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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債券;債券融資;滯后
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股份制公司或企業發行的有價證券,是公司為籌措長期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務契約,發行時承諾在未來的特定日期償還本金,并按照事先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在我國,自1987年的《企業債券管理暫行條例》頒布以后,企業債券開始成批量的發行,同時發行量逐年上升,并于1992年達到高峰,1993年開始,企業債券發展進入暫時的低潮。
一、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現狀
1.企業債券融資金額遠遠小于股票融資額。債券融資和股票融資是企業直接融資的兩種方式,由于企業債券融資同股票融資相比,在財務上具有許多優勢,所以,在國際成熟的資本市場上,債券融資往往更受企業的青睞,企業的債券融資額通常是股權融資額的3~10倍。而據統計資料顯示,我國2000年債券融資額是83.0億元,股票融資額是2103.1億元;2001年債券融資額是170億元,股票融資額是1252.34億元。由此可見,我國企業債券融資的發展遠遠不及股票融資的發展。
2.企業債券在整個債券市場中的比重遠遠低于其他債券。一般來說,債券市場包括國債、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近幾年來,企業債券在整個債券市場中所占的比例很小,而且有逐年遞減的趨勢。2001年我國發行國債4600億元,而企業債券僅170億元,不到國債融資總額的5%。而最近幾年我國發行的金融債券規模在不斷增加,所以相對而言,企業債券的規模還在不斷下降。從我國債券市場的規模和結構來看,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明顯落后于國債市場。2001年國債余額是15618.00億元,金融債券余額是8534.48億元,而企業債券余額只有1008.63億元,它的余額比重僅為4.01%。
3.企業債券發行額占GDP的比重很低。企業債券發行額占GDP的比重從某種程度上代表著一個國家企業債券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企業債市場規模與GDP的比例在發達市場一般在20~30%之間,而在我國這一比例還不到1%。2002年末中國GDP總值為10萬億元,同期股票總市值為38300億元(股市大幅下跌之后的數字),占GDP的比重為38.3%,而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和企業債的未到期余額為35000億元,占GDP的比重為35%,這其中企業債券只占極小的比重。由此可見,企業債券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有待加強。
二、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滯后的原因
首先,對企業債券的利率、發行程序、發行主體等方面的限制性規定,影響了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1)利率方面的限制。企業發行債券應根據企業債券的市場供求關系、企業的資信狀況、經營狀況以及償債能力來確定利率水平。而利率管制使得不同企業發行的同期限債券利率是沒有區別的,于是就不存在對風險的市場定價機制,結果是信用級別與投資風險不同的企業債券,其投資收益率卻相同,企業債券的投資價值不能得到有效的實現,從而企業債券的需求方和供給方之間很難實現真正的交易。這是中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滯后的首要原因,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原因。(2)發行程序方面的限制,最明顯的是發債的審批制。發債企業的地域、行業乃至所有制等均需經過嚴格的審批,準入限制較多,審批環節繁瑣,使一些企業被擋在發債的大門之外。發行審批制度沒有市場化,是目前制約我國企業債券市場供需雙方市場需求的主要因素。另外還有關于發債權利的限制,是否發行企業債券以及發行多少,這本是企業權利權益和市場選擇相結合的結果,而由最高行政機關決定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卻帶有典型的計劃經濟色彩。(3)發行主體方面的限制。《條例》對發行人的規定只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并劃分為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大量的股份公司和民營企業被排除在外,在目前對外開放的大的背景下,這一規定有很大的局限性,與市場經濟的要求不符。
其次,二級市場規模小,流動性差制約了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到目前為止,我國的企業債券流通還是僅僅局限于交易所市場,柜臺市場交易還是零,并且缺乏全國性的交易網絡,而且我國企業債券上市流通量也很小,據統計,在二級市場上,滬深兩市2001年共有15只企業債券,總市值為298.52億元,日均成交量僅為738.75股,日均成交金額為84278元。可以說目前的企業債券二級市場尚未培育建立起來,交易所市場就是企業債券流通市場的全部。但交易所市場也存在市場規模小、品種單一、交易不活躍等問題,這就使得大部分投資者購買企業債券的風險加大,導致投資者信心不足。同時,難以上市流通加劇了發債企業及中介機構的發行風險,抑制了發行規模的擴大,也就是說二級流通市場的局限性影響了一級市場的發行,從而使企業債券市場陷入到一種惡性的循環之中,制約了企業債券市場的總體發展。
最后,發債企業誠信基礎缺乏,無投資者保護機制才是企業債券市場發展滯后的根源。從表面上看發債的審批制就像一個瓶頸限制著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但當我們深入分析后就不難發現,誠信基礎缺乏才是目前制約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根本性問題之一。企業債券信用評級制度存在著很大的缺陷(企業債券信用評級是專業化的信用評級機構對企業發行債券如約還本付息能力和可信任程度的綜合評價),信用評價機構所評出的信用級別的參考價值較差,這就使一些經營管理不善的企業也可以發債,而它們發債、借錢僅僅是為了填補資金漏洞、維持生存,在借債時根本不考慮資金使用成本及償還問題,這就會導致逆向選擇,使得投資者喪失信心。另外缺乏投資者保護機制、沒有有效的償債保障制度也使得很大一部分的投資者望而卻步,抵押和擔保作為最有效的償債保障手段在實際運用都流于表面形式,形同虛設,例如沒有擔保資格的機關事業單位做擔保人、抵押本不屬于自己的資產或資產多次抵押等不規范行為不在少數。
三、促進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對策
從宏觀經濟方面來看,發展企業債券市場有利于資本市場全面均衡發展,有利于宏觀經濟的穩定與增長;從微觀方面來說,企業債券市場將有長期融資需求的企業與準備進行長期固定收益證券投資的投資者聯系起來,在為投資者提供投資機會的同時為企業提供了大量的融資機會。因此,無論是從宏觀經濟的發展來看,還是從企業自身的發展來看,發展企業債券市場都是很有意義的,這就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1.放寬對利率、發行程序、發行主體等方面制度性的限制,促進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1)就利率方面來講,要使利率市場化。《企業債券管理條例》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這一規定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已經明顯不甚合理。我國自1996年5月以來已連續8次降息,銀行儲蓄存款利率已經很低,按照“不超過40%”的規定來確定企業債券利率,使得發行利率偏低而且利率差異區間縮窄,所以,這個限制應當被放寬。另外,發行定價逐步市場化,利率水平應與債券信用評級、市場環境、風險等因素掛鉤,改變目前發行利率固化的缺陷。(2)就發行程序方面來講,政府應淡化對企業債券市場直接控制,企業債券的發行需由過去的審批制改為核準制,淡化或逐步取消計劃規模管理,只要企業需要、市場認可、能發出去、能及時兌付,就應該允許企業發債。另外,應規范中介機構的行為,目前參與企業債券市場的中介機構包括承銷商、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等。(3)就發行主體來說,應放寬對發債主體的限制,允許有條件的民營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市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民營經濟獲得了高速增長。有很多民營企業績效優良、產權清晰、資產負債率低,具有獨立承擔融資的權利與義務的能力;并且,很多民營企業為了謀求更大的發展,又有著巨大的融資需求,所以應該放寬限制,允許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在市場融資。這樣,既滿足了民營經濟的融資需求,又通過企業債券市場的運作,增加信用產品的社會需求與供給,有利于資本市場全面均衡發展。
2.積極培育柜臺市場,提高企業債券的流動性。在發達國家,公司債券市場與一般債券市場一樣以柜臺交易市場為主。美國幾十萬個公司債券發行人中,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也只有1600只。公司債券市場的主要參與者是機構投資者而不是個人投資者,他們在柜臺市場而不是在證券交易所買賣公司債券。因此,要繼續培育債券柜臺市場,大力推動債券經紀業務、逐步引入適合于企業債券交易的做市商制度,實行大宗交易實施細則,簡化手續,擴大場內交易容量。
3.制定對信用評級機構管理的法規,促進國內信用評級機構的發展,加強與國際評級機構的合作、強制實行債券評級。強制實行債券評級制度一般有兩方面的內容:一是規定公共部門債券評級必須在一定的信用等級以上;二是規定某類機構投資者只能購買一定信用等級以上的債券。信用評級制度有助于保證公司債券市場的正常運行,有利于提高債券發行所籌集資金的使用效率。
4.完善償債保障機制。制定嚴格剛性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發債企業公布定期報告和可能對債券價格和本息兌付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及時披露市場風險,提高市場透明度。另外,要改進《破產法》對償債方面的規定,國外公司債券市場的發展經驗表明,一旦能夠清楚地界定投資者迫使債券發行人償還債務的法律能力和實際執行所必需的法律程序,投資者將能夠理性地判斷投資債券所面對的風險。《破產法》定義了債權人的權利和執行權利的法律程序,從而成為公司債券市場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能有效地保護投資者。
參考文獻:
1.童淳.對企業債市場的反思及啟示.武漢證券,2003,(5).
2.袁東.中國公司債券市場發展分析.國研網,2002,(7).
關鍵詞:民營企業;籌資;措施
一、民營企業籌資難的原因分析
(一)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不足,企業生存風險高
1.我國民營企業大多是家族式經營管理,管理者沒有經過專業系統的學習,他們對民營企業的管理隨意性較大,主觀意識較濃,企業管理者的決策失誤常常發生。企業管理者常常是本企業的創始人和所有者,出于謹慎,他們一般不會隨便擴大生產規模,只是做小本經營的生意,規模太小,向外部籌資不容易。
2.企業制度不健全,造成企業財務數據不真實。民營企業大多缺乏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和信息傳遞機制,而且大多的民營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健全,提供的財務信息也常常失真,使得很多民營企業自身持續經營能力弱,造成企業信譽低,向外部籌資難。
(二)企業向個人借款存在法律困難
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的《關于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復批》中,盡管說明了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但是該復批文件也認定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眾發放貸款及其他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行為應當認定無效。即使企業能夠依靠個人家庭儲蓄或者高出國家法定利率許多的民間資本拆借,其成本相對來講也是高的,這是因為大部分投資者對民營企業持等待和觀望態度,致使民營企業籌資成本和風險加大,其結果是企業籌資數量小,成本高。
(三)股票證券市場門檻較高
民營企業在資本結構決策時,除了利用本身財務狀況制定,還必須考慮外部籌資渠道。中國金融體系目前缺乏一個多層次、能夠為廣大中小民營企業融資服務的資本市場,雖然有兩個全國性的股票證券市場,但是由于其進入門檻較高,多數企業特別是大批剛剛起步的中小企業仍然無法通過證券市場進行融資。
(四)其他融資工具多處于空白狀態
法律僅僅允許國有企業發行企業債券,非公有制企業即民營企業不能通過發行債券的方式直接融資。至于可轉換債券、長期票據、投資基金、資產證券化等現代融資工具更是處于空白狀態。某些民營企業雖然在經營體制上比國有企業更有優勢和效率,但只能靠非正規的融資和自身的積累艱難爬行。
二、改善企業融資環境的措施
(一)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建立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1.完善企業治理結構
優化企業產業結構,加快技術創新,創造良好經營業績。在投資活動中,建立資金投入效益的保證機制;在籌資活動中,建立活而不亂的資金循環機制;在財務成果分配活動中,建立資金補償積累機制,抓好資金的后續管理。加強管理,健全財務制度,增加財務透明度。首先企業財務部門要按照現行法規制度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符合企業發展要求的內部控制制度,使企業的生產營銷發展到哪里,財務管理的觸角就延伸到那里。其次,企業財務部門要在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的基礎上,圍繞目標利潤,認真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構建企業財務責任指標體系。
2.建立民營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建立擔保體系是世界各國中小民營企業的通行做法,對改善企業融資環境有重要作用。首先,要建立和完善與中小民營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有關的法律制度。其次,確定政府對風險基金的補償機制。擔保機構需要穩定的外部資金注入形成風險基金,彌補風險高造成的損失,從而保證擔保體系的正常運作和發展。再次,必須加快建立民營企業信用評級機制,通過對民營企業資信程度、法人代表的個人信用和貸款風險等多層次的信用評級制度,為擔保機構提供風險評級標準、風險評價方法和業務多樣化手段,從而針對不同等級企業要求不同等級抵押和反擔保條件。
(二)完善資本市場,健全直接融資體系
1.優化證券市場結構
首先改革國有企業公司股權結構,解除政府隱形擔保,將資源有效配置作為證券市場的基礎,讓有發展潛力的企業成為證券市場的基礎,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機制。其次,建立一個有獨立運行規則,獨立發展目標,獨立上市基準和獨立交易機制的二板市場,使民營企業更容易上市募集發展所需資金,從而推動企業發展。
2.積極發展企業債券市場和長期票據市場,豐富資本市場的交易品種
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制約企業債券市場和長期票據發展的主要因素,一是利率尚未市場化;二是企業信用水平不高。對于前一個影響因素,由于我國正在逐步推行利率體制改革,利率市場化已經有了一個初步的日程表,因此,發展企業債券市場和長期票據市場的外部條件正趨于成熟。對于企業信用問題,則需要通過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構筑一個有效的信用征集、評價、嚴格的違反信用的懲罰制度。
(三)加快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大力發展民營商業銀行
1.發展地方性民營商業銀行
大力發展專門為民間投資和中小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地方性民營商業銀行,地方性民營銀行熟悉當地情況,最容易了解到地方中小民營企業的經營狀況、項目前景和信用水平,合理發放貸款。因而可以克服由于信息不對稱而產生的較高的交易成本,降低服務價格,從而滿足資金供求雙方的需求。加強對中小民營企業銀行的管理,對其經營狀況進行實時監控,同時建立相應的存款保險制度。
2.消除信貸歧視,建立為民營企業服務的非國有的中小金融機構
新建立的民營銀行應該定位為區域性中小型金融機構,建立完善的治理結構和組織體系,實行股份制或者互助合作制的組織形式,并于政府機構完全脫鉤。加強對中小型民營銀行的管理,對中小型銀行的經營狀況進行實時監控,同時建立相應的貸款保險制度。
參考文獻:
[1]錢孝先.中國私營公司十大生存危機[M].北京:北京工業大學出版社,2003.
關鍵詞:中小企業;直接融資;間接融資
中圖分類號:F83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14-0096-02
一、中小企業融資途徑
(一)中小企業融資的途徑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可以將企業融資渠道作三個層次的劃分:第一層次為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第二層次將外源融資分為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第三層次將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再作進一步劃分,如直接融資可分為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企業選擇合理的融資渠道十分重要,因為它決定了企業資產負債表的結構,從而影響了企業的決策權、利潤分配以及再融資能力。可以說,企業的融資結構決定了企業的未來。故如何選擇融資渠道至關重要。
(二)內源融資與外源融資及兩者關系
內源融資,是指企業不斷的將自己的儲蓄轉為投資的過程。它包括兩方面:積累資金和沉淀資金。積累資金是企業稅后利潤用于擴大再生產的部分;沉淀資金是企業折舊資金在固定資金更新期限到來之前處于生產過程之外形成的“閑置資金”。內源資金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風險性等特點,是中小企業生存和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1]。外源融資,是指吸收其他經濟主體的閑置資金,使之轉化為自己投資的過程。它具有高效性、靈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等特點。在經濟日益市場化、信用化和證券化的過程中,外源融資將成為中小企業獲取資金的主要方式。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小企業的融資是一個隨經濟的發展由內源融資到外源融資的交替變換過程。中小企業在創立之初,由于市場需求不旺,生產規模有限,很難承擔高額負債成本。因此,避免負債經營,主要依靠內源融資來追加投資、擴大生產規模。隨著生產規模的逐步擴大,內源融資無法滿足企業的生產經營需要時,外源性融資則成為企業擴張的主要融資手段。
二、中小企業融資現狀
(一)內源融資現狀
為了適應市場對企業資金在時間和數量上的不確定性,中小企業必須具有經營靈活、變化快捷的特點。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具備一定量的資本,并提高資本積累能力。在我國,組織結構簡單、經營規模較小的中小企業融資大都依靠自我積累。但規模較大的中小企業的內源融資則不盡如人意。
(二)外源融資狀況
第一,直接融資。眾所周知,我國證券市場建立至今,已經被賦予了為國有大型企業服務的一項特定功能。股票市場以國有企業改革為宗旨,股票市場基本沒有向中小企業開放。[3]與股票市場相似,債權市場也基本沒有向中小企業開放。目前,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實行“規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組審批”的辦法,每年由政府部門事先確定債權發行的規模和規模內的各項指標,在具體確定每年度的計劃時,優先考慮農業、能源、交通、重點原材料與城市公共設施項目,以促進產業結構的調整。債權發行辦法規定,發行債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得低于人民幣3 000萬元,有限公司不得低于6 000萬元;而且還需要實力雄厚的、信譽良好的單位作擔保。這一條件也限制了中小企業進入債券市場[4]。
第二,間接融資。間接融資是通過金融中介機構充當信用媒介而實現融資的一種方式。近年來,國家出臺了不少針對中小企業放大信貸的政策,同時,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地方性金融機構也竭力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間接融資已經成為民營企業的重要來源。
(三)在《2004年中國民營企業發展報告》中顯示至2002年底我國成長型中小企業的融資結構為:銀行貸款占76%、發行股票或股東集資占3.5%、發行企業債券占0.5%、申請國債或其他財政收入占0.5%、與國內企業合資聯營占0.4%、依靠企業積累的自有資金占17.5%[5]。可見中小企業內源融資有兩個問題:第一,內源資金比重偏低;第二,在外源性融資中,中小企業在融資時過分依賴銀行貸款,缺乏直接融資渠道。這與我國缺乏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是息息相關的。
三、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外部原因
1.間接融資困難的原因。首先,缺乏完整的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體系。我國目前的經濟和金融政策主要是根據所有制類型、規模大小和行業特征制定的,大多數的社會資源都通過政府的“有形之手”流向了大企業;其次,缺乏國有商業銀行的支持商業銀行的穩健性原則與中小企業的高風險特點存在矛盾。相當部分中小企業處于創業階段,風險較大。另外,國內銀行因降息已經進入微利時期。綜上,國有銀行缺乏貸款給中小企業的激勵;再次,缺乏專門為小企業服務的中小商業銀行,廣大的縣域根本沒有區域性地方商業銀行;最后,缺乏必不可少的擔保機構。
2.直接融資渠道狹窄的原因。證券市場中的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導向對中小企業不利。中小企業全部寄希望于信貸資金、依靠銀行是不現實的,最終不利于中小企業的發展,不利于社會資源的合理優化配置,甚至會拖垮銀行,帶來更大的金融風險。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內部原因
1.中小企業財稅負擔重。這主要表現在:首先,宏觀稅收負擔重。20世紀90年代后半期以來,我國財政收入增長速度明顯高于同期GDP增長速度,但是近幾年國有大型企業所面臨的主要任務是扭虧。所以,財政負擔主要落在中小企業身上;其次,現有稅收政策不利于中小企業增強內源融資。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稅收優惠對象多以所有制形式為劃分標準;二是稅收優惠政策比較凌亂、缺乏系統性,而且由不同的部門負責實施,對中小企業的促進作用有限。
2.中小企業對內源融資缺乏認識,自我積累意識差,缺乏自我積累的內在動力。第一,不重視內源融資,積累意識差。企業在內部利潤分配中存在“重消費、輕積累”的短期化傾向,缺乏長期經營思路;第二,缺乏折舊意識、折舊率過低。由于折舊率低,企業利用折舊進行內源融資的可能性小;第三,中小企業自身內部經營管理不強,盈利能力較差,導致內源融資源頭不暢。
四、改善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的對策
(一)加強企業內源性融資能力:
首先,應加強留存收益融資。中小企業可以利用的方式如下:提高資金利潤率,增加利潤總量;利用法律回避不合理稅收,可以增加稅后利潤,擴充盈余留存額;企業應精心處理股利與留存收益之間的比例關系,確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指標。在取得股東理解的基礎上,增加企業留存額。另外,政府應在稅收方面向中小企業提供優惠政策。
(二)完善企業外源性融資環境:
日前,繼深圳市和中關村園區管委會成功組織中小企業發行了集合債券后,中小企業集合發債第三單“花落”大連――該市中小企業集合發債的申請也已獲得國家發改委批準,并在深交所正式上市交易。這也是商業銀行停止為企業債券提供擔保后第一只獲批發行的集合債券。
據了解,大連市中小企業集合債由大連冶金軸承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中小企業共同參與,共發行5.15億元。大連市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期限6年,由大連港集團公司提供3年的擔保,信用評級AA級。如發行人在第3個計息年度期滿前未能設立新的擔保,發行人將全額贖回債券。債券票面年利率6.53%,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政府給予發債企業1.5~2個百分點的利息補貼。
發行企業債券作為一種融資方式,以往似乎是大型企業的“專寵”,但隨著國家建設多層次資本市場的政策指引,現在這一局面正在悄然改觀。
何為中小企業集合債券
單個中小企業發行企業債可能性很小,如果將一批中小企業捆綁起來,則發債的可行性將大增,這就是所謂的集合債券。
具體而言,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是通過牽頭人組織,以多個中小企業所構成的集合為發債主體,若干個中小企業各自確定債券發行額度,采用集合債券的形式,使用統一的債券名稱,形成一個總發行額度而向投資人發行的約定到期還本付息的一種企業債券形式,它是以銀行或證券機構作為承銷商,需由擔保機構擔保,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參與的新型企業債券方式。
例如,2003年科技部統一組織12家高新區企業集合債券,就是采用“統一冠名、分別負債、分別擔保、捆綁發行”的方式,發行了總額為8億元、期限3年的集合債券。而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業集合債券”采取了“統一冠名、分別負債、統一擔保、集合發行”的新模式,發行主體為深圳市遠望谷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中小民營企業,發行額為10億元。
集合發債優勢凸現
實際上集合債券在債券市場并不是新鮮事物,早在1998年的時候就曾有過嘗試,中關村地區和蘇州地區都曾組織過本地區的高新技術企業集合發債。但直到2003年03高新債的推出及在2006年成功兌付,這一做法才開始得到監管部門的認可。而此次嘗試無疑大大降低了管理層對發債風險的擔憂,也為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尋找到一個新方向。
首先,集合債的發行,可以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不再局限于銀行貸款和中小板IPO融資渠道。由于存在信用、規模等約束,單個的中小企業發債根本不太可能,而集合債券運用了信用增級的原理使中小企業發債變得相對容易,可以為一批有發展潛力的中小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機會,拓展新的融資渠道。
其次,債券融資是綜合成本最低的外源融資方式,企業債券發行利率低于同期限商業銀行貸款利率,節約了企業財務成本。與銀行貸款相比,比如貸款一億元,如果采用債券融資,其資金成本要比同期銀行貸款每年節約35%左右;與股權融資(上市)相比,發行企業債券不會影響到企業所有權結構,不會攤薄每股收益,而且綜合成本低于上市。
此外債券融資還有“稅盾”優勢,債券利息可在稅前支付計入成本,而且設計靈活,符合不同投資項目需求,投資群體廣泛,具有明顯的廣告效應,還可以優化企業財務結構,為企業開拓其他市場化融資方式打下基礎。
未來些許不確定性
不過,當前中小企業集合債發行工作也還存在一定的難點。主要還是因為中小企業自身的一些特性所決定的,如中小企業信用等級低,集合債風險高,如沒有進行增信擔保,即使利率較高,也較難發行,而沒有擔保的債券也不適合銷售給個人投資者。加之2007年10月12日銀監會了《關于有效防范企業債擔保風險的意見》,規定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得為企業債券提供擔保,因此,如何尋找到合適的擔保機構為集合債提供擔保,已成為今后各地政府組織中小企業集合發債的關鍵工作。
關鍵詞:企業債券制約因素對策
企業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債券。企業債券代表著發債企業和投資者之間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是企業的債權人,不是所有者,因此無權參與或干涉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債券持有人有權按期收回本息。
我國的債券市場始于1981年。歷經20多年的發展,債券的發行種類不斷增加,發行規模和交易規模不斷擴大,債券的發行和交易的市場化程度不斷提高。但是中國的企業債券的發展與發達國家相比仍然有相當的差距,主要的制約因素有以下幾個方面:
1中國企業債券發展的制約因素
1.1企業債券融資比例過低
我國金融市場中直接融資比例則明顯偏低,企業融資嚴重依賴銀行貸款;而直接融資中,債券融資與股票融資的發展很不協調。2007年底,企業債券余額為7683.30,只占股票總市值的2.36%,遠遠低于美國2001年27.61%的水平;債券市場內部發展也很不平衡,企業債市場發展明顯滯后于政府債券及準政府債券,2007年企業債融資規模僅占當年債券市場融資規模的11.15%。可見,目前企業融資渠道單一、總體上依賴于銀行信貸資金的局面沒有大的改觀,企業債作為一種有效的直接融資手段沒有得到充分的運用,這不利于我國企業整體的健康快速發展。
1.2企業債券發行主體較為單一
在我國企業債券市場上發行的大部分債券本質上屬于中央政府機構債券和地方政府的市政債券,這種現象被稱為企業債券在發行上的“非企業化”現象。受我國現有有關政策的影響,目前企業債券市場的發行主體大多集中分布在交通、能源等壟斷性較高的基礎性行業。
1.3企業債券二級市場表現不佳
企業債券在二級市場的表現不僅無法與股票市場相比,較之債券其它市場也遜色不少。另從在滬、深兩個交易所掛牌交易的企業債券的交易情況看,其換手率相對于美國平均200%的換手率要低得多。與其他品種的對比來看,企業債券的換手率也明顯低于同期國債市場100%的流動性水平。交易稀疏、換手率極低使得企業債券喪失了其作為金融產品應有的充分流動性。
1.4企業期限結構較短
我國發行的債券期限結構總體上偏短。從2006 年上半年發行的債券來看,其中1 年以下期限的債券占發行總量的82.26%。從發行次數的期限看,10 年以下發行次數占97.89%。較長期限的企業債( 10 年以上) 在2001 年才出現, 為三峽開發工程總公司發行的15 年固定利息債券。從在債券期限的選擇上來看, 由于資金成本和發行風險等方面的考慮,公司債券期限不宜過短,3年及3年以上的品種較為可行。債券期限過短, 能夠在二級市場流通的時間過短, 造成短期內大量兌付需要,從而弱化了投資者的交易動機,也不利于債券的轉手流通。
2促進我國企業債券發展的主要對策
2.1投資者方面
從機構投資者的角度來看,由于企業債券市場參與者少,投資品種少,導致企業債券流動性差,換手率低,無法實現機構投資者快速合理調配資金的要求。
2.2發行主體方面
按照《公司法》有關債券發行主體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國有企業或者兩個以上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申請發行公司債券。這一規定限制了民營企業的融資渠道,使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更加突出。合理界定債券發行主體,必須打破所有制界限,允許各種經濟成分的企業進入債券發行市場,不論“出身”,只要符合有關規定,就可以發行企業債券。
2.3監管方面
我國監管部門對公司債券市場實行的嚴格管制,內容涉及公司債券發行主體和發行規模限制、利率管制、投資規模管制等方面。盡管市場的交易主體單一,但顧在監管多頭、交叉、重復和空白。在債券的發展過程中,政府的角色定位十分重要。政府應讓位于市場,讓其成為主導者,政府只需做好監管工作。主要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做:建立企業債券兌付風險預警機制,及時了解發債企業的負債狀況、資金運轉效率、償債能力、企業所籌資金用途等方面的信息,化解企業信用風險;實施強制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發債企業定期公布中報、年報。同時加大企業違規造假處罰力度,維護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利益;強化社會中介機構作用,加大其市場參與責任,變政府單一監管為政府、社會雙重監管,政府有關部門行使宏觀政策監管職能,社會中介機構盡其微觀層面上的風險揭示義務,使全過程監管具有連續性、預警性。
1、管理模式———家族式。據統計,我國的民營企業中管理模式為家族式的占有大多數。家族式管理的民營企業,其重要職位由這個家族的人員負責,公司的決策權也由家族人員制定。這種模式形成高效率的管理決策制度,但也形成“一手遮天”的弊端。民營企業在創立初期,這種管理模式可以發揮積極主動的作用,但隨著企業的擴大,就要順應公司的發展做一定的變化。
2、經營體制———靈活。民營企業經營的最終目標是利潤最大化,為了適應市場,所以其具有敏銳的市場嗅覺和強大的市場競爭能力。獲得利潤,就要迎合市場的需求。為了在市場中求得生存和發展,為了使自己在市場占有一席之地,堅持“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機制的同時,民營企業選擇以市場為導向,以“不變應萬變”的這一自主決策面向市場,順應市場的千變萬化,在市場經濟中穩步發展。
3、規模———小。我國的民營企業創立初期,一般是以家庭為核心發展的。家庭積蓄和民間借貸等方式是其公司成立的最初來源,這也決定了我國民營企業的主體一般只是中小規模。
二、融資與融資風險的認識
1、融資。“融資”從字面意義上來理解“,融”即融通,“資”則指資金。融資是一個資金運動的過程,由供給方向需求方。運動過程包括資金融入與融出。在我們的經濟實體中,企業的資金來源與資金運用之間存在著密切的聯系,資金來源的狀況往往取決于資金運用的效益。
2、融資風險。融資風險是指企業融資或籌資過程中所要面臨的風險。我們通常所指的融資風險是債務風險,即狹義的融資風險。只要企業有資金的借入,就必須按期還本付息,由其資本收益率和借款利率不確定所產生的風險。
三、民營企業融資風險辨識
本文從資金的來源不同即外源融資中的債券融資、商業信用融資、以及間接融資中的銀行貸款,民間借貸融資方式所產生的融資風險進行民營企業融資風險的辨識分析:
1、債券融資的風險。債券融資風險是指民營企業在利用發行債券方式籌集資金時,由于發行數量不當,發行價格、時機選擇、票面利率、還款方式等方面考慮欠佳等原因所造成的籌資成本過高,導致經營成果損失的可能性。目前,我國的債券市場還是由政府控制,國債是債券市場的主流,企業債券只能是債券市場的配角。民營企業的比例非常低,大部分還不能上市流通。而且由于債券市場是政府監管,利率由政府決定,企業債券的同期利率都要比銀行的存款利率水平高40%。現在民營企業中成功發行債券融資的只有西安金花企業集團和重慶力帆,發行債券融資的門檻還是過高。
2、商業信用風險。商業信用是指企業之間相互提供的與商品交易直接相聯系的信用行為。對籌資企業來說商業信用包括賒購商品、商業承兌匯票、預收貨款、分期付款等幾種方式,是一種在經濟貿易中最常見的債權債務關系。
3、銀行貸款風險。銀行貸款是指銀行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發放給資金需求者,并約定期限償還的一種經濟行為。銀行貸款的特點是成本低、風險小,是企業貸款最理想的方式。民營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產生的融資風險有以下兩點:①財務風險。民營企業申請在商業銀行融資時,銀行要求企業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還本付息。如果經營不善,不能歸還借款,那么企業自身就要面臨破產關門的風險。②利率、匯率以及其他條件的浮動所帶來的風險。這些風險具有一定的客觀性,包括利率風險、匯率風險等,也會使企業遭受一定的損失。例如企業從銀行,使用固定利率貸了一筆長期借款,但由于資金供求市場的變化,銀行的利率下調,那么企業按原定的固定利率將不得不多支付利息,融資成本增加。
4、民間借貸風險。隨著企業的發展,因向銀行貸款存在一定的難度,又急需獲得資金,此時,民營企業就會以高息向私人借款,即民間借貸。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與自然人、自然人與法人及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關系。民間借貸的風險主要有以下三點:①從短期來看,民營企業的貸款月利率8‰到30‰不等,甚至有的高達50‰。民間借貸的貸款利率幾乎都高于了民營企業的盈利水平,這無疑就增加了民營企業要面臨的還債壓力,甚至因此壓垮他們。②從中期來看,因房地產、大宗商品等具有可觀的利潤,相當多的民間借貸籌集的資金都投入其中。但房地產行業是一個變化多端的行業,價格下跌就會導致資金鏈一定的斷裂。最后年終結算期,因市場經濟的變化將給民營企業帶來一定的破產風險。③從長期來看,因利率的畸高,民間借貸吞噬了實體經濟一定的利潤,長期來看,并不利于民營企業的資金累積。更因為,民間借貸因尚無具體的法律保護,其不穩定性還有其他不可控的因素,將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風險隱患。
四、民營企業融資風險產生的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
根據民營企業不同融資方式所要面臨的融資風險,現從企業的內部———自身素質和企業的外部———經營環境兩個方面,進行民營企業融資風險的內外部原因分析。
(一)融資風險的內部原因分析
1、民營企業的內部組織形式、管理模式和產權結構的限制。我國民營企業管理模式大多表現為家族式、粗放式管理,產權單一。民營企業實際仍是家族控制,即使采取了股份制、有限責任公司等形式,采用現代管理和科學管理的很少。
2、民營企業自身信譽度相對較低,導致融資渠道狹窄。在市場經濟中,民營企業互相交易時最重要的就是信用。但現今制約民營企業融資與發展最大的障礙也是信用。在經濟貿易往來之中,各個民營企業之間的債務關系往往發展成了多角債務關系。例如,互相拖欠貨款。如果其中一個企業貨款收不回來,那就開始拖欠其他企業,連環反應發展為“多角債務鏈”關系。
3、民營企業經營管理、財務信息等透明度不高。在財務管理方面,民營企業中的收入、成本、資金等財務指標不明確,沒有詳細的財務規劃和預算,從而在企業運行中經常出現資金吃緊、成本增加等失控狀態。民營企業一般未能建立起規范的、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治理機制不健全,財務上普遍存在一個企業兩套賬、會計科目設置不合理、財務賬冊不完整、基礎的財務會計信息失真、賬實不符等違規現象
(二)融資風險的外部原因分析
1、法律法規不完善,法律保護滯后。我國國民經濟運行的主題一直都是大型國有企業,因此,對于民營企業來說,現行建立的各種法律制度有益于維護大型國有企業的權利義務,而不太適用于民營企業,他們缺乏一定的法律規范和法律保障。我國的經濟是由計劃經濟逐漸轉軌到現在的市場經濟,處于一個成長階段,所以法律法規的不健全就導致了這種現象。
2、政府對民營企業的政策限制,發展缺乏政府的有力支持。我國的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轉型而來的,國有經濟作為政府和金融機構的“寵兒”,得到他們的強烈扶持,而民營企業是在國有經濟的夾縫中生存和發展起來的。目前,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相比,因資本市場的所有制偏見和政策歧視,民營企業處于劣勢,社會地位得不到提升。
為了方便分析,本文將我國企業分為三大類:上市公司(包括國有上市公司及民營上市公司)、非上市國有企業及非上市民營企業。
1.上市公司的融資結構。內源融資比例較低,外源融資中股權融資偏好明顯。從上市公司來看,它們的融資結構中內源融資比例偏小,資產負債比率偏低,尤其是長期負債比例極小,股權融資偏好明顯。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課題組(2001)研究發現,中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的特點表現為:其一,所有者權益比重高,超過50%,而G-7國家都在42%以下,相應地長期負債水平相當低;其二,偏愛股權融資。中國上市公司比大多數G-7國家更依賴于外部融資,加權外部融資比重為61%,比G-7中對外融資比重最高的日本還高(56%)。
2.非上市國有企業。內源融資的比重較低,外源融資中銀行貸款比重過高。未能上市的國有企業的內源融資在整個資金來源中占有的比重普遍較低,在外源融資中銀行貸款占有過高比重。因為他們大多效益較差,甚至無內源資金可融,在國內資本市場不發達和可用金融工具較少前提下,向銀行借貸幾乎成為僅有的融資渠道。資料表明,至2004年底,全國3.17萬家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的平均資產負債率仍然達到59.17%。
3.非上市民營企業:嚴重依賴內源融資渠道。所有制改革之后處于快速成長期的民營企業,融資需求極為旺盛,但由于金融制度因素的制約,除了極少數競爭力強大的著名民營企業既是銀行青睞的對象,在證券市場上融資也有機會之外,眾多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狀況不容樂觀。據調查統計,在中小民營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中內源融資的比重平均約占90.5%,目前,中國股票市場上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民營企業只占7%左右。可見,民營企業嚴重依賴自我融資渠道。
二、企業融資結構的金融制度約束
1.金融制度二元化特征明顯,即金融制度安排具有內在的排斥民有經濟的特性。從金融制度的作用上看,現行的融資體制主要是為國有企業提供金融資源的特殊工具。從間接融資來看,金融機構有明顯的大企業信貸偏好理念,民營企業缺乏資金通道。從直接融資來看,資本市場最初目的是為了支持國有企業上市,增加外源融資的渠道,促進國有企業改革而建立起來的。
2.資本市場體制性缺陷
(1)資本市場內部的非均衡發展。中國資本市場長期存在“強股市、弱債市;強國債、弱企業債”的結構失衡特征。一方面,股票市場與債券市場發展具有不平衡性。據統計,到2004年底,通過A股市場的融資額為10291億元,企業債券融資額卻只有1388億元。另一方面,企業債券在整個債券市場中所占的規模一直很小。以2004年債券發行的結構為例,國債融資達6923億元,企業債券融資為327億元,僅占國債融資總額的4.7%。資本市場內部結構失衡,使資本市場發展不能很好地起到優化資源配置的作用,無法解決企業長期資金融通的問題。
(2)資本市場缺乏層次,必然導致大量的資源不能有效而迅速地配置。以美國為例,其資本市場至少包含全國性證交所、地方證交所、第三市場(上市股票的場外交易)、第四市場(大機構和投資家之間直接交易)、納斯達克全國市場、納斯達克小型市場、OTCBB(小額股票掛牌系統)、粉紅單市場(PinkSheets)等多個層次,其中后三個層次的市場是專門為中小企業的資本交易提供服務的,入市標準也逐層降低。可以說,美國的資本市場能夠在世界上保持最大的規模、最強的競爭力和最高的市場效率,在一定意義上有賴于其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盡管我國在深交所開設了中小企業板,但證券交易仍被嚴格控制在證券交易所范圍之內。
3.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機制的約束。近些年,國有銀行建立起了集中統一的授信管理體制,貸款審批權限上收,基層行貸款權限逐級減小,大額貸款基層行往往只有貸款實施權,而沒有決策權。商業銀行普遍推行了“信貸終身負責制”,卻沒有與之對應的激勵機制,這種制度安排必然導致商業銀行信貸人員投放貸款時小心謹慎,把降低資金風險當作銀行經營活動的主要導向,從而加劇其惜貸慎貸現象。銀行信貸制度的不完善,致使政策指導效力不足;另外,信貸產品不充足,使政策指導缺乏有效的依托和支撐。這使得原本融資渠道單一的企業獲取資金難上加難,加大了發展難度。
三、優化企業融資結構的金融制度改革建議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完善和發展,今后中國企業融資結構的發展方向必將是以內源融資為主(提高企業的自我積累能力可以降低風險和融資成本),以外源融資為輔。在外源融資中銀行融資比重減少,證券融資逐漸增加并占據主要地位,在形式上形成多元化融資格局。從金融制度的角度考慮,為了給企業融資結構優化提供一個良好的金融環境,必須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1.積極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資本市場。首先,資本市場體系至少應包括三個層面:主板市場、二板市場和區域性小額資本市場。就其分工來看,二板市場主要解決處于創業中后期階段的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區域性小額資本市場則主要為達不到二板市場準入資格標準的中小企業提供私人權益性資本。在一定意義上,我國更需要后一層面的資本市場。我國生產要素稟賦結構的特點決定了勞動密集型的中小企業仍然占據絕大部分,所以說中小企業板乃至創業板不可能成為上千萬家中小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其次,加速企業債券市場發展,并注重發行主體多元化。
2.推進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強化信息評估體系,調整金融產品結構,加大金融創新力度。商業銀行在經營管理活動中必須考慮其“三性”的統一,因此我們似乎不應該過分指責銀行為規避風險而惜貸。然而,作為主要的金融機構,作為為企業提供資金融通的主要渠道,大量存款無法貸放出去,同樣會增加商業銀行的經營風險。在2004年10月29日中央銀行取消貸款浮動的上限之后,商業銀行完全可以強化信息評估體系,充分運用利率浮動手段對不同風險狀況的中小企業進行貸款定價,開拓中小企業貸款市場。
3.重視中小金融機構的培育。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包括地方性商業銀行、民營銀行和民間金融機構。他們在解決小額信貸中信息不對稱問題方面具有先天性的優勢,可有效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由于市場定位較為靈活,與中小企業信息相通,因此有著國有商業銀行所不能替代的優勢。另外,他們的發展同時可以增強自身的競爭能力和抗風險能力。
[摘要]對照現代企業融資結構理論,本文分析了我國上市公司、非上市國有企業及民營企業的融資結構現狀,進而指出,金融制度二元化特征、資本市場的體制性缺陷以及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機制的約束等因素嚴重制約著我國企業的融資結構。
[關鍵詞]融資結構金融制度金融改革
參考文獻:
[1]黃少安,張崗.中國上市公司股權融資偏好分析[J].經濟研究,2001,(11):12-20.
[2]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課題組.中國上市公司偏愛股權融資[N].中國證券報,2002-10-17.
[3]陸正飛,高強.中國上市公司融資行為研究——基于問卷調查的分析[J].會計研究,2003,(10):16-24.
[關鍵詞] 企業債券市場 政策限制 信用 信用評級制度
債券融資和股票融資是企業(公司)兩種重要的外部融資方式,根據莫迪利(Modigliani)和 米勒(Miller) 等提出的現代融資結構理論,債券融資尤其是長期債券融資的成本比股票融資的成本要低,因此,企業直接融資,會優先選擇債券融資。西方發達國家的企業融資基本是按照這一理論去操作的,其債券市場規模要遠遠大于股票市場的規模。如2005年,美國債券發行規模是股票的6.5倍。但我國卻恰恰相反,企業融資普遍存在重股輕債的現象,債券市場遠遠落后于股票市場,2005年,我國企業債券的發行總額僅為股票發行的13%,到2006年底,中國公司債券存量占GDP的比重僅約1.5%,而同期上市公司股票總市值占GDP的比重達到43%,在美國,公司債余額基本保持在整個債券市場20%的份額,而我國目前只占5%。可見,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是很不協調的。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經驗證明,沒有債券市場的證券市場是畸型的,也是“短命”的。因此,探討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落后的原因及對策,對于拓寬企業融資渠道、豐富證券投資品種、完善金融市場體系、促進資本市場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緩慢的原因
1.政府政策的限制。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初股票市場產生以來,政府就把證券市場發展的重心放在股票市場上,把股票市場既作為國企融資的場所又作為國企改革的助推器,而企業債券相比而言卻不具有如此明顯的功能和作用。所以政府只是把企業債券作為彌補國有企業、股份公司資金缺口的補充措施。而且,為扶持股票市場的發展,政府對企業債券融資有過多的管制,主要表現在發行管制、利率管制和投資管制等幾個方面。發行管制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對發行主體的限制,發行主體只限于國有企業,二是對發行規模的限制,企業債券發行采取嚴格的額度管理,額度決定權在國務院。利率管制主要體現在對債券利率的硬性規定。《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第18條規定:“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百分之四十”。 40%的上浮不區分不同的企業,使企業無法在利率上顯示出“高風險、高回報”的特征。投資管制主要是限制一些機構投資者投資企業債券,如我國規定商業銀行不能投資企業債券,保險公司投資企業債券也有投資比例和額度的限制。總之,過多的政策限制,大大制約了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
2.企業信用和中介機構信用的缺失。企業信用的缺失和中介機構信用的缺失導致企業發債難。眾所周知,我國社會信用環境每況愈下,其中企業的信用問題尤其突出,企業信用的缺失主要表現在:不守信用,逃避債務;披露虛假假信息,瞞上欺下;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等。由于一些發發債企業信用的缺失,不能按時償本付息,勢必影響債券投資者的切身利益,從而會挫傷其購買債券的積極性。近年來,證券評估等中介機構的信用也日益受到投資者的質疑,一些證券評估中介機構惟利是圖,為企業出具虛假的評估報告、虛假的驗資報告、虛假的評估等級等也屢見不鮮。再加上我國企業債券信用評級的不規范、不科學,評估結果往往缺乏準確性,因此投資者難以真正了解企業債券質量的高低、風險的大小,投資企業債券的積極性就大打折扣,從而影響到企業債券的發行。
3.債券信用評級制度不完善。債券信用評級是債券發行的一個重要環節,它是由權威的資信評估機構根據發債人的信譽、經營狀況、財務狀況、發展前景等方面進行綜合評估,并給出一個客觀、公正的信用等級。其主要作用是揭示風險,引導投資,并降低具有較高信用籌資者的籌資成本。在西方國家,都有完善的債券信用評級制度,這正是其債券市場蓬勃發展的重要原因。但目前我國債券信用評級制度很不完善。表現在:一是債券信用評級機構缺乏獨立性,評級機構受行政干預多;二是專業人才缺乏,評估專業性不夠;三是評級缺乏統一的規范,可比性差;四是由于評級機構缺乏對發債企業的信用級別進行持續跟蹤評定制度,當發債企業的財務狀況發生變化時,不能及時改變其信用級別,致使評定級別缺乏客觀性和公正性。
4.企業債券的二級市場比較落后,流動性比較差。我國股票的二級市場比較發達,有證券交易所市場、柜臺交易市場、三板市場等,股票的流動性比較強。而企業債券的二級市場卻比較落后,市場單一,目前只限于交易所市場,柜臺市場的交易基本沒有,且交易所市場也存在交易規模小、品種單一、交易不活躍等問題,證券的生命在于證券的流通,流動性比較差的證券自然不可能有旺盛的生命力,二級市場落后又會反作用于一級市場,導致一級市場發行困難。所以自1993年以來的大部分年份里,企業債券的發行規模不但沒有擴大反而有萎縮的趨勢。如1992年發行609.1億元,到1993就減少到235.8億元,至 2000年發行額就銳減到80億元。直到2005年后,由于市場的強烈呼聲,企業債券發行規模才有所回升。
5.品種單一,難以滿足投資者的需求。從債券發行種類看,我國只有普通公司債和可轉換債券兩種。其中普通公司債是主要形式,在目前所發行的所有企業債中,90%以上為普通公司債,且發行的企業債全部是擔保債券,未出現像發達國家債券市場所通行的信用債券和抵押債券。在美國,由于社會和企業信用基礎很發達,信用債券已經成為重要的企業債形式。在公司債日益發展的東南亞國家,信用債券的比例在金融危機后也大大提高。從利率品種上看,固定利率債券占絕大部分,浮動利率債券是從2000年才開始出現的品種,到目前為止僅有少數幾只浮息企業債。從債券期限上看,期限搭配不合理,如以往年度發行的基本都是中長期債券,短期債券品種很少,而最近兩年發行的又主要短以期債券品種為主,中長期債券較少。債券品種單一,缺乏可選擇性,不能滿足投資者多元化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
二、發展對策
1.政策松綁。政府應放寬企業債券融資的政策,我國現行對企業債券融資的管理基本上還是計劃經濟的做法,行政色彩太重,哪些企業可以發行、發行多少、發行利率、投資主體都是由政府規定,這就大大限制了企業債券的發展,也有悖于市場經濟的要求,所以要改革現行債券融資管理方式,應放寬企業債券融資的政策,重點是以下幾方面:
(1)放寬對發債主體的限制。發債企業只限于國有企業,存在所有制歧視把民營企業、私人企業都排除在外,筆者認為這種規定很不合理,企業能不能發債主要根據企業的營運狀況、經濟效益、發展前景等因素來決定,而不能根據其所有制的性質來決定。只要企業經濟效益好,具有償本付息的能力就可以發行債券,實際上,當前有好多的民營企業、私人企業的經濟效益要好于國有企業,但融資總是受到岐視這是不公平的,筆者建議發債主體應放寬到民營企業、私人企業。
(2)取消規模限制。現行企業債券每年發行的規模還是由政府嚴格控制,這種規模管理會引發很多問題,如“包裝”發行、“尋租”等,建議政府取消指令性的規模管理,讓企業和市場作主來決定債券的發行規模,政府可通過產業政策、行業政策進行必要的指導。
(3)放寬或取消對債券利率的限制。我國《企業債券管理條例》中規定,企業債券的票面利率不能高于同期銀行儲蓄利率的40%,這一規定也不合理,使債券的利率不能充分反映債券本身質量、信譽的高低。有違風險、收益匹配的市場原則。債券的利率應由債券的評估等級決定,級別越高的利率越低,級別越低的利率越高,體現收益、風險配比原則,所以建議今后應放寬或取消對債券利率的限制,讓企業債券的利率由債券的級別、市場資金的供求來決定。
(4)放寬對投資主體的限制,應允許商業銀行投資,要放寬對保險基金投資債券的限制,同時還要發展其他的機構投資者如社保基金、養老基金等,企業債券的發展需要強大的、多樣性的機構投資者基礎。
2.加強債券市場誠信機制的建設,樹立投資者信心。由于企業和信用評級機構信用的缺失,使得企業債券的市場評價較低,投資者對其缺乏熱情,所以加強債券市場誠信機制的建設,對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非常重要。債券市場誠信機制的建設重點在兩個方面,一是發債企業的誠信建設,二是信用評級機構的誠信建設。發債企業的誠信建設主要抓住三點:一是要規范舉債企業行為,提高企業信譽;二是要強化發債企業信息披露的真實性、可靠性;三是要加大對違約背信企業的懲處力度。信用評級機構的誠信建設應著手于以下四個方面:一是要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法律意識、職業道德的教育;二是要加強對信用評級機構執業的監督和管理;三是要加大對信用評級機構執業不誠信的處罰打擊力度,對弄虛作假案件的相關責任人應通過法律進行懲處,提高作假成本,最大限度地杜絕虛假信息。四是要建立嚴格的退出機制,將嚴重違反職業準則的評級機構逐出評級市場。
3.完善債券信用評級制度。完善債券信用評級制度是債券市場發展的重要制度基礎。首先應培育有影響力的權威評級機構,并保證評估機構評估的獨立性。二是要建立一只高素質、高水平的評估師隊伍。為此,要加大評級專業人才培訓的力度,并建立和完善信用評估師的資格考試制度,以提高其職業修養和專業水平。三是應該建立債券信用評級協會,建立有關的行業準則和規范,協調各家評級機構的評級方法和指標體系,提高評估結果的可比性。四是要建立科學規范的資信評估體系、方法程序及動態的監測機制,提高評估結果的客觀性、準確性。
4.加快企業債券流通市場的建設,增強企業債券的流通性。當前企業債券流通市場的落后,大大制約了發行者、投資者的積極性,因此要讓企業債券熱起來,解決其流通性問題非常關鍵。加快企業債券流通市場的建設,重點是要建立多層次的企業債券流通市場,既要有場內交易市場,又要有場外交易市場,當前主要是要加快場外交易市場中柜臺市場的培育和發展,以適應不同規模、不同信用等級、不同發行方式的企業債券流通的需要。其次,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可適當放寬企業債券上市的條件,降低交易成本,鼓勵企業債券上市交易。第三,償試建立做市商制度,在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引入做市商制度,對于提高市場流動性,推進市場化進程是十分有益的。
5.豐富和創新企業債券品種,滿足多種投資需求。投資者對債券的需求是多元化的,所以企業債券的設計也應多元化。發債企業可根據自身對于資金期限的不同需要和投資者的需要設計債券品種,改變目前債券品種單一的格局。在品種設計上,期限上做到短、中、長期搭配,付息方式做到一次付息、貼息與按期(年、半年)付息等多種,便于投資者按自身需求選擇持有。同時,我國可借鑒美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經驗,在市場條件成熟時,推出具有靈活的期限、還本付息方式或清算時債權人具有不同優先地位的債券品種。如累進利率債券、可轉換債券、附提前贖回權的債券等;根據流動性差異及不同風險等級,設計出不同的債券品種,如抵押債券、擔保債券、信用債券及互換債券等,以滿足投資者多元化的投資需求,從而促進債券市場的發展。
參考文獻:
[1]楊彩林:關于我國企業“重股輕債”的融資行為分析[J].事業財會,2006.03
[2]宣燁:現代融資結構理論與中國企業債券融資[J].生產力研究,2004.06
[3]石博業許娜: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失失衡問題研究[J].市場周刊,2004.03
[4]董奮義:我國企業債券發展滯后的思考[J].西南民族大學學報,2004.1
[5]劉忠和李連強:完善融資結構、促進企業改革[J].內蒙古師范大學學報,2004.07
一、陜西省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發展現狀
2006年至2014年末,陜西省共累計發行直接債務融資工具273期,融資金額達到3727.8億元,截至2014年末,陜西省存量直接債務融資工具181期,存量融資金額為1952億元。通過進一步的分析,近十年來陜西省直接債務融資工具主要呈現出以下的發展特點:
(一)融資規模不斷擴大
2006年,陜西省企業分別發行了第一支企業債券和短期融資券,金額共計16.5億元,實現了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零的突破,而到了2014年,陜西省企業通過直接債務融資金額已達到了1282.6億元,是2006年的78倍。
(二)覆蓋范圍不斷拓展
陜西省直接債務融資工具覆蓋范圍不斷拓展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是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種類覆蓋面不斷拓展。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由最初的企業債和短期融資券拓展至目前的企業債(含中小企業集合債)、公司債(含私募債)、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等大類;第二是市場主體覆蓋面不斷拓展。2014年末,陜西省具備直接債務融資工具主承銷資格的金融機構由13家增加至18家,發債企業主體由國有企業已拓展至民營企業和中外合資企業。
(三)融資結構不斷優化
融資結構不斷優化主要體現在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年度融資額與同期人民幣貸款新增額之比大幅上升。2006年,陜西省直接債務融資工具融資額與人民幣貸款新增量之間的比例僅為3.07%,至2014年,該項比例達到49.73%,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的結構不斷優化。
(四)融資價格成本優勢明顯
和間接融資相比,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資金價格優勢明顯,以2014年短期融資券為例,除2只與基準利率持平外,其余15只短期融資券票面利率均低于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水平。
二、陜西省直接債務融資的需求特點
為了進一步了解陜西省直接債務融資的需求特點,面向發債企業、未發債企業、金融機構發放了直接債務融資調查問卷150份。根據調查問卷反饋的情況看,陜西省企業的直接債務融資工具需求主要有以下的特征:
(一)直接債務融資需求較大,且以銀行間市場債務融資工具為主
調查問卷中,已發債企業融資三項主要資金來源中,債券市場融資方式緊隨銀行貸款之后,位列第二,86.67%的企業愿在今后將發行債券作為首選融資方式,48.72%的未發債企業有意愿發行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債券融資的意愿也僅低于銀行信貸。
(二)債務融資資金需求以中期為主
調查問卷中,已發債企業債務資金需求的年限主要集中在1年-5年,其中,1年-2年(含)的占比為33%,其次是3年-5年(含),占比為26.67%,第三是2年-3年(含)。
(三)企業發債用途以資金周轉和置換貸款為主
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募集的資金的用途主要為補充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貸款,例如,在已發債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所募集資金的用途中,補充流動資金的占比為73.33%,歸還銀行貸款的占比為60%,企業發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所募集資金的用途中,補充流動資金和歸還銀行貸款的占比均為46.67%。
(四)影響企業債務融資的因素以融資成本和融資效率為主
調查顯示,已發債企業選擇融資方式時,主要考慮的三個因素按照主次順序依次為融資成本、融資效率以及資金使用年限,占比分別為95%、67%和55.5%,同時,73.3%的已發債企業認為選擇直接債務融資工具主要的因素是發行成本低,分別有40%的企業則認為選擇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發行效率較高,且有利于擴大企業知名度。
三、陜西省直接債務融資的不足與制約因素分析――基于調查問卷視角
縱向比較,陜西省直接債務融資規模仍相對不足,2006年,債務融資規模占GDP的比重為0.38%,到2014年,這一比重上升至7.3%,但卻低于全國7.9%的平均水平。結構分析,陜西省企業債務融資主體仍然存在明顯的失衡現象。例如,2014年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的企業主要集中于有色金屬、能源、交通、機械制造中,新興產業的文化、電子信息、現代農業產業較少,在類型失衡方面,僅有楊凌本香農業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寶雞鈦業股份有限公司屬于民營企業,而其他的發行企業均為國有企業。在地區失衡方面,2014年陜西省77期直接債務融資中,73期企業注冊地在西安。這是陜西經濟結構和區域經濟發展特點所決定的,但我們通過問卷調查結構的角度也可分析產生上述不足的制約因素,以進一步推進直接債務融資。
(一)企業資信有待提高
近年來,雖然陜西省民營經濟發展較快,2014年陜西省非公有制經濟占GDP的比重達到52.7%,但許多民營和中小企業還未能充分利用直接債務融資工具融資,剖析深層次的原因,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相較于大型國有企業的資信程度并不高,與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發行要求和市場認可還存在差距。
(二)企業對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了解程度偏低
調查顯示,目前企業對于企業債券融資的認識和專業知識普遍偏低。以短期融資券和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為例,在問及“對該融資工具了解程度如何”,分別有52%和64%的企業表示“從未聽說”或“聽說過,但并不了解其政策和操作程序”。同時,調查中,95%以上的企業都是在主承銷商上門營銷時才對直接債務融資工具有所了解,從側面反映出企業主動了解和運用新型融資工具的能力還有所欠缺。
(三)債務融資環境可進一步改善
調查中,分別有52%和61.5%的已發債企業和未發債企業認為當前的債務融資環境一般,這個中性的判斷一方面說明了債務融資環境尚可,但另一方面也表明實體經濟對債務融資環境改進的需求還很強烈。在當地政府對企業債務融資的資金支持措施方面,很多企業選擇了當地政府通過建立風險緩釋基金、實施擔保補貼政策以及財政補貼的形式支持企業發債,這說明部分地市政府在推動直接債務融資工作中,建立了有關的支持措施,但仍分別有31%的已發債企業和42.5%的未發債企業選擇了“無資金政策支持”,也說明部分地市政府可能仍未建立有關措施,或者存在優惠政策宣傳仍不到位的情況。
(四)直接債務融資中介環節效率有待提升
直接債務融資工具企業、中介、監管部門溝通周期和操作流程相對較長,尤其是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從發行到上市,涉及眾多的機構,企業要與這些機構廣泛接觸,花費大量的時間和成本。調查中,分別有80%的已發債企業和74.36%的未發債企業希望交易商協會能簡化注冊程序,提高注冊效率。在已發債企業中,還有28%的企業認為發行程序繁瑣、效率較低將影響其發行意愿。而未發債企業中,71.79%的企業認為債務融資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發行程度復雜、發行效率較低,根據我們的了解,我省某企業發行中期票據曾經歷時10個月。
另外,很多企業還希望主承銷商和評級機構等部門能降低中介費用,我們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部分企業的承擔的中介費率最高達到了1.25%,抬升了企業總融資成本。
(五)宣傳效果有待于進一步提升
缺乏制度性、長期性的宣傳和輔導措施,所達到的結果并不理想。比如,被調查企業中,仍舊有三分之一強的企業并不充分了解政府資金支持措施,僅有8%的企業選擇從政府和人民銀行等主管部門的培訓宣傳渠道中知曉了直接債務融資工具,42%的企業希望政府和人民銀行組織業務培訓,甚至還有10%的金融機構不了解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的政策和操作程序,這都要求我們進一步提升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的宣傳效果。
四、政策建議
(一)發揮政府的組織協調引導作用,營造良好融資環境
一是制定發展規劃策略,提供債務融資宏觀指導。結合陜西省金融業發展規劃目標,對全省的債券融資發展做出總體部署和安排。積極創造條件滿足債券發行要求,重點扶持陜西具有發展優勢的裝備制造業、有色金屬、化工、能源業、新能源、科教、文化產業和旅游業等戰略新興產業發展。二是建立多方合作架構。比如:首先建立省部級合作意向框架。省政府和發改委、人民銀行、證監會、銀行債券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等機構分別建立合作意向框架,協調發債事宜,并可建議針對我省特色產業,推出一些創新型債務融資產品。第二是建立司局級合作意向框架。省金融辦、發改委、人行西安分行、省證監會等部門建立合作意向框架,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了解各方政策變化、產品創新等最新動態,共同搭建企業債券發行的融資平臺。
(二)進一步加強債券發行的激勵引導措施
以財政補貼和財政信用支持為主的財政政策通過政府提供的信用支持,提高省內發債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債務融資的信用等級,降低發行利率,提高發行成功率。可為重點培育的后備企業墊付一定比例的債券融資前期費用,省發改委、科技、財政等部門向國家申請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專項資金、創業投資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國債項目財政貼息資金,可以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重點債券融資后備企業。
(三)提高中介機構的服務質量,充分發揮市場作用
一是提升金融機構債券承銷服務水平。支持西安銀行、長安銀行等省內金融機構通過增資擴股、改制上市、戰略合并等方式充實資本、增強實力,盡快獲取承銷資格。二是完善擔保機制。完善多種擔保機制,實現企業信用增級,充分挖掘企業內部擔保資源,對省內政策性擔保機構注資,支持其不斷發展壯大,擴大其擔保業務范圍,并設立省級財政償債基金。
(四)建立宣傳輔導機制,提升推介效果
一是創新機制,分層次對企業進行輔導,做好前期的培育、協調等準備工作,建立長期穩定的宣傳輔導機制。二是可借鑒發達省份發展直接融資的經驗,成立債券融資協會或債券融資指導機構等債務融資輔導組織,加強對企業債券融資工作的指導、協調。三是仍舊要注重發揮承銷機構在宣傳輔導中的主力作用,加大債券市場政策的宣傳和企業債券融資工具的推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