情況進行個別的心理輔導, 舉辦家長座談會, 讓家長間進行充分的交流溝通, 以減輕家長焦慮、煩躁的情緒, 且能激發家長對患兒付出更多的關愛, 促進患兒的成長。
因此, 政府相關部門在關注孤獨癥患兒的同時, 勿忽視孤獨癥患兒父母的需要, 望盡快完善社會支持保障系統, 提供更多的經濟資助和專業知識及技巧的培訓等各類支持, 以緩解孤獨癥患兒父母面臨的各種壓力。本研究未就孤獨癥患兒家庭在養育類型、經濟狀況、家庭完整性、父母照料時間、父母間焦慮抑郁等方面進行對比并就父母的心理特性和社會支持開展研究, 有待于今后深入調查。
參考文獻
[1] 江開達.精神病學高級教程.北京:人民軍醫出版社, 2013: 259-263.
近年來市農業用水,工業用水、居民生產生活用水逐年攀升,近5年來年均用水增長4000萬~5000萬立方米。據水利局公布,年全市用水量21.67億立方米。2006年6月出臺的《市水資源綜合規劃》預計,到2020年總用水量將30億立方米,而按《分配方案》,該市在來水年份的分配水量為25.33億立方米,與其原計劃用水量相差將近5億立方米。屆時,市將有近5億立方米的年用水量缺口,嚴峻現實,引起了社會各界的。
在市當地情況的前提下,華南師范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學生會暑期社會實踐隊赴市惠城區了一系列關于市東江水質治理與市民節約用水意識的調研。本次調研采用查閱資料、派發問卷、采訪當地居民、專訪市環保局等方法,了明朗的結果。
一、方法
1.1調研方法
本次調研采用采訪市環保局生態保護科、實地分點采集水樣檢測、對市惠城區居民問卷調查等方法。
1.2調研內容
采訪市環保局主要東江綜合治理的現狀,包括的措施及的,當前的問題等;實地采集水樣檢測主要了水質檢測過程中可以較為簡便的方法辨別的指標如色度、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硬度等。取3個點,分別為西湖、。。每個點取5個水樣;對惠城區市民問卷調查主要市民對東江治理的評價、對東江、現在的優劣勢對比及對東江未來水環境的展望。
二、調研結果
2.1東江綜合治理整體情況
2.1.1的措施
東江自古的母親河,亦香港行政區市民的主要飲用水源,其水質的好壞關系到市的生存發展,亦到香港行政繁榮穩定。市歷屆黨委、、人大、政協都東江水質的保護工作,將對其保護與治理當成一件大事,常抓不懈。
調研對市環保局生態保護科了專訪,總結了市在保護母親河、預防跟治理水污染上的先進經驗跟措施。總結如下:
2.1.1.1嚴設關卡,全力保護東江母親河
市委市對企業投資有著一套的環保準入標準,劃定了母親河邊可開發區與限制開發區,每年出于保護母親河的目的,有10%的投資項目不予準入。
2.1.1.2執法如山,嚴抓污染源監督管理
市委市對工業污染源強化了監督管理,在污染源的排放口了實時監控,打擊企業的偷排漏排,執法在省內名列前茅。屢教不改的企業,市亦了黑名單制,以限制這類企業在市的發展為手段排污限制。
2.1.1.3全力治理,重抓污染漏洞
市了2.2提到的一系列措施來工業、農業排污,東江段的主要污染源并非來自工業、農業,而是來自居民的生活污染。
原因在于:的農村地區污水收集難度大,難以,大生活污染都直接或間接的排入東江。
情況,現階段市已加大財政投入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包括興建生活污水廠、生活垃圾廠等。據,市的污水能力為49.15萬噸每天。人口的增長,減輕生活污水排放量,市現階段仍有十幾座污水廠在建狀態。
2.1.1.4互幫互助,全力均衡全市污染治理
據市環保局資料顯示,東江段沿線鄉鎮財力薄弱,難以承擔生活污水費用及配套網管建設費用,以致東江段水質的主要污染源。
情況,調研建議,應撥出財政專項資金扶助鄉鎮,先富帶動后富,經濟好的城鎮幫助經濟的城鎮,全市污染控制與治理的在較均衡的狀態。把對東江的污染治理首位,對東江沿線居民的宣傳教育,保護好母親河,方能水質性節約用水。
2.1.2分點采集水樣檢測結果
調研在西湖、東江惠城區境內等地方采集水樣,觀察檢驗水樣的渾濁度、臭和味、肉眼可見物、PH值等,得出了結果。西湖分別采5個水樣,代號為XH1—XH5,沿江分別采5個水樣,代號為xielw1—xielw5,結果如下:
由表可見,西湖水質檢測肉眼可見標準與官方公布的結果,屬于水質IV類標準,沿江各采水點肉眼可見標準,pH值6—8之間,為。
2.1.3惠城區市民對東江綜合治理的評價
調研派發問卷惠城區市民對東江綜合治理的評價,共派發問卷200份,收回198份,問卷185份。調查問卷均封閉式問卷。派發地點有較強的性,分別為市數碼步行街、市西湖、學院、市鐵路學校、市火車北站員工住宅區等。在派發問卷的調研亦對市民了采訪,采訪的市民有100人,覆蓋了老年、中年、青年跟少年,比例分別為1:1:1:1,較強的代表性。
在調查的人群中,75.7%東江段近三年來水質的,的主要飲用水源,其水質越來越值得信賴,13.5%的市民覺得近三年的水質跟以前區別,而僅有10.8%的市民近三年來水質的,東江段仍受到幅度的污染。60%的市民對近年來的治理決心及的治理措施表示贊許,有55.1%的市民東江現在的治理難處,分別為居民生活污水及工業污水排放。
在采訪過程中,較多市民對淡水河、淡澳河治理表示表示不滿,這是東江段綜合治理的薄弱環節,直接和威脅到飲用水源的穩定,要求的措施,使市民享受到更的治理。
論文摘要:探索思想政治理論教育的創新模式,從教學設置、組織和管理、教學效果評估和信息反饋等方面論述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教學的方式、方法。針對目前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活動教學目的性和針對性不強、實際效果不理想的問題,提出在開展第二課堂教學活動時要特別注意科學地組織管理,建立良性的運行機制。
1 思想政治理論課和第二課堂
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育目的是引導青年學生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將自身發展與社會發展、國家富強、民族振興緊密結合在一起。提高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質量應聯系學生思想的實際、社會發展變化的實際,對教育目的進行分層設定:第一,引導學生以積極的心態看待社會的發展變化;第二,引導學生正視社會發展變化給自身帶來的各種影響;第三,引導學生關注、認可社會的發展變化,樹立堅定的信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做思想活躍的大學生的工作,對象是現實的人,是蘊藏體力和智力、現實和未來的勞動者,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門復雜的科學和藝術,需要我們積極主動地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創新模式,通過教育人、培養人、塑造人、發掘人的潛能,調動人的積極性,激發人的創造力。從長期的教學實踐來看,第二課堂教學就是一種有效的教學模式。
第二課堂指的是課外教學,它是第一課堂的延伸,利用課余(課外雙休日、節假日、寒暑假)在校內或者校外進行教育活動,第二課堂是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對第一課堂的補充、深化、拓展和延伸,二者相互配合,相互補充,一起構成完整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從而不斷提高學生思想政治道德素質和社會實踐能力。
2 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的方式方法
2.1教學設置。根據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的實際需要,科學計劃和設置第二課堂教學內容和活動形式。針對社會現實中與主流思想理論不合拍的社會現象和社會問題,以及大學生在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方面的一些困惑與偏差,可以組織討論、辯論賽、演講會、專題論壇、對話等活動,通過各種思想觀點的交鋒碰撞,辨明是非曲直,使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深深根植于學生的頭腦中;針對提高大學生學術水平的問題,可以通過積極組織、引導、支持各種大學生社團活動、科技活動、學術交流活動等,培養大學生的科研能力;針對大學生實際動手能力較薄弱的問題,可以組織、開展各種勤工儉學、社區服務、技術服務、便民服務等活動;針對大學生心理健康發展問題,可通過各種心理咨詢、心理輔導和指導活動,既可幫助大學生調適心理,又可為大學生道德問題提供預防作用;為使大學生消除對第一課堂正面理論引導的疑惑,更全面地了解國情,可以組織社會調研,使大學生通過身臨其境的實踐調查,感受社會上積極、進步、健康的一面,加深對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理解。總之,要配合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一課堂的教育教學,科學計劃、精心設置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教育教學活動內容和形式,以便為學生提供更多的了解社會、體驗生活、增長見識的機會。
2.2組織和管理。為保證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教學效果,要對第二課堂活動進行合理安排、精心組織、科學指導和嚴格管理。第一課堂與第二課堂并非一分為二,各不相干,而是互相滲透、交叉進行的,因此,“第二課堂”作為整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完整過程的重要環節,其活動必須置于整個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活動中,與第一課堂的教育教學活動互相補充,形成體系。在第二課堂的各種活動中,尤其要重視對社會實踐的組織管理,為保證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的效果,避免流于形式,可根據思想政治理論課各門課程教育教學的實際需要,將部分社會實踐活動安排在假期進行,依照課程的基本理論確立調研課題,讓每個學生在家庭所在地深入機關、下廠、學校、街道、鄉、村等圍繞調研課題開展社會調查研究,寫出調研報告為確保學生對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視和對學生進行有效的制約理論教學結束后暫不給學生記考試或考查成績,而將該課程考核成績的評定放在下一學期,待學生提交調研報告教師批閱后,把調研報告作為評定考核成績的主要依據這項改革有利于突破傳統的政治理論課單純進行理論講授的教學方式,和一張試卷定成績的考試考查方法,減輕學生學習負擔,不僅搞活教學,而且可以培養和鍛煉學生的社會實踐能力,擴大學生的政治影響。學生們在調研中對所調研的一些問題提出意見和合理化建議,有利于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快大學生在政治上的成熟,促進教與學互動,開闊學生的視野,使他們更全面地了解國情,真實感受社會上積極、進步、健康的一面,加深對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理解。學生返校后相互交流,有利于營造良好的學術氛圍。同時,學生的調研報告也可為教師提供豐富的社會實際材料,彌補課堂理論教學的不足。通過對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活動的統籌安排和嚴格管理,做到有目標、有措施、有檢查、有考核,保證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的教育教學活動落到實處。
2.3教學效果評估和信息反饋。評估及信息反饋是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教育教學良性循環的重要環節。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部門要與教學管理部門合作,建立、健全科學的評估體系(包括評估指標、評估辦法和評估程序等),對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教育教學的成效進行評估;還要與學生管理部門合作,構建迅捷暢通、靈敏準確的反饋機制,以便使教師充分掌握學生在校期間思想狀況及行為,以及就業后一定時期的思想狀況、社會行為等有關信息。通過對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教學效果的評估和把握有關信息反饋,及時調整、不斷完善思想政治理論課第二課堂的教育教學,從而充分發揮思想政治理論課最優的育人效果。
2.4“第二課堂”教學的主要方式。“第二課堂”方式、方法應該靈活多樣,不拘一格,就理論層面的問題,可以案例討論、辯論賽、演講會、知識競賽、情景模擬等方式;就社會實踐層面或理論與實踐結合層面的問題,可以組織學生開展社區服務、便民服務、勤工儉學、智力扶貧、社會考察、社會調查等活動,通過這些活動的開展,縮短教師與學生的心理差距、理論與現實的差距,增強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效性。
2.4.1案例討論。案例討論是通過對現實生活中發生過的某個典型的事例進行分析和解答,使學生掌握某一方面的理論和知識的教學方法。這種方法包括典型案例選取、案例下發、學員閱讀并撰寫個人分析報告、小組討論和匯總、課堂交流,思想碰撞、教師總結等程序。在案例討論中始終貫穿的主題是“我是如何理解的?”和“如果是我,我怎么做?為什么?”要求學生的答案必須是自己的理解和認識。其實質就是通過有效的小組討論來引導學生的思路,逐步分析問題的一種方法。通過這種方法使學生能夠運用已學習過的概念、原理分析現實問題,從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并在此基礎上產生新的概念、新的思路。因此,案例討論比僅僅看教科書,聽教師課堂講,更加生動、真實,便于理解。
2.4.2情景模擬。這是一種由老師圍繞教學目的,設立一定的情景,組織學生扮演事件中的角色,生動再現現實生活的具體活動。情境模擬教學的突出特點是:真實、典型,具有很強的感染力和說服力,通過這種活動的開展,讓學生身臨其境,理解教學內容,進而展開討論和分析。通過情景模擬,能夠使學生跳出自我,看到自己認識上的偏頗與不足,解開自己認識上的疑難,矯正自身的不良心態,擺正自己的位置,全面地看問題,實現自我教育的目的。
開展情景模擬教學時,要注意教學環節的科學設計。思想政治理論課情景模擬教學,包括以下6個環節:設計情景模擬教學方案(必要情況下準備模擬器材)、公布模擬課題與背景資料、分配模擬角色與演練任務、模擬演練實施、模擬效果(結論)交流和教師講評。
在教學準備上,要充分周密而且富有創造性。教師在課前根據相應的教學內容富有創造性地設計符合學生心理特點的相應的模擬活動,同時要熟悉模擬事件發生的一般過程,能夠預見到模擬演練展開后可能出現的思想分歧、不同結論和有關困難,對于比較復雜的模擬教學情景,還應仔細分析不同角色的地位、作用、處境及應當具有的能力。
模擬教學法不是僵化的固定不變的,這種教學法的實施應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靈活多變。從教學目標上看,模擬教學法可以是通過設置模擬仿真情景使學生從模擬演練活動得出結論的知識再造式,也可以是通過設置模擬仿真情景使學生在模擬演練活動中對所學知識的自覺運用(學以致用式)。從服務于教學內容的需求來看,模擬教學法可以是角色模擬法、決策模擬法等。角色模擬法是指創設一定的新情景,讓學生模擬扮演情景中的角色,去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練習方法。
模擬教學法的關鍵在于教師能夠根據相應的教學內容,對教材進行深入挖掘,設計出適合學生特點的而且學生感興趣的模擬活動,這就要求教師具有廣博的知識和較強的創造力和想象力,思想政治課教師之間可以用“頭腦風暴法”,發揮每一位政治教師的聰明才智,創造適應思想政治課教學內容的模擬教學活動庫,實現資源共享,為進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課教學的時效性而努力。
2.4.3社會調查。社會調查是指在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中,有計劃、有目的地組織學生利用假期休息時間走出學校,深入社會,了解和認識社會,從而使學生加深對思想政治理論的理解,堅定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和決心。學生將通過社會調查獲得的資料,在任課教師的指導下寫成調查報告,交任課教師評出等級,作為學生學習成績的一部分記入學生成績檔案。
社會調查法包括問卷調查法、訪談法、觀察法、文獻法等。在老師幫助下,學生掌握這些方法的含義、作用、基本原則、特點、一般過程和調查的技巧等。學生學以致用,理論聯系實際,用這些原理和方法來進行現實的調查。通過社會調查的實踐環節,不僅使學生掌握了基本的調查方法,更能夠使學生通過調查認識社會、了解社會,提高了他們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 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學校應把第二課堂提高到與第一課堂并重的地位,而不是把第二課堂當成是可有可無的擺設。要充分認識到它是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這個系統工程中的重要部分。針對現在教師對開展第二課堂教學欠缺積極性的問題,建立激勵機制,劃撥專項經費,對開展第二課堂活動狀況進行競賽、評比、獎懲,教師在進行第二課堂的教學時要記入其工作量,第二課堂教學的報酬應與第一課堂的報酬保持一致,以充分調動教師參與第二課堂活動的積極性。
基層治理弱化導致治理層面的穩定問題
當前治理層面的問題主要是由基層政權功能的弱化乃至喪失造成的,而非基層政府的權力過大造成的,這是目前社會各界容易對基層維穩產生誤解的地方,一般認為維穩亂象乃是由基層政權的權力過大所致,其實不然,我在基層的長期調研發現,恰恰相反,正是基層政府的權力過于弱小而非過于強大,導致了治理層面穩定問題的大量發生。
進一步來看,為什么會有基層政權治理功能的弱化呢,這種弱化又是怎么樣導致不穩定因素增多的呢?這一切乃由近期以來基層治理體系的瓦解和重構造成的。農村稅費改革以來,基層治理體系發生了急劇的變化,主要表現為基層政府的權力弱化、職能上收、財政困難,公共服務職能難以落實,成為所謂的“懸浮型政權”,因而,基層社會的大量矛盾和問題無法在基層治理體系內獲得解決,而農民則要求更高層級的政府解決他們的困難和問題,形成越級上訪和其他不穩定因素,形成了治理層面的穩定問題。就筆者在基層的調研來看,治理層面的不穩定因素是當前穩定問題的主要來源。
治理型不穩定問題構成當前農村不穩定因素的主體類型,治理層面的不穩定問題要求基層政府承擔更多的責任,我們應該強化鄉村治權,而不是進一步弱化之。正可謂“基礎不牢,地動山搖”。
穩定問題從治理層面轉向行政層面
行政層面的穩定問題不是憑空產生的,不是政府制造出來的,而是由治理層面的問題轉化而來,因為基層治理體系的弱化,問題和矛盾上移,群眾要求政府承擔責任,這就迫使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對之作出反應,采取一系列應對措施,并逐步發展出一整套維穩工作方案和考核辦法。
當前,維穩工作已經成為基層政府的中心工作。縣委書記大接訪意味著以縣為主的維穩工作體制已經形成,縣委書記大接訪實現了制度化、常規化,許多地方的縣級局升格為群眾工作部,成為副處級單位,而大廳則成為縣級政府工作量最大的部門。
行政層面的穩定問題在某種意義上是在當前考核體制下產生的問題,嚴格的維穩考核機制使基層政府對穩定問題產生過敏性反應,將所有治理層面的問題均納入維穩工作的范疇內,反而不利于問題在治理層面的解決。并且鄉鎮政府采取非正常手段處理穩定問題,同時,這種維穩體制也被少數人利用,他們利用當前的體制要挾基層政府,產生了一批以獲取不合理利益為訴求的老上訪戶,基層政府疲于應付,真正合理的治理問題反而無法得到解決。
治理和行政層面的穩定問題被“泛政治化”
從農民上訪和的動機來看,以政治為直接目的的為數極少,絕大多數不穩定因素都是治理層面的問題,并在行政層面表現出來,對政治的直接沖擊幾乎不存在,當前基層社會的穩定問題以治理型不穩定為主要類型。但從客觀影響來看,如果治理層面的問題處理不當,或者處理不及時,將會產生大量的越級上訪和。就筆者的調研來看,在市縣鄉三級的不穩定因素,不管其主觀訴求,還是客觀影響,均表現為治理問題在行政層面的表現,到了省里,則會產生一些政治影響,一旦到了北京,穩定問題便脫離了治理和行政的邏輯,而進入到政治邏輯中去。
一、基本情況
(一)行政管理方面。
1、做好辦文組會工作。2010年,辦公室認真做好各類公文函電的起草工作,嚴格審核行文,確保行文質量,努力提高質量和效率;上半年辦理文件2100件,其中處理收文1738件,發文362件;合格通過我局省一級檔案館年檢工作。
2、完成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全年辦結人大建議1件,政協提案5件。
3、加強督辦督查工作。全年督辦各類事項41件,其中上級交辦的事項18件,局長辦公會議事項27件,確保政令暢通,工作落實到位。
4、推進信息、調研工作。全年重點完善了信息報送制度;共出簡報11期,向上級報送調研信息45條,情況報告12份,定期不定期向兩報提供報道信息30多次;制發了全年調研計劃,完成3個調研課題。
5、認真籌辦各種會議和組織相關培訓。年初,成功地組織召開了全市第五次民政會議;積極協助各科室召開各類民政業務工作會議;組織計算機應用技能培訓和基層領導干部及科長培訓班;組織全體干部職工參加市人事局舉辦的依法行政和wto培訓班。
6、加強民政信息化建設。協助局領導籌措建設資金,加強組織策劃,科學控制工程進度。全年辦公室組織完成光纖線纜、通訊電纜鋪設、計算機房的裝修及50多套計算機和相關設備采購,為辦公樓搬遷做好充足的準備。全年累計投入信息化建設資金達150多萬元。此外,積極維護全局計算機正常運作,協助完成民政信息網頁設計,促成市社會保障網站啟用。
7、認真做好問工作。年共處理上訪信件58件,妥善處理上訪18起。
此外,加強綜合治理工作,配備消防器械,提高消防能力;與各下屬單位簽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書,落實一方責任,保一方平安。
(二)黨建人事工作。
1、加強黨建工作。一是制訂下發《市民政局年度黨建設計劃要點》,并督促落實;二是認真組織政治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5次,觀看錄像、聽報告會、組織理論學習測試8次;三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指導各支部開展換屆選舉和發展新黨員工作;四是完成市局機關黨務管理信息庫的建設。
2、人事工作。協助局黨組完成部分下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調整以及部分工作人員交流工作;調研制定烈士陵園管理處機構改革方案;研究制定殯葬管理處管理和分配體制改革方案;促成慈善會的成立;認真處理多宗歷史遺留的人事關系問題;與下屬單位簽訂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書,有效落實計劃生育綜合治理責任工作。
(三)后勤服務工作。
1、完成民政專項基礎工程建設。并成功搬遷綜合辦公樓。完成市經常性捐助接收站建設,并于8月正式啟用;完成綜合樓工程補充立項工作;完成招投標60多次;9月份協助局領導完成綜合樓裝修,并成功地組織綜合樓的搬遷工作。
2、結合新辦公樓的實際情況,制發《市民政局綜合樓管理制度》,規范全局后勤管理,有效維護綜合樓的正常運作,促使綜治局面迅速改觀。
3、年初,積極應對非典疫情,做好消殺工作,定期消毒局辦公大樓,并向機關人員提供抗非藥物和消毒藥具、藥物,保證機關人員的安全;認真做好車輛的維修、保養、保險等到日常工作;妥善處理軍牌車問題;認真做好接待和對外聯系工作。
4、加強財務管理工作:一是做好的財務交接工作;二是合理安排專項資金的使用;三是確保財務管理運作暢順,積極溝通市財政局和市國庫支付中心推進工作。
5、致力處理大廈房產轉讓問題;杏花苑物業順利出租。
(四)加強機關作風建設。
2010年,我局按照市機關作風辦的部署,有步驟地推進機關作風建設。11月,局機關服務窗口正式對外辦公,并擺放民政辦事指南方便群眾索取,電子公告欄不斷提供辦事信息,有效地提高服務質量,方便群眾辦事。
總之,年,局辦公圍繞全局中心工作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不足,主要是下基層調研不夠,某些工作的銜接不夠、部分工作缺乏足夠工作經費,等等,這些問題將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克服。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黨建人事工作
繼續組織政治理論學習和加強紀律教育;繼續加強機關作風建設活動;開展普法教育;指導基層黨支部加強組織建設,有計劃地發展黨員。
(二)行政事務
1、完成大廈補償房產的轉讓工作。
2、加強和完善綜合樓服務窗口建設
3、繼續推進綜合樓信息化建設,配合完成市大社保系統的民政業務開發;充實和完善網站內容。
4、指導開展下屬單位機構改革工作。
5、協助領導妥善處理社會救助站的土地問題
6、做好民政財務管理工作。
7、加強信息調研究和宣傳工作。
8、繼續開展培訓教育工作,提升民政隊伍素質。
(三)基建工作
關鍵詞: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問題;對策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是提升學生綜合能力的重要環節,通過實踐教學不僅可以提高學生運用的基本原理、觀點和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且還可以增強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吸引力。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很多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開展得并不理想,分析其中的不足并找到解決的對策,這對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順利開展、活化思想政治理論課的理論教學無疑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中的主要問題
1.實踐教學形式單一
提到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教學,很多高校都會以社會調查研究為重點,認為通過社會實踐,可以增強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只把實踐教學形式局限在社會實踐上,就會限制對實踐教學內涵和形式的全面認識,使實踐教學形式過于單一,從而制約了實踐教學外延的拓展。
2.實踐教學環節普及面不大
目前,即使在社會調查研究方面,很多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社會實踐環節還不能在大部分學生中普及,社會調查環節多是與校團委的暑期社會實踐活動或“三下鄉”活動結合進行,目前只能做到部分優秀學生參與,停留在以點代面的層面,還沒在絕大多數學生中普遍展開。這與國家要求思想政治理論課的社會實踐要讓大部分學生參與還有一定差距,從而導致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吸引力大大下降。
3.實踐教學環節經費投入不足
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順利開展需要強有力的經費保障。實踐教學的經費主要用于實踐教學基地建設、交通、通訊、資料和聘請相關人員給學生講課,等等。關于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經費問題,教育部曾下發過相關文件,明確要求各高校每年要按一定的生均數額標準劃撥專項經費用于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但是,限于財力問題,很多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教學環節上物力和財力的投入還十分有限,與專業教學存在明顯的差距。這也是目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開展實踐教學的重要羈絆之一,它直接影響到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效果。
4.實踐教學缺乏規范性
雖然很多高校在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教學中有了一些具體形式,如觀看影像資料、參觀訪問、社會調查等,但從實施情況看,規范性不強仍然是主要問題。這主要表現在:一方面,部分高校尚未把實踐教學納入思想政治理論課整體教學計劃之中,對課時、具體計劃、實施方法等未作具體規定;有的學校雖然建立了一些相關制度,但這些制度僅僅停留在文件上。另一方面,有的高校即使將實踐教學納入了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整體教學計劃,但是也沒有制定規范的教學大綱,大綱的缺失導致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實施沒有統一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教師只能根據自己的能力、水平、條件和責任心來自行決定實踐教學的組織和實施,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效果。
二、順利開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對策
針對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存在的主要問題,只有找到切實可行的對策,才能保證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順利實施。
1.明確內涵
目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形式單一的主要原因是認識存在一定的誤區,即高校管理者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僅把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教學局限于社會實踐這一形式,而忽略了實踐教學的完整內容。有的學者把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內涵界定為:“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教學是把理論與實際、課堂與社會、學習與研究緊密聯系起來,培養學生聯系實際思考問題、運用理論分析問題、自主研究解決問題等實踐能力的多種教學方式的總和。它的具體形式應該是能夠實現教學目標的、學生可以廣泛參與的一切教學方式。”根據這樣的認識,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教學實際上是一種廣義而非狹義的教學方式。換言之,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教學除了社會實踐以外,還可以包括課堂實踐、校內實踐、科研實踐等多種形式。根據各高校本身的具體情況,找到適合自己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形式或形式的組合是解決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形式單一的有效途徑。
2.健全形式
要解決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普及面不大的問題,單一地依靠社會實踐是不夠的,即使有的高校建立了校外實踐基地,但由于經費、時間和師資等各種因素的限制,能夠參與的學生也是有限的。因此,基于對實踐教學內涵的認識,健全實踐教學的形式是解決普及面問題的關鍵所在。比如,在社會實踐方面,可以讓學生全員參與寒暑假或節假日的社會實踐和社會調查活動;在課堂實踐方面,讓學生參與到課堂討論、案例分析、自學自講中來;在校內實踐方面,可以讓學生積極參與各種校園文化活動、校內重大慶典活動,也可以通過對校史館、校內實習工廠等資源的有效整合,為學生提供更多的校內實踐機會;在科研實踐方面,可以結合課堂教學的內容和社會實踐活動,通過讓學生全員撰寫經典讀后感、調研報告、命題作文、討論提綱和自學報告等形式,提升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需要指出的是,無論采用上面的哪種形式,教師的針對性指導都是十分重要的,不僅可以讓學生明確研究的對象,而且還可以幫助學生學會辯證思考,客觀分析,得出科學結論。
3.加大投入
思想政治理論實踐教學各種形式的順利開展還有賴于高校長效的經費投入機制的建立,這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有力的物質基礎。它要求高校管理者同等對待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教學與專業課的實踐教學,高校相關部門應有明確的關于實踐教學的經費投入、使用和管理的規定,即高校不僅要有專門用于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專項教學經費,而且還應有對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的實踐教學工作量的量化標準,這樣才能建立一種長效的針對實踐教學的激勵機制,從而保證教師的工作熱情。當然,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在實踐教學經費的使用上也應做到經濟、節約、高效,保證教學經費真正用于實踐教學。總之,只有在建立起長效的實踐教學經費保障和激勵機制的前提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活動才能可持續地開展下去。
4.規范實施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順利開展除了上述影響因素之外,規范的實踐教學機制是重中之重。規范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機制應該包括實踐教學的基本原則、實踐教學的形式和內容、實踐教學的實施和實踐教學的考核四個方面的內容。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教學應遵循以下幾個原則:(1)針對性原則,即必須緊密結合思想政治理論新課程教學大綱和具體內容開展實踐教學;(2)規范性原則,即每次實踐教學必須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既有計劃,又有過程;既有結果,又有實效,不走形式,持續開展;(3)多樣性原則,即實行課內實踐與課外實踐相結合、集中實踐與分散實踐相結合、教師指導實踐與學生自主實踐相結合,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實踐教學活動;(4)因地制宜原則,即通過整合校內外資源,為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提供堅實的平臺。
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形式和內容是統一的,實踐教學的內容決定了實踐教學應采取的形式。目前,各個高校根據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內容形成了各種各樣的實踐教學形式,這些形式可以概括為“聽”“說”“讀”“寫”“看”和“走”六種形式:“聽”即學生根據教學大綱和內容聽相關的專家講座或學術報告,然后發表自己的感想和見解;“說”即學生根據教師的命題進行討論、辯論和演講;“讀”即學生根據課程特征和內容讀教師指定的經典著作,然后撰寫或發表自己的見解、感悟;“寫”即教師根據教學內容或社會重大事件,指定命題,讓學生撰寫論文進行評比;“看”即教師根據教學需要,組織學生觀看影視資料,讓學生寫觀后感或發表感想;“走”即根據教學大綱的內容和要求,建立校外實踐基地,組織學生走出校門實地參觀調研,撰寫調研報告。以上六種實踐教學的形式,高校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規范實施。
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應該做到有計劃、有目的和有組織的實施。有計劃,即實踐教學在實施前應制定周密的計劃,教研室和教師要上報計劃,通過學院審核;有目的,即實踐教學的形式應根據教學內容的需要設置;有組織,即實踐教學過程應在學院的領導下,由各教研室直接組織實施,廣大教師應廣泛參與,并且在實踐教學結束后,任課教師及時收回學生的調研報告或心得體會,評定實踐教學成績,及時進行分析總結。
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考核應確立體系意識,即不僅要有明確的考核標準,而且還要針對不同的實踐教學內容,形成針對性的考核主體和考核機制,從而為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規范實施提供制度保障。
總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踐教學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它的順利開展需要高校各級教學管理部門和教師的密切配合和不斷創新。只有在教學實踐中不斷發現問題、完善對策和創新形式,才能達到將理論內化為學生的世界觀和方法論,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質量的目的。
基金項目:
遼寧工業大學2009年教學改革研究項目。
作者簡介:
高琳(1978―),女,黑龍江牡丹江人,講師,碩士。艾志強(1975―),男,遼寧錦州人,教授,博士。
參考文獻:
[1]劉世華,吳紹禹.思想政治理論課實踐教學的認識局限及對策論析[J].教學與研究,2008(4):88.
關鍵詞:農地流轉;差序格局;差序治理;社會信任;市場治理;非市場(人情)治理;合約方式;書面正式合約;口頭非正式合約
中圖分類號:F321.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48131(2017)01003009
一、引言
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動土地流轉,發展適度農業規模經營是實現農村土地資源高效、可持續利用的重要措施。農地流轉是與農業現代化、要素配置市場化水平相適應的農業生產要素的重組過程。一方面,隨著我國農村勞動力外流,近年來農地流轉面積不斷擴大;另一方面農地流轉規模與農地現代化以及要素市場化的內在要求還存在較大差距。在農地流轉過程中,將交易雙方聯系起來的紐帶是流轉合約,而農地流轉合約在具體的操作層面存在著口頭非正式和書面正式等不同方式。那么,現實中農民在進行農地流轉時會選擇何種類型的合約?深入研究農戶農地流轉合約方式的選擇及其機理,在當前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適度農業規模經營以及農地合理有序流轉的現實背景下,具有重大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
現有關于農地流轉合約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合約類型(如定額合約、分成合約)、合約期限(如短期合約、長期合約)(Cheung,1969)、合約治理(羅必良,2015)等方面,對于合約方式選擇的研究相對較少,且多以對合約選擇現狀的描述為主。事實上農地流轉市場普遍存在著市場化和非市場化兩種交易方式,且整體而言農地流轉較多集中在親友、街坊鄰里等熟人社會中(Belay et al,2004;Gao et al,2012)。Grossman & Hart(1986)和Hart & Moore(1990)倡導的“不完備合約”(Incomplete Contract)思想較好地闡述了為什么農地流轉過程中關系型合約得以發揮重要作用,而農戶是否采用關系型合約則主要受制于信任程度(Siles等,2000;Macours等,2004)。(1998)認為中國農村最突出的特征是具有“鄉土性”,人們以血緣和親緣維系著穩定的鄉土社會,若農地流轉發生于親友、鄰居等熟人之間,此時法律意義上的書面正式流轉合約顯得并不必要,也就是說在熟人社會中人情關系構成了農地流轉的重要規則。葉劍平等(2010)通過對中國17省份的調查發現,82.6%的農地轉出和81.8%的轉入并未訂立書面正式合約。洪名勇等(2015)通過對貴州三縣的調研結果顯示,在農地轉入時采取口頭合約的比例達到90.14%,轉出時為89.89%。劉文勇等(2013)認為,在熟人社會中,農戶之間信息的高度對稱性使農戶選擇口頭合約的交易費用接近于零,因此農戶在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上普遍存在“重口頭、輕書面”現象。與此同時,趙其卓和唐忠(2008)對四川綿竹的調研卻發現,農地流轉以書面正式合約方式為主,簽訂書面正式合約的比重為67.6%。
可見,在中國農村農地流轉總體上以口頭非正式合約方式為主,但在不同^域具有差異性。是什么原因導致我國農戶流轉農地時更多地選擇口頭非正式合約,而農戶又在何種情境下傾向于采用書面正式合約?其背后的機理是什么?還有待進一步深入研究。本文從我國農村特定的文化背景出發,基于差序治理理論構建分析框架,對農戶農地流轉合約方式的選擇進行理論分析并提出研究假說;同時,采用對遼寧和江西兩省1 628戶農戶入戶調研的一手數據,運用結構方程模型對假說進行驗證,進而探討影響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的因素及其影響程度,并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二、理論基礎與研究假說
1.理論基礎:差序治理
同西方社會“團體格局”(相對獨立的個體間的交往)情境下的社會關系不同,提出“差序格局”概念,形象地概括了中國傳統的社會結構和人際關系的特點:“我們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塊石頭丟在水面上所發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紋,每個人都是他社會影響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紋所推及的就發生聯系,每個人在某一時間某一地點所動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2012)。“差序格局”的概念闡釋了中國社會,尤其是鄉土社會中人與人的信任關系是以自己為圓心、依次向外擴散的,這意味著自身同他人關系在信任程度上存在著親疏遠近之分。驅動這一波紋的“石頭”則是立足家庭并以家庭為核心的血緣關系,而血緣關系在鄉村社會的投影形塑了地緣關系。換言之,我國鄉村社會情境下的人際交往通常是以血緣與地緣為基石,并因此催生“差序格局”。
在鄉土社會自然經濟情境中,家庭扮演了社會基本組織這一角色,內化為一種集生產、消費、分配、生活、教育以及情感乃至社會保障等功能為一體的“社會組織”。家庭以及家族,幾乎壟斷了內部成員全部的社會稀缺資源,除了土地、貨幣以及財產這類有形的資源,還包括地位、聲望、名譽、權利以及心理滿足等無形的資源。而掌握各類社會有形和無形資源的能力,決定了作為社會網絡關系中心的這個人或者這個家庭同他人之間信任關系的程度。黃光國(2010)將這些社會信任關系網絡依次概括為強關聯、熟人關聯、弱關聯和無關聯。完全陌生的人之間表現為無關聯;通過一般的交換和聯系后,便生成了弱關聯關系;與街坊鄰居通過較為經常和長期的聯系和了解,構成了熟人關聯關系;而血緣和姻親構成了強關系的生成機理。這種“差序格局”除了是一種道德范式外,更為重要的是對社會稀缺資源進行分配的方式或格局(孫立平,1996)。
差序格局中,個體之間由于信任關系的不同而對應不同的互動規則:強關聯屬于情感型關系的范疇,其互動遵守血緣及親緣間的需求規則;熟人關聯不僅蘊含情感型關系,還包括工具型關系,適用人情規則;弱關聯屬于工具型關系,表現為弱關聯關系的主體之間可能僅僅聽說過對方但不熟悉,譬如校友、同鄉等,不過個體間能夠利用弱關聯去“套近乎”,使得雙方變得較為熟悉,弱關聯的主體適用公平規則,對于短期內的投資回報較為注重;無關聯意味著主體之間是完全的陌生人,同樣適用公平規則,但相比弱關聯,無關聯關系更可能誘發機會主義行為(羅家德 等,2012)。
不可否認法治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序運行中所發揮的作用與日俱增,但在廣大農村、在差序格局下,“關系”發揮重要作用的土壤一直存在(Winn,1994)。時至今日,村落共同體依然表現為熟人社會(萬俊毅,2011)。差序格局中,不同的關聯關系與相應的治理機制匹配,可將其界定為“差序治理”(高名姿 等,2015)。本文將“差序治理”細分為“市場治理”和“非市場(人情)治理”。無關聯和弱關聯關系中的公平規則應該通過政策、法規等正式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因此將其界定為“市場治理”;強關聯關系中的血緣及親緣間的需求規則、熟人關聯中的人情規則更多的是通過非正式制度發揮作用,因此將其界定為“非市場(人情)治理”。
2.研究假說:差序治理與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
農地流轉對象涉及不同主體,比如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主、農戶等,農戶又可細分為同村農戶和外村農戶。劉一明等(2013)通過對全國890戶農戶的入戶調研表明,7477%的農地流轉給了親友鄰居,因此中國目前的農地流轉主要表現為“關系型流轉”的特征(羅必良等,2013)。基于差序治理理論,根據流轉對象的不同,可將農戶的土地流轉分為四類,即轉給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轉給外村農戶、轉給同村農戶以及轉給親友(見圖1)。
以企業為代表的規模經營主體,一般與轉出農地的農戶互不相識,因此體現為無關聯關系。由于彼此間缺乏信任,容易誘發機會主義行為,因此在流轉合約方式選擇上雙方均更傾向于書面正式合約,流轉租金在這四類主體中也是最高的。農戶若將農地轉給外村農戶,體現為弱關聯關系。一般的,由于轉出戶與外村轉入戶分屬不同的自然村,但多數情況下同屬一個行政村這里的“外村”是指自然村。一般的,農戶將農地流轉給外村是指流轉給本自然村以外的農戶,“本自然村”與“外村”多數情況下同屬一個行政村。本課題組的實地調查也佐證了這一論斷。由于轉出戶與外村轉入戶分屬不同的自然村但常同屬一個行政村,因此其關聯程度要強于“無關聯”;但與流轉發生在同一個自然村農戶內部所呈現的“熟人關聯”相比,其關聯性又相對較弱。,因此,可以通過“套近乎”等方式建立起聯系,但與本自然村內部的流轉相比仍然缺乏信任,流轉雙方可能更傾向于采用書面正式合約的方式來約束雙方行為,流轉租金一般低于流轉給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在無關聯與弱關聯關系下,流轉雙方是一般交換的關系,宜采取市場治理范式,用簽訂農地流轉書面正式合約的方式(正式制度)約束雙方行為。
當農地流轉發生在同一自然村內部時,在熟人關聯情境下村民之間信任程度較高,由于人情關系、名譽和聲望等非正式制度對村民有較大的約束力,因此通常采取口頭非正式合約的方式,且同村內流轉的租金一般高于親友間流轉。親友之間具有血緣以及親緣關系,屬于強關聯,農地很多時候是免費給親友耕種的,與村內流轉相比,農地轉給親友時采取口頭非正式合約的可能性更大,租金也較村內流轉更低。與市場治理不同,熟人關聯及強關聯中,由于雙方遵循人情規則,在血緣、親緣、地緣以及聲譽、名望等非正式制度的情境下,農地流轉時更傾向于采取口^非正式合約,因此更適宜采用非市場(人情)治理范式。
研究假說:農地流轉發生在農戶與親友或與同村農戶之間時,農戶更傾向于非市場(人情)治理范式,采用口頭非正式合約方式;農地流轉發生在農戶與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或與外村農戶之間時,農戶更傾向于市場治理范式,采用書面正式合約方式本文討論的合約方式分為書面正式合約和口頭非正式合約兩種。在實際調研中發現,除這兩種合約方式外,還存在第三種證明及非規范書面協議(也稱書面非正式合約,指農戶間私下簽訂的在法律意義上不具有效力的書面協議)等方式,本次對贛、遼兩省農戶的調研中這兩種合約為38份,但不管將其劃分到書面正式合約還是口頭非正式合約都不科學,且數量較少,因此這兩種合約方式不在本文討論范圍內。 。
三、實證結果與分析
1.數據來源及統計分析
本研究的數據來自課題組2015年1―8月在遼寧、江西兩省的農戶調查,共涉及15個鄉鎮、56個行政村的1 700多戶農戶,其中有效問卷1 628戶。結合農民收入水平、水土條件、地理位置等差異,選擇以下四縣區(市)為調研點(詳見表1)。為保證樣本隨機性,四縣區(市)各隨機選3~4個鄉(鎮),每鄉(鎮)選3~4個行政村,每村隨機選30戶左右的農戶入戶調查。由于本研究所需樣本為發生過土地轉出行為的農戶,經過對不適宜樣本的處理,最終樣本包括55個行政村的516戶轉出戶。
注:蘇家屯區位于沈陽市郊,是介于城市與農村間的地域綜合體;東港市屬于丹東市管轄,地處東北亞、環渤海和環黃海經濟圈交匯點,具有港口城市特點;豐城市屬于江西宜春市,耕地面積達124.44萬畝,是典型的糧食主產區;遂川縣位于江西西南邊陲,是吉安市面積最大、人口最多的縣,也是國家新一輪扶貧工作重點縣。
從表2不難看出,當前農地流轉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差序治理的特征:當農地流轉發生在親友以及同村農戶之間時,農地流轉的租金較低,采用書面正式合約的比例也較低;當農地流向外村農戶以及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時,采用書面正式合約的比例遠高于親友及同村農戶間的流轉。對流轉租金分析,從流向親友時的167.13元到流向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時的463.78元,也逐漸呈現出一種從人情化向市場化過渡的特征。在違約率方面,在516戶轉出戶中僅有7戶發生違約,總的違約率為1.36%,說明違約風險可控,且采用口頭非正式合約方式的違約率更低一些。
2.模型構建
在對農地流轉的大量實證研究中,已有文獻主要基于Logistic和Probit模型進行統計分析。農戶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的影響因素有些不容易直接觀測到(潛變量),但可以用一些外顯指標進行間接測量,結構方程模型可以同時處理潛變量及其具體指標值。因此,本研究選用結構方程模型從差序治理、農戶特征、農地流轉特征以及外部環境特征四個方面來對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的影響因素進行實證研究。結構方程模型是運用統計中的假設檢驗方法對有關現象的內在結構進行主體行為分析的統計方法,其對潛變量、測量誤差和因果模型具有獨特的處理能力。結構方程模型整合了測量模型和結構模型,測量模型描述潛變量與指標間的關系,結構模型則描述潛變量間的關系。
測量方程為 ,結構方程為 其中,x為外生觀測變量,y為內生觀測變量;ξ為外生潛變量,η為內生潛變量;Λx為外生觀測變量在外生潛變量上的因子載荷矩陣,Λy為內生觀測變量在內生潛變量上的因子載荷矩陣;B為內生潛變量間的關系,Γ為外生潛變量對內生潛變量的影響;ζ為構方程的殘差項,反映了在方程中η未能被解釋的部分。
3.變量選擇
本研究的內生潛變量為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其取值為1或2,口頭非正式合約賦值為1,書面正式合約賦值為2。結構方程模型包含4個外生潛變量,共13個指標,分別為差序治理(轉出農地的去向)、農戶特征(戶主受教育程度、戶主是否是黨員、家庭主要收入來源、農業資產現值)、農地流轉特征(轉出農地質量、流轉租金、流轉期限、流轉面積)和外部環境特征(村干部是否干預農地流轉、二輪承包期內自家承包地是否發生了調整、水利灌溉設施是否有保障、所在村莊道路狀況),各變量的解釋說明以及預期符號詳見表3。
4.實證分析結果
運用分析結構方程模型的Amos 21.0平臺軟件進行結構模型驗證,一般情況下,CMIN/DF0.85,RMSEA
注:CMIN/DF為擬合優度,NF為非常規擬合指標,GFI為擬合良好性指標,CFI為比較擬合指標,RMSEA為近似均方根誤差估計。
注:*、**和***分別表示在10%、5%和1%水平下顯著。
注:*、**和***分別表示在10%、5%和1%水平下顯著。
結構模型反映外生潛變量對內生潛變量的影響,包括影響方向及強度。從表5可看出,四個外生潛變量在對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的影響上均有較高載荷,表明本研究所選取的外生潛變量對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具有較強解釋力。差序治理在1%水平上對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產生了正向顯著影響,農戶特征、農地流轉特征以及外部環境特征也均在5%水平上對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產生了正向顯著影響,與研究預期一致。作椴钚蛑衛淼目曬鄄獗淞浚“轉出農地的去向”在1%水平上通過了顯著性檢驗,表明農戶將農地轉給不同關聯程度的主體時,會選擇不同的治理方式,驗證了研究假說:農戶將農地轉給無關聯及弱關聯關系的交易主體時,更傾向于市場治理方式而選擇簽訂書面正式合約;而轉給熟人關聯及強關聯關系的交易主體時,則更傾向于非市場(人情)治理方式而選擇訂立口頭非正式合約。
差序治理對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產生了顯著影響。事實上,除此之外,農戶特征、農地流轉特征以及外部環境特征等也都對合約方式選擇產生了重要的影響。表6表明了可觀測變量對潛變量的影響,具體如下:
(1)農戶特征方面,戶主受教育程度、戶主是否是黨員對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具有顯著影響。戶主受教育年限越長、程度越高,越容易接受并運用正式制度(比如法制觀念、市場經濟思想等)來維護自身土地權利,因此更有可能采取書面正式合約方式轉出土地。戶主若具有黨員身份,在農村社會中一般會躋身“精英階層”,思想覺悟較高、原則性較強,相比一般群眾也更容易采取書面正式合約方式轉出農地。
(2)農地流轉特征方面,轉出農地質量、流轉租金、流轉期限對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具有顯著影響。農地質量越高,農戶獲得產出以及潛在利益的可能性越大,因此簽訂書面正式合約能夠更好地保護農戶的經濟利益。作為農戶在流轉農地時最為看重的方面,流轉租金是農戶可以實際獲得的流轉收益。在租金較低時對江西、遼寧兩省的實地調研發現,不少農戶外出務工后,為了避免自己承包的土地撂荒,便將農地給親戚朋友或者鄰居代耕代種,作為回報一般只需每年給予原土地承包者幾十至上百公斤糧食,有的甚至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 ,農戶可能并不十分在意合約形式;但當租金較高時,為了保障自身收益的合法性以及產權安全,農戶則更傾向于簽訂書面正式合約。農地流轉期限越長,存在的違約風險以及不確定性越大,因此,相比短期流轉,長時期流轉更需要通過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正式合約方式來約束和規范,以防“敲竹杠”以及道德風險的出現。
(3)外部環境特征方面,村干部是否干預農地流轉、二輪承包期內自家承包地是否發生了調整、水利灌溉設施是否有保障對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具有顯著影響。若村干部對農地流轉進行干預,農戶更可能采取書面正式合約方式,以應對村干部干預。相比承包地未曾調整過的農戶,二輪承包期內自家承包地發生過調整的農戶對農地產權更為重視,出于維護自身土地權利完整性等的考慮,會更多地采取書面正式合約方式。若水利灌溉等基礎設施有保障,能夠更好地應對干旱少雨等自然災害,從土地上獲得穩定性收益的可能性更大,因此農戶對有水利灌溉設施保障的農地更為看重,將其轉出時也更多地采取書面正式合約方式。
四、研究結論與啟示
本研究基于差序治理的分析框架,從轉出戶角度探討了農戶在進行農地流轉時的合約方式選擇問題農地流轉涉及轉出戶與轉入戶兩個主體,本研究并未對轉入戶進行討論,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這也是今后需要進一步研究的領域。 。中國農村傳統的血緣、親緣、地緣、業緣等關系建構了農民群體社會信任的差序格局及其治理,這種局域的信任和關系網絡使農村土地流轉在很大程度上呈現出人格化的傾向;但當農戶將農地流轉給熟人社會之外的主體(比如涉農企業)時,往往又呈現出市場化的特點。當農戶將土地流轉給無關聯及弱關聯關系的交易主體時,其公平性往往通過正式制度的形式予以保障,即采取市場治理范式,而市場治理需要書面正式合約方式與之匹配;當農戶將土地流轉給強關聯及熟人關聯關系的交易主體時,血緣及親緣間的需求規則、人情規則等非正式制度往往會發揮更多的作用,即采取非市場(人情)治理范式,而非市場(人情)治理與口頭非正式合約方式相匹配。基于對江西、遼寧兩省實地調研數據的實證分析,驗證了我國農村土地流轉合同方式選擇是在差序格局下差序治理的結果。
農地流轉的合約方式選擇之所以受到差序治理的顯著影響,是由于農戶與各種交易主體之間的關聯程度不同,而關聯程度又可以通過社會信任來表達,社會信任是不同主體之間基于長期化、穩定性的交融與互動形成的一種相對穩定的心理契約。同村農戶之間相互信任的程度較高,但對外村農戶以及外來的涉農企業等則具有較強的排斥心理。這種信任格局的形成一定程度上是由于農村鄉土社會相對封閉,隨著農業現代化、要素配置市場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農村社會關系網絡的邊際將不斷外移,農村社會信任關系也隨之外擴,進而推動農村生產要素的非人格化交易以及合約的規范化進程。當然,這需要一定的時間,不可一蹴而就。
綜上所述,農地社會差序治理的形成源于農戶與不同主體間親疏遠近和社會信任關系的差序格局,農戶在農地流轉中的合約方式選擇深受差序治理影響。在農地流轉市場化特征并不明顯的情境下,流轉時交易雙方的親疏關系以及彼此間的信任程度顯得尤為重要。熟人社會和鄉土情境下的人情交往規則不容忽視,因此,各級地方政府不宜為追求理論上的純粹性而采取行政命令等方式迫使農戶使用書面正式合約方式流轉農地。農地流轉合約方式選擇是農戶綜合考慮交易成本、風險、社會信任及個體差異等多方面因素的均衡結果,如果強推以書面正式合約方式流轉農地,不但削弱了農戶的選擇和處置權,還將增加農地流轉的交易費用。雖然從理論上講,與書面正式合約相比,口頭非正式合約的穩定程度較低,履約風險較大,但從本次調研結果看,目前農戶在農地流轉時采取口頭非正式合約方式的比例遠高于書面正式合約,且口頭非正式合約履約效果良好。所以,各級地方政府在有序推進農地流轉的進程中,應因人、因時、因地制宜,將選擇何種合約方式的自賦予農民,當然也需要做好規范引導工作。
總之,政府在制定和實施農地流轉等農村、農業政策時,一方面要充分體現和發揮正式制度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應注重信任等非正式制度的作用。農民的行為偏好和決策深受鄉土情境中人情關系、社會信任、村規民約、公序良俗等非正式制度的影響。因此,各級政府在制定相關政策時應充分考慮鄉村社會語境,充分發揮本土文化等非正式制度的積極作用。各地區在推進農地流轉過程中,要充分考慮地域以及鄉土特征的差異,在充分尊重各相關主體意愿及利益的基礎上,給予地方一定的試錯權,鼓勵并支持各地積極探索與本地實際相契合的農地流轉合約方式,從而為農地合理有序流轉創造一個良好的制度和政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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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輯:楊睿;段文娟)
收稿日期:20160828;修回日期:20160931
(一)深化底層,實地調查和把握“小產權房”的第一手材料
為了將調研工作做細做實,我們在成立調研工作班子后,敏捷與底層地盤所、規劃、建立部分聯絡,先后深化到城區兩個區、一個經濟開拓區查詢調查我市城中村“小產權房”建立的根本狀況,偏重點拔取了具有代表性的6個城中村,深化實地進行查詢研討,經過向村委會查詢調查,訊問本地村民,查勘房子近況等多種渠道,獲取了我市城中村“小產權房”的根本近況和比擬突出的幾個問題,把握了“小產權房”的第一手材料。
(二)細化類別,普遍搜集、整治根本數據
經過第一階段的走訪、查詢,我們又查閱并參考了很多文獻材料,對所調研的對象---城中村“小產權房”的內在、外延逐步明晰。為了包管調研工作的精確性和對實踐注銷發證工作的指點性,我們將城中村“小產權房”調研的對象明白為在村集體地盤上無規劃或超規劃建立,銷售對象為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克不及處理正當產權的房子,包羅在村民自有宅基地上無規劃擅自建立、超規劃同意建立的房子,暗里租賃集體地盤開拓建立的,以及無地盤、規劃、建立手續,在集體地盤上開拓建立的房子,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立的,知足于村民自住并處理了正當產權的房產不列入個中。依照以上界說和分類,我們分門別類制造了查詢表,在城區三個區房管局進行查詢,普遍搜集整治我市“小產權房”建立的根本數據。
(三)召開座談會,聽取多方意見建議
在前階段工作的根底上,為了進一步把握我市小產權房總量、散布、成因、近況、處理對策等狀況,我們與市、區兩級地盤、規劃、建立、城管等部分聯絡,還約請了市委政策研討室、質監局、城司、春風公司房產部分等相關部分、相關行業,以及對我市城區“小產權房”問題較為熟習的同志和當地高校正該問題有研討的專家學者召開座談會,進行認真剖析研討,普遍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為調研工作的開展、本調研申報的構成供應了良多的參考,起到了十分好的指點效果。
一、調研根本狀況
(一)小產權房的概念及特點。
1、小產權房的概念:
我國出臺的司法、律例中并沒有所謂的“小產權”、“大產權”的概念,只是因為我國土地治理準則的非凡性,才構成了社會上一些商定俗成的說法。凡間把國家頒布給開拓商的房子產權證實叫“大產權”。如開拓商處理正當的立項開拓手續后,處理地盤出讓手續并按規則上繳給國家地盤出讓金和運用稅(費)后,由國家發放給開拓商地盤運用證和房子預售答應證,如許的房子產權較為完好,無其他限制。響應地,把買房者獲得的房子一切權稱之為”小產權”。普通以為,“小產權房”占用的是集體地盤,依照我國現行司法,這類地盤只能用于農業生產或許作為農民的宅基地,地盤運用權不得出讓、讓渡或許出租用于非農業建立,它沒有產權,有些地域由鄉鎮縣政府發相似于房產證的產權證實文件,又被稱為鄉產權,鄉產權并不組成真處死律意義上的產權。我們此次調研的對象“小產權房”即為在村集體地盤上無規劃或超規劃建立,銷售對象為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克不及處理正當產權的房子。
2、小產權房的特點:
從小產權房的買賣價錢和手續看,價錢只要相同地位商品房價錢的1/3至1/2,且沒有交納商品房生意的契稅,買賣本錢低。還,房子開拓建立單元因為不存在任何縣政府監管,也沒有行政機關對開拓行為進行搜檢,一旦呈現房子不克不及按期交付、無法交付或其他司法膠葛,買受人得不到司法維護,難以追回房款,存在買賣風險。
從產權性質上看,不克不及處理產權證,僅有運用權,不克不及處理房子產權過戶手續,繼而激發落戶、就業、入學等連鎖問題,還小產權房在運用中假如碰到國家征收,買受人很可貴到響應的拆遷賠償,存在產權保證風險。
從運用看,配套設備不完美,水電氣暖無保證,無物業治理或無專業化物業治理公司治理,治理效勞程度低,還有些小產權房未經由正當規劃設計、施工審批,建立程度低下,房子質量存在平安隱患。
從社會治理的角度看,“小產權房”的建立存在很多違法違規的當地,它不只阻礙了國家對地盤資本的正常治理,影響了城鄉規劃的施行,建設擾攘侵犯了正常的房地產市場次序,損害了本地村民的正當好處,并且一些質量低質的房子也給購房群眾平安寓居、安心生涯埋下了隱患,危及社會不變。
(二)小產權房的總量及散布狀況
從查詢的狀況來看,當前我市城區三個區均分歧水平存在違規建立“小產權房”狀況,個中:張灣區2063戶,建立面積44.33萬平方米,經規劃審批的僅4.19萬平方米;茅箭區1931戶,建立面積67.58萬平方米;經濟開拓區1065戶,建立面積12.76萬平方米,經規劃審批的有1.78萬平方米。
從散布上看,首要集中在城郊結合部,城市建立已開拓但欠興旺地域,這些地域既可享用到后續城市建立帶來的區位優勢,進而帶來房子增值空間,又防止了影響城市規劃遭到過多存眷。詳細散布區域:張灣區成片散布較多,許
多街辦、村鎮均有小產權房建立,個中以紅衛街辦牛場村、爐子村,車城街辦三岔河村,漢江街辦四海新村等較為突出;茅箭區首要集中在新城區建立周邊,如新建立的北京路、重慶路、天津路等沿線;經濟開拓區首要集中在工業園區周邊。
(三)構成緣由
1、司法體系體例緣由。我國存在兩種地盤一切制:全民一切制和勞動群眾集體一切制,《地盤治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則“農民集體一切的地盤運用權不得出讓、讓渡或許出租用于非農業建立。”《房地產治理法》第八條規則“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一切的地盤,經依法征用轉為國有地盤后,該幅國有地盤的運用權方可有償出讓。”1999年第39號文件要求“嚴禁不合法占用農民集體地盤進行房地產開拓……農民的房屋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同意城市居民占用農民集體地盤建房屋,有關部分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置的房屋發放地盤運用證和房產證。”國家的司法、地盤一切權體系體例限制了小產權房進入正當范疇流暢,然后決議了當前小產權房固然在各地遍及存在但都不克不及正當化。
2、經濟好處緣由。隨著我國城市化建立的不時推進,城郊的經濟也敏捷昌盛,很多本來的郊區曾經和市區沒有太大差異,在這些當地相同堆積了很多生齒,構成了新的經濟中間。然則,這些當地的地盤性質仍然是鄉村地盤,關于村集體和村民來說,與其讓地盤閑置或進行耕種,還不如租地(房)或賣地(房)賺錢。關于城市居民來說,小產權房的售價廉價,與正軌商品房的昂貴售價比擬,具有很大的引誘。特殊是城市中低收入階級和外來務工人員,因為國家現行的住房保證機制不健全,他們享用不到住房借款政策,無力購置商品房,但又要知足根本生涯寓居需求,即便明知購置小產權房存在宏大的風險也在所不吝。關于開拓建立方來說,開拓“小產權房”再行出售也可牟取經濟好處,小產權房的開拓建立構成了村集體、村民、開拓建立方、購房產均可獲益的場面。恰是一起的好處差遣不時地為小產權房建立火上澆油。
3、城市建立緣由。近幾年隨著我市城市化程度的不時進步,城市局限不時拓展,城市建立力度加大,幾條銜接貫穿城市新舊城區的道路接踵開工建筑。在道路建筑進程中,需求集中安頓很多的沿線集體經濟組織居民,因為道路建立工夫緊,搬家安頓時往往存在規劃建立手續不齊備、少批多建、安頓房變相開拓的狀況,一方面掉地村莊、村民為取得超額補償談前提、提綱求,另一方面縣政府為順暢推進建立項目標開工建立,采納了妥協的立場,招致了小產權房現實上很多存在并不時發生。
4、行政監管緣由。早期小產權房建立未惹起縣政府及相關本能機能部分的足夠注重,縣政府部分未實時實行職責,監管缺位,甚至為促進新鄉村建立采納了聽任、鼓舞的立場,招致小產權房建立如雨后春筍、愈演愈烈,雖然近兩年因小產權房建立激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惹起了當地縣政府的高度注重,我市也進行了集中清算、進一步標準并嚴厲了監管,陋習模成片建立的狀況獲得了節制,但已構成的情況仍無法獲得有用處理。
(四)處理思緒
當時,小產權房問題亟待處理,但妥帖處理該問題卻存在著極大的妨礙。一是存在司法妨礙,我國城鄉二元地盤一切準則的劃分和集體地盤上市流起色制的缺位是不克不及逃避的根底性司法問題,等待國家經過立法來處理這個矛盾帶有長期性和不確定性;二是存在經濟妨礙,小產權房的正當化必定帶來征地費用、地盤出讓金、相關稅費無法落實的問題,終究若何為這一系列費用買單是個很實際的問題;三是輕易激發社會矛盾。處置小產權房問題觸及到縣政府、村集體、村民、購房戶等多個好處主體的好處博弈,稍有偏向極易激發矛盾抵觸,影響社會不變。
對小產權房問題的處置有些當地都在具體叫停、嚴厲監管的根底上采納了必然的辦法,如西安對局部違規建立小產權房進行了強迫撤除,對違規開拓商、建立單元進行了嚴厲處置,鄭州開展了集中查處舉動,廣州對小產權房定性為違章修建,甚至有些當地開展了對鄉村地盤流轉實驗、試點,但大大都地域對存量小產權房的本質性消化處理仍逗留在張望階段,處理小產權房問題必需統籌農民、城鎮居民、縣政府、開拓建立各方好處,依托司法,依托政策,截斷增量,消化存量,采用穩妥扎實的辦法正當、合情、合理的處理。
二、注銷機構需求做的工作
1、進一步加大產權注銷政策宣傳力度。有些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司法認識淡漠,受經濟好處差遣,在本村集體地盤上建立房屋樓,私自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成員銷售,并且“小產權房”開拓工程多承包給實力不大的小修建商,房子質量問題習以為常,不只給購房者帶來房子無法注銷的風險,還能夠形成人身財富損害等更嚴厲的結果。要鼎力宣傳國家房產注銷的司法、政策,進步城鄉居民產權認識,降低群眾購房風險,維護好廣闊人民群眾的基本好處。年6月18日,建立部宣布《關于購置新建商品房的風險提醒》明白透露表現:不答應集體地盤上建立的房子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成員銷售,城市居民購置在集體地盤上建立的房子,不克不及處理房產證等正當手續。年1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嚴厲執行有關鄉村集體建立用地司法和政策的通知》,明白指出鄉村房屋用地只能分派給本村村民,城鎮居民不獲得鄉村購置宅基地、農民房屋或“小產權房”。單元和小我不得不合法租用、占用農民集體一切地盤搞房地產開拓。鄉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面積不得超越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則的規范。鄉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請求宅基地的,不予同意。
2、開展結合法律舉動,依法打擊違規開拓、銷售行為。結合地盤、城監大隊等部分開展結合法律,依法查處、打擊違規開拓、銷售“小產權房”的行為,然后割斷小產權房消費環節,維護好房地產市場次序。協調有關部分增強在建村民房屋治理,提早預防“小產權房”問題繁殖漫延。關于曾經建成的村民房屋,違規向外出售的,必需按照司法嚴厲處置。關于各個環節觸及糜爛問題的,依法依規向有關部分反映,追查相關部分或責任人的責任。關于違規購置村民房屋的客戶應該追繳不合法好處,并作出應有的經濟處分以維護司法和政策的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