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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新農村
一、當下農村資產和財務管理問題癥結
農村財務問題一直以來都是社會和農民們極度關心的問題,財務關系著老百姓的生存與發展,良性的財務問題可以促進新農村的建設,提高農民的生產生活水平,反之則會阻礙。經濟的發展與財務管理水平是相輔相成、相互聯系的。
為了加速農村經濟的發展,將農村資產和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我國先后制定了相關的規章制度,各地機關部門也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擬定了相應的財務管理辦法,但是在實行的過程中因忽視制度的嚴格性和嚴肅性,出現了工作不嚴謹的情況。
我國現階段農村的財務管理方面還存在諸多方面的問題,主要包括:財務產權不明,集體資產使用不規范,缺乏監督與管理,資產去向不明,資產管理系統不完善,會計從業人員素質低等等。
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1.農村基層管理人員素質偏低,對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高,同時其自身素質不夠高,缺乏對資產進行有效管理的能力;甚至有出于自身利益謊報、挪用集體財務的現象;
2.集體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完善,使不法者利用制度缺陷“鉆空子”;
3.民主監督力度不夠,集體財務缺乏有力的保護措施;
4.財會人員業務素質不過硬,缺乏對財會人員的考核辦法,使他們對待工作不夠嚴肅認真。
農村財務管理混亂小則影響農民的日常生活,大則引起社會混亂。因此,解決該問題成為了政府改善農民生活狀態的一項重要任務。
處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和財務管理問題,最根本的就是要從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出發,積極采取強力有效的措施,在加強管理的同時保證農村集體資產的有效性,為農村發展打下良好的經濟基礎。
1.提高農村管理層素質。農村管理層對農村資產的認識不夠全面,對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的必要性缺乏重視程度,是導致農村集體資產流失的重要原因。同時,在管理層面存在的挪用公款及資產浪費等等問題也不容小覬。若農村管理層缺乏責任心,覺悟低,私心重,那么建設一個良好的農村資產財務管理系統便成為天方夜譚。所以,在選擇管理層的時候就要嚴把質量關,在以后執政的過程中也要不斷加強管理人員自身的思想道德和業務水平。只有管理層的素質提高了,解決農村財務問題才不是一個空乏的夢。
2.健全財務制度,建立農村財務預決算機制,規范集體資產使用明細。對全村資產進行所有權界定和登記工作,明晰產權,建立健全的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在制度的限制下使財務工作走向法制化和規范化。同時,各級地方政府需每年擬定該年的各項活動建設經費收入和支出,并經民眾代表和管理層共同商議決定后批準實施。各項支出以節約為本,將費用控制在一定范圍內。每一筆收入與支出要有詳細的記錄,以電子稿和報表的形式一式兩份存案。
3.建立農村集體資產財務小組,實行民主公開制。由財務組人員負責財務的管理與監督,財務小組人員有檢查、審核集體資產的權利。同時,要向村民們公開財務收支明細,包括財務預算,集體資產使用額度,資產來源與去向等等,讓全體村民參與到財務監督與管理中來,使集體經濟組織資產和財務透明化。
4.提高財會人員綜合素質,建立擁有一定數額的財會小組。要嚴格會計人員選拔機制,任人唯賢,選拔具有高素質和高業務能力的人員激活會計隊伍,不隨意調配會計人員,確保工作的穩定性。會計人員要嚴肅對待工作,杜絕任何形式的亂報亂支現象。同時,對會計隊伍進行一定的考核制度,定時檢查其業務水平,并進行一定的獎懲,以達到會計隊伍的良性循環。
5.建立嚴格的懲罰制度。金錢往往能吸引人犯罪,所以在治理經濟犯罪的問題上,農村干部也不可忽視。干部是為人民服務的,要以保障農民的生產生活為己任,時刻將維護農村和諧穩定工作放在心上,為人民排憂解難。如若有干部抵不住金錢的誘惑,最終走向犯罪,那么對于這些人,絕對不能心慈手軟,一定要按照法律程序嚴肅處理。同時,要針對此問題查漏補缺,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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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 集體財務 經濟發展
一、引言
伴隨著農村經濟的迅速發展,村級組織的相關工作成為了農村發展的關鍵內容,其中農村集體財務是否得到有效、合理的管理將關系到農民的切身利益和農村經濟的長遠發展。盡管近年來國家的政策支持和農民自身的努力,鄉村各個方面的建設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然而在實際發展過程中受到各種因素的制約和影響,使村級事務并未達到理想的狀態。其中農村集體財務的管理不到位,在很大程度上挫傷了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阻礙了農村經濟的前進步伐。因此,要想使農村經濟保持在健康、正常的軌道上運行,需要積極探討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制度,規范村級組織成員的行為。
二、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會計基礎工作不規范
由于多數農村會計缺乏高學歷的專業教育和相關素質培訓,業務能力素質較低,使得村級財務工作難以順利進行,審核、結算等職能尚未真正發揮出來。其中較為嚴重的問題表現在:第一,村里的財、物沒有設置專門人員進行管理,缺乏嚴格的接收、使用程序和規范,使得大量財力資源流失;第二,相關財務支票等紙質憑證辦理不合格、不規范,缺少法律保護;第三,會計做賬按照個人經驗或者上級意愿,未按村級財務相關規定進行登記。
(二)資產管理秩序混亂
在許多農村組織里,會計、出納多為同一人,甚至村支書和會計、出納為一人擔任,出現錢財和賬目同歸一個人管理,這樣就造成了權力的混亂,缺少了監督和約束,滋生挪用公款、貪污浪費等現象。
(三)財務公開工作不到位
在一些地方,財務工作并不透明、公開,在賬目收支內容方面缺少明細和具體,年度結算和預算計劃不切實際,在某些村級重大項目方面的支出未及時公布在村級事務公開欄中。
(四)財務監管力度不夠
上級部門對于村里存在的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違法亂紀行為,并未深入調查實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維護人民的切身利益。由于法律意識淡薄,責任意識不強,使得村里的資產被違法亂用,嚴重損害了農民的利益。
三、對農村集體財務進行規范、制度化管理的重要性
主要體現在農村集體財務對農村經濟方面的重要影響:
(一)能夠使村組織擁有的資金得到合理應用,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的效用
村組織擁有的全部資產能否得到規范、合理的使用,直接關系到整個村農民的利益,關系到村子的經濟發展。無論是將資金用于投入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資源開發利用,還是發展旅游業、服務業,或者提高勞動力的素質等,都是對資金的最合理配置,都將激發本村的內在潛能,實現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能夠有效地控制調節資金的流動方向
農村集體財務管理掌控的是村里的全部資金,數量很大,資金的流動方向是否處于正確的軌道上、資金流動的速度是否適宜、規模是否適度等都影響著經濟效益的總體提升。若村里自己的鄉鎮企業,當企業運行出現資金問題時,村級財務管理可以分析形勢和現實,及時調撥資金進行支援,幫助鄉鎮企業安全渡過難關。
(三)實行有計劃的資金預算管理
無論是預算還是決算都在財務管理中占據著相當重要的地位,提前做好資金預算計劃,在進行發展之前就對整年的經濟運轉做了整體布局,根據每個項目分配的資金進行合理發展;同時留出部分應急儲備資金,防患于未然。這樣有目的、有計劃的年度收支計劃為一年的生產運營做出了詳細、具體的規劃,也給廣大農民帶了生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四、加強對農村集體財務進行管理的重大舉措
(一)提高農村會計隊伍整體素質,為農村集體財務規范管理提供保障
各村應抓好會計隊伍的建設工作,在選撥和任用上提高會計人員的標準和要求,選取學歷高、業務素質高、道德水平高人的來充實會計隊伍力量,努力打造一支素質高、水平高、層次高的會計隊伍,為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奠定基礎。同時應加強對會計的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業務能力,更重要的是通過會議精神傳播職業理念,幫助會計人員提高自身的責任感,秉持誠實敬業、清廉公正的態度為人民服務,只有一心為人民的公仆才能從根本杜絕,解決財務管理工作中的各項問題。
(二)嚴格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程序,建立健全各項村級財務管理相關制度體系
進行財務管理時,一定要嚴格遵循《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進行,進一步完善資金管理、預算決算、重大項目審批等流程和制度規范,使會計的審核、結算工作有了制度上的約束。同時,設置專門人員進行賬簿管理,定期清理、核對賬目和實物、資產是否吻合,票據憑證和具體支出等實際狀況是否一致,做到專人管理、專人負責,才能使整體財務管理有條不紊、秩序良好。
(三)加大對財務管理違法亂紀行為的監管和打擊力度
上級主管部門一定要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條文規定對那些在財務管理中進行違法犯罪的人員及其行為進行懲治,追究其法律責任,不能官官相護,任其胡作非為。只有法律的真正貫徹落實,真正做到依法管財,才能保障財務的合理使用,保障人民的利益,真正為農村的經濟發展保駕護航。
(四)實現村級集體財務全公開、透明,保障農民的知情權
農民擁有對村級事務的知情權,為了確保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對于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更是如此,須嚴格依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和國家相關政策,把村級財務的具體明細、重大項目的支出、資金的使用和來源情況、年度預算決算等及時公布在村務公開欄里,同時登記在村網站上,為村民獲取信息提供方便。
五、結語
在現今我國努力構建和諧社會和進行新農村建設的大背景中,做好農村集體財務的管理工作尤為關鍵,它的高效、規范運轉將大大地促進整個農村的經濟效益的提升,將推動我國民主政治建設更上一層樓。因此需要提高會計隊伍的素質,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公開村級財務,嚴厲打擊財務管理中的違法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的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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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之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近年來政府對農業經濟發展的不斷關注,財務管理工作對農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意義已經突出的表現了出來。但是,由于管理環境、管理體系、管理人才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其在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實際性問題。
1.規范性的不足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迅猛發展,如何促進農業經濟進步,實現我國產業結構的合理發展已經成為政府重要的農業經濟建設活動。為了提高我國農村的財務管理水平,我國政府依照農村經濟的發展情況,先后出臺了多部農村財務管理的制度規范以及政策法規。這些法規頒布的目的,就是為了更好的規范農村財務管理的會計核算工作。但是,在實際落實的時候,其卻依舊存在著工作開展不規范、制度落實不嚴格的一系列問題。例如:村級財務支出以及收入計劃不明確,資金管理過于隨意,甚至還會出現財務管理中心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私自支配的問題。此外,資源資產的出租以及發包拍賣管理規范性不足,集體財務報賬遲滯等等,都影響著農村財務管理的規范化發展。
2.監督體系不健全
對于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必須要具有相應的監督機制與其互相配合,以此保證財務管理的規范化以及標準化。而對于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就要求必須具有一定的村務公開制度,對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有機的落實。但是,在實際的財務公開過程中,對于一些重大的支出往往難以全面公開,避重就輕的問題表現得尤為突出。具體來說,我國現代農村財務管理體系之中的民主理財機制不健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公開不全面,事后監督等問題,都體現了我國現階段農村財務管理體系之中的監督問題。
3.財務管理隊伍素質不足
一方面,農村財務管理人員的知識水平、學歷水平、實踐經驗存在著明顯的不足,對各方面財務管理業務的開展存在非常大的實際性問題。同時,農村財務管理人員老齡化的問題比較嚴重,難以適應現代化的財務管理手法。另一方面,隨著村委會以及黨支部的換屆,財務管理人員也會隨之換屆。如此,導致成了財務管理人員極大的流動性。如此,就造成了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不穩定性。甚至,還有一部分管理人員因為害怕丟掉飯碗而一味迎合村干部的指令,沒有履行好自身的財務監督職能。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優化策略
經過上述分析,已經對我國現階段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有了一個非常明確的了解。雖然說,國家政府已經出臺了一系列的管理以及規范制度,但是,其在具體的實施方面依舊存在一些實際性的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優化開展具有一定的消極影響。對此,就必須要落實科學的農村財務管理工作體系,切實保證農村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
1.推進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規范化
對于農村財務管理體系的構建,必須要以國家頒布的相應規章制度以及政策文件作為基礎,結合農村的實際財務工作情況,進行規范化的建章立制,以此強化對村干部的制約以及監督作用。首先,應該按照我國會計管理規定,構建農村集體財務會計中心,并明確其工作的各方面細則以及工作制度。具體來說,應該涵蓋村集體財務的報賬制度,村會計工作規范,村報賬員工作規范,農村集體預留金制度,財務票據管理制度,存賬務管理公開制度、會計檔案信息管理制度,報賬員管理體系等等。其次,應該優化構建農村的財務管理制度,主要涵蓋村主任的審批權限,村干部的年終獎金以及誤工補貼,在建集體工程管理規范,集體貸款管理體系,土地補償制度,困難戶補助制度,存集體出差報銷標準,固定資產以及資源管理制度等等。落實這兩個方面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建設,就能夠為農村集體財務的管理工作?_展提供重要的基礎制度體系保障。如此,就可以令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更加穩定并且有序,保證農村財務管理體系的規范化以及制度化發展。可以說,這一制度建設,是優化開展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保障。
2.健全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監督機制
要想保證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的優化開展,并保證工作開展的穩定性以及規范性,就必須要構建相應的財務管理監督機制,以此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有機的監督,實現更加規范的管理效果。對此,首先應該對我國農村的民主理財制度進行建設,構建理財管理小組,并明確其管理職能。在這一基礎之上,必須要給其管理職能落實相應的權限限制,以此保證可以對管理小組的工作進行有效的監督以及檢查。其次,應該對管理小組的理財職能進行明確,并定期地開展以及村集體理財作為主題的管理會議。以此進一步完善我國農村的財務管理監督機制。再次,應該落實有效的外部管理。具體的,應該由鄉鎮的經濟管理部門定期地對農村的財務管理工作進行專門的檢查,對于在檢查過程之中出現的管理問題,必須要落實科學的指導以及規范策略,實現相應問題的盡早解決。此外,還應該加強村鎮的審計工作,以此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進行保障。
3.加強管理隊伍建設
管理隊伍的建設,對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效果具有重要的實際影響。首先,應該降低管理團隊的老齡化問題,盡量選擇具有現代化管理思維的年輕人進行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其次,應該加強對財務管理工作人員的素質培訓,保證其素質的不斷優化以及提高。此外,應該積極引進現代化的管理技術。例如:數據庫、云計算等等。以此優化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開展效率以及開展質量,實現更加科學的財務管理效果。
【關鍵詞】集體財務;系統性;管理
一、引言
農村集體財務的系統性管理是指由農村上級主管部門、村干部、村莊民主理財小組成員以及其他群眾共同參與的,旨在保證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合法規范,保障農村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雖然有關部門就加強農村財務規范化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法規政策,各級經管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但部分村莊財務管理中仍存在著家底不清、管理混亂等現象,造成矛盾糾紛多、干群關系不團結、集體財產流失等問題。經調查,農村集體財務管理中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一)財務制度不健全、監督管理不到位
目前,部分村莊缺乏比較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有的村莊雖有一些所謂的規章制度,但這些制度并沒有發揮約束機能。如村干部素質低,不少村莊財務收支形式上村“兩委”成員都簽字審核,實際上常常是村支部書記或村主任一個人說了算,存在著極大的個人主觀隨意性,這客觀上給一些村干部侵占、挪用甚至貪污集體財產提供了可乘之機。
(二)集體資金管理不規范、收支混亂
有的村干部收入不入賬,坐支現金;有的巧立名目,以工程款、交通費、考察費、工作補貼等名義亂支亂花;有的采取“虛報冒領、少花多報、重復報銷”等手法套取侵占集體資金;有的村莊白條抵庫數額很大,長年占用集體資金;個別村莊甚至存在工程款已列支但工程尚未動工的現象。
(三)會計核算工作不扎實,存在賬賬、賬實不符等問題
一些村莊會計經常變換,新任會計對業務不熟悉;部分村莊會計和出納崗位沒有分開設置,職責權限分工不清;有的村莊會計憑證和賬簿保管不善,損壞、丟失嚴重;有的村莊違反有關現金管理制度規定,現金與銀行存款總賬、代管款總賬沒有分開設置,有的村莊雖有現金日記賬但記賬不清,余額不真實;有的村莊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賬務管理的要求設置總賬、明細賬,不能及時記賬、對賬、結賬等,導致賬目漏記、賬實不符的問題突出。
(四)民主理財活動走過場,村民民主管理意識淡薄
有的村莊不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或者村莊雖建立了民主理財小組,但民主理財人員都是村支部書記或村主任的人,理財小組形同虛設,民主理財活動走形式,不能真正起到民主監督的作用;有的村莊民主理財人員素質低,掌握的財務知識少,不具備崗位勝任能力。
(五)財務公開流于形式,公開內容不全面
部分村莊財務公開不及時,不能做到定期財務公開,有的村甚至一年半載也難以公開一次;有的村莊財務雖然公開,但內容不規范、不全面,有的村只把收支余額進行公布,沒有逐筆逐項公開,更有甚者把一些重要的收支內容隱瞞不公開。
三、農村集體財務系統性管理應采取的重點措施
(一)完善規章制度,明晰職責權限
1.依據法律法規,完善村級規章制度。村莊可依據財經法律法規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制度,根據村莊實際情況建立規范、適用的村莊財務管理制度。常見的規章制度有貨幣資金管理制度、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債權債務清理辦法、民主理財制度、財務公開制度、檔案管理辦法等。
2.明確分工,權責分明。村莊應當分別設置會計和出納崗位,賬款分管,互相監督。禁止村委會主任或村支部書記兼職會計或出納,直接經手現金收付等。村莊財務審批、執行、記錄,財物、檔案保管,財務監督應當由不同人員分崗擔任,明確各崗位的責任與義務。
3.集體重要事務應當民主決策。按照事情的性質和涉及金額的大小,集體一些重要的事務在決定時要相適應地召開村“兩委”會議或黨員、村民代表會議甚至召開村民大會進行民主決議。
(二)以現金收付為主線,加強財務日常管理
1.嚴格現金管理。村莊應當按照現金管理規定收付、使用現金,村干部不能存在未經批準坐收坐支、白條抵庫、超限額留存現金以及超范圍使用現金等問題。
2.加強收據管理。村莊發生的一切資金往來,都要使用上級主管部門統一規定的收據,收據使用連續編號,當期收入當期入賬。鄉鎮經管部門要建立村莊專用收據領用、銷號登記臺賬,監督村莊使用好專用收據。禁止村莊私開不合規收據或收款不入賬、入賬不及時等。
3.村級賬務核算管理。村莊集體賬務處理可委托鄉鎮經管部門代為核算,村莊設報賬員定期向經管部門報賬。鄉鎮經管部門應保證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受益權不變,基本核算程序不變,監督管理機制不變。報賬前,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召開村莊理財會議,鄉鎮政府可派人參加理財會議;村莊收支原始憑證由村“兩委”成員簽字確認后,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每張憑證的真實性、合理性,蓋章確認;鄉鎮經管部門代賬員按照財經法規規定審查收支憑證的合法性、完整性,審查相關簽字蓋章的真實性,重大事項是否履行民主程序審議及報經鄉鎮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對不符合要求的原始憑證拒絕入賬;對當期的收入還應審查款項來源是否合法,同時核對收據存根,保證當期收入全部及時入賬;村報賬員每月與鄉鎮經管部門核對代管資金余額、現金日記賬與總賬現金余額等,保證賬實、賬賬相符。
4.加強支出項目管理。對村莊日常辦公費實行限額管理,可以參考往年的必須支出制定限額;對村干部工資福利等,要經村民代表會議民主審議通過后執行;對工程建設等大額公益性支出,村莊應有預算方案、合同、竣工決算方案、業務主管部門審查意見和相應的民主審議程序記錄等。
5.加強農村集體合同管理。村莊集體資產、資源發包、出租、轉讓,購置或處置重要農村集體資產以及村莊公益事業建設,較大金額的借貸等重大事項,應當與對方當事人簽訂合同,經民主審議程序通過后報鄉鎮政府審核備案。村莊合同管理員應加強合同的日常管理,真實記錄每筆款項收付及本期未結清合同余額。
6.財務預、決算管理。村莊每年年初應編制年度財務預算方案,確定一年中的日常收支計劃、公益建設項目及其他支出等,將預算指標落實到責任人;工程完工或年末應及時編制決算報告,查找預決算差異并分析原因,為新的預算編制提供依據和經驗。村莊公益事業建設等重大事項,應當事前立項,有預算報告并經民主審議通過,事中公開招標并簽訂書面合同,竣工后有決算報告及驗收監理報告等。
7.加強村莊的資產、債務管理。村莊的債權債務、物資、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賬務記錄和實物保管人員應職位分離、責任明確;村莊應定期與債權債務對方當事人核對余額,做到賬實相符;制定清理計劃,減少各種不必要損失。
8.加強村莊的檔案管理。村莊重要檔案指定專人專柜保管,并進行備份,嚴格按照國家規定保管年限保存;一些特別重要的檔案應把備份報上級經管部門保管。村莊重要檔案不能私自存放,禁止村干部換屆遺失檔案、不交檔案。
(三)強化監督檢查,保障管理的實效性
1.強化理財小組監督職能。村莊要由村民代表推薦具有參政議事能力、熱心為群眾服務、工作認真負責、具備一定財務知識的群眾代表3-7人,組成村莊民主理財小組。對選舉產生的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要由上級主管部門頒發《民主理財證》,統一進行管理。民主理財小組負責審核村莊集體收支,檢查財務收支合理性,監督財務計劃、預算的實施以及審查計劃、預算是否達到預期目的,監督“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資金使用是否合理,村莊集體承包合同執行是否及時等。民主理財小組要及時登記《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情況記錄簿》,參加理財的人員要簽字確認,對理財結果負責。民主理財小組還應參加村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的會議,參與項目審議,代表群眾發表意見。
2.加強集體財務公開管理。村莊要每月定期逐筆公開上月實際發生的財務收支及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意見,接受群眾監督。鄉鎮經管部門代賬員要核實財務公開內容是否全面并簽字確認,確保理財單據全部公開。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項如村莊當期簽訂的重要合同、正在進行的公益性建設等,應當作為單項及時公開,聽取群眾意見。
3.上級主管部門加強對村莊財務的指導和監督。鄉鎮政府及業務主管部門應經常對村干部進行財務知識培訓,并定期對村莊財務進行審計。審計內容一般包括:村莊財務管理制度運行的是否有效,是否按照審批權限辦理村莊事務,重要事務是否履行民主審議程序;財務收支是否合法合規,專項資金是否符合收付規定;債權債務是否按財務規定處理;合同內容是否真實合法;資金、資產、資源是否安全完整并保值增值;村干部工資、村集體用工計算是否合理以及發放是否及時;村莊檔案是否完整等。鄉鎮政府及業務主管部門對村莊存在的財務問題要及時依法處理,保障農村集體財務管理運行的有效性。
四、進行農村集體財務系統性管理的意義
通過采取完善規章制度,明晰村干部職責權限,加強日常資金收付管理,強化上級部門和群眾監督力度等系列措施,鑄成一張由上級主管部門、村干部、民主理財小組及廣大群眾的縱向監督管理網,加強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的規范性,保障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安全完整。通過近幾年的實踐來看,采用這套管理方法,村干部的違法亂紀現象大大減少,干群關系更加融洽,村莊管理更加民主科學,農村集體資產實現了更好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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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寧街道對22家集體資產經營的情況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調查,并結合實際,完善集體資產管理辦法,實行統一管理,確保了集體資產安全。街道在管理中規范合同管理。資產出讓、出租等合同,必須規范的合同文本,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對閑置設備及時調劑余缺,避免盲目重復購置造成資產閑置浪費。對經營性資產,各類合同都以明細匯總表形式登記入冊,及時登記租金、收益收繳情況。定期對合同、協議進行梳理,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將新的資產租賃事宜報街道審核通過。嚴格處置管理,出售、出讓、置換資產,必須由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鑒證,出具資產評估報告,并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確定受讓方。農經站定期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
一、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確保村級資產、資源保值、增值
1.資金管理
2011年我街道22個社區全年總收入9450.33萬元,其中補助收入5833.63萬元,村級可支配收入9422.55萬元,集體經營性收入3616.7萬元,總支出6857.49萬元,其中經營支出27.78萬元,與2010年相比,總收入增加1235.63萬元、補助收入增加1030.91萬元,可支配收入增加1234.99萬元,增幅達15.09%,集體經營性收入增加204.72萬元,總支出增加1386.53萬元。為維護好村級資金使用安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不斷增加集體積累,我街道在村級資金管理上,首先是完善各項制度。為了規范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服務中心于今年年初與各村(社區)會計簽訂了二〇一二年財務管理目標責任狀,對各村(社區)財務工作提出四項要求,即規范票據管理、規范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規范村級民主理財、財務公開制度,確保管理工作正常有序。
其次,我中心用“一個中心、兩級審核、三權不變、四位監督”來保障村級資金的有效運轉。“一個中心”:即會計服務中心,“兩級審核”:是指村(社區)、街道兩級對入賬票據的審核。我中心嚴把審核關,對由村民主理財小組已審查過的入賬票據的審批權限、是否蓋章、票據規范度、有無坐收坐支等進行復審,并實行誰審核、誰負責的崗位責任制。“三權不變”:指的是資金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四位監督”:是指民主理財小組監督、街道審核監督、區級財務審計監督、陽光村居網絡監督。一年來,各社區定期開展民主理財活動,每月26日至31日為村民主理財日。每次村務公開前,由村會計按要求整理出公布方案,報請民主理財小組審查驗收,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簽字,組長審批,確定合情合理、準確無誤后,選擇合適的形式,按照全面、公開分項的原則向群眾公開。財務審計監督。為加強對農村集體經濟的審計監督,完善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機制,我中心一直以來積極配合街道審計部門對村級財務進行審計,并堅持“一年一審”制度。2012年4月中旬,我站會同街道審計辦、財政所等部門對街道內22個社區進行財務審計,通過審計,對村社區財務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監督。
2.資產、資源管理
為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管,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我中心按照區委農工辦及相關文件要求,于2010年4月至2011年年初,對全街道22個村(社區)資金、資產、資源進行了全面的清理與核銷。截止2011年年底,我街道22個社區資產總額31360.01萬元、比2010年增加了5029.08萬元。負債總額6377.7萬元,比2010年下降了3576.44萬元,所有者權益24982.31萬元,比2010年增加了8605.52萬元。摸清家底后,我中心根據“三資”清理工作組審核確認后的資產、資源,要求各社區以此次清理數據為基礎,分別建立集體資產臺賬、資源性資產臺賬,同時要求各社區在今后的集體資產處置、投資項目招投標入賬時,要留存相關會議記錄和合同等資料備案,對村級資產、資源處置情況實行動態監管,防止集體資產流失。另外,我中心在社區債權債務清理的基礎上,建立債權債務臺賬,要求各社區及時登記債權債務變動情況,實施動態監管,并指導各社區有計劃、分步驟穩妥化解村級已形成債務。
今年以來,我們充分利用“陽光村居”網絡平臺,進一步加強對農村“三資”管理與監督,逐步做到了對農村“三資”管理的規范化、常態化。截止2012年11月,“陽光村居”內網財務管理信息平臺共錄入“三資”信息30554條(其中資源信息340條、資產信息112條、債權債務信息28618條),財務報表1094張,以上“三資”信息大部分已通過審核,公布至外網。
關鍵詞:農村三資;加強管理;意見
中圖分類號:F81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2年1月29日
近年來,農村集體的資金、資產、資源的管理一直是農村群眾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相當一部分農村集體存在“三資”管理混亂,村干部隨意開支,財務狀況不公開、不真實,集體資產資源產權不明晰、賬目不清晰、長期閑置浪費、流失嚴重,土地等資源私自轉包等問題。這些問題引發了嚴重的干群矛盾和農民越級上訪事件的頻發,導致一些經濟案件的產生,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如何解決好農村三資管理問題成了各級領導和普通農民十分關心的問題。為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保護集體資產所有者、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健康發展,山東省招遠市阜山鎮根據國家各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鎮實際情況,制定了《阜山鎮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意見》,從源頭上遏制了農村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的產生,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將阜山鎮的經驗做法介紹如下:
一、明確集體資產管理的范圍
(一)產權屬于農村集體所有的各種資產,具體包括:
1、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山林和林木、山嶺、四荒、灘涂、河道、沙場、水面等自然資源。
2、集體經濟組織投資投勞購建的水利、電力、交通、通訊、房產等基礎設施,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設施,運輸工具、農業機械等生產設施。
3、集體經濟組織投資投勞興辦或者兼并的企業資產。
4、集體經濟組織在參與組建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聯營和中外合資、合作等各類企業中享有的權益。
5、集體經濟組織與有關單位共同出資形成的公益設施中占有的集體資產。
6、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貨幣資產和股票、國庫券、企業債券等有價證券,短期投資、應收款項、撥付資金等流動資產以及承包、租賃、拍賣等形成的資金。
7、集體經濟組織投資形成的所有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庫存物資以及其他低值易耗品。
8、集體經濟組織接受資助或者捐贈等形成的資產。
9、以集體名義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借貸、擔保等業務,或者為其他個人辦理工商、衛生、稅務、車輛等營業執照、登記證和牌照的。
10、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享有的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和其他依法屬于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其他資產。
(二)產權雖不屬于農村集體所有,但有明確授權集體管理的各種資產,具體包括:
1、政府和其他部門投入資金建設的生產、生活、辦公、教育、醫療等設施,授權農村集體管理的資產。
2、政府和其他單位無償借予,授權農村集體管理的資產。
3、政府和其他部門撥付的各種轉移支付、項目建設補助及獎勵等資金。
二、嚴格集體資產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一)依法進行登記。要求對資產的來源渠道、相關文書、數量金額、現狀、存放地點等基本情況做明細登記。
(二)評估確認價值。屬于新購建的資產,按照其實際支付買價加上相關費用,按交付使用的決算價格計價;屬于接受捐贈等渠道得來,沒有原始價值的,必須經過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部門和具有評估資質的單位按照程序科學評估,按照市場原則確定價格。
(三)統一入賬管理。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的要求,根據評估確認的價格由村主管會計進行入賬管理。能夠取得有效的原始憑證的,必須以此憑證入賬,不能取得有效原始憑證的,必須經過民主理財后入賬。
(四)嚴格資產處置程序。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有權依法決定其資產的經營和處置方式,可以實行承包、租賃、拍賣、聯營、股份合作、中外合資和合作經營等多種經營方式,但必須嚴格遵照和履行以下有關程序,缺一不可:
1、年初計劃。結合各村年初的會議將資產處置方案和會議研究情況形成書面材料,加蓋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村民主理財小組印章上交駐村工作區,由包區兩工作計劃和村務公開工作,對本年度的集體資產經營方式變更情況進行研究,并在第一季度村務公開工作中進行詳細公開,讓群眾及早了解集體資產處置信息。
2、會議研究。集體資產的經營管理權屬一旦決定要變更,就必須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研究。要求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達到應到會人數的2/3,表決同意的人數必須達到到會人數的2/3,方為有效,同時要求留有詳細的會議記錄。會議召開時,必須有駐村工作區和經管站人員參加。
3、上報審批。各黨支部、村委成員審核簽字,報政府審批,經鎮長批準后執行。
4、法定公示。政府批準后的資產處置方案在執行前要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時,要經過村委廣播,張榜地點必須在村顯要位置,張榜時間不得少于7天,需要采取招標確定經營者的,同時公示。
5、公開實施。農村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經營或者租賃經營的,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職權壓價發包、低價出租集體資產或搞暗箱操作。經營者應當采取資產抵押、預交承包費或者其他擔保方式進行承包、租賃經營,并依法簽訂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報經管站存檔一份。
6、集體土地、林木、四荒類資產的經營承包,嚴格按照國家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和我鎮有關土地承包工作規范和流程依法執行;集體資金管理嚴格按照《阜山鎮農村財務委托資金管理暫行規定》和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五)完善民主理財。召開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從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成員中推選3~5人組成民主理財小組,并選出一名組長,同時賦予他們監督、檢查、審核農村財務的權利,要求他們全程參與農村財務收支審核工作,并由組長在原始憑證上蓋章方可入賬,還賦予他們依法否決村委不良財務收支和向政府反映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方面問題的權利。村委每年從轉移支付中支付一定經費保證他們正常開展工作。鎮政府統一為每村配備民主理財印章一枚和民主理財記錄簿,保證他們依法履行責任。
(六)加強審計監督。一是強化村務公開,保證至少每季度公開一次,接受村民監督。鎮政府經管站、政工辦、黨政辦、電教中心組織人員檢查;二是強化賬前審計,加大違規單據和不合理開支退返力度,并定期公開財務審計出來的違規信息,嚴肅農村財經紀律;三是對于群眾反映的財務問題及時參與調查審計,做出答復和處理意見。
(七)強化會計管理。嚴格落實《山東省關于推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和監督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意見》的要求,一是加強對農村會計人員的培訓和輔導,將它作為一項重要的公益性工作,常抓不懈;二是加強對農村會計人員的管理,建立健全農村會計監督約束機制和考核獎懲機制,確保將鎮政府對農村會計的責任制獎勵基金用好;三是在確保農村會計隊伍相對穩定的前提下,注重研究會計隊伍新老更替和年輕化問題。各村黨支部、村委會也要保證農村主管會計的轉移支付誤工補助,不得低于其他兩委成員享受比例,同時也要保證正常的農村財務辦公經費,不能滿足財務辦公經費的村,不得在轉移支付中報銷任何辦公費用。
三、制定集體資產管理的責任獎懲規定
(一)各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是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出現不按以上程序研究、審批、公開、招標的,每發現一次,扣除直接責任人轉移支付誤工補貼200元,并給予全鎮通報批評。
(三)利用職權非法確定承包人、壓價發包或者低價出租集體資產的,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并對直接責任人處以造成經濟損失金額百分之十的罰款。截留、挪用、貪污、平調、私分等非法侵占農村集體資產的,對直接責任人處以造成經濟損失金額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罰款,罰款從其轉移支付誤工補貼中直接扣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由于管理不善導致集體資產丟失被盜的,每發現一次,扣除直接責任人轉移支付誤工補貼500元,發現村干部參與盜竊破壞集體資產的,扣發當事人全部工資和轉移支付誤工補貼,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農村財務人員出現、、造成農村集體資產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累計兩次將由駐村工作區和經管站對其重新考察,直至按程序免去其職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于產權不屬于集體所有,但明確授權集體管理的資產,出現損壞丟失的,能夠查明責任,明確責任人的,由責任人依法賠償或恢復其原狀;不能明確責任人的,由政府統一給予資產補足或恢復原狀,因此發生的費用從該村的轉移支付辦公經費中列支。
《阜山鎮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的意見》的實施,進一步提高農村民主管理水平,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保證。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我們發現目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使用中仍存在一定問題,主要表現為個別村日常招待費較高;個別村集體資金未及時上交雙代辦接受代辦;個別村單據審批不全面,程序不規范。對此,我們就如何預防和化解這些問題采取了如下辦法:
1、加強農村財務管理,發揮民主理財的作用。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落實好資產管理、賬目管理、開支程序管理和會計人員管理。各村對資產處置、土地出讓等產生的收入和資金支出必須進行公示,讓群眾明白資金來源和去向;要真正發揮好民主理財小組作用,嚴把日常開支申批關。
關鍵詞:農村;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812.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2-0-01
村級財務問題涉及千家萬戶農民的切身利益,村級財務管理是農村經濟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體制的不斷改革、深化,村級財務管理方式一直處于不斷探索和適應的進程中。先后實行了村賬村管、村賬鄉管、會計委托等管理方式,并先后推行了賬前憑證審核制度、村級招待費零管理制度、村級兩委交叉任職等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值得我們認真研究和解決。
一、農村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歷史遺留“呆賬”較多。長期以來,村級債務沉重已成為困擾農村發展和穩定的一個突出問題。由于債務問題是歷史形成和長期積累下來的,量大面廣,成因復雜,解決難度很大。債權債務得不到及時清理,形成“呆賬”、“死賬”,制約著村級集體經濟的發展。
(二)會計賬目混亂。會計處理不及時,有的半年甚至隔年做賬;原始憑證不規范,單據審核把關不嚴,勞務用工等一些費用用“白條子”,造成白條抵庫現象。
(三)村級財務公開沒有真正落實到位。雖然各級政府對村級財務公開的內容、時間、地點、形式和程序等都有明確規定,但不少村在實際操作中往往打折扣。有的村擔心財務公開影響工作,往往簡化公開程序,減少公開內容,有關資金支出問題,避重就輕、避實就虛,只公布一級科目,把隱性開支和不正當開支列到“其他”支出欄目中,使村民無法了解資金的詳細用途和去向。另外,有的村重公布、輕反饋,對村級財務公開后群眾的意見建議不重視、不及時處理和反饋,溝通渠道不暢通,財務公開的實際效果并不理想。
(四) 集體資產出租和發包不規范,村集體收入算不清,有的項目應收未收足,有的項目漏收,造成村集體資產的流失。
(五)非生產性開支嚴重。部分村為“跑項目”、“要資金”,請客送禮,將一些不明了的開支列入招待費中,致使招待費虛高。
(六)少數村干部貪污、挪用集體資金現象嚴重。少數村干部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集體資金。如收入不交賬,多收少交,重報開支,多領補助,甚至合伙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以及造假發票報賬等。
(七)物資管理手續不全。有的村部分財產早已賣掉或報廢,但賬面沒作任何處理。個別村干部自身要求不嚴,打著借用公物的幌子,實則占用集體資產長期不還,最終達到個人營利、占有的目的。
(八)財務人員素質低。絕大部分村級財會人員未受過專業知識培訓,不懂財務管理的基本知識。部分會計人員年齡老化,學歷偏低。還有一些村,在挑選財會人員時,不是從工作考慮,而是憑個人好惡、憑感情辦事,致使一些素質低下、根本不具備會計條件的人,被選拔到會計崗位上來。
二、解決農村財務管理問題的對策
由于目前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著以上問題,影響村里工作的正常運轉,既損害政府形象,又影響干群關系乃至農村穩定,如何解決好這些問題刻不容緩。要切實解決當前農村村級財務管理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我認為必須從如下幾方面入手:
(一)加強法制宣傳,提高認識,做到依法治村。首先,要充分認識農村財務管理的重要性,把村級財務管理列入基層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明確專人分工負責,解決實際問題。其次,對村干部和財務人員開展財經管理、法律知識的培訓,提高村干部的綜合素質。第三,要對廣大村民開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規、有關制度交給群眾,使他們真正懂得村民的權利,使其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以堵塞財務工作中的漏洞。
(二)堅定不移實行村級財務公開,加大民主理財力度。村集體要嚴格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要求,以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將村級財務活動情況定期、如實地進行公布,接受村民監督。一是公開內容要全面完整。財務公開的內容應包括:各項收入和支出、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代收代繳費用、群眾要求公開的其它財務事項。二是公開時間要及時,對于多數村民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專項財務活動應及時公布,重要財務活動應逐筆公布。三是對財務公開中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妥善處理。對村民提出的疑問,要及時做出解釋;對村民提出的合理建議,要及時予以采納;對大多數村民不贊成的事項,應當予以糾正。
(三)建立健全規章制度,使村級財務管理有章可循。建立財務制度是搞好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村集體經濟組織要在國家農業部、財政部頒布的《村合作經濟組織會計制度》和《村合作經濟財務制度》的基礎上,從各村的實際出發,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如“報賬制度”、“列支審批制度”等。同時,村級財務必須堅持收支兩條線,實行先收后支,杜絕以收抵支、差額入賬、坐支現金等現象。
(四)穩定財會人員隊伍,提高財會人員素質。農村財務管理既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又是一項業務性極強的工作。因此,穩定財會人員隊伍,提高財會人員素質至關重要。首先,財會人員要持證上崗,其次要加強對財會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通過舉辦業務講座、法制講座、繼續教育等,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培訓,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五)規范村組集體資產管理,化解村組不良債務,力求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首先要明晰產權、摸清家底,搞好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的界定和產權登記,建立集體資產臺賬。其次要切實解決農村各業承包基數不合理、低價承包等問題,以防集體資產流失。再次搞好資本營運,盤活資產,根據不同類型的資產特點,搞好資產經營,使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
(六)要加強對村級財務工作的監督檢查,推行農村財務審計。鄉鎮農經站要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村級財務進行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并糾正農村基層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促進農村干部依法、依規地執行政策和管理財務。
總之,加強農村村級財務管理是維護集體經濟利益的重要保障,也是保障農民主人翁地位的有效載體。在新形勢下,只要我們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充分認識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重要性,認真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采取扎實有效的措施,一定能把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搞好,使之成為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發展農村集體經濟、實現農業和農村現代化的堅強后盾。
參考文獻:
[1]戰樹毅.開拓創新,全面做好新形勢下農村財務管理工作[J].農村經營管理,2005(03).
關鍵詞:淺談;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
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問題向來是廣大農民關注的熱點問題,關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農村社會的穩定,是構建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頭等大事。隨著農村經濟的改革與發展,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對于密切干群關系,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積極作用。
一、村級財務管理現狀
1.財務人員業務素質偏低。村財會人員大部分沒有經過專業知識培訓,屬于就地選用,對會計業務不鉆研,甚至不了解《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上任后只是按老會計做的賬,依葫蘆畫瓢。他們的聘用有的是村領導說了算,所以工作依附性強,由此出現對村的財務處理隨意,不會管、不敢管的狀況。再者就是村財務人員兼任村其他工作,不能全身心投入財務工作,不利于財務人員提高業務能力。
2.財務監督機制不到位。上級主管部門雖然制定了相關的管理制度,但很少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加上部分村干部缺乏法律觀念和責任意識,使制度形同虛設。財務公開在內容存在避重就輕,在時間上不及時,村民民主理財也基本停留在形式上,這就讓村民的監督成為空談。村級財務人員怕丟飯碗,對村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不愿監督或放棄監督,發現問題不敢管。
3.村級財務管理薄弱。由于村級財會隊伍素質偏低,業務能力不高,村級財務監督機制不到位,造成財務管理薄弱。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固定資產管理混亂。固定資產賬實不符,購置的固定資產直接列支現象普遍存在,已拆除的房屋、已損壞的固定資產,沒有及時按規定程序報批后銷賬。大部分村無固定資產臺賬,也未建立資產定期清查盤點制度。由于制度不健全,核算不規范,會計賬簿不能真實完整地反映固定資產全貌。
(2)資產租賃管理不到位。村為盤活集體資源及資產,將部分土地及房屋出租,租賃過程中,存在部分租賃業務未與承租方簽訂租賃協議、租賃費未按協議規定收取、租賃費收取不及時、租賃面積等發生變更或租賃協議到期未重新簽訂等情況。存在欠交租金的,應收未收的租金未及時入賬,導致財務賬面無法反映應收未收承租方租金情況。
(3)出借資金管理不到位。村辦企業改制、農村拆遷等使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多起來,一方面村將企業部分改制上交款借給企業,支持原村辦企業發展,另一方面將閑置資金借出謀取利息收入。大部分借出資金未采取有效的措施歸避風險,有的雖在協議中注明了將資產抵押,實際未辦理抵押手續,資金借出后,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的經營情況未進行跟蹤。部分借出資金未簽訂借款協議。已簽訂出借資金協議的,部分協議內容不規范。部分借款未按協議利率計收利息或利息收取未及時。借款到期未及時歸還的,也未及時續訂協議,增加了資金的風險。
(4)基建工程管理不到位。部分工程存在未公開招投標,部分工程承包者無施工資質,未與施工方簽訂工程合同,無工程預算,工程實施過程中工程質量監督機制不健全。工程完工后未經審計或未進行財務竣工決算,已完工程長期掛在建工程賬戶,未及時轉作固定資產等情況。
在村財務管理中還存在:消費性支出較高;債權債務未及時清理;庫存現金白條抵庫;出借銀行賬戶;使用的收入票據不統一,銷號不規范;支出票據不合規,白條列支現象嚴重;財務審批制度不嚴,大額現金支付未通過集體決議和討論;會計核算不規范等現象。
以上這些在村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嚴重制約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健康發展,也影響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
二、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思考
1.提高村會計能力素質。作為一名農村會計應認真學習領會黨對農村工作的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積極參加各種業務知識學習和培訓,不斷提高個人綜合素質和處理農村問題的能力,幫助農民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實際問題,不斷提高為農民服務的本領。同時農村會計要當好參謀,配合好村兩委干部,立足本村實際,找準發展路子,帶領群眾快速走上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2.完善村級財務監督機制。農經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執行各項制度情況進行檢查,促使村干部增強法律觀念和責任意識。扎實做好財務公開,將村級財務計劃、各項合同簽訂情況、各項收入、支出、資產、負債等會計信息,按月或按季在規定時間向村民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村級財務人員要擔負起會計監督職責,對村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監督。
3.推行村賬鎮管。在不改變村集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收益權的前提下,實行村賬鎮。鎮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是村賬鎮的管理部門,依托其成立鎮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負責具體的業務。實行農經服務中心、財務管理辦公室和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的村級財務、監督管理和會計核算體制。鎮農經服務中心行使農村財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職能,財務管理辦公室村級賬務的記載和核算,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財務收支、賬務結報、財務公開等各項工作。
4.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隨著農村改革的不斷深入,農村整體綜合經濟實力明顯增加,針對村實際情況,健全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使財務管理上臺階。
(1)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明確一名領導主管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內部各部門合理分工,明確職責。新增資產及時入賬,已拆除、損壞的資產按規定程序報批后銷賬。建立健全固定資 產臺賬,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每年至少對集體資產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維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2)健全資產出租及資金出借管理制度。資產對外出租、資金對外出借必須經村集體決議。建立土地房屋出租及資金出借管理臺賬,對承租人和借款人的信息實行動態管理。規范協議簽訂,及時訂立租賃及借款協議,協議內容力求合法、嚴謹、規范,租賃協議應編號并及時整理歸檔。協議到期如需續租或續借,應續簽協議。協議內容發生變更,雙方應就變更事項重新簽訂協議或簽訂補充協議。加大對租賃費及借款本金利息的催收力度,應收未收的租金或利息應及時入賬,通過往來科目反映欠交情況。應采取有效的措施歸避資金出借風險。
(3)健全工程管理制度。建立工程項目立項、預算、發包方案的民主決策制度、公開招投標制度、合同簽訂制度、工程質量監督制度、驗收制度、工程款支付制度、較大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制度、工程結算審計制度等。
(4)健全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定期對應收、應付款項進行梳理,與往來單位核對,積極催收,對長期掛賬確實無法收回或不需支付的款項列出明細,說明原因,通過村委會集體討論,村民理財小組同意后,向村民公示,村民無異議后,按規定程序報批后予以核銷。
除健全上述管理制度外,還應健全村級貨幣資金內控制度、財務票據管理制度、財務審批制度、財務結報制度、控制消費性支出制度等等。
以上僅是筆者的一些粗淺的看法,希望各級領導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能重視財務管理工作,建立村級財務管理的長效機制,長抓不懈,改變村級財務工作薄弱的現狀。切實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經濟健康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步伐。
參考文獻:
[1]《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
一、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基本情況
資金管理情況:各村都能嚴格執行國家《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建立了《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村集體收取各項收入時,都使用統一的專用票據;村集體存款各村只有一個帳戶,能嚴格執行帳、款分管,全鄉村級財務帳目、資金都是由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代管。初步完成了“組賬村鄉監督”工作,目前全鄉54個村小組已有32個村組資金納入了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賬戶。
資產資源管理情況: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能夠按照有關規定清產核資、明晰產權、登記造冊,確認其所有權和使用權;村集體資產的取得、變更或終止,資產經營方式的確定或變更,資產的購置、變賣、報廢等事項,大部分經村民(代表)大會或黨員大會討論決定;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租賃、出讓,一般經村“兩委”會議研究。
截止目前,各村清理工作已經基本到位,并建立“三資”臺賬。
二、具體措施
1、完善制度,規范操作。針對存在問題進一步完善原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財務公開等相關制度,充分利用農村“三資”計算機網絡監管平臺,利用現代信息平臺技術提高“三資”管理水平。
2、加強培訓,提高業務。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將財會、招投標、公有資產監管等制度、操作規程等作為主要學習內容,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整體素質和業務技能。
3、嚴明紀律,加大查處。圍繞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與群眾利益直接相關的問題開展案件查處和監督檢查工作,加大查處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坐支、挪用、貪污、買標、串標、處置不當、分配不公平等方面的案件,切實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利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工作成效
1、規范了財務管理,有效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使會計基礎工作得到加強,村級財務和村級資產、資源管理有序,收支清晰,杜絕了暗箱操作和違規操作,控制了亂報銷、亂開支行為,防止了集體資產的流失。
2、摸清了農村集體“三資”現狀。通過核實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摸清了村集體家底,進一步理順了村級財務關系,各村根據“三資”清理核實結果建立健全了“三資”臺賬,為規范管理村級財務,按程序發包村集體資產資源,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3、搭建了規范村級“三資”管理的平臺。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工作及審計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結合各村實際確定了各村的財務審批權限,加強了對村集體資金的管理;對村集體資產、資源實行聯合協管和招投標制度,規范操作程序,確保資產資源的保值增值。
4、化解了社會矛盾。由于我們對資金實行了有效監管,減少了集體資金的流失,對資產資源的透明處置陽光操作,廣大人民群眾非常滿意,干群之間的矛盾也越來越少,一些歷史遺留的問題也逐步得到解決,農村的量有所減少,促進了農村社會的和諧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