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醫療機構自查自糾方案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州局特監科:
為加強我市衛生健康系統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工作,規范特種設備使用管理,按照甘安辦〔2020〕11號文件要求,康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真開展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加強隱患排查治理,確保我市醫療衛生機構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現將醫療機構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明確分工
我局嚴格按照文件要求,結合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分解細化任務措施,全面發動,廣泛宣傳,營造了衛生健康系統人人重視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的氛圍。
二、摸清底數、自查自糾
按照州局業務科室和市安委會相關要求,我局開展了醫療衛生機構特種設備專項整治工作。一是摸清醫院特種設備底數,進一步明白特種設備使用情況。目前,轄區內有17家醫療衛生機構有特種設備(其中有4家鄉鎮衛生院),共有電梯54臺(其中新都橋鎮衛生院有4臺電梯停用),真空滅菌器4臺,醫用氧艙2個(其中康定市人民醫院1個高壓氧艙暫未使用),醫用氧氣瓶457個,中心供氧系統5套、25個附件。
二是要求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特種設備自查自糾工作,對排查出的隱患問題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排出整改進度,落實專人負責,限定時間進行整改,并形成自查整改臺賬,向各監管所報備。目前,已有11家醫院報備特種設備安全隱患自查臺賬。
活動的開展,切實解決了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使人民群眾初步感受到了民主評議行風工作帶來的實際效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為推動民主評議行風工作深入開展,市縣衛生局、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召開專題會議,迅即成立了民主評議行風工作領導機構,市衛生局就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組織領導、評議范圍、評議內容、評議方法、組織考核、時間安排做出了明確要求,切實做到“思想認識、組織領導、工作措施”三到位,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保證了民主評議行風工作的順利開展。
自查自糾是民主評議行風工作能否取得實效的關鍵環節。全市二級以上醫療單位,緊緊圍繞行風評議工作確定的四大項內容,深入開展對照檢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各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職能科室把工作效能、工作作風、廉潔從政、接待、院務公開等作為評議的重點;臨床科室把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水平,糾正大處方、濫檢查、過度治療、回扣提成、收受紅包等不正之風作為評議的重點。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鄒華坤(院 長)
副組長:石星太(副院長)
成 員:邵春雷(防保站長) 牛利民(醫保科科長)
李進鋒(藥劑科科長) 李 晴(辦公室主任)
各科室負責人、各村衛生室室長
二、全面開展自查
根據《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試行)》和《村衛生室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全面對衛生院和轄區各衛生室開展自查。
1. 根據《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對衛生院基本功能、行政管理、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績效管理等各方面開展自查自糾,對于符合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的繼續保持,存在差距和不足的在6月20日之前完成整改,確保衛生院各方面在6月底之前符合鄉鎮衛生院標準化建設。
2. 根據《村衛生室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要求,對轄區內10所衛生室功能任務、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與管理、業務管理、財務管理、保障措施等各個方面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存在差距和不足的在6月20日之前完成整改。確保各個衛生室人員配備充足、資質符合、六室規范、國家基本藥物充足、環境整潔、醫療服務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符合《安徽省基本醫療有保障工作標準》和《安徽省基層公共服務功能配置標準》。
一是嚴格規范醫療保障待遇稽核業務行為,每年年初制定年度稽核方案,根據稽核方案,依法依規開展日常稽核。在全市定點醫療機構開展日常實地巡查,核實住院人員身份、入院指針把握、違規結算等情況,做到醫院周檢查的全覆蓋巡查模式。并現場抽查病歷,對有疑問費用、違規費用等情形進行現場調查,化解基金風險。
二是按照省、XX市對醫保基金專項整治工作的部署,每年根據省、XX市醫保局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在全市啟動開展了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治理行動,成立專項領導小組,開展了形式多樣的集中宣傳月活動,制定了切合我市實際的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全市各定點醫藥機構對照問題清單,結合大數據監控出的問題數據認真開展自查自糾,總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根據自查情況對轄區內定點醫藥開展拉網式全面檢查,逐一排查定點醫藥機構違規行為。
三是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線索一查到底,經查實存在違規行為的,對違反管理規定的定點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視不同程度采取重點監控,對涉事的機構分別按照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進行處理,查明屬重大情況的,將提交上級行政部門進行處罰,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查處。
四是根據對各定點醫藥機構年終考核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對各定點醫藥機構實施年終考核。并根據年終考核結果與醫保付費、年終清算、質量保證金退還、定點醫藥機構信用等級評定與管理、協議續簽掛鉤。
(一)宣傳發動和安排部署階段
1、成立了評議工作領導小組,召開了衛生系統領導班子會議,我們下發了《永濟市衛生局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實施方案,選聘評議代表,培訓評議人員,召開評議動員大會。
2、開展大討論活動。醫療衛生機構以科室為單位,組織引導醫務人員結合工作實際,按照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工作的要求,對照有關規定,邊學習邊開展“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八榮八恥”和“四職”(職業道德、職能技能、職業紀律、職業責任)及“假如我是一名患者”換位思考等大討論活動。
3、8月25日以院(站)為單位,在各單位門前開展一次政風行風評議宣傳咨詢活動,現場宣傳有關業務,答復群眾咨詢,征求評議意見和建議,受理群眾投訴和舉報。
(二)調查評議和整改反饋階段
1、全系統各單位認真調查,對住院病人或服務對象發放政風行風評議征求意見表,共收回800份。并在本單位召開民主座談會,聘請民主監督員,收集相關意見和建議。并認真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結合運城市衛生局下發的《運城市衛生系統不正當交易自查自糾工作實施方案》的安排,要求各醫療單位對20*年以來發生的不正當交易行為及醫院管理和隊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自查自糾。
2、由監察室牽頭,組織相關職能負責人在紀檢組長的帶領下,對各醫療單位進行了隨機暗訪,調查暗訪的重點是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整頓醫療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及建立醫務人員考核、激勵、懲戒制度,建立健全糾風工作長效機制,對暗訪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單位進行整改。共調查暗訪醫療衛生單位18個。此階段的各項工作正在進行之中。
(三)日常政風行風建設
1、加強制度建設,改善行政管理,實行“二公示一公開”制度。我們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健全了行政審批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我們成立了執法責任制領導機構,制定了執法責任制及監督制約制度,嚴格執行主體法律和相關法律,并將執法責任制和收費標準進行了公示。具體公示了行政執法責任制領導機構,執法依據,執法范圍,執法程序;公示了收費標準及依據,舉報電話,并向社會公開六項服務承諾,自覺接受廣大群眾監督。
2、加強行政效能建設,認真執行《行政許可法》,加入政府網頁,完善了“一站式”網上行政審批程序并正常運行,做到了三個到位:一是硬件到位,配備了電腦、掃描儀、打印機;二是制度到位,制定完善了公開承諾制、內部監管制、窗口服務制、責任追究制、超時默認制、首受責任制、一條龍服務工作制等制度;三是實際操作到位,開展了五大項審批項目,并專門對初審員進行了多次培訓,現已成功受理52件審批事宜,受到了上級領導的表彰和肯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由局組織每月對各單位財務進行一次審計,加大對“小金庫‘的清理和查處力度。加強行政效能建設,設立了投訴中心,做到了有牌子、有機構、有辦公室、有電話、有專職人員、有投訴記錄。并對外公布了投訴電話,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及時處理糾正行業中一些不正之風。
工作目標
通過清理整頓,使非法行醫活動進一步得到遏制,醫療機構執業行為進一步得到規范,醫療質量進一步得到提高,療市場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醫療服務市場秩序持續好轉,人民群眾就醫環境更加安全、方便、規范。
工作內容和重點
(一)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重點是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黑診所”,無任何行醫資格的游醫、假醫。
(二)嚴格醫療機構審批管理。重點對醫療機構類別、規模等主要事項進行嚴格申請、公示、備案等環節。
(三)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醫療場所的行為。重點查處違反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將醫療場所租賃、承包或變相租賃、承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并以該醫療機構名義從事診療活動的行為。
(四)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超出登記范圍,擅自擴大診療科目的行為。
(五)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以及醫師超出執業地點、執業范圍和未經注冊行醫的行為。
(六)嚴肅查處非法醫療廣告。
職責分工
(一)由區衛生局負責組織專項檢查,查處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無任何行醫資格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未經備案核準的義診活動;查處超范圍開展診療行醫行為。同時,依法依規加強社會辦醫療機構的管理。
(二)由區公安分局負責非法行醫案件受理。區公安分局要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行醫的犯罪行為,及時受理非法行醫案件,依法進行處理。同時對暴力抗法、拒絕和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執行公務的人員,要依法予以打擊。
(三)由區人口計生局查處未經批準,擅自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查處醫療機構使用B超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行為。
(四)由區工商局負責加強對非法醫療廣告的查處力度。
工作步驟
自2012年3月30日起至6月30日,利用3個月時間,分三個階段進行清理整頓。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30日-4月10日)。制定《工作方案》并召開動員會議。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完善組織機構,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和各種宣傳手段,廣泛開展專項行動的宣傳。
(二)組織實施階段(4月11日-6月10日)。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職責和工作部署,認真組織落實專項活動工作,開展自查自糾,針對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堅決取締無證行醫,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區衛生局要對照《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認真開展自查,及時糾正達不到基本標準、名稱不規范、人員不符合規定的設置審批行為。
(三)督導驗收階段(6月10日-6月30日)。區醫療機構清理整頓領導小組將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驗收,各部門采取“回頭看”的方式,再次進行梳理,建立基礎檔案,確保清理整頓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營造氛圍。區政府將成立以主管區長為組長,區衛生、公安、計生、工商等部門為成員的清理整頓醫療市場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各部門要利用多種媒介和形式,大力宣傳清理整頓工作的意義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時報道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客觀反映實際問題和解決措施。
(二)突出重點,嚴格執法。以居民住宅小區、小街小巷等區域為重點,對轄區醫療機構展開拉網過篩式的監督檢查。要建立無證行醫“黑名單”制度,對非法、違法行醫行為堅決予以取締,做到查處一批、曝光一批,絕不姑息。區衛生、計生、工商等部門要與公安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認真查處群眾關心的重點、熱點案件,切實提高依法辦案的能力和水平。
加強和規范醫療機構品和第一類管理,保證品和第一類的合理、安全、合法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二、法律依據
認真貫徹執行《品和管理條例》、《醫療機構品、第一類管理規定》以及《處方管理辦法》等法規規定,強化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意識,規范醫療機構品和第一類購入、儲存、發放、使用、回收和銷毀等工作環節,提高醫療機構品和第一類管理水平。
三、整治內容
㈠依法檢查醫療機構購入和使用品和第一類資質的情況。查處未取得《品、第一類購用印鑒卡》擅自購入和使用品和第一類的違法行為。
㈡依法檢查醫療機構對于品和第一類儲存、保管、發放、調配、使用等情況。檢查醫療機構是否建立并嚴格執行品、第一類使用、調配的各項制度;檢查醫療機構儲存品和第一類專庫或專柜的防盜防火設施,雙人雙鎖制度;檢查醫療機構品、第一類使用、調配的交接記錄,是否做到帳物相符;檢查醫療機構中開具的品和第一類處方是否符合要求,并進行處方專冊登記;檢查醫療機構為使用品、第一類的患者是否建立相應的專用病歷;是否存在緊急借用品和第一類后未備案的情況。
㈢依法檢查醫療機構品和第一類的回收和銷毀情況。重點檢查品和第一類空安瓿和廢貼的回收記錄情況;檢查醫療機構過期、損壞的品和第一類是否按照要求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監督下銷毀。
㈣依法檢查醫療機構是否存在品和第一類被盜、被搶、丟失,未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相關規定報告的情況。
四、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2013年4月)。各機構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品和管理條例》、《醫療機構品、第一類管理規定》以及《處方管理辦法》等法規規定,深入開展自查自糾。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2013年5至6月)。區衛生局分別對各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并督促整改落實。對所有的取得《品、第一類購用印鑒卡》的醫療機構監督檢查。
第三階段:督導總結階段(2013年6月)。區衛生局將集中整治情況匯總,形成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及附表2紙質及電子版于6月10日前上報市衛生局醫政科。
五、工作要求
㈠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品和第一類不合理使用或者濫用會對人體產生巨大危害,流入非法渠道更會產生嚴重的社會問題。加強醫療機構對品和第一類的管理,保證品和第一類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對于規范醫療服務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就醫用藥安全意義重大。各醫療機構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職責,扎實開展整治行動,確保工作實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落實科學發展觀要求,按照國務院和省、市加強藥品市場整治的總體要求,在去年我縣開展整頓和規范藥品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和打擊制售假劣藥品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我縣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秩序,針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嚴肅查處各種藥械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械違法犯罪活動,建立健全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的長效機制,提升我縣藥品、醫療器械質量水平,確保公眾用藥用械安全,為構建和諧法庫提供有力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法庫縣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副縣長孟繁凱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協副主席蓋燕風、縣政府辦副主任董繼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李賀擔任,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工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糾風辦、縣法院、縣檢察院分管領導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李賀擔任,副主任由副局長胡國林擔任。
三、整治目標和主要工作任務
(一)藥品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整治
1.整治目標
嚴厲查處超方式經營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全面規范我縣藥械購銷渠道,提高零售藥店經營水平,增強百姓用藥安全感;有效遏制非法回收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2.主要任務
(1)嚴厲打擊出租、出借許可證和購進藥品無購進驗收記錄、購銷票據不全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格按照《關于規范藥品購銷行為的通知》(沈食藥監發〔20*〕23號)要求,對批發企業的上下游藥品購銷記錄進行嚴格監督檢查,對出租、出借許可證和購進藥品無購進驗收記錄、資質不全、無合法購銷票據等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嚴格審查銷售人員的上崗證、工資卡、體檢表和勞動合同等,遏制個人違規代銷和掛靠經營的行為;嚴厲查處藥品黑庫房。
(2)嚴厲打擊超范圍、超方式經營行為。清查購進藥品的資質、索取票據和建立購銷記錄情況,依法從重處罰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的違法行為。開展對超范圍經營生物制品、疫苗、麻精藥品、易制毒化學品、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等品種和零售企業從事批發業務及批發企業向消費者直接銷售藥品等行為的重點檢查,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3)加強對GSP認證后的跟蹤檢查。對通過GSP認證滿兩年的藥品經營企業進行100%跟蹤檢查,對問題集中的環節進行重點檢查;將藥師不在崗執業問題作為零售藥店檢查的重點,規范藥師在崗執業行為,防止藥師兼職、掛靠或離職銷售處方藥,提高零售藥店的藥學服務質量;對許可事項有變更項目的企業開展GSP認證跟蹤檢查,杜絕利用變更許可事項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
(4)全面推進涉藥單位藥品的全方位配送工作。將全縣醫療機構和藥店納入農村“兩網”建設當中,實行統一配送,按照“新農合”的要求,取消未按要求接受統一配送的醫療機構的“新農合”定點單位資格,加強對定點配送企業的監管,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5)嚴厲打擊非法回收藥品行為。加強對醫院、藥房周邊和集貿市場、公園、車站等重點地區的非法回收藥品行為的監督檢查。
(6)嚴厲打擊以義診、講座等形式無證經營藥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取締利用社區、賓館、集貿市場、公園、農村鄉(鎮)等人口密集區開展任何形式的非法夸大藥品宣傳和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藥品銷售等無證銷售藥品違法行為。適時公布典型案件,曝光違法行為,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科學用藥觀念,提高防范意識。
(二)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整治
1.整治目標
12月31日前實現縣鄉兩級醫療機構50%進入“規范藥房”和10%進入“示范藥房”行列。
2.主要任務
創建醫療機構“規范藥房”,加大對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的監管力度。繼續開展“規范藥房”創建活動,對監督評比檢查中不合格項目及時進行整改。監督醫療機構規范藥品購進渠道,建立健全供應商資質檔案,及時索取產品檢驗報告書,完善倉儲設施,確保購進藥品質量,依法查處非法購進和使用藥品行為。
(三)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安全整治
1.整治目標
12月31日前使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單位的經營、使用醫療器械行為得到進一步規范,質量管理體系有效運行,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各項質量管理記錄真實、完整、可追溯,真正做到依法經營、使用;有效遏制各種違法經營、使用行為。
2.主要任務
(1)開展對重點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的檢查,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進行全覆蓋檢查,重點檢查一次性無菌、植入等醫療器械產品的經營和使用。徹底整治以銷售隱形眼鏡及護理液、助聽器、治療儀等產品為重點的無證經營行為。
(2)整治和規范醫療機構使用醫療器械秩序。加強對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的采購、使用管理及質量事故等方面的檢查,重點檢查植入性醫療器械質量跟蹤、醫療器械儀器設備使用檔案、醫療器械購進渠道、直接接觸無菌醫療器械人員健康檔案等。加大對醫療美容院所、口腔診所和鄉(鎮)衛生院的檢查力度,依法查處使用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已淘汰醫療設備的違法行為。
(四)藥品、醫療器械違法廣告整治
1.整治目標
12月31日前實現對媒體廣告的監測率達100%,對店堂廣告的監管覆蓋率達100%;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療效證明的嚴重違法藥品廣告,基本清除違法的店堂廣告。使我縣各類媒體刊播的違法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眾對我縣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信任感普遍增強。
2.主要任務
(1)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違法廣告監測力度。對轄區內廣告載體重點時段、重點欄目廣告實施重點監測,對店堂廣告進行全方位監管,有效遏制違法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的。
(2)加強對違法廣告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企業的監管力度。對嚴重違法廣告所涉及的藥品和醫療器械進行監督抽驗,對抽驗不合格的藥品進行從重處罰。
四、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0*年9月21日—9月30日)
在全縣范圍內對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進行動員,部署整治工作。同時,利用各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藥品、醫療器械監管的法律、法規,宣傳開展整治工作的目標、主要任務和有關要求。
(二)組織實施階段(20*年10月1日—11月30日)
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各相關責任部門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開展專項檢查工作。
(三)全面總結、驗收階段(20*年12月1日—12月31日)
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對各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迎接國家省、市、縣等相關部門的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認清形勢,提高認識
相關部門及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要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將此項工作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來抓,真正形成“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經營使用單位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體系,確保藥品、醫療器械流通、使用環節的質量安全。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相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領導,成立組織機構,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明確責任,按照整治工作目標和任務要求,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結合實際制定整治方案,逐級分解落實。各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要按照專項整治工作的要求,建立工作機制,迅速組織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確保整治工作抓出實效。
(三)嚴格督查,務求實效
縣藥品和醫療器械質量安全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各單位、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藥品、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開展不力和自查整改不到位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情節嚴重的要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相關責任。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區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工作目標
深入學習宣傳《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母嬰保健法》和《國家計生委、衛生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規定》年第8號令)等法律、法規。
依法查處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行為的案件。
加強B超管理、妊娠14周以上流引產和終止妊娠藥品管理。加強對生育全過程的跟蹤和服務。
標本兼治,健全和完善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的制度和機制。使整治、打擊“兩非”工作形成制度化、經常化。
三、治理內容
一)檢查的重點單位
各級各類醫療保健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個體診所、民營醫療機構、藥品批發零售企業等。
二)查處的重點違規行為
1.非醫學需要利用超聲技術、染色體檢測和其他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行為。
實施手術和使用藥物為孕婦終止妊娠的行為。2.個體診所、民營醫療機構、非法行醫機構鑒定胎兒性別。
3.組織、介紹妊娠婦女進行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行為。
4.非法購置、使用B超及染色體檢測等設備拒不備案的行為。
擅自實行終止妊娠手術或者自報新生兒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證明的行為。5.符合法定條件妊娠14周以上的孕婦。
四、實施步驟
分三個階段。專項治理從2011年8月開始至2012年3月,為期8個月。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1年8月)
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區級和各鎮(街道)組成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對本轄區內的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
對檢查出的問題向被查單位通報并提出整改意見。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檢查采取核對資料和座談等方式對全區各級醫療保健機構、個體診所、民營醫療機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藥店進行隨機抽查。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專項檢查結束后,區人口計生委、衛生局對活動情況進行梳理總結,形成書面報告報區政府。
三)督查評估階段(2012年3月)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被查單位法人作為第一責任人,針對專項檢查中暴露的突出問題。就本單位存在問題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和整改進度,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區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區集中整治“兩非”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檢查情況,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具備法定資格的B超使用、產前診斷、終止妊娠定點醫療保健機構,公布有獎舉報電話。
五、工作要求
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切實加強整治“兩非”專項行動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各鎮(街)各部門要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積極落實各項保障措施,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完成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