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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療糾紛;方法計劃;醫院病人
一、醫療糾紛的管理方法
(一)安撫家屬和分析原因
醫生和病人都不希望發生醫療糾紛,但是如果真的發生了,醫院和病人家屬必須直面問題,盡早找出過錯方和解決問題。在發生醫療糾紛的第一時間,醫院要盡力做好安撫病人家屬的職責,因為這個時候病人的情況一定很危險,病人家屬也很擔心病人的安危。醫院出于人道主義要照顧好病人家屬,讓病人家屬的心得到溫暖,緩解病人家屬傷心焦灼的心情,也會讓病人家屬感受到醫院是負責任的。與此同時,醫院領導部門要召集相應科室的主任、醫生和護士開會分析病人的病歷和手術執行計劃,找到是不是因為醫院醫生的處置不妥當而造成病人出現意外。在找原因的過程中,一定要做到公開、公正、透明,為防止的現象發生,也給病人家屬一個真實有信的醫院形象。
(二)醫院管理部門和醫生的自我改進
醫院可以對出現醫療糾紛幾率較大的科室多強管理,讓該科室醫護人員多多注意和時時刻刻認真工作,防止發生醫療糾紛。在全院范圍內強調醫患關系,要求每個醫生服務態度必須要改進。這樣做才能把發生醫療糾紛發生的概率降至最低,才能讓病人重新感到醫院和醫生是最親近的人。
二、醫療糾紛的防范方法
(一)醫生和護士從心中做起
和病人最直接接觸的人是醫生,醫生代表著醫院的形象,醫生和病人交談時的表情和語言,就會讓病人對醫院產生第一直覺。醫生對病人要關心體貼,醫生對待病人的態度要好,給病人一種親切感,讓病人及家屬著急焦灼的心情得到緩解,讓病人相信醫生,讓病人信賴醫院。
醫生的專業水平一定要高,醫生寫的醫囑關系著病人的生命,所以醫生也要時時補充新的醫療知識,要在醫療方面不停息的學習。醫生一定要有責任心,更不能嫌麻煩,醫生的一份細心可能就會挽救一個病人的生命,醫生多留心一點病人的發病癥狀,可能就不會出現誤診的情況。同時心里也要時刻注意醫療糾紛事件的發生。護士的工作狀態要高度集中,比如在分發藥品時,不能有一絲懈怠工作必須認真。如果有任何錯誤發生,那就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所以在工作必須兢兢業業不能有一絲馬虎。
(二)治療過程透明化
往往病人到了醫院,還不知道做了幾項治療拿了什么藥,幾百元甚至幾千元就已經花完了,這就容易發生醫療糾紛。從掛號看病到拿藥,或者住院進行手術治療,都要對病人和病人家屬做到透明化處理。繳費要透明化,治療方案要透明化。醫生和護士不能嫌棄病人的咨詢麻煩,如果哪一部分存在問題,醫生護士一定要配合病人解決問題。透明化處理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醫生和患者的關系,降低了醫療糾紛發生的概率。
病人的手術方案和手術過程中存在的危險一定要詳細的告知病人及家屬,讓他們做好心理準備。即使最后手術真的出現了預期的問題,病人會減少責怪醫院和醫生不盡心工作和工作出現失誤的問題,這就是透明化的好處。醫生和護士對病人要注意的事項要反復強調,以防病人因吃過量藥或者吃了不能吃的東西而造成病情加重。透明化處理問題讓病人清楚自己的治療方案,病人清楚自己病的嚴重程度,使病人在心里早早的做好了準備,降低了醫療糾紛發生的機率。醫生護士和病人一起致力于改善現在的醫患關系,讓醫生和病人成為一家人,共筑良好的醫院秩序和親近友善的氛圍。
三、結束語
雖然人人都說醫療糾紛問題不好解決,但是醫院和醫生就是要把這個問題徹底解決。從醫生和護士做起,讓病人及家屬重新認識醫生和護士還有醫院這個大環境。改善醫患關系,醫生護士和病人都要盡力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醫生和護士要盡自己的全力治療病人,病人要對醫生和護士有信心,一起攜手克服病魔。希望本文所說的管理方法和防范措施可以幫到醫療工作者,今后若有更有效的解決辦法要及時補充進恚一起下定決心改善醫生和病人的關系,降低醫療糾紛發生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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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療糾紛;醫護人員;防范和處理
1 醫療糾紛的現狀
隨著我國公民法律意識、權利意識、維權意識的提高,醫療糾紛正呈增加趨勢,這不僅嚴重影響了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也增加了醫療單位的經濟負擔,損害了醫院合法的經濟效益,挫傷了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影響了醫院和醫務人員在社會上的聲譽。因此,調解和處理棘手的醫療糾紛成了門診部辦公室的一項重要內容。醫療糾紛的調解和處理工作,具有難度大、技術性強、環節多、工作量大的特點。面對形形、令人頭痛的醫療糾紛,醫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財力。不論何種原因引起的,也不論是何種類型的,更不論最終采取什么方式予以解決的醫療糾紛,均會對社會、醫患雙方造成很大的不良影響。因此,在加強醫療糾紛調解和處理的前提下,必須重視醫療糾紛的防范工作。只有有效地防范了醫療糾紛,才能從根本上消除醫療糾紛造成的不良影響。
2 患方經濟狀況及對醫療付費的態度
從消費行為角度觀察,經濟狀況拮據或對經濟支出計較的人群,易在收費項目上引申對醫療服務項目合理性產生質疑,引發醫療糾紛,有的試圖通過質疑免除某項費用,有的則希望得到加倍賠償。
3 患者關系人及關系人對醫療方案的態度
法律上,患者的身體處置權屬于患者本人,實踐上,大多數情況下,患者關系人起到很大作用,因此,不僅要觀察患者本人的行為,還應觀察患者關系人的行為,特別是病重、病危患者的關系人的行為,當患者的關系人可能對醫療行為挑剔時,預示著醫療糾紛發生的可能,有時關系人很可能是醫療糾紛的始作俑者醫療服務行為自我檢視 任何一點醫療服務行為缺陷都有可能成為醫療糾紛的“隱患”,重點從以下幾點去識別。
3.1 診療方案是否符合醫療原則
診療方案是醫生依據病情分析判斷制定出來的,可能會出現不完全正確,或遺漏,或不屬于最佳,但必須符合醫療原則,做到應該分析判斷到的必須分析判斷,不應出現有違醫療原則現象。
3.2 醫療行為有無引起對患者的損害結果
患者往往注重結果,對造成結果的原因卻避而不談;而醫師更注重產生結果的過程和原因,任何一種醫療行為造成對患者身體的損害都可能引發醫療糾紛,處理時要區分難于避免和可避免兩種情形。
3.3 加強醫療管理,提高醫療質量
(1)要加強醫務人員的醫德醫風教育,增強工作責任心,規范服務語言,積極提倡禮貌用語。在診療過程中通過加強對病人疾病知識的健康教育、解釋溝通、心理護理等,建立融洽的醫患關系,努力提高對病人的服務滿意度。
(2)建立健全醫療服務質量控制體系,對違反診療護理規范的人員要認真查處,責任到人。
(3))建立培訓考核制度,嚴格實習生、進修人員的管理,明確帶教人員的責任。
(4)加強醫療質量監督管理,定期進行醫療技術質量的動態分析、評估和跟蹤調查,從嚴把好質量關,使醫療技術操作達到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標準。
總之,醫療機構醫務人員不能存在僥幸心理,在醫療活動中絕不能違反醫療衛生方面的國家法律或職業規范,杜絕失職行為是醫院避免醫療糾紛的根本方法。
3.4 改善就診環境,方便病人就診
積極改善診療區的醫療條件和基本設施,努力為患者創造良好的就醫環境,根據患者的需要,調整門診布局,方便病人就診,努力創建“花園式環境,賓館式服務”的現代化醫院,徹底消除病人掛號、收費、取藥排隊的現象。建立便民服務措施,如供應茶水、免費郵寄化驗單、設立健康教育咨詢臺、值班主任及時解決病人的需求等,形成便民服務流程和網絡。
3.5 強化法律意識,樹立法制觀念
(1)組織醫務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如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等,使其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更重要的是使醫護人員自覺的依法行醫,有效避免醫療糾紛的發生。
(2)醫護人員要有糾紛意識,醫院醫務人員應更新觀念,樹立法律意識和糾紛意識,在診療活動中保持清醒的頭腦,認識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若稍有不慎就會引起病人的不滿,就有可能引發醫療糾紛。
(3)醫護人員要有舉證責任意識,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上使醫療機構承擔了較大的責任。在醫療訴訟案件中,原告病人只需證明自己曾在被告處接受過診療并在診療后出現了人身損害后果,就算完成了原告的舉證責任。此后,舉證責任的“皮球”就踢給了被告――醫院,由醫院提供證據來證明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及不存在醫療過錯,如果醫院不能提供充足有利的證據,即舉證不利,將承擔敗訴的結果。因此,醫務人員應當有舉證責任意識。在診療活動中不能重治療、輕病歷,不能光做不記或光說不記。病歷不僅是記載病人病情和醫務人員診療理活動的醫療文書,也可能成為以后出現醫療糾紛時的法律文書,成為決定自己在醫療官司中命運的重要證據。
4 結語
醫療糾紛具有放大效應,最初發生時如果不及時干預和處理,會逐步升級。對待醫療糾紛,預防是根本,而一線醫務人員在預防醫療糾紛中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人非圣賢,孰能無過”,一線醫務人員在始終保持規范的醫療服務行為的同時,應善于識別醫療糾紛隱患,加強醫患溝通,要學會“治病”的同時“治人”,掌握患者的心理動態,尊重患者權利,幫助患者解決心理問題,化解醫患矛盾。在處理醫療糾紛時,應注意傾聽患方訴求,切忌無“裁判”情況下的爭議,注意保護自身權益不受侵犯和證據的收集整理,學會在患方冷靜的時候溝通,盡可能使醫療糾紛能在患方理智的時候處理。
參考文獻:
【關鍵詞】醫療糾紛;認知;態度;行為;基層醫務人員
中圖分類號:R197.323.4文獻標識碼:ADOI:10.3969/j.issn.10031383.2016.05.021
【Abstract】ObjectiveTo know about the status of cognition,attitudes and behaviors of rural doctors on medical disputes related knowledge,so as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the managers to strengthen management for rurallevel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s of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among rural doctors.MethodsAn multistage cluster random sampling was conducted in 1697 rural doctors who worked in 603 rural health clinics (rooms) in Guangxi,and the survey contained cognition,attitudes and behaviors,etc.of medical disputes related knowledge.ResultsIn the cognition of medical disputes,88.7% of rural doctors understood the meaning of medical disputes,72.2% knew the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dealing with medical disputes,56.7% thought that the medical disputes were caused by medical technology or medical ethics,76.3% of them felt that the medical disputes were due to medical liability issues and 71.1% felt that it was hard to prevent the medical disputes.In the attitudes of medical disputes,76.3% of them were aware of hardship of medical disputes,70.1% thought that China’s current doctorpatient relationship was tense,74.1% thought that the current medical disputes made them nervous,72.2% of them thought that doctors were becoming more and more difficult,and 57.7% thought that the medical disputes were increasing.In the prevention of medical disputes,67.0% of the rural doctors could patiently explain the illness and treatment to the patients,73.2% could tell the detailed illness and treatment to the patients’families,78.4% fulfilled the obligation of informing,82.5% of the rural doctors kept standard system for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in mind,38.1% believed that scope of inspections and projects needed to be expanded,56.7%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avoid patients with high risks and complicated diseases,and 50.5% of them might choose referral treatment.In the view of preventing medical disputes,77.3% of the rural doctors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improve their salary,91.8% of them thought that the key was to improve medical ethics,87.0% of them thought that they needed to improve their professional quality,diagnosis and treatment levels,70.1% of them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ask the villagers to act as supervisors,and 90.7% of them thought that it was necessary to receive training on knowledge of medical dispute prevention.ConclusionPrevention knowledge cognition on medical disputes among rural doctors is not enough,their attitude is negative,and they are not active enough while dealing with the medical disputes.Thus,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propaganda and training of medical dispute prevention knowledge as well as intervention of prevention attitudes and behaviors.
【Key words】medical disputes;cognition;attitudes;behaviors;basic medical staff
醫療糾紛是指在醫療行為過程中,在醫方(醫生或者醫療機構)與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親屬)之間產生的因醫療過錯、違約、診療認識分歧、診療服務不滿等原因導致雙方利益受到損害而引發的糾葛,需要通過行政的或法律的方式方可解決的醫患糾紛[1~2]。根據我國衛生計生委公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醫療機構門診接待數量為73億人次,發生醫療糾紛為7萬件左右。雖然7萬件醫療糾紛在就診數量中的占比并不高,但每一起都會令眼下緊張的醫患關系雪上加霜。因此,醫療糾紛問題已經成為衛生領域不容忽視的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了醫務人員的正常診療和患者治療問題,妨礙著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解決醫療糾紛問題是一個艱巨的任務,然而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涉及各個方面的問題。農村地區的村醫是醫療衛生服務行業中最基層的服務人員,因此了解農村地區村醫對醫療糾紛的認知、態度、行為,對防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糾紛的發生具有重要意義。為此,筆者對廣西地區的村醫進行醫療糾紛相關知識的認知、態度、行為調查,現將結果報告如下。
1對象與方法1.1對象采用多階段整群隨機抽樣的方法,于2014年5~7月在廣西14個地級市中隨機抽取3個市,在抽中的3個地級市的轄區內各隨機抽取一個縣,對共3個縣的所有行政村(603個)的村衛生所(室)的醫務人員進行問卷調查。
1.2方法(1)設計調查問卷。參考相關文獻[3~6]設計調查問卷的初稿,然后采用專家咨詢法,聽取專家意見與建議,擬定調查問卷各條目的內容;經預調查檢驗問卷條目設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同時進行信度和效度檢驗,進一步對問卷作修改和完善后,確定調查問卷各條目的內容。內容包括:①村醫的基本情況,如年齡、性別、工齡、學歷、月收入等;②村醫對醫療糾紛的認識,如醫療糾紛的含義,國家處理醫療糾紛的相關法規等,共14個條目;③村醫對醫療糾紛的態度,如對醫療糾紛的憂患意識,醫患關系是否緊張等,共11個條目;④村醫對醫療糾紛對診療行為影響的認識,如對患者的病情和治療方案是否向其或其家屬耐心講解,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是否會讓您為了防范醫療糾紛而廣泛檢查等,共14個條目;⑤村醫對防范醫療糾紛的看法,如目前的工作量與工作壓力跟收入相比,作為一個優秀的醫務人員的標準是什么等,共11個條目。(2)調查方法。由經指導或培訓過的當地鄉鎮衛生院的調查員對被調查者進行調查問卷,被調查者獨立填寫,并當場回收。
1.3數據處理所有數據采用Epidata 3.1軟件進行錄入,并設置數據核查命令,對數據輸入的正確性和邏輯性進行實時核查。通過SPSS 13.0統計軟件對數據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
2結果2.1基本情況調查共發放問卷1717份,收到有效問卷1697份,有效率為98.8%。被調查的醫務人員中,男1137名,占67.0%,女560名,占33.0%;年齡28~70歲,平均(49.6±10.9)歲;從事村醫的平均工齡為(24.3±12.4)年;本科36名,占2.1%,大專53名,占3.1%,中專或高中及以下1608名,占94.8%。
2.2村醫對醫療糾紛的認知1697名村醫中,了解醫療糾紛含義者1505名(占88.7%),了解處理醫療糾紛的相關法律法規者1225名(占72.2%),認為醫療糾紛是由診療方醫療技術或醫德醫風問題導致者962名(占56.7%),認為醫療糾紛屬于醫療責任問題者達1295名(占76.3%),但也有507名(占299%)認為醫療糾紛基本上是患者故意刁難引起的。對于醫療糾紛防范前景有1207名(占71.1%)村醫認為醫療糾紛難防范,有1381名(占81.4%)認為告知患者診療方的管理內容、提供醫務人員信息、完善病例等措施可以防范醫療糾紛,有1470名(占86.6%)認為化解醫療糾紛的方法是早發現、早處理。
2.3村醫對目前醫療糾紛的態度本研究主要從村醫的角度調查村醫對醫患糾紛的憂患意識、醫患糾紛帶來的心理變化、醫療糾紛發展趨勢和產生原因的看法等內容。調查結果顯示,1697名村醫中,有1295名(占76.3%)村醫對醫患糾紛有憂患意識;1190名(占70.1%)村醫認為我國目前的醫患關系緊張;有1258名(占74.1%)村醫覺得當前的醫療糾紛讓自己感到緊張;有1225名(占72.2%)的村醫認為現在的醫生越來越難做;有979名(占57.7%)認為有上升趨勢。對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有613名(占36.1%)認為是醫療服務態度差,有263名(占15.5%)認為是缺乏醫患溝通,有154名(占9.1%)認為是患者或家屬無理取鬧,有244名(占14.4%)認為是醫療技術水平低,有139名(占8.2%)認為是醫生不滿足患者的要求,有122名(占7.2%)認為是醫療診療收費偏高,有122名(占7.2%)認為是患者法律意識增強,有88名(占5.2%)認為是診療方管理不到位,有70名(占4.1%)認為是診療方過度檢查和用藥,有70名(占4.1%)認為是診療方誤診誤治,有53名(占3.1%)認為是患者對疾病嚴重程度不了解,有53名(占3.1%)認為是由于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有36名(占2.1%)認為是媒體的歪曲報道。
2.4村醫防范醫療糾紛的診療行為1697名村醫中,有1137名(占67.0%)村醫做到向患者耐心講解病情和治療方案,有1242名(占73.2%)村醫做到向家屬詳細介紹病情及治療情況,有1330名(占784%)村醫能做到對患者履行告知義務,有1400名(占82.5%)村醫能做到在診治患者時謹記診療規范要求。為防范醫療糾紛,有647名(占38.1%)村t認為需擴大檢查范圍和項目,有962名(占567%)村醫認為需回避高危和疑難患者,有857名(占50.5%)村醫對患者會做轉診處理。在遇到患者或家屬干擾診療方案時,有1173名(69.1%)村醫認為應嚴格按照診療原則實施診療行為,認為在不影響診療效果情況下盡量滿足患者或家屬要求的有579名(占34.1%)。
2.5村醫對防范醫療糾紛的看法1697名村醫中,有1312名(占77.3%)認為需提高待遇,讓工作量、工作壓力與收入成正比,有1558名(占91.8%)認為關鍵是提高醫德,有1476名(占87.0%)認為需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診療技術水平,有1190名(占701%)認為可請村民擔當監督員監督診療行為,有1539名(占90.7%)認為需對村醫開展醫療糾紛防范知識培訓。
2.6村醫獲取防范醫療糾紛知識的途徑1697名村醫中,有1558名(占91.8%)村t從與朋友聊天獲得防范醫療糾紛知識,有1400名(占82.5%)是吸取親身經歷的教訓獲得防范醫療糾紛知識,有665名(占39.2%)是通過宣傳資料獲得防范醫療糾紛知識,有1680名(占99.0%)是通過期刊獲得防范醫療糾紛知識,有1575名(占92.8%)是通過電視獲得防范醫療糾紛知識,有1101名(占64.9%)是通過上級會議或培訓獲得防范醫療糾紛知識。
3討論提高對醫療糾紛認知水平是防范醫療糾紛的必要措施。調查結果顯示,村醫對醫療糾紛的含義及國家處理醫療糾紛相關法律法規的了解程度較高,可是還有不少村醫對相關法律法規不甚了解,甚至還有大多數的村醫認為醫療糾紛難以防范。其實這種認識在很大程度上對于防范醫療糾紛存在很大的危害性,這種認識誤區可以很大地影響到村醫在今后的診療中采取消極的防御性醫療行為。所以,村醫在工作中提高防范醫療糾紛的認知水平是非常關鍵的,特別是需要加強對防范和處理醫療糾紛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如醫療行為構成侵權的要素(即違法行為、損害后果、損害后果與違法行為之間有必然的因果關系、主觀上有無過失)、舉證責任倒置、醫療文書記錄的注意事項、知情同意等等。村醫應懂得在診療工作中的法律責任與義務,明確醫療活動中的違規行為,從而規范自己的醫療行為,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7]。
調查發現,大多數村醫都能做到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并認真履行告知義務。但也發現村醫對當前醫療糾紛的態度感到緊張,大多數村醫感到醫生越來越難做,認為我國醫療糾紛呈現一個上升的趨勢。這反映了當前村醫在加強醫患溝通,擺正服務態度等方面有待提高。現實生活中,有些醫患矛盾和醫療糾紛的產生是由于醫患雙方不能換位思考,相互缺乏理解和信任造成的[8]。實證表明,不良的醫患溝通是導致醫療糾紛的重要根源,信息不對稱是阻擋醫患有效溝通的障礙,加強與患者之間的有效溝通是防范醫療糾紛的重要途徑[9]。
調查發現,大部分村醫認為遵循醫療規章制度是防范醫療糾紛的重要保障。有82.5%的村醫自認為在日常診療活動中能夠時刻謹記醫療服務各種規章制度,嚴格規范自身的診療行為。由此可見,基層醫療衛生管理部門需要加強對規章制度的督促落實,切實做到讓村醫在行醫過程中和處理醫療糾紛時能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加強對村醫診療行為的監督檢查,實行責任制,把規章制度的落實與個人的切身利益掛鉤,促使村醫樹立起對患者高度負責的思想。有90.7%的村醫認為自己需要進一步接受醫療糾紛防范知識的培訓。因此醫療衛生管理部門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加強對村醫展開培訓工作,在提高村醫的醫療技術水平,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同時,增強村醫醫療糾紛的防范意識。
總之,當前醫療糾紛的產生是復雜的,村醫作為最基層的醫療衛生服務者,在服務中以高尚的職業道德、良好的工作作風、規范的診療行為開展診療活動是防范醫療糾紛的根本所在。在當前新時期醫學模式的轉變中,著力推進以人為本、以患者為中心理念的形成,促使村醫樹立起對患者高度負責的思想,提高醫療技術水平,提高服務質量,能有效防范醫療糾紛[10]。管理部門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村醫展開培訓工作和建立科學的質量管理體系,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使村醫對如何處理醫患關系有進一步的認識,并在診療活動中采取積極的措施加以有效的防范,同時也要切實保障村醫的合法權益和社會聲譽。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平等和諧的醫患環境。參考文獻[1]徐丹.論中國醫療糾紛訴訟解決機制的完善[D].桂林:廣西師范大學,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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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療糾紛檔案 作用 管理 創新
醫療糾紛是患者或其家屬與醫療機構之間因對診療護理過程中發生的不良后果及其產生的原因認識不一致而導致的分歧或爭議。醫療糾紛檔案是近年來醫院檔案工作中出現的新生事物,它是在醫療糾紛產生、處理、結案及糾紛事件總結階段所產生的文字、聲像、實物等多種載體形式的材料,反映的是醫療糾紛的起因、事件性質、處理途徑、受理部門、審理結論、處理方式、效果評價等等,是對整個案件完整的、原始的、客觀的記錄,同時也可以為醫院的發展建設提供參考依據。醫療糾紛檔案的管理工作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對醫院正確處理醫療糾紛、加強醫療安全有著重要的意義。
一、醫療糾紛檔案在醫院檔案服務中的作用
1.交流作用
通過開展醫療糾紛檔案的交流學習,積極研究和借鑒其他國家和地區或同一地域的醫療糾紛檔案管理的先進經驗和模式,有利于醫院更好地融入到國際國內競爭性醫療市場上,提高醫院醫療相關業務的競爭力。醫療糾紛的解決涉及醫患雙方的權益、醫療秩序、醫療安全及社會穩定,通過醫療糾紛檔案工作的交流,也可為醫院和患者提供有效的服務。
2.作為決策參考的作用
通過對醫療糾紛檔案的掌握和了解,認清當前醫療行業中醫患糾紛遇到的新形勢、新問題,分析各類糾紛的處理過程,對已經發生的糾紛進行歸納、總結,可以發現醫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找出醫院內部業務建設和醫療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從而為管理決策提供參考,以便醫院管理層及時采取相應措施,使醫院各項建設日趨完善。
3.指導作用
醫療糾紛檔案是醫院在處理醫患雙方的爭議時所形成的資料記錄和經驗總結,在日常的醫療服務過程中,醫護人員可以學習醫療糾紛檔案的內容,并應用到工作實際當中去,盡可能減少工作中的偏差,盡量避免醫療糾紛的出現。若出現了醫療糾紛,醫護人員也可學習借鑒檔案中類似糾紛的處理經驗,從而找到問題解決的突破口,以確保醫院醫療安全及醫療活動的正常進行。同時,醫護人員也可通過查閱糾紛檔案,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提高責任心,促使自己不斷提高醫療診治水平,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4.提升醫護人員素質的作用
醫療糾紛檔案包含醫學、藥學、文書學、檔案學、法學等基本學科知識和原理,醫療糾紛檔案的形成、歸檔和利用都需要醫護人員參與,這就要求醫護人員必須具備相應學科領域的知識和技能。醫療糾紛檔案的管理工作有助于提升醫護人員的業務素質,以便更好地為組織目標服務。
5.作為課題研究素材的作用
醫患糾紛已經成了當前社會的熱點問題之一,越來越多的研究人員開始參與到醫療法學和醫患關系方面的研究中來。醫療糾紛檔案載有各類典型案例,最貼近醫療糾紛實際,通過對完整而豐富的醫療糾紛檔案的研究,將使醫療法學和醫患關系方面的研究更具有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以便提供更好的解決處理平臺,更好地解決醫患糾紛,有效地為醫院和患者服務。
二、醫療糾紛檔案管理現狀
以往醫療糾紛較少,醫療糾紛檔案也少,醫療糾紛檔案的管理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近幾年來,雖然醫療糾紛日益增多,但由于醫療內部管理體制的原因,醫療糾紛檔案管理工作仍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在出現醫療糾紛后,部分醫院領導往往重視醫療糾紛的處理過程,而對醫療糾紛的后續工作,如醫療糾紛檔案的管理工作不夠重視,加之經辦部門法制觀念淡薄,不能積極主動地將處理醫療糾紛所形成的文件及時送交醫院檔案室歸檔,造成醫療糾紛檔案管理的無序,使糾紛檔案流于紙面化,不能為醫院管理的提升起到應有的作用。因而,當醫院再次出現類似的醫療糾紛時,便沒有現成的資料可供參考,醫院往往疲于應付,造成資源的浪費。此外,由于管理方法不恰當,醫療糾紛案件在立卷歸檔時,也易造成信息的丟失,為以后的查閱工作帶來困難。
三、醫療糾紛檔案的管理創新
醫療糾紛檔案主要由醫療機構提供的材料、患方提供的材料、鑒定機構材料、司法機關文書等幾部分內容組成,材料來源多、類別雜。在相當多的醫患爭議中,雙方還會因對賠償方案無法達成協議,最終選擇通過司法程序解決問題,這就使案件解決進入一個較長的過程,這也讓醫療糾紛檔案內容更加復雜。醫療糾紛檔案專業性強、材料類別多、產生周期長的特點,使得在這類檔案管理工作中,更需要提高管理人員素質,做好糾紛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并完善相應的管理制度。
1.配備醫療糾紛檔案管理的專門人才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辦公自動化系統得到廣泛使用,為實際工作開展提供了諸多便利。檔案部門的管理工作也從傳統文獻資料的管理逐步向信息化、網絡化和數字化信息資料的管理轉變。因醫療糾紛檔案的特殊性和專業性,糾紛檔案的管理工作必須配備專業人才。這類人才不僅要精通檔案專業的基礎理論和現代計算機技術,還需熟悉與醫療糾紛檔案密切相關的醫學、法學、醫療糾紛處理程序等知識,具備判斷、分析、識別、整序等信息處理能力,擅長檔案的導讀、開發和利用,能將檔案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技術結合,為科學研究和社會管理服務。
2.在醫療糾紛處理過程中適時收集糾紛資料
醫療糾紛的處理大致分為住院、訴訟或協商、處理三個階段,每一階段都有相應的重要資料。為使醫療糾紛檔案盡可能完整、真實、準確地反映整個醫療糾紛的全過程,為以后歸檔資料的查詢提供可參考的信息,可以借鑒基建檔案資料收集的管理方法,對醫療糾紛檔案實行專人跟蹤,隨時收集每個環節產生的資料。
3.堅持對醫療糾紛資料的規范化整理
規范制作是案卷標準化的關鍵。醫療糾紛檔案資料多、內容豐富,如何使案卷清晰、有條理,以便于以后更好地為醫院綜合管理服務,這是每一位檔案管理工作者必須思考的問題。根據醫療糾紛檔案材料的形成過程和特點,我們可以以糾紛解決途徑作為檔案整理的主線,區別案由,根據不同糾紛的不同特征,按照其形成的時間、順序和規律加以系統整理,分類立卷,并保持各項資料之間的有機聯系,形成獨立、完整的糾紛處理案卷。這樣在需要時,這些案卷就可隨時為醫院處理醫療糾紛提供相關資料,充分發揮醫療糾紛檔案在醫院行政管理中的作用。
4.完善醫療糾紛案件的制度化管理
關鍵詞 預警 干預 防范 醫療糾紛 作用
防范和減少醫療糾紛,盡可能避免醫療事故的發生是各級醫療機構一個永恒的主題。近年來,由于人民群眾法制和自我維權意識的增強,如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失誤或過失、醫患溝通信息不暢、或由于醫療技術及醫務人員工作責任心等問題,以及醫學科學本身的復雜性、多變性及不可預知性等方面原因,當醫方醫療活動達不到患方所希望的結果,就容易使患者對醫方醫療活動產生質疑,引發醫療糾紛。我院從2010年開展醫療危機預警和干預管理后,醫療糾紛明顯減少,為醫院又好又快,更好更快發展營造了良好的工作環境。
醫療糾紛原因分析
醫療糾紛發生的主要原因有5種:醫療技術原因、醫務人員工作責任心、醫患溝通、醫療服務收費及其他。2007~2009年發生醫療糾紛19例:醫療技術原因糾紛5例,醫患溝通和醫務人員工作責任心糾紛6例,醫療服務收費糾紛6例,其他原因2例。2011年1~12月發生醫療糾紛6起。技術原因1例,醫患溝通和醫務人員工作責任心2起,醫療服務收費3例。醫療糾紛發生率較采用危機預警和干預管理前明顯下降。
醫療糾紛的預警管理
醫療糾紛高危人群的介定:凡是危、急、重癥患者,術前患者,術后患者和經規范檢查治療療效欠佳患者及既往有醫療糾紛史的患者均為醫患矛盾高危人群,是醫療糾紛重點防范的群體,對上述群體應加強信息的采集。
醫療糾紛等級的評估:醫療糾紛共分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紅色預警三個等級。在醫患矛盾的初始階段,由所在科室主任和護士長對發生的糾紛迅速進行風險評估,初步確定醫療糾紛預警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化解醫患矛盾。黃色預警:醫方在醫療過程中不存在錯誤和過失,醫患矛盾程度較輕,有演變成醫療糾紛的可能,若演變成醫療糾紛預計造成的后果輕微,經科室內調解問題即可解決,醫患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患者及家屬對醫方的工作不滿意不理解,認為醫方工作不積極、主動,對患者健康的恢復造成了影響。橙色預警,醫方在醫療護理過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患者及家屬的不滿情緒明顯,演變成醫療糾紛的可能性大,一旦演變成醫療糾紛則較難處理,經科室內調解矛盾有得到解決的可能,但也有演變成醫療糾紛的可能性,若演變成醫療糾紛可能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列為橙色預警的主要情形有:患者在較短時間內的正常死亡;患者病情短期內出現較大變化;醫療費用較高的病危、重大手術患者、療效欠佳患者的重大搶救;開展新技術、新業務后出現的并發癥、后遺癥等。紅色預警,醫患矛盾嚴重,雙方互不信任,極有可能演變成嚴重的醫療糾紛,醫患矛盾雖然經科室盡力調解矛盾也難以解決,醫方在醫療活動中存在明顯的失誤和缺陷,若演變成醫療糾紛將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紅色預警的主要情形有:醫方在醫療活動中存在明顯的缺陷或過失,導致患者死亡,殘廢,功能障礙,嚴重并發癥,引起患者或家屬極度不滿。
醫療糾紛預警處置:通過對醫療糾紛進行等級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將醫患矛盾和醫療糾紛化解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的維護醫院利益和工作秩序,積極爭取解決醫療糾紛的主動權。黃色預警處置:收集到醫患矛盾的信息后,科室人員立即向科室主任或護士長匯報,科室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立即調查了解詳細情況,對醫患矛盾和醫療糾紛原因進行分析,找出癥結所在,并及時開會通報相關情況,提出改進工作要求,滿足患方服務需要,同時科室負責人主動加強醫患溝通,爭取患方對醫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化解醫患矛盾,使醫患雙方達成諒解。如科室處理不當,醫患矛盾加深,則預警級別上調為橙色。橙色預警:出現橙色預警情形時科室人員立即報告科主任、護士長,科室負責人在積極化解醫患矛盾的同時,應在6小時內上報醫務科護理部,醫務科護理部在接到情況匯報后立即參與矛盾的處置,化解醫患矛盾,防止醫患矛盾升級為醫療糾紛,并及時將處理情況上報院辦,如醫患矛盾不能調解消除,則預警級到上調為紅色預警。紅色預警,紅色預警情形一旦發生,科室負責人應立即上報醫務科護理部,醫務科護理部在積極處理醫療糾紛的同時,及時上報院領導,在院領導的參與指導下,努力化解醫患矛盾,積極爭取處理醫療糾紛的主動權。
危機干預管理機制在防范醫療糾紛的作用
在醫療活動中由于醫療行為具有極強的隨機性、人體具有的個體差異性和醫術具有不完整性的特點以及患者維權和自我保護意識的增強,醫療機構在醫療過程中發生醫患矛盾在所難免。事實證明只要提高危機管理意識,建立健全危機干預機制,加強危機風險管理,采取強有力的干預措施防范醫患矛盾,就能有效化解和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為醫療工作的正常開展和醫院的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
1.1醫方因素
1.1.1醫院管理上存在不足:(1)醫院內部機構不健全:有些醫療機構沒有專門的醫療糾紛協調部門和人員,更沒有相應的制度和流程,也缺乏與各級政府、公安等相關機關的聯動機制,一旦出現醫療糾紛,不能及時進入有序的處理流程,現場出現秩序混亂,事態失衡而醫療機構無法掌控時,不能及時得到相關機關協助配合,緩和、平息緊張氣氛,恢復、穩定現場秩序。(2)法制意識淡薄、態度消極漠然:有些醫療機構在出現醫療糾紛時,為了維護自己所謂的聲譽,爭取更多的醫療份額,不采取積極的應對措施,不客觀、公證、依法解決已經發生的醫療糾紛,以“能躲就躲,能捂就捂,能哄就哄,花錢消災”作為解決醫療糾紛的指導思考。因院方的推委、漠然,患方怨氣愈積愈深,使醫療糾紛的控制和處理的最佳時機喪失,使糾紛進一步升級和惡化,最終導致了“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這種奇怪現象的出現。(3)重物質輕精神:部分醫療機構過分追求經濟利益,把物質激勵作為了解決問題的一種主要手段,忽略了整體的環境建設、醫院文化建設、員工人文修養的培養。
1.1.2部分醫務人員業務水平低:醫療對象是千差萬別的復雜體,有社會性屬性,也有自然屬性,這就意味著醫學科學是一門不斷更新的科學,醫學技術具有日新月異的特點[1],就要求醫務人員必須終身學習,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和更新自己理論知識,但是部分醫務人員忽略了自身學習,不善于總結,導致了業務水平停滯不前,這是導致醫療糾紛的重要因素。
1.1.3醫務人員與患者溝通不到位:在實際工作中部分醫務人員溝通意識不強,缺乏與家屬溝通的技巧,事前未能使家屬了解醫學的局限性及疾病發生、發展難以預料的可能性。當患者或其家屬看到的結果與期望的醫療效果大相徑庭,并對此結果無法理解并接受現實時,臨場醫務人員不能及時、有效地予以解釋、撫慰當事人,加大了形成緊張醫患關系的機率。
1.1.4個別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缺失:我國醫務人員的個人收入與其所負擔的風險并不成正比,導致少數醫務人員職業道德缺失,尋求不正常的、甚至是違規的途徑來提高醫院及個人的收入,諸如故意夸大療效及病情的嚴重程度,從中收取更多的費用、紅包,通過過度檢查、開大處方、不合理介紹病人等形式拿回扣等,而對患者治療不精心,服務不到位,存在“冷、硬、頂、推”等現象;這些不正之風的蔓延,導致患者對醫務人員的信任度降低,埋下了產生緊張醫患關系的隱患。
1.2患方因素
1.2.1患方對醫療效果的過高期望:目前,我國民眾的綜合素質普遍不高,對醫學知識、醫學技術了解甚微,因此,對醫療工作的高風險和局限性理解不夠,對承擔救死扶傷責任的醫務人員寄予過高的期望,認為醫院是治病救人的地方,只能讓患者生還,不能讓患者死去。當患方期望的醫療效果沒有出現,甚至出現患者死亡與期望的醫療效果大相徑庭的結果時,患者或其家屬期望的破滅,對其構成的打擊是巨大的,極易形成緊張的醫患關系,也極易升級為醫療糾紛或刑事案件。
1.2.2患方對正常解決醫療糾紛的方式缺乏信心:因醫學存在高度專業性,患方往往處于專業劣勢,法官因缺乏對醫學知識的了解,無法獨立對案件作出判斷,審理多需要借助醫療事故鑒定或司法鑒定機構所作出的鑒定結論,而多渠道的鑒定可能出現相互矛盾的結論,且持續時間長,程序復雜,費用高。這諸多因素容易導致患方對正常解決方式缺乏信心,而采取非理,這也是導致醫患關系緊張的重要因素。
2對策
如前所述,日趨緊張的醫患關系不僅嚴重干擾了醫療機構的正常醫療秩序,加重了醫務人員的心理壓力,妨礙了臨床醫學的發展,同時也影響到了患者及家屬的心理,不同程度地給患者的就醫帶來了不便。筆者認為,緩解緊張醫患關系的對策主要有如下幾點。
2.1進一步加大醫療投入和完善醫療體制進一步加大醫療投入完善醫療體制,為緩解醫患關系奠定物質基礎。(1)加大政府財政對醫療事業的投入,尤其是對基層醫療事業的投入,逐步合理配置醫療資源,改變醫療機構自主經營、自謀出路的現狀,提升醫療工作者的待遇,讓醫療工作者的待遇與付出相對匹配。(2)適度給醫療機構人事自,醫療機構能根據自身情況選用醫務工作者,認真做好醫務工作者人才梯隊建設,以改變病人多醫務工作者嚴重不足、人員斷層的現狀。(3)切斷商業賄賂的源頭,才能真正意義上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還醫療環境一片凈土。
2.2健全醫療糾紛處置機制和依法處理已經發生的醫療糾紛健全的醫療糾紛處置機制及積極的處置態度是緩和醫患矛盾的重要手段。(1)醫療機構根據其自身的規模和業務開展情況,設置專門的部門,或落實專人具體負責醫患矛盾的協調處理,做到首訴負責制,投訴渠道暢通,件件有落實。(2)醫療機構自身要制定醫療糾紛處置預案,出現醫療糾紛時摒棄“花錢消災、息事寧人”的觀念,對患者或其家屬表明解決問題的積極主動態度,正確評估自身的責任,根據自身承擔的責任,制定解決方案,告知患者或其家屬依理依法解決問題的方法、途徑、依據。同時,在方案中附上相關的法律依據,使醫療糾紛的處置在法制的軌道上運行。(3)醫療機構與公安、各級政府等部門建立聯動響應機制,定期通報相關情況,及時交流相關信息,有需要協助處置的情況發生時,有政府職能機關協助,有執法人員到場處置,及時平息事態,掌控局勢,化解或緩和矛盾。
2.3強化應對媒體的能力媒體是連接醫療機構與大眾的橋梁,媒體客觀、真實的報導或宣傳,在緩和緊張醫患關系中有著特殊的作用。(1)在醫療糾紛發生時,醫療機構不應當回避媒體的介入,就目前掌握的情況,擇要通報媒體。同時,向媒體表明解決問題的誠意。(2)條件成熟時,主動聯系先前介入的媒體,通報事態的發展情況和醫療機構在解決糾紛中所做的努力,爭取媒體的正面報導或宣傳。(3)在媒體對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作出不客觀的報導或宣傳時,醫療機構應當及時與媒體溝通,通報實際情況,在溝通沒有達到預期效果時,通過向新聞主管部門投訴或訴諸法律的方式維護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2.4加強對醫務人員的崗位培訓力度加強對醫務人員崗位教育力度,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醫療機構可以采取派出去學習取經,請進來授課傳經,開展業務網絡培訓,組織專題講座,技能培訓、考核、競賽等多形式的學習,以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從而提高醫務人員臨場處置的能力;加強對各科室規范診療的監管力度,通過強有力的監管,從而提高確診率和各種急診急救的成功率。
2.5強化對醫務人員的人文涵養培訓,扎實開展醫德醫風建設(1)深入研究醫務人員的心理需求和發展愿望,保持積極情緒、合理宣泄消極情緒,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2],讓醫務人員自覺調整自身的知識結構,具有良好的人文素養,樹立“濟世救人,仁愛為懷”的人本主義思想,積極主動地尊重患者的權利,尊重生命的尊嚴,同時要有敏銳的洞察力,既要向患者及家屬做好宣傳工作,同時也要盡可能地了解患者的基本情況,因人而異地做好溝通工作,取得他們的信任、支持、配合和諒解。認真對待患者及其家屬的不滿,盡可能將醫療糾紛的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2)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尊重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維護其合理利益[3],杜絕醫務人員利用其醫療權力謀取個人利益,諸如開大處方、索取紅包、不合理介紹病人等不良醫風。
2015年2月,作為丈夫唐新的委托人,妻子王英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領取了136萬元案款后,忐忑許久的心終于平靜下來。
糾紛源起
唐新與王英結婚30余年,一直在老家過著安穩的日子。2012年2月,因企業改制,不到60歲的唐新提前退休。退休后,有外孫女陪伴左右,夫妻倆的生活倒也充實。這一年的中秋節,全家人歡聚一堂,唐新突然覺得腰間疼痛劇烈、雙腿麻木,甚至無法站立。唐新的這一突發狀況嚇壞了家人,王英急忙叫救護車將唐新送到了當地的一家醫院。醫院給予唐新物理治療后,疼痛并無明顯緩解。一周后,王英和女兒唐佳商量讓唐新到北京的醫院治療。
2012年10月,經過對比,唐新和家人選擇了北京一家三甲醫院,家人陪同唐新來到這家醫院。經過初步診斷,醫生發現唐新患有頸椎后縱韌帶骨化、慢性不完全性痙攣性四肢癱、腰椎管狹窄等病癥。經過會診,醫生選擇對唐新進行頸椎手術。但術后,唐新卻覺得自己的病癥反而加重了,無法活動。唐新對醫院的治療效果很不滿意。他認為自己到醫院是來做腰椎手術的,醫院卻給他做了頸椎手術。術前自己還能行走、騎自行車,但是術后他卻肌肉萎縮、雙腿不能伸直分開。
看到丈夫的身體狀況日益糟糕,王英與醫院進行溝通,要求醫院給個解釋。醫院回復稱,對唐新的診斷明確,具有手術指征,術前履行了告知義務,術后唐新出現的一系列癥狀屬于手術并發癥,醫院也及時給予了治療,唐新也正在恢復過程中。因此,醫院的診療行為不存在過錯。
對于醫院給出的答復,唐新一家并不認可。雙方陷入僵局。
矛盾升級
2012年年底,醫院向唐新出具出院告知書,要求其結算醫療費、辦理出院手續,但唐新一家認為醫院的過錯導致了患者病情加重,因此拒絕支付相關費用和騰退病房。
占據病房近一年后,經過醫院多次勸說,2013年年底,唐新同意與醫院共同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醫療過錯司法鑒定。
鑒定報告認為,唐新既有椎管擴大成行手術指征,也有腰椎管狹窄需擴大成行手術指征,醫院術前討論擬分期手術,并先選擇頸椎手術方式正確。但是,對頸椎管擴大成形減壓手術不充分,未達到脊髓減壓目的,是導致臨床癥狀較手術前加重的主要原因。在出現術后合并癥后給予營養神經、止痛、功能鍛煉等治療符合診療常規,但未及時給予核磁共振復查找出原因,也未能及早告知患者減壓不充分的原因、再次手術減壓的利弊。因此。醫院客觀上存在未盡必要注意義務和告知義務的醫療過失。考慮唐新的頸椎病屬脊髓型,病程長,可發展成不可逆的神經損傷,而脊髓的內在變化也會妨礙其恢復,最終認定唐新構成一級傷殘,醫院的診療行為與唐新的損害后果之間存在一定程度的因果關系,參與度理論系數為50%,參與度系數為40%~ 60%。
鑒定報告出來后,唐新及家人對醫院更是充滿了敵對情緒,而醫院也因此開始與唐新商量具體賠償事宜,但醫院無法接受唐新提出的巨額賠償要求。此后近一年的時間里,這場醫患矛盾越發尖銳起來。
妥善化解
僵持近一年后,唐新在2014年年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法院受理此案后,根據該院2014年1月1日開始試行的《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關于預防和化解醫療糾紛案件便民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規定,立案當天,案件就被移送至審判庭。經及時與醫院聯系后得知其有調解意向,在醫院放棄答辯期的情況下,法院于三天內安排了第一次開庭。
庭審中,唐新要求醫院賠償醫療費等各項費用300余萬元。醫院提出反訴,要求唐新立即出院并騰退病房,同時支付拖欠的醫療費10萬元。雙方各持己見、互不讓步,但均表示只是想解決問題,愿意與對方協商。
最終,法院依據查明的事實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達成調解方案:唐新同意10天內騰退病房,這家醫院同意免除其拖欠的醫療費,并在其出院后一次性賠償各項費用共計136萬元。收到調解書后,雙方最擔憂的是調解書的履行問題。按照以往,審判法官并不負責法律文書的執行問題,當事人應持生效法律文書去執行庭申請執行。
《實施辦法》試行后,醫療糾紛案件生效法律文書的督促履行成了承辦法官的職責所在。因此,在送達民事調解書后,法官就按照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和履行期限,幾乎每天都與雙方聯系一次,一方面,督促唐新盡快聯系好老家醫院并盡快騰退病房;另一方面,由于案款數額巨大,審批煩瑣,法官又與醫院多個部門負責人多番聯系溝通,督促其盡快審批完案款并交納至法院。最終,唐新如期騰退病房,醫院也將全部賠償款交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以案說法
醫患雙方均應合法、理性維權
醫療糾紛發生后,醫患雙方通常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途徑解決:一是醫患雙方自行協商解決;二是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達成調解的制作民事調解協議并申請司法確認;三是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衛生行政部門幫助調解解決;四是向法院提起訴訟。
醫療糾紛包括侵權糾紛和合同糾紛。以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1年;以醫療服務合同糾紛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2年。不管訴訟時效為幾年,均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侵權責任法》實施后,醫療損害責任糾紛不再區分醫療事故與非醫療事故,而是統一適用《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遭受損害的一方可以主張的賠償項目有: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若以侵權為案由,造成殘疾或者死亡的,患者一方可以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
茍朋兵喻佳慧
(西安醫學院公共衛生系預防醫學實驗中心,陜西 西安 710021)
【摘要】醫療糾紛已經成為這個社會的焦點問題。在醫療糾紛中,患者往往處于不利地位。雖然法律法規對于處理醫療糾紛問題都有明確規定,但實際中醫患雙方的地位不平等,使受醫療糾紛困擾的患者一方處于弱勢及不利地位。從三個方面簡要地提出解決“不利地位”的對策。
關鍵詞 醫療糾紛;醫患關系;患者權益
0引言
醫療糾紛中患者往往處于弱勢地位,綜合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有主觀原因,有客觀原因,不論何種原因,最后的結果往往是患者的權益得不到維護和保障。
1患者“不利地位”的解決對策
患者不利地位最深層次的原因,是患者與醫療機構所處地位的嚴重不對等,掌握醫療信息的嚴重不對稱,患者的知情權無法實現造成的。而法律法規的不完善、不統一,又使患者的合法權益難以得到全面保護。因此,改變患者所處的不利地位,就應該從改善醫患雙方關系,保護患者知情權,完善和統一法律法規等方面入手,使患者從“不利地位”上升到“平等地位”,使患者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好、更全面的保護。
1.1增強醫療資訊的透明度,保護患者知情權
1)醫療機構在制作病歷資料時,應就相關情況向患者或其家屬進行說明,使患者對自己的病情及在治療中應注意和可能出現的問題,都能有一個清楚全面的了解。病歷資料必須經由患者或其家屬簽字同意才擁有存檔和證明效力。并一式二份,醫患雙方人手一份。對于需進行手術治療的患者,要求醫生不但要術前履行告知義務,而且要將相關手術方案、醫囑資料等以書面契約形式,由醫患雙方各執一份。讓患者對于手術的必要性和術中方案能夠心中有數,充分保護患者的知情權。
2)經患者同意,可以通過現代科技手段,對診療過程進行錄音、錄像等資料保存。對于利用電子方式保存的醫方病歷資料,患者方有隨時調閱、查詢、質疑的權利。
3)醫務工作者要加強對患者或家屬進行治療過程及手術后護理的培訓和說明,讓患者及家屬明白治療過程中也需要患者的配合,提高其對護理環節重要性的認識。
1.2補充完善《侵權責任法》,實行醫療損害責任舉證責任緩和規則,從法律層面改變醫患雙方不平等地位,更好地保護患者合法利益
長期以來,我國的醫療損害責任在歸責原則上,統一實行過錯推定原則。在舉證責任上,實行過錯推定和因果關系推定,即實行完全的舉證責任倒置,最高人民法院對此也予以確認。但由于特殊侵權責任,一般只實行一個推定,而醫療事故引起的侵權糾紛中,實行兩個推定,明顯對醫療機構規定的責任過重。這樣就違反了訴訟武器平等原則,顯然對醫療機構是不利的。因而《侵權責任法》將舉證責任的倒置改成了舉證責任正置,徹底扭轉了醫療機構的不利的訴訟地位,但是卻出現了“矯枉過正”的后果,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受害患者的利益,使受害患者的訴訟地位降低,反過來也違反了訴訟武器平等原則。因此,應該在《侵權責任法》中補充規定舉證責任緩和規則。所謂舉證責任緩和,就是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在原告存在技術或者其他方面的障礙無法達到法律要求的證明標準時,適當降低原告的舉證證明標準,在原告證明達到該標準時,視為其已經完成舉證責任,實行舉證責任轉換,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事實上,各國在處理醫療損害責任的規則中,在堅持過錯責任原則的基礎上,或者實行表面證據規則,或者實行過錯大致推定規則,或者實行事實本身證明規則[1],對受害患者實行舉證責任緩和。例如在受害患者一方無法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醫療機構過失,或者在法律規定的特定情形,原告證明達到表現證據規則所要求的標準,或者證明了醫療機構存在法律規定可以推定醫療過失的情形的時候,可以轉由醫療機構一方承擔舉證責任,實行有條件的醫療過失推定。同樣,在因果關系的證明上,也對受害患者一方實行舉證責任緩和[2]。可以確定的是,在各國處理醫療損害責任的舉證責任問題上,都是在堅持過錯責任原則的基礎上,實行舉證責任緩和,以應對醫療資訊嚴重不對稱的情形造成的受害患者保護不利的情形,實行訴訟武器平等[3]。對此,我們應以司法解釋的形式,補充和完善《侵權責任法》關于舉證責任緩和原則。可在《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第8項規定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強調在過錯要件以及因果關系要件證明上,原告的舉證責任實行緩和,適當降低其證明標準。司法解釋應當規定,原告在證明醫療過失或者因果關系具有可能性,因受客觀局限無法完成高度蓋然性的證明標準的,視為其已經完成舉證責任,實行舉證責任轉換,由醫療機構舉證證明自己不存在醫療過失、自己的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沒有因果關系,能夠證明的,不構成醫療損害責任,不能夠證明的,確認成立過錯要件和因果關系要件,構成醫療損害責任。
具體而言,對于醫療技術過失要件,應當由受害患者一方承擔舉證責任。受害患者一方無法舉證證明的,可以有條件的實行舉證責任緩和,能夠證明表現證據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醫療過失。如果受害患者能夠證明醫療機構存在法定情形,亦推定醫療過失。對于因果關系要件,舉證責任應當由受害患者一方負擔,在一般情況下,不能證明的,不構成醫療損害責任。如果存在客觀情況,受害患者一方無法承擔舉證責任,且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很可能會造成該患者人身損害的,在達到表現證據規則要求時,可以推定該診療行為與患者人身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4]。醫療機構主張無因果關系的,實行舉證責任倒置,由醫療機構承擔舉證責任。如“患者的損害有可能是由醫務人員的真練行為造成的,除醫務人員提供相反證據外,推定該診療行為與患者人身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1.3建立健全高效解決糾紛機制,全面保護受害患者權益
在解決醫療糾紛的同時,為了給醫療糾紛當事人提供經濟、省時、便捷的解決途徑,應創建調處機構與保險公司合署辦案、一站式全程全方位保險保障服務模式,在明確和強化BMDIC在醫責險法律關系中作為中立第三者的地位和職責的前提下,強化程序控制,與中國人保財險保險公司(簡稱PICC)分工協作,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助,從程序和實體上杜絕了不正當調處理賠行為,保障依法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的公正性。
醫療糾紛的專業性、技術性、未知性和復雜性,要求在實際操作解決中應有更大、更靈活的協調交流空間。為了最大限度保護患者利益,首要應選擇時間短、費用小的調解手段。調解并非機械依賴法律,不像民事訴訟那樣公開審理,也沒有法庭那樣的對質答辯與旁聽,不強調誰是誰非,不追求對錯裁決,重在化解糾紛,解決問題;但是在調解程序的內部運行,責任的認定則嚴格采取過錯原則,在遵循法律規范、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基礎上,以因果分析為前提,以責任分析為關鍵,按照爭議雙方的要求,幫助、引導和激發雙方相互理解寬容,自愿達成合意及調解協議。這樣不僅使受害患者能夠獲得較快補償,更弱化了醫患雙方矛盾,使醫患雙方關系更好發展,對改善受害患者的不利地位有不可忽視的積極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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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家經濟事業的不斷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與生活質量日益提高,人們逐漸追求于精神食糧的滿足即文化知識,所以,人們對于醫學方面的知識水平也比以往提高不少,同時在推行法治的社會環境之下,人們潛移默化的接受并樹立了強烈的法制觀念,這也間接的促進了醫療事故當中各種糾紛發生率的提高。其中,婦產科門診糾紛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婦產科門診發生糾紛的原因有很多,其中主要包括護理人員的素質與專業水平、操作的合法性以及醫療服務質量幾個方面,婦產科門診與其他科室有很大的區別,它具有特殊性和專科性,在進行醫療活動時可能涉及到諸多法律問題,如果醫護人員不能夠恰當處理,很可能影響孕婦的生產能力,甚至危及嬰兒和孕婦的生命安全,這便成了婦產科門診產生糾紛的導火索。因此,這對于婦產科門診的醫療人員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研究出如何使患者和家屬滿意醫療服務的方案,才能從根本上降低婦產科門診產生糾紛的概率。該文從婦產科門診三大糾紛入手,從護理、護患、醫療的角度找到婦產科門診產生糾紛的原因,更全方位、深角度、多層次地提出解決方案,提高婦產科門診的服務質量與水平。
1 婦產科門診產生糾紛的主要原因
由上可知,婦產科門診主要由護理、護患、醫療三大糾紛,所以,在進行婦產科門診產生糾紛的主要原因時,我們應該以這三項為劃分點,對應的找出婦產科門診產生糾紛的原因,使得分析結果更加清晰、明了。
1.1 婦產科門診護理糾紛產生的主要原因
1.1.1 婦產科門診患者的個人隱私權受到侵犯 國家以及醫院對于保護患者的個人隱私都有明確規定,但是,醫療人員在與患者進行溝通時并沒有嚴格遵循這一要求。在婦產科門診當中,護理人員與患者會有緊密的聯系,護理人員在對患者進行檢查、護理時應與患者保持良好的溝通,以便醫護人員及時掌握患者的病情和恢復程度。護理人員的護理工作會牽涉到患者的個人隱私,對于患者的個人隱私也有著不同程度的了解,但是很多護理人員卻不嚴格遵守醫院的規定,將患者的病情或者其他相關事件透露給其他人,使患者的個人隱私權受到嚴重的侵犯。一旦牽涉到一些個人生殖器官問題或者家庭問題,對患者來說十分敏感,患者出于對各方面的顧慮對其他人難以啟齒,那么護理人員這種不尊重病患個人隱私的行為,泄露患者病情會直接引起患者的不滿,導致婦產科門診護理糾紛產生。
1.1.2 患者的護理記錄因人為原因導致的不完善 患者護理記錄與其他資料一樣,都需要護理人員完善保存。在患者的護理記錄當中包括患者的病情、恢復進度、醫師囑托、護理流程等等方面內容。在婦產科門診當中,病患所照的B超或者其他待產記錄都是婦產科門診專有的,是醫生進行相關手術的重要參考依據,如果在護理過程中沒有完善胎兒和孕婦的真實情況,在手術過程中很有可能引起胎兒窒息、孕婦大出血的嚴重情況,危及患者生命,產婦和家屬自然會追究其事故責任。所以,由于護理人員的人為操作不當出現護理記錄不完善的后果非常嚴重。
1.1.3 護理人員個人的專業素質與服務技能不過硬 婦產科門診的護理工作是一個極具服務性質的崗位,不僅僅需要學習相關的醫學知識,還應具備調節孕婦心情調節和進行語言溝通等等方面的服務意識,以便護理人員能夠妥善處理醫療活動中的各種情況。比如說:在懷孕的某個階段孕婦會產生郁悶、暴躁不良情緒等等,對孕婦生產活動期間或者生產活動過后的恢復狀態會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產生一系列的并發癥,加大婦產科門診進行相關操作的難度,如果在這種情況之下,護理人員缺乏足夠的職業素質和服務技能,不能夠及時調節孕婦的情緒,會直接影響后期婦產科門診的操作進度,很難避免相關醫療糾紛的產生。
1.2 婦產科門診護患糾紛產生的原因
護患糾紛與護理糾紛存在一定的聯系,護理工作主要強調護理人員對患者的責任,護患主要強調護理人員和患者之間的關系,護理人員的能力會間接影響護患之間的關系,所以,兩者相互區別但又相互交叉。這就決定著護患糾紛與護理糾紛產生的原因有一定的相似成分。
1.2.1 婦產科門診護理人員法律意識不強 缺乏對職業風險的認識,容易引起患者的不滿與排斥。在婦產科門診當中,有一部分護理人員的法律意識相當淡薄,在說話、做事時很難預測到其潛在的風險。比方說:護理人員在進行患者相關資料的書寫時,普遍出現書寫格式不規范、記錄簡單、語言隨意、資料信息不完整的問題,對于患者有關法律權限的維護和后期相關婦產科門診的操作相當不利;有的護理人員口無遮攔,在公開場合隨意談論某患者的病情或者家庭情況,使得患者的個人權力受到嚴重侵犯,會直接影響到患者對護理人員的滿意度,這樣一來,護理人員與患者之間很難建立起和諧、友好的關系,護患糾紛就隨之產生。
1.2.2 婦產科門診護理人員的服務態度較差 不重視患者的心情變化、病情變化等等,為醫療事故埋下嚴重隱患。大多數的護理人員對于患者的不良情緒習以為常,認為這是患者的這些情況都是懷孕期間的正常現象,完全沒有意識到這種問題的嚴重性,有時甚至對患者家屬的詢問與求助很不耐煩,采取冷漠的服務態度,使用極其惡劣的說話方式對待患者家屬,這樣的護理服務方式,很容易引起孕婦的緊張與生氣,進而發生各種緊急情況,比如:大出血、流產等等嚴重后果,直接導致婦產科門診護患糾紛。
1.2.3 婦產科門診的護理人員缺乏完善的裝置配置 影響護理人員服務工作的專業性。婦產科門診當中存在各種形態的員工,有的護理人員積極進取,樹立高度的職業道德和責任意識;而有的護理人員卻得過且過、缺乏工作責任心,這部分護理人員對于患者的護理工作極度不重視,違規操作相關患者檢查程序,導致患者的病情變化不能及時發現。由此可見,護理人員自身存在著一定的問題,再加上婦產科門診的護理人員缺乏完備的護理裝置問題,對婦產科門診的護理人員帶來了更高的要求,很可能引起護理人員產生力不從心的情緒,影響護理人員的技術操作水平和護理服務的效果,不能正常完成相關護理工作,影響患者的治療進度。
1.3 婦產科門診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
婦產科門診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專有性,醫護人員在進行醫療活動時承擔著巨大的潛在責任。婦產科門診醫治對象是孕婦,影響治療效果的因素相當多,因此,婦產科門診產生醫療糾紛的概率比其他類型的醫療糾紛更高。
首先、從孕婦的角度來講,孕婦在懷孕期間的個人情緒極其不穩定,特別是分娩期的孕婦會產生抑郁、暴躁的不良情緒,護理人員應盡力對孕婦不良情緒進行調解,但護理人員不能避免偶然性,一旦出現失誤,很有可能產生不良反應;另外,孕婦的生產方式一般包括剖腹產和順產,兩種生產方式各有利弊。就順產而言,順產極利于胎兒以后的成長,但是,順產對于孕婦的身體狀況和承受能力有相當高的要求,假若孕婦個人身體比較虛弱,在生產過程中很容易出現一些嚴重問題,包括大出血、難產等等;剖腹產則對孕婦的身體要求沒有太高的要求,但是,一旦出現問題就成為了婦產科門診醫療糾紛。總而言之,孕婦的個人情緒、個人生活方式和所選擇的生產方式是婦產科門診產生醫療糾紛的重要因素。就患者家屬的角度來看,患者家屬是患者和婦產科門診兩者之間的中間人,他們對于孕婦的生產活動極為重視,將其視為家庭大事。很多婦產科門診糾紛就是由患者家屬投訴而產生的。一旦患者出現一丁點異常現象,不問其原因或者嚴重性,病患家屬就會追究婦產科門診的相關責任,莫名加大婦產科門診的工作壓力,護患之間的關系也很難維持和睦。最后從婦產科門診的角度來看。婦產科門診的醫療技術和醫療設備是生產活動的關鍵和核心,但是,很多婦產科門診,為了節約成本,不及時更換或者添置醫療設備,不利于孕婦進行觀察和生產活動,增加醫療風險。
2 解決對策
2.1 護理糾紛和護患糾紛的解決對策
護理和護患兩者之間存在著共性,護理糾紛會引起護患糾紛,護患糾紛又會加劇護理糾紛。兩者都是將護理人員視為重要改變對象,從提高護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和服務技能入手。首先,強化護理人員的法制意識,加深護理人員對保護患者信息重要性的認識。要想解決婦產科門診護理糾紛,就必須增強護理人員的法制意識,嚴格遵守相關法律程序,掌握相關法律知識,使得護理人員在進行護理工作時能夠隨時保持高度警惕的狀態,不泄露、不談論患者的個人隱私,維護患者的相關權利,這是防范婦產科門診糾紛的關鍵之處;然后應該加大對婦產科門診護理人員書寫技能的相關培訓,規范護理人員的書寫格式,提高護理人員的記錄質量,護理人員的書寫質量直接影響著記錄的準確性和完善性,所以,在員工培訓當中,對書寫的格式有明確的規定,著實強調護理人員書寫的重要性。最后應該加強護理人員和患者之間的溝通與交流,讓雙方能夠及時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婦產科門診可以從建立溝通平臺、增加查房次數等等方式,促進患者與護理人員之間進行溝通,降低糾紛發生的可能性。
2.2 醫療糾紛的解決對策
在進行醫療活動時,孕婦與婦產科門診之間的合作相當重要。所以,防范醫療糾紛的發生就必須改善孕婦的波動情緒,護理人員可以通過一些輔助方式讓孕婦保持較為愉快的心情,同時也應該時刻提醒孕婦配合工作的重要性,讓孕婦自身形成一定的自控能力;其次就是強調孕婦家屬方面配合問題,為了整個生產活動能夠順利進行,孕婦家屬應該多陪伴孕婦,讓孕婦體會到安全感與幸福感,這比任何的開導都來得有效;最后就是婦產科門診醫療技術方面的改革,這也是解決婦產科門診醫療糾紛的核心對策,婦產科門診應該及時引進醫療設備,優化醫療配置,為護理人員提供完善的護理設備,以便護理人員更好地進行患者的護理工作。
3 結語
婦產科門診的服務質量與水平是產生糾紛的導火索,加上人們維權意識的不斷加強和醫療技術較低等等問題,導致婦產科門診糾紛增多,對于患者和醫院都極為不利,那么,解決這一糾紛就顯得尤為重要。如何讓護理人員在良好的婦產科門診環境之下發揮更大的作用是我們需要探討的首要問題,提高護理人員的專業素質,豐富護理人員的護理經驗,讓患者享受更優越的服務,同時配合于婦產科的相關工作,降低生產活動風險,婦產科門診糾紛問題也能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