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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的規定,鑒于乙方具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資質等級來承攬建設工程設計業務,經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________工程的設計項目,建筑安裝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建設地點在_________。
二、甲方義務
1.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組織施工單位,與乙方進行設計技術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應通知乙方參加竣工驗收。
2.在設計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設計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復制,重復使用或擅自擴大建設范圍。甲方有義務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不得轉讓給第三方重復使用。
三、乙方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設計深度要求進行設計,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以前,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其中,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技術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份,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式_________ 份。
2.乙方編制的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同時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3.乙方對所承擔設計任務的建設項目應配合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前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的有關設計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和工程竣工驗收。
四、設計費
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設計文件交由3-5家工程公司報價,若上述公司作出的報價均在甲方要求的基礎造價范圍內,甲方一次性付給乙方設計費人民幣_________元。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規定向乙方支付設計費,應根據銀行關于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誤設計文件的交付時間,每延誤_______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于設計費的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設計費中扣除)。
3.因乙方設計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應由乙方繼續完善設計任務,并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退還設計費。對于因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者,乙方應承擔賠償金。
六、其它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項,按我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處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設計單位(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協議書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
小寫:
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
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款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承包人與分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該工程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總包工程:指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范圍內的工程。
1.8
工程師:指在總包合同中約定的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總包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1.9
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總包合同專用條款和本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履行總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項目經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總包合同:指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2
總包合同條款: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訂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號)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條款,以及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一致的專用條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間簽訂的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組成。
1.14
工程建設標準:指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以及經承包人確認的,對工程建設標準進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補。
1.15
圖紙: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總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圖紙、計算書、配套說明以及相關的技術資料。
1.16
報價書:指由分包人根據分包合同的規定,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報價。在承包人采用招標方式確定分包人時,該報價書應與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一致。
1.17
中標通知書:指由承包人發出的確定分包人中標的通知。
1.18
開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合同價款:指承包人與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2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項的情況,經承包人確認后,按雙方約定的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22
施工場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承包人在現場總平面圖中具體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內容,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休息日或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本合同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投標函及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出現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應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8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語言文字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應與總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相同。
3.2
適用法律和行政法規
除本合同專用條款中另有約定,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應與總包合同中規定適用的法律、法規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3.3
適用工程建設標準
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的名稱;本合同專用條款沒有具體約定的,應使用總包合同中所規定的與分包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標準。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工程建設標準。
本合同中沒有相應工程建設標準的,應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分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承包人確認后執行。
4、圖紙
4.1
承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分包人提供圖紙。分包人需要增加約定以外圖紙套數的,承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分包人承擔;如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對工程圖紙負有保密義務的,分包人應負責分包工程范圍內圖紙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義務在分包合同終止后,應當繼續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圖紙不能完全滿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分包人應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在原分包工程圖紙的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的深化設計須經過承包人確認后方可進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備相應的設計資質,應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深化設計。分包人應對自行設計的圖紙負有全部的法律責任。
關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范圍及發生的費用,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圖紙不能滿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總包合同
5.1
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當分包人要求時,承包人應向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5.2
分包人對有關分包工程的責任
除本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分包人應履行并承擔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與責任,同時應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違反總包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義務的情況發生。
5.3
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系
分包人須服從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指令。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6、指令和決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根據分包合同所發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執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單位完成該指令事項,發生的費用從應付給分包人的相應款項中扣除。
6.2
發包人或工程師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圍內的有關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發包人或工程師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7、項目經理
7.1
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7.2
項目經理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并在認為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書及撤回通知作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發出的指令、通知,由項目經理(或其授權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分包人,分包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項目經理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項目經理在48小時后未予書面確認的,分包人應于承包人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項目經理在分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7天內不予答復,應視為分包人要求已被確認。分包人認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緊急情況下,項目經理可發出要求分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異議也應執行。如承包人發出錯誤的指令,并給分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則承包人應給予分包人相應的補償,但因分包人違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損失除外。
7.4
項目經理應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及時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圖紙并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分包人應在約定時間后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誤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應承擔因延誤造成的損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分包項目經理
8.1
分包項目經理的姓名、職稱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寫明。
8.2
分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分包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的時間后生效。
8.3
分包項目經理按項目經理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依據分包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項目經理取得聯系時,分包項目經理應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項目經理送交報告。責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換分包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8.5
承包人可與分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分包項目經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一次或分階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據總包合同由發包人辦理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并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為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6)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分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賠償分包人的相應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應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分包工程進行設計(分包合同有約定時)、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審閱分包合同和(或)總包合同時,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發現分包工程的設計或工程建設標準、技術要求存在錯誤、遺漏、失誤或其它缺陷,應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設計內容,報承包人確認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3)在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準的進度計劃施工時,應根據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訂的進度計劃,以保證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詳細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準,分包人方可執行。
(5)遵守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分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分包人應允許承包人、發包人、工程師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權的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合理進入分包工程施工場地或材料存放的地點,以及施工場地以外與分包合同有關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準備的地點,分包人應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應負責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分包人自費予以修復;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和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8)分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項義務,造成承包人損失的,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
11、總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沒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解除,則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應盡快撤離現場。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終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價款、分包人員工的遣散費、二次搬運費等補償。如本合同第11.1款約定的總包合同終止是因為分包人的嚴重違約,則只能得到已完工程價款補償。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況下,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為分包工程已采購或已運至施工場地的材料設備,應全部移交給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價格支付給分包人。
12、轉包與再分包
12.1
除12.2款規定的情況外,分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給他人。如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將被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
12.2
分包人經承包人同意可以將勞務作業再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12.3
分包人應對再分包的勞務作業的質量等相關事宜進行督促和檢查,并承擔相關連帶責任。
三、工期
13、開工與延期開工
13.1
分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分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5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承包人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項目經理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賠償分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項目經理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從工程師處獲得與分包合同相關的竣工時間延長;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
(3)承包人未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項目經理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準或所發出的指令錯誤,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變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或項目經理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4.2
分包人應在14.1款約定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5、暫停施工
15.1
發包人或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以書面形式通過承包人向分包人發出暫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分包人停工和復工程序以及暫停施工所發生的費用,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應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本合同協議書和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質量評定標準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計算方法或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17.2
雙方對工程質量的爭議,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檢查、驗收及工程試車等,按照總包合同相應的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擔總包合同約定的承包人應承擔的義務,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承擔的總包質量管理的責任。
17.4
分包人應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師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8.2
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分包人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承包人批準后實施,發生的相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8.3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總包合同相應條款處理。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調整
19.1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人依據工程報價書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價款在本合同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應與總包合同約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價格。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19.3
可調價格計價方式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應當在19.3款情況發生后10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價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19.5
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系。
20、工程量的確認
20.1
分包人應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承包人接到報告后7天內自行按設計圖紙計量或報經工程師計量。承包人在自行計量或由工程師計量前24小時應通知分包人,分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承包人不按約定時間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或因工程師的原因未計量的,從第8天起,分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或其所提交的報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計量。
20.4
對分包人自行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計量。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0天內,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承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1.3
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合同價款的調整、索賠的價款或費用以及其他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程變更
22、工程變更
22.1
分包人應根據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補或省略的方式對分包工程進行變更:
(1)工程師根據總包合同作出的變更指令。該變更指令由工程師作出并經承包人確認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項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變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執行從發包人或工程師處直接收到的未經承包人確認的有關分包工程變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類變更指令,應立即通知項目經理并向項目經理提供一份該直接指令的復印件。項目經理應在24小時內提出關于對該指令的處理意見。
22.3
分包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應按照總包合同的相應條款履行。分包人應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1天內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經承包人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
22.4
分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1天內不向承包人提出變更分包工程價款的報告,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變更分包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7天內予以確認,無正當理由逾期未予確認時,視為該報告已被確認。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交日期和份數。
23.2
承包人應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之日起3日內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分包人應配合承包人進行驗收。根據總包合同無需由發包人驗收的部分,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驗收程序自行驗收。發包人未能按照總包合同及時組織驗收的,承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規定的發包人驗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組織驗收,并視為分包工程竣工驗收通過。
23.3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負責修復相應缺陷并承擔相應的質量責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為分包人提供竣工驗收報告之日。需要修復的,為提供修復后竣工報告之日。
24、竣工結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分包人向承包人遞交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本合同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遞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明確的修改意見。承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7天內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之日起7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質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總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分包工程出現的缺陷進行保修,具體保修責任按照分包人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簽訂的質量保修書執行。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承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分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2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分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分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分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
26.3
分包人違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違反分包合同的行為,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擔因此違約造成的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及根據總包合同承包人將負責的任何賠償費,在此情況下,承包人可從本應支付分包人的任何價款中扣除此筆經濟損失及賠償費,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補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賠
27.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的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分包人可按總包合同約定的程序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賠。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況,分包人可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索賠程序通過承包人提出索賠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賠報告后21天內給予分包人明確的答復,或要求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索賠成功后,承包人應將相應部分轉交分包人。
分包人應按照總包合同的規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賠報告,以保證承包人可以及時向發包人進行索賠。承包人在35天內未能對分包人的索賠報告給予答復,視為分包人的索賠報告已經得到批準。
27.4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的約定向工程師遞交任何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要求分包人協助時,分包人應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況,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相關通知或其它資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記錄,以便承包人能遵守總包合同有關索賠的約定。
分包人未予積極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賠未獲成功,則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約定應支付給分包人的金額中扣除上述本應獲得的索賠款項中適當比例的部分。
28、爭議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8.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29、保障
29.1
除應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外,分包人應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及修補缺陷引起的下列損失、索賠及與此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
(1)人員的傷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29.2
承包人應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擔與下列事宜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
(1)按分包合同約定,實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過程當中所導致的無法避免的對財產的損害;
(2)由于發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為或疏忽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或損害,或與此相關的索賠、訴訟等。
上列損失應由造成損失的責任方承擔。
30、保險
30.1
承包人應為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辦理保險。發包人已經辦理的保險視為承包人辦理的保險。
30.2
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30.3
保險事故發生時,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30.4
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擔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時,承包人應與分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時,分包人應與承包人協商擔保方式和擔保額度,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不應超過總包合同中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的履約擔保的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1
有關材料設備供應的數量、程序及責任均按總包合同中發包人與承包人的有關約定履行。
32.2
總包合同約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視為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設備應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專用條款的約定采購,并提品合格證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據總包合同,應將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以內需要保護的文物或古樹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應認真保護,需要采取保護措施時,由承包人承擔所需費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場地內發現文物,應采取保護措施,并按照總包合同約定的時間和程序報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圍以及事件處理同總包合同相應條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場地的,分包人應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
34.3
分包人承擔自身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遲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發生本合同通用條款21.5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預付款、進度款),分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轉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處理均按總包合同相應條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條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與終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6.3
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承包人分包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37、合同份數
37.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38、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合同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本合同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及工程建設標準
3.1
除總包合同文件規定的語言文字外,本合同還使用
語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
3.3
本分包工程適用的工程建設標準:
除以上工程建設標準以外,總包合同中約定的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工程建設標準均適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的內容和時間
年
月
日;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應的施工工藝的時間
年
月
日。
4、圖紙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圖紙的套數: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進行深化施工圖設計的委托范圍及費用承擔;
4.3
復制、重新繪制、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4.4
關于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7、項目經理
姓名:
職稱
(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項目經理
姓名:
職稱
(任命書作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和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2)組織分包人參加發包人會審圖紙的時間: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的時間:
年
月
日。
(3)承包人為本分包工程的實施提供的機械設備和(或)其他設施(如有時),及費用承擔:
雙方約定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應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設計內容和提交時間:
(3)分包人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后
天內向項目經理提交分包工程總體進度計劃。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時間為:
承包人批準工程進度計劃的時間: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準施工組織設計的時間: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8)雙方約定分包人應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誤
14.1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四、質量與安全
17、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
雙方關于分包工程質量標準的約定:
五、合同價款與支付
19、合同價款及其調整
19.2
本合同價款采用
種方式確定。
(1)采用固定價格的,合同價款包括的風險范圍: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為:
(2)采用可調價格的,合同價款的調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關成本加酬金的約定為:
19.3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其他調整因素:
20、工程量確認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
21、合同價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
扣回時間和比例: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時間和方式:
七、竣工驗收及結算
23、竣工驗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圖的份數
份。
八、違約、索賠及爭議
26、違約
26.1
本合同關于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1.5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3款約定的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承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26.2
本合同關于分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5.3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2.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6.2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4)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7.1款約定的分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5)雙方約定的分包人的其他違約責任:
28、爭議
28.1
雙方約定,在履行分包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者調解不成時,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保障、保險及擔保
30、保險
30.1
承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30.2
分包人投保內容和責任:
31、擔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擔保,擔保方式:
;
擔保額度: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
;
擔保額度:
十、其他
32、材料設備供應
32.3
由分包人采購材料設備的約定:
37、合同份數
36.2
雙方約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
承包人
份,
分包人
【關鍵詞】工程管理專業;現狀;問題;建設
特色專業建設是教育部門“質量工程”的重要組成部門,其主要是根據國家科技、社會、經濟發展對于人才的要求,引導各個高校根據自身的實際特點,發揮現有的優勢,辦出具有特色的專業。特色專業主要由新興交叉專業和專門人才培養專業組成,其中工程管理專業則屬于新興交叉專業。
一、工程管理專業建設中的問題
(一)人才培養模式與市場需求不符
從目前來看,人才培養模式與市場對于人才的需求存在著很大的矛盾,兩者不相符,這導致了工程管理就業方向不明,容易被相關專業代替。在當下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背景下,許多用人單位急切希望高校能夠培養出專業化、高質量的工程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以此可以有效解決企業在實踐中所遇到的專業問題。但是由于工程管理專業培養方案基本教育思路的影響即“寬口徑、厚基礎”,同時再加上基本技能的培養得不到的重視,導致工程管理專業缺乏特色,市場競爭力偏弱。
(二)專業師資力量薄弱
工程管理專業的專業性較強,因此要求教師不僅需要具備豐富的專業知識,而且還需要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例如建筑工程計價課的教師需要掌握關于房屋構造、建筑工程施工技術、建筑施工組織等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將建筑工程計價知識了解透徹,從而傳授給學生。另外,工程管理專業還要求教師必須具備較強的實踐能力,尤其是對于應用型本科院校的工程管理專業教師而言,不僅需要向學生傳授專業知識,而且還需要傳授相關的實踐經驗。
(三)學生對專業前景認知模糊
由于工程管理專業學生對于該專業缺乏正確認識,對專業前景認知模糊,因此缺乏自信心。通過相關的調查報告顯示,大多數的工程管理專業學生,尤其是剛進大學校門的工程管理專業學生,對其專業的職業發展方向,根本不明確,認為工程管理專業性不強。例如,工程管理專業項目管理方向的學生,大部分都覺得還不如學習土木專業,學習造價還不如學習造價專業,大學畢業也難以進入管理層。正是由于這個認知,導致許多工程管理專業的學生對于專業的自信心偏弱。
(四)過分注重理論知識
自從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建筑業市場的競爭更加激烈,想要在市場中求得生存,實現發展目標,就需要一大批優秀的外語能力強,懂得國際慣例,綜合素質較高,富有創新精神的人才,但是許多工程管理專業人才取法國家工程管理的能力和知識。除此之外,在工程管理專業人才培養中,存在著重視知識的傳授,而忽略素質與能力的培養現象,實踐教學的重視程度不高,同時實踐環節設施不合理,導致學生在進入社會后,無法快速的適應工作。
二、工程管理專業建設的路徑
(一)明確培養目標
工程管理專業具有較強的可塑性,在核心技能上必須過硬。工程管理專業將目標放在復合型技術管理人才方面上,突出學生的專業技能。同時,根據當前社會對于工程管理人才的需求,還需要培養學生國際工程管理能力,邀請工作經歷豐富,具有國外生活經驗的教師講授國際工程口語與交際課,聘請專業豐富的外籍教師講授項目管理課程與國際工程,以此強化學生國際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二)設置能力為導向的課程
工程管理專業不僅需要技術類的課程,而且還需要管理類的課程。應用型本科工程管理專業應該設置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針對于就業崗位,以能力為導向,設置課程,主次分明、思路清晰,保證課程設置的有效性。在設置課程群的時候,需要根據不同崗位技能之間重疊部分的講解和訓練,必須給予充分的保障。工程管理是以技術為基礎,應該貫穿于各個方面,盡量以考試課和必修課的形式設置。
(三)強化實踐教學
實踐教學主要包括有課程設計、畢業實習、生產實習、畢業設計等,實踐教學應該由知識―技能―綜合能力的順序進行,通過分層的訓練,可以提高實踐教學的質量。將畢業設計設置不同的方向為學生提供多選,并根據工程的實際特點,進行專業綜合能力的訓練。想要提高實踐教學質量,還需要與企業建立長期合作的關系,制定相關的政策。
(四)深入開展校企合作
積極開展校企合作,對于學生而言,提高了實踐效率,而且還強化辦學特色。在于企業互動過程中,學校需要根據企業的需求,引導學生進行就業。同時,校企合作,還可以培養雙師型教師,幫助教師掌握理論和實踐。例如,長春工程學院,與中交二航合作,采用訂單式人才培養模式,滿足對于人才的需求。在合作過程中,根據中交二航的要求,學校確定了理論課程和實踐內容,對于已經簽訂協議的學生,在畢業前需要進行分段強化。
三、結束語
工程管理專業建設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結構體系,需要考慮到學校的生源質量、發展方向、資源優勢、市場需求、專業定位等。各個學校應該根據自身的優勢、科研能力、專業背景等,凝練特色,形成鮮明的辦學風格。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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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吳才軒.建設工程管理專業實踐教學體系研究[J].華夏地理,2015,(2):42-44.
關鍵詞:高職;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師資隊伍建設
一、高職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師資隊伍建設存在問題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是當前我國進行高職高專教育過程中,土建大類專業目錄當中非常骨干的一些專業,是培養建設工程一線技術管理人才的一些非常核心的專業,其主要特征在于具有非常強的“實踐性”和“運用性”。因為整個專業是對建筑業發展進行支撐的專業,所以在高職院校招生的時候,始終是熱門專業之一,在教育部門當中也是需要進行重點扶持的一個專業。這些年以來,在國家建設過程的積極帶動之下,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的方面還有進行課程開發等諸多方面獲得了非常大的進步,也進行了很多豐富和成熟的經驗的積累,具有非常強的引領效果。從全國總體辦學的條件分析,常見一些問題:首先,在進行人才培養過程中,方案沒有一定的科學性,不能很好地對崗位的需求進行體現。其次,在課程體系的建設過程中,出現很大的經驗化、雷同化情況,一些院校仍具有非常強的本科教育的影子,對知識結構的系統化非常重視,而對實驗的能力非常忽視。其次,在課程標準方面無法真正體現出情境式、模塊化,另外課程在一定的范圍內出現銜接問題。再次,在進行實訓基地的建設過程中不能符合學生參與的具體需求。最后,沒有進行很好的雙證融合,企業對畢業生沒有出現非常高的認同度。
二、提高高職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師資隊伍建設的措施
1.構建合理師資隊伍結構
依照當前不同教師所具備的不同的知識背景情況、綜合素質情況和相關的能力結構要求,學校對教師積極開展具有相關針對性的培訓工作,或者是直接在企業當中進行一批專業技能人才的引進,這是在進行雙師結構隊伍建設過程中的最根本的一個途徑。學院需要積極制定保證措施,積極建立健全“送出去,引進來”培養模式,同時需要注意進行專業帶頭人的引領作用的強化,在每年都需要進行針對性比較強、有計劃地組織教師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建筑工程專業的實踐性十分強,一些教師是從“校門走出后又進入校門”,所以在現場實際工作經驗方面非常缺乏,這樣便無法很好地將精髓的專業技能帶給學生,因此必須給教師進行安排授課任務的安排。
2.按定位進行師資隊伍建設
(1)專業帶頭人相關科目的專業帶頭人需要有比較高的業務能力和水平,需要有比較強的組織水平。這樣能帶領教師做好專業建設的工作,激發廣大教師的工作熱情,逐步起到示范以及帶頭作用。專業帶頭人是師資隊伍建設中重要的部分。學校要精心培養骨干教師,從企業當中引進一些具有較強專業技能和經驗的工程師,培養他們的教育技術能力。(2)骨干教師學院進行師資隊伍的建設,能從制度上保證做好骨干教師選拔的工作。骨干教師需要具備非常強的業務能力,在有工作熱情之外,還需要有充足的精力。這樣骨干教師可以承擔常規教學過程中的任務,還可以帶隊進行學生技能競賽的培養。(3)青年教師青年教師是在學校教學的主力軍,但是其在教學方面出現經驗與實踐不足的情況,需利用“傳幫帶”等方式進行培養。這樣能使其逐步成長變成骨干教師。青年教師需要具有虛心好學的品質,樹立能者為師的樹立。與此同時,學校利用技能考核積極進行督促和加強,保障青年教師的培養質量。(4)兼職教師為保障每一個課程都可以有序地進行,使教學團隊多樣化,學校需要聘請比較好的兼職教師。一般情況下,需要聘請一些具有豐富企業工作經驗而有較強專業能力的老師,以此滿足正常教學與專業發展的基本需要。
3.通過企業資源打造教師隊伍
服務地方經濟,給行業輸送優秀人才是專業培養非常重要的目標。高職院校應逐步整合現有教學資源,提高校企之間的合作水平,能夠讓企業承擔更多的培訓、科研等任務,逐步建設優秀的教師隊伍。
三、結束語
建筑工程技術專業需要一支具備優秀能力的師資隊伍,以此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使學生在畢業后可以成為建筑施工、管理過程中的一線人才。學校一定要制定科學合理的人才培養方案,積極構建崗位引領式的職業能力培養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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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管理;實驗中心;建設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107(2013)04-0087-02
工程管理是圍繞工程活動過程而開展的管理活動,其研究和解決的是工程技術活動所涉及的管理規律和問題,該專業合并了原建筑經濟、國際工程招投標、房地產經營管理、物業管理、造價管理等多個專業,是具有鮮明專業特色的管理類專業。工程管理專業的培養目標為:“培養具備管理學、經濟學、土木工程技術的基礎知識,掌握現代管理科學的理論、方法和手段,能夠在國內外工程建設領域從事項目決策和全過程管理的復合型高級管理人才。”培養目標決定了工程管理專業具有鮮明的務實性和應用性特征,為實現人才培養目標,體現工程管理專業的時代特點,在教學中必須強化實踐教學環節,以工程管理專業實驗室的建設為平臺,加強專業實驗教學與管理。
一、工程管理專業實驗室建設的必要性
實踐教學對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與動手能力具有特殊作用。工程管理專業實驗室應具備滿足實驗教學需要的硬件和軟件,需要根據工程管理專業教育的特點和規律,設計以實踐學習為中心的實驗課程和項目,廣泛利用信息技術和計算機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學生通過實驗可以系統地掌握基礎理論的應用和工程方面的優化及管理,拓展相關的新知識、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技術,并能夠以較強的動手能力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
(一) 許多課程需要通過實驗教學完成
工程管理專業具有技術、經濟、法律和管理四大平臺課程,其中有相當一部分主干課程需要通過實驗教學來完成。其中技術類課程,如工程測量、建筑材料等可以利用工科實驗室,但經濟理類課程需要自設實驗室,主要有工程項目管理、施工組織與管理、工程估價、房地產經營、工程招投標與合同管理等,如工程估價課要借助造價軟件,特別是課程設計需要利用造價軟件模擬。工程管理專業實驗室的建設成為實驗教學重要的前提條件。
(二)工程項目精益建造的要求
精益建造的概念由Lauris Koskela于1993年首次提出:精益建造是指在建設項目交付過程中以價值流為中心,運用專業技術和方法,實現顧客價值的最大化、浪費最小化的建筑生產管理模式。精益建造在產品生產過程中追求精益思想,保障生產資源的高效轉化和價值流的順利流動,使得高質量的產品與高水平的生產力同時產生[1]。精益建造對專業的培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學生應多對操作能力和設計能力加以訓練,才能適應精益建造的模式。
(三)工程管理專業實驗可以解決工程管理專業實習困難問題
在工程管理專業本科教學中有認識實習及生產實習,但是由于實習時間的限制,學生很難在一兩個月內通過實習,對工程建設的各個階段和過程有比較全面的感性認識,而只能了解工程項目管理表面的一些現象,很難深入到管理中更為復雜的處理問題的方法、手段和技能。同時,由于學生安全問題,實習地點的聯系一直是實習教學的難點,如果能夠將工地現場的實習放在實驗室中完成,將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所以建立工程技術集成展示實驗室對實習教學將具有不可估量的貢獻。
(四)企業人才的需求
鄭州大學工程管理專業每屆學生就業去向多為建筑工程局,就業崗位多為造價和施工管理。從畢業生反饋的信息來看,工程類企業對畢業生的要求是扎實的建筑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能夠讀圖識圖,用造價軟件進行施工圖預算,通過計算機軟件進行施工平面布置,繪制施工進度圖及其他工程管理實務,同時企業要求學生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通過實驗情景實訓可以培養學生這方面的能力。
二、工程管理專業實驗的特點
工程管理專業依托于土木工程和管理學,工程管理實驗既有體現工程技術的工科實驗,也有體現管理理論應用的實驗,建筑材料、工程測量等實驗可以借助土木工程專業的實驗室來完成,而管理理論應用則要在工程管理專業自身的實驗室中完成。
隨著工程管理學科的發展,其專業教學和研究工作需要在信息技術支撐下完成,工程管理實驗室主要利用模擬教學系統來“模擬”工程管理活動實際的運作過程,通過對建設系統的模擬與仿真實驗,使學生熟悉工程建設與管理的全過程,增加學生對專業的認識。因此,工程管理專業實驗室的主要內容應是對工程建設和工程管理過程的仿真與模擬[2]。
三、工程管理專業實驗中心建設的思路與內容
(一)實驗中心建設的基本思路
實驗中心將實驗教學分為三大模塊:技術類實驗模塊、管理類實驗模塊、綜合類實驗模塊。技術類實驗模塊主要體現工程技術等工科實驗,通過技術類實驗的訓練,學生會加深對技術課程的理解。技術類實驗模塊需要結構實驗室、建筑材料實驗室及測量實驗室等工科類實驗室,可以借助土木工程專業的實驗室,實現資源共享。管理類實驗模塊主要體現對管理理論的應用。綜合類實驗則是在掌握技術類和管理類實驗的單項訓練后,進行對工程建設的情景模擬,學生充當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的某一角色,進行綜合訓練,通過對單項知識的綜合,達到對技術知識和管理理論的綜合運用。三大模塊實驗可以和課程設計與實習等實踐活動交叉實施。實驗中心建設基本框架如圖1所示。
圖1 工程管理專業實驗中心基本框架圖
(二)實驗中心建設的內容
1.工程管理數字化實驗室。工程管理數字化實驗室在一些學校也叫做工程管理信息化實驗室,是集教學培養、科學研究、學術交流、科技服務為一體的綜合模擬實驗室[3]。它有兩個主要功能:一是為學生服務,幫助學生在課后利用實驗室平臺和資源,進行自習復習、答疑、案例討論;研究如何模擬專業主干課程教學所需要的工程情境,使學生能夠在實驗室環境內模擬建設項目管理活動。二是為教師的教學工作服務,研究如何利用實驗室平臺和資源,提供先進的教學手段,豐富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質量,并進一步探索如何進行專業課程的仿真教學活動。數字化實驗室可以進行的實驗如表1所示。
2.工程技術集成展示實驗室。技術集成展示實驗室主要配備建筑結構的各種主要構件實物及三維模型,如樁基等基礎類構件模型、墻體等砌筑類構件模型、砼構件、鋼筋下料模型等工程施工過程相關的構件模型。通過實物或模型可以集成展示某類結構,如基礎工程、設備與管道工程、鋼筋砼工程等。同時可以展示出結構節點與細部構造,使學生了解建筑構造,加深對工程構件及施工過程的了解,既安全又可以在短時間內對工程全部施工過程有個總體了解,彌補在一個實習地點不能全部展示施工過程和工程構件的不足,增強學生對工程建設的認識。工程技術集成展示實驗室和施工模擬軟件相結合展現出所有分部分項工程,解決專業實習由于時間限制不能全面認知施工全過程的不足。
3.工程管理情景模擬實驗室。工程管理情景模擬實驗室主要訓練學生談判、協調的能力,工程管理情景模擬實驗室的主要功能是模擬工程管理中的一些活動。管理情景模擬實驗室可以進行工程項目管理模擬、招標投標模擬、協同工作模擬(PIP應用)、企業經營與管理模擬等,培養學生對建設工程生命期管理的認識與能力。學生可以進行角色扮演,比如,招投標活動,學生可以分成三組,分別扮演招標方、投標方和評標委員會,實驗室提供案例資料,結合電子招投標系統,學生在實驗室中完成招標、投標和評標的過程,直至定標、簽訂合同[4-5]。工程管理情景模擬實驗室實驗的主要內容如表2所示。
表2 工程管理情景模擬實驗室實驗內容
工程管理實驗中心使用先進的項目管理沙盤、項目管理軟件、招投標模擬系統、工程造價軟件等硬件及軟件實驗設施,基本上覆蓋了專業的主干課程,為教師的授課提供有利的途徑和手段,使學生充分理解并貫通課程內容。工程材料、測量等實驗可以借助土木工程專業的實驗室。工程管理作為土木工程和管理學交叉的學科,可以授予工學學位。目前我國工程管理專業有些在土木工程學院,有些在管理工程學院。所以在課程體系的設置上會有所不同,但就專業本身而言,要求學生具有較強的動手能力,實驗課的開設可以豐富學生的理論知識,提高學生的動手能力,培養學習興趣,樹立他們對專業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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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專業教師 基建工程建設 實踐鍛煉 策略
[作者簡介]孫靜華(1963- ),女,江蘇常州人,江蘇聯合職業技術學院常州建設分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為職業教育管理。(江蘇 常州 213016)
[中圖分類號]G7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3985(2012)32-0089-02
隨著職業教育的迅猛發展,職業院校的招生規模不斷擴大,學校基本建設項目也在不斷增加,有的是擴建工程,有的是改造、維修工程,還有的是異地重建的新校區建設工程。不管是何種工程,專業教師全程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不僅體現了學校管理的民主性、公開性,也是學校雙師型隊伍建設的重要途徑。
一、建設類專業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的意義
(一)發揮專業教師優勢,提高基建工程建設效益
建設工程質量是工程建設的關鍵。工程的任何分部、分項甚至各個細節都必須嚴格管理,才能保證工程質量的控制。在學校基建工程建設中,可充分發揮土建、給排水、電氣、暖通和預決算等專業教師的優勢,他們既懂基建又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參與工程建設監督、管理,可嚴格控制投資,保證建設質量。任何一項基建工程,都需要經歷項目決策、設計、施工、驗收等階段,讓專業教師全程參與工程建設各階段工作,運用專業知識,參與項目建設方案論證、工法研究、技術攻關,并配合做好工程設計、預算、招標、施工、驗收、決算、檔案資料管理等工作,在項目設計、施工、材料、設備采購等階段提出科學、合理的建議,為工程建設獻計獻策,可以節約投資,提高工程建設效益,確保達到優質工程標準。
(二)提供實戰平臺,增強實踐鍛煉效益
建設類企業有別于其他企業,施工現場不是固定在某個地方,流動性較大,這給教師實踐鍛煉帶來許多不便。在繁重的教學和學生管理工作之余,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可以節約以往因趕往施工現場在路途上花費的時間及所耗費的精力。以往教師有空去企業實踐時,想要學習的項目行將結束,而新的項目進行時,教師在學校又脫不了身,即便是在寒、暑假,教師實踐的內容也不能如人所愿。在現代基建項目中,如土建施工及水暖、強弱電安裝、系統控制、室內裝潢等都呈現高科技、高品位、智能化發展趨勢,學校基建工程建設為專業教師實踐鍛煉提供了十分有益的平臺,教師在這個平臺上可以隨時掌握工程建設進展情況,實踐項目也易于掌控,而工程的每一個建設環節都可以作為教師實踐鍛煉的項目。
(三)拓展教師專業知識,提高專業技能
專業教師大多是從學校到學校,缺少建設行業、企業工作經歷,缺少參與企業管理與生產的實踐技能,缺少對建設行業的深入了解;他們深知學生專業實踐能力的培養很重要,卻習慣于在教室給學生傳授理論知識,對于如何理論聯系實際、如何培養學生實踐能力有時顯得力不從心。專業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與企業密切接觸,可把握企業最新發展動態,在實踐過程中不斷拓展專業知識,并將掌握的最新技術、最新工藝、最新材料和最新設施等融入課堂教學中,不斷更新、豐富教學內容,增強課堂教學內容的實用性,使專業教學更貼近企業、貼近市場。同時,專業教師帶著問題、帶著任務參與學校基建工程項目管理、項目建設和項目研發,可增加實際操作機會,可以完整經歷一個工程項目,積累工程建設經驗,不斷提高專業技能;在實踐過程中能更真切地體會到企業對人才能力、素質的要求,對教學中存在的理論與實踐脫節的認識會更清晰。
(四)深化課程改革,開發課程教學資源
職業教育課程改革效果如何,關鍵在課堂教學。根據建設類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各專業都相繼制定了課程標準,要按新的課程標準實施教學,必須加強校企間的深度合作。專業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可以根據新的課程標準中學生能力、素質、知識等要求,更好地會同企業專家共同研究、討論,設計出更為合理、實用的教學情境。同時,專業教師帶著專業課程教學情境設計任務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還可以進一步了解真實的崗位工作任務,設計出更為合適的教學仿真項目。此外,專業教師在學校基建工程建設過程中,根據專業主干課程教學各關鍵環節的要求,可以深入工程施工現場搜集、拍攝工程建設各進程、建筑結構關鍵部位和施工控制關鍵環節的影像資料,經過編輯、制作后形成珍貴的課程教學資源。
二、建設類專業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策略
(一)強化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意識
1.強化主人翁意識。教師是學校發展之本,是學校民主管理的主體。在一所學校中,教師既是被管理者,也是管理者。學校要提高基建工程管理效益,就必須充分體現管理的民主性、公開性,要把專業教師作為合作伙伴,與他們共同商量和探討,廣泛聽取他們對工程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專業教師要充分發揮專業優勢以及自身潛力,積極主動參與基建工程項目的監管,強化自己的主人翁意識,將個人的力量融入集體,將個人的利益與學校利益相結合,抱著對學校基建工程建設高度負責的態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主動做好與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材料設備供應單位等的溝通與協調,對所參與項目的適用性、合理性、經濟性提出建議,以確保各項目建設有序推進。
2.強化專業實踐意識。一些專業教師對下企業實踐鍛煉缺乏內在動力,被動應對,對企業和工程建設停留在表面的認識上,僅滿足于具有企業實踐掛職經歷,而不考慮掛職鍛煉的實際效果。基建工程建設管理內容復雜,涉及面廣,各個環節都會遇到各種實際問題,如怎樣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并優化設計內容,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新材料如何在實際工程中得到應用等,教師必須要有強烈的專業實踐意識,要帶著問題參與實踐,向工地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請教,共同探究解決問題的辦法。要深刻理解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是學校師資培訓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教師專業技能水平、拓展專業知識的有效途徑。
(二)優化專業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過程管理
專業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為防止流于形式,學校要優化教師的實踐過程監管,必須從專業建設、課程建設需要出發,使實踐鍛煉項目更有針對性,實踐鍛煉目標、任務更明確,從而確保教師實踐鍛煉更有實效性。
1.健全機制,完善保障。要保證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取得成效,學校要有一定的政策導向,要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管理辦法,形成合理的工作機制。如考核監督機制,學校要制定具體的考核辦法,對教師參加基建工程建設情況進行考核、監督;后勤保障機制,學校要根據教師實踐鍛煉任務完成情況以及提交的實踐成果數量、質量,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和津貼;激勵機制,要依據教師實踐鍛煉實績和對學校基建工程建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所產生的經濟效益進行獎勵、表彰等。從制度層面加以引導和規范,確保教師在學校基建工程建設中真正發揮作用,能力真正得到提高。
2.精心組織,合理安排。任何活動只有經過有序組織,才能得以有效開展。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必須由學校統一組織安排。專業教師的實踐鍛煉不是教師個人行為,應建立以項目組為單位的實踐鍛煉團隊。根據基建工程的內涵、性質、特點,結合專業特點,由學校基建部門精心設立項目組,如工程施工項目組、建筑水電項目組、工程監理項目組等。教務部門要科學組織,會同各系、教研室,合理安排專業教師加入相應的項目組,如建筑規劃專業教師加入方案設計項目組,建筑施工技術專業教師加入工程施工項目組,電氣工程技術、給排水專業教師加入建筑水電項目組等。學校要有科學、具體的實施方案,對各項目組的工作目標、工作職責、組織管理、考核檢查、成果鑒定等都要有明確規定。
(三)細化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目標
專業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要有明確的目標。當然,如果僅有目標,而沒有目標達成的辦法,這樣的工作就會顯得毫無頭緒,目標也難以達成。為更好地完成目標,必須進行“任務驅動”,將目標不斷細化,進一步明確具體的任務,這樣才有利于增強教師實現目標的動力。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要組織各專業負責人認真討論,根據基建工程建設管理、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的要求,并結合專業建設、課程改革、教學資源開發等,擬定科學的、操作性強的教師實踐鍛煉任務書。任務書內容應包括實踐鍛煉時間,實踐鍛煉的專業方向,實踐鍛煉應掌握的新技術、新方法、新規范等。例如,在學校基建工程建設中,建筑工程技術專業教師的具體任務是認識施工圖集,熟悉工程施工組織進程,了解工程關鍵階段施工過程及規范,掌握新的施工工藝,拍攝、搜集施工現場專業教學資源;工程監理專業教師的任務是了解工程建設勘察方案,參與驗收勘察成果,了解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費用控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合同、信息等,了解工程質量缺陷并對缺陷原因進行調查分析,提出修復建議,結合工程進度拍攝、搜集相關教學資源等。目標細化得越具體、越明確,教師就越明白該做什么,應做到什么程度,這樣就越容易達到既定目標。
(四)物化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實踐成果
教師參與學校基建工程建設的效果如何,主要看教師在實踐中有無收獲。不管是實踐意識的增強,還是實踐能力的提高,都必須有物化的成果來體現,這是實踐效果最具說服力的證明,也是學校對教師實踐鍛煉進行考核、評價的有力依據。在基建工程建設項目結束后,教師必須按要求提交物化成果,主要有實踐鍛煉日記,實踐鍛煉總結,用于教學的反映建設項目重要活動、里程碑事件的影像資料,或反映施工進程、建筑結構關鍵部位、施工控制關鍵環節的影像資料,本專業核心課程中重要節點的教學情景設計等。此外,根據實踐項目的不同,還要提供其他物化成果。例如,參加工程施工任務的,要求提交一套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參與方案設計的,要求針對某項目的設計方案提交一份合理化建議;參與工程監理的,要求提交一套監理大綱或監理規劃;參與招標和工程造價的,要求完成一套工程造價書中工程量計算或算量軟件的建模等。有了物化成果,才能對教師參與基建工程建設活動作出公正的評價,這些物化成果也就成為教師評優、晉升的重要依據。
綜上所述,學校要充分利用好學校基建工程建設這一平臺,鼓勵教師積極參與并加強過程管理,這必定對提高工程建設效益、促進教師的專業化發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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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教育生態學;園林工程;專業建設
中圖分類號:I01 TS9文章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310(2015)11-001-49
在經濟全球化發展趨勢之下,園林建設技術人才對社會的貢獻將會越來越大。自然、社會、和教育系統都遵循著相同的生態學規律,很多教育系統、科研系統中的方法都可以用在生態園林建設工程中。根據生態學的科技研究理論,應該從環境分析、生態結構、園林規劃等方面研究園林工程專業建設。生態學園林工程技術專業,是建設生態園林,提高城市綠化程度的有效教育措施。
一、園林工程技術專業的發展環境簡介
我國很多地方的高等院校都開設了園林工程技術專業,該專業主要培養園林設計、園林施工、園林工程施工和植物培育等方面的人才,是建設生態園林的必不可少的專業學科。在我國高等教育的發展過程中,不同省份的經濟狀況、地理位置,會對園林工程技術專業構成不同的外部環境。以我國四川省為例,該省的園林工程企業主要經營植物栽培、園林施工、園林設計、園林工程管理等業務。對四川省2010年至2013年的園林工程企業進行調查,最后可以得出下表:
從上表可以看出,自從2010年以來,四川省園林企業的數量呈現不斷增加的趨勢。園林工程施工類的企業數目增加,說明了園林工程建設的規模在不斷擴大;園林工程管理類企業數目卻不斷減少,這說明園林分工管理不斷細化,園林結構在不斷優化完善;園林栽培公司數量在不斷增加,這說明園林植物種類將會越來越多;園林工程設計企業數目增幅不大,說明園林設計規劃的變化不是很大。
二、園林工程建設的專業生態位
專業生態位是指某專業在生存、發展條件中占有因素的集合,是用來表示專業和環境、資源的概念。和自然選擇的自然生態位不同,專業生態位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專業生態位與人為因素的影響有很大關系,只有通過人為作用,專業生態位的資源問題和環境問題才會協調。
專業的共生性會使教育主題采用共同的協調方式,來處理環境變化中的問題。由于專業教育主題的稟賦特征,不同教育主題會在專業建設上表現出資源發展上的差異。由于園林工程涵蓋了各種植物栽培、種植經營、制作設計、施工建造等各專業的內容,根據四川省8所高等院校開展的園林工程技術的專業內容,可以將上述知識結構分為3大模塊,如下表所示:
根據上表可以看出:在園林工程專業中,園林植物栽培、園林制作與設計占的學時比較多,是園林專業教學的重點,而園林施工占得學時較少,這可能和園林建設的發展狀況有關。對照表1中各園林經營企業的數量變化規律,在園林企業分工逐漸細化的情況下,應該對園林工程的專業生態位進行調整,要通過生態位壓縮、生態位擴張、生態位轉移等辦法,來增強園林工程技術專業學生的求職競爭能力,使畢業生能夠更好地適應園林經營企業的招聘需求。
三、園林工程技術專業的建設發展趨勢
在園林工程技術專業的教學課程設置上,應該注重知識的運用,來培養學生內在知識的運用能力。應該加強知識本位的教育,讓學生按照知識內在邏輯關系來展開學習,使學生為下一個階段的學習做好準備。同時還應該以社會需求為本位,讓園林工程技術專業更好地適應于社會市場。學生也應該多關注外界市場需求,要多根據市場動態來選擇不同的學習內容,這樣將會使學生更好地適應社會需求。
園林工程技術專業應該以學生為主,要多照顧學生的學習需求,應該切實地提高學生的園林栽培技術。園林工程包括了植物栽培與經營、園林設計、園林建筑施工等三部分內容,這三部分知識比較獨立,不能以系統化的教學模式來教育學生。教師應該根據各部門知識的特點,分別對學生展開教育,讓學生更好地掌握園林工程專業知識。
結束語: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生態園林建設水平不斷提高。生態園林工程將會具有很高科學研究價值,具有生態學和教育學的重要作用。通過對近年來栽培類、施工類、設計類、管理類園林企業的數量進行研究,能夠具體分析出園林工程技術專業的就業環境。該專業的學生應該加強知識運用能力,要多關注社會市場需求,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適應社會。教師也應該有針對性地培養學生,要讓學生分別掌握植物栽培、園林設計、園林施工等知識,使學生能夠將理論知識應用到實踐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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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建設項目管理 教學內容 教學方法 教學改革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0 引言
隨著我國經濟以及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大批在建及擬建的工程建設項目涌現,也迫切需要一大批同時具有技術和管理技能的高素質人才。而我國大部分高校的土木工程專業,在課程設置方面則是過多地強調重視理論教學和技術教育,忽視相關的管理類課程的設置,即使開設了管理課程,也是重理論輕實踐,使得學生工程管理知識貧乏。從社會需求來看,土木工程專業的學生畢業之后將會有一半以上到施工單位就業,這就要求學生除了懂技術,還要懂管理。因此,目前的管理類課程的設置及教學與培養復合型應用型高級工程技術人才的目標背道而馳,因此迫切需要改革。
1 課程簡介
在我校,建設項目管理是學生在學習了力學、混凝土結構、房屋建筑學、土木工程施工等相關專業基礎課程之后,一門具有較強綜合性和實踐性的專業基礎課程,一般在第三學年的第二學期講授,課時相對較少,共32學時。結合本校三本院校的特點,充分利用各種資源條件,從課程的重要性、內容編排、教學方法和手段的應用、考核形式等方面,以“應用型人才培養”指導思想為定位目標進行改革,適應社會對人才的需求。
2 教學改革形式
2.1 教學內容編排
本門課程選用的是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田金信主編的《建設項目管理》,本課程是綜合國際工程承包與建設項目管理兩門課程而設置,所以在以本教材為主的基礎上,又單獨印制了由天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國際工程管理概論》作為對本教材中一些內容的補充,并參考建造師考試類輔導教材和相關資料,以幫助學生拓展知識面,培養課下自學的學習習慣。同時,鑒于在學習本課程之前已經學習了工程建設監理基礎課程,對其中涉及的三大目標控制(質量、進度、投資),站在監理的角度進行過講授,而且學生對項目管理的一些理論有了一定了解,所以對本課程的不同章節進行了整合,整合后的課程內容及課時安排如下:
2.2 教學模式改革
提高建設項目管理課程的教學效果,確保學生在有限的時間內提高學習該課程內容的興趣,掌握更多的項目管理知識,是本課程教學改革的目標。
2.2.1 案例與教學內容相結合
本課程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專業課程,同時包括較多的文字性理論講述,相對比較枯燥,教師如果在教學過程中照本宣科,將很難激發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為了能使學生理論聯系實際、不斷加強實踐能力,達到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獨立分析和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的目的,在課程教學中引入各種實際案例,在進行授課時,可根據教學內容的特點和學生在課堂上的學習狀態穿插一些相關案例來增強學生的興趣,然后再介紹相對應的理論知識,讓整個過程不會顯得繁雜枯燥、無律可循,大大地保證了教學效果。
比如,在講授第一章建設項目管理概論內容時,為了介紹工程項目管理發展歷程及在我國的興起過程,引入古代一些比較成功的工程,如眾所周知的“丁渭工程”來說明對工程建設進行統籌規劃的重要性;通過介紹魯布革水電站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種種事例和有趣的小故事介紹我國工程項目管理的起源;以此使學生從根源上明白學習該課程的意義并提高學生學習本門課程的興趣,為后續章節的學習打下好的基礎。而在講授合同管理和三大目標管理內容時,同樣穿插魯布革水電工程的建設過程,說明實際工程中的合同管理和目標管理過程,使學生通過一個工程了解整個的建設過程及項目管理內容。
2.2.2 注重學生參與
通過讓學生參與到整個課程的學習與教學過程中來,變被動接受課堂知識為主動參與,一方面培養學生的自學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提高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在當今知識爆炸的時代,知識更新的速度很快。尤其對于管理類課程,新的管理思想、方法不斷涌現,要想僅靠學校學到的知識從而一勞永逸幾乎是不可能的。另外,對本校土木工程專業的學生而言,管理類課程靠自學是完全可行的;同時,由于課內學時的限制,也要求學生在課外自學,而對于自學效果的考查,則通過課堂演講或者撰寫大作業的方式,避免學生應付。
對學生自學效果的考查,可以參考程項目管理沙盤課程的教學方法。即站在施工單位的視角對工程施工項目從工程中標開始直至工程竣工為止的全過程管理,期間學生將圍繞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編制、業務操作、資源合理利用等核心問題開展實踐活動,活動過程控制及結果分析由專門的軟件程序完成。因為課時原因,無法保證完全像工程項目管理沙盤大賽中的要求一樣,但對其教學形式可以參考。在本課程的教學過程中,因為有之前工程建設監理課程的理論基礎,所以選取了合同管理、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管理組織、招投標過程幾大內容作為主題,給定一個擬建的小型項目——我系實驗室的建設,要求學生分成六組,每組五個人左右,模擬一個項目團隊,學生在其中要擔任不同角色,每個團隊負責一個主題,通過課下搜集資料,制作PPT或者其他形式,利用課上十五分鐘左右的時間將自己對該部分內容在擬建小項目中的應用及理解進行演講。通過該形式,一方面,將理論性與實踐性結合,系統性與趣味性相結合,營造學生愉快學習、自主學習的氛圍;另一方面,通過模擬,真正把課堂所學與實際操作結合起來,完成規定的模擬后,所有成員必須對本小組的實施過程做出一個完整的總結,爭取真實的職業體驗和職業道德教育,提高學生的崗位職業認識。
2.2.3 穿插執業資格考試相關內容及考試要求
大學生就業難和企業找不到合適的人才,是目前社會存在的比較嚴重的問題。三本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為“應用型本科人才”,與傳統本科人才培養目標的最大區別就是在培養方法上,要強調充分利用實踐性教學環境,使學生能夠切實掌握服務于社會的技能。在現實的就業壓力下,學生本身也希望通過掌握更多的實踐技能以增加自己將來的就業籌碼,為了滿足學生在這方面的需求,本課程利用課上時間將所講課程盡量多和相關的執業資格考試內容聯系,比如造價員,建造師、造價師等,并穿插一部分考試習題作為練習題讓學生可以將所學和以后可能面臨的各類執業考試聯系,為以后可能面臨的考試打下一個好的理論基礎。如,我校土木專業有部分學生在畢業之前已經拿到了造價員、材料員、甚至有的同學還通過了二級建造師的考試,就業時這部分學生得到了很多企業的青睞。
2.3 考核方式
考試具有激勵、反饋、導向、評價和鑒定功能。傳統的考試方式重知識、重記憶、輕思維、輕創造。在實際工作中,并不需要學生去死記硬背各種知識,需要的資料隨時可以查閱到,重要的是如何利用資料去解決問題,尤其對于管理類課程,新的思維不斷涌現,大量記憶現有的資料并不見得對將來工作有多大幫助。考試應該反映學生的自學能力和思維能力,讓真正有能力的學生得到高分數。因此,在本課程的考核環節,采取增大平時成績比例,平時成績包括大作業、演講和平時考勤,考試可采用開卷方式,考題中增加案例分析的比例,增加創新內容,考查學生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創造能力。在針對這門課程進行的改革中,我們在教學形式上實行523模式,即“理論教學(50%)+出勤、自學(20%)+演講或論文(30%)”。如果學生單靠考前的臨時抱佛腳是很難過關的,而需要平時用心學習,學會運用,通過這種方式,更好地發揮其主動性。
3 結語
現代工程實踐和研究表明,在未來社會的工程建設過程中項目管理將會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提高建設項目管理課程的教學效果,尤其是對于土木專業學生,確保其在有限的時間內掌握更多的知識,是該課程教學改革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教學改革,一方面培養學生學習的興趣,使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能自覺積極地參與,提高學生的主觀能動性;另一方面,在培養學生實踐技能和動手能力的同時,讓學生對建筑行業有一個全面的認識與了解,樹立良好的職業意識和職業態度,為就業打下良好基礎。同時,為企業輸送大量合格畢業生,進一步提升本校土木專業在建筑企業的知名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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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知識目標
(1)鉆探設備器材的認識與運輸。包括1)認識常用的鉆探設備器材;2)掌握設備運輸的常識與要求。(2)場地平整。包括1)掌握場地平整要求;2)掌握預防山洪等自然災害知識。(3)設備安裝。包括1)掌握鉆機、鉆塔、攪拌機等輔助設備的安裝技術要求;2)掌握安全防護設施、器材知識;3)掌握防雷電及避雷針安裝知識。(4)鉆探記錄。包括1)掌握原始報表記錄方法;2)掌握巖心(土)整理要求;3)掌握鉆桿柱組合知識;4)掌握鉆孔設計書的知識;5)掌握鉆孔質量指標要求;6)掌握校正孔深知識。(5)成孔作業。包括1)掌握鉆探設備主要組成;2)掌握鉆頭的知識;3)掌握單管、雙管鉆具結構知識;4)掌握繩索鉆具的結構及工作原理;5)掌握鉆進規程參數;6)掌握常用取土器的結構和使用方法;7)掌握沖擊回轉鉆進的基本知識;8)掌握水井成井工藝。(6)孔口作業。包括:1)掌握專用工具使用知識;2)掌握提引器使用知識;3)掌握高空作業安全知識。(7)孔內故障的預防與處理。主要指掌握常見孔內故障處理知識(8)場地恢復。主要指掌握場地恢復要求。
1.2能力目標
(1)專業技能。包括1)能制定運輸方案和裝車;2)能平整場地,修建安裝鉆探設施的基礎;3)能根據場地條件修建泥漿池和循環凈化系統;4)能安裝避雷針和施工現場的防護設施;5)能填寫原始班報表;6)能整理和擺放巖心(土)樣品;7)能標識巖心箱、填寫巖心牌;8)能丈量、記錄鉆具長度;9)能丈量機上余尺;10)能根據工藝要求準備單管、雙管鉆具;11)能使用取土器取土;12)能組裝調試繩索取心鉆具;13)能使用孔口專用器具擰卸鉆桿和鉆具;14)能摘掛提引器;15)能擺放鉆桿和鉆具;16)能根據施工狀況預防孔內事故;17)能使用惰性材料進行堵漏作業;18)能恢復施工現場(2)方法能力。包括1)具有科學精神、能在科學思想指導下,以科學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2)具有自主學習能力,能根據工作需要不斷地獲取新知識和新技能;3)具有收集、處理和應用信息的能力;4)具備良好的環境適應能力;5)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一定的創新能力。(3)社會能力。包括1)在學習、工作和社會活動中具有較強的責任感和自律意識;2)能與他人進行有效的交流,具有較強的表達能力;3)具有較強的團隊意識和團隊協作能力;4)具有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意識。
2課程設計思路
2.1教學內容設計思路
本課程是在對地勘企業進行調研的基礎上,與有關專家共同對鉆探崗位群進行工作任務分析后,提煉出典型工作任務,并參照地勘鉆探工國家職業標準,企業制定的工作職責和崗位規范等確定教學內容。根據地勘企業鉆探工藝的典型工作任務,對鉆探工藝理論知識與實訓操作知識進行優化和順序化,設計了8個學習情境:開鉆準備工作;鉆探記錄;鉆孔與取心作業;沖擊回轉鉆進;水井施工;孔內事故的預防與處理;終孔及簡易水文地質觀察。
2.2教學組織設計思路
(1)行動導向、任務驅動。教師通過教學設計與組織、情景設計、提出問題、指導與監控學生的學習情況,評估學生的學習效果;學生一般分組學習,在行動導向的任務驅動下,收集信息,進行咨詢和決策,通過分析和解決問題或完成任務的形式,學習鉆探工藝的基本知識和技能,在此過程中培養和提高職業素質。(2)教學內容合理序化。為了培養和提高學生的職業能力,根據鉆探崗位的實際工作任務,基于工作過程,對鉆探工藝涉及的工藝理論知識與實踐操作知識進行由淺入深的優化和由簡單到復雜的合理序化,使教學內容更符合學生學習知識和技能的認知規律。(3)教學方法多樣化。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本課程采用了引導文法、案例法、模擬訓練法等多種教學方法和現代教學手段,輔以較多的實例、實物、圖表及實境視頻等教學資料,提高教學效果。
2.3教學模式設計思路
為了實現本課程的教學目的,根據不同的教學內容,革新了教學模式。在新的教學模式中,教師和學生的角色相對于傳統教學模式都發生了變化。在此過程中,探究、學習和應用知識,培養和提高自主學習的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團結協作別的能力等綜合職業能力。
3課程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