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對古建筑保護的建議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古建筑;保護利用;措施
引言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城市化也不斷的推進。城市商業利益的誘惑等使古建筑保護也在現實中受到到沖擊。城市化發展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引發與古建筑保護之間的矛盾。
1城市化進程中古建筑保護存在的問題
歷史古建筑是城市文化延續的物質載體,是城市形象的外在體現。由此古建筑的保存與延續對于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的意義。然而現實中,古建筑的保護和利用還存在一定的問題。
1.1城市化進程對古建筑的威脅
在注重發展經濟的今天,城市的面貌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城市發展的旗幟下的更新與建設,使越來越多的具有歷史意義的建筑被拆除[1]。“孿生”的高樓林立,商業繁華,現代化的都市建設讓我們應接不暇,“千城一面”是我國幾乎每個城市面臨的問題。
1.2對文物建筑保護意識不強
古建筑的保護與利用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文物的開發利用是在文物保護的基礎上的進行的,目前對文物建筑保護意識不強,管理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文物分布分散,日常管理不到位;部分單位只管收門票,卻沒有按照文物法的規定投入資金進行文物建筑的維修;有的文物建筑內部設有香案,組織燒香拜佛活動,而對建筑本體置之不理。還有的文物管理單位在沒有正常履行審批的情況下對文物景點內部亂拆亂建嚴重影響了文物保存的歷史環境。
1.3對外宣傳力度不夠及資金短缺
由于缺乏有效的宣傳,就連當地的居民都覺得古建筑離自己遙遠而陌生,更多的是覺得跟自己沒有關系,甚至問起某個文物建筑都不知道,何談保護意識,更不用說公共參與了。由于資金短缺,打造精品工程、新形式的文物建筑利用方式受到局限,很多文物景點安于現狀,其它有較高價值的文物建筑不能得到很好的保護和利用。
2針對古建筑保護的對策與建議
2.1單體古建筑建筑的保護
單體古建筑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修繕性保護,要遵循“修舊如舊”的原則。對原來的建筑形制、建筑結構、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藝技術做到“四保存”。2.1.1遵循“修舊如舊”的保護原則“修舊如舊”和“延年益壽”的原則是中國古建筑專家梁思成先生提出的。他提出“經過維修的建筑應當保持原有的品格和個性,給人以‘老當益壯’,而不是‘還童’的印象”[2]。這與文物法規定的“不改變文物原狀”的要求相一致。由于我們身邊的古建筑大都是木結構體系,用材的制約讓我們在古建筑輔修過程往往要把握一個“度”,維修既要有時代痕跡,又要盡可能的恢復原有風貌。所以,要慎重對待單體古建筑好的修繕問題。2.1.2端正文物古建筑修繕的指導思想對于古建筑保護“修舊如舊”的原則還存在一些認識的誤區,有的認為就是完全不加入人為的干預,隨著歲月的侵蝕,任其自然消亡;另一種認為“修舊如舊”就是修過和沒有修過是一樣的。針對木結構的建筑特點,我國古代就已經總結出對于不同的構件要按周期進行經常性維修[3]。(1)重視經常性維修。單體古建筑要根據年限進行經常性的維修,比如:屋面的掃漏補瓦、梁柱支頂加固、室內外排水疏導、門窗構件的替換等要重視。把經常性維修的周期用文字記錄下來,避免小毛病蔓延成大問題。只有這種方法才使它保持健康狀態。(2)形成文字記錄、落實責任。對于每一次的維修日期、維修情況、維修部位要做詳細的記錄。同時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要把問題落實到人,責任落實到人。也便于管理者對古建筑的狀況有個清晰的認識,發現規律。2.1.3加強古建筑人才培養我國歷史悠久,文物數量眾多。但是我國的古建筑保護工作與西方國家比較而言起步較晚,文物保護的人才匱乏,文物保護的管理體制尚不健全。旅游活動中的導游,只是對于景點中表象、歷史典故給于宣傳,而對于稍專業一點的建筑知識則比較茫然,有的管理人員根本不是科班出身。要解決這個問題,應該通過2個途徑:一方面,要在這些崗位上引進專業的人才,另一方面,要重視就業后的專業培訓和學習,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2.2群體古建筑的保護利用
在單體建筑做好的基礎上,古建筑群該怎么去保護和利用?與單體古建筑不同,古建筑群涉及到空間的形態和外部環境的融合以及具體的利用措施等。2.2.1注重古建筑群院落空間的完整性古建筑群的保護重在浮現歷史的真實性,傳統的古建筑群體主要是采用中軸對稱和“合院”式的空間布局處理。然而縣市以及鄉鎮對于這方面卻存在很大的不足。若要改變這個狀況,筆者建議從3個方面入手:(1)以政府為主導,加強各級管理。政府部門和相關的主管部門要利用主導作用規范市場,例如,禹州城隍廟內西關幼兒園辦學的審批(地處危房中),是否過關?襄縣文廟的建筑整體性被道路所阻隔,則要考慮道路的重新規劃等等,都需要主管部門切實行動起來,杜絕此類行為的發生。(2)文物管理部門要加強管理意識,嚴格管理職責。根據我國的國情,文物建筑是由各級的文物管理部門負責相關的管理。實行責任承包制,對于一些有礙于古建筑保護的行為一方面要積極勸導和教育,另一方面向公眾宣傳古建筑保護的法律和古建筑保護現實意義。(3)鼓勵群眾參與監督工作。一方面可以適時的開展一些義務講座讓廣大群眾對古建筑知識有一定的了解,也可以通過當地媒體擴大對古建筑的宣傳,提高人們對古建筑的保護意識;另一方面,鼓勵群眾面對古建筑的任何不妥行為都要積極向政府部門舉報,主管部門要對此種行為進行褒獎,對于所提建議要整改并落到實處,提高群眾對政府保護古建的信心。2.2.2群體古建筑的保護要與周邊環境相協調我國古建筑的營造從“風水學”角度考慮的是與周邊環境的關系。可以說周圍環境和建筑本體一起構成了建筑遺產的歷史價值,只有把建筑和環境結合起來才能真正的展現古建筑的真實性。(1)建筑高度、色彩、材質和風格的協調。(2)外部環境的協調。結合傳統思想和主次關系,外部環境的規劃要重視景觀軸線的處理,這是做到主次分明、統一與變化的第一步。2.2.3積極探索群體古建筑的合理利用方式從某種層面上說保護的目的就是為了利用,而不是封閉保護。對于古建筑的保護前提下的合理利用,要樹立正確的觀念和原則來處理這些問題,又要積極創新,使利用的方式多樣化,竭力在城市建設和古建筑保護之間尋求一個“古為今用”契合點。建議采用以下方式:(1)維護原建筑格局,作為宗教祭祀場所。祭祀是人們的一種方式,是意識形態的表現,也是一種民族文化的象征,共同的信仰維系了鄉土感情,培養民族自豪感。(2)利用古戲樓作為傳統戲曲表演的場所。在古建筑群建筑布局,特別有祭祀和會館類的建筑往往就會有古戲樓的存在,比如許昌的關帝廟、禹州的伯靈翁廟、禹州懷邦會館和城隍廟都有古戲樓的存在,在古代也是進行戲曲表演的場所,可以利用他們進行戲曲文藝演出,繼續延續古戲樓的戲曲表演功能,即豐富了居民生活,也是保持原有使用與功能真實性的內在要求。(3)宣傳與展示傳統文化的場所。文物建筑直接的功能是作為城市文化性建筑和展覽性建筑而存在的。同時延續的公益性文化功能的使用則能對建筑的影響和破壞降到最低,也進一步提升了古建筑的背景文化,進而影響到城市文化。可以考慮發展成與建筑文化相關的博物館。(4)開發成為居民休閑停留的場所。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的風貌要得到進一步的提升。人們已經不是以往僅僅滿足于有地方住的狀態,而是要住的好。結合已有文物建筑,在其周邊開辟休閑廣場,豐富了市民生活,使原本封閉的空間有透氣的感覺,具體規劃時應體現到空間軸線和層次的運用。(5)作為文物建筑旅游景點。旅游事業由于社會的發展和人們價值觀的轉變在全國內不斷盛行,旅游事業不僅能為政府解決資金問題,更重要的是擴大宣傳效應,比如通過一些媒體和影視情景劇的制作來擴大宣傳,提升城市品位和知名度。
2.3完善管理體系能為進一步提升城市品質提供保障
2.3.1加強立法建設在古建筑保護方面,必須建立以政府為主導的立法建設。它是規范一切行為的保障,貫穿于古建筑的保護整個過程,更有利于古建筑的保護。(1)用法律規范古建筑的修復和保護行為。國家頒布的《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對于省級以下古建筑的保護修復的具體維修細則少有提及。要不斷的完善立法,以法律監督的方式使科學維修的觀念深入到每個維修者心中,加強對個人破壞行為的懲罰。(2)用法律約束管理機構。一方面,把日常管理人員的管理目標、職責和法律責任相關聯,加強管理者的責任心和公德心。另一方面,定期進行針對性的培訓,提高管理人員的專業修養和文化素質,逐步推行持證上崗制度。(3)以法律形式規范建筑遺產的保護資金。一方面,從立法上明確規定根據建筑類別的不同,每年用于遺產保護的的資金額度。另一方面,保護資金保障的內容做到詳細而具體的規定,并且這些信息應對公眾透明,并接受監督。2.3.2提高公民保護意識及鼓勵公眾參與公眾的參與也有利于古建筑的保護和利用向科學、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政府要建立公眾參與的政策,提高公眾對古建筑的保護利用的熱情。主要體現在:(1)前期反饋參與。專家根據當地社會風貌、民族風俗、居住行為等進行考察,為設計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初步設計的方案、圖片、文字資料應進行公開展覽,并征詢公眾的意見,反饋到最終的設計圖紙上。(2)后期反饋參與。首先,利用方案進行實施后,對它所起到的實際效果、社會效益等進行評估。可以通過組織公眾討論、問卷調查等來了解情況。其次,專家可以深入其中,親自觀察后期的使用效果。(3)過程參與。公眾參與的缺失使他們對政府的保護行為冷漠,從某種程度上說和政府的引導方法不當有關。首先,建立維護區域內原居民參與的制度。其次,建立專業監督機制。通過公眾參與管理的政策,專業化的監督制度來保證文物建筑保護和利用的合理實現。2.3.3管理運營模式多元化隨著古建筑遺產的不斷增加和新形勢發展的要求,同時為了解決古建筑保護和利用中的資金短缺問題,有必要要進行管理模式多元化的探索。主要有以政府為主體的運營模式和以企業為主體的運營模式[4]。兩種模式各有利弊,具體采用哪種方式,根據古建筑的位置、性質、重要程度等綜合斟酌,關鍵是要把握好保護和開發的度,那么需要有政府的監督機制提供保障。
3結語
通過分析城市化背景下古建筑保護和利用存在的問題和局限性,并提出具體的對策和措施。從而建立在城市化的進程中,“文化趨同”現象進一步蔓延的背景下,為挖掘發展地方特色文化背景下的古建筑的保護和利用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把古建筑與城市建設有機的聯系起來共同發展是個復雜的問題,涉及多個專業,它需要政府強力引導,文化部門、規劃部門、具體管理部門的共同協作完成。
參考文獻:
[1]李航.關于城市設計中古建筑保護的幾點思考[J].城市建筑,2013,(10):21-26.
[2]梁思成.梁思成文集(四)[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84.
[3]馬炳堅.談談文物古建筑的保護修繕[J].古建園林技術,2002,(4):58-64.
一、大木結構腐朽變形
大木結構腐朽變形是古建筑保護中普遍存在的問題之一。在我國,古建筑的主要結構材料便是大木,這就提醒我們在修繕古建筑時大木的損壞程度是首先要考慮的因素之一。面對大木損毀問題,是對其加固還是整體或部分更換,這個環節務必要弄得清清楚楚,否則不但談不上是一種保護,反而在維修的大旗下破壞了古建筑。
二、地基基礎沉降問題
當前,古建筑保護中地基基礎沉降是險情加重的一個主要表現。隨著地基下沉加大,建筑物外部墻體開裂變形、承重的大木架走或斷裂,有的還伴有局部柱頂石下沉或上凸等險情,究其原因,無外乎地震災害、人為的地下工程、木結構腐朽變質等。
三、我國古建筑保護的對策
1.搞好城市規劃
城市是建筑的天然發祥地。自古以來,我國的經典古建筑大都源自名城商道,因此要要保護好古建筑,我們首先的任務是搞好城市規劃建設。在一個城市的城規中若沒有一套完善的關于古建筑的保護方案,那么今后的建設定會對古建筑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當前,伴隨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的城市化進程和現代化速度都以前所未有的姿態前進,各地的古建筑受破壞程度也觸目驚心,各級政府雖搶救性地提出了一些挽救與保護古建筑的方案,但還是沒能很好解決古建筑保護中的很多問題。這就催生了一個方案:城市百年大計,規劃為本。在國外,還有些國家提出的“讓出古城,另建新城”,建議保留原始建筑,建設和古建筑相協調的現代建筑等做法很值得我們借鑒。以東莞市金鰲洲塔為例。金鰲洲塔地處江心陸洲,三面環水,為東莞市萬江區的風水塔。從明萬歷二十五年(1597)興建,到清乾隆二年(1737)傾圯重修,至今綿延四百余年,見證了東莞城市變遷的滄桑,蘊藏著眾多東莞的民俗和傳奇,寄托了東莞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之情,具有重要的歷史價值和社會價值。1989年6月被列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為“東莞文物八景”之一。為加強金鰲洲塔歷史文化資源的保護,正確處理周邊地區保護與發展的關系,當地文物部門制定了保護規劃文本。規劃指導思想如下。(1)以科學發展觀指導規劃編制工作。(2)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有效保護、合理利用”的文物工作方針,科學處理遺產保護與社會綜合發展和現代化建設之間的關系。(3)協調歷史文化保護規劃和社會經濟發展、城市建設、環境保護、旅游發展等各類專項規劃之間的關系。歷史上金鰲洲塔是重要民間公共活動場所,承載了大量的民間風俗活動。因此,當地文物部門在制定規劃時,將金鰲洲塔作為東莞市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和人文景觀進行保護,實現對以金鰲洲塔為核心的歷史文化遺產及其環境的有效保護與永續利用,推動東莞市的文化建設和社會綜合發展。
2.提高科技含量
我們對古建筑的保護,實質上是為了恢復古建筑的原始外貌或性狀,通過再現和還原,使后人真正領略前人的衣食住行和燦爛的民族文化。因此保護古建筑,首要的任務就是要充分認識到其特殊性和唯一性。修繕前要多方收集史料,并多做科學合作研究,在充分掌握了古建筑的詳細評估報告后,再制定與之配套的整修方法。在修復過程中,要及時發現問題,碰到傳統技術解決不了的事情,我們雖可以利用現在科技手段,但不可盲目。因為相對于傳統的技術而言,現代技術雖可以運用數字近景攝影測量、三維激光掃描測量、虛擬現實等技術來認知古建筑,呈現出很多優勢,但我國古代建筑大師們純手工杰作也不是現代技術就能輕易重現的。以金鰲洲塔為例。我們建立長期、連續的金鰲洲塔水平偏移、各層傾斜和沉降監測機制,通過長期連續地監測,積累大量的原始數據,準確定量地反映金鰲洲塔在以后不同時期的傾斜、沉降化情況,預測今后金鰲洲塔的傾斜及沉降發展趨勢,為科學保護打下基礎。
3.增強保護意識
古建筑是我國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人文資源,只有市民自覺地加入到保護的行列中,古建筑才能永久長存。保護文物是全社會、全民族的共同義務,全國上下應提高對古建筑保護的認識。市民更要提高自身素質。比如金鰲洲塔,如若我們對游客開放登塔游覽后,必須采取合理控制游客流量等措施,有效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和避免潛在的結構損傷,同時應加強對金鰲洲塔的監控和維護。
4.古建筑維修注意事項
(1)不改變文物的原狀、不搞破壞性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對新穎的建筑材料要進行有效處理,置之于隱蔽處;對屋頂瓦、脊獸、磚瓦等,力求按原有的規格、花紋等燒制,不輕易無根據改變原樣,以期達到修舊如舊的效果。(2)在維修中注意恢復建筑的本來面貌。對已遭到破壞性維修的建筑,應通過調查考證,努力將其原來的造型、體量、裝飾、色彩等形貌忠實地恢復過來。(3)盡最大努力,采用不落架施工。有的古建筑由于年久失修,部分梁柱已被害蟲蛀空,但墻面磚木尚好,并有珍貴壁畫、磚雕、木刻等。如果按常規維修辦法揭頂、拆墻、更換梁柱,必然會對珍貴的裝飾造成嚴重破壞。而采用不落架的“偷梁換柱”做法,才能完善地保護其原有的各種文物構件。古建筑群的總體原狀主要包括總體布局、內部空間處理和綠化等。保存其總體原狀就是保持其內部環境的原狀。每一個時代的建筑布局,內部空間處理、走廊安排、綠化等都有自己的特點。它不僅反映了建筑工藝,也反映了社會情況、民族和地區特點、等內容。如果改變了原狀,就失去了它的特色,就不能帶給我們正確的歷史時代感,從而降低了作為史證的價值。
四、結語
關鍵詞:北魏;太官倉儲;遺址;保護方法
1 遺址現狀
大同市北魏太官倉遺址位于大同市城北操場街中心偏東處,北距大同火車站約1 350 m,南距明代大同府城北垣550 m,西距操場城街89 m,南距操場城東街145 m。
北魏倉儲遺址的地層關系由下而上大致為4層,漢代、北魏、遼金與明清。漢代層位有一些小型磚砌建筑遺跡和灰坑,共發現11個。北魏層位最厚,為夯土所筑建筑基址,夯土基址中有地上地下相結合的圓形建筑,現在地上遺跡僅留存有許多大型石柱礎,共50多個柱礎,其中原位置的33個,大小不等。地下遺跡為直徑10 m多的圓形建筑,該建筑上部為夯土,下部沙層部位外部是磚或土坯所壘墻壁,墻壁外部貼一圈木板條,建筑底部也鋪一層木板。
該遺址以北魏時期的夯土遺跡和地下圓形建筑為主。圓形建筑的底部鋪木板,木板上殘存有谷物和小米遺跡,初步判定為一處大型糧倉遺址。在該地下圓型建筑周圍和南面,均有許多柱礎石,有規律圍繞地下圓型建筑排列,可以證明,當時這些糧倉,其建筑結構是地上和地下兩部分。從糧倉南面一排從東到西的14個柱礎看,這些糧倉的頂部有可能連在一起。
2 保護設計方案分析及選擇
2.1 目前同類項目常用保護措施分析
目前,同類項目保護措施一般有建館保護、遺址原狀保護、原址回填保護等,應根據遺址的不同狀況選擇不同的保護方案。
建館保護是在遺址上或遺址附近新建展覽館,以達到展示、保護遺址的目的。其優點是對遺址進行了原址保護,能夠及時發現文物所出現的問題并加以解決。但是建館保護要綜合考慮文物實際情況,其一,建館所需資金較多;其二,現在太官倉儲遺址位于翰林別院住宅區建設工地內,未來搬遷人口造成很大影響。
對遺址原址進行簡單保護處理后,不對遺址進行更多的改變,直接展示給公眾,讓公眾對其有一個直接的認知。根據目前的發掘現狀,有據可尋的是遺址的發掘現狀實物。發現大同市操場城北魏糧倉與洛陽隋朝含嘉倉的形制等極其相似,含嘉倉是隋朝在洛陽修建的大型儲糧倉庫。
原址回填與封閉保護是對糧倉采用封閉、采用回填的辦法。在現有條件下,它是一種安全、經濟、可操作性較強的保護措施。主要針對環境較為復雜,不宜進行展示的遺址。其回填材料經過歷史驗證,可以永久保護文物。
綜上所述,本方案傾向于“原址回填保護”。
2.2 選擇實施“原址回填保護”方案的原因
(1)經濟原因。由于目前急需保護的遺址數目眾多,導致保護經費用于各項目的數額有限,而將太官倉儲原址保護,并增加開放與展示內容,這需要投入相當可觀的資金,鑒于目前這種狀況,尚不具備充分保護遺址的經濟條件。因此可先實施“原址回填保護”方案,等經濟條件及其他條件成熟后,再進行開挖保護,并在充分保證文物安全的基礎上進行展示。
(2)技術原因。遺址自開挖以來,由于環境、溫度與濕度等諸多因素發生了變化,造成了對本體難以估量的破壞,一些糧倉出現塌落,為更好地保護北魏太官倉儲遺址,建議盡快采用“原址回填閉保護”方案。
(3)地理位置原因。北魏太官倉儲遺址位于全國歷史文化名城——大同,大同又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北魏平城遺址所在地,其離操場城一號遺址關系密切,在未搞清北魏平城遺址的更多歷史的前提下,應盡可能保護好這些重要文物,這也是選擇原址回填封閉保護方案的原因之一。
2.3 實施“原址回填保護”方案的迫切性分析
文物本體的迫切要求。由于文物部門已經對太官倉儲遺址進行了發掘,但由于環境、溫度與濕度等諸多因素,文物本體出現一定問題,因此必須盡快采取有效措施,給遺址一個穩定的環境,不再受到破壞。
保護工程實施在時間上的迫切性。根據夏季即將來臨,降雨將會增多,在雨期施工會給遺址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實施“原址回填保護”方案在時間上具有迫切性。
城市發展的要求。由于大同市鳳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于大同市操場城東部啟動了翰林別院住宅區建設項目,進行安居工程,為了讓百姓更快進入新居,且不影響正常的人民生活,必須盡快對太官倉儲遺址進行回填保護。
2.4 保護措施設計要點
太官倉儲遺址為北魏唯一的糧庫遺址,具有很大的研究價值,可以引證和彌補史書記載之不足。對于它的保護方式,考慮到破壞嚴重,極大地降低了它的展示價值。而且從該地區地質資料來看,3 m以下,已是幾十米厚的第四紀沙礫層,糧窖的下部已在砂礫層位,該層位極易流動,現存糧窖遺跡下部皆有不規則土坯專門阻擋沙粒層,但是由于年長日久,有的部位已經出現坍塌。因此長久展示性保護問題較多,一是成本很大,二是效果不好。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再三斟酌,采用無紡布隔離,柱礎不動,全用細沙土回填保護,可能是現階段最適宜的辦法。回填后,應在地面按照地下位置做好標識,立起說明碑,以便地面展示參觀。
參考文獻
[1]郭婷婷,赫強.關于城市建設中古建筑保護的幾點建議[J]. 科技創新導報,2008,(03)
[2]汪中紅,姚杰,錢庭柱.淺析古建筑木構件與木質文物的保護方法[J].林業實用技術,2009,(04)
[3]余磊,蘇繼會,程君.城市化進程下的古建筑保護與發展——西遞古村落保護的思考[J].工程與建設,2009,(02)
[4]張帥華.對當前古建筑修復的幾點思考[J].科技創新導報,2008,(04)
關鍵詞 數學工具 古建筑物 資料數據庫 修復
中國古建筑物是祖先留給后代的最寶貴文化的禮物之一,對現存的古建筑物的數據進行有效的勘測和保護是我們這代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古建筑物的保護和修復需要大量的建筑業的人才,建筑職業院校應為國家多培養古建筑修復建筑方面的人才,更好擔當相應的責任。參與古建筑修繕主要有方案設計、輔助設計、工程負責人、工匠這幾個層面。方案設計需要有扎實的建筑史理論基礎、正確的文化遺產保護理念、了解古建筑工藝技術、具備一定的歷史文化修養,可以通過考建筑史或文化遺產保護專業研究學習,并在工作中不斷研究、學習。輔助設計是幫助設計師做測繪、畫圖等輔助工作,需要掌握相應技能,熟練運用各種儀器工具及軟件,具備基本的古建筑常識和審美能力,一般建筑史專業畢業也會兼做這類工作,或者是非專業人員經實踐培訓參與。
從事這一工作除了應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背景,方案設計更要借助數學工具,進行修復工作,并在工作中都應從助理開始逐漸學習。更好地進行古建筑物的修繕,我們才能更好尊重歷史。如何更科學對中國古建筑物進行修復,科學方案設計問題要求利用數學工具對現有的數據保存整理和對丟失的數據進行恢復。
一、利用數學工具對現存的各類古建筑物的重要數據進行保存
需要建立全國各類古建筑的數據庫,這是個系統工程,需要全國各個文物保護部門提供建筑物的外形和內部建筑的詳細的視頻和所用建筑材料(推測)和建筑工藝等各種測繪數據,利用數學工具依年代為主線或依建筑物類型為主線或建筑物的地域為主線,便于數據的查詢;利用數據庫里這些數據,便于利用數學工具Mathematica軟件,Mathematica提供了方便在3D打印上使用的zpr輸出格式,利用3D打印機,制作出其建筑物實體模型。當然古建筑物的材質和工藝的復原需要我們材料科學和古法工藝方面的專家進行研究和數據的保存,隨著年代的流逝,風化和腐蝕古建筑物不斷的受損,國家需要不斷地投入和保護,我們離不開這些關鍵的數據保存,例如:如不保存很多珍貴的工匠的手工工藝都會失傳,如能保存的工藝數據,現在要做好工作。同時要收集以年代為主線的中國古建筑有關的歷代畫作為參考資料,建立中國古建筑物的歷史研究資料庫。
二、利用數學工具對丟失的各類古建筑物的重要數據進行修復
對各類古建筑物的修復,關鍵在于對過去工匠風格的模擬,通過現存的工匠的造型風格,利用數學工具對丟失部分的造型恢復,利用數學工具建立建筑物的3D模型。通過各個年代的數據庫的建立,各個建筑物都有各個年代鮮明的特征,利用這個數據庫對丟失部分進行修復具有參考價值,如何更科學的修復我們課題組要根據工匠的風格數據庫,借助模糊數學和神經網絡數學算法等數學工具進行數據修復,也是我們要研究的重點中的重點,通過課題組的研究,真實和可靠的。特別對人的頭像的修復具有不可多得的技術手段。
三、利用數學工具對現存的各類古建筑物的風化和腐蝕推演
數據庫保存各個時期的建筑物的腐蝕程度的數據,這樣便于我們對現存的各類建筑物的風化和腐蝕的推演,利用數學工具對當地的氣候和人為破壞對建筑物的腐蝕研究,進行數學推演,建立長期的監控體系,主要借助的數學工具是利用線性和非線性的理論建立數學模型,為了更好保護文物,為各個文物保護部門提供科學的建議,其意義十分重大。
四、中國古建筑物修復存在問題
在中國很多地方在修復古建筑物的過程中,有部分地區不尊重歷史,不考慮年代的鮮明特色,一看全是模仿明代的建筑風格,這種態度是極不責任的。參與古建筑修繕主要有古建筑方案設計、輔助設計、工程負責人、工匠這幾個層面,現在的古建筑修復方興未艾,但現在的古建筑修復人才還是奇缺的,如何還原古建筑物的歷史原貌,利用數學工具和資料庫的檢索,來科學還原古建筑物的本來面貌的是設計單位科學態度;對古建筑物修復現代人的歷史責任,古建筑的方案設計要經得起歷史的檢驗,利用數學工具對古建筑物進行修復是具有科學的理論依據的,我們修復工作要借鑒意大利文物修復經驗又要充分考慮本地區“土法”和本地區建筑風格問題,同時要有一些創造性的工作方法。
五、中國古建筑物修復中材料問題
材料科學日新月異,設計研究單位要對古建筑物現存的材料進行科學的化驗和分析。替代材料的使用,要考慮對古建筑物現存的部分有多大的損傷。古建筑物的大體積的木材使用較多,是否在巴西等木材資源豐富的國家建立木材干燥加工廠是值得關注的問題。中國古建筑設計單位必須參股磚瓦的燒制工藝復雜性加工工廠等強制性的措施,不然很難保證建筑施工的質量,建立獨立的中國古建筑物建筑施工監管部門。
不可否認,中國的古建筑物修復,有很多精品,修復技術在有些領域領先于其他國家,國家政府對古建筑物的修復日益重視,其弘揚了中國文化。由于對中國古建筑物的修復,涉及的金額巨大,資金來源于國家撥款和民眾捐贈,為了科學的修復,需要國家相關部門要建立中國古建筑物資源數據庫。這樣為現在的文物保護和將來的文物修復,提供最可寶貴的原始資料。另外國家在審批古建筑物修復工作中,要小心謹慎。要求文物修復設計單位充分尊重歷史,本著對歷史負責態度,一絲不茍地科學的修復,當然要借助數學這一強有力的工具進行數據專業修復。國家也是逐步再推出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不斷完善監管體制。
參考文獻:
[1]王靜偉,曹永康,吳俊.上海市浦東新區登記歷史建筑的分級保護策略研究[J].華中建筑,2011,(04).
[2]王洲,潘可馨.中國古建筑保護的發展與對策淺析[J].科教導刊(上旬刊),2011,(08).
關鍵詞:古建筑,防雷,施工技術。
中圖分類號:TU7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目前,處個別重點保護建筑外,大多數古建筑缺少有效的防雷保護措施。同時,國內尚無關于古建筑的防雷規范和標準,現有的《建筑物防雷規范》也未能完善指導古建筑防雷工程的設計和施工。
一、古建筑易遭受雷擊的原因
1、內部因素
我國的古建筑絕大多數為磚木結構,從古建的藝術特點上來說,大多有高翹的飛檐和高深的屋頂,作為飛檐和屋頂的支承結構與內外裝飾都采用了大量木材;古建立柱和橫梁為粗大木料;天花板均為薄木板架于木棱木條之上;這些都是易于燃燒的木質材料,一旦遭受雷擊,極易引起木質構件燃燒。
雖然我國古建筑主體多以磚木結構為主,但其上也有不少裝飾物采用金屬材質;另外多數古建筑物大殿正脊中部埋設有用于辟邪金屬寶盒,有的建筑物屋頂內部還有錫背,銅質寶頂,還有的建筑物屋面有金屬鏈條作裝飾用。這些金屬物均沒有任何接地處理,而且通常都安置在建筑物的最頂端,這些金屬物都大大增加了建筑物遭受雷擊的概率。
從結構上看,古代建筑多以坡頂為主,且坡度較大,大多有高翹的飛檐和高聳的屋頂且屋脊比較多。這些部位在古建筑上一般都顯得尖銳、突出,部分部位還是金屬材料,雷擊發生時,雷電的路徑會優先選擇從這些部位流過。
2、現代化元素
現代化元素的引入增加了古建筑物遭雷擊的幾率。據調查了解,大多數國家、省、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物內部都增設了消防、報警、監視系統等。而這些現代化弱電設施的引入給古建筑帶來了更多的雷電入侵通道,無疑增大了古建筑物遭雷擊的幾率;更加之大多安裝這些弱電設施的施工單位沒有對其采取必要的防雷措施而致使古建遭雷的事例時有發生。
二、古建筑防雷保護的技術措施
1、古建筑直擊雷防護
古建筑直擊雷防護裝置設計和施工遵循的原則。
在古建筑上安裝防雷裝置不能對古建筑物本身造成損害。防雷裝置要在古建筑物上固定、支撐、連接和敷設時就必須用非常規的方法,不能因為安裝防雷裝置而對古建筑物造成二次破壞。同時施工過程中也須嚴格遵守施工操作規程。古建筑年代久遠,大部分建筑經歷長年的風雨侵蝕,不能因為施工不慎而對古建筑物造成二次破壞。
防雷裝置安裝后要對古建筑物起到防雷保護作用。這一點也是我們所有工作的最終目的。有些古建筑物一旦損壞,往往是無法復原。我們應對古建筑做詳細全面的勘察,系統的分析研究,制訂出相應可行有效的防雷設計方案,并最終確保防雷設計方案的嚴格執行。
安裝的防雷裝置要盡可能美觀,與古建筑的風格樣式和諧統一。因此采用的防雷裝置應盡可能做到與原古建筑融為一體,不能喧賓奪主。盡可能使其融入古建筑物本身,并且要和周圍環境和諧統一。
2、古建筑直擊雷防護裝置的形式
1)接閃器
由于古建筑的外觀復雜,屋脊和屋面的造型多,因此接閃器的形式、外觀、材質和安裝工藝的選擇應充分結合古建筑的類型和屋頂形制慎重選擇。古建筑防雷工程設計和施工中,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文物保護原則。選擇使用接閃導線的顏色應與古建筑物相應位置的顏色協調一致。既要做到保證其防雷效果,也要做到不影響古建筑的外觀與其周圍環境協調一致;還要盡可能避免對古建筑造成破壞。
在古建筑物上敷設避雷帶,其支持卡子不能靠在古建筑上打孔來固定,這會破壞古建筑,可以采用U型(抱箍式)固定件、固定螺絲與瓦面之間應加橡膠墊進行保護,接閃導線的固定支件的高度不宜小于150mm,可選用25mm× 4mm的熱鍍鋅鋼。避雷帶之間的連接,可選用銅管進行壓接;三根或多根避雷帶連接時可在每根避雷帶上壓銅鼻,銅鼻之間用螺絲固定連接。這樣避雷帶既保證電氣連通性,也保證了連接的機械強度(見圖1)。避雷帶敷設時要與古建筑物頂的金屬裝飾物都做好電氣連接,確保金屬物都有良好的接地。
圖1 避雷帶及支持卡子做法示意圖
2)引下線
古建筑物引下線敷設時,應避開建筑物的正面,盡量在建筑物的側面、后面等不經常被人注意到的地方敷設;并做到分段固定,并以最短路徑敷設到接地體,敷設應平正順直、無急彎。每條引下線,在地面以上1.8米加裝絕緣套管,以防止接觸電壓對人員的傷害。引下線涂刷成與古建筑墻面相同或相近的顏色,減少對古建整體外觀的影響。
沿古建的木立柱引下時,建議采用多股銅線作為引下線,采用絕緣的多古銅線作為引下線,圓形抱箍固定。(見圖2)
圖2 引下線的固定
3)接地裝置
接地裝置的材料選擇和現代建筑物類似,采用熱鍍鋅角鋼和扁鋼敷設就行。古建筑接地裝置的形式,要充分考慮古建周圍場地、環境施工時受局限的情況,應本著為節約經費和有利于防止跨步電壓危害的原則。
敷設時還需注意接地裝置與地下管線路的安全距離。若達不到規范要求的須連接成一體,構成均壓接地網。這樣可以使到接地網界面以內的電場分布比較均勻,可以減小跨步電壓對游客的危害。如果遇到電阻率高的區域,可考慮采用換土、降阻劑、接地模塊等方法。注意在進行接地施工時應避免掘到地宮或其他文物,在挖掘之前要進行仔細勘測。接地裝置開挖時,需對地面所敷設的古磚、石做好標記和編號,回填時,將其恢復原貌。
3、防雷電波侵入和雷擊電磁脈沖的措施
當古建筑內安裝有低壓電氣系統和(或)電子系統時,古建筑內有大型金屬構件或存有體積較大的金屬物體時,應有防雷電波侵入和雷擊電磁脈沖(LEMP)的技術措施。防LEMP的主要技術措施為:等電位連接、屏蔽、綜合布線和安裝SPD。
1)等電位連接要求
古建筑上的金屬物體,如金屬寶頂、寶盒、錫被、銅被等,要和防雷裝置作等電位連接。同時還需考慮到古建筑檐下的防鳥鐵絲網、所有金屬管線的屏蔽層、設備金屬外殼等設施的等電位連接。
控制機房(如監控、消防)的等電位連接,應根據電子系統的工作頻率分別采用星形(S型)結構或網形(M型)結構。
2)屏蔽要求
對于進入古建筑的供電線路、電話線等不宜架空引入。當其架空引入時,應在進入古建筑前用埋地電纜或穿金屬管屏蔽埋地引入,并在進入古建筑物時與古建筑的防雷裝置相連。
3)綜合布線要求
建筑物內傳輸網絡的綜合布線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GB50312-2007的要求。需統一考慮其走向和相互間的距離,使各種室內布線合理。最低的要求是,將這些系統穿金屬管或采用有金屬外皮的電纜,并可靠接地。
三、結語
從古建筑物的整體風貌,到大量的珍貴木刻、磚雕、繪畫等藝術品,是世界人類文化珍貴遺產。因此,古建筑物防雷須首先對古建筑物有全面了解,對它的雷擊歷史、結構特性、自然環境、金屬器物等等做出全面分析,統籌規劃古建筑的防雷工程設計和施工。
古建筑是不可再生的資源,若保護不當會造成不應有的破壞。因此,古建筑防雷工程的設計要遵循以保留古建筑原狀為準則,堅持古建筑保護與環境保護并重,遺產保護與人身保護并重,應因地制宜,從外部防護和內部防護兩個方面采用安全可靠、對建筑原狀最小影響的方案與方法,建立完善的雷電防護體系。
參考文獻
[1]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500 57- 94(2000版).
[2] 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2004).
[3] 古建筑木結構維護與加固技術規范.GB50165-92.
[4] 石擁軍,等.古建筑物防雷略論.2004.
對地下文物的保護,文物管理部門一貫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在目前經費緊缺又無博物館和專用庫房的情況下,對已知的古墓葬、古遺址、古窯址等地下文物,盡力做好原地保護工作,待時機成熟再報批發掘,進行科學研究。對在基建中暴露的各類地下遺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積極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性調查發掘,從不遺漏。近幾年,先后搶救性調查發掘了萬家山墓葬群、黃土嶺墓葬、何婆嶺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區、大溪蔣村宋代古墓、黃狗山宋代瓷窯殘址、花岙島古代遺存等,盡職盡力做好了塔山路東首延伸段的塔山遺址的保護工作,使一批面臨厄運的地下文物得到搶救性保護。
多年來,我縣通過財政撥款、上級文物部門補助和群眾自發集資捐贈等多種途徑,籌集了數百萬元資金,視各文保單位不同情況,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廟、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廟、東門島燈塔、東門島天后宮、王家謨烈士墓、陳漢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戲亭等十余處省、縣級文保單位和重要文物點。在維護和整修各級文保單位的同時,注重使用單位和專(兼)職管理人員的落實工作,加強定期檢查,即時提出保護意見及整改措施,使這些不可移動文物得到較為妥然的保護。對可移動文物的保護,不僅落實專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負責制,做到24小時不斷人,還加強“雙鐵”安全保護措施,實現“110”報警聯網,單位職工雙休日、節假日輪流值班。文物部門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監管好庫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評為寧波市文博系統安全先進單位。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縣各級文保單位及文物保護點受損情況普遍存在。如丹東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護體石墻大部分被拆,寨城內建有非法廟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東邊新建的公墓區嚴重破壞了環境風貌;丹城塔山遺址保護區外沿修筑道路時不經勘察調查就動工,破壞了地下遺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搗毀或私藏現象時有發生;爵溪街心戲亭周邊電力、通訊、有線電視等桿線密布,不僅破壞環境和景觀,還存在嚴重隱患;王家謨烈士墓旁屢建養雞場,雞糞遍地,臭氣熏天,嚴重破壞環境;陳漢章先生墓區“綴學亭”圍欄及墓道石凳被毀,紀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區亂建違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進行搶救性的保護,如爵溪街心戲亭后廂房年久失修而破舊;陳漢章先生故居“綴學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許多古建筑電線老化隱患嚴重;王家謨烈士墓區通道嚴重毀損;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單位勵氏宗祠、東陳鑒公祠等的維修,因缺專項資金無法啟動。
(二)原因分析
1、對文物價值認識不足。一直以來,有些領導和有關部門視文物保護為包袱,為經濟建設和城市現代化建設的障礙,往往從眼前的經濟利益出發來衡量文物的價值。如古建筑保護中有人認為這有損于城市建設的形象。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來對待文物保護,或者要算眼前的經濟帳,保護文物要花多少錢,而拆后搞開發能賺多少錢。不能充分認識到文物是祖先留給我們寶貴的精神財富,是千百年來形成的歷史文化沉淀。它不僅是我們進行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資源可直接或間接地為我縣經濟建設服務,是現代化建設中不可再生的寶貴財富。
2、缺乏文物保護意識。從我縣情況來看,全社會普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一些地方領導和干部不重視文物保護工作,嚴重缺乏文物保護意識,認為文物保護是文物部門的事情,與當地政府無關,文物保護與否對其政績無任何關系,缺乏“守土有責”的責任意識。普通群眾則認為文物保護是政府的事情,與己無關,毫無顧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隨意地破壞文保單位的周邊環境風貌。如爵溪城墻非法建筑時有發生,環境風貌遭到嚴重破壞。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護雖然有《文物保護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護法》規定文物執法的主體不是文物部門,而是工商、公安、規劃等執法部門,由于沒有協調處理好相互之間關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壞情況發生時,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處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遺址內建有非法廟宇和道路,文物部門無力處理,相關部門由于職責關系,相互推諉。
4、文物部門的保護力量相對薄弱。文物保護是一項既困難又復雜的工作,而文物部門既無權又無人,更缺乏經費,根本無力實施對許多該保護的文物實施保護。
三、加強文物保護工作的幾點思考與建議
文物是不可再生資源,加強文物保護工作至關重要。針對目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下步,我們將進一步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堅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護,為我縣“三個文明”建設服務。歸納起來,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關鍵詞:鄱陽湖 生態經濟區 文化遺產保護 公眾參與 領域及方式
文化遺產是人類文明的結晶和社會發展的見證,是不同民族生活的歷史記錄。我國是文化遺產大國,文化遺產種類多、數量大,保護工作異常艱巨。雖說近來文化遺產保護引起了政府部門的重視,但該領域的條件設施和保護現狀,相對于艱巨的保護工作著實令人堪憂。目前文化遺產受自然或人為破壞的程度非常嚴重,鄱陽湖地區的狀況也不容樂觀,這完全偏離了其打造國家級生態經濟區的目標。文化遺產是本地區、本民族乃至全人類的無價資源,其脆弱性與不可再生性決定了保護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一、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源起
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濫觴于美國[1]。1853年,Ann Pamela Cunningham為保護喬治?華盛頓的故居――沃農山住宅,發起成立了婦女聯合會。此舉在全美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促進了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思想的發展。普通民眾認識到自己也可以是文化遺產的保護者。如今,沃農山住宅已成為弗吉尼亞州著名的旅游景點。1877 年英國成立了古建筑保護協會,該協會得到了社會的普遍支持,并最終促使國家開始將古建筑保護納入立法的范圍。
二戰后,在其他各國,由于大規模的重建,使得城市中原有的歷史環境迅速消失,人們才逐漸意識到歷史文化的重要性。由此,關于歷史文化保護的民間呼聲,開始出現并不斷高漲。公眾開始自發組織成各種民間團體,參與到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活動當中。這股力量引起了當局的重視,并逐漸得到承認,成為各國文化遺產保護的中堅。
二、國外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先進經驗
發達國家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起步較早,其經驗對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發揮了巨大作用。國外公眾主要依托一些公共組織參與文化遺產的保護,這些組織包括教會、學校及民間社團。
在開啟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之先河的美國,公共組織的貢獻首先在于促進了文化遺產保護的專門立法工作,比如說《國家公園體系法》是在約翰?繆爾及其所屬協會的共同推動下通過的,《歷史遺址與古跡法》則得益于歷史建筑調查組織以及平民保護組織的不懈努力。此外,他們還履行了其它組織無力實施的一些重要職能:教育國民增強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接受重要遺產文化和遺產地的饋贈,對遺產文化和遺產地進行科學而嚴格的管理和保護,確保遺產保護計劃的實施。
日本人則認為文化才是全體國民共同的財富,對它們的保護和管理應該由全體國民共同參與。日本的文化財產保護社團可以分成兩類:一類是由專家學者組成,主要負責文化遺產的調查研究,為文化遺產管理事業指明前進的方向;另一類由文化遺產的所有者和愛好者組成,主要負責文化遺產的修葺、展示、保護和傳承。
在法國,除教會和學校外,還有大大小小近兩萬個社團,它們組成了一支龐大的文化遺產保護的民間力量,其作用獲得政府的肯定,也促成政府加大了對文化遺產保護的力度。為防止地方政府在城市規劃中可能對文化遺產造成破壞,法國文化與交流部向各省派駐了建筑師駐省代表處,監督各省的城市規劃,同時提出建設性的意見;為了提高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培養保護人才,法國還成立了專門的遺產保護管理的專業。
總之,“民間組織參與已經成為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必然趨勢,民間組織由于自身的非營利性使其能夠在遺產保護的過程中更加注重遺產的非經濟價值,從遺產的根本屬性入手,更中立、更客觀地參與到遺產的保護工作中。”[2]
三、國內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現狀分析
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在國外已有150多年的歷史,同發達國家相比,國內由于起步較晚,在各個方面都顯得有些遲滯。
1. 存在民間社團,但影響范圍有限
國內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民間社團等公共組織,在數量、結構等方面同國外相比均存在較大差距,以至于限制了其作用的充分發揮。造成組織結構松散、影響范圍不廣的原因主要在于:(1)相應政策缺位。對于歷史文化遺跡的修繕保護,中央和地方政府尚未出臺相應的免稅等優惠政策。目前我國只對幾十家慈善基金會實行捐款稅收全免政策,而其他組織則僅僅享受3%的抵稅優惠,這無疑挫傷了社會各界為文化遺產保護捐款的積極性。(2)監督權力缺失。歷史文化遺產長期以來多由政府全權管理,尚未賦予民間社團等公共組織以監督遺產保護的權力,這就使公共組織的作用得不到有效發揮。(3)自身運作欠佳。由于資金和人才的雙重匱乏,民間社團無力擴大項目規模和提升運作能力,從而降低了內部成員及社會人士對組織的認同度,這也影響了它的生存和發展。
2. 得到法律認可,但參與程度不夠
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公共組織雖然其法律地位得到了確認,但我國的規劃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公眾參與的表述過于籠統,在實施過程中難免會產生很大的隨意性。反觀美國等西方國家的法律,關于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實體性和程序性內容要明確得多。在我國,很多時候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主要集中在向社會征求總體規劃意見階段,而在項目的具體實施與管理維護時期,公眾基本上處于被懸置狀態。
3. 擁有參與熱情,但保護意識不強
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公眾雖有較高熱情,但囿于組織機構的缺陷和法定權力的缺失,公眾的熱情往往難以持久。公眾通常更關注切身利益,只愿意享受文化遺產帶來的好處,而不愿承擔保護的義務。公眾的保護意識不強還表現在,對非居住地的歷史文化遺產則普遍缺少應有的關愛。這不僅給歷史文化遺產的開發利用帶來了危害,也直接影響到文化遺產保護的可持續發展。
四、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可行性建議
在構建和諧世界與和諧社會的當下,文化遺產已經成為民族生存和人類發展的寶貴資源。鄱陽湖地區擁有國土面積5.12萬平方公里,幾乎占江西省總面積的30%。該地區是古代文明的發祥地,古色文化、紅色文化、綠色文化遍布各地,文化遺產極為豐富。鄱陽湖文化遺產保護,不能偏離其打造國家級生態經濟區的目標,更離不開地區民眾的廣泛參與及區域社會的通力合作。
1. 健全組織機構,擴大影響范圍
民間社團是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組織形式,同國外和國內其它發達地區相比,鄱陽湖地區相關組織因為自身機構等方面的缺陷,其影響輻射面不大。為此,應深挖原因,采取措施以糾偏補缺:(1)出臺相應政策。鑒于目前在文化遺產保護上免稅政策的缺位,各級地方政府應依據中央有關精神,出臺相應的優惠政策,積極扶持各種民間文化遺產保護協會,以充分調動區域社會為修繕歷史文化遺跡而捐資出力的積極性。(2)給予實際支持。民間社團等文化遺產保護組織之所以機構不夠健全,除政策性原因外,資金和人才的匱乏也不容小視。這不僅制約了該類組織的文化遺產保護能力的提升及保護規模的擴大,還限制了其社會影響的擴展,更成為其生存和發展的瓶頸。政府部門在提供優惠政策的基礎上,應在財力和人力方面給予實際支持。
2. 完善法律法規,提高參與程度
為提高鄱陽湖地區民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實效性,不但要確認各地文化遺產保護協會等民間組織的法律地位,更有必要吸取國外法律的實體性和程序性內容明確之優點,以彌補相關法規表述過于籠統之不足,賦予這些民間組織以實實在在的監督保護權。此外,國外文化遺產保護還有一個重要特點,即他們認識到“完全靠自上而下的調整結構是不夠的,要將公眾利益、公民參與置于文化遺產管理的關鍵地位”[3]。因而,應在鄱陽湖文化遺產保護的規劃、管理、維護等各個領域,充分調動公眾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讓文化遺產保護措施落到實處。
3. 加強教育宣傳,增強保護意識
保護我國文化遺產,“其本質就是繼承弘揚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和民族精神,增強民族自尊心和凝聚力”[4]。各級政府應本著對國家和民族負責的態度,站在歷史和未來的高度,除了做好健全民間社團、完善法律法規等工作,還需加強宣傳文化遺產保護的力度,以提高民眾對歷史文化資源之價值與特性的認識,克服短視主義、實利主義和地方主義的局限,增強人們保護人類一切文化遺產的意識。
參考文獻:
[1][2]張順杰. 國外文化遺產保護公眾參與及對中國的啟示[J]. 法制與社會, 2009, (32): 233-234.
[3]章劍華. 當代中國文化遺產保護與利用的時代性[J]. 藝術百家, 2006, (7):1-3.
一、歷史文化街區中的問題
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重點文物保護不同,歷史文化街區量大面廣,生活在其中的居民眾多,因此無法像重點文物那樣“完全”保護起來,歷史文化街區的居民還要在那里生活,所以要“維護生活的延續性”。1976年11月26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內羅畢建議》提出,城市規劃和土地開發的基本任務是保護歷史地區并使它們與現代社會生活相結合。1987 年10月國際古跡遺址理事會通過的《華盛頓》更進一步認為歷史城區的保護、保存和修復及其發展應和諧地適應現代生活的各種需要,同時也強調新的功能和活動應該與歷史城區的特征相適應。可見在歷史文化街區維護生活的延續性是被普遍接受的。
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根本目標是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整體風貌及保護歷史遺跡的真實性。這一根本目標與歷史文化街區居民對現代生活的追求是一對難于調和的矛盾。現實中歷史文化街區的整體風貌和真實性常常妥協于居民對現代生活的追求,這對矛盾是歷史文化街區保護的基本矛盾,在全世界范圍內都是如此,而在我國似乎這一矛盾更加突出。
在我國通常是地方政府投入巨資對歷史文化街區進行規劃整治,整治后整個街區“煥然一新”,但隨著時間推移,許多問題逐漸顯現。
(一)原住民越來越少
我國歷史文化街區的建筑大都是清末民國時期的,這類建筑的居住空間和居住設備與現代生活要求相差較大,大多數中青年人不愿住在老街區,他們更向往現代化的居住區,特別是在房地產開發商強大的廣告攻勢下,似乎不住在“高尚”社區就不是成功人士。在這種潮流下,高學歷高收入人群不斷搬離老街區,老街就成了老年人和低收入階層的居住地。政府的規劃整治并不能改變這一趨勢,如果歷史文化街區在整治后,街區經濟沒有起色,則老街居民繼續搬離。如果整治后成功吸引大批旅游者,老街居民在旅游經濟上收益頗豐,則更加快了老街居民搬離的速度(如麗江古城)。
(二)街區經濟日益蕭條
大部分歷史文化街區整治后并不能如地方政府所愿形成新的旅游經濟,而原來的商業卻日益蕭條。歷史文化街區通常是原來城市的繁華商業中心,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建設突飛猛進,大批更符合現代商業要求的新建筑新街區出現了,它們逐漸替代了老街的商業地位,使老街經濟日益蕭條。
歷史文化街區的整治通常需要封閉進行,多種現代市政管線一般采取地下敷設方式,因路面開挖,街區的商業被迫停業,因而更促使了城市商業重心向新建成區轉移,這也是影響街區商業繁榮的重要原因。
(三)保護老街區與改善生活矛盾突出
在我國,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范圍的劃定是政府和專家的事,街區的居民并沒有多少機會參與,最多只是象征性的參與,老街居民相對缺乏對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意識,當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損害到他們利益時,他們就很難贊成保護,他們寧愿自己的房子不被劃入保護范圍。對于低收入階層,改善生活是他們最熱切的愿望。老街日益蕭條的經濟,必然會使他們為改善生活而對老屋進行改造。改造的方便性與低成本是低收入業主首要考慮的因素,其后果是歷史風貌的大量破壞。
(四)歷史建筑破損日益加劇
在我國由地方政府主導的歷史文化街區規劃整治主要是對街區建筑外貌的整治,而對歷史建筑的內部加固改造甚少。近百年甚至百年以上的磚木結構建筑敏感而且脆弱,建筑破損隨時發生。歷史建筑維修涉及面廣,需要的材料種類繁多,施工工序復雜。并且傳統材料日漸稀少,傳統工匠更是難覓,其結果就是:如果要求歷史建筑修舊如舊,其維修造價必然昂貴,而且如此老舊的磚木結構建筑五年一小修,十年一大修是難免的。顯然如此昂貴的維修造價,中低收入階層的業主都是難以負擔的。整日忙于生計的中低收入階層業主,通常放任房屋破損,沒有及時的維修自然會導致老屋破損加劇。破損到實在不行了,業主們才會用廉價的現代材料修補一下。這種修補實際上是對歷史建筑的一次又一次的破壞。如果這種情況持續下去,幾十年后,我們的歷史建筑恐怕是面目全非了。
歷史文化街區是我們祖輩千百年營造出來的城市物質形態,正是這些具體的物質形態,才使得我們獨特的區域氣質和歷史文脈可觸、可感。街區的建筑已經從家庭遮風避雨的基礎生活必需品,變成市民共同的精神家園。保護這些敏感而脆弱的歷史建筑需要知識、精力和財力,目前歷史建筑的業主絕大部分是中低收入階層,他們欠缺的正是知識、精力和財力。從全國范圍來看,歷史文化街區,包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在歷史建筑的維修、維護方面欠賬巨大,所以我們有必要反思傳統的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方式。
二、用“產權置換”改良傳統的歷史街區保護方式
實際上老街居民多數希望拆遷,因為他們沒有精力和財力來伺候敏感而脆弱的老屋,他們寧愿拆遷,拆遷了就能得到新房,新房在居住方面更舒適和方便,更重要的,新房似乎比老屋更值錢,所以他們希望拆遷。另一方面仍居住在歷史文化街區的現居民,由于老齡化、受教育程度低、經濟底子薄等原因,實際阻礙了歷史文化街區的經濟繁榮和文化復興。
(一)產權置換
產權置換的基本思路是:政府授權房地產開發商,開發商用新建的現代住房產權置換歷史建筑產權,然后對歷史建筑進行整修,最后將歷史建筑作為古董收藏品出售給高收入階層。在產權置換模式中政府具體要做的事有:組織各類專家編制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更新規劃;選擇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更新具體的實施方式;通過招投標確定實施歷史文化街區整治工程的開發商;派遣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專家協助并監督開發商;在財政上支持歷史文化街區整治工程,如減免稅收,提供低息貸款,承擔一些必要公共基礎設施投資等。選擇實施歷史文化街區整治工程的開發商時,應注重選擇那些有社會責任心的,對傳統文化情有獨鐘的開發商。在產權置換模式中開發商要做的事有:首先開發商要投資建設一個新的現代化居住區;然后與歷史文化街區業主談判有關產權置換事宜,用新房產權置換老屋產權;根據政府編制的保護規劃,并在政府的監督下具體實施歷史文化街區整治工程,包括改造市政基礎設施、整修歷史建筑等;將整治后的歷史建筑出售、出租或自主經營。
(二)產權置換的優點
1.有利于更好保護歷史建筑
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建筑作為古董收藏品出售給高收入階層,古董的價值在于它的原真性及由此蘊含的大量歷史文化信息。古董收藏品是一種投資品,它的價值也在于它的原真性,因此其所有者必然盡力保護其原真性。高收入階層有精力、有財力保護好歷史建筑,他們有能力聘請保護專家為他們出謀劃策。
2.減少地方政府財政支出
在產權置換模式中,歷史文化街區整治工程的投資主要由開發商承擔,地方政府只需投資個別公共基礎設施。這改變了我國歷史文化街區的整治工程歷來由政府買單的慣例。我國絕大部分地方政府的財政都很緊張,地方政府需要投入的公共事業很多,地方政府更關心與基本生活關系密切的住房、醫療、就業等,因為這些關系到社會穩定,和社會穩定相比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可能排名比較靠后,等地方政府投入可能要很久,而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工作往往是迫在眉睫,因為街區的破損正在加劇。
3.調動地方政府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積極性
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涉及面廣,需要政府牽頭組織,政府積極的態度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至關重要。當開發商將整治一新的歷史建筑出售給高收入階層時,地方政府可以得到豐厚的房地產交易稅費的收入。既能改變老街區破舊衰敗的面貌,又能得到豐厚的財政收入,地方政府何樂不為。實際上地方政府也看重投入產出,以往地方政府投入巨資整治歷史文化街區,大都希望整治后的歷史文化街區能帶來豐厚的旅游經濟收入,如果希望落空,地方政府的投入沒有回報,那么下一階段的歷史文化街區整治通常遙遙無期。
4.改善歷史文化街區居民的生活水平
費時費力的歷史建筑維修使老業主們不勝煩惱,老街居民更向往設施完備的舒適方便的現代居住區。所以只要補償合理,他們愿意用老屋換新房。
5.高收入階層得到一個新的投資渠道
在我國投資渠道匱乏一直困擾著高收入階層,可靠的投資渠道似乎只有房地產,但由于國務院的房地產限購政策,這一投資渠道也被限制了。歷史建筑將為高收入階層提供一個安全的投資渠道。
6.房地產開發商獲得豐厚的投資回報
開發商將整治好的歷史建筑作為古董收藏品出售給高收入階層,由于歷史建筑的不可再生性,歷史文化街區內歷史建筑的有限性,以及歷史建筑所處的絕佳區位等,保證了歷史建筑可以賣個好價錢。
產權置換使那些鐘情于傳統文化,且有精力有實力的人成為歷史建筑的產權人,這無疑會對歷史街區的經濟繁榮和文化復興起重要作用。產權置換使歷史建筑得到更好保護,使政府支出減少,使開發商盈利,使老街居民得到他們想要的新房,使投資者多了一種選擇,這是一個各方皆贏的解決方案。
三、關于活態遺產傳承問題
有研究者反對全部搬遷歷史文化街區原來的居民,認為這將完全改變了街區的人文環境,丟掉了地方特色與文化傳承。全部搬遷原居民確會導致這樣的后果,但現實是老街區里大部分高收入階層和大部分中、青年已經搬離,剩下的大部分是老人、小孩和流動性很大的低收入外來人口,老街的人文環境早已面目全非。幾十年內,老人們將相續離世,到那時更談不上什么文化傳承了。我們在努力保持老街區的人文環境和文化傳承,但結果卻是活態遺產的逐漸消亡。雖然一些研究者為挽救活態遺產提出了不少建議,一些地方政府也做了諸多努力,但活態遺產逐漸消亡的基本趨勢并無根本性改變。
反觀現實中集中改造的老城區和城中村,動遷居民們集中搬遷到新建成區,由于相對完整保留了原來的鄰里關系,我們看到原來的習俗禮儀、節慶活動大多保留下來。在現代居住區完成文化傳承的意義更為深遠,因為我們可以看到傳統文化在現代社會是如何傳承與發展的,這對把握傳統文化未來走向極為重要。
產權置換將使老街居民居住在一起,保持相對完整的鄰里關系,并能吸引部分中、青年回流,因此產權置換將實際有利于活態遺產的傳承。這種發生在現代居住區的傳承更具有可持續性,對正走向現代化的中國更有意義。
四、產權置換的可行性
(一)前期實踐
類似產權置換的思想和實踐在美國早就出現。美國佐治亞州的薩凡納市(Savannah)至今保留許多19世紀的建筑。1954年非政府組織“薩凡納歷史基金會”(Historic Savannah Foundation, HSF)成立,該組織利用捐贈資金和銀行貸款購買歷史建筑并出售給愿意對其進行修繕的購買者,到1968年已保護了130棟歷史建筑,事實證明這種運作在經濟上也是成功的。
在我國也有類似的實踐,2003年1月1日施行的《蘇州古建筑保護條例》鼓勵國內外組織和個人購買或者租用古建筑。在蘇州政府的主導下已成功出售幾處古建筑,但由于缺乏有效操作模式,蘇州的古建筑出售進展緩慢。
我國各地歷史建筑保護資金匱乏問題,近幾年尤為突出。為了籌集古建筑的維修資金,黃山市政府于2009年12月21日出臺了《黃山市古民居認領保護利用暫行辦法》,根據該辦法認保人只享有對其認保的歷史建筑的監督維修權和對認保經費使用情況的咨詢權,認保人幾乎是花錢做公益事業。歷史建筑的產權還是歸屬原來的產權人,認保人因為得不到歷史建筑的產權,所以在認保方面并不積極。黃山市的實踐表明,如果得不到歷史建筑的產權,歷史建筑鐘情者的熱情就十分有限。
(二)利益各方
產權置換模式中主要利益相關者有三方,即歷史建筑原產權人、房地產開發商、歷史建筑購買人。首先是歷史建筑原產權人,多年的舊城改造證明,絕大部分老街居民愿意用老屋換新房。老街居民與開發商的談判是自愿和對等的,這里沒有強制征收的問題,也沒有釘子戶利用工期訛詐開發商的問題。如果開發商和個別居民談不成,也不妨礙保護整治工程的進行。其次是房地產開發商,其熱情取決于歷史建筑購買人,如果購買人踴躍,出價較高,則開發商必然熱情高漲。最后是歷史建筑購買人,高收入階層是否愿意出資購買歷史建筑是產權置換模式成功的關鍵,目前歷史建筑投資市場還沒有形成,是否有人愿意投資歷史建筑確是未知數,以下分三個方面討論。
1.歷史建筑的投資價值
歷史建筑具備古董投資品的特征,即數量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并同樣蘊含豐富的歷史文化信息。在我國有限的歷史文化名城里,歷史文化街區范圍有限,街區內的歷史建筑自然十分有限。我們應該意識到,隨著歲月流逝,歷史建筑已經從原來的普通生活必需品變成古董投資品,就像數百年前一個作為日常生活必需品的青花瓷碗,到今日它已不再是日常生活必需品那樣。歷史建筑與一般古董的主要不同點是其不可移動性,因此歷史建筑投資市場將是區域性市場,但這不會妨礙歷史建筑成為投資品,就像房地產市場是區域性市場,我國目前各階層主要投資品正是房地產。溫州炒房團可以到全國各地投資房地產,收藏家應該也會到全國各地投資歷史建筑。
2.投資偏好
近幾年在安徽徽州一帶及江西婺源、景德鎮、九江,浙江衢州、東陽等地販賣老屋的生意十分火爆,由此可見歷史建筑的需求巨大。歷史文化街區位居城市絕佳區位,歷史建筑大都“有天有地”,這些都是高收入階層的投資偏好。
3.投資風險
投資風險是投資者重點考慮的因素之一,開發商在原居民動遷和歷史建筑整修方面的所起的作用,將極大降低收藏家的投資風險。如果政府再給予政策扶持,如規定歷史建筑不在房地產限購范圍之內,將進一步降低收藏歷史建筑的風險,最終可以將投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綜上所述我們相信產權置換是可行的,歷史建筑將在收藏家手上得到較好的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將迎來經濟繁榮和文化復興。
房地產開發商和古董投資者代表市場,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事業引入市場因素應該是意義重大,遠不是幾次探討就能解決的課題,本文希望能引起更多的研究者對引入市場因素這一課題的重視,并進行更深入的探討。
參考文獻:
1.阮儀三 孫萌.我國歷史街區保護與規劃的若干問題研究.城市規劃.2001.10
【關鍵詞】低碳;磚建筑遺產;適應性再利用;原真性
建筑遺產的改造與再利用已經有將近30多年的發展,目前日益成為引起人們關注的學科,它的意義已在不再是原初的追求功利化的目的,而逐步轉向關注人類自身的歷史和文化的見證的留存與保護。與此同時,磚建筑遺產作為一種體現了中國近代建筑史上新舊建筑交融的獨特的建筑形式,值得對其的保護與再利用做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本文即在循環經濟與可持續發展為主旨,在中國建筑遺產的三個保護層級(限制性保護、再利用保護、發展性保護)基礎上探討影響再利用的因素以及相關低碳策略。
1 影響磚建筑遺產保護和再利用的因素
1.1 磚建筑遺產周邊環境的留存
任何建筑的建造和發展都不是絕對孤立的進行著得,建筑遺產由是如此,一定是與相關文化相互影響和雙向建構的過程。磚建筑遺產在其建成之前、之中和之后都有著影響與被影響的印記,這也正是歷史階段的見證。但這些印記不僅僅局限于表現在磚建筑遺產的主體上,往往是由與之相關的周邊環境要素整體構成氛圍提供歷史文化信息的。因此對于磚建筑一場周邊環境的留存就是影響磚建筑遺產保護和再利用的重要因素,相反,若只是單純的主體磚建筑,忽略其形成過程和周邊環境信息,將有可能武斷的切斷歷史關聯線索造成歷史與文化線索的損失。
要保護磚建筑遺產的原真性應從建筑所依托的場所環境出發,也就是說建筑遺產周邊的人文環境、自然環境以及存在性環境都應得到評估,來決定是否留存。磚建筑遺產不僅僅是歷史上或城市物理空間上的一個點,它還可以傳達經濟、文化、時代空間等多方面的信息傳遞。由于近代中國社會受西方多方影響,磚建筑在發展過程中也應西方建造技術和價值理念不同,建筑空間在自身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不同的變化,或擴大或縮小,這類相關的空間里有也應得到考量和保留。總之,對磚建筑遺產的保護和再利用應同時結合場所環境的留存而展開。
1.2 原有材料和實體的留存
磚建筑遺產的本身的磚結構和材料作為歷史和文化信息承載的物質實體,其留存的方式將最大程度影響建筑遺產效果的因素。磚建筑遺產中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手工化,是一種密集型勞動的建筑方式。這種建筑方式對比現代工業化或產業化的建筑方式來說,都是真實而細膩的,不帶虛飾成分的技術和工藝的充分展現。從這個角度看,磚建筑遺產崇尚謙遜、質樸的營造觀,更以事實的方式給現代傳達時代地域性和文化性的特征。
磚建筑遺產由于其自身材料構成的特殊性,不僅僅在其自身建造和設計過程中包含時代信息,同時記錄其整個生命周期中經歷的歷史信息。在人們的使用過程中磚建筑本身將留下許多印記,這些印記不應被填補或掩蓋,而應同建筑主體材料一同被保留和尊重,只有當這一個個印記逐一保留和記錄才有可能組成整個完整的歷史。同時,對原有材料和主題的重視和保留,不僅能延續歷史建筑歲月文化的信息, 而且能提升新建筑的價值,使其更適應現代社會發展,延長磚建筑遺產的生命周期。
1.3 新技術和材料的運用
從1931年的雅典起,ICOMOS的各期會議章程建議中都重點提及了采用新的材料和技術用于建筑遺產的保護和再利用工作中。磚作為古老建筑材料的在脫離了傳統的承重作用之后,結合新材料和技術產生了新的營造方式,于是在表現上也就有更多元的可能性,。隨著時代的發展,將新技術和材料用于建筑遺產保護的技術日趨成熟,也為多數建筑遺產再利用項目所采用。
在磚建筑遺產中的保護和再利用采用新材料、新技術可概括為四個方面的優點:一是因為磚這種傳統材料自身的生命周期有限,運用現代的結構技術和材料可以低成本的加固和維護原有建筑結構,以最小化介入方式作用于原有磚建筑結構,減小對原有建筑風貌的干擾。二是運用現代新技術便于施工和實施,同時也更為大多數項目的受眾所接受,。三是采用新技術、新材料可以讓現代作用于建筑遺產的部分與建筑原有部分明顯地相區分,且易于識別的。這種尊重原有建筑獨特工藝和特殊構造、保存其原有生產技術特色風貌的做法,是突出的體現了體現歷史原真性的原則方式。四是從現代歷史角度來看,磚建筑歷史遺產不僅是過歷史的重要點見證,它也同樣是當下時代記錄簿,現代作用于它的保護技術和手段也將作為一種信息的復寫被記錄進歷史,因此采用現代的新材料、新技術是體現現展和記錄當下歷史進程的一種必然的方式。
2 低碳視角下適應性再利用的策略
2.1 價值評估與清理
對于一些具有極高的價值和保護的意義需要采用限制性保護措施的磚建筑遺產,大多部分適于采用這種方式最大程度保存原真性。因為這種保護策略的有點是能耗較小,不對原有建筑做多的改變,目的往往不在于經濟效益,更多是社會影響和教育價值。因而在此過程中建筑主體部分因為清點和整理工作為主,對局部損壞嚴重部分或嚴重受威脅部分可用現代建筑技術做維護。但是這個建構工作并非這其中的主要部分,經濟策略和管理策略應該是重點解決的問題,因為作為對社會其紀念或教育作用的這類保護的建筑遺產往往在后期運行是依賴與社會而進行的。這類歷史保護單位需要有詳細的關于歷史價值建筑的評估來運做保存經費,才能全面到位避免飽受歲月摧殘的歷史建筑繼續衰頹敗壞。
2.2 功能轉換
隨著時代的變遷,磚建筑遺產的原有使用功能早已失去了在當代社會的意義,那么將全新的功能引入其中將是必然的需求,但是這種變化不應是革命性的,而應當是使用功能的漸變,即是通過發掘原有功能、空間尺度、結構類型以及承載力設計等的拓展潛力,找出與現代功能最大匹配度的部分進行優化設計和功能的轉換。用這種方式在實現向現代使用功能的轉變的過程中又是對原有建筑主體和歷史文化的一個注釋。除了少數需要限制性保護的磚建筑遺產外,對其的保護和再利用都不應當是以博物館方式成列式冷凍起來,建筑的服務主體是人,若只是簡單的陳列和展示,不僅是對環境資源的浪費,人們也無法在沒有任何體驗的空間中清晰地獲得對歷史和文化的信息,也是對文化資源的浪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說,在不改變原有建筑的風貌和主體的前提下,實現舊功能向新功能的漸變轉化是一種現代社會精神文化建設的需求也是節約社會資源實現低碳發展的必然策略之一。
2.3 新舊并置
當進行發展性保護的磚建筑遺產項目時,當磚建筑遺產的就有建筑空間不能僅僅同過于新功能的匹配和轉換來滿足新的功能需求時,則可以考慮將原有建筑空間進行部分調整的可能性。以及結合周圍環境創造新空間與原有建筑遺產向結合來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延長建筑遺產的生命周期,從一定意義上來說也是現代文化信息再原有建筑遺產上的復寫,記錄的則是當下的歷史和文化信息。
3 結語
中國的磚建筑遺產資源豐富,包含了大量的反應中國發展文化和進程信息,但是在當下保護和再利用工作仍然進行的十分有限。我們需要從觀念的轉變、認識的提升以及對國外前沿工作的總結學習來有效推進低碳生態地保護和再利用中國的磚建筑遺產,這也是保證人類文明可持續發展和造福后代的重大責任。
參考文獻:
[1]方可.當代北京舊城更新調查研究探索.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0
[2]李雄飛.城市規劃與古建筑保護.天津科學技術出版社,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