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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社會結構的不斷優化,社會的各個方面對于企業的壓力,使企業面對各種未知的風險。企業應正視這些風險,加強對風險的抵抗能力,這就要求企業對這些風險進行有效的評估。風險評估主要受企業的經濟環境、經營環境,以及相關制度的制約,加強與企業運行過程中各個環節的指標的結合,以最大程度減少企業在運營過程中發生的錯誤和違法行為。在風險評估前提下,為切實執行企業內部的控制制度并保證良好的執行效果,企業應對內部控制過程進行嚴格的監督。企業內部控制中,內部審計具有控制內部控制中其環節的重要作用。在對內部控制進行監督時,內部審計更是一項重要的內容。應對內部審計機構進行合理的定位,在企業的相關領導層、管理層等分別設立監事會、審計委員會以及審計部,其中審計部相對其他部門來說地位較高,在業務上需要向審計委員會進行工作匯報。
二、完善企業的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的意義
(一)對風險的管理作用。完善的企業內部控制,能夠使企業的運營活動真實的反映出來,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得到及時的發展和解決,使會計信息真實、準確;能夠對企業的經營風險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通過評估企業風險,對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薄弱環節進行有效的控制,降低企業來自各方面的風險;保證企業財產和資源的穩定性,能夠嚴格監督和控制企業的資金流動過程,加強對企業財產的保護,避免不必要的資金流失;加強企業經營的有效性,通過企業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的相關法規,對企業運營過程中各部門和各環節的工作進行結合,使企業各部門的工作相互配合,以集體的力量實現企業的短期目標和長遠發展。
(二)促進企業的發展。對于企業來說,科學的制定與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直接影響企業戰略目標的實現,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提升,對企業創造長久價值策略也有著重要的作用;完善的企業內部審計和內部控制,能夠有效的加強企業創造價值的能力,提高企業的管理效率;保證企業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有利于企業領導者做出更加合理有效的決定、對企業運營過程的監督和控制,并且能夠提升企業的形象。
(一)內部控制的定義
根據“內部控制標準”的解釋,“內部控制是由公司高層管理者、中層管理者、基層管理者和監管人員實施的過程,主要目的是為了實現其控制目標”。
(二)內部控制的要素
1.內部環境。內部環境是執行內部控制的第一步。它分為兩大方面:一個是“硬環境”,包括公司的所有權結構、法人治理結構等一些因素;另一個則是“軟環境”,包括企業文化、員工素質等。內部環境是企業內部控制五大元素的基石,在企業建立與執行內部控制中有著根本性的作用。
2.風險評估。風險是指一個事項對實現目標的影響。風險評估是企業適時地分辨、剖析生產經營活動中和實現內部控制目標有關的一系列的風險,確定應對風險的措施要正確合理。這是內部控制執行過程的一個重要環節。
3.控制活動。控制活動是指為了達到控制目標所采用的一些恰當的控制手段和方法。也就是說,評估了企業的經營風險,企業就要利用一些措施在規定的范疇內控制風險。
4.信息與溝通。信息與溝通是企業在一定的時間和場合,為了一定的目的,借助某種形式實時、正確地搜集、傳遞與內部控制有關的信息,達到信息可以在企業內部與外部之間進行有效溝通的一種效果。
5.監控。企業需要檢驗監管內部控制建立與執行的情況,評估它的效能,改進不足之處。它是一種更加高效的控制活動,是企業重新站在一種更深的角度來整合和調整控制。
二、實例分析
江龍控股集團是全球領先的企業,在紹興以印染業為主。2003年,原本在南方控股集團負責外貿的陶壽龍接管了濱海新廠,將其發展成了具有八家子公司的江龍控股集團。它旗下的江龍紡織印染業在2006年9月在新加坡上市。2008年,華爾街爆發金融危機,隨后江龍破產。江龍倒閉后,工廠停止了一切的經營活動,債臺高筑。江龍發生意外,那些為它承擔保證大額資金的企業也立刻深陷艱難的困境。
從每一個細節我們都可以看出,江龍失敗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內部控制問題的制約。
三、民營企業內部控制的問題
(一)內部控制環境薄弱
1、江龍控股存在著復合型的治理結構。陶壽龍原本在南方控股集團負責外貿,后來接管了南方控股的子公司濱海新廠,將它發展成了具有八家子公司的江龍控股集團,這八家子公司相互之間的關系是復雜的。這種雜亂的關系減弱了內部控制的環境,使得內部控制存在非常嚴重的問題。2、江龍控股企業內部的崗位設置不明確,不同的崗位被同一個人兼任,員工對自己的職責沒有清晰的認識。公司內部的人員經費看著是節約了,但實則不然,這是一個顯著的內部控制缺陷。
(二)風險評估體系不健全,評估意識淡薄
1、陶壽龍喜好低價銷售的策略,埋下了較高的內部運營的虧損的風險以及財務風險。有許多民營企業不重視基礎建設,不理會風險,隨意擴張,企業往往不堪重負。2、陶壽龍對公司事項的決定并沒有經過科學的判斷,而是根據自己往常的經驗來進行抉擇,個人的能力被過分寄托,不能及時適應市場的變化,使得風險不能夠得到正確的辨認和避免。
(三)控制活動執行不透徹
1、江龍控股企業內部的崗位設置不明確,控制過于形式化。由于人員流失的現象經常在民營企業發生,企業為了人員經費支出的減少,就不重視監管審查系統的落實如何,普遍發生一人多職的現象。2、江龍控股內部績效考評控制自如,沒有嚴格的評估標準。每到年底的獎勵不是給真正符合企業精神的員工,而是領導的親屬,存在任人唯親的現象。現在的很多民營企業的獎懲制度不公平,工作成果的考核隨著自己的意愿而產生變化,評判標準不科學。
(四)信息與溝通系統不完善
當代許多民營企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不能分享信息資源,信息交流不通暢。當時陶壽龍就是沒有獲得下級的工作匯報,不明確企業的進展情況,一下子開了10條生產線,結果在一個月中只開了6條。
(五)內部監督機制不健全
在江龍控股中,陶壽龍一人對江龍控股的內部重大事項進行抉擇,控制了賬簿,所有的賬簿都在逃離之前被損毀。有許多民營企業由于其領域范圍小、經營業務少、權力過度集中等特點,漠視審計監督及預防功能,沒有設置內部審計部門,或是盡管被設置,但是它只停留在形式上,沒有發揮審計功能,導致其監督職能不能被充分發揮。
四、完善民營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對策
(一)完善內部控制環境
為了改善我國民營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我們應該將公司的管理構造進行改變,優先考慮提高董事會的建設,并且健全董事會制度。此外,企業內部設置相應的組織機構,確保互相監督、制約彼此,改變企業內部管理不善等問題;對于不適合兼容的工作職位,分設崗位時必須嚴格苛刻,員工定期輪崗,自愿接受監察。
(二)完善風險評估體系
企業內部應該單獨設置一個專業化的管理風險的部門,確立一整套完善的風險評估體制。同時,企業管理者應提升本身的風險意識,隨時關注變化的外部環境,及時調整企業的各項活動,這樣公司才能更好的發展起來。
(三)設立良好的控制活動
首先要實施分明的崗位責任制,明確在各自崗位的職責,不可以相互兼容的職位做到相互脫離,使員工之間的工作安排不會有責任沖突的發生;其次要有一個完善的績效考評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考核措施,對于員工相應的獎勵或懲罰由評估結果來決定。
(四)提高信息流動與溝通效率
民營企業內部應加強訊息與交流的程度,同時加強信息體系的建造。首先,上級從下級那里獲得反饋意見,再將信息實時地傳送到職工那里;其次,還要建立完整的信息系統。這樣,信息才會傳達得更全面、更方便、更快捷,管理者也會做出正確的決策。
2018年,我局在區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認真組織開展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全局工作目標責任制內容整體推進,取得階段性成效,現總結如下。
一、
以理念創新帶動方法措施,做好社會管理創新工作
近年來,作為海外上市的E&P石油公司已形成了一套較為完整的基于風險評估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設置了專職的內控管理崗位,定期對企業各項管理制度進行測試和評估。[1]目前,穿行測試法是內部控制工作采用的較為常用的管理工具。本文就穿行測試法在E&P石油公司內部控制中的應用進行了分析,總結了穿行測試法的具體實施方法和改進方向。
一、穿行測試方法的概念和目的
E&P石油公司為提高公司的內控水平,符合外部監管機構的要求,不斷規范和優化運營流程。2011年初至今,企業完成了內控測試問題整改和內控管理體系管理文件的優化,能夠按照全面風險管理工作要求進行內控檢查測試工作。其中,測試工作主要采用穿行測試法。 [2]
1.穿行測試方法的概念
穿行測試方法是指追蹤交易在財務報告信息系統中的處理過程。在風險為導向的內部控制管理中,在正常運行條件下,將初始數據輸入內控流程,穿越全流程和所有關鍵的環節,把運行結果與設計的要求對比,以發現內控流程缺陷的方法。
2.穿行測試方法的目的
(1)確認對業務流程和相關書面記錄的了解是否準確和完整。借助交易軌跡來追查每個交易種類的某筆交易,同時確認和觀察有關的控制政策和程序。
(2)評價控制設計是否能及時預防或發現并糾正重大錯誤。
(3)確定控制是否得到執行。穿行測試更多地在了解內部控制時運用,可以獲取部分控制運行有效性的證據。
二、測試范圍選定原則
為避免工作的重復性,突出2011年度工作重點,E&P石油公司在各單位上報的風險庫基礎上,將2011年度公司己開展的專項審計、機關職能部門己開展的內控檢查工作等涉及的業務流程剔除掉,初步篩選出各單位本年度內控測試所需覆蓋的業務領域。[3]
在此基礎上,E&P石油公司分別從質量管理、本年度各單位新增風險、上一年度發現的問題、上一年度未涉及的測試流程的高風險、次高及兩極風險、主要潛在的管理問題等方面對所屬單位的測試內容進行了再次篩選,從而形成測試流程范圍初稿。[4]
E&P石油公司各職能部門與測試主管部門對所屬單位測試流程范圍初稿進行了討論。各職能部門依據對所屬單位實際管控情況的了解以及年度檢查工作的要求,提出了修訂意見。[5]測試主管部門根據機關各職能部門的意見對所屬測試流程范圍進行了再次修訂,最終確定了該次所屬單位的測試范圍(見表1所示)。在測試范圍內按照一定的樣本抽取方法對樣本的客觀性、相關性和合法性進行檢查和測試。[6]
表1:測試范圍表
所屬最終確定測試流程
流程
公司名稱 計劃與投資管理 資金及應收賬款管理 預算管理 及信息管理 質量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 工程項目管理 市場管理 綜合管理 資產管理 法律合規管理 信息管理 公共關系管理 合計
所屬單位
三、測試工作方法
1.測試樣本的選取原則
(1)針對每個控制點獨立選取樣本,樣本只需覆蓋被測試控制點即可,不需要覆蓋流程中的其他控制活動;
(2)必須隨機選取,采用統計抽樣的方法。
2. 測試樣本的抽樣方法
測試抽樣方法見表2。根據交易發生的頻率,樣本的抽取數量需做具體調整。
表2:測試抽樣方法
任意抽樣 從總體中不采取任何分組、分類、排隊抽取樣本的方式(非統計學抽樣)
選擇抽樣 為達到特定的測試目的,或者在所有數據比較一致的情況下 針對性的選擇抽樣總體范圍。
隨機抽樣 依據一定的工具隨機抽取樣本的方式。隨機選取通常是采用電腦來完成(統計學抽樣)
連續抽樣 如果所有數據的總數是可知的,一個系統的抽樣可能更合理,比如抽取第n個數據為樣品(非統計學抽樣)
(1)日常交易(每次/每天)的控制-通常要求從測試期間發生的相應業務交易總量中隨機抽樣25個樣本進行測試。例如付款申請審批的測試。
(2)每周發生一次的控制(包括預防性與檢查性控制)測試-通常要求從測試期間任意或隨機抽取至少5個星期作為測試樣本。
(3)每月發生一次的控制(包括預防性與檢查性控制)測試-通常要求從測試期間任意或隨機抽取至少2個月作為測試樣本。
(4)每個季度發生一次的控制測試-通常要求從測試期間任意或隨機抽取至少2個季度進行測試。
(5)每年/每半年發生一次的控制測試-通常要求每年均需要對該控制進行測試,選取一個樣本。
3.控制測試結論
(1)差異數量超過(含等于)抽樣總量的10%, 則視為控制執行失效,確認為內控缺陷。如果在選取的25個樣本中出現了2個或2個以上的異常情況,則測試結論為控制執行無效。在發現第2個異常情況后可以停止進一步的測試工作。對于每周/每月/每季度/每年(或每半年)發生一次的控制測試,只要在所選取的樣本中發現1個異常情況,則測試結論為控制執行無效。
(2)差異數量在樣本總量的10%以內,需擴大樣本量進行測試,即對于日常交易(每次/每天)中發生的關鍵控制測試,如果在選取的25個樣本中只出現一個異常情況,則需再多選取5個新的樣本(即將總樣本量擴大至30個),如果沒有新的異常情況出現,則測試結論為控制執行有效。
(3)如經過詢問、檢查、審閱等方法發現的差異確認為系統性差異(即持續的未依照設計的控制步驟執行的測試差異),直接確認控制無效。
四、測試工作中需注意的問題
穿行測試法的應用,能健全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降低企業的經營風險。本文通過對穿行測試方法在E&P石油公司內部控制中應用的分析,得出若想使穿行測試法實施更為有效,則需在以下方面得到合理改善和保障:
(1.)提高測試的組織保證。目前在E&P石油公司機構中,內部控制職能一般設在財務部。測試工作涉及多部門和所屬單位,在測試實施時需要大量的協調和溝通工作,僅靠財務部門自身去推動效率和效果會打折扣。應成立以公司主管領導為主導,各有關單位部門領導為成員的測試工作領導小組,定期聽取測試工作匯報,協調測試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為測試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證。
(2.)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內部控制作為企業的一個新興的管理職能,目前在制度中責權尚不明確,導致各單位在測試實施過程中拖沓、推諉和消極。因此,在制度建設時應不單對內控崗位職責進行描述,還要對各相關單位配合測試聯絡人及職責進行明確,確保測試工作順利開展。
(3.)加強測試專業人員培養。[7]由于涉及多單位工作職能和流程,內部控制測試人員需具備多種專業知識、較豐富的管理經驗和較強的學習能力,目前企業中從事內部控制管理人員多出身于財務管理專業,知識面單一,經驗缺乏。企業應注重內控專業人員的培養,不定期的對其進行企業各類專業和管理知識的培訓,提高內控管理水平。
(4.)開發測試工具,提高客觀性和效率。良好測試方法的運用會提高測試結果的客觀性、全面性和準確性。當前測試工具還不完善,如由于沒有相應的樣本抽取軟件,測試樣本的選取還采取人工挑選的方法,盡管遵循本文所述的規則,但其客觀性還存在問題。今后企業應加快先進測試工具的開發,提高內控管理效果和效率。
五、結束語
本文通過對穿行測試法在E&P公司內部控制工作中應用的分析,介紹了穿行測試范圍選定原則、測試工作方法和測試工作中需注意的問題,對規范企業穿行測試的具體應用方法有一定借鑒意義,同時提出了穿行測試法在企業組織保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測試專業人員培養和開發測試工具等方面的改進方向,以期進一步提高企業的內控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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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孟.內控評測中穿行測試評估體系的建立和操作.經濟研究參考.2010年第(58期:):29.
[3]程廣華.內部審計-內部控制的控制.皖西學院學報.2004.12:64.
[4]王淑嫻.穿行測試在內部控制審計中的應用.財稅縱橫.2009.11:751.
[5]胡亞敏,,陳寶峰.審計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常見問題分析及建議.審計.2001.7:43.
[6]周合生.建設項目管理審計. .北京::化學工業出版社,.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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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10083
一、工作開展情況
1、制定方案。對照上級文件要求,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市化工企業清理整頓退出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分管市領導任組長,工信、發改、環保、安監、市監等部門組成的化工企業清理整頓退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部門工作職責,確保了清理整頓工作迅速開展。
2、宣傳摸排。對照化企業確認的標準,各鄉鎮場街道、***、***、***等24家單位按照屬地原則對全**化工企業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清企業生產經營情況,以及存在的相關問題,為下一步精準識別奠定基礎,同時,針對摸排的化工企業,加強了清理整頓有關政策措施的宣傳,穩定企業情緒。
3、企業情況。通過摸排和***化工企業清理整頓退出工作領導小組聘請的化工專家現場逐一核實,全市認定化工企業15家,按規模分:規上企業**家,規下企業**家,在建企業**家;按地域分:化工產業集中區**家,其它地區**家;按敏感區域距離分:***岸線1公里范圍內**家,1公里以外13家。
4、分類處置。9月初,對各地排查摸底的企業,市政府組織組織工信、發改、環保、安監、市監等部門組成核查組逐一走訪**家化工企業,對每戶企業進行了一對一核查確認,建立企業檔案,研究企業清理整頓退出方案。市政府分管領導召集相關部門進行會商,根據走訪中發現的問題,嚴格遵循《**化工企業清理整頓退出工作方案》中 “三退出一升級”工作目標(即**、**、**1公里內小化工企業全部關閉退出;其它區域內問題小化工企業全部關閉退出;停產的規上化工企業全部關閉退出;留存化工企業安全、環保、工藝、技改實施升級),確定了**家化工企業分類處置方案。
⑴關閉退出企業**家。**化工有限公司停產超過1年以上,落后生產工藝,不在化工園區,安評手續過期失效,危化品生產許可證已過期注銷。***有限公司該企業不在化工園區,且距居民區近,雖辦理了相關手續,但現場核查中發現立項手續、環評報告與實際的生產工藝和設備不相符。***有限公司無立項批復,無安評手續,企業生產自動化水平低,不在化工園區。****有限公司無發改委立項批復,無安評手續,生產設備自動化程度不高,不在化工園區。
⑵整改提升企業**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三企業存在無安評手續,生產設備自動化水平不高,不在化工園區。由安監局、環保局、市監局等部門督促企業限期整改。
⑶留存提升企業**家。***、***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化工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五家企業生產正常,均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家企業距**岸線不足1公里。**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三家為在建項目,距**岸線超過1公里。
5、關閉退出。根據《***化工企業清理整頓退出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對照**家列入關閉退出名單的化工企業存在問題,制定了化工企業關閉退出整體實施方案和每個企業關閉退出方案,明確具體任務(做到“五清”即:土地清、人員清、設備清、垃圾清、稅費清)、完成時限(***年**月底)、責任主體(屬地原則),積極穩妥推進化工企業清理整頓工作。**月***旬,向供電公司下達了停止生產用電的函,截止目前為止,***家列入關閉退出的化工企業已全部停電停產,其中***拆除了部分設備。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把好入口關。嚴格按照省發改、工信、安監、環保等四部門《關于加強化工投資項目監督管理的通知》(**發改產業[**]***號)文件精神,落實好化工企業四部門聯審制度。“選擇性”招商,重點瞄準上市公司級別化工企業、與現有化工企業關聯度高,工業附加值高的化工企業,力爭我市化工企業逐步走上安全清潔、綠色低碳、集約集聚、創新發展之路。
2、做好轉型升型文章。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化工行業發展面臨的形勢嚴峻,有利條件和不利因素并存,既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也存在較大的下行風險。要把握好傳統產業優化升級綜合試點縣(市)這個契機,安監、環保、工信等部門要指導留存化工企業在安全、環保、產品、設備、技術、管理、工藝、節能等方面全面改造升級,走綠色發展之路。
論文摘要:文章首先分析了信息安全外包存在的風險,根據風險提出信息安全外包的管理框架,并以此框架為基礎詳細探討了信息安全外包風險與管理的具體實施。文章以期時信息安全外包的風險進行控制,并獲得與外包商合作的最大收益。
1信息安全外包的風險
1.1信任風險
企業是否能與信息安全服務的外包商建立良好的工作和信任關系,仍是決定時候將安全服務外包的一個重要因素。因為信息安全的外包商可以訪問到企業的敏感信息,并全面了解其企業和系統的安全狀況,而這些重要的信息如果被有意或無意地對公眾散播出去,則會對企業造成巨大的損害。并且,如若企業無法信任外包商,不對外包商提供一些關鍵信息的話,則會造成外包商在運作過程中的信息不完全,從而導致某些環節的失效,這也會對服務質量造成影響。因此,信任是雙方合作的基礎,也是很大程度上風險規避的重點內容。
1.2依賴風險
企業很容易對某個信息安全服務的外包商產生依賴性,并受其商業變化、商業伙伴和其他企業的影響,恰當的風險緩釋方法是將安全服務外包給多個服務外包商,但相應地會加大支出并造成管理上的困難,企業將失去三種靈活性:第一種是短期靈活性,即企業重組資源的能力以及在經營環境發生變化時的應變能力;第二種是適應能力,即在短期到中期的事件范圍內所需的靈活性,這是一種以新的方式處理變革而再造業務流程和戰略的能力,再造能力即包括了信息技術;第三種靈活性就是進化性,其本質是中期到長期的靈活性,它產生于企業改造技術基本設施以利用新技術的時期。進化性的獲得需要對技術趨勢、商業趨勢的準確預測和確保雙方建立最佳聯盟的能力。
1.3所有權風險
不管外包商提供服務的范圍如何,企業都對基礎設施的安全操作和關鍵資產的保護持有所有權和責任。企業必須確定服務外包商有足夠的能力承擔職責,并且其服務級別協議條款支持這一職責的履行。正確的風險緩釋方法是讓包括員工和管理的各個級別的相關人員意識到,應該將信息安全作為其首要責任,并進行安全培訓課程,增強常規企業的安全意識。
1.4共享環境風臉
信息安全服務的外包商使用的向多個企業提供服務的操作環境要比單獨的機構內部環境將包含更多的風險,因為共享的操作環境將支持在多企業之間共享數據傳輸(如公共網絡)或處理(如通用服務器),這將會增加一個企業訪問另一企業敏感信息的可能性。這對企業而言也是一種風險。
1.5實施過程風險
啟動一個可管理的安全服務關系可能引起企業到服務外包商,或者一個服務外包商到另一個外包商之間的人員、過程、硬件、軟件或其他資產的復雜過渡,這一切都可能引起新的風險。企業應該要求外包商說明其高級實施計劃,并注明完成日期和所用時間。這樣在某種程度上就對實施過程中風險的時間期限做出了限制。
1.6合作關系失敗將導致的風險
如果企業和服務商的合作關系失敗,企業將面臨極大的風險。合作關系失敗帶來的經濟損失、時間損失都是不言而喻的,而這種合作關系的失敗歸根究底來自于企業和服務外包商之間的服務計劃不夠充分完善以及溝通與交流不夠頻繁。這種合作關系在任何階段都有可能失敗,如同其他商業關系一樣,它需要給予足夠的重視、關注,同時還需要合作關系雙方進行頻繁的溝通。
2信息安全外包的管理框架
要進行成功的信息安全外包活動,就要建立起一個完善的管理框架,這對于企業實施和管理外包活動,協調與外包商的關系,最大可能降低外包風險,從而達到外包的目的是十分重要的。信息安全外包的管理框架的內容分為幾個主體部分,分別包括企業協同信息安全的外包商確定企業的信息安全的方針以及信息安全外包的安全標準,然后是對企業遭受的風險進行系統的評估.并根據方針和風險程度.決定風險管理的內容并確定信息安全外包的流程。之后,雙方共同制定適合企業的信息安全外包的控制方法,協調優化企業的信息安全相關部門的企業結構,同時加強管理與外包商的關系。
3信息安全外包風險管理的實施
3.1制定信息安全方針
信息安全方針在很多時候又稱為信息安全策略,信息安全方針指的是在一個企業內,指導如何對資產,包括敏感性信息進行管理、保護和分配的指導或者指示。信息安全的方針定義應該包括:(1)信息安全的定義,定義的內容包括信息安全的總體目標、信息安全具體包括的范圍以及信息安全對信息共享的重要性;(2)管理層的目的的相關闡述;(3)信息安全的原則和標準的簡要說明,以及遵守這些原則和標準對企業的重要性;(4)信息安全管理的總體性責任的定義。在信息安全方針的部分只需要對企業的各個部門的安全職能給出概括性的定義,而具體的信息安全保護的責任細節將留至服務標準的部分來闡明。
3.2選擇信息安全管理的標準
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標準BS7799與信息安全管理標準IS013335是目前通用的信息安全管理的標準:
(1)BS7799:BS7799標準是由英國標準協會指定的信息安全管理標準,是國際上具有代表性的信息安全管理體系標準,標準包括如下兩部分:BS7799-1;1999《信息安全管理實施細則》;BS7799-2:1999((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2)IS013335:IS013335《IT安全管理方針》主要是給出如何有效地實施IT安全管理的建議和指南。該標準目前分為5個部分,分別是信息技術安全的概念和模型部分;信息技術安全的管理和計劃部分;信息技術安全的技術管理部分;防護和選擇部分以及外部連接的防護部分。
3.3確定信息安全外包的流程
企業要根據企業的商業特性、地理位置、資產和技術來對信息安全外包的范圍進行界定。界定的時候需要考慮如下兩個方面:(1)需要保護的信息系統、資產、技術;(2)實物場所(地理位置、部門等)。信息安全的外包商應該根據企業的信息安全方針和所要求的安全程度,識別所有需要管理和控制的風險的內容。企業需要協同信息安全的外包商選擇一個適合其安全要求的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方案,然后進行合乎規范的評估,識別目前面臨的風險。企業可以定期的選擇對服務外包商的站點和服務進行獨立評估,或者在年度檢查中進行評估。選擇和使用的獨立評估的方案要雙方都要能夠接受。在達成書面一致后,外包商授予企業獨立評估方評估權限,并具體指出評估者不能泄露外包商或客戶的任何敏感信息。給外包商提供關于檢查范圍的進一步消息和細節,以減少任何對可用性,服務程度,客戶滿意度等的影響。在評估執行后的一段特殊時間內,與外包商共享結果二互相討論并決定是否需要解決方案和/或開發計劃程序以應對由評估顯示的任何變化。評估所需要的相關材料和文檔在控制過程中都應該予以建立和保存,企業將這些文檔作為評估的重要工具,對外包商的服務績效進行考核。評估結束后,對事件解決方案和優先級的檢查都將記錄在相應的文件中,以便今后雙方在服務和信息安全管理上進行改進。
3.4制定信息安全外包服務的控制規則
依照信息安全外包服務的控制規則,主要分為三部分內容:第一部分定義了服務規則的框架,主要闡明信息安全服務要如何執行,執行的通用標準和量度,服務外包商以及各方的任務和職責;第二部分是信息安全服務的相關要求,這個部分具體分為高層服務需求;服務可用性;服務體系結構;服務硬件和服務軟件;服務度量;服務級別;報告要求,服務范圍等方面的內容;第三部分是安全要求,包括安全策略、程序和規章制度;連續計劃;可操作性和災難恢復;物理安全;數據控制;鑒定和認證;訪問控制;軟件完整性;安全資產配置;備份;監控和審計;事故管理等內容。
3.5信息安全外包的企業結構管理具體的優化方案如下:
(1)首席安全官:CSO是公司的高層安全執行者,他需要直接向高層執行者進行工作匯報,主要包括:首席執行官、首席運營官、首席財務官、主要管理部門的領導、首席法律顧問。CSO需要監督和協調各項安全措施在公司的執行情況,并確定安全工作的標準和主動性,包括信息技術、人力資源、通信、法律、設備管理等部門。
(2)安全小組:安全小組的人員組成包括信息安全外包商的專業人員以及客戶企業的內部IT人員和信息安全專員。這個小組的任務主要是依照信息安全服務的外包商與企業簽訂的服務控制規則來進行信息安全的技術。
(3)管理委員會:這是信息安全服務外包商和客戶雙方高層解決問題的機構。組成人員包括雙方的首席執行官,客戶企業的CIO和CSO,外包商的項目經理等相關的高層決策人員。這個委員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負責審核年度的服務水平、企業的適應性、評估結果、關系變化等內容。
(4)咨詢委員會:咨詢委員會的會議主要解決計劃性問題。如服務水平的變更,新的技術手段的應用,服務優先等級的更換以及服務的財政問題等,咨詢委員會的成員包括企業內部的TI’人員和安全專員,還有財務部門、人力資源部門、業務部門的相關人員,以及外包商的具體項目的負責人。
(6)安全工作組:安全工作組的人員主要負責解決信息安全中某些特定的問題,工作組的人員組成也是來自服務外包商和企業雙方。工作組與服務交換中心密切聯系,將突出的問題組建成項目進行解決,并將無法解決的問題提交給咨詢委員會。
(7)服務交換中心:服務交換中心由雙方人員組成,其中主要人員是企業內部的各個業務部門中與信息安全相關的人員。他們負責聯絡各個業務部門,發掘出企業中潛在的信息安全的問題和漏洞,并將這些問題報告給安全工作組。
(8)指令問題管理小組:這個小組的人員組成全部為企業內部人員,包括信息安全專員以及各個業務部門的負責人。在安全小組的技術人員解決了企業中的安全性技術問題之后,或者,是當CSO了關于信息安全的企業改進方案之后,這些解決方案都將傳送給指令問題管理小組,這個小組的人員經過學習討論后,繼而將其到各個業務部門。
(9)監督委員會:這個委員會全部由企業內部人員組成。負責對外包商的服務過程的監督。
1、強化機構組織領導。全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堅持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牽頭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本地區糧食部門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班子要定期不定期聽取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并及時解決存在問題,保證推進依法行政和加強法治政府建設過程中的各項任務和措施有效完成。
2、明確職責提升服務。根據服務型政府建設要求,在機構改革形勢下,全市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重抓提高糧食市場調控能力、加強糧食市場監管等工作,致力于服務好各類糧食市場主體和創造良好發展環境。合理界定各部門的公共服務職責,注重協調配合,實現人員、投入、工作和責任四到位。逐步健全群眾利益協調、訴求表達、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提高動態協調和應急處置能力,有效發揮行政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
3、扎實法律理論基礎。堅持把法律法規、依法行政知識學習作為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落實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學法制度,集中開展“依法行政、公平正義、執法為民、服務大局、黨的領導”五項理念教育活動,制定年度學法計劃,開展法律法規集中學習和依法行政專題研討活動,保證充足的學法時間和良好學習效果。積極參加上級單位和政府法制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和法律知識學習,重點抓好2011年頒布的《行政強制法》和即將頒行的《糧食法》學習,確保法律條款使用準確適當。
4、充實糧食執法力量。繼續推進專業糧食執法隊伍建設工作。尚未組建糧食執法隊的縣區要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加強溝通協調,利用多方資源爭取早日成立專門執法隊。已成立執法隊的縣區要進一步落實好人員、車輛、檢查設施等,主動向執法隊伍管理成熟的兄弟單位學習,開展檢查業務培訓和演練,切實提高執法隊的執法水平。
二、健全糧食流通管理制度
5、把握制度建設重點。根據《省糧食流通“十二五”發展規劃》,圍繞糧食購銷、市場調控、儲備管理、市場監管、體制改革、產業發展、法制建設等重點內容,聯系各地區糧食產業發展形勢,制定和修改相關制度,著力解決影響國家糧食安全的實際問題,充分發揮法制建設的保障作用,促進本地區糧食行業發展穩定迅速。
6、嚴格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遵循《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制度》規定的原則和程序,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部門決策相結合的規范性文件制定制度,執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制度。每隔兩年進行一次清理,修改或廢止與法律、法規、規章相沖突,或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及時報告當地政府法制部門及上級單位,并向社會公布。開展制定后評估活動,掌握政策執行效果。做好規范性文件解釋工作,保證文件正確實施。
7、完善糧食流通配套管理制度。在認真貫徹《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統計法》、《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等法規政策的基礎上,我市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積極探索建立把控糧食收購市場準入、糧食流通統計、儲備糧油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健全糧油倉儲管理配套機制,全面規范化管理。
三、完善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8、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要依據糧食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制定決策內容。切實履行重大決策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對重大資金使用、重大項目投資、重大行政處罰等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還要重點進行決策前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評估,保證重大行政決策過程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9、嚴格行政決策執行后評估。對重大行政決策要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建議等方式,全面評估政策實施效果,評估結果決定決策繼續執行、停止執行、暫緩執行或予以調整。制定相應的決策執行監督制度,明確監督主體、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程序,采取跟蹤檢查、督辦、考核等措施監督決策的執行情況。
四、提高糧食行政執法效力
10、加大檢查力度。全市各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根據年度糧食工作安排和時間節點,組織好糧食流通各環節的監督檢查。認真核查糧食收購資格,檢查糧食經營者履行最低、最高庫存量義務情況,開展糧食質量衛生安全監測和抽查,加強對糧油庫存、統計制度執行、政策性糧油購銷等重點內容的檢查,并配合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成品糧油市場檢查,形成檢查內容全、延續時間長、覆蓋面廣的糧食監管局面。
11、規范執法行為。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要堅持管理與服務相結合、執法與疏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嚴格、規范、公正和文明執法,做到執法措施和手段適當適度。查辦案件時,要嚴格落實工作的內部流程和外部流程,按照規定環節和步驟實施調查活動,確保案件辦結有檢查、有證據、有定性、有結論、有處理,樹立糧食執法嚴謹規范的良好形象。建立和實施案件回訪、反饋及溝通聯系制度,消除對立情緒,增強相互理解,提高執法對象對糧食法治的認識。
12、優化執法方式。適應糧食流通市場發展形勢,推行移動執法和行政處罰、文書制作電子化,在做好省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系統信息完善和運行維護工作的同時,充分利用企業信息,逐步實施差別監管,提高執法效率。全面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行政監管勸勉、執法事項提示、輕微問題告誡、突出問題約談、重大案件回訪等柔性執法方式。實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執法風險防范機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執法風險。
13、組織宣傳教育。開展專題宣傳是糧食行政執法部門為種糧農民、糧食經營者及消費者提供解讀糧食法規政策、普及糧油知識、宣傳權益保障等服務,征集群眾意見與建議,爭取社會理解和支持重要途徑。充分運用報紙、電視、網絡等媒介,加大對依法行政工作及先進典型經驗的宣傳報道,借“5.26”條例頒布八周年、“10.16”世界糧食日等時機,通過設立宣傳站點,組織“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等活動方式,引導農民維護自身權益,企業遵守經營規則,社會大眾節糧愛糧、健康消費。
五、實現行政權力公開透明
14、推進政務信息公開。結合糧食收購許可、監督檢查等服務項目,依法公開辦事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充分告知辦事項目有關信息。要借助電視、網絡、報紙等傳播平臺,主動、及時、準確公開依法應當公開的各類信息,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群眾關注熱點的公開,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和監督保障等措施。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和限時辦結制的實施意見》,重點公開崗位職責、服務承諾、監督渠道等內容,為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利服務。
為進一步提高我縣應急管理水平,增強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意見》(〔〕59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政發〔2012〕33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府發〔〕3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增強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十二五”時期,是秭歸在新的起點上實現新跨越的重要階段,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至關重要。各地各部門一定要認真學習領會國務院、省、市關于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認識,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查找差距和薄弱環節,從思想上、行動上切實重視應急管理工作;要結合各自實際,在認真總結評估的基礎上,組織開展“十二五”期間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并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要突出應急管理平臺和裝備建設、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應急隊伍建設、領導干部應急能力建設以及基層基礎工作五大工作重點,全面提高我縣應急管理水平。要通過不斷完善“一案三制”建設,理順體制機制,促進應急資源的整合與優化,提高應急指揮能力和救援能力,全面增強應急管理工作實效,確保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
經過各級政府、各有關單位的共同努力,我縣基本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在處置各類突發事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實踐過程中,部分預案存在與實際脫節、操作性不強、預案間的銜接不夠等問題。各地各部門要針對這些問題,做好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切實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要繼續深化應急管理“四進”活動(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切實督促基層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努力擴大預案的覆蓋面。要根據國務院應急辦編制的《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指南》,有計劃、有組織、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演練,專項應急預案每年演練一次,部門應急預案每兩年演練一次。要鼓勵在不事先通知的情況下進行實戰演練,以檢驗政府部門和相關單位、企業的應對能力、綜合協調能力,不斷提升應急隊伍的實戰水平。
三、抓好應急平臺體系建設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下發的《省政府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技術要求(試行)》(政辦函〔2012〕151號)文件要求,縣政府應急辦、縣電子政務辦要抓緊制定縣應急平臺建設方案,利用現有資源,按照總體技術要求,統籌安排、分步實施。縣級政府應急平臺要在年底前實現與省、市政府應急平臺的互聯互通,并積極創造條件,實現與鄉鎮、縣直部門互聯互通。重點實現監測監控、信息報告、綜合研判、指揮調度、移動應急平臺和異地會商等功能。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可以直接向省、市政府應急平臺報送現場圖像等有關信息,接受省、市有關部門的指導與支持。新建平臺要遵循總體技術要求,已建平臺要按照統一標準通過技術改造或轉換等手段實現互聯互通。要以“兩庫”(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庫、典型案例庫)建設為重點,加快應急信息資源的開發應用,建設滿足應急管理工作要求的數據庫系統。
四、有序推進應急隊伍建設
立足實際需要,積極探索建立以公安消防大隊為依托,以各專業、專職和社會化應急救援隊伍為補充,以應急救援專家為智囊,以應急救援綜合訓練基地、成套裝備等為基礎保障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體系。要進一步完善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提高應急保障能力,力爭用2年時間,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結構完整、一專多能、反應靈敏、運轉協調、符合實戰”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長效機制。縣直相關部門要不斷充實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力量,重點加強防汛抗旱隊伍、森林消防隊伍、氣象災害應急隊伍、地質災害應急隊伍、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衛生應急隊伍、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建設。要建立健全應急專家隊伍及其數據庫,完善專家信息共享機制,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專業特長和技術優勢,為應急管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專業咨詢、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持。要積極爭取民兵預備役、武警部隊支持,充分發揮其應急救援的先鋒骨干作用。要加強應急志愿者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及基層組織作用,組建青年志愿者、紅十字志愿者和熱心公益事業的群眾應急救援隊伍,開展科普宣教和輔助救援工作。
五、高度重視應急管理基礎工作
(一)加強災害事故風險防范和監控。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定期對各類不安全因素、危險源、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建立風險隱患信息數據庫,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和動態監控,落實綜合防范和處置措施。切實做好氣象災害風險評估和氣象災害預防規劃,落實防災減災措施。重點完成礦山、堤壩、滑坡體、貯罐、壓力管道、鍋爐、大型游樂設施、危化品、尾礦庫及放射品等重大危險源調查、評估分級工作。建立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污染物的檔案庫,編制有毒有害危險品分布圖。要進一步明確安全責任主體,完善管理制度,擴大監測范圍,不斷提高監測技術水平和手段,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把應急值守作為政務值班的重中之重,確保24小時值班制度落到實處。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政府必須在第一時間掌握重大信息。要堅持已有的行之有效的信息報告制度,強化責任主體,制定考核辦法,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要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基層信息報告網絡,鼓勵廣大人民群眾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拓寬信息來源渠道。要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預警信息通報與手段,及時有效地向社會公眾預警信息,提供防范建議。要進一步落實市政府辦公室、市委宣傳部《關于政務信息公開報道有關問題的通知》(府辦文〔2007〕32號)要求,嚴格遵守相關程序,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報道的政策性、及時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和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根據事態發展和民意動向,及時主動向媒體、公眾信息,正確把握輿論導向。
(三)加強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劃部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不同情況,規劃不同要求的避難場所。當前應重點加強縣城4個固定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民政部門要制定避難場所設施配套標準,配置基本生活設施,儲備一定的生活用品和常用藥品。
(四)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管理。逐步建立規模適度、結構合理、管理科學、運行高效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要充分發揮社會各界在應急物資生產和儲備方面的作用,開拓社會代儲渠道,探索政府采購與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模式。加強應急物資儲備信息數據庫建設,接入各級政府應急平臺,實現資源共享,有效滿足處置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
六、大力開展應急管理宣傳培訓工作
各地各部門要圍繞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有關預案要求,制定應急管理的學習培訓計劃。要積極開展對各級領導干部應急指揮和處置能力的培訓,并納入縣行政學校培訓內容。要加強各單位從業人員應急能力以及自救、互救知識培訓,未經培訓的管理人員和職工不得上崗。公安、消防、國土、地震、氣象、水利、共青團、紅十字會等部門、群團組織以及相關志愿者組織,應經常深入基層、社區、學校,采取多種方式宣傳普及防災救災知識,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
七、推進綜合應急管理試點與示范工程建設
積極開展防災減災安居示范工程和農村衛生綜合示范工程建設,重點加強九畹溪鎮界埡片區防災減災綜合示范社區建設工作,同時選擇1個村開展農村衛生綜合示范工程建設。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示范工程建設,縣水利局負責組織開展水旱災害監測預警及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示范工程建設。
八、全面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
(一)建立行政首長負總責的應急管理領導體制。各級政府要在同級黨委領導下,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責任制,行政首長是應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地要把應急管理納入政府目標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行政首長要定期聽取應急管理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應急管理工作的困難和問題。要強化部門職責,明確主責部門、輔責部門和各參與單位的職責任務,建立和完善應對突發事件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形成快速有效的應急聯動機制。要建立應急管理工作獎懲機制,對應急管理工作的先進典型進行表彰獎勵,對應急管理工作體制不健全、機構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部門和單位實行責任追究。
(二)充實應急管理工作力量。縣政府成立應急管理辦公室,配備專職領導和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少于3人。鄉鎮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設在政府辦公室,應明確分管領導和專兼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應急管理工作。縣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實際需要明確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落實專兼職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村(社區)和社會團體等可根據需要確定相關責任人員,在屬地政府的領導下做好應急管理工作。
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省、市政府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要求
1、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以事關依法行政全局的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以增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實施為著力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不斷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為建設“經濟強區、現代新區、文化名區、宜居美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堅持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2、規范行政決策程序。科學、合理界定重大決策范圍,除依法不得公開的外,涉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財政預算草案、產業結構調整、城市管理以及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其他重要事項,必須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的程序進行決策。作出重大決策前,要廣泛聽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意見采納情況及其理由要以適當形式反饋或者公布。完善重大決策聽證制度,擴大聽證范圍,規范聽證程序。重大決策要經區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或者部門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重大決策事項應當在會前交由區法制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會議討論、作出決策。
3、建立健全風險評估制度。對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人民群眾合法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要以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評估為重點,實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建立完善部門論證、專家咨詢、公眾參與、專業機構測評相結合的風險評估工作機制,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并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
4、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機制。在重大行政決策執行過程中,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指標考核等方式,及時掌握決策執行情況、評估決策執行效果,并據此適時調整和完善有關決策。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行政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肅追究責任。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
5、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規范性文件必須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不得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制定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范性文件,要公開征求意見,由區法制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并經制定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未經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的,不得施行。要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制度。
6、實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制發規范性文件應在文中標明有效期和施行日期。規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5年,標注“暫行”、“試行”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為1至2年。有效期屆滿的,規范性文件自動失效。規范性文件施行日期與公布日期的間隔一般不得少于日。規范性文件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將影響法律、法規、規章、上級規范性文件執行,或不利于保障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制定機關要于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屆滿前個月內進行評估,需要繼續執行的,重新登記、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重新計算有效期,需要修訂的,按照制定程序辦理。
7、強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依據《省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備案規定》和《省行政程序規定》有關要求,對規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重點防止違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影響其合法權益、以及地方或者行業保護等內容在規范性文件中出現。區法制部門履行對規范性文件的審查職責,加大規范性文件糾錯力度,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規范性文件,要提請有權機關依法及時予以撤銷或者改變,并向社會公布。
四、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8、健全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強化程序意識,細化執法流程,明確執法環節和步驟,規范行政執法文書,做到職責分明、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建立健全重大具體行政行為集體討論決定、案例指導、行政決定公開等制度。實行行政審批、行政處罰編碼管理制度,對正在實施的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事項由區法制部門進行統一編碼,向社會公布目錄,未取得編碼的不得實施。積極推行網上審批和監管。
9、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建立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制度,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按照平等對待、教育與處罰并重、過罰相當的原則,合理設置行政處罰裁量標準,避免輕過重罰、重過輕罰。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修改和廢止情況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形勢變化,對行政處罰裁量標準及時進行調整和完善。逐步推行行政執法說理性工作,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就違法行為的事實、情節、性質、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以及最終選擇處罰種類、幅度等情況作出詳細說明。
10、實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健全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征收等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制度。完善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規則,對案卷內容的完整性、證據的充分性、法律適用的正確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當性、案卷的整潔性、文書的規范性進行全面評查。區法制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糾正執法案卷制作、歸檔中不規范的問題。行政執法部門對案卷評查結論指出的問題,要在6個月內予以改正,并將有關改正情況向區法制部門反饋。
11、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凡從事行政執法的人員必須經過法制培訓考試合格,獲得執法資格,凡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一律不得上崗執法。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知識和業務培訓,加強行政執法紀律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素質和能力。每年組織執法人員進行公共法律知識抽測,成績不合格的可提請發證機關吊銷執法證件。實行聽證主持人持證上崗制度,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不得擔任聽證主持人。
12、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及時調整行政執法責任制方案,明確行政執法依據、職權、事項、機構、崗位、人員和責任,并向社會公布。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把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結果作為執法人員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建立行政執法過錯或者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對因行政行為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或者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實施行政行為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員的責任。行政機關內部行政執法責任不明確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五、積極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3、建立健全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加快建立由區政府負總責、區法制部門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及時研究解決行政調解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完善行政調解制度,明確調解范圍,規范調解程序,落實調解責任。對涉及人數較多、影響較大、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糾紛,要在法律規定范圍內主動進行調解。積極指導、支持和保障村(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加強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仲裁的銜接與互動,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合力。
14、扎實開展行政復議工作。認真貫徹《行政復議法》及《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全面落實行政復議法定職責,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中的主渠道作用。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建立健全與行政復議相互銜接、分工合作的工作機制,引導人民群眾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完善行政復議案件調查、調解、和解機制,積極推行行政復議聽證制度。探索開展相對集中行政復議審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復議與行政監察協作機制,對不履行行政復議法定職責、拒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5、強化行政與司法的良性互動。建立健全政府與法院預防化解行政爭議聯席會議、行政復議與行政審判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復議機關與審判機關之間的溝通協調,及時研究行政復議、行政審判中反映的共性問題、疑難問題。各行政機關要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完善和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尊重并自覺履行生效判決和裁定。對司法建議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做出處理并反饋。
六、強化行政監督與問責
16、深化政務公開。全面貫徹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擴大政府信息公開范圍,為社會監督創造便利條件。及時、準確、具體地公開政府信息,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和執行、公共資源配置、城鄉規劃、土地利用、拆遷安置、重大建設項目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以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收費等管理環節的政府信息公開。對人民群眾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依法及時予以答復、提供服務。大力推進辦事公開,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都要全面推進辦事公開制度,依法公開辦事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規范和監督所有面向基層服務的醫院、學校等公共企事業單位的辦事公開工作,重點公開崗位職責、服務承諾、收費項目、工作規范、辦事紀律、監督渠道等內容,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利的服務。
17、自覺接受監督。對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區政府主動向區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對政府出臺的規范性文件,及時按規定程序報送區人大常委會備案。自覺接受、積極支持區政協的民主監督,虛心聽取區政協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更加注重接受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完善群眾投訴舉報制度,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進行曝光。區監察、法制部門對行政執法行為的投訴和舉報,應當依照職權進行調查,并及時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舉報人。落實專門機構收集分析輿情及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涉及行政行為的,及時送交有關部門進行研究,依法作出處理;對社會影響較大的問題,要及時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
18、嚴格行政問責。嚴格執行《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區監察部門要積極推進行政問責和政府績效管理監察,促進行政機關廉政勤政建設。對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或者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直至行政機關負責人的責任,督促和約束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
七、加強法制學習培訓和開展示范單位創建活動
19、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培訓。落實領導干部集體學法制度,通過定期安排專題法制講座、集中培訓、以案釋法等形式,學習與依法行政有關的法律、法規等方面知識,每年至少安排4次集中學習,切實做到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將依法行政作為新錄用公務員培訓和晉升領導職務任職培訓的重要內容,列入培訓計劃。每年組織在崗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公共法律知識培訓、專業法律知識輪訓和新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考核獎勵的重要依據。
20、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按照“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總體要求,以“增強服務意識、規范行政行為、提高執法水平”為目標,實行典型引路、以點帶面、整體推進,積極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促進我區依法行政均衡發展,努力建設法治政府。
八、強化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保障
21、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辦鎮、區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的第一責任人,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依法行政領導協調機制,將依法行政工作任務與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區政府常務會議或區長辦公會議每年至少聽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匯報,認真研究解決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區法制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開展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等工作。各辦鎮、區政府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實施方案,確定不同階段的工作重點,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