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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文件保護;新形勢;問題;策略
最近幾年,文物保護事業(yè)在國家政策的監(jiān)督下正逐漸的踏入一個全新的發(fā)展時期,這是文化保護領域的一個好形式。與固有的文物保護工作相比,當今的文物保護工作,無論是保護技術還是保護思想都吸收了全新的科學技術及觀點。在進行文物保護的工作過程中,本文作者結合自己的多年來的工作經驗,對其進行研究和探索,現總結如下。
一、當今文物保護工作面臨的難題
1.公眾缺乏對文物的保護思想
文物代表了我們優(yōu)秀的民族文化,我們民族之所以可以在世界民族中處于不敗的地位,首先是我們的民族精神鼓勵我們不害怕強權,敢于斗爭,逐步的邁向今天的繁榮,我們需要保護好文物,從而給后人提供學習的榜樣。讓人心寒的是,當今大眾對國家文物的保護意識較為欠缺,即使找到文物也不合理的對其進行保護,比如把古碑作為壘墻,更嚴重的甚至因為自身的利益而破壞文物,損壞保護措施。引起這種狀況的原因一是國家對找到文物者的獎勵方法還不夠具體完善,使得大眾不愿意對其加以保護;二是國家未建立法律法規(guī)來宣傳文物的保護。
2.保護與開發(fā)的不和諧
保護文物的核心價值是文物保護的宗旨,只有關注文物的保護才能收獲更大的經濟效益。最近幾年,我們一直在倡導經濟的快速進步,常常不注重很多別的方面,文物保護也時常被我們忽略。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張貼廣告、古墻被涂鴉等各種各樣的新聞,可見政府對文物保護的忽視;甚至有些地方政府為了當地經濟的進步,大面積的征地建樓盤、建立商場,因此把古宅古屋進行拆遷,而還把這種行為稱作“破舊立新”。在這個方面,我們要在保護及開發(fā)之間尋找銜接點,不能顧此失彼。
二、新時期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方法
1.增強群眾的文物保護思想
針對群眾目前對文物保護思想較為欠缺這一問題,我們應采用有效的方法喚醒并增強群眾的保護意識。首先是要宣傳相關的法律知識,從法律的層面上向群眾普及文物保護的價值。宣傳工作不應只注重普法,教育民眾,更應該把實際實例作為指引,比如給群眾講授案例,既能起到鼓勵或震懾的作用還能實現比法律條文更加的生動;另外是要建立人人保護文物的社會環(huán)境,增強大家的自律意識。這一點要充分使用文化遺產日,以這個為出發(fā)點實行各種活動的開展,比如文物展示、講座及文藝演出,在大家娛樂的同時給大家普及保護文物的思想,并把這些活動通過網絡等相關媒體進一步的擴大宣講。
2.由輕利用重保護向利用保護并重轉化
文物保護是一項復雜且龐大的工程,并不是政府的某一個機構可以掌控及管理的,這需要上級的關注及下級的協作配合才能實現。我們不能很好的開展文物的保護工作在某種程度上是由于我們落后的保護思想,我國以往是輕利用重保護,這引起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一些問題,這不但是執(zhí)法者的問題,更是很多百姓的疑惑。因為不了解保護的核心意義所在。所以,我們在經濟利益面前十分渺小,需給它讓道。許多文物保護人員的認識誤區(qū)是片面的理解文物保護的含義,總認為保護是職責,而利用是別的機構掌管的事情。實際上并不是這樣,保護是為了進一步的利用,文物得以全面保存是用好文物的基礎,恢復其固有的面貌。既然我們以往輕利用而重保護,那么我們現在應加強對文物利用的關注度,讓其給社會提供價值,然而不能過度的進行利用,否則會達到相反的效果。總而言之,利用與保護應是互為目的、互為手段的。只有從思想上轉變認識,才能更好的實現對文物的保護。
3.深入貫徹實施“五納入”
我們都知道,社會的最終保障是法律,在文物保護領域作為其他方法的后盾,首先應具備健全的文物保護法規(guī)法律。只有具備合理的法律,中央根據文化保護提出的“五納入”才能不僅僅作為會議精神的傳達,而具備執(zhí)行能力。我們應完全遵守“五納入”的要求,從本質上注重對文物的保護,“五納入”根本上來說是在各級政府的各種議程中融入文物保護工作,提醒管理人員文物保護與別的建設價值是一樣的。
4.注重文物保護工作者的自身建設
文物保護工作主要分成兩部分:一是人民群眾對文物的保護,包括保護已發(fā)現的文物并提交給文物機構,這是文物保護的一個關鍵內容;但更關鍵的一方面是要對已開發(fā)的各種文物進行保護,這是文物工作人員的本職工作。文物保護工作人員具備保護文物的技術及專業(yè)知識,如果不能培養(yǎng)一批高技能、高水平的工作人員,那么文物保護僅僅是紙上談兵。要構建這樣一支隊伍,一要吸收人才;二要增強內部工作者的業(yè)務水平。吸收人才就是要給予所有人透明、公平的競爭平臺,完善用人機制;同等狀況同等待遇,完善分配體系。注重內部人員的自身構建,先要盡全力的供給良好的學習機會,投入一定的財力、人力及物力,從而增強業(yè)務水平,從中擇優(yōu)擔任關鍵職務;還要注重文物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及職業(yè)道德意識,時刻把文物保護作為核心,主動執(zhí)法,不徇私枉法。
三、結語
文物是全社會共同具備的歷史文化遺產,也是不能再生的,我們對其有保護的職責。目前我們正處在社會轉型的階段,文物保護工作還面臨著很多難題,其他方面也是苦難重重,然而我們在發(fā)現問題的同時,更應看到發(fā)展的時機,以樂觀的態(tài)度去面對,突破陳規(guī),勇敢探索。文物保護的每個階段都有新問題,我們要把利用與保護結合,綜合使用法律手段及其他手段,相信文物保護工作會更加完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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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文物保護;牟氏莊園;旅游資源
牟氏莊園作為清代地主莊園的杰出代表,不僅在我國古代建筑風格,社會發(fā)展情況等方面有著較高的研究價值,還對宣傳當地傳統文化,開發(fā)旅游資源有著重要的意義。近年來,隨著社會對文化產業(yè)的重視程度的不斷的提高,我國進一步加大了對文物的保護與發(fā)展力度。但是,我國在牟氏莊園文物價值的保護與開發(fā)過程中依然存在這一些不協調的現象。為此,本文將以牟氏莊園為例,深入探討文化產業(yè)發(fā)展與文物保護開發(fā)的協調同時發(fā)展問題。
1 文化產業(yè)發(fā)展與文物保護開發(fā)中存在的具體問題
1.文物保護意識缺乏
我國在文物保護方面的意識還不夠強,牟氏莊園是目前我國保存最完整,最典型的地主莊園,作為封建社會晚期的一個縮影對社會史研究與文化產業(yè)發(fā)展有著重要的研究價值。但是,近年來牟氏莊園的歷史文物價值并沒有得到較好的發(fā)掘,這主要是社會各界文物保護意識淡薄造成的。首先,文博部門與群眾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很多游人給牟氏莊園自然環(huán)境帶來了不利的影響,比如毀壞周圍的植物,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等行為。其次,當地政府只重視經濟將設,對文物進行發(fā)展的同時缺乏保護環(huán)節(jié),偶而會出現文物經費進緊張情況,使修繕工作因為資金不到位而拖后。
2.專業(yè)技術人才匱乏。
我國在文化產業(yè)發(fā)展與文物保護中缺乏專業(yè)的技術人員。據調查研究顯示,目前我國文博的工作人員很多都是
“半路出家”,缺乏相應的考古,文物鑒定,歷史知識,工作素養(yǎng)較低,使得文博工作質量也受到影響。比如在牟氏莊園的開發(fā)過程中,由于專業(yè)知識不夠,往往在處理文物的過程中存在改變格局的現象。而且文博工作人員在保護文物的過程中由于不了解文物的價值屬性,有時候在復原的過程中損壞其原有的文物價值
3.文物保護法不健全
目前我國相關的文物保護法還不夠健全,破壞歷史景點的現象屢禁不止。由于文物管理部門對破壞歷史景點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不夠,更加助長了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比如牟氏莊園附近已經明確規(guī)定禁止周圍高層建筑施工,對餐飲業(yè)的盲目發(fā)展業(yè)不斷地叫停,但是依然有個別的施工單位和經營者通過不正當的手段違規(guī)施工或者營業(yè),對該地區(qū)旅游業(yè)的持續(xù)健康發(fā)展造成了不良影響。甚至以房地產商利用歷史文物價值的效應在周圍建造別墅來謀取暴利,這也是嚴重影響了牟氏莊園的觀賞價值。
2 促進文化產業(yè)發(fā)展與文物保護開發(fā)的具體措施
1.提高文物保護意識
我國要提高文物保護意識,加強對文物的保護與利用,從而促進區(qū)域旅游業(yè)的進一步發(fā)展。首先,文博部門要加強宣傳力度,積極向社會宣傳牟氏莊園的歷史價值,引導并加深人們對文物重要性及意義的了解,有利于群眾積極配合文物部門的工作。其次,我國應該進一步加強相關的文物經費,為文物保護提供強有力的資金支持。比如撥款支持牟氏莊園的修繕,進一步維護其歷史的原貌。此外,提高政府與相關部門的文物保護意識,積極處理好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的關系,避免當地領導急功近利,按照規(guī)定將文物工作人員納入總體規(guī)劃,并結合當地旅游業(yè)的發(fā)展進一步加強對相關歷史文物資源 的開發(fā)利用。
2.加大人才培養(yǎng)力度
我國應該進一步加大文博工作專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力度,為文化產業(yè)發(fā)展與文物保護開發(fā)提供智力方面的支持。首先,提高文物工作者的社會地位與福利待遇,進一步完善高校的相關專業(yè),比如文獻學,考古學,文博等,從而為文物保護與利用培養(yǎng)更多的專業(yè)人才。其次提高文博工作人員的錄入的門檻,盡量錄取相關專業(yè)的畢業(yè)生,從而提高的文物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此外,建立健全文物工作者的培訓與考核體系,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與考核,從而提高工作人員的專業(yè)技術水平,提高我國文物保護與利用的水平。
3.要完善文物保護法
我國要積極借鑒國外先進的法治理念,進一步完善文物保護法。首先,嚴厲打擊損害歷史文物價值的行為,并將具體責任落實到個人,對情節(jié)嚴重者進行法律的制裁。其次,完善文物保護機構的只能,并在文物違法犯罪多發(fā)地區(qū)進行重點監(jiān)督,建立專門的機構對違法犯罪行動進行嚴厲的打擊,此外,加大文物保護的監(jiān)督力度,充分利用社會媒體的監(jiān)督功能。比如,利用監(jiān)控儀對牟氏莊園進行全方位監(jiān)督,并且實行聯防聯管,對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損壞歷史文物價值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打擊。
4.合理開發(fā)文物價值
我國應該科學合理的開發(fā)利用文物價值。首先,文博工作人員應該明確文物的類型,進行有針對性的開發(fā)和利用。比如,對牟氏莊園的宣傳內容進行編訂,既突出其地主莊園風格的建筑特點,又突出其保護完整的歷史價值。其次,旅游行業(yè)在開發(fā)文物資源的過程中應該注重連環(huán)效應,與周圍的歷史文物完美結合,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文物自身的歷史文化價值。此外,文物價值的開發(fā)與利用要與地區(qū)的民族風情相一致,這樣有利于形成典型的文化代表,進一步提升文物自身的價值,促進該地區(qū)旅游也的健康快速發(fā)展。
3 總結
綜上所述,文化產業(yè)發(fā)展與文物保護開發(fā)關系著國家文化遺產的繼承與發(fā)揚光大。但是近年來,我國在對文化產業(yè)發(fā)展與文物保護開發(fā)過程中依然存在著由衷的問題亟待解決。為此,我國應該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加大對專業(yè)人才的培養(yǎng)力度,提高全民的文物保護意識,從而進一步促進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健康快速發(fā)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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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文物保護 國家保護 社會保護 新體制
一、國家保護
國家保護就是指各級人民政府運用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手段切實保障對珍貴文物古跡的重點保護。
(1)要進一步健全、完善文物法規(guī)。社會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全民文物保護體制也應該是法制的,因此,文物法令法規(guī)一定要健全、完善。
(2)各級政府要依法以對本行政區(qū)內的文物保護工作制訂出切實可行的總體規(guī)劃。既要有近期目標,也要有長、中期規(guī)劃。規(guī)劃力求做到全面保護,重點突出,具有較強的操作性。
(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規(guī)定,全國各地要建立健全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并配備必要的專職人員。這項工作各地很不平衡,有的是有名稱,無人員,有的是有人員,無機構,有的是有機構而無專職。各地要在機構改革中進一步建全機構,配備專職人員,保證經費供應。
(4)堅決貫徹執(zhí)行國家的文物“十六字方針”,即“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合理利用,加強管理這兩者是辨證統一的,合理利用是加強管理的目的和歸宿,加強管理是合理利用的保障。
(5)認真落實文物工作“五納入”。即“納入當地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納入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領導責任制”。實踐證明,實施文物工作“五納入”是解決文物工作面臨新問題的有效辦法,是做好新時期文物的根本保證,必須認真貫徹落實。
二、社會保護
社會保護是指在國家法規(guī)允許的范圍內,在文物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下,最廣泛地動員社會各行各業(yè)和人民群眾,以各種形式自覺履行保護文物的義務,防止和制止文物損壞、破壞和流失。
(1)各地要普遍建立文物協會。文物保護協會應作為政府與社會聯系的紐帶,由當地德高望重的專家,學者組成的民間機構。它具有咨詢、監(jiān)督和協調職能,為文物保護工作獻計獻策,其經費來源可從社會上和文物單位收取適當的服務費。
(2)提倡建立各種行業(yè)自己的博物館、陳列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一切機關,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文物的義務”之規(guī)定,各行各業(yè)都有保護其行業(yè)歷史文物的義務。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各行各業(yè)都有展示本行業(yè)光輝歷史,建立本行業(yè)博物館、陳列館的要求,因此,國家要適應這種要求,予以積極扶植,文物部門應予以大力支持。行業(yè)博物館、陳列館要接受文物主管部門和文物保護協會的領導和監(jiān)督,業(yè)務上可以向文物協會進行咨詢等。各行各業(yè)都建立了博物館、陳列館,這就等于把文物保護工作變成了整個社會的工作和義務,文物保護工作肯定能搞好。
(3)建立文物保護基金和相應的基金會。文物保護工作需要資金,由于欠賬太多,缺口較大,光靠財政投入,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再者,政府投入的主要是保護,搶救國家珍貴文物,而眾多的其他珍貴文物如何進行保護和利用呢?必須建立文物保護基金。基金的籌集可以采取全方位的辦法,可以采用捐資,集資、募捐等辦法,剛開始政府可以投入數量有限的啟動資金。文物保護基金應由文物保護基金會進行管理和使用。基金會要對基金的使用制訂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辦法。
(4)進行流散文物登記鑒定,藏文物于民。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文物的價值越來越受人們的重視,文物收藏者也越來越多。允許私人收藏文物,藏文物于民應該作為國家的一項重要文物政策,只有這樣才能使文物與大眾貼得更緊,才能使文物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關心和愛護,才能真正增加他們的文物意識。對廣大人民群眾收藏文物進行登記是國家對流散文物進行管理的有效途徑。為了鼓勵私人收藏文物,各地博物館、陳列館等文物宣傳陳列陣地,在對文物收藏者不斷培訓的同時,可免費或優(yōu)惠給他們提供進行私人收藏文物展覽,使他們的文物收藏成績得到社會的承認,進一步提高他們文物收藏的積極性。
(5)進一步完善業(yè)余文物保護員的制度。業(yè)余文物保護員作為文物四級保護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曾對文物保護工作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隨著時間的推移,各地業(yè)余文物保護員的工作近乎癱瘓,存在的問題是業(yè)余文物保護員普遍老齡化,管理工作跟不上,業(yè)余文物保護員的待遇遲遲解決不了。這些都嚴重的阻礙了業(yè)余文物保護員積極性的發(fā)揮。我國有很多非常珍貴的、不可移動的文物如古遺址、古墓葬、古石刻等等都散于荒郊野外,靠現在的文物保護機構,根本得不到應有的保護。因此業(yè)余文物保護員制度不僅不能取消而且要對此進行完善,使其煥發(fā)青春,重現活力。
[關鍵詞]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人才隊伍建設;對策
文物是人類在歷史發(fā)展過程中所遺留下來的遺物以及遺跡。文物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了各個歷史時期人們所從事的社會活動、形成的社會關系、具有的社會意識形態(tài)以及利用生產工具改造自然的程度與狀況,可以說一個歷史時期的文物集中展現了當時人們智慧的結晶。文物的存在離不開文物保護工作。基層博物館是我國文博機構的基礎單位,處于文物保護工作的最前沿,為保護祖國文物事業(yè)作出了重要貢獻。然而,由于經濟發(fā)展不平衡和管理體制滯后,基層博物館在文物保護方面還存在著一系列突出的問題,如:基層博物館的展陳和庫房條件落后,一些珍貴文物得不到妥善保護;文物保護人才缺乏,專業(yè)基礎知識缺乏;以及文物保護任務重等,這些都使得我國基層博物館的文物保護工作發(fā)展艱難。
一、現階段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所面臨的問題
1.地方領導重視不夠,文物保護意識不強
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地追求經濟發(fā)展,不重視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特別是一些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的領導對博物館文物保護本身所潛在的價值認識膚淺,輕視文物保護工作。一些地方領導受功利思想的影響,喜歡搞“面子”工程,寧愿花錢建漂亮的展廳,也不愿意支持建設文物保護庫房,或者引進文物保護先進技術。上級文物主管部門對基層博物館每年的例行檢查,也僅僅是關注防火、防盜等安防工作,對館藏文物自然損壞的情形不大關注,對基層博物館在文物保護工作中所面臨的具體困難幫助不多。“重考古發(fā)現,輕文物保護”已經成為了普遍現象。
2.文物保護經費不足
盡管近幾年中央和地方政府越來越重視文物保護工作,投入經費也逐年增加,一大批珍貴文物得到搶救和保護,然而由于歷年欠帳太多,加之我國各地文博機構收藏文物眾多,以及各地區(qū)經濟發(fā)展的不平衡,仍有相當多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資金得不到落實,影響了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在一些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文化經費僅夠維持人員工資和基本辦公支出,根本無力承當文物保護費用,一些欠發(fā)達地區(qū)的市、縣政府對文物保護經費的投入幾乎為零。不少珍貴文物由于缺少保護資金,在簡陋的庫房里損壞過程加快,令人嘆息。
《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y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國家用于文物保護的財政撥款隨著財政收入增加而增加。”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只是為基層博物館提供人員基本工資,對博物館館藏文物保護經費很少兌現,有些承諾也很難到位。在一些基層地區(qū)(縣級單位),文化主管部門仍然掌握基層博物館的財務支配權,基層博物館沒有專項經費的使用權,即使是上級撥付下來的少量經費,往往也是需要經過多道程序申請才能撥付下來。甚至有些專用經費被上級單位挪用克扣,撥付下來的經費所剩無幾。
3.文物保護條件差
目前我國文物保護形勢還較嚴峻,文物保護條件還不太理想。2002年至2005年,國家文物局委托中國文物研究所組織開展了全國館藏文物腐蝕損失調查。經專家組調研和統計分析得出結論,全國共有50.66%的館藏文物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蝕損害。造成館藏文物腐蝕損失的主要原因是文物庫房條件不達標、文物保存環(huán)境控制設施設備匱乏、科研和運行經費嚴重不足、保護修復科技人才短缺等問題。
博物館的建筑是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的一個載體,博物館文物庫房是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的必要條件,是專門用來存放文物的場所,與一般性的庫房存在很大差別,是一種特殊用途的建筑。文物庫房不僅要具有防盜、防火、抗洪水、防止雷擊以及抗震等抵御自然災害的作用,還應該具備防止因空氣污染、光線輻射、氣候變化等自然因素造成館藏文物損害的功能。據統計,除一些經濟發(fā)達地區(qū)外,我國絕大多數基層博物館的文物保護工作仍然還是落后的庫房管理人員加簡陋的庫房模式,完全不能適應新時期文物保護工作的需要,文物保護工作沒有相應的科學保護措施,造成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困難重重,不少文物遭受了不應有的損失。
4.基層博物館體制不健全,文物保護任務重
基層博物館是地方文物保護的主體力量,但是這些基層博物館人員往往任務繁重,需要身兼多職,如文物保護管理所、文管辦、基層博物館,往往是“一套人馬,多塊牌子”。有時還要承擔上級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務,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人員就顯得緊張短缺,事情繁多;同時又因缺少足夠的經費投入,使得文物保護工作大打折扣,影響了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
5.缺少一支高素質、專業(yè)技能強的文物保護隊伍
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專業(yè)人才普遍較少,文物保護方面的專門人才缺乏。目前,在日常工作中,基層博物館只是安排人員兼職負責館藏文物庫房的管理,而這些兼職管理人員很少具備專業(yè)的文物管理知識,他們中有的連基本的文物保護知識都不懂,僅僅是擔當文物庫房鑰匙的保管員。形成此落后狀態(tài),一方面是由于工作人員文化素質不高以及缺乏文物保護專業(yè)知識,另一方面更深層次的因素,是因為基層博物館的管理體制仍然沿用改革開放前的老一套,沒有與時俱進進行改革。博物館沒有用人權,人事任免由上面負責委派,缺乏必要的激勵機制。加上工作人員待遇低,優(yōu)秀人才引不進來,懂業(yè)務的人員留不住,長期依賴就形成了“有人干不了事,有事沒人能干”的兩難局面。
二、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有效進行的對策
保護好館藏文物是基層博物館的重要職責,館藏文物不僅是一個國家、一個地區(qū)的歷史見證,同時也是博物館賴以存在的基礎。就目前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所存在的一些問題,筆者提出幾點建議,以期能改進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狀況。
1.地方政府應切實重視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
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不能僅僅是口頭強調,應該踐行我國文物保護法律法規(guī),而不是采取敷衍的態(tài)度,更不能因為短期經濟利益的誘惑而忽視對珍貴文物的保護。文物是我們祖先遺留下來的寶貴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代表一個民族一個地區(qū)光輝的過去。文物具有不可再生性,忽視文物保護工作,是對過去文明成就的漠視。地方政府和廣大民眾應該對文物保護有更深刻的認識,自覺承擔起保護文物遺產的崇高歷史責任。
2.多渠道爭取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經費
經費問題一直困擾著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目前大部分基層博物館經費缺乏,難以正常開展文物保護工作。地方財政撥款是基層博物館經費的主要來源,然而由于各地經濟發(fā)展水平的不平衡,使得許多經濟欠發(fā)達的地區(qū)僅僅依靠地方的財政撥款用于館藏文物保護不現實。要使文物保護經費得到保障,需要多渠道爭取文物保護經費。首先,要充分利用《文物保護法》的相關政策,爭取將文物保護事業(yè)發(fā)展經費納入到本級財政預算,同時努力增加每年的預算;其次,基層博物館可以通過舉辦具有地方鮮明特色的陳列展覽,以此來擴大對外影響,引起社會和各級領導的關注重視;再次,基層博物館應該設法爭取企業(yè)資金的援助,從而吸收社會資金的援助,以形成博物館與企業(yè)互惠互利的局面;最后,要增強自身的造血功能,發(fā)揮基層博物館所具有的資源優(yōu)勢,增加經費投入。
3.必須認識到文物庫房建設的重要性
基層博物館應該將文物庫房的建設與展廳建設等同看待,重視文物庫房的建設。現實生活中,部分基層博物館只重視展廳建設,而忽視了館藏文物的保護。例如有的博物館展廳設計很氣派;但是去參觀博物館的庫房,則會發(fā)現,庫房一團亂,文物堆放無章,不同質地文物雜處一室,有的連最起碼的溫濕度計都沒有,更別談恒溫恒濕系統,這些都不利于館藏文物的保護。對博物館而言,只有做好館藏文物保護,才能實現館藏文物資源的有效利用。因此,基層博物館在建設初期就應該進行合理的規(guī)劃布局,按照一定的要求和比例來設計文物庫房區(qū)和文物展示區(qū),建設一個安全可靠、符合文物存放標準的文物庫房。
4.建立區(qū)域內文物中心庫房
為了有效保護國有珍貴文物,可考慮在一定的區(qū)域范圍內,建立由省、市兩級政府投資建立的區(qū)域性文物中心庫房和文物保護工作室,中心庫房負責對轄區(qū)內基層博物館的館藏文物進行技術保護。對不具備文物保護條件的博物館,可考慮暫實行文物代管制,實行文物所有權和保管權的分離。這樣一來,不僅可以整合區(qū)域內博物館的文物資源,實現區(qū)域性文物資源共享,又可以集中有限資金來解決基層博物館館藏文物保護的后顧之憂,“保護為主,搶救第一”,防止基層博物館館藏文物因資金缺乏遭受不應有的損失。
5.加強管理,強化管理職能
一方面,各基層博物館要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以《文物保護法》為依據,制定相應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辦法,在此基礎上,針對不同的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樹立《文物保護法》的權威性,解決有法不依,執(zhí)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另一方面,基層博物館要加強業(yè)務管理,加大監(jiān)管力度,認真履行保護職責及有關管理措施,將基層博物館納入科學、正規(guī)的管理體系,使業(yè)務管理、監(jiān)督真正落到實處。
三、加強文物保護人才隊伍建設
文物保護人才無疑是提高文物保護工作質量的關鍵因素之一,而我國目前文物保護人才匱乏,這嚴重阻礙了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的開展。因此,加強基層博物館文物保護人才隊伍建設顯得尤為重要。
1.建議高校開設文物保護相關專業(yè)
文物保護需要人才的培養(yǎng)和支撐,而高校是培養(yǎng)高層次人才的地方,但目前,我國開設文物保護專業(yè)的高校還很少,導致人才隊伍更不上時代要求。而在美國等發(fā)達國家,文物保護專業(yè)是熱門專業(yè),根據美國高等教育指南,美國開設歷史保護專業(yè)的院校有14所,遺產保護專業(yè)的院校院校有25所。[1]因此筆者建議高校應該順應時代要求,加快開設文物保護相關專業(yè),為我國文物保護事業(yè)輸送更多更好的人才。
2.對在崗的文物保護工作人員進行定期培訓
在崗的文物保護工作人員是進行文物保護的主力軍,其專業(yè)技能素質關系到文物保護工作的好壞。擁有更加全面、先進的文物保護專業(yè)技能可以在文物保護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現實中存在一些因為文物保護工作人員技術不夠,而導致文物受損的現象,這無疑是不應該存在的損失。因此,各基層博物館需要定期對館內人員進行培訓,無論是在機構內還是派往其他地方接受培訓。
3.重視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成果
文物保護人員需要具備現代科學技術,能夠利用先進的技術來挖掘和保護文物。目前基層博物館館藏文物保存狀況較差,因為修復技術不過關,很多文物得不到良好的保護和修復。許多文物保護工作人員還是運用陳舊的文物保護方法,不會結合計算機、物理化學和材料學等綜合專業(yè)技術進行研究和探索。因此,在文物保護中,需要從業(yè)人員跟上時代步伐,掌握現代技術,更好地服務于文物保護工作。
4.有梯隊地培養(yǎng)文物保護科技人才隊伍
人才的培養(yǎng)要有前瞻性,同時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合理安排,合理布局,有計劃,有步驟,形成有層次,有梯隊地培養(yǎng)文物保護科技人才隊伍,這是我們文物保護事業(yè)的基本保障。合理的人才培養(yǎng)體系,決定了未來的文物保護科技人員的構成,更決定了文化遺產保護事業(yè)是否能順利、有序、高效、持續(xù)地向前發(fā)展。[2]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文物保護;旅游;雙贏
【中圖分類號】G12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5071(2012)03-0012-01
文物是人類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和科學價值的遺物和遺跡,是人民群眾智慧的結晶,是人類寶貴的文化財富。如何保護好文物,是我們共同關心的課題,相關部門為此采取了大量措施。然而,現代群眾性旅游活動的興起,又為文物保護工作增添了新的難題。文物保護的任務非常艱巨,近幾年旅游事業(yè)的發(fā)展也異常迅猛。因而,旅游發(fā)展與文物保護之間的矛盾顯得較為突出,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使二者相互促進,對我們文物單位來說,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
1 發(fā)展旅游業(yè)可以促使文物得到更有效的保護
1.1 只有保護好文物才能保證旅游的發(fā)展。由于文物古跡可以滿足人們探古求知需要,所以文物古跡已經成為一項重要的旅游資源。但是只有參與保護文物,才能使其盡量完好地展現在旅游者面前。
1.2 發(fā)展旅游可以彌補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我國文物古跡眾多,而國家財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護的費用相對眾多的文物來說,可謂杯水車薪,許多文物因無經費維修與保護而遭毀滅。發(fā)展旅游可以獲取較好的經濟效益,既增加了財政收入,又解決了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
1.3 文物資源不可再生,我們旅游部門應當重視文物保護。文物是不可再生性資源,一旦受損,很難恢復。
文物被破壞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點的吸引力,影響其經濟效益。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來,長期為旅游發(fā)揮作用,旅游部門應當重視文物保護,絕對不能竭澤而漁式地利用。
1.4 增強人們的文物意識,利于文物保護。旅游的發(fā)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跡直接面對旅游者,使人們獲得豐富的知識,受到深刻的教育,既弘揚了中國的傳統文化,又可提高人們的文化素質,使人們了解文物的重要價值,認識到文物的重要意義,增強文物保護意識,推動文物保護的社會化進程。
2 旅游開發(fā)與文物保護的和諧發(fā)展
2.1 文化遺產保護與合理利用相互依托:發(fā)展旅游可促進文物保護,這是因為:
2.1.1 文化遺產作為旅游資源的重要價值已得到各界有識之士的認同。旅游界人士認識到文物古跡在旅游中的這一重要作用后,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會注意保護文物,以便使其盡量完好地展現在旅游者面前,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濟效益。文化遺化作為不可再生性的旅游資源,一旦受破壞,就難以恢復,這必然降低其旅游的吸引力,影響其經濟效益。為了文化遺產這項旅游資源的可持續(xù)利用,地方政府及旅游部門必然會重視、加強保護工作。
2.1.2 文化旅游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文化遺產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我國文物古跡眾多,而國家財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護的費用相對眾多的文物來說,簡直是杯水車薪,許多文物因無經費來進行維修與保護而遭毀滅。發(fā)展旅游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文物保護經費不足的問題。文物古跡既然可為旅游區(qū)帶來經濟效益,那么,該旅游區(qū)應該從經濟收益中提出相當部分,用于區(qū)內的文物保護,無論對國家,還是對集體來說,這都是一件有益的事,這個辦法應當是切實可行的。這樣,大批文物就可得到搶救和保護。
2.1.3 文化旅游的發(fā)展,使大量的文化遺產直接面對觀眾,人們對文化遺產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認識。在獲得文化陶冶、藝術感染,為祖國的歷史文化驕傲自豪的同時,人們一定會進一步提高自身文化素質,更懂得保護文物的重要價值,更加珍視文物,對文物的保護意識也會增強,使全社會都重視文物保護工作,這在普及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2.2 提高全社會保護文化遺產的意識:由于這樣或那樣的原因,旅游事業(yè)的發(fā)展也給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一些負作用:
2.2.1 對旅游區(qū)進行開發(fā),從某種角度來說,本身就是一種破壞行為,開發(fā)旅游區(qū),就要在旅游區(qū)內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如道路、賓館、飯店等,甚至還開辦工廠,這一切,都破壞了文物原有保存環(huán)境。特別是在文物古跡周圍辦工廠,在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修建體量高大的建筑等等,直接威脅著文物的保護。
2.2.2 短視行為導致文物被破壞的惡果。在開發(fā)旅游和保護文物并進時,由于操作人員缺乏文物專業(yè)知識,不懂得文物的維修和保護常識,或保護的措施不當,而造成了保護時的破壞;經濟利益的驅使,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相關部門及行業(yè)地意識性地對文化遺產的破壞也是存在的,這些都是嚴重危害著文化遺產的保護。還有,某些旅游部門目光短淺,只顧眼前獲益,為了在短期內獲取較高的經濟效益,對文物古跡進行掠奪性的開發(fā)利用,超負荷地接待旅游者,結果加快了文物古跡的老化、破壞乃至毀滅,造成無法挽回的損失。
2.2.3 游客對文物的破壞,眾多的游客在游覽過程中,呼出的二氧化碳氣體中含有大量的水份,使文物古跡受到浸蝕,特別是在洞窟、古墓、地下室等古跡中表現得非常明顯,旅游者的踩踏、攀登、撫摸等行為可嚴重損壞文物,例如北京八達嶺長城的城磚連遭高密度游人的腳踏手推,出現了嚴重的凹陷松動。凡游客所到之處,都存在著在文物古跡上亂刻亂涂的現象,更有甚者,竟然用敲砸等手段盜取文物古跡的部件,此等野蠻行徑,嚴重地危害著文物古跡的保護。
但是,我們不能因噎廢食。在切實保護的前提下,將文化遺產作為文化旅游的重要資源。發(fā)展文化旅游與保護文化遺產并不是必然對立的,保護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利用,發(fā)揮其價值。那種傳統的只為保護而保護,讓文物藏而不露,秘不示人的做法,表面上看是保護了文物,可是卻無法體現文物的社會價值。如果文物不能體現社會價值,那也就弱化了其存在的意義。但是,那種不顧客觀條件,單純追求經濟利益,任意利用,無序開發(fā),嚴重危害文化遺產保護的做法也是決不允許的。所以我們應該做到:
(1)堅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guī)定,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保護工作方針。理順體制,堅決反對把文物劃歸非相關部門管理,把所有文物納入文物保護部門管理之下。著力做好文物法規(guī)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文物保護的危機感和保護文物的責任感,使全社會充分認識到《文物保護法》的嚴肅性和文物保護對社會進步的推動作用,自覺遵守文物保護法規(guī)。
(2)文物部門與當地政府部門在文物保護方面應密切配合,建立兄弟般的合作關系。
(3)文物部門應當鼓勵文物保護的科學研究,提高文物保護的科學技術水平。
(4)嚴格控制客流量,防止超過最佳容量。超負荷地接待,最易使文物受損,因此,對客流量應嚴格控制。
2.3 文化遺產保護與文化旅游開發(fā)的良性互動:保護文物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利用文物,發(fā)揮其作用,實現其價值。在保護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過程中加強保護,是我們應堅持的原則。文物作為一項重要的旅游資源,既可吸引游客,獲得經濟效益,又可通過旅游活動起到以人們的宣傳,教育作用,弘揚傳統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一定的保護,這樣,既保護了文物,發(fā)揮了文物的作用,又達到了發(fā)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業(yè)與旅游事業(yè)可謂是相互促進的。
3 結束語
總之,文化遺產與文化旅游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得益彰的關系,旅游開發(fā)與文物保護也不是絕對矛盾的;文化遺產是通過旅游來實現其文物價值和社會價值,是通過合理利用產生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并且,通過利用喚起人們對文物的熱愛、理解,從而有利于其保護。既不能只保護、不利用,更不能過度無序的開發(fā)濫用,文化與旅游部門要在保護上達成共識,一定要在科學保護的原則下,謀求合理的開發(fā)利用,保護和利用密切配合,才能既有利于旅游開發(fā),又有利于文物保護,取得雙贏。只有旅游開發(fā)與文物保護和諧的發(fā)展,才能推進文化遺產保護和文化旅游利用的良性互動發(fā)展。
參考文獻
[1] 吳小敏,徐海根等.試論自然保護區(qū)與社區(qū)協調發(fā)展[J] .
[2] 蔡文.《中國科技信息》.2008年第9期
[關鍵詞]城鎮(zhèn)化;工業(yè)化;基層文物工作
[中圖分類號]K875/87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3115(2014)22-0068-02
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是文化事業(yè)發(fā)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經濟快速增長,物質文明不斷加強,人們對精神文明的需求也不斷提升,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有了較大提高。新修訂《文物保護法》的頒布和實施,促使文物保護管理工作進一步發(fā)展。但是,在城鎮(zhèn)化、工業(yè)化背景下,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又凸現出新的矛盾和問題,具體表現在:城鄉(xiāng)工程建設、新農村建設及農耕生產破壞文物的現象不斷發(fā)生;文物行政執(zhí)法隊伍建設力量薄弱;文物保護經費投入不足;文物保護宣傳力度不強;文物管理單位體制結構不合理,文物保護管理機構不健全;地方領導文物保護觀念未轉變、保護意識不強等,這些問題嚴重影響和制約了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正常發(fā)展。
一、城鎮(zhèn)化、工業(yè)化建設與基層文物保護之間矛盾不斷加劇
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城鎮(zhèn)化、工業(yè)化項目建設進程不斷加快,基層文物保護與工程建設項目之間矛盾不斷擴大,建筑單位施工破壞文物現象越來越多,文物保護工作面臨新的挑戰(zhàn)。《文物保護法》第17條規(guī)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工作。”第19條規(guī)定:“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和控制地帶內,不得進行可能影響文物保護單位安全及其環(huán)境的活動。”但在實際建設過程中,并沒有得到很好的執(zhí)行。特別在基層,一些建筑公司不通知文物管理部門擅自開工,因此,破壞文物現象較為普遍。
就甘肅文縣而言,建設部門在工程開工及建設過程中,基本沒有通知或征求文物管理部門意見,致使大量文物被破壞。有些建設單位在施工中發(fā)現文物隱匿不報,造成許多有價值的文物流失。2006年,某建筑公司在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文昌樓保護范圍內,修建某單位家屬樓,開工前沒有向文物管理部門報告,不但如此,還挖掉了文昌樓旁邊的部分古城墻。當縣文化館文物工作人員趕到現場要求立即停工時,該公司負責人根本不予理會。 2012年4月,群眾舉報文縣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施工過程中挖出一座古墓葬,當縣文化館文物工作人員趕到現場時墓葬已被破壞。相關負責人要求該公司立即停止施工,但公司負責人態(tài)度極不友好,命令工人強行施工,與文物保護工作人員發(fā)生沖突,后經相關部門領導出面調解,才勉強停工使古墓葬得以發(fā)掘清理。“文物保護必須依法列入建設規(guī)劃和土地征用審批范圍”,但這在基層文物保護管理過程實施相當困難。汶川地震災后重建,基層文物保護與新農村重建之間也不斷凸現矛盾。由于農民對現代城鎮(zhèn)生活方式的追求,對原有居住條件不滿,以及地方領導為了追求政績,使一些歷史文化名鎮(zhèn)、名村及傳統村落受到嚴重破壞,甚至被消失。同時,由于“四有”工作不完善及文物保護宣傳力度不到位,使大部分文化遺址在農業(yè)生產過程中遭到嚴重破壞。
如何正確處理工程建設和貫徹執(zhí)行《文物保護法》之間的矛盾,是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難點。目前,最主要的是加強宣傳力度,使廣大民眾知曉文物保護的重要性,知曉《文物保護法》。同時,積極要引導領導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加強文物行政部門的執(zhí)法權威。
二、文物行政執(zhí)法隊伍力量薄弱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社會不斷發(fā)展,文物保護管理工作面臨著許多新問題,文物執(zhí)法責任重大。如基層文物市場管理,按照法律,只有經文物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文物經營單位才能依法經營文物,但是各地都出現了自發(fā)經營的文物市場。基層文物管理部門“位低言輕”,又缺乏健全的文物執(zhí)法機構,加上各級職能部門責任不明,使文物市場經營出現無人管理的現狀。目前,房地產不斷興起,建設過程大拆大建,一些投資商在商業(yè)運作過程中使部分文物遭到破壞。如2007年3月發(fā)生在甘肅文縣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文昌宮的違規(guī)事件。某建筑公司為了開發(fā)房地產,未經當地文物保護部門同意,擅自在文昌宮保護范圍內開挖。由于缺乏足夠的文物保護執(zhí)法力量,后來經過隴南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門多方協調,才使該建筑公司停止房屋建設。由于文物保護工作執(zhí)法不嚴,加上文物保護宣傳工作不到位,使大部分田野文物保護單位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比如有些文化遺址文化層在村民耕種的過程中被破壞,有些遺址在當地村民燒磚取土時被挖的面目全非,還有些古城址、古城墻由于當地執(zhí)法不嚴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
基層文物保護部門應該盡快成立文物保護執(zhí)法機構,完善文物保護執(zhí)法制度,在文物保護工作中不斷提高文物保護執(zhí)法能力,而不是在文物保護工作中要求其他執(zhí)法部門協助。
三、文物保護管理經費不足
文物管理單位不同于其他部門,是純事業(yè)性的社會公益性單位。特別是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需要得到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廣泛的支持與配合。《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文物保護事業(y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國家用于文物保護的財政撥款隨著財政收入增長而增加。”然而,由于地方經濟欠發(fā)達,地方政府財政緊張,基層文物保護管理經費很難落實到位。經費不足嚴重影響文物保護工作,沒有經費就無法開展野外文物調查,就無法征集文物,就無法開展大型的文物保護宣傳活動,無法完善基層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工作,無法提高文物藏品的保護環(huán)境。就2013年剛剛開展的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工作來說,由于沒有充足的工作經費,無法具備必要的工作條件,致使很多工作無法進行,只能量力而行。
提高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效率,必須加大經費的投入。在積極爭取地方財政經費的同時,也要爭取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經費的支持,爭取社會各界資金的援助,合理利用文物自身的資源優(yōu)勢,不斷增加經費投入。
四、文物保護管理宣傳力度不夠
在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中,文物破壞的現象不斷發(fā)生,這與基層文物保護宣傳不到位有一定的關系。由于基層文物管理體制不合理,文物管理隊伍不健全,導致基層文物保護宣傳力度不夠。據有關統計報道,我國文物保護單位共40多萬處,其中7萬多處在農村,而農村傳統村落平均每年遞減7%,每天消亡1.6個。
搞好文物保護工作必須加大文物保護宣傳力度,僅靠文物保護部門的努力遠遠不夠。“保護文物,人人有責”,要讓所有的人都參與到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中來。這就要求我們文物保護管理部門加強文物保護知識的宣傳,利用國際博物館日等各種節(jié)日舉辦文物保護宣傳活動,比如進校園、進社區(qū)、進農村開展宣傳文物保護知識,增強廣大群眾的文物保護意識,不斷提高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水平。
五、文物管理體制不合理,機構不健全
文物管理體制不合理,文物保護管理機構不健全,是阻礙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發(fā)展的又一原因。《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縣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文物保護管理機構為文物行政管理部門。”由于文化主管部門不直接接觸文物管理工作,對其工作性質了解不深,在文物管理過程時常出現拖延現象。當前,文物保護管理部門在用人制度上也存在一定問題。其他事業(yè)單位機構和編制不斷完善發(fā)展,而文化事業(yè)單位還是延用老體制。尤其是縣級基層文物保護單位十幾年來一直嚴重缺編制、缺人員。文物工作人員年齡結構普遍老化,而且專業(yè)不對口。而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專業(yè)性很強,部分工作人員無法勝任新的工作任務,造成了文物保護管理工作水平無法提高。
為了適應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發(fā)展現狀,地方政府應該在完善文物保護管理機構前提下對現有文物管理人員進行有計劃、有目標的培訓。同時,加強文物管理人員業(yè)務素質,提高文物管理隊伍的綜合素質。改變文物工作環(huán)境,爭取編制,引進文博專業(yè)人才,把有責任心、肯吃苦的熱愛文物事業(yè)的高素質專業(yè)人才吸收到保護文物事業(yè)中來。
六、地方領導文物保護觀念未轉變、保護意識不強
關鍵詞: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G264 【文獻標識碼】 B【文章編號】 1671-1297(2012)09-0299-02
隨著國家對文物保護工作的日益重視,我國的文物保護工作取得了長足發(fā)展,特別是省市一級的文物保護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基層文物保護工作依然面臨著很多問題,尤其是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以及新農村建設的快速推進等一系列新情況、新任務的不斷出現,如何更加科學、合理、有效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是基層文物保護利用工作面臨的嶄新課題,也是各級黨委政府必須認真思考的現實問題,本文將對基層文物保護工作面臨的問題做簡要的分析,并結合文物保護工作者的身份提出幾點對策。
一 基層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
1.文物保護意識淡薄
對文物的保護,部分基層干部以及大部分農牧民對文物的保護認識不到位,認為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與己無關,甚至毫不顧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隨意破壞文保單位周邊環(huán)境面貌。還廣泛存在著“重經濟建設、輕文物保護”的思想,只重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不顧長遠利益、社會效益,視文物保護為包袱,缺乏文物保護法律法規(guī)意識。少數基層干部認為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不能與文物保護部門形成合力。
2.文物保護經費缺乏
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是一項社會公益性事業(yè),主要經費來源還是政府財政預算。這一點在《文物保護法》中明確規(guī)定,也是國務院要求的“五納入”內容之一,然而在現實中很難落實。以我縣為例,多倫諾爾鎮(zhèn)作為中國歷史文化名鎮(zhèn),城區(qū)內存在著大量有待維修保護的古建筑,但文物部門獲得的財政預算只能對瀕臨損毀文物進行搶救性維修,我們也承認,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都離不開錢,就目前地方經濟的現狀也不可能拿出很多錢來滿足各項事業(yè)發(fā)展。但文物保護事業(yè)有其自身特點,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如果目前不對文物保護進行最低限度的經費投入,那么即使今后經濟發(fā)達了,文物的損失也無法挽回,將愧對子孫后代。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也將成為一句空話。
3.法律法規(guī)抵觸
從當前的操作過程來看,與文物保護政策相抵觸的是《土地管理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guī)定,凡公布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必須依法劃定相應的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yè)”。而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在新農村的建設中,建新房必須拆有價值老屋。文物部門在文物普查中也陸續(xù)有所發(fā)現,如果不及時公布文物保護單位,將會難逃被拆除的厄運;如果公布文物保護單位,又缺乏足夠的經費保護,致使文物保護工作面臨著進退兩難的境地。
4.文物保護工作的現狀不能適應形勢發(fā)展的需要
由于基層文物保護單位的實際能力有限,對區(qū)域內文物家底不清,基礎數據不準的情況很難從根本上轉變;由于編制的限制以及經費的缺乏,文物宣傳展示工作很難深入開展;沒有正規(guī)的博物館,文物的存放存在著巨大的安全隱患;在管理方面缺乏科學規(guī)范,在服務方面缺乏主動意識;文管隊伍的自身建設明顯滯后,特別是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yè)人才匱乏,職工隊伍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事業(yè)發(fā)展的需要。
二 解決基層文物保護工作問題的對策
基層文物保護工作任務繁重而又艱巨,全面推進文物事業(yè)的發(fā)展,根本在于更新觀念,強化領導,關鍵在于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文物保護法》明確規(guī)定的文物工作“五納入(即納入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納入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的要求狠抓落實,重點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文物保護意識
保護好文物是功在當代、惠及子孫的千秋事業(yè),是體現城市文明程度以及綜合實力的重要標志,全社會必須關注這項事業(yè)。以我縣為例,多倫縣多倫淖爾鎮(zhèn)作為自治區(qū)首批歷史文化名鎮(zhèn),城區(qū)內存在著匯宗寺、善因寺、山西會館、清真寺、碧霞宮等大量的文物保護單位,按照自治區(qū)文化大區(qū)建設目標,縣級黨委政府應進一步認識文物保護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文物保護的責任感,要通過多種形式進行宣傳,如編印一些宣傳文物保護方面的小冊子分發(fā)給有關部門、學校、社區(qū)等;舉辦學習培訓;召開紀念會、學習座談會、學術研討會等;建立一座條件完備的現代化博物館,通過開辦特色展覽,在陳列內容、主題、環(huán)境氛圍方面創(chuàng)造渲染,充分利用文物最直觀、最生動、最真實、最可信的特點,使文物教育功能更具吸引力、感染力和說服力。通過加大宣傳,強化和提高市民和保護地群眾的文物保護意識,進一步增強保護好文物的自覺性。
2.建立市場機制,多渠道籌集保護資金
文物保護,都存在著資金缺乏的問題,但即使經費缺乏,也應保護。縣政府應把文物保護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建議解放思想,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出臺一些為保護文物的優(yōu)惠政策,鼓勵引導企業(yè)、社會團體、協會、宗教和個人等參與、捐助文物保護事業(yè);借鑒兄弟旗縣的成功經驗,在堅持文物保護法的基礎上,支持和引導各方參與保護開發(fā),并讓他們從中受益。以多倫縣為例,縣委政府在引進企業(yè)的同時,鼓勵企業(yè)參與對匯宗寺、山西會館等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保護,幾年來,匯宗寺、山西會館已經得到了很好的保護,并通過旅游開發(fā)手段,每年吸引大批游客游訪,在做好文物保護工作的同時還實現了可觀的經濟效益,這種做法還可以應用的其他文物保護單位中來。
3.要進一步規(guī)范動土管理
在生產建設領域落實文物前置審批程序是文物得到有效保護的重要保證。要繼續(xù)堅持“先申報審批后動土”的原則,凡是在文物保護地段動土,一律按程序逐級申報,規(guī)劃、土地、城建等部門要大力支持和配合,實行動土申報許可制度,嚴格履行報批程序。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依法履行動土申報手續(xù);文物部門要規(guī)范動土管理制度,加強違規(guī)動土的巡查監(jiān)管。以確保勘探發(fā)掘工作的有效銜接,避免因生產建設導致破壞文物的事件發(fā)生。對違反規(guī)定擅自動土施工的,要嚴格依法查處。
4.健全文物行政管理機構,提高管理隊伍的人員素質
縣級文物保護部門作為基層文物單位,存在著人員編制不夠、體制不能適應新形勢發(fā)展需要的現象。因此要做好文管體制改革,配齊相應編制和專業(yè)人員。要引進高素質的文物保護專業(yè)人才,把引進文物保護人才像引進科技、教育等方面人才一樣,制定優(yōu)惠政策。通過引進人才,迅速提高文物保護隊伍的素質,同時,應該加強在職人員的培訓工作,舉辦各種專題性的短期訓練班,提高在職人員的專業(yè)素質。切實提高文物保護工作人員的待遇,注重對后備人員的培養(yǎng)工作。
參考文獻
[1] 劉心玉.我國基層文物保護工作的現狀與對策[J].邊疆經濟與文化,2012(8)
一、加強文物保護的指導思想、基本方針和工作目標
1.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加大文物保護力度,構建科學有效的文物保護體系,提高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提高人民群眾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進一步挖掘我鎮(zhèn)文化底蘊,豐富文化內涵,提升我鎮(zhèn)文化品位。
2.基本方針:XXX古遺址文物保護始終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依法和科學保護,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fā)展與文物保護的關系,統籌規(guī)劃,分類指導。
3.工作目標:通過有效措施,永蘇里古遺址文物保護工作得到全面加強。堅持以政府保護為主,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保護的體制,逐步形成更為完善的文物保護管理體系,建立一支高標準文物保護員隊伍;切實保證文物安全,繼續(xù)保持不發(fā)生文物被盜案件;文物保護宣傳力度不斷加大,保護文物意識深入人心。
二、實施重點保護,構筑科學有效的保護體系
1.對永蘇里古遺址文物保護建檔立案:對XXX古遺址文物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規(guī)定對其進行保護管理,建立記錄檔案,專人負責保護,管理制度健全。
2.文物保護點保護措施:XXX古遺址文物保護點所在村委會負責本轄區(qū)內文物保護工作,要有專人負責日常看管巡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要密切注意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古遺址保護點范圍內進行取土、挖掘、爆破、建設、鉆探、砍伐、墾植等影響文物安全和破壞文物點整體風貌的活動。未經縣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文物保護點范圍內的土地用途。對于確實要進行工程建設的文物點地塊,要及時上報文物主管部門,及時完善報批手續(xù)。文物保護點所在村,實行鎮(zhèn)干部包村、村包片干部包組、組干部和文物巡查員具體負責保護點制度,所有責任人要經常進行安全巡護,鎮(zhèn)文廣站人員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積極向群眾宣傳文物保護知識,提升群眾的文物保護意識,做到群防群治,共同保護。村組干部在日常巡查中,發(fā)現問題要當即制止并及時上報縣文物局、鎮(zhèn)公安派出所或鎮(zhèn)文廣站。
三、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全鎮(zhèn)文物保護的社會合力
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鎮(zhèn)成立了由鎮(zhèn)長XXX同志任組長,副鎮(zhèn)長XXX、黨委委員XXX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國土規(guī)建環(huán)保安監(jiān)站、文廣站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青山鎮(zhèn)文物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文廣站,具體負責文物保護工作的日常事務協調、宣傳等工作。各有關單位要成立專門的保護工作隊伍,實施經常性巡查管理工作。建立XXX古遺址文物安全聯席會議制度,著力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各司其職,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文物安全格局,始終保持對各類文物犯罪活動的高壓嚴打態(tài)勢。
四、明確責任分工,切實做好永蘇里古遺址文物保護工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實行屬地管理,誰管理,誰負責,一旦出現問題,逐級問責。
2.各村(街)委員會為第一責任單位,村黨總支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切實負起責任加強領導,要成立一支保護意識強、責任心強的文物保護隊伍,確保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并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實現信息共享。巡查人員發(fā)現問題要及時上報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并做好現場保護工作。
3.文廣站具體負責永蘇里古遺址點保護管理工作;對本轄區(qū)文物巡查員進行監(jiān)督指導;經常性進行文物點的巡視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文物保護宣傳活動,提高文物保護意識。
4.綜治部門要加強文物犯罪的宣傳,做好相關普法工作、要充分發(fā)揮職能,將文物違法犯罪活動作為本部門的一項工作抓緊、抓好、抓實。
5.國土規(guī)建環(huán)保安監(jiān)站、文廣站等相關部門要與地方文物主管部門加強溝通,通力合作,加強鎮(zhèn)域范圍內的建設用地審查,嚴防違規(guī)建設。要特別關注XXX景區(qū)建設工作,對景區(qū)用地范圍內的文物保護點或新發(fā)現的文物點要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及時保護處理,確保XXX古遺址文物不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
[關鍵詞]民族院校;文物保護;教學方法
[中圖分類號] G64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2095-3437(2017)01-0109-03
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統一的國家,除漢族以外的其他民族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等邊疆地區(qū)。少數民族地區(qū)由于受到當地的地理、氣候、交通、人口等因素的限制,當代經濟發(fā)展水平相對落后,但各少數民族在歷史上都創(chuàng)造過燦爛的文化,并留存了豐富的民族文物。
民族文物作為歷史和文明的載體,是人類在社會活動中遺留下來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實物[1],是探索和研究人類社會發(fā)展的重要資料,也是進行民族優(yōu)秀傳統教育、愛國主義教育、民族團結教育的珍貴教材。[2]針對這一情況,不少民族院校相繼增設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yè),分別開設文物學、考古學、博物館學、文物保護學、科技考古學等方面的課程,為少數民族地區(qū)培養(yǎng)優(yōu)秀的文博人才,以提升民族文物在中華民族優(yōu)秀歷史文化遺產中的重要地位,增強各少數民族的自信心與自豪感。
民族文物包含著特定時期存留下來的豐富信息,反映了當時古代社會的真實面貌。受文物本身的材料組成、結構、性能等客觀因素以及外界環(huán)境因素的雙重影響,文物隨著歲月的流逝會發(fā)生一系列物理、化學、生物等的變化,這些改變了文物材料的結構和性能,使文物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壞,從而掩蓋了文物所蘊含的歷史信息。[3]可見,民族文物迫切需要科技保護。
文物保護工作以“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為基本指導方針,利用現代科技手段來分析文物的材料、組成成分、結構與性質、制造工藝、文物產地以及各種環(huán)境因素對文物老化、變質、銹蝕毀壞的影響及劣化機理,并制定文物科學保護的方法與具體實施的技術,以最大限度地延長文物的壽命。[3]它大量借鑒了物理、化學、生物、微生物、地質學、建筑學等自然與工程學科方面的相關理論與相關技術,使文物分析更科學化、綜合化、定量化,為文物保護方案、方法、材料、工藝的選擇提供翔實、可靠的科學依據。
近年來,民族文物亟待科技保護,全國不少民族院校也都相繼開設文物保護課程,以求為少數民族地區(qū)培養(yǎng)復合型、創(chuàng)新型及應用型的文物保護人才,滿足少數民族地區(qū)的考古、文博單位的科研與工作需要。本文依據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yè)文物保護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其他高等院校文博專業(yè)的教學現狀,對文物保護課程的教學方法進行初步探討。
一、民族院校文物保護課程教學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偏重課堂理論知識講授,實驗教學明顯不足
文物保護學不僅涉及無機化學、有機化學、高分子化學的基本理論及其保護材料的合成技術和操作技能,還在保護修復過程中與制陶、造紙、紡織、彩繪、土木建筑、生物醫(yī)學等技術學科緊密相連,是一門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多學科相互交叉滲透的綜合性邊緣學科。[3]通過這門課的學習,學生可以了解并掌握不同材質文物保護的研究內容、方法以及操作流程。然而,課堂理論知識的講授較為單調枯燥,也很難將文物保護中的某一問題剖析透徹,這急需加強學生的實驗教學,培養(yǎng)學生的動手能力。目前,國內已有個別高校組建了較高水平的文物保護實驗室,有力提升了本校文博專業(yè)文物保護課程的教學水平。然而,囿于國內文物保護學的發(fā)展現狀,很多民族院校文博專業(yè)的文物保護實驗室建設相對滯后,而授課教師往往又偏重課堂理論知識的講授,教學方式單一,這很難讓學生體會到文物保護中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特性。另外,學生在課堂上所學的理論知識若長期得不到實踐,勢必會造成對所學理論知識的荒疏,甚至對一些基本的文物保護專用設備都缺乏使用的能力。長此以往,文物保護課程的教學只能是紙上談兵,不能很好地培養(yǎng)學生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綜合能力。
(二)師資力量較為薄弱,難以全面支撐文物保護課程的教學需求
文物保護研究按其材料分類,包括陶瓷磚瓦類文物保護、石質文物保護、金屬類文物保護、彩繪壁畫類文物保護、紙質文物保護、紡織品文物保護、漆木竹器類文物保護、皮革類文物保護以及骨角質類文物保護等,其探究的分析方法、腐蝕機理、保護措施以及保護材料都各不相同,又涉及物理學、化學、生物學、地質學、礦物學、土木工程等自然與工程學科。[3]要想教授文物保護學的所有分支內容,需要教師具備不同材質文物的保護理念與技術。目前,民族院校文博專業(yè)的文物保護課程一般僅有一名專業(yè)教師擔任,而教師的研究方向又較為專一,對于自己研究領域之外的其他領域也只能泛泛而授,難以深入。因此,僅憑教師的個人力量很難滿足不同材質文物的文物保護教學需求。
(三)學生的教育背景相對薄弱,且學科背景又以文科為主,缺乏對文物保護基礎理論和方法的深入理解
文物保護學是一門人文與自然相互交叉滲透的學科,對學生的教育背景要求較高,學科背景也需要文理兼?zhèn)淝乙岳砜茷橹鳌H欢褡逶盒5奈牟I(yè)主要以招收少數民族地區(qū)的文科生源為主,這直接導致學生在學習文物保護課程的時候,感覺較為吃力,對文物保護中的腐蝕機理、儀器分析以及保護措施等理解不夠深入,學生對這門課缺乏學習興趣。
(四)與周邊高校、考古所以及博物館等單位的交流與合作不足
中南民族大學有自己的民族學博物館,這對于開設文物保護課程以及培養(yǎng)復合型、應用型的民族文物保護人才十分有利。遺憾的是,很多民族高校仍然沒有自己的民族學博物館,或者是有自己的民族學博物館,但文物保護專業(yè)與其以及周邊高校、考古所以及博物館等單位之間的交往還不夠緊密,亟待加強單位以及師生的交流與合作。
二、民族院校文物保護課程教學方法改革
(一)組建文物保護實驗室,加強實驗教學
鑒于文物保護的課程特點及其學科的發(fā)展需求,民族院校的文博專業(yè)應以文物學與博物館學為核心,以民族學博物館為平臺,以優(yōu)質的文博實驗教學資源開放共享為基礎,以高素質實驗教學隊伍和完備的實驗條件為保障,組建文物保護教學實驗室,建立復合型、創(chuàng)新型、應用型文博人才教學實驗體系。[4]文物保護實驗室的建設,將會直接改變文物保護課程的教學形式。教師在講授理論知識的同時,輔以實驗教學,讓學生在實驗室對各種文物保護所需的設備、技術以及操作流程等有個感性而直觀的認識,培養(yǎng)其動手能力,真正讓學生做到知行合一,為少數民族地區(qū)的相關文博單位輸送優(yōu)秀的文物保護人才。
(二)聘請國內外各類材質的文物保護專家,開設系列文物保護專題課堂
由于文物保護涉及的文物范圍比較廣,涉及的學科門類比較多,使用的保護材料又比較豐富,單一教師授課很難將不同材質的文物保護機理都講解透徹。中南民族大學文物與博物館系設立文博專題系列講座,邀請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前來講學,拓展學生的專業(yè)視野,增加學生的學習興趣。針對文物保護課程,民族院校文博專業(yè)還是要加強聘請國內外各類材質的文物保護專家前來授課或開展專題講座,滿足學生對不同材質的文物保護方法與技術的全面認識與理解。
(三)加強文物保護實驗教學基地建設,全面提升文物保護實踐教學水平
民族院校的文博專業(yè)在提升學生理論知識的同時,也應加強與周邊其他高校、考古所以及博物館等單位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與其聯合開設文物保護課程、開展文物保護課題研究以及建立文物保護的實踐教學基地,增進雙方師生間的交流與合作,使雙方在理論與實踐方面達到真正意義上的優(yōu)勢互補,讓學生親身接觸文物保護的第一線,真正了解文物保護的基本原則、方法、理念以及發(fā)展現狀,全面提升文物保護課程的實踐教學水平。
(四)同時招收文科與理科背景的學生,并適當設置自然科學的基礎課程
文物保護學涉及大量物理、化學、生物學、材料學、地質學、建筑學、工程力學等自然與工程學科方面的知識。然而,受到文理分科的影響以及文博專業(yè)的招生慣例,民族院校的很多文博專業(yè)仍只招收文科背景的學生,這已經很難滿足目前文博專業(yè)的發(fā)展需求。因此,現亟待同時招收具有文科與理科背景的學生,以滿足文物保護課程教學與實踐工作的需要。同時,在文物保護課程授課之前,仍需對學生開設自然科學的基礎課程,增加學生的理科知識,培養(yǎng)學生的理性思維。這樣有利于學生盡快掌握文物保護的研究方法與技術手段,為少數民族地區(qū)輸送綜合型文物保護人才。
(五)改進教學方式方法,增強文物保護課程的趣味性
文物保護講授的內容較為繁雜,而文博專業(yè)學生的自然科學基礎相對較差,在講授文物保護課程時,教師應改進教學方式方法,利用多媒體網絡教學,加強信息技術手段在文物保護教學中的應用。[4]同時,在授課的過程中,應盡量采用通俗易懂、趣味性強的語言,消除學生對文物保護課程的畏難情緒。如筆者常將文物保護專家比作“醫(yī)生”,把文物當成“病人”,而文物保護專家在修復、保護文物的時候與醫(yī)生給病人看病的情況相一致,這樣就給學生一種直觀而熟悉的情景,便于學生記憶與理解。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很多,這樣的教學方式變化可以將文物保護課程講述得易于理解,也能增強學生對文物保護課程的學習興趣。
三、結論
本文依據民族院校文物與博物館學專業(yè)開設的文物保護課程教學中存在的問題,并結合其他高等院校文博專業(yè)的教學現狀,提出文物保護課程教學應亟待增加實驗教學、開設文物保護專題課堂、加強與周邊院校、考古所以及博物館等單位的交流與合作、改進招收學生的學科背景以及教學方式方法等來完善教學環(huán)境,以求為少數民族地區(qū)培養(yǎng)復合型、創(chuàng)新型及應用型的文物保護科技人才,提升民族文物在中華民族優(yōu)秀歷史文化遺產中的重要地位,增強各少數民族的自信心與自豪感。
[ 參 考 文 獻 ]
[1] 李曉東.文物學[M].北京:學苑出版社,2009.
[2] 們發(fā)延.民族文物保護現狀及其對策[J].中國博物館,2006(2).
[3] 王惠貞.文物保護學[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