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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1.醫療機構制劑質量進一步提高,標準進一步規范;
2.淘汰一批不具備配置條件、質量不能保證、安全風險較大的醫療機構制劑品種;
3.醫療機構制劑的研制、配制、使用更加規范有序。
二、整治重點
對全市范圍內持有《醫療機構制劑許可證》和制劑批準文號的單位配置、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整治。整治重點是
1.超出批準范圍或者品種配制制劑;
2.未經批準委托或者接受委托配制制劑;
3.不按照批準的質量標準配制制劑;
4.配制條件不符合許可時的法定條件;
5.在市場上銷售或者變相銷售醫療機構制劑;
6.未經批準擅自使用其它醫療機構的制劑;
7.未經批準擅自用于臨床試驗的制劑。
三、工作任務
(一)開展醫療機構制劑再注冊
認真落實《醫療機構制劑再注冊工作方案》,依法及時做好醫療機構制劑再注冊的受理和審核工作。對不具備配制條件、質量不能保證、安全風險較大及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品種予以淘汰。
(二)加強醫療機構制劑質量監督抽驗
市藥檢所負責對轄區內醫療機構制劑進行計劃抽驗。加強對違法擅自添加化學物質等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醫療機構制劑的日常監督抽驗,探索醫療機構制劑檢驗的新方法,為行政執法提供技術支持。
(三)查處醫療機構制劑違法違規行為
通過專項檢查、日常檢查、監督抽驗、群眾舉報等途徑不斷拓展案源,及時發現醫療機構制劑違法違規行為。對未經批準配制、委托配制、接受委托配制醫療機構制劑、未經批準進行制劑臨床研究、在市場上銷售或者變相銷售醫療機構制劑、未經批準擅自使用其他醫療機構的制劑等違法違規行為,按照《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機構制劑配制監督管理辦法》、《醫療機構制劑注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施步驟
醫療機構制劑專項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1月—3月,各縣(市)、區局制訂具體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及動員部署;
第二階段:4月—7月,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市藥檢所對醫療機構制劑專項抽驗。
第三階段:8月份,市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驗收總結。各縣(市)、區局(分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及處理結果匯總上報市局。
五、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醫療機構制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領導小組,由李士強局長任組長,宋爾良副局長、姜德喜副局長任副組長,領導小組成員為魏世銀、杜軍、杜征,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藥品管理處。
關鍵詞:醫療機構;電氣防火防爆;危險源辨識;電氣火災;電氣爆炸
中圖分類號:X9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1)30-0120-02
一、電氣火災和電氣爆炸的危害
電氣火災和電氣爆炸的危害主要有三方面。第一,電氣火災和電氣爆炸不同于其他的火災和爆炸可以直接用水撲滅,需要先將電閘關閉后才能進行滅火。但有些人不了解這些或是一時緊張忘記關閉電閘,直接用水撲滅,那么損失的不只是財產更可能是人命。第二,電氣著火往往伴隨著電氣爆炸,像電視機、電腦等帶有顯示屏的電氣一旦著火都容易爆炸,那帶來的危害就更大了。第三,電熱防護,電熱起火造成的電熱猶如熱浪,不利于救護人員的救護。
二、電氣火災和電氣爆炸發生的原因
在醫療機構中引起電氣火災和電氣爆炸的主要原因是電氣裝置過度發熱。當電氣裝備長期使用,會導致內部電阻變大,從而使電氣裝備產生的熱能過多,當溫度達到一定程度后,容易引發電氣火災和電氣爆炸。同時導致電氣裝備過度發熱的原因還有電路問題,比如過載、短路、散熱不良和發熱不良、漏電。過載主要是指電路電流和負荷功率過大超過了電氣設備能承受的的范圍,比如電氣額定容量設定不合理、隨意多接電器、電路老化等都會引起過載。而短路和漏電是我們生活中比較常見的電起火的主要原因。電氣設備散熱不良和發熱不良,主要是設備自身的原因,比如設備老化以及設備故障等。
接觸不良主要發生在導體連接處,例如固定接頭連接不牢、焊接不良,或接頭表面污損都會增加接觸電阻而導致接頭過熱。可拆卸的電氣接頭因振動或由于熱的作用,使連接處發生松動,也會導致接頭過熱。各種電氣設備在設計和安裝時都會有一定的通風和散熱裝置,如果這些設施出現故障,也會導致線路和設備過熱。電氣線路或設備絕緣損傷后,在一定條件下,會發生漏電,漏電電流一般不大,不能使線路熔絲動作,因此也不易被發覺。當漏電電流比較均勻地分布時,火災危險性不大;但當漏電電流集中在某一點時,可能引起比較嚴重的局部發熱,而引起火災。電熱器具(如小電爐、電熨斗等),照明用燈泡在正常發熱狀態下,就相當于一個火源或高溫熱源,當其安裝、使用不當時,均能引起火災。例如白熾燈泡表面溫度隨燈泡功率大小和廠家不同差異很大。當200W燈泡緊貼紙張時,十幾分鐘就可將紙張點燃。發電機和電動機等旋轉型電氣設備,軸承出現不良,干枯產生干磨發熱或雖正常,但出現高速旋轉時,都會引起火災。
三、電氣火災爆炸的危險源辨識
電氣火災爆炸的危險源辨識主要是指確定電氣電路和設備中可能引起電氣火災和爆炸的潛在危險并鑒定其危險程度的過程,通過對電氣火災爆炸防護的原理和控制點的分析來辨識危險源。電氣火災爆炸的防護主要還是消除火災爆炸發生的條件,而控制點主要是指通過對危險物質和危險環境的定義來選擇合適的電氣設備和電氣電路。
四、電氣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
電氣火災和電氣爆炸的防護是綜合性的,不僅對電氣設備有要求,對它的安裝以及電路也有嚴格的要求。另外在設備的使用上也得嚴格按照操作說明進行。
(一)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選擇
在醫療機構的電氣設備基本都不會有火花產生,但仍然應該注意對其的挑選,盡量選擇具有防爆功能的設備,以防萬一。在電氣防爆設備的挑選中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單件的選擇應順應整體,服從整體的防火防爆計劃,在安全性的原則下注重經濟性。
2.單件的挑選應注重服從防爆場所的要求,比如防爆場所的防爆級別以及氣體蒸汽的級別等。
3.所選設備的性能應符合其運行環境,保證其防爆性不會在該環境運行下受到過多的磨損。
4.電氣設備應采用接地措施,以防止形成電壓,給人造成觸電的傷害。
比如當用電設備對人體心臟直接漏電電流大于10uA時,就會導致病人死亡,在醫學上稱之為微電擊。而在一般通用建筑中所用的RCD等對地漏電保護開關,其動作響應值是mA級(30mA),遠遠不能滿足醫療領域的需要。因此,現在國際上對醫療領域中的手術室pICUpCCU等重要場所,除了按要求做局部等電位聯結外,配電系統通常采用局部“中性點不接地的供電系統”(即“IT系統”或稱“隔離電源系統”)供電。通過單相3~10kVA的隔離變壓器給這些場所供電,首先可以防止其它回路中的漏電電流通過接地線竄入手術室pICUpCCU的醫療電氣設備上對病人的安全構成威脅;另外,一旦隔離電源上所接負載(如各種醫療電氣設備)出現對地故障,因對地不能構成電氣回路,所以只能產生一個很小的容性漏電流,可有效控制對心臟等器官的直接漏電流,極大地保護了病人免遭漏電流的傷害。作為重要的醫療設備,影像設備必須具備專用變壓器供電,而設備球管電流在400mA以上的設備應采用放射式供電。對于影像設備,由于病人可能會接觸到,需要采用IT系統及局部等電位接地,電位差小于50mV。設備對電源電壓的要求越高,電源內阻越小。
數字影像設備的配電線路導線截面必須滿足設備的內阻和壓降要求,采用公式:
Rt = 2 * ε * 0.01 * Vt2/Pt * 103 (Ω)
其中,Rt為電源變壓器內阻、Pt為電源變壓器額定容量,采用三相變壓器,Vt為二次電壓,ε為電源變壓器電壓變動率。
考慮到低壓開關的電阻和接觸電阻,以經驗評估,電源變壓器二次側的干線電阻為總電源電阻的80%,R1 = 80%Rg C Rt (Ω)
在電路選用方面應選用防火防爆電氣線路,在鋪設線路時也應該特別注意。具體有以下幾點要求:
1.在線路材料的選擇上要嚴格按照要求進行,挑選合格的自動開關以及絕緣電阻,使其在危險發生時能迅速反應,減少損失。
2.電氣線路的鋪設地點應選在比較安全的地方,遠離易燃易爆危險源,同時不宜暴露在建筑設施的。如果迫于環境所限制,周圍有危險源,那么應該挑選銅芯絕緣導線或銀芯導線。
3.在電氣線路中最好不要讓導線直接相接,碰到非得連接時,應采用壓接或熔接等方法,確保連接良好,防止局部過熱。同時應該注意有導線連接點的地方,能負荷的電氣裝備的功率會相對變小,不建議使用大功率電氣設備。
4.電氣設備的安裝應注意隔離和間距,即指在安裝時將電氣設備分室安裝,保持它們的間距,并將墻上的通風口堵住防止爆炸性混合物串入。
(二)對線路和工作環境的維護
在醫療機構這種電氣設備比較多的場所應該特別注意電氣線路的維護,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運行,保證電氣線路的安全性。對電氣線路的維護主要包括幾個要素,一是對電流、電壓、設備溫度的監察;二是對電氣線路的定期檢修,保證電路的連接正常,絕緣性能強,防止短路、漏電等情況的發生。
醫療機構的通風情況一般都比較好,但并不能因此而忽視對通風狀況的改善。在一些放電氣設備的的機房安裝通風裝置會起到很好的效果,可以防止由于機房溫度過高而引起的電氣起火。通風系統應該比較堅固,由非可燃材料建成,內部沒有阻礙氣流的死角。另外在電氣設備啟動之前先應該開啟通風設備。
總而言之,隨著電氣行業的發展,電氣設備的種類和數量越來越多,預防電氣火災電氣爆炸的發生早已不再只是工礦企業關心的問題,醫療機構乃至整個社會也應該給予足夠的關注和重視。本文主要在電氣設備和電氣安裝方面上講述了如何預防電氣火災和電氣爆炸。我們相信隨著科技的發展,會找到更行之有效的、更科學的防止電氣火災爆炸的措施以及辨識危險源的方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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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是與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密切相關的特殊商品,當前我國正處于藥品風險高發期,在研制、生產、流通、使用等環節的違規違法行為和制假售假現象時有發生。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省政府決定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在全省范圍內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2006]51號)、《**省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府發電[2006]84號)和《**市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市府辦發[2006]123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為目的,以藥品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全面整頓和規范全市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秩序,嚴厲查處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打擊和遏止制售假劣藥品等違法犯罪活動,保證藥品規范生產和上市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
二、工作重點及主要目標
1.堅持整頓和規范相結合,加強對藥品生產、流通及使用三個環節的重點清理和整頓,嚴格準入管理,強化日常監管,打擊制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的違法犯罪行為,查處失職、瀆職行為,推動行業自律。
2.通過專項行動,使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申報行為得到懲處,行業自律水平有效提高;《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和《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試行)》(GAP)得到切實落實;違法藥品廣告得到有效整治,流通企業經營行為和醫療執業機構使用藥品行為更加規范;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能夠得到有效監測;合理用藥水平明顯提高,藥品市場秩序明顯好轉,藥品質量更加可靠,增強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感。
三、主要任務與工作措施
(一)以整頓市場流通秩序為重點,規范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行為。
1.加強對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后的跟蹤檢查,全面清理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主體資格,堅決打擊藥品、醫療器械批發企業出租(借)許可證和批準證明文件以及零售企業出租(借)柜臺行為,嚴厲查處進貨渠道混亂以及購銷記錄不完備等違規經營行為。
2.規范中藥材種植、加工行為和中藥材、中藥飲片的購銷渠道,加強對疫苗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繼續整治“一藥多名”,開展藥品包裝、標簽、說明書的專項檢查。
3.加強藥品、醫療器械抽查抽驗工作,及時發現假劣藥品、醫療器械流向。根據監督檢查的需要提高藥品、醫療器械抽驗的針對性,一旦發現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產品,要立即采取措施嚴格依法查處,解決藥品、醫療器械抽驗與監督檢查脫節的問題,確保人民群眾用上安全有效的藥品和醫療器械。
(二)以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和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為重點,規范藥品、醫療器械使用行為。
1.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衛生局要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的組織機構建設和監測人才隊伍建設,落實責任,不斷完善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報告制度,嚴格執行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限時報告制度。
2.努力提高合理用藥水平。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加強合理用藥的宣傳、教育,督促各藥品經營企業、醫療執業機構認真執行《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嚴格規范處方藥的使用、經營行為;市衛生局要加強對臨床用藥的監控,開展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分析和評價,實施抗菌藥物用量動態監測、超常預警,對過度使用抗菌藥物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干預。
(三)大力整治藥品、醫療器械虛假違法廣告。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對全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進行一次大規模的清查,凡是電視廣告、店內店外廣告未經批準或經審批后篡改內容均屬虛假違法廣告,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及時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情節嚴重或多次處理仍不改正的,要在該產品主要經營場所公告,公開其虛假違法宣傳的具體內容,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虛假違法宣傳的品種,要對其進貨渠道、產品質量及租賃柜臺經營等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依法查處。
(四)重點查處大案要案。建立健全行政執法、司法監督、紀檢監察聯動的大案要案查處工作機制。
對符合移送條件的藥品、醫療器械案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及時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案件涉及跨縣、跨省的重大案件,要及時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組織查處。市食品藥品監管、工商、衛生等部門要公開舉報電話,暢通群眾舉報和渠道,在查辦大案要案過程中發現涉嫌商業賄賂的要及時轉交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機構查處,對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時予以曝光。
四、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動員部署階段(2006年9月)。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本方案制定具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制定藥品生產、流通環節實施方案;市衛生局牽頭制定藥品使用環節實施方案,工商局牽頭制定整治虛假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實施方案,并負責具體實施。同時將具體實施方案報市政府、市整規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組織實施階段(2006年10月至2007年6月)。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按照專項行動方案和具體實施方案積極開展工作。市政府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部門開展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檢查總結階段(2007年7月)。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要對這次專項行動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并將總結情況及時上報送市政府,做好迎接**市有關部門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統一認識,加強領導。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是今明兩年整頓和規范經濟秩序的重點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工作方針,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藥品、醫療器械安全工作,建立政府負總責,有關部門承擔具體責任的藥品醫療器械安全責任制。將專項行動的任務和工作目標逐級分解落實,逐級考核。確保抓出實效,市政府成立**市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協調小組(見附件),由**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日常協調工作。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執業機構為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要加強行業自律并向政府、社會公開承諾,恪守誠信,保證不制售假劣藥品。
(二)分工協作,密切配合。藥品市場秩序整頓需要統籌安排,聯合行動,綜合執法是這次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主要形式。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專項行動的領導和督察,有關部門要明確職責,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按照日常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經委部門要加強對藥品行業的管理,提高行業自律水平,引導企業誠信守法經營;財政部門要為專項行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衛生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醫療器械購銷、使用、保管的監督檢查,強化對醫務人員的教育管理,防止藥品濫用;工商部門要加大對違法藥品、醫療器械廣告查處力度,做到違法必究;新聞宣傳部門要加強對新聞媒體監管并配合做好專項行動相關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公安部門要深挖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犯罪網絡,加大對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監察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加強跨地區、跨省查處大案要案的協調工作,嚴肅查處大案要案背后的腐敗行為和藥品生產、銷售中的商業賄賂行為。對拒不執行國家法律,專項行動不認真開展,造成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問題嚴重,打擊不力的,要嚴肅追究部門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藥品安全內部信息交流制度,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避免出現各自為政、多頭執法、重復執法或監管缺位的問題。
(三)加強督查,嚴格執法。專項行動期間,市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協調小組將從有關部門抽調專人組成聯合督查組。通過明查暗訪的形式對各有關部門開展專項行動工作進行督查。各有關部門要制定有力措施建立藥品、醫療器械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依法依紀追究行政不作為和行政亂作為,嚴厲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執法中存在的、、以及各部門保護主義行為。進一步加強藥品監管法規體系建設,加快藥品監督和衛生系統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改善相關監管行政執法和技術支持條件。
(四)打與扶并重,促進發展。醫藥產業發展水平是藥品質量體系和安全的重要保證,這次專項行動要堅持集中整治和制度建設,嚴格執法和科學管理,打假治劣與扶優扶強相結合的原則,立足當前,規劃長遠,標本兼治,著力治本。逐步建立和完善藥品安全監管的制度措施,形成藥品安全監管的長效機制。各有關部門要把此次專項行動與促進醫藥產業健康發展有機結合起來,鼓勵和扶持強優企業,促進**醫藥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附件:**市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協調小組成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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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詞:經濟管理藥品市場整頓通知
抄送:市委辦,市人大常委辦,市政協辦,市紀委,人武部,市人民法院,市檢察院
一、項目目標
(一)總目標。
政府逐步加大投入,整合資源,結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立農村孕產婦醫療保障機制,逐步實現農村孕產婦免費住院分娩,提高廣大農村婦女兒童健康水平。
(二)支持目標。
到20**年,全縣達到:
1、孕產婦住院分娩率≥95%;
2、高危孕產婦住院分娩率≥98%;
3、產前五次檢查覆蓋率≥90%。
二、項目對象
具有本縣農業戶口,在獲得醫療保健機構許可醫院住院分娩的孕產婦。
三、項目資金的使用原則和標準
(一)項目資金使用原則。
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補助資金由中、省財政統籌安排,使用原則是保證住院分娩基本費用(符合項目規定的服務包內的費用)。補助原則:
1、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在本縣醫療機構住院分娩期間發生醫療費用,按照本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實行“一站式”補助。
2、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在縣域外醫療機構住院分娩,提供有關資料,經項目辦審查后,在本鄉鎮醫院給予補助。
3、未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村貧困孕產婦在醫療機構住院分娩提供相關資料,經項目辦審查,按項目補助標準,在本鄉鎮醫院給予補助。
四、項目內容
(一)農村孕產婦持免費卡住院分娩。
1、免費住院分娩卡由項目辦根據省《指導方案》要求設計、印制,進行統一編號、登記發放,嚴格管理。
2、免費住院分娩卡的發放。農村孕產婦在戶口所在地鄉鎮衛生院辦理免費住院分娩卡事宜,鄉鎮衛生院負責審核、填寫、匯總、上報縣項目辦,縣項目辦復核、編號、登記、簽字蓋章后,再由鄉鎮衛生院婦幼專干領回,發至孕婦手中。
3、孕產婦持卡住院分娩。孕產婦住院分娩時,持合作醫療證、免費住院分娩卡到助產醫療機構住院分娩。助產醫療機構要在醒目位置設立公示欄,公布免費住院分娩服務內容和就醫流程,免費向農村孕產婦或家屬發放免費住院分娩有關政策宣傳材料。
(二)實行住院分娩基本醫療服務限價。
按照市衛生局統一要求,我縣住院分娩限價標準為:
1、陰式產縣級最高限價900元;
2、陰式產鄉級最高限價600元;
3、剖宮產最高限價2550元。
(三)規范醫療機構助產服務。
縣項目辦要結合我縣實際,參照《產科診療規范》,制定陰式產、剖宮產服務包,確定免費服務內容,為孕婦提供全程助產服務。定點助產醫療機構不得將免費服務包中的內容轉為產婦自費項目,變相增加病人經濟負擔。要加強產科質量管理,嚴格控制剖宮產數量,剖宮產率<20%,產科嚴重并發癥及發生危重孕產婦搶救的比例<10%。嚴禁將正常產劃為異常產。
(四)推行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結算醫療機構“一站式”辦公。
1、產婦出院結賬方法。
產婦住院分娩產生的費用先按合療定額報銷,后由本項目資金補助。對未參加新農合的農村孕產婦只補助本項目部分,新農合應報銷部分由本人負擔。辦理住院手續時助產機構要查驗、收回《免費住院分娩卡》并進行登記,出院結算時由助產單位將住院總費用、合療報銷金額填入“農村孕產婦免費住院分娩補助經費三聯單”,按照《實施方案》確定補助經費的額度直接兌付,由產婦本人或家屬簽名,并保留第一聯,其余兩聯用以報賬。定點助產醫療機構要落實人員負責項目資金補助事宜,報賬時持免費住院分娩卡和“農村孕產婦補助經費三聯單”與縣項目辦結算。
2、在縣域外助產機構住院分娩的孕產婦須提供以下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衛生院辦理定額補助手續,具體標準與本縣同類別醫院補助標準相同。
(1)免費住院分娩卡;
(2)住院診斷證明;
(3)病歷復印件;
(4)合作醫療證原件、復印件;
(5)合療報銷憑證原件、復印件;
(6)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五、項目管理
(一)成立項目領導小組。
**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婦幼保健站,**兼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職責。領導小組負責項目規劃、工作方案的審定,協調指導項目開展,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各成員單位要加強配合,做好政策、工作銜接。財政部門要規范資金管理,加強資金支出審核,及時撥付;衛生部門要做好項目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嚴格醫療衛生機構監管,規范醫療行為,控制醫療成本;縣合療辦、縣項目辦等要密切協作,共同推進項目工作;宣傳、廣電、婦聯等部門要做好項目相關政策宣傳,提高項目知曉率,為孕產婦免費住院分娩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審計、監察要加強對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安全。
項目辦職責。負責起草項目實施方案,制定項目資金補助程序、審核報帳資料,核定補助資金;負責項目資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監督醫療保健機構服務質量;按時向省、市項目辦和縣領導小組上報資金使用情況。
(二)規范資金運行。
各單位要加強資金管理,規范資金運行。縣財政局要建立項目資金專戶,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審核支出,及時核撥;縣項目辦要建立資金支出帳戶,實行專帳管理。及時按一定比例給助產機構下撥周轉資金,保證項目正常運轉。
(三)加強資金監督。
增加項目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項目辦要將項目實施方案、限價標準、免費住院分娩服務包、定點助產醫療機構名單向社會公告,每季度向社會公示一次補助情況(包括免費住院分娩產婦的數量及補助資金使用數額),同時設立舉報專線,堅決禁止各種違規現象發生。
項目辦會同審計、監察等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對項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檢查和審計,縣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各相關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指標,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項目辦要與各定點助產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書,并制定詳細的考核細則,加強對項目的檢查督導,及時了解項目進展情況。
(四)助產機構管理。
1、確定免費住院分娩定點助產醫療機構。衛生局要加強助產醫療機構(產科)規劃布局,結合產科建設達標,重新審核確定住院分娩定點助產醫療機構,并向社會公布助產醫療機構名稱、產科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引導孕產婦到定點助產機構就診和分娩,嚴格實施助產機構人員和技術準入制度。堅決禁止未取得《母嬰保健技術考核合格證》的人員開展產科業務。
2、加強產科服務能力建設。衛生行政部門要不斷強化助產醫療機構管理,嚴格貫徹**省產科質量建設標準,規范產科服務,提高助產醫療機構的產科服務能力,為廣大孕產婦安全住院分娩創造條件;加強高危孕產婦管理,明確各級機構職責。村級衛生組織協助掌握孕期動態基本信息;鄉級負責高危孕產婦篩查、日常管理,嚴格執行高危孕產婦轉診指征,及時轉送難產、高危孕產婦;縣級孕產婦急救中心要做好危重孕產婦診治、搶救工作。提倡自然分娩,減少不必要的剖宮產。鄉鎮衛生院不得開展難產、高危孕產婦分娩、剖宮產和晚孕引產業務。
3、推行《出生醫學證明》的計算機網絡管理。積極推行助產機構《出生醫學證明》的管理軟件,實現全縣網絡化監控,為免費住院分娩管理提供基礎信息數據。嚴格制
(五)實行項目信息月報制度。
本實施方案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各定點助產單位要安排專人負責項目信息的統計上報工作,于次月5日前將“農村孕產婦免費住院分娩補助項目工作月報表、累計月報表”上報縣項目辦。做到數據真實,合乎邏輯。
一、加強領導
成立縣食品藥品安全大檢查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副局長和餐保所所長任副組長、藥品監管股、稽查股、餐保所相關人員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注安科,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傳力度
7月15日召開動員大會,參會人員為全局所有干部職工和所有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認真學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吉府辦明〔2013〕46號)、《關于印發全市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府辦字〔2013〕177號)以及省局《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緊急通知》(贛食藥監字〔2013〕64號)、《關于印發全省食品藥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贛食藥監辦〔2013〕32號)、關于《印發全市食品藥品安全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吉食藥監辦[2013]40號),部署全縣食品藥品安全大檢查工作。
三、檢查內容和時間安排
1、時間安排:
2013年7月15日-8月15日為自查階段,所有食品藥品(器械,下同)生產經營單位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安全自查,深入徹底排查治理食品藥品安全隱患,排查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結果于8月12日前上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
2013年8月16日-9月15日為檢查階段,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本轄區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的現場安全檢查,對本部門的安全情況進行隱患排查,對檢查、排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做到逐條整改、逐項落實、不留后患。
2013年9月16日-30日,市局組織對部分縣(市、區)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大檢查情況進行抽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通報。
2、檢查內容:
食品安全領域:一是開展重點領域、重點品種的監督檢查。特別要加強餐飲環節、學校食堂、民工食堂、機關食堂、企業食堂以及農村聚餐的食品安全監控工作,加大對熟肉制品、鹵制品、水產品以及采食野生蘑菇的監管力度。二是抓好打擊“保健食品”四非專項行動,嚴厲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宣傳等不法行為,重點檢查易發生違法添加行為的減肥、輔助降血糖、緩解體力疲勞、改善睡眠等產品企業,查堵可能發生問題的安全漏洞,此項工作由縣餐保所負責。
醫療器械安全領域:重點檢查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特別是輸注器具、麻醉穿刺包等直接與人體血液循環相接觸的醫療器械,突出檢查原材料采購、原材料檢驗或驗證、生產過程(關鍵控制點)檢驗、出廠檢驗、不合格品控制等關鍵環節,生產、檢驗、環氧乙烷消毒、設備是否完好。加大對骨科植入物、心臟起搏器、血管內導管、支架、介入器材、人工晶體、人工心臟瓣膜等高風險產品相關經營和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
藥品安全領域:要從質量控制、物料管理、生產管理等環節,認真查找可能存在的藥品安全隱患,監督企業嚴格執行藥品GMP的有關規定,監督企業嚴格按照注冊的標準組織生產和檢驗。要進一步加大經營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易制毒化學制劑、興奮劑、生物制劑、血液制品、疫苗、基本藥物等重點品種的企業的監督檢查,監督企業嚴格執行藥品GSP的有關規定。
安全生產領域:要督促轄區內所有涉藥涉械單位和食品藥品檢驗所開展全面自查工作,督促其加強危險化學品使用設施、設備、安全附件的安全檢查,加強對高溫、高壓、易燃、易爆等重點車間、重點部位的安全監控,及泄露監測報警、通風、防火防爆設施設置維護及運行的檢查,加強品、、毒性藥材(藥品)、菌毒種、環氧乙烷滅菌氣體和危險化學品的管理。
四、有關要求
1、加大宣傳報道。要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法規、制度和知識等系列宣貫活動。要廣泛發動群眾,設立舉報電話、信箱,公布舉報獎勵辦法,鼓勵社會舉報并及時兌現獎勵。
2、落實整改措施。對檢查出來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和隱患都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標明檢查時間、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名稱、發現問題和隱患,并提出整改要求;要會同所在單位商定整改事項,明確整改措施、資金、責任、時限和預案等事項,做到“五落實”;對可能引發較大、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隱患,立即下達整改通知,并將有關信息要及時報告縣政府和市局食品藥品安全大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全縣轄區內常住人口均可免費享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二、工作內容
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健康教育、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65歲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與處置、衛生監督與協管、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12項。
三、工作目標
按照深化醫改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的要求,開展1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并在我縣城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成效的基礎上,繼續以實施重點人群、重點疾病和弱勢人群健康管理為主要工作目標,全面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
四、2014年主要任務
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按《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技術規范(2013年版)》要求,以提升服務質量為重點,全面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具體要求如下:
(一)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
1.各鄉鎮醫療機構要對已錄入系統電子檔案(包括一般人群、重點人群)的姓名、性別、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地址等信息進行全面核對,確保檔案信息的真實性。
2.推進健康檔案電子化管理,規范健康檔案使用和管理,對不符合規范要求的要加以完善,對未體檢即給予建立的,要給予補充體檢。要把健康檔案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日常醫療服務中,動態補充和完善,對持社保卡就診的群眾,就診后要及時點擊關聯,將就診信息關聯到電子檔案,確保電子檔案及時更新,充分發揮健康檔案在疾病控制和人群健康管理中的作用。
3.電子建檔率達≥85%,合格率≥80%,健康檔案使用率≥50%。
(二)健康教育
1.針對健康素養基本知識和技能、優生優育及轄區重點健康問題等內容,向城鄉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傳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詢服務,嚴格按照服務規范要求設置健康教育宣傳欄并定期更新內容,開展健康知識講座等健康教育活動。
2.開展居民健康素養相關知識知曉率調查,居民健康素養相關知識知曉率≥60%。
(三)預防接種
1.為適齡兒童接種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腮風疫苗等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在重點地區,對重點人群進行針對性接種,包括腎綜合征出血熱疫苗、炭疽疫苗、鉤體疫苗;發現、報告預防接種中的疑似異常反應,并協助調查處理。
2.6歲以下兒童建證率達95%,各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單苗接種率達95%。
(四)0-6歲兒童健康管理
1.新生兒訪視至少2次,兒童保健1歲以內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4-6歲每年開展一次健康管理服務。主要內容包括體格檢查和生長發育監測及評價,開展心理行為發育、母乳喂養、輔食添加、意外傷害預防、常見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導。
2.新生兒訪視率≥85%,0-6歲兒童健康管理率≥80%,系統管理率≥75%。
(五)孕產婦健康管理
1.早發現孕婦,為孕產婦建立保健手冊,開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務和2次產后訪視。主要內容包括一般體格檢查、產前檢查及孕期營養、心理等健康指導,了解產后恢復情況并對產后常見問題進行指導。積極運用中醫藥知識和方法,開展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等計劃生育技術指導以及孕期、產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
2.早孕建冊率≥85%,產后訪視率≥85%,系統管理率≥80%。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1.各基層醫療機構要將每年1次的老年人健康體檢作為年度工作重點,加大宣傳力度,切實提高老年人的參與和認可程度,及時反饋體檢結果并根據體檢結果做好健康指導。
2.老年人健康體檢率≥70%,健康體檢表完整率≥80%。
(七)慢性病健康管理
1.對已納入健康管理的高血壓、2型糖尿病患者加強健康管理,每年進行至少四次隨訪和一次較全面的的健康體檢。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加強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的篩查、隨訪評估、分類干預、健康體檢等項目。
2.高血壓患者健康管理率≥40%,規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25%,規范管理率≥60%。
(八)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健康管理
1.按照《縣衛生局關于印發縣進一步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規范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安衛〔2013〕102號)文件要求,對已納入健康管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開展至少四次隨訪和一次體檢工作等健康管理工作。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檢出率3.5‰,規范管理率≥60%。
(九)傳染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
1.及時發現、登記并報告轄區內發現的傳染病病例、疑似病例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參與傳染病現場疫點處理;開展結核病、艾滋病等傳染病防治知識宣傳和咨詢服務;配合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對非住院結核病人、艾滋病病人進行治療管理。
2.傳染病疫情報告率、及時率≥95%,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率≥95%。
(十)衛生監督與協管
1.做好轄區食品安全信息報告,職業衛生咨詢指導,飲用水衛生安全巡查,學校衛生服務,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報告。
2.衛生監督協管服務開展率≥90%。
(十一)中醫藥健康管理
各鄉鎮醫療機構要加強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合理配置中醫藥人員,加強人員培訓,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積極開展老年人、0-36個月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確保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達到35%以上。
201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各項目工作指標要求詳見《縣201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指標》(附表1),2014年度基本公共衛生項目各項目任務指導數詳見《2014年度各鄉鎮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數》(附表2)。各項目指標要求、任務指導數如有變動另行下發。
五、職責分工
(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職責
1.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是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主體,應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2011年版)》、《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技術規范(2013年版)》要求免費為全體居民提供1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轄區內村衛生所簽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目標責任書,指導轄區內村衛生所完成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對其完成的數量、質量進行考核,接受縣級公共衛生機構的指導、培訓。
2.村衛生所是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負責收集居民信息,參與、協助提供12項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接受鄉鎮衛生院的指導和考核。
(二)公共衛生專業機構職責
1.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協助縣衛生局制定預防接種、高血壓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等項目技術實施方案;成立相關項目指導專家庫;負責相關項目實施情況的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
2.健康教育機構。縣健康教育促進中心要協助縣衛生局制定健康教育項目技術實施方案;負責項目實施情況的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
3.婦幼保健機構。縣婦幼保健院要協助縣衛生局制定0-6歲兒童健康管理和孕產婦健康管理項目技術實施方案;成立項目指導專家庫;負責相關項目實施情況的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
4.衛生監督機構。縣衛生監督所要協助縣衛生局制定衛生監督協管項目技術實施方案;負責相關項目實施情況的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
5.精神衛生機構。縣第三醫院要按照《縣衛生局關于印發縣進一步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規范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安衛〔2013〕102號)文件要求,負責做好全縣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項目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及時將情況穩定、出院后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轉交基層醫療機構開展健康管理工作。
6.中醫藥服務指導機構。縣中醫院應協助縣衛生局制定中醫藥健康管理項目技術實施方案;成立項目指導專家庫;負責相關項目實施情況的監測、指導、培訓及日常督導、考核等工作。
六、績效考核
縣衛生局、財政局按照《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考核辦法(2013年版)》(安衛〔2013〕342號)要求對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7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對轄區內村衛生所完成的數量、質量進行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上半年于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于12月底前完成。
七、經費保障
(一)經費補助。2014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從人均30元提高到人均35元。縣衛生局、財政局按照《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償參考標準(2013年版)》(安衛〔2013〕342號),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際完成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數量和質量,在績效考核后,兌現補助經費。
(二)鄉村醫生補助經費。各鄉鎮醫療單位原則上要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30%-40%工作量交給村衛生所承擔,并兌現相應的補助經費。鄉村醫生補助經費要與任務完成數量、質量掛鉤。各鄉鎮醫療機構按照《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償參考標準(2013年版)》(安衛〔2013〕342號),根據鄉村醫生實際完成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數量和質量,在績效考核后,經公示無異議,發放鄉村醫生補助經費。
(三)資金使用。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省財政廳、衛生廳關于印發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社〔2011〕28號)、《市衛生局、財政局關于落實并規范使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的通知》(泉衛基婦[2012]176號)規定規范專項資金的支出和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擠占和挪用專項資金,不得將專項資金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設備配備和人員培訓等其他支出。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嚴格按照項目要求,專款專用。
八、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領導,健全管理組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是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工作方針和新醫改實施方案精神的重要措施,各單位要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組織領導,按照實施方案要求明確分工,落實職責,健全管理,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落到實處。
(二)要統籌協調,合理安排。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是一項長期性的工作,貫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年度衛生工作的始終,各單位要統籌協調、合理安排,既要保障基本醫療服務,又要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促進公共衛生與基本醫療良性互動,推動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雙豐收”。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20*〕51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市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區政府決定,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在全區深入開展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現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與工作重點
(一)主要目標:通過專項行動,使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申報行為得到懲處,藥品、醫療器械注冊申報秩序逐步好轉;行業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得到落實;違法藥品廣告得到整治,流通企業經營行為更加規范;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能夠被有效監測,合理用藥水平得以提高,確保藥品規范生產和上市質量,人民群眾用藥安全感普遍增強;涉藥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誠信守法意識、質量責任意識普遍增強,藥品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二)工作重點:堅持整頓與規范相結合,圍繞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及廣告宣傳五個環節,突出重點,嚴格準入管理,強化日常監管,打擊違法犯罪,查處失職瀆職,推動行業自律。
二、主要任務與工作措施
按照*市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總體部署,根據現有的管理體制,各有關部門要依據自身職責,主動做好與市級部門的銜接,圍繞主要工作任務和措施,整頓和規范我區的藥品市場秩序。
(一)藥品研制環節:主要任務是清理整頓虛假申報行為。
1.督促藥品注冊申請人開展自查自糾。對20*年1月1日至20*年5月20日申報的所有申請臨床或申請生產的藥品品種進行自查。自點:研制過程中所使用的化學原料藥和中藥原料及其來源的合法性;研究人員、設備、實驗動物等是否具備條件,并符合有關管理規定;生產申請臨床試驗和申請生產的樣品是否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工藝研究和穩定性研究是否科學、完整、合理、真實;研究資料、檔案管理是否符合規定。
2.規范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審查。重點清理20*年12月以來在產品注冊過程中是否存在高類低報、非醫療器械按醫療器械管理的情況;全面檢查企業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核實企業在產品注冊過程中提交資料的真實性,特別是出廠檢驗報告的真實性,檢查已注冊產品的規格型號、適用范圍、使用說明書是否與注冊資料一致。
3.加強對藥物臨床前研究開發機構和藥物臨床實驗機構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弄虛作假、管理混亂、擅自開展藥物臨床實驗的機構,保證研究工作真實,保障受試者安全和權益。
4.加強醫療機構制劑調劑的審批和管理。從20*年6月1日起,未換發批準文號的醫療機構制劑不得配制;依法查處無證配制、不按標準配制的制劑和醫療機構。嚴格規范醫療機構制劑室,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制劑室是否符合配置管理辦法,制劑調配是否符合要求。
(二)藥品生產環節:主要任務是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的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1.組織開展對藥品生產企業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GMP)情況的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內容:藥品生產企業的質量管理責任落實情況和原輔料購入、質量檢驗情況。重點檢查對象:注射劑類、青霉素類藥品生產企業、近期日常檢查中問題較多的企業、20*年藥品質量抽查不符合標準的企業、有接受委托生產行為和有委托檢驗的企業、20*年度監督等級B級、C級的藥品生產企業以及因兼并、改制、重組、更名等使組織機構和管理人員發生重大變化的藥品生產企業等。
2.組織開展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的全面檢查。重點對象是管理相對薄弱、存在安全隱患、有投訴舉報、生產重點監管品種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醫用電氣類、衛生材料類生產企業;重點內容是:開辦條件符合性和質量體系運行情況、醫用電氣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是否執行GB97*.1-1995標準、是否配備相應的檢驗設備,是否有能勝任職責的檢驗人員,衛生材料類企業的衛生環境、原料采購、產品檢驗、產品包裝、使用說明書等情況,檢查企業有無未經登記委托加工的現象。
3.加強對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制劑室的原輔料供應商審計、原輔料購入及質量檢驗、儲存保管、中間品及成品的質量控制、產品審核放行等環節的檢查。
(三)藥品流通環節:主要任務是規范藥品經營主體行為。
1.強化藥品批發、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GSP)認證后的監督檢查。對關鍵崗位人員、購銷渠道和購銷記錄、儲存條件等進行重點檢查。在檢查中發現各種形式的無證經營、掛靠經營、出租、出借許可證的行為,依法立案查處。加強藥品零售(連鎖)企業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做好處方藥憑處方銷售、其他處方藥登記銷售、藥師在崗的檢查。
2.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質量的日常監管,尤其是規范基層醫療機構藥品采購渠道、藥品儲存條件以及藥品購進記錄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全面推進個體診所、學校、廠礦醫務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等醫療機構的藥品規范化管理。
3.對植入(介入)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驗配助聽器經營企業以及提供免費體驗方式進行經營活動的經營企業進行檢查。嚴格隱形眼鏡經營企業的市場準入,確保發證工作的公正、公平。
4.加強特殊藥品監管,重新確認特殊藥品研究、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完善定點企業審批程序,加強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建設,實現特殊藥品流向的實時監控,保證醫療需求的同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5.推進藥品物流業發展。充分利用現有農村醫藥衛生資源,并與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服務工作緊密結合,把農村基層醫療機構的藥品規范化管理納入衛生服務中心、服務站建設中,統一規劃,強化監督管理。推進與食品安全“千萬工程”相結合,引導和鼓勵我區“千鎮連鎖超市”龍頭企業在農村的連鎖門店設立乙類非處方藥專柜,加快農村藥品供應網、監督網建設。
(四)藥品使用環節:主要任務是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加強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和再評價。
1.高度重視上市藥品的監管,加強臨床合理用藥的宣傳、教育、管理與監督。全面清查社會醫療機構超范圍使用藥品問題,督促基層醫療機構嚴格按照省鄉村醫生基本用藥目錄和個人設置的門診部、診所常用及急救藥品目錄規定用藥,規范處方行為,提高臨床合理用藥水平。開展臨床用藥監控,指導醫療機構實施抗菌藥物用量動態監測的超常預警。
2.加強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全面檢查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情況,對化學藥品注射劑、中藥注射劑、多組分生化注射劑和疫苗、醫療器械等產品不良反應(事件)進行重點監測和再評價,及時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不良反應事件。建立健全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運行機制,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切實提高不良反應(事件)報告的上報數量和質量。
(五)廣告宣傳環節:主要任務是大力整治虛假違法的藥品廣告。
嚴格執行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審查制度;加大對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檢查頻次,加強對藥品零售企業店堂內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日常監管,尤其是加強對資訊服務類和電視購物類節目中有關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內容的監管,對屢次違法虛假廣告、群眾投訴多和具有潛在質量隱患的品種進行監督抽驗;加強對新聞媒體廣告行為的監管,建立新聞媒體虛假違法廣告責任追究制和行業自律機制;對多次違法品種和違法企業在全市主要媒體進行曝光,及時向社會警示。
嚴厲查處六類虛假違法廣告行為:以新聞形式的藥品廣告;在藥品廣告中使用患者、專家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藥品廣告夸大功能、保證療效;處方藥違反規定在大眾媒體上廣告、醫療機構制劑違法廣告、治療障礙等禁止的藥品廣告;未取得有效的廣告審查文件,篡改廣告審查文件或使用過期、失效、撤銷的廣告審查文件藥品廣告;藥品廣告不明顯標示通用名稱的行為。
三、保障措施與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按照“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要求和“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區政府成立整頓和規范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各有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承擔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將專項行動的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逐級分解落實,一抓到底,抓出實效。
(二)明確責任分工,加強部門協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集中力量協調抓好藥品市場的整頓和規范工作,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和督查;社發部門要加強醫療機構藥房藥品質量監管,提高醫療機構合理用藥水平,確保患者用藥安全、有效;工商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藥品、醫療器械違法廣告查處力度,使藥品、醫療器械虛假違法廣告得以及時有效地查處;公安機關要深挖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犯罪網絡,加大對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監察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對拒不執行國家法律法規、違法違規審批,以及制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問題嚴重的地區和部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財政部門要積極為專項行動的開展提供保障,確保順利完成專項行動各項工作任務;各新聞宣傳單位要充分發揮正確輿論導向作用,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鄉鎮(街道)和其他相關部門要圍繞專項行動的主要任務,加強溝通和聯系,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全區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落到實處。
(三)提高思想認識,嚴格依法行政。要以齊齊哈爾第二制藥有限公司制售假藥等事件為戒,強化宣傳教育,統一思想認識。落實科學發展觀、正確的政績觀,堅持以人為本,增強大局意識,樹立科學監管的理念,嚴格行政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推進依法行政,嚴厲查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涉及面廣、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的藥品、醫療器械大案要案。深挖重大案件背后的腐敗行為,對案件查辦過程中發現涉嫌商業賄賂的,及時轉交治理商業賄賂工作機構查處。
(四)完善長效機制,促進企業自律。大力推動藥品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形成行業自律機制,積極鼓勵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單位誠實守信、合法經營。進一步加大失信懲戒力度。對不守法不誠信的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及時向社會公開曝光,責令其限期整改。加快食品藥品監管和衛生系統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改善相關監管行政執法和技術支撐條件。加強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的監督抽驗力度,積極發揮藥品、醫療器械質量檢驗檢測機構的技術支撐作用,合理安排經費,增加監督抽驗的批次。完善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應急體系,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工作步驟與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10月中旬)。按照此次專項行動的總體要求,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加強與市級部門的銜接,研究制定相關環節的具體實施方案。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牽頭制定整治藥品研制、生產、流通環節的實施方案,區社發局牽頭整治制定藥品使用環節的實施方案,區工商分局牽頭制定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的實施方案。各部門的實施方案要抄送區食品藥品監管分局。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依照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市第六次黨代會精神。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高度關注民生,立足當前、著眼久遠,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求真務實、務求實效,著力解決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問題,確保實現城鄉困難群眾最低生活保證全覆蓋,城鄉困難群眾大病醫療救助全覆蓋,城鄉義務教育免學雜費和貧困生資助政策全覆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證制度全覆蓋,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是堅持注重實效、惠及百姓的原則。嚴格落實政策。讓人民群眾充分分享改革發展的效果。
二是堅持明確責任、激勵促進的原則。實行條塊結合,客觀公正地將責任分解落實到各級政府和各有關職能部門,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三是堅持新增財力向民生工程傾斜的原則。新增財力向農村傾斜、向基層傾斜、向困難群眾傾斜、向社會事業傾斜。四是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原則。以政府為主導,鼓勵和支持社會各界和個人積極開展社會福利和慈善募捐活動,興辦公益事業。
三、實施方法
㈠建立民生工程目標管理責任制。梳理細化《決定》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層層分解責任,強化工作措施,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確保全面完成省、市確定的各項民生工程目標任務。
㈡制定相關的配套政策和具體實施方案。制定積極的就業再就業政策;完善養老平安制度。建立城鄉居民大病統籌和救助機制;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證制度和農村義務教育政策;完善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及其它與民生相關政策。各地各部門、單位依照《決定》總體要求和部署,逐項逐條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具體操作方法。
㈢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市政府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局、市文化局、市建設局、市房管局、市環保局、市監察局、市審計局、市統計局、市人民銀行、市編委辦、市廣電局、市物價局、市交通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規劃局、市經貿委、市農辦、市林業局、市農業局、市水利局、市綜治辦、市公安局、市局、市司法局、市平安生產監管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全市十大民生工程實施領導小組,負責十大民生工程總的組織、實施、督查和評估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就業、養老安全、低保、醫療安全、義務教育、經濟適用住房、扶貧、改善城鄉居民生活條件和提高人民群眾收入、公益文化、公共交通、生態環境、公共平安、財政配套資金等13個專項工作督查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工作督查小組組長,相關職能部門牽頭負責,制訂年度目標和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報領導小組審定后將目標分解到各縣(區)和市直各有關部門、單位并組織實施。
㈣建立相應的督查機制。各專項工作督查小組要建立各自的督查機制。確保各項民生工程目標順利完成。
㈤建立工作調度和信息通報制度。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調度會。交流各地各部門、單位工作經驗,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各地各部門、單位完成目標任務情況進行通報。
㈥在具體操作中。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確保民生工程的各項實事落實到位,監察和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對民生工程資金的監督。
四、民生工程目標管理考核方法
㈠考核內容
1組織領導機構是否健全。
2相關配套政策和具體實施方案制訂落實情況。
3各項考核目標是否及時分解。
4各項考核目標管理責任完成情況。
5財政配套資金落實情況。
6群眾民意測評情況。
㈡考核辦法
1考核方法。考核采取自查自評和組織考核相結合。
2分級考核。即一級考核一級。市政府考核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縣(區)考核方法由各縣(區)自行制定。必需有利于確保全市總體工作目標的實現。
為深入開展我縣衛生系統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深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徹落實《*自治縣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自治縣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衛生系統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的指導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為依據,以重點醫療衛生單位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標本兼治,遠近結合,突出重點,依法治理,夯實基礎,提高水平,促進全縣衛生系統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為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強化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解決安全生產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推進安全標準化建設,實施分類監管,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促進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三、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安全通道暢通、消防設施配備、應急照明燈配備和防護服配備等情況);
2.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的存儲容器、運輸工具完好率不達標及不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的(氧氣、毒麻藥品和消毒器液存放管理及辦公用車輛);
3、受自然災害威脅而未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的;
4、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5、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6、加強對基礎設施建設施工企業安全管理,是否制定相關高大模板支撐體系等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管理措施落實及施工安全臺帳是否齊全;
7、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以下簡稱“三違”)的;
8、各醫療衛生單位的安全監管人員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9、全面檢查是否有用電線路、架設零亂及私拉亂接、外線與建筑物較近等現象;
10、對干部職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嚴禁超速、疲勞、酒后駕駛車輛,對單位用車做好日常維護,確保用車安全。
11、加強對干部職工的防盜意識教育,強化單位內部的防盜工作;
12、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加強禁毒防艾知識的學習,提高自身防護能力;
13、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建立及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明確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單位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加強演練;整改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重點場所的火災隱患;落實建筑防火間距、消防車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區設置等消防安全要求,消防栓系統是否運行正常;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人員密集場所在投入使用或營業前經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性能符合要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方可施工、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消防產品的質量符合要求。
四、進度安排
安全生產治理行動要貫穿各醫療衛生單位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始終,與安全生產年安、全生產執法行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檢查和同步總結,并結合衛生系統安全生產規律特點,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有針對性的組織實施。
(一)細化方案,自查自糾(5月底以前)
1.各醫療衛生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和20*年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年”發現的突出問題,制訂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細化要求、強化措施。
2.各醫療衛生單位要認真抓好組織發動工作,大力宣傳開展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目的和意義,提高有關各方參與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并按照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程的要求,全員、全過程、全方位開展自查自糾,針對排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整改到位。
(二)督促檢查,全面推進(6至9月)
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加強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對行動過程實行動態管理,及時掌握情況;對全縣衛生系統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進展情況進行專項抽查;對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要分析原因,研究對策,集中整治;對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生產經營、使用、貯存、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治理以及建筑施工等安全管理進行治,著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深化治理,鞏固成果(10至12月)
結合各醫療衛生單位的工作特點,深入治理“三違”現象,認真開展隱患整改情況“回頭看”,對安全生產治理行動進行全面分析總結。各醫療衛生單位將安全生產治理行動總結于11月25日前報縣衛生局辦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安全治理行動是“安產生產年”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醫療衛生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重點、步驟、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組織協調機構,明確各醫療衛生單位的職責;認真落實單位法人代表負責制,明確分管領導,工作人員(名單于6月10日前報縣衛生局),任務層層分解,責任落實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將安排部署落實到每個崗位,并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
(二)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各醫療衛生單位安全生產行動要突出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及消防等重點區域、重點部位,要注意日常檢查,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深入開展治理行動,努力將事故減少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