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建筑法新規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建筑;規劃設計;創新
中圖分類號:G322 文獻標識碼:A
前言
文章對建筑規劃設計的目的與作用進行了介紹,對建筑規劃設計中的要素進行了闡述,通過分析,并結合自身實踐經驗和相關理論知識,對建筑規劃設計中的創新手法進行了探討。
二、建筑規劃設計的目的與作用
1.建筑規劃的目的
建筑規劃的目的是能夠讓建筑物的功能價值可以在有效地使用周期內得到合理的提升,建筑布局能夠合理的規劃,進而能夠實現建筑物的功能需求。對于建筑物進行規劃的過程,其也就是將建筑區的形體要求、風格定位、區位分析作為切入口,進而達到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以此來參照進行建筑物的建設。
2.建筑規劃的作用
建筑規劃能夠有效地保證建筑物的順利建設,其所表現出的一些價值也是建筑功能目標的實現。建筑設計需要以建筑規劃作基礎,一方面建筑物規劃能夠有效地體現出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建筑規劃可以保證建筑物的功能真正實現。
建筑規劃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作用:合理有效地建筑規劃能夠縮短建筑設計所需的時間,能夠簡化設計招標流程,實現了低消耗、高效率的建筑設計。如果缺乏必要的建筑規劃環節,則建筑設計就需要較多的時間進行招標流程的設計;建筑規劃和建筑設計作為兩個不相同的階段,建筑規劃更多的是顯現出建筑功能的前瞻性。在進行建筑的規劃時,其不僅僅要考慮現在的需要,還要爭取為日后的建筑開發留下適當的空間,所以,建筑設計師需要借助美學、藝術、人文、社科等領域的知識,綜合使用各類技術手段做好設計工作,科學整合各類因素,進而形成一個科學的設計方案;科學合理的建筑規劃方案可以很好地節省費用。通常來說,建筑開發商會采用招投標的方式選擇建筑設計師,但招投標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是造成了工程人、財、物的浪費,從剛開始的招投標宣傳,到正式進行委托設計,這些個環節都需要費用支持。但是,建筑設計的根本宗旨是通過少量的精力、財力、時間,達到產出的最大化,所以,需要盡量降低設計費用;建筑設計要盡量規避設計風險,傳統的“招標委托”設計方式,因雙方不了解,存在著較大的風險,建筑設計師只說明了自己的專業能力,卻無法具體闡述清除自己的規劃設想。但是,提供規劃方案才能讓開發商對規劃創意及思路有個更為全面、詳細的了解,這樣才能確定委托設計進行與否,更好地規避建筑規劃的風險。
建筑規劃設計創新方法的基礎條件分析1.正確的市場認知和產品定位是前提和基礎住宅項目的規劃設計創新,要通過開發商向建筑設計師清晰、正確地闡述所開發的產品在市場中的定位目標,使設計師在此基礎上,充分發揮自己的設計靈感,再運用先進的設計理念和創新的設計手法,與開發商緊密合作,一同創造出讓消費目標群滿意,并且具有較高附加值的住宅項目新產品。而開發商對于一個住宅項目產品的正確定位則取決于開發商對于一個城市某個地塊的了解程度,以及對于整個房地產市場的認知能力。當前房地產市場快速發展的節奏,各個火熱地塊的公開競標以及日漸成熟、要求越來越高的客戶,都對開發商是否具有及時、正確的市場信息的獲取、分析和把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對于即將開發的住宅產品的精確定位來說,目標客戶群的特征、地塊內外部的資源特征、區域內其他競爭樓盤的特點以及地區政府的有關政策和技術規程等信息都是這個住宅產品定位所需要的十分重要信息。這些信息能否進行全面快速、正確的收集、整理、歸納和把握,就需要開發商采用科學的方法,通過長期的實戰積累經驗來獲得這方面的能力。也只有做到這樣,產品的定位才能更加的科學和準確,才能給建筑師們提供最好的第一手資料,也能讓他們在對于產品的設計創新上更加的得心應手。
2、開放商要與設計方進行實時的互動和溝通在整個住宅項目的規劃建筑設計的過程中,開發商要積極的與我們的建筑師進行實時的互動和溝通,這不光是要求建筑師應該具有對該產品的市場認知能力,同時也是要求開發商在規劃、建筑、環境、配套設施等專業設計方面具有較強專業知識和技能。在進行項目的總體規劃設計時,一定要秉承著“以人為本”的理念,盡量為目標客戶群創造最為舒適、方便的居住環境,充分的滿足現代人的個性多樣化和生活品味多元化的需求,使人們在居住的過程中產生一種較強的歸宿感和自豪感。同時,在設計中,還要注意結合此項目所在地的特點,注意對各種有利的自然環境的利用,使得人工環境和自然環境能夠相互補充,如果有必要,還必須注意對傳統文化的弘揚和繼承,最大程度的反映當地的傳統特色和地方特色。
在建筑造型上要充分反映出單個建筑的個性,并具有時代的特征;能充分的考慮到單體建筑的形象和風格的創新,并在建筑的色彩、質感、空間層次、裝飾線條等方面有所創新。針對住宅設計標準在設計之前要充分的調查目標客戶群的生活特性,以超前的原則認定住宅的面積標準、戶室標準、設備標準和性能標準;應采用新結構、新構造和新材料,實現設計的靈活性、多樣性、適應性和可改性;同時,在設計時,還應該合理的安排各功能行為空間。
四、建筑規劃設計中的創新手法
1.嵌入手法
通過分析前人作品,結合設計實踐,可以通過一些數字概念用以解讀許多建筑規劃設計的常用手法。出現在數字領域的“嵌入”多用于嵌入式系統。嵌入境式系統是以應用為中心,以計算機技術為基礎,并且軟硬件可裁剪,適用于應用系統對功能、可靠性、成本、體積、功耗有嚴格要求的專用計算機系統。它一般由嵌入式微處理器、硬件設備、嵌入式操作系統以及用戶的應用程序等四個部分組成,用于實現對其他設備的控制、監視或管理等功能。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我們用的手機就是一種嵌入式系統。嵌入式系統高效,低能耗,體積小,是走在科技發展尖端的技術。對應于嵌人這個詞的數字ft含義,它所描述的建筑也是以某一部分為中心,與其的建筑及環境緊密結合,有機呼應。
嵌入并非簡單的把一棟建筑插人到某個環境當中去,建筑作為整個系統的核心,應當起到統籌的作用,其功能、結構等因素也應貫穿于周圍的每一種存在元素中去。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一個地方的交通沒有引入嵌入式影像監控系統,該區域的交通會相對比較混亂,所呈現出的將是一種各自為政的狀態。但是將該“核心”(前面提到的嵌入式影像監控系統)引入之后,整體的交通狀況就會變得很井然有序。該系統的嵌入式核心只是一種存在形式,但是他的功能深入到了交通中的每一個方面,這便是其價值所在。同理,對于一棟建筑而言,其內部空間結構的劃分也應遵循嵌入式原則。作為核心的空間應該對建筑內部的整體布局起到統帥的作用。如果失去這個嵌入式核心,其空間內容再豐富,也很難給人一種協調統一的感覺。同時,在建筑功能上也應注重對于嵌入手法的應用。
作為核心的空間一樣有著統帥全局的作用,如果失去這個嵌入式核心,其空間做的越精彩越豐富,只能越讓人感到迷惑。而在功能上,沒有一個核心的控制,也會顯得雜亂而不便利。也許僅僅文字上的敘述并不能完全說明嵌入的具體形象。其實我們所熟知的很多大師,都是嵌入式設計的高手。賴特的流水別墅,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經典建筑,而它也是典型的嵌入式建筑。坐落于賓夕法尼亞的巖崖之中的流水別墅,可以說是指揮著整個山谷。整筑看起來像是從地里生長出來的,它無疑成為了區域的核心,而它又是緊密的嵌入在圍的崖壁之中。在建筑材料上,流水與周圍環境呼應,而其平行的建筑形與周圍嶙峋的山巖進行著對抗。這正體現了作為核心的統治者的氣而又體現了與周圍的嵌入式特征。沒水別墅,這座崖壁再怎么峻峭,再怎么秀麗,也只能是普普通通的風流水別墅的嵌入,完全使得這個區域具有了一種無可替代的夢幻股的魅力。對于別墅本身,作為核心,在統一著區域的同時,也利用著周圍環境造成一彩的建筑立面和其內部豐富多彩的光動。這種與周圍環境的相互作用,正是嵌入式設計的精髓。
2.鏈接手法
在現實生活中,每個建筑、區域、城市等系統之間都存在著鏈接。然而,鏈接與普通意義上的連接又有著很大的不同。傳統意義上的連接往往是被動式的。比如A與B之間存在著連接,我們可以理解成這兩種事物在物理空間上存在著一定的聯系。而鏈接卻是互動性的,如A和B存在著鏈接,有可能B和C之間也存在著鏈接,這樣A和C之間就又存在了鏈接的關系,這樣延續下去,使所有的組成部分在一種作用之下會變成一個鏈式的整體。然而在建筑設計規劃過程中,各個空間之間便是一種鏈接的關系。各個空間的存在不僅僅只影響著自己空間內部的結構,對其他空間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當你進入一個空間時,你所聽到的聲音、聞到的氣味等都有可能是從另外一個空間傳過來的。如果各個空間之間失去了鏈接,而僅僅使用走廊之類的機械型方式進行連接,建筑物也就失去了其整體內部設計的意義。所以鏈接的存在,在建筑規劃設計過程中是必不可少的。從古至今,鏈接手法已廣泛應用于我國的各種建筑之中。以故宮紫禁城的設計為例,宮殿,園林,護城河等構成了一個鏈接關系非常明確的格局。偌大的宮城,各個部分都可以圍繞鏈接所形成的整個系統有條不紊地運作,這都得益于建造紫禁城的能工巧匠對于鏈接手法的良好運用。
3.補綴手法
補綴手法多用于對舊建筑的改造。在對舊建筑的改造過程中,簡單的“補舊衣服式”的改造方法,不但發揮不出良好的改造效果,還會加快對于舊建筑的毀壞。沒有次序的修補只能算是雜亂無章的組合,在一定程度上甚至會破壞舊建筑原有的神韻與獨特的建筑文化。然而補綴手法是在保持建筑原有風格和結構形式不變的情況下,利用巧妙的創新手法,將新建筑或改建后的建筑融合到原來的環境中去。在對新建筑進行具體的規劃和設計時,除了應考慮原有建筑的結構、材料、造型等因素之外,還應對舊建筑的文化與神韻進行傳承性的改造。但是,當對于原來風格進行改造時,也應該對一些不好的元素進行去除。例如對軟件的補綴程序而言,補綴設計就是在對原來的程序進行一番嚴格的審核和檢查之后,把不好的、錯誤的程序刪除。在用補綴手法對舊建筑進行改造時,也應將實用性較差的部分去除或者重建,對一些好的結構設計或者建筑風格進行發揚光大。建筑規劃設計中,補綴手法的意義在于:不僅使舊建筑保持更美觀的外表和合理的功能,也應使舊建筑在經歷了歲月的洗禮之后,其文化和歷史神韻得到相應的加強與擴大。高質量的補綴設計往往能夠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能夠使一個原本頹敗的區域變的更有活力。
結束語
建筑規劃設計應該從大局出發,同時盡可能的考慮細節,做到統籌兼顧,同時還應該與時俱進,吸收先進設計理念和科學技術,這樣能讓建筑規劃設計更加合理有效。
參考文獻
[1]王艷華.建筑工程設計方案優化概述[M].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2008(12)
貴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周宏文院長首先對《建筑創作》雜志社專程來貴州省院授書表示熱烈的歡迎!他認為《建筑創作》雜志為國內的建筑師、設計師搭建了很好的學習和交流平臺本次為貴州省院制作的《花溪迎賓館》一書無論是書籍的整體設計、排版還是印刷都非常新穎和精美。同時,周院長對為《花溪迎賓館》付出心血的建筑師、設總和各專業的其他工作人員也表示了感謝!
羅德啟(貫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總建筑師):
由《建筑創作》雜志社承編,天津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建筑創作新設計作品100叢書》――《花溪迎賓館》在貴陽舉行首發,我感到尤為高興,因為這本書是幾年來我院艱苦創作換來的碩果,它是在已投入使用的工程實踐基礎上的總結,也是近年來我院建筑創作的最新成果。這本書能在較短的時間內得以問世,還在于《建筑創作》雜志社的全力支持。 花溪迎賓館工程設計,是一項尊重自然環境,具有地域文化內涵和體現“實用、經濟、美觀”建筑方針的設計作品。工程設計從選點、方案、技術設計、室內設計、施工圖階段直至施工現場服務,試運行等全過程都始終遵循上述原則。
“意在筆先”:花溪迎賓館工程的設計創意來自對場地的解讀和認知,來自對黔中傳統民族地域文化的理解,設計創作緊扣“環境”和“文化”兩條線并力求解決四方面問題:
①建筑盡可能隱藏在山坡林木之中。
②利用獨特的地貌環境,體現建筑的山地特征。
③建筑造型與周圍環境相互協調。在自然環境中體現平易、樸實的建筑風格。
④運用現代建筑語言再現傳統文化韻味。
“實用、經濟、美觀”的設計方針在花溪迎賓館工程中得到體現:賓館的總體布局及單體建筑平面布置,能充分滿足政府接待和對外經營的雙重要求。賓館的設施內容齊全,能滿足住宿、餐飲、會議、康體及娛樂等使用功能要求,比較實用。因此開業以來,得到使用者與管理者的贊賞。該工程總投資兩億,單方造價不到6千元。國內同類建筑單方造價大約在1萬元/m2,左右相比之下,比較經濟。建筑的外部形態和室內設計源于貴州地方民居和傳統民族民間文化,外形樸實大方,親切平易,內部空間環境舒適幽雅,既富有地域文化內涵,又體現時代活力,給人以嶄新的感覺。可以說花溪迎賓館是一組本土化的地域性現代建筑。
這本書在封面設計、圖片排版印刷裝幀等方面都體現出很高的質量我非常喜歡。
金磊(《建筑創作》雜志社主編):
作為BIAD的傳媒機構,“本分”地做事是我們的“天職”,受貴州省院羅總委托承編《花溪迎賓館》一書就應該認真,就應該將書送到。真沒想到,受到貴院如此高的禮遇,我十分感動,在這里我首先代表《建筑創作》雜志社幾十位同仁向貴院致敬。《花溪迎賓館》一書是在我們曾策劃出版《中國建筑100》叢書后,再次推出的新系列,它之所以取名為《建筑創作新設計作品100》叢書是基于要突出“創作”,突出新作品,突出優秀的佳作。而羅德啟總建筑師率貴州省院團隊完成的“花溪迎賓館”正集中了這些優勢及特點,因此《花溪迎賓館》一書成為這系列叢書的第一冊,我也為它的問世而欣喜。作為正努力且不斷追求卓越成績的BIAD傳媒機構,我們希望更扎實且有創造力地工作,摒棄傳媒的“泡沫”現象,要以為中國最卓越的建筑設計作品服務的心態去對待每一個“事件”編好每一本書。
蔡力(項目管理公司經理):
花溪迎賓館工程項目規劃用地223.3ha,建筑面積345l2m,項目總投資約1.99億元,項目總投資按建筑面積項目約合5800元/m2,項目總投資包含有場地平整、土建、裝修、空調、智能化工程,室外土建、綠化工程、燈具、潔具、家具采購安裝,廚房設施采購安裝,酒店用品、餐具采購配套同時包含其它基本建設費用(建設單位管理費,勘察設計費、監理費,招標費等相關費用)。
花溪迎賓館是一座以政務接待和對外經營兼備的現代高級酒店,其投資造價控制水平比同類型建筑有明顯的優勢,我認為它得益于優秀的建筑創作理念和設計師、工程師們全過程的精心設計和優質服務,它體現出貴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對建設項且投資控制的綜合實力――建設項目技術性和經濟性的協調統一。
我院從項目的選址到項目的建設實施,試運行至正式交付使用,不僅負責勘察設計工作,還承擔建設項目的造價編制、協助建設方進行項目管理,因此在建設實施過程中作了大量的技術經濟分析,對建設各項標準的確立提供出了決策的依據。如在實施過程中對實施標段的合理劃分提出分析建議,對確立的各標段作好技術界面接口,有力地保障了工期。對各主要材料作了廣泛的調研并提出了選材標準的建議,在體現設計要求的同時對投資的整體進行控制等等。項目建設完成后,實現了進度控制目標,達到了各項質量控制目標,最終經結算審計,實現了投資控制目標,花溪迎賓館工程項目體現出的是技術性和經濟性的協調統一。
王堯燕(貴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
花溪迎賓館是由多個多層建筑單元所組成的建筑群,結構體系大多為全現澆框架,從結構專業的角度來說,結構設計不具備特別的創新和科技含量,但由于花溪迎賓館是一以政務接待和對外經營兼備的現代化酒店,功能較多,是集會議、食宿、餐飲、康體、娛樂等功能及其它完善配套設施為一體的建筑,并且建筑因山勢而錯落布置,高低不一。因此,結構設計師在設計時立足本專業從安全、美觀、經濟、環保的全局角度出發,同設計各專業、建設方、施工單位、監理公司緊密配合,從細微入手,在設計中盡量實現和展示建筑師的設計思想和理念,譬如:
①配合建筑外立面的需要,精心處理外墻的裝飾線、采取措施確保外掛文化石、花崗巖板及大坡屋頂面上的彩瓦安全美觀。
②局部采用不同的結構材料和形式:鋼網架、鋼結構、玻璃、彩鋼板等來實現建筑師的設計思想。
③結合室內裝飾的要求,積極主動與各專業配合,確保室內凈空高度,滿足室內裝飾所需,提供室內較重裝飾件如銅浮雕畫等的安裝方案。
④考慮客房的使用功能,采用異形柱等結構,使房間不現梁柱。
⑤環境工程中,所取用的邊坡處理方案不僅做到安全、經濟,并且最大限度地不破壞原生態環境。
通過花溪迎賓館的設計,我們更
加深刻地認識到,一個優秀建筑作品的實施,依靠的是集體的智慧和團隊協作,建筑專業是“龍頭”,需要我們這些作“龍身”、“龍尾”的鼎力支持才能具備強大的生命力,帶領整條龍騰空而起,展現于世。
郭挺生(貴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
今天應邀參加《建筑創作新設計作品100叢書》――《花溪迎賓館》專輯的首發式,原以為和其它建筑雜志一樣只是介紹建筑的創作,但當我翻開《花溪迎賓館》專輯時看到也有對我們電氣專業的內容,尤為驚喜感謝《花溪迎賓館》專輯的各位編輯們對團隊合作精神的弘揚。
祝愿《建筑創作》及其系列叢書越出越好。
劉雍(國家一級美術師、中國工藝美術大師):
我與省建筑設計研究院的建筑師結構師們密切配合,所設計的每一件作品從內容到形式都與羅總建筑師進行了充分討論,十分默契。為花溪迎賓館共設計制作了30多件鑄銅雕塑、煅銅浮雕、漢白玉浮雕、絲織掛毯、煅銀裝飾、刺繡、蠟染等具有貴州地域文化特色的室內裝飾品。美術設計與建筑風格相得益彰,花溪迎賓館可以說是建筑師與美術家親密合作的產物,我想這一種模式還可以運用到其他公共建筑設計中去。 《建筑創作》雜志社承編的《花溪迎賓館》一書,從我們美術專業的角度看,在書籍裝幀設計方面也是非常高雅的,設計十分專業化,建筑攝影也具有頗高的水平。
張雪源(貴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山地所):
很高興,也很感謝《建筑創作》作為一流建筑專業傳媒平臺對西部的關注,以及此次對花溪迎賓官項目的認可與宣傳。在經濟與技術改變著世界的同時,建筑文化與其它文化一樣面臨全球化的浪潮,在建筑技術發展方面處于整體落后的貴州,此次花溪迎賓館的建筑創作就表達了我們在現代感中尋求地域性特點的理念。自己作為年青建筑師很高興在此次特殊的建筑創作過程中,領會到地域建筑的獨特魅力,以及羅德啟總建筑師為首的創作團隊的深厚建筑文化意蘊。
許劍龍(貴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副總建筑師):
做設計20年了,記得剛參加工作的那些年,建筑方面的書刊可以說是屈指可數,一定程度上滿足不了廣大建筑師的需求。而近幾年來,隨著建筑創作和建筑文化的繁榮與發展,各種建筑書籍和專業期刊也日益豐富建筑師終于可以有選擇地閱讀。就在這個時間段里,《建筑創作》一直被我視為執業生涯中的良師益友。所謂“良師”,是因為該刊物結合各種工程實例以及建筑師創作歷程的經驗總結和理論研究,給我的工作實踐提供了很多有益的指導和幫助,自己創作水平的提高和項目的成功無疑有《建筑創作》的一份功勞。而所謂“益友”,則是來自于對《建筑創作》副刊即“建筑師茶座:的喜愛。該副刊形式新穎獨特、選題與時俱進、內容豐富多彩,既交流了建筑師在創作過程中的成功經驗和觀點、心得,也反映建筑師的某些困惑與煩惱,可以輕松閱讀卻也收獲頗豐,真可謂知心朋友。今天,《建筑創作新設計作品100》叢書首發,率先推出了《花溪迎賓館》專輯,這無疑又給了廣大建筑師尤其是本省建筑師一個驚喜。我覺得該專輯的出版至少有以下兩方面的意義:一是通過專輯向廣大建筑師開辟了一個了解貴州新建筑的窗口,展示了我省建筑創作的最高水平,也是對我省工程實踐的一個肯定。這無疑會更加激發我省建筑師的創作熱情,從而進一步樹立大家的自信心。二是這本專輯系統地總結了花溪迎賓館的創作歷程和成功經驗,從尊重環境、綠色環保、地域文化、時代精神等方面介紹了該項目的工程設計特色。這在當前各種外來文化和建筑創作思潮在某種程度上困擾我省建筑師的時候,咱們本土的建筑創作應該走怎樣的道路,花溪迎賓館的成功無疑是一個最好的回答。
我們期待著《建筑創作》及其系列叢書越辦越好。
皮慧(貴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三所建筑師):
《建筑創作》一直以來是我們十分喜愛的建筑專業學刊,今天能見到這本雜志的主編,責編和攝影師一行感到非常的意外和高興,同時對你們辛勤的工作和高尚的職業情操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謝。
我是一名從事建筑創作的建筑師自然《建筑創作》長期以來一直就是我的摯友,不可或缺的工具書。因為這本雜志內容豐富、視野開闊,它向我們詳細的介紹了大量國內優秀的,具有代表性的,最新的建筑作品,開展了理論與實踐,藝術與技術,人文與科學、繼承與發展、地域文化與現念相契合等許多話題的討論。同時尊重建筑師的原創性,能夠真實地反映建筑師創作過程的艱辛、苦惱和成功實現的喜悅,提供了交流思想、張揚個性的平臺,它是我們建筑師自己的專業性刊物。
工作多年,我作為建筑師又是幸運的,能夠參加貴州花溪迎賓館這樣一個重要工程的建筑創作、實施、建成的全過程,還能有幸的在《建筑創作》這樣的建筑刊物上有自己的作品亮相在喜悅之余,我要感謝院領導的信任總建筑師羅德啟的指點。我認為,建筑創作的過程是辛苦和復雜的,但其中的樂趣和收獲又是無以言表的。
胡征宇(貴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三所副所長):
今天非常高興,金主編一行來我院舉行《花溪迎賓館》一書的首發式,深受感動。見到這本書的出版,引起我對往事的回憶。我個人有四點體會。
①工程組各專業之間,設計方與施工方之間,設計與監理方之間配合協作良好不僅需要工作熱情,還須有管理藝術及實踐功底,才能做到溝通順暢。
②通過本工程實踐,老同志的敬業精神值得我們中青年人學習,尤其是羅總在這個工程中傾注了很多心血從方案開始到竣工驗收,經常加班加點,節假日也親臨現場指導解決問題才能有工程的完美效果。相比之下,我們的差距很大,今后應多努力。
③設計工作對于工程來說僅是其中的一部分,要使工程順利實施,還需要大量的現場配合,及時解決各專業的實際問題,本工程的現場代表蔡力在長達兩三年的時期間,所有的“五一”、“十一”、“元旦”、“春節”都是在現場度過的,非常辛苦,難能可貴。
④這樣的工程完成后,回頭認真總結很有必要,無論從技術上、管理上,協作,配合的技巧方法上都會對自己的綜合素質有很大提高。所里的中青年設計工作者一定要珍惜這種難得的機會。
最后,周院長希望今后與《建筑創作》雜志社加強合作,將借助《建筑創作》雜志更多地宣傳我院優秀的建筑師和優良的建筑作品。(文字初稿統籌:貴州省建筑設計研究院許家強主任)
作者:崔卯昕,《建筑創作》雜志社 編輯部副主任
【關鍵詞】城鎮化;規劃;建設;契機
借鑒我國城鎮化規劃與建設以及國外新型鄉村社區中發展的經驗,對我國村鎮規劃與建設提供借鑒,從而促進我國新農村建設和農業現代化發展。
1特色城鎮與村鎮規劃與建設文獻綜述
1.1城鎮化發展研究
陸大道主編的《2006中國區域發展報告:城鎮化進程及空間擴張》認為,城鎮化是經濟結構、社會結構和生產方法方式、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轉變,涉及產業的轉變和新產業的支撐、城鄉社會結構的全面調整和轉型、龐大的基本設施的建設和資源環境對它的支撐以及大量的立法、管理、國民素質提高等眾多方面,必然是長斯的積累和長期發展的漸進式過程。主編的《中國城鎮化道路》,主張對“小城鎮大問題”的再探索,并以蘇北為個案,論證了小城鎮的發展在中國的社會意義。通過對“江村”和“溫州模式”的比較研究,提出以農村工業化為基礎的“農村內生城市化”思想。
1.2發展特色城鎮的研究
仇寶興主編的《城鎮化與城鄉統籌發展》認為,“走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既是對中國城鎮化發展未來進程和前景的重要規劃和描繪,也是對城鎮化發展“中國經驗”的高度概括和總結。論著通過對國內外城鄉發展的若干模式進行比較,從城鄉統籌、保護與開發、拉力與推力、協同與發展四個維度分析當前中國城鎮化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并從區域層面、城市層面和農村層面三個度量因子論證有序城鎮化的科學合理性。
武權德和王源昌等編著的《國家戰略與中國特色城鎮化――來自云南的實踐》較為全面地揭示了國家優先發展戰略與核心區域城鎮化、區域協調發展戰略與西部地區城鎮化的內在規律,進而從實踐維度剖析了國家戰略推動下云南城鎮化的路徑及發展前景。論著首先探究第三級階梯中的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京津冀地區城鎮化的歷史和現狀,重點分析國家優先發展戰略與城鎮化的關系;其次分析第二級階梯中的成渝經濟區、關中一天水經濟區以及北部灣經濟區的經濟、社會和城鎮化發展的現狀和遠景,重點梳理西部大開發戰略與城鎮化的關聯。
王克忠主編的《論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在中國特色城鎮化的戰略目標、道路和實現中國城鎮化的策略等方面,提出了某些新觀點,如中國特色城鎮化目標應定為適度城鎮化率為好,并強調了中國城鎮化目標的質的規定性;在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問題上一方面強調了發展大城市、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另一方面強調了發展縣域鎮、中心鎮、特色鎮;在中國特色城鎮化策略上針對我國人多地少和資源緊缺的基本國情,強調了又好又快的城鎮化、緊湊有序發展的城鎮化和非均衡重點突破的城鎮化;在郊區化問題上強調了中國郊區化的特點和避免西方國家郊區化的弊端。此外,本書還強調了城鎮化產業基礎、資源環境條件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明確指出農業、農村和農民將長期存在等等。
1.3新型鄉村社區的專著研究
美國學者阿特主編的《國外鄉村設計》,收集了大量使用了創新型設計方法的小城鎮規劃設計的實例,包括職業城鎮規劃師、地方規劃委員會自愿成員、房地產業主、開發商、土地信用社和所有關注目前正在改變和塑造鄉村發展模式的居民。
1.4對國內鄉村社區的實證研究
戚本周、周達在“北京城郊結合部的發展演變及啟示”( 戚本周、周達,2007)一文中,在研究北京城鄉結合部于改革開放后發展變化歷程的基礎上,提出了城鄉結合部在北京發展中的四個作用:城鄉結合部是北京城市發展的基礎;城鄉結合部對推動北京工業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城鄉結合部地區承擔了疏解過度擠壓的城市空間的職能;以及城鄉結合部承擔著改善環境質量的職能。并對北京城鄉結合部發展中存在的六個方面的問題也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
2新時期背景下的特色城鎮與村鎮規劃重點
村鎮規劃的重點,一般包括三個層面:一個是農村的公共產品供給,另一個是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最后是實現自然生態和人文生態的良性互動。
2.1農村的公共產品供給
從農村的公共產品供給方面,大的方面包括農村的教育、醫療衛生、文化事業的發展以及農村的社會保障等,在農村的民生問題上有了大的突破和發展,農民養老有保障,上學少交錢,看病少交費,這三件事解決了,對農村的和諧社會建設以及縮小城鄉差距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2.2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
小城鎮處于城鄉聯動的關鍵點,它連接農村經濟和城市經濟發展,發展小城鎮對于促進我國農村城市化建設和工業化進程的加快,推動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縮小城鄉收入差距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小城鎮的建設過程中,只有通過科學合理的規劃和一系列有效措施和手段,使建筑和土地合理利用的有機協調的小城鎮,創造發展空間小城鎮。
2.3實現自然生態和人文生態的良性互動
在保持經濟發展的同時,實現環境保護與人文生態的可持續發展。各村鎮建設中要結合當地特色和優勢,建設優勢產業。
【參考文獻】
[1]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M].上海:上海三聯書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2]徐世剛著.溫州模式面臨的挑戰[J].社會科學戰線,2003年第2期
[3]童星.發展社會學與中國現代化[M] 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5月,第449頁
關鍵詞:連帶責任 侵權責任法 網絡侵權 建筑物坍塌侵權
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27-0101-03
一、引言
連帶責任(joint liability),是指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有牽連關系的兩個以上當事人均須對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民事責任。連帶責任制度起源于羅馬法,羅馬法將因合同產生的連帶債規定為共同連帶債,將因侵權產生的連帶債規定為單純連帶債。近代大陸法系各國都只規定一種連帶之債,不再因其產生原因不同而作進一步的分類。中國關于連帶責任的規定最早見于《民法通則》第87條,結合《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在侵權責任領域,筆者認為,連帶責任是指被侵權人有權向共同侵權行為人、共同危險行為人及其他具有牽連關系的責任人中的任何一個人或數個人請求賠償全部損失,連帶責任人中的一人已全部賠償了被侵權人的損失,則免除其他責任人向被侵權人應負的賠償責任的一種責任方式。《侵權責任法》第13條規定,“法律規定承擔連帶責任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這是對法定的侵權責任的規范。
二、侵權責任法中連帶責任的具體類型
為了使被侵權人的利益得到充分救濟,同時保持侵權人之間的利益平衡,中國《侵權責任法》在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的基礎上,對適用連帶責任的具體類型及其他情形進行了重新規制。筆者將對中國侵權責任法上的各種連帶責任做一個詳細的研究,力圖建立中國侵權責任法上的連帶責任體系。
(一)數人侵權時的連帶責任
數人侵權責任是指數個侵權人對同一被侵權人承擔的侵權責任,中國《侵權責任法》在規定共同侵權責任的同時,也規定了分別侵權責任制度,并采用“共同過錯”作為區分二者的標準,即只有具備共同故意或共同過失的情況下,才能成立共同侵權責任,否則構成分別侵權責任,這種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二者在適用范圍的互補性。
1.共同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共同侵權行為有的學者稱“共同致害行為”或者“共同過錯”,日本學者稱其為“共同不法行為”,屬于數人侵權行為的情形之一,是指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的權利造成損害的行為。 關于共同侵權行為的類型,中國學者有不同的見解,主要有“五元說” 、“三元說” 以及“二元說” 。中國《侵權責任法》確定的共同侵權行為包括共同加害行為、擬制的共同侵權行為、共同危險行為和無意思聯絡的共同侵權行為,并在第8~10條對共同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的的情形作出詳細、具體的規定。
2.分別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分別侵權行為,是與共同侵權行為相對的概念,指數個侵權人的行為既不存在主觀上的關聯共同,也不存在客觀上的關聯共同,但造成了同一損害事實的侵權行為形態。中國《侵權責任法》采取客觀說,從原因力是否充分的角度,在第11條、第12條規定的數個充足原因偶然競合侵權行為和數個單獨不充分原因偶然競合侵權行為的連帶責任形態。
兩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應當符合以下條件:第一,兩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每個人的行為都必須是侵權行為,但是各侵權行為之間相互獨立。所謂“分別”,是指實施侵權行為的數個行為人之間不具有主觀上的關聯性,每個行為人在實施侵權行為之前以及實施侵權行為過程中,沒有與其他行為人有意思聯絡,也沒有認識到還有其他人也在實施類似侵權行為。第二,造成同一損害結果。“同一損害”指數個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害的性質相同,都是身體傷害或者財產損失,并且損害內同具有關聯性。第三,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存在聚合的因果關系。 這是適用分別侵權承擔連帶責任的關鍵。所謂“足以”并不是指每個侵權行為都實際造成全部損害,而是指即便沒有其他侵權行為的共同作用,獨立的單個侵權行為也有可能造成全部損害。
侵權責任法規定分別侵權承擔連帶責任的目的就在于保障受害人的追償權,使受害人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得到最充分最可能的救濟,從而最大限度的彌補受害人因侵權行為而遭受的損失。
(二)網絡侵權者的連帶責任
網絡侵權是隨著互聯網的發展而產生的、發生在虛擬的空間而非實在空間的一種侵權形態,與傳統侵權行為相比發生了相應的變異,但在本質上和傳統侵權行為是相同的,即行為人違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權益。中國于2000年通過了《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并于2003年和2006年進行兩次修改,該解釋確定了網絡環境下受保護作品的范圍,規定了作品在網上轉載的有關權利義務,明確了網絡用戶與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侵犯他人著作權的條件。2006年5月10日,國務院通過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對權利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給予了嚴格保護,同時也規定了網絡環境下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制度,并建立了處理侵權糾紛的“通知與刪除”的程序。雖然中國對網絡著作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已經制定了相應的保護制度,但網絡侵權方面的法律規范從整體上看仍然不夠完善,依然沒有專門的法律制度來加以規制,《民法通則》中一般侵權條款又缺乏針對性,很大程度上難以適應解決網絡侵權案件的需要。
本次公布的《侵權責任法》,確立了網絡侵權行為法律調控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規范。在第36條對網絡侵權者的侵權責任作了相應的規定,即“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本條規定的是網絡用戶與網絡服務提供者共同承擔侵權責任主要包括兩種情形:網絡服務提供者依“通知規則”與網絡用戶共同承擔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依“知道規則”與網絡用戶共同承擔責任。所謂“通知”是指利害關系人就第三人利用網絡服務商的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事實向網絡中介提供者所發出的要求其采取必要技術措施,以防止侵權行為進一步擴大的法律行為。所謂“知道”,應該是“明知”而不是“應知”。
厘清以上兩種連帶責任之間的關系是準確理解網絡技術服務提供者應當在何種條件下承擔間接侵權責任的關鍵。筆者認為,上述兩種連帶責任之間是并列關系,而非遞進關系,更非包含關系。如果被侵權人能夠證明網絡提供者對侵權行為“知道”,可以不發出侵權通知,直接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與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如果被侵權人認為其無法舉證網絡服務提供者具有過錯,可以根據第2款發出通知。
(三)高度危險物的連帶責任
隨著現代科技的飛速發展,許多具有高度危險性的大型現代工業日益增多,即使人們在管理過程中極為謹慎,也難免會發生危險事故。高度危險責任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從事對周圍的人身、財產安全具有高度危險的活動造成他人損害時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依據中國《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高度危險物的侵權行為主要包括民用核設施侵權行為、民用航空器侵權行為、高度危險作業侵權行為以及高度危險物侵權行為。
依據第69條的規定,高度危險物責任采取無過錯責任原則。要想充分理解此項規定,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點考慮:第一,高度危險作業具有超出一般程度的危險性,對生活在其周圍的人們生命、財產安全,尤其是對直接從事作業的工人的人身安全帶來極大的威脅,即使作業人極其謹慎,仍難以避免危險事物的發生;而一旦發生危險事故,又會給周圍人的生命、健康以及財產造成巨大的傷害或損失。第二,高度危險作業者因危險活動而獲利,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危險。第三,只有讓事故原因的制造者承擔責任,才能促使他們采取措施遏制事故的發生。 第四,高度危險物的受害者往往是社會中的弱者,他們在經濟上處于弱勢地位;在證明加害人的過錯舉證上缺乏足夠的技術手段,只有采用無過錯責任原則才能充分地保護他們的利益。
1.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連帶責任。依據《侵權責任法》第74條的規定,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高度危險物所有人與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本條中關于“高度危險物”應該按照第72條的規定理解,即所有人遺失、拋棄具有毒害性、放射性、易燃易爆的物品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所有人應當承擔責任。在高度危險物被拋棄的情況下,因為高度危險物自身的易燃、易爆、毒害等性質仍能對周圍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威脅,即使所有人已經高度危險物拋棄,但只要第三人沒有對高度危險物進行占有或者對其產生所有權,原所有人對其造成的損害仍須承擔責任。在高度危險物被遺失的情況下,所有人雖未對遺失物進行占有,但仍對高度危險物擁有所有權;仍應對高度危險物因其造成的損害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講高度危險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擔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與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2.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他人損害的連帶責任。《侵權責任法》第75條規定,“非法占有高度危險物造成他人損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證明對防止他人非法占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的,與非法占有人承擔連帶責任。”按照有關高度危險物安全規范,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對其占有的高度危險物要盡到高度注意義務,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妥善保管高度危險物,將高度危險物放置在特定的區域,并由專人看管,防止高度危險物被盜或者非法流失。如果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盡到高度注意義務,將對社會產生巨大危害,嚴重威脅周圍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和公共安全。因此,應當加重所有人、管理人的責任,使其對自己的過失行為負責。此外,考慮到非法占有人可能沒有賠償能力,如果僅讓其承擔侵權責任,受害人得不到合理的賠償,對受害人保護不力,也不利于促使高度危險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加強管理。所以,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證明對防止他人非法占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的,與非法占有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是所有人自己占有高度危險物的,由所有人與非法占有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所有人將高度危險物交由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與非法占有人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所有人和管理人都有過錯的,所有人、管理人和非法占有人一起承擔連帶責任。需要指出的是,所有人、管理人與非法占有人承擔連帶責任的前提是,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證明對防止他人非法占有盡到高度注意義務,而不是由受害人去證明所有人、管理人是否盡到高度注意義務。也就是說,是否盡到高度注意義務的舉證責任在所有人、管理人,如果他們不能證明已盡到高度注意義務,就推定其有過錯,應當與非法占有人承擔連帶責任,受害人可以要求所有人、管理人、非法占有人中任何人,部分或者全部承擔侵權責任。
(四)建筑物設施倒塌損害的連帶責任
物件損害責任,是指管領物件的人未盡適當注意義務,致使物件造成他人損害,承擔的對物的替代責任。在中國,物件致人損害主要包括建筑物等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脫落損害責任,建筑物等設施倒塌損害責任,不明拋棄物、墜落物損害責任等。根據中國《侵權責任法》第86條的規定建筑物等設施倒塌的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依據第86條第1款的規定,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承擔連帶的無過錯責任,此種責任是第一順位的責任。如此規定主要基于以下兩方面考慮。從《建筑法》等法律的規定來看,建設工程質量擔保義務主要由施工單位承擔,要求其對地上物倒塌承擔責任,自無異議。建設單位作為建設活動的組織者,其應當盡到相應的監督義務,通過其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選任過錯監理等,保證建設單位質量合格、安全。建設單位作為建設工程的所有人,其享有因建設工程帶來的全部利益,自然也應當承擔由此帶來的風險,包括倒塌帶來的侵權責任。從地上物倒塌的背后來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對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的要求以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偷工減料、的結果,存在重大過失。故而,在已經發生所有權轉移、不在屬于建設單位所有的地上物倒塌的情況下,也應當由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而非地上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來承擔責任。
三、結語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和保險制度的日益完善,一些國家對連帶責任制度的適用范圍進行了反思。有的學者認為,連帶責任與為自己行為負責之間可能存在矛盾,會造成連帶責任中有經濟賠償能力但過錯程度不重的人承擔較重的責任,破壞了侵權人之間的利益平衡。當某一侵權人沒有償還能力時,已經承擔了賠償責任的侵權人就無法行使追償權,承擔了超出其過錯程度的責任。而且,連帶責任制度會鼓勵原告在訴訟中有償付能力的侵權人作為被告,即使這些人只有微小過錯,僅僅因為他們比其他侵權人有償付能力,就需要對全部損失承擔責任。但是,不能否認,連帶責任有利于被侵權人得到充分的救濟,減輕了被侵權人的舉證責任。而且,對于連帶責任人而言,這種責任方式也并非不公平,共同侵權中的每一個行為人應當對于結果的發生具有預見性,因此,有理由讓他們對結果的發生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內部的追償制度也能導致最終責任的公平承擔。在中國保險制度還不健全的情況下,連帶責任所具有的擔保價值,有利于充分保護被侵權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1]尹田.論民事連帶責任[J].法學雜志,1986,(4).
[2]孔祥俊.論連帶責任[J].法學研究,1992,(4).
[3]佟柔.民法原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1982.
[4]王利明.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研究(修訂版)[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
[5]王利明,楊立新.侵權行為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
[6]孔祥俊.民商法新問題與判解研究[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
[7]王利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釋義[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10.
[8]汪智淵.侵權行為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9]王澤鑒.債法原理(二)――侵權行為法[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