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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標準化
中圖分類號:F253 文獻標識碼:A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為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對醫療健康、疾病控制和預防的需求,國家加大了對醫療衛生事業的資金投入,充實和改善醫院的就診環境和醫療條件。但同時大量先進的醫療設備設施和各種輔助的生活電器設備以及特種設備進入醫院,各類危險因素相應增多,并引發各類安全生產事故。安全生產是涉及職工和患者生命安全的大事,也關系到醫院的生存發展和穩定,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運用現代科學管理手段,改進醫院的安全管理,在實踐中不斷創新,以人為本,關愛生命,醫院才能更好地發展。
一、醫院安全生產管理現狀
1.醫院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隱患增多。隨著醫療環境的改善,新建醫療建筑、新購醫療設備等都或多或少存在著危險有害因素。如:各種電氣設備(各種醫療設備、后勤輔助設備、生活電器)、特種設備(電梯,鍋爐,壓力容器,氧氣管道、壓力管道、高壓氧艙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氧氣,乙醚、化學試劑)等容易造成,機械傷害,高空墜落,觸電、火災、爆炸、中毒等安全事故。醫院是人口密集流動人員多的公共場所,住院病人多有行動不便的特點,一旦發生火災爆炸等安全事故,極易造成大量人員傷亡,給國家和人民群眾造成巨大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2.醫院安全管理職權分散。醫院相應的安全管理職權分散在各個業務管理部門,各類設備管理在使用科室,公共設施設備在設備管理部門,房屋建筑在基建或后勤部門,醫療安全在醫務部門,消防在保衛部門等等,形成各自為戰的局面,缺乏相互協調,統一管理。
3.安全責任不明,缺乏系統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門、科室和員工無安全管理責任目標,更沒有簽訂責任書,導致各級、各部門和各類人員對各自的安全職責不清楚、不明確。使安全管理工作無法落到實處。其結果表現在安全工作上的推諉、扯皮、沒人管的局面。缺乏可操作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造成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缺失。
4.安全監管機構不健全。除個別醫院有安全生產委員會外,大部分無安全生產委員會,也沒有常設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職能流于形式,無法發揮正常作用。因此日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主要靠各職能部門自己管理,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無人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隱患整改情況的落實和整改效果的驗收也無人監督,也談不上進行考核,安全生產工作“五同時”“三同時”更無從談起,相應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和演練也落不到實處。整個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缺乏統一協調和監管。
5.員工缺乏安全教育,安全意識淡薄。各醫院除了對醫護人員進行正常的醫療安全教育外,對防火用電等其他的安全知識教育極少進行培訓,大部分沒有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就直接上崗,因此各級各類人員的安全意識薄弱,普遍存在安全工作于己無關的思想,只重視業務,不重視安全,或口頭上說重視安全,實際不落實,沒有實際行動,甚至認為安全工作不過是敷衍上級檢查才勉強應付做的。安全投入就要增加運營成本,沒有效益,不愿意投入應有的安全費用。甚至不配或少配安全管理人員,這樣就導致安全管理工作很難落實到位。
二、為什么要在醫院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
通過在醫院開展安全標準化工作,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醫院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安全隱患,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改善工作環境,規范生產行為,使日常工作中的各個環節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提高醫院的安全管理水平,推進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建立,提高本質安全度,有效預防控制風險、消除安全隱患,減少和預防事故的發生。
三、如何在醫院建立安全標準化體系
1.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在二等甲級以上有條件的醫院,可設置獨立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各部門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綜合協調管理。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最高組織和決策機構。在規模小且不具備相應條件的醫院,應當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安全生產工作,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也可以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質的安全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負責全院的安全管理。醫院安全管理機構分設為院級、部門級、科室級三級安全監督網絡,各級設立兼職安全員。
2.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更要根據法規、標準制定和完善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主要包括: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例會制度、隱患整改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等各種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醫院的安全管理工作科學化、標準化、規范化,使安全工作有章可查,有章可循,有章可依。
3.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各級各類人員、各職能部門在工作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是醫院崗位責任制的一個組成部分,是醫院中最基本的一項安全制度,也是醫院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管理制度的核心。在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和安全責任制的基礎上,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責任體系。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部門,每個崗位。使每個職工都知道自己的安全目標和安全責任,使“一崗雙責”落到實處,真正做到“安全工作人人有責”。
4.加強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醫院隱患排查的范圍應包括所有與醫療相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醫院應根據安全生產的需要和特點,進行各種形式的安全檢查,通常采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日常檢查等方式進行隱患排查。檢查的級別一般是:工作崗位的日常檢查,科室安全檢查,部門的安全檢查,醫院的院級安全檢查。檢查的主要內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隱患、查整改。
5.嚴格安全考核。通過檢查評比,對各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主要考核安全目標完成情況,安全制度執行和落實情況,充分利用經濟杠桿激勵各部門搞好安全管理,逐步形成自我加壓,自我約束的管理機制,有助于對人們的安全意識和理念的積極強化,鼓勵各部門和員工爭先創優,認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6.做好應急預案和應急準備。醫院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針對重點作業崗位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或措施。每年應組織相關部門的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根據演練實際情況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以驗證應急預案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據評審結果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同時醫院應按應急預案的規定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建立與本單位安全生產特點相適應的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指定專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并組織訓練;根據需要儲備一定數量的應急救援和搶險物資,以備不時之需。因單位實際情況無法建立應急救援隊伍的,可與附近具備專業資質的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服務協議,委托其為本單位提供應急救援服務。
四、推進安全標準化,并有效運行
醫院每年應對本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情況進行一次綜合評定,驗證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措施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檢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指標的完成情況,并對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找出產生問題的原因,制定改進措施和計劃加以改進,檢查驗證和評估改進效果,這樣才能進一步提高安全標準化體系運行的有效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結語
近年來,醫院安全管理工作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除已有的醫療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外,建筑安全、設施設備安全等日現突出,使醫院安全管理工作難度明顯增大。我們必須面對這些變化,只有在我國現行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規定框架下,樹立創新思維,采取新方法,制定新措施,借鑒成熟的安全管理模式,才能使醫院的各項工作在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中健康、穩定地發展,為社會大眾提供更優質的醫療服務。
自2005年以來,廣東石化物流領域安全事故頻發,不斷給石化物流行業敲響警鐘。鑒于其行業貨物的特殊性,一旦發生事故,極有可能產生嚴重后果,有些甚至是不可逆的。所以,石化物流行業一直對事故應急反應與救援方案要求極高,特別是交通事故救援一直處于常態化。
“石化物流企業必須具備應急預案,且經當地政府機關備案。企業要定期進行應急演練,組織員工集中培訓。”廣東省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企業安全標準化考評員張雙喜先生最近接受《物流》雜志記者采訪時強調,廣東石化物流行業亟需規范化操作。
應急預案必不可少
石化物流企業必須具備應急預案,且需按照標準的文本樣式?!皯鳖A案必須經過擬訂計劃、制定備案、進行演練等過程。”缺少了應急預案,企業就無法實現良性運作。
張雙喜向我們展示了廣東利豐石化物流公司的應急預案,這是一份非常完整、詳細的預案。同時,他介紹道:“完整的應急預案包括預案制訂、預案實施、應急隊伍、應急裝備、應急演練等部分?!?。
張雙喜強調:“預案的制訂要結合實際情況,要視產品的種類差異區別對待,不同的產品要求有不同的應急預案。然后要到相關部門備案,應急預案的備案涉及到交通部門、公安部門、安全監管部門、環保部門、消防部門及醫療系統等。廣州市目前規定所有石化物流企業必須到所在轄區的交通局備案?!毙枰貏e說明的是,“9·10”事故貨物屬于一類危險品,即爆炸品,按照國家法規,沒有核準一類危險品承運資格的石化物流公司是不能承接此類貨物運輸業務的,一類危險品承運企業屬于公安部門直接核準、監管的民用爆炸品運輸公司。而二類、三類、四類、五類、六類、八類危險品之承運物流企業則屬于交通部門如道路運輸局監管,二者的應急預案會有差異。
另外,張雙喜認為石化物流行業一定要有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按照石化產品貨物的特點,包括交通事故、火災、爆炸、危險品泄漏、中毒、窒息、觸電、高空墜落等等風險,都要納入應急預案當中。
“目前,相關部門對石化物流企業的應急預案的評審工作還在進一步完善中,大部分還處在企業的自主行為階段,還沒有形成區域性的應急聯動機制。所以,暫時無法判斷一個企業的應急方案是否可行、有沒有效果等?!闭劦綇V東石化物流行業應急預案的現狀時張雙喜非常擔憂。
定期舉行應急演練
在企業的應急預案里,應急演練是非常關鍵的一環。應急演練有固定的流程,利豐公司每年固定于5月份、11月份分別進行一次演練?!白鳛闁|莞市石化物流行業的優秀代表,利豐的應急演練被視為行業的范本?!睆堧p喜面露微笑。
以今年5月17日利豐公司舉行的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綜合演練為例。此次演練歷時近一小時,吸引了東莞市道路運輸管理局、交通分局、交警大隊、安監分局、消防大隊各級領導現場觀摩,此外,東莞市危險貨物運輸協會各會員單位、東莞市100多家危險品物流企業代表亦到場觀摩。
此次演練包括四個場景:一是車輛在途自燃應急處理(司押人員);二是?;吩谕拘孤碧幚砑艾F場轉移救護(司押人員);三是?;沸孤┒侣┘稗D移救護(應急救援隊伍);四是事故槽罐車的物料轉駁運輸。
演練旨在提高全體員工的?;钒踩庾R,加強員工的應急能力和事故處理能力,強化員工抵御災害的心理素質,防止危機發生時因錯誤的處理方式而使事故擴大化;通過對設定事故場景的應急演練,檢驗利豐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持續完善公司?;肥鹿蕬本仍A案;增強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檢查意識以及碰到此類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和規范處理。
通過演練,使整個?;愤\輸事故應急處理及救援處理流程明晰、動作規范,培訓并教育廣大駕駛員、押運員等。
張雙喜強調:“演練可以增強駕駛員和押運員的應變能力,在發生事故的時候能夠正確判斷、迅速處理,將事故的損失最小化?!睕]有經歷過演練的駕駛員、押運員,在面臨事故時,可能會由于慌張而棄車逃跑,因為他們不清楚事故會發展到何種程度、有何種危險,更不知道應該怎樣正確處理。
“2012年7月30日,廣東地區發生一起‘追尾’性質的交通事故,被追尾的?;凡酃捃囄膊勘缓竺娴能囕v戳穿了,造成了溶劑油的泄漏。而且,事故地點就在高速公路加油站入口,一旦事故車輛發生燃燒爆炸,后果非常恐怖。當事駕駛員、押運員未經應急演練培訓,兩人第一時間就選擇棄車跑離事故現場,后被加油站值班班長勸阻?!睆堧p喜認為應急救援演練非常重要。
經過實戰演練,可以使員工積累臨陣應急經驗。除演練外,員工的常態安全培訓同樣十分重要。利豐公司每個月對全體員工進行兩次安全管理會議培訓,每次會議培訓時間不少于90分鐘,總經理必須每次親臨會場,旨在使員工掌握安全管理要求、了解安全運營動態、熟悉每一種貨物的特性、學習事故處理流程等。
事故現場處理是關鍵
在石化物流行業,一旦發生事故,“黃金時間”內的現場處理非常關鍵。處理妥當,就可實現危害最小化,萬一處理不當將產生嚴重的次生災害,造成重大損失。
以交通事故的現場處理為例,“危險品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現場沒有做好首次處理,很容易出現次生災害,尤其是在駕駛員、押運員都不了解正確的現場處理方法的情況下。比如有些人在事故現場使用手機或者非防爆的對講機,就很容易引起火災。”
發生交通事故后,正確的處理方法應該是:駕駛員第一時間在安全距離內打電話向公司的安全經理匯報情況,在安全經理的建議下進行適宜的現場處理。并及時撥打110、119等救援電話?!敖煌ㄊ鹿尸F場的押運員、駕駛員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向公司匯報情況和報警求援等任務都由押運員承擔?!睆堧p喜反復強調。
不同的石化產品,在發生泄漏后也應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有些石化產品如汽柴油泄漏,就可以由駕駛員、押運員自行堵漏,但像液堿、苯酚、蝕刻液等腐蝕性極強的產品,事故現場人員必須慎重對待,一定要借助專業的堵漏工具。
在“以人為本”的今天,不再要求“用生命搶救國家財產”,不是所有的石化產品泄漏事故都必須救援的,例如汽柴油、LPG類運輸槽罐車發生泄漏后,如果衍生起火燃燒等事故,在沒有危及其他人員財產安全的情形下,建議采取不處理方式是最好的。“2008年11月19日,廣州地區一輛LPG槽罐車從高速公路墜落,發生燃燒事故,當時采取的正確處理方法就是任其自行燃燒,33小時后燃盡,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直接損失就是汽車、貨物,是在可控范圍內。如果現場強行進行救援處理的話,在操作的過程中很可能產生其他的次生災害?!?/p>
當時,確實沒有比讓槽罐液化氣自然燃燒完更好的辦法,其實熄滅“火舌”很容易,只要噴上大量泡沫就可以,但是因為槽罐不是從進氣口漏氣的普通事故,而是槽罐爆裂漏氣,所以氣體泄漏很難快速堵住,液化氣就會飄散到空氣中,空氣就會受到嚴重污染,危及現場救援人員的生命,而燃燒就不會有污染的問題。只要做好槽罐冷卻工作,讓液化氣正常燃燒,危險就會暫時緩和。
危險品槽罐車交通事故現場,經常有救援人員使用吊車扶正側翻、倒臥的槽罐車?!安荒芤婚_始就使用吊車。因為吊索是鋼制的,而且是由很多細條鋼絲絞合組成,在起吊操作的過程中,吊索中只要有一根鋼絲斷裂的話就很容易產生火花,引起火災或者爆炸。安全正確的起吊方法是,在事故現場必須至少要有兩輛消防水炮噴灑車,一輛負責對罐體灑水降溫,一輛負責對吊索灑水杜絕火花產生?!?/p>
除員工的自身素質外,應急救援裝備同樣重要。
“據我們了解,廣東省整個石化物流行業只有利豐配備了企業自用應急救援專用車。應急救援專用車上配置了比較先進的堵漏設備(專業外封式堵漏袋)、接漏設備(1.5立方米大口接漏盆)轉駁、消防戰斗服、化學防護服、自給式空氣呼吸器、化學品吸收棉等設施和設備。整體投入超過40萬元。安全是需要成本的!”張雙喜建議,廣東省目前已經邁入石化大省,預計2015年煉油能力將達到1億噸,特別是珠三角地區的加工業每年約消耗1500萬噸的化工原材料,像廣州、東莞、大亞灣、深圳、佛山、順德、中山、高欄港等地都應該高標準配備一輛這樣的專用車輛。專用車輛委托各地石化物流企業管理。“這輛救援專用車現固定六個人輪值管理,平時不予使用,但每周須定期開動一次。一旦需要,由指定的專人將車輛迅速開拔到現場,展開救援工作。”
城市的定時“炸彈”
自2005年以來,廣東省范圍內,特別是廣州地區危險品相關安全事故頻發,這與現在該行業的諸多亂象是密不可分的。
9月10日發生的白云區爆炸案,據張雙喜分析,是由于肇事公司沒有對操作員工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1號)及《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2號)要求進行內部培訓,承運主管或托運貨主可能隱瞞了貨物正確信息所導致?!斑@個爆炸事故可能就是操作員工沒有經過培訓造成的后果,操作員工不知道裝的是什么貨物,也不清楚應該注意預防什么,所以釀成了這次悲劇。
危險品承運物流公司一定要讓操作員工知道轉載的是什么貨物、該貨物的MSDS(化學品安全說明書)一定要隨車隨貨攜帶,MSDS清楚說明貨物操作過程中可能出現什么危險狀況、應該怎么處理。對于首次承運操作的危險品,承運物流公司安全經理必須召集操作人員進行實際操作的培訓、演練。安全培訓記錄必須有參與者簽名留存。有嚴格安全管理規程的危險品承運物流公司的員工看到貨物名稱就能夠分辨出不同種類產品的差異,清楚其特性及特殊的操作要求?!?/p>
廣州鵝掌坦“9·10”爆炸事故案發生后,通報材料指出:承運貨車老板稱自己和貨車駕駛員當時對裝載的貨物是危險品并不知情,否則不會接單,況且事發地倉庫不是危險品的專用倉庫。
廣東地區因為物流市場競爭激烈,很多物流公司被迫把危險品貨物當作普通貨物承運操作來求生存,甚至不告知操作員工貨物實情,這種自殺性低價競爭,憑借僥幸心理,貨主也會選擇低價違規物流服務。而合規的石化物流企業,在安全操作管理方面投入巨大,在報價方面就處于劣勢。
“最近幾年,整個廣東石化物流行業都被這些玩命的普貨運輸公司攪渾了。”張雙喜略顯無奈。
“另外,廣州轄區內所有物流中心在核準經營資質的時候,必須要明確這是普通貨物中轉接駁暫存操作中心,絕對禁止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轄區安全管理監督機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有責任定期檢查,禁絕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非法進入廣州轄區物流中心的現象?!?/p>
2010年廣州亞運會之前,進入廣州轄區的所有石化產品都會統一進入地處天河區東圃鎮吉山村的“209”倉庫集中管理。
當時,該倉庫處于偏僻的小山丘,比較便于安全管理?!皝嗊\會舉行期間,‘209’倉庫被迫停業了。而廣州地區的石化產品需求仍然存在,特別是廣州汽車工業的快速發展對精細石化原材料產品的需求總量反而在增加,這些石化原材料產品也就被迫化整為零,隱藏到城市的各個角落各個物流中心去了。這就給廣州城市的石化原材料產品的安全監管帶來了很大難度,也埋下了諸多禍根?!?/p>
“現在我們根本不知道廣州的哪個角落非法儲存著石化原材料產品。一般是在危險品發生事故后,大家才知道原來某個地方居然存放了危險品。”“凡是客戶委托我們公司去廣州區內接運危險品貨物,我們一律拒絕,因為我們的車輛外廂都按照規定大大地醒目地標示‘危險品’字樣,那樣穿街過巷還不造成市民恐慌?”
鵝掌坦地區目前已經是白云區聚居20萬以上居民的高端住宅區了,包括富力桃園、嶺南灣畔、富力唐寧公寓、地鐵小區,可是,物流業者居然在該地區轉駁易爆危險品貨物。
這次事故的肇事貨物與2007年3月14日廣州黃埔區南崗荔聯街危險品爆炸事故中的“圓形塑料擊發帽”(用于玩具槍)是同一種貨物,與當年情形幾乎完全一樣。當時公安部門認定江西牌照的拖掛車在將貨物(圓形塑料擊發帽)轉卸到湖南牌照的拖掛車過程中發生碰撞,引起爆炸。
如果操作公司有按照操作規程進行過內部培訓,原則上就會向員工宣講2007年“3·14”事故案例。相應的,區屬安全管理機構、街道安全管理人員也應該將“3·14”事故作為預防重點,杜絕類似事故在廣州復發。
一、總則
(一)目的
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是指具有很強適應性,能夠迅速蔓延,對當地的森林(林木、竹子、種苗及繁殖材料)造成或可能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森林病、蟲、雜草及其它有害生物。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是一種防治難度大、危害嚴重的自然災害,可造成嚴重的生態災難和生物污染,有時還直接威脅到人類的健康,目前已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警覺。
SSX是FF省重點林區,林業有害生物種類繁多。隨著林區貿易交往頻繁、建設步伐加快、人流、物流增多、造林面積增加,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傳播趨勢不斷加劇。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對我X生態安全、森林景觀、生物多樣性、造林綠化成效及社會經濟發展,構成嚴重威脅。為了有效防范和及時控制、壓縮和撲滅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護國土生態安全,保障國民經濟持續發展和人民群眾健康,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X人民政F的統一領導下,X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指揮機構負責指揮、協調本預案的實施,并指導全X各級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指揮機構,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要求,落實應急處置責任制。
2、堅持部門分工負責、協同行動的原則。本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按分工的責任,密切配合,協同行動,保證預案實施快速有效。
3、堅持快速反應、緊急處置和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在科學決策基礎上,采取各項措施并舉,防災、控災相結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SSX行政區域內的突發性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應急處置。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
組織機構
X人民政F設立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X人民政F分管副X長任指揮長,政F辦主任、駐軍領導、X林業J主要負責同志任副指揮長,成員由X計劃、財政、國稅、地稅、工商、建設、農業、科技、郵政、交通、公安、氣象等X直部門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X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X森防站。X指揮部設立專家組,由各有關部門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
(二)
職責
1、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及時控制和撲滅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負責應急控制災情所需的經費、應急物資的儲備和調撥;在出入疫區的交通路口開展檢疫封鎖;及時向省指揮部上報疫情。
2、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林業部門:制訂本行政區域應急預案;具體負責組織調查監測、預測預警工作;制訂本X應急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技術鑒定、指導以及危險性評估和評價;具體組織實施檢疫封鎖、除害處理等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提出應急經費使用建議。
駐軍:負責協調駐軍部隊等軍事單位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防控工作,做好軍事物資包裝材料、運輸工具等的檢疫檢驗申報。
X發展計劃委、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災情防控所需物資和經費。
稅務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做好災害發生區相關稅收減免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木材、花卉、苗木、木材加工等X場監督管理。
建設部門:負責指導和檢要建設工程單位不使用帶有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木材、電纜盤、木托等木制品。
科技部門:組織相關專家和科技人員,為重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控提供技術支持與科技支撐。
郵政部門:做好種苗、木制品等在郵寄過程中的疫情查驗和檢疫封鎖工作。
交通、公安部門:在通往疫情發生區和重點預防區的交通道口設立警示標志,協助做好疫情封鎖工作。
氣象部門:負責提供災情預測和除治作業所需的氣象信息和數據。
3、辦公室職責
負責重大生物災害應急處理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負責信息收集和發送工作;提出應急措施建議;按照指揮部決策,及時調配控制災情所需的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各地、各部門的災情防控工作;負責公共宣傳教育。
4、專家組職責
負責提供本X重大生物災害的調查、評估和分析技術支持和應急技術咨詢,提出應急技術方案和意見,開展相關科學研究,做好撲滅疫情技術指導。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
(一)監測預警和檢疫檢查
由X森防站、國家級中心測報點、鄉鎮林業站(國營林場)及基層監測點構成全X監測預警體系,及時掌握災情動態。由X森防站和S個木材檢查站,構成檢疫御災體系,加強檢疫檢查。對從境外引種加強審批管理。根據我X的森林資源分布情況,在全X建立健全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網絡和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充分發揮各測報點和基層護林員的作用,加強應急指揮系統和監測預警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監測預警能力。
(二)災情的報告
X森防站負責組織本X重大有害生物的監測預警工作;X森防站負責全X重大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工作。一旦發現疫情及可疑情況,立即取樣鑒定,查清發生范圍和程度,按國家和省有關預測預報管理規定的時限和要求逐級上報。發現新的林業有害生物種類,應于1個工作日內向X林業主管部門報告,同時上報省、市林業主管部門。
(三)鑒定和
在疫情及可疑情況上報的同時,對于新的林業有害生物種類,要采集樣本送省森檢機構鑒定和確認。省森檢機構無法鑒定和確認的,應于2個工作日內送國家林業J有害生物檢驗鑒定中心鑒定。疫情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統一。
(四)加強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撐
加強交流與合作,廣泛收集有關重大林業有害生物信息。積極聽取專家意見和建議,定期組織有關專家對可能入侵的重大有害生物進行風險分析,提出預防措施。對已入侵但未形成重大災害的林業有害生物,及時提出監測、控制與撲滅技術措施,防止疫情擴大。
四、災情的分級
(一)Ⅳ級預警(一般災情、藍色預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災情:
1、在X級行政區域內,重大危險性本土林業有害生物連片暴發成災面積達到0.3萬畝,經科學預測災情將進一步加重。
2、省級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在一般區域發生新疫情。
(二)Ⅲ級預警(較大災情、黃色預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災情:
1、在X級行政區域內,重大危險性本土林業有害生物連片暴發成災面積達到1.0萬畝,經科學預測災情將進一步加重;
2、在全X范圍內,省級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在一般區域新增2個以上(含2個)疫情發生X或在重點預防區發生新疫情;
3、省內已有分布的國家級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在一般區域發生新疫情;
4、特殊情況需要劃分Ⅲ級災情的。
(三)Ⅱ級預警(重大災情、橙色預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災情:
1、省內已有分布的國家級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在一般區域新增3個以上(含3個)疫情發生X;
2、省內已有分布的國家級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在重點預防區發生新疫情;
3、特殊情況需要劃為Ⅱ級災情的。
(四)Ⅰ級預警(特別重大災情、紅色預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災情:
1、省內已有分布的國家級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較大面積暴發流行,危及著名風景名勝景觀和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安全;
2、發現省內尚無分布的國家級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
3、發現國內尚無分布的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或危害人類健康;
4、特殊情況需要劃為Ⅰ級災情的。
五、應急響應
(一)啟動響應
采取分級響應的機制,即根據災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1、發生一般(Ⅳ級)災情時,災情發生X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向X指揮部報告情況。
2、發生較大(Ⅲ級)災情時,在相關X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X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并向省指揮部報告情況。
3、發生重大(Ⅱ級)災情時,在X及相關X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由省指揮部決定啟動省級應急預案,并將預案執行情況上報國家應急指揮機構。
4、發生特別重大(Ⅰ級)災情時,在省指揮部啟動省級預案的同時,由省人民政F或省指揮部請求國家給予支持。
(二)響應基本程序
當發生不同級別的災情時,各級指揮部按如下基本程序響應;
1、災情通報:指揮部接到當地森檢機構的災情監測報告后,立即向上一級指揮部報告,同時將情況通報指揮部成員單位。當災情涉及或影響到相鄰行政區域時,要向相鄰行政區域通報。
2、除治動員:指揮部立即召開會議,進一步明確各成員單位及相關單位的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各項應急處置措施;指揮部成員單位的有關工作要迅速到位,并在政F的統一指揮下高效有序運轉。
3、成立現場工作組:成立由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組長、有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組成的現場工作組,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協調、組織災情除治的各項工作,檢查、督促災情發生地區落實各項除治措施,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4、組織除治:調集藥械、藥劑、除害封鎖設施和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應急儲備物資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組織除治隊伍,按照相關技術規程全力除治。同時組織專家現場指導災情除治和防控工作。
5、信息報送:在除治過程中,各級指揮部每3天向上一級指揮部上報災情除治進展情況。
(三)基本應急措施
1、重大危險性本土林業有害生物
發生大面積重大危險性本土林業有害生物時,要根據其發生規律,本著“治早、治小”的原則,采取化學、生物、物理、人工等綜合性防治措施,必要時實施飛機作業,及早、全面地開展除治工作,控制災情發展,防止災情加重和范圍擴大。
2、檢疫性和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
一旦發現新的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和國內尚無分布的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疫情,按照“治早、治小、治了”的原則,采取堅決果斷的檢疫封鎖、除害處理等措施,徹底清除蟲源或病原,防止擴散蔓延。
(1)發現疫情后,由X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決定對疫情實行檢疫封鎖,在疫點周圍的各個出口設立臨時檢疫檢查點,立即派檢疫執法人員封鎖發生現場,禁止疫木及其枝椏或帶疫苗木等流出。必要時,經省人民政F批準,可設立臨時檢疫檢查站。
(2)對采取噴藥、捕殺等手段可以完全殺滅的有害生物,使用相應手段進行徹底除治;對不能完全殺滅的,采伐清理疫情發生范圍內的所有寄主植物,集中采取藥物熏蒸、熱烘等手段進行徹底除害處理,或按規定程序將疫木運往經過批準的疫木安全利用企業進行安全利用,或焚燒銷毀。
(3)全面清理采伐林地的枝椏、樹葉等,焚燒銷毀;對伐樁使用藥物處理、挖除焚燒、堆土掩埋等有效方法進行處理;必要時,對土壤進行全面徹底消毒。
(4)在疫點外圍,采取以下預防性除治措施:采取施藥、誘殺等有效措施,滅殺有害生物和傳播媒介;全面清除瀕死、枯死木或苗木,集中燒毀;超前皆伐可疑林木,采用相應的方法進行除害處理。
(5)對疫點附近的農戶、木材加工廠等進行檢查,收回已流出的疫木、枝椏等,集中進行除害處理。
(6)對疫點及其周圍的古樹名木,視情注射藥劑予以治療和保護。
(四)宣傳報道
不同級別的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置情況的新聞報道工作,由決定啟動相應級別預案的指揮部統一負責。新聞媒體的新聞報道要做到及時、準確、客觀,注重實效。
X各級人民政F、各有關部門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等多種宣傳渠道,加強重大林業有害生物危害的嚴重性等科普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并公布災情報告電話,充分依靠廣大群眾的力量,實現群防群控。
(五)應急終止
現場工作組確認災情已經撲滅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由批準啟動預案的指揮部決定并宣布應急終止。
六、后期處置
(一)災情評估
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和人員對重大生物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科學評估,提出救災方案、補償措施和補助標準等,并及時組織實施。
(二)災情調查
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及相關技術人員對災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檢疫性有害生物要查清其來源。當地森檢機構負責繼續對發生地及其周圍的災情進行實時監測,防止災情再度發生。
(三)獎懲措施
指揮部對在整個災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法、違規調運森林植物及其制品而造成疫情發生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給予從重處罰;對應急處置不力的單位和個人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七、保障措施
(一)
物資保障
各級指揮部根據本轄區內自身情況,建立相應的應急物資儲備庫,儲備藥劑、藥械、油料、封鎖除害設施、交通運輸車輛及其它物資。
(二)資金保障
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處理所需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并建立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基金,由本級指揮部管理和使用。對因除治、除害而強制砍伐林木、銷毀苗木等所造成的損失,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補償,并減免相關稅收。
(三)技術保障
建立X檢疫檢驗中心,負責全X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分離、鑒定。X建立檢疫檢驗中心實驗室,負責當地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分離、鑒定。建立監測、預警、檢疫、預報等應急信息系統,通過計算機網絡及時傳輸各地災情監測數據和有關圖片,實時掌握災情發生動態和發生趨勢,為科學決策提供有力依據。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內外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防治信息,對潛在的危險性有害生物進行超前研究,制訂防治技術方案。
(四)人員保障
各級人民政F要建立起一支高素質的應對林業生物災害專業管理和技術人員隊伍,能夠有效貫徹指揮部的要求,并按照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程進行災情防控的處置。各級指揮部應當定期對專業隊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和實戰演練,提高應對處置能力。
(五)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X人民政F制定,X林業J負責解釋。
1.1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門操作手冊》、《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農業生產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吉林省行政區域內,外省已經發生的并有可能波及或已經波及我省,在農產品生產環節,由于農業產地環境、農業投入品、其它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生物毒素或者農業轉基因等因素,導致農產品污染突然發生和嚴重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群體性健康損害和死亡,產生或可能產生嚴重社會影響,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1.3 工作原則
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生產經營者負第一責任,相關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機制,落實各自的職責。
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
科學決策、依法應急。采用先進技術,實行民主決策,依法規范程序,確保事故處置的科學、有效。
加強監測、預防為主。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體系,加強日常檢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態發展,有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吉林省農業委員會成立“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由省農業委員會主任任組長,分管副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委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政策法規處、發展計劃處、財務處、科技教育處、農業處、園藝特產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墾處、鄉鎮企業管理處、監察室、省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總站(省農產品質檢中心)、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省農產品包裝安全監測中心)等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2.1.2“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省政府和農業部應急指揮部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工作部署;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4)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開展相關技術鑒定工作;根據需要事故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準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6)向省政府、“省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匯報;
(7)完成“省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1.3成員單位職責
(1)辦公室:負責與省應急辦、省新聞辦等部門的聯系和銜接,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工作;協助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組織協調;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用車等物資。
(2)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負責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牽頭擬定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應急信息報送,應急動態分析等工作。
(3)政策法規處:牽頭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做好農業投入品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4)發展計劃處:負責協調相關處室編制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方案,積極爭取國家及省發改委追加應急處置所需固定資產投資。
(5)財務處:負責事故應急處置資金保障及管理。
(6)科技教育處:負責產地環境和轉基因產品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7)農業處:負責組織與種植業領域農藥殘留等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8)園藝特產處:負責組織與蔬菜及園藝特產領域農藥殘留等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9)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負責組織涉及農業機械管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業機械造成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0)農墾處:負責組織墾區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1)鄉鎮企業管理處:負責組織鄉鎮企業與食用農產品、加工食品相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依法開展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2)省農業環境保護與農村能源管理總站(省農產品質檢中心):負責農業品殘留監測、相關技術鑒定等;參與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以及有關情況的收集、報告等工作;參與農業環境污染方面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13)省綠色食品辦公室(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負責無公害、綠色、有機、地理標識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14)省農業機械試驗鑒定站(省農產品包裝安全監測中心):參與農產品包裝材料相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5)監察室:負責監督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對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違紀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工作人員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調查處理。
2.2工作機構
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各成員單位設聯絡員。辦公室負責應急處置的日常管理工作,設在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本預案啟動后,負責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并負責組織相關工作小組。
2.2.1吉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主任由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處長兼任。
2.2.2“吉林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貫徹落實應急領導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檢查督促各市(州)、縣(市、區)、委內各處(室)及相關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治蔓延擴大;
(3)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
(4)向省政府、應急領導小組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為新聞機構提供事故有關信息,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2.3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給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
①組成: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環節,明確省農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農業處、園藝特產處、農業機械化管理處、農墾處、鄉鎮企業管理處等部門負責,或明確其中一個部門牽頭負責。監察室視情況參與對重大事故的調查。
②職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工作,監督相應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農產品,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2)專家咨詢組
①組成:省農業委員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庫,專家庫由農產品質量安全及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專家咨詢組。
②職責:專家咨詢組負責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
(3)綜合組
①組成:由省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吉林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的規定,根據事故的類別等情況確定具體成員。
②職責:迅速制定信息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信息。在發生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時,及時組織對外,并視情況通過有關部門向我駐外有關使領館、港澳臺地區通報情況。負責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有關信息的管理和指導。
2.3地方機構
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笆鹿蕬鳖I導小組”在“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指導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事故處置工作。
3. 監測預警和事故分級
3.1監測和預警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年度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組織開展日常監測,重點監測農產品中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農藥易引發急性中毒的違禁藥物。發現問題要逐級上報上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
3.2事故分級
按照《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操作手冊》分級辦法,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為四級。
3.2.1特別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事件: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散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3.2.2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事件: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
(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2.3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事件: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市(地)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地)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3.2.4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事件: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2個以上鄉鎮,給公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4.應急處置
4.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4.1.1確定事故級別
縣級以上“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收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該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進行調查確認及評估,確定事故級別,并報告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同級人民政府,通報同級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事故級別的確定根據本預案3.2的規定執行。
4.1.2分級啟動預案
事故級別確定后,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建議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并接受上一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4.2報告
4.2.1責任報告單位和人員
(1)農產品種植、養殖的單位和個人以及農產品批發市場;
(2)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
(3)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地方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
(5)消費者;
(6)其他單位和個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慌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2.2報告程序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通過電話等各種渠道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按規定向本部門“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人民政府報告,并逐級上報至“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及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行政主管部門。
4.2.3報告要求
(1)初次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地“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接到報告后1小時向上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2)階段報告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事故處理后10日內做出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4.2.4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省農委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對舉報事項的調查處理工作。
4.3應急響應
4.3.1分級響應
(1)特別重大、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Ⅰ級和Ⅱ級)。
特別重大和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報告“省應急指揮部”,并按照《吉林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規定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
(2)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Ⅲ級)
較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市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指揮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積極指導、協助縣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派出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有關部門。
(3)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響應 (Ⅳ級)
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縣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立即啟動一般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揮有關人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應急處置,并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市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3.2響應的升級和降級
(1)響應的升級:當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省應急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
(2)響應的降級: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省應急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撤消預警。
4.4指揮協調
4.4.1設立現場指揮部
市、縣“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接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根據事故響應級別,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緊急救援工作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對于特別重大和重大的(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派出工作組到達現場并指導有關工作。
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吉林省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情況,接受工作指導。
4.4.2啟動工作小組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事故調查處理組、專家咨詢組、綜合組等工作小組要迅速開展應急工作,全力協助事故處置。
4.4.3緊急處置
特別重大和重大(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或“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認為需要親赴現場查處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省派出調查組赴事故現場組織查處;較大和一般(Ⅲ級和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由地級以上市農業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行動,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盡快查明事故發生原因,追查引起事故的農產品來源、去向,對有關產品采取控制措施(包括禁售、銷毀、暫停采收等),督促有關措施的落實。
4.5信息
4.5.1“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特別重大和重大(Ⅰ級和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1小時內向省政府報告,并向事故有關地區的政府通報,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可能波及地區的政府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4.5.2事故查處過程中發現涉及非本省生產的農產品,“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生產地的省級有關部門;省內可疑農產品流到外省的,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流向地的省級有關部門。
4.5.3Ⅰ~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期間,各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日向上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一次情況,重要信息必須立即報告“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4.5.4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者外國公民,或者事故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經省人民政府或省應急指揮部批準,由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時通報省港澳辦、臺辦或省外辦,有關部門按照相關預案實施。
4.5.5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除國家或省政府有規定的外,由“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統一向社會有關信息。
4.6應急響應的終結
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可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5.后期處理
5.1善后處理
事故發生地農業行政部門要在當地人民政府指導下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各級農業行政部門要積極協助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處置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陪工作。
造成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責任追究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預防、通報、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提出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的建議。
5.3總結報告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報送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并抄送省農委各相關處室。“吉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根據地方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機構提交的應急處置總結報告,組織研究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 人力資源保障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專業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高素質的應急處置隊伍,確保應急處置工作的有效開展。
6.2技術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必須由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承擔。當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受省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或者其他單位的委托,承擔任務的檢測機構應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定性提供依據。
充分利用各級農業技術推廣隊伍、農產品質檢隊伍及涉農科研院校等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預測、預警、監測和應急工作管理模式等技術的科學研究,不斷完善應急技術支持體系。
6.3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處置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同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6.4應急預案演練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市(地)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結合應急預案,統一組織突發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處置演練。
6.5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7.附則
7.1 名詞術語
本預案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特指在農業生產(種植、收獲)過程中發生的或由農產品質量安全(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超過標準)造成的社會公眾群體性中毒或感染等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情況。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吉林省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
7.3預案生效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全面做好__區城市暴雨、洪水、臺風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科學、有序、高效進行,提高城市防汛防臺綜合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辦法》、《__市市政工程設施管理辦法》,以及《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城市防洪應急預案編制大綱》、《防臺應急預案編制大綱》、《__市城市防汛防臺風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區實際進行編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__區城市規劃區內突發性暴雨、洪水、臺風產生的災害及其次生災害的防御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認真貫徹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方針。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堅持政府主導、公眾參與、軍民聯防的原則;堅持以防為主、防排結合的原則;堅持專群結合、保障有力的原則。
2 城市防汛防臺概況
2.1城市概況
__區地處__市西南部山區,城區三面環山,一水穿城,地勢坡度較大,孝婦河為主要排水通道。全區面積698平方公里,轄6個鎮、3個街道辦事處、一個省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口46.3萬。
2.2洪澇臺風風險分析
__地處暖溫帶,屬半濕潤、半干旱的大陸性氣候,四季特征分明,春季風大干旱,夏季酷熱多雨,秋季晴朗多旱,冬季干冷少雪,降雨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降水頻繁,局部性暴雨時有發生,且突發性強降水時間集中,可預報時效短。雖然每年都有臺風登陸我國,但能直接登陸本地區的臺風較少,更多時候都是臺風的云系影響到__,帶來不同程度降雨。__區地處山區,地勢兩邊高中間低,孝婦河從城區中間自南向北穿城而過,易受山洪、客水威脅,防洪的重點是防山洪和城區內澇。
2.3洪澇防御體系
__城區的降雨主要是通過道路上的雨水管網、城區河道排到孝婦河后出城。經過多年建設,__區為抵御洪澇侵襲修筑了大量的防洪設施,城市防洪排澇工程體系逐步完善,并多次在抗擊暴雨、臺風等突發性災害過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
2.4防洪排澇體系存在的問題
城市防洪排澇體系經過多年的規劃建設,雖已初具規模, 但部分路段現有排水管道仍存在雨污混流、管徑偏小、老化嚴重等問題;城區部分河道、溝渠未經整修疏浚,淤積嚴重,行洪排澇能力較低,一旦遇到暴雨、洪水,就有可能給城區造成危害。
總的看,__城區排水系統現有排澇能力仍不能滿足防大汛要求,強降雨仍易造成道路行洪和低洼地區內澇。同時,我區幾乎沒有經歷過強臺風的直接影響,城區臺風防御體系相對薄弱。
2.5重點防護對象
(1)重點單位:城區內黨政機關駐地、學校、醫院、城市商業區、重點企事業單位等重點部門、單位。
(2)市政公用設施和建筑工地:供水、供電、供氣等市政公用行業和建筑、拆遷工地。
(3)城區低洼積水區域:城區內低洼區、沿河道路是城市防洪排澇的重點。
(4)地下工程設施:已建、在建人防工程、大型地下商場和地下停車場(庫)、住宅小區地下停車場(庫)等地下設施。
(5)危舊房屋:城區內直管公房、小區住房、簡易房屋、危舊房屋和學校內的校舍、圍墻等。
(6)地質災害: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7)其它:高空構筑物、廣告牌、空調室外機、室外娛樂設施、大型樹木、公園內的山體、樹木等。
3 組織體系及職責
3.1城市防汛防臺指揮機構
3.1.1 __區城市防汛防臺指揮機構
__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總指揮部(以下簡稱區防指)下設__區人民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區城防指),負責組織、監督、協調、指導城市防汛防臺工作。區城防指由指揮、副指揮、成員單位和辦事機構組成。
3.1.2 區城防指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有關防汛防臺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區防指的命令;
(2)負責組織、監督、協調、指導全區城市防汛防臺和搶險救災工作。
(3)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3.1.3 區城防指指揮、副指揮的主要職責
區城防指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全面負責區城防指的領導工作。副指揮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區氣象局局長、區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協助指揮做好城市防汛防臺工作,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監督檢查責任落實情況;或受指揮委托,行使指揮職權。
3.2辦事機構
3.2.1區城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__區人民政府城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 區城防辦)作為區城防指常設辦事機構,設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和區市政園林局局長兼任區城防辦副主任。
3.2.2區城防辦的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有關防汛防臺工作的法規和方針、政策,執行上級有關部門、區委、區政府、區防指、區城防指下達的各項指令;
(2)具體負責區城防指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防臺工作,開展城市防汛防臺宣傳,提高全社會的防洪減災意識;
(3)根據區城防指指令,向各成員單位預警信息,啟動響應等級和局部應急響應,并進行現場指揮處置;
(4)編制、修訂并組織實施城市防汛防臺應急預案;組織開展防汛防臺工作檢查,督促并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全面做好城市防汛防臺工作;
(5)負責全區城市防汛防臺獎懲工作;
(6)負責推廣城市防汛防臺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
(7)做好其他有關城市防汛防臺工作。
3.3 區城防指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市防汛防臺規劃的制定和監督實施;負責城市防汛防臺設施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組織城區范圍內的防汛防臺以及搶險工作;負責建筑工地、拆遷工地的防汛防臺安全;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協調各通信企業做好汛期防汛防臺通信保障工作;根據汛情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設備,保證防汛防臺指揮通信暢通;負責監督檢查工礦企業各項防汛責任制的落實、搶險物料準備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落實工作。完成其他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城區教育系統的安全度汛、抗洪搶險和防臺工作,做好各類學校校舍的排查和搶修加固;制定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預案,研究安排好暴雨、臺風期間的作息調休;做好學生的安全轉移和疏散工作,確保學生和教師人身安全。完成其他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負責維護城市防汛防臺搶險現場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負責疏導受災地區及積、滯水地區的道路交通,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巡查、指揮、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負責查處破壞防汛防臺救災工作的各類違法犯罪案件;負責組織指揮消防官兵做好應急救援和搶險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民政局:負責洪澇災害調查,做好災情統計;接受、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其管理和使用;做好災民轉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妥善處理傷亡人員善后事宜;組織救災捐贈等。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財政局:負責籌集和落實城市防汛防臺經費;負責協調籌集防汛防臺搶險救災資金,做好資金管理,保證資金及時到位和安全有效使用。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運行工作;做好公路交通設施的防洪防臺安全工作;備足防汛防臺搶險車輛;做好城區公路(橋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和防臺工作,緊急情況下依法責成項目業主(建設單位)強行清除阻礙瀉洪的設施;組織運力做好防汛防臺物資及設備的運輸工作;及時組織搶修公路、橋梁和路面設施。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水務局:做好所轄河道維護、清淤工程管理;確保內河、水利防洪工程的安全運行,及時提供水情和險情信息;確保城市供水安全;做好暴雨洪水測報工作;及時、準確地向區城防指提供孝婦河河道水情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救護,搶救傷員,建立防汛防臺衛生救援應急小分隊,做好汛期及洪災后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 安監局:負責監督、指導和協調汛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汛期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在汛期要特別加強對有防汛防臺任務的部門、單位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城管執法局:負責依法查處擅自占壓、篷蓋河道,清理拆除河道上亂搭亂建的臨時設施;負責戶外廣告牌、有關高空懸掛物的防汛防臺安全;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人防辦(民防局):負責人防工程的險情處置、應急救援和積水排除,確保人防工程安全度汛;根據需要,城市防汛防臺紅色預警和一級應急響應啟動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協調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做好汛期宣傳報道工作;根據區城防指的部署,安排有關雨情汛情、防汛防臺預警等重要信息的播發。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商務局:負責全區商場的防汛。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房管局:負責汛期校舍、民宅等危險房屋的安全鑒定申請和直管公房的維修管理;負責組織、指導災后倒塌直管公房的搶修工作;指導督促社區居委會、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共同做好住宅小區內地下設施(停車場)的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城區主次干道的排水除澇、道路行洪和水毀工程、市政設施、道路的修復,負責管轄范圍內的橋梁、河道排水口的安全防護,負責擋土墻維修及管理,負責雨后垃圾清運、路燈的檢查維修等,特別是防止路燈線路短路、漏電現象的發生;負責做好公園及城區園林、綠地的安全防汛工作,負責城區范圍內枯、倒樹木的伐、運及園林用電、用水,負責廣場、園林內擋土墻、山體的安全防護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熱力公司:負責做好汛期供熱設施的維護、搶修工作,對所屬的檢查井、井蓋等加強檢查并及時維修、更換。制定應急情況下的工作預案,組織實施水毀、風毀工程的修復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防治等工作,及時準確的提供地質災害相關信息。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規劃分局:負責審核城市建設項目規劃,符合城市防汛防臺要求;配合區城防指及區城管執法部門認定影響城市防汛防臺、排洪的違章建筑等。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區氣象局:負責及時向城市防汛指揮機構提供暴雨、臺風預報預警和雨情分析等氣象信息,并提出汛情、臺風預警和應急響應建議;及時暴雨、臺風預警預報,做好預防宣傳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__供電中心:負責保障汛期電網安全可靠供電,做好城市防汛防臺指揮機構、重點單位、重要設施、重點部門的應急電力保障;負責確保城區所管轄路燈設施安全正常運行。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__港華燃氣公司、__國能燃氣公司:負責做好汛期燃氣設施的維護、搶修工作,確保汛期正常供氣。制定應急情況下的工作預案,組織實施水毀、風毀工程的修復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臺搶險任務。
開發區、白塔鎮、山頭街道、城東街道、城西街道:
(1)執行區城防指的各項防汛防臺指令;全面負責本轄區城市防汛防臺相關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
(2)成立相應固定的城市防汛防臺指揮辦事機構,完善工作機制和工作程序,做好轄區的防汛防臺搶險救災組織工作;
(3)負責轄區內各行業、駐地各單位、各部門城市防汛抗洪的宣傳、組織、動員、指導、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
(4)制定轄區防汛防臺應急預案,組建防汛防臺搶險隊伍,加強對防汛防臺搶險物資的儲備和管理,組織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5)認真做好本轄區內管理的道路、房屋、構筑物、擋土墻、河道、山體、排水設施及其它防汛設施的養護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安全度汛。
(6)負責轄區內地下工程設施、戶外廣告、高空懸掛物等的安全監督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7)負責所轄滯洪地區、受災地區群眾避險轉移和安置;
(8)做好城市防汛防臺其他相關工作。
3.4會商機制
成立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公安分局、區水務局、區市政園林局、區氣象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會商小組,在可能發生重大汛情災害時,由區城防指指揮、副指揮或區城防辦負責人主持,進行集體會商。
4 預防與預警
4.1 信息監測與報告
區城防指成員單位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及時收集、分析、匯總本部門或本系統關于雨情、汛情、災情的信息,并負責各自職責區域內各類風險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各單位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及時獲取預警信息;對常規監測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對突發事件征兆動態信息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實行實時監測,及時上報區城防指,并通報相關部門。
4.1.1氣象信息
區氣象局做好氣象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信息;必要時,根據區城防辦的要求,建立實時聯動機制,做好雨情、臺風信息的收集上報和臨近短時預報以及發展趨勢分析;當出現達到預警級別或者需要改變預警級別信息時,立即將信息報送區城防辦。
4.1.2水文信息
區水務局、區氣象局負責城區降雨量和對孝婦河進行水文監測。及時提供、報告城區的雨情、水情等水文信息,并根據汛情變化提出建議或相應措施。當出現達到預警響應或者需要改變預警響應級別信息時,及時將雨水情通過短信或傳真方式報區城防辦。
4.1.3地質災害信息
區國土資源分局應加強對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道路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將信息及時報送區城防指,并向社會公眾。
4.1.4工程信息
河道管理部門應加強城市防洪工程和 水利工程的巡查和監測,及時將河道、防洪閘、橡皮壩等城市防洪工程設施的運行、出險和防守等情況報區城防辦。
當城區排洪河道和水利工程出現漫溢、河岸坍塌、大型阻水物或潰壩時,區水務局應迅速組織搶險,在第一時間向區城防指報告,并向可能被淹沒的有關區域發出預警。
4.1.5雨情信息
區城防辦要建立汛期雨情收集、報告制度,按要求報送汛情信息。要及時了解、準確掌握雨情、水情,做好統計分析工作,當城區內24小時降雨量達到45毫米以上時,要將雨情信息1小時內報區防指。
4.1.6災害信息
洪澇、臺風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災情發展趨勢、要求提供的支援和幫助等內容。
洪澇、臺風災害發生后,區城防指成員單位應及時向區城防辦報告災害動態災情,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30分鐘內將初步情況報告區城防辦,由區城防辦在1小時內上報區防指。
4.2 預防與準備
(1)思想準備:各城市防汛防臺機構要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廣大市民的暴雨、臺風災害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災、防大風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城市防汛防臺組織指揮機構,完善防汛防臺工作機制,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強城市防汛防臺搶險救災綜合隊伍與專業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河道管理部門要加強汛期城區河道管理和執法檢查,按照防洪標準及時對河道進行清淤、除障,及時塌放橡皮壩預排河水,確保行洪暢通;建立和落實汛期值班、巡視檢查制度,加強河道日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消除安全隱患。區城防指成員單位要按時完成水毀設施修復和防汛防臺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隱患的防汛防臺設施及時進行應急除險加固;加強對城區排水管網的維護、維修和清淤,確保汛期正常運行,排水暢通。
(4)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成員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儲備必需的防汛防臺物料,并合理配置,明確調度方案,確保物資運得出、供得上,特別是要在防汛防臺重點部位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備急需。防汛防臺物資可采取自儲、委托儲備等多種儲存方式。在重點防汛防臺區域,做好救援設備、排水設備及防汛防臺物資的預置,以應對突發性暴雨及洪水。
(5)搶險隊伍準備: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災的要求,組建足夠數量的防汛防臺搶險隊伍,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要對防汛防臺搶險人員進行必要的演練和培訓,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6)防汛防臺預案準備: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區城市防汛防臺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本單位城市防汛防臺預案、應急排水預案、低洼地區應急安全轉移預案等,主動應對洪水、臺風可能造成的危害。各成員單位根據區城市防汛防臺應急預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反應機制,制定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報區城防辦備案。
(7)防汛防臺日常管理:城市防汛防臺部門要重視防汛防臺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強對各類城市防汛防臺設施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防汛防臺機構、工程、預案、物資、通信等主要內容,發現漏洞和問題,督促責任單位在規定期限內處理。對重大問題,要按照權限及時上報有關部門。
4.3 預警
4.3.1預警級別
區城防指負責防汛防臺預警級別的確定。根據氣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資料分析雨情、臺風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個預警級別,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預警的可以針對本區全境,也可以針對某一區域。預警啟動條件:
(1)一般(Ⅳ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藍色預警。
收到暴雨藍色預警天氣預報;
收到臺風藍色預警天氣預報。
(2)較重(Ⅲ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黃色預警。
收到暴雨黃色預警天氣預報;
收到臺風黃色預警天氣預報。
(3)嚴重(Ⅱ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橙色預警。
收到暴雨橙色預警天氣預報;
收到臺風橙色預警天氣預報。
(4)特別嚴重(Ⅰ級):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紅色預警。
收到暴雨紅色預警天氣預報;
收到臺風紅色預警天氣預報。
4.3.2預警啟動
(1)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包括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機關等。
隨著情況演變,區城防指組織實時會商,對汛情臺風波及的范圍和可能造成的影響及時作出判斷,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應的預警級別。
(2)預警
Ⅳ級、Ⅲ級預警:由區城防辦負責向區城防指副指揮報告請示,經區城防指副指揮簽發后。
Ⅱ級預警:由區城防辦負責向區城防指指揮報告請示,經區城防指指揮簽發。
Ⅰ級預警:由區城防辦負責向區防指請示,經區防指指揮或委托區城防指指揮簽發后。
4.3.3方式
城市防汛防臺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方式應具有多元性和針對性。由區城防辦組織區廣播電視局、區氣象局、區公安分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等成員單位按照區城防指指令及時預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臺預警信息應通過多種途徑。區廣播電視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等部門協調組織相關單位利用廣播、電視、短信、信息網絡、電子顯示屏、內部有線等方式進行;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門通過警報器、宣傳車等方式進行。
車站、公交車、重要路口、廣場、旅游景點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管理單位應當設置并利用電子顯示裝置及其它設施播放預警信號。對人群高度聚集的地下商場、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采取有針對性的方式。
4.3.4預警行動
防汛防臺預警信息后,城市防汛防臺各級機構和相關部門要按照預案要求,立即到達各自崗位,做好應急準備。
(1)藍色預警響應(IV級):
各成員單位領導帶班,人員到崗,24小時值班,確保通信暢通;
相關成員單位密切關注雨情、水情、工情、險情并及時報告;
重點防汛防臺部位搶險人員做好搶險的各項準備工作;
提醒市民注意收聽、收看有關媒體報道,及時掌握預警信息,妥善處置易受風雨影響的室外物品;
加固門窗、圍板、棚架、廣告牌等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切斷危險的室外電源。
(2)黃色預警響應(Ⅲ級):
在藍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領導帶班,重點防汛防臺部門責任人和相關人員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處置、及時報告;
區城防指根據情況,調度和督察城市低洼地區、交通干道及地下空間、城區河道等重點防汛防臺部位的應急準備情況;
區城防指與各主要成員單位開通會商系統,各類有線、無線通信設備處于開通狀態;
有關成員單位要做好群眾安全避險準備,加強對重點防汛防臺部位的搶險救護準備;
新聞單位加強社會宣傳,對汛情信息和工作動態進行實時播報;建議市民減少外出,行人、車輛遠離危險設施(如危房、危墻、廣告牌、高空懸掛物等)以及帶電設施,盡量避免在低洼地帶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積水或已實行交通封閉的路段應繞行,不得強行通過;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人員切勿隨意外出,確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員及時轉移。
(3)橙色預警響應(Ⅱ級):
在黃色 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各成員單位指揮人員、搶險人員全部上崗到位,防汛防臺專業搶險隊伍全部在一線待命;
停止戶外的集會、體育、娛樂、商業等活動;及時組織重大險情區域群眾安全避險轉移;
相關單位密切監視危險化學品存儲場所等重點要害部位,應急處置專業隊伍集合待命;停止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就近妥善處置;
做好軍地聯合搶險的準備;
提醒市民盡可能留在室內,關門、關窗、收物,防止高空墜物傷人;一旦室內積水,立即切斷電源,防止觸電;
戶外人員就近躲避;車輛選擇安全行駛路線或就近在安全場地停放;車輛被淹時,駕乘人員離車迅速到達安全場所;關注道路警示,嚴禁進入實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人員應當盡可能待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當臺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者靜止一段時間,切記強風將會突然吹襲,應當繼續留在安全處避風,危房人員及時轉移。
(4)紅色預警響應(I級):
在橙色預警響應的基礎上,各單位組織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防臺抗災工作,確保重點防汛防臺部位安全;
除政府部門和直接保障城市運行的企事業單位外,學校及其他單位視情況采取停課、停產、停工、停業等緊急措施;
緊急疏散低洼地區居民及大型公共場所公眾;
沿路臨街各單位應無償提供避雨、避險場所,開放停車場;
建議市民留在家中或就近避險,行駛車輛緊急就近到安全場所停放,關注道路警示,嚴禁進入實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駕乘人員離車到達安全場所躲避,同時注意收聽有關防汛防臺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風吹動的搭建物,人員應當待在防風安全的地方,當臺風中心經過時風力會減小或者靜止一段時間,切記強風將會突然吹襲,應當繼續留在安全處避風,危房人員及時轉移。
5 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1)按洪澇災害、臺風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實行分級應急響應。進入汛期,各級防汛防臺機構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風情,并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洪澇災害、臺風發生后,由各成員單位向區政府和區城防辦報告情況。造成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可越級上報。任何人發現堤防、河道、橋梁、水閘等發生險情時,應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3)洪澇災害、臺風發生后,由區政府及區城防指負責組織實施防汛防臺搶險、排澇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區城防指各成員單位應按照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向區城防辦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5.2分級應急響應
防汛防臺應急行動依據汛情可能發生災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實行分級響應。區城防指負責確定應急響應的級別。根據有關規定,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應急(Ⅳ級)響應、較大應急(Ⅲ級)響應、重大應急(Ⅱ級)響應、特別重大應急(Ⅰ級)響應四個級別。
Ⅳ級響應由區城防辦報區城防指副指揮批準;當汛情、災情發生變化,需要由Ⅳ級響應升級到Ⅲ級響應時,由區城防指副指揮批準后啟動響應;當災情繼續擴大,需要由Ⅲ級響應升級到Ⅱ級響應時,由區城防指指揮批準后啟動響應;當災情繼續擴大,需要由Ⅱ級響應升級到Ⅰ級響應時,由區城防指指揮批準后啟動響應,由區防指組織指揮全區的防汛防臺搶險救災工作。
對于突發的區域性災害情況,由區城防指根據具體情況,要求區城防指成員單位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有關成員單位也可根據區域內氣象變化或相關信息資料,啟動應急響應,到崗到位進行指揮調度,并將處置結果及時上報區城防指。各成員單位根據部門應急預案及時響應。
5.3 Ⅳ級應急響應
5.3.1 Ⅳ級應急響應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1)城區部分鐵路立交通道和道路出現積水,造成交通擁堵;
(2)城區部分低洼地區積水,部分房屋進水;
(3)因突降大雨發生局部險情,影響正常生產生活;
(4)對城區有影響的水庫發生險情;
(5)臺風、熱帶風暴影響我區,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8級以上。
5.3.2Ⅳ級響應行動
(1)指揮到位。區城防指副指揮在城市防汛防臺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向各成員單位部署任務。
(2)會商研究。根據情況,召集各成員單位會商,或開通會商系統,分析汛情,研究工作對策。
(3)防汛防臺搶險。根據會商結果,密切關注雨情、汛情和災情的變化,及時掌握工作動態,向有關部門下達命令,指揮搶險工作。
(4)信息報告。出現各類防汛防臺突發事件,及時報告區城防辦。
(5)各成員單位要密切注視本轄區、本行業、本系統的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等,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啟動應急響應,同時接受區城防辦的指揮調度,實施防汛防臺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對可能或已經出現險情區域的汛情發展變化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向區城防辦報告。
5.4 Ш級應急響應
5.4.1 Ш級應急響應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1)城市低洼地區積水,威脅市民安全;
(2)城市道路大面積積水,鐵路立交通道引道積水嚴重,部分路段出現道路行洪現象,造成短時嚴重交通阻塞;
(3)城區內主要排洪河道出現漫溢,且呈繼續上漲趨勢;
(4)對城區有影響的水庫發生較大險情;
(5)臺風、熱帶風暴影響我區,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10級以上。
5.4.2 Ш級應急響應行動
(1)指揮到位。區城防指副指揮在區城市防汛防臺指揮中心負責指揮。
(2)會商研究。會商小組成員全部到位,區城防指副指揮主持會商,有關成員單位派員參加,做出相應工作部署。
(3)下達命令。根據會商結果,區城防指按照有關防汛防臺專項預案,對可能或已經發生險情區域有關部門下達命令。
(4)現場指揮。區城防指派有關負責人和專家進駐現場,或根據實際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5)信息報告。區城防辦及時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及時向區應急辦和區防辦報告汛情及救災進展情況。
(6)各成員單位要密切注視本轄區、本行業、本系統的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等,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啟動應急響應,同時接受區城防辦的指揮調度,實施防汛防臺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對可能或已經出現險情區域的汛情發展變化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向區城防辦報告。
5.5 Ⅱ級應急響應
5.5.1 Ⅱ級應急響應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1)城區發生較大洪澇災害,城區低洼地區嚴重積水,出現多處房屋倒塌,多處地下設施進水,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2)城市道路大范圍積水,部分地區出現嚴重道路行洪,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斷等重大險情和災情,主要道路交通癱瘓;
(3)對城區有影響的水庫出現重大險情,造成城區受淹;城區內主要排洪河道大范圍漫溢,河水嚴重倒灌;
(4)臺風、強熱帶風暴嚴重影響或正面襲擊我區,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2級以上。
5.5.2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指揮到位。區城防指指揮在區城市防汛防臺指揮中心進行指揮決策。必要時,趕赴現場指揮處置。
(2)會商研究。區城防指指揮在區城市防汛防臺指揮中心主持會商,分析災情,研究部署搶險救災工作,并將有關情況按程序向區政府匯報,區政府根據情況決定向市政府報告。
(3)下達命令。根據上級指示及會商結果,區城防指按照防汛防臺預案,對可能或已經發生險情區域的相關部門下達命令。
(4)現場指揮。區城防指派有關負責人和專家進駐現場 組織指導,并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相關部門應急隊伍的救援行動。
(5)信息報告。各級防汛防臺機構和部門要密切注視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及時向區城防辦報告。
(6)各成員單位要密切注視本轄區、本行業、本系統的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等,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啟動應急響應,同時接受區城防辦的指揮調度,實施防汛防臺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對可能或已經出現險情區域的汛情發展變化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向區城防辦報告。
5.6 I級應急響應
5.6.1 I級應急響應條件
出現下列情況時,應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1)城區發生嚴重洪澇災害,城區大范圍房屋倒塌,多處地下設施被淹,嚴重威脅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2)城市道路大面積積水,造成大范圍交通癱瘓等嚴重險情和災情,嚴重影響要害部門正常工作秩序和市民正常生產生活;
(3)對城區有影響的大中型水庫決堤;
(4)強熱帶風暴、臺風將正面襲擊或嚴重影響我區,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已達14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5)極端天氣導致的其他突發性重特大事件。
5.6.2 I級應急響應行動
(1)指揮到位。區防指指揮、區城防指指揮到達區政府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或區城市防汛防臺指揮中心,統一領導指揮全區搶險救災工作。
(2)會商報告。區防指指揮主持會商,分析災情,決策部署,并向市政府報告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請求指示。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援。
(3)下達命令。根據上級指示和會商結果,區防指指揮按照城市防汛防臺應急預案,對可能或已經發生險情區域的相關部門、單位下達命令。
(4)進駐現場。區防指指揮派有關負責人和專家組進駐現場組織指揮,并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協調各相關部門應急隊伍的救援行動。專家組應根據報告和現場收集掌握的情況,進行分析判斷和災情評估,及時提出處置措施意見,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
(5)啟動應急聯動機制。根據汛情與災情演變情況,請求當地武警、駐軍或其他城市的幫助和支援。
(6)信息報告。及時、準確地掌握最新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并隨時向市政府報告災情和搶險動態。出現各類重特大防汛防臺突發事件,由區政府按程序向市政府報告。Ⅰ、Ⅱ級應急信息由區應急辦、區防辦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市防指報告,由區委、區政府向市政府報告。
(7)各成員單位要密切注視本轄區、本行業、本系統的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工情等,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啟動應急響應,同時接受區城防辦的指揮調度,實施防汛防臺搶險和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對可能或已經出現險情區域的汛情發展變化及應急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向區城防辦報告。
5.7應急響應結束
當重大險情基本消除、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視情況,終止應急響應。
Ⅳ級、Ⅲ級由區城防指決定或報請區城防指指揮批準同意,簽署終止令,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公布。
Ⅱ級防汛防臺應急行動結束后,由區城防指指揮終止令,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
Ⅰ級防汛防臺應急行動結束后,由區防指指揮終止令,宣布應急響應終止,同時向社會。
6 應急保障
各職能部門密切協作配合,認真履行職責,切實保證應急指揮信息暢通、應急物資和資金充足、技術裝備良好、現場救援及時、應急交通運輸暢通、供電持續安全、社會秩序穩定、醫療衛生滿足應急需求、社會緊急動員迅速有效,確保城市防汛防臺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6.1通訊與信息保障
各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防臺信息暢通的責任,對城市防汛防臺信息必須優先、快捷、準確傳遞。
區城防指成員單位相關人員在進入汛期后,應確保指揮調度系統的有效溝通,應使用手機、電話、對講機、網絡平臺等通信工具進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時暢通。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保證城市防汛防臺和搶險救災通信暢通。及時調度應急通訊設備,為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點險工險段或容易出險的防洪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當出現新的險情后,相關單位應立即派出搶險隊伍趕赴現場,進行搶修和加固。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儲備常規的防汛防臺搶險、救生、救災所需的機械、設備、物資、器材等,以滿足搶險救災急需。
6.3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防臺搶險的義務。駐博部隊、武警及民兵預備役部隊是防汛防臺搶險的重要力量。
防汛防臺搶險隊伍分為綜合搶險隊伍、部隊搶險隊伍、專業搶險隊伍。綜合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全力參加專業搶險和技術處置。
緊急搶險隊伍根據指令迅速到達險情現場,對險情進行緊急處置。開發區、白塔鎮、各街道按規定保證綜合搶險隊伍到位,預案規定的相關單位保證專業搶險隊伍到位,駐博部隊、武警根據要求保證部隊到位。
6.4供電與交通運輸保障
供電部門要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負責安排抗洪搶險的供電以及應急救援現場臨時供電任務,確保供電的持續性和安全性。及時調度應急電力設備,為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提供電力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保障抗洪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車輛暢通。根據災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門實施交通管制,開通應急通道,確保搶險救災車輛暢通;對于已經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沒的路段、立交引道實行封閉,保障行人車輛的安全。出現大面積交通癱瘓時,公安交警按照預案規定進行緊急處置,疏導交通。必要時,保證防汛防臺指揮車輛的使用。
交通運輸部門應準備足夠的車輛和設備,隨時待命啟動,優先保證防汛防臺搶險人員、防汛防臺救災物資運輸;負責抗洪搶險救災車輛調用。
6.5治安與醫療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門負責,要依法打擊破壞城市防汛防臺搶險救災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障抗災搶險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穩定;組織好防汛防臺搶險現場的、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醫療衛生部門負責洪澇、風毀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和處置;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檢,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6物資與資金保障
防汛防臺物資籌集、儲備,實行“分級負責、分級儲備、分級管理”以及“按需定額儲備、講究實效、專物專用”的原則,采取各單位、各部門和群眾籌集相結合的辦法。區城防指各成員單位要根據防汛防臺需要,儲備充足的防汛防臺搶險物資,并及時將相關信息上報區城防辦。儲備物資一旦有所耗用,各儲存單位必須及時補足、更新。
各城市防汛防臺機構日常運行和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落實。當啟動城市防汛防臺應急預案時,財政部門負責及時籌集落實搶險救災專項資金。
6.7社會動員保障
防汛防臺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城市防汛防臺工程設施和參與城市防汛防臺的責任。
區城防指根據災情,及時動員、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洪防臺。
要加強對防汛防臺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社會力量,做好防洪除澇工作。在城市防汛防臺的關鍵時期,各防汛防臺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指揮廣大干部群眾抗災減災。
7 善后處置
區有關部門組織力量全面開展災情核定工作,及時收集、清理和處理污染物,對受災情況、人員補償、征用物資補償、重建能力、可利用資源等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災后恢復計劃,并迅速實施。所需資金由區、鎮(開發區)財政部門負責籌集安排。
7.1損毀設施修復
防洪市政設施、公路、鐵路、供電、通信、供氣、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線等水毀、風毀設施 分別由各相關產權部門負責修復、重建。
7.2社會救助
災后災民生活救助由區民政部門負責,及時調配救災款物,妥善組織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7.3災后重建
受災地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的工作由區政府、所在鎮(開發區)、街道負責。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4保險理賠
受災地區投保的水毀設施、設備、居民的生命財產損失由各保險公司按照“援助優先、特事特辦、簡化程序”的原則,及時進行核實、理賠。
7.5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處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防臺搶險物資的補充等善后處置工作由各職能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解決。
8 監督管理
8.1宣傳教育
區城防指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公眾防護宣傳教育,組織應對防汛防臺突發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訓,編制應對防汛防臺突發公共事件的公眾應急手冊,全面提高居民自救互救意識和能力。
對汛情、工情、災情及防汛防臺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管理。一般公眾信息由區城防指通過媒體向社會。電臺、電視臺、報紙、互聯網等媒體,應做好防汛防臺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市民防汛防臺意識及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8.2應急培訓
實行分級負責的原則,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8.3應急演練
區城防辦應當定期組織防汛防臺應急處置演練,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各職能部門和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每年舉行1—2次的防汛防臺搶險演練。演練的同時發動公眾參與,普及減災知識和技能。
8.4責任與獎懲
城市防汛防臺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區城防指對在城市防汛防臺和搶險救災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和獎勵。
對在城市防汛防臺工作中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要信息,不服從命令、推諉扯皮、、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以及延誤、妨礙城市防汛防臺突發公共事件處置,造成重大影響的,由相關部門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5工作評價
每年由區城防辦組織,針對各部門在防汛防臺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及時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查找問題,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促進城市防汛防臺應急工作的開展。對防汛防臺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防臺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
9 附則
9.1名詞術語
防汛防臺應急預案:對暴雨、洪水、臺風等可能引起的災害進行防汛防臺搶險、減輕災害的對策、措施和應急部署,包括預案啟用條件、安全保障體系和組織指揮體系等內容。
暴雨藍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暴雨黃色預警信號:6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暴雨橙色預警信號: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暴雨紅色預警信號:3小時內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熱帶氣旋:是在熱帶海洋上生成,繞著自己的中心強烈旋轉,同時又向前移動的空氣旋渦。熱帶氣旋經過時常伴隨著大風和暴雨天氣。
熱帶氣旋分級:熱帶氣旋按中心附近地面最大風速的大小進行分級。底層中心附近最大平均風速10.8至17.1米/秒(風力6-7級)為熱帶低壓;達到17.2至24.4米/秒(風力8-9級)為熱帶風暴;達到24.5至32.6米/秒(風力10-11級)為強熱帶風暴;達到32.7至41.4米/秒(風力12-13級)為臺風;達到41.5至50.9米/秒(風力14-15級)為強臺風;達到或大于51.0米/秒(風力16級或以上)為超強臺風。
臺風藍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者陣風8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臺風黃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達8級以上,或者陣風10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臺風橙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達10級以上,或者陣風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臺風紅色預警信號: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達12級以上,或者陣風達14級以上并可能持續。
9.2預案管理
9.2.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區城防辦負責編制和解釋,區政府批準實施,并報區防指備案。
各城市防汛部門負責制定本行政區、本行業、本系統的城市防汛防臺應急預案,報區城防辦備案。
9.2.2預案修訂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機構調整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應急處置過程中和各類應急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一、檢查目的
針對當前境外敵對勢力大肆利用各種手段對我各級政府信息系統進行網絡攻擊、破壞、竊密活動的嚴峻形勢,通過定期開展全面的安全檢查,進行信息系統安全風險評估、安全測評等工作,及時掌握政府信息系統安全狀況和面臨的威脅,認真查找隱患,堵塞安全漏洞,落實和完善安全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機制,減少安全風險,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政府信息系統持續安全穩定運行。
二、檢查范圍
區委、區政府、區人大、區政協、區法院、區檢察院及其部門、各鎮辦自行運行和維護管理以及委托其他機構運行和維護管理的辦公系統、重要業務系統、網站系統。部門管理的全區性信息系統,由主管部門(單位)按照《實施方案》統一組織部署安全檢查工作。
三、檢查內容
重點檢查與網絡和信息系統相關的硬件、軟件、服務、信息和人員的基本情況,對信息系統存在的管理和技術薄弱環節進行查找、分析歸納;對已有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措施進行核實和評價,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與落實。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信息安全責任制,做到了機構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運維管理、保密管理、密碼管理、等級保護、重要部門(重點、敏感崗位)人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
(二)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有明確的安全需求及解決方案,是否采取了整體的安全防護措施。重點檢查身份認證、訪問控制、數據加密、安全審計、責任認定以及防篡改、防病毒、防攻擊、防癱瘓、防泄密等技術措施的有效性。檢測信息系統是否存在安全漏洞,以及計算機、移動存儲設備、電子文檔的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應急響應機制。應急機構是否健全,應急責任人員及措施是否到位,是否按照要求制定了應急預案,是否對預案進行了宣傳貫徹和培訓,是否開展了演練,是否明確了應急技術支援隊伍。重大信息安全事故發生及處置情況,重要數據和業務系統采取的備份措施及備份方式情況。
(四)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計算機、公文處理軟件、信息安全產品等使用國產產品情況,重點是信息系統關鍵部位的服務器、路由器、交換機等使用國產產品的情況,以及信息安全服務外包情況。對因特殊原因選用國外信息安全技術產品和信息安全服務是否進行了安全審查工作,以及審查的方式。
(五)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是否對工作人員進行了安全和保密意識教育、安全技能培訓,以及對信息安全常識和技能掌握情況進行考核。重點、敏感崗位人員是否制定了針對外包服務人員等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規定。
(六)責任追究情況。重點檢查對違反信息安全規定行為和造成泄密事故、信息安全事故的查處情況,對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追究以及懲處措施的落實情況。
(七)運維管理。是否根據制度維護信息系統,是否存在詳細設備、系統運維記錄和安全日志分析報告,系統性能的監控措施及運行狀況。
(八)開展風險評估、安全測評情況。是否對信息系統進行了風險評估和安全評測,開展方式是自行開展還是委托開展,委托開展是否簽訂了安全保密協議。
(九)信息安全經費保障情況。信息安全經費數額、信息安全經費在信息化建設經費中所占比重及信息安全經費是否按預算計劃執行。
(十)物理環境。物理環境的建設是否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和規范,是否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建立機房安全管理制度,機房安全管控措施、防災措施、供電和通信系統的保障措施是否有效。
(十一)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對以往開展的信息安全檢查、風險評估和安全測評,發現安全隱患和問題的整改情況。
四、檢查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時間安排。原則上每年3月至5月各單位進行自查。抽查時間原則安排在7月至9月進行。年的自查時間為6月28日至7月5日,8月份進行抽查。
(二)檢查準備及自查。各單位成立安全檢查領導小組,明確檢查責任人,組織制訂檢查工作計劃和檢查方案,對檢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并開始自查。同時,按照要求認真填寫《基本信息調查表》和《安全狀況調查表》,經主管領導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后一式兩份和電子檔于7月15日前交區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三)分析總結。根據自查情況,各單位系統分析信息系統的安全狀況和安全隱患,查找問題產生的原因,7月底前上報自查報告。
(四)問題整改。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問題,短時間內能完成的要及時整改,不能在短時間內整改的要制訂相應整改計劃,在一個月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
(五)檢查實施。由區信息化工作辦公室牽頭對各單位信息安全檢查整改工作進行檢查。重點參照《實施方案》檢查安全檢查領導機構是否完善,責任落實是否到位,《基本信息調查表》和《安全狀況調查表》是否如實填寫等。
五、具體要求
(一)各鎮辦、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把政府信息安全檢查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落實人員和經費,保證檢查工作順利進行。
本規定規定了行業、系統內部消防安全管理的術語和定義、組織機構和人員、消防安全職責、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場所設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火災事故處理、消防檔案、消防經費投入、檢查考評與獎懲等。
本規定適用于縣行業、系統內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術語和定義
(一)行業、系統
行業一般是指其按生產同類產品或具有相同工藝過程或提供同類勞動服務劃分的經濟活動類別。系統是指同類事物按照一定的關系組成的整體。
行業、系統按分類指工商、文化、教體、旅游、衛生、林業、農業、畜牧、交通、城建、宗教、財政、稅務等行政管理職能部門和金融、郵政、電信、電力、石油和天然氣、餐飲、旅館、紡織等重點行業管理部門(單位)。以下稱行業、系統單位。
(二)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指公安消防機構或其它具有消防安全培訓資質機構的專業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三、組織機構和人員
(一)各行業、系統單位應根據情況逐級成立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其成員有消防安全責任人、具體分管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等組成。
(二)所有行業、系統單位應成立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領導的義務消防隊。
四、消防安全職責
(一)一般規定
各行業、系統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按照《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被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報縣公安消防大隊備案,及時建立聯系制度,反映行業、系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
各行業、系統單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業系統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行業、系統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履行下列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保障行業系統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行業、系統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行業、系統單位的管理、經營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按照財務核算單位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4、確定本行業、系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單位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每季度至少參加一次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法律法規建立本行業、系統單位的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行業、系統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消防安全責任人的確定和變更應及時報縣公安消防大隊備案。
(三)消防安全管理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責任人指定,應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擬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行業、系統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整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每半年至少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8、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確定和變更應及時報縣公安消防大隊備案。
(四)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行業、系統單位,應確定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履行下列職責:
1、分析研究部門、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
2、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實施日常防火檢查、巡查;
3、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
4、管理維護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
5、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6、編制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
7、記錄消防工作開展情況,完善消防檔案;
8、完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五)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
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必須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應履行下列職責:
1、掌握自動消防系統的功能及操作規程;
2、每日測試主要消防設施功能,發現故障應在24小時內排除,不能排除的應向上級報告;
3、核實、確認報警信息;
4、發生火災時,啟動相關消防設施。
(六)其它人員
其它人員應嚴格執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熟知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消防安全常識,發生火災時及時撲救。
(七)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
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訂立的合同中應明確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由產權單位管理。
五、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一)消防安全制度及要點
1、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包括會議召集、人員組成、會議頻次、議題范圍、決定事項、會議記錄等要點。
2、消防組織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機構及人員、工作職責、例會、教育培訓、活動要求等要點。
3、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頻次、培訓對象、培訓要求、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4、防火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包括責任范圍和職責、突發事件處置程序、報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數和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6、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安全疏散部位、設施監測和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7、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電工資質、動火審批程序、檢查部位和內容、發現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8、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包括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設施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包括組織機構和分工、聯絡方式、預案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10、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包括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考評目標、內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11、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根據實際制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制度應予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各行業、系統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1、自動消防系統操作規程;
2、變配電室操作規程;
3、電氣線路、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4、燃油燃氣設備使用操作規程;
5、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應予以公布,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時修訂。
六、場所設置要求
各行業、系統單位的總平面布局、耐火等級、建筑平面布局、安全疏散、消防設施、建筑內裝修、滅火器配置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的具體規定。
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一)一般規定
1、各行業、系統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和裝修工程的防火設計或變更使用性質及用途應依法向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消防設計審核或備案,經審核或備案合格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應及時申報消防驗收或備案,未經驗收或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2、行業、系統單位如設置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等公眾聚集場所,在使用或開業前,必須具備消防安全條件,依法向縣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檢查,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發給《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方可使用或開業。
(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各行業、系統單位應將容易發生火災、火災容易蔓延、人員和物資集中、消防設備用房和危險品倉庫、貴重設備、檔案室、火災危險性大的生產車間、發生火災后人員傷亡大和財產損失大等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并實行嚴格的管理。
(三)電氣防火管理
1、電器設備應由具備電工資格的專業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定,禁止非電工人員作業;
2、在要求防爆、防塵、防潮等部位安裝電器設備,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要求;
3、每年應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檢測;
4、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符合防火要求;
5、增加用電負荷應辦理審核審批手續。
(四)化危品、可燃物、火源管理
1、不隨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應根據特性分類存放,嚴禁混存,高溫季節應加強通風;
2、不在易引發火災的場所采用明火照明和取暖;
3、嚴格內部用火審批制度,落實現場監護人和防范措施;
4、固定用火設施和大型用電設備應確定專人負責;
5、配電設備、電氣設備等周圍不應存放可燃物;
6、裝修施工現場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時,應清除周圍及焊渣滴落區的可燃物。
(五)安全疏散設施管理
1、防火門、防火卷簾、疏散指示標志、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火災應急照明、應急廣播等按要求設置齊全,功能完備;
2、應在明顯的部位設置安全疏散圖示,在防火門上設置警示文字和符號;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應遮擋、覆蓋疏散指示標志;
4、禁止將安全出口門上鎖,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5、防火卷簾下方嚴禁堆放物品,消防電梯應具備迫降功能。
八、防火檢查
(一)一般要求
1、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行業系統單位,應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定期進行檢查,并確定巡查、檢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2、其它單位也應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檢查。
(二)防火巡查
1、應隨時按巡查地點進行防火巡查,交班前,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共同進行一次巡查。
2、消防安全巡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火災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自動關閉的常開式防火門是否性能完好,防火卷簾下方是否堆放物品;
(5)消防安全值班人員在崗情況;
(6)其它消防安全情況。
(三)防火檢查
1、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每月至少組織1次檢查。
2、檢查結束時,應做好檢查記錄,檢查人員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存入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3、防火檢查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火災隱患整改情況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出口和疏散門安裝的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火災應急照明等安全疏散設施狀況;
(3)滅火器材配置情況和功能;
(4)用火用電管理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管理情況;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7)日常防火巡查情況;
(8)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九、火災隱患整改
(一)一般規定
1、對火災隱患應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和人員應逐級上報。
2、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整改復函,向縣公安消防大隊申報檢查驗收。
(二)火災隱患整改要求
1、發現下列火災隱患,應責成有關人員立即改正,并做好記錄:
(1)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2)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安全控制與報警逃生門鎖系統失控或損壞、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3)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它用的;
(4)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自動關閉的常開式防火門控制系統損壞,防火卷簾下方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5)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6)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火災隱患。
2、對不能立即整改的火災隱患,應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措施、期限和責任人。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的隱患或重大火災隱患,應將危險部位停業整改,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十、消防安全宣傳培訓
(一)一般規定
1、春、冬季防火期間和重大節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2、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
3、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重要工種人員應當參加縣公安消防部門組織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人員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十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一)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預案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二)演練的實施
1、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按照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其它單位應結合實際,參照制定相應應急預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2、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修訂完善預案內容。
十二、火災事故處理
(一)火災事故的處置
發生火災后,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初起火災,引導人員疏散,及時報火警。
(二)火災現場保護
火災撲滅后,應組織人員保護好火災現場,以便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事故。
(三)火災事故處理
發生火災事故的行業、系統單位應根據公安消防部門《火災事故認定書》、《火災損失統計表》及單位內部防火安全責任制規定,嚴肅查處有關責任人,及時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堅決消除火災隱患。
十三、消防檔案
(一)一般規定
屬于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應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詳實、準確,并附有必要的圖表,并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消防檔案應由專人保管。
(二)檔案內容
1、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審核、驗收、檢查法律文書;
(3)消防安全組織管理機構和各消防安全責任人;
(4)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6)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裝備配備情況;
(7)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8)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9)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圖,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
(1)消防設施檢查、自動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記錄;
(2)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3)防火巡查、檢查記錄;
(4)有關燃氣、電氣設備監測記錄;
(5)消防宣傳培訓記錄;
(6)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7)火災情況記錄和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十四、消防安全經費
各行業、系統單位應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管理、經營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將消防安全經費列入財務預算,為本行業、系統單位消防安全提供經費保障。
十五、檢查考評
各行業、系統單位應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評、評比內容,實行半年及年終考評制度。
十六、獎懲
(一)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單位應給予表彰獎勵。
一、工作目標
規范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行為,提高職業健康監管工作水平,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障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益,全面落實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的主體責任,逐步建立職業健康監管工作長效機制。
二、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的范圍為工礦商貿領域產生粉塵和使用高毒物品的作業場所。包括行業有箱包制鞋及皮革加工、木質家具和人造板。
三、整治內容
(一)機構建設情況:督促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設置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二)制度建設情況:企業應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⑴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⑵職業危害告知制度;⑶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制度;⑷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⑸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⑹勞動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⑺職業危害檢測、監測和評價管理制度;⑻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制度;⑼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⑽職業危害事故的處置及報告制度;⑾應急管理制度;⑿職業健康獎懲制度;⒀職業健康檔案管理制度。
(三)職業危害項目申報情況: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照《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如實申報職業危害項目。
(四)檢測情況: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危害因素檢測。檢測結果應當存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檔案,向從業人員公布,并向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五)培訓情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普及職業健康知識。
(六)公告情況: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健康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七)告知情況:生產經營單位與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含聘用合同)時,應當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發生的職業危害及其后果、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者欺騙。從業人員在履行合同期間因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內容變更,從事與所訂立勞動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前款規定,向從業人員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嬰兒有危害的作業。
(八)日常管理情況:要加強作業現場檢查,明確每月檢查的頻次。職業健康管理員要嚴格按照本單位職業危害檢測、監測和評價制度,加強對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職業病防護設施、警示標識、監測儀器、防護用品、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預案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等的檢查巡查,確保工作場所粉塵、毒物、放射性物質等主要危害因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九)排查治理職業危害隱患情況:加強對職業危害隱患的排查治理,將職業危害隱患排查治理納入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之中,做到同時部署、同時檢查、同時治理,形成全員參與、全面覆蓋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機制;對查出的隱患要登記建檔,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期限和預案,確保隱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十)落實職業健康監護情況:依法組織所有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勞動者離崗時,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的要求,如實、無償提供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復印件。勞動者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用人單位應當如實提供勞動者的職業史、職業危害接觸史、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以及勞動者職業健康體檢結論、復查建議及治療結果等相關資料。
(十一)職業危害事故應急建設情況:將職業危害應急工作納入安全生產應急工作之中,依法編制職業危害事故應急預案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器材。要定期開展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演練,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適時修訂完善職業危害應急預案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4月中旬)
各街道安監辦及高科園安監中隊要按照區里的統一部署,結合當地實際,認真制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以及工作目標、任務、措施和要求,并培訓工作人員,統一檢查方法。在此基礎上,進行全面動員部署,深刻理解這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目的、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完成工作目標和任務。
(二)企業自查階段(4月下旬)
此次整治范圍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對照《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要求,對企業自身職業健康管理狀況進行全面細致地排查,摸清存在的各類問題,并積極進行整改。
(三)集中整治階段(5月—10月份)
各街道安監辦(中隊)要按照《方案》要求,對照《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情況專項檢查表》對本次整治涉及的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進行逐一檢查,提出整改意見,指導其進行整改;同時,對企業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對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停產整頓直至關閉。
區安監局將成立督查督,到各街道巡回檢查,指導、幫助各街道專項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四)總結驗收階段(10—11月份)
整治工作結束后,各街道安監辦(中隊)要認真總結,理清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并形成工作總結,同整治企業臺賬于11月底前一并報區安監局。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整治工作,切實提高對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積極、主動、全力做好本企業整治工作,并把此次整治工作作為改善企業職業健康狀況和提高企業職業健康管理水平的一次良好契機,從根本上解決職業危害隱患問題。
依據《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__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慶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__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各鄉鎮場、有關部門撲火預案,結合《__省撲救森林火災前線指揮部工作規范》、《__省森林火險預警響應暫行規定》,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適用于______縣轄區內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區發生的森林火災。
1.4.1在縣政府應急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并指導全縣各級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機構制定本轄區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按照縣政府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應急工作運行機制,遵循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1.4.2 本預案涉及的縣政府相關支持部門,應盡職盡責、積極協調、相互配合支持,確??焖賾狈磻?/p>
1.4.3在處置森林火災時,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森林資源,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安全,把森林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4.4各級人民政府應經常性地做好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有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為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重大森林火災和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災害分級標準按照《森林防火條例》執行。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2.1.1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森林防火工作??h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
人員略
2.1.2 各鄉鎮(場)人民政府設立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分別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本行政區域森林防火和火災撲救工作。
2.1.3預案啟動后,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承擔處置重大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h森防指各成員單位應快速響應,按職責分工,配合縣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做好各階段撲火救災工作。
2.2.1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缧姓^域、施業區界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指揮,必要時根據聯防機制由區域聯防指揮部統一指揮??缈h(市、省)界的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各地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配合縣(市、?。┥址阑鹬笓]機構做好火災的撲救工作。
2.2.2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適當位置成立前線指揮部。必要時,縣森防指總指揮率領副總指揮和相關的成員單位領導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縣森防指撲火前線總指揮部,設立相應的火場應急工作組。
人員略
2.2.3武警森林部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接受縣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的指揮;執行跨區域支援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接受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2.4 軍隊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依照《軍隊參加搶險救災條例》的有關規定,接受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3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專家組,對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
縣氣象部門開展林火氣象服務,提供天氣實況、天氣預報、火險天氣預報和高火險警報。根據撲火工作的需要,針對重點火場進行跟蹤預測預報,及時為撲火指揮機構提供撲火決策輔助信息。
預警分級、預警、預警響應按照《__省森林火險預警響應暫行規定》執行。
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__省森林防火網上的衛星林火監測圖像,及時掌握熱點變化情況及監測報告,對林火發展動態進行及時監測。森林火災發生地利用瞭望臺、巡護人員密切監視火場動態。
3.4.1各鄉鎮(場)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及時、準確、規范報告森林火災信息,及時通報受到威脅地區的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森林防火指揮機構。
3.4.2縣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收到火情信息,及時報告縣委辦公室總值班室、縣政府辦公室總值班室、縣政府應急辦、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縣森防指總指揮及有關副總指揮。
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及時調整撲救森林火災的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馂陌l生后,各鄉鎮(場)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各鄉鎮場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高?;痣U區發生危險性較大森林火災或初判發生重大森林火災由縣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負責指揮。
森林火災發生后,各鄉鎮(場)和相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火災發生地的當地政府立即就近組織快速撲火隊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必要時,組織協調當地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公安消防部隊等救援力量,各撲火力量在前線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分工,落實撲救責任?,F場指揮員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火工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并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果斷采取有效阻火措施,確保居民點安全。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的衣、食、住和必要的醫療保障。
火災發生地的當地政府要迅速將傷員送醫院治療,對重傷員可實施異地救治。需要縣政府救助支援時,由縣
衛生局負責統一協調組織實施,派出由醫療專家組成的應急衛生隊伍趕赴火災現場,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參與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當森林火災威脅到林場、林地邊緣的重要設施及高保護價值森林時,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必須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強化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通過各種新聞媒體,事實求是的森林火災信息,回應社會關注。
森林火災撲滅后,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并留足夠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后,撲火人員方可撤離。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縣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并函告有關方面。
森林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依據市級層面的應對工作動態,結合本縣實際,設定縣級層面的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1)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
(2)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3)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啟動Ⅳ級響應。
(1)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緊急狀態,研判火情發展態勢。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根據實際需要協調相鄰地區派出撲火隊伍進行支援。
(3)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較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高危火險區發生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啟Ⅲ級響應。
(1)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協調跨區撲火力量參與火災的撲救。
(3)縣氣象局提供火場天氣服務,擇機實施人工降雨作業。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
(1)縣森防指領導靠前指揮,縣森防指總指揮將率領副總指揮和相關的成員單位領導趕赴火場一線,成立縣森防指撲火前線指揮總指揮部。
(2)組織協調武警森林部隊、、武警部隊和公安消防部隊參加撲救工作。
(3)配合省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火場工作組開展相應工作。
(1)森林火災已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特別巨大。
(3)發生火災的省、市、縣(區)人民政府已經沒有能力和條件有效控制火場蔓延。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由縣委、縣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火情,并建議市政府直接啟動Ⅰ級響應。
(1)根據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Ⅰ級響應措施,請求市森防指協調省調派專業力量和飛機施行跨省區域支援撲火。
(2)根據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和省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設立的工作組情況,全力落實相應的保障工作。
5.1.1 堅持屬地為主的組織指揮原則。根據《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撲救森林火災由火災發生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和指揮。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5.1.2 縣政府設立撲火前線總指揮部后,撲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資的調動和調撥,必須由縣政府撲火前線總指揮部給有關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正式下達命令,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協調調度。
5.1.3 撲救森林大火時,只調動武警森林部隊、森林消防隊、縣級撲火預備隊等機動增援力量。必要時再動員當地具有撲火常識且經過專業訓練的林場職工、機關干部、群眾和駐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非專業力量,協助清理火場、看守火場和后勤保障工作。
5.2.1 以人為本原則。撲火工作中要避免人員傷亡,同時要盡全力保證森林資源、村屯、民宅、建筑物等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
5.2.2 科學撲救原則。根據火場形勢,迅速形成撲火預案。撲火戰略上,采取“圍、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撲火戰術上,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減少森林火災損失。全面圍控火場后,集中力量突擊撲滅明火點,分段徹底清理和看守火場。
5.2.3 合理用兵原則。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力量為主,其他經過訓練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
5.2.4 落實責任原則。各級森林防火指揮機構要派出火場督查組,用GPS為各撲火隊伍定位,分段包干,落實撲救、清理、看守責任。
撲救森林大火時,增援隊伍途中的交通和生活供給保障由增援單位自己承擔,到達火場后由當地撲火前線指揮部統一負責綜合保障。
發生火情后,火災的組織撲救首先以當地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等專業撲火力量為主。必要時根據撲火實際需要可組織動員當地具有撲火知識且經過專業訓練的林業職工、機關干部和群眾等非專業力量參加撲救工作。
5.4.2 機動增援撲火力量
跨區支援撲火力量的調動,首先調動預備役部隊,其次調動森林防火專業隊或半專業隊,必要時調動各鄉鎮(場)森林防火突擊隊參與撲火工作。
5.4.3 跨區支援撲火的隊伍全部采用摩托化行軍的方式開赴火場,根據市森防指的命令,按時限到達指定位置。特殊情況下,由市鐵路部門負責落實撲火專列,通過鐵路運輸。
5.4.4 飛機調配
撲火期間,需要飛機支援時,由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請示,經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批準后,調動直升飛機支援撲火。
5.5 高?;痣U區撲火作戰方案
5.5.1 我縣重點火險區域為新店林場和四家子林場林區;胡吉吐莫鎮、敖林西伯鄉、江灣鄉和白音諾勒鄉的堵“西北
風口”的大片林區及煙筒屯鎮當奈濕地。5.5.2 撲火指揮過程中,全面掌握火場形勢,充分依托河流、湖泊、水庫、道路等自然阻隔帶,首先制定全面圍控火場的戰略方案。其次,根據森林類型、天氣情況和火場特點,分析其發展態勢規律,部署直接滅火圍打的防線,選擇時機撲滅明火。
5.5.3 如果已經形成大范圍樹冠火或者火場有大范圍失控的危險時,應選擇依托位置果斷采取“以火攻火”的手段,組織專業隊伍及時點燒隔離帶。
5.5.4 針對高?;痣U區的情況,鄉鎮(場)應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撲火預案,在撲火方案示意圖上標注交通系統、阻隔系統、滅火資源等基礎信息;標注直接滅火圍打防線部署方案;標注間接圍控火場戰略方案。
5.6 高保護價值森林與重要設施目標保護方案
5.6.1 高保護價值森林與重要設施目標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主要采取開設阻隔帶、清除障礙物、應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應急措施實施保護。
5.6.2 油庫、液化氣站、加油站、供電線路、重要倉庫、射擊場、炸藥庫、變電所等重要設施目標周圍應急開設的阻隔帶必須達到200米寬,必要時應果斷采取“以火攻火”的手段提前阻隔火勢蔓延。
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范圍和火場蔓延趨勢等信息,縣氣象局及時啟動應急響應預案,必要時應向火場派出攜帶移動監測設備的相關服務人員,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利用航空和衛星林火監測系統對衛星云圖反映的熱點像素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委托森林資源調查設計部門進行實地調查,確定森林資源損失情況。
災民安置由縣民政局指導各鄉鎮場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挨餓、情緒穩定。災后重建工作由縣發展改革委員會指導各鄉鎮場根據有關規定具體落實,重點保證基礎設施和安居工程。
撲火工作結束后,及時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是總結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h政府及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根據市政府和市林業局的要求上報重大森林火災突發事件調查報告。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單位和個人追究責任。對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評定烈士條件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撲救大火時,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地理位置,依托鄉鎮、林場、居民點和移動航站、臨時航站,選擇環境安全、交通便利、通信暢通的地方設立撲火指揮場所。各鄉鎮(場)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揮機構應提供的保障包括:標繪火場偵察態勢圖;標注撲火力量分布圖;提供火場實況照片和錄像;提供通信設施和網絡辦公保障;提供向導、通信人員、撲火指揮圖、GPS等人員和裝備;保障指揮員食宿。
加強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建設,市、縣、林場、火場四級通訊網絡必須暢通。建立森林撲火應急通訊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訊設備和通訊指揮車。充分利用現代通訊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縣鄉鎮場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應根據各自轄區的森林防撲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配套裝備,縣鄉鎮場各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按照標準和實際需要落實儲備物資。
縣鄉鎮場人民政府應當將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所需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h財政局負責支付經縣森防指協調撲火救災工作中發生的物資消耗費用。依靠縣財政解決有困難時,由縣政府請求市政府給予支持。
7.6.1 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野外火源管理,積極開設防火隔離帶,堅持火情了望和監測,認真執行火情報告制度,切實抓好各項預防措施。
7.6.2 加強撲火隊伍建設,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技術和安全知識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本預案是指導各級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揮機構制訂當地應急預案的基本框架,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每年進行一次修訂,報縣政府應急委員會辦公室和市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并下發到各鄉鎮場。
高?;痣U區是指:發生林火后,林火蔓延速度快,容易形成急進地表火和樹冠火,具備形成特別重大森林火災自然條件的區域。該區域或者是森林分布集中連片的高海拔山地和大面積人工林;或者是大草塘溝較多的低山丘陵,林內外可燃物載量大,周圍阻隔系統比較薄弱;又處于交通不便的偏遠深山區,撲火隊伍短時間內到達和控制火場的條件有限,首次撲救成功率較低,火場面積極易超過10平方公里,受害森林面積極易達到1000公頃以上。
根據《__省高保護價值森林判定技術方案》判定的高保護價值森林,是指由于其具有很高的環境、社會、經濟、生物多樣性或景觀價值而具有顯著和關鍵重要性的森林,并且已被判定擁有和需要維持或增強其高保護價值的森林。共分為六個級別的高保護價值森林,每級高保護價值又具體分成幾種類型的森林,如:自然保護區、原始林區、母樹林、自然與
文化遺址等。重要設施目標是指:林區內和靠近林緣的油庫、加油站、彈藥庫、軍事設施、液化氣站、易燃化學品倉庫、供變電站、油氣管線的地面設施等。
獎勵與責任追究工作按照《森林防火條例》、《__省關于重、特大森林火災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__省森林防火撲火工作獎勵處罰辦法》以及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縣政府關于處理公共突發事件的總體要求,縣政府應急辦統一協調相關的聯動支持部門按照總體預案規定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
各部門接到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森林火災情況告知函后,應按照預案立即行動,積極配合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做好各階段撲救工作,并將行動情況及時向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部報告。
(1)縣公安局負責災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保證撲救工作順利進行。
(2)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調配運送救災物資和撲火隊伍的車輛,確保撲火需要。
(3)縣氣象局負責火場氣象服務,及時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適時組織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做好火險預報和高火險警報工作。
(4)縣消防大隊發揮城市消防裝備優勢,支援森林火災撲救,重點做好林區、村屯、居民點的火災撲救工作,防止“林火進村”和“家火入林”。
(5)縣民政局負責具體落實災民安置和生活保障以及災后救濟工作
(7)縣發展改革委員會負責落實災后重建工作。
(8)縣衛生局負責落實傷員救治、疫情防治工作。做好醫療救護隊伍、疾病控制隊伍、醫療衛生設備等資源的調度工作。
(9)市縣財政局負責落實物資儲備經費,撲火經費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