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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和郊區工委關于在農口開展“三重三抓一監督”活動的安排意見,文殊鎮從4月底到6月中旬,集中進行了全鎮財務的自查、互查工作。從目前看,全鎮各單位票據正確,收支平衡,均符合財務管理規定,原創:無私設小金庫和違犯財經紀律,貪污挪用現款的行為。
一、領導重視,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為了使財務大檢查落到實處,抓出成效,他們以“四抓一主題”為載體,利用星期五下午機關干部學習的時間,組織大家深入學習了《》、“八個堅持、八個反對”、“四大紀律八項要求”等內容,并認真剖析了近年來我市幾起違紀違法案例。大家一致感到,市委提出的“三重三抓一監督”非常及時,在目前開展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它不但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更重要的是為加強我鎮的組織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全面提高各級干部的整體素質有著現實和長遠的意義。以法理財,公正理財,科學理財,規范理財程序,是全面落實“三重三抓一監督”的重中之重,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必然要求。為此,鎮上組建了以主要領導掛帥的財務清查領導小組。對鎮財務室、經委、農技站、獸醫站、農經站、民政辦、農機管理站的財務管理人員進行了了專門的教育,要求他們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聚精會神的財務自查,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審核,確保了此項工作的落實。
二、自下而上,逐級清查
鎮黨委規定,持有經費的各個站室對照以下五個方面自我為主搞好自查,1、財務報告的內容是否真實、完整。2、有無違反規定擅自設立罰沒項目、擅自擴大罰沒范圍和提高罰沒標準以及少收、漏收現象。3、所取得的各項收入,是否按規定匯繳到上級主管部門的罰沒款專戶,有無“公款私存”或截留、坐支、挪用行為。4、是否按規定用途列支返還款,有無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提高個人補助標準行為。5、專項經費是否做到專款專用,有無改變用途和額度行為。原創:并要求各單位將自查結果以書面的形式,上報鎮政府辦公室。在此基礎上,財務清查領導小組依照各單位的自查報告,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了審計,1、對財務收支、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2、對預算、決算、財務報告及其它財務收支的相關資料進行審計。3、對銀行開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及其它相關資料進行審計。在此基礎上,他們通過聯合會審的方法,對各單位的收費票據逐本審核,對有爭議的票據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并把評議的結果上報鎮黨委集體裁決,自查結束后,每個財務人員都寫了保證書,確保了把責任落到了具體人身上。
為加強鎮政府機關財務收支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杜絕浪費和腐敗,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鎮政府機關的財務由黨政辦公室財務室統一管理,機關內各辦公室根據本辦公室工作實際需要在年初做出行政經費預算經人大批準后執行,使用情況由黨政辦協助核算。
二、黨政辦財務室設專門的出納人員,負責機關內的經費運作記錄,鎮財政分局會計核算中心派專職會計人員,專門負責鎮機關各辦公室的經費核算,會計、出納要各司其職,互相配合,互相監督,定期對帳,日清月結,確保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賬實相符,會計資料、檔案要妥善保管。
三、完善財務開支審批制度,嚴格執行開支審批手續。任何開支需由辦公室主任和分管領導審批才可使用。
四、辦公用品的購置,屬政府采購范疇的,由各辦公室提出購置計劃,交黨政辦匯總后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由鎮財政撥款采購。日常零星辦公用品由各辦公室專人購買,費用計入各辦公室行政經費。
五、報刊雜志的訂閱,本著專業對口、利于工作的原則,由各辦公室提出計劃,交黨政辦統籌后統一訂閱。費用在各辦公室經費中開支。
六、機關工作人員公務需借用公款的,必須填寫《借款申請表》,列明用途、金額及借用時間,辦公室主任簽名,經分管領導簽名同意后方可借支。借款人員應在辦完公務結束后三日內按支出金額的審批權限,將票據交領導審核批準后,辦理報帳結算手續。一律不得借用公款作私人用途。
七、機關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和參加各種會議活動必須嚴格執行有關開支標準,因特殊情況超標的,需經分管領導審核批準方可報銷。
八、日常出車修理費、路橋費單據須經黨政辦公室車隊負責人核認簽名,黨政辦分管領導審核簽名后方可報銷。汽車入廠修理前須經黨政辦公室車隊和分管領導確認同意,否則一切費用由當事人負責,不予報銷。
一、管理模式
以《市鄉鎮預算外資金管理實施意見》和《市鄉鎮預算外資金管理補充意見》為基礎,除農業服務中心代管的村級資金以及獨立核算的經營單位實行會計委派制外,其他所有行政事業單位一律實行“零戶統管,記帳”,納入會計核算中心統一管理。實行記帳的單位不設專職會計,只設收支結報員。
二、預決算管理
單位應當根據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經濟工作目標,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注重單位的財務收支預決算管理。年度收支預決算的編制和執行要充分體現“保吃飯、保運轉、促發展”的原則。
單位的預算應當自求平衡,不得留有缺口。單位年度預算應當在上年十一月底編制完成,并報經財政所審核、鄉政府批準。年度終了單位應編制年終決算,同時結合年度預算進行分析對比。單位年度決算應在次年的一月十日前編制完成,并報鄉財政所審核確認。
三、收入管理
單位的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單位預算,進行統一核算、統一管理,嚴禁私設賬外賬、小金庫。
單位收入的取得和往來結算,應當使用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非稅收入繳款憑證、行政事業收費收據、結算憑證和法定的票據。使用自購、自印收據等不合法票據的,付款單位有權拒付。
鼓勵單位積極開拓收入渠道,廣開收入來源,超額完成基數任務的收入可追加用于公用經費。
四、支出管理
單位應當本著量入為出、略有結余的原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安排支出。
1、審批權限。各單位在預算范圍與標準內所作支出,必須經由分管負責人審核簽字、鄉長審批后入賬,保持原列支渠道不變,審核人對報批的單據要認真審核。重大支出(5000元及以上)必須經鄉長、分管負責人及單位負責人討論確定后實施。
各單位所列支出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將大額支出分解列支以逃避領導審核把關。
財政所對超預算、超標準、越權審批及不規范的支出一律不予認可、結報。
2、批準手續。所有的費用支出必須取得正規、合法的原始憑證(即各級稅務部門監制的正式發票、商事憑證和財政專用收據),并且應當事實清楚、合法有效、手續齊全。單位的財務支出憑證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財政所一律杜絕白條支出,無特殊情況隔月支出不予報支。
3、人員工資考核經費。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嚴格按鄉黨委組織科核定的標準執行,工資總額中的70%部分由鄉財政撥款定期統一發放,工資總額中的30%部分由單位自籌、考核發放。單位除政府綜合考核外不得發放各種補助、獎金和實物。
4、職工社會保障經費。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鼓勵職工辦理相關保險,養老保險的參保標準為市勞動人事部門確認的本年度城鎮職工企業養老保險的最低基數;醫療保險參保標準為市勞動人事部門確認的以個人參保的不帶個人賬戶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所繳納的保險由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的比例負擔,單位負擔的養老保險不得超過15年,單位負擔的醫療保險截止職工領取養老保險之日。
5、公用包干定額經費。公用包干定額經費指除單位大額修繕、資產采購外的日常辦公經費,不得超過鄉批在崗年人均5000元的總額標準。單位在完成收入基數外超收款項可用于追加公用經費。單位一律不得列支接待費用,所有公務接待活動全部報鄉辦公室統籌安排。
6、固定資產支出。凡單位大額修繕和添置資產設備都必須先履行書面報批手續,2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經鄉長、分管領導、財政所長集體討論,鄉長審批后實施;2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需經鄉黨委集體討論決定,由鄉長審批后實施。所有建設及修繕項目都要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標,工程預、決算統一由財政所報市財政局審核,否則工程支出一律不予報支。
五、資產負債管理
1、流動資產管理。各單位必須設立往來款項明細賬。單位工作人員因公辦事借款,除履行必要的手續外,還應在事情辦結后及時結清往來。各單位債權應及時組織清收,經鄉主要領導批準后,可對清收人員按其清收額給予一定的獎勵。
2、固定資產管理。各單位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和固定資產臺賬,凡經批準添置的固定資產,必須納入政府采購,同時進行資產登記,并落實保管責任,定期盤點核實。單位固定資產每年至少要清查一到兩次,對盤盈(虧)的固定資產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資產增減變動要及時進行變更并報財政所登記。各單位對閑置資產進行租賃或轉讓時,須請示鄉主要領導由財政所統一操作,嚴禁各單位擅自處置。
3、負債管理。單位應嚴格控制債務發生,不得發生新的債務。
各單位債權債務每年進行一次排查清理,登記債權債務臺賬,實行動態管理,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六、財務結報管理
1、單位收支結報員負責本單位收入的征收、解繳,負責支出結報以及收費票據的領用、結報和繳銷,按照財政所規定設置好有關臺帳,并按照有關要求做好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
2、單位收支結報員必須在每月28日前向財政所結報當期財務,逾期結報,須先由單位負責人及結報員說明原因,履行手續后財政所方可結報。
3、逐步擴大單位資金的直接支付范圍和額度,由會計核算中心向提供商品和服務的供應商轉賬劃撥資金,減少單位備用金的使用。
七、監督檢查
1、各單位要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約束機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2、凡發生下列行為之一的,將依據上級文件規定報市相關部門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處分:違反《收費許可證》規定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違反財政票據管理規定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轉移預算外資金收入、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
3、單位負責人為本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財務管理負總責。收支結報員具體執行相關的財務制度管理規定。
4、凡經上級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檢查后對單位處罰及沒收款項的,視情節給予單位負責人教育或處罰,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八、附則
1、鄉屬其它單位參照本規定執行,與過去有關規定相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由于**一直在企業工作,無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經驗,在業務能力上完全算得上是一個新手,但是他能夠靜下心來學習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刻苦鉆研各類審計法規法條,向有經驗的同事虛心請教,能夠快速適應新的工作環境,較好的完成各項審計項目。
一、工作上積極主動
**同志6-**期間按照領導的安排,加入行政事業經貿科參與招商局**長的經濟責任審計,在科長的**指導下,學習行政事**位經費收入支出方面的管理規定(包含培訓費、會議費、公務接待費、差旅費、津補貼、工會經費,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要求),學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準則,學習了什么是經濟責任審計及經濟責任審計程序,掌握到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是“經濟責任”,能夠將學到的財經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中,理清工作思路,按照項目的工作進度較好的梳理了區招商局財政收支、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業務,對照學習的政策知識找出相關問題點,完成相關問題點的審計底稿。
同志7月中旬**領導安排,參與組第二小組對全市部門開展巡察“回頭看”工作,雖然他無相關巡察工作經驗,但是他能夠按照領導的工作安排,接下任務,嚴格按照市委巡察組的工作要求,做好了各項本職工作,工作期間作風優良,遵守各項巡察紀律,獲得了小組組長及同事們的肯定。同時,他在開展巡察的過程中,能夠積極主動向有經驗的老同志學習,虛心求教,利用業務時間給自己充電,學習省市巡察文件要求及巡察重點,掌握巡察過程中溝通技巧,了解被巡察單位的財務收支、財政收支及其他工程建設活動,在李長江主任的指導下,較好的完成了本次巡察工作。
同志9月之后按照**的安排,參與區委巡察辦第一**組對辦事處及社區(村)開展巡察工作,此次任務時間緊,工作量大,他能夠任勞任怨接下任務,積極開展工作。工作期間,利用有限的時間,學習省農村集體財務管理辦法、區農村集體財務管**法、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農村集體“三資”與財務規范管理,對照政治巡察問題清單(圍繞"三個聚焦"),查找村級財務收支問題,整理巡察財務問題底稿,虛心向其他同志創新的工作方法和技巧,補足自己的短板。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財務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和資金使用效益,確保預算收支平衡和畜牧獸醫事業發展,經局班子研究,現將有關財務管理規定通知如下:
一、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要從建設節約型社會高度出發,強化預算管理意識,嚴格遵守財務紀律,自覺接受財務監督,要合理安排正常運轉和事業發展所需經費,嚴格控制接待費、辦公費、郵電費、水電費、公務用車等一般性支出,全面節約開支。辦公用品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采購,各科室、監督站領用時需進行登記。
二、嚴格開支審批程序。各科室開支由經辦人員在原始憑證上注明事由、簽名的基礎上,經分管局長、局長逐級簽字后方可報銷;各監督站開支由經辦人員在原始憑證上注明事由、簽名的基礎上,經站長、分管局長、局長逐級簽字,并統一登記后方可報銷。各站辦公經費實行定額管理,超額部分不予報銷。
三、嚴格報銷票據管理。報銷票據必須具備當地稅務部門監制章,交款單位、日期、數量、金額大小寫一致,手續齊全,否則無效。財務人員要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對各種原始憑證認真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以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還,并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的收支不予辦理。原則上500元以上大額款項通過銀行轉帳,500元以下通過現金報帳結算。
四、加強用款計劃管理。財務人員要記好現金與銀行存款日記帳,帳目做到日清月結,每月將財務收支狀況報局班子。在縣財政下達部門預算批復后,財務要根據預算指標提出全年用款方案,分項分月列出用款計劃,報請局班子研究決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對本鎮范圍內各村主要負責人實施的經濟責任的審計監督。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村主要負責人,是指行使村集體及村民委員會財務審批權和參與村級經濟活動決策的主要負責人。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經濟責任是指村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其所在單位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的責任,包括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
主管責任,是指由于村主要負責人對其所在單位的經濟事項管理、領導或監督不當等原因,致使所在單位出現違法違規問題而應負擔的經濟責任。
直接責任,是指由于村主要負責人對其直接分管的經濟事項管理不當,或決策失誤而事后又處理不力,以及違規操作、等原因,造成所在單位經濟損失或經濟效益差而應負的經濟責任。
第五條村主要負責人在任期內或離任、換屆時,應當接受經濟責任審計。
第六條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本鎮范圍內村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設立鎮審計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村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并接受區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鎮人民政府應建立村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檔案,保證審計資料的完整性和審計工作的連續性。
第八條村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堅持“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原則,審計辦應根據鎮人民政府的統一安排或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的決定,確定審計工作重點,編制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第九條審計辦實施審計時,可通過審前公示、述職、召開座談會、發放調查問卷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及時掌握工作重點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若遇到難以深入實施或涉及職權范圍以外的問題,則應向鎮人民政府報告,并按法定程序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第十條審計辦工作人員在審計中應當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并遵守審計回避制度。
第十一條被審計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阻礙審計辦實施審計活動,其他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干涉審計辦實施審計活動。
第十二條由鎮人民政府審計辦組織實施的村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所需經費列入鎮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第十三條村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結果應作為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或上級組織評議村主要負責人工作實績和對村主要負責人進行管理、監督、罷免、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十四條審計辦應當通過審計村主要負責人所在單位(必要時延伸到有關部門、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分清被審計的村主要負責人應負的主管責任和直接責任,并作出客觀評價。
第十五條對村主要負責人所在單位財務收支審計的主要內容包括:
㈠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㈡財務收支計劃的執行情況和決算;
㈢損益性收入情況:
1、經營收入;
2、發包及上交收入;
3、投資收益;
4、補助收入;
5、其他收入。
㈣損益性支出情況:
1、管理費用(干部工資、補貼、獎金、公務活動支出);
2、經營支出;
3、收益分配;
4、其他支出。
㈤非損益性收支情況:
1、土地補償費收支;
2、福利費收支;
3、捐贈款及捐贈物資收支;
4、上級撥款收支;
5、依法向群眾專項籌集的公益性、生產性建設資金收支;
6、其他非損益性收支。
㈥專項資金、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㈦集體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㈧基本建設和對外投資的管理和效益情況;
㈨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㈩群眾反映的其他有關經濟事項;
(十一)鎮人民政府及有關國家機關委托的其他審計事項。
第十六條在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還應審查村主要負責人任職期間所在單位財務收支工作目標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情況;審查村主要負責人個人在財務收支中有無侵占集體資產,違反干部廉政規定以及是否有違反國家規定增加農民負擔的情況;分清村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財務收支中不真實,資金使用效益差以及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問題應負的責任。
第十七條審計辦應當對被審計單位的有關情況進行審前調查,編制審計實施方案,擬定審計通知書。
第十八條在實施審計3日前,由紀委或組織人事等有關部門會同審計辦,向被審計的村民委員會送達審計通知書,同時抄送被審計的村主要負責人。
第十九條審計通知書送達后,村民委員會應向審計辦提交下列材料:
㈠村主要負責人任期內財產清查,各年度財務收支的會計帳冊、報表、憑證及相關資料;
㈡村主要負責人任期內各年度的經濟工作計劃及執行結果資料;
㈢村主要負責人任期內作出重大經濟決策的會議紀要、記錄等相關資料;
㈣村民委員會內部機構設置、職責分工、人員狀況及內控管理制度;
㈤審計辦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第二十條審計實施階段結束后,審計辦擬出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按審計復核規則審議通過后送達村主要負責人及村民委員會征求意見,村主要負責人及村民委員會應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送交審計辦;逾期未提出意見的,視同無異議。
村主要負責人及村民委員會提出異議的,審計辦應進行復查,然后形成審計報告,并將審計報告和村主要負責人、村民委員會的書面意見一并報鎮人民政府。
第二十一條審計終結后,審計辦應向鎮人民政府提交審計報告,審計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㈠基本情況(包括村民委員會機構人員情況,村主要負責人任職期間經濟目標完成情況、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情況、對外投資、基本建設等重大事項的基本情況);
㈡存在問題及處理意見和建議(包括經審計查出的單位主要問題和個人經濟問題,同時針對存在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㈢審計評價(簡要概述經審計確認的被審計人員的經濟工作業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應負的經濟責任和其他相關評價);
㈣需要說明的問題(根據需要對一些因時間、人力或其他特殊原因而無法審查清楚的問題加以說明)。
第二十二條鎮人民政府審定審計報告,對村主要負責人及村民委員會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處罰;情節嚴重的,提請紀檢、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審計報告應送達村主要負責人及村民委員會。審計報告自送達之日起生效,被審計單位應當執行。
審計結果以適當形式公布。
第二十四條審計辦應當自審計報告送達之日起3月內,對審計報告中提出問題的落實情況、審計意見和審計建議的采納情況進行回訪。
第二十五條村主要負責人及村民委員會拒絕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資料,阻礙審計辦依法實施審計活動,或者提供偽證、毀滅轉移證據,拒不執行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報復陷害審計人員、提供資料人員、檢舉人和證人的,應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或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按下列規定追究責任:
㈠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提出罷免的處理建議;
㈡違紀政紀的,向紀檢、監察機關提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建議;
㈢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六條審計辦工作人員在審計期間、、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愛崗敬業,堅持原則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
在工作中,自己按照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新舉措的要求,在工作中要能夠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以新《會計法》為依據。遵紀守法,遵守財經紀律。認真履行會計崗位職責,一絲不茍,忠于職守盡職盡責的工作。服從組織安排,并能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崗位任務工作。主動利用會計的優勢和特長,給領導當好參謀,合理合法處理好財會業務。對各辦公室人員所需報銷的單據進行認真審核,為領導把好第一關,對不合理的票據一律不予報銷,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認真做好會計基礎工作,認真審核原始憑證,會計憑證手續齊全,裝訂整潔符合要求,科目設置準確,帳目清楚,會計報表要準確及時完整定期向領導匯報財務業務執行情況,除按時完成本職工作之外,還能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
二、加強政治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素質
我深知作為財務工作人員,肩負的任務繁重,責任重大,為了不辜負領導的重托和大家的信任,更好的履行職責,就必須不斷的學習,因此把學習放在重要位置,認真學習業務知識和煤礦兼并重組的新形勢下的政策,自己無論是在政治思想上還是業務水平方面,有了較大的提高。堅持把學習和積累作為提升自身素質,提高工作能力的基本途徑,堅持把參加各種學習活動與業務學習結合起來,并認真做好重點學習筆記。工作中能認真執行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履行節約,勤儉辦公,務實開拓。
三、重視日常財務收支管理
收支管理是一個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強收支管理,既是緩解資金供需矛盾,發展事業的需要,也是貫徹執勤儉辦一切事業方針的體現。為了加強這一管理,我們建立建全各項財務制度,財務日常工作,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實現管理的規范的制度化。對一切開支嚴格按財務制度辦理,對一些創收積極進行催收,使得局和中心財務財務能夠集中財力辦公,通過財務室認真落實的執行,收效非常明顯。在經費相當緊張的情況下,既保證局和中心一系列政黨業務活動和財務收支健康順利地開展,又使各項收支的安排使用符合發展的要求,極大的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益,達到了增收節支的目的。
四、認真做好年終決算工作
年終決算是一項比較復雜和繁重的工作任務,主要是進行結清舊賬,年終轉賬和記入新賬,編制會計報表等,財務報表是僅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的書面文件,單位領導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本單位預算執行工作的重要資料,也是編制下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的基礎。認真細致地搞好年終決算和編制各種會計報表。寫出分析,能過分析總結出管理中的經驗,提示出存在的問題,以便改進財務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也為領導的決策提供依據。
五、科學調度,厲行節約
(一)依法審計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憲法確立了審計監督的法律地位,明確了我國實行審計監督制度,賦予審計機關依法行政權力。各級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不受其他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監督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對違反國家財經法規的行為在法定職權范圍內進行查處。
(二)審計監督是經濟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經濟監督體系是由人大監督、審計監督及財稅、統計、物價、工商、銀監、證監、保監等業務部門的經濟監督和會計監督所組成的。在這一系列的監督中,各自有其監督的范圍和領域。審計監督是一種專業監督,具有較高的法律地位,涉及國民經濟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的各個領域和環節,既可以對企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又可以對業務部門經濟監督活動進行再監督,是任何其他業務監督不可替代的一種專業監督。
(三)依法審計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審計機關是政府的重要組成部門,代表政府行使著監督權力,審計機關依法審計的程度和質量直接影響著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和質量。因此可以講,依法審計必然成為依法行政的組成部分。堅持依法審計,對于促進依法行政,監督制約權力,建設法治政府,維護經濟秩序,推進廉政建設,保障社會經濟健康發展意義重大。
二、嚴肅查處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行為是依法審計的本質內容
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初建時期,由于種種原因,財經領域違法違規問題還相當普遍,有的問題還很嚴重。這就要求審計機關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嚴格依照財經法律法規對這些問題進行嚴肅查處,以維護財經法紀的嚴肅性。
(一)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處理處罰的依據。審計機關進行審計的法律依據主要有三個層面:其一,《憲法》、《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和行政機關共同適用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主要規定審計機關的職責、權限和審計程序等。其二,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有關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主要規定了違法行為處理、處罰的具體種類和幅度等。其三,解決審計爭議的法律法規。這三個層面中,第二個層面包括的范圍較為廣泛。我國調整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關系的法律規范很多,分散于財政、稅務、金融、投資、物價等領域,例如《預算法》、《稅收征管法》、《會計法》、《公司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物價法》等法律法規也是審計執法的重要依據。其理由是:從審計地位看,《憲法》明文規定審計機關的職能、地位超脫,與被審計單位沒有任何人事和經濟利益關系,運用上述法律法規作為執法依據,不會造成執法混亂。從《審計法》立法精神看,上述法律法規中雖然沒有規定可作為審計機關的執法依據,但在新實施的《審計法》中已經明確規定,有關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的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是審計執法依據,符合《審計法》立法精神。從我國國情看,在當前經濟領域存在違法亂紀現象甚至有時比較嚴重的情況下,如果不規定審計機關依據上述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審計,審計機關勢必形同虛設,無法發揮《憲法》和《審計法》賊予的作用。所以上述法律法規應當成為審計機關履行審計監督職責時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檢查所依據的法律規范。
(二)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的處理。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的處理是一種糾正措施,是審計機關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進行糾正的基本手段。新修訂的《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的處理措施主要包括:責令限期繳納應當上繳的款項;責令限期退還被侵占的國有資產;責令限期退還違法所得;責令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其他處理措施。以上五種處理措施,主要針對違反財政收支的違紀行為。
(三)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的處罰。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的處罰是一種比處理更為嚴厲的制裁措施,也是審計機關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行為進行糾正的基本手段。《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處罰措施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以上七種處罰措施,審計機關只能實施除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和行政拘留以外的處罰種類,主要針對違反財務收支的違紀行為和屬于財政收支范圍內違反財政收入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私存私放財政資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行為。
三、規范審計執法行為是依法審計的內在要求
(一)在法定職權范圍內開展審計監督。一是處理處罰不能超越法定審計權限,只能在上述規定的權限內進行處理、處罰。二是必須是向依法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進行處理、處罰,如果對不屬于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進行處理、處罰,則超出了審計職權范圍。三是必須是對違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處罰。對于超出了財政收支、財務收支范圍的事項,審計機關無權進行處理、處罰。四是必須是引用財政收支、財務收支方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處罰。如財政、金融、稅務、價格、投資等規定。與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無關的規定不能適用。五是注意作出處理、處罰的種類和幅度。作出處理、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必須符合《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以及《行政處罰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明確規定的處理、處罰的種類和幅度。六是處理好與《審計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關系。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審計機關必須是在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處罰規定的情況下,才適用該款規定。所以該條第二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另有處理、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如果不屬于審計機關法定職權范圍,則應區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根據案件管轄范圍分別移送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違紀、政紀的,根據紀檢監察機關的管轄范圍,移送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追究其行政或黨紀責任。需要由被審計單位的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糾正或處理、處罰的,分別移送其主管部門或監管部門糾正或處理、處罰。
從領導干部抓起,強化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科室負責人要落實“一崗雙責”,切實增強服務意識、效能意識、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定期研究落實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繼續將效能建設列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干部年度考核、部門職能工作考核和評先、評優的內容,建立健全機關效能綜合考評體系。通過提高領導干部的效能意識,帶動單位整體對效能建設的認識進步,做到工作標準不降,工作力度不減,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加強隊伍建設,促進效能建設。
全面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提高單位全體干部職工的黨風政風水平,以廉潔促高效。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辦事公開制、服務承諾制、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否定報備制、效能考評制、責任追究制等規章制度。
三、嚴肅考勤紀律,改善工作作風。
嚴格執行指紋簽到等電子簽到手段,各部門、各科室必須嚴格考勤,上班不遲到、不早退,嚴禁上班時間擅自離崗、串崗、脫崗,不準上班時間聚集喝茶、聊天;堅決杜絕在工作時間打牌、下棋、打麻將、上網炒股或逛購物網站、利用電子設備進行游戲娛樂等與工作無關的行為;禁止在單位收發個人快遞郵件。認真執行請假、公出制度、完善請假、公出手續,臨時外出要審批,并登記返回時間,去向牌標識清楚。
四、提高辦事效率,提升公信力。
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縣委關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按照“能少則少、能放則放、能減則減、能優則優”的原則,減少審批事項、審批環節、審批時限、申報材料,優化審批流程,做到真減、真放。
一是各科室、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和自覺踐行“能辦就辦、馬上就辦”的工作理念,加強宣傳教育,促進全體干部職工增強服務理念,形成優良工作作風,做到實實在在為人民服務。
二是法律服務工作要圍繞縣委縣政府工作大局和司法行政工作中心,為發展、和諧、穩定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律師事務所在不斷提升服務質量的基礎上,努力拓展法律服務領域,認真做好法律服務“三進”工作。充分發揮律師的職業優勢,進一步深化律師參與涉法活動,引導當事人采取正當合法的渠道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出應有的貢獻。
三是公證處等窗口單位,要端正服務態度,做到真心實意為群眾服務,對于群眾的咨詢、疑問要耐心熱情接待。提高軟件服務的同時也要注意硬件服務質量的提升,設置、提供方便群眾的座椅、等待區、休息區等硬件設施。
五、推進政務公開,規范權力運行。
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認真貫徹執行《信息公開條例》,加大政務信息公開力度,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前保密審查制度,完善監督保障機制,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公開在規范權力、服務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把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機關內部財務收支、重大政務決策等以不同的方式予以公開。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局機關財務收支情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向全局干部職工公布,增強局財務收支的透明度;涉及評先評優、人事調整等熱點問題,實行會議研究、政務公示欄公示,防止暗箱操作。認真貫徹執行《行政許可法》,兌現法律服務承諾,落實優惠政策,提高辦事效率。通過政務公開,促進機關工作作風的進一步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