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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節約型社會 商品過度包裝 立法思考
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是我國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但近年來,不少生產廠商卻大肆地進行商品過度包裝,不但浪費了資源,同時還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因此,在商品包裝上做到適度包裝,杜絕虛假包裝行為,這是當前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根據相關的統計,北京市每年產生垃圾約300萬噸,其中商品包裝物就能達到83萬噸,可減少的過度包裝物已經達到60萬噸。①可以說,過度包裝問題嚴重制約了我國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進程。
目前,我們每年所產生的包裝廢棄物大約有1600萬噸,已占到城市固體廢棄物的33%,并且以超過12%的速度逐年遞增。②造成我國商品過度包裝的主要原因在于,生產企業為追逐更多的利潤,不惜進行片面、過度的包裝,以花樣百出的商品包裝來贏得消費者的眼球,而商品生產企業又將包裝成本變相增加到商品價格當中,使消費者不明就里地支付了過度包裝的成本,這是一個不良循環的往復過程。此外,政府部門未能進行有效地監管,企業未能正確履行其社會責任,及時承擔污染物的回收責任,這就使得近年來過度包裝所帶來的包裝廢棄物對環境造成了嚴重的污染。③筆者認為政府部門應該盡快建立、健全與包裝相關的法律,對過度包裝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進行法制約束,最大限度地保護環境、維護社會整體的利益。
我國對商品過度包裝立法的現狀
目前,我國僅有幾部法律、法規涉及到了商品過度包裝的問題,如《環境保護法》、《產品質量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包裝資源回收利用暫行管理辦法》。此外,地方政府也出臺了部分條例和管理辦法,如2000年,上海市政府頒布了《一次性塑料飯盒管理暫行辦法》;2006年,哈爾濱市政府頒布了《哈爾濱市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管理條例》,等等。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出,我國對于產品過度包裝的法律規定還存在不少問題:一是相關法律的規定還缺乏現實的可操作性,僅僅是制定了一些原則性的規則,這在司法實踐中并無太大的實際意義。由于對過度包裝的法律責任承擔人還尚未明晰,這使得司法執行者在實踐中無法有效地對過度包裝行為予以規制。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性法規具有明顯的地域性,無法對其他地方的過度包裝問題進行規制。因此,我們應該積極吸收國外對商品過度包裝進行立法規制的實踐經驗,以此來加強我國對商品過度包裝的規制,以便為商品包裝制定出統一的標準。國外對商品過度包裝立法的現狀
日本對商品過度包裝的法律規制。在日本,商品過度包裝的現象也曾經廣泛存在。舉例來說,到了年終的時候,某家公司的老板會給員工派送一些福利品,但當員工打開福利品的時候,發現去除外三層、里三層的包裝袋之后,只有一塊毛巾或是一支圓珠筆。員工們都會認為花在包裝上的錢甚至超出福利品本身。④為了防止這種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作法,日本頒布了《包裝新指引》的規定,要求盡量縮小包裝容器的體積,容器內的空位不得超過容器體積的20%;包裝成本不應超過產品出售價的15%,這樣便很好地控制了產品間隙率過大和使用成本較高材料進行包裝的問題。1995年,日本又制定頒布了《容器包裝循環利用法》,也間接地對企業過度包裝行為進行了制約。
德國關于包裝廢棄物的法律規制。德國在1986年制定頒布了《廢物回收與處理法案》,并于1991年通過了《德國包裝法令》,這一專門性的法令對商品包裝問題進行了針對性的規定。1996年,德國頒布并實施《循環經濟和廢物管理辦法》,該法案規定應盡可能避免產生廢物,并要求商品生產者對包裝垃圾進行最終回收,在包裝物的回收處理上明確了責任,由此促使商品生產企業盡可能地減少商品過度包裝或是采用可降解、可再利用的材料進行產品包裝,這就為減少資源浪費、保護環境提供了更為有效的保障。⑤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我國對商品過度包裝進行限制的最好方法就是制定包裝方面的專門性法律,對商品過度包裝的責任承擔予以明確,以此督促商家采取更為合理的包裝方式,減少資源浪費,盡可能地避免環境污染。對我國商品過度包裝的立法思考
借鑒日本和德國對于商品過度包裝的立法經驗,結合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制定統一的《包裝法》對商品過度包裝進行限制、規范,無疑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相關部門在制定《包裝法》的時候,應該考慮到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商品過度包裝立法規制的基本原則。第一,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基本原則,讓污染者對其污染環境的行為負責既可以解決治理環境污染的成本問題,也可以督促公民形成保護環境、愛護環境的良好理念。基于此,我們可以規定,如果一旦發現商品生產企業對商品進行了過度包裝,那么就可以責令它來承擔一定的治污費用,這樣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商品生產企業的過度包裝。第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要從源頭上對商品過度包裝進行控制,一方面嚴格控制商品的過度包裝行為,另一方面對產品包裝的材料予以改進,盡可能地使用可回收、可降解的材料進行產品包裝,按照國際上通行的3R原則,對產品包裝進行有效地控制。⑥
商品過度包裝立法的具體設想。第一,嚴格界定商品過度包裝的標準。對商品過度包裝進行立法規制,首先要明確商品過度包裝和合理包裝的界限,盡管我們反對過度包裝,但合理的包裝還是必需的。我國在制定商品過度包裝的標準時,可以借鑒國外的部分經驗,如對商品包裝物的容積、包裝物與商品之間的間隙、包裝層數予以規定。⑦當然,具體的標準還需結合我國的實際,必須經過實地調查、研究之后方能最后確定。但在界定商品是否過度包裝時,可以通過具體的指標進行量化,一方面可以限定包裝價格與實際產品的價格比,該比值超過一定的比例即可視為過度包裝;另一方面,可以限定包裝所使用的材料,如果所使用材料為稀缺性資源,比如鋼材、木材等,便可認定為過度包裝。這樣的標準在現實中更具可操作性,更易在司法實踐中予以落實。第二,運用稅收杠桿進行調控,對過度包裝的商品開征包裝稅。如果企業對商品進行過度包裝,那么就必須繳納一定的包裝稅,這無疑就會增大生產成本。這樣就可以直接引導企業進行適度包裝,促使它們努力提高商品質量,有利于提高企業的競爭力,減少包裝物對環境造成的污染。第三,在對商品過度包裝進行立法規制的時候,應該對過度包裝的責任人即商品生產商的行為責任予以明確,確定其法律責任及處罰標準,明確執行機關和法定的程序。⑧對那些積極進行適度包裝及開發綠色包裝的生產企業,可以給予特定的產品標識,以此來鼓勵商品生產企業積極進行適度包裝,減少資源浪費,減少包裝廢棄物的產生。
結 語
在當今社會,過度包裝的商品充斥著市場,這不僅會誤導消費者、損害消費者利益,更為重要的是浪費資源和能源、污染環境。因此,治理商品過度包裝是整個社會的責任,這對發展循環型經濟、建設節約型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發達國家的治理經驗,我國很有必要制定專門的法律,對商品過度包裝進行有效的限制。同時,還要積極宣傳環境保護的理念,促使商品生產企業主動停止過度包裝,自覺承擔社會義務和責任。總而言之,產品包裝也應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基本思路,我國的商品生產企業必須積極提高環保意識,以產品質量求得發展,而不能依賴華而不實的包裝功夫來贏得市場。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鄉居民的消費水平、層次也不斷地得到了提升。近年來,“綠色消費”、“低碳生活”的理念已經深入人心,這對于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是大有裨益的。與此同時,反對過度包裝也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普遍認同,在這種情形下,政府部門更應該采用法制手段對過度包裝行為進行嚴格的控制。(作者單位: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法學院)
注釋
①周斌:“從科學發展觀看我國對過度包裝的立法規制”,《華中師范大學研究生學報》,2008年第4期。
②諸江:“對我國包裝廢棄物的立法思考”,《商場現代化》,2008 年第21期。
③金玄武:“探求‘公司社會責任’的法律屬性―-基于法理學和法解釋學視角的考察”,《齊齊哈爾大學學報(哲社版)》,2007年第4期。
④參見省略/world/20070430/103957.
shtml。
⑤王俊華:“德國規制商品過度包裝的立法及借鑒”,《特區經濟》,2006年第10期。
⑥袁曉莉:“論包裝廢棄物治理的3R原則與對策”,《青島科技大學學報(社科版)》,2003年第2期。
關鍵詞:買櫝還珠,啟示,過度包裝,危害
春秋時代,楚國有一個商人,專門賣珠寶的,有一次他到齊國去兜售珠寶,為了生意好、珠寶暢銷起見,特地用名貴的木料,造成許多小盒子,把盒子雕刻裝飾得非常精致美觀,使盒子會發出一種香味,然后把珠寶裝在盒子里面。有一個鄭國人,看見裝寶珠的盒子既精致又美觀,問明了價錢后,就買了一個,打開盒子,把里面的寶物拿出來,退還給珠寶商。這就是 買櫝還珠的典故。。這個典故,有人認為:鄭國人不識貨,眼睛只盯著那只精美的盒子,結果卻丟掉了真正有價值的寶珠。可見,做什么事情都要分清主次,否則就會象這位“買櫝還珠”的鄭人那樣做出舍本逐末、取舍不當的傻事來。 這種理解在小學的時候老師教過我們,那是在社會主義計劃經濟時代,人們對包裝的意識還很淡薄。。當我想到買櫝還珠的典故時,就陷入深思:是鄭國人不識貨還是楚國人太過提高對珠寶的包裝?現在,有許多朋友都深有體會,有的產品過分包裝,以至于消費者和用戶花錢買不到想要的東西,只是買了一大堆包裝。不過,還有時候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有的包裝可以作為藝術品擺放,有的可以作為工具或者用具。
談到“買櫝還珠”,我們需要了解包裝的定義和作用。
所謂包裝,就是在我國國家標準(GB4122―83)的包裝通用術語中,包裝的定義是“為在流通過程中保護產品,方便儲運,促進銷售,按一定技術方法而采用的容器,材料及輔助物等的總體名稱,也指為了達到上述目的而采用容器、材料和輔助物的過程中施加一定技術方法等措施”。產品包裝對產品而言,具有很大的作用,在流通中能夠保護產品免受潮濕、壓擠、碰撞;減少氣溫、環境對產品影響;保證產品的質量。產品包裝是產品的一部分,適當的包裝,能夠傳達產品信息,宣傳產品的功能,在銷售過程中引起人們對它的注意,使人們樂意接受此類產品。同時,包裝也能夠提高產品附加值的功能。商品包裝是在人類社會的長期經濟生活中逐步形成和發展起來的。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商品包裝在生產、流通和人民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長,在現代生產中絕大多數產品只有經過包裝后,才算完成它的生產過程,才能進入流通領域和消費領域。在現代市場營銷活動中,商品包裝被冠以“無聲推銷員”美譽,是宣傳商品、宣傳企業形象的工具,是商品特征的放大鏡、免費的廣告。因此,良好的商品包裝從商品的生產、銷售,到人們的生活始終起著重要作用。但是,現在有許多廠家,過度重視產品的包裝,包裝費用往往占商品售價的2/3以上,而許多的用過包裝物都變成了垃圾,污染著環境。
買櫝還珠,我不認為鄭國人不識貨,而是他有目的的,他要買的就是櫝,他看中的是盛珠子的盒子,不是珍珠,因為,盒子的價值比珍珠大了許多。在別人看來他很傻,殊不知楚國人為賣買珠子而過分包裝,以至于讓人誤解他在賣盒子,豈不更令人嘲笑?現在,買櫝還珠的現象沒有了,但是,買櫝棄珠的現象時有發生。有的包裝很精美,比賣的工藝品還精美,算起來比買相同的工藝品還便宜許多(因為工藝品也有精美的包裝),于是把包裝買來,至于包裝的是什么,可以不去考慮。
一件商品,不注意包裝不行。人是衣裳馬是鞍,適宜的包裝確實給人以美的感覺,能使商品便于運輸、貯存,引起人們的關注,利于銷售,增加效益。但是,過度包裝也會引起很大的壞處,其危害性有以下幾點:
(1)不利于商品的運輸、貯存。商品的包裝的目的之一,就是為了方便運輸、貯存。但是,有許多商品的包裝很不方便運輸和貯存。現在,特別是食品類的包裝,可能是受電視廣告的影響,產品質量不怎樣,包裝質量倒上了新臺階。本來不需要包裝盒的用上了包裝盒,本來用很小的包裝盒就可以的,偏偏用體積大好幾倍的包裝盒,故意夸大包裝尺寸。包裝尺寸大了,空隙就多,再用紙板或者泡沫填充。我們走親串友時也是為了好看,總是拿大禮品盒,一般也就拿兩盒,因為包裝尺寸太大,多了沒法拿。有的食品必須在低溫下貯存,有時只能把外包裝箱撕開扔掉。有的生產廠家也發現這種不便,為了節約運輸成本,他們把外包裝箱和產品分離,讓商家自己進行包裝。這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行為,如果被發現,就會受到處罰。
(2)引起消費者的反感和失望。質量差的產品,光靠包裝就能暢銷?不會的。大家的觀點都認為:好的產品需要有好的包裝,好的包裝能使產品提高檔次。但是,做什么都要講究一個“度”,包裝要和產品的質量相對應。包裝應該能正確反應產品的質量和性能,而不是掩蓋產品質量的低劣和瑕疵。就象人穿衣一樣,漂亮的人穿漂亮的衣服更能彰顯美麗,丑陋的人穿漂亮的衣服也遮掩不住丑陋,消費者因為包裝精致而買這類商品,等打開包裝時發現是金玉其外、敗絮其內,消費者就會有很大的反感,他就會向熟人提醒,避免上當。有這么一個故事:一個人得到一件禮物,是一個精致的禮品盒,他打開盒子后發現里面有一個精致的禮品盒,打開這個盒子里面又有一個小禮品盒。他十分欣喜,認為用三個禮品盒包著,里面的東西一定很珍貴,等打開時大失所望,發現里面竟是一塊碎石。人們買的主要是商品,而不是包裝。虛假包裝使消費者對包裝內的商品量產生誤解,消費者和用戶就會對這種商品產生反感和失望,還能暢銷嗎?
(3)造成環境污染、浪費國家資源。現在有許多廠家采用虛假包裝,只注重外表美觀,不注重經濟,不考慮是否可以回收,不考慮是否對環境造成影響。以白酒為例:有的白酒盒用的是膠合板,有的用白鐵皮,有的盒內襯有絲綢,有的襯著泡沫,外包裝箱也是印刷精美,給人以美的享受,但是現在這些包裝都是一次性的,不進行回收。。有的廠家雖然回收,但是對于回收的包裝他們也不再重復使用,回收的目的僅僅為了促銷。所有使用過的包裝只能成為廢品。嚴重浪費國家的資源,大量包裝物的生產,勢必造成環境的污染。現在的商品,大都有這么一個通病,有的可以當做廢品回收,還有的根本無法進行回收,只能當做垃圾扔掉了。難怪有許多人感慨:東西買的不多,垃圾買的不少。目前,我國的環境污染相當嚴重,與過度包裝有著很大的關系。
(4)使用戶、消費者產生誤解。精美的包裝,的確給人以美的享受,但是,過度注重包裝,忽視了主體,喧賓奪主、本末倒置,就達不到傳達產品信息,宣傳產品的功能。有的產品的包裝甚至可以當做工藝品,有的產品包裝可以當做用具使用,而買這些商品比單買工藝品或者用具還要省錢。包裝物是櫝,包裝的商品――珠寶,就成為了陪襯,這種現象在我們的生活中經常會發生。在前些年,一種飲料十分暢銷,不是因為這種飲料好喝,物美價廉,是因為裝這種飲料的容器是一種款式很好看的杯子,而要買這種杯子所花的錢比帶著飲料還貴。這讓人產生疑惑:賣的是杯子還是飲料?反正有許多買來后把飲料倒掉的。我們再進一步思考:這究竟賣的是產品還是包裝?確實讓人很難回答。有人調侃:這個產品免檢、那個產品免檢,它們都不該免檢,最應該免檢的是產品包裝。
現在,過度包裝的現象也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過度包裝使包裝失去本來的意義,使用戶和消費者經濟上蒙受損失,精神上蒙受哄騙,使國家資源遭到嚴重的浪費、環境遭受污染。我們既要重視產品包裝,又不能只注意包裝,而忽視提高產品的質量。現在,有許多地方開始對包裝有著嚴格的要求,上海市曾經下達過文件,要求包裝費用不能超過規定的限度。國家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也于2005年制定了《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明確規定:定量包裝商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在使用商品的包裝時,應當節約資源、減少污染、正確引導消費,商品包裝尺寸應當與商品凈含量的體積比例相當。不得采用虛假包裝或者故意夸大定量包裝商品的包裝尺寸,使消費者對包裝內的商品量產生誤解。相信通過實踐,經過經驗和教訓,人們會對包裝有著更清新正確的認識和理解。
參考文獻:
[1]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3]GB4122―83.包裝通用術語.
1.1 海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解讀
《海南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主要體現為:
1.1.1 加大農產品產地監管力度
一是建立r產品產地環境安全監測管理制度。條例要求,縣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農產品產地環境安全監測管理制度,加強農產品產地安全調查、監測和評價;應當在農產品生產基地、城市郊區農產品生產區域、工礦企業周邊的農產品生產區域、污水排放區及周邊的農產品生產區域等需要監測的區域設置農產品產地安全監測點,監控農產品產地環境的變化動態。二是規定禁止生產區域。條例要求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不適宜農產品生產區域的劃定標準。縣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對不適宜農產品生產的區域,提出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并在該區域設置標示牌,載明禁止生產的農產品種類等內容,向社會公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這些禁止生產區域生產、捕撈、采集農產品。單位和個人如果違反了這個規定,將受到處罰。三是規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產地環境的治理。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環境保護、土地、水務等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對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中的有毒、有害物質進行治理。四是規定農產品生產者對產地的保護義務。條例規定:禁止向農產品產地排放、傾倒、填埋不符合國家和本省規定標準的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農產品生產者應當及時清除、回收農用薄膜及其他農業投入品包裝物,對規模化生產中產生的廢水、病死畜禽和水產品、畜禽糞便等及時清運或者進行無害化處理,防止造成污染。同時,條例還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五是發生農產品產地污染事故的處理。條例規定,發生農產品產地污染事故時,造成污染的責任單位或者個人應當采取緊急措施,排除或者減輕污染危害,及時通報可能受到危害的單位和個人,并報告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1.1.2 加強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
一是進一步規范了農業投入品的使用。不合理地使用農藥、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是引起農產品質量問題的主要原因,對其加強管理是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最重要的內容。條例為此作了3方面規定。(1)禁止性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使用國家和本省明令禁止使用、淘汰的農業投入品。(2)強制建立銷售記錄。農業投入品經營者必須建立銷售記錄,記載農業投入品的名稱、生產企業、進貨渠道、銷售對象和數量等內容。(3)經營者的提示義務。農業投入品的經營者應當向購買者提示產品的用法、用量、使用范圍等注意事項。二是農業投入品包裝廢棄物的處理。條例規定:農業投入品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措施及時回收農用薄膜、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包裝廢棄物,交由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移送同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無害化處理。三是詳細地規定了農產品生產中的禁止行為。禁止以下幾種行為:(1)禁止使用劇毒、高毒農藥或者國家和本省禁止、淘汰的其他農業投入品;(2)禁止超范圍、超標準使用農業投入品;(3)禁止將人用藥品用于動物;(4)禁止使用農藥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質捕撈、捕獵;(5)禁止違反國家和本省關于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規定,收獲、捕撈、屠宰農產品;(6)禁止使用危害人體健康的物品對農產品進行清洗、整理、加工、保鮮、包裝、儲藏。四是關于農產品生產記錄的規定。建立生產記錄,是規范農產品生產管理過程,為農產品質量追根溯源提供依據的有效措施。條例要求,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建立農產品生產記錄,記載農產品名稱及來源,使用的農業投入品名稱、來源及用量,出售農產品名稱、數量、時間及流向等內容。五是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的規定。條例規定: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應當自行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其生產的農產品進行量安全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銷售。對分散生產的個體農戶,考慮到其生產條件有限等因素,條例規定:鼓勵其他農產品生產者自行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其生產的農產品進行質量安全檢測。
1.1.3 強化農產品經營環節的監管
一是關于特定農產品的規定。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對特定農產品實行憑檢測合格證銷售和進出省。鄉鎮以上農業服務機構為在本省生產的特定農產品提供免費檢測。運輸特定農產品,托運人、承運人應當憑檢測合格證托運、承運。二是規定農產品經營場所開辦者和農產品銷售者的義務。條例要求,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專賣店、收購點等農產品經營場所的開辦者,應當履行以下管理責任:(1)保證銷售場所清潔衛生,對場地及使用器械定期消毒;(2)在固定攤位懸掛標示牌,與進場的農產品銷售者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明確質量安全責任;(3)查驗進場銷售的農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4)配備農產品質量檢測設備與檢測人員或者委托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對進場銷售的農產品進行抽查檢測;(5)對經檢測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應當要求銷售者立即停止銷售,并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條例要求,農產品銷售者應當對其銷售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并遵守以下規定:(1)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查驗銷售的農產品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和產品標識;(2)建立農產品進貨記錄,如實記載農產品名稱、產地、數量、生產日期、供貨方及其聯系方式、進貨時間等內容;(3)按照保證農產品質量安全的要求儲存農產品,定期檢查庫存的農產品,及時清理變質的農產品;(4)發現銷售的農產品不符合質量安全標準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通知供貨人,報告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并配合調查處理。三是停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農產品。條例要求,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現其銷售的農產品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存在危害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危險的,應當立即通知經銷商停止銷售,告知消費者停止使用,主動追回農產品,并報告所在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等部門。四是禁止銷售的農產品。條例細化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禁止銷售具有以下情形的農產品:(1)含有國家和本省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2)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殘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4)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技術規范的;(5)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五是關于農產品運輸、儲存的規定。條例規定,運輸、儲存農產品時,應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農產品的運輸工具、墊料、包裝物、容器等,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條件和動植物防疫條件,不得將農產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運輸。
1.1.4 規范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
建立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是針對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設定的一道重要閥門,對方便消費者識別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逐步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櫬耍條例規定:一是規定監管部門的職責。要求縣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加強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引導農產品生產者、經營者采用科學包裝方法和先進標識技術。二是明確列舉必須包裝的農產品種類。要求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獲得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等認證認定的農產品和省政府規定的其他農產品時,必須包裝。但是鮮活畜、禽、水產品可以不包裝。三是對不需要包裝的農產品的規定。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以及從事農產品收購的單位或者個人對不需要包裝的農產品,應當采取附加標簽、標識牌、標識帶、說明書等形式標明農產品的品名、生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等內容。四是對農產品包裝的具體要求。規定:(1)包裝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物質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范要求;(2)包裝和標識應當使用規范的中文,標識標注的內容應當準確、清晰、顯著。包裝物上應當標明品名、產地、生產者或者銷售者名稱、生產日期。(3)有分級標準或者使用添加劑的,還應當標明產品質量等級或者添加劑名稱。(4)對通過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等,農產品生產者應當在其產品包裝上使用相應的認證標志。這些標志是農產品質量的證明,應當真實、有效。偽造、冒用認證標志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1.1.5 完善農產品監督檢查措施
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加強監督檢查,是防止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產品流入市場、進入消費,危害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的必要措施,是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部門必須履行的法定職責。為此,條例規定了以下內容:一是設立檢查檢測站。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并報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在本省的機場、港口、車站設立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查檢測站,負責對進出省農產品的質量安全進行檢查。二是對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縣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生產的特定農產品的監督抽查;應當制定并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對生產、銷售以及進出省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三是處理不合格農產品。縣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禁止經抽查檢測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銷售,責成生產者追回已銷售部分,并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銷毀。四是建立違法信息公布和農產品來源追溯制度。縣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農產品生產者、銷售者違法行為記錄制度,對違法行為的情況予以記錄并公布;應當組織建立農產品來源和質量安全信息可追溯系統,方便查詢農產品生產等相關信息。五是建立應急處置機制。縣級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處置機制,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預案。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時,及時進行應急處置,并有效控制事態的擴大和蔓延。
1.2 《海南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中提出的保障措施
1.2.1 加強組織保障
全省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黨政同責”的要求,發揮食安委“統籌協調、督促指導”的作用,把食品藥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充分發揮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監管體制優勢,保持全國唯一的食品藥品省以下垂直管理體制穩定不變。各級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食安委成員單位是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要結合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和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工作(簡稱“雙安雙創”),在海口、瓊海、澄邁開展創建的基礎上,擴大創建活動市縣名單,通過抓“雙安雙創”推動全域創建食品藥品安全省。要加強溝通協調,做好銜接,及時解決本規劃實施過程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努力形成推動本規劃順利實施的整體合力。
1.2.2 加強經費保障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食安委有關成員單位要將實施本規劃所需經費納入部門預算,全省各級政府要建立與食品藥品監管職責相匹配的財力保障機制,為完成本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和重點工程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1.2.3 加強政策保障
各市縣政府要統籌將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生產、食品小攤販集中經營等納入本市縣建設規劃,安排必要的場地,規范小作坊、小攤販的生產經營活動。要建立健全扶持產業發展的激勵政策,利用獎勵引導等方式,支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升級改造,扶持食品藥品企業技術創新、產品研發以及自主品牌建設。
1.2.4 加強法制保障
加快制定食品藥品安全地方配套法規,對跟不上社會和經濟發展形勢的地方法規進行修訂完善,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貫徹落實省高級法院等五部門聯合出臺的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實施細則,嚴打重懲食品藥品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對涉食品藥品安全行為監管不力、失職瀆職、徇私枉法、、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要依法從嚴追責。
1.2.5 加強考核評估
建立健全本規劃實施評估機制,適時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和督導,對各項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動態跟蹤、實施績效評估。全省各級政府及食安委成員單位要結合年度考核、專項檢查等工作,加強對本規劃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按期高質量完成本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
2 國家食品安全政策
2.1 農產品食品法律法規建設概況
國家相繼出臺了 《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關于進一步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關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的若干指導意見》等綱領文件,出臺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農產品產地安全管理辦法》、《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 》、《食品召回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
2.2 現行食品安全的亮點
2.2.1 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明確建立最嚴格的全過程監管制度,進一步強調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和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建立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鏈條監管,讓問題食品無處藏身。新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可追溯。國家鼓勵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產經營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2.2.2 添加劑不許可不得生產
中國的食品添加劑亂用、濫用現象十分突出,在監管上幾乎是空白。很多商家大量宣傳食品添加劑功能積極的方面和作用,但對其負面作用卻無人宣傳,老百姓根本不知情。新法明確,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應當具有與所生產食品添加劑品種相適應的場所、生產設備或設施、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2.2.3 劇毒、高毒農藥有
利用劇毒農藥、化肥、膨大劑等對蔬菜瓜果進行病蟲害防治、催肥,是百姓最擔憂的食品安全問題之一。此次修法明確,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國家對農藥的使用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劇毒、高毒、高殘留農藥,推動替代產品的研發和應用,鼓勵使用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
2.2.4 只要有危險食品就得召回
食品生產者發現生產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標準或有證據證明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應當立即停止生產,召回已經上市銷售的食品,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食藥監部門認為必要的,可以實施現場監督。
2.2.5 批發市場須抽查農產品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應當配備檢驗設備和人員,或者委托食品檢驗機構,對進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抽樣檢驗。進入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在包裝、運輸等過程中使用保鮮劑、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和包裝材料,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2.2.6 網上賣食品必須“實名制”
對新出現的網絡食品安全問題,雖然食品生產者是第一責任人,但網絡消費者往往不知道生產經營者是誰,導致追責困難的問題,新法明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可以向入網食品經營者或生產者要求賠償。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網食品經營者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由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賠償。
2.2.7 保健品不得宣稱能當藥吃
保健品亂象一直也被社會廣為關注。新《食品安全法》明確,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應當真實,與注冊或備案的內容一致,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聲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2.2.8 嬰兒乳粉配方必須注冊
針對目前中國嬰兒乳粉的配方過多過濫的亂象,新法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產品配方應當經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注冊。注冊時,應當提方研發報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材料。
2.2.9 舉報食品違法將受保護
食品安全需要社會共治,因此接受社會投訴、舉報并及時查處,是打擊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重要方式。但現實中,投訴無門、舉報不糾的現象還是存在的,很多消費者受到侵害后往往自認倒霉,這也助長了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違法行為。新法明確,縣級以上政府的食藥、質監等部門應公布本部門電子郵件地址或話,接受咨詢、投訴、舉報……有關部門應當對舉報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舉報人舉報所在企業的,該企業不得予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
2.2.10 監管不到位責任人將“被辭職”
直銷產品退、換貨滿意保證制度
寶健公司始終秉承“以顧客利益為先”的經營宗旨,為保障廣大消費者及直銷員利益,寶健公司在業內率先向消費者承諾了60日無因退貨服務的滿意保證,推出了《產品無因退、換貨》、《產品保質期內質量退、換貨》滿意保證制度。
一、產品無因退、換貨滿意保證
•消費者退、換貨
消費者在購買寶健產品之日起60日內(以“銷售憑證”日期起算),不論任何原因,均可對“未開封產品(不影響再次銷售)”提出退貨或換貨要求。
【本著“以客戶利益為先”的服務宗旨,消費者在初次購買寶健產品之日起7日內(以“銷售憑證”日期起算),不論任何原因,均可對“已開封產品”提出退貨或換貨要求。】
•直銷員退、換貨
直銷員在購買寶健產品之日起30日內,(以“銷售憑證”日期起算),不論任何原因,均可對“未開封產品(不影響再次銷售)”提出退貨或換貨要求。
寶健公司、各地省級分支機構、當地服務網點及銷售給消費者產品的直銷員在接到完好包裝產品及相關手續后7日內按照銷售憑證標明的價款辦理退款或換貨。
•辦理產品退、換貨時須提供:
1.完整填寫《退/換貨申請表》;
2.未經拆封且包裝完好的產品(以可再次銷售為標準);
3.原始銷售憑證及發票。
注:“銷售憑證”為《寶健(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產品銷售憑證》
•相關管理辦法:
如果所退貨的產品在購買時為優惠裝或捆綁的促銷品,則需將已優惠或贈送產品/物品一并退回。
•以下情況恕不接受退貨申請:
1.未能出示原始銷售憑證等相關票據資料;
2.購貨日期或“銷售憑證”所示日期(含當日)超過規定期限;
3.所提供的原始銷售憑證與產品不符;
4.產品包裝破損或已拆封,無法重新銷售。
二、產品質量換貨滿意保證
消費者或直銷員購買寶健產品后,在產品保質期內發生任何質量問題,均可向寶健公司、各地省級分支機構、當地的服務網點提出更換要求,受理服務網點經反饋公司或省級分支機構,在判斷產品確屬質量問題的情況下,按規定程序辦理換貨或相關補償。
•辦理產品換貨時需提供:
1.完整填寫《退/換貨申請表》;
2.所需更換的全部質量問題產品;
3.原始銷售憑證及發票。
•以下情況恕不接受換貨申請:
1.超過保質期限的產品;
2.人為問題造成產品品質損壞的情況(如保存不當);
3.非產品質量問題;
關鍵詞:定量包裝商品 誤差 監管措施
隨著科學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市場經濟體制的日臻成熟和人們生活質量的集約優化,定量包裝商品越來越成為當前市場的主要流通形式。而定量包裝商品的凈含量是否準確,直接關系到廣大消費者的切身利益和社會誠信體系的建立。近年來筆者參與對轄區內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定期監督檢驗和計量專項監督抽查,發現不少中小企業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合格率不盡如人意,迫切需要采取強化定量包裝商品的監管措施。
一、定量包裝商品存在的問題
通過抽查檢驗,發現以下主要問題:
1.包裝標識不符合規定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凈含量由中文、數字和法定計量單位組成,沒有明確要求標注誤差。但一些企業標準對批量產品凈含量平均偏差作了規定,商品標識上標注了誤差,其中個別企業由于不知或不明《辦法》的有關要求,商品的標注誤差是錯誤的。
一種情況是,標注的誤差超出了《辦法》的允許負偏差。如標注為“凈含量:30g±5擴,其中-5g的誤差嚴重超出了《辦法》中允許負偏差為凈含量的9%(即2.7g)的要求。
另一種情況是,標注的誤差嚴于《辦法》的要求。如我市某品牌產品,該企業生產的軟包裝醬油,其標注凈含量為500mL,按(辦法》允許負偏差為15mL。而士5mL是該企業用于生產的控制標準,一般企業的生產標準對凈含量的誤差要求嚴于《辦法》幾倍。這是企業嚴于律己,保證產品“足量”出廠的有力保障。但是,把生產標準標在產品標識上,又因為技術、設備、管理等原因,批量產品的凈含量平均偏差不能始終保證達到這個標準。這樣就造成了產品凈含量符合《辦法》的要求,但不符合其標注要求的尷尬局面。
2.計量設備使用不當
凈含量是指準確度滿足一定要求的計量器具測得的商量,一般要求所用的計量器具的極限誤差優于或者等于被檢驗的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負偏差的五分一。產品包裝用的計量設備的“準確度’要求在企業標準中有嚴格規定,而要保證這些計量設備的準確度,需要定期和不定期進行校驗,校驗又必須遵循國家量值傳遞的基本原則,否則就會造成產品凈含量計量不合格。
另外,企業在使用和管理計量設備的過程中還存在著較多不恰當之處,如部分企業在計量器具的周期檢定和檢定結果的使用方面存在著認識上的偏差。他們往往認為新購置的計量器具出廠是合格的,不需要檢定,或者把周期檢定看作列行公事,只要證書,不看結果,計量器具誤差為多少根本不知道。結果該計量器具應修正使用的卻在使用時不加修正或不懂得修正,從而造成產品凈含量的不足。如我市一新辦私營醬醋廠用500mL量筒校準定量灌裝機,量筒雖然在兩個月前由計量所校準,證書上寫明該量筒的修正值為-4mL,而該廠的管理人員只知道量筒已檢定合格,根本不知道修正值是怎么回事,就用它來調校灌裝機。結果造成其產品的平均偏差為-4mL左右。
3.包裝容器質量問題
凈含量是指去除包裝容器和其他包裝材料后內裝物的實際質量、體積、長度。抽查中發現,包裝容器的質量問題是造成產品凈含量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對盛裝液體的玻璃瓶而言,因為玻璃瓶可回收并重復使用,加上玻璃瓶的生產廠家、生產批次不同,或在同一批次中,因技術水平導致瓶重瓶壁薄厚不一,而造成瓶子容量不一致。但企業往往在灌裝過程中僅控制液位.即使灌裝機能夠準確定量.還要通過人工進行多去少補,致使產品實際凈含量不均勻,且差距較大。另外,由于材料、工藝等原因造成的包裝器皿滲漏問題也值得關注。
4.計量法制意識欠缺
作為大批量生產的定量包裝商品,其凈含量平均偏差的累積數是一個很大的數字.可造成較大盈虧。在市場經濟的激烈競爭中,看起來微不足道的一點偏差,卻可能成為其在市場上成敗的關鍵因素。有的企業所生產的產品,在市面上銷售時因凈含量不足,而導致消費者對其失去信心,造成產品大量積壓無法銷售;或者被工商、質監部門查處,企業因此而造成重大損失;更有甚者,有些企業利用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平均偏差牟取非法利潤。
一是個別企業的生產技術負責人及計量檢測人員不知道國家頒發的《辦法》,或對此《辦法》一知半解,或者計量意識淡薄,管理松懈,沒有制定或不嚴格執行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抽、檢、巡、查等管理制度,工人在灌裝時僅憑感覺,這樣產品的“量’一般就不能夠保證.非多即少,合格率低。 二是個別企業存在利用平均偏差積累的隱蔽性進行投機的行為。如我市一中型面粉廠,人員素質、管理水平及生產設備都還可以.日產量上百噸,其產品因凈含量不足在市場上受過警告,在生產現場對25kg特一級面粉抽查時發現,單袋合格率為100%,但其平均偏差小于0,平均少128g(允差為-250g),以此值計算1天就少裝512kg,按2.5元/kg計算價值人民幣1280元。長此以往其非法所得就可想而知了。
二、強化定量包裝商品監管措施
1.宣傳計量法律法規
《計量法》、《辦法》,JJF1070-2005(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商品量計量違法行為處罰規定》、《零售商稱重計量監督規定》等法律、規章,對目前的有形商品量的生產、監督發揮了很大作用。因此,我們要加強對這些法律規章的宣傳.使企業的管理層熟悉計量法律、法規及定量包裝商品的基礎知識,企業的實施層還要重點熟悉定量包裝商品計量檢測理論、檢驗方法,以提高企業檢驗人員的檢驗水平,減少檢驗檢測過程中的人為誤差,提高產品的出廠合格率。
2.加大監管力度
計量器具管理是計量管理工作中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計量器具質量的好壞、準確度等級等將直接影響到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準確和可靠。因此,對定量包裝商品所用的計量器具建檔,有助于了解企業計量器具配備是否符合JJF1070-2005的要求,計量器具的更新換代情況、周期檢定和強制檢定情況的動態管理,將有利于從源頭上抓質量。
作為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將監督管理與指導服務相結合,幫助并指導他們建立完善的質量體系,建立他們自身需要的自律機制,積極開展定量包裝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工作,推“C”標志的應用。
生產工藝和進程方面的環保
對于消費電子產品生產過程的綠色低碳,一般來說有多重含義:最基本的就是在產品制造、使用和回收過程中對環境無污染,防止產品中的重金屬元素及有害成分泄漏。2007年3月1日,我國開始實施《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對含有鉛、汞、鎘、六價鉻、多澳聯苯、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產品,將限制其在中國市場上銷售。如今我們已經可以在市場上看到諸如“無鉛制造”、“環保皮革”等賣點的產品。2005年初,飛利浦宣布“領先業界18個月”全線顯示器產品轉換無鉛制程,這也是國內第一家宣布導入無鉛制程的著名廠商。隨后一飛利浦在其全線數碼播放器的生產中也導入了無鉛制程。同樣的,在PCB電路板、元器件等基礎配件的選擇上,包括惠普、戴爾、諾基亞等廠商也紛紛選擇無鉛產品,避免對環境造成影響。當然,一直備受時尚人士及專業人士追捧的蘋果公司在這一點上也做得相當之出色。
產品材質的選擇發展
在很長一段時間里,數碼產品的外殼材質只有兩種選擇,或鋁合金、不銹鋼一糞的輕質金屬,或橡膠、PVC材質。然而PVC材質不可回收使用,而且在某些情況下會產生有害物質一對幼兒的身體健康造成影響,因此,不少國家和企業正在醞釀完全停止PVC的使用。
PVC的污染過于嚴重,合金材質消耗不可再生能源,合理利用可再生資源并開發更加環保的材料是各個廠商共同的想法。2007年,富士通公司曾嘗試從玉米等植物中提取聚乳酸,制造出非常環保的植物塑料,并將其應用在富士通LlfeBook筆記本電腦的外殼上,不過由于這一工藝成本較高,因此未能廣泛推廣。
從2008年開始,不少廠商為了體現環保態度,開始推出了以環保為賣點的數碼產品,其中以手機廠商為甚,諾基亞、索尼愛立信、三星、L6等廠商部推出了類似的產品,采用可循環再利用的塑料材質、被人們拋棄的塑料水瓶、水溶性油漆等更加環保的材質制造手機產品的外殼,盡量降低手機中PVC和有害化學物質的含量。
無論是銷售員、區域經理,還是銷售總監,經常會象王經理一樣,碰到客戶投訴反映XX客戶又竄貨至XX市場了,要求公司馬上處理。若不處理,市場價格一天比一天賣得低,今天你竄我,明天我竄你,整個市場一片混亂,最終大家都沒有利潤,都不愿經銷你的產品,公司產品市場一瀉千里;或者公司強制性處理,可能被處理的客戶一肚子的抱怨,視銷售員和區域經理、公司如仇敵,可能會壓縮你的產品的銷售,甚至將你的產品大放水后放棄你的產品銷售,到時市場無法收拾。如何妥善處理好經銷商竄貨行為呢?筆者總結方法有:一控;二講;三收;四罰;五幫。
控
控,是指從發貨源頭上控制竄貨現象的發生。很多經銷商之所以會大膽的竄貨,一是廠家在產品或者產品包裝上沒有標識不同經銷商的標記,廠家沒有辦法準確查明竄貨來源;二是廠家沒有下發有關嚴禁跨區域竄貨的管理辦法和制度,廠家沒有處罰依據;三是廠家在開發經銷商的時候,沒有明確經銷商的經營區域,規定他們的銷售范圍;四是廠家的業務員對經銷商及其網絡掌控力度不夠,經銷商產品去向不清楚,經銷商為所欲為。基于此,要處理好竄貨現象的發生,首先要從源頭上進行控制。
第一,在產品包裝上,加蓋經銷商的名稱或者編碼的印章,或者印上經銷商名稱或者編碼,或者在標簽上進行編碼,發貨時,進行登記,記錄產品去向,或者不同的經銷商,采取同一產品,不同顏色包裝,或者不同經銷商,不同品牌,以區別經銷商所經銷產品,一旦發現竄貨現象,經銷商和業務員能查清楚貨源來自哪個經銷商,做到有據可查。
第二,廠家市場部或者銷售部出臺《關于嚴禁竄貨管理辦法》,約定跨區域銷售的界定、受理部門、受理程序、對跨區域經銷商行為處理措施等等,使經銷商明確廠家對待竄貨行為的態度,以及竄貨行為可能付出的代價。同時,萬一經銷商有竄貨行為,有一個制裁的依據。最好受理部門由市場部或者銷售部以外部門執行。
第三,在與經銷商的經營協議中明確經銷商的經營區域,規定經銷商經銷廠家的產品只能在約定的區域范圍內進行經營。否則,以竄貨行為處理。
第四,區域業務員要加強對經銷商以及其銷售網點的掌控,及時準確掌握經銷商每批貨的去向,發現異常,馬上詢問經銷商,貨源的去處,制止其竄貨行為的發生。
講
講,是指銷售員對其負責區域的經銷商,進行充分溝通,使之發自內心的支持與配合廠家的嚴禁竄貨的有關政策。
銷售員帶上廠家制定的《關于嚴禁竄貨管理辦法》并加蓋市場部公章的文件,到經銷商處,好好向經銷商解釋每一項條文,并向他們說明管理辦法為了保證廣大經銷商的利益,使他們明確文件的真正意圖。同時告之他們竄貨行為將會對市場、對其他經銷商、對自已將會帶來什么樣的后果,使他們明確竄貨行為是要付出代價的。
如果發現經銷商有竄貨的苗頭,要主動的與經銷商溝通,告訴他這種行為是不對的,是違反廠家政策的,一則廠家會制裁的,經銷商可能會撿了豆子丟了西瓜;二則經銷商在廠家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將會影響廠家對經銷商的支持力度。將經銷商竄貨的念頭扼殺在搖籃中。
如果鄰近區域的經銷商發生雙邊竄貨現象,事態比較嚴重,經銷售員、區域經銷、銷售主管斡旋后,最好將雙邊經銷商叫到一起,雙邊經銷商坐在談判桌上,充分溝通,找出問題的癥結之所在,大家各自退讓一步,就市場規劃與價格達成共識,明確經營區域或者網點,有步驟有進度的解決遺留問題,雙方逐步退出各自侵犯市場,擬訂雙邊市場維護協議,并簽字蓋章,一式三份,雙邊經銷商和廠家各執一份。
收
收,是指經銷商發生竄貨行為后,經銷商應從被竄區域收回所竄貨物。經銷商收回所竄貨物好處在于防止竄貨事態擴大化,減少竄貨而帶來的爛價行為以及被竄區域經銷商的矛盾激化。
銷售員一旦獲悉自已的經銷商竄貨至其他區域而造成其他區域經銷商和銷售員投訴后,應該在第一時間內,電話或者直面向自已經銷商了解情況,調查是否確實將貨物竄至其他區域,是什么貨,有多少,以什么價格,是什么時候,以什么方式,竄到哪個客戶那里。然后,告訴這種行為不對,公司已經在查實,事態比較嚴重,以強硬的態度要求經銷商收回貨物。如果經銷商不方便親自去收回,應該說服經銷商讓出利差,經銷售員與被竄區域銷售員和經銷商溝通后,由被竄區域經銷商去收購,并將利差讓給被竄區域經銷商。最后,要警告竄貨經銷商下不為例,一旦發現,公司將可能會予以重罰。
罰
罰,是指經銷商發生竄貨行為后,態度惡劣,一不承認過錯,二不回收所竄貨物,更甚者一如繼往的竄貨,廠家針對這種經銷商應當給予嚴厲的處罰。
廠家可針對發生竄貨行為后態度惡劣的經銷商,由市場部或者專門負責處理市場秩序的部門出面,以書面形式對其進行處罰通報,處罰可根據情節采取警告、1000-10000元/次的罰款、限制性供貨、停止供貨、中斷合同等多種形式。在處罰經銷商的同時,廠家的銷售員和區域經理也要進行連帶處罰,給予警告、通報批評、罰款等處理,其好處在于:一是督促銷售員和區域經理重視竄貨行為,并傾力解決竄貨沖突;二是使經銷商不會對銷售員和區域經理進行敵視,而且感到內疚,自已的行為也連累了銷售員和區域經理,以便于今后營銷工作的開展。處罰制裁是廠家在處理竄貨時沒有辦法的辦法,如果處理不當,可能會影響經銷商的積極性,一則是盡量少用處罰的辦法;二則在使用時,要權衡廠家品牌、市場掌控力度、廠家與經銷商力量對等,如果廠家處于弱勢地位,盡量少用處罰制裁;如果廠家對市場掌控力度過小,盡量少用處罰制裁。
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部email: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揮雙方優勢,經友好協商,現就合作建立_______連鎖店達成如下一致合作協議:
一、甲方的責、權、利
(1)提供連鎖店的名稱使用權。名稱統一為_______連鎖店。
(2)為保證甲方商品的信譽,品牌之聲譽,監督乙方在該地區的經營不得有損害甲方商譽行為,乙方與甲方合作為加盟時,須付保證金_____萬元人民幣給甲方(合作期滿,甲方把保證金退還給乙方),中途如有違約行為,根據違約責任大小,甲方有權扣下保證金,甚至繼續追加必要的法律責任。為保證公司不斷致力開發新產品,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制定相應的市場銷售策略及甲方在產品注冊,包裝設計等無形資產,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時, 收取乙方加盟費 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首批進貨貨款)。以保證甲方利益。
(3)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經營的產品,價值超出加盟費的_____%,具體視乙方的經營規模、商業信譽等確定。
(4)對連鎖店進行統一管理,管理范圍包括經營環境、產品質量、定價及售后服務。
(5)保證產品在該市場區域內的統一底價,對產品質量負責。提供相應的增值稅票,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價格。
(6)利用_______商務網_______________配合服務該連鎖店。
二、乙方的責、權、利
(1)享有_______連鎖店的名稱使用權。
(2)交納加盟費 ________ 元人民幣整。
(3)享受甲方_______商務網的形象廣告支持。
(4)根據市場銷售情況,可以申請調換經營品種(一季度內)。
(5)參與甲方的有關活動(項目)。可享受優惠,具體由雙方另定。
(6)負責連鎖店標牌的制作和懸掛。由甲方提供設計方案,乙方制作,甲方根據甲方管理辦法提供必要補助。
(7)服從甲方在質量、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的管理服務。
(8)每年必須保證銷售額不低于_____萬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三、說明事項
(1)訂貨與配貨:甲方憑乙方簽字蓋章的書面訂貨單(傳真)組織配貨;
(2)運輸:甲方負責發送到乙方指定地點,費用由乙方負擔;
(3)結算方法:一月一結算,本月進貨,結算上月貨款;
(4)甲方授權乙方為_______連鎖店項目唯一,相同項目在_____地區不再發展第二家;
(5)乙方在經營項目(指甲方授權乙方經營的產品)上不得與其他企業合作;
(6)退還;一季度內,_____包退包換,______原則上包換不退。
四、獎勵辦法
(1)年度銷售額_____-_____萬,年度結算時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 _____% 作為獎勵回報。
(2)年度銷售額_____-_____萬,年度結算時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 _____% 作為獎勵回報。
(3)年度銷售額_____萬以上,年度結算時返還年度實際現行額的 _____% 作為獎勵回報。
五、條款
1.大綱、范圍、定義:
乙方享有甲方的各種經營,管理理念,產品的商標,包裝物及各種榮譽,甲方擁有_______電子商務信息網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甲方只對乙方的經營提出建議、指導。
2.加盟權的授予: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簽訂加盟合作協議書,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在該平臺開展乙方的茶葉相關業務,并授予經營權。
3.財務結算:
乙方取貨時,付現款,甲方開具發票。所有的債權和債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4.指定原料,采購地點:
為保證乙方產品的質量及公司的聲譽,經營所需的產品,甲方必須及時專門派人送到乙方辦公地點。乙方不得私自進貨和竄貨,若有其他進貨要求應向總公司提出申請,批準后方可。
5.換貨、掛損、檢驗之規定:
換貨: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銷售的實際情況,向甲方提出換貨申請,進行產品調換,甚至退貨;
掛損:甲方送至乙方產品,如因甲方對產品包裝不力,造成產品破損,由甲方負責。
檢驗: 乙方收到甲方產品后,必須對數量、質量、等級、包裝等細節進行檢驗,如有問題,應于收到產品三天內向甲方提出,同時出示必要證明,否則,視為產品合格貨物成交。
6.事故及顧客反映處理:
在經營過程中,引起的顧客投訴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處理(如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問題不在甲方負責范圍內),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負責。
7.各種報告義務:
乙方定期將經營情況等業務進展、市場信息反饋給甲方,乙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銷售策劃及市場信息應及時通知甲方。
8.營業秘密規定:
甲、乙雙方都應視公司對對方的經營情況,包括零售額,促銷廣告計劃視為商業秘密,不得泄露。
9.法律及訟訴
a. 本協議所有附件均構成本協議的主要部分;
b. 雙方因履行協議所發生的一切協議本身的爭議,應本著友好的原則解決;
c. 若協商不一致,雙方可就爭議事向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10.終止及續約:
甲、乙雙方若有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
11.本協議有效期_____年 。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的附件為不可分割之部分。
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蓋章):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職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蓋章):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關鍵詞:全過程質量管理方法;關鍵設備;監造策劃與管理
一、前言
為滿足爪哇島的電力需求,PTPerusahaanListrikNegara在西爪哇省IndramayuRegency市建造一座燃煤發電廠,電廠名稱為PLTU1JawaBarat3X330MW發電廠。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中國電工設備總公司(現已更名為“中國電力工程有限公司”)、PENTA公司組成聯合體成功簽署了電廠項目的EPC合同。對外主合同簽訂后,中國機械工業集團公司與中國電工設備總公司簽訂了本項目的工程執行承包合同,確定了公司將承擔執行印尼項目EPC合同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和責任。
公司十分重視采購設備的質量,如何合理保證采購設備的質量,低成本按時實現預定的采購目標是項目管理的一個難點。利用系統思維和過程方法進行全過程監造是解決難點行之有效的方式,本文以PLTU1JawaBarat3X330MW電廠項目監造實踐為基礎對如何解決這個難點進行了探討。
二、全過程檢驗監造簡介
設備全過程檢驗監造從任命項目總監造工程師開始,貫穿于設備采購全過程,屬于項目驅動的質量監督。總監造工程師首先進行監造策劃,形成可行的項目監造程序,建立完善的質量體系;組織召開設備制造商與設計分包方技術聯絡會議,確立設備監造的執行依據和質量控制點,進入監造實施階段;在實施過程中利用全過程質量管理方法,進行動態監控,根據設備類別、廠家制造水平和制造階段的不同進行跟蹤調控;設備交付、業主驗收,提交監造總結報告后,檢驗監造過程關閉。
三、項目監造策劃
監造策劃的任務就是形成監造計劃和建立監造質量管理體系。現代質量管理的基本宗旨是質量出自計劃與過程控制,而非出自檢查。只有做出切實有效的監造策劃,才能指導監造的實施與過程質量控制,
(一)監造計劃
明確監造目的是制定監造計劃的前提和依據。本項目設備監造的目的是保證設備的性能、參數符合合同要求,滿足項目需要;控制設備生產過程,保證設備按要求時間及時供貨;控制材料采購,保證設備任意部件均符合標準和合同規定;監控設備試驗、檢驗過程;保證設備的包裝滿足要求。
本項目以設備關鍵性級別、項目質量計劃和以往的經驗教訓等為基礎,根據項目特點、設備特點首先確立監造的工作范圍、技術要點、執行依據與檢查點的劃分原則。經過監造策劃形成的項目監造計劃和標準文件是整個監造工作的基礎。
設備關鍵性級別表明設備的重要性,Indramayu3X330MW電站工程總共有200余項的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對于如此大量的設備材料不可能等同對待,因此本項目監造策劃根據設備關鍵性級別并結合與外方業主的合同中對設備檢驗試驗的要求,進行重點針對性管理,充分保證了重要、主要設備的質量控制,滿足了外方業主的要求,同時兼顧項目設備整體質量,整個監造過程主次有份,全面控制,在整體質量可控的前提下有效降低了監造成本。
本項目監造策劃中,根據發生故障導致的影響程度,將設備分為四級,分別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設備。一級設備為若發生故障會導致機組發電量完全損失或造成嚴重的安全或環境危害的結構、材料和組件。二級設備為若發生故障會造成機組重大損失的、不屬于第一級的結構、材料和組件,包括具有重大經濟價值、若發生故障會導致可容忍的環境危害的設備。三級設備為若發生故障會造成正常機組容量損失或造成嚴重的運行問題的結構、材料和組件。四級設備為若發生故障,不會導致機組容量損失或不會造成重大運行問題的設備。
對于某一設備的監造,根據被監造設備的特點及設備制造商所提供的質量控制程序文件,同時需結合業主對設備檢驗試驗的要求,確定該設備的質量監控點(見證項目)和監控內容以及監控方式,才能準確有效得把握和控制好設備制造整個設備制造過程中每個環節的進度和質量。本項目監控點的監控方式分為現場監控(W點)、文件監控(R點)和停止待檢點(H點)三種方式,其具體在各設備的監造大綱中明確。
(二)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
以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為基礎,依據本項目特點及相關規定與文件,結合業主對設備檢驗試驗的要求,編制了適合本項目的切實可行的監造管理辦法,建立了有效的監造部質量管理體系。本項目監造管理辦法明確了設備監造目的、監造范圍,組織機構及各方職責,設備監造工作分類及工作流程,監造文件的準備和提交,制定了監造工作標準表格,充分保證了質量計劃的有效實施。
1、組織機構。設備監造工作由項目部設備監造部負責,其他相關部門配合。設備監造部設總監造工程師一人,質量控制工程師一人,進度控制工程師一人。下設監造工程師共分為5個小組,分別為駐廠監造組、電氣儀表組、鍋爐輔機組、汽機輔機組、其他設備組。其中駐廠監造組包括鍋爐駐廠監造、汽輪機駐廠監造和發電機駐廠監造。
總監造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設備監造大綱,明確質量控制點;指導和組織監造工程師開展設備監造活動;全面了解設備生產情況,協調和聯絡項目部相關部門解決設備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質量控制工程師負責審核并確認各個設備供應商提交的設備監造計劃和質量見證表;根據設備生產進度情況確定設備巡檢方案,并進行全面跟蹤檢查;組織解決設備監造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對無法解決的問題提出建議并及時上報;按規定時間匯總提交設備監造情況報告。
進度控制工程師負責審核各個設備供應商提交的生產進度計劃,對設備生產進度進行全面跟蹤檢查與及時調整;組織解決設備生產進度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對無法解決的問題提出建議并及時上報。
監造工程師配合編制設備監造大綱,明確質量控制點;根據各項監造依據開展全面的設備監造工作并編寫監造日記、監造報告、監造總結等監造文件。
2、設備監造過程中的質量問題處理流程。質量問題是指產品的任何一個質量特性或過程不符合規定要求。質量問題分級管理可以明確監造重點,提高監造效率,對發揮質量綜合管理和監造的有效性具有重要作用。對于監造過程發現的質量問題,視其嚴重程度并按照組織結構分級處理與匯報,如圖1所示。
對可以通過返修彌補的一般性質量問題,監造工程師填寫“質量問題反饋表”通知設備制造商,并責成提出處理方案,經監造工程師審核后執行,處理結果報總監造工程師復查;對難以修復的重大質量問題,除責成設備制造商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方案外,監造工程師應立即報告項目經理、總監,在征得業主同意后,簽發“部分加工暫停指令”,直至問題解決方可轉入下道生產工序。
3、設備監造進度控制流程。設備制造商填寫“生產進度計劃報審表”送監造工程師審定,生產計劃按周、月、季分別編制。該進度計劃還應包括按合同確定的備品備件、設備圖紙、設備安裝和維修手冊等軟件的交貨進度計劃。
監造工程師對所報計劃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及其合理性進行審查,并在報審表中簽署審定意見。當工程進度與總體進度計劃有不符點時,監造工程師必須與項目經理、設備監造部負責人和專業工程師認真討論解決方案,確保設備交貨日期能滿足總進度計劃的要求。
四、監造實施
根據監造策劃,形成本項目監造工作流程如圖2所示。根據監造工作流程,即可實施設備監造,對其中的主要部分簡要介紹如下。
(一)設備供應商質量管理體系審核
設備供應商是關系產品質量最關鍵的因素,所有設計要求都要通過其來實現。對設備供應商質量管理體系的審核是全過程監造管理的首要環節,能夠有效地保證產品質量和降低監造成本。設備供應商的審核應根據監造策劃中形成的質量管理文件及相關程序對供應商質量管理體系,包括質量手冊、質量計劃及文件系統,交貨能力、技術能力、后援服務、人力資源、現有合作狀況等進行審核。
(二)產品設計文件審核
產品設計過程的質量管理是全過程監造管理的重要環節,設計文件包括設計圖紙、工藝規程和技術資料等,是生產技術活動的依據,也是質量管理的依據。對制造廠的設計計算書、設計圖紙和關鍵制造工藝進行審核,確保設計和關鍵工藝質量,是把住設備制造第一關。
(三)監造總體會議
監造會議是整個設備監造循環中由策劃到執行的里程碑,與會各方要明確設備監造要求、原則和標準,確認設計文件、制造工藝和檢驗工藝文件,審核產品質量見證表和產品質量試驗程序,把握設備上產進度。
產品質量見證表說明了在產品制造過程中所設立監控點的監控內容和方式。監控點的監控方式分為現場監控(W點)、文件監控(R點)和停止待檢點(H點)三種方式。產品質量試驗程序是制造商對產品試驗工作進行的系統策劃和總體安排,一般以文字或圖表明確產品的主要質量特性、配備資源、選擇檢驗和試驗的方式,是指導試驗工作的依據。
產品質量見證表和產品質量試驗程序是監造執行依據,需經與會各方共同確認,確保訂單的檢驗要求全部列入。
(四)制造過程監控
在設備制造過程中進行嚴格的過程控制,遵循“預防為主、重在過程、主動控制”的原則,推進項目監造觀念的變革,變被動監控、事后整改為主動控制、提前預防。監造人員的過程監控與制造廠自檢相結合,加上項目檢驗部門抽檢的方式,對設備制造全過程實行巡檢、抽檢、監督和見證,嚴格把好每一道工序。
1、材料質量控制。材料進廠后,監造人員應逐項核對材料型號、規格尺寸與材質證明原件等,審核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并審核材質證明原件所列化學成份及機械性能是否符合相應標準或規范要求。
2、工序質量控制。在質量監測過程中,對于質量計劃中設置的見證點、停檢點,監造人員按照作業程序及時進行檢查,其中對于H點必須由監理人員以及EPC總包方人員確認認可后才能進入下一道工序,以確定階段成果是否符合相關的質量標準。對于W點或H點要防止跳過檢查,因為避免錯誤的成本總是大大低于補救錯誤的成本。
(五)出廠驗收
出廠驗收項目包括設備性能試驗見證,相關文件檢查,出廠包裝檢查等。
1、設備性能試驗見證。設備性能試驗是保證設備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最重要的工序,是設備制造能否成功的關鍵。監造部門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出廠試驗見證,對重要和關鍵設備,還需邀請業主參加。各見證代表對待驗設備進行現場試驗見證,經討論后形成會議紀要,記錄遺留問題、解決措施及驗收結論。驗收合格后設備方可出廠。
凡主合同中規定的由業主來華見證項目,監造工程師必須在確定的見證開始時間前20天進行預檢工作,并將檢驗情況上報項目部,保證業主來華見證一次通過。對于業主來華見證項目,監造工程師必須在確定的見證開始時間前10天督促設備制造商準備齊全相關的文件資料。
2、出廠文件審查。監造工程師應依據項目部規定的出廠文件清單及相關規范、協議等進行設備出廠文件審查,包括圖紙、質量計劃、產品試驗程序、產品質保書、安裝使用說明等相關文件,只有所有出廠文件齊備并符合合同等相關規定后方可開始包裝運輸。
3、檢查產品的外觀和包裝。完成設備性能試驗和出廠文件審查并經監造人員簽署后方可進行包裝發運。特別需要指出且往往容易被忽略的是備品備件、專用工具以及設備文件等,監造人還應檢查其是否符合合同規定并同設備一并包裝發運。在這個過程中,監造人員要檢查產品外觀,如銹蝕,油漆脫落,機械損傷等缺陷;對于產品包裝,由于本項目現場在印尼爪哇島,設備需經長途海陸運輸和多次起吊裝卸,為保證設備在此過程中不被損壞,其包裝須滿足出口產品包裝要求,達到防腐蝕(包括鹽腐蝕)防雨、防震、防曬、防摔等要求,因此監造人員必須按照項目部包裝運輸規定審核制造廠提交的包裝方案,檢查產品實際包裝是否與合同要求相符合并應符合科學合理、牢固可靠、經濟緊湊和方便搬運、倉儲等要求。此外,還需檢查標識內容是否齊全、清晰、不掉色,外包裝是否標明了吊裝點、支撐位置等。驗收合格后出具檢驗放行報告,設備方能放行出廠。
五、監造過程監控
(一)加強溝通
通過各種月報、簡報等資料,監造聯絡會、出廠驗收等會議,以及日常的駐廠監造周報、工作日志和各方面的信息交流,及時了解制造動態,及時發現和處理問題,嚴格把好每一關。
(二)檢查督導
監造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對重點廠、重點項目實行不定期檢查與督導,做到對重點和突出問題隨時掌握,及時協調解決。
(三)持續改進
定期召開監造例會,對前段監造情況進行總結通報。對于重大監造質量問題召開專題會,深入分析總結,不斷完善監造管理體系,提高監造的綜合效益。
業主是服務的最終受益方,讓業主滿意是項目監造的最終目標。總監造工程師要及時與業主溝通,通報監造進展,征求業主意見,深入分析總結,不斷提高監造的主動性和預見性。
六、監造收尾
監造收尾階段的質量控制是一個非常重要而又容易忽視的內容,其包括監造評估和監造終止兩個階段。
監造評估不僅是在監造完成后進行,還包括在監造實施過程中的對各關鍵點的質量評估。監造評估看起來屬于事后控制,但其目的不是為了改變已經發生的事情,而應抓住監造質量合格或不合格的精髓,使將來的監造管理能從中獲益。
監造終止階段,是在監造終止后,檢查監造文件是否完備,同時進行項目監造總結。項目監造總結是一個把實際運行情況與項目監造計劃比較以提煉經驗教訓的過程。
通過項目監造策劃和總結,項目監造過程中的經驗教訓得到完整的記錄和升華,成為“組織財富”。
七、結束語
項目全過程監造以設備關鍵性級別為基礎,有針對性展開監造活動。與以往監造注重結果不同,更注重過程,側重預防為主和主動控制,涉及從設計、制造到驗收的全過程,促進了傳統制造業質量模式由結果控制向過程控制的轉變,提高了其與國際先進標準接軌進程。
設備制造全過程監造實踐證明,將項目公司的協調作用、質量見證公司的專業經驗與公司設計部門的技術支持相結合,以標準規范為基礎,進行全過程質量管理,通過系統的管理方法和持續改進,對設備制造質量、進度進行有效控制,能夠有效地保證設備制造按合同目標順利進行和實現,從而達到項目的整體目標。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