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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制度,并確保有效落實
《良好經驗》提出了以下6條,建議建立清晰、規范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制度,并確保完全、客觀、及時和公正的實施。
1、法律為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提供清晰的消費者保護規則。而且要做出恰當的制度安排,保證這些規則得以完全、客觀、及時和公正的實施(和執行)。
2、特定金融行業的協會(必要時與金融監管當局和消費者協會協商),要為相關金融行業制定行為準則。這些行為準則應當得到行業內所有金融機構遵守,并由一個法定機構或者有效的行業自律組織監督實施。同時,一些金融機構設計的自愿行為準則擴大了這些行為準則內容。這些行為準則應當廣泛宣傳。
3、審慎監管機構和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可以作為兩個獨立的機構,也可以置于同一個機構內。但是,無論機構如何設置,在審慎監管部門和金融消費者保護部門之間的資源分配必須能夠保證有效地執行金融消費者保護規則。
4、所有向消費者提供金融服務的法律實體必須取得特許執照(或登記),而且它們的市場行為(如涉及零售客戶的營業行為)必須受到合適的監管當局的監管。
5、司法系統必須確保能夠在所有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糾紛方面,為金融消費者提供可負擔的、及時的和專業的最終解決途徑。
6、媒體和消費者協會應積極促進金融消費者保護。
二、加強信息披露,確保銷售行為合法合規
《良好經驗》提出以下8條,建議金融機構加強信息披露,確保銷售行為合法合規。
7、金融機構推薦特定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前,應從消費者處收集足夠的信息,以確定這些產品或服務能夠符合消費者的需求和資格。
8、對于所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消費者應收到一張1-2頁、簡單的、采用通俗語言書寫的紙質(或等同的電子形式)主要信息說明,用以描述關鍵的條款和條件,以及權利救助渠道。同時,這些說明還要達到業界公認的對于每一種類型的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最低限度的披露標準,方便不同金融服務供應商之間的比較。說明由金融機構提供。
9、在消費者購買一個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前,金融機構要提供一份關于機構通用條款和條件的書面材料,以及關于該產品或服務的主要條款和條件的書面材料。
10、法律專門禁止欺詐性銷售行為,如金融產品和服務市場營銷中的誤導性廣告。
11、除證券和金融衍生品外,帶有長期儲蓄性質或者強迫銷售的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要設立一個冷靜期,在冷靜期內,消費者可以不受處罰地解除合同。金融機構不能采取收取手續費的方式來彌補由此而帶來的損失。
12、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金融機構都不應將接受另一種產品或服務作為一個單獨借款人購買金融產品時的附加條件,借款人有權自由挑選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的供應商。
13、在廣告中,金融機構要披露自己是受到監管的,并應表明相關的監管機構。
14、直接與金融消費者進行交易的金融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受到足夠的教育,以使其能夠勝任銷售這些復雜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的工作。尤其是,金融中介應當勝任他們銷售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復雜性。
三、制定書面或電子確認書,加強消費者賬戶的管理和維護
《良好經驗》提出以下5條,建議金融機構制定書面或電子確認書,通知消費者賬戶的關鍵條款和重要事項,以加強消費者賬戶的管理和維護。
15、金融機構要定期準備一份書面(或者電子的)確認書,其中包括每個消費者的交易條款,以及包含消費者金融交易主要細節的賬戶日常狀況。對于投資產品,消費者還能夠收到有關賬戶資產價值的定期報表。
16、金融機構應當通過書面(或等同的電子形式)盡快逐個通知消費者有關利率、手續費和其他費用的變動情況,以及他們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關鍵條款和條件。
17、金融機構要保證消費者記錄的及時更新,并向消費者提供免費的、或只收取合理費用的信息查詢途徑。
18、零售交易的清算期必須基于明確的法律規定或受到有效自律規則的約束。
19、禁止金融機構對消費者采用惡劣的債務追討方式。
四、明確征信系統參與者規則和程序,加強隱私和數據保護
《良好經驗》提出以下5條,建議法律必須明確征信系統參與者的規則和程序,加強消費者隱私和數據保護。
20、法律必須明確在征信活動中個人信息的范圍和更新時間,規定消費者應當可以有效地從征信機構獲取其信用報告,明確消費者至少每年擁有一次免費的信息查詢權,并明確異議處理程序。
21、金融機構應當確保消費者信息的保密性,并采取相應的技術安全措施。法律應當為金融機構向政府相關部門提供消費者的記錄制定特殊的規則和程序。
22、對于征信活動,法律應當賦予消費者在信息共享方面的權利,包括規定消費者可以獲取、修改、刪除錯誤或過時的個人信息,以及禁止這些信息傳播。法律應當為包括征信機構、信息報送機構和信用報告的用戶在內的征信系統參與者之間的信息共享制定基本的規則。
23、每個金融機構都應當向他們的消費者告知該機構在使用和共享消費者個人信息方面的政策。
24、征信機構應當由適當的政府(或非政府)部門進行監管。
五、制定和完善爭端解決機制,公開統計信息,從源頭上避免系統性的消費者投訴
《良好經驗》提出以下4條,建議金融機構制定和完善爭端解決機制,監管機構公開統計信息,從源頭上避免系統性的消費者投訴。
25、金融機構應有受理消費者投訴的途徑以及明確的投訴解決程序,包括口頭投訴。同時,金融機構也需要保持投訴記錄的及時更新,并形成內部糾紛解決政策和方法,包括糾紛處理時限、糾紛處理結果的回復和客戶回訪等。
26、應當為消費者提供一個經濟、有效、權威和專業并匹配充足資源的爭端解決機制,例如獨立金融督察機構,或一個具有類似效率和執行力的機構。這個機構的行為應當是公正的,并獨立于指派它的機構、業界和涉及投訴的金融機構,同時也獨立于任何消費者和消費者組織。該機構或類似機構做出的決定對金融機構應當具有約束力。
27、對消費者投訴的統計,包括這些投訴所涉及的違規行為,要定期編纂并由金融督察機構或金融監管機構公開。投訴應當依據產品類型編制,便于識別以幫助改進相應服務。
28、監管機構有法定義務公開其金融消費者保護活動的統計信息和分析,并對改變監管方式和金融消費者教育方式提出建議,以從源頭上避免發生系統性的消費者投訴。同時,行業協會也應在消費者投訴信息分析方面扮演一定的角色,以避免系統性的消費者投訴再次發生。
六、明確法律對保障和補償計劃的規定,以使機構能有效應對困境,保障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良好經驗》提出以下3條,建議法律要明確對保障和補償計劃的規定,以使機構能有效應對困境,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保障。
29、法律應當確保金融監管機構在金融機構發生財務困境時能夠采取合理的措施。
30、法律對金融保險和保障基金的規定必須明確,應當包括保險人、被保險存款人的種類、保險覆蓋的范圍、保險基金的捐贈、賠付的觸發事件、及時賠付被保險的存款人的機制等。
31、在相關金融機構清算時,存款人、人壽保險投保人、證券及衍生品賬戶持有人、養老基金持有人應該比其他的無擔保債權人享有優先權。
七、制定廣泛的金融教育計劃,相關部門協商參與,以增強全民的金融知識水平和自我保護能力
《良好經驗》提出以下5條,建議法律制定一個廣泛的金融教育計劃,相關部門領導和協調計劃的制定與執行,以增強全民的金融知識水平和自我保護能力。
32、為增強全民的金融知識水平,應當制定一個廣泛的金融教育和信息計劃。
33、在增強金融知識水平計劃的制定和執行過程中應當包括一系列的機構,如政府、國家機構、非政府組織等。同時,政府應當指定一個政府部門(如財政部)、中央銀行或者金融監管機構來領導和協調該計劃的制定和執行。
34、應采取一些創新的舉措增強各年齡階段消費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包括鼓勵媒體報道有關消費金融的各類問題,如金融服務中的消費者保護。
35、政府、國家機構應與消費者、行業協會、金融機構進行協商,以使增強民眾金融知識水平的計劃能夠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和期望。同時,政府應當進行消費者測試,以使該計劃中的新舉措,包括信息披露和糾紛解決等,能夠達到預期的目的。
36、消費者的金融知識水平和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的提升措施要通過長期、廣泛的家庭調查來衡量,以了解當前政策是否具有對金融市場的預期影響。
八、充分考慮競爭政策對消費者利益的影響,相關部門要就最優競爭程度提供建議
《良好經驗》提出以下3條,認為金融服務方面競爭政策的制定要充分考慮對消費者利益的影響,相關部門要互相磋商、公布定期評估報告,并就最優競爭程度提供建議。
37、金融監管者和競爭管理機構要互相磋商。
【關鍵詞】秋林集團;內部控制;信息披露
在社會化大生產中,內部控制作為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自我調節和自我制約的內在機制,處于企業中樞神經系統的重要位置。企業規模越大,其重要性越顯著。可以說,內部控制健全與否,是企業經營成敗的關鍵。2011年4月秋林集團爆出未經過董事會決議原董事長私自低價出售固定資產一案,一方面讓人感到匪夷所思,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秋林集團內部治理的混亂。在此就這次事件為切入點,對秋林集團企業內部控制進行解剖,并提出建議。分析的主要數據來源于秋林集團披露。相信秋林集團只是內部控制存在問題的一個較典型案例,希望通過此次分析能使更多企業進一步認識到企業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并能更加客觀對待企業內部控制問題。
一、公司簡介
哈爾濱秋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個歷史悠久、馳名中外的老字號。該企業創建于1900年,先后由沙俄資本家、英國匯豐銀行、日本商人、前蘇聯政府經營,1953年10月有償移交我國。秋林接收經營后,為適應市場需求,先后進行了4次擴建改造,現已發展成為一個以商業為主的集團化、現代化的大型商業企業,黑龍江省唯一一家商業上市公司。公司下屬秋林食品廠、秋林糖果廠等企業;在哈爾濱市南崗商業圈擁有兩座商業大樓,經改建后老營業樓營業面積由原來的2.1萬平米擴大至現在的3萬平米;而經過重新裝修設計的秋林時代購物廣場也于05年重新開業。目前公司商業零售業務總營業面積已達6萬平米。
二、事件回顧與分析
2011年4月14日,秋林集團收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法院《傳票》、《狀》及區法院《民事裁定書》。內容顯示,原告黑龍江博瑞商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博瑞公司)狀告秋林集團董事長蔣賢云與哈爾濱秋林大廈有限公司董事長韓先勇,應該協助原告辦理哈爾濱市南崗區東大直街320號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權證。
經過審理,區法院表示,按照原告與二被告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協議約定,二被告現應為原告辦理更名過戶手續,原告的訴訟請求,本院應予支持。但秋林集團不服其判決,于2011年10月12日提出上訴,認為法院認定房產買賣協議非秋林集團真實意思的表示。其關鍵分別是:其一,博瑞公司實際控制人與秋林集團簽訂了資產收購框架協議;其二,秋林集團將房產及相關手續、設備等交付給了博瑞公司,并簽署了財產交接確認書;其三,秋林集團就已交接的房產簽署了買賣協議。對于這三點,秋林集團堅決否認。其一,資產收購框架事宜未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批準,也未對任何人就相關事宜授權包括時任公司董事長的蔣賢云;其二,財產交接確認書的簽署,同樣未獲公司授權,也沒有授權時任公司副總裁的趙立強簽署確認書;其三,房地產買賣協議也未獲公司授權。
按照秋林集團2006年4月24日召開的第五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公司章程》明確規定:董事會確定對外投資、收購出售資產、資產抵押、對外擔保事項、委托理財、關聯交易、核銷和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權限及審查決策的程序,當以上行為產生的金額達到一定數量時必須經股東大會審核批準。資料顯示,在博瑞公司與秋林集團簽訂的協議中約定,秋林集團將位于哈爾濱市南崗區東大直街320號,建筑面積為40553.17平方米的房屋產權及其項下的土地使用權以及附屬設施、設備一并轉讓給原告,轉讓價款為30820.40萬元。很明顯,這筆轉讓款金額按《公司章程》中所定的標準,應該經股東大會批準,蔣賢云等人并無相應權限出售該資產,而實際上蔣賢云等人也未將房產買賣協議告知秋林集團董事會和上市公司的股東。公司兩位原高管的合謀就能輕易將上市公司資產出賣,這無疑暴露出該公司在公司治理、內部控制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
對于此次資產出售,查閱秋林公司07-10年的年度報告,公司對上述協議未做過任何信息披露。但在查2010年年報發現2010年7月1日,秋林集團在漢帛(中國)投資公司的授意下,將本案所涉房產的地下二層到七層以每平方米不足900元的價格租賃給了哈爾濱美達商業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租賃期三年。這又見企業內部信息交流不暢,公司至此還未發現該處房產已被出售。而在秋林從收到傳票到一審判決的160天時間里,集團管理層幾乎沒有作為。他們不提存在管轄權異議,也不出示任何有力證據,獨立董事也不知所蹤,也不按照上市公司規定要求進行公告,這又進一步證實了秋林集團內部的混亂。
乙方(投資人):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和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為乙方提供電話,傳真和網上委托服務等遠程交易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遠程交易服務的內容和種類本協議所述遠程交易服務的形式包括:電話委托,傳真委托以及網上委托三種,具體委托內容如下表所示,乙方可根據自身的交易特點和對技術風險的考慮任選其中一種或多種交易方式(請在內打勾選擇):電話交易;傳真交易;網絡交易。
二、遠程交易服務的特別提示1.受理提示:甲方收到乙方通過遠程交易方式提交的認購,申購申請后,應在驗證資金到賬后受理申請。申購基金的價格計算以資金到達日或申請提交日中較晚日期之日終基金資產凈值為依據。甲方收到乙方贖回申請,應在驗證交易賬戶有足夠基金余額時受理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申請,甲方可不予執行乙方贖回申請。2.時間提示:認購期內,基金當日委托申請的受理截止時間為每日下午17:00,如乙方17:00后提交委托申請,則甲方視乙方的委托申請為次日的申請。在開放日,基金當日委托申請的受理截止時間為下午15:00,如乙方15:00后提交委托申請,則乙方的委托申請按下一個工作日的申請處理,但申購申請中選擇當日為有效期的申請無效。乙方委托申請的時間以甲方系統自動記載時間為準。3.安全提示:為保證乙方賬戶的安全,防止受到惡意攻擊,乙方進行電話交易時,若連續3次輸錯客服密碼,委托將被中斷;乙方進行電話交易和網絡交易時,若累計6次輸錯客服密碼,客服密碼將被鎖定,必須與甲方的客戶服務中心人工坐席(_________)聯系進行客服密碼解鎖。連續輸錯密碼的次數以甲方的電腦記錄為準。為保護乙方交易數據的安全,在進行網絡交易時,乙方應使用甲方指定的瀏覽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軟件或設備進入甲方網站,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造成的任何后果,均與甲方無關。
海運貨物運輸合同范本
甲方:武漢鐵塔廠 (委托方)
乙方:谷城通達物流有限公司 (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充分、平等的協商,特制訂本運輸合同。
一、服務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的送貨要求和信息,在規定時間內,提供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2、乙方為甲方提供送貨過程的貨物相信服務;
3、乙方為甲方提供在途車輛位置情況信息服務。
二、運輸方式及運輸計劃貨物運輸合同1、乙方根據甲方的運輸要求,負責上門提貨并按甲方要求準確無誤無損的把貨物送達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運輸方式:;
3、運輸貨物的工程名稱:
4、運量:約噸(最終重量按雙方核定的重量為準);
5、規格:每車貨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則上均在營運車輛規定的范圍以內。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應按照預定的發貨計劃通知乙方發運貨物,承運方必須保證委托方的運輸時間;
2)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時,保證貨物的合法性,并向乙方提供與所送貨物相符的相應出貨單據。明確表達乙方托運貨物的價值、件數、重量、體積、目的地,以便于乙方安排車輛正常送達;
3) 甲方負責安排托運貨物的裝卸,并銜接好客戶的收貨事宜,負責協助乙方處理好收貨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4) 甲方有權對不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拒絕裝車而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5) 甲方裝卸工不能將破損,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裝進車內;
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承運通知后,按時將合格車輛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運輸計劃;
2) 乙方應按規定時間將甲方貨物送達目的地,但如遇天災、山洪、塌方、地震、戰爭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況,乙方須即時通知甲方并將預急處理措施告訴甲方:
3) 貨物在承運期內,丟失、短少、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按成本價格賠償)(不可抗力因素及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將貨物直接交給客戶,辦理交接手續好,必須將有效簽收回單(含有收貨人、收貨數量、收貨日期時間、圖章等信息)反饋給甲方;
4) 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運輸的貨物時,應對貨物的數量及包裝(以外包裝為準)進行清點核對。對裝車過程進行監裝。對裝車過程的不當操作及外觀或包裝有疑問的貨物應指出,糾正或拒裝,裝貨后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對所承運的貨物負安全責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以及貨物卸錯地點需要轉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貨損、貨差按成本價格賠償);
6)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發貨計劃運輸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如乙方擅自終止運輸合同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扣除10%的合同總價作為賠償;
7) 運輸質量:乙方保證運輸車輛清潔、干燥。因乙方駕駛員違反文明作業規定,與甲方客戶發生爭
議,造成惡劣影響,致使甲方客戶投訴,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運費及結算方式
1、運費:/噸;
2、結算方式為單項工程結算,按甲乙雙方核定的重量開票結算;
3、付款:工程鐵塔承運完后,甲方收到乙方的運輸(可抵扣)發票,在三個月內以匯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僅限——→承運期間國家新頒布相關禁運條例或有特殊安排等,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需補充或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后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武漢鐵塔廠 乙方:谷城通達物流有限公司
蓋章(簽字): 蓋章(簽字):
日期: 日期:
海運貨物運輸合同閱讀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人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托乙方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托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于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托書中明確提出并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托書內容未注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于委托書上注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于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傭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后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托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干貨箱包干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貨物運輸合同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 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后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托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于船開后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采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并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復印件送交給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托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傭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凈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于收到結算單后七日內未予書面回復確認的,視為對于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 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于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于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注;
(6)通知目的港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于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于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于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配艙回單》后,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后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并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托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本協 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乙方名稱(蓋章):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外幣賬號:____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人民幣賬號: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海運貨物運輸合同
1.乙方的權利:向甲方收取運輸費用。
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運輸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如有短缺,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運輸的貨物,甲方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乙方違約金。
2.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乙方應償付甲方違約金壹拾萬元。
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 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正規個人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抵押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
丙方:(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住址: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
借款用途:用于經營投資。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計算。
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歸還,借款結清后,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 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抵押條款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復印件。
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后生效。
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
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民間個人借款合同范本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愿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于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于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合同范本
出借方(甲方)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男,_____ 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丙方)(基本情況分別參照甲方或乙方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為經營需要向甲方申請借款,并提供____作為保證人,甲方有相應的自有資金,同意出借。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千分之____(月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高利率,則按新利率的__________%作同時調整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還款分期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或者:借款期滿一次性還本付息完畢)
第六條保證條款
1.除丙方為乙方提供擔保外,乙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品。乙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抵押登記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助辦理,費用承擔為: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同期銀行規定的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2.乙方如逾期不還借款,甲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約定利率的二倍加收罰息。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協商解決;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份,每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代表人(簽章)
地址:
乙方(簽字)
丙方(公章)
代表人(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范本一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用途:。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借款期間月利率計為%,即月利息為人民幣()。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期限共計月,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甲方于年月日前,將該款項一次性匯付于乙方指定賬戶。乙方自收到甲方出借款項之日起,及時向甲方出具收到款項憑證。
乙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銀行賬號:開戶行:
第五條還款時間與金額:
乙方應當于借款期屆滿之日起日內足額(本金+利息)一次性還款于甲方。
乙方足額還款后,甲方應當返還借款合同及乙方出具的收款憑證于乙方。
甲方賬戶信息:
開戶名:銀行賬號:開戶行:
第六條甲乙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借款。
2、甲方于借款期限屆滿,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還款。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使用所借款項,不得挪作他用。
2、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的約定積極履行還款義務。
3、若乙方逾期還款,逾期期間按月利率%計息。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2、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第九條其他規定: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發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補充。
3、因執行本合同引發的爭議,雙方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甲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日期:__年__月__日
乙方: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日期:__年月__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范本二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筑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于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后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之間借款合同范本三
合同編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9000萬元(大寫:九千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于。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于。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年結息,結息日為。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并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開戶名:賬號: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五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的擔保合同。
第六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七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于轉股、改組、合并、分立、合資、合作、經營范圍和注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歷日書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
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后七個日歷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于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匯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同意。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后,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_________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甲乙雙方決定建立電子商務、網上銀行支付的合作關系;甲乙雙方已就網上銀行支付系統的合作內容進行友好協商;雙方基于平等互利、公平自愿、誠實信用原則,一致同意如下:
一、服務內容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服務內容包括:
1.1 通過甲方的支付門戶提供網上交易支付。
1.2 提供與甲方所連通的國內商業銀行之銀行卡網上交易服務(支持ssl合同)。
1.3 原則上凡甲方支持的銀行卡,均應為乙方開通相應的支付服務。在甲方業務的發展過程中,如可支持新類型的銀行卡,均應該通知乙方,并及時為乙方開通相應的服務支持功能。已開通的銀行卡類型,如非不可抗拒因素或銀行要求,不應停止服務。如因以上不可抗拒因素或銀行要求需停止對原有銀行卡類型的支持,也須在合理時間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時做好相應的善后處理工作。
1.4 提供本條之相關信息查詢服務,包括:
交易查詢:乙方可按照交易日期、交易類型和交易結果等選項進行查詢;
交易報表的生成及顯示:乙方可以按周、月生成并顯示相關交易報表;
交易明細下載:乙方可以在甲方提供的平臺上下載其任一天或幾天交易明細;
保留3個月交易明細。
二、費用支付
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以下費用,包括:
2.1網上銀行支付網關接入費: 標準為人民幣_____元/商戶。
維護服務年費: 標準為人民幣____元/年。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法定工作日內,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上述費用;甲方在收取接入費及維護服務年費后應立即向乙方開具發票并安排上線。
2.2交易手續費:標準為每筆交易額的____%,單筆交易手續費不足人民幣0.2元的按人民幣0.2元計算。交易手續費甲方在為乙方進行資金清算時自動扣除。
2.3保證金:為確保網上交易資金的安全性,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后7個法定工作日內向甲方交付保證金____元人民幣。合同期滿后,甲方將清算所有費用和款項,對尚未收取的費用和款項由保證金補足。若保證金不足以補足上述費用和款項的,乙方應當另行補足;若保證金在補足上述費用和款項后尚有剩余的,則剩余保證金返還給乙方。
2.4支付賬號:
甲方銀行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銀行帳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易限額
乙方對于交易限額的規定
a.每日交易限額上限_________元。
b.每筆交易限額上限__________元。
四、資金清算
雙方資金清算的清算周期為一周,甲方于每周四(節假日順延)將乙方前周一至周日的交易款項在扣除交易手續費后清算到本合同2.2條所列乙方的銀行賬戶中。如果乙方在一個清算周期中的清算款項少于人民幣__________元,甲方將該部分清算款項并入下一清算周期一并清算,但每月的最后一個清算周期必須清算。
五、隨附義務
5.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供上線工作所必需的文件、資料、信息及相關工作,以配合甲方完成網上銀行支付網關系統的相關工作并且乙方對其所提供的上述材料之合法性、完整性及真實性負責。
5.2乙方上線準備工作完成后,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應在收到甲方開具的上線確認書后的3個法定工作日內簽署并返還甲方。因乙方延遲通知、延遲簽署上線確認書而導致乙方網上交易轉接服務開通延遲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5.3乙方承諾在其支付頁面以適當的方式完整登載甲方提供的說明材料。具體登載方式、內容由甲方提供,并經雙方認可。
5.4雙方都將就自己的產品及服務與客戶直接簽訂合同,并負責開具付款憑證及收取款項;雙方都沒有義務向客戶提供對方的產品或服務,也無權就對方的產品及服務與客戶簽訂任何合同。
5.5乙方應自行承擔位于其端的系統維護工作。因乙方的維護責任造成信息傳送障礙或其他損失的,甲方不負責任。由此造成甲方或者第三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應對其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對方各項技術、情報、商業秘密及由此產生的技術成果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為本合同期間及終止后的二年。
七、知識版權保護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軟件的版權及其它有關的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非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轉讓、復制或許可其使用該軟件,或者利用此等知識產權為自身或第三方謀取本合同約定之外的利益。乙方承諾已將該義務告知其相關工作人員并承擔因乙方相關工作人員的行為所致的侵權責任。
八、違約責任
8.1在項目進行過程中,如任何一方無法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外單方面解除合同則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除應賠償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守約方還可保留進一步追究的權利。
8.2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支付各項費用的,經甲方通知催收后30日內,乙方無正當理由仍未支付的,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不再返還乙方已經支付的費用。
8.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之規定侵犯甲方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違約金不足補償甲方遭受的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不足部分。
8.4甲方對其支付網關的支付接入系統的安全、有效、實時性負責。若乙方發生本合同項下的網上銀行卡支付障礙,影響實時支付,雙方應積極合作、查明原因,以求妥善處理。因甲方過錯引起乙方損失的,甲方將承擔乙方由此產生的直接損失;雙方均有過錯的,則按過錯大小確定各自責任。
九、免責
9.1因不可抗力事件產生的責任按照相關法律辦理。
9.2一方因發生第三方破壞、盜竊、征收、罰沒等意外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該方采取了必要、合理、謹慎的防范措施并嚴格履行了必要、合理、謹慎的檢核程序的前提下,可相應免除其違約責任。
9.3確因發生意外事件無法履行/繼續履行本合同的,受影響的一方應采取一切合理措施消除影響及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意外事件結束后,履行本合同受阻方應繼續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
10.1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一方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書面合同達成之前,本合同應當繼續履行。
10.2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業務發展需要對本合同現有內容進行補充、變更、修改時,由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補充、變更、修改的建議和方案,經雙方協商并達成統一意見后,以書面形式表達并經雙方同意并簽字蓋章后,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的解決
11.1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本著友好、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30日內協商不成,則按下列第_____項方式解決:
a.將爭議提交簽約地有管轄權的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或
b.將爭議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以上解決方式只能選擇一種,不選或多選的視為選擇b方式。
11.2 當任何爭議發生及/或正在進行仲裁/訴訟時,除爭議的事項外,雙方仍應行使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并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十二、期限
12.1 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2.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要續簽本合同的,須在本合同終止前一個月前書面通知對方,逾期未通知的視為不再續簽;雙方需續簽本合同的,應在本合同終止前的7個法定工作日內完成續簽手續。
十三、其他事項
13.1 本合同構成雙方就本合同主體事項達成的獨立合同,并且應當替代以前的所有合同或任何其他口頭或書面承諾;本合同未約定事項,可由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簽約方保證本方是根據中國法律正式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公司或其他實體組織,且資信良好。
13.3簽約方保證本方于合作期間提供的任何知識產權、專有技術、商業秘密等為合法提供。合作期間,任何一方為執行合作項目的目的按照約定或根據對方書面同意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資源時,應明確指明該資源的所有者。合作期滿,一方應停止使用另一方提供的上述資源,但雙方另有約定除外。
13.4 簽約方保證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銀行賬戶、聯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簽約/履約過程中提供的文件、資料是真實的、合法的、完整的;一方若需變更,須在變更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3.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如雙方簽字蓋章之日不在同一日的,以在后一方的簽字蓋章之日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于加強稅務工商合作實現股權轉讓信息共享的通知》(國稅發〔2011〕126號)發文后,某市地稅與市工商管理局建立了良好的信息共享制度,定期將企業股權變更信息下發至各地稅管理分局,一年多的實踐中,股權轉讓稅收的征管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在實際征收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現就征管中的難點談談個人看法。
一、共享信息后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征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股權轉讓信息在稅收征管利用率不高
工商部門與稅務部門對股權轉讓信息的要求與審核重點不同。從工商部門的傳遞到地稅部門的某縣2013年4季度至2014年1季度380條股權變更的信息看,全部是原價轉讓。其原因是工商部門變更登記時要求股權轉讓人之間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且只要提供轉讓協議書、股東會決議、股權變更確認書、股東身份證明等文書,便可進行變更登記。對其是否進行原價或溢(折)價轉讓,則不作為工商部門審核要點。即注重程序性審查,不對股權轉讓人實質性進行審查。而稅務部門除程序性審核外,重點審核交易價格,而公平交易價格的往往與工商部門文書中所提供的價格有一定的出入,不能完全利用其股權轉讓協議書的價格。
(二)法律和管理制度上界定不明晰
1、自然人股權轉讓是否以工商部門變更登記必要條件,沒有明確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并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后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并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國稅函〔2009〕285)該條款將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前置于變更登記之前,但是沒有明確不辦理變更登記是否應征收個人所得稅。 “公司應將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指出了事實上存在未變更登記的情形。
2、工商部門在變更股權登記時沒有規定以完稅或免稅證明作為必要資料。“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國稅函〔2009〕285) 對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并沒有約束力,實際也未執行。國稅發〔2011〕126號規定“(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向稅務部門的提供的信息……”也就是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只有提供信息的義務,并沒有“先稅后變”的把關義務。
(三)自然人股權轉讓,計稅依據難以核實
⒈“凈資產按規定自然人股東轉讓價格偏低,就可按照企業當期每股凈資產(即企業所有者權益合計額)和個人股東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其股權轉讓額,計算其應納的個人所得稅。”事實上有部分企業核定征收稅款,沒有不建立或不健全財務賬簿,提供不了凈資產數據,而對于企業凈資產份額稅務部門更無法進行科學、合理的認定。在核定計稅依據時“對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房屋、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合計占資產總額比例達50%以上的企業,凈資產額須經中介機構評估核實。(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7號)”稅務部門不但要承擔中介機構的評估費用,還可能出現納稅人不認可該中介的評估價格,而提供其他中介機構評估價的尷尬局面。
⒉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收付款真實憑證,難以取得。大部分納稅人轉讓股權時由于金額較大且便于分清責任,采取了銀行轉賬形式,但是稅務部門通知其申報股權轉讓稅收時,都沒有提供轉賬憑證,表示采取了現金交易方式。而稅務部門只有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對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經設區的市、自治州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才能查詢個人儲蓄存款賬戶。因此基本上很難通過第三方(銀行)確認股權轉讓真實價格。
二、加強股權轉讓稅收征管的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工商變更登記提供的資料,加大共享信息利用率。在工商管理法律法規有關股權轉變更變登記應增加提供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凈資產的清算或評估報告的規定。參照每股凈資產或納稅人享有的股權比例所對應的凈資產份額核定股權轉讓收入,據以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就具有操作性,既減少稅務機關執法風險,納稅人也容易認可。
(二)明確稅收要素相關規定在稅收法律法規中明確應于簽訂轉讓協議完成轉讓交易辦理變更登記時,發生納稅義務。將變更登記作為股權轉讓的必要條件,以確定納稅發生時間。對于未在工商登記而實際擁有且轉讓股權的,而在工商登記的股東沒有持股比例變化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取消國稅函[2009]285號文第一條規定將提供股權轉讓所得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作為股權變更登記的前置條件。
(三)從規范性文件的層面規定對于不提供中介機構清算或評估報告的,被轉讓股權的企業正常經營而所得稅實行核定征收的,其自然人轉讓股權時按轉讓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大體分行業核定征收比例,如比照房產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征收比例1%至3%核定,計算簡便直接,利于有效實施到位。
基金銷售適當性細則全面解讀第一:公私募全覆蓋統一問卷 產品風險和投資者分五級別
(1)適用主體: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還有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并已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的機構。
這些機構向投資者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包括創業投資基金)產品,或者為投資者提供相關業務服務,都要遵守這一指引
(2)產品風險等級名錄
此前《管理辦法》要求行業協會制定本行業的產品或服務風險等級名錄以及風險承受能力最低的投資者類別,供經營機構參考。
基金君看到,這次協會制定的風險等級名錄,按照基金產品的風險等級由低到高,劃分了R1、 R2、 R3、 R4、R5 五個等級。
同時,《指引》將投資者也分為五個等級,按照風險承受能力,將普通投資者由低到高至少分為C1(含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 C2、 C3、C4、 C5 五種類型。
給出了一一對應的關系,不同等級的普通投資者購買不同產品,作為投資者只能買其對應風險等級的產品或者以下的產品,當然最高風險等級的投資者可以買所有產品。
業內人士認為,此次劃分的思路主要關注基礎資產、產品結構等風險情況,貨幣等固收產品風險等級較低,而股票產品處于中等,分級B、大宗期貨、股權創投產品則是高風險。
(3)風險測評問卷
《指引》還給出了統一的風險測評問卷,包括個人版和機構版的。
風險測評問卷是給投資者分為5個等級的重要依據,業內人士也告訴基金君,接下來他們基本上會按照協會給的問卷去修改他們原有的投資者調查問卷。但關于打多少分算哪個等級的投資者,這次新規并沒有給出要求。
個人版問卷考察收入來源、年收入、金融投資比例、債務、投資經驗、投資知識、投資期限、投資品種和投資態度等。
機構版問卷則考察單位性質、凈資產規模、營業收入、證券賬戶資產、投資人員配置、金融產品投資管理制度等。
第二、投資者分類:專業投資者和普通投資者
《指引》規定了三類的定義,包括專業投資者、普通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投資者。
(1)《管理辦法》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專業投資,反之則是普通投資者。
(2)還有一類叫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投資者:就是風險測評出來屬于C1型的普通投資者,而且是不具備投資經驗、風險容忍度極低的,他們只能買貨幣基金、短期理財債券基金等風險等級最低的產品。
(3)專業投資者和普通投資者的轉化
《指引》規定,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之間是可以相互轉化的。
普通投資者轉化為專業投資者,比較復雜。包括機構的要求是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金融資產不低500萬、有1年以上投資經歷等;個人的要求是300萬金融資產或者近3年年均收入不低于30萬且有1年投資工作經歷等。轉化過程還要參加投資知識測試或者模擬交易。
專業投資者轉化為普通投資者,則沒有那么多要求,只要簽署相關的告知確認書就可以了。點評:以后投資者分為,專業投資者、普通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投資者。而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之間是可以相互轉化的,不過也有比較復雜的流程。
第三、產品分五級需要審慎評估復雜產品的風險等級
目前來看,產品風險等級至少分為R1到R5五級。
《指引》給出了劃分時要考慮的因素,包括基金管理的一些情況,規模、團隊、投研人員、內控制度、風控制度、風險準備金等;還有要考察基金產品或服務的架構(母子、平行基金)、過往業績、估值政策、杠桿運用情況等。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基金產品是需要審慎評估他的風險等級的,比方有些產品表述非常復雜,存在免責條款、結構性安排、投資衍生品等,還有的產品規模很大、影響很廣,可能觸發巨額贖回,容易引發群體事件的,還有一些產品流動性較差、杠桿達到上限要求、投資標的比較集中、管理人違法違規等情況都需要小心。
第四、投資者和產品必須匹配
征求意見稿相關說明:基金募集機構應當制定普通投資者和基金產品或者服務匹配的方法、流程,明確各個崗位在執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過程中的職責。
匹配方法至少應當在普通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類型和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風險等級之間建立合理的對應關系,同時在建立對應關系的基礎上將基金產品或者服務風險超越普通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情況定義為風險不匹配。
基金銷售適當性細則 有一個比較細致的匹配原則:
(一)C1型(含最低風險承受能力類別)普通投資者可以購買R1級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二)C2 型普通投資者可以購買 R2 級及以下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三)C3 型普通投資者可以購買 R3 級及以下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四)C4 型普通投資者可以購買 R4 級及以下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五)C5型普通投資者可以購買所有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此外還規定了一些禁止行為:比如,以下行為都是不允許的
(一)向不符合準入要求的投資者銷售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二)向投資者就不確定的事項提供確定性的判斷,或者告知投資者有可能使其誤認為具有確定性的判斷;
(三)向普通投資者主動推介風險等級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四)向普通投資者主動推介不符合其投資目標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五)向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的普通投資者銷售風險等級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六)其他違背適當性要求,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
尤其提出,最低風險承受能力類別的普通投資者不得購買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除因遺產繼承等特殊原因產生的基金份額轉讓之外,普通投資者主動購買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行為,不得突破相關準入資格的限制。
在銷售高風險等級產品時:
基金募集機構在向普通投資者銷售高風險等級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時,應向其完整揭示以下事項:
(一)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詳細信息、重點特性和風險;
(二)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主要費用、費率及重要權利、信息披露內容、方式及頻率
(三)普通投資者的相關權利,例如投資冷靜期和回訪確認等程序性安排;
(四)普通投資者可能承擔的損失;
也就是看出基本原則,就是根據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去買其能承受風險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
可以說,未來投資者在銀行、券商等渠道購買基金等產品的話,第一是要完成風險測評表,了解自己的風險等級,而代銷機構不能誤導投資者,不能主動推薦高風險基金產品或者風險不匹配的產品,此前忽悠式銷售模式可能無法繼續了。
但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也有可能出現愿意買股票基金,但投資者風險測評后等級不足而被拒絕購買的情況。
第五、一定要買不匹配的產品需主動申請
自然,也有投資者問,如果我的風險等級是C2,但想買R3或者R4的產品咋辦?其實也有通道,但是需要主動申請,程序較為麻煩。
根據征求意見稿顯示, 普通投資者主動要求購買與之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基金銷售應當遵循以下程序:
(一)普通投資者主動向基金募集機構提出申請,明確表示要求購買具體的、高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基金產品或服務。并同時聲明,基金募集機構及工作人員沒有在基金銷售過程中主動推介該基金產品或服務的信息;
(二)基金募集機構對普通投資者資格進行審核,確認其不屬于風險承受能力最低類別投資者,也沒有違反投資者準入性規定;
(三)基金募集機構向普通投資者以紙質或電子文檔的方式進行特別警示,告知其該產品或服務風險高于投資者承受能力;
(四)普通投資者對該警示進行確認,表示已充分知曉該基金產品或者服務風險高于其承受能力,并明確做出愿意自行承擔相應不利結果的意思表示;
(五)基金募集機構履行特別警示義務后,普通投資者仍堅持購買該產品或者服務的,基金募集機構可以向其銷售相關產品或者提供相關服務。
從征求意見稿的附件看,有一個專門的風險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資者確認書,投資者需要填寫這一確認書才可以購買,從程序上要比之前麻煩很多。
第六、基金募集機構要定期回訪
基金募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普通投資者回訪制度,對購買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普通投資者定期抽取一定比例進行回訪,對持有高風險等級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普通投資者應當增加回訪比例和頻次。
基金募集機構應當對回訪時發現的異常情況進行持續跟蹤,對異常情況進行核實,存在風險隱患的應當及時排查,并定期整理總結,以完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
回訪內容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一)進一步核實普通投資者身份,確認其購買的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信息;
(二)確認普通投資者是否已充分了解所持有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特性和風險,是否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是否了解匹配情況;
(三)了解銷售人員是否在銷售環節充分告知普通投資者持有基金產品或者服務的詳細信息及風險;
(四)確認普通投資者是否知悉承擔的主要費用、費率及重要權利;
(五)確認普通投資者是否知悉可能承擔的投資損失;
(六)確認普通投資者是否知悉投訴渠道。
對購買非公開募集基金的普通投資者,還應確認其是否簽署購買產品相關協議和風險揭示書。
也讓代銷渠道加強了服務的持續性,不是賣完賺了中了事,而是基于負責的態度去銷售基金產品。
第七、銷售過程要錄像錄音留存
基金募集機構通過營業網點等現場方式執行普通投資者申請成為專業投資者,向普通投資者銷售高風險產品或者服務,調整投資者分類、基金產品或者服務分級以及適當性匹配意見,向普通投資者銷售基金產品或者服務前對其進行風險提示的環節應當錄音或者錄像;通過互聯網等非現場方式執行的,基金募集機構應當完善信息管理平臺留痕功能,記錄投資者確認信息。
而且,基金募集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業務資料。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投資者信息資料、告知警示投資者資料、錄音錄像資料、自查報告等應當至少保存20xx年。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證券法》《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向投資者銷售公開或者非公開發行的證券、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包括創業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公開或者非公開轉讓的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或者為投資者提供相關業務服務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向投資者銷售證券期貨產品或者提供證券期貨服務的機構(以下簡稱經營機構)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在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勤勉盡責,審慎履職,全面了解投資者情況,深入調查分析產品或者服務信息,科學有效評估,充分揭示風險,基于投資者的不同風險承受能力以及產品或者服務的不同風險等級等因素,提出明確的適當性匹配意見,將適當的產品或者服務銷售或者提供給適合的投資者,并對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條 投資者應當在了解產品或者服務情況,聽取經營機構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根據自身能力審慎決策,獨立承擔投資風險。
經營機構的適當性匹配意見不表明其對產品或者服務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第五條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本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對經營機構履行適當性義務進行監督管理。
證券期貨交易場所、登記結算機構及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統稱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對經營機構履行適當性義務進行自律管理。
第六條 經營機構向投資者銷售產品或者提供服務時,應當了解投資者的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職業、年齡、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注冊地址、辦公地址、性質、資質及經營范圍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來源和數額、資產、債務等財務狀況;
(三)投資相關的學習、工作經歷及投資經驗;
(四)投資期限、品種、期望收益等投資目標;
(五)風險偏好及可承受的損失;
(六)誠信記錄;
(七)實際控制投資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
(八)法律法規、自律規則規定的投資者準入要求相關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七條 投資者分為普通投資者與專業投資者。普通投資者在信息告知、風險警示、適當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別保護。
第八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是專業投資者:
(一)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等;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機構面向投資者發行的理財產品,包括但不限于證券公司資產管理產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產品、期貨公司資產管理產品、銀行理財產品、保險產品、信托產品、經行業協會備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20xx萬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
3.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
(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
1.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或者最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萬元;
2.具有2年以上證券、基金、期貨、黃金、外匯等投資經歷,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產品設計、投資、風險管理及相關工作經歷,或者屬于本條第(一)項規定的專業投資者的高級管理人員、獲得職業資格認證的從事金融相關業務的注冊會計師和律師。
前款所稱金融資產,是指銀行存款、股票、債券、基金份額、資產管理計劃、銀行理財產品、信托計劃、保險產品、期貨及其他衍生產品等。
第九條 經營機構可以根據專業投資者的業務資格、投資實力、投資經歷等因素,對專業投資者進行細化分類和管理。
第十條 專業投資者之外的投資者為普通投資者。
乙方:_________
一、甲方授權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區)區域內作為甲方產品的獨家經銷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貨,從而保證乙方獨家銷售權。
二、業務辦理方式:現款現貨,貨到先付款后提貨。運輸交貨方式:代運制交貨(只限長途)。乙方提貨額達_________元。甲方負責組織貨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種瓶、盒上明確標明的產品執行標準保證產品質量。
四、乙方對銷售困難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種在保持產品原樣的情況下,享受調換、退貨、退款的選擇權,從而維護乙方經濟利益不受損失。退貨調換品種時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所在區域內經銷_________白酒發生的一切經營費用(專賣、稅務、工商、技術監督、衛生防疫等)和經營風險都由乙方自己承擔。
六、乙方必須嚴格按約定區域、價格銷售,不準跨域降價銷售,第一次按當地經銷商收回的沖貨數量為依據給予沖貨方應得提成的3倍罰款,從提成獎勵中扣除;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該品種的經銷資格;第三次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獎勵。
七、乙方自協議簽定之日起3個月內如月平均銷售額達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權自行終止本協議。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第一批貨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為一年,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備案一份。因本協議執行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負責處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聯合開拓甲方之________白酒的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著誠信、開拓市場、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確定銷售關系: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確立銷售關系,不經甲方特別書面授權,乙方只有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乙方無權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立下任何債務。
2、乙方與甲方的合作性質為________ 經銷商。
二、銷售區域、期限: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僅限于在________ (以行政區域劃分)內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
2、乙方若需開辟其它區域市場,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3、銷售期限:從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銷售產品:
1、銷售產品為甲方現有________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為準。
2、甲方開發其他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合同為準。
3、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銷售產品(價格體系見附表)。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完成銷售目標(指乙方累計購貨金額)(見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內進貨金額不得低于_____萬元/年。分月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_____日前貨款到甲方賬上為準):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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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 │ (第一年) 年(分月比例) │ 合計金額 │
│ ├——┬——┬——┬——┬——┬——┬——┬——┬——┬——┬———┬——┤ (萬元)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
│ │___%│___%│ __%│__% │__% │ __%│__% │ _% │__% │ __%│ __% │1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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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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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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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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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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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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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須完成銷售目標,如乙方連續三月購貨低于銷售目標金額的___%,或至該月累計未完成目標的___%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備注:全年分解應按上表所列比例。新開戶商家第一次進貨,應在此次基礎上增加___萬元作為首批進貨。)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需將訂貨總金額的全額貨款以現金或匯票先行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交貨和運費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在確認貨款到賬后十天內發出貨物,若乙方訂貨超過___件,甲方以不影響乙方銷售為原則分批分期發運。
2、運輸工具:經甲乙雙方同意以經濟安全的運輸工具為主,運輸手段和工具的選擇由甲方決定,但一天以上的長途運輸工具以火車運輸為主。
3、費用承擔:本合同所列雙方結算價格已包含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鐵路到站運費以及貨運保險,到站后費用,如中轉費、掏箱費、裝卸費、短途運輸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提貨驗貨: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于3‰為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鐵路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文件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超過五日視為乙方無異議。
5、乙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后,產品所有權即從甲方轉到乙方。
若無甲方書面簽章公文許可,甲方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調貨或借貨。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鋪貨及貨款回收風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后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并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后三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為甲方交貨正確。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范或配合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無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對乙方對于調整產品價格提出的任何主張不承擔責任。
2、責任: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并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協助乙方做好市場營銷工作。
(3)兌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持、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推廣支持。口頭承諾無效。
(4)按照乙方的訂貨要求(貨款到甲方賬戶后),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發運。
(5)如產品滯銷是由于甲方供貨延遲或根據合同約定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剩余產品由甲方按原到岸價(根據甲方供貨時出具的單據,貨號和批次確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實現零風險經營,但包裝必須完好無損(以件為單位)。
(6)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應作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權利、責任 :
1、權利:
(1)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后,可以退貨。
(2)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3)甲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日內據具體事宜進行書面答復,若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做出書面答復,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責任:
(1)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組建15人以上的營銷隊伍,配送工具應即時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務終端能力。
(2)乙方應繳納一定金額的市場管理保證金,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在雙方協議的銷售配送區域內銷售,不得擅自越區銷售和低價銷售。(見第九條)
(3)產品銷售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產品通路價格(附價格表),如需調整價格應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嚴禁低價惡性傾銷或刻意高價銷售。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產品及成吉思汗系列產品商標、專利之任何侵權產品,如發現有假冒偽劣產品出現,應在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傳真或信函),并協助甲方進行打假活動。
(5)乙方應積極、主動地搞好營銷工作,努力完成雙方確定的集團購貨銷售任務。
(見附件四)
(6)做好促銷活動的協調、配合工作,包括各職能部門及終端的協調,協助對活動禮品、品嘗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任務量和各月訂貨計劃,并作好市場銷售預測,確保足夠的產品庫存,防止市場斷貨現象發生。
(8)嚴格按照合同確定的終端數和目標進行鋪貨(鋪貨目標見附件)。
(9)乙方應按月提品銷售報表、庫存及對乙方進行考核所需的資料。
(10)乙方與終端簽訂銷售協議時,必須明確給終端配送的白酒產品,應包括___所有系列酒,并主動協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銷售。
(11)乙方應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員收集的當地市場動態,競品信息、資料傳給甲方。
九、市場管理保證金和保證金管理:
1、乙方承諾應在合同簽訂后___天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管理保證金___萬元,未按期繳納保證金本合同自動終止。
2、保證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到批發市場,如發生,甲方第一次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____%,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___%,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并終止銷售協議。
(2)乙方應按雙方約定價格向各級客戶銷售產品,如低于該價格,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____%,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___%,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并解除銷售協議。
(3)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到約定區域以外的市場,如發生,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_______%,第二次有權扣除_______%,第三次有權扣除_______%并解除雙方的銷售協議。
(4)乙方將甲方產品與仿冒、假劣產品搭配銷售,或惡意低價銷售沖擊甲方重點市場的,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額保證金并解除雙方銷售協議。
3、對乙方市場管理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甲方對乙方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市場管理保證金不計息。
5、市場管理保證金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應于合同終止后_______天內全額返還乙方保證金;否則,雙方在合同終止后_______日內結清余下保證金。
十、商標及其它知識產權:
甲方的注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等一切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雖有本合同簽訂,但甲方并未授權乙方使用甲方注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識產權,除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方將依法追究乙方侵權責任。
十一、 簽名及蓋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雙方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新約定,均應為書面形式并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否則,該合同或文件無效。
2、所有甲方駐乙方區域業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的行為必須以本合同為準,對超出本合同約定且無甲方特別授權的任何行為產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對方業務人員或其他公司員工的口頭承諾作為改變本公司約定事項的依據,若確需增加內容,須經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公章作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書面蓋章公文同意時,任何甲方人員向乙方的借貸行為均屬于其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乙方有權向該個人追索其個人欠款。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匯出首批進貨款,超過期限視為自動放棄,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批進貨金額不低于_______萬元。
十二、違約責任:
1、 乙方違反本合同關于價格和區域的約定,可以根據第九條的約定處理。
2、 雙方的任何一方行為構成為違約,對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合同解除。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視為違約,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