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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重疊自由貿易協定是指一個國家(區域)與多個國家(區域)分別締結自由貿易協定的現象。此概念最初是指帕克提出的“星型”系統,后來逐漸被“輪軸-輪輻”系統的說法代替。當一國(區域)與多個國家(區域)締結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時,該國(區域)就像輪軸,與此締結協定的其他國家就像輪輻。這些相互重疊的自由貿易協定都不是以最惠國待遇原則為基礎,而是強調貿易政策的對等性,因而就存在著歧視。這種歧視增加了區域集團與其他國家或集團之間的對抗性,容易導致貿易自由化進程的不平衡和不穩定。
另外,雙邊及區域貿易協定因為有其各自復雜的關稅規則、原產地規則和監管法規等,使得其有限的體制能力也經受著嚴峻的考驗。因此,世界貿易體系的不穩定性進一步加大。Bhagwati(2002)由此提出了“意大利面碗效應”(spaghettibowleffect),用來描述以犧牲單一全球原則為代價不斷激增的雙邊和區域自由貿易協定給企業界帶來的混亂。由于貿易伙伴之間缺乏透明度以及部分貿易規則的復雜與重疊,給區域整合帶來許多負面效應。因此,這種通過“競爭性的自由化”來激勵多邊貿易自由化的觀點,事實上可能會使世界經濟分裂為區域集團之間的抗衡,而不是貿易自由的全球化。
結論與啟示
本文通過分析發現,選擇相對容易實施的自由貿易協定會使得多邊貿易體制陷入競爭轉移的惡性循環而不是競爭的自由化。不僅自由貿易協定會產生貿易轉移效應,而且也會潛在地阻礙貿易的全球化。同時對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和管理資源需求的日益增多也會將人們的精力從多邊體制的層面上轉移出去。
本文從不同層面得出啟示:如果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實行“開放式成員”政策,即愿意接受任何其他的非成員的加入則會使得區域主義是實現全球貿易自由化的有效途徑。已組建的自由貿易區要盡可能降低對非成員的最惠國稅,減少其他的一些非歧視性貿易壁壘,使“多米諾效應”得以發揮。這一點在交叉重疊的自由貿易協定中表現的更為突出。重疊性自由貿易協定中,輪輻國對外的關稅水平需要適度的降低,直到區域外國家不會因為輪軸與輪輻國的地位差異而改變貿易方向時,為輪輻國最佳的對外關稅水平。這樣才能保證重疊性自由貿易協定與多邊貿易協定的相容性(成新軒,2006)。對世貿組織及其多邊貿易體制的特性要有比較清醒的認識。尤其是改變世貿組織及其多邊貿易體制中有關自由貿易協定的條款使得自由貿易協定更有益于貿易的開放而不是成為保護貿易的工具。
參考文獻:
1.孫玉紅.交叉重疊的自由貿易協定對世界多邊貿易體制的挑戰.世界經濟研究,2006(6)
2曹亮等.區域主義與多邊主義:共存或沖突?——一個政治經濟方法的分析視角.管理世界,2007(4)
(三)重疊的自由貿易協定與“意大利面碗”現象
所謂重疊自由貿易協定是指一個國家(區域)與多個國家(區域)分別締結自由貿易協定的現象。此概念最初是指帕克提出的“星型”系統,后來逐漸被“輪軸-輪輻”系統的說法代替。當一國(區域)與多個國家(區域)締結區域自由貿易協定時,該國(區域)就像輪軸,與此締結協定的其他國家就像輪輻。這些相互重疊的自由貿易協定都不是以最惠國待遇原則為基礎,而是強調貿易政策的對等性,因而就存在著歧視。這種歧視增加了區域集團與其他國家或集團之間的對抗性,容易導致貿易自由化進程的不平衡和不穩定。
另外,雙邊及區域貿易協定因為有其各自復雜的關稅規則、原產地規則和監管法規等,使得其有限的體制能力也經受著嚴峻的考驗。因此,世界貿易體系的不穩定性進一步加大。Bhagwati(2002)由此提出了“意大利面碗效應”(spaghettibowleffect),用來描述以犧牲單一全球原則為代價不斷激增的雙邊和區域自由貿易協定給企業界帶來的混亂。由于貿易伙伴之間缺乏透明度以及部分貿易規則的復雜與重疊,給區域整合帶來許多負面效應。因此,這種通過“競爭性的自由化”來激勵多邊貿易自由化的觀點,事實上可能會使世界經濟分裂為區域集團之間的抗衡,而不是貿易自由的全球化。結論與啟示
本文通過分析發現,選擇相對容易實施的自由貿易協定會使得多邊貿易體制陷入競爭轉移的惡性循環而不是競爭的自由化。不僅自由貿易協定會產生貿易轉移效應,而且也會潛在地阻礙貿易的全球化。同時對自由貿易協定談判和管理資源需求的日益增多也會將人們的精力從多邊體制的層面上轉移出去。
本文從不同層面得出啟示:如果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國家實行“開放式成員”政策,即愿意接受任何其他的非成員的加入則會使得區域主義是實現全球貿易自由化的有效途徑。已組建的自由貿易區要盡可能降低對非成員的最惠國稅,減少其他的一些非歧視性貿易壁壘,使“多米諾效應”得以發揮。這一點在交叉重疊的自由貿易協定中表現的更為突出。重疊性自由貿易協定中,輪輻國對外的關稅水平需要適度的降低,直到區域外國家不會因為輪軸與輪輻國的地位差異而改變貿易方向時,為輪輻國最佳的對外關稅水平。這樣才能保證重疊性自由貿易協定與多邊貿易協定的相容性(成新軒,2006)。對世貿組織及其多邊貿易體制的特性要有比較清醒的認識。尤其是改變世貿組織及其多邊貿易體制中有關自由貿易協定的條款使得自由貿易協定更有益于貿易的開放而不是成為保護貿易的工具。
參考文獻:
因為各國企業之間存在更廣義的比較優勢,而這些優勢都可以被利用。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胡必亮教授的相關研究與林毅夫教授的研究正好相反,主要強調中國要發展和利用競爭優勢。
研究表明,產業內貿易的重要性不可低估。目前,大約60%的歐盟國家的進出口貿易額都發生在成員國之間,中國也需要同周邊國家和環太平洋國家加強貿易,這些國家搞自由貿易,各自大約60%的進出口貿易可發生在這些國家組成的大自由貿易區內。
而WTO的規則框架要求比較低,我們可以和周邊國家建立自由貿易區,進行區域經濟一體化,在更高層次上推動自由貿易的擴展,這有助于中國未來提升出口,從而發展經濟。
對于自由貿易的好處,再怎么強調也是不過分的。哈耶克、米塞斯和布坎南都講到“交換秩序”。“交換秩序”一詞源于古希臘,那時人們就開始討論“交換秩序”,意指交換增加雙方的物質利益,而且化敵為友,增進和平。
2000年前的中國,孟子也提到了“通功易事”,就是指分工合作,互通有無,拿多余的換沒有的。可見,中西方對自由貿易能增進福利是有共識的。
針對中美的貿易失衡問題,觀察到的現象是中國出口大量低附加值產品,而后擁有大量的美元儲備,背后到底意味著什么?
因為外匯管制政策,一般的中國民眾很難投資外國資產,只能由政府購買低回報率的美國國債。政府持有的外匯儲備,實質上是老百姓的錢,因為政府是通過發行對等數量的人民幣強制收購外匯儲備的。
而中國巨額的外匯儲備表明中國并不缺錢,實際上,中國民間的資本相當充足。可見,中國的問題不是缺乏資金,而是需要把死資本變成活資本,也就是要開放資本市場,開放各種投資機會。
開放各種投資機會有兩個不同方向:一是對外投資渠道,二是對內投資渠道。中國民間資本有不少出海,這一來是因為國內的投資渠道受限,二來是留洋轉一圈回來就可以享受外資的優惠待遇。這種對待外資和民資的不同待遇,也促使部分民資出口轉內銷。
同時,還應鼓勵商務成員組織的內生發展。中國古代曾有很多行會、商會,而建國后,行會或商會組織大多帶有較強的官方色彩,自發產生的雖然有,但不多。此類中介組織的廣泛發展,將有助于推動國內的跨區域貿易,也有助于推動對內開放。
摘 要:本文通過分析我國(上海)自貿區現行的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結合國際上建立發展自貿區的經驗,提出完善我國自貿區稅收政策的建議。
關鍵詞 :自貿區 稅收政策
一、我國自由貿易區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一)現有稅收政策無本質上的創新
目前自由貿易區已實行的政策大多是國內保稅區等地區已實行的政策,例如分期繳納所得稅政策是參考中關村實行的個人收入激勵機制。在出口退稅方面,自由貿易區應該是比保稅區更進一步的概念,因為目前出口企業將貨物運到保稅區,雖然從海關管理的角度上視作出口,但在稅務管理上卻不同,致使企業無法即時享受退稅優惠,所以上海自由貿易區應在這方面加大稅收優惠力度。(上海)自由貿易園區的建設脫離不了稅制的創新,比如和香港比較,香港是自由港沒有流轉稅,只征收所得稅,而且稅率比較低,為16%或17.5%,而內地不僅有增值稅、消費稅等,還對國內企業征收25%的所得稅,且外國企業在境內的投資所得一般也需繳納10%的預提所得稅。從這一點來看,上海自由貿易區建設必須從降低企業稅負與改善稅制上入手。
(二)未形成完整的稅收政策體系
我國自由貿易園區處于起步階段,涉及到關稅,流轉稅等方面的稅收政策都有所欠缺,而且沒有詳細的稅收執行法律與條例。《京都公約》中要求自由貿易區應有一套完整的立法以確保自由貿易園區的建立和有效運轉。新加坡、韓國等國都有專門的法律特別是迪拜每個自由貿易區都有其迪拜酋長簽署生效的專有法律。國際上自由貿易園區都是先有法后有區,我國雖然也是先出臺了相應的方案后批準成立園區但該《方案》的完整性卻有待完善。
(三)稅收政策跟不上市場的發展程度
《方案》中提到我國應積極研究完善適應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目前關于如何促進境外股權投資只有分期繳納所得稅這一政策,但此項政策還需要細則來進一步規定,是對區外企業進行投資還是對境外企業進行投資,總體上來說這個政策也是偏重與對來源于境內所得的管理,較少關注來源于境外所得的管理,隨著自由貿易園區的發展我們不能僅加強對境內所得的管理,更應注重來源于境外的所得的管理。但是僅此一項政策難以實現自由貿易園區促進境外股權投資的目標,為此我國自由貿易園區可以通過給予一些特定產業減免所得稅方面入手來達到促進境外投資的目的。
我國現階段離岸業務政策跟不上離岸金融市場的發展,同在開展離岸金融業務的深圳與上海其政策也有很大差別,在深圳經營離岸金融業的銀行免征營業稅,但上海卻面對的是5%的營業稅和25%的所得稅。既然要大力發展離岸業務與境外投資業務,那相應的稅收政策就要予以改變,不管是稅率上的優惠還是稅制的創新。在很多國家的自由貿易區,許多稅收政策是圍繞發展離岸業務從而促進金融創新而設立的,但我國關于這樣的稅收立法基本處于空白,如何借鑒新加坡及香港等地區離岸稅收的經驗是未來一個長期探索的過程。
三、完善我國自由貿易區稅收政策的措施
(一)設計多樣化具有創新性的稅收優惠
目前自由貿易區的稅收政策與保稅區的政策無較大差別,上海自由貿易區若想從同類的園區內脫穎而出就必須有稅收體制上的創新。
從稅率的角度看,可以免征一些稅費例如進口稅、增值稅及其他進口費用,對重新進口的我國出口產品實行稅收減免,并配合增值稅退稅方面的優惠;可以依據不同產業類型,對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設計不同的稅率;可以仿照韓國自由貿易園區按所得稅稅基來確定所得稅稅率的方式設計企業所得稅,綜合考慮我國自由貿易園區的情況來設計適合我國自貿區的所得稅稅基與稅率。
從稅收優惠門檻和優惠期限看,現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規定如下:對年應納稅所得額30萬元以下的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低于6萬元的企業按20%的稅率再減半征稅。若想加快小微型企業向大中型企業轉變的腳步可以通過降低中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門檻,繼續提高營業稅、增值稅的起征點,放寬減半征收所得稅的限定條件,例如將減半征收所得稅的范圍擴大或期限延長。
從稅收抵免制度看,將分國限額抵免改為綜合限額抵免,一般的稅收抵免法只能將給予投資主體的優惠轉為居住國的財政收入,無法實現吸引外資的目的。因此,為了鼓勵企業進行對外投資,對于發展中國家為吸引外資給予其對外投資企業的減免稅優惠,視同為企業已繳納稅款,允許從企業的應納稅額中抵扣。
(二)設立專門管理和制定自貿區稅收政策的機構
上海自由貿易區至今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稅收政策體系,可能使在自由貿易區內發生的稅收活動產生征收核定等方面的問題,而韓國的自由貿易園區在這方面做的很成功,其制訂了各職能部門權責明確的《指定和經營關稅自由區培育國際物流基地的相關法律》與《自由貿易園區法案》同時設立了由各職能部門組成的自由貿易園區委員會統一實施管理。
設立專門管理自由貿易園區的機構便于及時反饋給中央政府自貿區稅收活動方面產生的問題并能客觀準確的處理這些問題。自貿區的專設機構可以按期測評已實行的稅收政策,確定該項政策是否對自由貿易園區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影響,以防止稅收優惠政策實行后對稅基,以至總體財政健全的影響。在測評已有的稅收政策同時應針對關稅、進出口環節稅,所得稅與其他稅種設計具體的稅收環節流程以此確保稅收政策實行過程有效進行。
(三)自由貿易園區的稅收政策需依其功能而設置
不同的稅收政策對自由貿易園區的發展起到不同的作用,為了使上海自由貿易園區各個功能都能得到發展,就應針對不同功能設置與其相應的稅收政策。新加坡、韓國以及香港的稅收政策都是圍繞其功能而設置。上海自由貿易園區作為一個綜合型的自由貿易園區,其功能主要包括轉口貿易、出口加工、金融等。每一個自由貿易園區都有其特定的功能以及配套的稅收政策,上海自由貿易園區可以參考其他自由貿易園區與其功能相同的部分,據此設立適合我國自由貿易園區的稅收政策。
新加坡自由貿易園區與我國自由貿易園區同樣具有轉口貿易功能,為了促進轉口貿易,新加坡減免了大部分貨物的關稅。我國可以參考新加坡自由貿易園區的政策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判斷我國自由貿易園區內哪些貨物可以減免關稅,哪些不能減免。
韓國自由貿易園區與我國自由貿易園區同樣具有吸引外國資金的功能,為了提高自由貿易園區吸引外資水平,韓國自由貿易園區在優惠期內不征收企業所得稅。在我國不征或減征所有企業的所得稅是不可行的,適合我國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是在一定時期內對特定行業減免所得稅。
香港作為一個綜合型的自由貿易園區,其主要功能與上海自由貿易園區功能大體相同,其經驗也是最值得我國自由貿易園區借鑒的。香港的離岸金融業發展水平處于世界先列,我國離岸金融業可參考香港的政策免除股息稅以及利息稅。
(四)完善境外投資及離岸業務的稅收政策
《方案》中提到我國應積極研究完善適應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但我國自由貿易園區關于這兩方面的稅收政策卻基本處于空白,自由貿易園區成功構建的主要條件就是要大力發展離岸外包業務和和吸引外資,由此可見完善這兩方面的稅收政策對自由貿易園區金融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從境外投資方面來看可針對技術研發、品牌推廣等相對薄弱的領域及特殊行業給予所得稅優惠政策。參考香港的來源地征稅原則,在實施此政策的基礎上與東道國簽訂雙邊稅收協定以達到反避稅的目的。較大的所得稅負擔必然會導致企業將資本轉移至所得稅稅收更低的地區,就無法達到吸引外資的目的。
從離岸業務方面來看,香港與新加坡的居民存款都無利息稅,無資本利得稅,國際銀行貸款和離岸債券發行等的收入也都予以免稅。發展離岸業務的自由貿易園區一般都不征收所得稅與流轉稅,根據我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建立與上海自由貿易園區離岸業務發展情況相符的稅收政策,對其相關的產業減免所得稅、免征資本利得稅與利息稅。因為征稅所帶來的稅收負擔會導致離岸公司將資本轉移到稅收更低的地區,就會影響到上海自由貿易園區內離岸業務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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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顧賓,上海自貿區稅收政策:創新·探索[J].中國稅務,2014.
[4]胡娟紅,港澳財稅制度比較兼論澳門稅制的完善[J].涉外稅務,2013.
[5]李香菊 徐含璐,鼓勵我國居民企業境外投資合作的稅收政策研究[J].涉外稅務,2011.
[6]祁欣,全球自由貿易園區發展模式及對比分析[J]國際商務論壇,2010.
[7]夏善晨,自貿區發展戰略和法律規制的借鑒—關于中國自由貿易區發展的思考[J].國際經濟合作,2013.
[8]Xinxuan CHENG,The Impact of Preferential Rules of Origin on the Relationship of Free Trade Area and the 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J].Management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 2011.
作者簡介:
【摘要】新自由制度主義價值論的不足導致多邊貿易體制偏離了社會正義,使得多邊貿易自由化陷入困境。因此,世界各國轉向區域經濟一體化來推動本國經濟的發展,而作為區域經濟一體化載體的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也伴隨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發展而迅速發展,并以雙邊自由貿易區為主要表現形式。.
【關鍵詞】新自由制度主義區域國際經濟組織法多邊貿易體制組織機構
國際法與國際關系的關系十分緊密,其是國際關系法制化的結果。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是當今國際關系的主流理論,對國際經濟立法產生了重大影響。然而其價值論的不足導致多邊貿易體制偏離了社會正義,使得多邊貿易自由化陷入困境。與之對應的是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迅速,推動了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法的發展。
新自由制度主義與多邊貿易體制的發展
新自由制度主義是20世紀70年代應全球形勢的發展而發展起來的國際關系理論,代表人物是美國著名的國際關系學者羅伯特·基歐漢和約瑟夫·奈,他們合著的《權力與相互依賴:轉變的世界政治》一書是新自由制度主義的巔峰之作。相互依賴、國際機制、全球主義等構成新自由制度主義的核心概念。
新自由制度主義摒棄了現實主義認為國際關系的本質是沖突這樣一種理念,更加倡導國與國之間或組織與組織之間通過一種默契的行為使雙方之間或多方之間達成一種雙贏或共贏的利益關系。在國際關系中,尤其是在經濟領域當中,國與國之間只有趨利避害,才能在更廣泛的層面上達成一致,使參與其中的行為體在無政府狀態這樣一個國際大環境中,將這場博弈達成一種“非零和”(Nor-Zero-Sum)的結局,從而使其在博弈中達到最優。新自由制度主義認為保證國際合作的有效機制是國際制度,因為國際制度可以通過加大或減少國際之間的交易成本和提供可靠的信息、調整博弈效用結構、加強互信行為、加強對未來的重視,使行為體相互期望值趨同,達到促成國際合作的目的。①與新現實主義不同的是,新自由制度主義更強調經濟利益在國家利益中的地位,認為經濟利益與國家安全至少同等重要,而且經濟利益顯然是國家安全的根本保證。②在這種思想影響下,各國為促進生產力發展而制定符合世界市場統一趨勢的國際經濟規則便成為欲求之目標,拆除各種不利于經濟自由化的法律壁壘成為晚近國際經濟規則談判的主要內容。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達成的一攬子協議是二戰以來國際經濟自由化立法的最重大成就。
新自由制度主義價值論的不足對多邊貿易體制的影響
新自由制度主義者在對國家行為的分析中,把道德因素排除在外,國際合作不需要依靠利他主義、理想主義、個人品德、共同目標、中立標準,或是共享深嵌在文化中的價值意識。這樣一來,新自由制度主義在價值觀上的缺失,對國際經濟法律自由化偏離“社會正義”的傾向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即現有立法傾向是對發達國家有力的形式的“程序正義”,而忽視了發展中國家緊迫需要的“社會正義”。其表現在不顧南北方經濟實力的差距,不切實際地要求南方國家加快自由化步伐,而對自由化可能產生的各種負面影響嚴重考慮不周。③
首先,從世界貿易組織達成的協議上看,烏拉圭回合產生的服務、農產品、知識產權等捆綁協議都要求發展中國家改變自身的國內經濟政策以適應自由化發展需要,這對許多發展中國家非常不利。其次,WTO協議中包含了一些關于給予發展中成員及最不發達成員有關差別和優惠待遇的規定。但實踐中,這些特殊和優惠往往被大打折扣。第三,從WTO的決策程序看,發展中國家也存在被邊緣化傾向。WTO在進行決策時,遵循的是“協商一致”的原則,在無法達成一致時,采用投票制,每個成員國擁有一票。協商一致和一國一票制相比,似乎更為民主,但在實踐中,由于一些非常貧困的發展中國家往往都不在場,對WTO而言,沉默就意味著同意,所以發展中國家很難得到真正的公平。④另外,WTO的爭端解決程序復雜,使發展中國家在啟動或辯護上存在很大困難。況且,爭端解決機制最終效力來源于成員方的報復能力,而發展中國家實施報復的能力很小,很難利用爭端解決機制來維護自身的利益。
毋庸置疑,多邊貿易體制堅持的形式正義,沒有考慮或很大程度上沒有考慮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實力對比懸殊的事實,把發展中國家置于嚴重不利地位,發展中國家從多邊貿易中得到的收益只占世界總收益的很小一部分,出現了窮國愈窮、富國愈富的情況。因此在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中,各成員方動力不足,成為多哈談判失敗的關鍵。在多邊自由貿易進展緩慢、多邊貿易談判進程受阻的情況下,許多國家開始尋找新的實現貿易自由化的有效途徑,區域經濟一體化成為各個成員的首選,而且區域經濟一體化程度向縱深發展。WTO規定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主要為貨物貿易自由化,包括降低或取消區內關稅、消除非關稅障礙等,以及與貨物貿易自由化相關的貿易投資便利化。然而,目前全球范圍內的自由貿易協定的內容逐步超越了這一范圍,除了貨物自由貿易外,還包括服務貿易自由化、投資與貿易的便利化與產業合作等內容。轉貼于
第一,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具有新的發展特征。其一是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主體突破了國家的限制。傳統上,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主體是一定地理區域的國家,即主權國家是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唯一主體。隨著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發展,出現了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成為主體的情形,比如APEC的成員包括北美自由貿易區和東南亞國家聯盟等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近年來,伴隨著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進一步發展,一個主權國家內的不同關稅區亦成為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主體。如CEPA,中國內地、香港、澳門同屬于一個主權國家,但在WTO框架內,又屬于不同的關稅區;其二是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打破了地理上相連的特性。早期的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主要在毗鄰或地理距離較近的國家間組成,但晚近成立的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大多打破了地理上的相連性,表現出跨地區、跨洲際的特征。如中國—智利自由貿易區、美國—以色列自由貿易區等均打破了地理上相連性;其三是雙邊一體化組織成為新的亮點。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擁有易于達成、靈活多樣、運作機制高效、涉及內容既廣且深,較少受經濟發展水平和地域相鄰等方面的限制等無可比擬的諸多優勢,成為許多國家區域一體化戰略的首選,現有的大多數FTA都是兩國間或一個國家與一個經濟聯合組織間的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如美國近年來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中,有20個是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生效的FTA均為雙邊自由貿易協定,這導致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呈現出雙邊化發展趨勢;其四是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交叉重疊。傳統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邊界清晰、成員關系單一,一般一個國家或地區只是一個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的成員。在20世紀90年代以來成立的一些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則互相交叉重疊,一個國家或地區參加多個不同層次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或者大的區域組織包容次區域組織,相互關系錯綜復雜。
第二,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機構設置漸趨弱化。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為了保證本組織職能的常設性和穩定性,都設有一套常設機構,有具體的運行機制。傳統上,按照每個機構所承擔的職能來講,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的機構一般是按照“三權分立”的模式設置的,主要包括權力機構、執行機構、行政機構、司法或準司法機構。但由于晚近達成的區域經濟一體化協定多為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其具有運作機制高效的特點,無需按照“三權分立”的模式設置組織機構。大多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采用強化自由貿易規則、弱化組織機構的方式來推動區域貿易組織的運行。各自由貿易協定的法律規則十分具體、明確,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對于龐大的組織機構的需求就不是十分強烈。
目前,大多數雙邊自由貿易區均設立類似于自由貿易區委員會這樣的機構,作為自貿區的最高機構。其主要職能是:負責對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實施及執行情況進行審議,考慮任何關于修改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或其附件的建議,并監督雙邊自由貿易協定的進一步實施;負責與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執行有關的事項,并考慮任何可能影響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實施的其他問題;在必要時建立增設委員會及特別工作組,并向任一委員會或工作組就相關事宜征詢意見。但在自由貿易委員會之下,并沒有建立常設的執行機構和行政機構,只是就具體事項設立相應的委員會或工作組,如貨物貿易委員會、服務貿易委員會以及投資委員會等,負責處理相關事項,在各自領域發揮著具體的職能。
此外,從新近達成的自由貿易協定中還可以看出,絕大部分區域性國際經濟組織并沒有建立常設性的爭端解決機構,只是在自由貿易協定中規定爭端解決機制,以完備的爭端解決機制代替常設性爭端解決機構。(作者單位:南陽師范學院法學院)
注釋
①秦亞青:《權力·制度·文化》,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100頁。
②倪世雄:《當代西方國際關系理論》,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129~130頁。
眾所周知,自由貿易在長期是有利于經濟的發展,但是在中短期,尤其是那些原來貿易保護程度較高的發展中國家,加入自由貿易區需要付出一定的代價(調整成本)。因為關稅的取消、貿易壁壘的消除總會引起國內產業結構的調整,使資源在各個產業之間重新配置。然而,這個過程是痛苦的。那些原來有競爭優勢的產業會發展壯大,而那些沒有競爭力的產業則終將被淘汰,從而導致一些產業的部分資本荒置和勞動力失業。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一些國家在執行自由貿易區計劃的決心和行動。但是,如果區內貿易的擴大主要來自產業內貿易,那么,各國加入自由貿易區的成本就比較低(DixonandMenon,1995)。因為產業內貿易并不是導致生產要素在產業間的流動,而是在同一個產業內流動,是產業內的專業化,其資本和勞動力的變動更容易適應新環境(Krugman,1981)。因此,本人認為東盟區域貿易合作,區內貿易的擴大主要是以何種形式——產業間貿易還是產業內貿易——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一、東盟的區內貿易
自1994年東盟自由貿易區計劃正式實施以來,在區內關稅減免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截止到2001年5月,其CEPT(CommonEffectivePreferentialTariffScheme)(注:CEPT稱為《共同有效優惠關稅協定》,是東盟自由貿易區的主要運行機制。CEPT產品包括四類,即列入清單產品、暫時例外產品、一般例外產品和敏感產品。)產品的加權平均關稅由1993年的12.76%下降到2001年的3.21%,而且有98.3%的商品屬于“CEPT列入清單”,其中92.7%商品的關稅在5%以下。2000年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區內貿易總額為1595.91億美元(注:2000年泰國區內貿易的進出口值只包括頭9個月的數據。),比1993年增加了93.58%。同時,2000年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比重為22.32%,比1993年提高了3.14個百分點,年均增長2.19%。因此,從區內貿易比重來看,東盟區域貿易合作在擴大區內貿易上有一定程度的作用。當然,東盟區域貿易合作對各成員國的影響是不同的。馬來西亞和文萊的區內貿易比重有所下降,雖然文萊的區內貿易比重居東盟自由貿易區的首位,但其區內貿易在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總量中的份額卻很低,只有0.74%,而且文萊的出口主要是石油和天然氣,變化起伏較大。而印尼、菲律賓和泰國的區內貿易比重有較大幅度的提升,年均增長率分別達6.67%、7.92%和4.79%,說明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設使區域內原先貿易保護程度比較高的國家加強了同區域內其他國家的貿易聯系,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擴大經濟規模,增強其出口產品在區域內的競爭力。
二、產業內貿易指標
對產業內貿易問題的經驗性和統計性研究始于20世紀60年代,主要涉及經濟一體化對貿易專業化的影響,其代表人物有沃頓恩(Verdoorn,1960)、米歇里(Michaely,1962)、巴拉薩(1966)、格魯伯和勞艾德(GrubelandLloyd,1975)等,他們都建立了各自的測量指標。其中,格魯伯-勞艾德指標(Grubel-LloydIndex)是迄今為止最具權威的產業內貿易測量指標,簡稱GL,其表達式如下:
附圖
其中,X[,ij]、M[,ij]分別代表i國j產業的出口額和進口額,如果i國j產業的貿易全部為產業間貿易,則GL[,ij]=0;如果i國j產業的貿易全部為產業內貿易,則GL[,ij]=1。因此,產業內貿易指標值在0-1間變動,GL[,ij]越接近1,說明產業內貿易的程度越高,GL[,ij]越接近0,則說明產業內貿易的程度越低。
而一國所有產業的產業內貿易指標是各產業的產業內貿易比率的加權平均數,其表達式為:
附圖
表1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比重單位:%
附圖
注:此處的區域內貿易比重指一國或區域的區內貿易占該國或該區域總貿易的比例。2000年泰國只包括1-9月份的進出口數據。
資料來源:ASCUDatabase。
人們通常用一段時間內格魯伯-勞艾德指標的變化來說明產業內貿易的重要性,如伊瑪達(Imada,1990)、阿里夫(Ariff,1991)、基旺(Kwan,1994)和拉曼薩米(Ramasamy,1995)都用此指標對東盟產業內貿易進行研究。但是我們所要說明的是建立自由貿易區的調整成本,也就是研究該時期區內貿易的增加主要來源于產業內貿易還是凈貿易(nettrade,NT),(注:在此用公式對相關概念作一介紹。TTi=NTi+IITi,其中TTi=Xi+Mi,NTi=|Xi-Mi|,TTi指i國的區內貿易的進出口總額,Xi、Mi分別指i國區內貿易的出口額和進口額。tti、nti和iiti分別是一段時期TTi、NTi和IITi的增長率。)而格魯伯-勞艾德指標并不能說明產業內貿易對增加的區內貿易的貢獻程度。另外,該指標還會引起誤導,因為,有時盡管產業內貿易比凈貿易對增加的區內貿易的貢獻低,但是該指標仍然呈上升趨勢;同樣,有時該指標呈下降趨勢,盡管產業內貿易比凈貿易對增加的區內貿易的貢獻率較低,這是因為:
當iit[,i]>nt[,i]時,意味著GL[,i]是上升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則Ciit[,i]<Cnt[,i];類似地,當nti>iiti時,意味著GLi是下降的,但是,如果GL[,i]>nt[,i]/(nt[,i]+iit[,i]),nt[,i]+iit[,i]>0,則Cnt[,i]<Ciit[,i]。
產業內貿易和凈貿易的貢獻率表達式如下(Menon,1996):
tt[,i]=Cnt[,i]+Ciit[,i],(3)
其中,Cnt[,i]=(1-GL[,i])nt[,i],(4)
Ciit[,i]=GL[,i]iit[,i],(5)
tt[,i]、nt[,i]和iit[,i]分別是i國一段時期TT[,i]、NT[,i]和IIT[,i]的增長率,Cnt[,i]和Ciit[,i]分別指nt[,i]和iit[,i]對增加的區內貿易的貢獻率,GL[,i]指基期i國的格魯伯勞艾德指標。
三、樣本的確定與數據來源
國際貿易的商品成千上萬,確定這些貿易中哪些屬于產業內貿易,哪些屬于產業間貿易,涉及到商品的分類和產業的定義問題。本研究根據HS編碼來劃分。(注:HS編碼全稱為協調商品名稱和編碼制度(TheHarmonizedCommod
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HSCode),也簡稱協調制度,是一種多用途的國際貿易商品分類目錄,廣泛用于國際貿易有關各國和國際組織的征稅、統計、運輸等方面,是迄今最完善、系統、科學的國際貿易分類體系。HS編碼一位數為類,兩位數為章,二者分別有22類和99章。)一般說來,產業劃分的越細,產業內貿易指標就越低,反之亦然。由于受數據的影響,本文將按章,也就是HS編碼兩位數等級數據來劃分,然后再用加權平均法計算HS編碼一位數(類)和所有商品總體的產業內貿易指標及其對區內貿易的增長貢獻率。
本文對1993年至2000年期間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產業內貿易進行實證分析,并將1993年作為基期。東盟自由貿易區的產業內貿易進出口數據來源于ASCU數據庫。
四、實證研究結果及其分析
利用公式(1)-(5),本文計算了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的產業內貿易指標。
就東盟自由貿易區整體而言,1993年至2000年期間,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增加了94%,其中產業內貿易提高了75%,產業間貿易提升了18%,換句話說,東盟自由貿易區區內貿易的增加有近80%來源于產業內貿易。從部門看,在18類商品中,(注:本文將武器彈藥、雜項制品、藝術品和其他未分類商品排除在外,故只有18類商品。)除了動植物油脂類商品外,東盟自由貿易區其他17類商品的區內貿易值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其中機電音像設備和化工產品的區內貿易增幅最大,均超過一倍,分別達1.45倍和1.42倍。而就產業內貿易的貢獻率而言,除了植物產品、動植物油脂和木及木制品外,其他15類商品的產業內貿易的貢獻率高于產業間貿易的貢獻率。
從東盟自由貿易區各國的具體情況看,除了文萊的區內貿易下降了14.54%外,其他5個國家的區內貿易額均有較大幅度的增長,其中,菲律賓和印尼的增幅最高,分別達3.08倍和1.31倍。雖然文萊的區內貿易額有所下降,但其產業內貿易卻增加了近10%,其他5個國家的產業內貿易對擴大的區內貿易的貢獻率都大于產業間貿易的貢獻率。
一、FTAs的基本目的及其與WTO之間的關系
FTA是Free Trade Agreement的簡稱,中文意思是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最初表現和基礎模式是RTA(區域貿易協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有時,FTA、RTA也表示基于相應貿易協定的自由貿易區或準自由貿易區。
眾所周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基本使命也是推動世界貿易自由化,貿易自由化的核心內容是關稅稅率降減。WTO促使關稅稅率降減的方式大致有二:
——在某一歷史時刻,WTO的既定成員間形成新協議。協議會要求所有成員的某些具體貿易品關稅稅率一同變小和趨向于0;在操作上,稅率降減的幅度、時間、產品類別等要求會在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群體之間表現出某些差別。
——接納某一關稅主體成為WTO的新成員。此前,這位關稅主體要與原WTO成員之間就加入條件,主要是關稅稅率削減的步驟和程度進行協商;如果協商結果是WTO老成員投票決定允許加入,那經過這一過程,這一關稅主體與原有老關稅主體之間的貿易關稅稅率會得到降低,最終也是趨向于0。
就以上第一個談判過程而言,現今WTO已經有147個成員了,稍有制度經濟學知識的人都知道,147個談判主體要達成一致協議交易成本較高。WTO多邊框架在協議形成上面臨“人多嘴雜”的麻煩。1999年西雅圖WTO談判沒有達成共同協議,2003年9月14日WTO墨西哥坎昆談判還是失敗,都是這種困難的表現。就以上第二個談判過程而言,目前大約還有26個關稅主體在申請加入WTO。WTO接納新成員的歷史表明,特別是當一個關稅主體經濟地位重要并且還與某些重要老成員之間有著復雜的經濟、政治戰略利益瓜葛時,入世談判會顯得曠日持久,比如我國入世進程就顯得相對較長。
在通過WTO多邊框架推動貿易自由化面臨一定困難的情況下,是否就意味著人們無所作為了呢?非也。各國從實踐中探索出來的RTAs、FTAs是另一種推動貿易自由化的好方法。FTAs實現關稅削減的方式是若干個關稅主體相互結合,在世界的局部,面向全部或大部分相互貿易的商品,規劃和實施關稅削減以及貿易便利化。由于是自愿組合,同時談判成員數比WTO成員數目少得多;談判相對較容易達成協議。正因為如此,自20世紀90年代以后,世界簽署RTAs、FTAs數目加速上升。根據WTO的《WTO年度報告2003》的數據,1990年以前,世界上所有進入實施階段的RTAs(如果按下文概念方式,應該說是FTAs)數目不過27項,但1990~1994、1995~1999、2000~2002這三段時期,世界進入實施的RTAs數目分別為29、60、30。截止2002年12月,總共有259項RTAs在GATT/WTO登記備案,其中176項已處于實施階段。
就促進貿易自由化來說,FTAs與WTO之間的關系表現出兩面性:
——相互“競爭”和替代的關系。WTO協議困難促使人們更積極于FTAs工作;比如,某些國家在坎昆會議期間揚言,如不能形成協議,將在會后加快某些FTAs的形成。同時,一旦FTAs形成能使相關成員某種促進貿易的目標得以實現,那他們利用WTO框架推動貿易自由化的意愿強度和精力投入會受到削弱。反之,人們也不會立意通過FTA來解決那些能很容易在WTO框架內解決的問題。
——相互補充和促進的關系。WTO框架畢竟是一種日趨成熟的互動機制,FTAs興起也會促使與WTO相關的各方行為主體更加積極于利用WTO解決某些FTAs解決不了的問題,比如說知識產權問題、技術標準問題、非關稅貿易壁壘問題;而且,FTAs促成的世界貿易自由化新水平也可能為WTO工作開展提供新起點。這樣,FTAs與WTO之間最終會形成某種相互共存、相互促進的關系。
二、當前世界FTAs發展的基本格局與發展趨勢
在包括WTO報告的各種文獻中,人們有時混用RTA、FTA兩個概念,但有時人們在二者的使用上又體現出某種差別。我們不擬改變這種使用方式。只是,為了便于我們展現當前世界FTAs發展的基本格局,我們在本文要讓這兩個概念表現出某種差別。我們現在界定,RTA的成員數目一定要在3個或3個以上,并且RTA的所有成員共同組成一個在地理上不間斷的世界區域;FTA則包括任何關稅主體之間的自由貿易協議。在這種概念方式下,前面提到的WTO所公布的RTAs數目只能說是FTAs數目。我們以下就按照這種概念方式展開分析。我們將FTAs形式模式歸結成4種:(1)RTA;(2)RTA+RTA、FTA+FTA;(3)RTA+n、FTA+n(n≥1);(4)1+1。依據這種模式劃分,我們要描畫出世界FTAs發展的當前格局,并對未來趨勢作出判斷。
(一)發展格局的描畫
我們將當今世界各具體FTAs歸類到4種模式。完成歸類后,當前世界FTAs發展的基本格局也就呈現在我們面前了。
1.RTA
目前,全球從法律文件上基本得到確認并進入實施階段的(3成員及以上)RTAs如表1所示。除此之外,根據筆者盡量以最時新資料查證,以下組織框架或世界區域程度不一地推進著(3成員及以上)RTA:
自由貿易、關稅同盟、共同市場、貨幣同盟四者合作程度不斷加深,實現后者的一般也實現前者。
(1)中美洲共同市場(CACM),成員為危地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薩爾瓦多和哥斯達黎加,曾形成過逐漸實現共同市場的協議,后協議受戰爭及其他因素破壞,目前致力于恢復;
(2)東非共同體(EAC),坦桑尼亞、肯尼亞和烏干達3個成員國,多次談判,尚未達成共同接受的協議;
(3)大湖經濟共同體(CEPGL),布隆迪、盧旺達、扎伊爾(剛果[金])3國組成,組織目標為經濟共同體,因多種復雜原因未啟動實際談判和實施;
(4)中非國家共同體(CEEAC),目標是關稅同盟,尚未形成正式協議;
(5)南亞區域合作聯盟(SAARC),2004年2月初步達成印度、斯里蘭卡、泰國先達成協定,緬甸、不丹和尼泊爾后加入的6國自由貿易協議,具體落實有待觀察;
(6)阿拉伯聯盟(LAS),22個成員國,提議階段;
(7)埃及-約旦-摩洛哥-突尼斯自貿區(E-J-M-T FTA),談判階段;
(8)馬格里布聯盟(UMA),5個成員,提議階段;
(9)獨立國家聯合體(CIS),12個成員國,談判階段;
(10)在上海合作組織(SCO)基礎上建設中亞自由貿易區(EAFTA),5個成員,提議階段;
(11)亞太經濟合作組(APEC),21個成員,設想階段;
(12)環印度洋地區合作聯盟(IORARC),19個成員國,設想階段。
2.RTA+RTA、FTA+FTA
所謂RTA+RTA、FTA+FTA是指兩個RTA,或兩個FTA之間通過談判達成合并協議,形成一個范圍更大的RTA、FTA。目前表現為RTA+RTA,具體例證包括:
(1)Andean-MERCOSUR,談判接近完成;
(2)MERCOSUR-SACU,談判階段;
(3)EU-GCC,談判階段;
(4)EU-MERCOSUR,談判階段;
(5)一定程度基于NAFTA-Andean-CARICOM-MERCOSUR的美洲自由貿易區(AFTA),談判階段;
(6)EFTA-GCC,提議階段;
(7)EU-ASEAN,提議階段;
3.RTA+n、FTA+n(n≥1)
所謂RTA+n、FTA+n是指某個RTA、FTA接納n個成員形成一個成員范圍更廣的RTA、FTA。目前表現為RTA+n,例證包括:
(1)與EFTA,包括加拿大(談判結束)、新加坡(談判結束)、黎巴嫩(談判結束)、南非(談判結束)、突尼斯(正在談判)、智利(
正在談判)、埃及(得到提議)、烏克蘭(得到提議);
(2)與EU,包括智利(談判結束)、摩洛哥(談判結束)、印度(談判結束)、黎巴嫩(談判結束)、阿爾及利亞(談判結束)、敘利亞
(正在談判)、泰國(正在談判)、伊朗(正在談判);
(3)與ASEAN,包括中國(正在談判)、印度(得到提議)、日本(得到提議),ASEAN與中國、新加坡形成“10+2”自貿區(達成框架協議),ASEAN與中國、日本、韓國組成東亞自貿區(EAFTA)(得到提議);
(4)與Andean,包括加拿大(正在談判);
(5)與CARICOM,包括加拿大(正在談判)、哥斯達黎加(談判完成);
(6)與MERCOSUR,包括美國(談判階段)、秘魯(接納為準成員國)、印度(準FT,談判階段);
(7)與CACM,包括加拿大(談判階段)、美國(談判階段,與其中除哥外的4國達成協議);
(8)與SACU,包括美國(談判階段)、中國(談判階段)、印度(談判階段)。
4.“1+1”協議
所謂“1+1”FTA協議是指任何兩個關稅主體之間的協議,也稱“單對單”協議。“單對單”協議數量眾多且日新月異,難以一一列舉。這
里主要以幾個非常值得一提的關稅主體(大主體或FTA活躍者)來說明:
(1)美國,與以色列(正式實施)、澳大利亞(談判階段)、智利(談判結束)、摩洛哥(談判結束)、新加坡(談判結束)、泰國(談
從TPP的表面文章看,顧名思義,它是一個以自由貿易區為主體的跨區域經濟合作協議。TPP要求成員國在貨物貿易方面實現全面零關稅,在知識產權保護、勞工和環保等議題方面也有較為嚴格的規定,可以說是一個高質量、高標準、高開放度的亞太地區自由貿易協定。相比APEC,TPP具有明顯的制度約束力。從這一角度看,TPP是此前曾一度被關注的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的地域擴展版和制度升級版。它的經濟看點在于,亞太地區是否能夠建立一個具有實質性內容和制度強制力的多邊經貿合作機制。
盡管TPP表面體現的僅僅是單純的經濟條款,未曾涉及政治、安全和軍事等領域,然而其背后的政治意圖及其所體現的大國關系博弈才是真正的神經中樞。推動TPP是美國重返東亞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其重新鞏固亞太地區主導權、遏制競爭對手的一場陽謀,這一點各方可謂心知肚明。反恐戰爭結束后,美國的戰略中心重新回到東亞,其核心戰略目標是防止東亞地區出現離岸霸權。從這一視角看,TPP是美國重新整合盟國力量、在亞太地區孤立中國、削弱中國在該地區影響力的有效手段。與此同時,美國在亞太地區的主要盟國出于對中國崛起的擔憂和復雜心理,對于TPP所寄托的政治目的也是顯而易見的。
在針對中國的同時,TPP對于整個東亞秩序以及東亞地區現有合作機制的影響是人們關注的另一焦點。作為替代性的多邊合作機制,TPP大張旗鼓地推進在地區秩序層面可視為通過“亞太”概念弱化“東亞”概念的政治嘗試,其核心體現的仍然是中美兩國在東亞地區主導權上的競爭關系。TPP試圖賦予APEC所包含的“亞太”概念以實質性和約束性的內容,由此將東亞峰會(10+X)邊緣化,并為中日韓多邊經貿合作增添阻力。無論TPP最終是否能夠達成,但這一多邊博弈過程可以轉移東亞國家的注意力,并由此打亂東亞合作的既有路徑以及東亞區域主義的發展趨勢。在以TPP為核心的新亞太經濟秩序中,中國是美國意圖邊緣化的目標。
在以上政治和經濟背景下,主要博弈方如何看待和平衡TPP對于本國宏觀國家利益的損益得失,是各國國內熱議的主題。美國對TPP的算盤是經濟和政治領域兩者通吃。在小國的眼中,TPP在約束中國發展、降低其威脅的同時可以使自身獲得來自貿易的經濟福利,可謂一箭雙雕。對于印尼這樣的東盟大國而言,TPP顯得得不償失,因為它可能將破壞10+X這一由東盟主要國家發起和主導、以集體提升東盟國家力量為目標的合作機制。在日本,盡管擔心美國強加的機制和規則會使本國部分產業遭受實質性的經濟代價,但日本社會主流仍支持TPP,認為加入TPP可以借助美國的力量提升日本的國際地位,扭轉中日之間力量對比的現有格局。是否在TPP談判中讓渡部分經濟利益以換取政治收益,令經濟大勢不甚樂觀的日本陷入兩難困境之中。
保稅區取得的成績帶有權力經濟色彩
地方政府爭先恐后地爭取設立保稅區,主要是向中央要優惠政策即行政賦權:項目批準權、稅收優惠權、外匯額度使用權,還包括干部的安置權。
地方政府在土地、規劃、財政補貼、環保、戶口、教育方面對在保稅區內的投資者給予了更多的優惠政策。為了改善和提高招商引資的硬環境和軟環境,各地的保稅區引進了很多國外的管理經驗,階段性的成功吸引了國外或保稅區外的資金,吸引了大批的中外資企業進入保稅區。根據2005年上半年的統計數字,全國保稅區就已經完成稅收545.21億元,同比增長30.7%。2005年上半年稅收收入達到306.34億元,同比增長6%。50多平方公里的保稅區,進出口總額占據了全國進出口總額的6.2%。保稅區目前取得的這些成就,在一定層面上來說,地方政府的努力“功不可沒”。
如果沒有政府的運作和保護,沒有中央政府賦予的特殊保護政策,沒有犧牲普通納稅者的財政支持,保稅區能否取得今天的成績,答案是未知的。
保稅區的相關法規滯后
目前調整我國保稅區發展事項的現行地方性立法,是在原有地方性立法的基礎上經過對相關法律規范的立、改、廢之后而不斷推出的,在各保稅區的發展中發揮了調整作用,這是值得肯定的一面。與此同時,由于既存的調整保稅區發展的各種規定各自為政,在實施過程中經常出現法出多門、相互沖突的現象。
特別是,現行的《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這一有關保稅區的首要立法,應該結合國內的實際情況進行適當修改并落實相應的實施細則。由于沒有配套的實施細則,在實施過程中,保稅區海關對企業的監管很大程度上只能比照區外加工貿易企業的監管辦法,致使保稅區的優勢無從得到體現。甚至,保稅區內的企業在外貿經營權、國產材料物件的采購等事項的運作上,較之區外企業要復雜、低效,便捷、優惠實際上無從談起。在我國加入WTO以后,《保稅區海關監管辦法》一些規定的滯后性日益明顯。在很多情況下,海關如何實施監管行為,還都還無法可依。
多頭管理導致各自為政
立法滯后、法律依據不完整,加上條塊分割,造成了保稅區管理上的多頭管理、政出多門。各部門對保稅區概念的解釋也不盡相同,法規政策相互不協調且變化頻繁,甚至相互抵觸,對保稅區內企業的正常運營產生了較嚴重的影響。
根據國務院1997年6月批準實施的《保稅區海關監督管理辦法》規定,保稅區是海關監管的特定區域,是我國境內進出口貨物都管的特殊監管區域,把保稅區當作放大了的保稅倉庫區來監管;外經貿部則認為保稅區屬于境內關外,自然就不存在保稅區內企業的進出口經營權審批、出口配額和許可證分配等問題;外匯管理部門則將保稅區企業視為境外企業;而稅務部門又把保稅區視作境內企業;財政部門目前從理論上認為可以把保稅區企業視為境外企業,但退稅無章可循;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保稅區外商投資企業機構的規定與外商投資企業的國民待遇政策明顯矛盾。另外,《保稅區海關監督管理辦法》第三條指出:“保稅區是海關監管的特定區域。海關依照本法對進出保稅區的貨物、運輸工具、個人攜帶品實施監管。”這可以說是對保稅區的基本定性,即保稅區是特殊的經濟區域,不是行政區域。但實際上,我國保稅區因所依托城市行政級別的高低而享受不同的行政級別、不同的管理權限。
政出多門的保稅區管理機制導致了中央和地方兩級管理機構存在嚴重的和拖沓的辦事作風,使保稅區企業產生了巨大的“灰色成本”,無疑成為阻礙外商進入的巨大屏障。
以政策換取發展
中國保稅區優惠政策的主要對象是外資企業,對中資企業雖然也有優惠,但優惠的程度要比外資企業小,在不同地區的保稅區間也不統一,實際上,以減免稅和降低土地使用費為最常采用的手段,其他措施較少用。有關保稅區的稅收,國家目前也未制定統一的政策,暫且執行屬地原則。這就造成了全國保稅區稅收優惠政策的不統一:在特區的保稅區實行特區的稅收政策,浦東新區的保稅區實行的是浦東新區的稅收政策,開發區內的保稅區實行的是開發區的稅收政策,這樣的結果是,個別保稅區為了獲得相同的稅收優惠條件,不得不動用財政政策,實行財政補貼。
由于中國保稅區承擔著探索對外開放經驗、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使命,實際被賦予了一定的宏觀經濟職能。因此,其體制和政策的形成和執行就必然帶有明顯的國家和地方干預色彩,與國外尤其是美國的外貿區的純自身經濟績效導向的體制與政策形成明顯的對比。
保稅區的發展需注重法律引導,明確主管部門
我國必須加快自由貿易區方面的立法。現有的《海關法》中雖然出現了保稅區的名稱,但是國家立法對于保稅區尚沒有給出準確的法律地位。國家應該在保稅區轉型之前,加快我國的自由貿易區立法進程。
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十分重視自由貿易區的法制建設。這是因為外商進行投資時除了考慮經濟效益還要考慮經營風險。自由貿易區的政策優惠常常成為吸引外商投資的主要因素,但如果這些優惠政策缺少正常和正規的渠道保證其運行,就會成為一項政策風險,降低外商對自由貿易區經營的預期收益,削弱了自由貿易區的吸引力。自由貿易區的主管部門應該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在這點上,美國和巴西是值得一提的典范,兩國都制定了全國性的自由貿易區法案。
世界經驗表明,自由貿易區管理機構的綜合能力越強,法定的權力越大,決策能力就越強,辦事越迅速。因此,應該建立一個全國性的管理機構,統管自由貿易區的發展戰略。美國就是成立了這樣一個機構,專門對全國的對外貿易區進行審批和管理,這也是其成功的經驗之一。
今日臨近尾盤,上海本地股集體異動拉升。
板塊中多個個股從平盤甚至綠盤的位置,在十幾分鐘內拉升至漲停。
該板塊的異動,主要是緣于經過五年多醞釀籌備的《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2017-2035年)》(以下簡稱:“上海2035”)正式。
規劃明確,立足2020年,上海將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基本框架,基本建成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到2035年,基本建成卓越的全球城市,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重要發展指標達到國際領先水平;到2050年,各項發展指標全面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上海2035”有哪些亮點?
1、優化城市空間格局
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擴大生態空間、保障農業空間、優化城鎮空間,逐步形成“一主、兩軸、四翼,多廊、多核、多圈”的空間結構和“主城區—新城—新市鎮—鄉村”的城鄉體系。根據市域內不同地區功能定位和資源環境條件,提升主城區功能等級,完善新城綜合功能,促進新市鎮協調發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2、深化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
規劃提出,著力提高國際金融功能影響力和國際貿易服務輻射能級,提升對全球經濟輻射能力,深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探索建設自由貿易港。
3、創造優良人居環境
規劃中提出,根據人口分布,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布-局及其配套設施 建設,促進職住均衡發展。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 并舉的住房制度。至 2035 年,新增住房中政府、機構和企業持有的租賃性住房比例達到 20%以上
4、聚焦城市生態安全和運行安全
至2035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23%左右,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3平方米以上。全面推動綠色低碳發展,降低碳排放,加大海洋、大氣、水、土壤環境的保護力度,顯著改善環境質量,2035年PM2.5年均濃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左右。
5、創新城市治理方式
構建規劃維護體系,依托大數據、信息化平臺建設,建立動態監測、定期評估和及時維護機制,依法完善規劃,動態維護規劃。
受益板塊:
在此次“上海2035”規劃中,重點提到了鄉村振興戰略、自貿區、環境保護、住房租賃、大數據等板塊,因此未來上海地區內這些板塊有望率先受益。
個股方面,在此次規劃中重點提到了鄉村振興戰略、自貿區、環境保護、住房租賃、大數據等板塊,因此未來上海地區內這些板塊有望率先受益。
華貿物流:綜合第三方物流服務企業,2016年國際貨代業務、特種物流、供應鏈貿易占公司總營收的68.67%、7.37%和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