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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司法會計 鑒定 財務報表 審計 差異
論文摘要:司法會計鑒定與常規財務報表審計均為會計鑒證業務。兩類業務的執業準則分別由國家司法部和財政部。比較主要執業規則的差異,有利于司法鑒定人參照有關《審計準則》的原則,恪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的規定。
司法會計鑒定是指司法鑒定人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運用會計、審計專門知識對訴訟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審查、鑒別和判斷工作,并出具司法鑒定意見書的鑒證活動。常規財務報表審計是指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依照獨立審計準則,運用檢查、觀察、詢問、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分析性程序等科學審計方法,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進行審計并發表審計意見的鑒證活動。本文依據國家司法部公布的《司法鑒定程序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令第107號,以下簡稱鑒定通則)和財政部批準實施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財會【2006】4號,以下簡稱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比較司法會計鑒定規則與常規財務報表審計規則的主要異同,目的是引起司法鑒定人在進行司法會計鑒定工作中注意其同常規財務報表審計主要規則的差異,審慎執行《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的規定,保證司法會計鑒定的工作質量,滿足司法訴訟審理的需要。
一、鑒證委托與受理規則差異
1、鑒證委托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接受鑒定委托,應當要求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證明,并提供委托鑒定事項所需的鑒定材料;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審計準則》沒有要求委托人出具鑒證委托書的規定,委托審計業務成立的唯一標志是委托人與受托的會計師事務所簽訂了審計業務約定書。
2、對委托事項的審查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予以受理;對提供的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委托人補充齊全的,可以受理。《審計準則》規定,在接受委托前,注冊會計師應當初步了解業務環境,評估獨立性和專業勝任能力,查看是否符合鑒證業務特征,并與委托人、被審計單位就審計業務約定相關條款進行充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該工作環節上,兩者規定相似,只不過司法會計鑒證對委托事項的審查專業性更強。
3、受理時限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托,應當即時做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鑒定委托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可以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審計準則》沒有受理時限的規定。
4、不得受理的情形
《鑒定通則》規定了七種情形,分別是:(1)委托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的;(2)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3)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4)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范的;(5)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6)不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的;(7)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審計準則》有實質內容類似的規定。兩者的差別體現在司法會計鑒證的專業性要求上。
5、鑒證業務協議書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受理鑒定委托的,應當與委托人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協議書包括委托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基本情況、委托鑒定的事項及用途、委托鑒定的要求、委托鑒定事項涉案的簡要情況以及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等五方面主要內容。《審計準則》規定了審計業務約定書的十五項具體內容。
《審計準則》體現了鑒證業務協議書的通用內容,而司法鑒定協議書的五方面內容更突出專業性。
二、鑒證實施規則差異
1、鑒定人的責任
《鑒定通則》明確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審計報告》第四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對出具的審計報告負責。
主要差異:盡管規則中都有“負責”二字,但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無疑是更高層次責任的一種規定,構成了兩種規則的根本性差異。
2、鑒定人執業人數
《鑒定通則》要求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的鑒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對需要到現場提取檢材的,應當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鑒定人提取,并通知委托人到場見證。《審計準則》沒有類似的規定,只是在審計報告的參考格式中列示有兩名注冊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3、回避原則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人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委托人、委托的鑒定事項或者鑒定事項涉及的案件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其獨立、客觀、公正進行鑒定的,應當回避。《審計準則》有類似的規定。
4、利用專家的工作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過程中,遇有特別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的,可以向本機構以外的相關專業領域的專家進行咨詢,但最終的鑒定意見應當由本機構的司法鑒定人出具。《審計準則》規定,如果專家工作結果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提及或描述專家的工作,包括專家的身份和專家的參予程度等。
兩種規則均規定可以利用專家的工作,但《鑒定通則》明確最終的鑒定意見應當由司法鑒定人出具;《審計準則》則允許在專家工作結果致使注冊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情況下,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提及或描述專家的工作。可見《審計準則》對鑒證人員利用專家工作結果的責任低于《鑒定通則》的規定。
5、鑒定時限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審計準則》沒有類似的規定。
6、出庭作證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人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應當出庭作證,回答與鑒定事項有關的問題。《審計準則》沒有此項規定,僅在《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第六十八條中將“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會計師事務所為法律訴訟準備文件或提供證據”排除在“對業務工作底稿包含的信息予以保密”的范圍以外。
7、鑒證的復核
《鑒定通則》規定,委托的鑒定事項完成后,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指定專人對該項鑒定的實施是否符合規定的程序、是否采用符合規定的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等情況進行復核,發現有違反本通則規定情形的,司法鑒定機構應當予以糾正。《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要求制定審計業務項目組和會計師事務所兩個層次的業務復核政策和程序,業務完成后的復核是審計報告出具前的必備程序。《審計準則》的復核要求嚴于《鑒定通則》的“可以”復核的條款。
三、鑒證文書規則差異
1、鑒證文書的格式
司法鑒定文書有固定的文書規范和要求,其基本格式是:(1)標題;(2)編號;(3)基本情況;(4)檢案摘要;(5)檢驗過程;(6)檢驗結果;(7)分析說明;(8)鑒定意見;(9)落款;(10)附注。審計報告包括下列要素:(1)標題;(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層對財務報表的責任段;(5)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段;(6)審計意見段;(7)注冊會計師的簽名和蓋章;(8)會計師事務所的名稱、地址及蓋章;(9)報告日期。
主要差異:司法鑒定文書除在檢案摘要、檢驗結果、分析說明等處有特殊要求外,同通用目的審計報告的最大區別是報告的意見段上,司法鑒定文書要求檢驗結果“寫明對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進行檢驗后得出的客觀結果”,鑒定意見“應當明確、具體、規范,具有針對性和可適用性”;通用目的審計報告的意見段要求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公允性發表意見,即財務報表是否按照適用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應特別注意這里使用的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等概括性術語。
2、鑒證意見分歧的處理
《鑒定通則》規定,司法鑒定文書要求由司法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多人參加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文書中應當注明。《審計準則》要求在審計報告上注冊會計師簽名并蓋章,其同司法鑒定文書略有差異。《審計準則》還規定注冊會計師應對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的可能性進行討論,在整個審計過程中持續交換有關財務報表發生重大錯報可能性的信息,對出現的審計疑難問題或爭議事項,審計項目負責人應當及時實施復核,以使重大事項在出具審計報告前能夠得到滿意解決。《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準則第5101號——業務質量控制》第四十九條明確“只有意見分歧問題得到解決,項目負責人才能出具報告”,沒有允許參加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在同一報告中表達不同審計意見的規定。
四、對規則差異的進一步分析
1、“司法鑒定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是司法會計鑒定規則與通用目的財務報表審計規則的根本性差異。正是司法會計鑒證實行鑒定人負責制度,才產生了:(1)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對需要到現場提取檢材的,應當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鑒定人提取;(2)司法鑒定過程中,可以利用專家的工作,但最終的鑒定意見應當由司法鑒定人出具;(3)司法鑒定人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應當出庭作證,回答與鑒定事項有關的問題;(4)委托的鑒定事項完成后,司法鑒定機構可以(注意:這里使用的是“可以”而不是必須)指定專人對該項鑒定的實施情況進行復核;(5)司法鑒定文書要求檢驗結果“寫明對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進行檢驗后得出的客觀結果”,鑒定意見“應當明確、具體、規范,具有針對性和可適用性”;(6)多人參加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鑒定文書中應當注明等有別于通用目的財務報表審計規則的特殊規定。
2、通用目的鑒證業務與專業性鑒證業務的差別。《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將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劃分為歷史財務信息審計、歷史財務信息審閱、其他鑒證業務等三大類。盡管司法鑒定業務規則是由國家司法部,其執業管理工作受到地方司法鑒定協會監管,但由于司法會計鑒定人的資格門檻即要求是注冊會計師,故其仍然屬于具有司法鑒定人資質的注冊會計師進行的其他鑒證業務。所不同的是,如果說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業務,而司法會計鑒證業務更是“專業”中的“專業”,這一點在:(1)簽訂司法鑒證業務約定書前需要委托人出具鑒定委托書;(2)對委托鑒定事項審查中有司法專業的要求;(3)司法鑒定協議書中包括委托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基本情況、委托鑒定的事項及用途、委托鑒定的要求、委托鑒定事項涉案的簡要情況以及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等五方面特定內容;(4)鑒定文書的特有格式等方面均有體現。因此,《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第五十八條規定“注冊會計師執行司法訴訟中涉及會計、審計、稅務或其他事項的鑒證業務,除有特定要求者外,應當參照本準則辦理”。司法會計鑒定的“特定要求”就是國家司法部的《司法鑒定程序通則》及有關文件。實務中,司法會計鑒定業務的更專業性特征決定司法會計鑒定人執業規則應當參照《中國注冊會計師鑒證業務基本準則》的原則,恪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的有關規定。
參考文獻
乙方(承接方): 身份證號:
茲有甲方需轉讓本人承包的申通快遞業務 ,經申通快遞公司同意,甲、乙雙方就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轉讓日期:** 月 日。
二、轉讓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
三、雙方約定,轉讓前有關甲方經手的快遞業務及有關問題、糾紛由甲方負責完成,乙方不承擔此責任;轉讓后有關快遞業務及問題、糾紛等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交待、乙方認可的遺留問題除外)。
四、甲方滯留的快件有 件,單號分別為: 。
五、甲方轉讓后,乙方有業務操作方面的問題需要請教,甲方應及時給予解答。
六、此協議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申通快遞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快遞公司轉讓合同(二)
轉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人; 職務:
受讓方: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人: 職務: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于年 月 日在深圳市設立,由甲方與 合資經營,注冊資金為 幣 萬元,其中,甲方占 %股權。甲方愿意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營公司 %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出資 幣 萬元,實際出資 幣
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合營公司 %的股權以 幣 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天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帳方式分 次(或一次)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后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 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準)。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 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后(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雙方應于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營公司、深圳市公證處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年 月 日
快遞公司轉讓合同(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韻達快遞業務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承諾將礦區二礦韻達分部的全部業務轉讓給乙方經營。
二、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上述費用包括全部業務及其相關設備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三、甲方至 年 月 日前,結清下屬兩個寄存點的所有費用。其下屬兩個寄存點的風險抵押金(每個寄存點人民幣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一并轉讓給乙方。
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二礦韻達快遞分部相關手續暫不過戶給乙方,乙方將繼續使用甲方相關手續進行經營,在乙方經營期間,如乙方需辦理過戶手續,甲方將無條件予以配合。
五、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二礦韻達分部全部業務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乙方承諾,將嚴格按照國家郵政管理局對快遞行業的相關法律法規及上海韻達總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合法經營,如發生違法違規行為,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另 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財務建帳工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職責
1.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對提供給乙方的會計原始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2.配備專人負責日常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庫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細日記帳。
3.商業企業需每月月底進行庫存盤點并提供盤存表,工業企業需提供原材料、在產品、產成品的領料、出庫憑據及盤存表,其他企業涉及存貨的也應提供盤存表,作為乙方結轉或調整成本的依據。
4.在每月月末前及時向乙方提交所有用于建帳的會計原始資料。
5.對于乙方依照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退回要求更正、補充的原始憑證,應及時予以補充、更正。
6.配備專人負責與乙方進行日常工作聯系,及時與乙方對帳,保持實際經營與乙方受托的財務帳一致。
7.按本協議書的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建帳費用。
二、乙方受托職責
1.本著獨立、客觀、公正原則,根據甲方提供的原始憑證和相關資料,按照企業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具體包括審核原始資料、填制記帳憑證、登記會計帳簿、編制會計報表。
2.在所屬月份次月完成事項,但不能影響甲方納稅申報工作。
3.對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4.乙方在完成建帳后即將記帳憑證及相關財務資料交還甲方,年度終了后一次性將會計帳冊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5.本協議終止后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指定的帳冊接續人辦理交接手續以保證帳務的延續。
6.在期間如甲方遇到查帳或審計,乙方應予以配合,就所采用的會計政策等作出解釋。
三、期間及收費
1.委托建帳期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止,共計_______個月。該起止月份指建帳所屬月份。
2.本項業務的收費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月,合計金額_________元。預付三個月。
3.如期間遇到企業不再繼續經營等重大變動,可憑有關證明材料按實際時段結清費用,余款退還。
四、生效、違約處理及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書在簽約并付費后生效。
2.乙方承擔由于工作失誤造成的甲方損失。由于甲方未盡本協議第一款所述職責而造成的甲方損失由甲方自負。
3.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5.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定義及解釋
1.定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詞和用語,應具有如下的涵義:
(1)“項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為之建造的工程項目。
(2)“服務”是指按照協議書咨詢工程師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3)“工程”是指完成項目而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4)“業主”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雇用咨詢工程師的一方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人。
(5)“咨詢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由業主雇用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去履行服務的一方及咨詢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業務和咨詢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7)“協議書”是指包括業主--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條件以及附件A(服務范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通知書和正式協議書(若已簽訂),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規定。
(8)“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9)“月”是指按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10)“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他的貨幣。
(11)“商定的補償”是指根據協議書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款項。
2.解釋
(1)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應在其解釋中使用。
(2)視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詞的單數包含復數的含義,陽性包含陰性的含義,反之亦然。
(3)如果協議書條款中有相互矛盾之處,則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咨詢工程師的義務
3.服務范圍
咨詢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在附件A中已規定了服務的范圍。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稱為正常服務。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稱為附加服務。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條款咨詢工程師需履行的服務稱之為額外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職權的行使
(1)咨詢工程師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和勤奮地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2)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或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要求的職責時,咨詢工程師應:
①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應是他可以接受的。
②如果授權的話,應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開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但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進行工作。
③如果授權后的話,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但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則須事先征得業主的同意(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咨詢工程師應盡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詢工程師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屬于業主的財產,在實際可行時應加以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咨詢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資料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工程師提供他能夠得到的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資料以不耽誤服務。
8.決定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咨詢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情作出書面決定便不耽誤服務。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對咨詢工程師和他的職員及下屬,業主應盡一切努力按照具體情況提供以下協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條款;
(2)在服務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暢通無阻的通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咨詢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帶入該國以及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帶出該國的權力的條款;
(6)為了方便咨詢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應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系的渠道。
10.設備和設施
為了服務的目的,業主應免費向咨詢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咨詢工程師協商后,業主應根據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咨詢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此類職員在涉及到服務時只應從咨詢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的服務供給。咨詢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職員
13.職員的提供
由咨詢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并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根據第11條款,由業主提供的職員應得咨詢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都認為有必要提供此類服務以便于滿意地履行服務時,則咨詢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服務的提供,并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每一方應指定一位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以便于本協議書的管理。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咨詢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系。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來替換。
除非此類更換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則,這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
(1)這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換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保險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咨詢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咨詢工程師違背了第5條款第(i)子款,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事情負責向業主賠償。
(2)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咨詢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咨詢工程師賠償。
(3)賠償
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僅對下列條件進行支付賠償:
①這類賠償應限于由此違約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遭受的損害的數額,而對其他則不予賠償;
②在任何情況下,這些賠償數額應限于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③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無論是業主還是咨詢工程師都不應對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除非第二部分規定的相應時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咨詢工程師提出索賠。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款有關責任方面的款項,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于第二部分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按第31條款第(ii)子款規定的或本協議書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在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的情況下,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所有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對由于該索賠所引起對方的各種費用完全補償。
(2)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咨詢工程師免受由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這類索賠:
①除非這類索賠已包括在按第19條款規定辦理的保險范圍內:
②在第17條款提及的責任期終止后提出的這類索賠。
(3)例外
第(1)和(2)款不適用于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1)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瀆職;
(2)與本協議書規定義務的履行無關的情況。
19.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的形式要求咨詢工程師:
(1)對第16.1條款規定的咨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2)在業主首次邀請咨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按16.1條款規定的咨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3)對公共的或第三方進行責任保險;
(4)在業主首次邀請咨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5)對其他各項進行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咨詢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讓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由承保人來辦理。
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額的費用。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咨詢工程師應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進行下列各項保險:
(1)按第6條款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因使用該財產而產生的責任。
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協議書生效
協議書從咨詢工程師收到業主對其建議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或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后簽字之日(如有時)的較晚的那個日期起生效。
22.開始和完成
除根據協議書可延期外,服務必須在第二部分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開始和完成。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話,則咨詢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這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導致增加服務工作量或服務時間,則:
(1)咨詢工程師應將此情況及此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2)此增加部分應作為附加的服務;
(3)服務的完成時間應相應在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根據本協議書咨詢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咨詢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些服務不得不暫停時,則此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到這種情況不再持續。為了恢復服務還應加上一個不超過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務履行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完成該類服務的期限因此情況而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1)業主的通知
①至少在56天前業主可通知咨詢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咨詢工程師應立即對停止服務且將支出減到最小的事宜作出安排。
②如果業主認為咨詢工程師沒有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咨詢工程師并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因。如果有21天內業主未收到滿意的答復,則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后35天內發出。
(2)咨詢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列①、②情況下,當咨詢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咨詢工程師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①當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②按第26條或第27.1款當服務已暫停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額外的服務
當發生第26條款所述情況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終止本協議書時,咨詢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應視為額外的服務。
咨詢工程師有權獲得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及責任。
支付
30.對咨詢工程師的支付
(1)根據合同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業主應向咨詢工程師支付正常的服務報酬,并按附件C的規定費率和價格或基于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的服務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根據第23條款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2)業主應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咨詢工程師支付下列款項,除非另有書面協定。
①在履行服務當中,咨詢工程師的職員所花費額外的時間用于附加服務的報酬;
②由咨詢工程師花費的所有其他額外開支的凈成本。
31.支付的時間
(1)應迅速支付給咨詢工程師的到期款項。
(2)咨詢工程師在第二部分規定的時間內未收到付款時,則應根據第二部分規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支付的金額中,此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注明的應支付之日起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對第27款第(2)點所規定的咨詢工程師的權利產生影響。
32.支付的貨幣
(1)適用于本協議書的貨幣是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貨幣。
如果使用其他貨幣支付,則應按第二部分規定的匯率計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凈額。業主應保證咨詢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
(2)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服務履行期間,業主所在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①阻止或延誤咨詢工程師將業主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②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外幣的有效或使用,或
③當咨詢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后將總額相等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征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咨詢工程師的服務的履行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
這時,若在財務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詢工程師滿意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情況是適用于按第26款所規定的情況。
33.有關第三方對咨詢工程師的收費
除在第二部分或附件C中規定以外
(1)對咨詢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業主在任何可能時都應為他們辦理豁免,包括:
①他們的報酬;
②他們進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飲料以外;
③用于服務的進口物品;
④文件。
(2)如果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則他應償付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給咨詢工程師。
(3)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
①未經業主批準,不得在項目所在國內將上述物品處理掉;
②未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將上述物品出口。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咨詢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則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他項目。第31條款第(2)子款應適用于最終支付給咨詢工程師的一切有關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咨詢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的記錄。
除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業主可在發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事務所對咨詢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并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該審計工作。
一般規定
36.語言和法律
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規定。
37.立法的變動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詢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外,若在訂立本協議書以后,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從而引起服務費用或服務期的改變,則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應作相應的調整。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1)未經業主書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轉讓外,咨詢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咨詢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3)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咨詢工程師不得開始實施、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權
咨詢工程師擁有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為此目的使用而復制這類文件時不需經咨詢工程師的許可。
40.利益的沖突
咨詢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
咨詢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41.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用書面的形式,并從在第二部分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后要用信函確認。
42.出版
咨詢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規定。但若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有關材料時,則須經業主批準。
爭端的解決
43.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賠償,按第17條款的規定,應在業主與咨詢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達成一致,則應按第44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按第二部分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日期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遵守裁決的結果,并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這種棄權實際有效。
第二部分特殊應用條件
A.參閱第一部分條款
1.定義
(1)項目的_________
17.責任的期限___________
計算起自_______________
18.(1)賠償的限額_________
22.開始______________
完成________________
31.(2)支付的時間
當地貨幣__________天
外幣___________天
用于過期應付款項
商定的補償每天________%
32.協議書規定的貨幣
36.協議書的語言
主導語言__________
協議書遵循的法律________
37.業務總部所在地_________
41.通知
業主的地址__________
電傳號碼_____________
傳真電話號碼___________
咨詢工程師的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傳號碼______________
1.定義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各詞和用語,應具有如下的涵義:
(1)“項目”是指第二部分中指定的并為之建造的工程項目。
(2)“服務”是指按照協議書咨詢工程師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3)“工程”是指完成項目而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4)“業主”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雇用咨詢工程師的一方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人。
(5)“咨詢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由業主雇用的作為一個獨立的專業公司去履行服務的一方及咨詢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人。
(6)“一方”和“各方”是指業務和咨詢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7)“協議書”是指包括業主--咨詢工程師標準服務協議書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條件以及附件a(服務范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通知書和正式協議書(若已簽訂),或在第二部分中的其他規定。
(8)“日”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9)“月”是指按公歷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的時間段。
(10)“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他的貨幣。
(11)“商定的補償”是指根據協議書支付在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款項。
2.解釋
(1)本協議書中的標題不應在其解釋中使用。
(2)視上下文需要,本文中詞的單數包含復數的含義,陽性包含陰性的含義,反之亦然。
(3)如果協議書條款中有相互矛盾之處,則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的為準。
3.服務范圍
咨詢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在附件a中已規定了服務的范圍。
4.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1)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稱為正常服務。
(2)在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稱為附加服務。
(3)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按照第28條款咨詢工程師需履行的服務稱之為額外服務。
5.認真地盡職和職權的行使
(1)咨詢工程師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和勤奮地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2)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或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要求的職責時,咨詢工程師應:①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未在附件a中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應是他可以接受的。②如果授權的話,應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開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但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一名獨立的專業人員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進行工作。③如果授權后的話,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但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可能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則須事先征得業主的同意(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咨詢工程師應盡快地通知業主)。
6.業主的財產
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咨詢工程師使用的任何物品均屬于業主的財產,在實際可行時應加以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咨詢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并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7.資料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工程師提供他能夠得到的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資料以不耽誤服務。
8.決定
業主應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就咨詢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情作出書面決定便不耽誤服務。
9.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對咨詢工程師和他的職員及下屬,業主應盡一切努力按照具體情況提供以下協助:
(1)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條款;
(2)在服務所需要的任何地方提供暢通無阻的通道;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4)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5)允許咨詢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帶入該國以及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帶出該國的權利的條款;
(6)為了方便咨詢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應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系的渠道。
10.設備和設施
為了服務的目的,業主應免費向咨詢工程師提供附件b中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11.業主的職員
在與咨詢工程師協商后,業主應根據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雇員中為咨詢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此類職員在涉及到服務時只應從咨詢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的服務供給。咨詢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13.職員的提供
由咨詢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體格檢查并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根據第11條款,由業主提供的職員應得咨詢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都認為有必要提供此類服務以便于滿意地履行服務時,則咨詢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服務的提供,并作為附加的服務。
14.代表
每一方應指定一位職員或個人作為其代表以便于本協議書的管理。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咨詢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系。
15.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來替換。
除非此類更換由另一方提出的,否則,這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
(1)這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并申述更換理由,并且
(2)如果不能把瀆職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作為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16.雙方之間的責任
(1)咨詢工程師的責任:如果確認咨詢工程師違背了第5條款第(i)子款,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此有關的事情負責向業主賠償。
(2)業主的責任: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咨詢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咨詢工程師賠償。
(3)賠償:如果認為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僅對下列條件進行支付賠償:①這類賠償應限于由此違約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遭受的損害的數額,而對其他則不予賠償;②在任何情況下,這些賠償數額應限于第18.1款規定的數額;③如果認為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于由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責任的期限
無論是業主還是咨詢工程師都不應對由任何事件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除非第二部分規定的相應時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咨詢工程師提出索賠。
18.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賠償的限額_________;
(2)保障_________;
(3)例外_________。
19.責任的保險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的形式要求咨詢工程師:
(1)對第16.1條款規定的咨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
(2)在業主首次邀請咨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按16.1條款規定的咨詢工程師的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3)對公共的或第三方進行責任保險;
(4)在業主首次邀請咨詢工程師為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保險的基礎上,對其追加保險額;
(5)對其他各項進行保險。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咨詢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努力,讓此類保險或追加保險額由承保人來辦理。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或追加保險額的費用。
20.業主財產的保險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咨詢工程師應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盡一切合理的努力,進行下列各項保險:
(1)按第6條款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2)因使用該財產而產生的責任。
業主應負擔此類保險的費用。
21.協議書生效
協議書從咨詢工程師收到業主對其建議發出中標通知書之日或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后簽字之日(如有時)的較晚的那個日期起生效。
22.開始和完成
除根據協議書可延期外,服務必須在第二部分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開始和完成。
23.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并經雙方書面同意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更改。
24.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以書面的形式提出要求的話,則咨詢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這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25.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誤,導致增加服務工作量或服務時間,則:
(1)咨詢工程師應將此情況及此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2)此增加部分應作為附加的服務;
(3)服務的完成時間應相應在予以延長。
26.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根據本協議書咨詢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咨詢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些服務不得不暫停時,則此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到這種情況不再持續。為了恢復服務還應加上一個不超過42天的合理期限。
如果某些服務履行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完成該類服務的期限因此情況而須給予延長。
27.撤銷、暫停或終止
(1)業主的通知_________。
(2)咨詢工程師的通知_________。
28.額外的服務
當發生第26條款所述情況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并不按第27.1第(ii)子款終止本協議書時,咨詢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應視為額外的服務。
咨詢工程師有權獲得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及責任。
30.對咨詢工程師的支付
(1)根據合同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業主應向咨詢工程師支付正常的服務報酬,并按附件c的規定費率和價格或基于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的服務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根據第23條款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2)業主應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咨詢工程師支付下列款項,除非另有書面協定。①在履行服務當中,咨詢工程師的職員所花費額外的時間用于附加服務的報酬;②由咨詢工程師花費的所有其他額外開支的凈成本。
31.支付的時間
(1)應迅速支付給咨詢工程師的到期款項。
(2)咨詢工程師在第二部分規定的時間內未收到付款時,則應根據第二部分規定的利率向其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支付的金額中,此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注明的應支付之日起計算。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對第27款第(2)點所規定的咨詢工程師的權利產生影響。
32.支付的貨幣
(1)適用于本協議書的貨幣是第二部分中所規定的貨幣,如果使用其他貨幣支付,則應按第二部分規定的匯率計算并支付未加扣除的凈額。業主應保證咨詢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
(2)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服務履行期間,業主所在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①阻止或延誤咨詢工程師將業主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②在業主所在國內限制外幣的有效或使用,或③當咨詢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后將總額相等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征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咨詢工程師的服務的履行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這時,若在財務上未作出其他令咨詢工程師滿意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情況是適用于按第26款所規定的情況。
33.有關第三方對咨詢工程師的收費
(1)對咨詢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為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業主在任何可能時都應為他們辦理豁免,包括:①他們的報酬;②他們進口的物品,除食品和飲料以外;③用于服務的進口物品;④文件。
(2)如果業主未能成功地辦理上述豁免,則他應償付合理支付的此類款項給咨詢工程師。
(3)當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務且上述物品不是業主的財產時,規定:①未經業主批準,不得在項目所在國內將上述物品處理掉;②未向業主支付從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處加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稅時,不得將上述物品出口。
34.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咨詢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則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他項目。第31條款第(2)子款應適用于最終支付給咨詢工程師的一切有關爭議的金額。
35.獨立的審計
咨詢工程師應保存能清楚證明有關時間和費用的最新的記錄。
除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后12個月內,業主可在發出通知不少于7天要求由他指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事務所對咨詢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并應在正常工作時間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該審計工作。
36.語言和法律
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在第二部分中作了規定。
37.立法的變動
除第二部分指明的咨詢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外,若在訂立本協議書以后,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從而引起服務費用或服務期的改變,則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應作相應的調整。
38.轉讓和分包合同
(1)未經業主書面同意,除支付款的轉讓外,咨詢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咨詢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3)未經業主書面同意,咨詢工程師不得開始實施、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版權
咨詢工程師擁有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的版權。業主僅有權為工程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復制此類文件,為此目的使用而復制這類文件時不需經咨詢工程師的許可。
40.利益的沖突
咨詢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
咨詢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41.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用書面的形式,并從在第二部分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后要用信函確認。
42.出版
咨詢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除非在第二部分中另有規定。但若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后兩年內出版有關材料時,則須經業主批準。
43.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賠償,按第17條款的規定,應在業主與咨詢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達成一致,則應按第44條的規定,提交仲裁。
44.仲裁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按第二部分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日期的規則,通過仲裁解決。
雙方同意遵守裁決的結果,并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這種棄權實際有效。
業主(簽字):_________
咨詢工程師(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a服務范圍(略)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1.保密范圍:
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信息、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秘密;
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和經營實力;
甲方未公布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甲方機構的設置、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文件、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件;
甲方客戶的資料及財產;
甲方專有產品技術、 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數據資料、計算機程序等)和售后服務技術;
銷售合同、銷售網絡、渠道。
2.權利和義務: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于乙方發展的機會;
乙方未經批準、不準復印、摘抄、 隨意或惡意拿走甲方秘密文件、電腦軟、硬件等;
乙方未經批準、不得向他人泄露甲方秘密、信息;
乙方應妥善謹慎保管和處理甲方及其客戶之機密信息資料及固定資產、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并采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保守秘密,舉報泄密或改進保密技術、措施、以及及時防止泄密事故、挽救損失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3.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將處以乙方_________萬元罰款;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4.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
解除聘用合同后的_________年內。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實際上,相關非財務信息對一個單位的運行管理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有些問題只有通過查閱、分析非財務信息,與財務信息進行印證,才容易發現線索,揭示并查處問題。如在2012年度開展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異地交叉審計中,某審計組在開發商拒不提供財務資料,無法對竣工的經適房項目進行工程成本核算的情況下,從非財務信息入手,采取加入經適房小區業主群,與業主們交流中取得業主信任,通過業主舉報,收集線索,掌握項目信息,查處了開發商擅自提高經適房價格違規獲利、規避招標、虛假招標、未按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等違規行為。
隨著各部門財務管理與核算越來越規范,我們的審計工作不能局限于對賬本、憑證、報表的審計,而是應該把對非財務信息的分析和問題挖掘納入審計工作的關注點。把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座談記錄、固定資產臺賬等列入審計調查內容,擴大審計視野,增強審計調查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做到知己知彼。各級審計機關都高度重視非財務信息的審計,如近年開展的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等,都把國家政策落實情況放在了審計的首要位置。
一、非財務信息及其特點
顧名思義,非財務信息就是以非財務資料形式出現與經濟活動有著直接或間接聯系的各種信息資料。一般來說,不在財務報表上反映的信息內容大都可以認定為非財務信息。非財務信息匯集了業務工作全過程和成果,以不同的形式記錄了經濟活動的全過程。因此非財務信息和財務信息一樣,對單位整體產生著直接和持久的影響。且非財務信息覆蓋的范圍更廣、提供的信息更全面,是深入揭示內部運行狀況的利器。
具體來看,非財務信息有以下幾個特點:
1.廣泛性
與財務信息相比,非財務信息并不一定來自單位內部。尤其是在網絡時代,信息的共享性和快速傳播性,讓非財務信息在空間上具有廣泛性。同時,與財務信息相比,非財務信息獲取的渠道和途徑也變得廣泛。
2.延續性
財務信息一般只與單位過去的事項有關,而非財務信息則在可能與過去、未來等有關。
3.非貨幣性
非財務信息一般不以貨幣形式出現,大多是一種定性的描述。
4.真實性
非財務信息主要包括被審計單位黨政會議記錄、業務工作計劃、年度工作總結、合同或協議、考核辦法以及相關基礎臺賬數據等。由于非財務信息多而雜,外部對它的重視程度不夠,所以單位刻意去修飾它的可能性比財務信息要小。
二、如何關注非財務信息
審計是一門藝術,可以通過不同的途徑達到相同的目的。審計的藝術性就表現在你選擇的方法是不是既有效率又有效果,這不僅僅體現了審計人員對財務信息的掌握,更表現在審計人員對非財務信息的把握上。
隨著會計信息資料來源的多樣化,我們的審計不能僅限于審閱被審計單位的賬本、憑證、報表這些最原始的審計手法,還應適時地去關注一些與被審計單位經濟活動有關的非財務信息。非財務信息數量大、分布廣、紛繁復雜,往往是審計突破常規、尋找疑點、發現線索的重要來源。比如查閱與被審計單位有關的協議書、合同書、會議記錄等,做到賬面審計與賬外資料相互映襯,有時會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從近幾年對局委的審計實踐看,許多局委的很多問題不是體現在財務上,而是體現在業務科室里,體現在業務辦理上,財務上體現的僅是一些小問題,更深層次的問題大多隱藏在具體業務里。因此在審計實踐中,對這些部門的審計不能僅僅就賬論賬,必須開動腦筋,將大部分精力用在對賬外資料與對業務科室、對下屬機構和相關單位的延伸調查、核實上。
一要關注會議記錄。主要包括黨政會議記錄、業務會議記錄、“三重一大”會議記錄等。單位的一些重大經濟活動決策,往往要在班子會上進行討論,有些賬上難以發現的問題,會議記錄中卻清晰可見。如近幾年嚴格禁止公款旅游,個別單位為了規避審計檢查,以其他名義支出,僅從賬面看,并無絲毫記錄。但通過查閱會議記錄,卻往往會發現:會議決定“組織職工分批赴某地考察,注意安全”等記錄。
二要關注業務資料。主要包括經濟合同、會議簽到冊、業務文件、檔案資料等。這些資料往往記錄了事項的整個過程,是最原始的,反映經濟業務的第一手資料,審計人員只要認真查閱,就可從中發現一些疑點。如在某局審計,我們發現該單位會議費支出較大,幾乎是隔三岔五就有會議就餐,且經常出現同一個會議一開就是兩三天,甚至更多的現象,有點不合常理。
雖然每個會議都附有會議通知和簽到冊,看似很正規和確實發生過,但不能排除該局和酒店賓館串通,通過制造假培訓和會議的方法套取現金。
雖然該單位是行業主管部門,業務確實比較多,但在一年當中,密集主辦召開這么多會議,仍然值得懷疑。經比對會議通知和簽到表,以及單位的會議記錄,果然發現,有些會議時間地點人員有部分重疊,有些會議干脆是憑空偽造。在事實面前,該單位財務人員不得不承認存在偽造會議記錄,用會議費沖抵招待費及其他開支的違紀事實。
三要關注環境證據。主要包括內控管理制度、辦公環境、工作環境等。對環境證據的收集主要是對被審計單位有關內控環境、會計系統、控制程度等事實的取證,從而對內控管理水平做出合理評價。如2004年審計署湖北辦在對長江堤防隱蔽工程建設中拋石量的審計中,通過核實采石場發票,收集港監部門運輸記錄、施工拋石日志、氣象日志等環境證據,查出了部分施工人員與建設單位及監理人員相互勾結,采取偷工減料、高估冒算等手段,騙取工程建設國債資金等問題。
四要關注計劃總結。主要包括目標責任書、述職報告、年度總結等。計劃總結記錄了單位一年來各種經濟事項的概況,具有信息量大、涉及面廣等特點,將其與會計資料進行核對,不難發現一些經濟信息與財務信息存在的關聯,往往是一些賬面審計的突破口。
五要實地查看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辦公場所,檢查相關文件記錄。觀察和檢查程序可以印證對管理層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詢問結果,并可提供有關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信息。如審計中對被審計單位固定資產進行盤點,看是否存在賬外資產,從而發現代收款項返還等資金不入賬形成“小金庫”的問題。
三、利用好非財務信息能有效提升審計質量水平,提高審計報告層次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為了方便大家,共同閱讀吧!下面給大家分享關于合作協議書,歡迎閱讀!
合作協議書1甲方:住所:聯系電話:
乙方:住所:聯系電話: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為大力推廣天然氣這一清潔能源的綜合利用,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的態度,經友好協商,就________項目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原則及范圍
1、合作原則。
按照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互惠雙贏,共同發展的原則,建立以股權為紐帶,以雙贏為目標的合資經營關系。發揮雙方在氣源、技術、土地____市場等方面的優勢,開展以_________為主的天然氣綜合利用業務,促進天然氣利用業務上下游一體化經營。
2、合作范圍。
甲乙雙方擬在________市合作開發_________等天然氣綜合利用項目。
二、合作方式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關于成立合資公司。
雙方均以現金形式入股,在_______市成立合資公司,注冊資金根據項目需要及當地政府要求另行確定,甲乙雙方股權比例為甲方控股_______%,乙方參股_______%。
2、關于合資公司人員聘任。
合資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_______名),其中甲方_______名,乙方_______名。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由甲方推薦,常務副總經理、副董事長由乙方推薦。合資公司不設立監事會,由甲乙雙方各自委派_______名監事行使職權。監事人員可列席公司董事會。
3、關于合資公司成立前相關費用的認可。
合資公司成立所需相關手續的辦理由乙方負責。合資公司掛牌前,因項目市場開發、立項審批及合資公司成立掛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由乙方先期墊付,待合資公司成立后,經審計確認,董事會批準后由合資公司承擔。以乙方名義獲得或簽署的有關規劃指標、土地協議、銷售合同等,在合資公司成立后,即變更主體后轉入合資公司。
4、合資公司的管理原則。
合資公司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勞動法》和中國__公司相關規定進行人事勞動管理。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會計制度》、《中國__公司會計手冊》進行財務核算與管理,須執行中國__公司資金收支兩條線等財務管理制度。遵循中國__相關人事管理規定。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甲方根據中國__股份公司的相關規定和程序,負責保障落實合資公司氣源單列計劃指標以及在相關中石__輸氣管道分輸站的開口對接。
2、甲方負責利用中國__的整體優勢,積極為合資公司提供相關政策支持。
3、甲方負責項目工程的工程設計及技術指導。
4、乙方負責利用在目標____市的市場經驗和政府資源優勢,積極協助辦理項目的規劃、立項、選址及市場拓展等工作。
特別是獲得項目立項、規劃選址、土地、消防、安監、技術監督等手續的批復。
5、乙方負責辦理合資公司登記開辦過程中的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6、甲乙雙方應按照協議規定的合作范圍____市場,避免影響各自原有市場及固有市場開發規劃。
7、合資公司成立后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合資公司章程規定內容為準。
四、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約定另行協商解決。
2、乙方在本框架協議生效________年內無法取得目標市場政府部門批復手續,本協議自動解除。
3、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簽訂地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書2甲方(公司):
乙方(小組):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互利互惠的原則,達成雙方合作事宜如下:
一、公司組員規劃:
劃分三小組:A組:___為組長,組建一個組
B組:___為組長,組建一個組
C組:___為組長,組建一個組
備注:公司制定20__年各小組任務量為100萬,即20__年公司的總任務量是300萬營業額。達不到100萬任務量的小組從獎金中扣除。
二、公司整體經營計劃:家裝和工裝
10%
工裝
三、公司按月經營計劃表且每個小組任務:
四、小組提成比例
1、家裝:以“組“為單位,毛利潤達25-30%期間的,按10%來計算提成,毛利潤達30%以上的,按10%來計算提成且超出部分按50%抽取作為獎勵。
毛利潤低于25%之下,按8%計算提成。且提成點數中含各項工程產生的相關費用,例如:設計費、工程管理費、介紹費、廣告宣傳費、短途車旅費、電話費等。若出現返工問題,按價扣除提成比例。
2、工裝:同樣以“組“為單位,毛利潤是20-25%期間的前提之下,工程量在30萬(含30萬)以內,按6%來計算提成。
工程量在30萬以上50萬以內,按5%來計算提成。工程量在50萬以上100萬以內,按4%來計算提成。工程量在100萬以上200萬以內,按3%來計算提成。且提成點數中含各項工程產生的相關費用同上。3、以上的提成比例用簡單的數據表格顯示如下: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力效率。
(備注:本協議規定了合作關系,不涉及幫其購買社保,由個人自行承擔,我公司不幫購買。)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日期:
合作協議書3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英文簡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英文縮寫:____________
協議背景:____________
______會已召開過兩屆,其影響力越來越大。但______會會期短、參展單位、參與洽談的機構有限;加之今年受非典的影響,已準備延期至明年3月舉行。如果此刻及時地開辟______會網上會場,即網上“_____人才交流暨項目洽談會”(以下簡稱網上______會),可以發揮網上洽談時間長、不受場地限制、能進一步擴大______會知名度等優勢,起到補充______會的作用。就網上______會的合作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同意并授權乙方以網上“______人才交流暨項目洽談會”的名義在(且僅在)______地區開展招商和推廣工作。
甲方將負責向乙方提供招商所需的技術支持、甲方提供相關服務的內容及價格等。
甲方有權對乙方招商推廣工作等方面進行監督。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必須是______人才網(______)______的會員單位(要求已交納維護費)。
乙方在實施招商推廣計劃中,保證尊重遵守此次活動的相關規定。
乙方負責將此次活動的宣傳材料在______地區的主要一家主要媒體和相關專業媒體(如人才市場報等)刊登。
乙方承擔在______地區的大會招商招展工作,招展對象為與當地有密切合作關系的海外國際人才交流機構,招商對象為有意贊助本次大會的企業、機構等。
乙方需按照甲方所提供的服務和收費標準向有意愿參加此次大會的機構進行說明和收費。
三、爭議條款:
雙方將本著友好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的未盡事宜。如經雙方同意,可簽署補充協議以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改。如果協商不能解決雙方的爭議,雙方同意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要求進行仲裁。
四、協議的生效條款: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協議到期后,經雙方同意后,可續約。
五、協議終止條款:
協議到期,或雙方經過協商可以終止本協議。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相關內容,甲方保留隨時中斷協議的權利,但甲方必須提前二十(20)天通知乙方。
六、本協議包含若干附件,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蓋章)(蓋章)
簽字代表:______簽字代表: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協議書4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相關租賃合作事宜, 達成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范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________________(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項目__________________會務現場布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制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共____天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制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____元(開票加收__%)。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____%為定金,進場驗收后付____%,余款于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制作工程部分委托乙方。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逾期___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并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后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
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_____年___月_____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____%滯納金。
3、本協議委托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托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
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指定授權人:或指定授權人:
帳戶:開戶行:
帳號:
全稱:
本合同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簽訂于_____
合作協議書5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學生實習安排事宜,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特訂立合作意向書如下:
一、乙方在制定學生實習計劃時,提前向甲方通告學生資源情況。甲方也預先向乙方提供_______工業園區_______企業(客戶公司)招聘實習生的需求信息、客戶公司的相關信息如薪資待遇、工作時間、住宿條件、交通等。如甲、乙雙方均有合作意向,則乙方優先考慮按甲方的要求,提供優秀的、數量充足的實習學生。
二、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學生進行考核篩選,并將合格者安排到客戶公司實習。
三、甲方按照實際人數收取乙方安置費________元/人。
四、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對學生的實習管理,穩定實習生隊伍,確保客戶公司的滿意度。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股權代持協議書
甲方:
注冊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______注冊資本(______注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的 %,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外資股權轉讓協議范本
甲方:
乙方:
鑒于********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注冊資金為********萬美元并于 年 月 日經********外經委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鑒于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4、********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并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