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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案例推理;案例庫;醫療診斷;相似度
中圖分類號:TP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3044(2007)01―10018-02
1引言
自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我國開始實施醫院信息系統以來,至今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歷史了。在這二十年里,各級醫療機構及醫療單位利用計算機技術在合理組織結構、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的優勢不斷優化就診流程、改善醫患關系。目前,許多大中型醫院的信息系統(Hospital hffonnation System,HIS)正在由初始階段的醫院管理信息化階段(Managemant Information Sys-tem,MIS)向臨床管理信息化階段(Clinical Information System,CIS)轉型。臨床管理信息系統是整個醫院信息系統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部分,它是相對面向管理的信息系統而言的,指以病人信息的采集、存儲、展現、處理為中心,為臨床醫護人員和醫技科室的醫療工作服務的信息系統。臨床信息系統主要包括:醫生工作站系統、護理信息系統、檢驗信息系統(Laboratory Information System,LIS)、放射信息系統(Radiology Information System,RIS)、手術麻醉信息系統、重癥監護信息系統、醫學圖像管理系統(Picture archive andcommunication system,PACS)等等。這個系統的建成不僅可以為前來就診的病員建立一個全面的個人健康檔案,為后續的局域醫療衛生服務的建立提供寶貴的資料;而且可以積累各種的病例個案,為臨床醫學的推廣及發展提供豐富的知識積累。以往從事臨床醫學的工作人員,其臨床知識的獲取以及經驗的積累主要來源于書本以及自我在工作實踐中的摸索,也有部分是通過行業內的雜志及學術交流。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如何對未見病例及時做出較為快速、準確的初診,合理制定診療計劃,卻一直未建立一套科學的實時的臨床教學機制。案例推理技術在對以往病例構建特征值、信息描述的基礎上,通過對以往病例的檢索和復用對新病例提供初步診斷依據,特別是對新進臨床的工作人員快速掌握專業技能、獲取專家知識提供了有效的方法。
2基于案例推理的模型介紹及工作流程
基于案例推理(CBR)起源于Roger Schank教授的“DynamicMemory”一文,是近年來人工智能中發展較為成熟的領域。它是區別于基于規則的推理的一種推理模式。CBR興起的主要原因是傳統的基于規則的系統在解釋異常情況和評價解決方案方面存在諸多缺點,而CBR恰好能解決這些問題(3)。案例推理中的知識表示以舊的案例或經驗為基礎,通過目標案例的提示信息得到歷史記憶中的源案例,并由源案例來指導目標案例。提出問題解決方案,進而評價解決方案、解釋異常情況。CBR的優勢是能相對容易地同其他方法相結合,另外它采用啟發式的方法把一個問題分解成為一個個簡單的子問題。由于案例本身是一段帶有上下文信息的知識,該知識包含了其達到目標過程中能起關鍵作用的經驗,因此CBR的依據不是某種規則,而是從案例庫中搜索與當前問題最相似的案例,然后經過一些合理的修正后。以獲得對當前問題的解決方案。圖1是基于案例推理的系統工作流程。
3基于案例推理的醫療診斷中關鍵因素的構建
一個完整的病歷不僅包括病員的一些個人信息、以往的診斷記錄、病情描述、醫囑信息,而且還包括了其初診及復診過程中的所做的各項檢查、檢驗單據,這些都構成了醫生確診及制定治療方案的依據。但是在病員實際就診過程中,常常會因疏忽而忘記攜帶這些就診記錄,從而破壞了診療的連續性,為醫生確診及治療方案的調整帶來麻煩。臨床信息系統的實施極大地避免了這種現象的發生,為病員就診建立了一個較為完整的個人就醫記錄。因此本研究充分利用臨床信息系統已有數據資料.在案例模型的建立上,不僅考慮就醫記錄中的一些結構化信息.而且還將一些描述性信息及影像信息納入到模型體系中來。
3.1數據元素選取依據
數據的主要來源是臨床信息系統中的醫生工作站系統、檢驗信息系統(LIS)、放射信息系統(RIS)、醫學圖像管理系統(PACS)。按照一個完整病歷中所包含的信息,分為數據類元素、非數據類元素。對數據類元素主要選取相關的檢驗信息,如血常規、尿常規、肝功能等化驗項目,非數據類元素的選取主要包括文字信息及影像信息,如病情描述、診斷結果、以及做的各種影像檢查描述。
3.2案例的表示
系統中的案例E用三元組E=來描述.其中e1是一個有限元集合,表示案例的說明性信息,如用于索引的診斷名稱、病人的性別、年齡、病情描述、檢查診斷描述等內容;e2是一個非空有限集合,表示案例的各種特征信息:主要選取檢驗、化驗中的異常值做為每個病例的特征信息;e3是一個有限集,表示案例的啟發信息,如專業知識、治療方案、治療結果等。
由H.Simon的有限理性理論可知,由于主客觀因素的限制,這些案例的結果會因病員個體的差異,而采取不同的冶療方案,對獲取這些信息的醫生來說很難得到所需的全部信息。因此,對案例發生的必然性很難通過對這些元素全部表現出來,隨著證據的逐漸積累,只能得到與此相近的結論,因此還必須結合知識庫中的相關知識和經驗加以調整,以得到有效的結論。
3.3案例的檢索
案例的檢索就是將案例庫中的案例高速有效的重新獲取,找到與新案例描述相似的老案例。常用的檢索方法有串行檢索和并行檢索兩種:串行檢索采用的是由上至下逐層求精的方式,越往下相似程度越高;并行檢索策略就是同時檢索多個案例,返回一個相似程度最高的案例。檢索技術常用的有近鄰法、歸納法、模板檢索法。本案例采用二級索引,在粗粒度集上采用模板檢索法,通過返回一定參數范圍內的范例,來縮小搜索空間;在細粒度上通過對元素問的權重的調整,得到案例相似度的大小,再根據合成技術得出綜合值。
案例檢索的算法描述:
(1)假設案例庫I中有n個案例分別為I1,I2…In;
(2)IX;//輸入新案例到案例庫中
(3)for each Ij Training Set do//IJ表示I中的每個案例;
(4)for each Xk I do似k表示案例X的特征信息;
(5)ifkey(Ij)=key(Xk)then
(6)Class(Ij)Class(X)
(7)Sim[x]Similarity(Ijm,Xkm),/M=1,2…k;
3.4案例相似度的確定
(1)對數值型屬性值的相似度確定:由于各數據值的所屬范圍、數量級有區別,因此在進行相似度確定以前,首先應對數據作歸一化處理,將數值界定在0和1之間。設定Xm為問題案例X的第m個屬性;表示案例庫I中第j個案例的第m個屬性;Wm表示第m個屬性的權值。
其中: ;
;表示問題案例X的第m個屬性與案例庫I中第i個案例的第m個屬性的匹配度。
(2)對非數值型(文字)屬性值的相似度確定:文字信息的相似度策略對文字信息的相似度的計算,目前主要的技術有通過對文字信息描述中關鍵詞特征、詞義特征、句法特征的分析和提取來進行計算。考慮到詞義特征及句法特征的復雜性,本系統在相似度計算中僅以關鍵詞特征作為計算依據。就是通過利用兩個句子中有效詞(動詞)來構成向量空間,然后計算兩個句子的向量,利用這兩個向量夾角的余弦值作為句子相似度。例如任給兩個句子Sl和S2,它們的所有有效詞構成的向量空間為V={X1X2,X3,…,Xn},其中Xi為有效詞。句子S1的向量V1={w1,w2w3…wn},其中為有效詞X1在句子S1中出現的次數。句子S2的向量V2={‘P。,‘P2,‘P,,… },其中 為有效詞X.在句子S2中出現的次數。則兩個句子的相似度為:
3.5推理機制
基于離散邏輯方法的傳統推理方法通常尋找單個的最好實例,例如,在案例推理中依經驗法則(規則)尋求相對目標案例最接近的案例;筆者采用一定距離范圍內的相似案例加權后的合成結果,采用在神經網絡里尋找固定數量的近鄰的某些算法。這種方法通過使用自組織模式識別來被說明。基于合成技術的案例推理過程如下:
StepI.假設案例庫I中有n個案例分別為I1,I2…In;
Step2.IX(t) //輸入新案例到案例庫中;
Step3.for each 1.∈Training Set do
//Ii表示I中的每個案例:
Step4.di=d[Ii,X(t)],/根據距離函數計算X(t)與Ii間的距離;
Step5.dnearest(dj),//尋找與X(t)最接近的j個相鄰案例Ij;
Step6.dTOT di//計算權重和;
Step7.Wi=[1-],,決定與此相關的第i個鄰居的權重;
Step8.對j個相鄰案例中的每個案例Ij找出它的后繼案例Ij+l;
Step9. ,//對后繼加權求和計算值。
4基于案例推理的醫療診斷系統模塊設計
在對以上關鍵技術構建后,就可以對醫療診斷系統進行設計,通過分析設計的基于案例推理的醫療診斷系統由以下幾個大模塊組成:(圖2)
(1)信息表示模塊:用于完成人機交互、問題形成,為案例檢索提供必要信息;
(2)案例推理模塊:將問題進行分解后,基于過去案例的解決方法,在功能上與當前問題的目標相匹配,對案例庫產生作用.檢索到合適的案例,并對檢索到的案例,根據大量的產生式規則,對檢索的案例和當前案例進行相似度匹配;若無案例檢索到時,則根據目標趨動原則,由專家庫和知識庫的內容集約生成相對于目標的最可能結果。
(3)知識維護模塊:對專業知識及專家經驗結論的查閱和維護:
(4)系統維護模塊:主要功能是對相似度值域的修正,指標權重的設置及根據知識對案例表示框架的更新。
5結論
在醫院信息系統的實施過程中,如何有效地利用數據,以提高整個醫院的診療水平,為醫、教、研工作更上一個新臺階,是提高信息系統有用性的一個重要方面。筆者以臨床醫療數據為基礎,將案例推理技術引入到醫療診斷的研學過程,在對過去病例的分析基礎上,通過發現新病例與病案庫中病例的相似之處,為臨床工作者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提供治療參考并提供了一個互相學習的平臺。
關鍵詞: 《塑料成型工藝與模具設計》 案例教學 教學改革
模具是現代工業生產不可缺少的工藝裝備。模具成型,具有生產效率高,質量好,切削少,節約能源和原材料,成本低等一系列優點,成為多種成型工藝中最具潛力的發展方向。模具的生產能力、水平,直接影響新產品的和老產品更新換代,影響著產品質量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塑料成型工藝與模具設計》是普通高等院校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的主干專業課程之一,其內容包括塑料成型的理論基礎、注射成型工藝及模具設計、模具的制造工藝與方法。隨著模具工業的迅猛發展,企業對人才的要求越來越高,那些既掌握理論、熟悉結構,又精通工藝、設計效率高的綜合型模具技術人才十分緊缺。但是目前學校對模具專業學生培養的偏重理論知識的積累,講授的模具設計流程、設計規范不僅與企業的模式不相符,而且落后于行業的發展,不能解決生產中遇到的問題。出現這樣問題的根源是高校課堂教學脫離企業真實需求。而案例教學,特別直接來自于企業的案例,會使得課堂的理論教學貼近企業真實的實踐環境,通過學生查尋有關資料、獨立思考或集體協作,組織學生對事件、情境的構成進行積極主動的探究活動,從而提高學生創造性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一種教學模式。
1.傳統的模具設計與制造課程教學存在的問題
1.1教學內容陳舊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模具技術也得到迅猛發展,新工藝新材料的應用,模具設計理論和手段的更新,模具制造新技術的變化都使得模具在結構上更加靈活,質量越來越高,功能更加強大,生產作業效率不斷提高,可以說模具工業的發展是日新月異的。但是在課程及教材上的知識卻比較陳舊,老式的經典結構及工作原理仍然在教學內容中占有很大篇幅,模具前沿的新技術、新知識卻沒有被納入教學之中,這樣的教學內容顯然落后,跟不上模具工業科技發展的步伐。
1.2教學方法單一
模具設計與制造是一門實踐性、應用性很強的課程,綜合應用了前面的機械制圖、機械零件、工程材料、互換性與技術測量和機械制造技術等專業課的基礎知識。內容繁雜、知識涵蓋面寬,而學時數卻偏少,教師一般不得不采取滿堂灌的填鴨式教學方法來講授課程內容,老師和學生之間缺少必要的雙向互動。教師在講臺上講解抽象的模具工作原理和基本結構,學生因為缺乏實踐經驗,只能憑空想象。教學無法將理論知識和現場實踐相結合,教學內容和生產實際脫節,使得教學組織缺乏靈活性,很難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與主動性,無法實現學生掌握知識、解決實際問題及靈活運用知識的要求。
1.3缺少實踐性訓練
在模具學中,從教學目標和教學計劃上看都非常重視學生的動手能力訓練,但在實際教學過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對學生動手能力的訓練比較少,即使有一些訓練,也是在虛擬題課題下所開發的非常簡單的系統模型,使得理論不能真正運用到實踐中,學生缺少感性認識和實踐機會,課程內容與生活和社會應用環境不貼近,因此學生對這門課程的學習仍然感到內容較抽象、空洞。
2.基于案例教學法的教學改革
模具設計的傳統教學往往是基本概念、基本結構、基本特點、應用場合等的語言表述,即使采用多媒體課件也只是多一些可幫助理解結構的動畫,對于模具設計與制造的全過程仍然沒有深入到教學中。課堂說教、課后記憶、考核答題式的模具教學方式仍然起主導作用。學生對塑件工藝性的分析、模具的設計理念、思路、內容、結構的關鍵性問題和注塑工藝參數的制訂沒有任何概念,更談不上合理性、經濟性和良好的工藝性。面對一個實際產品的模具設計無從下手,設計的模具完全是紙上談兵,根本不能用于真正的模具生產。為了徹底改變模具教學與企業需求嚴重脫節的問題,較好辦法就是在采用案例教學,以加深學生對系統分析、設計過程的理論理解。
2.1注重引入新技術和新知識的案例教學內容
案例教學內容選擇的成功與否,直接影響到案例教學效果的好壞。教師通過各種信息檢索手段或深入到生產企業中等多種途徑選擇具有時代氣息,應用新設備、新工藝、新知識、新材料等的案例。教學案例的選擇一定要做到緊跟模具設計理論的發展,精選反映模具設計與制造理論和實踐最新成果的經典案例,引領學生關注前沿,培養他們的創新意識和科學精神。如熱流道注塑模具、最新的三維設計(如Pro/E、UG)軟件、工程分析(如Moldflow)軟件直接運用到模具教學中,使學生的綜合創新能力顯著提高。
2.2將案例分析同課堂討論式教學相結合
在經過系統的專業知識學習以后,初步掌握了相關基本知識和基本分析技能的基礎上,按教學計劃設立專門的案例討論課,分組對選擇的案例展開討論,運用所學的模具知識解決問題的教學方法。案例討論教學法所選擇案例應具有一定的綜合性、前沿性。如圖一悅達汽車廠生產的車燈后視鏡注塑模表面存在充填不滿和熔接痕的現象,讓學生討論問題產生的原因和解決的辦法,通過主動查閱資料和討論讓學生認識到塑件的設計、模具結構和注塑參數對塑件質量的影響;討論模具和注塑機尺寸的關系,讓學生了解模具的閉合高度與注射機的最大閉合高度與最小閉合高度關系、模具推出機構的推出行程與注射機頂桿推出行程的關系、定位圈與注射機上的定位模孔的關系、模具動定模板尺寸與注射機上動定模板尺寸的關系等。案例討論教學法能夠加深學生對所學會計知識的理解與把握,達到融會貫通的目的,有助于學生對典型案例、重點知識點的了解,使其舉一反三、觸類旁通,也有助于培養和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3案例教學和理論教學緊密結合
模具設計是一個綜合工程,理論教學不能僅僅是基本概念、基本結構、基本特點和應用場合等分割式簡單描述,否則這樣講解學生對整個模具設計過程就沒有一個完整的概念。理論教學應該結合企業一個典型案例,從材料選擇、塑件的工藝性分析、分型面確定、繞注系統類型、工作零件尺寸的計算、模具結構、設計流程、注塑工藝參數和加工過程中制品的缺陷等方面講授模具設計。以圖二所示產品設計流程為主線,將各個知識點的內容串聯起來。同時穿插補充大量的企業生產中的實例,以及生產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實例分析講解,保證課堂上所講的內容的實用性,使同學們在課堂上就能學會在生產中是如何設計、如何解決現場問題,這樣可縮短同學們到企業工作的適應期,盡快地進入崗位角色。
2.4實踐教學與案例結合
為了加深對注塑基礎理論的理解,掌握工藝分析、設計的基本方法,提高解決實際管理問題、開發新產品的實踐能力,課程實驗教學必須結合企業案例。課程實驗主要是模具拆裝和注塑生產實驗。模具拆裝實驗應選擇企業生產報廢的但能反映模具新技術的典型模具,如自動脫螺紋模具、自動脫凝料模具等。通過模具拆裝過程的訓練,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同時加深學生的認知程度。在注塑生產實驗時,讓學生親手去安裝、調試課堂所講的企業案例模具,并選擇合理的工藝參數進行塑件的生產。通過對模具的安裝,學生掌握模具安裝具體操作步驟和注意事項,加深對模具設計參數的理解,提高模具安裝動手的能力。通過對注射成型參數的調試,幫助學生進一步了解工藝參數的確定,調試壓力、時間、溫度的先后順序;料筒與噴嘴溫度如何判別;根據成型情況,如何來調整參數。通過實踐環節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以及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更大地激發學生的興趣和創新意識,鞏固《塑料成型工藝與模具設計》課程的基本理論,縮短企業需求與學生所學知識間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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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課程設計與案例教學結合
課程設計是一個重要的實踐訓練環節,是對該課程的一次綜合應用。但在以往的課程設計環節中,模具設計流程、設計規范和企業的模式不相符,提交的生產文件不符合企業規范,使剛踏上工作崗位的學生不能正常發揮應有的作用。因此,在課程設計中提供企業生產的塑件案例,引入企業模具設計流程,強化企業模具設計規范,并在實踐訓練環節中要求學生按企業模具設計流程完成實踐教學任務,所提交圖紙完全符合行業規范。通過課程設計和以后的畢業設計環節加強對企業的設計流程、行業設計規范的認識,對就業后能盡快勝任工作有重要的作用。
3.案例教學實施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3.1選擇案例要有針對性
模具設計與制造知識多,內容豐富,在選擇案例時選擇具有較強針對的案例;案例的選擇既要融入教學內容,又要注重內容的生動性,抓住熱點,才能引人入勝,教學效果好。在此基礎上要注意案例的難易程度,案例太簡單對學生來說沒有吸引力、沒有新奇感;若內容太復雜,難度太大,超越學生的知識范圍與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就會使學生產生畏難情緒,使教學過程難以開展下去。因此所選案例應具有典型性、綜合性、現代性、生動性、創新性和適中性。
3.2處理好傳統教學與案例教學的關系
案例教學法是將學生所學的理論知識運用到分析、處理問題的實踐中,通過案例教學培養學生的學習積極性,能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優勢是明顯的,但不是萬能的,有許多基礎理論、基礎知識難以通過案例進行系統傳授。傳統教學雖然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它的連貫性強,系統性全面,尤其是對一些模具設計重要的基本概念的講解,傳統教學仍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只有學生掌握了必要的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教師才能進行案例教學。所以,要處理好案例教學與傳統教學的關系。既不能一味地為講理論而講理論,又不能片面地為了講案例而講案例,而要選擇一些典型的案例將兩者結合起來,綜合利用,博采眾長,互為補充、兼收并蓄。
4.結語
實踐證明,在《塑料成型工藝與模具設計》課程教學中結合企業案例,學生極大地增強了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動手能力和分析問題的能力,同時鍛煉了組織能力、表達能力和團隊協作精神,對后續課程的接受能力、實踐技能及工作后的崗位適應能力都有明顯的提高。
參考文獻:
[1]李小平等.案例教學法在沖壓模具設計教學中的應用[J].重慶工學院學報,2008,(5):171-173.
[2]樊曉紅等.《塑料模具設計》教學與企業需求相適應的改革探索[J].模具制造,2008,(9):69-71.
【關鍵詞】 益賽普; 沙利度胺; 柳氮磺胺嘧啶; 難治性強直性脊柱炎
強直性脊柱炎(AS)是以中軸關節慢性炎癥為主的疾病,與免疫異常相關,屬慢性炎癥性風濕病。傳統上多采用柳氮磺胺嘧啶(SASP)治療,但療效并不理想[1]。近年來的研究發現,益賽普和沙利度胺治療難治性強直性脊柱炎具有良好的臨床療效,但國內的研究報道并不多,本組研究經長時間觀察,結合本科室55例難治性強直性脊柱炎患者的實際治療情況,對益賽普聯合沙利度胺的臨床效果進行觀察,并總結匯報如下。
1 資料與方法
1.1 一般資料 本組研究對象為本院2010年6月-2012年11月期間收治的強直性脊柱炎患者共55例,其中男36例,女19例,平均年齡(35.2±2.6)歲,30歲以下患者19例,31~50歲患者33例,50歲以上患者3例,患病時間0.4~21年,骶髂關節X線攝片分為Ⅰ~Ⅳ級,55例患者均伴有明顯疼痛。將所有患者隨機分成兩組:對照組25例,男16例,女9例,平均年齡(34.7±1.6)歲,患病時間0.8~20年。治療組30例,男20例,女10例,平均年齡(36.2±1.2)歲,患病時間0.1~23年。兩組一般資料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療方法 對照組患者接受柳氮磺胺嘧啶治療,具體方法如下:給予本組患者口服柳氮磺胺嘧啶(0.25 g/片),第一周0.5 g/d,第二周0.75 g/d,第三周以后1.0 g/d;治療組患者接受益賽普聯合沙利度胺治療,具體方法如下:給予皮下注射益賽普結合口服沙利度胺,益賽普用法起始劑量為25 mg/次,每5天一次,兩次之后改為12.5 mg/次,每7天一次,4次之后視患者情況改為12.5 mg/次,每隔10~15天一次,以3個月為療程[2];沙利度胺用法為前兩周25 mg/d,第3周50 mg/d,第4周開始后保持50 mg/d。兩組患者均在癥狀緩解后逐漸減量直至停藥,觀察時間為1年以上。
1.3 療效評定標準 顯效:臨床癥狀積分、體征和實驗室指標中至少四項改善≥70%,患者沉僵癥狀明顯好轉,骶髂關節及各關節疼痛癥狀明顯好轉,關節腫脹明顯好轉,關節活動明顯改善;有效:臨床癥狀積分、體征和實驗室指標中至少四項改善≥30%。患者沉僵癥狀好轉,骶髂關節及各關節疼痛癥狀好轉,關節腫脹好轉,關節活動改善;無效:未達到上述指標或加重。患者沉僵癥狀無好轉,骶髂關節及各關節疼痛癥狀無好轉,關節腫脹無變化。
1.4 統計學處理 應用SPSS 18.0統計學軟件對數據進行分析處理,計量資料以(x±s)表示,比較采用t檢驗,計數資料比較采用 字2檢驗,以P
2 結果
2.1 兩組臨床緩解時間比較 治療組的臨床緩解時間為(40.1±2.2)d,優于對照組的(68.5±5.2)d,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
2.2 兩組臨床療效比較 按照療效觀察標準,治療組的總有效率為96.67%,優于對照組的88.00%(P
2.3 各項指標變化 治療組治療后在C反應蛋白、外周關節腫脹數、疼痛數、擴胸度、枕壁試驗、關節功能指數以及紅細胞沉降率等指標上均優于對照組,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P
3 討論
強直性脊柱炎(AS)是一種慢性炎癥性疾病,累及中軸關節,有的病情也會涉及到外周關節和內臟,發病原因目前并不非常明確,且不同患者在病情的嚴重程度和對傳統治療的反應和預后上差異很大,很多患者在治療后病情仍繼續發展,嚴重者導致終身殘疾[3-6]。目前,根治性的方法尚缺乏,但盡管如此,近些年來治療難治性強直性脊柱炎常用柳氮磺胺嘧啶等慢作用藥控制,對治療有一定的療效,但此藥仍存在許多難解決的臨床問題,新近研究發現,難治性強直性脊柱炎的病因可能與-α(TNF-α)有關,而益賽普聯合沙利度胺的治療方法可通過促進mRNA降解而抑制TNF-α的產生,為難治性強直性脊柱炎的臨床治療開創了一種新的途徑,因此,在臨床上應用此法是目前不錯的選擇[7-9]。
本組研究中,對難治性強直性脊柱炎患者進行為期一年以上的觀察,兩組患者的各項指標和功能狀態等在治療后均有明顯改善,均有較好的臨床療效,說明益賽普聯合沙利度胺治療難治性強直性脊柱炎,療效更為顯著,可見此法對緩解癥狀、控制病情進展有更好的療效,值得推廣。
參考文獻
[1]許杰洲,曾慶馀.強直性脊柱炎的疾病活動性、功能狀況及預后評價[J].中華風濕病學雜志,1998,2(4):229-231.
[2]劉曦,劉愛京,邵福靈.沙利度胺治療風濕性疾病機制的研究進展[J].中華風濕病學雜志, 2006,10(6): 366-368.
[3]張永文,蔡輝.強直性脊柱炎聯合用藥研究進展[J].實用內科雜志,2006,22(12): 1469-1470.
[4]朱劍,黃烽,張江林.沙利度胺治療強直性脊柱炎的長期療效與安全性[J].中華內科雜志,2010,49(8):667-670.
[5]張莉蕓,黃烽.生物制劑治療強直性脊柱炎研究進展[J].中華風濕病學雜志,2005,9(2):112.
[6]葉志中,莊俊漢,汪訊,等.五組慢作用藥治療強直性脊柱炎遠期療效比較[J].中國臨床藥學雜志,2002,11(1):65-68.
[7]古安武,楊威,余松,等.中西藥聯合治療強直性脊柱炎27例臨床分析[J].中國醫藥導報,2007,4(23):57-58.
[8]梁柳琴,詹鐘平,葉玉津,等.依那西普治療強直性脊柱炎的臨床研究[J].南方醫科大學學報, 2008,28(8):1349-1351.
省政府同意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關于建立城鎮職工醫療救助基金的意見》,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省地稅局
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8〕44號)和《安徽省實施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皖政〔1999〕27號)精神,為妥善解決參保人員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現就建立城鎮職工醫療救助基金(以下簡稱“醫療救助金”)提出以下意見:
一、醫療救助金按基本醫療保險的統籌地區建立,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個人(含退休人員),都要參加所在統籌地區的醫療救助。
二、醫療救助金原則上由用人單位繳納,或由用人單位和參保人員雙方共同繳納。個人交納的部分一律由單位代扣,由單位統一繳納。具體繳納標準由統籌地區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節余”的原則確定。
凡符合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范圍的單位,繳納醫療救助金,從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中列支。
三、用人單位應在年初繳納參保人員當年全部醫療救助金,方可享受醫療救助。醫療救助金由地稅部門征收。
四、醫療救助金主要用于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在患大病、重病時,超過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用。要確定醫療救助金的最高支付限額。醫療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主要從醫療救助金中解決,個人也要負擔一定比例。醫療救助金的最高支付限額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個人負擔的具體比例,由統籌地區確定。
醫療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額可與參加醫療救助的年限掛鉤,對連續參加醫療救助達一定年限的單位和職工,其醫療救助金最高支付限額可以適當提高。
超過最高支付限額的醫療費,由單位或其他途徑解決。
五、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應加強對醫療救助人員的醫療服務管理。對享受醫療救助的人員,就醫、用藥、診療項目范圍以及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等,原則上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并根據基金收支情況及病情病種合理確定。
六、醫療救助金要納入財政社會保障基金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擠占挪用。
統籌地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負責醫療救助金的管理和支付,并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
1總則
l.1編制目的
l.2編制依據
1.3適用范圍
1.4工作原則
2事件分級
2.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2.2重大事件(Ⅱ級)
2.3較大事件(Ⅲ級)
2.4一般事件(Ⅳ級)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3.1救援領導機構
3.2救援專家組
3.3救援執行機構
3.4現場救援指揮部
4應急響應和終止
4.1應急響應分級及行動
4.2現場救援及指揮
4.3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
4.4信息報告和
4.5應急響應的終止
5保障措施
5.1信息系統
5.2急救機構
5.3化學中毒醫療救治機構
5.4應急救援專業隊伍
5.5物資儲備
5.6經費保障
5.7交通運輸保障
5.8其他保障
6公眾參與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7.2方案制定與修訂
7.3解釋部門
7.4實施時間
1總則
l.1編制目的
保障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項醫療衛生救援行動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衛生部門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l.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浙江省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行動方案。
1.3適用范圍
本行動方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所導致的人員傷亡、健康危害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按照《**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明確職責;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反應及時、措施果斷;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平戰結合、常備不懈;加強協作、公眾參與。
2事件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情況將醫療衛生救援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2.1特別重大事件(Ⅰ級)
(1)一次突發公共事件出現人員傷亡50人以上,且死亡和危重人員超過5例,或者突發放射事件、化學品泄漏事故導致大量人員傷亡,我市需要省政府或有關部門在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上給予支持的突發公共事件。
(2)跨市的有特別嚴重人員傷亡的突發公共事件。
(3)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2重大事件(Ⅱ級)
(1)一次突發公共事件出現人員傷亡25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3例的。
(2)在本市范圍內,跨縣(區)的有嚴重人員傷亡的突發公共事件。
(3)市政府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3較大事件(Ⅲ級)
(1)一次突發公共事件出現人員傷亡10人以上、24人以下,其中,死亡和危重病例超過1例的。
(2)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市政府或有關部門在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上給予支持的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2.4一般事件(Ⅳ級)
(1)一次突發公共事件出現人員傷亡5人以上、9人以下突發公共事件。
(2)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3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組織指揮體系由救援領導機構、救援專家組和現場救援指揮部組成。在同級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領導和指揮下,負責所在地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
3.1救援領導機構
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指揮機構的要求,成立市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救援領導小組)。組長由市衛生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衛生局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市衛生局、市經貿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紅十字會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市救援領導小組職責:在市突發公共事件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領導、組織、協調、部署全市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市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和有關協調工作。
各縣(區)要參照市救援領導小組的組成方式,成立相應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承擔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的組織、協調任務。
3.2救援專家組
市和縣(區)衛生行政部門組建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專家組,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行動提供咨詢建議、技術指導和救援支持。
3.3救援執行機構
市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執行機構由醫療急救中心、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組成,在市救援領導小組指揮下,實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其中,各急救中心(站)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治和傷員轉送;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根據各自職能負責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市中心血站負責保障醫療救援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3.4現場救援指揮部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在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設立現場救援指揮部,由現場最高衛生行政部門的負責人擔任指揮,統一指揮、協調現場醫療衛生救援行動。
4應急響應和終止
4.1應急響應分級及行動
4.l.1Ⅰ級響應
(1)Ⅰ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啟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的Ⅰ級響應:
①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②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有關市級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③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特別重大事件(Ⅰ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Ⅰ級響應行動
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需要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立即啟動本行動方案。迅速組織醫療衛生救援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提出處置意見和建議,供決策參考;組織和協調醫療衛生救援執行機構開展現場救援行動,落實救治措施;根據需要及時派出救援專家支援各縣(區)的醫療衛生救援行動;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開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市政府、市應急指揮機構和省救援領導小組報告和反饋有關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情況;市救援領導小組按相關規定開展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領導和指揮救援專家組、救援機構和現場救援指揮部組織實施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
事件發生地的縣(區)衛生行政部門在市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組織、協調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行動。必要時向省衛生廳請求支援。
4.1.2Ⅱ級響應
(1)Ⅱ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啟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的Ⅱ級響應:
①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②發生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有關市級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③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重大事件(Ⅱ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Ⅱ級響應行動
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需要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立即啟動本行動方案。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提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的對策和措施,供決策參考;指揮和協調救援機構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落實救治措施;根據需要及時派出救援專家采取支援行動;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及時救治、轉送傷病員,實施疫病現場控制和衛生監督;及時向市政府、市應急指揮機構和省救援領導小組報告和反饋有關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情況。按相關規定,在各成員單位的密切配合下,組織實施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
事件發生地的縣(區)衛生行政部門在市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組織、協調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
4.1.3Ⅲ級響應
(1)Ⅲ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啟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的Ⅲ級響應:
①發生較大突發公共事件,市政府啟動有關市級突發公共事件專項預案,或由縣(區)政府啟動縣(區)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②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較大事件(Ⅲ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Ⅲ級響應行動
縣(區)救援領導小組接到較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需要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立即啟動縣(區)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迅速組織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救治傷病員,實施疫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及時向本級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市救援領導小組報告有關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情況。
市救援領導小組接到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較大事件報告后,對事件發生地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督導,必要時組織專家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并及時向全市發出通報。
4.1.4Ⅳ級響應
(1)Ⅳ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啟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的Ⅳ級響應:
①發生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縣(區)政府啟動縣(區)級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或有關專項應急預案。
②其他符合醫療衛生救援一般事件(Ⅳ級)級別的突發公共事件。
(2)Ⅳ級響應行動
縣(區)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發生,需要進行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后,立即啟動縣(區)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組織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機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現場救治行動,組織專家對傷病員及救治情況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同時向本級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情況。
市救援領導小組在必要時組織專家對事發地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進行技術指導。
4.2現場救援及指揮
醫療衛生救援機構在接到救援指令后及時趕赴現場,并根據現場情況全力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在實施醫療衛生救援的過程中,既要積極開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護,確保安全。
按照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響應級別和事件發生地現場應急處置行動的實際需要,設置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及時準確掌握現場情況,做好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工作,使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緊張有序地進行。本級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領導小組的主要或分管領導同志要親臨現場,靠前指揮,減少中間環節,提高決策效率,加快搶救進程。
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接受突發公共事件現場處置指揮機構的領導,加強與現場各救援部門的溝通與協調。
4.2.1現場搶救
到達現場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要迅速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開展工作,按照國際統一的標準對傷病員進行檢傷分類,分別用藍、黃、紅、黑四種顏色,對輕、重、危重傷病員和死亡人員作出標志(分類標記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帶),扣系在傷病員或死亡人員的手腕或腳踝部位,以便后續救治辨認或采取相應的措施。
4.2.2轉送傷員
當現場環境處于危險或在傷病員情況允許時,要盡快將傷病員轉送并做好以下工作:
(1)對已經檢傷分類待送的傷病員進行復檢。對有活動性大出血或轉運途中有生命危險的急危重癥者,應就地先予搶救、治療,做必要的處理后再進行監護下轉運。
(2)認真填寫轉運卡提交接納的醫療機構,并報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匯總。
(3)在轉運中,醫護人員必須密切觀察傷病員病情變化,并確保治療持續進行。
(4)在轉運過程中要科學搬運,避免造成二次損傷。
(5)合理分流傷病員或按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指定的地點轉送,任何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診、拒收傷病員。
4.3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有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情況組織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等有關專業機構和人員,開展衛生學調查和評價、衛生執法監督,采取有效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各類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次生或衍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4.4信息報告和
醫療急救中心、分中心和其他醫療機構接到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后,在迅速開展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將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報告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或當地衛生行政部門。
現場醫療衛生救援指揮部、承擔醫療衛生救援任務的醫療機構要每日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傷病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要隨時報告。有關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信息工作。
4.5應急響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事件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經本級人民政府或同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批準,醫療衛生救援領導小組可宣布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響應終止。
5保障措施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是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遵循“平戰結合、常備不懈”的原則,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組織和隊伍建設,組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制訂各種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技術方案,保證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
5.1信息系統
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醫療機構與衛生行政部門之間,以及衛生行政部門與相關部門間的信息暢通與共享。
5.2急救機構
根據保障人口和醫療救治的需求,建設好**市醫療急救中心,并完善急救網絡。各縣(區)可依托綜合力量較強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急救分中心。
5.3化學中毒醫療救治機構
確定**市人民醫院作為我市的化學中毒醫療救治基地,要進一步加強建設,提高應急能力;縣(區)政府要依托實力較強的綜合性醫院建立化學中毒應急醫療救治專業科室。
5.4應急救援專業隊伍
市衛生行政部門要組建**市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人數不少于60人,并根據需要建立特殊專業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各縣(區)也要組建縣(區)級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人數不少于30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要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救治能力。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演練需要公眾參與的,必須報同級政府批準。
5.5物資儲備
市衛生部門要提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設備、快速檢測器材和試劑、衛生防護用品等物資的儲備計劃建議。市經貿委負責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用,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后要及時補充。
5.6經費保障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應由政府承擔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所必需的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工作。
自然災害導致的人員傷亡,各級財政按照有關規定承擔醫療救治費用或給予補助。
安全生產事故引起的人員傷亡,事故發生單位應向市醫療急救中心、分中心或相關醫療衛生機構支付醫療衛生救援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有關部門應負責督促落實。
社會安全突發事件中發生的人員傷亡,由有關部門確定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承擔醫療救治費用,有關部門應負責督促落實。
各級財政可根據有關政策規定或本級人民政府的決定對醫療救治費用給予補助。
各類保險機構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參加人身、醫療、健康等保險的傷亡人員,做好理賠工作。
5.7交通運輸保障
各級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救護車輛、交通工具和通訊設備。
交通、民航、海事、公路管理等有關部門,要保證醫療衛生應急救援人員和物資運輸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情況特別緊急時,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5.8其他保障
公安機關負責維護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治安秩序,保證現場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
科技部門制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技術研究方案,組織科研力量開展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技術科研攻關,統一協調、解決檢測技術及藥物研發和應用中的科技問題。
海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急需進口特殊藥品、試劑、器材的優先通關驗放工作。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藥品、醫療器械的監督管理。
紅十字會負責組織群眾開展現場自救和互救,做好相關工作。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向市內外發出呼吁,依法接受市內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提供急需的人道主義援助。
警備區后勤部負責協調駐舟部隊有關部門,根據軍隊有關規定,組織醫療衛生技術力量和裝備、器材,參與和支援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
6公眾參與
衛生行政部門要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工作;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要擴大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要加強對所屬人員的宣傳教育;各醫療衛生機構要做好宣傳資料的提供和師資培訓工作。在普及醫療衛生應急救援知識的基礎上逐步組建以公安干警、企事業單位安全員和衛生員為骨干的群眾性救助網絡,經過培訓和演練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方案制定與修訂
本方案由市衛生局組織制定,并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各縣(區)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的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行動方案。
本方案定期進行評審,根據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和補充。本方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3解釋部門
本方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1.1編制目的
預防和最大程度地減少鐵路行車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公共安全的影響,及時有效處置鐵路行車事故,盡快恢復鐵路運輸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鐵路發生特別重大行車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緊急轉移人員超過10萬、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繁忙干線中斷行車48小時以上的事故;以及在國家鐵路、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開行的旅客列車,國家鐵路、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開往地方鐵路或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的旅客列車,發生重大行車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繁忙干線中斷行車24小時以上的事故。
地方鐵路和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發生上述行車事故時,按管理權限,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并按其規定組織處置。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行車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盡快恢復運輸。分秒必爭,快速搶通線路,盡快恢復通車和運輸秩序。
(3)實行分工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鐵道部和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積極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行車事故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鐵路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發生鐵路Ⅰ級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時,根據需要,鐵道部報請國務院領導組織、指導、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鐵道部成立非常設的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根據鐵路行車事故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應急處置的需要確定。
鐵道部成立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指揮小組,下設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負責協助部領導處理有關事故災難、信息收集和協調指揮等工作。
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根據鐵道部建議以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意見,作出應急支援決定。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據分工,分頭組織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群眾疏散安置、社會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現場指揮和后勤保障工作;負責組織處置地方鐵路和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發生的行車事故。
3預防預警
3.1行車事故信息報告與管理
鐵道部負責本預案規定處理權限的鐵路行車事故信息的收集、調查、處理、統計、分析、總結和報告,同時預測事故發展趨勢,安全預警信息,制訂相應預防措施。
鐵路行車事故信息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規定進行報告。當鐵路行車事故發生后,有關人員應立即上報鐵道部,最遲不得超過事故發生后2小時;鐵道部按有關規定上報國務院,最遲不得超過接報后2小時;按本預案要求通知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成員。
對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協助救援、協調傷員救治、現場群眾疏散等工作以及可能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行車事故,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應按地方人民政府和鐵路運輸企業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規定程序,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應急機構通報,地方人民政府應按有關程序進行處置。
地方鐵路和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發生Ⅰ、Ⅱ級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時,由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報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
3.2行車事故預防預警系統
根據鐵路行車事故特點和規律,適應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鐵路部門應進一步加大投入,研制開發和引進先進的安全技術裝備,進一步整合和完善鐵路現有各項安全檢測、監控技術裝備;依托現代網絡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構建完整的鐵路行車安全監控信息網絡,實現各類安全監測信息的自動收集與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類鐵路行車事故的安全監控系統、事故救援指揮系統和鐵路行車安全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在此基礎上,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體的高度信息化的鐵路行車安全預防預警體系。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鐵路行車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Ⅳ級。當達到本預案應急響應條件時,應啟動本預案。
4.1.1Ⅰ級應急響應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Ⅰ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的鐵路行車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的鐵路行車事故。
③鐵路沿線群眾需要緊急轉移10萬人以上的鐵路行車事故。
④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在48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⑤需要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的其他鐵路行車事故。
(2)Ⅰ級響應行動。
①Ⅰ級應急響應由鐵道部報請國務院啟動,或由國務院授權鐵道部啟動。
②鐵道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國務院,同時根據事故情況,通知國務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有關成員,組成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③鐵道部開通與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以及現場救援指揮部的通信聯系通道,隨時掌握事故進展情況。
④通知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方案提供咨詢。
⑤鐵道部根據專家的建議以及國務院其他部門的意見提出建議,國務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確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協調方案。
⑥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⑦協調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提出的其他支援請求。
4.1.2Ⅱ級應急響應
(1)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為Ⅱ級應急響應: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的鐵路行車事故。
②直接經濟損失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鐵路行車事故。
③鐵路沿線群眾需要緊急轉移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鐵路行車事故。
④鐵路繁忙干線遭受破壞,造成行車中斷,經搶修24小時內無法恢復通車。
⑤需要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的其他鐵路行車事故。
(2)Ⅱ級響應行動
①Ⅱ級應急響應由鐵道部負責啟動。
②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立即通知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有關成員前往指揮地點,并根據事故具體情況通知有關專家參加。
③應急指揮小組根據事故情況設立行車指揮、事故救援、事故調查、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宣傳報道、治安保衛等應急協調組和現場救援指揮部。
④開通與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各應急協調組的通信聯系通道,隨時掌握事故進展情況。
⑤根據專家和各應急協調組的建議,應急指揮小組確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協調方案。
⑥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⑦協調事故現場救援指揮部提出的支援請求。
⑧向國務院報告有關事故情況。
⑨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告國務院。
4.1.3發生Ⅲ級以下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由鐵路運輸企業按其制定的應急預案啟動。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鐵道部通過現代網絡技術,構建鐵路行車安全信息管理體系,實現鐵路行車安全信息集中管理、資源共享。
4.2.2國際聯運列車在境外發生行車事故時,鐵道部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了解事故情況。
4.2.3發生Ⅰ、Ⅱ級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時,發生事故的鐵路運輸企業在報告鐵道部的同時,應按有關規定抄報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
4.3通信
4.3.1鐵道部負責組織協調建立通信聯系,保障事故現場信息和國務院各應急協調指揮機構的通信,必要時承擔開設現場應急救援指揮機動通信樞紐的任務。
4.3.2鐵路系統內部以行車調度電話為主通信方式,各級值班電話為輔助通信方式。
4.3.3行車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應急處理需要,設置事故現場指揮電話和圖像傳輸設備,確定現場聯系方式,確保應急指揮聯絡的暢通。
4.4指揮和協調
4.4.1鐵道部指揮協調工作
(1)進入應急狀態,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代表鐵道部全權負責行車事故應急協調指揮工作。
(2)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根據行車事故情況,提出事故現場控制行動原則和要求,調集相鄰鐵路運輸企業救援隊伍,商請有關部門派出專業救援人員;各應急機構接到事故信息和支援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現場。現場救援指揮部根據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的授權,統一指揮事故現場救援。各應急救援力量要按照批準的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實施救援起復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救援指揮部成立前,由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應急領導小組指定人員任組長并組織有關單位組成事故現場臨時調查處理小組,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的規定,開展事故現場人員救護、事故救援、機車、車輛起復和事故調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4)行車事故發生后,鐵路行車指揮部門要立即封鎖事故影響的區間(站場),全面做好防護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和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擴大。
應急狀態時,鐵道部有關司局和專家,要及時、主動向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提供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基礎資料以及事故發生前設備技術狀態和相關情況,并迅速對事故災難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供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領導決策參考。
4.4.2事發地人民政府指揮協調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鐵路行車事故情況,對鐵路沿線群眾安全防護和疏散、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救護和安置、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以及有關救援力量的增援提出現場行動原則和要求,并迅速組織救援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4.5緊急處置
4.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發生后,當地鐵路單位和列車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開展自救、互救,并根據《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迅速上報。
4.5.2發生鐵路行車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時,鐵道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按權限組織處置。根據事故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調動應急隊伍,集結專用設備、器械和藥品等救援物資,落實處置措施。公安、武警對現場施行保護、警戒和協助搶救。
4.5.3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根據現場請求,負責緊急調集鐵路內部救援力量、專用設備和物資,參與應急處置;并通過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協調組織有關部委的專業救援力量、專用設備和物資實施緊急支援。
4.5.4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嚴重的事故緊急處置方案,由鐵道部提出并協調實施;必要時,報國務院決定。
4.6救護和醫療
4.6.1行車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現場組織協調有關醫療救護工作。
4.6.2衛生部門根據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的請求,負責協調組織醫療救護、醫療專家、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協調組織現場衛生防疫有關工作。
4.6.3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中確定的醫療救護網點,迅速聯系地方醫療機構,配合協助醫療部門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
4.6.4對可能導致疫病發生的行車事故,鐵路運輸企業應立即通知衛生防疫部門采取防疫措施。
4.7應急人員的防護
應急救援起復方案,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應急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防護,必須按設備、設施操作規程和標準執行。參加應急救援和現場指揮、事故調查處理的人員,必須配帶具有明顯標識并符合防護要求的安全帽、防護服、防護靴等。根據需要,由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和事發地人民政府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8群眾的安全防護
4.8.1凡旅客列車發生的行車事故需要應急救援時,必須先將旅客和列車乘務人員疏散到安全區域后方準開始應急救援。
4.8.2凡需要對旅客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由鐵路運輸企業按其應急救援預案進行安全防護和疏散。需要對沿線群眾進行安全防護、疏散時,鐵路運輸企業應立即通知事發地人民政府,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進行安全防護和疏散。
4.8.3旅客、群眾安全防護和事故處理期間的治安管理,由公安機關和武警部隊負責。
4.9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需社會力量參與時,由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協調地方人民政府實施,并納入地方人民政府應急救援預案。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應在現場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4.10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及損失評估
Ⅰ級應急響應的鐵路行車事故調查處理,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組織調查組負責。其他鐵路行車事故的調查處理,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有關規定,由鐵道部負責。
行車事故的損失評估,按鐵路有關規定執行。
4.11信息
鐵道部或被授權的鐵路局負責行車事故的信息工作。如發生影響較大的行車事故,要及時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要指定專人負責信息輿論工作,迅速擬訂信息方案,確定內容,及時采用適當方式信息,并組織好相關報道。
4.12應急結束
當行車事故發生現場對人員、財產、公共安全的危害性消除,傷亡人員和旅客、群眾已得到醫療救護和安置,財產得到妥善保護,列車恢復正常運輸后,經現場救援指揮部批準,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按“誰啟動、誰結束”的原則,宣布應急結束。完成行車事故救援起復后期處置工作后,現場救援指揮部要對整個應急救援情況進行總結,并寫出報告報送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理
事發地鐵路運輸企業負責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對受害旅客、貨主、群眾及其家屬進行補償或賠償;負責清除事故現場有害殘留物,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范圍內。鐵道部和地方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共同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5.2保價保險
鐵路行車事故發生后,由善后處理組通知有關保險機構及時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人員現場保險及傷亡人員和財產保險的理賠工作;對涉及保價運輸的貨物損失,由善后處理組按鐵路有關保價規定理賠。
5.3鐵路行車事故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按照《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規定,根據現場救援指揮部提交的鐵路行車事故報告和應急救援總結報告,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組織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報送鐵道部應急指揮小組。
鐵道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實際應急救援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并提交總結報告。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鐵道部負責組織協調通信工作,保證應急救援時通信的暢通。
鐵道部負責組織建立統一的國家鐵路和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行車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系統,逐步整合行車設備狀態信息、地理信息、沿線視頻信息,并結合行車事故災害現場動態圖像信息和救援預案,建立鐵路運輸安全綜合信息庫,為搶險救援提供決策支持。
6.2救援裝備和應急隊伍保障
鐵道部根據鐵路救援體系建設規劃,協調、檢查、促進鐵路應急救援基地建設,強化完善救援隊伍建設,保證應急狀態時的調用。
鐵道部要進一步優化和強化以救援列車、救援隊、救援班為主體的救援搶險網絡,合理配置救援資源;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安全防護器材,制訂各類救援起復專業技術方案;積極開展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快速反應和救援起復能力。
6.3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鐵路運輸企業按管理權限調動管轄范圍內的交通工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根據現場需要,由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實行必要的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
6.4醫療衛生保障
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應制定相應的醫療衛生保障應急預案,明確鐵路沿線可用于應急救援的醫療救治資源和衛生防疫機構能力與分布情況,提出可調用方案,檢查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防疫單位的應急準備保障措施。
各鐵路運輸企業在制定應急預案時,應按照地方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承擔鐵路行車事故醫療衛生防疫機構名錄,明確不同地區、不同線路發生行車事故時醫療衛生機構地址、聯系方式,并制訂應急處置行動方案,確保應急處置及時有效。
6.5治安保障
各級應急處置預案中,要明確事故現場負責治安保障的公安機關負責人,安排足夠的警力做好應急期間各階段、各場所的治安保障工作。
6.6物資保障
鐵路運輸企業要按規定備足必需的應急搶險路料及備用器材、設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6.7資金保障
鐵路運輸企業財會部門要采取得力措施,確保鐵路行車事故應急處置的資金需求。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費用、善后處理費用和損失賠償費用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鐵道部按管理權限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經費保障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實施。
6.8技術儲備與保障
鐵道部行車事故災難應急協調辦公室負責專家庫、技術資料等的建立、完善和更新。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教育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公眾避險、自救、互救知識,提高公眾自我保護能力和守法意識。
鐵道部要結合鐵路行業實際,全面開展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體職工和公眾的安全意識。
7.2培訓
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鐵道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要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定期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提高救援技能。
7.3演練
鐵道部要有計劃地按應急救援要求每年進行一次演習和演練。根據需要,可開展國內外的工作交流,提高鐵路行業應急處置實戰能力。
8附則
8.1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鐵路行車事故性質按《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規定的構成條件確定。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部門職責的變化以及應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出現的新情況,鐵道部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實施本應急預案行動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人員,由各級應急領導(指揮)小組給予表彰和獎勵;在應急處置中因公殉職的人員需追認烈士時,由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按有關程序辦理。對、嚴重失職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管理權限,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制定目的
為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我縣重大突發事件引發的醫療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制定本預案。
二、基本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提高全社會對突發事件的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等的應急準備工作。對各類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情況進行監測、分析、預測、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
根據突發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事件的醫療救治實行分級管理,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各醫療機構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工作。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三)依法規范、反應及時
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體系,保障在發生突發事件時快速、準確、有效地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對突發事件應做出快速反應,采取有效的醫療救治措施,盡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縮小社會影響。
三、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突然發生3人(含)以上重傷的突發事件,需要緊急醫療救治的。突發事件包括:
(一)暴力或恐怖事件;
(二)火災、水災、地震、臺風等自然災害;
(三)各種原因引起的爆炸(廠房、礦山、壓力容器)事件;
(四)各種建筑物倒塌和各類滑坡事件;
(五)各種重大交通事故;
(六)食物和化學物品等原因引起群體中毒或職業中毒事件;
(七)生物制品或化學物品或物理輻射物質泄漏,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身傷害、飲用水污染或持久性污染的事件;
(八)甲類傳染病的發生或各類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九)其他對公眾生命或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的各種突發事件。
五、分級預警救治
根據突發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傷害程度,將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預警分為三級:一級、二級、三級,以采取相應的措施。
(一)一級預警
突發事件造成3-9人受重傷。
(二)二級預警
突發事件造成10-19人受重傷。
(三)三級預警
突發事件造成20人以上受重傷。
第二部分醫療救治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醫療救治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局長、縣人民醫院院長、縣中醫院院長任副組長,人秘股、醫政股、防保股、計財股負責人為成員。
主要職責: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由縣衛生局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應急救治指令,全面領導、組織、協調和指導應急救治行動,調用救治物品、設備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向縣政府報告緊急救治工作情況和提出相應的緊急管理辦法或特別需要管制的措施及公告。
(二)建立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的特點及處置工作的需要,局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可決定成立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醫療救治工作。現場指揮部由衛生局局長擔任現場總指揮,衛生局分管領導和事件處理相關部門領導擔任現場副總指揮,縣級醫療機構領導為現場指揮部成員。
(三)*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各工作小組。
1、辦公室:設在醫政股,醫政股股長任主任,防保股股長為副主任。
主要職責: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執行領導小組指令,組織協調各小組的應急救治工作,傳達上級精神,有關信息。
2、院前急救組:設在縣人民醫院急診科,急診科主任任組長。
主要職責:負責協調、安排各類急救車輛和隨車急救醫務人員,確保迅速、有效。
3、醫療救治組:設在醫政股,醫政股股長任組長,防保股股長任副組長。
主要職責:組織安排醫療救治工作,協調有關專家會診,確定、落實救治方案。
4、疾病控制組:設在防保股,防保股股長任組長,疾控中心副主任、衛生監督所副所長為副組長。
主要職責:負責對突發傳染病,生物、化學物品,飲用水、食品等事件的疾病控制、監測工作,及時提出保護公眾的對策和建議。
5、后勤保障組:設在計財股,計財股股長任組長,人秘股股長任副組長。
主要職責:協調、保證救治物品和器材的供應。
二、醫療救治組織
(一)成立醫療救治專家組,曾華元任組長,成員由陳倩、肖冬泉、李曉玲、侯煜林、鄒金華、賴申昌、黎功勝等人員組成。負責指導醫療救治工作,對疑難病、危重病的搶救、治療提供技術指導。
(二)成立應急醫療救治小分隊,曾洪運任隊長,由李忠東、郭德明、朱艷萍、楊家惠、王華琴、賴曉蓉、林玉冬、張甜等方面的中青年醫務人員組成。負責應急現場救治工作。
(三)醫療救治網絡組織
醫療救治網絡組織由院前急救科、縣級醫療機構急診科組成,形成一個緊密、強大的醫療救治網絡。負責病人轉運和醫療救治工作。
縣級醫療機構應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小組和小分隊,作好應急救治的準備,隨時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四)醫療救治基地
設立2個醫療救治基地,設在縣級醫療機構內。分別是縣人民醫院醫療救治基地、縣中醫院醫療救治基地、醫療救治以縣人民醫院救治基地為主,不能滿足救治時啟動縣中醫院救治基地。
第三部分應急準備
一、完善應急預案
縣衛生局、縣級醫療機構要按照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各項醫療救治工作。
二、醫療救治體系準備
由院前急救科、縣級醫療機構急診科組成醫療救治網絡。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院前急救科、縣級綜合性醫院急診科建設,保證應急救治設施裝備、醫藥器械機動性能完好,提高各類應急事件的綜合搶救能力。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模擬實戰演習,保持應急救治網絡通暢,提高應急救治能力和水平,有效救治傷病員。
三、人員培訓
要加強應急救治人員培訓,從整體上提高全縣醫務人員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應急處理能力,重點要提高ICU醫護人員的數量和業務水平。要建立適應應急事件處理需要的醫療救護隊伍,建立隨時待命的機動隊。
第四部分醫療救治預警
一、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報告
(一)突發事件的報告。院前急救科和醫療機構急診科接到醫療救治信息后要及時報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事件都應及時報告,不得隱瞞、緩報。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同級政府報告。
(二)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的性質及原因,發生時間、地點及范圍,人員的發病、傷亡情況,初步處理情況等。
(三)報告時限和程序:發現突發事件時必須按照以下程序和時限進行報告。
1、院前急救科、急診科接到突發事件醫療救治信息和任務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接到報告的縣衛生局對報告事件初步核實后,應當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向市衛生局報告。
二、醫療救治情況通報
縣衛生局要及時向政府及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在醫療機構救治人員的病情和救治情況。
第五部分應急響應
一、報告和啟動預案
縣衛生局按到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報告后,由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需要向局領導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等級及時機,縣衛生局或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迅速做出決定,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全面領導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或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
一級醫療救治時,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辦公室(醫政股)組織或協調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可成立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分管局長指揮救治工作。
二級醫療救治時,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副組長組織或協調、督導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可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組長負責醫療救治工作或成立縣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現場指揮部,領導救治工作。
三級醫療救治時,由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組織或協調、督導醫療救治工作。必要時請求市衛生局或省級專家參與醫療救治工作。
二、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一)及時判明事件的性質
突發事件發生后,要迅速判明事件的性質,以及時采取相應的醫療救治措施。
(二)調配應急人員和物資
根據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性質,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或現場指揮部或辦公室,先行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和救援行動,同時迅速協調、調動全縣相關醫務人員、物資、車輛等相關設施、設備力量,全面開展醫療救治或現場救治等應急處理工作。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保證應急處理所需的醫療救護設備、救治藥品等物資。
(三)開展醫療救治
按照醫療救治預案啟動醫療救治網絡,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癥和普通病人分別管理,及時確診。對突發事件需醫療救治的病人,及時開通“綠色通道”,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四)信息與通報
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縣衛生局必要時及時、準確、全面、公開、透明地向社會本縣有關突發事件醫療救治的信息。
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工作由縣衛生局及時向市衛生局通報。
三、應急響應終止和善后工作
應急響應終止由原決定啟動的機關決定。終止的條件為無新病人、醫療救治病人病情穩定。
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會同參加醫療救治工作的相關單位對醫療救治的各個環節進行全面總結,積累經驗,發現問題,完善預案。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
一、通訊保障
縣院前急救科要配備無線電話,盡快完成縣直醫療機構急救車輛的車載電話安裝,設置與院前急救科和醫療機構急診科的專線電話,確保本預案啟動后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或現場指揮部與有關部門、單位、個人、醫療救治網絡組織的聯絡通暢。
二、隊伍保障
要大力加強醫療救治人才資源儲備,積極培養結構合理、訓練有素、德才兼備的各類醫療救治人才,重點培養一批有知識、有技能、有實踐經驗、高素質的高級醫療救治人才,縣級醫療機構特別需要加強復合型高素質現場應急醫療救治人才的培養。各救治基地要確保救治相關疾病的人員配備、專業培訓、病種管理及設備到位。還要培養擅長應對危機管理和心理干預專門人才。人才的選拔、培訓要程序化、制度化。要創新醫療救治人才培養工作機制和優化環境,著力營造一個有利于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健康成才、干好事業的良好氛圍,并切實改善工作條件,提高生活待遇,解決后顧之憂,穩定專業隊伍。
三、藥械保障
要建立健全本縣突發事件醫療救治藥品器械等物資儲存、調撥和緊急配送系統。要建立健全藥品、救護設備、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和試劑、衛生防護用品和應急設施等應急物質的儲備制度,平戰結合,確保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所需的醫藥器械等物資的應急供應。
四、經費保障
應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所需經費,原則上由突發事件相關部門或單位或個人負責,當不能提供經費時可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緊急情況下,縣政府是做好各項后勤保障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好突發事件醫療救治所需的各項經費。
五、救治演練
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領導小組每年要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醫療救治的模擬演練,確保掌握相關領域的最新知識和先進技術,演練內容包括:疫情報告、應急指揮、現場處置、醫療救治、個人防護等,以不斷提高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單位應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治的總體應急能力和水平。縣級醫療機構要根據各自的職責經常性地開展應急醫療救治演練。演練原則上不驚動社會公眾。
1.1編制目的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需要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統一領導和國務院安委會組織協調下,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有關部門應當與地方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體系
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國務院安委會、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領導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國務院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由地方政府確定。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志愿者隊伍及有關國際救援力量等。
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2.2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以屬地為主,事發地省(區、市)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國務院報告事故災難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涉及多個領域、跨省級行政區或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災難,根據需要由國務院安委會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協調指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事故災難監控與信息報告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特別重大事故的險情,或者其他災害、災難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重要信息應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中央企業在上報當地政府的同時應當上報企業總部。當地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級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單位、中央企業和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同時抄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方面的突發事件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有關各級、各類應急指揮機構均應及時通報同級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及時分析處理,并按照分級管理的程序逐級上報,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主動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事故災難發生地安全監管部門提供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3.2預警行動
各級、各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信息后,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并通知有關部門、單位采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具體標準見1.3)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Ⅰ級應急響應行動時,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相應的預案全力以赴組織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Ⅱ級及以下應急響應行動的組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決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故災難或險情的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1.1國務院有關部門的響應
Ⅰ級響應時,國務院有關部門啟動并實施本部門相關的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并及時向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需要其他部門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提出請求。
根據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類別,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其職責和預案進行響應。
4.1.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的響應
(1)及時向國務院報告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2)開通與事故災難發生地的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系,隨時掌握事態發展情況。
(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地方或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協調專業應急力量增援。
(5)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自然災害、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要及時上報國務院,同時負責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6)組織協調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7)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4.2指揮和協調
進入Ⅰ級響應后,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其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配合地方政府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和事發地毗鄰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相關機構按照各自應急預案提供增援或保障。有關應急隊伍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單位和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事故災難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故災難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中央企業發生事故災難時,其總部應全力調動相關資源,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醫療衛生救助
事發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衛生部或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根據地方人民政府的請求,及時協調有關專業醫療救護機構和專科醫院派出有關專家、提供特種藥品和特種救治裝備進行支援。
事故災難發生地疾病控制中心根據事故類型,按照專業規程進行現場防疫工作。
4.5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
4.6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企業應當與當地政府、社區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定保護群眾安全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2)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
(3)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
(4)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5)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6)負責治安管理。
4.7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時,省級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本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國務院辦公廳協調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4.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4.9信息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的工作。
4.10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由事故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結束。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省級人民政府會同相關部門(單位)負責組織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秩序。
5.2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必要時,國務院直接組成調查組或者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
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并及時上報。
6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綜合信息網絡系統和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信息報告系統;建立完善救援力量和資源信息數據庫;規范信息獲取、分析、、報送格式和程序,保證應急機構之間的信息資源共享,為應急決策提供相關信息支持。
有關部門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部門、本地區相關信息收集、分析和處理,定期向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重要信息和變更信息要及時報送,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收集、分析和處理全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有關信息。
6.2應急支援與保障
6.2.1救援裝備保障
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當掌握本專業的特種救援裝備情況,各專業隊伍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等行業或領域的企業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救援隊伍。各級、各行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機構負責檢查并掌握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建設和準備情況。
6.2.3交通運輸保障
發生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或有關部門根據救援需要及時協調民航、交通和鐵路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供交通運輸保障。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道路受損時應迅速組織搶修,確保救災物資、器材和人員運送及時到位,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6.2.4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的建設,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救治能力。
6.2.5物資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企業,應當建立應急救援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負責監督應急物資的儲備情況、掌握應急物資的生產加工能力儲備情況。
6.2.6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國家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所需工作經費按照《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解決。
6.2.7社會動員保障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參與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協調調用事發地以外的有關社會應急力量參與增援時,地方人民政府要為其提供各種必要保障。
6.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直轄市、省會城市和大城市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特別重大事故災難發生時人員避難需要的場所。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成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專家組,為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和保障。要充分利用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的專家和機構,研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重大問題,開發應急技術和裝備。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交流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各種媒體提供相關支持。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負責本地相關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危機意識。
企業與所在地政府、社區建立互動機制,向周邊群眾宣傳相關應急知識。
6.4.2培訓
有關部門組織各級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有關部門、單位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做好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積極組織社會志愿者的培訓,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內容列入行政干部培訓的課程。
6.4.3演習
各專業應急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演習。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每兩年至少組織一次聯合演習。各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
6.5監督檢查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更新
隨著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問題或出現新的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7.2獎勵與責任追究
7.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制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災難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7.3國際溝通與協作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和有關部門積極建立與國際應急機構的聯系,組織參加國際救援活動,開展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
關鍵詞:急診質量控制護理
急診科是接受急診病人就診、搶救危重病人的場所,是醫療護理工作的最前線和窗口。急診科的特點:1.病人具有突發性、危急性、復雜性、情緒急躁性,數量不定性。2.醫護人員具有高風險性、高技術含量性、快節奏性、思維敏捷性。急診科質量控制的好壞直接關系到病人的生命,因此,思考和探討急診科護理質量控制,對如何加強質量管理、提高急診科的救治和護理水平、降低護理風險、預防護理糾紛具有重要意義。
1加強硬件建設,保障醫療護理需要
1.1設置設有診斷室、搶救室、留觀室、治療室、處置室、手術室及其他輔助配置。搶救床位、留觀床位等符合管理年標準。
1.2設備急診科除了顫儀、監護儀、呼吸機、吸痰器、洗胃機、心電圖機、輸氧裝置、氣管切開設備的基本保障同時對于搶救車上的物品和藥品也要齊全、充足,其他基本的診療設備也得完善。
2加強軟件建設,提升服務技能
2.1人員比例護士人數與病床的比例:搶救室1.0~1.2∶1(每班至少1人),留觀室:每班至少1人。
2.2人員資質護士長:為主管護師,在急診科連續工作3年。護士:均有護士執業證,40%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均具有3年以上臨床護理工作經驗。
2.3人員培訓不斷提高護理人員技術水平是保證護理質量的首要條件。因此,急診科必須有明確的人才培養計劃,有全面的人員培訓制度。
2.3.1制定各類人員的培養計劃包括科內固定人員、新進人員、進修護士的培訓計劃,定期復訓。新進人員必須經崗前培訓并達到要求后方能上崗。
2.3.2制定本科人員醫學繼續教育規劃科內不滿45歲的副主任護師以下職稱的護士必須參加醫學繼續教育,每季度參加一次“三基”理論考試,每年至少參加一次院級“三基”技能培訓和考核。要求每位護士必須掌握急診科所有儀器的使用,常見故障的排除,組織經常性模擬搶救配合演練,熟背各種急救藥物的作用和副作用。
2.3.3建立定期業務學習制度開展形式多樣的業務學習,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新進展,科內每月業務學習至少1次。
3更新觀念,改善服務意識
3.1快速反應觀念這是急診急救護理質量控制的關鍵內容,也是急診科的主要工作特點。不能快速反應,就不能適應急診科的工作性質,不能適應急診急救病人的需要。反應快、行動迅速、操作準確、搶救成功率高,這是快速反應觀念的四要素。
3.2院前急救觀念院前急救觀念指一有呼叫,能迅速拉得出,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在現場有能力開展救治,途中的不間斷救治;具有現代的院前急救知識與技能。
3.3現代監護觀念包括:(1)首先要具有現代監護設備;(2)對現代設備的正確使用與維護;(3)準確的判斷監護儀的各種數據;(4)各種管道的觀察;(5)病情觀察,這是一個急診科護士應具備的最重要的技能,病情觀察能反映一個護士的基本理論知識及臨床護理經驗。
3.4現代服務觀念現代服務觀念的核心是以病人為中心,一切為了病人。病人及家屬滿意是現代服務的最高標準。服務就是效益。
3.5現代效益觀念這是現代急診急救的突出特點。救治病人應堅持救死扶傷,實行人道主義的原則。但人道主義不是不收錢,而是以搶救病人為主,按規定、按標準收費,效益好有利于擴大“再生產”。
4制定急診工作制度
4.1建立“急診綠色通道”切實保證急、危重病人的就診治療。
4.2成立急診工作領導小組以主管醫療的院長為主要負責人,成員有醫療、護理、后勤和急診科負責人。每周護理部、質控科室期和不定期檢查急診環節質量,及時反饋信息,以改進急診科工作的缺陷與不足。
4.3制定并執行各類人員崗位責任制落實急、危重癥病人搶救制度,落實各工作單元工作制度、急診交接班制度、急診會診與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急診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急診醫療護理糾紛和投訴處理制度等,并有相應的實施記錄。
4.4制定緊急醫療護理救援預案制定大批病員搶救預案,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預案。并將組成人員備案在冊,定期演練,保持24h通訊通暢。
4.5提供多種便民措施如輪椅、開水、茶杯、手紙、便器、拐杖等;為無陪人患者提供全程陪伴服務;對危重病人檢查過程實行全程陪伴,并備好各種急救藥品與用物,嚴密觀察病情,防止意外發生。
5實施風險管理,制定防范預案
(1)急救物品、器材時刻處于備用狀態,隨時可用。搶救藥品齊全、充足。(2)完善管理制度。急救物品做到“四定一保持”:即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消毒滅菌、定期檢查、保持完好。(3)班班交接,各班下班前及時補充本班消耗的藥品、器材,對損壞的器材及時報修。(4)一萬元以上設備登記建卡,并有使用和維修登記。(5)建立危重病人交接班認定卡,使口頭交接與書面交接相結合。(6)制定每周工作重點和每周工作程序。(7)制定急診科常見風險防范預案如:搶救儀器故障防范預案、護理投訴防范預案、護理文書缺陷防范預案、醫護配合不協調防范預案等。
6討論
當今社會人們對生命越來越重視,急救意識也不斷增強。我院通過加強急診科的護理質量的管理,抓住了“搶救病人生命”這個主題,在“急、快、高、救”上做文章、下功夫、多研究,不斷地加強硬件和軟件建設,使急診科護理人員的急救技能有了大步的提高,服務意識有了徹底的轉變,風險防范能力進一步地增強,科內管理也日臻完善。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