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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停產整頓煤礦復產驗收工作的領導,成立區停產整頓煤礦復產驗收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調度。辦公室下設驗收工作組,成員由區安監局、區工經局抽派人員及聘請煤礦、救援大隊等相關專家組成。
二、申請整改及驗收程序
(一)煤礦申請整改工作流程:由煤礦根據有關文件精神開展自查,根據自查情況編制整改方案(附相關資料)并提出書面整改申請,由鎮人民政府審查合格簽署意見后送驗收工作組審查,由驗收工作組審查合格簽署意見后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文批復。
(二)煤礦復查驗收工作流程:由煤礦整改自查合格后提出書面驗收申請,由鎮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后報驗收工作組,由驗收工作組組織現場檢查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由專家組提出整改意見后,由鎮政府督促落實;驗收合格的,由驗收組簽署意見后報區人民政府批準,由區安委會行文批復。
三、煤礦隱患自查基本內容及要求
(一)根據《煤礦安全規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當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市區安委會預防煤礦非法違法生產實施方案》等相關法規和文件規定進行隱患自查。
(二)今年以來各級各部門歷次檢查未能整改完畢的隱患,整改方案必須做到整改措施、時限、責任、資金和預案“五到位”。
四、批準整改的前置條件
(一)建設礦井必須具有《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和已批復的《開采設計方案》、《安全專篇》(報整改方案時附以上資料復印件1份)。
(二)生產礦井必須有《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安全生產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報整改方案時附以上資料復印件1份)。
(三)煤礦必須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包括防突、瓦斯防治、防治水、頂板管理等),配齊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或技術負責人)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足瓦檢員、安檢員、爆破員、絞車司機、電機車司機、把鉤工、電鉗工、監測工等特殊工種人員(報整改方案時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文件和有關人員資格證件復印1份)。
(四)煤礦礦長、安全副礦長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安全副礦長、總工程師必須經區工業經濟局組織考試且成績合格(以上參考人員必須帶企業聘書)。考試主要內容為:《國務院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和煤礦安全管理基本常識。
(五)煤礦必須針對生產建設計劃編制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安全質量標準化實施方案、瓦斯治理與綜合利用工作方案,按規定簽定救護協議和辦理工傷保險,按設計和現場井巷實際情況繪制礦用“三圖”等安全管理圖紙(報整改方案時附以上資料復印件1份)。
(六)煤礦礦端安全監控系統和遠程聯網必須正常運行,按規定配備自救器、報警儀、瓦檢儀、風表并校檢有效(報整改方案時附配備情況和校檢情況表);組織在崗職工培訓不少于40小時,并經鎮人民政府考試合格(報整改方案時附培訓名單和考試成績統計表)。
五、復產驗收標準
(一)各種安全管理機構健全,安全管理資料完備,檔案管理規范;“五職”礦長配齊且穩定任職,特種作業人員滿足生產建設需要,單項(單位)工程作業規程和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完善。各類規章制度齊全,按采掘布置編制有針對性的規程措施。安全監控系統滿足生產建設需要,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上墻公示整改,完善隱患整治登記、銷號臺帳。
(二)建設礦井嚴格按相關部門批準的《開采方案設計》和《安全專篇》進行礦井建設,無擅自布置井巷工程,生產礦井有采掘作業計劃并按計劃布置采掘工作面,組織生產。
(三)嚴格按國家發改委等四委(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強化建設礦井安全管理,嚴禁違規施工開拓、準備、回采巷道工程。
(四)礦井通風系統可靠,掘進工作面實現“雙風機、雙電源”且能自動切換(未形成雙回路電源的建設礦井,必須保證安設雙風機)。
(五)必須按《開采方案設計》和《安全專篇》要求,建設完善并正常使用瓦斯抽放系統等有關安全實施設備,編制瓦斯地質圖(未完成的必須提供協議和工作計劃)。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和按突出管理的礦井,必須按要求編制《瓦斯抽放設計》和《防突專項設計》,完善井下壓風自救避難系統,至少有1臺防突鉆機和1臺防突檢測參數儀,切實按照兩個:“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開展礦井防突工作。高瓦斯礦井必須按規定安裝使用瓦斯抽放系統,所有礦井在石門揭煤和構造帶進行采掘作業必須采取防突特殊措施。
(六)運輸系統必須按《開采方案設計》和《安全專篇》要求的軌型進行鋪軌、設阻車器、防跑車裝置和跑車防護裝置,提升裝置必須符合規定。
(七)供電系統中所有電氣設備與電纜必須符合《開采方案設計》和《安全專篇》要求,管線懸掛規范、設備上架、掛牌管理,未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和生產工藝。
(八)每個礦井必須配備2臺以上探放水設備,水害嚴重礦井進行水文物探工作(未完成的必須提供協議和工作計劃),完善礦井水害調查報告;編制完善探放水設計、方案、措施。
(九)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須嚴格按《作業規程》支護到位,掘進工作面必須按要求安設使用超前支護,井下無木支護和金屬摩擦支柱、裸巷和空頂。
(十)必須按照《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設礦井必須按工程進度及時安裝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技術裝備,其中緊急避險系統限期3年之內完成,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按照規定時限安裝。
(十一)及時上報每季度“三圖”、每月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總結、生產情況報表、隱患排查治理報表、建設進度報表、瓦斯治理工作總結等有關安全管理資料。
(十二)完成《省安委辦關于明確煤礦停產整頓整改方案主要內容的通知》規定的整改內容和其他需要達到的安全生產條件,同時必須滿足《市煤礦停產停建整頓復工復產驗收標準(試行)》的標準條件。
六、工作要求
(一)各涉煤鎮人民政府、區驗收工作組、各煤礦企業必須高度重視復產(建)驗收工作,嚴格程序和標準,未達到條件的堅決不允許恢復整改或批準復產。煤礦整改方案必須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牽頭組織相關管理和技術人員集體會審并簽署意見。鎮人民政府必須結合各煤礦實際情況進行認真審查,絕不能敷衍了事,在審查和驗收過程中走過場。區驗收工作組要嚴格標準深入煤礦現場組織驗收,堅持“誰驗收、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煤礦整改到位。
六月上旬至七月初,我鎮各中小學按照教育局的部署和要求,根據《京山縣人大常委會關于XX年年度評議政府部門工作方案》的要求,對照廣泛征集的意見,針對廣大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制定整改方案,集中時間,集中精力,用科學的發展觀統領全局,緊密聯系教育工作實際,扎實進行整改,及時開展“回頭看”,對整改工作進行深入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全面部署
為確保接受人大評議工作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切實促進行風建設,提高辦學水平,端正辦學行為,我們加強了對接受評議工作的組織領導,成了了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督學丁遠金同志任組長,督學專干周永學、孫志雄、徐敬真任副組長,各中小學校長為工作組成員。進一步建立和落實了整改工作責任制,對征求的意見進行梳理后,對主要問題整改進行了責任分工,督學作為第一責任人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明確了整改內容、目標要求、整改時限、責任單位及責任領導,結合自身特點,逐項抓落實。
二、聯系實際,認真整改
縣鎮人大代表提出的38條6大類需要整改的內容中,我鎮已全部整改完畢,并按整改要求不斷落實,具體如下:
1、切實加強了學生的安全管理,與鎮綜治辦、鎮派出所、鎮防保所等政府指南部門聯手,對校園周邊環境和載運學生的“黑車”、容留學生的“黑網吧”進行了專項整治,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
2、切實加強了學校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擬定了《學校財務預算管理暫行規定》,鑒于學校財務管理還存在著一些突出問題,擬決定進一步加強財經法規和制度的學習,加強內部監控制度的建設,積極推廣單位財務公示制。
3、切實加強了隊伍作風建設,樹立良好教育形象。制定了《羅店鎮教師隊伍作風建設整改方案》,明確了整改的內容,從政治業務學習、上班考勤、工作效率等方面進行整改,通過整改,力求達到“四個明顯”:一是通過狠抓上班考勤制度管理,促進各校教師工作作風的明顯轉變;二是通過狠抓政治業務學習活動,促進各校教師政治和業務素質的明顯增強;三是通過狠抓工作目標管理和工作督查制度,促進各校教師工作效率的明顯提高;四是通過狠抓勤政廉政建設,促進教育行風的明顯好轉。
4、切實加強了留守學生的管理,各中小學嚴格按照規定的標準,建立健全了留守學生檔案,通過互聯網絡、手機電話與留守學生的家長建立了交流溝通的互信平臺。
5、切實提高了學生的生活質量,全鎮各校普遍做到了全天候供應學生茶水,不斷翻新菜譜花樣,盡量調低飯菜價格,微利運作,保本經營。
6、切實規范了教職工管理。通過認真調研,充分聽取學校領導、教職工意見,完善教職工管理制度,根據《教育法》、《教師法》等法規,結合全鎮教育隊伍建設實際,擬定了《羅店鎮學校考評細則》、《羅店鎮校長考評細則》等管理方案,從教職工的任用、流動、請假等方面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達到依規管理、從嚴治教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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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縣住房和建設局:
按照《關于開展祁門縣農村住房質量提升工程核查工作的通知》(祁住建〔2020〕130號)要求,我鄉及時開展住房質量提升工程自查工作。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住房質量提升工程自查小組。分管領導擔任自查小組組長,成員由各村村兩委、鄉城建辦人員組成。驗收小組依次對全鄉住房質量提升工程實施農戶進行逐戶驗收。現將我鄉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項目組織實施情況
自今年4月開展住房質量提升工程以來,我鄉高度重視積極部署,組織人員對建檔立卡貧困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貧困殘疾人家庭等4類重點對象及邊緣戶的房屋進行摸排。根據摸排的情況,我鄉對照質量標準整理出問題清單,按照“一戶一策”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初次摸排整改戶數87戶,問題數147條,之后又進行多次摸排核查,最終摸排出106戶住房需要進行質量提升,共219個問題需要整改。
為了保障住房質量提升工作推進有序,我鄉黨委政府組建了4個施工隊伍,4個行政村各安排1個施工隊進行施工。在工程實施期間,市住建局等定點幫扶單位多次進村入戶進行現場督導,及時的指出問題、提出意見,切實的解決了此次提升行動中的部分困難。
二、項目驗收情況
本次住房質量提升行動我鄉共實施106戶,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96戶、低保戶8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1戶,邊緣戶1戶。經鄉組織人員進行驗收,106戶提升工程均合格。鄉驗收人員在驗收過程中對每戶的工程量進行核查,未發現工程量和建設資金與實際出入較大的情況。我鄉本次住房質量提升行動需補助資金共計162040元,其中包含3戶7000元為農戶自身墊付。目前資金方面,除了貴局前期撥付的20000元資金外,幫扶單位也給予37500元的資金支持。其中7000元已打入3戶墊付資金的農戶卡中,剩余資金等全部資金到位后支付給各工程隊。
三、檔案資料整理情況
根據住房質量提升工程檔案整理的要求,我鄉組織人員進行檔案規范整理,確保每戶施工前后對比照片不缺不少,每戶的工程預算清晰明了。完成檔案資料整理后,全鄉105戶住房質量提升工程檔案在規定的時間內已送往貴局進行核查。
四、存在問題
本次自查中,主要發現兩個問題:一是核對驗收名單與前期上報名單發現,紅旗村王思全戶前期上報市住建局卻未在驗收名單之中。經核實,王思全戶今年因災房屋受損,已得到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故未列入驗收名單。為保持與上報名單一致,故在住房質量提升到戶表中加入王思全戶,備注已享受危房改造補助資金。
二是檔案整理還是不夠規范的問題,部分“一戶一檔”檔案不完整、不規范,少數前后對面照片不能完全體現整改效果,工程預算表不夠準確,摸排表填寫不規范等。我鄉將針對發現的問題按照規范逐一整改,確保檔案材料的規范和齊整。
特此函告
首先我代表市公安消防支隊全體官兵對全省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督察組一行,蒞臨我市督導檢查工作表示熱烈的歡迎!下面,我就全市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進展情況向各位領導做一個簡要匯報。
一、全面部署,深入推進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
一是積極部署。5月26日下午,支隊召開了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推進會,就如何深化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市區公安派出所列管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單位自我加壓,明確目標和時限,強化落實與執行力,將各項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推進任務。同時,支隊還專門研究制定了《關于深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按照“夯實基礎、整體推進、全面達標”的工作思路,將全市的社會單位劃分為9大類場所,并結合行業特點和工作實際,分別制定分類打造方案和細化建設標準,指導單位建立規范化、常態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逐步提升社會單位整體防控火災能力。
二是分片督導。為進一步鞏固“四個能力”建設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支隊成立了由三名副支隊長牽頭的工作組,分別對市本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大隊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派出所列管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工作實施全面督導,將各大隊劃分成五個區域,采取“分片組織、片內互查”的形式,通過實地指導、定期調度的方式,及時掌握進展情況,適時調整工作部署,督促社會單位做好火災自查自改,強化員工培訓,制定并開展消防演練,規范單位檔案建設,建立社會單位“安全自查、隱患自除、責任自負”長效機制,確保“四個能力”建設工作穩步、有效進行。
三是以會代訓。支隊多次組織召開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負責人“四個能力”建設專題培訓會,指導單位建立起“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工作新機制,提高自身防范和抵御火災的整體能力。同時,為切實加大公安派出所的工作力度,支隊還提請市局召集各縣(市)、區公安(分)局主管局長及所有派出所主管所長召開座談會,總結工作經驗做法,對派出所列管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全力推進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工作向縱深發展。
二、多措并舉,全面提升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水平
一是完善試點。在現場會期間各參觀區域試點單位的基礎上,通過深入細致的摸排篩選,支隊確立了一批各行業“四個能力”建設試點單位,并結合試點單位實際情況,針對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幫助單位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指導單位開展員工教育培訓、消防演練、統一標識以及規范完善消防檔案等工作;同時加大對派出所民警的培訓力度,從根本上提高執法民警的業務水平,督促其將“四個能力”建設工作做深、做細、做實。
二是觀摩學習。為使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更好地理解掌握“四個能力”建設的內容、方法、要求,支隊按照行業分類,分批分次地組織各重點單位負責人到試點單位進行觀摩學習,實地講解試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經驗做法,全面推廣試點經驗,樹立典型,以點帶面,加快各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工作進程。同時,指導各單位著重培養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使其了解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狀況,掌握消防安全知識,起到推動、帶頭作用,加快單位“四個能力”建設工作進程度。
三是整體推進。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責任制,進一步加大隱患排查力度,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責令立即消除,不能當場整改的,責令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和整改措施,限時消除隱患,并指導社會單位開展自查自糾,建立自己的防火巡查隊伍,及時發現并消除火災隱患,建立完善自查自糾的火災隱患整改長效機制。同時,督促各大隊深入轄區進行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切實提高社會單位人員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提升其防火、滅火和逃生自救能力,使“四個能力”建設具體化、形象化,真正融入到日常工作中。
三、督導驗收,確保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質量
為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方案。
2范圍:
本公司所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場所、環境、人員、設備設施和活動。具體范圍應包括運輸設備、停車場、電氣設備、消防設施、其他設備設施、房屋建筑、人員環境等。
3職責:
3.1 公司總經理定期參加隱患排查工作,批準隱患排查方案和計劃,審批隱患整改報告,保證資金投入,保障從業人員培訓教育。
3.2 公司主管安全負責人負責按照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求制定隱患排查方案和計劃,監督各部門按照方案和計劃進行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提出整改方案,并督促按期保質完成。
3.3 安全員參與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管理工作,參與制定隱患排查方案計劃和整理隱患整改報告,監督隱患整改落實情況。
3.4 財務科負責隱患整改資金的保障和及時記賬。
3.5各部門對有關的檢查和隱患整改簽收,并對檢查和隱患整改結果負責。
4檢查依據:
4.1 道路旅客運輸企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標準及有關標準、規程、規范和規定。
4.2 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規定、等相關文件。
4.3 通過系統評價分析確定的危險部位及防范措施。
5檢查形式和內容:
5.1 公司級綜合檢查:
5.1.1 公司級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5.1.2 檢查對象:全公司各部門、各區域。
5.1.3 檢查內容:
公司各級責任制落實情況:各級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執行情況、管理制度執行情況、責任狀簽訂情況、安全教育落實情況、員工“三違”情況、預案和演練情況、上級文件要求或檢查落實情況等
公司基礎管理工作:資質證照、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各類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安全生產投入、科技應用、從業人員資格、職業健康基礎管理、應急救援、相關方管理、其他基礎管理等
現場管理工作:車輛管理、現場作業管理、生產設備設施和場所環境、從業人員操作行為、消防安全、用電安全、職業衛生現場安全、輔助動力系統、其他現場管理等
5.1.4綜合檢查完成后,應結合在其他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整理,將典型隱患問題和隱患分析結論等在安全例會、管理會議上進行通報。
5.2 專業檢查:
5.2.1 專業檢查每年不少于兩次,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實施;
5.2.2電氣安全專項檢查:
對電器設備設施、線路、防爆、臨時用電手續等要求等進行專業檢查
5.2.3消防安全檢查:
對消防器材設置、完好性、巡檢記錄等進行專業檢查
5.2.4勞動防護用品專項檢查
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使用、完好性進行檢查
5.3 季節性檢查:
5.3.1 安全環保部負責進行防汛防臺、防雷電、防火防爆等季節性檢查;
5.3.2 各部門負責進行防暑降溫、防風防凍及保暖檢查。
5.4 日常檢查分崗位檢查和公司安全人員巡檢。
5.4.1 行車日志:司機必須嚴格按照行車日志上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并做好記錄。
5.4.2 公司安全人員巡檢:對各部門進行安全抽檢。
5.5 節假日檢查:
5.5.1 每逢節假日,在放假前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各部門對全公司各區域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5.5.2 在節假日期間,安排中層以上領導進行節假日值班,值班內容主要為巡查各項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請安全環保部解決。
5.5.3 節假日完畢,上班第一天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各部門對全公司再次檢查,查看有無安全隱患問題。
5.6 部門綜合檢查:
5.6.1 部門安全檢查每月進行一次,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組織實施;
5.6.2 檢查對象:部門內部的管理內容和管轄區域。
5.6.3 檢查內容:
責任制落實情況:部門內部人員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執行情況、安全教育落實情況、員工“三違”情況、上級文件要求或檢查落實情況等
安全環保部重點檢查:資質證照、車輛技術檔案維護情況、人員檔案更新情況、安全生產投入落實情況、從業人員資格、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情況、停車場環境、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相關方管理、其他基礎管理等
車隊重點檢查工作:車輛管理、現場作業管理、從業人員操作行為、車輛例撿和行車日志情況、其他現場管理等
調度和監控崗位:車輛違章違規情況、行車線路設置情況、監控平臺運行情況等
5.6.4部門檢查完成后,應結合在本部門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上報到安全環保部進行匯總整理,作為自查自糾內容,將典型隱患問題、隱患分析結論、整改治理情況等在安全例會、管理會議上進行通報。
6整改:
6.1 各級檢查組織和人員,對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進行登記,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整改時間和整改責任人。
6.2 對所有的隱患問題都必須整改,不得無故拖延,有些限于物質技術條件及環境因素,當時不能解決的應有防范措施,并列出計劃,按期執行,做到條條有著落,件件有交待,因拖延和拒絕整改而發生事故,要追究責任。
6.3 對重大隱患項目的整改,由安全管理人員開具《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整改部門負責人必須辦理簽收手續,由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治理整改方案,同時向主管機關進行上報。
7驗收:
7.1 整改部門在規定的時間整改完畢后。由安全管理人員檢查驗收簽字。
7.2 對檢查出的隱患項目,下達包括“四定”要求的隱患治理通知書、限期治理,并建立臺帳。
7.3 對重大隱患項目建立檔案。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深化作風建設,優化兩創環境”為主題,進一步提升黨員干部的素質,根據區委區府作風建設年總體部署,鞏固和擴大“作風建設年”活動成果,使黨員干部在學習風氣、服務理念、工作創新、效能建設等方面有一個新的提升,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良的作風保證。
二、活動重點
1、開展“重新認識檔案工作”大討論活動。結合作風建設宣傳教育主題,在本系統開展“重新認識檔案工作”大討論活動,通過學習動員、討論辨析、交流總結三個階段,使檔案工作者重新認識自己,有新作為、新發展。
2、開展深入鄉村、社區服務指導活動。改變工作作風,深入基層一線,征求群眾意見,召開民主懇談會,拓展檔案服務平臺,推進基層檔案工作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3、全面推進“陽光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編制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成立本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設立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指定政府信息公開具體負責人員,建立健全公開工作機制。
4、打造節約型機關。節儉辦事、節能降耗、減少辦公費用,降低行政開支,有效節約行政運行成本。
5、深化“陽光投訴”。根據去年“陽光投訴”中遺留問題的逐一分析處理,從實際出發,從實質入手,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實現“陽光投訴”常態化。
三、實施計劃
“陽光行動”,擬定于2012年11月結束,具體分五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陽光發動”階段(5月份)
調查研究,制訂方案,明確活動的內容和要求,做到領導重視,人人參與。
第二階段:“陽光自查”階段(6月份)
進行一次全面自查,對尚未辦理的事項,列出詳細清單,分析原因,研究確定辦理意見和辦結時限。
第三階段:“陽光投訴”階段(7月份)
深化“陽光投訴”活動,深入基層、社區、企業、村居,上門聽取投訴,主動傾聽民意,征求各方意見,根據反映情況,盡可能現場答復與處理。
第四階段:“陽光整改”階段(8月至9月)
對各種渠道受理的投訴件要認真梳理,綜合分析,提出落實整改意見,如遇重大、疑難投訴件的整改和辦理,采用聽證會、意見會等形式進行。
第五階段:建立“陽光工作機制”階段(10月至11月)
在全面落實整改方案、認真解決群眾投訴問題的基礎上,圍繞"陽光政府"建設,完善政務公開和信息制度,建立公開透明的"陽光行政"工作機制并向社會公開承諾。按照"三定"方案,進一步明晰職責,健全和落實工作責任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按照區委要求,本局建立局“作風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負責日常性工作的領導,抓好貫徹落實、檢查監督。局機關黨員干部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過扎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集中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目標要求
在貫徹落實省、市旅游工作會議部署的各項工作的基礎上,以全市旅游市場檢查周活動和重要節假日、重點時段旅游安全大檢查活動為載體,扎實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依據相關法規和政策,集中嚴厲打擊各類旅游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旅游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非法違規行為導致的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
三、重點內容
(一)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二)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執法,停業整頓、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經營的;
(三)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四)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五)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六)其他違反安全法律、法規、規章的經營行為。
四、方法步驟
堅持屬地為主和行業督導相結合,企業自查自糾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督查相結合,全面排查與重點整治相結合,監督檢查與聯合執法相結合,分四個步驟進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糾階段(五月底前)
各縣區旅游局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督促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治理糾正非法違規行為,消除安全隱患,并按照屬地監管原則上報當地安全監管和行業管理部門。對近兩年因非法違規被處理過得企業要重點排查,并將排查出的問題逐一登記,建立檔案,督促整改。
(二)聯合執法、集中整治階段(6月—7月)
在第一階段自查自糾工作的基礎上,各縣區旅游局要積極協調公安、工商、衛生和質監等有關部門聯合執法,要注重源頭治理,切實維護旅游企業和游客的合法權益。
(三)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8月)
對第二階段檢查出來的問題,各縣區旅游局要跟蹤督促整改,市旅游局將組織人員對重點旅游市場開展專項交叉檢查或抽查,落實旅游行業監管責任,推動“打非治違”工作取得實效。
(四)督查總結、鞏固提高階段(9月上旬)
各縣區旅游局要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召開專題會議交流“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經驗,對一些好的做法可以總結推廣,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并于9月10日前將總結上報市旅游局。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市旅游局成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其他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監督管理處,負責組織、協調、落實旅游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縣區旅游局也要相應成立機構,落實人員,切實做到統籌有力、推動有方、協調有序、整治有效,確保此次專項行動達到預期目的。各企業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開展自查自糾,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到整改方案、責任、時限、措施和資金“五落實”,全面提高企業依法依規生產經營水平。
(二)強化手段,狠抓落實。各縣區旅游局要按照目標要求,加大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力度,積極協調工商、公安、質監、衛生等相關單位聯合執法,并將依法整頓查處企業的處理決定通告相關部門,便于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確保執法到位。對一些造成重大影響的違法違規行為,要運用行業管理與行政監察協調配合工作機制,加強源頭治理,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文物保護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通過文物部門和公安機關密切配合,強化消防安全監管,進一步督促文物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強責任主體意識和防控火災的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國家文化遺產安全。
二、時間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檢查范圍
本次檢查的文物單位包括: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重點是古建筑、近現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館、紀念館等文物收藏單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護工程施工現場等。
四、檢查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國家文物局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管理辦法》;
國家旅游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家文物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宗教旅游場所燃香活動的意見》。
五、檢查內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崗位職責情況
1、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機構或者管理使用單位,博物館、紀念館等文物收藏單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護工程施工現場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機構,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較遠,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專職或兼職消防隊伍;
3、是否明確崗位職責,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簽訂責任書。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檔案建立情況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防火巡查、檢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
火災隱患整改;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
專職和兼職消防隊的管理;
火災應急預案演練;
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等。
2、是否按規定建立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是否完整、規范。
(三)消防設施設備及其使用情況
1、是否按相關要求安裝火災報警和滅火設施、設備;
2、是否按相關要求配備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和完好、有效情況;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設施建設和使用情況;
5、是否設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設施設備是否進行日常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設施運行情況。
8、職工對消防知識的掌握,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操作使用情況。
(四)消防安全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消防安全預案是否科學、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五)消防安全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情況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檢查和抽查情況;
2、對火災隱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護單位是否被用于生產、經營或者娛樂場所;
4、古建筑之間或毗連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亂建情況;
5、古建筑保護范圍內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電管理情況
1、是否按規定規范文物保護單位內旅游、宗教活動等用火、用電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電行為;
2、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寺廟宮觀是否按相關規定和要求,規范燃香活動。
3、古建筑內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敷設是否規范,是否定期檢測。
(七)其他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六、組織實施
消防安全檢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單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與公安機關聯合檢查、國家文物局與公安部重點抽查的形式組織實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單位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隱患,針對消防安全隱患,認真組織進行整改,并及時將自查及整改情況報當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門。
在文物單位消防安全集中檢查期間各文物單位要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練。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練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要做好書面記錄備查。
(二)聯合檢查
由縣級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聯合組成文物單位消防安全檢查組,對本行政區域內文物單位實施聯合檢查。對重大文物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問題向當地政府報告或通報,并作為文物消防安全隱患整改重點督辦單位進行跟蹤督辦。
(三)匯總上報
檢查工作結束后,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對本轄區內文物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形成檢查報告,并于2011年3月15日前分別以書面形式報國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轄區內被公安機關確定為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重點博物館進行統計,填寫《文物系統重大火災隱患單位統計表》(見附件),隨檢查報告一并報國家文物局。
(四)重點抽查
國家文物局與公安部聯合組成檢查組,適時對全國各地文物單位消防安全大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和重點文物單位消防安全防范情況進行抽查,并將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
七、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預防和減少文物單位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國家文化遺產安全,是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公安機關的重要職責。各地要充分認識當前做好文物單位消防安全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成立文物單位消防安全聯合檢查工作機構,制定詳細、周密、具體的檢查工作計劃和措施,切實做到責任到人,檢查到位,務求實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確保取得實效
通過本次檢查要切實摸清文物單位消防安全的底數,督促文物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成立消防安全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研究制定科學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堅決依法督促整改,切實提高文物單位的火災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災事故的發生。
一、加強領導,確保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活動順利進行
成立市直機關工會開展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活動領導小組,主要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市直各機關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考核驗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市直機關工會開展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活動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直機關工會工委。
(一)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三)高度重視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工作。市直機關各工會組織要成立規范化活動領導小組,明確責任,落實措施,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部署,財務部門要具體落實,財務人員要帶頭貫徹執行。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面完成工會財務會計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并把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活動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會財務工作的重要內容抓緊抓實。
二、制定計劃,逐步實現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
全區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活動總體目標是:市、縣級工會、區產業(系統)工會、區總直管基層工會力爭到2012年,100%通過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驗收;有獨立賬戶的基層工會力爭到2015年,90%以上通過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驗收。結合市直機關工會實際情況,制定以下考核驗收計劃:
(一)到2012年3月31日前,市直機關工會工委通過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驗收;
(二)到2012年12月31日前,市直機關有獨立賬戶的基層工會100%通過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驗收;
(三)2013-2014年為查漏補缺階段,新組建的基層工會及以前年度未通過考核驗收的基層工會,力爭在當年100%通過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驗收。
三、做好申報、考核驗收、確認工作,確保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
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考核驗收,以《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考核驗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為依據,采取500分制,凡按《標準》考核評分達到400分以上的基層工會為驗收合格。
(一)工會考核驗收確認權限
1、市直機關工會工委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由市財政局考核確認。
2、市直機關工會工委所管轄的市直各機關工會組織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由市直機關工會工委組織考核驗收,報市財政局復核確認。
(二)工會考核驗收確認程序
1、自查
各單位要以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工會會計制度》和《標準》為準繩,逐項逐條對照認真進行自查,對自查中查出的問題,制定并實施整改方案,整改完成至少三個月后才能申報。各單位提出申報前,必須對照考核標準自檢評分進行模擬驗收。
2、申報(每年4月)
各單位以《標準》為依據,通過自查、整改、模擬驗收后,自評分400分以上的,應當主動向市直機關工會工委進行申報,申報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填寫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申報審批表;
(2)對照標準自查后制定的整改方案以及實施情況小結;
(3)自檢評分表、模擬驗收的有關資料;
(4)開展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工作小結;
(5)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6)單位財務人員回避制度證明;
(7)單位財務人員基本情況表;
(8)單位財務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9)其他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
3、考核確認(每年5-10月)
(1)市直機關工會工委將組成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考核驗收小組,考核小組成員不少于三人,其中中級會計師職稱的不少于30%,考核小組成員選派堅持原則、作風正派、業務素質較高的人員組成。
(2)考核驗收小組成員要認真學習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工會會計制度》、《標準》及有關會計法規制度,統一思想,統一標準,統一做法,做到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據實評分,寬嚴適度。
(3)考核驗收小組在收到單位提出申報后,應對報送的資料進行審查,并結合申報時提供的資料深入單位作實地考核,考核資料不得少于三個月的會計資料,并按《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考核驗收評分表》(以下簡稱《評分表》)的規定逐項評分。在考核中發現自查結果與實際差距較大或發現有涂改、重制、更換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等情況的,應停止考核,并責成申報單位重新整改后,另行申報。
(4)考核驗收小組全部考核確認工作完成后,應出具書面考核意見。考核意見的內容包括:
①申報單位在開展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中的主要做法、成績以及基本經驗;
②考核計分的詳細資料;
③考核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意見;
④考核結論及推薦意見;
⑤考核小組負責人以及全體成員簽署意見;
⑥考核確認部門蓋章。
(5)申請單位對考核小組提出的改進意見,應當在限期內整改完畢,并經考核小組復核。
4、確認(每年11-12月)
考核驗收小組工作結束后,對于驗收合格的單位,應將其申報材料、書面考核意見連同《評分表》報市財政局進行確認,并頒發合格證書。
5、實行定期驗收確認制度
驗收合格期限保留為三年,對于已達到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單位,每三年重新進行申報驗收,對合格單位繼續頒發合格證書。過期不申報或重新驗收不合格單位,自動取消規范合格單位稱號。
6、歸檔管理
考核驗收單位要建立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考核業務檔案,記載考核驗收、頒發證書、復查等情況。考核業務檔案視同會計檔案,并做長期保管。
四、實施獎懲,充分調動單位和財會人員工作積極性
(一)經考核確認為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將作為工會重點工作評先依據之一。
(二)凡嚴重違反財經法規、依法受到財政、稅務、審計和上級工會等通報批評的單位,或在審查審計中發現嚴重問題并受到處罰的單位,當年不得申請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考核。
(三)對于會計工作秩序混亂,基礎工作薄弱的單位如期達不到工會財務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限期整頓;過期不積極進行整改的,由上級工會監督整頓,并建議撤換該單位財務負責人。
五、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