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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金融;社會管理;金融服務體系
金融業作為服務行業,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活需求密不可分。在我們現實生活中,金融服務領域仍存在諸多不和諧現象:中小企業和個體創業者得不到應有的金融支持;銀行網點柜臺排隊時間過長已成痼疾;霸王條款導致金融消費者權益屢屢受損;中小投資者利益很難得到保護。這些問題的破解,必須要通過加強金融領域的社會管理。只有加強金融領域的社會管理,才能構建和諧的金融關系,從而促進金融穩定發展。為此,我們必須堅持“人本意識”,緊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線,構建與可持續經濟發展戰略相適應的和諧金融體系。
一、推動民生金融發展,構建和諧的金融服務關系
積極發揮金融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引導金融機構正確處理商業利益與社會利益的關系,使金融成為讓人人享有平等融資權的社會發展工具。
1.堅持“公平正義、機會均等”的金融服務理念,廣泛滿足一切有勞動能力、創業能力、發展能力的勞動者的金融服務需求。引導和督促金融機構加大對城鎮失業人員、未就業大學畢業生、農村轉移勞動力、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和就業困難群體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加強對大學生“村官”創業富民金融服務政策的協調配合。積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青年創業小額貸款業務。通過擔保、貼息等方式調動金融機構支持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吸納失業人員的積極性。
2.加強住房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讓中低收入者“活得更有尊嚴”。支持銀行機構為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提供信貸支持,加大對房屋租賃市場的金融支持。發揮貼息政策作用,支持向中低收入家庭發放住房貸款,向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限價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發放貸款。
3.積極發揮保險的風險管理優勢和保障民生功能。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商業保險建立多層次養老和健康保障計劃。對養老保險投保人給予延遲納稅等優惠。鼓勵保險業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發展適合農民需求的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推動建立公眾責任保險制度,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二、維護消費者利益,構建和諧的金融消費關系
強有力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措施有助于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信心,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強化金融發展基礎。
1.堅持高效便民宗旨,不斷提升金融服務消費者的能力和水平。樹立“以客戶為中心,以市場為導向”的服務理念,全面提升金融服務的質量和安全性。進一步提高營業網點的窗口服務水平,加大對普通消費者的服務力度,為消費者提供舒適的金融服務環境。積極推動公平金融服務,合理調整普通客戶和VIP客戶的服務方式,體貼普通客戶,尊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大力推進“一卡通、一網通、一費通”工程,切實解決居民公用事業費繳費難問題。
2.加強個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完善金融立法,將金融安全與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聯系起來,切實保護個人金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知情權和隱私權等合法權益。強化對消費者投訴的信息披露,要求金融機構披露投訴處理進展,對一些欺詐案件,監管當局要在公開媒體及時予以警示。搭建高效的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平臺:一是在各級監管機構工作的基礎上,增設專門的消費者投訴受理部門,使消費者的意見得到應有重視。二是為銀行消費者的糾紛提供一個自律性的協調機制。三是完善追償和事后賠償。賦予消費者對金融機構的事后追償權,同時提高對消費者的補償。
三、增強支農惠農能力,構建和諧的農村金融關系
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普惠金融體系是緩解農村金融突出矛盾的根本之策。農村金融發展不能過分依靠市場化,政府應給予相應的政策支持和優惠。
1.加快完善農村金融體系。著力改善農村金融發展環境,進一步整合金融支農資源,在農業信貸體系、農業保險體系、農業投資體系、農業擔保體系、農村信用體系等方面不斷創新金融支農模式。進一步完善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加快建立農業再保險機制和巨災風險分散機制,穩步擴大政策性農業保險覆蓋面。鼓勵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合作開發符合農村特點的信貸保險。
2.加大對農村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建立涉農貸款定向費用補貼機制,對銀行機構新增涉農貸款給予財政獎勵。對涉農企業上市給予政策支持。建立財政有限補償涉農擔保代償損失機制。支持各區縣建立財政有限補償涉農擔保代償損失專項資金。創新興邊富民、農村扶貧開發和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的金融扶持政策。
3.推動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積極推動村鎮銀行的設立和發展。加快設立小額貸款公司,加強規范引導與培訓工作。引導、鼓勵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將資金投向“三農”領域。
四、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構建和諧的金融投資關系
保護投資者利益應成為證券市場的重中之重。如果中小投資者利益得不到真正保護,證券市場就很難健康發展。
1.建立合理的上市公司分紅制度,提高分紅特別是現金分紅的比例,使投資者能夠充分分享投資回報。
2.加強股票發行的核準工作。要求發行核準部門應到企業現場進行實地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對造假上市的相關人員要加重處罰,鼓勵通過多種渠道特別是社會輿論進行監督,堅決杜絕造假上市行為。
3.股票發行應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和投資者的承受能力統籌安排,合理控制新股發行上市的數量和節奏,促進股票融資與證券市場協調發展。
4.嚴格實行證券賬戶實名制,堅決杜絕多賬戶分倉操作的現象,提高證券市場透明度,強化市場動態實時監管,有效遏制市場操縱行為。
五、加強金融監管和協調,構建和諧的金融市場關系
1.金融監管要將著力點放在維護市場運行秩序、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和完善法律法規上。按照金融風險類別,將非系統風險、金融創新的風險交由金融機構承擔,促進金融機構加強內控體制建設。完善金融市場準入與退出制度,建立有效的優勝劣汰機制,處理好因個別金融機構關閉、破產等造成的金融風險,協調好保護金融消費者利益與防范道德風險的關系。形成嚴格照章辦事的習慣,約束金融機構與金融消費者雙方的行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加強對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的指導和管理,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規范發展。
2.完善政府部門與金融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政府部門、金融管理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定期通報宏觀經濟、金融發展形勢和金融穩定情況,發揮金融對社會風險的預警作用。成立金融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制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協同處置金融風險。加強區域金融風險防控合作,建立多邊協商合作機制。
3.加大對金融違法犯罪活動的防范、打擊力度。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金融機構風險管理和內控制度建設的督促檢查,督促金融機構強化內部風險防控意識,完善內部制度。整治非法金融活動,加大對非法集資和非法證券經營活動的打擊力度。廣泛開展公眾教育,普及金融知識,提高消費者金融風險防范意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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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鄉一體化 金融服務平臺 建議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5)06-114-02
城鄉一體化發展與農村金融發展相互促進與制約。新時期城鄉互助互利、實現平衡可持續發展對農村金融提出了新的要求:發展現代農業,需要農村金融機構為現代農業建設提供綜合性、現代化的金融服務來推動農業生產經營體制創新;推進新農村建設,需要農村金融機構提高對農村基礎設施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金融服務水平來全面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農民增收,需要農村金融機構推出好用實用的信貸產品與便捷的服務方式來切實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更需要農村金融機構努力服務好新型城鎮化建設來縮小城鄉差距。而城鄉“二元”分割、各自為陣的金融服務平臺很大程度上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加劇了城鄉貧富二級分化,弱化了農村持續發展的制度保障基礎和人才基礎,嚴重障礙了城鄉一體化建設。
一、城鄉一體化金融服務平臺的構建與完善
(一)農村金融服務平臺現狀以及原因
農村金融需求不斷加大和農村金融服務機構收益低、成本大、風險高的矛盾日益突出。在市場化過程中,資本的“逐利性”與農業的“薄利性”導致了農村金融機構網點數量“少”、服務于農村的金融人才配置“少”、服務于“三農”的資金“少”。目前涉農的金融機構主要有商業性金融機構:農業銀行,其投資重點主要是基礎設施建設或縣域的大型企業上;政策性金融機構:農業發展銀行,其主要投資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糧棉油收購、農業產業化企業;特殊性金融機構:郵政儲蓄銀行,其農村存款占比高而貸款服務較少,存在資金從農村倒流城市的現象;合作性金融機構:農村信用合作社成為實際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唯一金融機構,但“一社難支‘三農’”。
出現農村金融供需不對等的原因既有正規金融渠道的有效供給不足,也有因法律地位尚不明確、政策風險過大導致的非正規金融等民間資本被壓抑,同時還有政府職能發揮不充分、財政資金沒落實到位等方面。
(二)城鄉一體化金融服務平臺的構建
中國并不缺少大銀行,缺少的是貼近基層的中小金融機構,尤其缺少貼近農戶、符合農村基本需要、根植農村的微型金融組織。在充分發揮并加大正規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服務力度的同時,應降低農村金融準入門檻,開放農村金融市場,同時,將民間金融升級轉化為官方承認、法律保護的新型金融機構,包括特殊的社區銀行、村鎮銀行、特殊的小額信貨組織、貸款公司、合作金融、農村資金互助社等等,以完全不同于傳統金融機構的理念和模式為農村居民提供小額信貸服務,形成傳統金融機構與微型金融組織相互競爭、相互監督,共同為城鄉一體化經濟發展服務的局面。
(三)城鄉一體化金融服務平臺的進一步完善
長遠來看,平臺的搭建只是開始,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體系的改善任重道遠,可以從三個方面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加強立法步伐改善執法,保障農村金融債權安全;健全農村社會信用體系,凈化農村社會信用環境;建立農村存款保險制度,提高農村金融體系穩定性,從而構建和完善城鄉一體化的金融服務平臺。
二、構建城鄉一體化金融服務平臺的政策建議
(一)正規金融主導、多層次協調發展的金融機構服務公共平臺
農村金融體系可分為正規金融和非正規金融兩大類,其中正規金融機構包括: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非正規金融機構涵蓋:農村合作基金會、小額信貸和私人借貸等。前者是農村金融的主體,后者構成前者的補充形式。一方面要增加政策性銀行、商業性銀行、合作性銀行在農村地區建立營業網點,引導和監督非正規金融的良性發展,限制和取締不正常的非正規金融活動;另一方面要積極鼓勵正常的非正規金融活動,承認其合法性,降低金融市場的準入門檻,使具有一定規模和管理制度的非正規金融組織浮出水面,以競爭推動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二)兼顧“效率與公平”的金融政策服務公共平臺
在城鄉一體化的大背景下,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建設是我們的融資對象,它們大多屬于公共物品或準公共物品,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特征,這就與資本“逐利”的本性背道而馳,成為農村地區缺失資金的主要原因。所以,在這個階段,政府應該發揮主導作用,把金融的市場調節和政府的政策扶持有機結合起來,既要發揮“看不見的手”的作用,更要發揮“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對農村金融給予合理適度的政策引導和支持,是調動金融機構積極性,促進農村金融服務供給增加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制定和實施金融政策時要充分考慮到農村的特性和各地的特色,不能僅僅從使用資本的效率出發,還要考慮農村的實際情況,更多地注重公平的發展。
(三)傳統與差異相結合的金融產品服務公共平臺
除傳統的存、貸、匯業務外,農村金融新業務、新產品太少,服務單一:農業保險覆蓋面偏低,險種單一;農村證券、基金、理財業務幾乎處于空白狀態。一方面,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的普遍情況,可以建立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當農戶不能按期還款時,由擔保基金代為清償。小額貸款擔保基金極大地降低了金融機構的貸款風險,從而可以吸引更多的金融機構進入農村,面向農戶或農企發放小額貸款。另一方面,根據各地農村經濟發展的不同,例如在農業現代化集中的農村可以大力發展農業聯保或者引入基金。總之,在發展傳統金融業務的同時要注重農村經濟發展與城市之間的差異。
(四)全方位與個性化相融合的金融信息服務公共平臺
建立信息服務平臺不能簡單模仿城市金融模式。民間金融的獨特優勢在于“社會人際關系效應”,且民間金融經營靈活,快捷高效,能達到正規金融達不到的地方和領域,所以對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有更高要求。建立農村信息傳輸平臺,暢通資金、技術、金融服務對稱信息;暢通農村結算渠道,積極推進農村服務電子化、信息化和規范化,優化自助銀行、電話銀行、短信銀行功能,研發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掌上銀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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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村金融機構布局與人員配備呈明顯的縮減之勢。近年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普遍實行面向“大城市、大企業”的集約型經營戰略,從欠發達地區縣市和農村地區大量撤并分支機構,農村金融供給實際上由農村信用社在唱“獨角戲”。而農村信用社則面臨著服務面廣,人員少,職工文化素質偏低的窘境,農村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很難到位。
2、農村金融資源流出現象日益嚴重。主要表現為一方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縣域基層行已演變成單純的存款機構,從縣域吸收的大量資金通過上存流向大中城市。另一方面,郵政儲蓄機構憑借其網絡優勢,成為農村資金的抽水機。此外,基層農村信用社因政策性規定和多元化經管的需要,每年通過繳納存款準備金、購買債券、向城鎮非農行業放貸等方式,導致相當一部分資金流出農村。盡管幾年來中央銀行雖致力于通過支農再貸款方式反哺農村資金,但由于支農再貸款存在投向固定、手續復雜、考核嚴格、利率偏高等特點,致使不少資金充足的信用社不愿使用。
3、涉農金融機構的職能定位不清晰。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農業發展銀行作為我國農村金融體系的三駕馬車,三者之間的職能分工存在著嚴重錯位的現象。一是農業銀行已逐步從地廣人稀、經營成本高的農村地區撤離二是農村信用社改革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尚未從根本上解決體制和市場定位的問題。三是農業發展銀行職能單一,業務范圍過窄,政策性金融作用發揮受到較大限制。
4、現有金融支農功能已無法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多樣性需求。集中表現為一是貸款需求主體由分散種養業向規模化、產業化發展。二是貸款需求由小額向大額轉移,而信用社對農戶貸款規定的限額過低,無法滿足農業生產經營大戶的實際需要。三是貸款期限由短期向長期延伸,資金占用時間長的特點越來越突出。農村信用社長期形成的春借秋還貸款模式已不能適應農戶的需要。四是農業生產的低效益特點無法適應農業貸款的高利率化。五是信用社系統結算渠道不暢,電子化水平嚴重滯后于農村經濟發展需求。
關鍵詞:農村 金融 體系 問題
一、我國當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
1.1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基層的工作人員對于反洗錢的能力和知識比較薄弱,尚不能根據農村金融服務的資金交易數據,綜合人員信息進行分析和判斷當事人是否有洗錢行為等。導致引發對行政管理的不嚴,造成金融市場的形象受損。于是就要求,對反洗錢的人員要有高素質,專業性的理論和實踐能力。要具備有銀行、證券等相關的金融理論知識以及對當前金融先進技術的管理熟練了解。否則也無法發現其中存在違規的問題。其中反洗錢的問題主要是存在在銀行、保險、證券、信托等的金融業務上。
1.2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存在的洗錢行為主要表現在,進行的各種手續的不規范和完善,各種有關的文書和資料,簽字以及蓋章都沒有進行相關的規范,按照規范要求辦理。工作人員對自己工作在行政管理中所承擔的責任和重要性認識不清。從事反洗錢工作的工作人員對依法辦事的法律意識認識不到位。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依然是以辦理業務為主要內容,在進行檢查工作時,工作人員至少要兩人在場,同時在工作中,對現場進行檢查工作時,忽略了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工作證件等程序規范上的要求。為此存和遺留下來的關系傳統工作的觀念和工作的方法不能使之發生轉變,就會使得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對執法力度存在執法風險。
1.3農村的金融服務體系對反洗錢的行政能力薄弱,不能有效的行使監管的主動性和能動性。農村金融服務工作人行監管行政能力逐步被弱化,對反洗錢的監管行使權利的認識不到位。其具體的表現在對反洗錢日常管理中,檢查出的問題不能反映實際問題,同時對于查出的問題有的不進行報告,在處罰上也存在很多的問題。
二、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應該采取的措施
2.1對重點的企業尤其是產能資源過剩的企業,以及資產投資的信貸行業進行壓縮和調整。對市場進行壟斷的行業和房地產等企業進行壓縮。企業不合理的生產投資結構有市場經濟的風險,為此銀行企業要對企業進行投資結構的調整,提高信貸的制約限制,對房地產的限制,因為農村的住房問題已經是城鄉二元結構的重要矛盾。不斷的調整大眾群體的消費結構,同時加強對市場投資的結構進行調整,提供企業生存和進行良好投資市場經濟環境。對城鄉的結構進行調整,降低房價,縮小房地產泡沫化,房產居高不下以及制約了城市的發展。
2.2對企業的產權進行調整,不斷的對股份制進行推進,加強對農村信用等金融服務體系的改革和創新。不斷的努力,使得股權的結構多樣化以及投資多元化等的發展。國家在政策上要放寬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管理,正確的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建設做正確的引導。同時金融政策,要考慮不斷的滿足農村不能通過公平的競爭的部分群眾,滿足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的需求。加強對農村基礎公共設施的建設等。不斷對農村貧困區域進行扶貧開發建設。可以組建適合農村經濟發展的地方性銀行,以及由農村人民聯合發起的農村合作銀行等,不斷的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進行完善和創新,在組織的形式上,不要受到傳統方式的影響和制約。
2.3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立的合作銀行等,當產生經濟贏利時,可以進行逐年的分紅,甚至是進行股份的轉手,進行多種的方式進行回收,最后并且贏利,對于那些沒有產生經濟贏利的政府的投資項目,應該不斷的吸引群眾資本和企業資本進入,對項目進行重新的管理,最終產生贏利。建立一個廣大的平臺,使得民間的資本和企業資本都能夠及時不斷的對各種需求的項目進行投資,然后不斷的產生贏利,不斷地發展,不斷的提高民眾的生活條件,改善公共設施建設。同時建立的平臺,要有明確的監管部門進行監管。資金等數據的透明化等。同時還要不斷的鼓勵相關部門出資,對當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各類信用提供擔保,不斷的開闊農村金融市場的業務,促使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建設的不斷完善,走出一條適合于我國國情的社會主義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在政府政策性的扶持下,民眾市場經濟投融資為主體,可以彌補企業和政府在投資上的不足,使得很多優質項目的擱置等,可以進行重啟擱置項目。建立這樣的投資平臺,可以使得擁有平臺的公司有良好的形象和充足的資金進行穩定的投資,同時擁有穩定的現金流量和贏利。
2.4國家不斷的通過法律手段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進行規范性,從各種政策上給予不斷的優惠,減少稅收和下調匯率等,不斷的對農村進行監管體系進行法律完善。同時對金融服務的監管在成本要控制,適當的建立地方行的金融管理與監管體系,不斷的促使形成在政府的參與過程中對市場中的金融金融機構進行市場運營的全部過程的監控,以避免和減少金融市場風險,長期有效的對農村金融市場進行管理。
結束語:我國地貌廣大,農村大眾是我國群眾的主體,在城市化快速的發展過程中,對于農村的建設是需求的資金量是巨大的。而要長期有效的對農村提供巨大的資金用于建設,就需要有不斷的對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進行扶持。建立一個長期市場經濟環境良好的投資環境。只有從政府政策的合理把握和相關工作人員的不斷努力,才能夠不斷的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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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間借貸;農村金融服務;金融創新
一、引言
民間借貸,是一種相對于正規金融模式的非正式的金融安排,一般采取利息面議直接成交的方式。民間借貸的產生有其深刻的體制背景,隨著民營經濟的升級轉型,經濟結構的變化必然要求金融格局相應的發生轉變,但由于壟斷國家大部分金融資源的商業銀行及其相應的金融體制并沒有發生實質上的變化,因此,在現有金融格局條件下,大部分民營企業的融資需求不可能得到有效滿足,民營企業的進一步發展也就成為空談。但民間借貸以其特殊的競爭優勢,如期限靈活、手續簡便、信任較高等,在一定程度上融通了社會閑散資金,緩解了資金供求之間的矛盾,活躍了城鄉經濟。同時,民間借貸與正規金融機構之間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決定了它對經濟金融健康發展以及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著非常積極的作用。農村經濟在國民經濟中處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農村金融是農村經濟的命脈,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核心。我國在農業現代化轉型中也需要大量資金的支持。而現階段,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發展滯后,現代化金融對“三農”的支持出現缺位等諸多問題。因此,在這一歷史背景條件下思考并積極構建符合“三農”發展要求的金融服務體系就顯得尤為重要。
二、中國民間借貸分析
民間借貸的存在完善了金融體系,尤其對一些地區民營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隨著經濟的發展,民間借貸彌補了正規金融機構借貸不足,加速了社會資金流動和利用。但不規范的、盲目的民間借貸向各行各業滲透,一有風吹草動,很可能瞬間瓦解,對經濟的正常運行和社會的穩定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民間借貸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可能危及資金安全。民間借貸的特點在于借款期限較短,能夠靈活周轉資金,比較傾向于短期高附加值的產業,一旦有相應的市場金融風險,往往快速遠離這一市場。這是民間借貸的優勢所在,但快速抽離市場會進一步加劇市場的恐慌情緒,致使風險進一步擴散,影響后期的資金的有效回收,形成一大批金融壞賬,引發諸多社會問題。因此,民間借貸的盲目性不僅導致市場風險,還可能引發社會法律風險。
2.民間借貸具有很大的隨意性,可能影響現有正規金融機構的發展。一方面,相對于正規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國家限制,民間借貸利率卻可以按照整個市場的資金供求狀況合理設置借貸資金價格。相對于正規金融機構的法定存貸款利率,民間借貸存貸款利率普遍比較高,高利潤和高回報會誘使一些社會資金流行民間借貸,客觀上會影響正規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另一方面,當中小企業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相應的貸款融資支持時,會將申請到的低息貸款轉手高息放貸,牟取利息,這使得銀行資金游離到銀行體系外循環,其潛在的金融風險會很大,而對于那些既有銀行貸款又有民間借貸融資的企業或農戶,出現金融風險時,往往會優先考慮償還民間借貸的資金,對于從正規金融機構獲得的資金支持則實行能拖就拖的策略,這就給正規金融機構的正常運營帶來不確定性,從而不利于銀行提高信貸資產的質量。
3.民間借貸游離于國家金融監管之外,一旦爆發金融風險,很可能破壞社會穩定。首先,民間借貸大多是親朋好友之間或有生意往來客戶之間的短期資金融通需求,一般沒有正規的借貸手續,大多憑借借貸雙方的信用或口頭承諾,若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沒有有效的反制措施,會引發不必要的經濟糾紛,對社會的安定與和諧產生負面影響。其次,大多民間借貸處于地下經營狀態,不受國家的金融監管,內部經營沒有正規的管理程序,進而有人利用這一地下經營狀態的隱蔽性,采取放高利貸的形式謀取高額利潤,為得到高回報率不擇手段,這也影響了社會的穩定。再次,民間借貸大多以現金方式進行,未訂立書面協議,缺乏有效的擔保,無法做到有效的公證,使得大額可疑資金能夠逃避監管,容易為洗錢等犯罪行為提供方便。
三、農村金融服務分析
我國農村金融是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應有之意,應當成為農村經濟發展的有力基石和保證。但我國目前的農村金融體系遠未達到這一要求,無法為“三農”問題的解決提供有力的支持,現有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缺陷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不健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短缺。現如今,隨著大型商業金融機構為追求高額的利潤而轉向城市發展,遺留在農村的金融機構成為向城市輸送金融資源的儲蓄池,致使原本就缺乏的農村金融資源顯得更為短缺。正是在這一既有的金融體制格局條件下,農村經濟發展始終存在著金融短板,始終發展不起來。
2.農村金融服務手段及產品結構單一,無法滿足農村經濟對金融服務多樣化的需求。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整個社會商品經濟的進一步提升,要求農村金融服務的多元化,需要農村金融機構能提供咨詢、等各種新的金融服務功能。但目前農村金融服務機構還遠遠沒有跟上農村經濟發展轉型的腳步,提供的金融服務遠遠達不到農村經濟進一步發展的要求,如目前的貸款方式還比較單一,各種支持向農村借貸的服務體系不健全,針對適宜農村經濟發展的如農村住房貸款、生活消費貸款等農村消費信貸業務還比較少,無法更好地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務支持。
3.農村金融服務市場不健全,各種監管體系不完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自身存在著比較明顯的缺陷,無法滿足農村經濟的發展要求,各種金融監管機構對農村金融服務市場的監管不到位,其整體協作性不強。此外,農村政策性金融的業務范圍過窄,農村信用社未能完全按其宗旨為農民服務,因農村信貸需求的特點,單比農村金融支持成本比較高,金融機構對農村的金融需求不積極。目前來看,農村金融服務市場還處于分割嚴重的狀態,各個地區之間往往存在著明顯的利率差異,無法形成統一的信貸市場。
四、政策建議
隨著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其對金融服務的要求將會進一步提高,民間借貸的興盛,從一個側面反映出了農村金融服務的滯后。一方面為了規避民間借貸的弊端,壓縮民間借貸的空間;另一方面,不斷滿足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農村金融服務的多元化建設是其應有之義。為進一步建設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增強其建設服務的功能,我們認為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取得突破:
1.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組織體系建設,不斷增強服務農村經濟發展意識。鑒于農村經濟不發達、金融總量不足和金融資源外流的事實,目前可以適時調整現有的農村金融服務組織體系,一方面加強現有的正規金融機構體系建設,另一方面可適當將民間借貸合法化,使正規金融與民間金融形成合理競爭機制,不斷完善服務“三農”機制建設。此外,建立資金回流機制,加快郵政儲蓄的機構體制創新,可依據市場情況的變化適時推出一系列的金融創新舉措,如短期回購、金融債券、票據貼現等,爭取將來自于農村的金融資金還用于農村自身經濟的發展壯大。
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功能。農村金融服務自有其較為明顯的特殊性,即大多數農村金融業務盈利性不高,導致追求商業利潤的金融機構不愿意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資金支持,因此,也就相應的需要政策性金融機構來填補這一空缺。目前,可以將農業銀行目前承擔的政策性業務劃轉到農業發展銀行,真正實現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的分離,進一步拓寬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加大農村金融支付結算基礎設施建設,擴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網絡在農村地區的輻射范圍,改善農村支付服務環境。可以創新農村金融衍生產品,盡快推出各種農業保險、農產品期權、期貨等農村金融衍生品,從而有效分散和規避農村信貸和農業生產風險。
3.創新農村金融服務市場。各金融機構需要加強自身質量建設,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規范各種管理制度,以應對市場的各種變化。可以適時推進漸進式的農村利率市場化改革,通過政府的漸進式指導來推進農村金融利率向市場化利率方向轉變,進而可根據市場條件的變化合理配置資金需求,實現金融資源有效率配置。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應當充分利用各自的宣傳優勢,加強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宣傳力度,創造具有農村特色的金融文化氛圍,從而使農村金融服務市場更加完善,更加貼近農村實際,促進農村地區經濟金融的協調健康發展。
4.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法律法規建設,進一步加強對農村金融的監管力度。可以進一步完善目前的農村金融服務規章制度,明確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貸款的風險補償機制,為各種農村金融機構加大對農村經濟的資金投放提供有利的制度保障,一方面使農村金融機構能夠放心貸款,另一方面也可以使農民能夠安心使用貸款。我國的農村金融監管要立足我國農村金融實際,提高農村金融監管效率,健全完善金融同業工會,加強行業自律,強化信息披露,加強社會監督,為農村金融服務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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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服務 體系建設 實踐探索
科技服務體系是運用技術和知識向社會提供研發設計、科研條件、創業孵化、技術交易、知識產權、投融資等專業化服務的新型服務體系,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唐山高新區1992年建區,歷經二十幾年建設發展,目前已成為我國華北東部唯一一個國家級高新區,在經濟發展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在科技創新上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成為環渤海地區重要的創新高地和前沿,所有這些成績與高新區強大的科技服務支撐是分不開的。
一、科技服務體系現狀
目前,面向高新區提供科技服務的機構多達30余家,其中國家級科技服務機構3家,省級科技服務機構5家,市級服務機構20余家,這些機構不但發展成為一支專業的、獨立的力量,為高新區科技創新貢獻力量,而且機構之間相互補充、協調聯動,日益成為一個全方位、多層次、開放高效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覆蓋全市乃至更廣泛區域。
(一)研發創新服務資源豐富
一是全市的高校科教資源全部在高新區設有布局。區內擁有三所大學,高校通過與園區企業開展技術合作、共建研發中心等方式,為企業創新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撐。二是引入高水平的創新研發平臺。唐山高新技術研究與轉化中心是中科院在北方地市級城市設立的第一家研發與轉化機構,中心與地方合作,搭建了17個公共實驗室,8個公共技術研發平臺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此基礎上,高新區又聯合中科院自動化所、沈陽自動化所和河北聯合大學共同建設了唐山市機器人產業技術研究院,形成了公共技術平臺、行業技術中心和產業孵化器“三位一體”的創新服務基地。三是區內企業設置各類研發機構達到近200家,其中84家被認定為國家、省、市工程中心、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等,為企業自主創新和合作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創業孵化服務形成鏈條
高新區基本形成從“孵化―加速―產業園”的創業服務鏈條,服務對象覆蓋大學生、留學生、初創企業和高成長企業。針對大學生創業群體,高新區擁有唐山師范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一站式服務中心”、河北聯合大學“創業課堂”以及高新區大學生科技創業實習基地等孵化平臺。國家級唐山高新技術創業中心和留學人員創業園作為高新區主要孵化機構,孵化面積超過18萬平方米,已累計孵化企業400多家。此外,以新百工、建華科技孵化器為代表的一批民營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的崛起,更加拓展了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空間;以唐山聯東U谷為代表的產業園建設,將在高新區打造一個集研發基地、中試基地、總部樓宇以及產品展示中心于一體的高端產業加速器。
(三)科技條件服務實現借力
高新區在依托自身科技服務條件的同時,充分發揮位于市區的優勢,依托全市的科研儀器共享平臺、科技情報所信息網絡和質監局的檢測平臺等服務機構,獲得大量支撐服務。在科研設備服務環節,唐山市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共享平臺整合了全市40余家單位的科學儀器設備,并提供雙向補貼資金。在科技信息服務環節,唐山市科技情報研究所為企業提供各類信息的采集交換、分析加工、合作利用、查詢等服務。在檢測檢驗服務環節,唐山市擁有計量測試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等五個檢測檢驗服務平臺,形成了對高新區企業的技術創新支撐。唐山科技服務中心是唐山市科技局設立的綜合服務平臺,聚集了全市優秀的技術轉移、會計、法律、知識產權、投資、科技咨詢等機構,目前,中心位于高新區核心區,為區內外企業提供一站式高效服務。
(四)科技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近年來,高新區管委會各職能部門逐漸成為科技服務的一類特殊主體,不僅負責高新區整個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的統籌、管理和引導工作,還為園區企業提供更為直接、落到實處的科技服務支撐,其中包括定期走訪和調研企業技術需求,組織企業參加產學研合作對接會,為孵化器企業提供創業咨詢輔導,聯系銀行和創投機構與創業企業進行對接,組織高端科技論壇,建設人才交流平臺等。從政策環境來看,高新區圍繞鼓勵科技創新、促進科技服務發展出臺了相關政策。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二、科技服務體系發展的實踐路徑
(一)體系設計
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作。從2009年開始,高新區就開始探索體系發展的體制機制,并出臺了6個相關政策文件,從孵化器、研發機構、人才、公共技術平臺、風險投資等方面推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并初步制定了科技服務體系發展規劃,2012年,高新區承擔了河北省科技服務業建設項目,制定了較詳細的上下聯動、內外聯合的機制體制,并全面修訂了各項鼓勵政策,設立創新、創業和孵化等基金5000余萬元;2013年,高新區委托北京知名咨詢機構制定了更加深入全面的《唐山高新區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進一步加強頂層設計、統籌規劃和前瞻性部署, 2014年規劃出臺后,又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意見》,圍繞目標任務有重點、分階段的推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各項工作。同時,不斷進行制度創新、突破示范。探索科技服務新機制、新模式,建立運轉有效的政策體系,形成示范。
(二)資源整合
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需要全面整合各類資源。近些年來,高新區利用政府與市場兩種力量,按照“外部資源引入集成、內部資源統籌整合”兩大路徑,集聚科技服務機構、搭建公共服務平臺、發展科技服務業,創新科技服務模式;各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企業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等研發機構由企業主導建設,高新區給予場地、資金等方面地支持,國家級創業中心、科技風險投資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等均由高新區管委會投資設立,唐山科技中心、機器人產業研究院、中科院唐山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由高新區提供優惠的入駐條件,由市區引入高新區發展,各級民營孵化器、眾創空間由政府和企業合作發展。各類科技情報所、檢驗檢測平臺等區外服務機構,高新區均以引入信息服務平臺的模式,為企業提供便捷通道。
(三)打造服務鏈
高新區將服務資源進行了有效分類,按照研發與技術轉移、創業孵化、科技金融三條主線打造服務鏈,對服務鏈中的關鍵環節進行優化升級,缺失部分進行針對性補充,為構建功能完善、專業高效、開放協作的科技服務體系打下良好基礎。在打造研發與技術轉移服務鏈中,高新區出臺相關政策,對企業設立研發機構進行獎勵,引導企業進行機構的認定和升級,在技術轉移方面,重點引進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如中科院唐山中心、唐山科技中心的引進在科技交流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創業孵化服務鏈的打造中,針對創業主體不同,高新區注重培育孵化器的多樣性,目前擁有綜合孵化器、專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多種孵化平臺,創業者可根據自身特點進行選擇。在科技金融服務鏈的打造中,高新區投資建立了國有創司、引進社會創司,與各大銀行簽訂合作協議,2015年,高新區又探索設立了產業基金,并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擴充資金規模。
(四)協調聯動
科技服務體系的建設需要依靠政府、企業、社會等多方面的力量,各種力量之間要相互補充,協調聯動,政府及時掌握市場資源配置情況,并進行統籌規劃,對區內外可利用資源進行引進、鼓勵和規范,同時,有效彌補市場失靈領域。高新區在法律、審計、咨詢等一些盈利服務方面,主要依靠市場主體,在區內選擇合適場地將這些資源集中起來,為區內企業提供更為方便、快捷的服務。在技術轉移、知識市場、人才市場等一些非盈利服務領域,高新區利用財政投資建設;在孵化器、眾創空間、創司等需經市場培育和政府引導的領域,高新區出資建立首個機構,先行先試,再配以相應鼓勵政策,逐步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在高新區的帶動下,目前民營孵化器、眾創空間、創司、孵化基金等服務機構已呈現多層次、多領域的發展態勢。
三、對下一步完善科技服務體系的探索
高新區近年來雖然在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張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些深層次要素的制約,一是受資源型城市發展模式的影響,企業技術創新的壓力不足、動力不足、激勵不足,科技服務需求量少。二是“大招商、大制造、大企業”發展模式的慣性。造成對科技驅動、內生發展的理解認識有限。因此,下一步要進一步突破唐山作為老工業基地的文化基因影響,真正轉換到創新發展的路徑上。同時從以下5個方面進一步完善科技服務體系。
(一)研發創新服務
以服務于唐山乃至周邊傳統資源型產業改造升級、服務于接續型產業高起點發展為目標,完善現有公共研發機構建設,促進企業研發中心向社會開放,強化本地研發資源社會化,引進外部高端資源,新建一批公共技術平臺和新型研發機構,支持企業與高校院所的合作交流,針對重點發展行業,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
(二)技術轉移轉化
以高新區及全市各行業技術需求為導向,建立全市技術轉移服務平臺,整合現有服務資源,引進或新建一批技術轉移機構、中介服務機構,培育技術經紀人隊伍,形成從項目需求、技術對接到成果交易、轉化的鏈條式服務,建立與外部技術轉移機構的聯系機制,實現與全國技術市場互動。
(三)高端人才聚集
發揮高新區在聚集創新型科技人才方面的引領、示范、輻射作用,積極謀劃實施一批科技人才工程,吸引和匯集全球科技領軍人才、創業人才和創新團隊,制定科技服務人才引進和培養計劃,加強各類人才開發培訓,打造一支人才服務機構隊伍,形成人才發展公共服務體系。
(四)企業孵化成長
圍繞“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創業孵化鏈條,面向不同領域、不同業態的企業創業需求,盡快建設一批創業苗圃,形成預孵化機制,引導社會力量建設孵化器、加速器,擴大創載體規模,為不同階段企業制定專項扶持計劃,做好科技企業梯隊建設,在高新區形成唐山第二輪創業熱潮。
(五)科技金融支撐
1.梨樹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現狀
經過多年的建設,梨樹縣已初步建成了以縣、鄉(鎮)、村三級農業服務機構為主體,多種形式共同發展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在農經管理、農業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示范推廣、農民科技培訓、農產品質量監管及農業信息、流通服務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為增加農民收入、推進產業化經營和農業的市場化、現代化進程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1.1建立了以服務“三農”為宗旨的農村經濟管理服務體系 以深化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抓手,率先開展了 “三資管理”工作;以開展“三資管理”試點工作為抓手,深化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以落實支農、惠農政策為突破口,全方位確保農民收入的穩步增長。
1.2組建了服務功能較為健全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 梨樹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積極為廣大農民群眾做好新技術、新成果、新品種推廣工作和農業科技培訓工作。縣級設立農業局、畜牧管理局、農機局、水利局,每個鄉鎮都有單獨的農業、畜牧、農機、水利推廣機構。農技推廣機構認真解決新形勢下農業生產、農民增收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深入田間地頭幫助群眾解決生產中遇到的難題,提供農業生產所需的種子、農藥、化肥、技術、信息等方面的服務,幫助群眾搞好農產品生產銷售,促進農產品流通,使農業社會化服務形式不斷向多元化延伸。
1.3培育了形式多樣的民間社會化服務組織體系 從2000年開始,梨樹縣就始終把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作為整個農村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以“因地制宜,規范引導,積極扶持,穩步發展”為指導方針,突出“加快發展、規范建設、提升水平”三項工作重點,逐步加大工作指導和服務扶持力度,探索建立了一批以市場為導向、以主導產業為重心、以專業合作社為紐帶、以涉農企業為龍頭的新型農民專業合作社,形成了多主體組建、多模式并存、多領域覆蓋、運行機制日趨規范的發展格局。
1.4輻射帶動能力強的農業龍頭企業不斷壯大 梨樹縣緊緊圍繞糧食、畜牧業、特產業等主導產業,通過創造寬松環境、鼓勵企業低成本擴張、促進資產重組等措施,著力抓好龍頭企業建設。充分發揮供銷企業的龍頭帶動作用,抓住機遇,因勢利導,立足“三農”,服務“三農”,通過采取有效工作機制,積極帶動兄弟企業,讓他們在化肥、種子、農藥經營上發揮點多面廣的優勢,充分體現了供銷企業在農業產業化經營中的作用,加快了農民致富奔小康的進程。
1.5金融等其他服務組織在農村經濟中的支撐作用日益明顯 在農村金融服務方面,梨樹縣原來單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進行金融服務,現在縣農業銀行、縣農村信用聯社、郵政儲蓄銀行等都逐步加大對農村投放力度,為支持“三農”經濟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
2.梨樹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改革與建設的基本經驗
梨樹縣對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高度重視,把此項工作當作農業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廣農、牧業新技術,科學種田,穩產高產,在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相結合的雙層體制,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在農村金融改革興辦農民資金互助社、農業政策性保險、農機推廣和為農民增加收入、提供各種信息及服務領域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被農業部定為全國七個試點縣之一。
2.1省農委對梨樹縣的信任和支持,是保證梨樹縣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基礎 農業部和省農委設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監測試點,增強了農技推廣部門服務“三農”意識。2002年以來,梨樹縣一直是全國100個農技推廣體系監測試點縣之一,大力宣傳農業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地位,各涉農部門、單位對“三農”的服務意識不斷增強。
2.2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是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保證 把農業、農機、畜牧、農經、水利等服務“三農”部門,都單獨列為政府職能部門,各鄉鎮都有幾個部門的站、辦、所,村級建立服務組織,并實行了由主管部門管理為主,鄉鎮管理為輔的雙重管理體系。調動了各部門服務“三農”的積極性,強化了縣委、縣政府對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各公共服務機構的領導作用,發揮了各部門在服務“三農”中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2.3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管理,是服務“三農”的保障 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管理,是提升服務“三農”質量的重要內容。服務“三農”最重要的是加強對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領導,規范制度,建立機制,形成合力。加強對服務“三農”人員的培訓和教育,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充分發揮服務“三農”人員的主觀能動性,更好地服務于“三農”。
3.梨樹縣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3.1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給農民提供的服務不健全鄉鎮一級服務機構工作任務的公益性和經營性沒有明確的界定和區分,公益較少,服務功能弱化,加之農民主動接受服務的積極性不高,大多依賴傳統經驗和習慣,致使農業社會化服務效果不理想。
3.2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制度尚不完善 經費緊張使農業公益性機制運行不暢,經費保障力度不夠,有的處于無經費的狀態,機構正常運轉困難的現象突出;技術人員隊伍素質參差不齊。技術人員學非所用,非農業專業人員比重大,且存在專業技術人員年齡大和知識老化的現象。
3.3社會化服務體系對農業支撐和保護基礎比較薄弱 資金投入不足。盡管梨樹縣農業投入較之以往有一定增加,但仍難以滿足當前農村發展的需求;產前、產后服務滯后。售后維修服務、技術服務等不完善,影響了農機化效益的充分發揮;農戶生產資金比較困難,特別是大額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難的問題比較突出。
3.4農村服務組織發展乏力 各類合作服務組織在提高農業的比較效益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延長了農業產業化鏈條,但在發展中普遍存在周轉資金困難、規模小等問題。
4.未來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的建議
4.1全方位培育和發展新型合作組織 從統籌城鄉發展、破解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入手,不斷創新體制、機制,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全縣合作經濟在總量、規模和效益上有一個大的飛躍。
4.2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動植物防疫管理職能 要按照“強化公益性職能、放開經營性職能”的要求,進一步健全“縣管為主,縣鄉共管”的管理體制,完善投入機制,強化隊伍管理,提高工作能力,發揮動物防疫、養殖業生產指導等公益性職能,建立健全村級動物防疫網絡。
4.3多元化開展金融服務工作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力度,提高信貸支農績效,增加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在農業貸款中的比例。堅持“擴大規模、簡化手續、加強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工作。加大農戶聯保貸款力度,創新農戶聯保貸款方式,積極推廣“公司+農戶”的擔保方式。積極培育資金互助合作社,支持民間資本到農村投資。
4.4加大對農業保險扶持力度 發展農業保險,有利于降低農民生產風險,有效保證災害之年減產不減收。政府要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扶持力度,建立長效補貼機制,特別是增加國家、省級的補貼額度,減輕縣級財政負擔;強化各項措施,推動農業保險立法,促進農業保險規范化發展。
通過科技金融的發展,充分發揮科技與金融的整合能力,以資本杠桿撬動更多的科技成果轉化,努力擴大創新型經濟在社會發展中的比重,對于加快江蘇創新型省份建設,推動江蘇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及長遠意義。
一、科技與金融結合是江蘇加快轉變發展方式、
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題中之義
科技與金融結合是建設創新型省份的必然要求。創新型經濟、自主創新能力、產業升級需要良好的金融環境和完善的金融支撐作為基礎和保障。科技與金融結合是適應全球經濟一體化競爭、發揮科技支撐引領作用、順應科技創新規律的需要,也是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加快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手段。科技金融作為實現科技資源與金融資源有效對接的抓手與資源集聚整合平臺,是發揮科技支撐引領作用不可或缺的工具,是建設創新型省份的必然要求。
科技與金融結合是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的迫切需要。加快發展新興產業,對于培育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提升江蘇的綜合競爭力,具有重要的引領和帶動作用。而資金不足一直是制約科技創新創業、科技型中小企業、新興產業迅速做大做強的現實“瓶頸”。因此,必須加強科技和金融的緊密合作,建立科技與金融的互動機制,促進金融要素、資本要素向科技及科技型企業集聚,形成支持科技、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多元化投融資體制,緩解和改善科技及科技型企業在成果轉化、技術研發環節的資金問題,有效化解經濟發展中的結構性矛盾,不斷增強科技創新的內在動力,進而推動江蘇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形成科技與金融、與產業升級相互促進的新格局。
科技與金融結合是加快金融創新和發展的重要路徑。實踐證明,科技創新和金融創新緊密結合是社會變革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重要推動力。科技創新創業、科技成果產業化需要金融的支持,同時,科技產業的發展也為金融機構健康發展拓展了新的空間。金融擁抱科技,深化科技、金融和管理改革創新,推進“資本”和“智本”的結合,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資體系,實現科技資源與金融資源的有效對接,對于促進金融產業的健康發展和競爭力的全面提升具有戰略意義。
二、江蘇科技金融結合的示范效應初顯
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科技金融發展工作。2010年10月,無錫市被江蘇省政府批準為科技金融創新發展試驗區,積極探索科技與金融的結合。
三年來,無錫的科技金融以“兩級平臺(市、區兩級建立科技金融服務公司和無錫產權交易所)、三大體系(股權投資體系、科技信貸專營體系、創業板上市推進體系)”建設為抓手,各項工作穩步推進,總體目標基本實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堅持全過程推動,科技型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初步構建
股權投資企業快速發展,初創期科技企業直接融資能力明顯增強。市財政每年安排1億元設立市創業投資種子資金,引導社會資本、金融資本向無錫市新興產業領域的中小科技企業投入,初步建立了包括天使投資、種子基金、創投基金、產業基金等多層次、多類型、多功能的股權投資體系。創投企業快速發展,有力支持了新能源、新材料、物聯網等新興產業初創期科技企業的發展需求。
科技專業信貸模式初步建立,成長期科技企業融資規模迅速擴大。鼓勵和引導各商業銀行開展科技金融合作模式創新試點,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科技支行,探索設立了科技小貸、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科技擔保公司等專業科技貸款服務機構。目前,全市已開業科技支行兩家、科技小額貸款公司五家,12家商業銀行設立了科技貸款服務中心,注資2400萬元成立了無錫市(科技)再擔保公司。同時,設立無錫市科技成果產業化資金,以風險補償、財政貼息等方式引導擴大科技信貸規模。全市金融機構科技貸款余額從2010年末的1055.78億元增加到2012年末的1755.24億元,增長66.25%,年平均增幅達到33%,超過全市平均信貸增幅21.49個百分點;科技型貸款占全部貸款的比重由16.82%提高到22.72%。
科技企業上市工作推進體系初步建立,成熟期科技企業資本市場融資能力明顯增強。建立了市、區和鎮(街道)“三位一體”的上市工作推進體系,按照“貯備一批、改制一批,輔導一批,上市一批,規范一批”的工作思路,厚基礎、排梯隊、扶重點,推動企業多渠道、多形式上市。2012年,列入上市科技企業培育計劃38家,年度新增上市企業8家。全市累計82家公司上市,首發融資總額530億元,其中,創業板13家,融資56億元,另有兩家已通過創業板審核,將于近期發行。全市上市企業數量和首發融資規模位居全國大中城市第五位。
2.堅持市場化運作,科技金融服務的公司化發展格局初步形成
無錫市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從建設起便堅持走社會化、市場化發展道路,重點加快發展具備創業投資、投資管理、融資擔保和小額貸款等服務功能配套的科技金融服務公司,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和市場化運作模式。新區科技金融投資集團已發展成江蘇省四大創投集團之一。公司化科技金融服務體系的建立,進一步促進了科技金融發展的商業化和可持續性發展。
3.堅持突出重點,服務科技型企業的金融工具創新明顯加快
引導商業銀行創新信貸產品,為中小科技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金融機構針對“輕資產”中小企業開發了專利權、商標權、股權、林權和版權等“五權”質押貸款。到2012年末,“五權”質押貸款余額57.89億元,比年初增加15億元,增幅高達33%。以保費補貼方式支持科技保險發展。截至2012年末,已累計投入財政資助520萬元,帶動企業投保3.5億元,承保金額超過千億。
隨著科技金融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科技金融對無錫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效應不斷顯現。科技創新明顯加快,全社會研發費用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連年上升,至2012年底達到2.7%;2012年,無錫市專利申請量達到79873件,是2009年的3.37倍。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快速增長,高新技術企業增加值對GDP貢獻明顯提升。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數量由2009年末的517家,增加到2012年末的1051家,翻了一番;2012年末,高新技術企業產值達5669.38億元,占全市規模工業產值比重達38.7%,比2009年提高8.58個百分點,比全省占比提高了1.2個百分點。
三、江蘇科技金融發展的瓶頸明顯
江蘇及無錫市各級政府、金融機構在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構建科技與金融結合的體系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形成了“兩級平臺、三大體系”的業務模式和發展經驗。但與國內外先進地區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
科技金融服務主體相對局限,對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有待加強。目前,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側重于支持科技型企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對傳統產業技術改造重視不夠。服務傳統產業的技術進步、轉型升級應該成為科技金融重要的工作內容。科技金融服務體系的構建必須著眼長遠、兼顧當前,既關注戰略性新興產業又關注傳統產業技術改造和新科技運用,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調動各級政府和各類金融機構的積極性,更好發揮科技金融推動地區經濟轉型發展的重要作用。
股權投資總體規模偏小,投資本地企業占比有待提升。以無錫為例,無錫市創業投資基金無論單個基金還是總體規模與發達城市相比還存在較大差距。全國創業投資規模超千億的城市達四個,國內最大的深圳創業投資公司規模超過400億元,無錫市創業投資基金總規模不及千億級城市的1/2,僅相當于深創投一家基金的規模。從創投資金投向上看,創投企業投資本地占比偏低。至2012年末,全市創投機構總數已達135家,管理資金412億元,其中,年度新增創投機構23家,新增管理資金90億元,但投入無錫本地企業僅20億元,占比明顯偏低。相比于發達城市,無錫市政策定位不夠明顯,政策吸引力不足,知名投資人、產業基金占比較少,求量不求質。創投基金管理水平不高制約著投資業務發展,現有的商業創投基金多數由外地知名團隊管理,項目管理人員多數不在本地,無錫項目得不到重視;本地管理團隊組建時間短、知名度低、成功案例少,難以募集和管理更大規模的基金。
科技信貸專營機構專業化水平不高,創新產品規模有待進一步擴大。目前,無錫市共有30多家銀行業金融機構,除農業銀行和江蘇銀行設立兩家科技支行外,其他銀行成立了12家科技信貸服務中心。但這些服務中心根據科技型企業、新興產業金融服務需求建立了科學合理有效運營和服務體系的專營機構不多,科技信貸整體服務水平和能力仍較為落后。截至2012年末,無錫全市金融機構新興產業貸款余額892.07億元,僅占全部貸款余額的11.55%。適應初創期科技企業融資需求的創新型信貸產品規模偏小,多數初創期和成長期的科技中小微企業還未得到有效的信貸支持。
四、不斷完善機制,
加快構建具有江蘇特色的科技金融體系
為打造江蘇“有金融助力的科技,有科技特色的金融”,必須著力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加強科技金融體系與地區產業政策的銜接融合。在政策銜接融合上,要從單一的科技政策轉變為科技政策、產業政策和金融政策等一整套政策相融合的綜合政策體系,形成科技、金融、經濟三者間的良性循環。一是加強科技與發改委、財稅、金融、國資、商務等部門的合作。從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與產業競爭力角度入手,站在服務于經濟社會轉型升級戰略高度,謀劃部署科技金融創新戰略,擴大科技金融服務主體;二是拓寬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深度與范圍。由技術、工藝上的創新金融支持延伸到中間試驗、商業化模式研究、產業集群推進等環節的科技金融支持,從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支持科技創新與創業。三是繼續加大對科技的投入,夯實科技金融的產業基礎。充分了解科技成果轉化特性和金融運作的規律與特點,深入把握高科技產業及傳統產業科技創新的規律,營造與科技創新相適應的金融支持政策環境和運作機制,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迅速發展壯大。
加強社會公共服務體系建設。一方面,加強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建設,完善信用體系。加快包括股權投資、債權融資在內的金融資源與科技成果的結合需要政府進一步深化和細化公共服務,為兩者的結合提供更好的外部環境。當前,要積極探索在中國人民銀行科技中小企業征信管理平臺上進一步拓展科技型企業征信的內容,探索建立根據科技型企業、股東的征信狀況進行評分或評級,構建科技型企業的征信及信用評價體系,為股權投資、銀行放貸提供可靠、全面的第三方資信信息,促進金融與科技的深度融合。另一方面,積極推進以科技成果為交易標的的交易市場建設。科技與金融結合的關鍵是促進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在實踐中,大量的科研成果、技術專利得不到及時的轉化,而大量民營企業卻急需先進的技術促進產業、產品的升級。這種供給和需求間的信息不對稱就需要政府搭建以此為平臺的有形或無形市場,逐步形成科技成果轉讓和應用的市場化機制。科技成果市場價值的發現可以突破當前知識產權市場價值難以較好估量的瓶頸,促進以科技成果為質押標的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發展,改變目前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蜻蜓點水”的現狀,促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向“重彩濃墨”發展,支持更多的科技成果轉化,促進科技企業發展。
持續深入推進科技信貸專營機構的建設。科技創新的產業化需要大量的資金,僅靠直接融資是不夠的,還必須強化間接融資的路徑建設,積極推行科技信貸的“專業化服務”和“規模化經營”。要加快科技信貸產品創新,發揮財稅引導作用,積極推廣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著力做大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規模;積極推進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金融工具的運用,發展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私募債、集合票據等新興債務融資工具;積極創新信貸支持科技企業的業務模式,完善和深化“政府+銀行(投資機構)+擔保(保險)+風險補償機制”的業務模式,探索“先投后貸”或“先貸后投”、“貸投結合”的信貸支持模式。進一步鼓勵支持組建科技小額貸款公司和科技融資租賃公司等非銀行的金融服務機構。充分發揮它們服務工具多樣、業務政策靈活的優勢為中小科技企業提供“專業化服務”。
關鍵詞:包容性增長;普惠金融;發展戰略
“包容性增長”成為全球范圍內的一個熱門話題,其概念與發展內涵在不斷走向完善,然而目前學術研究領域并未得出包容性增長的統一定義。而本次研究則將切入點放在包容性增長當中的增長方式上,即經濟以何種方式增長會直接影響到分配問題和公平問題,真正去為社會公平提供發展條件。
一、包容性增長與普惠金融的概念
包容性增長(inclusive growth),由亞洲開發銀行在2007年首次提出。包容性增長尋求的是社會和經濟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與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相對立,包容性增長倡導機會平等的增長,最基本的含義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經濟增長[1]。
這個概念來源于英文"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是聯合國系統率先在宣傳2005小額信貸年時廣泛運用的詞匯。其基本含義是:能有效、全方位地為社會所有階層和群體提供服務的金融體系。目前的金融體系并沒有為社會所有的人群提供有效的服務,聯合國希望通過小額信貸(或微型金融)的發展,促進這樣的金融體系的建立[2]。
二、包容性增長與普惠金融的內在聯系
從包容性增長與普惠金融的概念上來看,其中包容性增長僅僅是一種理念,而普惠金融則具有較強的可執行性。而二者之間到底存在怎樣的聯系需要去進一步分析,從這兩個方面的英文名來看,“inclusive”即包容性則已經展現出這兩者的內在聯系。其中包容性增長表現的是一種基于群體角度的分析,將“邊緣人群”納入到經濟體系當中,保證群眾得以享受平等待遇,去分享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好處。而普惠金融則是將被金融排斥在外的群體納入到金融體系當中,使得這一類人群可以獲得合適的金融服務,促進經濟的發展與社會的改革進程。可以看出,包容性增長背景下發展普惠金融,顯然將這種包容性的內涵無限放大,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整體規劃有機結合起來,成為推動經濟社會領域包容性增長的重要手段[3]。
三、包容性增長背景下普惠金融發展遵循的基本原則
包容性增長背景下普惠金融發展需要遵循“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原則,協調好政府與市場之間的相互關系,為經濟金融的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一)政府引導
從整個金融市場環境中分析可以發現,金融機構的存在會出現覆蓋不足甚至服務空白的狀況,部分群體特別是貧困人群以及小微企業無法獲得有效的金融服務。這種相對復雜的局面存在,導致普惠金融的發展相較于其他經濟領域更容易出現“失靈”問題。在這種背景下,政府自身應該充分發揮出應有的引導作用,去全面改善市場失靈問題的產生。而這種引導表現在多個層面,主要包括統籌規劃、均衡布局、組織協調、政策扶持等多個方面,如果進一步從宏觀層面上來看,政府很有必要在普惠金融的開展當中融入自身對于經濟發展的意圖,確保政策能夠與普惠金融以及包容性增長相協調,這才是政府的主要任務。
(二)市場主導
政府的引導固然重要,但市場主導依舊不容忽視。市場在現代經濟發展中所起到的作用顯著,而普惠金融的發展歷程則是市場化的發展進程。從最早期普惠金融的發展,由政府和慈善組織補助的“扶貧”性普惠金融實踐的失敗,到商業化、可持續的普惠金融模式取得一定的成就,從而到目前的適應整個市場需求創新新型的普惠金融模式,這一整個發展歷程已經看到普惠金融在市場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同樣,普惠金融的影響深遠,利益相關者眾多,只有在市場主導的條件下,才能夠全面展現出普惠金融的價值目標,讓多群體在其中受益,這一點與包容性增長理念本身具有較高契合度。
四、包容性增長背景下普惠金融發展戰略體系構建
在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基本原則下,構建包容性增長背景下普惠金融的發展戰略體系,具體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金融指標體系建設
金融指標體系建設時普惠金融發展戰略體系建設的前提條件,在這一過程能夠獲取定量的指標內容,從而去全面認知普惠金融的發展情況,從而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金融數據指標體系建設主要從三個層面入手:其一,金融可得性類指標,側重點主要集中在金融服務供給側層面。指標具體包括金融硬件數量、各類金融服務覆蓋率、金融服務附加的顯性、隱性成本指標;其二,金融服務利用情況類指標。具體包括金融服務偏好、持續程度、金融服務使用情況等等;其三,金融服務質量類指標,側重服務質量的檢驗以及消費者的滿意程度。這些可量化指標為金融指標體系建設提供參照依據。
(二)征信體系建設
信息不對稱現象在普惠金融的開展當中表現的尤為突出,受到一些主觀因素的限制,一些貧困人群與小微型企業在參與到普惠金融服務當中無法提供準確的政信信息,缺乏證明性文件。即便是金融機構也無法憑借自身的能力去進行政信信息的搜集與規模化整理。在中國銀行的主導下,我國已經基本建立了針對個人與企業的政信體系。但在包容性增長背景下的普惠金融發展中,整體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建設,提高政信體系的覆蓋范圍與覆蓋面,可充分借助互聯網大數據提供的信息便捷性,嘗試去構建全新的征信體系,為支撐普惠金融的發展提供條件。
(三)支付體系建設
支付w系建設作為金融機構的重要功能,在建設過程中也需要逐步完善支付體系。究其原因,支付結算體系能夠從整體上去降低交易成本的產生,為交易效率與交易安全性奠定堅實基礎。在普惠金融發展戰略的構建中,支付體系的建設側重點應該從兩個方面入手,其一就是進一步推廣傳統支付結算方式;其二就是積極創新全新的支付方式,為普惠金融的發展提供便捷性支付條件。
(四)機構體系建設
普惠金融發展戰略走向成熟,依托于多機構體系的建立。通過對當前世界范圍內普惠金融發展較快的國家發展現狀進行調查,發展這些普惠金融機構都呈現出多層次、多樣化形態,兼具包容性特征。因此,在包容性增長背景下建立我國普惠機構體系,則需要參照普惠金融發展高水平國家的經驗。將傳統金融機構與非金融機構融入其中,推動建立多層次、多樣化、廣泛覆蓋的機構體系,為金融體系的包容性奠定基礎。
(五)監督體系建設
金融服務的發展具備一定的公共屬性,通常金融監管機構對于金融服務提供者會提出多方面要求,具備包括資本金、消費者保護、風險控制、信息系統、合規流程、利率限制、資本準入等等方面,從而為普惠金融服務體系的健全提供保障。在本次包容性增長背景下的普惠金融發展戰略方面,監督體系的建立十分必要,能夠全面檢驗普惠金融所提供服務質量,真正展現出金融體系的包容性,實現包容性增長。
(六)金融教育體系建設
金融教育體系建設所能夠發揮的是一種輔助功能,通過金融教育可以全面提升社會公眾的金融知識水平、金融技能水平以及金融理念水平,特別是在包容性中心當中的“邊緣人群”的金融能力,從而讓這一群體在金融活動當中快速的成長起來,充分了自身所具備的經濟金融權益,最終在普惠金融的發展中受益。金融教育體系本身就具有普惠性,這一點與普惠金融所倡導的理念不謀而合。金融教育體系的建設需要遵循相應的步驟:首先,結合社會群體實際情況做好調研工作,了解金融知識需求情況;其次,確定金融教育的具體目標;最后,對金融教育的效果進行跟蹤安排。
五、結論
綜上所述,包容性增長的大背景下普惠金融體系構建顯得十分必要。作為包容性增長的重要措施,普惠金融體系的構建需要基于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原則下,通過金融指標體系建設、征信體系建設、支付體系建設、機構w系建設、監督體系建設以及金融教育體系建設等多方面入手,構建一個普惠金融的全面發展戰略體系。
參考文獻:
[1]貝多廣,張銳.包容性增長背景下的普惠金融發展戰略[J].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17(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