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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展戰略的風險
企業在選擇貿易合作商時,要綜合考慮到國家宏觀經濟,市場需求變化,匯率波動等因素制定戰略目標。此外,非關稅壁壘成為新的貿易保護措施,各國都變向采用環境、技術、衛生標準以及各種認證等非關稅手段來實現對本國企業的保護。同時市場需求的變動也受宏觀經濟、季節、政治等影響,貿易價格隨合同而定,實際價格卻隨市場而波動。通常在會計處理時、交易結算時都可能遭遇匯率風險。外貿企業在外匯收支時都需要與本位幣進行折算,由于國際貿易本身流程周期長的特點,可能產生匯兌損益。
2.采購環節的風險
采購物資的質量和價格、供應商的資信等,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蘊含著風險,要著力健全各項采購業務管理制度的落實,確保采購按質按量的滿足經營需求。其中的風險涉及:采購計劃安排不合理,授權審批不規范,市場趨勢預測不準確,造成庫存短缺或積壓。對物資的定價了解不全面,缺乏對重要、急需貨品價格的跟蹤,如果急購可能會造成價格不合理。供應商選擇不當,信譽不高,會導致采購物資以次充好。
3.合同管理以及信用證項下的風險
從事進出口貿易涉及的環節多、風險大,公司內部必須建立行之有效的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合同管理。從交易磋商前的資信調查、合同的訂立到合同的履行以及在途貨物狀況等等進行監控。通常交易雙方在簽訂貿易合同時,對合同中規定買方以信用證方式支付貨款的,買方就具有按合同的規定開立信用證的義務,從而加強信用證條款的審核也是重要環節。
(1)合同訂立的風險
在國際貿易中風險是隨時存在的,合同的訂立直接關系到買賣雙方承擔的權利、義務以及法律效益。其中的合同欺詐行為;對方的資質和信用狀況調查不全面;合同內容和條款不規范,以及合同審核不嚴謹,相關審核人員因專業素質或工作態度等原因未能及時發現合同問題等都對業務環節產生極大的風險。
不僅對合同的訂立要嚴加審核,對信用證上的條款同樣存在著隱形陷阱。尤其是要重視開證行的資信調查,開征行作為第一付款人其信用至關重要。其次,出口商在收到銀行開的信用證時,仔細查看條款,有些“軟條款”使開證行付款與否不取決于單證是否與表面相符,而是取決于進口商的履約行為,例如,貨物裝妥待運時須經開證人檢驗等等,這種限制性條款無形中拖延了時間,可能會使信用證失效,對受益人的安全收匯構成影響。
(2)合同履行的風險
合同生效后,對方當事人沒有恰當的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或者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情況沒有做出預計,在進出口企業中海上運輸會產生風險,貨物可能遭受顛簸、受潮、碰撞等遭到損壞。由于忽視運輸過程中的保險風險,可能導致物資損失。
4.資金結算的風險
企業的資金管理貫穿于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一直以來都受到高度重視,在企業管理中具有核心職能,如何更好的規避資金日常管理、籌資決策、結算等環節中的風險已成為業界廣泛關注的問題。
(1)籌資決策的風險
企業要想拓展規模或是批量采購進口物資往往需要借入資金周轉,但籌資決策不當會引發資本結構不合理,導致企業籌資成本過高或債務危機。因此,合理的優化資本結構,恰當的利用借入資金給企業帶來杠桿效益,把債務引發的風險控制在企業可接受的范圍內,避免出現因不能支付利息或清償貸款而陷于尷尬的境地。
(2)資金結算的風險
電匯、網銀轉賬等貨幣性資金結算無疑是對企業運營最具保障的,但對于貿易企業在資金周轉上往往存在客觀局限性。在進口物資轉內銷時,銀行承兌匯票成為最主要的應收賬款結算方式之一。合法合規,手續完備的銀行承兌匯票,持票人可以選擇持有至到期托收或者提前貼現承兌。但應收賬款票據化,也同樣存在風險,主要表現在,一是偽造變造銀行承兌匯票或是背書不連續、無效,收到的票據已掛失、破損等。二是給出票人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的銀行,也存在信用風險,例如付款行倒閉。三是轉讓過程中各手背書不規范、印章不清晰,審票時導致銀行退票,須出證明才能承兌。四是票據在由開戶行郵寄到付款行傳遞途中有遺失的風險。
二、以上風險環節的應對機制
1.發展戰略風險應對
建立一個高效運轉的信息系統和風險管理機制,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外貿企業尤其要重視加強同客戶、駐外機構、銀行、政府等相關部門的聯系和有效溝通,形成一個信息網絡,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各類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饋工作,發揮其相應的風險預警作用。
2.采購環節風險應對
企業應根據實際需要結合庫存情況,科學安排采購計劃,同時要建立采購申請制度,明確相關部門或人員的職責權限以及請購和審批程序。對于緊急采購的物品,應通過多方渠道了解市場定價,并定期開展重要物資的市場供求及價格調研,以最優性價比采購到符合需求的物資。同時建立供應商管理信息系統,選擇資信良好的供應商,加強信用風險管理,對物資的質量、價格、交貨及時性、供貨條件及資信、經營狀況等進行綜合評價,保證貨物質量做到單單相符、單證相符,降低開證行提出不符點和拒付的機會。企業也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供應商進行資質審查。
3.合同管理環節風險應對
合同訂立前,企業應當進行資質調查,充分了解合同對方的主體資格、信用狀況等有關情況,確保對方當事人具備履約能力,防止合同欺詐。在合同簽訂時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文本規范,條款細節表述清晰,若合同疏漏了保險、索賠、仲裁等方面的條款,對主體雙方權利義務規定不明確,都有可能使合同無法順利執行。合同文本擬定后,要及時報送相關人員審批,慎重對待審核意見。作為涉外業務人員,必須熟悉和掌握必要的國際貿易知識,提高警惕,及時發現問題與可疑點,以便盡早妥善處理,防止損失的擴大。信用證中關于貨物及與貨物有關的裝運、保險、檢驗等規定源于合同條款,應與合同相一致。重視開證行的資信調查,保證貨物質量,做到單單相符、單證相符,防范信用證中的“軟條款”,降低開證行提出不符點和拒付的機會。進出口業務中貨物的運輸多數是路途遠、程序復雜,所以在運輸途中對貨物進行適當、及時的投保是十分必要的,一般來說風險都是貨物在裝運港有效越過船舷時由賣方轉移給買方,雙方應明確投保的范圍、投保的險種、保費等問題,以免風險發生后雙方逃避責任。
4.資金結算風險應對
企業應當對籌資方案進行嚴格審批,重點關注籌資用途的可行性和償債能力。對于重大籌資方案實行集體決策或聯簽制度。同時,企業通過銀行借款方式籌資的,應當與有關金融結構進行洽談,明確借款規模、利率、期限、擔保、還款安排、違約責任等具體事項,據此簽署借款合同辦理相關借款業務。同時,按照國家相關會計制度、準則進行操作,網上劃款時采取嚴密的網銀業務管理措施確保資金安全同時結合內控規范建立一個嚴謹的會計記錄、財務核對、監督制約的大環境。財務部門作為公司資金管理的重要環節,每天銀行收匯、付款水單及時稽核,使每一筆貨款有著落,便于業務員及時通知客戶,要提高對應收貨款的管理水平,落實貨款結算的責任制。要定期對財務、業務人員進行培訓,收到承兌匯票后要對票面有個初步的識別,落實責任制,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關鍵詞:后金融危機時期;出口貿易;風險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7-0196-02
后金融危機時期,我國出口貿易增長速度開始大幅度地降低,部分地區甚至開始出現負增長。與增速放緩相對應的是,出口貿易的風險卻在不斷地加大,如越來越多的美國企業選擇“337調查”來阻止中國產品進入美國市場,即使是新興市場,也面臨很多限制。如何有效地化解這些風險,成為后金融危機時期促進產品出口必須要探討的課題。
一、后金融危機時期出口貿易的現實困境加大了風險概率
后金融危機時期,雖然出口總量規模仍然保持增長,但出口增速、出口產品類別與出口的目的地都呈現出新的特征,這些特征可能導致新的貿易風險的產生,或者導致不同風險在總體風險比重的變化。
(一)后金融危機時期我國出口貿易增速大幅降低潛在風險增加
總體來看,除2009年外,我國出口貿易(貨物,下同)總量規模保持增長態勢,2011年達到1.9萬億美元,2012年超過2萬億美元。從增速上來看,2009年出現負增長后2010年反彈,但2011年增速大幅度的下滑,2012年進一步下滑到個位數,表明我國出口增速不容樂觀。這種增速的下滑表明我國必須改變出口策略,或者升級出口產品,或者尋找新的市場,否則就面臨出口銳減的風險。
表1 我國出口貿易基本情況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12,海關總署
(二)后金融危機時期初級產品出口面臨重大挑戰風險不容小覷
后金融危機時期,我國初級產品出口總量規模保持增長,2011年突破1 000億美元,但增長速度卻逐漸放緩,2012年與2011年總量規模基本相同,增速為0。從工業制成品來看,2011年總量規模達到1.8萬億美元的規模,但同樣表現出增速放緩的趨勢。此外,初級產品與工業制成品之比在2009年、2011年突破1:18的限制,這表明初級產品受外部沖擊更大,出口的規模效應受到挑戰,加上初級產品利潤更為薄弱,如果不能擺脫這種困境將可能遭遇出口虧損的風險。
表2 我國出口產品結構及其增速情況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12,海關總署
(三)后金融危機時期新興市場興起衍生出新的風險
2010年,亞洲、歐洲、北美洲、拉丁美洲、非洲、大洋洲及太平洋群島分別占我國出口總額的46.39%、22.51%、19.38%、5.82%、3.80%、2.09%;到2011年,其比例調整為47.36%、21.79%、18.44%、6.41%、3.85%、2.15%,歐洲和美洲的市場份額有所下降。實際上,從增速來看,2011年,拉丁美洲同比增速最高,達到32.59%,歐洲及北美洲最低,分別僅為16.44%和14.46%。這種新興市場規模的擴大雖然能夠帶來出口的增加,但新興市場本身法律法規不完備,歐美發達國家也都注重對新興市場的開拓,其中隱含的風險不容忽視。
表3 我國出口產品目的地分布及增長情況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12
二、后金融危機時期我國出口貿易面臨的主要風險
在后金融危機時期,我國出口企業面臨的匯率風險加大,貿易摩擦與貿易壁壘風險更加顯現,此外還面臨更大的市場風險,這些都會增加出口企業發展的不確定性。
(一)匯率變動風險日趨增大
后金融危機時期,美國等發達國家采取量化寬松的貨幣政策,這些國家的貨幣持續走弱,再加上國內經濟保持較快的發展,大量的外商投資進入我國,這都使得人民幣匯率升值趨勢明顯。2008年,100美元、日元、港元、歐元分別相當于694.51、6.7427、89.19、1 022.27元人民幣,但到2013年4月19日,這一數值發展為623.95、6.335 5、80.367、814.44,表明人民幣升值速度相當快。人民幣升值不僅使得我國出口產品的價格變得更為昂貴,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削弱,而且這種快速升值使得出口結算要遭受較大的風險。如以美元結算,在2008年100萬美元可以變換為691.51萬元人民幣,但到2013年4月19日則僅能變換為623.95萬元人民幣,相當于損失67.56萬元人民幣。實際上,目前在國際貿易中能夠以人民幣直接進行結算的尚不多,大多以美元、歐元進行結算,特別是當前國際市場對人民幣升值預期強烈,在國際貿易中要獲得以人民幣結算的合同難度較大,這就使得我國出口企業不得不面對匯率變動風險。
表3 人民幣匯率變化情況表(年平均價)
資料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12,中國人民銀行網站
(二)貿易摩擦與貿易壁壘風險不斷增加
后金融危機時期,我國遭遇的貿易摩擦數量不斷增多,涉及的金額不斷增大。統計顯示,2009—2013年1季度,我國共遭受貿易經濟調查350起,2009—2012年的貿易經濟調查涉及金額達到534億美元,這些貿易調查中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占據了很大的比重,此外還有部分反規避調查、保障措施調查等。這種貿易摩擦的增加會給出口貿易帶來較大的影響。首先,這種調查結束后往往伴隨著對我國出口產品征收重稅等處罰性的舉措,或者采取貿易配額的方式限制我國產品出口,這就使得出口產品的成本大幅度增加,盈利能力大幅削弱。其次,這種調查往往會持續較長一段時間,在調查期間,我國出口企業要遭遇較大的心理壓力,必須采取更為積極的舉措與當地政府、企業進行溝通協調,這不僅會降低企業在出口貿易中的談判能力,同時還產生各種費用,從而給出口企業帶來了較大的風險。
表4 2009—2013年我國企業遭遇貿易救濟調查情況
資料來源:根據商務部統計資料整理而來
除貿易摩擦外,近年來,我國出口貿易受到貿易壁壘的影響越來越大,由此帶來的風險更值得重視。從國外的實踐來看,通常采取技術標準、環保等方面的要求對我國出口的工業品設置進入壁壘,采取殘留物、食品添加劑等對食品設置進入壁壘,這些貿易壁壘對我國帶來了重大的經濟損失。國家質檢總局的統計顯示,2007—2010年,我國分別有34.6%、36.1%、34.3%、31.74%的出口企業遭遇技術性貿易壁壘,4年導致的出口貿易直接損失達到2 156.74億美元,2008—2010年導致企業新增成本總額達到730.88億美元。
表5 2007—2010年我國遭遇技術性壁壘及其損失情況
資料來源:根據國家質檢總局相關資料整理而來
(三)經濟低迷導致的市場風險增加
在后金融危機時期,全球經濟在低谷徘徊,這會給產品的銷售帶來諸多風險。首先,消費者的消費行為會發生改變,從而影響市場需求。在經濟低迷的影響下,消費者的收入等受到影響,這會使得其消費意愿降低,消費支出減少,從而影響導致市場需求減少。當然,對于部分質優價廉的產品、生活必需品,受影響的程度可能相對要小。其次,市場中企業的行為會發生改變,部分企業破產風險加大,或者償還應付賬款的意愿降低,信用風險增加,這可能給企業帶來資金回收等方面的風險。
(四)其他風險
在后金融危機時期,為擺脫經濟低迷的困擾,國外政府部門可能會制定各種刺激經濟增長的政策,并制定相應的稅收、金融配套政策,對區域內部的企業進行激勵。這不僅可能導致我國出口企業的價格優勢等喪失,還可能會由于政策的變動而遭遇風險。
三、后金融危機時期出口企業化解風險的對策建議
后金融危機時期出口企業要控制和化解各種風險,必須牢固樹立風險意識,研判各種風險,制定完善的風險化解方案并對風險進行有效的監控,這樣才能做到早發現、早應對,避免造成過大的損失。
(一)科學研判企業出口風險
首先,企業要正確對待各種潛在風險,強化風險意識。出口企業要根據后金融危機時期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征,分析目標市場、合作企業受金融危機影響演變的趨勢,分析可能存在的各種風險,并用這種風險意識指導整個出口業務,避免各種為保證出口業務總量不顧風險等行為。其次,要加強對風險的分析與研究。出口企業要指定專門的機構和人員負責相關信息的收集,甚至可以通過與專門的中介機構合作、與政府部門合作的方式收集有關信息,通過對這種信息的挖掘研判風險的種類、風險的大小以及各種風險觸發的臨界條件,為風險化解與控制奠定基礎。
(二)積極制定風險化解方案
首先,要根據企業本身的風險特征制定風險化解方案。出口企業要根據不同的風險種類和特征制定與之相應的處理方案,一旦這類風險發生,則啟動相應的程序。如發現合作企業有破產倒閉的風險,則可以通過指派專門人員到這一企業進行駐點,積極爭取按照相應的合同條款收回賬款,減緩出口貨物的發放速度,盡可能的減少損失,控制出口風險。其次,要制定風險化解緊急應對方案。后金融危機時期外部環境變化較快,出口企業以及相應的合作企業都可能遭遇突發事件并進而遭受重大風險,這就要求出口企業要制定應急預案,一旦風險發生保障企業內部能夠立即予以響應,將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FOB與CIF風險分析應對措施
近年來,隨著國際貿易的開展以及國際航運條件和技術的改善,在我國對外達成的出口合同中,FOB貿易術語的使用率越來越高,排在各貿易術語的首位。以FOB術語成交的業務占80%以上,而且有逐步增長的趨勢。由于當今國際貿易中存在許多的不確定因素,進口商在貿易術語的選擇中更趨向選擇風險小、責任少的術語,進而大大發展了CIF術語在國際貿易進口業務中的使用比例。目前在進口業務中,我國進口商也越來越多地采用了CIF貿易術語進行國際業務往來,導致CIF貿易術語在我國進口業務中的使用頻率逐年提高,上升為我國對外進口合同中使用最頻繁的貿易術語。
一、FOB與CIF貿易術語在進出口業務中的優越性
1、FOB貿易術語在出口業務中的優越性
就出口業務而言,企業采用FOB貿易術語具有明顯優勢。首先,出口商履行合同的義務較簡單,出口商只要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期內,并在買方指定的裝運港將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裝運船舶上,就算賣方完成了交貨義務,貨物能否如期到達和安全到達目的港與賣方無關。從貨物在裝運港越過船舷開始,之后的風險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和負責。
其次,采用FOB條款,出口商可以避免運費、保險費的波動,從而減少貿易風險,保證成本核算的穩定性。目前,我國的許多出口企業都習慣于采用FOB術語出口,特別是近年來,由于運價上漲,很多出口企業為了規避運價上漲的風險,往往樂于報FOB價。
2、CIF貿易術語在進口業務中的優越性
企業在進口合同中選擇采用CIF貿易術語進行交易,要求出口商辦理租船訂艙、保險等義務,為進口企業省去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在競爭激烈的對外貿易中贏得了寶貴時間。首先,進口商可以不必為租船訂艙與船公司或者貨運訂立合同花費過多的精力和財力。
其次,在出口商訂立的保險合同中,進口商可以在貨物越過船舷后發生事故時享受到由出口商辦理的保險業務產生的效益。最主要的一點是,進口商可以省去一大筆的資金和人力的投入,能夠讓進口商的資金得到最大利用。在當今國際貿易日益講究效率的現狀下,可以省下足夠的時間,安排履行其他的貿易合同。
二、FOB貿易術語在出口業務中的風險分析
1、出口商船貨銜接風險
在采用FOB貿易術語的合同中,出口商負責備貨和裝船,但進口商負責租船訂艙,連貫的流程被分割由兩方分別負責,能否銜接直接影響到合同的順利履行。在FOB術語下,進口商把船名和裝船期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再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裝運期內將貨物備妥裝船,雙方遠隔重洋,溝通不暢或一些主客觀原因往往就會在船貨銜接方面產生問題。比如,進口商延遲派船或因各種原因導致裝船期延遲或變更船名,導致出口商貨物不能按時裝船,滯留港口,由此使出口商增加一些額外的支出,如倉儲費用,或使出口商由于遲收貨款而造成利息損失。出口商備貨延遲或因其他原因未能在指定日期將貨物裝上指定船只,也會造成額外的費用,如空艙費、滯期費。因此,由于船貨銜接問題而導致的貿易糾紛經常發生。
2、出口商貨款兩空風險
在采用FOB術語的合同中,進口商指定貨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要求貨代承擔辦理清關、分撥集運、物流等服務,有的是要求貨代為其把握準確的交貨付運情況,有的是客戶與船公司或貨運有著特殊關系能拿到便宜的運價,還有少數不法商人利用貨代或串通貨代騙取出口商貨物的。FOB即使在信用證條件下,出口商也難以保證貨物的絕對安全,這是由于進口商與船公司或貨代的特殊關系,客戶可先擔保提貨。一方面,拖延付款,影響出口商的正常收匯。另一方面,客戶提貨后,經常會提出一些無理要求,使原來較為安全的結匯方式變為商業信用,使出口商處于不利地位,甚至使出口商處于貨款兩空的境地。
3、出口商提單種類選擇不當風險
在采用FOB術語的合同中,出口商的風險還來自于錯誤的提單選擇。在實際操作中,很多出口商傾向于選擇記名提單,認為其可以直接把貨物交付給進口商或收貨人,不會因遺失提單而被別人提走貨物。事實上,這其中有另外一個更大的風險,即進口商的商業信譽如何。因為與指示提單相比,記名提單只起到運輸合同及貨物收據的作用,而缺少了物權憑證這一最重要的作用。因此,如果進口商商業信譽較低,承運人卻讓記名提單載明的收貨人在未提交正本提單的前提下提貨,出口商則很難以正本提單在自己手中為由向承運人或提單簽發人索賠。
三、CIF貿易術語在進口業務中的風險分析
1、進口商實際價值損失風險
在以CIF術語成交的進口合同中,由于CIF術語是象征貨,又是境外出口商訂船,他們只保證實際的裝船日,卻不能保證國內進口商的實際到貨日。國內進口商在實際進口業務中,往往由于船公司自身等方面的原因,經常面臨無法按期收貨的情形,給進口商帶來多方面的損失。特別是對于那些保質期較短的食品、易腐的季節性的大宗農產品或時效性很強的時尚物品,由于推遲收到貨物,進口商只能被迫采取銷售打折、縮短貨架銷售時間等手段,造成其實際利潤下降,甚至會影響到部分產品的國際期貨市場價格,進而給其后續經營帶來不利影響。
2、進口商錢貨兩空風險
在以CIF術語成交的進口合同中,由于CIF術語是象征貨,不是實際交貨,再加上國外出口商訂船,因此很容易造成提單風險。在實際操作中,出口商倒簽提單進行結匯,使國內進口商延后收到貨物,甚至用假單據結匯,從而造成進口商錢貨兩空。另外,可能出現出口方所裝運的貨物與進口方所需要的貨物不一致,而船公司對出口方所提供的貨物及其品質往往可以通過所謂的保護性條款來規避自身責任,結果仍將可能給進口方造成難以挽回的潛在損失和實際損失。
3、進口商成本核算偏低風險
在當今貿易利潤越來越小的國際形勢下,在以CIF術語成交的進口合同中,進口商面臨著成本核算偏低的風險。CIF術語由于是境外出口商訂船,出口商擁有許多主動權選擇船公司來減少費用支出,原本許多屬于出口商承擔的費用被轉嫁到國內進口商身上,如裝船費用、雜費、空箱遣返費、船公司的中轉費用等,這些轉嫁的費用有可能超過實際的運輸費用。
四、進出口商規避FOB和CIF貿易術語風險的措施
1、出口爭取采用CIF貿易術語
在我國的對外貿易實踐中,一些出口企業防范貿易風險的意識不強,業務環節把關不嚴,導致企業蒙受重大損失,甚至面臨破產倒閉的窘境。因此,我國出口商在選用貿易術語時應更加謹慎,在客戶無特殊要求的情況下,為減少貿易風險,我國出口商首先考慮以CIF術語報價成交,將租船訂艙與投保的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這不僅有利于我國的出口商規避貿易風險,還有利于運輸行業與保險行業的發展,進而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在外商資信不明時,即使先前雙方有貿易來往,在FOB貿易條款下,出口企業盡可能結匯成功后繼續分批出口,盡量避免結匯未成而多次集中出口。
2、進口爭取采用FOB貿易術語
在我國進口業務中,許多企業因對風險認識不足和業務環節操作偏差等因素,導致我國進口商錢貨兩空的現象時有發生。因此,我國進口商選用外貿術語時應更加謹慎小心。進口企業在選擇貿易術語時,首先應該而且要爭取選用FOB貿易術語。只有這樣,才能使自身在貿易過程中有效地規避貿易術語帶來的風險、掌握貿易的主動權,提高對外貿易的成功機率,為我國進口貿易做出應有的貢獻。
3、結合客戶資信調查靈活選用貿易術語
任何貿易都會有風險,關鍵是如何正確把握。如果過分強調貿易風險帶來的損失,過分局限于傳統貿易術語的優越性,進出口企業就會喪失眾多的貿易機會。如外商堅持FOB條款并指定船公司、境外貨代或無船承運人安排運輸,可接受知名的船公司,盡量避免接受指定的境外貨代或無船承運人。如果外商堅持指定境外貨代或無船承運人,為不影響出口,必須嚴格按程序操作,對指定的境外貨代或無船承運人的信譽要進行嚴格的調查,了解是否有我國合法人向交通部辦理無船承運人資格的手續,同時要求我國的貨代或無船承運人出具保函,承諾被指定境外貨代或無船承運人安排運輸的貨物到達目的港后必須憑正本提單放貨,否則要承擔無單放貨的賠償責任。只有這樣,一旦出現無單放貨,才能有依據進行索賠。因此,做好客戶的資信調查是對外貿易的一個重要環節。掌握客戶的真實情況后,在進出口業務中就可以根據不同情況靈活運用FOB、CIF術語,避免在國際貿易中上當受騙。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國際貿易;結算方式;風險;防范
一、前言
國際結算起源于國際貿易,但又不局限于國際貿易,國與國之間進行的國際通訊、經費劃撥、贈與援助、資金借貸、投資信托等行為都會涉及到國際結算。隨著我國國際貿易的規模和數量日益擴大, 國際貿易結算風險問題也已經成為了亟待解決的問題。有效的國際貿易結算風險對于保護出口企業的利益尤為重要,本文就國際貿易結算方法與風險進行探討。
二、國際貿易的主要結算方式
國內外目前常見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主要有信用證、托收和匯付,而使用最廣泛的方式還是信用證。
1.匯款(Remittance)
匯款又被稱為匯付,是以銀行為中間人,進口商(付款人)先將款項主動交給銀行,然后再讓銀行將款項交付給出口商(收款人),匯款方式既適用于非貿易結算,又適用于貿易結算,在現在國際結算應用較為廣泛的。
2.托收 (Collection)
托收方式是債權人或者出口商通過出具匯票的方式來委托銀行向債務人或者進口商收取貨款,而不是債務人或者進口商主動付款。
3.信用證 (Letter of Credit,L/C)
是銀行應開證申請人 (進口商)的要求,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商)開立的承諾在一定期限內憑規定的單據支付一定金額的書面文件。 信用證是銀行(開證行)作出的付款承諾,該承諾被接受后,作出承諾的銀行即承擔第一性付款責任。
三、國際貿易結算方式的運用與風險的防范
1.匯付的運用及風險防范
無論是預付貨款的買方,還是先出后結的賣方,匯付方式是否能夠進行,完全取決于對方的信用程度。 與此同時,進口商虧本、在進口后商品價格劇降、企業破產、經營不善等因素都會造成出現商業信用風險。
(1)匯付風險表現形式
①預付貨款: 進口商(付款人)在收到貨物之前先以預付定金的方式付給出口商(收款人)一部分貨款,出口商(收款人)在收到貨款后,再將貨物出口發往進口商。
②貨到付款:出口商(收款人)先出運貨物,等進口商(付款人)收到貨物,驗證無誤的情況下載將貨款匯付給出口商(收款人)。貨到付款又可以分為售定和寄售兩種方式,其差別就在于付款時間點上,但相差較為細微,這種方式的最大特點就是出口商(收款人)出于弱勢地位,還要承擔著擔進口商拒付的風險。貨到付款在國際貿易實務中基本上都是采用售定方式,也就是進口商(付款人)在受到貨物之后,在第一時間內以電匯的形式將全部貨款付給出口商(收款人)。
③賒銷:賒銷是指出口商(收款人)在沒有得到付款時間承諾或付款的情況下先出運貨物,然后讓進口商(付款人)拿著貨物運輸單據去提取貨物的結算方式。賒銷的最大特點是能否付款完全取決于進口商(付款人)的信譽,且結算時間較長,一旦進口商(付款人)違約跑路,那么出口商(收款人)就往往會出現錢貨兩空的情況。
(2)匯付風險的防范
①在采用匯付結算方式之前,務必通過詳細的調查,重點是要將對方的資信情況進行弄清,只和經營作風正派、資信可靠的貿易商采用匯付結算方式。
②匯付結算方式若采用預付貨款,為了增強預付保險系數,減少預付風險,進口商(付款人)可以在銀行采取憑單付匯的方法,銀行只有在收到進口商(付款人)提供的裝運單據或者其他指定單據后,才會將預付款付給出口商(收款人),對于出口商(收款人)和進口商(付款人)都是有利的,出口商(收款人)按時交貨交單就可取得貨款,進口商(付款人)則不用擔心出現錢貨兩空的情況。另外,筆者認為預付定金的金額可以控制在運費的兩倍左右,或者合同總值的25-30%左右,這樣一來,一方面,進口商預付了貨款,就基本不會出現不提貨、不履約的問題,即便進口商到時不提貨,出口商也可以用進口商的預付金來補償其損失;而另一方面,預付金并不算多,對于進口商而言,不會造成資金的壓力。
③近年來,美國經濟發展逐步呈現出衰退的趨勢,為了緩解美國國內的經濟危機,在美國政府的主要操縱下,美元不斷貶值,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持續下跌,從2013年初的6.57,持續走低,目前已經跌到了6.0785的歷史低值,可以預見,美元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仍將持續走低,人民幣將會被迫不斷升值,很多國際貿易結算都是以美元為結算單位,這必然也就會造成匯率風險。由于美元對人民幣的匯率持續下跌,使得出口性企業出口產品的價格競爭力逐漸降低, 競爭力的降低也會減少出口性企業的營業現金流入及銷售收入,進一步惡化出口性企業的財務狀況。同時,美元下跌也就意味著以外幣計價的出口性企業出現大幅度的資產縮水貶值,增加財務風險。從目前來看,我國出口性企業還面臨著諸如融資成本較高、法制法規不完善、金融體系不完善之類的制度高成本環境,會直接對與國際金融市場的融合程度受到直接影響,使得出口性企業的經營成本上升。筆者認為應該積極挖掘國外新市場,減弱對于美元依賴。我國出口性企業所出口的商品主要集中在日本、歐盟美國等國,其中美國所占比例最大,這樣就使得我國出口性企業對于美元匯率波動極為敏感。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東歐國家、拉美國家、非洲國家、中亞國家的購買力和需求量都在大幅度增加,因此,對于這些新興國家市場進行開發,不僅能夠大幅度增加我國出口性企業的貿易訂單量,還能夠有效避免美元匯率下降對于出口性企業的影響。
2.托收的運用及風險防范
(1)托收風險的表現形式
①財務風險。進口商若不提貨、不履約,出口商即使掌握住了貨物的管理權,但是也不得不獨自面對目的港的保險費、提取費和倉儲費,貨物轉售的價格損失、往返的運費等財務損失,而貨物存儲時間如果過長,超過了其保質期,那么有可能會出現變質腐敗的情況。
②進口國的政治風險。出口商(收款人)在國際貿易時必須要充分考慮進口商(付款人)所在國家可能出現的政治風險。例如進口國的外匯管理、進口商(付款人)未能取得出口許可證、罷工、戰爭騷亂等因素導致進口商(付款人)不能按時付款。
③代收行銀行風險和進口商的信用風險。進口商(付款人)在市場行情不好的情況下,有可能會偽造代收行騙取提貨單據,或者與代收行串通,或者以各種理由拒付貨款、拒收貨物。
(2)托收風險的防范
①為轉嫁出口收匯風險,出口商(收款人)可投保出口信用險。出口信用保險往往是由國家出面組織專門保險機構來為出口商(收款人)提供的一種保證其收匯安全的保險業務,它能夠保障境外商業政治風險或信用風險,這是一般商業保險公司所不能承保或不愿承保的業務,屬于典型的政策性保險業務,它以國家財政資金做后盾,主要目的在于鼓勵和擴大出口。
②加強對代收行銀行和進口商的信用審查。出口商(收款人)應該對代收行銀行的可靠程度和進口商客戶的信用狀況進行詳細調查。
③多種結算方式結合。為了降低收匯風險,可以預收進口商(付款人)部分貨款。基于委托理論來看,為了能夠充分刺激、激勵人去自愿做出有利于委托人的行動,那么就必須要讓人承擔一部分不確定的風險,這必須在委托合同中寫明白。筆者認為,可以預收進口商(付款人)部分貨款,預付金比例和匯付一樣, 可以控制在運費的兩倍左右,或者合同總值的25-30%左右。
3.信用證的運用及風險防范
國際結算詐騙中較隱蔽和最主要的類型就是跟單信用證詐騙,通常有偽造保兌信用證、涂改信用證、偽造或假冒印鑒(簽字)、假客檢證書、盜用或借用他行密押、偽造信用證修改書、“陷阱條款”/“軟條款”七種詐騙的方式。
(1)信用證風險的表現形式
①信用證硬條款風險。信用證通常會有大量的硬性條款,如議付行、交單期、受益人、裝運期、有效期等,任何一個條款出現變化,都會給出口商(收款人)帶來較大的麻煩。
②信用證軟條款風險。開證行或者進口商有可能會在信用證業務中利用只關注單據的特點來設置一系列的“陷阱條款”,這里的“陷阱條款”也就是陷阱條款信用證軟條款風險。
③開證行信用風險。信用證雖然是以銀行的聲譽和實力作為擔保,但是也并不是完全安全。這是由于絕大多數國外銀行的所有權都不是國有的,而是私有性質的,注冊要求也不高。進口商很有可能會利用根本不存在的銀行,或者一些小銀行來合作詐騙。
④單據風險。信用證的主要原則是憑單付款,屬于一種典型的單據買賣。銀行審單時是不會看貨物是否符合進口方的要求,而只會在“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的情況下就會把貨款付給出口方。即便單證完全一致,但也有可能會出現單據不符的情況。UCP500對單據不符的情況也有相應的規定,第一種是名符其實的不符,第二種是無關緊要的不符。名符其實的不符包括單據之間相互矛盾、單據不符合UCP500規定、單據不符合信用證條款規定這三者情況,其最大特點就是能夠給進口商提供了拒付的理由;無關緊要的不符是指雖然信用證與單據表面不符,但仍然可以被銀行所接受。
(2)信用證風險的防范
①出口企業應該對國際貿易伙伴予以慎重選擇。 出口企業盡量應該通過實地考察、廣交會、世界博覽貿易展會等正式途徑來尋找貿易機會和貿易伙伴,不要和資信不好或者資信不明的客戶進行經貿往來。出口企業在簽訂正式的貿易合同前,為了能夠做出正確的選擇,可以委托專業機構來調查進口商的資信。
②出口企業在于國外進口商簽訂合同時,應該以國家和企業的經濟利益為重,應該本著“謹慎、合理、平等”的原則來確立合同條款。徹底杜絕一切有損國家和企業利益的不合理、不平等條款,如“預付中介費、擁金、質保金、履約金的條款”等。
③出口企業和銀行都應該認真審核信用證。值得注意的是,銀行審證還應該側重于對來證的風險性和有效性進行考察,一旦發生有“陷阱條款”/“軟條款”之類的不利條款,應該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或者即使予以修改。
④出口方銀行要對開證行的資信情況進行詳細掌握,同時要對信用證的真實性進行負責、認真地審核。對于電開信用證及其修改書,為了避免出現偽造和假冒,應該對密押相符與否進行及時查核;對于信開信用證,則應該對印鑒是否相符進行仔細核對。與此同時,還應該將銀行年鑒與開證行的資信情況、地址、名稱進行比較分析,一旦發現疑點,那么就應該第一時間向行或開證行進行查詢,以確保開證行的可靠性,以及來證的合法性、真實性。
四、結語
總之,國際貿易涉及面太廣,關系錯綜復雜,再加上交易雙方在不同的國家、地區,使得國際貿易結算的困難進一步增加。無論是采用信用證、托收和匯付這三者結算方式的哪一種,其基礎都是要了解清楚貿易方的資信狀況。只有貿易雙方的信譽度都保持良好,才能夠順利完成國際貿易事務。另外,應該盡量選擇風險小的國際貿易結算方式,采用多重結算方式或者出口信用險來抵消風險,以此來保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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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用證;作用;風險;防范措施
中圖分類號:F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4)16―0052―03
1引言
隨著國際貿易的不斷擴大,信用證結算作為國際結算的主要方式之一,已經越來越得到廣泛的應用。信用證是在銀行信用和商業信用雙重信用模式下進行結算的方式。信用證不僅賦予了買賣雙方更大的安全感,也更大地解決了進出口雙方不信任的問題,推動了國際貿易的快速發展。但是,信用證自身具有獨立性,信用證的獨立性原則規定了信用證與合同本身沒有關系,這也就造成了信用證結算中有可能出現貿易與結算相脫節的情況。信用證的這種獨立交易規則與程序給不法分子進行信用證的詐騙以及各方當事人為了謀取最大自身利益提供了不法的空間,也就造成了大量的糾紛,使得各方當事人在信用證結算過程中會遇到各種風險。因此,研究信用證在結算過程中可能遇見的風險,提出在信用證結算中應采取的風險防范措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2信用證結算的概述
2.1信用證的涵義
根據《UCP600》的解釋,信用證(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在符合信用證條款的條件下,開證銀行根據開證申請人的請求,并且以自身的名義向受益人開立的具有一定金額及在一定期限內能夠憑規定的相關單據承諾付款的書面文件。
2.2信用證的特點
(1)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開證行承擔首要付款責任。
信用證是由開證銀行以自身的信用提供付款保證的結算方式。其具有在符合信用證規定的付款原則下,由開證銀行承擔首要付款責任的特點。
(2)信用證是一種單據的交易,它處理的對象是單據。
《UCP600》明確規定:“在信用證業務中,有關各方所處理的是單據而不是與單據有關的貨物、服務及/或其他履約行為。”根據規定可知,信用證結算業務是一種純粹的憑單據付款的業務。在信用證業務中,銀行按照“單單相符、單證相符”原則進行審單,單據是銀行付款的唯一依據,銀行通常只認單據與信用證相關條款是否相符。
(3)信用證是一種獨立自主的文件,它不依附于貿易合同而存在。
雖然信用證是在貿易合同的基礎進行的一種結算方式,但是,只要信用證一旦開立,就變成了獨立于貿易合同之外的另一合同。根據《UCP600》,貿易合同作為買賣雙方簽訂的契約,合同只對買賣雙方具有約束力。在信用證業務中,信用證是受益人與開證銀行之間的契約,受益人、開證銀行以及其他參與信用證業務的相關銀行都會受到信用證的約束。但是,這些相關的參與銀行當事人與買賣合同是無關的,也不受此合同的約束。
2.3信用證結算的作用
信用證作為國際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集結算和融資為一體的業務,在國際貿易中提供綜合服務,對進出口雙方及銀行都有積極作用。
2.3.1信用證結算對出口商的作用
(1)保證出口商憑與信用證規定相符的單據取得貨款。
信用證結算業務中,在開證銀行的付款保證之下,只要出口商嚴格按照信用證條款出運貨物,并且提交的單據符合“單證一致”、“單單一致”原則,肯定能夠取得貨款,而且收匯安全具有保障。
(2)出口商可以按時收匯。
在實施貿易和外匯管制的國家,開證銀行開出的信用證都必須經過當地外匯管理局的批準。所以,一般情況下,出口商只要收到有效的信用證,就可以安心發貨,并且能夠取得全額貨款,避免因為進口國家禁止進口或者是限制外匯轉移而產生的一系列風險。
(3)出口商可憑信用證通過打包貸款或押匯取得資金融通。
在信用證結算中,由于有開證銀行付首要付款責任,收款具有保證,出口商很容易憑借信用證取得銀行的貸款。出口商可利用進口商開立的信用證作為抵押,例如:裝船后憑單據做出口押匯,裝運前打包放款等,有利于出口商資金周轉。
2.3.2信用證結算對進口商的作用
(1)可保證進口商取得代表貨物的單據。
在信用證結算方式下,參與銀行都要對單據表面的真偽進行審核,要求單證相符。進口商在支付貨款以后,能夠取得代表貨物所有權的單據,進口商憑這些單據提取貨物,從而保證資金的安全。
(2)保證進口商可按時、按質、按量收到貨物。
在信用證結算中,進口商可以要求出口商提供有關貨物質量、數量以及安全等方面保證的單據種類及份數,以此減少貿易風險,保證進口商能夠按時、按質、按量的收到貨物。進口商業可以利用信用證相關條款,規定交貨期限,督促出口商按時交貨,既能夠減少因出口商延遲交貨而擔負的價格波動風險,也能夠保證資金的運轉通暢。
(3)進口商能夠取得資金融通。
在申請開立信用證的時候,進口商可以憑借自身的資信以及利用開證銀行對自己的信任,少交或是免交部分押金或者是提供保證人做擔保,而不必交付全部貨款,以此能夠取得資金的融通,減少資金的占用情況。在收到出口商寄來的單據以后,進口商還可以向開證行申請做進口押回,進行分期付款,進口商可以憑借少量資金做更多的生意,賺錢更多利潤。
2.3.3信用證結算對銀行的作用
在提出信用證開證申請時,進口商向銀行繳納押金或擔保品。隨后,銀行以自己的信用做出保證,接受進口商開證申請,承擔開立信用證和付款的責任。同時,可利用進口商資金為本行資金運作提供便利。在信用證結算時,銀行也可依法按照信用證條款對出口商做出口押匯、打包放款等,以獲得利息、手續費等收益,同時擴大銀行業務。此外,在整個信用證業務流程中,銀行可根據每一項服務,如開證費、通知費、保兌費等,獲得各種利益。
3信用證結算面臨的主要風險
信用證在國際結算中占有重要地位,對進出口雙方以及銀行都有著積極的作用。但是,信用證也由于自身業務的復雜性以及自身獨立性的特點,加大了信用證的風險防范以及管理。同時,信用證結算過程,對單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也就要求了在信用證結算的操作中必須滿足相關的規定,任何一個單據的操作失誤,都會導致信用證遭受拒絕支付的風險,因此也存在較多的技術風險。
3.1出口商信用證結算面臨的風險
(1)進口商不依據合同開立信用證。
在信用證結算方式下,信用證條款應當與買賣合同保持嚴格一致。但是,在實際業務操作中,由于諸多原因,進口商可能會比依據合同進行開立信用證,以此導致合同執行困難,或者導致出口商遭受額外損失。
(2)進口商偽造信用證進行欺詐。
進口商進行欺詐的方式主要包括:偽造信用證,使用不法手段獲得銀行的現有信用證,與某些銀行職員合謀開具信用證,惡意涂改過期信用證,誘使出口商發貨,從而獲取出口商貨款及貨物。
(3)軟條款信用證。
所謂軟條款信用證,是指開證行可隨時單方面解除其保證付款責任的信用證,其根本特征在于它賦予了開證申請人或開證銀行單方面撤銷付款責任的主動權,其實質就是變相的可撤銷信用證,對受益人極為不利。信用證的“軟條款”,延長了收匯的時間,影響企業的資金周轉,利息收入,變相的增加了出口成本。如果進口商不接受單據,就會給出口商帶來更多的麻煩和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可見,信用證“軟條款”對出口商的貿易活動會帶來一定的風險漏洞。
(4)單證不符、單單不符導致銀行拒絕付款。
信用證是一種純粹的單據業務,出口商想要成功的獲取相關貨款,必須要確保“單證相符。單單相符”這一原則。單證在某些細節方面與信用證的相關規定有出入,或者是不按照規范書寫等,這些不符點都會導致出口商在向開證行交單要求付款的時候遭受到開證行的拒絕付款。對于出口商來說,此時輕則延遲收款損失利息,重則損失部分或者全部貨款。
3.2進口商信用證結算面臨的風險
(1)出口商提供的貨物與單據不符。
在信用證結算中,可能會出現賣方提供的單據雖然表面符合信用證要求,但貨物在數量或質量上與實質不符的情況。如有的商人以不值分文的廢舊物品冒充有價值的貨物等達到以假貨冒充真貨,以此達到騙取貨款的目的。
(2)出口商偽造單據,騙取貨款。
根據《UCP600》的相關規定,即使出口商沒有履行合同,但只要提交了與信用證條款完全一致的單據,就能保證安全收到貨款。在國際貿易中,出口商通常會偽造單據,使得單據在表面上與信用證的規定相符,但是,在實際的貿易業務中,這些單據并不能代表真實的貨物。出口商通常在銀行支付以后便消失的無影無蹤,進口商則會面臨得不到貨物或者是得不到與買賣合同約定相符貨物的風險。
(3)出口商伙同承運人出具虛假提貨清單進行欺詐。
提單具有物權憑證的性質,出口商有時會勾結承運人聯手進行欺詐。在信用證結算過程中,銀行要求出口商提供貨物完好以及發運的單據,若出口商無法滿足銀行的要求,有可能會出現和承運人串通出具不真實的清潔提單和倒簽提單,以滿足信用證的要求,以便能夠順利取得貨款。因此,進口商容易承擔著錯過較好的貨物銷售時機和得到無法出手的產品的風險。
4信用證結算的防范措施
從上述分析可以得知,信用證是存在一定的風險的。因此,在信用證結算方式下,對信用證建立防范措施是必要的。
4.1出口商信用證結算的防范措施
(1)注重對方資信調查,謹慎選擇貿易伙伴。
客戶資信調查是保障交易順利、安全進行的前提。在進行交易之前,出口商應該對進口商的資信以及信用進行充分的了解,通過國際信息機構、本國駐外機構或有往來關系的機構及銀行等渠道進行資信調查,詳細審查進口商的基本資料,了解相關的背景、經濟實力和履約情況等,選擇資信良好的客戶作為自己的貿易合作伙伴。
(2)認真簽訂出口貿易合同,謹慎約定合同條款。
信用證是依據進出口貨物買賣合同開立的,一份正式規范、沒有瑕疵的合同會降低信用證的風險。因此,在簽訂出口貿易合同的時候,一定要規范和明確相關的條款,尤其是在開證時間以及貿易術語的使用上一定要加以規范。對關鍵性的條款一定要制定的詳細明確,并且言簡意賅,避免信用證條款過于繁瑣,給對方乘虛而入的機會。
(3)出口商嚴格審核單證。
作為出口商,應該以合同為依據,嚴格按照信用證“單證一致、單單一致”的原則對相關單證進行審核。審核信用證中的內容是否與買賣合同相符,審核信用證的種類以及信用證的真偽,審核是否存在信用證“軟條款”。一旦遇到不符條款時,盡快與進口商溝通,督促開證行進行修改,避免給自身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4)加強對出口業務工作人員信用證相關知識的培訓。
實踐經驗告訴我們,業務人員對信用證知識不熟悉,是造成出口企業不能順利取得貨款的原因之一。因此,加強業務人員對信用證知識的培訓是非常有必要的。可以對業務人員進行結算知識的專業培訓,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努力熟悉信用證的各項相關規則,注意積累經驗,通過學習其他人的案例,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4.2進口商信用證結算的防范措施
(1)在信用證中加列有關貨物狀況的條款。
信用證結算方式的特點之一便是單據與實物相脫離,因此,進口商可以在信用證中加列有關貨物狀況的條款來約束貨物。在開立信用證的時候,進口商可以要求出口商提交商品相關的檢驗證書,比如質量檢驗證書、數量或重量檢驗證書等;進口商可以對貨物的貨物裝船日、裝運港口、卸貨地點、是否允許轉船等等情況加以限制;進口商也可以對出口商發運貨物后對銀行提示單據的日期加以規定等。通過這些限制,可以避免出口商不發貨、發假貨、發殘次貨物及少發貨等行為的發生,也可避免出口商不按時發貨或貨物發運后進口商不能按時獲得貨物等情況的發生。
(2)加強相關單據的審核工作。
在信用證結算業務中,進口商應按照合同的相關要求,對保險單、質檢證書、商業發票以及提單等相關單據做出明確且具體的要求,以此來防止出口商針對漏洞來提交符合信用證的單據但是卻不符合合同的單據。
(3)選擇信用良好的承運人。
出口商與承運人進行勾結出具虛假提單也是信用證詐騙的行為之一。因此,選擇可靠的承運公司負責運載貨物亦十分重要。在信用證結算時,進口商最好選擇FOB或FCA貿易術語進行結算。原因在于,這兩種貿易術語是由進口商負責進行租船訂艙,此時進口商可以選擇規模大、信譽好的船公司,可以預防出口商與船運公司進行勾結等造成的風險,以保障交易安全。
5結論
信用證在貿易中的廣泛使用,有效地推動了國際貿易的迅速發展,為貿易雙方提供信任憑據。但為了規避信用證自身的風險,保障貿易正常、有序進行,進口商和出口商都應積極應對信用證在為貿易提供方便時,所帶來的風險,積極選擇、創造防范措施,保證貿易雙方的權利和利益不受侵害,營造良好的國際貿易信用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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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貿易融資 組合 風險管理
貿易融資組合產品是企業根據自身進出口貿易的特點,利用傳統貿易融資方法相互組合或者傳統貿易融資與非融資類金融工具進行組合,構建的創新型貿易融資產品。在預期人民幣升值的背景下,合理選擇貿易融資組合產品,不僅能夠滿足傳統的資金融通需求,而且能夠達到防范匯率波動風險的效果。
一、 貿易融資組合產品的特征和實現形式
貿易融資組合產品分為進口和出口兩類,它們具有共同的特征:融資方式的綜合性,由多種傳統貿易融資信貸相互組合或與衍生工具、保險產品進行組合;組合方式的特定性,需要根據國際貿易項目的資金流、物流等特點以及進出口商的融資需求安排特定的貿易融資組合方式;信用評估方式的特殊性,更加側重于貿易項目的真實性、還款來源、現金流量狀況,其次再考慮債務人的信譽度、資產結構和償債能力。下面以不同的組合方式舉例說明貿易融資組合產品。
傳統貿易融資產品之間的組合,以打包貸款和出口押匯組合為例。出口商收到進口方開來的跟單信用證,在人民幣升值的預期下,未來實際收匯時將會產生巨大的匯兌損失。為了鎖定收匯匯率,出口商首先以信用證進行打包貸款,將貸款結匯獲得的人民幣存入銀行,發運貨物之后向銀行申請出口押匯歸還打包貸款本息并預留押匯利息,最后使用出口收匯歸還押匯。只要收匯時匯率下跌產生的貨款匯率差額能夠涵蓋美元貸款與結匯后人民幣存款的利息差額,企業就能盈利。企業提前打包貸款的所得還可用于自身資金融通或其他投資,以取得更加可觀的收益。
傳統貿易融資與金融工具的組合,以進口押匯和遠期結售匯組合為例。在一系列條件下,本組合在降低購匯成本的同時還能夠產生一定的獲利通道。具體操作方式為,企業在進口付匯時預期未來人民幣升值,則以全額人民幣存單為質押,向銀行申請進口押匯支付給出口商,同時與銀行簽訂相同金額和期限的外幣遠期結售匯合同,在進口押匯到期時以質押人民幣按照遠期結售匯價格購匯償還外幣貸款。該種組合產生人民幣存款與外幣貸款的利差,以及即期購匯與遠期購匯的匯差,利差與匯差之和構成進口企業的獲利額。如果企業能夠不以質押存款為條件進行進口押匯,該種貿易融資組合產品還能達到資金融通的效果。
傳統貿易融資與保險產品的組合,以出口押匯和出口信用保險組合為例。出口信用保險能夠保障出口企業的收匯安全,出口商與銀行簽訂保險賠款權益轉讓協議之后,銀行為出口商提供出口押匯。這種組合為進口方的信用風險提供了高質量的擔保,能夠減少出口商授信額度的占用,擴大了出口押匯業務的適用范圍。
二、 貿易融資組合產品風險分析
企業貿易融資組合產品的風險是指導致企業對融資銀行發生違約行為,或者沒有達到自身融資目的的風險。企業使用貿易融資組合產品的目的主要為:降低融資門檻,節省授信額度。由于貿易項目的特性,企業不能采取單一的貿易融資產品滿足融資需求,或者以現有的資產結構、信譽度難以取得足夠的銀行授信,則需要以多種產品組合實現貿易融資。節省融資成本,降低金融風險。在匯率、利率波動的金融背景下,防止外匯應收賬款的匯率下跌以及外匯應付賬款的匯率上漲,防止外匯債權的利率下跌以及外匯債務的利率上漲。由此分析企業貿易融資組合產品的風險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信用風險:在所有的貿易融資中都存在著信用風險。出口商承擔的信用風險主要包括進口商單方面修改或撤銷合同的風險、進口商未能按照合同進度要求支付貨款的風險和國際進出口結算方式風險。進口商承擔的信用風險主要為出口商未能按時發貨的風險、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風險。這些風險都可能會導致企業現金流量波動,進而影響到企業的還款行為。
市場風險:對于進出口商來說,除了上述所有進出口商都會面臨的信用風險之外,商還承擔著國內商品價格與國際商品價格波動方向不吻合的市場風險,如果進價與售價出現倒掛,就會直接影響到貿易項目的現金流量。
金融風險:是指外匯匯率、利率波動的風險,主要存在于包含衍生金融工具的組合產品中。例如前述打包貸款與出口押匯的組合,如果實際收款時外匯匯率不降反漲,或者匯率下跌的幅度不足,則企業不但發生了潛在的匯兌損失,還可能會承擔額外的利息支出(美元貸款利息與人民幣存款的利息差額)。
操作風險:是指企業選取業務模式不當或操作失誤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貿易融資組合產品的構成部分概念抽象,操作流程復雜。企業從業人員需要非常熟悉各種傳統貿易融資工具、多種信貸方式和衍生金融工具的特性、作用、適用條件,從中選取對企業最為有利的組合,使融資更能符合貿易項目特性、貼近企業資金周轉模式。在涉及到衍生金融工具的組合時往往需要復雜的計算,操作人員對金融工具的概念理解不透徹、界定不清晰或是計算過程失誤都易使企業產生損失。
會計披露風險:是指企業使用貿易融資組合產品影響到會計披露,導致會計報表使用人對企業的資產結構、財務狀況造成誤解的風險。例如對組合產品中金融衍生品的披露易使某些會計報表使用人認為企業從事高風險業務,財務狀況不夠穩健。再如進口押匯與遠期結售匯的組合,在會計報表上將會體現為巨額貸款金額與存款金額的同步增加,影響到對企業資產結構、償債能力等多方面的判斷。
三、 企業進行貿易融資組合產品風險管理的建議
(一) 關注交易對手的資信狀況
為了盡可能降低貿易業務中的信用風險,需要選擇資信狀況良好的交易伙伴。對于首次合作的交易伙伴,在合同簽訂前有必要采取適當措施對其資信狀況進行調查,調查的內容應當涉及到產品質量、財務狀況、信譽度等多方面,調查方式可以通過專門的咨詢公司或者銀行來進行。合同執行過程中要關注合同是否按照約定進度履行、對方財務狀況有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另外選擇資信狀況良好的銀行能夠為結算業務的順利進行多一分保障,因此還要對貿易結算中涉及到的銀行進行資信調查。
(二)關注國際市場狀況
要對市場進行長期的關注和深入的分析,包括相關產品市場和金融市場。對于貿易產品不僅要關注產品本身的市場供需狀況,還要關注產品所涉上下游客戶的貿易行為,分析產品的功能、技術指標和技術領先性,詳細測算企業成本,維持企業的基本利潤率。把握金融市場的基本態勢,向銀行或其他專業機構進行必要的技術咨詢,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盡可能利用互換、期權等工具鎖定金融風險。
(三)訂立業務操作原則
考慮到企業在融資需求、資本結構、風險偏好性等方面的不同,貿易融資組合產品的選擇和實施受到諸多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在操作過程中必須堅持如下原則。
(1)合法合規原則:貿易融資組合產品要符合現有國際貿易公約、我國貿易法律法規以及金融行業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2)安全、規范原則:必須建立健全風險管理、融資貿易操作、金融工具會計核算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嚴格內部控制程序,建立具體的控制措施,保證效率與制衡相結合,成本與效益相平衡。
(3)科學評價原則:國際貿易項目的資金來源、物流方式、融資需求不同,因此應建立完善的貿易模式評價體系,用以選擇不同的貿易融資產品組合方式,滿足企業的多樣化需求。
(4)流程監控原則:充分利用電子網絡技術,建立科學的操作流程。通過信息管理系統,掌握各個國際貿易項目的物流、資金流,把握操作流程的風險點,建立融資產品臺賬,實現對每筆貿易融資業務的時時監控。
(四)合理披露產品信息
立足會計準則,針對各種貿易融資組合產品探索不同的會計核算方法,在不違背會計基本原則的條件下采取最能體現經濟業務實質和資金流動軌跡的方式將會計信息納入會計報表。充分利用財務報告的附注部分,對貿易融資組合產品的實質和操作方式進行披露,以減少報表使用人對企業財務狀況的誤解。
參考文獻:
[1]李俊麗.淺談貿易融資產品與風險控制.農業發展與金融,2010.10
大宗商品一般是工業原料類、能源類或農副產品類商品,以其生產資料的特殊性,在全球資源再分配和國民經濟建設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現階段,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我國已是大宗商品消費的第一大國。大宗商品貿易具有標準化、大批量、易變現、易控貨、整船運輸的特點,大都通過在銀行開立遠期信用證結算。
自2012年上半年以來,全球金融市場持續動蕩,歐債危機繼續深化,國際貿易環境不斷惡化,國內則由于宏觀經濟調控,經濟增速放緩,內需下降,企業資金緊張。在國內外經濟形式復雜多變的環境下,大宗商品貿易身處國內外經濟的接點,價格持續劇烈波動,由于大宗商品進口通常涉及的金額巨大,因此,無論是進口方還是提供融資的銀行,都存在一定的風險。另外,隨著企業風險管理和財務精細化意識的加強,對商業銀行的大宗商品貿易融資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此,銀行需有效甄別風險,加強風險管理,以貿易融資各個環節為突破點,以產品構建防火墻,形成獨特的貿易融資產品鏈,以求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企業的大宗商品貿易繼續保駕護航。
一、大宗商品進口的結算和融資
1.信用證結算是大宗商品進口的主要結算工具
大宗商品一般作為原料、能源,進口數量很大,涉及金額巨大,履行合同時間較長,企業為防止信息不對稱風險,通常采用90天以上180天以下遠期信用證方式結算,很少采用T/ T或預付款結算。同時,為緩解企業資金緊張,減少初期對資金的大量占壓,銀行會針對性的給予開證申請人即進口方一定的授信額度,采用保證、擔保、質押或者少量保證金相結合的方式開立信用證。某種意義上說,變相的給予企業信用證融資。同時,銀行在信用證付款階段還提供進口押匯、海外進口代付等一系列融資產品,進一步延長強企業的付款期限。
2.標準倉單等貨權質押融資方式的應用
大宗商品貿易具有標準化、大批量、易變現、易控貨、信用證結算、整船運輸的特點。大宗貨物可以放在標準倉庫里,并獲取標準倉單獲得貨權。標準倉單在大宗商品貿易中的基本使用模式為標準倉單質押下的貿易融資。所以通常在大宗貨物的倉儲階段,為保證銀行能控制大宗商品的貨權,可能采用的融資方式有存貨質押融資、標準倉單質押融資等。銀行質押倉單后,在出庫階段,可以不斷通過企業自有資金、增加保證金、承兌匯票質押或者其他有效擔保或質押來釋放倉單,滿足了企業可以提前獲取融資以及延長融資期限的作用。
3.金融屬性和價格風險促使大宗商品套期保值的發展和應用
20世紀90年代以來,國際市場出現了現貨交易和期貨等衍生品交易一體化操作的趨勢。隨著電子商務的高速發展,大宗商品電子交易市場在國內發展迅速,目前已經建立了200余家大宗商品電子交易中心,涉及石油、化工、鋼材、糧食等諸多商品領域。眾多大宗商品都建立了完善的國內外市場交易體系。
大宗商品極易受到國內外宏觀經濟、政治甚至自然災害等因素的影響。例如,糧食類通常除了買方市場外會受到主產區自然災害的影響,鐵礦石、鋼材等則與國內固定資產投資有密切關系,而原油的影響因素則更加復雜,原產國的政治、動向、全球庫存、新能源的開發甚至國際炒家的一些操作都會對原油市場價格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就我國大宗商品進口而言,主要有原油、大豆、鐵礦石、成品油、煤炭、鋼材、銅、橡膠等商品。這些商品通常數量巨大,涉及金額巨大,對價格波動極為敏感,一旦價格下跌,銷售不暢,則商業銀行面臨企業無法歸還融資款的風險,這樣在大宗商品價格波動頻繁的情況下,質押融資存在較大風險,在期貨市場做套期保值成為規避價格下跌風險的必要手段。
二、商業銀行大宗商品融資的風險所在
大宗商品涉及的金額較大,價格波動較為頻繁,涉及的交易環節和交易主體也較多,且大宗商品具有較強的融資功能,還為融資套現提供了機會。在當前的宏觀經濟環境中,一方面大宗商品的價格持續下跌,另一方面企業資金也處于緊張之中,因此進口大宗商品的融資風險也在不斷上升。就提供結算和融資服務的商業銀行而言,風險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1.貨物風險
(1)價格風險。在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復雜多年的環境下,大宗商品價格持續劇烈波動。價格風險表現在價格浮動或是合同價格與銷售價格差距浮動導致的風險。在國際貿易中,如果是價格大幅下跌,有可能導致企業將來的回款不能完全覆蓋信用證金額,如果企業無力償還信用證下貨款,銀行憑借處理物權也無法全部彌補損失。
(2)倉儲物流風險。在倉儲階段,銀行為了控制大宗商品的貨權,可能會采用存貨質押或標準倉單質押等融資方式,需要委托專業倉儲公司對抵押貨物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如果監管方的資質差、管理不規范、導致存儲貨物發生混雜、變質或損失,再或者由于監管人員素質不高等原因造成帳實不符等,會造成銀行質權遭到損害,無法保障銀行對貨權的控制。另外,倉單的流通性風險、貨權風險也是銀行需要直接面對的。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指銀行信用支持的債務人到期不能按時償還本息的風險。主要分為融資和流動性風險以及套現風險。
(1)融資和流動性風險。此類風險主要源于客戶自身的生產和銷售能力不足,致使資金回籠不暢;或是客戶將資金回籠挪作他用,致使客戶無法償還融資。這種風險主要是由客戶的償付能力和經營狀況決定的。
(2)套現風險。此種風險是指利用虛假交易套取銀行信用,利用大宗商品套現。大宗商品金融屬性高、交易金額大、流通變現快等特點,部分企業通過保稅區貿易、轉口貿易等特殊貿易開立遠期信用證,套取銀行資金并將其挪用在房地產等、民間借貸等高風險領域,形成套利和重復融資,從而放大了進口融資的風險。
3.操作風險
此種風險是指由于不當或者失敗的內部程序、人員和系統或因外部事件導致損失的風險。大宗商品貿易融資交易金額巨大,如果因為不當的操作發生糾紛,所付出的成本將會很大。主要有單證條款風險和外部欺詐風險。
(1)單證條款問題導致的操作風險。大宗商品貿易,幾乎都使用信用證結算。大宗商品信用證的操作、條款往往相對復雜。每一項都關系著貿易方的利益。如價格條款、質量條款、檢驗證出具、付款日期,若操作疏忽,每一項都會給貿易方帶來利益風險。根據國際慣例“單單一致、單證相符”管單不管貨及“貨物質量不屬欺詐范疇”的規定,如果遭遇條款類陷阱或是單據和貨物實際不符,申請人必須遭受巨額損失。
(2)外部欺詐。近年來,國際結算和貿易融資中的詐騙案件急劇增加,跨國追討被騙資金十分困難,給進口企業和銀行帶來很大損失。常見的欺詐手段主要有偽造信用證、單據,倒簽預借提單以及無真實背景的信用證等。
三、銀行風險防控措施
1.強化風險意識,防范政策風險與市場風險
大宗商品受宏觀政策影響較大,應高度關注商品的行業屬性、整體風險、國際走向,還要密切注意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與大宗商品相關的產業走向,進行分析研究,進行提前預警并形成相對預案。建立行業的準入和退出機制,適時調整銀行的融資策略。謹慎辦理轉口貿易下大宗商品貿易融資,或者通過轉讓信用證或開立背對背信用證方式辦理此類業務,以此降低風險。
2.提高客戶準入門檻,關注客戶的經營風險
針對大宗商品貿易客戶,要建立相應的評估和準入標準評估。除了考察融資企業的財務狀況,更要注重其經營范圍和經營情況、業務歷史、資質情況、信譽情況以及違規行為、騙貸、虛假融資行為等方方面面。同時,應加強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易甄別,防止套現融資和重復融資。關注企業上下游履約情況,作為信用評估的重要依據。
3.構建大宗商品貿易融資產品鏈,實現不同企業的融資需求
大宗商品進口主體一般是大型企業,按照進口用途大體分為直接轉手銷售的貿易型企業和進一步生產加工的生產型企業兩種。銀行可結合不同類型企業的交易模式和貿易融資各個環節為業務切入點,設置不同的融資方案,量體裁衣構建貿易融資產品鏈。
針對貿易型企業直接轉手銷售采購貨物的主要特點,可將所購貨物用標準倉單形式存儲,采用單筆融資、單筆質押的模式,將其資金回籠周期與貨物質押周期匹配,既有助于企業融資,又方便銀行把控風險。而生產型企業需求模式與貿易型企業不同,所采購的貨物需要用于進一步加工,在釋放質物的時間并不能實現資金的回籠,單筆融資,單筆質押的模式無法適用。但生產型企業有大量待加工或代售的同質半成品和產成品,可以用質物滾動替換的模式,保證質物充足,使融資期限延長至產品銷售后的資金回籠時點。另外,生產型企業由于所購貨物均為自用的特性,一般不會以標倉形式存儲貨物,所以更多的采用實物質押模式。
貿易融資產品鏈的主要特點是把企業、銀行、期貨業務機構等方面結合起來,利用期貨交易中標準倉單,使企業可以利用銀行資金實現杠桿交易;同時,企業還可以利用期貨交易的套期保值業務,實現對采購或銷售價格的鎖定,以達到滿足企業需求并且釋放銀行風險的要求。
4.交易風險管理,嚴控第一還款來源,切實把握貨權,防范價格風險
對大宗商品貿易融資風險的控制必須建立在對貿易融資鏈的資金流、貨物流和信息流的充分把握上,即在嚴格審核貿易真實性的基礎上,通過有效控制物流以及資金流,合理匹配貿易融資期限,密切監控貿易流程等資金封閉化運作,實現對風險的控制或對沖。
針對質物價格風險,即在融資期間質物價格大幅下跌,致使銷售回籠資金不足以償還銀行融資。可以要求客戶在期貨市場進行套期保值,在為客戶規避價格風險的同時,也為銀行規避了大部分質物價格風險。此外,信用證融資時,可以要求一定比例的保證金繳存或是提供較好的第二還款來源,以進一步保證融資的償還。再者,對一些價格下跌風險較大的商品融資,還可要求實施風險保證金補倉制度。另外對每筆貿易融資項下款項的支出去向,貨物購銷流程,資金回籠進行全程監督,以控制風險。另外,銀行還要做好倉儲管理工作,對倉儲企業和監管倉庫進行定期檢查,落實質押,切實把握貨權。
5.加強對信用證條款風險評估,減少操作風險
信用證條款每項都關系著貿易方的利益,做好對信用證的付款條件、價格條款、期限匹配、物權憑證及檢驗報告等條款和基礎單據的審核至關重要。另外,銀行相關從業人員需要加強風險意識,提高風險判斷能力,不能單純為了完成經營指標,而忽視潛在的風險,以自身的專業素質促進大宗商品貿易融資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岳 進 李 輝:《標準倉單在大宗商品貿易融資中的應用模式》商業銀行經營管理 2010(10)2.陳歡 《大宗商品貿易支付風險及其對策研究》中國商貿 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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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外貿風險;對外貿易依存度;對外貿易競爭力指數
中圖分類號:F06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0892(2009)04-0082-05
一、引言
自2008年10月以來,金融穩定的風險加劇。宏觀經濟風險導致全球經濟增長急劇下降,IMF預計2009年的世界經濟增長按購買力平價衡量將下降至0.5%,按市場匯率衡量將變為負值。該預測相比2008年11月的世界經濟展望最新預測下調了1.75個百分點,這將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的最低增長率。經濟增長放緩將打擊消費者需求,加上貿易融資成本直線上升,全球貿易形勢急劇惡化。三十年風雨滄桑,改革開放將中國經濟和全球市場緊密聯系在一起。當前,我國外貿也深受世界金融危機的影響。2008年11月份,中國外貿遭遇“人世”以來的首次負增長,進出口驟然巨降令人關注。當月,中國出口1149.87億美元,同比下降2.2%;進口748.97億美元,同比下降高達17.95%。12月份中國外貿延續了11月份的下滑趨勢,海關公布的最新統計顯示,12月我國出口約1100億美元,同比下降2.8%;進口約720億美元,同比下降21.3%。近年來,我國經濟高速增長主要得益于對外貿易的大幅度擴張。這種過度依賴海外市場的狀況表明,世界經濟形勢的逆轉不可避免地對我國經濟與社會產生了極大的負面作用。外貿的風險性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外貿風險無處不在,大到政局動蕩、戰亂天災,小到匯兌變化、拖欠貨款,一點風吹草動都可能給企業帶來巨大損失。目前我國貿易風險的研究大多是處于定性階段,本文嘗試對我國貿易風險進行量化。了解貿易風險的行業分布,可以為制定行業經濟發展戰略提供決策服務。行業外貿依存度越高,則進出口占該行業經濟總量的比重就越大,因而存在的外貿風險就越高,反之亦然。一旦世界經濟發生劇烈波動或者國際政治出現重大事件時,過高的外貿依存度將使我國經濟遭受不可預測的打擊。我國出口的高速增長很大程度上依賴價格優勢,但是我國相當一部分出口產品的價格沒有包括環境成本,大多數農民工沒有社會保障。這種情況下出口越多,其負面影響越大。隨著外貿順差的不斷增加,巨額外匯儲備導致金融的風險也越來越大。過高的外貿依存度也非常容易導致貿易摩擦,作為一個大國,對我國來說,依靠內需來拉動經濟發展潛力更大,也更安全。
二、中國對外貿易現狀及外貿風險分析
加入WTO以來,我國對外貿易一直保持持續快速發展,進出口貿易總額在世界排名中不斷提升,現已穩居第三。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數據,我國貨物進出口貿易連續四年快速增長,從2003年的8509.9億美元增加到2007年的21737.3億美元,年均增長率26.53%,其中出口增長率29.16%,進口增長率23.57%。是歷史上對外貿易發展最為迅速的時期。我國對外貿易快速發展的同時,外貿依存度也在不斷上升,從2003年的51.86%上升到2007年的66.24%。受世界經濟放緩、美國金融危機惡化蔓延、國內經濟減速、主要行業投資率下降以及國際貿易保護主義等不利因素影響,我國對外貿易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外部需求減弱引起我國進出口增速放緩,外貿風險凸顯
目前美國次貸危機已演變為“百年一遇”的全球性金融危機。盡管發達國家和許多發展中國家推出了穩定金融秩序,刺激經濟增長的措施,但全球市場信心的恢復、體制和結構問題的解決需要一個過程。特別是美國房地產市場還沒有止跌回穩跡象,次貸問題仍有可能惡化,使更多金融機構的不良信貸浮出水面,金融市場動蕩局面仍將持續一段時間。圖1顯示從2008年以來我國進出口增速明顯回落,外貿風險凸顯。世界經濟增長放緩不可避免地拖累國際貿易增長,加劇我國貿易風險。大。加劇我國的外貿風險
1997-1998年的亞洲金融危機發生在世界市場的邊緣地區,對東南亞以出口為主的經濟體造成了很大的打擊。在一定程度上,東南亞出口的下降被我國替代。與亞洲金融危機不同,這次美歐等發達經濟體陷入金融危機,對我國外貿產生了嚴重影響。由于一些金融機構倒閉或被收購、接管,部分國家或地區信用惡化和萎縮,進出口貿易中的履約風險和結算風險將進一步增大。國際貿易進一步萎縮,必將加劇國際市場激烈競爭,許多國家和地區經濟增長放緩、失業率上升,可能采取更為保守的貿易政策和措施,全球范圍的貿易保護主義威脅增大,加大了我國的對外貿易風險。
3 金融市場持續動蕩引起國際市場大宗商品價格大幅波動,我國潛在外貿風險顯現
當前由于市場信心動搖,全球需求減弱,國際市場初級產品價格普遍下跌,這將有利于中國擴大進口,減輕進出口企業持續上升的成本壓力。但是。國際初級產品市場與金融市場的關系越來越密切,金融市場的動蕩必然引發商品市場的價格波動。加上初級產品市場高度壟斷,如近日石油輸出國組織提出調減石油產量,以維護國際市場原油價格。同時,各國政府向金融市場大量注資、美元匯率走勢不定等因素都將加劇國際商品市場價格波動,這些因素將使得我國潛在的外貿風險顯現出來。
三、我國各行業外貿依存度分析
我們用各行業的進出口依存度、出口依存度和進口依存度來描述行業外貿風險。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數據庫的外貿行業劃分和我國對外貿易的實際情況,本文把我國對外貿易行業劃分為10個行業。分別是:農產品行業、食品加工行業、燃料礦產品行業、鋼鐵行業、化工行業、醫藥行業、機械運輸設備行業、辦公通訊電子行業、汽車行業、紡織服裝行業。
1 各行業進出口依存度分析
根據WTO數據庫中的中國對外貿易的行業進出口數據和2005-2007年《中國統計年鑒》各行業總產值數據,我們計算了各行業的外貿依存度。
由圖2可知,2005-2007年我國10個對外貿易行業中有5個行業的外貿依存度比較高,分別是燃料礦產品行業、化工行業、機械運輸設備行業、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紡織服裝行業。其中紡織服裝業的貿易依存度最高,2005-2007年該行業對外貿易依存度分別為85.55%、84.40%、83.11%。燃料礦產品行業次之,2005-2007年對外貿易依存度分別為76.68%、78.41%、
73.35%。2005-2007年化工行業的外貿依存度分別為78.44%、44.34%、41.29%。2005-2007年機械運輸設備行業的外貿依存度分別為74.52%、71.79%、63.72%。2005-2007年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的外貿依存度分別為74.54%、68.98%、61.70%。另外5個行業的外貿依存度都比較低,分別為農產品行業、食品加工行業、鋼鐵行業、醫藥行業、汽車行業,其中醫藥行業的外貿依存度最低,表明該行業的對外貿易風險最小。
2 各行業出口依存度分析
由圖3可知,我國2005―2007年出口外貿依存度較高的行業有3個,分別為機械運輸設備行業、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紡織服裝行業。其中紡織服裝行業的出口外貿依存度最高,2005―2007年的出口貿易依存度分別為74.48%、74.99%、69.49%,這種較高的出口依存度背后存在較大的外貿風險。機械運輸設備行業和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的出口依存度都在35%以上。
由圖4可知,我國2005―2007年進口外貿依存度較高的行業有4個,分別為燃料礦產品行業、化工行業、機械運輸設備行業、辦公通訊電子行業。其中燃料礦產品行業的進口依存度最高,2005-2007年分別為65.52%、67.82%、61.75%。化工行業的進口依存度下降幅度最大,2005年為53.72%,2007年為26.45%,下降了27.27%。
綜上所述,我國對外貿易高風險的行業有5個,分別為燃料礦產品行業、化工行業、機械運輸設備行業、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紡織服裝行業。由圖5可以發現,紡織服裝行業的出口依存度所占比重最高,在80%以上。紡織服裝行業外貿依存度較高主要表現在出口貿易,表明對外貿易風險主要存在于出口貿易;燃料礦產品行業和化工行業的出口依存度所占比重較低,在35%以下,表明燃料礦產品行業和化工行業的外貿風險主要存在于進口貿易;而機械運輸設備行業和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的出口外貿依存度所占比重在50%~60%之間,表明機械運輸設備行業和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的外貿風險不僅存在于對外出口貿易,也存在于對外進口貿易中。
四、我國對外貿易高風險行業的外貿競爭力指數分析
外貿競爭力指數主要是反映一個國家或行業對外貿易進出口的國際競爭力大小。本文的外貿競爭力指數用我國(行業)的外貿進出口差額占我國(行業)外貿進出口總額的比重表示,該比重為正值,表明是凈出口國,越接近于1,表明國際競爭力越強;該比重為負值,表明是凈進口國,越接近于-1,表明國際競爭力越弱。
根據WTO數據庫關于中國對外貿易各行業的進出口數據,我們計算了2003―2007年我國總體以及5個外貿高風險行業的外貿競爭力指數。
由圖6可知,2003-2007年我國對外貿易競爭力指數呈現上升趨勢,由2003年的0,0299上升到2007年的0.1205。即我國對外貿易競爭力在逐步增強,表明我國對外貿易風險在逐步降低。紡織服裝行業的外貿競爭力指數最高,2003―2007年的指數值分別為0.6694、0.6995、0.7411、0.7770和0.8038。呈現上升趨勢,表明外貿競爭力指數在逐步上升,國際競爭力逐步上升;而燃料礦產品行業的外貿競爭力指數最低,2003―2007年呈下降趨勢,并且都為負值,從2003年的-0.6370下降到2007年的-0.7656,外貿競爭力在逐步下降,國際競爭力在逐步下降。另外三個外貿高風險行業的外貿競爭力指數都呈上升趨勢,其中化工行業和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的外貿競爭力指數為負值。而機械運輸設備行業的外貿競爭力指數為正值。化工行業由2003年的-0.4288上升到2007年的-0.2813;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由2003年的-0.2410上升到2007年的-0.0860;機械運輸設備行業由2003年的0.0133上升到2007年的0.1663。
由上可知,外貿高風險行業中,燃料礦產品行業的外貿競爭力在逐步下降,其他四個行業的外貿競爭力都呈現上升趨勢。機械運輸設備行業和紡織服裝行業的國際競爭力較強,其中紡織服裝行業的外貿競爭力指數最高,都在0.65以上;而燃料礦產品行業、化工行業和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的外貿競爭力較弱。依據外貿競爭力指數的高低,2007年外貿高風險行業的國際競爭力從高到低依次為:紡織服裝行業、機械運輸設備行業、辦公通訊電子行業、化工行業、燃料礦產品行業。在這五個貿易高風險行業中,紡織服裝行業的外貿國際競爭力最高,燃料礦產品行業的外貿國際競爭力最弱。
五、結論與政策建議
本文利用外貿依存度指標對我國各行業的外貿風險進行了分析,發現我國對外貿易風險主要集中在5個行業,分別是燃料礦產品行業、化工行業、機械運輸設備行業、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紡織服裝行業,這是我國貿易高風險行業。貿易高風險行業中,紡織服裝行業的對外貿易風險主要存在于對外出口貿易;燃料礦產品行業和化工行業的對外貿易風險主要存在于對外進口貿易;機械運輸設備行業和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的對外貿易風險既存在于對外出口貿易,也存在于對外進口貿易。通過貿易高風險行業的外貿競爭力指數分析,可以發現外貿競爭力指數為負值的行業有三個。即燃料礦產品行業、化工行業和辦公通訊電子行業;為正值的行業有兩個,即機械運輸設備行業和紡織服裝行業。在這五個貿易高風險行業中,紡織服裝行業的國際競爭力最強,燃料礦產品行業的國際競爭力最弱。
“十一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我們要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不僅要抓住經濟全球化的機遇,而且要積極應對各種挑戰,著力解決對外貿易發展中的貿易風險問題。提高對外貿易發展的質量和效益,為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做出更大貢獻。針對我國貿易高風險行業存在的外貿風險,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第一,針對外貿依存度較高,外貿競爭力指數較低的行業――燃料礦產品行業和化工行業,應與更多該行業的產品出口國建立貿易伙伴關系,以分散該行業的外貿風險。該行業的外貿競爭力指數都為負值,對外貿易風險主要來自進口國,因此我國要加強與主要貿易伙伴的協調,爭取用磋商的方法解決貿易爭端和摩擦,降低貿易風險。一方面,我國對外應該采取貿易多元化的方式,與該行業的產品出口國建立友好貿易伙伴關系。另一方面,我國對內應該實行積極的宏觀調控政策,提倡節能、環保。為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宏觀調控的重點是要控制資源和能源性產品的消耗,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對這些產品的需求。降低進口貿易風險。
第二,針對外貿依存度較高,外貿競爭力指數接近于零的行業――機械運輸設備行業和辦公通訊電子行業,應從如下兩個方面來分散風險。一方面,要改
善該行業的對外貿易結構,堅持以質取勝,優化該行業的產業結構,調整出口結構,加快提高出口產品質量和附加值,提高對外貿易競爭力,降低貿易風險。另一方面,從中長期看,為了穩定或適當降低該行業的外貿依存度,減小國際經濟波動可能給該行業對外貿易帶來的風險,要積極地擴大內需,適當調整我國需求結構中國內需求與國外需求的比重,促進國內消費需求,降低外貿風險。
【關鍵詞】托收 付款交單 承兌交單 風險
在我國對外貿易實踐中,托收結算方式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國內學者對于托收結算方式的研究也越來越多。其研究內容與國外基本相同,主要涉及托收結算方式的適用、風險以及風險防范措施,但對于政府在這方面的宏觀責任論述較少。筆者除了研究上述內容,還從宏觀的角度論述了政府在規避托收風險方面的責任。這對于豐富托收研究的學科內容和促進我國非信用證結算方式的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
托收結算方式的適用
托收結算方式的涵義及種類。托收是指賣方在裝貨后為了向國外買方收取貨款,按發票貨值開出匯票,或隨發票及其他貨運單據,委托當地銀行向買方所在地的有關銀行要求買方按期按額付款。簡言之,托收是指債權人(出口商)為向債務人(進口商)收取款項出具債權憑證(票據)委托銀行代為收款的一種結算方式。
托收結算方式的適用。在許多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仍然將信用證作為最主要的國際結算方式。但是這種結算方式手續繁瑣,費用最為昂貴,辦理周期最長,而且加重了進口商的資金負擔,所以已經越來越不能適應當今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以及信用機制的不斷完善,非信用證結算方式已逐漸成為國際結算方式的主流。
托收結算方式因其本身存在風險,具有一定局限性。但在以下幾種情況中,恰當使用托收結算方式能增強出口商在國際市場中的競爭力:
一、如果賣方銷售滯銷貨物或市場競爭激烈的貨物,除了采取降低價格的手段外,還可以采用托收結算方式,減輕進口商的資金負擔,從而具備出口優勢。
二、對于實力和資信狀況良好的買家,可以適當使用托收結算方式。當然并不是說老客戶就是信譽好,決定買付款能力和意愿的是買方的經營歷史和資產實力。
三、風險偏好較高的出口企業也可適當使用托收結算方式。風險與收益是并存的,如果企業的出口戰略是迅速占領某國外市場,那只要公司或專業機構風險評估通過,即可使用托收結算方式。
四、對于數額不大的貨款也可使用托收方式。例如出口貨款的尾數、樣品費、傭金、代墊費用、其他貿易小額費用、進口索賠款以及非貿易等各個項目的收款,即使最后買方拒付,也不會造成出口商損失慘重。
五、如果可以投保出口信用險,企業可以適度使用托收方式。投保出口信用險,企業就將風險轉嫁給了保險公司,即使出現買方拒付,出口商也可以從保險公司得到貨款。
托收結算方式對出口商造成的風險
托收屬于商業信用,銀行在托收過程中僅負責催要貨款、放單等事宜,并不承擔付款義務,所以出口商在使用托收結算方式時,面臨的風險較大,具體風險可以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出口商未對進口商進行資信調查導致貨物損失。托收方式僅僅是商業信用,一般遠低于銀行信用,出口商能否安全迅速收匯完全取決于進口商的信用。托收方式的特點是“先發貨,后付款”,因此出口商能否安全迅速收匯很大程度上決定于進口商的信譽。如果出口商在決定采取托收結算方式前,未對進口商資信進行充分的調查,就可能付出慘重的代價。
托收方式下貿易術語把握不當導致出口商受損。國際商會在2000年出版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中,介紹了13種價格術語,分為E、F、C、D四組。其中E組和D組術語,進口商只有在收到貨物后才有付款義務,如果進口商收到貨物后拒付貨款,出口商就會承擔巨大的損失,因此不宜采用托收方式。
案例分析:X年X月,我國某化工企業與德國進口商簽訂買賣合同,出口一批化工原料。由于兩公司之前有過貿易往來,我司同意在CIF條件下采用即期付款交單結算方式。但在貨物運輸途中,由于惡劣天氣部分化學原料發生變質。待貨物到港后,進口商拒絕接收貨物,拒付貨款。并且進口商并未對此批貨物進行投保。經過多次協商后,我司同意進口商要求,做出降價處理。本案中,出口商損失貨款,主要原因是使用CIF貿易術語。在CIF下,出口商不負責辦理保險,而進口商為了節約成本未辦理保險。貨物出險后,進口商拒領貨物,而出口商又不能將貨物運回,只能妥協,做出降價處理。
對進口國銀行托收的慣例不熟悉造成的收匯風險。各國銀行對于托收慣例的規定不盡相同,尤其對于遠期付款交單的規定存在較大分歧。例如拉美地區的銀行習慣上將遠期付款交單當作承兌交單來處理,使得進口商可以無須付款就可以提貨,然后隱匿。若通過訴訟以挽回損失會發現,拉美地區的代收銀行會以慣例為由,拒絕承擔責任。
案例分析:國內A公司同南美客商B公司簽訂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出口貨物一批,雙方商定采用跟單托收方式結算貨款。A公司的托收行是Aa銀行,南美代收行是Bb銀行,具體放款方式是D/P90天。但到規定日,對方毫無付款動靜。于是A公司在Aa銀行的配合下,針對Bb銀行將D/P遠期作為D/A方式承兌放單的行為向法院提出訴訟。當地法院以慣例為依據,主動請求我方撤訴,以調解方式解決該糾紛。經過雙方談判,該案以雙方互相讓步而得以妥善解決。根據《托收統一規則》,我方出口商并無過錯,但進口國銀行依據本國托收慣例處理單據也無可厚非,最終導致了雙方各執一詞,局面陷入僵局。所以我國出口商在出口之前,應盡可能了解進口國銀行托收慣例,以盡可能將風險降到最低。
對代收行的選擇不當造成延期收匯。在國際結算中,出口商有時急于售貨,往往同意由進口商指定代收行,這會帶來很大的潛在風險。在遠期付款交單中進口商承兌匯票后,可以憑信托收據向代收行借單提貨。如果貨物被提走而到期進口商又拒付,則所有后果由代收行承擔,若此時代收行資信較差則會給出口商收匯帶來風險。
案例分析:國內出口商A公司與美國進口商B公司簽訂了一筆絲綢的貿易合同,付款條件是D/P50DAYS,但由買方指定代收行。A公司將有關單據交至國內甲銀行(托收行)。甲銀行當日將單據(包括全套正本提單)寄往其指定的代收行乙銀行。當甲銀行發電催收時,乙銀行回電稱尚未收到B公司的付款指示。最終經調查,甲銀行得知B公司已憑正本提單將貨物提走。于是甲銀行向乙銀行提訟,并最終收到乙銀行付款通知。本案例中,進口商串通代收行,千方百計拖延和拒付出口方貨款,最終造成出口商延期收匯。因此,在出口商采用托收結算方式時,應盡量選擇聲譽良好的代收行。
其他風險。出口商如果不能樹立正確的風險防范意識,還會造成其他風險。例如出口企業不注重企業的規范化管理,導致在從事國際貿易時出現一些不規范操作。
托收結算方式的風險防范措施
出口商可以采取的措施。一、加強對進口商資信的調查。出口商為了較少風險,應該有計劃的或不定期的對進口商的資信狀況及其在經營管理的作風方面做進一步的調查,并且可以通過國內外有關咨詢機構和我國在國外駐在的有關商務機構來獲得一些關于客戶在原國家或地區的一些風險評估資料,以便了解客戶在所在地區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并且通過有效的評估審核對不同客戶劃分不同的信用等級,及時調整信用額度。
二、謹慎選擇代收行。托收雖屬商業信譽,但如能選擇信譽良好的代收行,也能對貨款起到促收作用,同時避免銀行操作失誤、信譽欠佳造成的風險。所以在采用托收結算方式時,不能同意由進口商指定托收行,要對托收行的資信有一定了解后才能決定是否用之。
三、完善出口商企業的管理體制。在實際工作中,我們發現很多都是由于出口商本身的企業在管理上存在著不完善的地方,導致明明面臨著很好的出口形式卻轉化為失利的局面,因此完善出口企業經營管理體制,建立健全風險責任制,同時有效的建立外貿工作人員人才培養體制,都會降低托收結算方式的風險。
政府可以采取的措施。一、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本國的托收方式所適用規則。世界各國對于托收方式的規定有所不同,這是造成托收糾紛的一個重要原因。相關機構可以統計本國主要貿易伙伴的托收規則,然后采用法律法規的方式明文標注兩國托收規則的不同之處,然后針對不同的情況給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