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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旅游飯店業;利益相關者;低碳經濟模式
Abstract: a low carbon economy trend across the world, all walks of life are in advocating the energy conservation and emissions reduction low carbon development model. The tourist hotels a low carbon economy model of constructing involves to many interests, the article in changsha city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tourist hotels building a low carbon economy model, and the necessity of the enterprise, government and industry from association and consumers the four core stakeholders perspective, this the interests of all parties, construct the tourist hotels "enterprise-GAC" a low carbon economy mode.
Key words: the tourist hotels; Stakeholders; Low carbon economy model
中圖分類號: F59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基金】湖南省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
【作者簡介】1.蔣國國,男,湖南衡陽人,湖南商學院旅游管理學院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主要研究方向為會展經濟學;2.蔡梅良,女,湖南益陽人,湖南商學院旅游管理學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旅游經濟學;3.鄭佳平,女,湖南永州人,湖南商學院旅游管理學院會展經濟與管理專業,主要研究方向為旅游經濟學。
哥本哈根氣候大會之后,低碳經濟潮流席卷全世界,各行各業都在倡導節能減排的低碳發展模式。2009年底,《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旅游業的意見》頒布,其中肯定了旅游業作為服務產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碳排放少的突出優勢,但是作為旅游業三大支柱之一的飯店業卻是一個“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的行業。酒店是高消費場所,往往需要消耗許多的資源和能源,并排放大量空氣污染物,成為城市碳排放的污染源。低碳時代,飯店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與機遇,低碳經濟模式的構筑勢在必行。
一、長沙旅游飯店業構筑低碳經濟模式的必要性分析
1.低碳經濟模式是全球發展趨勢,響應了國家的政策號召
發展低碳經濟作為協調社會經濟發展、保障能源安全與應對氣候變化的基本途徑,已得到世界各國普遍認同。我國從戰略的高度重視低碳經濟發展,積極借鑒發達國家經驗,逐步建立起相關政策框架。長沙旅游飯店業低碳經濟模式的構筑是對中央“十二五”規劃的積極響應,在建設長株潭“兩型社會”的過程中不僅可以帶動地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還能為其他區域提供經驗,提升長沙在全國的地位,形成自己的“低碳”品牌。
2.構筑低碳經濟模式能降低旅游飯店業運營成本,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
隨著全球能源、資源價格不斷上升,飯店在這方面的支出占營業費用的比例已達8%-15%,且呈上升趨勢,因此,對于飯店來說,選擇節能減排、低碳環保,不只是社會責任,更是為企業提供一種全新視角來審視流程、定位、行業、供應鏈、價值鏈,從而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創造價值并形成自己的競爭優勢。
3.旅游飯店業“三高”問題仍然突出要求加快構筑低碳經濟模式
飯店使用的能源以電、液化石油氣和柴油為主,消耗較大,而后兩者是碳排放過高的罪魁禍首,據官方數據顯示,長沙三星級飯店平均能耗指數為410kwa/,四星級為540kwa/,五星級為430kwa/。由于飯店的節約意識不強,管理不夠規范,專業技術人員匱乏,設施配置的科學性、規劃性欠缺等原因 ,導致多數飯店浪費現象比較嚴重,所提供的易耗客用品每年以驚人的數量遞增。此外,主要消費品和飯店的經營管理模式也不夠符合相應的低碳經濟標準。
二、長沙旅游飯店業構筑低碳經濟模式的利益相關者分析
旅游飯店業低碳經濟模式的構筑涉及到多方利益,主要可分為內部利益相關者和外部利益相關者。
1.內部利益相關者
股東是飯店的投資者,對企業的決策影響很大,飯店要實行低碳化,必須征得股東的同意,他們能夠促進資金的橫向融通和經濟的橫向聯系,提高資源配置的總體效益。管理人員是飯店的真正決策者,負責飯店的日常營運,控制著低碳經濟模式的實現,只有他們做出合理決策,推動執行低碳行動,才可能實現低碳經濟模式。要真正落實低碳經濟模式,還必須依靠其實行者――員工,其雖然處于權力的較低層,但利益相關性卻不容忽視,他們的工作直接影響到旅游飯店業低碳經濟模式構筑的成功與否。
2.外部利益相關者
政府部門可以調控旅游飯店業的發展,如環保局、質監局等能夠以干預、監督等形式影響飯店的經營模式,飯店則能以“低碳先行者”的身份響應政府“低碳政策”,并為政府提供稅收。長沙旅游飯店業的相關行業協會包括湖南省餐飲行業協會、湖南省飯店行業協會和湖南飯店用品行業聯誼會等,他們為長沙飯店業低碳經濟模式的構筑提供規范指導,制定具體標準,評定相關等級。而飯店則可以通過行業協會隨時察正自身的行為。游客(消費者)是旅游飯店業的“衣食父母”,是飯店經濟利潤的主要來源,低碳消費模式的構筑也必須充分考慮游客的需求。
3.核心利益相關者利益相關性分析
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訴求不同。飯店企業的目標主要是盈利,實現利潤最大化,其往往會選擇一種低成本的經營模式。政府重點考慮的是財政收入、經濟增長及社會效益,并出臺相關法規政策來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個別地區由于對低碳經濟的認識不夠深入,偏重于追求經濟的絕對增長,旅游飯店業節能減排工作浮于形式。作為旅游飯店業“引導者”的行業協會,既要維護好行業內各個企業的相關利益,保障行業聲譽,也要通過制定行業內部規定來確保本行業健康快速發展,若其忽視對旅游飯店運營的規范以及低碳標準的制定和推廣,放任企業各自為政,一味追求高利潤,節能減排工作將停滯不前。消費者的利益訴求是企業的供應能滿足他們的消費需求,他們通過選擇消費對象和消費方式來不斷追逐消費質量的提升,部分消費者低碳意識淡薄,過分追求個人享受,無視社會公共利益,肆意浪費飯店提供的一次性用品、水電和食物等,導致資源的浪費和環境的破壞。
通過對四大核心利益相關者利益相關性的分析,我們發現在權衡利益訴求的基礎上,協調各方共同參與旅游飯店業低碳經濟模式的構筑,能更好地實現互利共贏。基于此,我們可以用下表來簡述這幾種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訴求及其對應的行為策略:
表1 核心利益相關者利益訴求及其對應行為策略表
利益相關者 相關利益 策略
飯店企業 企業利潤 經營模式選擇
政府部門 財政收入
社會效益 政策、法規制定
行業協會 行業聲譽
行業發展 行業規則制定
行業內部監管
消費者 消費質量 消費方式
對象選擇
三、長沙旅游飯店業“企業―GAC”低碳經濟模式的構筑
通過對旅游飯店業低碳經濟模式構筑中的核心利益相關者進行分析,我們從三個重要利益相關者――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消費者出發,以企業為核心,構筑旨在實現旅游飯店業節能減排、可持續發展的“企業―GAC” 新型旅游飯店業低碳經濟模式。
圖1 旅游飯店業“企業―GAC”低碳經濟模式圖
作為旅游飯店業“企業―GAC”低碳經濟模式的核心,企業在該模式中扮演的是執行者。針對企業內部利益相關者我們提出了不同的具體措施。股東的支持力度與投資是能否實現低碳經濟模式的前提,應當充分發揮其監督權和決策權,督促高層管理人員定時定量完成每季度的節能減排任務,爭取達到行業協會規定的低碳指標。整個經營過程中,股東的投資及增資必須是以低碳經濟模式為前提。企業管理人員應認識到只有不停地深入進行低碳消費產品和服務的研發,企業才能在未來獲得更加長遠的發展。同時,對于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要強化他們的低碳意識。在政府的支持下可以集中力量建立企業工作人員的培訓基地,要將低碳的理念貫穿飯店經營活動和管理工作之中。對外要塑造綠色環保,低碳節能,具有社會責任感的飯店業新形象,對內要制定有效的管制體系,評價體系,考核體系、獎罰體系。同時還應在企業內部開展多種形式的節能降耗活動。讓管理人員和普通員工切身參與到低碳實踐活動當中去。下表是低碳企業與非低碳企業的主要對比:
表2 低碳飯店企業與非低碳飯店企業主要特點對比
具體方面 低碳飯店企業 非低碳飯店企業
飯店業的建筑物 充分利用自然條件(采光或氣候降溫) 傳統的二次材料
施工裝修 使用木制家具,天然纖維、棉、麻制成品,抓好施工節能管理,節約原材料,科學合理編排施工流程,避免浪費和重復建設 使用價格性價比搞且耐久,外觀性強的家具,鋪張浪費,不注意科學建設。
燃料系統 新型的生物節能鍋爐 傳統的燃油鍋爐
客房用品 提供環保電器。取消一次性用品的免費提供,減少窗簾,床單洗滌次數,將廢舊的布單做成抹布拖把再利用 提供市場上普通的電器。免費提供一次性用品
洗換次數頻繁
空調系統 熱交換器,將中央空調余熱回收。這樣就可以節省企業的自身成本,獲得額外利益 傳統的中央空調系統,浪費嚴重,成本大
餐廳服務 減少一次性餐具,綠色飲食 一次性餐具,飲食不環保
政府部門作為低碳經濟模式中的調控者,一方面,聯合行業協會、飯店企業開展低碳理念的宣傳普及工作,讓企業、消費者直觀感受飯店業低碳經濟模式構筑的必要性,提高二者的低碳意識。另一方面,通過各類媒體登放公益廣告,使該觀念深入人心,讓消費者把低碳消費變成一種自覺行為。此外政府還應頒布完善一些政策法規,例如已經頒發的《循環經濟促進法》、《節約能源法》和《環境保護法》等,并引入相應的獎懲措施到飯店企業經營活動中。
行業協會掌握大量的信息資源,與各方聯系密切,應當利用這個優勢對獨自摸索低碳之路的飯店進行必要的指引,充分發揮其職能,根據長沙市飯店發展情況制定合理的行業節能減排、綠色環保標準,然后依照各個飯店不同的經營狀況督促其按照標準制定每季度的目標,并針對飯店不同的目標實現程度進行評級;組織專家進行全面的低碳經濟規劃和論證分析,制定出方案后提供給會員,在飯店實行的過程中提供一定技術指導;適當組織會員進行相關交流;配合政府積極推行低碳經濟模式,加強與政府的溝通,為旅游飯店業構筑低碳經濟模式爭取切實的優惠政策,并督促政府加強對飯店低碳化的監管,將低碳作為一種硬性規定。此外,行業協會還要做好低碳理念的宣傳工作,協調好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關系。
旅游飯店低碳經濟模式要求消費者必須轉變消費觀念及消費方式。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年鑒顯示, 目前中國居民生活的能耗(含衣、食、住、行、用、服務六項)占全國能源消費總量的40%以上。消費者低碳消費對旅游飯店業的節能減排至關重要,降低物質消耗的低碳化旅游消費、更加親近自然的節儉化旅游消費可以獲得更多精神體驗,且符合世界環保運動和生態文明潮流,成為時尚甚至高品位的象征。消費者可以利用消費者權益對企業、政府、行業協會進行監督。對企業,消費者可以對其采取強硬的態度促使其轉變,比如堅持低碳消費原則。對政府,可以通過人民代表提出加強制度的建設和內部的管理。對行業,消費者應該積極加入行業推進的各項活動,比如行業要采取等級措施對飯店進行評級,消費者應該監督它的公平、公正性。消費者亦可以通過自己的人脈對政府、行業、企業采取的低碳措施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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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北歐電力交易所;電力交易;運營模式
北歐電力庫成立于1993年,最開始作為挪威電力交易的場所,1996年其覆蓋范圍擴展到瑞典,到2000年芬蘭和丹麥陸續加入,隨后立陶宛,拉脫維亞,愛沙尼亞等也陸續加入,目前北歐電力庫涉及十二個國家的電力交易,是北歐地區進行大宗電力買賣的主要場所,也是最大的跨國界電力交易市場。北歐的電力交易制度為分散化模式,即現貨交易,輔助服務,平衡服務等在分散的市場完成。
北歐電力交易所分成三個獨立的機構實體:①NP負責金融交易。由電交所全資擁有。②北歐電力清算所(NECH:Nordic Electricity clearing House)。由于電力交易法案規定同一個公司不能既負責交易又負責清算,所以單獨成立電力清算所負責北歐電力市場的清算工作。為電交所中的電力交易和所外的標準合同(如歐洲市場的二氧化碳排放指標)提供清算服務。③北歐現貨市場。北歐電力現貨交易所有限公司(Nord Pool Spot AS),負責組織現貨交易,并受到銀行保險及證券委員會的監督。電交所擁有20%股份(挪威國家電網公司、瑞典國家電網公司和芬蘭國家電網公司各擁有20%,丹麥的2家電網公司Eltra和Elkraft各擁有10%的股份)。
除此之外,北歐電力交易所還成立了北歐電力市場咨詢公司(Nord Pool Consulting AS)提供市場戰略與管理服務,為政府公共當局、監管機構等提供咨詢服務,由電交所全資擁有。北歐電力芬蘭公司(Nord Pool Finland Oy)負責北歐電力平衡市場,為北歐電現所全資擁有。
截止2014年底,北歐電力庫的成員已由2000年的278個上升到385個,北歐電力交易所的成員大部分來自北歐國家,但近幾年由于交易范圍的擴張,非北歐國家成員的數量有了大幅度增加。同時還增加了來自美國、英國、德國、瑞士等國家的金融市場參與者。電力交易所的核心責任是:①給電力市場提供價格參考:②運營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③作為中立、可靠的電力合約機構參與市場;④利用現貨市場的價格機制優化使用可用容量以緩解電網阻塞;⑤向輸電運營者報告區域電力交易交貨情況和輸送計劃。
北歐電力交易所涵蓋了兩大市場:第一種是現貨市場,大都用于物理合同交易(Elspot:Electric spot market),現貨市場還包括它的補充調節市場(Elbas:Electric balance market)也就是平衡市場,目前平衡市場僅對在芬蘭和瑞典兩個國家開放。第二種是期貨市場(Eltermin:Financial market),大都用于期權期貨合約交易。電力期貨交易的發展為電力相關企業提供了規避價格風險的有效工具。
當合同電量高于可用的電網容量時,現貨市場會形成多個投標區域以形成分離的價格區,根據實際劃分的投標區域可得出多個現貨區域電價,然后根據新的電價和電量就能夠預測發電量。通常丹麥東部和西部丹麥被視為兩個不同的招投標領域,芬蘭、愛沙尼亞、立陶宛和拉脫維亞各構成一個招標區域,瑞典被分為四個招標區域。但招標區域的劃分也是常常變化的。變化后的區域劃分將至少持續3一4個月。
現貨市場主要為第二天經物理傳輸的電力提供服務,現貨市場的價格由每小時的雙邊拍賣交易決定。即分為24個時段。現貨交易的具體流程是在上午11點以前北歐電力交易所從各國電網公司獲取網絡運行信息。上午12點以前,由電力公司通過發送電子郵件向電力交易所申報第二天24個時段的交易數據。14點以前,北歐電力交易所公布交易計劃。14點30分之前各電力公司可對電力交易計劃提出修改。14點30分由北歐電力交易所向電網公司傳送交易計劃。
平衡市場是現貨市場的補充,是由歐洲電力交易所管理,用于電能交易的盤中實時市場。由于現貨市場的電力交割時間跨度有36小時,平衡市場作為這一時段的補充市場能更好的實現電力平衡,在平衡市場,每小時的合同可以在交貨前的1h以內進行持續的調節交易,它使實時交易在一年中的任何一個時刻都可以進行。平衡電力市場的實現主要借助計算機技術,其中包括電子交易系統和幫助服務平臺,除此之外市場參與者也可以通過電話下單。目前平衡市場覆蓋北歐和波羅的海地區以及德國,最近擴大到包括英國,用于確保北歐電力現貨市場供應和需求之間的必要的平衡。
在現貨交易運行的前一天,電力公司對自己能夠承受的提高發電量或降低發電量的價格進行申報(用于平衡市場)。市場運行的當天,北歐各參與的電網公司對本地區電力需求負荷進行預測,并結合北歐電力交易所的交易計劃確定平衡市場需要的調節電量。在實時市場中,若預測負荷有可能超過交易計劃,則電網公司則按照申報的數據讓增加發電量成本最低的電力公司增加發電,反之則讓減少發電量成本最低的電力公司減少發電。
在北歐電力期貨市場,產品主要包含期貨合同(Futures)、遠期合同(Forwards)、期權(Option)和差價合同(CfD)。期貨市場的合同價格來源于整個北歐現貨市場的系統價格。交易的最長期限是4年。電力合同的交易不需要物理交割,只需要在交易期限內進行現金結算。期貨合同分為天,周,塊(即大于一周小于一季度的交易期限)合同。遠期合同分為季合同和年合同。差價合同是為了克服系統價格與實際區域價格的價差風險而產生的,當輸電網發生阻塞,電力價格分區時,差價合同是更有效的套期保值手段。
期貨市場的交易時間是工作日的上午8點到下午3點半,交易地點是北歐電力交易所,所有交易都通過電子系統進行。一天交易結束后向交易對象發送交易確認書。各種期貨合同收盤價格的時限在交易日的最后10分鐘,根據參與交易的發電商的數量,計算后確定,并在下午3點半后向市場和電力交易所。(作者單位:長沙理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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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分布式能源;交易模式;內蒙
1.引言
當前,我國能源開發利用面臨兩個方面的矛盾:一是傳統能源日漸枯竭與能源利用效率低下的矛盾;二是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與環境壓力持續增大的矛盾。分布式發電具有高效、節能、環保、靈活等特點[1-3],促進分布式發電的大規模投資建設,是有效化解以上兩個方面矛盾的重要途徑。當前,積極發展分布式發電,促進我國能源供應方式的調整和轉變,已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
較之發達國家,我國分布式發電發展相對滯后[4]。我國尚未能提出接網費、電網備用費以及電價附加征收的實施細則。在一定程度上制約我分布式發電的大規模發展建設。基于上述考慮,本文研究并提出內蒙分布式能源交易模式,旨在輔助分布式能源大規模并網,從而有效和合理的促進分布式能源的發規模發展。研究總體思路如下:首先,對分布式能源交易模式要素進行分析。其次,研究分布式能源交易的價格機制,重點研究分布式發電上網電價機制、發電電價附加征收機制以及并網收費機制。最后,總結本文的主要內容,提出未來的研究方向。
2.分布式能源交易模式要素分析
針對分布式能源交易,需要分析交易主體、交易品種以及交易方式。
(1)交易主體
1)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內蒙古電力公司)是市場購電主體,也是分布式能源交易的運營機構和電力系統運行機構,在市場中的主要職責為:以內蒙古電網安全穩定為前提,公平、無歧視開放電網,為市場成員提供輸配電服務,執行政府審批的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不斷提高服務質量;組織購銷區內交易主體的電力電量,滿足區內用電需要;組織網內電能參加網外電能交易,開拓網外市場;經營管理所屬調峰、調頻電廠,負責管理代管電廠。
2)內蒙古電力交易中心
電力交易中心的主要參與制訂分布式能源交易市場建設方案和分布式能源交易市場運營規則,負責組織建設分布式能源交易技術支持系統;依據分布式能源交易市場運營規則建立市場主體準入機制、組織電力多邊交易市場運營、披露電力交易信息、出具電力交易結算憑據、實施市場干預;建立分布式能源交易統計制度并定期向電力監管機構報告;定期向市場主體電力市場供需形勢、市場結構情況等市場信息;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3)競爭發電企業(機組)
競爭發電企業(機組)是市場售電主體,增發電能消納多邊交易市場第一階段暫定為分布式能源發電企業(機組)。
4)直接購電大用戶
經核準的直接購電大用戶是市場購電主體,一般是較高電壓等級、較大用電量的大工業電力用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用電負荷相對穩定、單位產值能耗低、污染排放符合環保要求;具有法人資格、財務獨力核算、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經濟實體。
(2)交易品種
1)電力服務
分布式發電是指為滿足終端用戶特殊需求,接在用戶側附近的小型發電系統。是充分開發,因地制宜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理想方式。分布式發電通過燃料燃燒驅動原動機發電或通過生物化學反應獲得電能。前者有燃氣輪機、內燃機、風力發電,后者包括光伏發電,燃料電池發電,生物質發電等。
2)供冷、供熱服務
分布式燃氣冷熱電聯供系統采用的燃氣輪機和內燃機發電技術、余熱回收技術以及制冷技術多為成熟技術,以小規模(幾kW至數MW)分散布置的方式建在用戶附近,配置靈活,便于按冷、熱、電負荷的實際需要進行調節,不僅滿足了區域內用戶的用能需求,還節省了大量的城市供熱管網建設和運行的費用,有助于電網和燃氣供應的削峰填谷,減少碳化物及有害氣體的排放,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符合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未來能源技術發展的重要方向之一。
3)儲能服務
分布式儲能是指將分布式發電過程中多余的電能以機械能、化學能、重力勢能等形式儲存起來,當用戶側需要的時候再將儲存的能量釋放。分布式儲能系統一般有三種方式實現用戶的用電可靠:
①在用電低谷期將多余電能儲存,用電高峰期時釋放,實現“消峰填谷”,保證電網電能動態穩定;
②在電網發生故障或遭受自然災害時輔助供電或者傳輸電能;
③保證用戶在強制停電或者供電中斷的情況下用電需求。
(3)交易方式
從我國電力工業發展的歷史、現狀以及特點考慮,結合內蒙的實際情況,分布式能源交易采取集中提供的方式,即統一調配的方式。隨著分布式能源交易市場的不斷完善,市場規則、法律環境等因素進一步健全,可采取集中提供和市場化并存的模式。對現階段的內蒙古電力市場來說,分布式能源基礎服務應由負責市場調度運行的機構,也就是內蒙古電力公司集中提供。也就是說,在分布式能源交易市場起步階段,各種市場機制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宜采用統一調配型交易方式;在電力市場初、中期階段,在處于電力庫的交易模式下,宜采用統一投標型交易方式;在電力市場中、高級階段,則可采用雙邊合同或者幾種模式混合的提供方式。
3.分布式能源投資模式的價格機制
(1)分布式發電上網電價機制
當前,分布式風電技術基本成熟,已經開始規模化發展,目前其成本基本不超過煤電的兩倍,如果加上外部效益,其成本基本和煤電相當。其上網電價機制如下:根據標準成本法,依據風能資源情況,以采用固定價格政策為主,其他(如招標價格)為輔的方式,并配合強制上網政策,保障投資商的合理收益,規范市場,從而實現風電快速發展。也可以考慮電力產品的外部價值,參考內蒙古地區煤電的成本和價格,制定有差別的風電電價,以體現當地發電電量的經濟價值和風電經濟特性的地區差異。
(2)分布式發電用戶售電電價機制
本部分將建立內蒙古地區分布式發電用戶售電電價機制,一方面,針對接入電網并免除備用費繳納責任的自發自用類分布式發電,建立大電網對其用戶緊急供電電價機制,以反映電網備用成本;另一方面,制定內蒙古地區分布式發電向用戶直接售電電價機制,以反映各類用戶之間的交叉補貼責任,并與現行銷售電價機制相銜接。
1)大電網緊急供電電價機制
內蒙古地區分布式發電主要為自發自用類,為避免電網企業對自發自用式分布式發電企業重復收費(多收)或者漏收,建議對于分布式發電企業內部的供電部分收取備用容量費,這部分不再收取基本電費;向電網企業的購電部分,按照大工業用電的標準收取基本電費,這部分不再收取備用容量費。分布式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沒有協商約定備用容量的時候,建議以分布式發電廠的裝機容量作為備用容量費的計收標準。這部分的容量不再計收基本電費,在變壓器的容量中予以扣除。
2)分布式發電直接售電電價機制
銷售電價一般分為:工業用戶電價、商業用戶電價和居民用戶電價三類,同一大類中通過不同電壓等級和用電負荷特性體現供電成本差異。內蒙古地區分布式發電的主要用戶為工業用戶,因此,應對其采取兩部制銷售電價,它包括基本電價和電度電價兩部分。基本電價是以用戶變壓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作為依據計算的電價,電度電價是以用戶消耗電度數作為依據計算的電價。基本電價按最大需量計費的用戶應和電網企業簽訂合同,按合同確定值計收基本電費。
(3)分布式發電電價附加征收機制
我國銷售電價附加主要包括5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包括:1)農網還貸資金;2)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3)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電力);4)中央及地方庫區移民后期扶持基金;5)可再生能源基金。附加費用大概占總電價的7.2%。根據不同類型的分布式發電用戶特點,需制定差異化的分布式發電銷售電價征收標準。
內蒙古地區分布式發電多服務于工業用戶,具有容量較大、分布較為集中、調峰性能好等特點,因此,銷售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可設置如下:5MW以下:征收1)-5)項附加費,費率按照標準的50%征收;5MW-30MW:征收1)-5)項附加費,費率按照標準的70%征收;30MW以上:征收1)-5)項附加費,費率按照標準的100%征收。
上網電價附加免收標準為“符合環保要求,不產生二次污染”,分布式風能與光伏可以不征收上網附加費。
(4)分布式發電并網收費機制
未來隨著我國電力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以及我國分布式發電相關技術、管理措施和政策的不斷完善,內蒙古地區電力市場將處于良性競爭環境中,此時不需要電網公司和所有用戶再為分布式發電支付相關成本,此時,可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分布式發電采用“混合型收費”方法,從而減小電網企業和用戶的一部分壓力。
當地區電力市場形成完全競爭性市場時,對所有的分布式發電可使用“深層次收費”方法,由分布式發電業主來承擔接入電網的所有費用,包括與電網直接連接的線路,以及因接網而造成的電網設備改造費用,從而減少其他用戶承擔的相應成本,減少電網企業的壓力。
4.結論
針對分布式能源未來良好的發展前景,本文提出了分布式能源交易模式,并結合相關分布式能源發展政策和運營實際提出了可行的交易模式。此外,隨著分布式能源市場的擴張以及并網規模的逐步增長,未來分布式能源交易能否為交易主體――電力企業,分布式能源發電企業以及用戶帶來可觀的收益,還需對不同交易模式下的分布式能源投資經濟效益做進一步的分析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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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發電權;置換交易;電力體制改革
我國發電權交易1999年就已經開始,目前全國有22個省開展了省內發電權置換交易。通過梳理國內發電權交易的基本經驗,有利于更準確地把握和運用發電權交易制度。
一、我國發電權置換交易現狀
發電權置換交易起源于1999年四川推出的“水火置換”,主要是充分發揮水電優勢,減少棄水。2003年在“水火置換”的基礎上,從交易的效用(經濟性)方面,提出了發電權交易的概念。近年來,隨著風電和太陽能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的興起,新能源與火力企業之間進行發電權交易也逐漸被嘗試。
隨著電力行業節能減排政策的實施,發電權交易相關研究已成為近年來電力市場領域理論研究的熱點[1]。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以來,我國共開展了四項電力市場改革,即區域發電側市場,直接交易市場,發電權置換交易市場和跨省跨區電力交易市場。前面兩種市場國中央政府主導,從上而下地進行;后面兩個市場由企業主導,從下而上地開展。事實上,企業主導的電力市場包括發電權置換交易顯然出了強大的生命力。發電權交易已經在我國得到了廣泛而深入開展,跨省跨區發電權交易也在東北、華北、華東、華中、西北和南方區域市場實施,取得了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二、 發電權置換交易的體制基礎與政策支持
發電權置換交易為什么能夠從下而上地開展起來,有一定體制基礎和政策原因。正確認識這些原因,對于準確分析發電權置換交易的實質與變化規律有重要意義。
(一)政府電力電量平衡計劃制定辦法及發電權界定
受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也為了確保電力供應,長期以來,我國政府通過電力電量平衡方式,按照清潔能源優先,火電機組同比例等原則,對電力企業下達生產任務或指導性計劃。
(二)國家節能減排政策
2007年8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以[2007]53號文轉發了發展改革委、環保總局、電監會、能源辦聯合制定的《節能發電調度辦法(試行)》。該辦法按照節能、經濟的原則,優先調度可再生發電資源,按機組能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由低到高排序,依次調用化石類發電資源,從而實現節能的目的。在這種背景下,全國各地開展了以大機組替代小機組的“以大壓小”的發電權交易,增加了高效率發電機組的利用率,平穩有效的實現了節能降耗減排。
三、交易規則方面的主要經驗
(一)準入條件
結合我國的發電權交易實踐,準入條件可以分為以下三類:1)對發電權交易的出讓方和購買方都設定準入條件;一般情況下都會對發電權交易的出售者和購買者的發電機組的容量設定限制,這也就決定著了發電權交易的方向只能由節能低排放的大容量機組替代耗能高排放的小容量機組發電。2)只對發電權交易的購買者設定條件限制;也就是發電權的購買方機組容量必須大于特定容量才能進行交易,這就意味著發電權交易不僅可以由節能高效低排放的機組代替耗能低效高排放的機組,而且發電權交易可以在高效低排放的機組間進行。3)對發電權交易的雙方都不設定條件限制;任何機組都可以參與交易,發電權交易市場通過價格來調節進行交易。在這種條件下,耗能高排放機組可以替代節能高效機組發電,耗能低排放機組之間也可以進行發電權交易。顯然,在新能源與火電跨省跨區發電權置換交易中,是新能源置換火電企業發電。
(二)交易方式
發電權的交易方式大體包括雙邊交易和集中交易兩種基本方式。其中雙邊交易適用于交易成員較少、交易情況較為簡單的情況;而集中交易則適用于市場成員較多,交易機制較為復雜的情況。此外,東北區域電力市場的發電權交易除上述兩種交易方式外,有掛牌交易。
(三)價格機制
雙邊交易的交易價格由交易雙方經協商確定,而集中交易由于交易成員較多則需要對交易模式和價格機制進行設計。其中價格機制主要有高低匹配和邊際出清兩種價格機制。在現實發電權交易中,集中交易普遍采取集中撮合交易模式和高低匹配價格機制。
(四)交易平臺
區域發電權的交易平臺包括區域統一市場和共同市場兩類。區域統一市場是指在區域中建立一個電力交易中心,所有的發電權交易均在這個機構中進行;共同市場是指在區域中建立一個區域交易中心和多個分支交易機心,發電權交易在這個市場中分層進行。本質上講,區域統一市場組織區域一級的發電權交易,而共同市場則組織區域和省兩級發電權交易市場。目前我國區域發電權交易采用省級交易市場和區域交易市場共同存在的共同市場交易平臺,交易順序為先進行省級的發電權交易,再進行區域發電權交易。
(五)電價、電費結算
各省發電權交易實施辦法及監管辦法中都對電價結算,電量(電費)結算,輸配電價和網損電價,甚至包括輔助服務補償都做出了詳細規定。
四、啟示
(一)用市場機制補充和完善電力生產計劃經濟制度
發電權交易產生和發展的規律說明,發電權交易作為對電力工業中傳統計劃經濟體制的補充和完善,具有簡單易行,效果明顯的特點,充分顯示了市場經濟制度的有效性。發電權來源于計劃經濟體制,可能會產生資源扭曲配置的結果,但是,引入市場競爭機制后,卻能產生資源優化配置的結果,因此,是對計劃經濟體制的有效補充和完善。兩種經濟制度在發電權交易中得到了充分和有效的融合。
(二)利益共享是發電權交易的基礎
發電權交易通過把資源優化配置產生的效益在參與的市場主體之間分享,在計劃體制的基礎上建立了一種市場化改革產生的擱淺成本的處理機制。與其它市場交易制度如直接交易不同,其它市場交易可能會造成某個市場主體利益受到損失的問題,這種市場的改革必然會產生阻力。發電權交易可能形成的利益分享機制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這是發電權交易能夠迅速發展的深層次原因。
(三)有基本相同的交易規則
目前我國許多省都開展了發電權交易,有些地區還組織了跨省、跨區的發電權交易。總體上看,發電權交易有基本相同的交易模式和規則。如火電大小替代,水或新能源與火電替代等幾種類型,雙邊協商交易與集中撮合交易等相同的交易價格形成機制等。
(四)有關風險管理規則設計不夠
由于參與發電權置換交易中各方利益都有所增加,因此,發電權置換交易模式和規則中有關風險管理與控制的規則較少。事實上,不同發電企業參與的發電權交易并不完全都是沒有風險的。比如“大小置換”就不會產生太大的風險,不同火電企業特別是同省的火電企業開展發電權交易,雙方對對方成本信息等了解得非常清楚,所以在報價中,大家會對發電權交易產生的凈收益的分配十分公平和準確。但是,對于水電、新能源與火電的發電權交易,情況可能有所不同。
(五)全部為物理交易
目前我國發電權置換交易都采用了物理交易,而發電權置換交易更適合采用金融市場交易方式。因此,如何從發電權交易開始,提出和設計以發電權置換交易為基礎的發電權合約交易市場。吸引包括投機商在內的交易主體參與,增加市場流動性和交易規模,形成相對規范和完整的市場。(作者單位:長沙理工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電力市場的概念與構成
目前電力市場的基本概念還相對模糊,同時其內容要按照差異化形式的構架來區分,因此其概念趨于多元化。其基本的構架與功能基本可分為下述幾類:集總機制電力公司的橫向解捆,換而言之把常規類型的電力工業分成能夠公平競爭,而且可以有法人實體,具備競爭基點;集總機制的縱向解捆,換而言之即協作性的功能解捆,此機制為獨立競爭的商業化模式,其重構了另一體系的競爭基點。各個基點間存在界限,通過這樣的形式規避利益上所存在的問題。予以縱向解捆的企業,要實施傳輸容量的有效分配,在此基礎上予以相應的管理,經相關輔助服務的交易及整合,若想確保系統的供需合理及穩定,那么就要一個獨立的運行機制。
電力市場的基本模式
完全壟斷。在發、輸、配以及供電等方面全部為壟斷。眾所周知電力工業即縱向高度集成的機制,其通常出現于電力市場中。在規模經濟已然能夠得到效益的機制下,偏重于壟斷經營。一些學者從指標與集中式電力市場項目的體系中分析出,通過壟斷體系的規模效益要大于競爭所得的收益。
買電型。此體系下,電力部門發電廠和電網要予以劃分,其內部設置單獨的法人,市場要確保是唯一的買電媒介。相關發電企業互相競爭,不過不可以利用輸電網直接把電賣給最終用戶。其特性主要包括下述幾點:第一,引入競爭體系可以由多種經濟成分所構成,同時也可以涵蓋所有制電廠。第二,電網運營管理體系變成電網運行的主要內容。第三,企業存在競爭與專營等運營機制。第四,電網間經電網運營管理體系予以市場交易。
批發競爭。批發競爭模式的特性主要為下述幾方面:第一,發電企業引入競爭體系主要體現于發電廠建設及運營環節,所發的電能夠出售給給配電企業。第二,輸電網絡向用戶開放同時給出響應的輸電服務。第三,配電企業具有選擇的權利,不過配電網依然只對內部。第四,買賣雙方一起肩負市場外在的風險。第五,調控更加重要。在此環節,交易更多的依附于發電商及售電企業的合同方式進行交易。此模式被認為是一種過渡,針對擁有繁瑣電力系統的前沿國家,在擇取零售競爭模式前,通常會通過批發競爭的舉措,在時機相對成熟的時候,再轉型為零售競爭。
發達國家電力市場的運營體系
電力市場的運營機制存在多元化特性,在發達國家具有代表性的有英國電力聯營體的運營模式和美國的電力市場運營機制。前者國家電網企業具備全部高壓輸電機制,在此基礎上其電力市場以電力聯合運營為側重點,很多內容均由國家電網負責。下屬系統則分別具備小份額的火力發電廠與核電場。區域的電力企業也呈私有化趨勢。
Power exchange\營過程其實不僅存在于市場外,同時Power exchange具備獨立的系統運行國際標準化組織去監督系統的穩定狀態。國際標準化組織即為系統的最高級負責方,相關合同均上報國際標準化組織予以批準。若沒有超負荷、擁擠與穩定性問題,則合同有效并執行。而且,系統的下屬等服務亦由國際標準化組織全權負責。
甲方直接與用戶進行合同的簽署,同時提交國際標準化組織審批內容,在此基礎上亦可予以交易市場的競價。搜集電廠與用戶狀態,信息同時給出電力電量交易合同服務。能夠在相關電力企業間構建經濟功率交互機制,而且也能夠使單獨發電企業競爭發電。Power exchange依附于差異化公司的報價,在完善全局的先決條件下予以貿易匹配。
國內電力市場的現狀與發展方向
國內目前會出現參與方過多的問題,計算、協調以及管理都會存在一定的影響,所以針對國內的特點,構建分層的電力市場是十分必要的。
目前國內大多會依附于國家及省市兩級市場機制,在特定情況下下屬市場被視為實體,以省市級市場交易與運行作為基點,在此基礎上滲透到國家級市場,滲透至大范圍資源優化之中。不過此類構架會存在特有的弊病。
關鍵詞:國外電力市場;發展動向;啟示
前言
我國在不斷的發展過程中,對電力市場也進行了比較深入的改革。不單單我國是這樣的情況,國際市場上的許多國家也在進行這項工作。并且在一段時間內,各個國家地區根據自身的市場條件,從實際角度出發制定出了比較完善的發展方案。但由于近幾年來市場經濟的不景氣,在電力市場方面也出現了較為低迷的情況,在極大程度上對我國的電力行業發展造成了一定的阻礙。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之下,許多國家意識到了這一問題的嚴重性,因此也對本國的能源發展戰略進行了重新的調整分配,具體的方案手段也在這樣的情況下進行了必要的調整,使其能夠對電力產業重新進行規劃,向更好的方向不斷發展。因此對國外電力市場的最新發展動向進行研究并獲得啟示也就十分重要。
1 國外電力市場的基本模式
1.1 市場批發競爭模式
在國外的市場批發過程中,其最主要的競爭模式以發電競爭為主。這一模式同時也在最大程度上決定了系統的運行情況。市場的具體情況也與地區的經濟結構、法律制度與金融發展有著極其必要的聯系。其中包括集中交易模式與分散交易模式,并以這兩種比較具體的模式為主[1]。在這樣的模式下,集中交易與電力系統的電網運行有著極其重要的必然聯系,并且整體制度比較復雜,以調度交易為基礎并且對發電的系統進行的是統一的處理,也會使許多的市場工作內容能夠在合理的手段下完成,對整體的交易體制有較好的優化處理作用。并且在這樣的模式下,系統的工作效率也將有極大的提升,保證了電力市場交易與電力系統能夠實現統一的運行模式。分散交易模式與集中交易模式有著極大程度上的不同,在這一模式下,系統的運行機構應當對電力平衡進行合理的調度,很多的交易完全不受局限,能夠自由進行。
1.2 售電側放開模式
在國外的電力市場中,售電的環節是相對開放的,用戶在選擇權上也絕對自助,允許很多用戶對售電的企業進行自助選擇交易,并且也可以在這樣的情況下直接參與。當前世界范圍內,很多國家也都基本實現了工業、商業的選擇權開放。西方的發達國家較早就實現了這一目標,并且市場中也相對出現了電力方面的零售競爭。從目前的售電側放開的具體實施過程上來看,很多的國家也從實際情況入手,根據需要的電壓等級與用電方面的容量,對各種不同階段需求的用戶在選擇權上逐漸開放,整體呈由小至大的發展趨勢。
2 國外電力市場的最新發展研究概況
2.1 動態優化市場模式調整
在電力市場的建設過程當中,實際上也是對市場動態方面的調整。在具體的實施階段,各個國家也都需要根據自身實際的發展情況進行市場模式的制定,并且將建設的思路不斷優化完善,使其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完善。很多的西方發達國家因在定價與需求上存在較大的缺陷,其整體機制也無法在最大程度上滿足市場的需求。很多情況下,因電力市場環境的影響,對國家的生態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針對這一情況,許多國家重新制定了新的能源管理方案措施,并且也開啟了新一輪的低碳發展策略,以此促進電力市場中的低碳發展,并且對其進行市場優化改革,在這一方面也有了最大程度上的保障。
以美國為例,在這方面工作就比較明顯。美國在市場的競爭運營模式上不斷進行優化改革,并且也成立了相對獨立的能源管理機構。在機構的介入下,對電力市場的模式起到了標準的制約作用[2]。但很多不同的地區存在較大的差異性。因此根據實際的發展情況,對改革的模式進行了必要的調整,針對具體的問題進行整體策略的優化制定,在原有的交易基礎之上又增加了許多的分項,保證了市場競爭銷售的合理性。在一些情況下,因市場中的客觀因素也使得電力的嚴重緊缺,并且造成了市場價格的不斷升高,導致產生了電力危機。因此美國個別地區的電力市場根據實際情況,對市場的結構進行了及時的調整,從方式上入手,對其進行完善改革。很多國家也學習了相應的經驗用于自身電力市場環境當中,并且有較大的作用。
2.2 綜合構建目標
當前的世界范圍內,對于能源的追求目標都比較統一,各個不同國家的地區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追求更環保安全的新型能源,這也是維持電力市場平衡的一項重要保證。因此,針對這一情況,很多的國家也在將電力市場的優化改革的重點由競爭向可持續方向發展。許多的發達國家也在將這一策略納入到自身的發展體系當中,并且也對能源供應的具體需求有了更高的關注。在這一過程當中,也通過許多具體方式給予了用戶最大程度上的選擇權利,同時也對很多的體制進行實施上的監管,為市場內的平衡創造了條件。許多新的法律制度在不斷出臺,通過這一方式的管理與制約,其能源市場的環境在被不斷改善,并且在最大程度上保證了電力市場的發展。目前在一些國家的電力市場環境中,在向發達國家地區的體制學習,使其能夠在自身的電力市場中相適應[3]。在很多地區由于各方面條件的緣故,出現了電價過高、電網設施老化程度較大等問題,對社會的整體發展、人民的生活都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并且在整體的體制上也比較混亂。許多的不良因素在制約著一個國家地區的電力發展走向。通過先進的經驗汲取,在最大程度上對此情況加以改善,也使很多的地區在電力市場的管理方面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使其向積極的方向發展。
3 結束語
綜上所述,目前因經濟進程的加快,全球范圍內的電力市場改革發展形勢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對電力產業的整體走向有著重要的影響。在資源日益緊張的背景下,可持續發展也是電力必然的走向。隨著技術的不斷發展完善,在電力市場的競爭方面都有著不同程度上的改變。許多國家在這一方面都在進行著不同程度的改革,對電力市場進行了深化改革。在我國的電力市場發展過程中,也需要汲取優秀的外國經驗,對用戶的選擇權進行開放與優化,使全國的電力市場環境相對平衡。對國外的電力市場進行動態研究將保證我國在市場不斷進步的前提下電力市場環境相對穩定,并且也有助于我國的電力可持續發展得到保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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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國電力市場;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模型
前言
電力市場績效評價標準體制對于電力市場運行具有關鍵性作用,其中包含對于電力市場有關指標的計算機確立。通過對于指標體系定量化分析研究中,能夠對于我國電力市場發展現狀科學性研究,能夠讓社會大眾對于我國電力市場運行現狀更加了解,及時發現電力市場運行中所存在的問題,了解電力市場發展趨勢,是電力市場分析研究重點主要工具,對于電力市場高效率管理及穩定發展建設具有決定性作用。
1各國電力市場績效評價研究
1.1美國PMJ電力市場評價方法
美國PMJ市場在實際運行過程中具有兩個關鍵性環節,分別是市場分析與信息披露。美國PMJ市場運行過程中,擁有專業的監管機構對于市場運營現狀進行分析及評估,并且會根據市場在不同階段內的發展現狀,為市場穩定發展建設提出針對性意見,提高市場競爭力。監管機構在每年的工作報告中,從對于美國PMJ電力市場運行的整體情況,對于電力市場進行分析,起到推動電力市場建設的作用。
1.2英國電力市場評價方法
英國電力市場近幾年開始逐漸將BETTA模式應該到電力市場體制中。現在,英國電網主要在三家企業的共同領導下建設,分別是NGC、蘇格蘭電網公司與蘇格蘭水電公司。現在BETTA模式已經在電力市場中全面應用,但是由于英國電力行業現在電能運輸與分配已經分開管理,因此評價方法在實際應用中主要作用就是對于電網運營績效進行評價。
2指標體系構建的意義與原則
2.1構建意義
績效體系對于電力市場健康發展建設與改革工作都具有關鍵性意義,不僅僅能夠讓有關部門對于電力市場運行現狀更加了解,還能夠及時發現電力市場運行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掌握電力市場發展方向,對于電力市場穩定健康運行具有推動性作用。指標體系在對于電力市場分析評價過程中,能夠有效解決單一評價模式所具有的局限性,從客觀角度對于電力市場整體并且深入研究,進而獲得電力市場全面性資料,提高對于電力市場全民了解水平,提高電力市場績效。
2.2構架原則
2.2.1全面性原則指標體系和指標在制定過程中都應該符合全面性原則,不僅僅是將影響電力市場交易因素考慮在內,還需要將用戶對于電力市場及電力市場自身績效等等因素考慮在內。2.2.2.考慮電力工業特點電力行業對于社會經濟建設具有重要作用,進而電力市場與其他市場之間存在一定差異,電力市場在評價上不能夠僅僅依靠經濟效益。指標體系指標在選擇過程中,應該將電力特點充分考慮在內,對于影響電力系統管理等等因素高度重視。
3指標體系構建
3.1指標體系框架的確立
指標體系框架在偶見過程中,應該將考核對象在特定上的差異進行區別劃分。在對于電力市場績效水平研究中,需要受到電力市場內各各方面因素的共同影響,同時每一個方面還需要使用各種指標進行約束分析。因此,電力市場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框架選擇上面,就可以選擇多層次菜單式框架。
3.2電力市場特點
電力市場自身具有一定特殊性,進而也決定電力市場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與評價模型在選擇上面具有一定特殊性,在對于指標題型一研究方面,發現幾個主要影響因素。3.2.1電力效益計劃與調度電能在實際傳輸過程中都是按照光速進行傳輸,交易雙方在合同簽訂過程中雖然簽訂的都是遠期合同滑稽,但是在電能實際傳輸過程中,電能傳輸與交易都混合在一起,短時間內就能夠完成對于電能傳輸的任務,這就需要在電力市場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調度機構方面,對于電力系統調度上面所存在的波動或者是不平衡問題有效解決。3.2.2阻塞管理電能在實際傳輸過程中是按照配電線路傳輸,并且符合有關物理定律。輸電系統所開展的各種交易對于其他電力交易都會造成影響,其中阻塞管理對于電力交易就十分關鍵。阻塞管理主要作用是對于配電線路中每一個線路進行控制,保證配點線路是在科學合理狀態下運輸電能,嚴禁出現超載問題。3.2.3輔助服務電能與輔助服務在生產方面是相互依靠的,但是二者之間的關系卻增加了電力在交易及調度上面的復雜性,同時讓電力市場運行也更急復雜。
3.3評價方面的選擇
根據對于我國電力市場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及評價模式研究基礎上,從幾個方面對于電力市場績效進行評價。首先,電力市場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需要將對于供給發電側的影響因素考慮在內;其次,電力市場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需要將電能在傳輸上面的影響因素考慮在內;進而,電力市場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還需要將用戶需求側影響因素考慮在內;最后,電力市場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將電力市場在運行過程中的協調性考慮在內,例如社會經濟環境、電力市場內部結構或者是監督環境等等。
4結論
電力市場績效評價主要作用就是從經濟方面對于電力市場經濟效益進行分析,為電力市場有關人員及監管部門提供針對性決策,進而不斷完善電力市場結構,提高電力資源利用效率,推動電力行業市場化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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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張網優于一張網
傳統觀點認為,電力行業必須實行上下游一體化經營,由國家統一管理。隨著技術進步和管理創新,這種情況已有了很大變化。國外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普遍做法是,在發電和用電環節按照公平競爭原則建立電力市場,重新界定輸、配電環節的市場屬性,將輸電環節界定為非競爭性領域,由電網公司負責骨干輸電網的建設、運營;將配電環節劃歸競爭性領域,引入市場機制,形成大量配電、售電公司,作為獨立市場主體從事購售電業務。
目前,發達國家的輸電網絡大都是由眾多電網企業組成全國互聯或跨國互聯輸電網,如美國有十個網、西歐(包括部分東歐國家)由十幾個國家電網組成。多張異步輸電網的好處在于,便于區域內資源配置和區域外的電力資源余缺調劑,并在安全性上高于全國一張同步網。五號文件就規定了全國設置6個異步運行的區域輸電網企業。
重新界定輸、配電環節市場屬性,可以提高電力市場運行效率。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電力市場化改革主要遵循了兩條主線:一是打破垂直一體化的管理體制,從發電側的競價上網發展到逐步開放配電網,將單邊購買模式轉向批發競爭和零售競爭,逐步加大市場化力度;二是打破電力企業是公益性機構的傳統觀念,允許不同投資主體進入國有發電和配售電領域,實現產權多元化。盡管各國改革方式和次序有所不同,但基本上都選擇了對產業鏈進行分拆的路徑,建立了多買多賣的電力市場。即便是仍然保留垂直一體化模式的日本和法國,也在發電側和售電側開放了市場。
各國電力改革實踐證明,重新界定輸配電環節市場屬性,對輸配電業務進行重組并不改變電網原有物理聯結方式,不存在技術方面障礙,也不會影響電力系統安全。重組之后,市場機制將貫穿于發、輸、配、售各個環節,在體制上打通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間的交易屏障,用戶的選擇權大為增加,市場功能得到有效釋放,電價普遍降低,電力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將大幅提升。
未來怎么改?
參照國際經驗,深化我國電力體制改革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重新界定各生產環節的市場屬性,并根據其特點對其業務組織模式進行重構。當前,應堅持五號文件確定的市場化改革的正確方向,以界定競爭性業務與非競爭性業務為突破口,構建多買多賣的電力市場,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
第一,進一步完成廠網分開和主輔分離的任務。對近年來各級電網企業新收購的裝備制造企業,仍保留的輔業務單位,如輸變電施工企業等,以及相關“三產”、多種經營企業進行產權剝離。嚴格規范電網企業的業務范圍,電網企業不再從事輸變電主業以外的業務。
第二,實施調度與交易獨立。電力調度在組織和協調電力系統運行和電力市場交易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力,是電網企業維系獨買獨賣地位的主要手段。為了構建多買多賣的電力市場格局,我國應按照國際通行做法,將電力調度機構從電網企業中分離出來,組建獨立的調度交易結算中心,負責電力市場平臺建設和電力交易、計量與結算,組織和協調電力系統運行,以確保電力調度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和電網的無歧視公平開放。獨立調度機構的運行由電監會負責監管,或直接劃歸電力監管部門。
第三,取消不合理的發電量計劃。目前各地下達的發電量計劃沒有法律依據和政策依據,國家電力主管部門也沒有下達過這一計劃,在新的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中應當徹底廢止這一計劃指標。
第四,建立市場化電價形成機制。改革基本方向是“放開兩頭,管住中間”,建立多買多賣的電力市場。即輸配電價格由政府制定,上網電價和用電電價放開。具體步驟是,除了用電量占15%的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仍實行政府直接定價外,對各個電壓等級的工業和商業用戶,從高到低,逐級、限期實行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合同供電,自行商定電力、電量和電價。所訂合同交電力調度機構校核后實施。合同履行后,用電方向相關電網企業支付規定的輸配電價。
電價改革中還應清理各種電價附加,改革征收方式。對各地違規自行出臺的電價附加堅持予以取締。對原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可以通過費改稅的方式,開征相關稅收。
第五,政府對電網企業單獨定價、單獨監管。近期可完善區域電網公司的現代企業制度,對配電企業實行內部財務獨立核算。在此基礎上,按照“合理成本加規定利潤水平”的原則,國家對各電網企業單獨定價,并由電力監管部門對電網運行、電力市場進行監管。
第六,改革電網企業考核辦法。參考國際通行辦法,在電網企業的利潤水平由政府規定并封頂的前提下,應當將單位資產的輸、配電量和供電質量作為電網企業最主要的考核指標。通過改革考核辦法,促使電網企業專注于輸配電的質量和效率,努力降低成本,約束其一味追求資產規模的擴張行為,提高電網經營的專業化水平和安全水平。
當前,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時機已經成熟,條件基本具備。近年,國務院領導在中央經濟工作會、年度改革思路中反復強調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和理順電價形成機制,電力供需各方熱切期待改革措施出臺,政府有關部門也進行了積極探索。改革一旦啟動,可在較短時間內形成方案、付諸實施。
一、我國煤炭市場發展現狀分析
煤炭市場是煤炭交易的有形或無形場所及其涉及的經濟關系和經濟活動,可以細分為現貨與遠期煤炭市場、即期現貨與中長期合同煤炭市場、實物與虛擬煤炭市場、傳統與現代煤炭市場、電煤與冶煉用煤市場、國際與國內煤炭市場等。
我國煤炭市場主要是傳統的煤炭市場,包括全國煤炭訂貨交易會、區域訂貨交易會、煤礦用戶座談會、一對一談判交易、招標、、煤炭大會或論壇等交易方式和場所,其中最重要的是電煤全國及區域訂貨交易會。現代的煤炭柜臺和期貨市場尚處于研究探索階段。
全國煤炭訂貨會對煤炭產銷、需求、運輸和價格四個要素進行年度計劃、銜接和確定。其發展經歷了高度計劃(1953--1982年),計劃訂貨為主、輔以部分市場交易(1983--1992年);計劃與調控相結合,重點訂貨為主、市場交易為輔(1993--2004年);產運需自主銜接、輔之宏觀調控(2005年至今)四個階段。全國煤炭消費量三成以上,重點電煤一半以上訂貨交易是在該會上確定,對保障國民經濟經濟平穩運行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資源與需求不相匹配、運力限制因素較多,區域性、結構性矛盾突出,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不配套,配置資源效率不高等問題。
我國主要產煤省市一般每年都要舉行省內煤炭訂貨會,解決國有煤礦和省市地方煤礦供給本省大型用煤企業煤炭訂貨交易問題,每年訂貨總量在3億噸以上,與全國煤炭訂貨會相互補充,是我國煤炭交易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存在著行政干預色彩濃厚、分配性質占主導、用戶選擇性差等問題。
是一種重要的煤炭交易模式,可以分為傭金、價差、賣方、買方、運輸指定、官方等。煤炭制可以有效緩解企業的資金矛盾,避免或減少產需雙方在購銷中的直接利益沖突、降低購銷費用。我國制煤炭交易量占全國銷售總量的比例估計在40%以上。煤炭制也有一些缺點,例如增加了中間環節費用,容易形成新的三角債、滋生腐敗等。
煤炭招投標交易方式為煤炭供需各方提供了一個相互溝通和了解的平臺,充分體現公正、公開和透明的原則,使資源、價格供求關系等信息傳遞更快,為活躍煤炭市場提供了重要條件。但煤炭是大宗產品,合同能否兌現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運輸部門是否能保障運輸,在運輸能力不足的情況下,大力開展招投標采購和銷售煤炭比較困難。另外,投標方還要支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給煤炭產需雙方加重了負擔。所以,我國煤炭招投標交易方式不多。
我國還有一些自發產生的煤炭交易場所,如河北土木煤炭交易市場;以及政府組建的交易所,例如太原、東北煤炭交易市場等。
我國煤炭出口實現特許經營和配額許可證管理模式,年出口量維持在8500萬噸左右。煤炭進口管理比較寬松,進口量逐年增加,2006年將達到2600萬噸。
大型煤礦企業的用戶座談會、一對一談判、煤炭大會或論壇等交易方式和場所,使煤炭交易方式更加靈活、煤炭市場體系更加完善,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二、國外煤炭市場發展現狀和模式
中國煤炭市場是世界煤炭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與國外先進煤炭市場相比,在市場化程度,商業公正性、公平性,交易規范化、法制化和多樣化等方面都還存在較大差別。因此,借鑒國外先進煤炭市場經驗,對建設中國現代煤炭市場具有重大指導意義。
世界煤炭生產量一半以上集中在中國和美國;在國際貿易總量中,兩者占有一定份額。澳大利亞、印度尼西亞和南非產量雖遠低于中國和美國,但其煤炭以出口為主,對世界煤炭市場影響較大;其中澳大利亞是世界最大的煤炭出口國,出口量占世界煤炭貿易量的34%左右,占亞洲的46%以上。日本和韓國自身幾乎不生產煤炭,但年消費量卻達到3億噸以上,是世界煤炭主要進口國。
世界煤炭市場按地理區域可劃分為澳大利亞一亞太地區市場、美洲一歐洲市場和南非一歐洲市場等三個區域市場。通過南非一歐洲市場,三個市場有機地聯系起來,實現資源相互調劑、價格聯動的統一煤炭市場局面。美洲一歐洲市場是世界上最發達的煤炭市場,煤炭運輸和生產能力高,煤炭價格已經完全市場化,全部由供求關系決定,同時,煤炭市場體系發達,現貨市場、場外柜臺交易市場、期貨市場并存,相互促進。澳大利亞一亞太地區市場發展最快,一般以長期合約為主,年度價格合同占有較大比重。隨著大型貨輪及遠洋貿易的迅速發展,世界煤炭貿易量迅速增長,并打破了以往區域性貿易的模式,開始了全球性的貿易競爭。
世界煤炭市場按產品用途分動力煤市場和煉焦煤市場。動力煤是煤炭市場中應用范圍最廣、使用量最大的煤炭品種。2003年,世界煤炭總產量約51億噸,動力煤占到80%以上。近年來,國際動力煤市場呈現貿易量穩步增長、亞太市場表現活躍、價格快速上升等特點。
近年來,世界煤炭市場的發展呈現出以下趨勢:現貨比例增加,長期合同減少;價格波動頻繁,基準價體系作用減弱,合同指數化增加;紙化合同貿易增加,柜臺交易和期貨交易規避風險功能顯現;電力、天然氣、煤炭價格互動并呈現收斂性。
1、傳統煤炭市場占主導地位
在國際煤炭貿易中,通過供需雙方之間的雙邊談判達成交易的現象非常普遍,這樣就產生了定期和現貨合同。
定期合同,包括長期合同,廣為煤炭生產商和消費者所采用。一般只規定一定時期的發貨量,并同時確定價格及其調整辦法。對于新建的煤礦來說,定期合同尤為重要。由于國際煤炭價格的調整越來越頻繁,因而在亞洲一太平洋的煤炭市場,長期合同的價格基本上海年都要進行調整。估計澳大利亞定期合同量比例在65%―90%之間,剩余部分是現貨交易量。
美國國內的電煤交易原來主要采用雙方洽談協商,形成供煤協議的方式。隨著市場化改革和國際煤炭市場因素的影響,價格糾紛不斷產生。美國煤炭貿易委員會設計和制定了煤炭的購買銷售協議,消除了供需雙方交易障礙。買賣雙方只有在簽訂了標準合同以后才可以進行清算,增加了電煤價格的透明性,也有利于企業的經營管理和規避風險。
現貨合同是針對一批發運的煤炭或一批發運的一
部分煤炭或者幾批發運的煤炭而言,一般不涉及長期合同關系。對單一或多次煤炭發運的特別合同,包括價格等條款,都要經過談判確定。在現貨市場,煤炭現貨價格并不全都是反映價格趨勢的風向標,因為現貨市場的煤炭質量和合同條件都未標準化,對不同買家,質量和合同條件兩個方面的重要性并不一致。
近年來現貨市場的作用越來越大。一是因為歐洲例如丹麥、意大利、德國和荷蘭等國家的買家寧愿接受較低的煤炭安全供應保證,采用合同靈活性較大的現貨交易。二是因為南亞和東南亞的買家在現貨市場采購量日益增加,他們也正在把現貨市場看作一種與定期合同市場一樣可以接受的市場。三是現貨市場上存在許多可以相互替代的供貨商,而貨源質量又有保證,不會影響煤炭的供應。
招標市場是一種現貨市場。通常大型買家采用招標形式,邀請許多供貨商投標,在合同最終確定前,一般都要進行雙邊談判。土耳其和印度的企業是煤炭市場主要的招標人。但是煤炭生產商對招標煤炭市場并不熱心,因為未中標的一力?交易成本太高,投標方一般通過中間貿易商進行投標,也不可能與用戶建立直接的業務聯系。
長期合同價格通常以年為周期確定。動力煤價格主要有ENEL價格和日澳動力煤價格。前者主要由美國和南非的市場提供,要比后者早一個季度確定,同時ENEL也從澳大利亞和包括中國、俄羅斯在內的其他供應商那里采購煤炭,因此它的價格在世界煤炭市場動力煤合同談判中是一種重要的價格參考;日澳動力煤價格在亞太地區煤炭市場也具有風向標作用。煉焦煤市場,主要煤炭供應商澳大利亞和加拿大與日本鋼廠的年度定價非常重要,具有指導意義。在亞太煤炭市場,動力煤價格與半軟煉焦煤價格一直有很大的相關性,因此動力煤價格與煉焦煤價格存在互動聯系。
價格指數指導意義彰顯。澳大利亞、美國、南非、歐洲煤炭市場都定期現貨和定期合同煤炭價格指數,對于現貨實物交易和長期合同煤炭價格都有較大的指導意義。
2、柜臺市場
柜臺市場指的是交易者在正規的商品或期貨交易所之外,就煤炭實物商品、即期/現金/實物交割/遠期煤炭合約、煤炭價格指數等金融衍生類產品進行買賣的場所,主要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網絡競價系統等形式實現,已有近十年歷史。它既包括場外現貨市場,又包括遠期市場,是介于傳統交易市場和期貨市場之間的一種正在快速發展的市場。與傳統交易市場相比,它具有合約和商品質量標準化,有標準交割地、由系列交割期合約構成,交易商廣泛,現貨交割、現金交割和對沖交割均可等特點;與期貨市場相比,它又具有場外交易、合約標準化不嚴格、一對一交易、政府不強制監管、受保證金制度和商業信用雙重約束等特點。
柜臺市場除了具有實現實物交易、規避價格風險和發現價格三大基本功能外,還能為將來建立期貨市場,積累運作經驗、培育交易人才、發現代表性煤炭品種等方面提供強大支持,是發展期貨市場的必由之路。
美國是煤炭柜臺市場的發源地,據估計,2004年柜臺交易量達到4--5億噸,主要是進行風險管理。歐洲柜臺交易開展比美國晚,但交易進行得如火如荼,2004年的交易量估計在3億噸左右;部分交易用于風險管理,部分用于實物交割。在亞洲,日本在2003年召開了能源風險管理研討會,正處于柜臺交易的引進階段。
3、期貨市場
期貨市場是圍繞期貨交易所的商品及其衍生品種進行交易的市場,既可以對商品期貨,也可以對其衍生品如煤炭價差、套購、期貨期權進行交易,具有對沖價格風險和發現價格兩大功能。2001年6月,紐約商業交易所經交易所執行委員會批準,于2001年7月12日上市中部阿巴拉契亞(CAPP)煤炭期貨,成為現在世界上唯一的煤炭期貨品種,但是煤炭期貨交易并不十分活躍。
三、我國煤炭市場發展戰略目標、措施和對策
1、煤炭交易所取代不了全國煤炭訂貨會
近期,一些專家和煤炭業內人士,每每談到對全國煤炭訂貨會改革,必言稱建立一個全國煤炭交易中心取而代之。這可能是他們對煤炭市場總體結構情況和煤炭交易所的性質不了解使然。筆者認為,全國性煤炭交易中心的建設,要和全國煤炭訂貨會的改革統籌考慮進行,絕不是一個取代另一個的簡單化問題。這是因為:
第一,絕大部分的煤炭供求關系并不是由某次交易偶爾確立的,而是在長期的經濟合作中逐步形成并相對穩定的。第二,無論是煤炭供應商還是用戶,煤種的適應性和運輸的經濟合理性決定其供求關系只能在數量非常有限的用戶或供應商之間形成。第三,煤炭交易所的主要作用并不是為參與者提供煤炭實物,而是提供多體系的煤炭價格信息,最終為參與者達到投機盈利和規避風險的目的。第四,從實踐來看,迄今為止,我國由政府出面成立的國家級煤炭交易所在運作上是不成功的,世界上也沒有一個交易中心能擔負著大部分煤炭訂貨交易的重任。由此可見,以一個煤炭交易中心取代全國煤炭訂貨會將會使已經邁入市場經濟的煤炭訂貨交易回到高度計劃分配的老模式上去,這條路無疑是走不通的。
2、我國煤炭市場發展的基本原則和戰略目標
根據以上國際國內煤炭交易活動的分析,結合我國特有的煤炭產供銷現狀,筆者認為我國煤炭市場發展的基本原則應當是:尊重市場,政府調控;統籌規劃,循序漸進;企業主導,自主交易;政策支持,配套發展。
我國煤炭市場建設的戰略目標應當是在開放、競爭、統一與有效監管的體制環境下,以形成充分競爭的煤炭市場為出發點,通過對市場主體的再造、市場體系的建立及統一與完善、市場價格機制的改革、市場秩序的規范與監管、市場行為的規制與引導等措施,建立以主要煤炭生產企業和電力企業集團直接談判定價、中長期合同為主導,建立分品種、分區域、有層次、相互競爭的、有形市場和虛擬市場并存的現代煤炭市場體系,為市場配置資源和定價、安全經濟供應煤炭提供保障,為構筑未來中國統一能源市場打下基礎。實現這個目標要分兩步走。
第一階段(預計2000--2008年),即運能短缺和煤炭資源品種不能充分滿足需求階段。突出以下幾點:一是調整煤炭生產和銷售結構,擴大生產,為市場和用戶提供低價、優質和充足的煤炭供應,改善煤炭供需關系,滿足國民經濟快速增長對煤炭的需求。二是通過實施有效的市場監管和宏觀調控,防止煤炭市場壟斷勢力的強化,同時確保煤炭價格和煤炭市場不會發生大的波動,以避免引發一連串的經濟與社會問題。三是在政府宏觀調控指導下,繼續舉行每年的全國煤炭訂貨交易會和區域訂貨會,發揮行業牽頭單位的協調引導作用,突出骨干電力企業集團和煤炭生產企業的主體地位。四是以市場導向為主,政府協助為輔,有序建立區域性和集散地、港口的煤炭交易所,為不同層次的煤炭生產企業和用戶提供交易平臺。五是適度開展柜臺交易的推進工作。六是在有限的運力基礎上,盡量引入
競爭機制使煤炭產、運、需按市場化方式銜接。
第二階段(預計2009午后,10年左右),即運能相對能滿足市場要求,煤炭生產、需求和運輸部門向市場化方向改革基本完成階段。這一時期,全國主要骨干煤炭生產企業和各大電力集團企業主導煤炭市場經濟活動和經濟利益的格局基本形成,煤炭資源和運力按供需雙方選擇完全進行市場化優化配置,煤炭供應能保障我國煤炭需求,我國煤炭市場在國際煤炭市場上擁有相應地位,煤炭柜臺市場和期貨市場投入運營。電煤供應中,直接和中長期合同供應量占60%--70%;貿易量38%--28%;柜臺市場和期貨市場實物交割量占1%--2%。我國建立綜合煤炭市場體系的目標初步實現。
3、實現我國煤炭市場戰略目標的主要措施
為實現目標,建議重點開展如下工作。
(1)加強電煤市場主導作用,重點完善傳統煤炭市場建設。煤炭訂貨改革要在政府指導和監管下進行,要以尊重市場規律、促進規范交易、保障供應穩定、體現公平自主、提高訂貨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等原則為指導。
①優化重點訂貨。可由國家指定的重點煤炭生產企業和電力企業先行舉行全國煤炭訂貨會,類似于日澳定期談判所采取的方式,主要簽訂大額、定期(年度或中長期)、跨路局調出調入和水陸聯運合同。它們的其他合同由區域(結合大行政區和鐵路局建制考慮)交易會、不定期一對一談判、、煤炭交易所、電子商務和招標等方式解決。鼓勵大型國有煤炭企業繼續組織煤礦用戶座談會。
②加強區域訂貨。其他規模以上的煤炭和電力企業參加區域訂貨,主要在年產量,1億噸以上的省區舉行。凈調入量在5000萬噸以上的用煤大省可以由需方召開區域訂貨交易會。各層次會議時間定在每年11月舉行。國家發展改革委提出總的宏觀計劃,以行業引導、企業為主體進行資源配置。
③引導和推進交易市場的建設,為廣大煤炭生產消費企業提供交易平臺。全國性的煤炭交易市場必須在政府監管、產運需各方積極參與下實施,政府主導制定政策方案,并與有關行業牽頭單位聯合制定交易規則,積極扶持、構建跨行業的協調服務機構和配套服務機制,形成完善的交易體系。針對電煤具體情況,電煤交易應當考慮運輸的保證、電網的安全穩定、電價機制、社會對電價承受能力等約束條件。初期對電煤交易實行市場準入制,提高交易門檻,保證資源、運力,以直供直銷為主,禁止投機行為和人為操縱。隨著電價、運輸條件改善,允許符合一定條件的電煤交易合同實行監管下的轉讓。在條件成熟后,逐步實行完全市場化交易。建議先在重要產地如山西、內蒙古西部,重要中轉地如秦皇島港口和天津港口,重要消費地如上海長江三角區和廣州,建立數個區域性的煤炭交易所。在此基礎上籌建全國統一的煤炭交易市場。
④完善其他傳統煤炭市場機制。規范行為,主辦多形式、多煤種煤炭市場論壇,根據煤炭市場情況適當開展國際招標采購煤炭、嘗試煤炭電子商務等形式建立產銷聯系等。傳統交易市場最后要形成一種以直銷、中長期合同為主,貿易為輔,多種交易方式并存、相互補充、相互競爭的局面。
⑤加強運力協調,訂立運輸合同。在運能基本能夠滿足運輸需求或稍有富余的地區,煤炭產需量完全由供需雙方根據市場情況確定。在鐵路運能短缺的地區,根據量、價、簽約時間擇優配置運力。煤炭產需企業之間、產需企業與運輸企業須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運輸合同。運力配置要市場化和資本化,鼓勵煤炭企業參與鐵路和港口建設,形成一批由大型煤炭生產企業、大型煤炭消費企業控股的鐵路運輸和港口企業,嘗試通過股權比例,分配運力和港口能力,并讓股東的富裕“能力”到煤炭市場進行交易買賣。
(2)改革價格形成機制,多體系發現煤炭價格。重點解決以下問題:一是由國家有關部門商大型煤炭、電力企業建立中國電煤“基準價談判機制和形成機制”,引導煤炭價格。二是建立現貨市場、中長期合同市場、柜臺市場和期貨市場價格指數體系,形成有效競爭的煤炭產品市場定價的價格形成機制,真實、靈敏反映煤炭市場的供求關系。三是形成規范的煤電聯動機制,對電價實行有效的價格監管和適時調整。四是形成有利于煤炭、電力結構調整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能源價格結構及比價關系。五是區分煤炭和電力價格的兩重性,建立科學的保護低收入群體和保證人民基本生活需求的價格機制。
(3)重視煤炭進出口貿易。要適當放松對出口經營權的管理,擴大出口煤炭企業數量。對具備條件的大型煤炭生產企業,以及個別經營良好的區域交易所,都可以考慮給予煤炭出口經營權。要擴大中國市場對世界煤炭市場的影響力,使中國成為世界煤炭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交易中心、價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