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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管道燃氣;安全事故
1 概述
管道燃氣是現代城市燃氣發展的方向,是城市公用設施之一。為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步伐,保護城市生態環境,提高能源利用率,實現社會、經濟、環境的持續協調發展,必須采用管道燃氣。
2 管道燃氣基本情況
2.1 氣源
隨著陜――京輸氣管線的建成投產,長慶氣田、華北油田和大港油田的天然氣在京――津――冀地區基本形成了華北地區天然氣供氣管網。永清――唐山――秦皇島輸氣支線于2008年2月24日開工建設,2008年6月底完成工程主體,2009年上半年向秦皇島市供氣,為秦皇島市利用天然氣提供可靠的氣源條件。
秦皇島市燃氣總公司從實際出發,籌建了天然氣長輸管道工程,形成了長輸管道天然氣、液化天然氣、壓縮天然氣、液化石油氣同時供應的局面。使城鎮燃氣供應更加經濟安全,基礎設施承載能力大大提高,對于城鎮建設發展、環境改善及企業發展都將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2.2 管材
秦皇島市燃氣管道主要有鋼管、聚乙烯(PE)管、鑄鐵管和波紋軟管。對于中壓管道大多使用鋼管,優點:不易斷裂,材質韌性好,不易泄漏。缺點:耐腐蝕性較差,需加犧牲陽極保護。聚乙烯(PE)管大多用在小區內部的低壓管道(也有小部分用在中壓),其管道伸縮性好,耐腐蝕性好,但施工不當時易損壞。鑄鐵管一般使用在室內管道。外部掛表時均使用波紋軟管,方便施工。
2.3 壓力
秦皇島市天然氣利用一期工程主要建設天然氣門站一座、制氣廠高中壓調壓站一座、加氣母站一座。
各系統壓力機制如下:
門站:設計壓力4.0MPa,進站壓力4.0MPa,高壓管道出站壓力3.6MPa。
高壓管線:設計壓力4.0MPa,運行壓力0.5MPa~3.6MPa。
次高壓管線:設計壓力1.6MPa,運行壓力0.5MPa~1.6MPa。
高中壓調壓站:設計壓力4.0MPa,進站壓力0.5MPa~3.6MPa,出站壓力0. 4MPa。
次高壓調壓站:設計壓力1.6 MPa,進站壓力0.5MPa~1.6 MPa ,出站壓力0.4 MPa。
中壓管網:原有中壓管網設計壓力為0.4 MPa,運行壓力0.2 MPa(遠期升壓至0.4 MPa);海港區原有中壓管網設計壓力0.07 MPa,最高運行壓力0.07 MPa。
低壓管網:海港區范圍內原有低壓管網設計壓力0.07 MPa,運行壓力0.0035 MPa。
2.4 管道燃氣的運行
秦皇島市近幾年發展的很快,在房產、道路及其它建設工程中都使用管道燃氣。大量的施工工地給管道燃氣設施安全帶來了影響,從而發生很多的事故,還有第三方施工不當,行車道路下燃氣管道遭大型貨車頻繁的碾壓造成管道斷裂漏氣事故。這就給城市管道燃氣設施的安全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3 管道燃氣事故原因分析
3.1 事故原因統計及分析
表為2006年――2010年秦皇島市管道燃氣事故原因及其比例(%)
從上表可知,管道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由第三方施工造成的,其它的事故也有相應的影響。可見管道燃氣的安全狀況與安全管理狀況息息相關。管道燃氣的安全管理越好,安全狀況越好;但是安全管理的不完善,那安全狀況肯定越差。
3.2 案例1
2009年6月12日11時上下,海港區建設大街與東港路交叉口發生一起,施工單位一名挖掘機操作員,沒有注意到圖紙上標注的燃氣管道走向,致使燃氣大量泄漏。導致停氣15小時,用戶不能正常用氣。
分析事故原因:
施工單位對燃氣的知識缺乏了解,對燃氣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沒有完全對燃氣管線實施提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由于管道燃氣只有這一條線路,沒有其他的線路供市民用氣,造成停氣15小時的惡劣影響。
案例2
2009年11月5日上午6時左右,海港區環城西路口發生一起因燃氣泄露引起的爆炸事故。爆炸點附近100米處的電力溝、東環西路北的尚和家園內外,市政混凝土攪拌站的4個污水管窖井和燕山大學西出口的立交橋瞬間發生爆炸。這幾處在爆炸的同時均見到了火光。爆炸時幾位老人在晨練,受到了輕傷。燃氣管道在實施搶斷的過程中,停氣10小時,周邊居民的用氣受到影響,自行車棚里的許多車輛已受損,停車場有幾輛車也受到嚴重的損壞。電力溝的蓋板被炸開,電力電纜受到損壞,幸運的事事故中未發生人員死亡。事故造成經濟損失20余萬元。
具體分析后,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
路叉處DN150的低壓焊接鋼管受到外力重壓導致管道發生泄漏,天然氣進入附近的電力溝積聚,遇明火發生爆炸。
這次燃氣爆炸事故發生的間接原因是,查漏人員沒有完全執行“有漏必查,查漏必處理”的程序,在沒有采取有效措施的情況下,中途返回,導致泄漏處在時空的狀態下。
4 管道燃氣安全事故的預防
管道燃氣安全事故的成因比較復雜,但還是管道燃氣的安全管理沒有做到位,從事故預防及事故應急處理的全過程進行控制,這樣才能大大的減少管道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從而減輕事故所造成的危害程度。
4.1 提高燃氣管道安裝的施工質量
加強燃氣管道施工單位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要嚴格按照《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CJJ33-2005要求施工,保證施工質量。燃氣公司現場管理人員、安全員和監理工程師必須嚴格要求檢查施工質量,特別是易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把好竣工驗收最后一道關,降低因施工質量不過關而導致的管道燃氣安全事故。建議在條件容許的情況下將埋設的最小覆土厚度按《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 50028-2006第6.3.4條的規定相應提高一個等級,當不滿足規定時,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減小因碾壓和沉降而造成的安全隱患。
4.2 加強管道燃氣安全的巡檢、搶修管理制度
按照管道燃氣所處的危險等級進行巡查,要勤查、多查、細查的原則,提高管道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率,減輕對事故的危害程度。同時要提高搶修人員的技術水平、反應能力和處理能力。還要進行宣傳、解釋、勸阻和書面告知違反規定的單位或個人,并下發隱患整改單對其進行先期整改。對到期不改的,可以向燃氣行業監管部門報告。我們必須進一步加強特殊管道節點的監控,我們也應該進一步加強現金管理理念的運用,提高事故處理能力,做到防范于未然。
4.3 加大管道燃氣設施的宣傳
可以通過媒體、雜志、報紙等向市民宣傳管道燃氣設施的安全知識及燃氣法規,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市民自覺維護管道燃氣設施的安全意識。降低人為因素而引發的管道燃氣安全事故。
為加強農機行業處理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能力,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反應速度和協調水平,確保農機行業迅速有效地處置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將損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維護農機行業社會形象和保障農機生產活動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本市農機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1、違反農業機械管理法律法規和農機作業操作規程引發的人身傷亡和較大直接經濟損失事故。
2、農機具機庫、油料庫、農機具生產車間、農機具維修銷售網點突發火災事故。
3、臺風、暴雨、洪水、高溫、雷擊和低溫冷凍等自然災害導致的意外事件。
4、行業內其它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突發事故。
三、應急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通過采取各種措施,建立處置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的機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預防為主。通過采取得力的防范措施,把事故化解在萌芽狀態,消滅在隱患期間,盡可能避免造成惡劣影響和災難性后果。
3、依法規范。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為指導,全面規范處置工作方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決策科學,措施得當。
4、迅速反應。發生重大傷亡、火災、水災等突發農機安全生產事故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向市農機化辦報告,根據指令,迅速、果斷、有效起動應急方案,市農機化辦組織統一指揮和積極妥善處理。
5、明確職責。按照安全生產負責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6、公眾參與。廣泛做好公眾宣傳教育工作,向干部群眾闡明危害得失,識大體顧大局。準確預警及處置信息,積極做好善后工作。
四、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市安全生產工作條例》、《生產事故安全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五、應急響應
1、一般級別的突發事故,由事發單位按有關規定組織力量處置。事故發生后有關領導和人員須及時趕到現場,控制現場、收集現場信息和開展救助等工作,并立即將情況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根據上報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2、較大和重大突發事故,由市辦領導小組啟動預案,組織各方面的力量處置。主管單位領導接報后,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指揮救援工作。并按相關程序報市農委應急處置指揮小組。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3、特別重大事故,事故單位領導接報后,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并在1小時內上報。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市辦領導小組接報后,立即啟動本系統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各方面力量積極進行救援。同時在2小時內上報市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處置指揮部。
4、應急結束
事故處置完畢后,市辦領導小組決定應急工作結束。根據突發事故性質和工作需要,及時組織專業機構和主管單位開展事故調查及善后工作。對事發原因、處置單位履行職責情況、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援助范圍等進行全面評估,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經核實審查無誤后上報市農委突發事故處置指揮小組。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工程、交通保障
1、各單位要保證應急指揮通訊系統正常工作,確保事故突發時通訊通暢。
2、各單位加強水、電、氣等工程維護,保證其在應急處置過程中運行狀況良好。
3、指揮系統要能夠調用必要的救援器材和交通工具。加強救援器材日常維護,確保其性能穩定;制定交通運輸工具調用方案,確保事故突發時車輛能正常使用。
(二)應急隊伍保障
各單位應依據職能組建安全生產突發事故應急專門隊伍,配備足夠人員,增加必要投入,提高裝備水平。根據應急處置方案,積極開展突發事故應對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應急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整體處置水平。
(三)經費保障
本市農機行業要建立專款專用的應急救援資金。各單位要保證安全防范與應急處置所需資金的投入。
(四)社會動員保障
各單位要積極組建突發事故應急志愿者隊伍,實行以民為主,專群結合。對志愿者隊伍的組建、管理和日常訓練等工作予以積極指導和專業支持。
(五)技術檢測保障
各單位加強業務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安全經營的檢測與檢查工作,重點加強農機產品庫房和油料庫房消防、農機田間作業等重點環節的事故突發預測預報工作。
六、宣傳、培訓和演習
1、各單位要結合日常工作,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重點是事故防范、緊急應對和正確處置等基本常識和技能。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突發安全生產事故自救互救技能培訓和演練活動。
配電網是由一些相關的附屬設施組成,因此具有分類電網的功能,進而被廣泛應用到人類的生產和生活之中。10kV配電網供給電源主要是城市的各個配電站以及其他工、商、農等等。做好配電網的安全運行工作尤為重要,但是在實踐之中配電網會遇到諸多問題,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設備缺陷、隱患處理、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安全標識等。安全管理的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具體舉措如下:
1.1設備的缺陷和隱患。
當前,配電網向著自動化操作方向發展,人為操作容易出現事故,被逐漸取代。此外,應用本質安全型設備,例如絕緣包裹的配電線路、配網接地五防閉鎖裝置,是為了防止員工出現誤碰等情況危及個人生命財產安全。
1.2工作人員自身安全。
工作人員自身安全是開展配電網工作的重中之重,具體如下:第一,工作人員要樹立安全意識;第二,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供電企業應給工作人員配備相關安全設備,如絕緣手套等,降低危險對工作人員的傷害程度。此外,還應該配備相對標準化的新技術和設備,保證配電網在安全、規范的狀態下運行,降低工作人員維護工作的危險度和難度,在保證工作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的基礎上,實現配電網的高質量運行。
1.3安全標識。
安全標識的設置是為了發揮安全警示作用,因此為了方便巡檢,應將安全標識安放在事故易發位置。安全標識的設置應堅持簡單清晰的原則,充分發揮警示作用。此外,日常巡檢過程之中,一旦發現安全標識存在問題,第一時間向上級匯報。
1.4雷害防治。
雷害是影響配電網安全運行的重要因素,在當前配電網運行過程中,一些避免雷害放生的舉措是依據雷害的機理開展的,使用較多的方式主要有:接地泄流、絕緣隔離、降低塔頂電位等等。
1.5鳥害防治。
鳥害是影響配電網安全平穩運行的重要方面。由于鳥類經常在桿塔上筑巢,會造成短路和接地等現象,嚴重影響配電網的安全管理,因此需要采取停電清除或裝設驅鳥裝置。
1.6樹障防治。
10kV配電網因此能夠直接面對用電用戶而被廣泛應用,線路建設勢必會經過森林樹木,為了防止樹木造成配電網出現故障,因此需要消除樹障。但是樹障的清理需要與樹木擁有者進行協商,協商過程是具有一定難度的。
1.7高空置物的防治。
配電網的架設最初,應事前對高空置物有所記錄,加強巡視,并做好配電網線路的絕緣性能。10kV配電網的安全管理不僅需要加強設備,更重要的是做好監督工作,將生產和安全相連接。一旦出現違反規定的操作和行為應嚴格處理。
210kV配電網的反事故處理
通過對10kV配電網的反事故處理中發現,主要是因為非人為、社會環境、內部因素以及運行管理四個方面所造成的事故。具體結果分析如下:
2.1非人為不可抗因素。
由于10kV配電網的輻射范圍較大,導致線路的絕緣性能大幅降低,一旦出現雷雨天氣安全事故的發生比例就會加大。雷害事故產生是絕緣子閃絡和雷電輸電線路出現故障等原因造成的。因此,非人為不可抗這一因素的反事故只要是為了避免雷電對配電網造成上好。可以借助避雷針和避雷器等工具將安全事故的發生機率降至最低,切實保證電網的安全平穩運行。
2.2社會人文環境的反事故處理。
事故問題主要有四種:第一,城鎮規劃建設過程中造成的10kV線路損壞;第二,交通運輸車輛造成的桿塔撞倒、線路掛斷等;第三,樹障和高空拋、置物導致的事故;第四,配網線纜及設備失竊問題。為了避免上述問題的出現,工作人員應該在城鎮規劃最初明確規劃范圍,不允許在電力設置保護區保護范圍之內施工作業。而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如果想要開展建筑工程作業需要提前與供電企業做好協商,簽訂安全施工協議書,協議書中明確各個單位的責任和要求。面對桿塔撞到和線路掛斷問題,可以采取在10kV配電網的公路上涂刷夜間反光警示標志,還需要限制行駛車輛高度。對于樹障和高空拋、置物的問題,可以通過加強障礙物附近線路絕緣水平和裝設絕緣罩,以及逐步更換絕緣電纜的手段來處理。線纜和設備的失竊,不僅需要做好防盜工作,還應該加大懲處力度和獎勵揭發舉報行為。
2.3配電網內部因素的反事故處理。
在這里主要是指在配電網設備上存在的隱患缺陷及運行負荷波動和一些設備相關問題。比如在10kV配電網的運行過程中,由于震動、溫度變化等因素,設備的接線端子容易造成松動,如果長時間不去處理,則會造成打火、發熱,燒毀接線端子等情況,最終導致更嚴重的故障,所以要定期的對系統設備的螺栓進行檢查、加固處理。二次系統的接線松動會使保護誤動失效,也需要定期的檢查緊固。
2.4運行管理因素的反事故處理。
在配電網運行過程之中,不僅要做好設備缺陷處理,還要加強管理防止隱患的發生。應建立健全相關制度體系,做好電網運行中缺陷和隱患問題的處理。首先要記錄隱患和缺陷,然后分析,最后將問題進行歸類,為后續處理提供參考依據。作為工作人員應明確問題的嚴重性,根據輕重緩急處理問題,做好消缺工作。除此之外,配電網企業還要做好操作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培訓工作,牢固樹立安全意識。
3結語
(1)10kV配電網和變電運行中出現的故障。①10kV配電網在運行中容易出現3種故障,分別是短路故障、斷線故障、單相接地故障。第一種故障多由于相間短路和不同相的多個點接地。第二種故障是由于線路自身的損壞帶來的運行故障,而第三種故障的線路仍能夠操作,不會因為接地的電量較小而出現短路問題。②任何一種電器設備機械在運行使用中,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可避免的一個問題是老化。變電系統也會出現這個問題。在初期,變電設備的設計問題也將影響穩定的運行。
(2)故障的原因分析。①由于修建通道、通道的規劃和城市規劃建設等原因,導致電纜防止外力的破壞受到了影響。②配電網的絕緣部分沒有防止污染的功能,常年的運行使絕緣部分堆積了灰塵等污染物。配電網受到了污染將導致接電和接電損壞的問題。③電量使用的增加給10kV配電網帶來了巨大的壓力,變電站分布不合理也是造成10kV配電網出現故障的重要結構問題之一,變電站設置的較遠,不僅會使供電的質量得不到保證,也會使電力系統中的線路造成損壞。④變電站的運行時間太長會導致老化過快。超負荷操作系統將會導致絕緣部分升溫,達到較高的溫度容易加劇變電設備的老化。⑤有些生產廠家追求一時的經濟利益,而忽視了變電設備的初期設計,導致后期的電力系統運行出現故障,無法達到變電標準。⑥在使用操作中,工作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電器設備,使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帶來了問題,而這一問題的原因主要來源于:工作人員沒有得到正規的培訓、相關的管理部門采取了不正確的管理措施和管理決策。
2電力系統安全運行中的故障處理措施
(1)優化電力系統的運行壞境。環境給10kV配電網的故障問題在所有問題中占有的比例是比較高的,因此,電力企業需要提供給10kV配電網設計安全穩定的環境。①提高避雷能力,首先需要加強絕緣子的避雷建設,現在常使用的針式避雷設備的避雷能力是比較弱的,可以將其換為懸式避雷子,能較大程度的提高避雷能力,給電力系統的運行提供安全穩定的環境。②工作人員需要定期的檢測接地網的電阻值大小,各個電阻值的大小需要符合相關的標準。③10kV配電網防雷裝置的安全穩定需要得到保證,加強與氣象部門的溝通聯系,從而能提前了解到雷區,加強相應極大可能受到雷擊的區域
(2)完善10kV配電網的結構分配。①更換老化、損壞的舊設備,注入新的技術設備血液能提高運電系統的運行能力。工作人員需要定期檢查10kV配電網的相關設備,如果發現設備損壞而不能繼續使用,需要及時更壞新的設備。②提高環網的效率,配電網出現了故障問題,或者對配電網進行改造時,環網可以繼續供電,使人們正常使用電設備不會受到影響,環網起到了用電的保障作用。10kV配電網不能超過用電負荷使用,因此需要檢查各個區域的用電量,檢查10kV配電網的荷載,以避免超負荷的使用帶來的故障。③10kV配電網正常運行離不開工作人員的正確操作,因此,隨著新設備、新技術的不斷引入,工作人員的知識也需要不斷更新培訓,以提高對故障排除和解決問題的能力。④10kV配電網的安全穩定的運行,要求配電網對抗外界惡劣天氣時,能夠提高對外界干擾環境的抵抗能力,工作人員對避雷的安裝裝置需要合理設計,有效的避雷裝置彩足以抵御雷雨對配電網的沖擊,如果出現洪水等自然災害或者雷雨天氣,工作人員需做好對10kV配電網的維護工作,及時排除故障找出解決的辦法。
(3)變電系統運行故障的解決措施。①電力企業需加強工作人員的安全操作和使用設備的知識培訓,建立獎懲制度,對沒有規范使用的人員進行相應的懲罰,對安全使用、具有責任性的工作人員以鼓勵,提高工作人員對設備操作的責任感,增強一個企業的電力系統的安全使用能力,進而能減少人力因素導致的安全使用問題。②基礎設備的使用是變電系統運行是否安全的重要因素,基礎設備的選擇需要了解清楚供應廠家和提供的設備的質量,嚴把質量關,做好響應試用工作,避免質量不過關產品的使用帶來不可估量的嚴重后果。③管理好工作人員的操作,一個企業的正確管理決策對于安全穩定的電力運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操作是一項技術含量高的工作,母線的停電和運輸電組成了母線的操作內容,而直流回路操作是值班的工作人員常見的一項操作,直流系統共出現了一點接地時,工作人員需要對電路進行排查。
3結語
一、安全事故瀆職行為查處少的原因
1.在事故調查中對查處瀆職行為認識不夠充分。在事故調查過程中,調查小組的工作往往著重于如何盡快查明事故原因以回復新聞媒體的關注,如何做好死、傷者的安撫救助工作,以穩定當地生產、生活秩序。而引發事故的瀆職行為因其具有間接性、隱蔽性,加上個別行政單位負責人對瀆職行為的危害性認識不足,而被人為地“忽視”。
2.事故調查模式制約了瀆職行為的查處。事故發生后,最先得到通報和到達事故現場的往往是公安、安全生產監督、衛生和其他負責行業管理的行政職能部門。檢察機關介入的滯后性,影響了事故背后瀆職行為的查處。
3.各行政部門對“案件移送制度”貫徹執行不到位,特別是隨著國土、工商、技監等部門垂直領導模式的建立,相關部門與檢察機關聯系減少,信息通報渠道不暢,案件移送制度很難落到實處。
4.公眾對瀆職犯罪認識不夠,舉報少。人民群眾對瀆職犯罪的社會危害性認識不夠,因而對這類犯罪舉報甚少。
二、查處安全事故的瀆職犯罪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1.政府部門要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過錯追究制,做到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通過立法對事故調查小組的職責、人員組成、調查程序、事故原因的公開等方面予以科學合理的規范。在事故調查中應建立回避制度,特別是對調查層次、級別上予以明確,避免當地發生的事故當地調查。對在事故調查中發現的瀆職犯罪線索必須移送司法機關。
關鍵詞:體育課;傷害事故;防范策略
為了使我國成為體育強國,而不僅僅只是體育大國,國家部門對學校的體育教學工作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然而,在體育課教學過程中,傷害事故卻頻頻發生,顯然這對體育教學工作的完善是極為不利的。鑒于此,本課題對“體育課安全傷害事故的防范與處理”進行分析與探究具有較為深遠的重要意義。
一、體育課安全傷害事故致因分析
在體育課中導致發生安全傷害事故的原因諸多,主要包括:(1)在體育課中設置的體育活動具備一定的危險性。(2)體育設施擺放不當或過于陳舊。(3)教師方面的問題。(4)學生方面的問題。
二、體育課安全傷害事故的防范策略
針對體育課安全傷害事故,做好提前防范措施顯得極為重要。這樣,才能夠使體育課安全傷害事故的發生幾率大大降低。具體防范策略如下:
1.優化課程結構,加強教學組織工作
課程結構的優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考慮到教師教學工作的完善,同時也需要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做到課程內容科學、規范,對于課程內容泛濫等問題需充分了解,并做好教學組織的強化工作,合理安排課程,使學生在體育課中出現意外傷害的事故大大降低。
2.構建完善的體育課教學管理制度
要想使體育課安全傷害事故的發生實現有效降低,便需要做好體育課教學管理制度的完善工作。一方面,需加大體育教學工作的資金投入,購買全新的設施設備。另一方面,需做好體育場地破裂及設施設備損壞等方面的維修養護工作,以此使學生能夠在一個安全的范圍內進行體育活動。
3.提升師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教師需加強學習,以身作則,并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以此使師生雙方的安全防范意識都能夠有所提升。可以展開有關安全傷害事故防范的講座及活動,使學生認識到在體育課中不但需要進行體育鍛煉,還需要注重各方面的安全。
4.實施科學有效的體育訓練教學
科學有效的體育訓練教極為重要。對于教師而言,便需要結合學生的具體情況,設置科學的訓練內容,并設置合理的訓練時間,保證學生訓練負荷量充足,避免超負荷運動,并做好定期體檢工作,以此使運動損傷的發生實現有效避免。在體育競賽活動中,需樹立“安全第一,比賽第二”的思想,增強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
三、體育課安全傷害事故的處理策略
對于體育課安全傷害事故,在明確發生原因的基礎上,不但需要做好防范工作,而且還需要做好安全傷害事故發生后的及時處理工作,具體包括以下兩方面:
1.及時報告,并做好快速急救措施
一旦傷害事故發生,教師需結合傷害事故的類型及嚴重程度,做好及時處理工作。對于不能明確的傷害事故,教師需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校醫務人員,配備好相關急救藥品及設備,做好簡單處理后,及時送往醫院。
2.明確傷害事故發生后各方面的責任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力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規范電力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控制、減輕和消除電力安全事故損害,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電力安全事故,是指電力生產或者電網運行過程中發生的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或者影響電力正常供應的事故(包括熱電廠發生的影響熱力正常供應的事故)。
第三條 根據電力安全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或者影響電力(熱力)正常供應的程度,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由本條例附表列示。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部分項目需要調整的,由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提出方案,報國務院批準。
由獨立的或者通過單一輸電線路與外省連接的省級電網供電的省級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以及由單一輸電線路或者單一變電站供電的其他設區的市、縣級市,其電網減供負荷或者造成供電用戶停電的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由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另行制定,報國務院批準。
第四條 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應當加強電力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建立健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的各項制度,組織或者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協調、參與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五條 電力企業、電力用戶以及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電力安全管理規定,落實事故預防措施,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確定的重要電力用戶,應當按照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的規定配置自備應急電源,并加強安全使用管理。
第六條 事故發生后,電力企業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報告事故情況,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防止事故擴大,減輕事故損害。電力企業應當盡快恢復電力生產、電網運行和電力(熱力)正常供應。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和干涉對事故的報告、應急處置和依法調查處理。
第二章 事故報告
第八條 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發電廠、變電站運行值班人員、電力調度機構值班人員或者本企業現場負責人報告。有關人員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上一級電力調度機構和本企業負責人報告。本企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設在當地的派出機構(以下稱事故發生地電力監管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熱電廠事故影響熱力正常供應的,還應當向供熱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涉及水電廠(站)大壩安全的,還應當同時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報告。
電力企業及其有關人員不得遲報、漏報或者瞞報、謊報事故情況。
第九條 事故發生地電力監管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向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報告;事故造成供電用戶停電的,應當同時通報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對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并通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
第十條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區域)以及事故發生單位;
(二)已知的電力設備、設施損壞情況,停運的發電(供熱)機組數量、電網減供負荷或者發電廠減少出力的數值、停電(停熱)范圍;
(三)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四)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電網運行方式、發電機組運行狀況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五)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第十一條 事故發生后,有關單位和人員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工作日志、工作票、操作票等相關材料,及時保存故障錄波圖、電力調度數據、發電機組運行數據和輸變電設備運行數據等相關資料,并在事故調查組成立后將相關材料、資料移交事故調查組。
因搶救人員或者采取恢復電力生產、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等緊急措施,需要改變事故現場、移動電力設備的,應當作出標記、繪制現場簡圖,妥善保存重要痕跡、物證,并作出書面記錄。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第三章 事故應急處置
第十二條 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組織編制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報國務院批準。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處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應當對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應急處置的各項措施,以及人員、資金、物資、技術等應急保障作出具體規定。
第十三條 電力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企業事故應急預案。
電力監管機構應當指導電力企業加強電力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完善應急物資儲備制度。
第十四條 事故發生后,有關電力企業應當立即采取相應的緊急處置措施,控制事故范圍,防止發生電網系統性崩潰和瓦解;事故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發電廠、變電站運行值班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立即采取停運發電機組和輸變電設備等緊急處置措施。
事故造成電力設備、設施損壞的,有關電力企業應當立即組織搶修。
第十五條 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電力調度機構可以開啟或者關停發電機組、調整發電機組有功和無功負荷、調整電網運行方式、調整供電調度計劃等電力調度命令,發電企業、電力用戶應當執行。
事故可能導致破壞電力系統穩定和電網大面積停電的,電力調度機構有權決定采取拉限負荷、解列電網、解列發電機組等必要措施。
第十六條 事故造成電網大面積停電的,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有關地方人民政府、電力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指揮機構,盡快恢復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防止各種次生災害的發生。
第十七條 事故造成電網大面積停電的,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立即組織開展下列應急處置工作:
(一)加強對停電地區關系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的安全保衛,防范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穩定;
(二)及時排除因停電發生的各種險情;
(三)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受困人員的,及時組織實施救治、轉移、安置工作;
(四)加強停電地區道路交通指
揮和疏導,做好鐵路、民航運輸以及通信保障工作;
(五)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和調用,保證電網恢復運行所需物資和居民基本生活資料的供給。
第十八條 事故造成重要電力用戶供電中斷的,重要電力用戶應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啟動自備應急電源無效的,電網企業應當提供必要的支援。
事故造成地鐵、機場、高層建筑、商場、影劇院、體育場館等人員聚集場所停電的,應當迅速啟用應急照明,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第十九條 恢復電網運行和電力供應,應當優先保證重要電廠廠用電源、重要輸變電設備、電力主干網架的恢復,優先恢復重要電力用戶、重要城市、重點地區的電力供應。
第二十條 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或者電力監管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準確、及時有關事故影響范圍、處置工作進度、預計恢復供電時間等信息。
第四章 事故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特別重大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重大事故由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地電力監管機構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國務院電力監管機構認為必要的,可以組織事故調查組對較大事故進行調查。
未造成供電用戶停電的一般事故,事故發生地電力監管機構也可以委托事故發生單位調查處理。
第二十二條 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電力監管機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派人組成;有關人員涉嫌失職、瀆職或者涉嫌犯罪的,應當邀請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
根據事故調查工作的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協助調查。
事故調查組組長由組織事故調查組的機關指定。
第二十三條 事故調查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展事故調查,并在下列期限內向組織事故調查組的機關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一)特別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的調查期限為60日;特殊情況下,經組織事故調查組的機關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60日。
(二)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期限為45日;特殊情況下,經組織事故調查組的機關批準,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45日。
事故調查期限自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四條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事故發生單位概況和事故發生經過;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和事故對電網運行、電力(熱力)正常供應的影響情況;
(三)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
(四)事故應急處置和恢復電力生產、電網運行的情況;
(五)事故責任認定和對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調查報告應當附具有關證據材料和技術分析報告。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當在事故調查報告上簽字。
第二十五條 事故調查報告報經組織事故調查組的機關同意,事故調查工作即告結束;委托事故發生單位調查的一般事故,事故調查報告應當報經事故發生地電力監管機構同意。
有關機關應當依法對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罰,對負有事故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給予處分。
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人員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
電力監管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應當對事故發生單位和有關人員落實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生事故的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電力監管機構處其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或者漏報事故的;
(三)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的。
第二十八條 發生事故的電力企業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電力監管機構對電力企業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_的罰款;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其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二)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
(三)轉移、隱匿資金、財產,或者銷毀有關證據、資料的;
(四)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五)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六)事故發生后逃匿的。
第二十九條 電力企業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由電力監管機構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2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條 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事故發生的,由電力監管機構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一般事故的,處其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事故的,處其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事故的,處其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罰款;
(四)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處其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電力企業主要負責人依照本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規定受到撤職處分或者刑事處罰的,自受處分之日或者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第三十二條 電力監管機構、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立即組織事故搶救的;
(二)遲報、漏報或者瞞報、謊報事故的;
(三)阻礙、干涉事故調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第三十三條 參與事故調查的人員在事故調查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事故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事故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護負有事故責任的人員或者借機打擊報復的。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發生本條例規定的事故,同時造成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依照本條例確定的事故等級與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確定的事故等級不相同的,按事故等級較高者確定事故等級,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調查處理;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構成《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的重大事故或者特別重大事故的,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調查處理。
電力生產或者電網運行過程中發生發電設備或者輸變電設備損壞,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未影響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以及電力正常供應的,由電力監管機構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組成事故調查組對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對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未作規定的,適用《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
關鍵詞:施工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措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is encountered i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of security issues. For our roads and Bridges technology, involves the construction safety is more pedestrian safety, our security and personal safety, property and road damage is bigger than other land transportation damage. I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demand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safety accidents and work characteristics, the causes of safety accident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are introduced, put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measures, only for the colleague reference.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afety; The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Security measures
中圖分類號: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引言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公路與橋梁成為了連通經濟區域的重要紐帶,國家也增加了對公路建設的財政支出和扶持力度,使得公路工程建設得到完善和發展,但是,與此同時,也逐步顯現出公路路面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因為一旦由于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就會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造成眾多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所以我們必須將安全管理工作貫穿于整個公路路面施工的全過程,盡管這是一項復雜的任務,涉及面廣,要求高,但是我們必須做好各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只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體系。才能為公路設立一道安全的屏障。
1.公路橋梁安全施工的要求及工作特點
1.1公路橋梁安全施工的要求
1.1.1一般規定
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必須詳細核對設計文件,根據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質水文,氣象等資料,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施工單位均應按國家規定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機構并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按企業職工總數3‰~5‰配備;企業的安全檢查人員屬生產人員,應保持穩定,不要輕易調動。
施工所用的各種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要進行定期檢查和隨時抽檢,以免失靈或失效。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
1.1.2施工前安全事項
施工前應做好施工現場的總平面布置;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標志,不得擅自拆除;施工現場內的溝、坑、水塘等邊緣應設安全護欄;施工場內道路應經常維護,保持暢通;施工現場內架設的電線應絕緣良好,懸掛高度及線間距必須符合電業部門的安全規定;施工便橋搭設前要進行強度結構計算。
1.1.3人員安全培訓
所有的施工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和施工工人都必須進行安全培訓,內容包括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工人的安全,比如路面施工,必須限制工作面,留出足夠的地方讓道路使用者安全的通行。
1.2公路橋梁施工安全工作的特點
由于公路橋梁施工生產的“結合部”較多,所牽扯的生產工種較多,因而安全工作的難度相對較大。具體特點如下:
1.2.1單件性。單件性是指沒有兩個完全相同的項目,不同項目事故風險的多少和種類都是不同的,同一個項目在不同的階段的風險也不同。施工人員必須在不同項目、不同施工階段面對不同類型的風險。
1.2.2多源性。公路施工生產活動大多是在開放和露天條件下進行全天候作業的,外界自然環境、地質環境、社會環境以及公路施工系統內部環境等多方面的因素對施工安全的干擾和影響較大,工人的工作環境差,包含著大量的危險源;又由于一般的流水施工使得班組需要經常更換工作環境,因此,相應的安全防護往往跟不上施工過程。
1.2.3離散性。離散性是指作為一線生產者的工人,在生產時分散于施工現場的各個部位。盡管有各種規章制度,但在面對具體問題時,工人不得不依靠自己的經驗作出判斷,因而增加了由于工人的不安全行為和工作環境的不安全因素所導致事故的風險。
1.2.4動態性。公路施工生產“位移”的過程處于時空的巨大變換之中,影響安全問題的不可預料的因素很多,稍有不慎,就將發生差錯,都將會產生不可挽回的損失。
1.2.5伴隨性。安全依附于生產而存在,只要有公路施工的生產活動,施工安全問題就必然會發生;從另一角度看,由于市場機制的作用,企業間的競爭性在不斷加劇,伴隨競爭而引發的不安全隱患也在不斷增加。
1.2.6高風險性。隨著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公路工程(如橋、隧道)在向長、大方向發展,與此相應的施工廣泛采用新技術、新材料和新工藝,使技術系統的復雜程度在增加,而相應的安全事故的風險性也在隨之增加,公路施工安全工作的艱巨性越來越大。
1.2.7系統性。公路施工作業是一個開放系統,安全問題涉及到施工生產的各個環節,包括人員、設備、環境、管理等諸多因素,需要用系統工程的方法加以分析、綜合和處理,才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2.公路橋梁施工安全事故產生的原因
公路橋梁施工過程中,工程事故往往是多種原因引起的,通過采用系統工程學的原理,分析出基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2.1設計不合理與缺陷
設計沒有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導致設計不合理;未考慮施工安全操作和防護的需要,對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在涉及文件中未注明,未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對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未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等。
2.2勘察文件有誤
勘察單位未認真進行地質勘察或勘察時鉆孔布臵、深度等不符合規定要求,勘察文件或報告不詳細、不準確、不能真是全面地反映實際的地下情況等,會導致基礎、主體結構的設計錯誤,引發重大安全事故。
2.3使用不合格的安全材料、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許多建設工程己發生的安全隱患、安全事故,就是施工現場使用劣質、不合格的安全材料,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等造成的。
2.4公路施工從業人員主觀過錯的影響
由于在公路施工中,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最終都要落實到作業班組和員工身上。因此,公路施工生產一線人員對待安全工作的態度和具體行為,將直接影響到施工生產的安全狀況。當前,公路施工從業人員主觀過錯影響安全的具體表現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2.4.1安全管理不嚴
一些施工單位安全事故屢禁不止,同類事故連續發生,表面看是有法不依、有章不循造成的,但深層次的原因卻暴露出這些地區和部門的領導管理松懈、干部作風不實的問題。
2.4.2施工單位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施工企業中“三違”現象的發生,構成公路施工安全生產最為直接的隱患。據不完全統計,公路施工重大、大事故中有50%以上是由于違章違紀造成的。其具體表現為簡化作業程序、有章不循、違章蠻干等。
2.4.3人員素質不高、思想復雜不穩定
許多一線從業人員,對基本規章制度不熟悉,安全知識匱乏,安全意識較弱,安全操作技能較低,特別是在非正常情況下應急和處理故障能力較差,自我保護能力較差。另一方面,一些員工責任心不強,唯利是圖;一些員工對施工安全工作存在有松懈麻痹、事故難免等消極心理;還有些員工在事故發生后,不是去積極地查找原因、總結教訓,而是互相隱瞞,做好人。這些都大大增加了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2.4.4安全管理手段和方法落后
當前,公路施工組織方式和公路施工的經營管理模式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已經發生了很大的改變,公路施工的安全工作也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應隨著安全科學技術的發展,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抓外表性的東西多,抓實質性的工作少;采用傳統的安全管理方法多,應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少。為了改革當前公路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必須要更新傳統的管理方法,樹立施工安全方面的新理念。
2.4.5安全與效益的關系沒有擺正
受經濟利益的驅動,一些施工部門偷工減料,只抓工程進度,對工程質量聽之任之、把關不嚴;在工期緊、施工任務重時超時工作,一些施工作業人員連續加班等,在客觀上都構成了施工的極大安全隱患。安全既是一種成本,也是一種投資,安全能夠帶來效益。
2.5其他因素。包括工程自然環境因素,如惡劣氣候誘發安全事故;工程管理環境因素,如安全生產監督制度不健全,缺少日常的具體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安全生產責任不夠明確等。
3.公路橋梁施工安全管理采取措施
3.1日常監測,通過確立公路施工活動中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重要影響因素作為主要的監測對象,對公路施工外部環境突變、施工設備失控、施工人員主觀過錯等方面的因素,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交叉因素等實施監測。
3.2危機處理,是指當發生公路施工安全事故后,根據事先設計和準備的緊急處理預案,對事故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置與救援。
3.3強化對人員的不安全行為的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措施與對策山區地形復雜,橋梁施工過程中,受地形限制,很多平原區施工可使用的大型的自動化程度高的機械無用武之地。而更多的是以一種人員圍繞機械形式進行的半機械化作業,這種勞動形式的事故率高于純手工作業和高度機械化、自動化的作業。
3.3.1合理利用施工人員心理特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在日常管理中,安全管理人員應深入施工隊伍之中,了解現場施工人員心理狀態,及時發現心理發展動向,力求用低額的經濟投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3.2防止過勞,提高生產安全性。
提高作業機械化和自動化程度,是減少施工人員、提高勞動生產率、減輕人員疲勞、提高生產安全水平的有力措施;合理地確定作業休息制度,根據施工時的勞動強度,在施工過程中插入必要的休息時間;根據工作強度、工作方式合理設計休息方式;盡可能減少輪班工作制度。輪班工作后,給予施工人員充分的休息時間;開展技術教育和培訓,提高施工人員技術的熟練程度,減少工作中的疲勞程度。
3.4加強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操作人員培訓后應經勞動部門或有關部門考核頒發證書后,方可上崗操作,堅決杜絕無證作業和持超過復審期的作業證件操作機械。針對所操作機械設備的特點、大小難度、技術含量、作業環境選擇合適的操作人員。技術含量高、結構復雜的機械設備應選擇文化水平高的專業人才,以便容易掌握設備結構性能,實施安全操作。
【關鍵詞】10kV輸配電線路 常見故障 安全運行
一、引言
10kV架空線一般為鋁裸線,近幾年來,隨著城網的電力改造,城區中心地段的部分架空線路改為入地電纜。根據日常運行中發生的各類故障,總結線路事故發生的規律性,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來預防或消除,盡量縮小停電面積,減短停電時間,保證10kV配網能安全可靠的供電、運行。同時對以后10kV線路的規劃、設計起到一定的參考作用。
二、10kV輸配電線路常見故障及其解決方法
(一)10kV輸配電線路常見故障
1.季節性故障。有時候春季風大,容易造成10kV架空線路(非絕緣導線)之間短路放電或絕緣子閃烙將導線燒斷;而且大風可將郊區種植蔬菜用的塑料大棚或垃圾場大片塑料刮起,搭到10kV線路或是電壓等級更高的線路上,引起線路事故掉閘;三是易將臨近線路的一些設立在建筑物樓頂的基礎焊接不夠牢固的大型廣告牌刮倒,壓斷或倒壓在線路上,造成變電站10kV開關過流保護動作,引發線路事故停電。夏季七、八月雨水集中,由于農網電桿桿基多為土埋,如有大量雨水沖刷和浸泡,易形成電桿傾斜或倒塌事故;大雨易引起導線與金具或其它金具之間短路放電。雷雨季節,雷電較多,線路易受雷擊,造成絕緣閃絡、斷線或避雷器爆裂、變臺被燒,引起線路故障。一是絕緣子質量不過關或存在隱患運行。尤其是P-15kV針式絕緣子質量存在缺陷,在雷擊時易引起10kV線路接地或相間短路。二是10kV線路防雷措施不足。線路所處區域空曠易招雷擊,而10kV線路一般沒有避雷線,線路直擊雷或感應雷過電壓就會在線路設施薄弱之處尋找出路,造成損害。三是避雷器性能下降或失效。一些專變用戶對避雷器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不愿配合供電部門進行規定的預試,使一些淘汰型號或耐壓能力、泄流能力不合格的避雷器帶病運行。四是地極不合格,接地裝置年久失修,地下連接部位銹蝕,使接地電阻值達不到要求,泄流能力低,雷擊電流不能快速流入大地,殘壓高。冬季氣候寒冷、風力較大,易發生倒桿斷線事故。當風力太大且雪天時,易發生絕緣閃絡故障。
2.外力破壞。鳥害與放風箏或一些人為的向空中亂拋雜物落在導線上,造成10kV架空線路短路或接地,引起變電站10kV開關保護動作掉閘。而由于夏季雨水多,樹木生長的快,茂盛的樹木與架空導線(非絕緣導線)之間安全距離不夠,一遇刮風下雨極易造成導線對樹木放電或數枝斷落后搭在線上,風雨較大時,甚至會發生整棵樹倒在線路上,壓迫或壓斷導線,引發線路事故。有時候一些機動車輛違章駕駛,將10kV配電線路電桿碰撞傾斜或撞斷,引起線路故障。市區新建樓房或拆遷時,施工單位挖掘機司機,不注意電纜標志挖斷主線或分支線電纜,造成線路故障。在郊區、農村的線路附近開山放炮,在桿塔周圍挖沙取土,引起斷線、倒桿事故。不法分子盜竊破壞電力設施,引起接地短路故障。
(二)10kV輸配電線路常見故障的方法
1.做好六防工作,即風、汛、雷、樹、寒、暑。對個別檔距較大的線路,在風季來臨前,應及時檢查線路馳度及風偏。掌握大風規律,平日積累易受風災地區有關風力,方向季節性資料,采取一定的有效防風措施。對受外界環境影響造成一些桿塔的基礎下沉或土壤松弛的狀況,應及時填土夯實,對一些在10kV線路中起主要作用的桿塔(尤其農網),如果是地勢較低,容易積水或易受洪水沖刷的,有必要在桿基處筑防護提。在雷季來臨之前,要認真檢查臺區的避雷裝置,及時校驗和更換不符合運行要求的避雷器,在柱上開關、電纜頭等處安裝避雷器。即使更換、安裝耐壓等級高的絕緣子,在受雷害嚴重的線路上適當采用20kV電壓等級的絕緣子,提高其耐雷水平。檢查、整改接地裝置。嚴格定期測試接地電阻,保證線路接地電阻值不大于10Ω。
2.防外力破壞措施。為杜絕或減少車輛碰撞桿塔事故,可以在交通道路的桿塔上涂上醒目的反光漆,在拉線上加套紅白反光標志管,以引起車輛駕駛員的注意。加強宣傳教育,著重指出在高壓線路附近放風箏、違章施工對人身安全的嚴重危害性,并在線路桿塔上掛設醒目的禁止警示牌。加強打擊破壞盜竊10kV配網線路器材、設備的力度。發動群眾護線或聘用義務護線員與地方政府、公安部門簽定協議,緊密配合,嚴厲打擊各類型犯罪分子。
三、施工及運行維護管理措施
在具體施工時,減少導線連接接觸不良現象,所以在施工安裝時應嚴格施工工藝,把好驗收關。在線路運行中,應密切注意10kV饋線的負荷情況,及時調整各饋線的負荷,嚴禁線路超載運行。在配變運行中,須嚴格按額定容量配裝高、低壓熔斷器,平時做好負荷測量工作,及時采取相應對策,如調整負荷平衡、增容等。在10kV線路上安裝短路故障指標器,即使10kV線路發生短路故障,也能快速查出故障點及時排除,降低事故損失。
四、結語
10kV配網是電力系統與用戶直接相連的重要環節,其運行環境較為復雜,它的安全運行水平直接影響電力企業的經濟效益。我們應重視10kV配網管理,使之具有較高的技術、經濟指標,增加供電能力,更好地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現代輸配電線路是一個非常復雜的系統,提高其運行維護和管理水平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希望本文的分析和介紹對今后輸配電線路的維護和管理能夠提供一定的借鑒,共同推動我國輸配電線路的運行和管理向更加成熟、更加安全的階段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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