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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家庭因素
不良家庭教育和家庭環境。在激烈的現代社會競爭中,許多家長受不良社會風氣熏染,變得浮躁、虛榮、功利和世俗。有些家長認為,養育孩子是家長的事,教育學生是學校的事,孩子吃住在學校,責任應該由學校承擔,他們把教育孩子的事完全推給了學校,推卸自己的教育責任;學生一個學段8天或9天在學校,出現問題打電話讓家長來校了解情況,部分家長,滿口粗話,家庭暴力不斷,使孩子在耳濡目染中形成了不用暴力解決不了問題的心理和習慣;許多家長“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有些家庭為了孩子能考高分,上重點學校而采取顯性的“棍棒式”教育,成績不好輕則諷刺挖苦,重則打罵或者是百般溺愛孩子,全權孩子選擇學校、興趣和愛好,只要把學習搞好了,什么要求都可以滿足,什么家務都可以不做;有些家長對孩子的學習不聞不問,家長會借口不去參見,覺得孩子在寄宿制學校上學,至少吃飯不掏錢,住宿不付費,還要發車補,寄宿學校學習挺實惠,更不用說對學生的學生教育了。
家長素質不高和陳舊的教育傳統觀念。寄宿在校的學生在學校的言行,無不帶有父母的影子。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會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孩子的行為方式。不難發現,凡是愛占小便宜、斤斤計較、小偷小摸的父母,其子女長大后也有偷東西的行為習慣;凡是動m打罵孩子的父母,其子女長大后也有暴力傾向。多數中小學校園欺凌的實施者生活在充滿暴力的家庭環境中,他們耳濡目染了家長的暴力和敵對行為,在無形中形成了用暴力解決問題的心理與習慣。在家庭中,學生目睹父母之間的沖突或者暴力行為,其不良的影響滲透在學生整個生命歷程及人生各種不同的領域。單親家庭和重組家庭中生活的孩子,得不到正常家庭成員之間的關愛和溫暖,承受了一定的心理創傷,甚至是畸形的心理,也是引發校園欺凌行為的主要因素。
2.學校因素
農村寄宿制學校的管理體制不完善。一方面,大部分農村寄宿制小學的管理還處于“以看管為主,以不出事為原則”的低水平,學校對學生的問題行為與心理狀況往往缺乏關注和引導。另一方面,農村寄宿制學校環境相對封閉,學生24小時都在一起生活,這就為校園欺凌的發生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和場合。
農村寄宿制學校輕德育重智育。當下,輕德育重智育的應試教育依然在寄宿制學校占主導地位。考試成績是家長和社會評價學校好壞的主要指標,為了讓學生考出好成績,學校不惜付出一切代價,采取一切手段,給學生創造一個“好”的學習環境。有些寄宿制學校取消了與考試無關的各種課程和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有時連體育課、美術課、音樂課也被所謂的正課所搶占,讓學生沉溺單一的學習和考試中,造成身心疲憊,產生厭學情緒、緊張、壓抑,學生不能輕松愉快的求知,產生畏懼和畏難心理;一部分“邊緣生”懷疑自己的智力和能力,產生自卑和失望心理等,這些“無望之輩”,就會“無望生非”被欺凌的事情往往發生在這些學生身上。
3.社會因素
校園周邊不良環境影響和干擾。有些寄宿制學校處在郊區,周圍有不少小賣部,店員偷偷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有些移動商販隔著校園圍墻給里面的學生兜售食品或其他物件,學校值班教師、領導驅趕干預效果甚微;有的寄宿制學校校門口(不足10米)就是農貿集市,每月逢1逢5在這擺攤設點,市場商販的吆喝聲,買家賣家發生口角的謾罵甚至打架的情況,也司空見慣,商業性活動的干擾和影響也是至關重要的因素。
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在市場經濟環境的沖擊下,青少年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信仰危機,一部分青少年沒有信仰,沒有追求,沒有敬畏,靈魂沒有寄托之所。因此道德滑坡,誠信缺失,為校園欺侮提供了滋生的土壤。還有受社會幫派的“哥們”義氣影響,使生理和心理都不成熟的中小學生產生盲目崇拜,從而產生欺凌他人的現象。
二、校園欺凌解決對策
1.家長重視
家長需要和孩子保持順暢的交流和溝通,既要教導孩子如何在不同的環境下處理問題和珍愛生命,又需讓學生明白,必須為自己欺凌別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視“仁愛”為基本養料,重視學生友善品質的培養。講“仁”與“愛”思想作為培育學生優秀品德的基本精神養料,提倡同伴之間的相互愛護,“夫愛人者,人必從而愛之,利人者必從而利之”。
中小學生正處于身心發展的巨大變化階段,具有極強的可塑性。如果家長從小對孩子進行友善教育,這粒友善的種子就會逐漸在孩子心靈開花結果,孩子就會形成正確的生命觀和健全的個性。自然而然,這些孩子將來能在學校以友好的方式處理與同學的關系,愉快地學習與生活,避免攻擊與暴力行為。
教育孩子懂規矩守規矩。家長通過教育改變孩子錯誤的認知與世界觀,掌握正確的法制紀律觀念,使其在面對沖突時,能沉著冷靜對付而不至于盲目沖動。父母要教育孩子對生命的敬畏和呵護,而不是肆意地虐待生命,讓孩子在沖突中避免傷害他人。對孩子進行規則教育,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所有人做任何事情,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否則會給他人帶來危害。
2.學校教育
學校是青年學生成長過程中必須依賴的場所,學校應該切實有效地采取措施預防校園欺凌,以保障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
充分利用學校的教育陣地做好宣傳教育。如利用黑板報、櫥窗、廣播室等,做好宣傳輔導工作,鼓勵學生多讀書,讀好書,以良好的文化素養感染人,以淵博的知識說服人;可以采取集中培訓、教育學生學會基本的防范本領和運用法律途徑來保護自身權利的技能,學會找教師或班主任幫忙,而不是以武力來解決。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讓學生懂得相應的法律知識,學會用法律規范自己的言行,為將來走上社會打下良好的基礎。
優化教育行為,構建和諧的教育環境。減輕學習壓力,緩解學生的厭學情緒,多開展校園活動,重視心理引導,開設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團體心理輔導、個別輔導等形式,使學生學會學習,學會適應,學會生存,學會做人。針對極有可能會出現心理問題的學生,如離異家庭子女等,向他們傳授克服困難的策略,幫助他們提高自身能力。對那些中等甚至嚴重心理失調的學生進行個別的監控和心理矯正。要加強管理,制定措施。課余時間團委、政教處和班主任要進行檢查,在欺凌發生時,學校和教師對這一行為反對的態度要堅決,批評要嚴肅,切不可有半點的遷就。營造全員育人的濃郁氛圍。要營造關懷、尊重、包容和支持的校園氛圍,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制定并有效地執行反欺凌制度,以及明確清晰而又有力的懲戒措施;加強操場、寢室、走廊等地的監管,對學生進行反欺凌教育及應對方式的教育;對教師進行專題培訓,以提高教師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意識、知識和技能,在發現校園欺凌行為時,其余同伴(互助小組、朋友圈等)敢于面對欺凌者,支持被欺凌者,能采取合理的方式進行調節與干預。
3.建立健全關愛服務體系
呼吁全社會重視關注留守兒童教育。構建全社會的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救助保護機制。不要讓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父母外出后應當與留守兒童每個月至少聯系一次。各級政府應加強留守兒童保護工作,健全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救助保護機制。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等部門應當采取措施,共同做好留守兒童保護工作。
民政部門會同教育、公安等部門建立留守兒童信息管理平臺,定期核實、更新留守兒童基本信息,對留守兒童信息實行動態管理。共青團、婦女聯合會、工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以及其他有關社會團體應當發揮自身優勢,組織開展關愛留守兒童服務活動。
關鍵詞:校園欺凌;社會化;對策
近年來,校園內的欺凌現象有所增加,事件的性質惡劣。根據教育署2002至2003年度的統計數字,校園欺凌與暴力事件約達七百多宗。若扣除學校假期,則平均每日三宗。調查結果還顯示,同年,中學教師處理了643起欺負學生案件。中學學生人數為0.14%,表明校園內欺凌案件的嚴重性。
一原因分析
(一)從家庭角度來看,相當多的父母對閱讀自己的孩子越來越感到困惑。與孩子的無效溝通導致父母與父母之間的疏遠,這不可避免地會會產生矛盾。如果孩子的情緒沒有得到適當的發泄,他們將使用極端的行為來發泄。暴力的情緒會滋生對周邊人、事、物的反擊,父母平時的疏于教導,忽略孩子的情緒發展,勢必會造成一定的影響。還有一部分欺凌者是在家庭中是十分受溺愛的,家長對孩子的縱容和放任自流,一味地寵溺,致使孩子不懂謙遜,以自己為中心,不考慮除自己以外其他人的感受,從而導致對他看不慣的人或事大打出手。
(二)從學校方面看,近年來,我國也在不斷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但具體實施過程中,有些方面是無法顧及的。受高考制度的深遠影響,教育中更多的是重視成績的高低,而忽略了德育的重視。在埋頭苦讀的過程中,學生的交際能力在削弱,導致在受到欺凌后,無法得到正常的傾訴,學校的懲戒大多是草草了事,以息事寧人為主。這多方面的阻礙是欺凌事件的推動者,使此類事件仍在不斷發生。
(三)從社會方面看,暴力的殺戮游戲,影視劇中的黑社會的形象,在更廣闊的意識形態空間中,它甚至影響了欺凌者的道德和價值判斷。在欺凌者心中埋下的是對罪惡的深刻認識和崇拜。這種基于非理性的身份和崇拜已成為內化后一些“問題青少年”的常態。這使得它們在諸如對待他人等許多方面反映了對主流社會的反叛和仇恨。因為仇視,他們便采用極端的手段來對待他人。
二校園欺凌現象對被欺凌者有危害
近期有關被欺凌者的研究表明這種情況可能持續到成年期,欺凌所帶來的不僅僅是精神上的傷害,還有在身體上不可輕易被磨滅的傷痛。在研究中所采訪到的兒童,通過對他們的血液檢測得到的結果表明,被欺凌次數的增加在他們成年后對長期健康有負面的影響。心理的病痛是隱藏的,具體會影響到他們的哪些方面是不可預測的,是否能完全治愈也是未知的。這可以看出欺凌所帶來的傷害是深遠而悠長的,在被欺凌者的心中是久久不能撫平的。
三校園欺凌現象的防范
(一)對家庭而言,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尤為突出。家長與孩子的關系應該是平等的,在平等的關系中去溝通和對話,是良好的親子關系的基礎。作為家長來說,在良好的溝通下,平時應多關注孩子的情緒變化,在發現有任何異常的情況下才能及時發現問題。溝通是一切事端的良好解決辦法,如若平時與孩子溝通較少,當孩子遇到問題時,不知和誰傾訴是延遲事態嚴重發展的阻礙。當問題發生時,作為欺凌者的家長不是一味地譴責,而是要關注到這背后隱藏的原因,孩子的欺凌動作是如何形成的,做到了解事態的起因能更好的解決問題。而作為被欺凌的家長應首先及時疏導及安撫他們的的情緒,可以咨詢心理醫生,用更好的方式讓情緒得到釋放。
(二)對學校而言,學校教育應在重視學生成績提高的同時,也要重視對學生的德育教育。素質教育的推廣中,德育是不應被忽視的,在學校生活中,也是一個小型的社會集體,學生們也是在其中學習如何和他人溝通交流。學校也可多培養及發展有關德育教育的活動。通過活動讓學生們能意識到建立良好的道德品質的重要性。增強學生們的社會責任感,學校也應積極創設良好的教育氛圍,培養融洽的師生同學關系,改善校園環境,使學生能夠在和諧、健康、文明的校園環境中快樂成長。為保證學生安全,學校應當在校園內一些偏僻、不易察覺的地帶建全監控網絡,當發現校園欺凌行為時,應當立即采取制止措施,避免傷害的發生。[1]在處理學生的欺凌行為時,教師應與學生在不公開的場合進行引導,避免傷及學生的自尊心以及避免泄露學生的個人隱私,應引導他們妥善處理沖突,讓他們意識到欺凌的后果和嚴重性,用正確的方式解決問題。在這一過程中,學校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應起到關鍵性的作用,作為教師,如何在不只懲戒、教化的基礎上,使欺凌者真正的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并且對于被欺凌者,如何及時安撫情緒,怎樣安撫,都是極其重要的。在平時多與學生溝通時,能及時發現不穩定的情緒出現并處理,作為教師可以就校園欺凌問題舉辦主題班會議,組織學生討論,以提高學生對欺凌問題的理解,并學習如遇到此問題如何處理。
(三)對于政府來說,政府應盡快加強校園安全立法,從法律的高度保護青年學生的健康成長。法律政策的出臺,不僅做到警示欺凌者,并且讓部分欺凌者通過法律來反省過錯。同時,有必要完善紀律處分機制,使欺凌者為自己的過錯付出代價,對欺凌者施加必要的懲罰和處分,讓被欺凌者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總之破解學校欺負問題一定要走出兩個誤區,一是忽略兒童的特殊性,一味簡單照搬成人世界里應對欺凌者的策略來解決學校這種問題,用成人理解的方式方法解決兒童所遇到的問題,這并不是解決而是處理,違背兒童成長的規律。二是嘗試徹底消除欺凌的行為,把注意力都集中在教化、限制和懲戒欺凌者方面。一味地譴責、教育欺凌者,是在表面化處理問題,事件背后的原因及所帶來的的深遠的惡性影響,其實并沒有消除。理性看待欺凌行為,認識到兒童在各方面的未完成性,并將欺凌行為放在兒童群體交往的大背景下,從教育兒童不去實施和巧妙應對兩個方面著手應對這種情況。如此,方能真正走出破解學校欺凌問題的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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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時蓉華.新編社會心理學概論[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34-41.
【反對校園欺凌主題班會一】 一、活動目標:
1.自覺抑制校園暴力,能與校園暴力進行斗爭。
2.能夠正確處理生活中的各種沖突,能夠勇敢地與校園暴力做斗爭。
3.認識校園暴力的危害性,掌握與校園暴力做斗爭的方法。
二、教學重難點:
掌握與校園暴力做斗爭的方法,學會自我保護。
學會巧妙地處置校園暴力。
三、教學準備
1、教師準備:教材、多媒體課件、搜集典型的校園暴力事例等。
2、學生準備:學生課前閱讀課文,思考怎樣正確處理校園暴力。
四、教學過程
一、觀看《校園暴力》視頻,引入新課。
二、 思考:
1、什么是校園暴力?你遭遇過校園暴力嗎?
學生結合觀看的視頻和及生活實際回答。
校園暴力是發生在校園中的一些學生奉信暴力決定一切,以多欺少,以大欺小,以強凌弱等現象,校園暴力是個全球性的問題。(板書)
2、學生閱讀專家訪談后回答。
討論:校園暴力有什么危害?
學生回答并歸納:
校園暴力首先給受害者的身體帶來傷害;其次是更為嚴重的心理上的傷害,使受害者產生不安全感,產生恐懼和焦慮。(板書)
3、校園施暴者的構成主要是些什么人?
學生: 曾經是校園暴力的受害者;學習差表現差的學生;愛歧視的學生;在家庭中缺乏溫暖、關愛的學生;性格孤僻、心理壓制,無處發泄的學生
4、社會、學校、我們對校園暴力的態度?
校園暴力必須被制止。
想一想:
面對校園暴力我們有哪些對策?
學生回答。
(一)對策一:從受害者的角度想:
不要忍著不吭聲:你首先要做的就是告訴家長或者老師。
盡量不要一個人待著:盡量待在人多的地方。
不理睬:如果有人沖你喊,讓你交出你的午飯錢,不要理睬他,裝做沒聽到,繼續走自己的路。
小討論:
暴力容易發生的時間:上學或放學學生回家途中。
暴力容易發生的地點:偏僻地角落。
容易遭暴力襲擊的對象:低年級學生,弱小的學生。
暴力發生后自助的方法:告訴老師、學校、家長或者公安機關;傷勢嚴重的立即打120急救。
(二)對策二:從施暴者的角度想:
反思一下,值得嗎?你要做的事情可能給你帶來批評、處分甚至法律處罰,這將成為你人生的一個污點。而起因也許只是很小的一件事,或僅僅是你自己的一時沖動。這么做,值得嗎?
站在對方的角度想一想:如果你被人愚弄、辱罵甚至是毆打,你會是什么感受?如果你的行為會給別人帶來長時間的恐懼和痛苦,你忍心嗎?
學校有政教處,有法制校長,社會有治安管理機構,有公安機關,必要可撥打110等。
法制社會,正義必將戰勝邪惡。
忍一忍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5、以案說法。
閱讀下列材料,回答問題:
2 010年校園血案40天5宗
3月23日,福建南平市實驗小學發生兇殺事件,兇徒鄭民生殺害了8個孩子,還有5個孩子重傷。
4月12日,在廣西合浦某小學門前又發生了一起兇殺事件,2人死亡、5人受傷,其中包括多名小學生。
4月28日,廣東雷州兇殺案,一男子持刀砍傷16名師生。
4月29日,江蘇泰興傷人事件,一男子在幼兒園內持刀砍傷32人。
4月30日,山東濰坊校園血案,一男子在小學內用鐵錘錘傷5人后自焚。
師:讀完這些材料你想說些什么?
學生回答:
二、面對校園暴力怎么辦?
據有關部門調查:在校中小學生有30%有過被校內、校外不法分子敲詐、勒索、搶劫、搜身、欺侮及其他滋擾的經歷,卻很少有人主動采取正確的方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上述材料說明了什么?
學生回答:材料說明了青少年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社會學校家庭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和保護。
(2)你認為應陔采取哪些正確方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學生回答:
①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是避免侵害的前提;
②面對不法分子的侵害首先要迅速而準確地作出判斷,然后機智勇敢靈活地與其斗爭;
③積極尋求家長、學校和社會的保護;
④受到侵害時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6、實踐營地
班級以小組為單位共同討論,設計一個比較合理的校園防暴系統。
【反對校園欺凌主題班會二】 教學目標:
1.讓學生認識校園欺凌產生的原由,認清校園欺凌帶來的負面影響。
2.通過恰當的引導和暗示教會學生察覺自己的攻擊意識,并合理控制與調整不合理的觀念。
3.當面對他人的攻擊時能夠嘗試用溫和和理智的態度處理矛盾,有效化解危機。掌握應對校園欺凌的正確辦法,從而提高防欺凌能力,進而學會保護自己。
教學重點:
了解校園欺凌的實質和危害,掌握正確應對校園欺凌的辦法和策略。
教學過程:
一、走近校園欺凌
校園本是靜美之所,然而這片靜土也染上了血腥。如果任由這種校園欺凌發展下去,那無疑會在青少年中間造成一種不良的暗示:邪惡比正義更有力量,武力比智力更有價值。這是相當危險的,所以要拒絕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的最可怕之處在于其施暴者是孩子,而受害者也是孩子。對施暴者來說,其過早染指了不良惡習,日后的成長令人擔憂。而對受害者來說,這樣的經歷無疑是一場夢魘,很容易留下永久的傷痕。列舉一些校園欺凌事件:
2015年5月22日媒體曝光,安徽懷遠縣火星小學13歲的副班長小賜因為擁有檢查作業、監督背書的權力,向另外6個孩子要錢。錢沒給夠,就逼迫他們喝尿吃糞。 2015年6月10日上午,16歲的永泰縣東洋中學初三學生小黃,在結束中考語文科目考試后,難以忍著劇烈腹痛繼續參加中考, 這才向父母道出了一個藏掖4年多的秘密:自小學五年級起,他就頻繁被其他同學無故毆打。8日晚,小黃再次遭同班同學夏某、林某和張某圍毆,忍痛2天后被送醫,卻被發現脾臟出血嚴重,于11日晚,經手術切除了脾臟。 2015年6月21日,江西永新縣發生一起多人圍毆女生事件,受到網友廣泛關注。據了解此次涉事女生有9人,其中小學生有2人,中學生4人,3人已輟學。她們年齡都在12至16歲之間,其中涉案人員劉某被刑拘。
二、分析校園欺凌產生的原由 校園欺凌的產生原由比較復雜,受多方面的影響。
有家庭原由,有社會因素,也與教育工作者和學校管理有關。調查中發現,僅從施暴者自身來看,主要原由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學習壓力大,無法通過正常渠道排解。
第二、 心理不健康,精神空虛。
第三、傳媒渲染(網絡、電視、電影、廣播、報刊等),社會暴力文化的影響。
三、校園欺凌帶來的危害
校園欺凌在很多人的心里都留下很深的烙印。這種不良影響,不僅僅體現在受害者,也使施暴者的心靈成長和社會前途中增添了大量的阻力。 對于施暴者而言:給他人帶來傷害,要承擔治療甚至賠償費用,要受到學校老師嚴肅批評教育,甚至無法繼續完成學業。他們的行為很難獲得社會(主要是學校和家庭)的認可,那些常在中小學打架,特別是加入到暴力幫派的學生,很多最終都走上犯罪道路。 對于受害者而言:帶來肉體損傷甚至殘疾;易造成性格懦弱、自卑,缺乏信心和勇氣;造成心靈的陰影和傷害;厭學甚至輟學。
四、如何預防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常見情形:
1.索要錢物,不給就拳腳相加;
2.以大欺小,以眾欺寡;
3.為了一點小事,大打出手;
4.同學之間因義氣之爭;
5.不堪長期受辱,以暴制暴。
預防欺凌的方法:
第一,不能怕字當頭。在遇到勒索、敲詐和毆打時不害怕,要敢于抗爭。因為這些攔截的不良少年大多和受害者同齡,他們所實行的第一次攔截往往都是一種試探。如果此時在心理上就被對方所壓倒,任其欺壓,那么這樣的第一次妥協其實就縱容、鼓勵了攔截者,就會帶來了更不良的后果。因而,有效防范校園欺凌的第一要訣就是不怕。但是要注意避免激發對方欺凌升級,導致眼前吃虧。
第二、要及時報告。我們也要認識到勒索、敲詐頻繁是同欺凌緊密聯系的,我們提倡在不怕的前提下與之抗爭,但不意味著逞一時之勇,反而造成不必要的傷害。因此,在遇到勒索、敲詐后要及時向學校、家長報告。第一次遇到攔截后的表現是十分重要的。無論對方的目的是否得逞,如果一味害怕而忍氣吞聲,或是不想宣揚,相反的會在無形中助長了對方的氣焰,使得對方以為你軟弱可欺,往往會導致新的勒索、敲詐和毆打事件的發生。
校園欺凌(School bullying),指發生在學生間的,個人或集體持續以語言、文字、圖象、符號、肢體動作或其他方式,對他人實施的直接或間接的貶損、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使該學生處于敵意或不友善的校園學習環境中,產生精神上、生理上或財產上的損害。隨著對欺凌危害認識的不斷深入,國外已越來越重視對其的懲治,許多國家已在立法上出臺了預防、處理辦法。在我國,校園欺凌越來越嚴重,暴露出家庭、社會、教育等各方面的問題,對其的預防與懲治也將是個系統性的工程。本文從法律的視角,嘗試分析校園欺凌產生的心理根源,并對這些行為進行法律上的分析,從而提出一些有針對性的對策。
一、校園欺凌的認識誤區
對于校園欺凌產生的原因,可以從諸多視角進行分析,本文則是從法律責任、不利后果的承擔上分析學生的心理。
(一)認為并不違法的游戲心理
有些校園欺凌,可能一開始確實僅僅是學生間的游戲行為,只是隨著游戲的不斷反復,一些不良游戲情節,尤其是一些暴力因素在不知不覺間被加入,游戲中的某些人開始向其他人提出物質財產上的要求,不服從者將受處罰或孤立。這種游戲已經轉變成了欺凌行為,學校和家庭也很難及時發現,也就無法予以干預、制止。
(二)認為不到法定年齡的無責任心理
一些校園欺凌行為人在自我認知上,以及其監護人對其認知上,都認為行為人是個學生,還只是個孩子,無法辨識、控制自己的行為。他們之間的行為,即使造成某種后果,也不具有主觀惡意,不需要承擔責任。行為人或其監護人從我國法律有關法定責任年齡的規定出發,錯誤地認為未成年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不了解法定責任年齡的細節規定,也不了解法律責任的種類。在行為人因不到法定年齡無法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忽視了監護人負有監護責任,需要承擔某些替代賠償責任,在嚴重情況下,監護人還可能被剝奪監護權。
(三)認為法不責眾的從眾心理
校園欺凌大都是由集體實施的,其惡劣之處在于,一群學生對某個學生進行身體侵害,被侵害者無力反抗、不敢反抗。而正是這種集體行為,讓行為人存有法不責眾的錯誤認識,認為法律不可能追究每一個人的責任,即使追究,他分擔的責任也很小。
(四)認為單個行為危害不大
校園欺凌是持續的行為,雙方地位是長久、穩定的不對等,致使被欺凌的一方精神上、肉體上遭受長期的折磨,累積起嚴重后果。而就每一次欺凌行為來看,有可能都不嚴重,表面上看都不會對被欺凌人造成很明顯的損害。正是這種單次行為危害后果不大的表象,讓行為人以及他人看不到欺凌行為的危害。行為人至多是從正在實施的單個欺凌行為判斷其危害,掌握自己行為的分寸,認為自己的欺凌行為并不過份,后果也不嚴重。老師、同學或其他人也多是從正在實施的單個欺凌行為判斷其危害,因此也認為欺凌行為不嚴重,最多只是簡單地阻止某次欺凌,而不能據此發現問題,從而有效防止欺凌的再次發生。
(五)認為受害者僅僅是受欺凌學生
在校園欺凌中,實施欺凌行為的學生,往往認為自己是勝利者,吃虧的是被欺凌者。其實,從美國對欺凌行為的研究來看,一方面,被欺凌者的學習、生活受欺凌干擾,嚴重影響其健康成長(美國校園槍擊案有三分之二是由被欺凌者實施的);但是另一方面,實施欺凌的學生,其心智也深受欺凌行為影響。許多成年罪犯,當年都曾在校園里有欺凌行為,學生時代的欺凌行為極易在成年后轉化成犯罪行為。從這個意義上說,欺凌實施者也是校園欺凌的受害者。
因為上面這些錯誤認識的存在,再加之現代網絡技術的發展,有些欺凌行為通過網絡實施,具有一定的匿名性,使實施者更無責任意識,更加肆無忌憚。因此,要防治欺凌行為,首先要明確欺凌者的法律責任,用必要的懲處來阻止欺凌行為。
二、校園欺凌的責任分析
校園欺凌法律責任的主體以及法律責任的種類,需要從整個法律規范體系中去完整把握。
(一)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
欺凌行為人。欺凌的直接責任承擔者就是欺凌實施者,不管欺凌行為實施者年齡大小,法律責任都存在,只是有些責任,如果是未成年人則無法承擔或被減輕,有些責任轉于他的監護人承擔(或因無法承擔該種責任而對其有其他干預措施)。由于欺凌行為經常是種集體行為,因此實施者的情況也較復雜。直接實施欺凌的帶頭者、參與者與協助者,都有法律責任;旁觀者一般情況下沒有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旁觀者為欺凌行為起哄助威、出謀劃策,甚至教唆他人實施欺凌行為,則屬于共同行為人,也有法律責任。
未成年欺凌行為人的監護人。如上所述,對一些未成年的欺凌行為人,由于其無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因此,根據法律規定,有些責任轉由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承擔。因為這是種責任的轉移承擔,因此并不能以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而免除,但是可適當減輕。有些情況下,監護人還要承擔對實施欺凌的被監護人未盡監護義務的責任,造成監護人嚴重損害的,可能被剝奪監護權。
學校。學校對學生管理不善,對校園欺凌不能及時發現、制止,對學生疏于管理,要承擔行政上的法律責任。有對被欺凌學生所受損害的責任,也有侵權責任上的補充責任或合同上的違約責任。需要注意的是,正如前述,欺凌行為中,除了被欺凌者外,欺凌實施者也是某種意義上的受害者,學校對未成年欺凌者也要承擔責任,如《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5條規定的管教的責任以及按規定送專門學校的責任。
(二)欺凌行為的法律責任種類
1.刑事責任
如果欺凌行為觸犯刑法,行為已構成犯罪,則行為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如果是集體行為,則行為人可能構成共同犯罪,根據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的不同,分別為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不滿14周歲,則不負刑事責任,但應責令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如果行為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欺凌行為構成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等,應當負刑事責任。
2.民事責任
除了承擔刑事責任外,如果校園欺凌造成被欺凌者人身或財產等損害的,還要同時承擔民事責任。欺凌行為可能不構成犯罪,或者因當事人未達到法定年齡而無法承擔刑事責任,則依然要承擔民事責任。只是當欺凌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由其監護人替代承擔。如果未成年欺凌者有自己財產的,先由其財產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當欺凌是由集體實施時,如果數個欺凌者共同實施欺凌,則每一個欺凌者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數個欺凌者分別實施欺凌,造成同一損害,則承擔按份責任;能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責任,無法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3.行政責任
欺凌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則有可能被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等行政處罰。雖然不滿14周歲的人不予行政處罰,但是同樣應責令監護人嚴加管教,也同樣需要同時承擔民事責任。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如果沒有盡到管理責任,對校園欺凌沒有及時發現、干預、制止,造成了不良后果的,也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三、校園欺凌的法律應對
近期,我國一名在美國留學的中學生翟某,因校園欺凌事件,被判處十多年的監禁,引起了社會的大討論。為扼制住校園欺凌的嚴重勢頭,許多國家采取了零容忍態度,嚴肅追究法律責任。根據我國法律,欺凌行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只是根據行為的性質,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但在如何發現、如何追究、如何定性等問題上,缺乏必要的規定,我國許多校園欺凌行為人仍逍遙法外,責任無法追究。因此,要正確應對欺凌,應制定相關的法規,建立完善的校園欺凌懲治法律機制。
(一)成立欺凌信息的收集機制
對于欺凌行為,被欺凌者因為精神上的恐懼,大都不敢向家庭、學校或他人舉報;其他旁觀者因害怕自己成為報復或欺凌對象,也大都不敢向學校或有關方面反映。即使有些大膽的旁觀者想舉報,也不知向誰舉報。有的向自己的老師反映,如果不是同一班級或同一學校的學生,往往也得不到重視,獲得信息的老師也不知道如何處理。
因此懲治校園欺凌,首先要建立起校園欺凌信息的收集處理機制。學校應建立專門的受理、收集有關校園欺凌的投訴或舉報機構,設置投訴電話、郵箱、網頁,并大力宣傳,讓學生、社會人士了解能反饋欺凌信息的渠道。學校也應不時組織匿名問卷調查等方式,靈活技巧地獲得欺凌信息。另外,還要建立起全社會的協同通報制度,比如當警察在處理案件時發現存在校園欺凌,應及時將有關信息反饋給相關學校;醫院在診療過程中,發現在校學生人身傷害有可能來自校園欺凌,也應及時將有關信息反饋給相關學校;媒體接到或發現校園欺凌的線索,也應及時反饋到學校。此種信息反饋機制,應明定于相關法規中,整合各方社會力量,及時發現校園欺凌。收到相關欺凌信息的學校,如果沒有管轄權限,應及時將信息轉到有管轄權的學校。
(二)建立科學的調查處理程序
首先,要建立專門的欺凌處理機構,成員應包括校長、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等,保證處理機構的專業性與廣泛代表性。其次,調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相關信息,聽取教師、欺凌學生、被欺凌學生、其他學生陳述,對未成年學生進行詢問,應通知其監護人在場。調查中,為保護被欺凌學生,除非必要,應盡量避免學生互相對質。處理人員要進行專門的培訓,注意保密,維護學生尊嚴,著眼欺凌行為的校正而不是激化矛盾。再次,學校要建立專門的輔導團隊,對有欺凌傾向或被欺凌的學生進行及時、長期、有針對性的輔導,并要有相關的輔導過程與輔導成效記錄,輔導學生健康成長,而非簡單的以處罰代替教育。然后,要注意各部門的配合。在處理過程中,如果學生涉及多個學校,相互間要密切配合,必要時應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協調處理。如果調查中發現情節嚴重,涉及違反治安管理甚至刑法的情形,應及時將情況通報相關機關,并依法處理,不能以校內處罰代替行政處罰或刑罰。最后,要根據調查的情況與輔導后的改善情況,在合理期限內,及時做出處理結論,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及行為人,并且要告知不服處理的復議等救濟方式及期限。
(三)賦予學校必要的處置權
我不清楚國內的學校是如何定義“欺凌”二字的。但日本文部省對“欺凌”二字的定義十分明確,制定了例如“欺凌防止對策推進法”等在內的各種制度與對策,但這一切并不能根除校園欺凌事件發生。
例如日本的漫畫家手冢治蟲,就是這樣一個在欺凌中成長起來的人。如果我說手冢治蟲能成為日本戰后最具影響力的漫畫之神,與他童年時遭受欺凌有關,也許會令許多人大吃一驚。
小學時代的手冢治蟲非常瘦小,頭發有些天然卷,看起來亂哄哄的,加上視力不好,從小就戴眼鏡――在上世紀三四十年代,戴眼R的孩子還非常少,大家對戴眼鏡的手冢治蟲特別好奇,湊過來問:“戴上眼鏡能看多遠?”手冢治蟲自己其實也不是特別清楚,就胡亂回答說:“只能看六十米遠。”于是大家一陣哄笑,當即給手冢治蟲取了個小名叫“六十米遠的眼鏡”。
學生時代的手冢治蟲老是被同學們惹哭。在手冢治蟲的回憶錄《我的漫畫人生》里,曾這樣寫道:
“每次回到家,母親就會問:‘今天在學校又被惹哭了多少次啊?’于是我就扳著手指頭數:‘一次、二次、三次……’”而每次母親都簡短地回答我說:‘要忍耐。’”。
老是被人欺負的手冢治蟲下決心要采取措施來改變自己的處境。最好的辦法,是能會一樣別人不會、而只有自己特別拿手的絕活,那才能夠讓人心服口服、刮目相看。那樣的話,說不定就再也不會受人欺負了吧?
手冢治蟲想來想去,覺得自己最拿得出手的“絕活”,就是畫漫畫。因此在小學三、四年級的時候,他漫畫練習得非常努力,父母親買回家的漫畫書,他幾乎都臨摹了一遍。升學到五年級的時候,手冢治蟲已經有了厚厚一本自己動手繪制的漫畫冊了。
這本自制的手繪漫畫冊,果然改變了手冢治蟲老受欺凌的人生困境――漫畫冊在同學們之間互相傳閱,班級里的同學都對他刮目相看,連以前欺負他的那些同學們,也對他友好起來,不僅不再嘲笑他了,甚至還主動來跟他打招呼,撓著頭特別不好意思地問:“手冢君,什么時候去你家看漫畫啊?”
手冢治蟲用漫畫征服了欺凌他的同學。并在成年之后,用漫畫征服了整個日本。
孩子受到欺凌時,該怎么辦呢?
忍耐,肯定是無法解決問題的。
近年來霸凌事件在校園頻繁發生,成為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問題。校園霸凌對兒童和青少年心理健康的消極影響非常大。校園欺凌是一個多因素現象,同個人、家庭、學校、文化等多種因素相關。
一、霸凌的定義
霸凌是指一種反復發生的、以大欺小或以多欺少的惡意侵害行為,通過孤立、辱罵、威脅、打罵、勒索等方式侵害他人身心。霸凌可分為直接霸凌和間接霸凌。直接霸凌包括直接語言霸凌,如謾罵,也包括直接身體霸凌,如拳打腳踢,拉扯頭發等。間接霸凌,如造謠,孤立排擠等。
二、校園霸凌行為的特點
(一)普遍性
由于校園霸凌行為對兒童或青少年的身心發展有巨大危害,各國心理學家都對本國學校的霸凌現象做了調查。挪威學者奧維斯最早關注校園霸凌事件,在半個世紀以前就對北歐國家的校園霸凌事件進行了研究。根據奧維斯對挪威數萬名中小學生的調查研究,約50%的學生“一個月兩三次”或者更頻繁地卷入霸凌問題,其中受害者約占9%,霸凌者約占7%。
(二)隱蔽性
校園霸凌現象分為直接霸凌和間接霸凌。直接霸凌是通過身體霸凌或者語言霸凌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較容易發現。然而,間接霸凌通常需要通過第三方,這樣就導致霸凌現象難被發現。例如網絡傳播謠言,背后說壞話。父母和教師也較難判斷孩子是否深陷這種霸凌行為。
(三)反復持續發生
受害者通常膽小,不敢將受霸凌的事實告訴教師和父母。霸凌者正是抓住此種心理,反復持續欺侮受害者并且以此為樂。霸凌現象一旦發生就會持續反復發展下去。
三、校園霸凌行為的影響因素
社會學習理論由美國當代著名心理學家班杜拉于1977年提出。該理論認為人的行為源于以偶然強化為中介的直接學習和觀察學習。兒童和青少年的霸凌行為屬于社會行為,是兒童或青少年直接學習和觀察學習的結果。直接學習,是指個體直接做出某種行為并親自體驗這種行為的結果,從而獲得“何種行為在何種場合下是適宜的”信念。這些信念會指導他們日后的行為。觀察學習是指個體通過觀察他人的行為及其后果而實現的學習。
(一)家庭因素
家庭因素對孩子的行為有著最直接的影響。在家庭生活中,這些霸凌者常看到他們父母的家暴行為,耳濡目染,或者是一些家長因為教育方式有問題在教育孩子過程中采取打罵方式。這些兒童和青少年在觀察父母的暴力行為后,認為此行為等同于發泄憤怒的正確方式,學習了暴力行為并且應用在學校環境下,就成為霸凌者。
另一方面,家長對霸凌現象認識不夠,許多家長認為孩子之間打鬧是再正常不過的小事,教育孩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久而久之,孩子就不會和家長說被欺負的事實,可能導致更加嚴重的后果。
(二)傳媒因素
兒童和青少年還沒有形成穩定的“三觀”,在成長過程中容易受到外界信息的影響。例如,書籍中的暴力情節,電視電影中對暴力的美化和渲染以及網絡中的暴力游戲。身心發展尚不健全的孩子們看了書籍、影音或網絡游戲會覺得用暴力來解決問題是正常的。同時自身缺乏認識,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會對他人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在學校里的某件小事可能就成為其霸凌的導火線,他們應用在媒介中學到的暴力解決問題方式而成為校園霸凌者。
(三)校園因素
校園因素分為教師對學生的影響和同學之間的互相影響。父母是孩子最重要的老師。上學以后,孩子在學校的時間顯著增加。教師對孩子的影響也不可小覷。尤其是青少年和兒童,身心發展不成熟,還沒有形成固定的價值觀,很容易模仿他人的行為。在中國大部分城市,雖然現在教師水平顯著提高,但不排除個別教師對學生的指責、打罵現象。教師眼中的學困生,如果性格軟弱、內向,則更加容易成為被霸凌的對象。
四、校園霸凌行為的危害
霸凌是兒童和青少年當中普遍存在的問題。無論是中國或者外國,農村或者城市,每個學校每個班級幾乎都會有這種現象存在。因此有人覺得,霸凌是個人成長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霸凌可以讓成長中的兒童變得更堅強,從而能更好地迎接成年后的生活。顯然這種觀點是錯誤的。霸凌行為對被霸凌者、霸凌者、旁觀者和整個社會都有消極影響,因此霸凌行為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霸凌者和被霸凌者都有可能患有心理疾病,如焦慮、孤獨、自殘,甚至有自殺的想法。而霸凌者可能會在的道路越走越遠,也可能因為控制不了自己攻擊他人而抑郁。看到霸凌行為的同學會恐懼,心靈受到創傷。如果旁觀者看到霸凌行為沒有受到制止或懲罰,他們也有可能受到錯誤的引導而走上霸凌的道路。校園霸凌行為毀壞校園和諧氛圍,影響兒童和青少年以后的發展道路,甚至可能引發自殺和犯罪,影響到家庭和社會。
五、對策與建議
校園本應該是培育祖國花朵的花園,教育祖國未來的地方。然而,校園內霸凌事件卻越來越頻繁,破壞了本應該是一片祥和的學習氛圍。那么,究竟有什么好的建議和對策能夠解決校園霸凌呢?
(一)個人方面
首先,加強認識。研究顯示,實施暴力的兒童或青少年自身并沒有認識到暴力對他人所產生的危害,因而他們肆無忌憚地霸凌給他人帶來傷害。因此,學生自己應該充分意識到霸凌行為危害的嚴重性,從而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遇到矛盾不再采取暴力的方式。
其次,青少年和兒童應該注重溝通交流。交流包括和同學的交流。當遇到矛盾時,要學會用語言表達,而不是采用暴力的方式;同時也要多與教師和家長來交流。如果自身安全受到威脅,應該及時向教師和家長反映,積極溝通,尋求幫助。
再次,同W們如果看到其他同學被欺負,不應冷眼旁觀,應該及時勸阻欺凌者,保護被欺凌者。校園環境需要所有人的共同維護,保護他人的同時也是保護自己。
(二)家長方面
父母是孩子最親近的人,家永遠是孩子最溫暖的港灣,父母是孩子最強大的后盾,孩子的健康成長離不開家長的關心與教育。
家長應該時刻讓孩子感受到家的溫暖和力量。在一個良好的家庭環境中成長的孩子會更加自信自律,較少被欺負,較少欺負他人。家長要以身作則,堅決杜絕暴力行為的發生,以免孩子模仿學習。
家長應該盡量陪伴孩子,注意孩子所關注的電視、網絡信息有沒有不健康的內容。如果要觀看含有暴力信息的內容,家長要陪同觀看,并且教育孩子暴力行為是不正確的。
(三)學校方面
在反霸凌行動中,學校是最重要的一環。學校的管理者要正視霸凌問題,采取積極的態度預防霸凌事件的發生。所有教職員工都應該為和諧校園貢獻一份力量,加強對學生的關心,給予學生應該得到的尊重,鼓勵兒童和青少年的多元化發展等。
學校可以設置一些課程,增強學生對霸凌行為的認識,增強學生的法律意識。法律意識缺失是導致霸凌現象的原因之一。同時教師要告訴同學們,學校和教師永遠是他們的后盾;告訴同學們“人善被人欺”,我們不可以欺負別人,但是也不能讓別人欺負。如果有霸凌事件發生要堅決抵制,第一時間聯系學校和教師來處理事情。學校可開通投訴郵箱。
(四)國家與社會方面
國家要完善制度,制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懲罰霸凌學生,保護被霸凌學生來約束霸凌行為發生。
通過公益活動加強美德、公德教育。指出暴力的惡果,減少暴力文化對兒童和青少年的影響。
互聯網、手機等電子媒介,以及書報等紙質媒介,都會對兒童及青少年產生影響。因此,呼吁各類媒體對播出的內容、出版的書籍等嚴格把關,減少美化和渲染暴力對未成年人的誤導。
國外也有一些值得借鑒的做法。例如,2003年9月,美國新澤西州制定反霸凌法規,要求學校采用反霸凌政策,處理霸凌和其他騷擾。“olweus禁止霸凌計劃”要求任命反霸凌協調員,并建立學校反霸凌條例,以班級為單位,組織對霸凌的專題討論。據統計,這項計劃實施后,校園中的霸凌和其他行為減少了50%。設立求助電話是一種有效的措施。英國許多地方設立了針對兒童問題的熱線,請志愿者和專業人士協助解決包括霸凌在內的兒童問題。
六、總結
不論被霸凌者有什么樣的錯,霸凌都不應該成為解決問題的手段。冤冤相報何時了?與其以牙還牙,不如手挽手,肩并肩,建設和諧校園。目前,校園霸凌事件還時有發生,希望學校、社會各方可以警覺起來,改進不足之處,幫助孩子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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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寄宿制學校;留守兒童;教育管理
2016年2月,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國發〔2016〕13號),《意見》指出,“留守兒童與父母長期分離,缺乏親情關愛和有效監護,出現心理健康問題甚至極端行為,遭受意外傷害甚至不法侵害。這些問題嚴重影響兒童健康成長,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各方高度關注,社會反響強烈。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為廣大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創造更好的環境,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農村留守兒童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產生的特殊群體,必將在長時間內存在。另一方面,作為受教育者的留守兒童,對傳統的教育教學和學校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挑戰。就目前來看,校園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問題凸顯,惡性事件經常見諸報端。調查顯示,由于體制不完善、政策缺失和資金不配套等原因,很多寄宿制學校的留守兒童教育關愛情況不容樂觀,不良狀況亟待改善。本研究選擇地處西部地區的重慶市石柱縣作為樣本,主要考慮到重慶市近年來高速發展,大城市大農村的特征不斷凸顯。而集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偏遠山區、三峽庫區為一體的石柱縣是一個特殊縣份,是典型的農業大縣、工業弱縣,常年外出務工人員數量巨大。研究者通過對重慶市石柱縣99所中小學校的農村留守兒童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統計與分析,重點對58所中小學寄宿制學校留守兒童教育關愛情況進行深度調研和訪談,客觀上指出該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暴露的不足,從完善制度、出臺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改進建議,以期在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的新形勢下對重慶市其他區域產生積極影響。
一、相關基礎數據分析
1.農村留守兒童基礎數據及分析從表1可以看出,由于受到重慶市經濟發展的影響,地處渝東地區的石柱土家族自治縣常年外出務工人數不斷減少,農村留守兒童數量也逐年減少,總體占比呈現出下降趨勢。2009年前后,石柱縣結束了不通高速的歷史,2013年渝利鐵路全縣貫通并設有石柱縣站,交通的快捷一方面在吸引外部資金進入石柱開辦勞動密集型工廠,許多留守兒童的家長選擇在家門口務工;另一方面,交通的便利也使得一些常年外出務工的留守兒童家長能夠不斷縮短外出時間,使留守兒童不至于常年留守。據2016年春季學期數據統計,該縣農村留守兒童總計16856人,其中寄宿制留守兒童8793人,占全縣留守兒童總數的52.17%,超過一半;留守女童8105人,占留守兒童總數的48.08%;隔代教養留守兒童12841人,占比76.18%,隔代教養為最主要的養護形式。從表2可以看出,寄宿制留守兒童、留守女童以及寄養狀態下留守兒童數量龐大,他們屬于弱勢群體中的特殊群體,需要加強關愛保護措施。其次,家庭貧困留守兒童3619人,占留守兒童總數的21.47%,應是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開展教育扶貧工作的重點關注對象。此外,雖然石柱縣有較為成熟的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管理“1+4+X”模式,縣域內各個部門、學校、社會愛心企業等形成了合力,但是以家長、知心姐姐、“紅櫻桃”媽媽等為主要群體的留守兒童親情彌補隊伍仍顯不足,對口率僅為65.57%,缺口很大。從表3可以看出,在99所中小學校中,基礎設施設備建設及配備差距較大,整體來看,初中學校明顯優于小學;部分項目成為中小學共同的弱項。建設較好的是食堂(餐廳),但也存在著食堂相關設備缺少的情況。在浴室建設上,小學較差,配備率不足40%,按照小學寄宿制學校34所來計算,配備率也沒有達到90%,而中小學浴室鍋爐供應不足、燃料缺乏、洗浴房間不足是一個普遍問題,無法滿足寄宿制留守兒童的基本生活要求。在調查統計的四個項目中,最讓人揪心的是學生心理咨詢等方面的配備,全縣中小學校有資質的心理咨詢教師僅為4人,超過95%的學校沒有心理咨詢室或者由于缺乏專業教師而導致閑置。值得肯定的是,全縣各學校均為留守兒童提供了對外聯系的免費親情電話。2.寄宿制學校基礎數據截止到2016年春季學期,石柱縣共有寄宿制學校58所,其中中學23所(高完中4所、單設中學13所、九年一貫制學校3所、民辦中學3所),小學34所,特殊教育學校1所。在58所寄宿制學校中,共有教學班級1001個,其中有寄宿制學生的班級868個,占比86.7%;58所學校共有在校生46034人,其中寄宿制學生27420人,占比59.57%,上文提到寄宿制留守兒童8793人,占全縣留守兒童總數的52.18%,在這里占寄宿學生總數的32.07%。依據有關規定,58所寄宿制學校共有46034名學生,應配備教職工人數為3683人,實際配備3342人,差配教師341人,少配備教職工接近10%。直接參與學生早晚自習輔導的教師數為2308人,共計承擔570600節自習課數,平均每人每學期承擔248節早晚自習課,以每節課最少40分鐘計算,共計增加165個小時的工作量,以每學期100天正常上課計算,寄宿制學校教師每天增加1.65個小時工作量。在承擔寄宿制學生管理服務工作人員中,其中臨聘人員114人,其他192人;在編人員1618人,學校領導崗位人員115人,其他21人(參見表4)
二、農村留守兒童寄宿制學校存在的問題
1.硬件建設不足或不達標,無法滿足寄宿生基本需求調查顯示,部分學校學生寢室不標準,仍舊存在著“教室型寢室”“大通鋪”現象,三十甚至四十幾個人一個寢室,空間狹小、空氣污濁、無單獨的廁所或者離廁所距離較遠;在食堂問題上,部分學校食堂十分簡陋,不能夠遮風擋雨,沒有餐桌椅或餐桌椅少,師生吃飯或站或蹲,十分不便;在配套浴室的問題上,多數學校無法為學生提供正常的洗浴,主要受到洗浴場地不足、供水設備缺乏、燃料缺乏等問題影響。2.教職工編制緊缺,寄宿生管理工作繁雜,管理效果不盡如人意縣編辦在核定學校編制時,對有寄宿生的學校按照一定比例增加核定編制用于寄宿生管理,但由于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任務重,規模較小的學校幾乎沒有專人用于寄宿生管理,規模大的學校安排有1~2名教師兼職參與寄宿生管理。部分學校存在有留守兒童因家中無人,在雙休日、節假日不愿意回家,仍舊留宿學校且缺乏有效養護的情況。在編教職工兼職管理學校寄宿生,工作量非常繁重。執行績效工資制度以來,八小時之外的工作無相關經費支持,由于沒有相關津補貼,時間較長后,教師工作的積極性變差。在調研訪談中,許多寄宿制學校的教師對工作抱有很大成見,怨氣很大。3.臨聘人員素質不高,學校額外負擔重寄宿制學校一般都要聘請食堂及宿舍管理人員,這部分人員大都是農村留守婦女,其文化素質普遍不高,對寄宿生中存在的各種問題無法處理,管理工作較為粗放,寄宿生活枯燥乏味。另外,學校無任何經營性收入,所有支出全在辦公經費中,寄宿制學校臨聘人員多,其工資支出也多,學校普遍難以承受。而臨聘人員不在學校編制內,但又參與學校部分的學生管理工作,其政治地位和福利待遇不能與老師們相提并論,這一尷尬的處境直接影響到他們的工作熱情和責任心。4.寄宿制學校心理輔導教師缺乏,學生心理問題無處咨詢寄宿制學校是校園欺凌事件發生概率較高的學校,學生之間朝夕相處,容易產生各種矛盾和糾葛,特別是強勢學生針對部分留守兒童、貧困兒童、單親及孤兒的打罵侮辱行為時常發生。由于石柱縣心理健康教師配備嚴重不足,以農村留守兒童為主體的心理弱勢群體日積月累形成的心理問題無處緩解,對他們的健康發展十分不利。
三、解決寄宿制學校管理問題的可行性建議
1.政府應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提供政策支持(1)出臺增配寄宿生管理人員政策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管理工作,建議按照每150人配備2名生活管理人員(150人以下按2名配備,考慮男女宿舍管理工作的實際需求),其經費由財政按照本地最低工資水平劃撥;非義務教育階段寄宿生管理工作,建議下發收費文件允許學校部分收費。(2)出臺允許發放寄宿生管理津貼政策在職教師承擔寄宿生管理工作后,撥專款專用給承擔相關額外工作的教師發放相關津補貼,提高教師參與寄宿生管理工作的積極性,按照平均增加工作量數據測算結果每天1.65個小時計算(大約兩個課時),考慮學校實際情況,以超過基本課時補助為基準,可以考慮每天補貼5至15元。寄宿制學校班主任津貼從績效中單列,標準上浮,允許寄宿制學校在班主任額外工作量上給予適當補貼。在財務報銷制度上,從政策紀律層面將寄宿生管理、服務而產生的各種津補貼納入財務專項審計項目。(3)出臺校園欺凌事件相關政策法規農村留守兒童是校園中的弱勢群體,常常成為受欺負的對象。由于和他人朝夕相處,難免發生矛盾,寄宿制學校的農村留守兒童受欺凌的風險更大。國家和地方政府應該針對校園欺凌出臺專用政策法規,加大對寄宿制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完善對留守兒童的法律保護措施,加大對欺凌者的打擊力度,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健康快樂成長。2.政府應不斷加強寄宿制學校建設,提供保障政府應完善寄宿制學校建設投入制度。在現有的基礎上,不斷增加寄宿制學校的經費投入,加強對經費的專項統籌管理,防止部分學校過度重復建設,將資金合理分配到宿舍建設及改造、食堂建設及桌椅購置、浴室建設等基礎項目上來,以滿足寄宿制學校學生的基本需求。在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助推下,合理規劃布局學校,逐步按需求完善相關設施的配備,增加留守兒童在校生活的舒適度。3.教育部門應完善工作措施,提升管理育人效果(1)嚴格把關,聘請高素質宿管人員。學校將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嚴格把關,盡量聘請素質較高人員擔任宿舍管理人員,努力創造條件,開展各類文體活動,以豐富學生在學校的學習生活,讓寄宿制學生時刻感受到學校大集體的溫馨快樂。(2)責任明確,加強對寄宿制學生特別是寄宿制留守兒童的關愛保護。在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允許的情況下,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學校寄宿制管理人員、班主任教師、心理輔導教師的業務指導和工作監督,確保寄宿制學校的各項政策落實到位,使寄宿制學生享受到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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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生命線,學校安全事關家庭幸福、學校穩定,社會和諧。為強化我校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安全,保證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校和諧健康發展,我校以貫徹落實《成都市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評定規范》為契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提高師生員工安全意識、責任意識,不斷強化學校安全管理,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做好學校安全工作,努力為學生的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有力的保障了學校安全有序運行,現將我校相關工作推進情況匯報如下:
一、建立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針對教育行業常規安全工作重點內容、相關法律法規、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相關文件要求和安全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科學制定了年度總目標及工作計劃,各業務部門根據學校總目標制定了本部門目標。目標內容包含:制定依據、部門、人員,傷亡、火災、食品安全事故、傳染病等事故控制,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簽約率100%、在崗教職員工、學生安全教育率100%、定期檢驗率100%、事故隱患整改率100%。同時,根據本單位年度總目標,制訂了年度安全管理、隱患排查與整改、安全教育活動、培訓演練、預防事故等的技術措施針對性計劃。在安全防范設備設施的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和勞動保護;安全評價評估、重要危險源監控、事故隱患排查、隱患評估和整改;應急救援器材、裝備配備及應急救援演練;安全標志及標識;其他與安全直接相關的人員、物品或活動等方面按相關要求對技術措施計劃進行實施和考核,考核記錄齊全。
二、完善組織機構,落實主體責任
根據規范要求,首先,我校成立了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明確了安全管理部門分管領導、各部門安全負責人、專職學校安全管理員和食品安全管理員。同時,建立了安全工作會議制度,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專題會議,校級安全工作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部門安全工作會議至少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教職工安全工作會議至少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內容包含:上級安全文件會議精神傳達落實、總結上一階段安全工作、分析校園安全形勢、研究并制定階段性安全對策、協調解決安全問題、檢查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其次,根據《中小學崗位安全工作指南》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健全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主要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和各級具體管理人員,按年度層層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做到學校安全崗位責任內容涵蓋學校業務工作的所有內容。
三、建立安全經費保障制度。
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教育培訓、應急演練、隱患排查整改、建筑物和教學設施設備安全運行保障等。制定年度安全經費使用計劃,建立經費管理及使用臺賬。建立教職工工傷保險、校方安全責任保險和學生意外傷害綜合保險等管理制度。足額繳納工傷保險和校方安全責任險保險費。按照上級行政部門要求,積極宣傳、鼓勵學生購買校園意外傷害綜合保險,完善安全事故責任保障體系,并為保險購買、理賠等提供必要協助。
四、加大對學生和教職工的教育培訓
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要求,結合重要時間節點及成都市學校安全教育平臺和《生命.生態.安全》教材,將安全教育課程列入常規教學管理,做到有教材、有陣地、有課時、有教師、有教案、有教研、有評價,有序開展各種形式、內容豐富多彩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有效完成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要求的安全宣傳教育任務。建立教職工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并制定相應培訓計劃。根據培訓計劃開展安全培訓。
做好培訓記錄及效果評估。電工、保安等非教學崗位操作人員,培訓每年不低于20學時,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培訓不低于40小時、教學崗位每年不低于12學時。依法應當持證上崗的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學校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學習本單位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主要負責人每年培訓不低于16學時;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培訓學時不低于40學時。
五、加強教育過程中安全控制規范化建設
一、青少年團伙犯罪的概念
對青少年團伙犯罪概念及內涵,中美雙方學者存在著不同的理解。肖建國教授認為:“在中國,團伙犯罪不是一個法律用語,而是公安機關在實際工作中習慣性使用的概念,同時由于中國的文化和語言習慣等原因,團伙犯罪很自然地被社會所認可。在20世紀70年代后期起步的犯罪研究中,人們常將青少年這一特定年齡人群所形成的團伙犯罪稱之為青少年團伙犯罪。但由于社會上對青少年的年齡認識不統一,法律又缺乏明確的界定,因此很容易將已經成年的青年人與尚未成年的未成年人混淆起來,所以,一段時期以來,無論是司法機關的犯罪統計,還是學者的專題研究,已經不再籠統使用青少年團伙犯罪這一概念,而是將成年人團伙犯罪與未成年人團伙犯罪區別開來,將純粹由未成年人構成或者以未成年人為主體組成的三人以上糾合成松散型的組織形式實施共同犯罪的稱之為未成年人團伙犯罪。”對此,樊榮慶副處長也持相同的觀點,他認為主張“可以將未成年入團伙犯罪的概念界定為三個以上未成年人自發地糾合在一起實施危害社會、觸犯刑法的行為,并且應受刑罰處罰的共同故意犯罪。”以上兩位學者對青少年團伙犯罪內涵的界定,主要是基于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
以維森特?韋布博士、趙繼宏博士為代表的美方學者認為:青少年團伙犯罪應定義為“青少年行為異常(區別于正常)以及行為不端(錯誤或者違法),青少年進行的可能觸犯法律的某項活動。例如,行為異常包括:喧鬧的舞會、不服從老師的管束、沒有經過父母同意逃學等。行為不端定義為違法活動,例如偷竊,學校斗毆等。”美方對青少年團伙犯罪內涵的界定相對比較寬泛,并不是基于刑法,而是基于犯罪學的理解。
關于如何界分青少年的年齡問題,由于兩國的法律以及研究方法的差異,存在著不同的理解。經過協商,在下一步的研究計劃中擬將青少年的年齡定義為年齡從12-24歲。一般分為兩個部分:未成年,即未滿18周歲,青年即18-24歲。
二、青少年團伙犯罪的研究方法
在青少年團伙犯罪的研究方法上,中美之間還是存在著較大的差距。根據與會學者的介紹,目前在中國,大量的實證研究已經展開,研究方法也趨于科學和規范。
趙國玲教授介紹了由她主持的一項青少年團伙犯罪的實證研究項目。課題組查閱了2000-2006年間全國法院審理青少年犯罪的大量卷宗,并選取了一些少年管教所進行抽樣調查,采取問卷、訪談等形式,開展實證研究。姚建龍博士以廣州“黑龍會”案件為例,采取個案研究的方法,詳細分析了“黑龍會”組織體系,闡述了當前社會幫派對校園滲透是原因及特點,以點帶面,歸納出當前我國新型青少年團伙犯罪的趨勢及防范對策。樊榮慶副處長長期從事刑事司法實務工作,他通過大量的案例展開未成人犯罪的實證研究。由于國情不同,特別是我國犯罪統計文獻資料存在不公開性,這對實證研究帶來較大的困難,使犯罪學研究的數據來源缺乏科學性和權威性。
實證研究已經成為美國犯罪學研究的主流研究方法。在本次研討會上,美方專家介紹了在目前青少年團伙犯罪研究中國際上所采用的通行研究工具,即國際自我犯罪問卷調查表(ISRD-2)。荷蘭文獻研究中心首先邀請了來自歐洲和美國等11個國家參加這項具有可比較性的試驗性研究。從1990年開始,(ISRD-2)這份問卷調查表已經在歐洲很多國家被用來檢驗青少年犯罪的發生概率的普遍性工具。在全球的“全世界犯罪和司法的報告”中,ISRD被描述成一個收集全球青少年犯罪數據的可選擇性的有效方法。而國際自我犯罪問卷調查表ISRD-2則從ISRD-1中提取核心部分,同時也將擴大許多能夠考慮到的因素,包括被害人經歷,少數民族的地位、家庭變量、學校變量和生活方式以及業余生活相關的變量,自制力的范圍以及關于生活主要活動、對待暴力的態度、學校、鄰里的問題。國際自我犯罪問卷調查表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已經得到了證實,并且受到相當多的好評。
三、青少年團伙犯罪的特點及趨勢
關于當前青少年團伙犯罪的特點及趨勢問題,學者專家各抒己見。徐建教授是我國青少年犯罪問題研究的資深學者,長期從事這方面的研究,他對我國青少年犯罪活動規律進行了分析和系統地梳理,并介紹了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的發展歷程。肖建國教授認為:“自從20世紀70年代以來,伴隨社會的巨大變革,中國未成年人團伙犯罪顯示出嚴重化的發展態勢,并呈現以下特點:一是未成年人團伙犯罪數量居高不下,在未成年人犯罪中的比例長期維持在相當高的水平,一般占50%,個別年份和局部地區甚至高達70%以上;二是未成年人團伙犯罪類型幾乎涉及所有的刑事犯罪,其中主要的犯罪類型為搶劫和盜竊犯罪,近來未成年人團伙實施的嚴重暴力性犯罪有所增加;三是未成年人團伙犯罪成員的組織形式松散、作案動機大多非常簡單,但形成未成年人團伙犯罪的深層次原因很復雜。”
樊榮慶副處長從刑事司法實務的角度,介紹了當前上海未成年人團伙犯罪的主要特點和趨勢:一是未成年人團伙犯罪數量呈高位運行。近幾年,上海未成年人團伙犯罪在全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分別為2005年占74.4%、2006年占73.3%、2007年占73.4%,年平均數約占73%左右。二是盜竊、搶劫、搶奪等財產型犯罪占絕大比重。近三年數據顯示,未成年人搶劫團伙犯罪平均占30.2%,未成年人盜竊團伙犯罪平均占21.7%,共同實施財產性犯罪在各類團伙犯罪中占了首位。三是網吧成為滋生犯罪的重要場所。四是犯罪主體趨向低齡化。五是外來未成年人團伙犯罪率已超過上海市未成年人團伙犯罪率。六是作案手段日趨現代化。
姚建龍博士以廣州“黑龍會”為例,闡述了當前社會幫派對校園的滲透趨勢。姚建龍博士認為:在以前所發現的絕大多數校園“幫派”的共同特點是由中小學生自發組成,其領導者和
骨干成員也基本上是中小學生。相對而言,這種類型的校園“幫派”雖然有不少在形式上也具備了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形式特點,但絕大多數的組織形式還不是太嚴密、模仿影視中的黑社會組織色彩較重,大多只是在校園內從事一些欺凌同學、破壞教學秩序的活動,除了極少數發展為黑社會性質的組織被公安機關摧毀外,大部分在被發現后經教育強行解散,或者因為學生的畢業等原因自行消亡。而“黑龍會”案件的特殊性在于,幫派組織的領導者和骨干均為校外人員,并有組織、有目的地向中小學校滲透。
趙繼宏教授介紹了美國青少年犯罪研究現狀,他認為:八十多年來,青少年團伙犯罪問題的研究一直倍受犯罪學家的關注。自從上世紀九十年代以后,美國的青少年團伙犯罪已經轉移到了小城鎮。由于青少年團伙犯罪經常與暴力和犯罪有關,無論是對聯邦政府還是州政府而言,如何有效地控制青少年團伙犯罪已經成為當前首要任務之一。在研討會上,他回顧了美國近年來青少年團伙犯罪的相關研究成果,介紹了美國犯罪學界關于青少年團伙犯罪研究的主要理論,還指出了當前美國青少年團伙犯罪研究所忽視的一些領域。
四、青少年團伙犯罪的成因
關于青少年團伙犯罪的成因,與會的國內學者選擇了不同的角度進行分析,但基本上屬于宏觀層面。樊榮慶副處長將未成年人團伙犯罪的原因歸納為傳統的四個方面:即未成年人的自身特點、家庭因素、學校因素及社會因素。肖建國教授則從縱向層面揭示影響當前未成年人團伙犯罪不可回避的四大因素:一是中國悠久的歷史文化背景中,“哥們義氣”的封建行幫思想在青少年中盛行。二是以獨生子女占主流的特殊人口構成因素。三是特定社會變革環境下外來人口流動現象。四是嚴厲的刑事打擊態勢下導致單獨作案向團伙犯罪轉變。
美方學者在解析青少年團伙犯罪的成因方面,沿用犯罪學研究的路徑和方法,多采用犯罪學的相關理論來檢測青少年團伙犯罪的行為,重在揭示青少年團伙犯罪的行為軌跡及其相關影響因素。美方學者認為,社會契約理論是在所有犯罪學理論中一個最常被討論和檢驗的理論,該理論認為:犯罪行為是因為社會對個體的約束被弱化或是被破壞的結果。自制能力低下不僅預示著犯罪,而且還有其它類似的行為(如:過渡的抽煙、酗酒),而低下的自制力很大程度上被認為是在孩童成長時代無效和不完全的社會化造成的。美方學者建議使用日常行為理論來檢測學校和社區的氛圍與青少年犯罪和被害的相關因素有關。研究者已經發現由于與失足青年交往及沒有監管的社交活動而導致犯罪的可能性是環境影響犯罪最主要的因素,例如社區和學校的氛圍。在青少年團伙犯罪的成因方面,美方學者認為:朋友的角色以及多數犯罪行為的集體作案傾向是一個重要原因。美國的研究還發現:團伙犯罪成員比起沒有團伙的同齡犯罪來,它們被捕的更多,自己主動交代的犯罪的數量也更多。此外,美方還注重對青少年違法犯罪與被害人之間關系的研究。研究已經證明:青少年違法犯罪和被害通常都是緊密相連的。美國以青年調查為基礎的研究表明:美籍非洲人、男性、慣犯的被害率居于榜首,其他的調查也證實青少年暴力犯罪人自身也常常成為被害人。此外,美方還針對青少年犯罪軌跡的尺度:比如參與性、頻繁度、易變性、嚴重性及初犯的年齡等問題展開深入的研究。
五、青少年團伙犯罪的預防及對策
盡管中美對青少年團伙犯罪問題的研究方法和路徑存在著差異,但在青少年團伙犯罪的預防與對策方面,卻取得了相當程度的共識,所謂殊路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