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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校園暴力,這回出招挺細
日前,多部門聯合《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意見》不僅明確要“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也提出了關注學生有無精神恍惚、推進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多次實施暴力學生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等具體舉措。專家指出,任何情境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允許,必須做好早期發現,懲戒和教育并舉,防止受害人受到二次傷害。
欺負弱小、敲詐勒索、言語和肢體傷害……屢屢發生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影響了學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注。
日前,繼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之后,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針對學生欺凌問題聯合《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從有效預防、依法處置、形成合力3個方面,對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
與以往不同,《意見》提出了非常具體的舉措,如“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推進校園及周邊地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并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等。
事前
消除“未成年人不需擔責”的錯誤認識
《意見》提出,針對欺凌、暴力進行全面教育,強調“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意在堅決對欺凌、暴力說“不”。
“在施暴者的心中,欺凌行為常常被認為是可以容忍的。”南京師范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咨詢師裴濤分析,在這種錯誤認知的指導下,欺凌和暴力才會屢見不鮮。《意見》明確,任何情境下以任何形式訴諸暴力,都是不被允許的。只有在中小學生頭腦中樹立“欺凌害人害己”“違紀違法必究”的觀念,才能指導他們正確判斷身邊的欺凌、暴力現象,從根本上瓦解欺凌暴力行為滋生的土壤。
有效遏制校園暴力的發生,“心防”和“人防、物防、技防”同等重要。武漢大學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程斯輝談到,在學校安全管理中,物防與技防已受到相對的重視,人防問題也有相應的責任制度規定。這次多部門出臺的防治學生欺凌與暴力的《意見》,將學校安全管理視為預防學生欺凌與暴力發生的重要舉措,凸顯了“心防”的重要性。
《意見》強調,要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程斯輝認為,這正是旨在關注師生心理健康安全。此外,應該對學校的優秀學生、貧困生、心困生、留守生給予更多的關注與關愛。
事中
早期發現,監控上下學重要時段與路段
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常務副主任范國睿認為,每一起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施暴者、被施暴者雙方都是受害者。被施暴者一方,身心受到傷害;施暴者一方,人格也會受到傷害。因此,對待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無論是用教育的方法還是法治的方法,根本目的都是為了學生的人格與心靈健康。在應對策略上,應當綜合運用積極教育、早期預警、現場干預、依法懲處、心理疏導等方式。其中,現場干預一環,是不容忽視的。
那么,校園暴力事件正在發生時,應該如何干預呢?
《意見》特別強調了早期發現的重要性,“重點監控學校周邊、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加強對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動態研判,對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控。”
“早發現,是迅速、妥善應對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基礎和前提。”北京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耿申認為,學校應聘請專業人員對全體教師和學生家長進行培訓,使教師和家長能夠從學生的行為、情緒、衣著、用品等方面發現卷入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跡象,及早發現尚處隱秘期的欺凌和暴力現象,并且實施早期干預,將欺凌和暴力遏制于萌芽階段。
范國睿指出:“《意》要求,在地方和區域層面,建立學校、家庭、社區(村)、公安、司法、媒體等各方面溝通協作機制,真正形成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工作合力。”此舉意在明確多元主體的共同責任,形成合力,不讓欺凌和暴力現象躲過各方的視線。
事后
懲戒教育結合,避免校園暴力擴散成網絡欺凌
《意見》指出,“既做到真情關愛、真誠幫助,力促學生內心感化、行為轉化,又充分發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裴濤分析說:“我們要懲戒和杜絕的是欺凌和暴力的行為現象,而不是要討伐和清算一個個迷失自己的孩子。《意見》的出發點是我們始終相信,每個孩子都可以通過教育改正錯誤,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意見》還提出:“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要充分了解其行為動機和深層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引導和幫扶,給予其改過機會,避免歧視性對待。”有專家分析,這提示了作為教育管理者,不是要對施暴學生一味批判、恐嚇、全盤否認,而是要幫助他們看到自身行為的不合理之處,理解自己施暴行為的前因后果,并學習用更加健康積極的方式實現合理的目標。這樣才能懲教結合,立德樹人。
面臨日益頻仍的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世界多國都加強了立法等相關懲戒措施。
2002年,挪威政府總理、全國教師協會、各區反欺凌聯盟、全國家長協會和兒童監察員代表共同發表了《反欺凌宣言》,對學生欺凌和暴力實行“零容忍方案”。
2003年,英國政府教育與技能部《反欺凌行動》。多數中小學制定了專門針對欺凌的措施。
2013年,日本參議院審議通過《欺凌對策推進基本法案》。
此外,美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也都加強立法,通過制定欺凌行為認定標準和嚴懲欺凌行為,遏制校園暴力。
范國睿建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民法、刑法相關條款,增加“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等內容,使中小學生承擔欺凌與暴力的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借鑒相關國家的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制度,對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監禁執行,強制其參加一定時間的社區服務;對監護者進行必要的懲戒,以強化其教育、監護之責。
此外,《意見》強調,在報告、宣傳及處置等各環節,要“嚴格保護學生隱私,防止泄露有關學生個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防止媒體過度渲染報道事件細節,避免學生欺凌和暴力通過網絡新媒體擴散演變為網絡欺凌”。對此,裴濤認為,中小學生遭受欺凌暴力傷害后會進入心理創傷狀態,安全感被破壞,各方面均不穩定。任何疊加的危險,都可能造成更加難以挽回的傷害。必須通過反復確保所處環境的安全穩定,才能逐步恢復正常。因此,隱私保護就顯得格外重要。
“雖然傳播有警示意義,但我們不能泄露孩子的隱私或揭開孩子的傷疤,使他們受到二次傷害。”裴濤說,“無論如何,要將孩子的身心安全與合法權益放在首位。”
(來源:人民網 記者 趙婀娜/文)
記者調查
三問校園暴力
打開網站,輸入“校園暴力”幾個字,一大撥視頻蹦現在眼前:圍毆打罵、被逼、狂扇耳光、強吞穢物……每一段視頻都觸目驚心。
學校本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是當種種“惡霸”行為不斷傷害孩子們的身心健康、沖擊社會的道德底線之時,我們不禁要問,究竟是什么原因讓孩子變得暴戾?將施暴視頻公之于眾有利還是有弊?到底怎樣做才能有效地防治欺凌事件?
一問施暴心理:為何暴力行為頻頻出現,施暴學生不以為意?
前不久,北京航空旅游專修學院發生了一起校園暴力事件。兩名女生在宿舍內遭到多名女同學毆打,導致嘴角撕裂、身體多處受傷。而更令人震驚的是,事發后,打人女生竟在微信朋友圈公然警車和警察照片,并配發“已經對警車免疫”“這次幾日游?”等調侃性的文字。
在校@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最可怕的,是施暴者的不以為然。有些孩子“天真地”認為暴力行為是可以被接受的、是能夠解決問題的;有些孩子想當然地把暴力當作一場“引起關注”或是“樹立威風”的方式;還有些孩子主動錄制視頻上傳網絡,將暴力行為當作一場“表演秀”……這些現象的出現,折射出的是青少年價值觀的扭曲。
“青春期的孩子身心發育不完全,大腦的前額葉還不成熟,加之荷爾蒙激增,所以情緒不穩定、容易暴躁失控、自我調節能力差是常見的現象。這也是導致青少年暴力行為多發的一個重要原因。”首都師范大學心理素質教育指導專家楊芷英認為:“除去生理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則是青少年對施暴行為的認知出現了偏差。而偏差的出現與其所處的環境息息相關,包括家庭、社會等諸多方面。”
“很大程度上,校園欺凌的根子在家庭。”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說:“我們在調研中發現,許多施暴的孩子有著相似的家庭背景:或是家境優越,認為不管出了什么事,家長都可以擺平;或是家境惡劣,自己也有過被父母暴力對待的經歷。孩子的成長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家長處理問題的方式,往往會引起孩子的模仿。”
“做事不講程序規則、處理問題簡單粗暴、缺乏民主協商意識,諸如此類的社會大環境,也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孩子,成為校園欺凌滋生的土壤。”儲朝暉解釋道:“比如電影電視劇中出現的用暴力解決問題的情節,網絡游戲里大量的打斗、殺人的情境,這些都會讓孩子形成一種‘心理免疫’。也就是說,當孩子接受了、習慣了暴力的環境,暴力對他們就是一種正常現象,一旦現實生活中出現了矛盾,他們就會不自覺地將暴力行為應用到現實當中。畢竟青少年心智發育不成熟,分辨能力不足,很容易產生思想上的混亂。”
二問網絡傳播:施暴視頻是否應該公之于眾,會不會造成二次傷害?
與過去相比,發生在網絡時代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有著更易傳播、更易擴散的新特點。當人人都是自媒體的時候,一起發生在校園角落里的暴力事件,很有可能在下一秒就會眾人皆知。
而施暴視頻到公共平臺之后,由此帶來的傳播效果也會朝著不同的方向發展。效果可能是積極的,人們會對受虐者產生同情、對施暴者加以譴責、提高保護自我意識、告誡自己不可施以暴力等等。效果也可能是消極的,施暴者的引以為傲、叫囂者的更加囂張、學生們的主動效仿,諸如此類的問題也會隨之而來。
“網絡的雙刃劍效應必須引起我們的足夠重視。”南京師范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咨詢中心咨詢師裴濤說:“在新媒體環境下,有一些視頻材料沒有經過后期處理,直接把暴力現場展示在屏幕上,甚至過度渲染細節,這些都是應該嚴令禁止的。
因為孩子們在觀看欺凌暴力視頻報道時,往往缺少家長或學校的合理引導,這就很容易讓身心發展尚不成熟的觀看者,成為欺凌暴力的間接受害者。另一方面,這些視頻也很有可能造成‘觀察學習’效應,引起一部分學生的模仿行為,成為校園暴力的反面教材。”
“校園暴力事件的報道、視頻的,目的在‘警示’,而關鍵在‘怎么說’。”楊芷英認為:“暴力事件可以報道,典型事件也應當通報,媒體可以做道德上的評價,行為上的指導,但一定要注意的是,不要過分渲染細節,不要出現暴力打斗的具體場面,否則便可能適得其反。”
此外,從心理學角度看,青少年遭受欺凌暴力傷害后會進入心理創傷狀態,安全感被破壞,各方面均不穩定,任何疊加的危險都可能導致更加難以挽回的傷害。因此,此時的隱私保護就顯得格外重要。
裴濤說:“雖然施暴視頻的傳播具有警示意義,但我們不能期待尚處于精神崩潰邊緣的受害者都敢于暴露自己鮮血淋漓的傷口。對受害者而言,身心安全與合法權益的保護應該是放在首要位置的,特別是要防止網絡傳播導致的事態蔓延,避免使受害學生再次受到傷害。”
三問解決之道:是懲罰不夠還是教育不足,防治校園暴力的有效途徑何在?
在諸多校園欺凌事件中,“我沒成年”似乎成了施暴者有恃無恐的借口。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或已滿14周歲故意傷害但沒有致人重傷的,不能構成犯罪,這類行為均作為一般民事糾紛,由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其他國家或地區的刑事責任年齡起點相對較低,如法國是13歲,荷蘭、印度、加拿大、希臘、匈牙利、丹麥是12歲,中國香港和美國紐約州是7歲。
作為世界各國普遍面臨的問題,許多國家采取了立法的形式,加大對校園暴力的懲戒力度。“法律的約束是防治校園欺凌不可或缺的一環。”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學部教授范國睿建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及民法、刑法相關條款,增加‘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等內容,適度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起點,使中小學生明確并承擔欺凌與暴力的相應法律責任。同時,借鑒相關國家的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制度,對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監禁執行,強制其參加一定時間的社區服務。此外,對未成年犯罪者的監護者也進行必要的懲戒,以強化其教育、監護之責。”
但是,在我們對施暴者強烈譴責、嚴肅處理之余,也要正視這樣一個事實,那就是有些施暴者也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受害者。這些孩子或是迷失在暴力的情境之中、或是得不到正確的情緒疏導、或是本身也是暴力的受害者。而要從根本上杜絕校園欺凌和暴力,教育應當承擔起更為重要的責任。
“τ謨泄暴力行為的孩子,不要另眼相看,而應該用愛的教育,讓孩子成為積極向上、充滿友愛精神的人。”北京石油學院附屬中學校長孫玉柱說:“此外,通過教育引導、事前疏導的方式,將暴力從源頭上掐滅格外重要。作為學校,應該加強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讓學生懂規則、明事理、主動拒絕不良行為。作為家長,則應以身作則,以建設性的方式與孩子溝通交流,而不是張口就罵,抬手就打。”
(來源:《人民日報》 記者 丁雅誦/文)
觀點聚焦
終止校園暴力要標本兼治社會學校家庭須齊心
《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亮點頗多,不僅對預防校園暴力的保護機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在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監護人追責等環節也有明確表述。
近年來的校園暴力事件,可謂五花八門。一些施暴者為了炫耀或者其他原因,還將視頻傳到網絡上,花季少年的這等囂張和無所謂,不得不令我們深思:孩子們到底怎么了?我們該怎么辦?這次《意見》的出臺,就是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頑疾。
校園暴力的發生,首先體現的就是青少年法律意識淡薄,暴力實施者不懂法,受害者缺乏維權意識,相配套的心理疏導、心理教育要么沒有,要么就是擺設。除了對學生的懲處和教育之外,本次《意見》加強了對家長的問責制度。父母是孩子模仿學習的第一對象,不少施暴學生就來自于暴力家庭,未成年學生對他人的人身和財產造成損害的,要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很長時間以來,我們的教育中有幾個問題極為突出:一是校園暴力事件的施暴方往往得不到有效懲處;二是在一些學校,老師對成績差的學生采取放任自流的態度,導致一些所謂的“差生”被邊緣化,他們往往消極地看待社會,對周圍充滿破壞情緒。
我家外甥女Femke 6歲那年,在學校遭到了霸凌。那些孩子撕扯她的頭發、推搡她,踢她的肚子,把她剛吃的早飯踢到嘔吐出來。有時在校園里,趁老師不注意,那伙孩子會把Femke一個人反鎖在陰暗的儲物間長達半個多小時。
學校的對策
我們發現后,馬上去找校方和老師。
荷蘭的每個學校都有一個針對孩子被霸凌的應對方案,包含對霸凌程度的分級評估、詳細預警通報規定,和具體的處理流程。一旦遭受到霸凌,孩子和家長就應向校方報告,啟動霸凌處理方案,對被欺負的孩子進行保護。
Femke的狀況被定為中級霸凌,對身心都已造成傷害。老師直接介入,召開三方家長會,由老師、霸凌實施者的家長和被霸凌孩子的家長參與,聲明處理辦法。對欺負Femke的那些孩子,老師和他們的家長會教育他們,嚴令其不能如此。
在學校,各位老師也會對Femke的行蹤狀況進行密切監控,她不能離開老師的視線太長時間,否則必須要找到孩子,以防她又被P起來;與同學互動時,老師也會特別關照,避免有人刻意孤立她。
與心理學家溝通找到根源
欺負人的孩子并不是被教育一下就能改正的;而他們的父母就算覺得抱歉,認為自己的孩子有錯并批評了他們,也不可能隨時跟在孩子身邊制止孩子欺負別人。而且,學校的霸凌方案只能在校內和老師有意識的監控下使用,如果在上下學的途中或是老師一個疏忽,學校沒辦法管到,孩子依然會被欺負。
校方也意識到難有萬全之策,所以會給家長推薦兒童行為心理學家和處理霸凌問題的專家,家長和孩子向其咨商,找到具體辦法,療愈孩子的創傷并走出被霸凌的狀態。
陪孩子走出低谷的三個原則
在專家的建議指導下,老師學校的協助下,在全家多方搜集參考處理孩子被霸凌的書籍和信息后,我們開始了一段陪伴Femke走出被霸凌經歷的路程。總結這段歷程,需要把握“三個原則”。
絕對不能以暴制暴 兒童行為專家認為,以暴制暴的方式是最不好,也是最無效的。它沒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杜絕不了被霸凌的源頭,反而會造成更多的傷害。武力和反擊并不意味著強大,況且很多體格健壯的人,一樣會被欺負。終結霸凌的方式,是從自身和心理層面入手,站起來,建立自信。
絕對不能用愛和保護把孩子孤立 專家分析,就Femke這種被霸凌的狀況,不太建議轉學或者家長接送孩子上下學的密集保護辦法。首先,Femke這種狀況沒有嚴重到不能自己應對;其次,轉學是一種逃避,沒有解決問題。孩子本來就是因為空降到一個班級,沒被接納而受到排擠,難道能保證孩子去了新的學校和班級不會有同等的遭遇嗎?所以,專家建議我們依然保持現狀,不要每天接送孩子,但可以遠遠跟隨,觀察狀況,切忌讓孩子發覺。畢竟,借來的強大,不是自己的強大。做家長的,一旦發現孩子遭遇不好的事情,就陪在她身邊保護,那她自己永遠無法在別人打她或是對她叫囂時,培養起應對的態度。如果孩子沒有建立自我保護的能力,一輩子都有可能暴露在處理不了的危險中。家長不可能陪伴保護他們一生一世,孩子若沒在跌倒的地方爬起來,被霸凌的陰影會伴隨終生,甚至在長大后還會重復遭受不公平的對待。
培養孩子贏得人心的能力 我們希望自己的孩子除了有親人的愛之外,還能有愛別人和贏得愛的能力。所以,我們要培養孩子贏得人心的能力。以暴制暴,是在孩子內心播下怨恨的種子。心懷怨毒的人,是不會幸福的。只有懂得愛,并能夠獲得愛的人,才會永遠被溫暖幸福包圍。
最有效的方式:讓孩子找到存在感、建立自信心
有了這些原則,幫助Femke走出霸凌的措施有四個。
建立自信 支持孩子多做些自己喜歡的事,發掘其愛好和興趣,更多地了解自己的能力,并去展現它們。跟孩子強調并肯定她的優點和與眾不同之處。
當孩子做著讓自己愉悅的事情,對自己及所處的外界環境都開始有認識的時候,會呈現出一種氣場和自信。
理解被霸凌的原因并用抗議表明立場 我們開誠布公地跟Femke聊她的情緒和感受,告訴她被霸凌的原因,分析危險和侵害來自何處。告訴Femke,不用怕那些人,不用不理他們或是刻意躲開,要站起來直面一切,用不同的方式應對不同的霸凌侵犯。被嘲笑譏諷時,可以通過語言跟他們交流;如果有肢體沖突,就把他們推開,大聲制止并用強烈的語氣表達抗議。這是確定你信心和界限的第一步,也是站起來的第一步。
建立屬于自己的朋友圈 我們鼓勵Femke結交發展自己的新朋友,能有一些跟自己關系好的同伴。你的朋友越來越多,除了增進集體對你的了,大家還可以結伴上下學,用友情的屏障將霸凌擋在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