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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廣州市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管理暫行辦法》正式施行,有效期3年。《暫行辦法》主要有三大創新點:一是將容易出現過度包裝,與民生密切相關的茶葉、酒類等日常消費品和月餅、粽子等節日商品列為重點監管領域,并對其包裝標準進行了細化;二是明確規定了“分開銷售,自主選擇”的機制,要求在廣州市范圍內銷售的商品,實行商品與包裝物分開銷售,消費者對是否購買商品包裝有自主選擇權;三是建立包裝物的強制回收制度,明確賦予了商品生產者和銷售者回收包裝物的義務,增加其處理包裝物的成本,從而促使其減少使用不必要的包裝物。
多項包裝相關國家標準獲批公布
9月3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2014年第21號公告,批準259項國家標準并予以公布。其中包括GB/ T 31122-2014《液體食品包裝用紙板》、GB/ T 31123-2014《固體食品包裝用紙板》、GB/T 15425-2014《商品條碼 128條碼》(代替GB/T 15425-2002)、GB/T 31005-2014《托盤編碼及條碼表示》、GB/T 31006-2014《自動分揀過程包裝物品條碼規范》,這幾項國家標準將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兩項不干膠標簽相關標準10月1日起施行
10月1日,機械行業標準JB/T 9111-2014《不干膠標簽印刷機》(代替J B/T 9111-1999)和化工行業標準HG/T 2406-2014《通用型壓敏膠標簽》(代替HG/T 2406-2002)正式實施。其中,JB/T 9111-2014適用于對各種卷筒不干膠材料進行印刷、以感光樹脂版或PS版為印版的卷筒料不干膠標簽印刷機,還適用于連線燙印、覆膜、模切、上光等功能單元的卷筒料不干膠標簽印刷機;HG/T 2406-2014適用于以各類紙張、薄膜為基材,一面均勻涂有壓敏膠的通用型壓敏膠標簽。
廣東省工業標準《光柵立體圖像印刷品要求》通過審定
9月3日,廣東省質監局召開《光柵立體圖像印刷品要求》省標準審定會。由相關行業專家組成的專家組對標準的內容和格式逐條進行了討論,一致同意通過該標準的審定,建議省質監局以推薦性標準批準。
專家組認為,該標準體現了該項目技術進步的特點,具有指導性和可操作性。該標準的制定將有利于廣東省光柵立體圖像印刷品的質量提升,也為廣東省同類產品生產企業實現標準化、規模化生產提供了有力的技術依據,填補了省內光柵立體圖像印刷品技術標準的空白。
問題一:口服液瓶鋁蓋的外包裝標識與實際狀態不符:
應用于藥品包裝的口服液瓶鋁蓋并非是獨立使用,服用過口服液的人都知道,在鋁蓋和藥液之間必須要加內襯膠塞或膠墊,膠塞(墊)起著隔絕、密封的主要作用。目前對藥用鋁蓋和藥用膠塞(墊),是作為兩種不同的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國家分別獨立核發藥包材注冊證,按照這種管理,藥品生產企業應該分別從合法企業購進,在灌裝間配套使用。但在口服液的生產操作中,出于技術和成本因素,藥廠不可能分別從鋁蓋生產企業購進鋁蓋,從膠塞(墊)廠家購進膠塞墊再組裝到一起用于包裝口服液。目前通用的做法是:藥廠有直接購進已裝配好膠塞(墊)的鋁蓋的需求,藥包材生產企業根據市場需求,提供的口服液鋁蓋也都配有不同材質的內塞(墊),有乳膠、硅橡膠等,那么內塞和鋁蓋的裝配過程其實最終在鋁蓋生產企業完成,這種鋁蓋出廠時就已是兩種藥包材的復合成品。根據《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局令第13號)的規定,鋁蓋中所使用的藥用膠塞也必須具備《藥包材注冊證》,符合相關標準,但因為口服液鋁蓋廠家往往只取得了鋁蓋的《藥包材注冊證》,內塞是外購的,出廠時就只在產品外包裝上標注鋁蓋的品名、批號和對應藥包材注冊證號,造成與實際成品銷售狀態不符,且無法追溯內塞的合法身份。
另外,執法人員還在某鋁蓋生產企業的成品倉庫發現了不少內襯天然膠塞的口服液鋁蓋成品,外包裝也標有藥包材注冊證號,但并未注明膠塞的材質,而天然膠塞因化學性能不穩定,早在2005年就已被國家列入強制淘汰的藥包材目錄。雖然企業解釋均為銷往保健品、食品生產企業,但僅從外包裝看與銷往藥品生產企業的鋁蓋無任何區別,不能排除混入藥品生產企業的隱患。
實際上,不只是口服液瓶鋁蓋,大部分藥包材的外包裝標簽均不同程度存在標識內容不全的問題,如僅用一張合格證代替標簽、標注品名與藥包材注冊證不一致、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不全、未注明執行標準、效期產品未注明有效期等等,還有的企業為了節省成本,生產不同品種的藥包材通用同一種外包裝,取得的所有藥包材注冊證號全部印在外包裝上,并回收使用。
分析:目前的《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考核通則》、國家藥包材標準均未對藥包材的包裝標識內容加以規定,而是由企業自行制定,是導致包裝標識混亂、不能起到指示作用的重要因素。
問題二、內襯膠塞墊的復合鋁蓋質量控制問題:
鋁蓋是作為獨立的藥包材進行注冊申報,申報的生產規程只有鋁蓋的生產內容,無膠塞墊的裝配過程,自然,在質量標準中也無檢測膠塞墊的內容,鋁蓋出廠時生產企業只出具根據鋁蓋質量標準檢驗的報告書,而內襯膠塞(墊)的質量檢測指標是否合格,沒有質保證明。作為藥包材使用終端——大部分藥品生產企業和醫療機構制劑室并無足夠的藥包材檢驗能力,對購進藥包材的質量控制主要依賴于供貨方的合格檢驗報告書,從藥廠制定的口服液鋁蓋內控標準來看,一般只是對鋁蓋的外觀、規格、尺寸、微生物限度幾個有限的項目進行了規定,而無對內襯膠塞(墊)的檢測項目內容。根據GMP的要求,藥品生產企業在購進鋁蓋之前,會向供應商索取鋁蓋和內塞的藥包材注冊證等相關資質,但是對每次購進的鋁蓋是否配用了合法、合格的藥用膠塞(墊),往往缺乏監控,也不具備檢驗能力,口服液鋁蓋的包裝標識內容不完整也是原因之一。同時,鋁蓋生產企業在膠塞(墊)購進、使用、出廠的管理上較為松散,進出均未經檢驗,認為“反正膠塞(墊)不是我廠產品”,不需要對其質量負責,導致藥用膠塞(墊)的質量控制在生產、流通和使用過程中出現了真空和盲點。
分析:《藥品管理法》及《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規定:藥品生產企業和配制制劑的醫療機構不得使用與國家標準不符的藥包材。對使用不合格藥包材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停止使用并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已經生產或者進口的藥包材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處理。對使用不合格藥包材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責令停止使用,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已包裝藥品的藥包材應當立即收回并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處理。但在實際監管工作中,藥監部門對是否符合“法定標準”、是否“不合格”缺乏相應的技術支持和判定依據。新的YBB系列國家標準頒布實施后,已核發的《藥包材注冊證》并沒有要求變更,給監督帶來困難,尤其對于類似內襯膠塞(墊)口服液鋁蓋的復合型藥包材,缺乏適用的法定標準。而且目前對藥包材的監督抽驗覆蓋面遠遠不夠,《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中規定,國家和省級藥監部門對藥包材的生產、使用組織抽查檢驗。由于沒有監督抽驗權限,在承擔主要日常監管工作的基層監管部門尚無法開展此項工作,監管的依據、手段和力度顯存不足。有時因藥包材不合格引發的藥品質量問題(如水分超標、染菌等)往往都是由藥品生產企業“買單”,致使藥包材企業缺乏主動提升產品質量和檢驗能力的動力和緊迫感,不利于明確質量責任和強化質量意識。
問題三、物料管理混亂,生產、質檢、銷售記錄不完整,過程管理不規范
由于膠塞(墊)在口服液鋁蓋生產過程中的特殊性,它既不是用作原料,也不是中間品,而相當于成品的配件部分,根據鋁蓋的生產工藝規程,沒有裝配膠塞(墊)的內容,大多鋁蓋廠家對膠塞(墊)沒有制定相關的管理制度,未建立購進、使用、檢驗的記錄,在批生產、銷售記錄中不能體現相關內容,所以在鋁蓋企業的生產現場和記錄中很難追查到所有使用膠塞(墊)的來源和數量。
在日常監管中,我們還發現一些鋁蓋生產企業為降低成本,自行購進硅橡膠等原料委托膠塞(墊)生產企業加工,再返回用作內襯膠塞(墊)裝入口服液鋁蓋銷往藥品生產企業,由于目前國家法律法規對藥包材的委托加工并未作出明確定性規定和報批程序,對這種行為尚無處理依據,但如果不加以規范,必然會對藥包材質量進而對藥品質量產生不良影響。
分析:雖然對生產全過程各環節的生產質量管理要求在《藥包材生產現場考核通則》中均作了相應規定,但《考核通則》的實施主要體現在證前監管,僅對藥包材企業在申請藥包材注冊、再注冊時有約束力。國家目前尚未制定《藥包材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對于證后監管,基層藥監部門沒有切實可行的監督檢查程序和標準。如果監管部門發現企業在獲證后生產時,有違反《通則》的行為甚至不按標準檢驗即銷售等嚴重行為都只能是規勸、教育,沒有處罰條款,因此規范效果并不明顯。
藥包材是藥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伴隨著藥品生產、流通及使用的全過程。但是,由于部分藥包材的質量問題,包材中的某些有害物質可能導致藥品溶出,或者與藥品中的有些組分發生反應而直接影響藥品質量,因而,藥包材的質量優劣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但是,與藥品質量管理相比,我國目前藥包材質量管理明顯滯后,其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已經嚴重影響了藥包材的質量。這些問題的出現,固然有藥包材生產企業自身的原因,如行業規模較小、從業人員素質不高、質量管理體系薄弱、自律意識差等等。企業是第一責任人,但健全的法律法規和有效的監管也是不可缺少的兩個方面,目前由于藥包材法律體系不健全、相關標準不完善以及與實際生產不相適應所帶來的制度缺陷,造成監管中無法可依、無從下手的現狀同樣不容忽視。
幾點建議:
一、修訂《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或盡快制定《藥包材生產監督管理辦法》,適當增加監督與檢查的內容,加強對藥包材企業生產質量體系的監督檢查,使日常監管科學化、規范化、程序化,促進企業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1.加強證后監管,明確企業取得《藥包材注冊證》后,不按《藥包材生產現場驗收通則》要求組織生產的法律責任,增加相應的行政處罰的條款。改變基層藥監部門遇到企業在生產和質量管理中屢教屢改、屢改屢犯的問題時無從下手的局面。
2.明確規定藥包材的包裝、標簽標注內容,可參照藥品的包裝進行規范。
3.條件具備時推行藥包材GMP認證制度。隨著藥品GMP認證工作的完成,藥品生產企業對藥包材產品的要求也將進一步提高,這對藥包材生產企業的規范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了建立與藥品生產相適應的藥包材質量管理體系,國家應對藥包材生產企業推行GMP認證制度,以確保藥包材的質量,滿足藥品包裝的需要。
二、根據實際完善藥包材注冊標準,根據產品實際情況確定劃分批次原則。以口服液鋁塑復合蓋、口服液易刺鋁蓋這一生產鏈已加以延伸的品種為例,可針對最終產品(即可直接應用于藥品包裝的狀態)予以注冊,制定標準,如口服液鋁塑復合蓋、口服液易刺鋁蓋標準中應包含檢測膠塞(墊)的內容,負責生產鋁蓋的廠家應把膠塞(墊)裝配的過程納入生產工藝規程,購進的膠塞(墊)作為原料進行管理、審核、驗收,領用記錄歸入鋁蓋的批生產記錄,每批產品所使用膠塞(墊)的來源、資質、批號應可追溯。
三、組織開展藥包材質量監督抽驗工作,要把藥包材質量的監督抽驗納入日常抽驗工作中,加大藥包材的抽驗力度。建立與藥包材監管相適應的技術力量,從源頭上使產品質量處于受控狀態。
關鍵詞:計量 定量包裝商品 對策
隨著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消費者越來越重視商品的包裝,商品的包裝技術也是日新月異。但是,由于消費者在購買定量包裝商品時不能直接觀察和檢驗商品的計量和包裝過程,使得一些不誠實的定量包裝商品生產者,通過在包裝商品的計量上弄虛作假牟利,坑害廣大消費者,導致出現了許多有關定量包裝商品缺斤短量的糾紛和投訴。那么,出現這種狀況的原因是什么呢?怎樣去解決這種現狀呢?
一、當前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不合格的原因
1、計量法制意識淡薄
不少企業的計量法制意識不強,尤其是小型企業生產規模小,計量基礎相對薄弱。個別企業對《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一知半解,特別是對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的允許偏差、凈含量標注的法制要求缺乏了解。加上企業內部管理不嚴格,沒有制定嚴格的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抽樣檢驗等管理制度,少數包裝工人責任心不強,導致包裝的正負偏差過大,甚至在包裝時有意克扣,造成產品都在負偏差范圍內。
2、計量器具配備不合理
有些企業的計量器具沒有遵循量值傳遞的基本原則,不按周期檢定,檢查發現超期使用現象嚴重,檢測定量包裝儀器設備相對陳舊落后,配備的計量器具的量程和準確度不能滿足稱量要求,這都是造成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不合格的重要原因。
3、包裝器具的質量問題
包裝器具的質量問題是造成產品凈含量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企業在購進和回收包裝器具時,沒有嚴格把關篩選,使用的包裝器具規格不統一,在灌裝時凈含量很難達到合格。還有的企業在選用包裝器具時,只注重美觀開啟方便,沒有考慮到在搬運、貯存過程中的密封性問題,從而導致商品在銷售環節中出現凈含量的不合格。
4、流通領域管理不嚴
市場抽查發現:各大中型商場、超市對產品質量非常重視,對假冒偽劣商品把關較嚴;而對缺斤少量這一的問題,卻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大部分商家缺少必要的商品凈含量計量檢測手段,對商品凈含量沒有專門的進貨把關制度。這反映出各商家缺乏對《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認識,流通領域缺少有關的規范措施。
二、提高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合格率的具體對策
為確保提高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合格率,維護好企業和消費者的共同利益,應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加大幫扶力度,提高企業計量基礎建設
質監部門要根據企業的不同情況加大對《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和《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的宣傳力度,使他們比較全面地了解定量包裝檢測知識,自覺地把計量管理列入生產經營的重要議事日程。一是幫助企業分析、查找凈含量不合格的原因,制定出有效的措施,并且提供定量包裝生產企業間相互交流和學習的機會。二是幫助企業選擇合適的計量器具。根據企業生產產品的形狀特點及國家相關規定,選擇使用符合準確度要求,計量性能穩定的計量器具,建立檢定臺賬,并要求企業定期向計量檢定部門申請檢定。質監人員要經常深入企業詳查計量器具的使用情況,確保其完好性和使用環境符合要求,并和企業一道加強對這些計量器具的日常維護和管理。三是幫助企業認真做好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監控工作。如幫助企業把好包裝物的進貨重量檢驗關,選擇穩定性好的包裝物等。四是確保企業按要求進行計量監控工作,確保產品質量,嚴格要求企業產品使用法定計量單位,做好產品的標識標注。
2、改善服務,提高企業計量管理水平
在實際工作中,應當選擇計量基礎好,生產規模大,社會知名度高的企業開展定量包裝商品生產企業計量保證能力評價工作,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使用“C”標志,提高企業的知名度。對于技術水平落后的企業,采取教育、引導在先,規范整改在次,監督檢查在后的方式,從源頭清除不合格隱患。并且根據不同企業灌裝設備的具體情況實行分類指導,對使用先進的灌裝設備、計量可靠性高,穩定性好的,要求企業定期加強自我校準,防止平均負偏差的出現,加大對灌裝線上產品計量抽查頻次,要求企業做到車間、倉庫、化驗室三級抽查,以保證定量包裝產品的計量合格率。
3、規范市場,提高商業企業物流配送的驗收把關意識
當前流通領域的部分經營者和服務員對計量法律法規不了解,企業接受定量包裝商品監督檢查的意識不強,沒有把好進貨驗收關,大型商場、超市在包裝出售過程中往往不去皮,導致商品量不符合要求。針對這些問題,質監部門要定期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對全部商業企業及大型商場、超市逐家檢驗,幫助培訓計量監督員,配備計量器具,健全自我監督的規章制度等。要求企業嚴格實行定量包裝商品進貨驗收制度,設立專用計量器具,落實專人負責,建立基礎臺賬,對驗收不合格的定量包裝商品一律不準上柜臺。對進貨把關意識不強、計量違法行為嚴重的依法予以查處,從而充分調動起流通企業干部職工參與計量監督的熱情,提高他們抵制不合格商品的能力。
4、加大投入,提高自身檢測能力建設
俗話說:打鐵還需自身硬。質監部門要想更好地幫助企業提高定量包裝商品的計量合格率,重要一點就是要加強自身檢驗檢測能力建設。一是檢驗人員要主動加強對法律法規和檢測知識的學習,提高自身的檢驗能力和業務水平,為做好檢測工作打下基礎。二是定期組織計量檢驗人員外出學習,加強同上級部門的業務交流。三是要不斷更新舊的、過時的檢測定量包裝商品的儀器、設備,確保檢驗儀器能適應定量包裝計量工作發展的新要求。四是加大投資力度,加強定量包裝商品實驗室的建設,無論在硬件、軟件上都有一個質的飛躍,這樣才能更好地為企業發展服務。
參考資料:
【關鍵詞】醫院感染管理 現狀 分析 對策
中圖分類號:R197.3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5-0515(2012)2-288-02
醫院感染管理是醫療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評價醫院綜合醫療質量的重要指標之一。在衛生部開展的“醫院管理年”、“大型醫院巡查暨質量萬里行”等活動中,醫院感染管理都被列為專項檢查的重要內容,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已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擺在了醫院管理的重要位置。通過2007年5月至2010年10月督查、調查等方法,明確了目前醫院感染管理方面存在的隱患并分析如下:
1 方法
1.1 調查對象 三級醫院2所,縣級醫院8所。
1.2 調查內容 深入醫院,對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建設、消毒、滅菌方法、消毒滅菌的監測;醫院感染監測;無菌物品(一次性物品)的規范包裝、存放;醫務人員的無菌操作及手衛生等進行調查。
1.3 調查的依據 是根據《消毒技術規范(2002版)》、《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標準要求進行。
2 結果
2.1 缺乏本院適用的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未根據本院的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院能執行的規章制度的有9所醫院,占90%。
2.2 未按要求選擇合適的消毒滅菌方法和效果監測 不同醫院消毒滅菌效果監測不平衡,能正確選擇消毒滅菌方法的醫院只有1所,占10%,基本上能正確選擇消毒滅菌方法的醫院只有1所,占10%,不能正確選擇消毒滅菌方法的醫院有8所,占80%。
2.3 醫院感染監測 只有1所三級醫院按《消毒技術規范(2002版)》、《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要求開展監測,占10%,9所醫院均未按《消毒技術規范(2002版)》、《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要求開展監測,占90%。
2.4 無菌物品(一次性物品)的規范包裝、存放 絕大多數醫院對無菌物品及使用中的一次性物品亂擺、亂放,未按《消毒技術規范(2002年版)》及《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要求進行存放。
2.5 醫務人員的無菌操作及手衛生 10所的醫院都存在無菌操作觀念差,手衛生執行率低 部分醫務人員還未意識到醫院感染的危害性,對醫院感染的預防與控制重視不夠。
3 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選擇1所三級醫院為試點,采取以下干預措施:
3.1 建立制度 落實制度 規范管理
根據國家衛生部醫院感染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章、規范要求,建立醫院感染管理制度。醫院感染管理制度是搞好醫院感染的基礎和重要保證,為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并貫徹落實,根據醫院的性質和特點、醫院感染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可行的醫院感染管理制度,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要注意醫院感染管理制度的修訂和補充,用制度來規范醫務人員的行為,加強制度的建設和學習,提高防范意識、降低醫院感染率,杜絕工作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
3.2 增強法制觀念 強化法規意識
隨著社會的發展,人民群眾對健康及維護自身權益的關注顯著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對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所以必須加強醫務人員的法律法規學習,如《消毒技術規范(2002版)》、《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
3.3 加強培訓 更新知識 警鐘長鳴
醫院感染知識的培訓是醫院感染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任務之一。2007―2010年分別對新分配人員、實習生、醫務人員、工勤人員等4851人次進行培訓,培訓的內容:醫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規;洗手指征;醫院感染事件回放;醫院感染檢查中存在的隱患以圖片的形式反饋給大家,并提高整改措施,讓大家掌握控制醫院感染的相關知識,按《消毒技術規范2002版)》、《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要求規范管理和操作,深入科室對在操作中存在問題的及時給予指導。
3.4 加強醫院感染監測
醫院感染管理水平直接影響醫院的醫療質量。現代的醫院感染管理質量,不是憑感覺來抽象的評判,而是以數據作為結果。開展醫院感染監測的目的是通過監測取得第一手資料,分析醫院感染的原因,發現薄弱環節,為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據并通過監測來評價各種措施的效果,為醫院領導提供制定醫院管理指標的依據,也為合理分配有限的感染控制資提供源提供信息。監測的方法:全面綜合性監測和目標性監測。
3.5 加強消毒滅菌工作,落實醫院感染管理措施 消毒滅菌是控制醫院感染的重要措施,如工作不到位,任何一個環節出現漏洞都可導致醫院感染的發生。所以必須嚴把消毒滅菌關,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原則和消毒隔離規范,杜絕醫院感染的發生。加強重點部門和重點環節的醫院感染控制,手術室、供應室、病房、口腔科、內鏡室等重點部門應按醫院感染規范要求去做。
3.6 規范無菌物品的包裝、存放、管理
按《消毒管理辦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消毒技術規范2002版)》、《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管理規范》等要求,規范無菌物品的包裝、存放、管理流程。
3.7 結果 如下表:
表1 2007年6月―2010年1-10月感染率、漏報率干預前后數據對比
4 討論
4.1 醫院感染是指住院病人在醫院內獲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間發生的感染和醫院內獲得出院后發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開始或入院時已存在的感染。醫院工作人員在醫院內獲得的感染也屬醫院感染。如不按《消毒技術規范2002版)》、《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要求去做好各項檢測工作,發生醫院感染,特別醫院感染爆發,醫院將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聲譽嚴重受損。
4.2 調查分析
4.2.1 對醫院感染管理認識不一 醫院感染是目前公共衛生領域的一個重要問題,它直接影響醫療質量和患者的安危。部分醫院領導只注重醫院的經濟效益,仍存在重治輕防的思想,對醫院感染專職人員的學習和培訓也不夠重視,管理職能難以發揮。
4.2.2 忽視醫院感染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不更新、無落實。
4.2.3 無醫院感染管理專職人員,難以完成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的各項管理、業務工作,難以保證對醫院感染的重點部門和環節實施監督檢測、檢查和指導。
4.2.4 沒有按照《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有效的醫院感染監測制度,不能及時發現醫院感染病例,更沒有分析總結,無法采取有效的處理和控制措施。
4.2.5 感染防控工作薄弱,諸多環節存在隱患,一旦出現醫院感染暴發,很難采取有效的處理和控制措施。
4.2.6 全員參與意識不強 認為醫院感染管理工作是“感控人員和個別領導的事”,忽視了自己在醫院感染管理中也是管理者及執行者的身份。
4.2.7 消毒、滅菌知識欠缺 醫院自身在消毒、滅菌效果監測方面意識薄弱,未開展對消毒、滅菌效果的有效監測。醫務人員對使用中消毒劑性能、使用方法、濃度等掌握不準確,缺乏監測手段等,這不僅造成浪費和環境污染,還易導致病原微生物對消毒劑產生耐藥性。極少數的醫務人員錯誤的認為:任何未經清洗、消毒的物品,只要經過高壓滅菌,任何微生物都能被殺滅。因此,有的包布未做到一用一清洗、破爛;有的物品、器械反復使用已破損、生銹、血跡斑斑的仍在使用;石蠟油為非水溶性劑仍作為器械保養的劑;植入型器械未每天每鍋滅菌做生物監測;浸泡無菌器械的容器不消毒滅菌;浸泡無菌器械消毒液不知道要做化學監測及生物監測等等。
4.2.8 醫院感染監測力量不均衡 有的醫院在醫院感染控制方面力量薄弱,領導不夠重視,兼職人員忙于應付各種事務性工作,對醫院感染工作力不從心,或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雖然也有醫院感染的計劃與總結,但大多流于形式,沒有實質性內容和可操作性,調查方法大多是靠醫生報表的被動監測和回顧性監測。
4.2.9 消毒滅菌效果監測不規范 大多數醫院無相應的消毒滅菌監測方法,未定期對壓力蒸汽滅菌生物監測及紫外線燈管的強度監測。
4.3 醫院感染管理的重要性 預防和控制醫院感染是保障醫療安全和醫療質量的一項重要工作,要引起醫院管理者和廣大醫務人員的高度重視,做到常抓不懈,警鐘長鳴。在調查中發現,醫院感染制度落實不扎實,主要是法制觀念不強。近年來,醫院感染暴發事件并非少見,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醫療糾紛。部分醫院存在重醫療技術輕醫院感染的傾向,多數醫護人員對醫院感染控制工作像“霧里看花”,知道是美好的事物,但模糊朦朧,看不清真面目。誤認為,醫院感染防控是專業人員的事,與己無關,對醫院感染防控缺乏理解配合,這種防控意識的欠缺,嚴重阻礙醫院感染防控工作的發展。殊不知,每一個環節都存在醫院感染隱患,醫療護理工作的每一個節點都需要防控醫院感染,每一個人都有防控責任。為減少不必要的醫患矛盾和醫療糾紛,增強醫務人員法制觀念和依法行醫的道德規范,不管是對患者負責,對自己負責及人民健康服務都是勢在必行。只有重視和做好醫院感染監測工作,控制醫院感染,杜絕醫院感染的暴發,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減少了醫患糾紛,才能共筑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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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天之下,以民為本;醫療安全,重于泰山。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是醫療工作的核心和根本所在,醫療安全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關系到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如履薄冰,稍有不慎即招致嚴重后果。近幾年,不幸發生了類似“丙肝事件”、“手術切口感染暴發事件”等等,賠償、善后、挽回醫院在社會的不良影響,需投入的人力、財力是多少有形、無形的支出 醫院感染事件,特別群發感染事件,頻繁被社會暴光,給患者增加痛苦和費用,也給醫護人員增加壓力。因此,醫院感染防控像一座大壩、一道防線,保護著患者的安危,保護著醫院的正常運行,保護著醫院的名譽。醫院感染控制工作有著自身的特殊性,表面看只有投入沒有回報,實際上是防患于未然。預防為主,杜絕感染,方可減少糾紛,提高醫院名譽,而一旦放松監管,工作出現紕漏,就會預防失敗,甚至感染暴發流行,醫院不僅蒙受經濟損失,甚至使整個醫院都受到影響。所以,加強醫院感染管理任重道遠,各級醫院管理者應加強管理,使醫院感染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的軌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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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醫院感染管理辦法》
[3]《消毒技術規范2002版)》
[4]《醫院消毒供應中心管理規范》
[5]《醫院消毒供應中心清洗消毒及滅菌技術操作規范》
[6]《醫院消毒供應中心清洗消毒及滅菌效果監測標準》
一、總體目標
全縣2021年農藥使用總量600噸左右,較上年有所減少,農藥減量化持續推進。
二、主要措施
(一)做好科學安全用藥宣傳培訓。要緊緊圍繞推進農藥減量化目標,全面開展“百縣千鄉萬戶”農藥科學安全使用培訓行動,以種植專業合作社、種植大戶、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植保社會化服務組織技術人員、新型職業農民、農藥經營門店銷售人員、基層植保技術人員、植保無人機手等為重點培訓對象,分作物、分階段開展以農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農藥科學安全使用知識、農作物病蟲害識別與科學防控和植保無人機科學規范使用為主要內容的技術培訓。多渠道、多形式廣泛開展《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農藥管理條例》《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著力提升“公共植保、綠色植保、法治植保”能力。
(二)扎實開展病蟲監測預報。各鄉鎮要積極爭取項目資金和縣財政支持,按照“加強縣一級、充實鄉村級”的建設思路,繼續抓實一個縣級病蟲觀測場和六個鄉級田間監測點工作,切實落實一鄉一人鄉村植保人員,加大病蟲測報人才隊伍的建設力度。按照分級建設、聚點成網的思路,以我縣標準化病蟲觀測場和田間監測點為重點,完善病蟲監測網絡體系。按照統一規劃、分步建設的原則,充分利用項目資金對標準化病蟲觀測場和田間監測點的傳統監測裝備進行更新換代,增配病害預警儀、害蟲遠程監測設備、高空測報燈、昆蟲雷達等智能化、自動化、信息化監測裝備,夯實監測預警技術支撐,扎實開展病蟲監測預報工作,通過精準預報減少防治面積,避免盲目施藥。
(三)大力推廣病蟲綠色防控技術。國家級、省級、市級現代農業園區要結合川糧油產業基地提升工程、稻魚綜合種養示范基地建設等項目,深入開展病蟲害綠色防控,各級園區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要達到60%以上。大力支持企業、科研院所、專業化防治組織參與社會化服務,開展病蟲害綠色防控服務。加快理化誘控、生物防治、生態控制、科學用藥等綠色防控產品和技術推廣應用,全縣主要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覆蓋率要達到40%以上,探索建立以生態園區為單元的農作物病蟲害全程綠色防控技術模式,通過推廣綠色防控技術,有效減少農藥使用量。
(四)全力推廣農藥減量增效技術和先進裝備。全面推廣帶藥移栽、種子包衣、健康栽培等農藥減量增效技術,實現全縣小麥藥劑拌種全覆蓋、油菜根腫病重發區種子包衣全覆蓋以及水稻主產區帶藥移栽全覆蓋。積極開展雜草綠色安全防除技術示范,加大除草技術培訓力度,推廣“以草治草”“地膜覆蓋”等生態、物理除草技術,推廣“零天施藥”“定向噴霧”等化學封殺技術,有效推進農藥減量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農機購置補貼、防控投入品補貼等方式,支持專合社、家庭農場配齊以植保無人機為主的新型高效植保機械,切實提高農藥利用率。
(五)加強農藥經營管理。嚴格執行《農藥管理條例》《農藥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農藥監督抽檢工作和農藥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雙隨機、一公開”聯合執法檢查工作,依法查處農藥違法違規生產經營行為,加大對銷售禁限用農藥、假冒偽劣農藥的查處力度,督促農藥生產經營者落實生產經營倉儲場所的安全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大力開展標準化農藥經營化門店建設,規范我縣農藥生產經營行為,做到“用藥講科學、來源流向可查尋”,促進我縣農藥行業安全健康發展。
(六)加強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嚴格按照《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管理辦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要求,統籌開展農藥包裝廢棄物收集、運輸、利用、處理等工作。優化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布局,在農藥經營門店、村級垃圾回收站(點)布設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裝置,逐步構建完善“店村結合”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體系。積極探索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押金制、有償回收制、村站代儲制,進一步提高回收處置率。要不定期抽查農藥銷售臺賬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臺賬,多形式推進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
(七)做好農藥使用量統計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農業農村廳關于開展農藥使用量調查及農藥面源污染定點監測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縣農藥使用量調查實施方案》和《縣2021年推進農藥減量化工作要點》要求,組織開展農藥使用量調查和農業面源污染定點監測,確保監測數據真實完整,并形成農藥使用量和農業面源污染定點監測報告。根據監測結果指導農藥使用強度高的地區加大農藥減量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強與統計部門的溝通會商,協同配合,同審共享,夯實統計基礎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做到農藥使用數據真實可靠、一致統一,避免一門多數、數出多門。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農藥科學使用是保障糧食安全和農產品有效供給的重要支撐。各鄉鎮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筑牢底線思維,嚴格落實環保督察“回頭看”問題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保警示片反饋問題整改,確保農藥減量化工作落實見效。
業界人士指出,這次交易是由工信部利用“看得見的手”對奶粉行業進行的一次重組洗牌。此外,工信部的57號通知中還指出:嚴格實行境外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注冊管理,嚴禁未注冊企業向境內出口嬰幼兒配方乳粉。這一規定大幅提高了境外嬰幼兒乳粉生產企業在國內進行注冊的門檻。
工信部的這一系列舉措,意圖通過提高行業集中度、打造幾個過硬的大品牌,讓消費者對國產奶粉恢復信心,在嬰幼兒乳品高端市場上與進口產品一爭高下。
目前,國內按照奶粉國際標準DB 23790或ISO 9000認證系統貫徹、實施的嬰幼兒奶粉品牌商共計500多家。6月20日,國家九部委聯合《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落實國務院部署的“按照嚴格的藥品管理辦法監管嬰幼兒奶粉質量”。其中還特別強調,嬰幼兒配方奶粉要在出廠時接受全項目批批檢驗;監管部門則要確保對嬰幼兒配方奶粉的風險監測,進行全品種覆蓋。
政策的密集出臺意味著中國的嬰幼兒奶粉行業將迎來一場“大洗牌”。業界人士分析認為,如果按照藥品管理辦法來監管嬰幼兒奶粉質量,未來可能有超過六成的嬰幼兒奶粉企業被兼并重組或被市場淘汰。到2014年,預計將有150家奶粉企業退市,而新進入國內市場的進口奶粉也會減少,奶粉市場將可能因此趨向“寡頭時代”。
姑且不論工信部這種以“扶大棄小”為整體思路的政策調控,對提升嬰幼兒奶粉質量、提振消費者信心到底能起到多大的作用,先讓我們來了解一下這些政策的出臺實施會對處于奶粉產業鏈下游的包裝企業產生什么實質性的影響。
過去,奶粉行業按照高、中、低端有著明確的檔次劃分,各自服務于相應的市場需求。如果按照工信部的預期,爭取2年內培育形成10家年銷售收入超過20億元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知名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將行業集中度提高到70%以上,勢必會對下游的包裝行業產生巨大影響。
隨著中低端奶粉企業的被重組、淘汰,過去那些為其提供配套服務的包裝企業就會面臨中低端市場份額縮減的情況,同時又因為設備水平、技術工藝、品牌效應都遠遠無法達到高端客戶的要求而無力爭取高端市場,只好轉而開拓其他食品包裝領域,部分依附于中低端奶粉企業而生存的小規模包裝企業甚至不得不退出市場。
如果說按照GMP準則來監管嬰幼兒奶粉生產環節,還僅僅是對奶粉企業提出的高標準和嚴要求,而并非直接要求包裝企業做出技術改進或者管理提升,那么中乳協要求奶粉企業建立奶粉召回、銷毀制度,實施二維碼可追溯體系,這就使得奶粉包裝企業不得不配合客戶需要,主動提供相應的噴碼服務。
[關鍵詞]IPPC 標識 木質包裝 檢疫監管
一、前言
在國際貿易中,木質包裝被廣泛應用于貨物的包裝材料,至今仍是機電產品、大型成套生產設備、工業原料及產品等的主要運輸包裝材料。雖然木質包裝具有的性能優勢在國際貿易中被使用廣泛,但也有其缺點,最主要的是其易攜帶病菌昆蟲等有害生物,隨之而來的檢疫問題也就比較突出。
根據規定,所有進境木質包裝必須進行溴甲烷熏蒸或熱處理處理并且加施IPPC標識。我國也早在2005年由多個部門聯合了2005年第11號公告并出臺了《進境貨物木質包裝檢疫監督管理辦法》(2005年第 84號令),對進境木質包裝的檢疫措施做出了相關的規定。
二、蘇州局查獲IPPC標識不符情況
近年來,隨著貿易的不斷增長,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多次從進境木包裝中查處IPPC標識不符及偽造、IPPC標識的木包裝攜帶疫情等案例。這些案例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偽造IPPC標識。偽造IPPC標識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1)木包裝處理標識非印刻或高溫燙印;(2)無IPPC圖形徽標標識;(3)標識模糊不清;(4)無國際標準化組織授予的國家或地區字母編號;(5)無國家植保機構授予木質包裝材料生產者編碼;(6)木質包裝檢疫除害處理措施錯誤;(7)偽造IPPC印模。
《國際貿易中木質包裝材料管理規則》(ISPM15號)要求IPPC標識為長方形(見下圖), 標識必須清晰易辯,標識上至少應包括國際標準化組織制定的國家編碼、國家植保機構編制的木質包裝材料生產者的編號和除害處理方法等信息。
2.使用紅色或橙色IPPC標識。國際上普遍的做法是將紅色或橙色標識主要用于危險貨物的標簽,而非用于IPPC標識,我國也要求避免使用紅色或橙色IPPC標識,否則極易造成混亂,不利于監管。
3.同批包裝的IPPC標識相異。在同一批貨物包裝上出現不同來源地的IPPC標識的,這可能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利用進口貨物的木質包裝,經過處理后再隨本國的貨物出口,雖然這種做法降低了風險,但也可能隱藏一些問題。
4.IPPC標識位置不符。主要表現在:(1)木箱中違規使用無IPPC標識撐木的情況;(2) IPPC標識未加施在顯著位置或只加施在一面;(3)將IPPC標識加施在人造膠合板板材上而非真正的木質包裝上。
根據國際植物保護公約規定標識應噴或者烙在木質包裝材料顯著位置,至少在每件木質包裝的兩個相對面,且IPPC標識要有“永久性及不可改變性”。
5.具IPPC標識的木質包裝仍可能會攜帶疫情
蘇州局多次在具IPPC標識的木質包裝截獲疫情,例如松材線蟲(Bursaphelenchus xylophilus)、雙鉤異翅長蠹(Heterobostrychus aequalis)、材小蠹屬(Xyleborus)等檢疫性有害生物。這一情況也提醒了檢驗檢疫人員有IPPC標識的木質包裝并不是絕對安全的。
三、關于對具IPPC木質包裝標識檢驗檢疫的建議
作為檢驗檢疫部門,應著重從以下方面進一步加大對標識IPPC進境木質包裝的檢疫監管力度:
1.加強入境木包裝檢疫的宣傳。一方面向企業宣傳最新的入境木包裝管理辦法,講解木質包裝攜帶有害生物的危害性,爭取理解與支持,引導企業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避免不符情況再次出現;另一方面通過進口企業、貨主地要求,間接地使國外發貨商了解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
2.加強學習, 提升能力。加大口岸檢疫查驗交流和學習力度,開展檢疫培訓、技能競賽等形式的活動,提高口岸一線人員的查驗能力。加強實驗室檢測力度,提高有害生物檢出水平和準確性。
3.建立誠信檔案,開展信譽管理。將企業是否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作為評價主要準則,納入誠信管理。被列為誠信的企業,可考慮適當減少現場抽查比例;對進口IPPC標識不符超過一定次數的企業,要加大現場抽查比例,甚至掏箱或卸貨查驗。
4.探索新的檢疫模式。隨著入境木包裝數量的快速增長,應大力推廣“直通檢疫”等新模式,將入境木包裝化零為整,集中受檢,既可以節約人力資源,提高工作效率,又能擴大查驗面,提高疫情檢出率。目前,蘇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在特殊監管區對進境木包裝檢疫監管采用二維碼技術,便于追溯木質包裝,一方面實現貨物快速通關,另一方面便于監管,取得較好的應用效果。
5.開展風險分析,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與分析工作。口岸檢驗檢疫部門要對進境木質包裝的檢疫監管工作進行資料的積累與搜集,并對之分析,進行風險評估,實行分類管理,例如對來自疫區、多次發現疫情的木質包裝要加強關注。
參考文獻:
[1]曹長慶,黃福高.新形勢下我國對進境木質包裝的檢驗檢疫 [J]中國包裝 2007,01:29-30
1、觀看加工工藝:橄欖油的加工工藝已在產品外包裝上是有注明的,需要自己仔細的觀察,看看上面有沒有按照食用油的管理辦法來做。如果是特級初榨(原生)橄欖油,通常是冷榨和精煉而成。
2、看產品包裝:購買橄欖油時,對于板欖油的外包裝也要仔細的觀察。橄欖油對于光也是有一定的反應的,所以建議大家最好可以選擇深色玻璃瓶包裝的,這樣保存起來會更方便,盡量不要購買淺色的。
3、看證書:優質的橄欖油都是具有官方證書的,我是進口的,那么一定要有合法的官方證件,這樣才能夠確保橄欖油的品質,不是偽劣產品。
(來源:文章屋網 )
總局第69號令著重強調了對出口貨物木質包裝生產企業考核及檢疫監管,同時也明確了檢驗檢疫機構對木質包裝使用情況的監管職責,對出口貨物木質包裝檢疫監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們在推行69號文件和實施ISPM15號標準過程中遇到了一些實際問題,現分析這些問題并提出相關對策與建議。
一、出口貨物木質包裝檢疫監管遇到的問題。
1、黃島口岸出口貨物木質包裝情況十分復雜。
首先,總量大。黃島口岸作為我省境內最重要的進出境口岸,每年出口大量的石材、輕紡、機電等產品,而這些產品都離不開木質包裝這一載體。據統計,2007年黃島檢驗檢疫局共監管除害處理出口貨物木質包裝9017批次,數量較大。
其次,國外檢驗檢疫要求復雜。世界上越來越多的國家對進口木包裝實施嚴格的檢疫制度。早有澳大利亞、新西蘭對入境木包裝有檢疫處理要求。1998年后,美國、加拿大、英國、巴西、歐盟等15國又相繼制訂出嚴格的檢疫條款,限制中國木質包裝入境。并且各國的檢疫要求不同,如對木質包裝的樹種、來源(是否來自疫區)的要求,對除害處理的方法,除害處理的藥劑濃度、處理時間、溫度、濕度等技術指標等要求都有所不同。
再次,木質包裝來源復雜。經調查,黃島口岸出口的木質包裝所用的木材大部分來自東北、內蒙、江西、湖南、本地及俄羅斯、新西蘭等國。有纖維板、膠合板、天然板等。天然板中又有真葉木、非真葉木。
2、標識申請企業考核中存在的問題。
自69號令實施以來,山東黃島轄區已經考核合格的標識加施企業均在原有基礎上進行了設備改造,具備了合格的熱處理和熏蒸處理設備,但在考核中也發現兩個問題。一是企業普遍重視對硬件設施的投入,忽視防疫和質量管理。不少企業的管理和技術人員對管理辦法不熟悉,對國外的檢疫要求不了解,有的企業尚未健全原料、半成品、成品等的驗收標準。二是由于競爭激烈,有的生產企業不顧產品質量,一味通過降價爭奪客戶,導致木質包裝質量得不到保證。少數企業更是在原料采購和成品質量上做文章,對檢疫監管工作帶來了新的難點。
3、檢疫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按照現行通關機制,非法定檢驗貨物的木質包裝無需報檢即可直接出口,這使得檢驗檢疫機關對這部分出口木質包裝缺乏有效的檢疫監管機制,一些存在僥幸心理的不誠信企業或其人就有可能采取“鉆機制空子”的做法來逃避記憶除害處理和監管。還有部分企業或其人出口貨物使用的木質包裝未經除害處理和加施除害處理標識直接通關出口。另有部分違法亂紀者,未經除害處理,偽造、盜用檢驗檢疫機構許可的除害處理標識,或者加
施未經檢驗檢疫機構許可的除害處理標識。
二、對策與建議
1、幫助標識加施企業完善自身管理體系,強化責任意識,確保木質包裝質量。
首先,要求企業建立完善的木質包裝管理體系。管理體系主要應包括企業的木質包裝管理組織機構圖、管理流程圖、儲存示意圖及木質包裝原料檢驗、儲存、加工處理、成品檢驗、使用等程序文件。在原料入廠的檢驗程序文件中,企業應將原料的來源、種類、數量及質量情況如實記錄并定期向檢驗檢疫機構反饋。半成品及成品應放在干燥、相對隔離的環境中,要定期對存放場地進行滅蟲防疫處理,并將儲存要求在程序文件中得到明確。企業應把木質包裝表示清晰有效、無樹皮蟲孔等檢疫要求納入自身的產品質量管理體系中。出貨前,對木質包裝的標識、有無樹皮蟲孔、是否符合進口國要求等情況進行檢查確認,對經確認符合要求的木質包裝情況應進行詳細記錄。其次,要求企業應至少設立1名專職木質包裝協管員,檢驗檢疫機構應對其進行防疫知識的培訓,要求其配合檢驗檢疫人員承擔起對企業木質包裝管理進行有效監督的責任。通過這些措施,使生產企業形成對木質包裝的規范化、制度化、系統化、經常化的管理體系,責任意識和木質包裝質量逐步提高。
2、加強標識加施企業的監督管理,對其抽點由單一的現場檢疫轉為對其整個管理體系的審查監管。
監管重點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原料進廠驗收執行情況的檢查。查閱企業原料檢驗制度或標準、進貨記錄及檢驗記錄,詢問相關人員對驗收標準的掌握,從而監督企業對進廠原料的自控情況。二是對木質包裝防疫情況的檢查。通過查看木質包裝的儲存現場環境、查閱相關防疫臺帳來監督企業對防疫制度的落實。三是對成品木質包裝的檢疫查驗。按文件要求對成品木質包裝實施抽查檢疫。四是對木質包裝進出情況的檢查。主要通過對企業建立的收發貨存檔記錄及核銷臺帳的核查。五是對木質包裝協管員素質的考察。對企業的協管員應進行不定期的培訓,使其了解基本的檢疫知識及最新木質包裝檢疫要求。通過對以上幾項的檢查監控,檢驗檢疫機構就會對企業的木質包裝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對企業的監管才能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3、堅決打擊偽造、使用假冒IPPC標識的企業及,遏制口岸IPPC標識造假行為。
加施造假標識的木質包裝多用于非法檢貨物。建議采取產地質量控制、港區核查貨證、碼頭隨機抽查的三重檢查措施,加大對造假行為的追查與處理。對口岸檢驗檢疫機構而言,首先應加大宣傳,讓廣大出口企業了解總局規定和ISPM15標準的要求與意義,爭取廣泛配合。其次,發動社會各方力量,共同維護木質包裝除害處理正常的工作秩序,發現問題及時通報,積極檢舉IPPC造假行為。再次,對港區內集裝箱場站和貨物存放倉庫進行重點檢查,摸清貨物品種、來自的省市、標識的編號與種類。對各種不規范標識,與加施企業及其監管部門聯系,經確認已做有效處理的,首次允許補正標識。對偽造標識、未經處理直接加標的則應堅決打擊,對故意使用假標識的企業采取黑名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