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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范文

        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

        第1篇: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范文

        【關鍵詞】 沙特麥加輕軌 MAXIMO 維修管理系統 服務器 控制器工作站

        沙特麥加輕軌維修管理系統是國際先進的維護管理系統,它采用美國IBM公司的MAXIMO資產管理系統來實現對整個麥加輕軌的資產管理、工作管理、材料管理、采購管理、合同管理和服務管理,與國內鐵路的維護管理有極大的不同,它通過設備的監控,達到主動而非被動的維護,有助于減少計劃外停機時間。同時,它能夠管理計劃內外的維護活動,包括從最初工作請求和工作指令產生到實際情況的完成和記錄。

        IBM Maximo資產管理是一個有助于管理單個軟件平臺上所有資產類型的集成生產力工具和數據庫。Maximo資產管理基于面向服務架構(SOA),提供所有資產類型、其條件和位置及支持資產類型的工作流程等的全面視角,以便為您提供最佳計劃、控制、審計和履約能力。

        一、軟件技術

        (一)維護管理系統在麥加輕軌中的功能:1.計劃功能;2.歷史維護數據跟蹤;3.庫存管理;4.資源管理;5.成本管理和報告;6.設備狀況、位置和維護歷史管理;7.預防性維護頻次;8.耗材規劃、維護人員資格信息和評估維護成本。

        (二)軟件設計:

        1.維修管理系統可以跟蹤以下系統。(1)電話系統;(2)無線電系統;(3)多業務網絡;(4)進出站控制系統;(5)閉路電視系統;(6)擴音系統;(7)旅客信息顯示系統;(8)主時鐘系統;(9)寬帶無線電系統。

        Maximo 應用程序運行于中央主機,不同地點的不同用戶可在同一時間通過 MSN 訪問MAXIMO。

        2.MAXIMO可管理以下信息:(1)設備序號;(2)設備硬件和軟件版本;(3)制造日期;(4)交付日期;(5)推薦的例行維護要求;(6)位置詳情;(7)專業人員權限許可。

        通過 Maximo,可跟蹤系統硬件和軟件的所有變化。 Maximo 不僅有常規維護要求的記錄,它還可使操作員在某個系統檢測到故障時生成工作單:Maximo 集成了每個通信系統,以便故障發生時可接收到故障報告。收到故障報告,說明對該設備需要采取人工干預(由此生成校正工作單)。

        (三)軟件結構

        Maximo是基于網絡環境中分布式架構的解決方案。應用程序在中央機中運行,用戶可通過互聯網/企業內部網使用瘦客戶機連接訪問此中央機。這種類型的架構具有以下優勢:1.用戶通過網絡瀏覽器訪問Maximo-這樣一來,MMS控制器可被放置在MSN到達的任何站點,而不僅僅是安裝了Maximo和數據庫的地方。2.所有站點/用戶使用同一個數據庫。3.所有站點/用戶使用某個應用服務器上運行的同一個實例。4.不同用戶可確保其操作相互獨立――例如,可將不同類型的責任(Maximo賬戶類型)歸于OCC中的不同用戶。5.Maximo軟件只需安裝一次,通過多個站點對其進行訪問,而不是在不同站點執行多個實例,但是對某些類型的數據來說,軟件將保持特定的獨立性。

        二、硬件技術

        1.應用服務器和數據庫服務器。

        應用和數據庫服務器均置于OCC技術設備室(TER)中。圖3給出了用于安裝和運行維修管理系統軟件應用程序的服務器的全視圖。

        集群入門套件DL380 G5服務器是一個強大且用途廣泛的服務器,支持關鍵商業應用,并將成本效益可管理性與優越的正常運行時間結合起來。為各種各樣的擱架部署和應用交付優秀設計歷史、提供企業級正常運行時間和可管理性。其可靠、免工具的設計使得安裝、升級和維護都十分簡單,并減少了購置成本。

        2.控制器工作站

        控制器工作站位于OCC、DAB、車輛段和每個車站。其中OCC和DAB共20個、車輛段3個和9個車站每站1個,共計32個。使用HP ML110。

        車站內的控制器工作站位于通信機房內,通過KVM發送、KVM接收與車站控制室內的顯示器相連,構成車站控制器工作站系統。

        三、維修

        在沙特麥加輕軌中,維修管理系統的操作使用由北京鐵路局維修計劃與控制部門負責,維修活動由中鐵建負責。在操作使用中,必須掌握維修等級、維修分類、維修原則和維修計劃等必要的維修知識。

        (一)維修等級

        1.第1級。簡單的維修活動,可由未經訓練的人員安全實施,且不需要使用專業的設備和工具。2.第2級。簡單的維修,由具有合適資格的人來完成,且工作需要使用內置的輔助設備或者簡單易用的外部工具的幫助。3.第3級。維修活動由專業的人來進行,工作需要使用復雜的程序或者便攜的工具復雜操作。4.第4級。重要的工作,由專家團隊進行糾錯性和預防性維修,不包括大修和改造。5.第5級。大修、重建或改造,工作由專業實體或者分包商即供應商來進行。MMS維修管理系統的1-3級維修由機構內部完成,4-5級維修外包。

        (二)維修分類

        維修可分為預防性維修和糾錯性維修。

        預防性維修包含以持續提升系統有效性和預防、預測已知的故障模式和系統的故障為目的的系統檢查、測試、狀態監測和設備維修。

        糾錯性維修的主要目的是在系統和設備故障或失效后,恢復系統和設備達到額定的工作狀態。

        (三)維修原則

        1.在沙特麥加輕軌運營和維修活動中,為我們的乘客、我們的員工和任何受影響的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環境。

        2.維修活動將根據對列車服務不利的最小化來計劃,尤其是哈吉期間。

        3.故障設備的負面影響關鍵性能指標為了維持列車安全服務將被隔離,失效的系統不得無故推延安全狀態達到合理可行。

        4.在哈吉期間,在運行控制中心(施工調度)與快速反應小組之間實現持續不斷的通信;在非哈吉期間,在運行控制中心(施工調度)與一線維修隊之間實 現持續不斷的通信。

        5.只有合適的訓練的、勝任的經認可的維修技術人員才能準許進行維修工作且在其主管領域范圍內。

        6.任何時候都必須遵守所有的安全和維修規章、進程和指令。

        7.任何違規都必須全面調查,迅速糾正缺陷或隔離/從服務中刪除,設備測試及運作安全方能恢復使用認證業務。

        8.當任何相關的維修活動或干擾會損害系統所提供的保護或可能影響鐵路的安全時,運動的列車必須得到充分的保護。

        (四)維修計劃

        維修計劃是維修計劃與控制部門的重點工作,涵蓋范圍廣泛的維修活動,包括干線、車輛段、車站、輔助建筑和運行控制中心。它需要一個有效的工具來管理和整合所有的相關活動。由于糾錯性維修無法準確有效預計,所以維修計劃只針對預防性維修。維修管理系統設計支持計劃、監控和執行維修活動。調整維修計劃考慮到整個日常情況下的資產、運營需求和人力資源來產生實際的維修計劃(預防性維修)。

        第2篇: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范文

        關鍵詞:建設技術;管理體系 ;技術創新

        一、《西部大開發“十一五”規劃》繼續加快中西部鐵路建設

        “十一五”期間,鐵道部在建設客運專線的同時,將重點加強中西部鐵路建設。到2010年,僅西部鐵路網總規模就將達到35000公里,中部、西部鐵路網規模將分別增長25%和27%。鐵路作為重要的基礎設施所具備的強大“造血”功能,對于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將發揮巨大作用。青藏鐵路勝利通車,比原定工期提前整整一年。青藏鐵路的通車和安全暢通,有力地拉動了西部特別是青藏兩省區經濟社會的發展。2006年其他西部重點難點工程也實現突破。鄭西、石太等客運專線和太中(銀)鐵路建設勝利完成年度計劃。宜萬、精伊霍、洛湛、大麗鐵路施工難題相繼突破,進展順利。蘭武二線、武嘉電氣化改造工程全面投產,為實現第六次大提速奠定了堅實基礎。全長20.05公里的蘭武二線烏鞘嶺隧道勝利竣工,創出我國鐵路新的“第一長隧”的紀錄。國家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標志性工程之一的渝懷鐵路,在今年春運前夕全線開通客運,不僅緩解了川渝地區運輸能力的緊張狀況,還加強了西南和中東部地區經濟文化交流,成為西部地區的重要出海通道。

        目前,蘭渝鐵路前期準備工作進展順利,國家已組織專家組進行評估,待正式批復項目建議書后,即可開工建設。國家專家組評估后認為,蘭渝鐵路是西部路網干線,是西北、西南兩大區域間進行交流的一條便捷、快速、客貨并舉的大通道,同時具有國土開發的重要作用。該線可以有效改善西北與西南地區間長期存在的運輸能力緊張狀況,推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帶動沿線地區社會經濟和旅游業發展,加快沿線人民脫貧致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步伐;進一步完善西部鐵路網布局,強化路網結構,提高運輸服務質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專家組基本同意蘭渝鐵路預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預測運量、近遠期通過能力、主要技術標準和工程內容。貴陽至廣州快速鐵路項目也將正式開工。這條鐵路是西南地區連接華南、華東的重要通道,設計線路長度820公里,設計時速250公里,建成后貴陽至廣州的列車運行時間將縮至5小時以內,制約大西南與珠三角地區鐵路運輸的“腸梗阻”有望徹底疏通。 在中部鐵路建設中,武廣、鄭西、石太等客運專線,九江至南昌城際鐵路和合寧、合武鐵路正在按計劃順利推進,“十一五”期間將建成投產,為中部崛起提供強有力的運力保障。

        二、加強鐵建技術資料管理和利用

        1、技術資料在建設中的作用

        鐵路建設是一項既復雜又系統的工程,而工程技術資料的管理則是其建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文件的管理和技術資料是一項主要的工作,它是科研、設計和施工等工作的勞動成果。準確且完整的技術資料是施工總結的重要依據,是考核施工單位管理水平和組織能力的有效手段,是保障工程中建設的項目是否能夠達到標準要求,確保建設任務按時完成的必要措施。所以,從某些方面來說,對于技術資料的管理,會直接影響到鐵路施工管理水平。如果技術資料和技術文件管理不夠完善,可能給鐵路施工來本可以避免的困難,甚至不該有的損失。

        2、鐵建技術資料的管理

        我們需要建立健全技術資料相關管理制度。鐵建施工是專業的聯合作戰,并且技術復雜,它既包括合同部分、施工部分;也包括最后的驗收部分。在這個過程當中會產生大量的原始技術資料,其涉及到每個工程的施工環節,體現著每項工程的技術質量。這就要求全面領導,實行領導負責制,由各個部門設置專職人員進行管理技術資料,并確保其安全。同時建立技術資料管理制度,并納入《總公司管理辦法》內,使技術資料的管理達到統一、規范的標準。

        3、提供并里用技術資料

        技術資料是科技成果貯存的主要形式,資料管理者也付出了辛勤的勞動,為了就是能夠很好的為企業服務。無論從哪個角度來說,都具有服務這個主題。在施工過程中,無論是哪一個環節出現了問題,人們第一印象就是查找技術資料,然后經過分析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從而使問題得到解決,企業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三、貫徹新理念創建新技術管理體系

        1、鐵建標準體系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現行的鐵建標準體系由勘察設計、施工、質量驗收等標準組成,其中既含有國標,行業標準,還具有其他標準。現行的標準與新理念的要求還具有一定的距離,存在部分問題。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體系缺少合理的科學性、管理職能交叉較多、層次及作用劃分不清、標準機制不健全等。

        2、 構建新時期標準體系的必要性

        要貫徹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和諧的社會要求。黨提出: 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科學、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鐵建標準是鐵路貫徹落實各項國家政策的重要途徑。要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眼發展,建設新理念,促使鐵路建設更好的體現低成本、少污染、低能耗的優勢,為更好的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貫徹科學發展觀是鐵路跨越式發展的要求。黨組部確立鐵路的跨越式發展戰略以來,進一步明確了我國鐵建的長期目標,到2020年,全國的鐵路營業里程數將達到10萬千米,繁忙干線將實現客貨分流,電氣化率達到50%,主要技術裝備將達到國際先進水平,運輸能力能夠滿足國民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發展的需用。繼續提高鐵建的管理水平,并建設世界一流的客運專線鐵路。鐵路建設特別是客運建設的成敗在于質量。我國的鐵建技術面臨著嚴峻的挑戰。為了能夠建成客運專線的客運,必須要有一流的建設標準。目前,我國的鐵建在技術和質量與世界一流還存在不小的差距,要縮小差距就必須以謙虛的態度和務實的精神,利用國外的實踐經驗,結合自己的特點,堅持引進、消化吸收與自主創新相結合的道路。

        3、構建新標準的主要原則

        新時期鐵建體系必須要體現科學發展觀,并滿足鐵建的跨越式發展,需要建立在多年的經驗積累之上,因此,需要堅持一些原則。體系構架的指導性原則。鐵建新體系是鐵建今后期工作的總體規劃,并不是一個簡單的標準目錄。我們要認真的研究今后一個時期內的鐵建方向,結合我國國情,以鐵路建設新理念為指導,為以后工作作出全面的規劃,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必須要重視體系的完整性。充分估計今后一段時期世界鐵路的發展趨勢,掌握世界鐵路發展的動向,了解當今世界鐵路的信息化發展方向,使我國的鐵路建設標準體系不僅內容全面,而且結構完整,層次清楚。增強系統內部的協調性,重點在于尋求共性、通用要求和專項需求,按照相關標準建立起個體獨立靈活,協調一致,便于管理,利于維修的鐵路新標準。

        四、我國鐵路信息化建設中的幾點思考

        1 鐵路信息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1.1 網絡基礎設施安全

        作為網絡信息系統,存在著一定的不安全性,因而為鐵路信息化的建設埋下了安全隱患。因此,在安全管理方面,建立好完善的防御體系對于鐵路信息化的建設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我國的科技技術水平發展有限,在鐵路運輸系統中,仍然存在著一系列的安全隱患,我們要想保障信息系統的安全,就要努力完善網絡基礎設施。實現內部生產網、外部服務網、辦公網的分離是鐵路系統網絡結構建設的主要方向,此外,在站段也要將辦公網和內部生產網進行分離,從而進一步完善鐵路網絡系統的結構管理。

        1.2 計算機病毒體系有待于完善

        計算機病毒對于鐵路網絡系統的危害極大,要想使鐵路系統安全有序的運行,就必須建立計算機的防病毒安全體系。目前,我國的鐵路系統在計算機防病毒方面仍然處于比較落后的狀態,其鐵路系統的防病毒安全體系容易被攻破,從而導致鐵路運輸系統的癱瘓。鐵路運輸系統計算機防病毒安全體系的建立要具有統一部署、統籌規劃的實施策略,實行集中監控、分級管理多重防護的管理原則。從技術方面分析,實行鐵路局、鐵道部的兩級管理模式。

        2 鐵路信息化建設的建議

        2.1盡快建立具有安全、規范的管理保障措施

        信息化的建設時一項長期而復雜的工程,它的有效運行不僅需要運通先進的技術作支撐,更需要安全、規范的措施作保障,從而才能保證信息化的健康發展。其保障措施涉及到很多方面,它包含:組織系統的運行維護,信息化的規則集相關制度、組織領導與建設管理等保障措施,通過這些措施的有效實施,從而保障鐵路運輸的有效運行。

        2.2 強化基礎工作

        目前,我國的鐵路信息化建設的基礎設施還有待于進一步的完善,人們對于計算機的專業知識還不夠了解,安全防范薄弱,在未來的鐵路信息化建設中,需要全方位的投入到其基礎設施的建設,將全路信息的構架工作做好,從而使全路具備一個信息通常的網絡,此項工程的任務非常艱巨,需要大量的人才儲備和硬件基礎設施做后盾。

        五、依靠技術創新提高設計水平

        1、廣泛應用現代化成果

        在測繪方面,多采用衛星定位系統、激光測距儀、全鉆儀等先進裝備,實現高精度測量的自動化;地質勘探方面,廣泛推行地質雷達、無線電波透視等手段,保障勘探的準確性;在設計技術方面,廣泛采用系統工程技術、最優化方法等一系列先進的技術,計算機出圖率能夠達到100%。

        2、隧道技術創新

        研究形成地質隧道的安全快修及系統配套技術,對隧道在防護設計、安全施工及運營防災技術等方面進行創新,大大降低了傷亡率,對部分隧道采用了抗震的新結構和消防新技術。在邊坡支護技術設計上有新的突破,在路基設計中,提出“分層開挖與穩定、坡腳預加固”的設計新理念,采用組合形式,是路基工程技術達到新的水平。

        3、 部分技術得到突破

        在以地質勘探為中心,推行地質勘探和強化地質工作的同時,運用及改進物探測方法進行探測巖溶地下溶洞,判斷的準確率達到80%。高墩大跨新結構橋梁修建取得了全面的技術突破,例如南昆線上的清水河和喜舊溪大橋,都采用了新材料、新技術、新結構。

        4、運營設備和站場的技術創新

        以國產高可靠性為目標,自行研制成功了區段信號監督監測系統、牽引變電所微機監控保護自動化裝置及場站接觸網微機監控系統,使設備的國產化率高達80%。與此同時,配套研制了束管小綜合光纜、無泄漏電纜的中繼臺無線列調系統和勁性鋼筋混凝土結構等。昆明的自動化駝峰的編解能力提高了200%,為國內的最高水平。

        綜上所述,隨著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鐵路工程建設也日新月異,為了能夠使我國的鐵路建設走在世界的前列,我們不僅需要建立鐵路工程建設技術的標準體制,更需要加強對原有經驗的運用,并進行創新,繼續堅持科學發展觀,高舉新時期的鐵路建設新理念,為我國鐵建事業的繼續騰飛打下堅實的基礎。使我國的鐵路建設能夠盡早地走在世界的前列。

        參考文獻

        第3篇: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范文

        關鍵詞:房地產 環評 外部因素 噪聲 惡臭 電磁輻射

        中圖分類號:F293.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引言

        在房地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過程中,目前多集中于探討項目本身所排放的污染及其治理情況,筆者從多年的環評工作中發現,制約項目審批的多是外部因素對項目本身的影響。本文從以下項目規劃、噪聲污染、惡臭、輻射等方面對房地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進行探分析,旨在為該類項目順利通過審批提供幫助。

        2、環境影響外部影響因素分析

        2.1 項目用地的合法性要求

        近幾年來,房地產開發速度加快,許多項目的開發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了原有的農業用地或其他性質用地,因此項目選址占地的合法性就顯得十分重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項目的選址首先要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即建設范圍應在城市總體規劃中已經確定的居住用地范圍之內,禁止在規劃的綠地、基本農田、文物保護區等其他用地范圍內進行房地產開發;同時,房地產的開發用地性質應當符合國土資源部門審批的土地性質,也就是說,房地產項目用地應符合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要求。因此報告應有當地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意見書,作為項目用地合法性的重要依據。

        2.2 項目用地原有的使用用途

        隨著經濟的發展,城市規劃的變更,城市布局發生變化、土地使用性質的改變越來越頻繁,一些原來的污染型工業企業搬遷,原有用地作為城市居住用地進行房地產開發。這些土地用途發生改變的,房地產項目評價過程中對項目建設場地進行原有使用用途的調查非常必要,要通過進行現場實地調查和環境質量現狀監測,盡可能避免產生環境糾紛。在做房地產環評時要有原有土地的場地環境評價,要對原有土地進行監測分析,并確定土壤修復方案。

        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了“關于切實做好企業搬遷過程中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2004年6月1日),要求所有產生危險廢物的工業企業、實驗室和生產經營危險廢物的單位,在結束原有生產經營活動,改變土地使用性質時,必須經具有省級以上質量認證資格的環境監測部門對原址土地進行監測分析,報送省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并依據監測評價報告確定土壤功能修復實施方案。

        北京市環保保護局于也于2007年1月17日了“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實施《場地環境評價導則》的通知” ,又于2009年10月14 日了《場地環境評價導則》,規定了土地使用性質變更的場地環境評價的工作程序和內容。

        2.3 外部噪聲的影響

        房地產項目選址涉及緊鄰鐵路、輕軌、高速公路、機場等高噪聲交通設施的,在做環評時,要充分論述外部噪聲對房地產的影響。對于已建成的交通設施,環評要對現有噪聲進行現狀監測,并考慮未來交通量發生變化時對房地產項目的影響,充分論述項目選址的合理性。

        一些部門對臨近高噪聲交通設施項目的選址做了具體要求。例如,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環保局于2005年1月了《首都機場環境噪聲功能區管理辦法》,其中規定首都機場環境噪聲功能區內LWECPN≤70dB的區域可以新建住宅、學校及幼兒園;70dB≤LWECPN≤75dB的區域內應該按照當地政府對首都機場2類環境噪聲功能區內城市規劃的要求確定可否新建住宅、學校等建筑,新建的噪聲敏感建筑物應滿足LWECPN≤75dB的環境質量要求外,還需使室內聲環境達到《住宅設計規范》(GB50096-1999)的要求,即室內環境噪聲級晝間≤50dB(A),夜間≤40dB(A)。而且提出,在首都機場環境噪聲功能區內新建住宅、學校、幼兒園教室、醫院病房等,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中必須提出防治飛機噪聲污染的措施,并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建設。

        2.4 惡臭的影響分析

        惡臭物質分布很廣,影響范圍大,已成為國家的公害。惡臭對人的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消化系統、內分泌系統、神經系統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害。惡臭還會使人煩躁不安,工作效率減低,判斷力和記憶力下降。

        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惡臭的影響越來越受到關注,因惡臭污染引起的環保投訴越來越多。因此在做房地產類項目時,如果項目選址距離污水廠、垃圾填埋場、化工廠等產生惡臭的污染源較近時,應考慮這些惡臭污染源對項目的影響。如果這些惡臭污染源的項目已經正常運行,那么房地產項目在環評時應對惡臭因子進行監測,并充分論證惡臭對本項目的影響,確保項目的環境符合相應的環境質量標準。如監測不達標的,惡臭污染源在采取可行的治理方案后,房地產項目才可行。如這些項目尚未建成或還未正常運行,房地產項目環評應對惡臭影響進行預測,必要時進行類比分析,確定惡臭對本項目的影響,確保項目滿足惡臭污染物的大氣環境防護距離及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

        2.5 電磁輻射的影響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電磁技術的應用給人類創造了巨大的物質文明,但也把人們帶進一個充滿人造電磁輻射的環境里。電磁環境會對人類身體健康帶來危脅。總的說來,電磁波在人體中會產生熱效應和生理效應。實驗證明,電磁輻射首先作用于感覺神經末梢,隨后變成內部信號再作用于神經末梢,使新陳代謝、腦電等發生變化。當輻射計量超過安全值時,就會對人體產生危害。

        通常,大型電力發電站、輸變電設備、送變電站高壓及超高壓輸電線、雷達系統、電視和廣播發射系統、射頻感應及介質加熱設備、射頻及微波醫療設備、各種電加工設備、通信發射臺站、衛星地球通信站、地鐵列車及電氣火車以及大多數家用電器等都是可以產生不同形式、不同頻率、不同強度的電磁輻射源。

        這類電磁輻射按頻率不同可分為工頻場源與射頻場源,射頻場源主要由無線電設備或射頻設備工作過程中所產生的電磁感應與電磁輻射,工頻場源以大功率的輸電線路所產生的電磁污染源。變電站的輻射屬于工頻場源,電磁輻射設備主要為高壓電力線、主變壓器、高壓開關、放電管。

        目前,我國的《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只對架空電力線路的保護區進行了規定,對變電站的設計尚未有環保技術要求。根據《電力設施保護條例》(1998年修改版)、《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1998年修改版),各級電壓導線邊線在計算導線最大風偏情況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離如下:1千伏以下為1.0米,1千伏至10千伏為1.5米,35千伏為3.0米,66千伏至110千伏為4.0米,154千伏至220千伏為5.0米,330千伏為6.0米,500千伏為8.5米。電力施工單位在搭建高壓電架的時候,都是按照嚴格的設計標準進行施工的,充分考慮了高壓線的安全問題。

        根據國家《城市規劃相關規定》,一般1萬伏的高壓線塔與居民樓的水平距離是5米,11萬伏的10米,22萬伏的15米,50萬伏的25米,高壓線塔則應盡量避開居民樓。

        房地產類建設項目,除了要保證居民樓距離產生電磁輻射的設備足夠的距離外,還需要做必要的電磁輻射監測確定項目受電磁輻射的影響程度,為環評通過審批提供必要的論據。

        3、結論

        房地產類項目由于其自身的敏感性,所以除了要關注項目本身產生的影響外,更要注意項目用地的合法性、項目原有用地性質、外界噪聲、惡臭以及輻射的影響,通過對外界環境影響因素的分析,以消除其對房地產項目的影響,這樣可以科學判斷項目是否滿足居住要求,從而減少后續不必要的環境糾紛。

        參考文獻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場地環境評價導則(DB11/T 656-2009),2010,1.

        錢永,農藥廠搬遷廠址用于房地產開發的選址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科學導刊,2011,30(3)

        北京市規劃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首都機場環境噪聲功能區管理辦法,2005,1.

        第4篇:鐵路無線電管理辦法范文

        [關鍵詞]旅游吸引物;物權;《物權法》;《合同法》;《旅游法》

        [中圖分類號]F5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5006(2013)12-0090-07

        Doi:10.3969/j.issn.1002-5006?2013?012?010

        《旅游學刊》(2012年第7期)發表保繼剛、左冰兩位學者的《為旅游吸引物權立法》(以下簡稱“保文”),該文通過分析兩個典型案例,并結合法經濟學理論提出旅游吸引物權的存在,并倡導以立法形式對其確權[1],這一觀點強調我國法律制度需進一步對旅游發展中弱者權益保護狀況加以完善。筆者同意其關于“社區參與和社區增權的研究都必須回到土地,農村土地旅游開發引發的景區矛盾往往來自土地租用或簽署門票分成協議即補償金過低,補償標準過低的原因來自對旅游吸引物價值的忽視”的觀點,但對其主張的旅游吸引物權的設立與立法問題持有不同意見。本文將以物權法為視角,論證旅游吸引物權的復雜性與統一立法保護的不合理性,并就“保文”作者提出的幾個問題進行商榷,同時主張運用《合同法》、《旅游法》等現有法律與解釋,分析、解決農村旅游發展引發的沖突。

        一、旅游吸引物復雜內涵的權屬分析

        保繼剛教授對旅游吸引物的定義是,促進人們前往某地旅游的所有因素的總和,它包括了旅游資源、適合的接待設施和優良的服務,甚至還包括了快速舒適的旅游交通條件[2]。由此可知,旅游吸引物并非單一之物而為一個綜合體系,囊括了旅游六大要素———吃、住、行、游、購、娛中具有吸引價值的一切事物,也就是說,旅游吸引物無法窮盡,因此筆者也無力分析每一旅游吸引物法律屬性,僅就上述定義中列舉的具有代表性者進行法理解析。

        (一)接待設施與服務:前者權屬性質已定而后者性質存疑

        旅游接待設施(touristfacilities)內容非常廣泛,主要指酒店、餐館、公園、景區里的索道、觀光小火車等一切為了保證旅游活動順利進行的有形物。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五章的規定,上述旅游設施的所有權人可為國家、集體與私人。而物可分為不動產與動產。不動產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采登記生效主義,動產則采交付生效主義。這一法律規定為我們分析旅游設施的法律屬性提供了法理依據。

        假設一棟酒店以其精致的設計聲名遠播而吸引游客,那么,酒店的所有權人可為酒店的吸引價值估價而收取門票費,被量化且實現的旅游吸引物價值所產生的收益當然歸其所有人;如果酒店被租出去,出租人與承租人間存在租賃關系,具體租金可在合同中約定,在不違反法律與公序良俗原則下,以當事人意思自治為主。毫無疑問,如果出租人把酒店打造為旅游吸引物,那么可約定承租人支付出租人相應的因旅游產生的收益;如果承租人把酒店開發為旅游吸引物,這時承租人享有這一吸引物的使用和收益權利,出租人不得以所有人身份對抗承租人享有的收益權利。因此,接待設施的所有權及收益歸屬已很明確,即物上只有所有權,那么吸引價值收益歸所有權人,如果變更、轉讓吸引物,吸引物產生的價值(收益)屬于用益物權人所有。總之,其權屬性質已有法可循。

        根據保教授的定義,旅游吸引物包括了優良的服務。在探討此類旅游吸引物權之前我們應明確一點:服務是否屬于物權法上的物?《物權法》第2條第2款、第3款:“本法所稱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本法所稱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可見,這里存在的問題在于:服務既不屬于不動產也不屬于動產,那么它是否屬于旅游吸引物之權利?物權法上對作為客體的權利僅規定了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質權、留置權,服務不屬于其中任何一項權利內容。如果服務屬于物權法上的物,其必然具備物權基本屬性———支配性和排他性。游客可以支配他人對自己的服務這點毫無疑問,那么,游客能夠阻止這一服務發生在其他人身上嗎?顯然不能。因為“服務”根本不是物權法上的物,因此不具有排他性,更無物權可言。服務本身是一個債權關系,旅游服務即發生在平等旅游主體間的合同關系。簡而言之,優良的服務屬于旅游吸引條件但不是物權法上的物,只是債權合同關系———服務者提供服務為勞務之債,被服務者為此支付報酬為貨幣之債。準確地講,在法律關系理論中,它只是某種主體依法或依約提供的服務行為,是法律關系的客體中的“行為”而不是“物”。

        由上述分析可知,保教授所定義的旅游吸引物之物,遠遠超過《物權法》上規定的物之范圍,試圖通過物權立法或修改立法來設立旅游吸引物權,既缺乏相關理論基礎和客觀基礎,也不足以合理調整旅游吸引物的法律關系。此外,“保文”僅僅考慮作為旅游吸引物權客體之一的土地及其附屬物,顯然與其對旅游吸引物的定義并不相符。

        (二)交通設施:無需另設物權

        交通包括道路及其上面的交通工具。交通工具屬于物權法上典型的動產,享有物權,由此產生的收益歸其所有權人享有,此點無需多論。此外,根據《物權法》第46條:“礦藏、水流、海域屬于國家所有。”第52條第2款:“鐵路、公路、電力設施、電信設施和油氣管道等基礎設施,依照法律規定為國家所有的,屬于國家所有。”而在國際法上,領空不言而喻屬于國家。所以,《物權法》等法律對交通等相關的物權已經有詳盡規定,無需為此再設立有關物權。

        (三)旅游資源:屬性復雜而不能以立法統一其屬性

        旅游資源的法律屬性極其復雜,主要因為自然資源的屬性尚未明確,因此一直為法學學者津津樂道。旅游資源主要包括人文資源與自然資源。

        1.人文資源物權屬性

        《物權法》第51條規定了屬于國家所有的文物,我國目前調整人文資源的法律還有:《文物保護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等,如《文物保護法》第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于國家所有。”人文資源的所有權歸屬現有法律規定已明確,無需再為此重復立法。

        2.自然資源物權屬性

        旅游資源法律屬性的復雜性主要源于自然資源法律屬性的不確定性,究其原因還是源自其本身范圍過廣,法律無法一一進行規范,這就導致旅游學與法學對同一研究對象的許多觀點無法緊密對接。

        (1)有形自然資源物權屬性

        《物權法》第五章分別規定了國有、集體所有、私人所有、法人或非法人所有及社團所有的物,其中,第47條、第58條涉及自然資源所有權的歸屬,即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人為國家或集體。但此處所指自然資源范圍明顯小于旅游業對自然資源的劃分。根據《中國旅游資源普查規范》,自然旅游資源分為四大類,即地貌景觀類、水域風光類、天氣氣象類和生物景觀類。“保文”中所提到的龍脊梯田與傣族園的自然生態景觀即屬于地貌景觀類資源。探討以土地為依托的物就必須參考《物權法》第47條、第58條,依其規定,我國土地的所有權人只能為國家或者集體。但是,土地附屬物卻可為國家、集體、私人所有,例如第49條規定“野生動植物資源歸國有”,傣族園中野生孔雀即屬國有資源;第50條第2款規定了“集體所有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等,如龍脊梯田水利設施;第60條規定“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如傣族園中的竹樓。由此可知,作為包含土地及其附屬物的旅游吸引物之所有權人當然可以是國家、集體、私人。因此,“保文”認為旅游吸引物的所有權人為社區居民的觀點似乎失之偏頗,其并未完整地考慮旅游吸引物的所有人,在此基礎上提出立法要求于理不合。

        (2)無形自然資源物權屬性

        物權法并無明確規定其調整對象不能為無形物,根據《物權法》第50條,可推測物權法也把無形物作為調整對象。“保文”認為旅游吸引物價值為無形的,就可據此認定其屬于《物權法》調整的無形物之一嗎?通說認為,物權法調整的無形物為無線電磁波、煤氣、天然氣等。這類物的特點是肉眼無法看見卻真實且獨立存在、能為人所利用的。但旅游吸引價值(包括審美價值、環境價值、科學價值和游憩價值等)的產生是依附在一個獨立物上,經過人的主觀意識加工而賦予其獨特的價值也即價值的社會屬性,脫離本體后價值就無法產生。價值既不是不動產也不是動產更不是權利,因此價值根本不是物,無法成為物權客體,自然無物權可言。進一步而言,物權的可支配性、可處分性及排他性也不符合吸引價值的內容特征。吸引物之所以具有旅游價值主要取決于市場供需關系,譬如傣族園對外來游客而言具有極高的吸引價值,但對于社區居民而言那只是他們祖祖輩輩習以為常的生活環境;相反地,城市居民對高樓大廈早已司空見慣,但小城鎮居民仍視其為游覽對象。究其原因,還是適當的文化差異產生旅游吸引力,經典的“推拉理論”也可很好地作出解釋。簡而言之,旅游吸引物價值不屬于《物權法》中的無形物,也無新的物權產生,即農村土地旅游開發并未引起新的權利浮現。

        通過分析旅游吸引物物權屬性可知,現有《物權法》對“保文”所提旅游吸引物物權皆有相應規定,再為此單獨調整法律或者設立新的法律概念實屬立法資源浪費。當然,筆者并不就此認定《物權法》足以調整所有的旅游吸引物,比如自然現象雖然是旅游吸引物但卻不為任何個人支配,但現實中能與人發生法律關系的物都可依憑《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得到保護。

        二、旅游吸引物幾個法律問題的澄清

        (一)吸引價值無法獨立

        “保文”在第三部分關于“權利浮現”中提出:“吸引價值完全可以從土地及其物的物理形態中剝離出來,作為一項收益性資產而獨立存在”。這個判斷是有問題的。如前文所言,價值不具有物的特性,不可單獨存在,須有賴于人類意識。因為這種意義或價值既以客觀的自然世界、社會世界或事物的存在為前提,同時也與意義理解的主體內在相關[3]。脫離物的吸引價值不可存在,更無收益可言。但在該文第四部分“吸引物權諸問題”中,作者所提出的觀點又對前文進行了否定:“旅游吸引物權作為附著在土地或某物品之上的旅游吸引價值的權益體現,是與土地或物品的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具有從屬性和不可分性。”前文認為吸引價值及其收益可獨立于物理形態之外,后文提出吸引價值的權益體現作為一種財產權是不可分的。財產權具有從屬性,收益權作為財產權的下位概念,或者說作為財產權一部分必然具備財產權的基本特征。另外,作者第二個觀點本質上并無不妥,但筆者不贊同旅游吸引物權是財產權的說法。因為財產權是具體的、現實的,應充分反映現實生活中的具體財產關系,而不應表現為虛幻的、不可操作的法律概念[4]。

        綜上,“保文”前后觀點相互否定、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盡管后一觀點更有合理性。事實上,游客欣賞的是旅游吸引物之物理形態,在此基礎上才產生了各種吸引價值,收取門票正是旅游吸引物吸引價值所產生的收益性資產的體現。

        (二)不宜修改《物權法》之“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保文”作者經過一系列的分析提出:將旅游吸引用益對價列為法定孳息或直接補充以下條款:“物之旅游吸引孳息(本文所稱旅游吸引物權),由所有權人取得;既有所有權人,又有用益物權人的,由用益物權人取得。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旅游吸引用益對價不必列為法定孳息。孳息是指因物或權益而生的收益。孳息可分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法定孳息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產生的收益物。法定孳息的收取由債權法規定,包括租金、承包金、利息及遲延支付的利息等[5]。所謂收益則是指在使用標的物的過程中獲取利益,在民法上稱之為孳息[6]。德國民法把物的孳息分為“直接的”和“間接的”孳息,也即我國的天然孳息與法定孳息。根據《德國民法典》第99條第3款,間接孳息是指“收益,即某物由于某種法律關系而產生的收益”。因此,德國民法中的間接孳息(法定孳息)只限于收益,且首先指租金。法典第100條規定物和權力的孳息及使用利益一起構成“收益”。第1030條:用益權人原則上取得所有的物的收益[7]。《德國民法典》與我國民法都認為法定孳息即收益,由用益物權人取得。旅游開發商對社區居民支付的對價,即“旅游吸引孳息”,主要包括租金、承包金、分成等形式,已在現有法定孳息規定范圍內,因此特別規定旅游吸引孳息及用益物權人對孳息的收益權似乎有畫蛇添足之意。

        對于補充法條的建議則更加不可取。首先,法定孳息可以包含旅游吸引物孳息;其次,單就補充針對旅游業的規定不適合出現在普通法中,但作為專門法的《旅游法》可考慮納入這一建議。遺憾的是,我國新出臺的《旅游法》并未明確規定旅游開發商在旅游開發中的具體權利義務以及法律責任,這一遺漏使得旅游開發商和經營者在旅游經營中的法律責任處于灰色地帶,以致處于可開發地區的社區居民的權益保護也無法可依(《旅游法》僅籠統地規定了政府進行旅游開發的權力);最后,不宜設定旅游用益物權及其孳息取得。用益物權優先于所有權,用益物權人享有法定收益權。如果設定旅游吸引用益物權成立,旅游開發商可依法獲取旅游吸引物的孳息,社區居民則無權以所有人身份干涉吸引物的孳息取得。所有權被稱為完全物權,而用益物權被稱為不完全物權。不管是持派生說[8]還是二元結構論[9],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用益物權是直接支配他人之物,表現為排他效力,即同一標的物之上不能同時存在兩個以上以占有為內容的定限物權。用益物權設定后,用益物權優先于所有權,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土地使用權、漁業權等設定后,土地和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人(國家和集體)必須尊重已設定的用益物權[10]。旅游開發商進行農村土地旅游開發即屬于經營性使用,常常伴隨收益的權利。旅游開發商一旦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自然可以行使使用和收益旅游吸引物(不動產)的權利,社區居民要求分成或漲租金的請求權只能是基于約定或者合同法律關系不可基于其所有權。退一步說,假定旅游吸引物權成立且可設立用益物權,那么其必然具備用益物權的優先性與收益功能,用益物權人依法享有收取孳息的權利。根據這一觀點,社區居民分配孳息的要求存在侵權之可能。因此,補充規定上述條款更可能為旅游開發商完全占有旅游收益(旅游吸引物孳息)提供合法外衣而不是保護社區居民的權利,所以基于以上考慮,筆者堅持認為不宜在法定孳息下增補旅游吸引用益對價或補充相關條款。

        (三)用益物權中不宜設定“旅游(用益)地役權”

        1.物權法定原則

        “保文”認為吸引價值為無形之權利,應加入以權利作為客體的物權調整對象中,如建議調整用益物權中地役權的定義,設立“旅游(用益)地役權”。單以物權法定原則就可否定吸引物權設定的合法性,依據《物權法》第5條: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具體來說,物權的種類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旅游吸引物權不屬于上述三種任一權利范圍。

        2.“旅游(用益)地役權”不是地役權

        再看“保文”作者對地役權定義調整的建議。《物權法》第156條規定:“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依據法條可知,地役權的設立必須存在需役地與供役地,客體只為不動產,最終目的是為需役地的便利服務。如果對于法定地役權的基本構成要素都可以更改———旅游吸引物的利用沒有需役地且可利用不動產與動產,那么,就不存在地役權之說了。而地役權的從屬性(不可分性)也決定了其客體不可為動產。即便作者清楚地意識到旅游吸引物的利用與地役權的發生不一致,但僅憑旅游吸引物的利用目的與地役權設立目的相一致,即為權利人不動產的利用提供便利,就主觀地提出將地役權調整為“旅游(用益)地役權”,顯然過于武斷。所謂的“旅游(用益)地役權”只適用于旅游行業中,地役權的范圍卻更廣泛,如羅馬法中耕作地役中的四種形式:步行地役、獸畜通行地役、貨車通行地役、取水地役,發展到現今社會,地役權并非僅指土地,也包括附屬于土地上的不動產[11]。如果對其定義進行更改,社會就會出現“泛旅游化”。地役權只能在其他用益物權形態之外確定其內容。否則,勢必打亂物權體系,有悖物權法定之本意[12]。旅游開發商與社區居民就同一標的物而達成利用協議只是單純的合同行為,不必要調整地役權規定而勉強使用其作為行為解釋理由。

        3.用益物權不宜規范旅游吸引物之利用

        此外,“保文”類比旅游吸引物權與地役權,認為“可以從用益的角度來規范旅游吸引物之利用情形”。《物權法》第117條規定:“用益物權人對他人所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假設可以從用益角度規范旅游吸引物,用益物權人(旅游開發商)自然享有收益權。開發商為了利用旅游吸引物已給付所有權人(國家、集體或社區居民等主體)土地使用費用,如土地補償金、租金等,在把當地打造成旅游地后,居民繼續要求與旅游開發商分成的行為,如門票收益分配等,是否有構成不當得利之嫌?旅游開發商在支付利用成本后所得收益仍需與社區居民共享,是否可社區居民侵犯其收益權?上述假設顯然不能成立,因為所謂的吸引物權不具有用益物權的本質,而且現實中旅游開發商與社區居民收益分成現象隨處可見,且多以合同形式進行約定,因此,從用益角度規范旅游吸引物并不可取。

        (四)旅游吸引物作為整體不宜設立物權

        旅游吸引物作為專業術語出現在旅游學中表示的是一個集合體,具有綜合性、整體性、可替代性,這些性質決定其不可作為物權法上的物。作為物權客體的物必須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夠為人所支配,并且能滿足人類某種需求的物體。物權的客體主要是有體物,還必須是單一物、獨立物、特定物[13]。保教授對于旅游吸引物的定義則為所有因素的總和,不符合單一物的要求。從其定義可知,旅游吸引物不僅包括物,還可能包括人、服務等物以外的因素,其綜合性直接與物權要求物必須獨立于人身之外相違背。“保文”指的旅游吸引物為土地及其附屬物,那么,作為一個事實集合體能否成為物權法上的物呢?按照一物一權原則,單個的物之上可成立單個的物權,沒有必要專門在集合物上成立一個權利。況且,土地及其上面每一附屬物的性質不完全相同,因此不可整個作為一個獨立物。所謂獨立物,是指在物理上、觀念上、法律上能夠與其他物區別開而獨立存在的物[14]。物權的客體還必須是特定物,特地物不能被其他物代替,而部分旅游吸引物具有可代替性。可以肯定的是,旅游商品多為種類物。另外,作為旅游吸引物的部分自然奇觀(云海等)也不是特定物,因為自然現象不具有支配性,違反物權客體的根本屬性。所以,旅游吸引物作為一個集合物并不屬于物權法上的物。

        三、解決景區沖突問題的法律建議:非設立旅游吸引物權而應保障旅游開發合同

        “保文”通過對龍脊梯田景區和傣族園案例的分析,發現了景區沖突主要來源是經營商和社區居民間旅游收益分配不合理所致,這一不合理性是因為對“旅游吸引物權”所產生收益的忽視,從而提出設立“旅游吸引物權”保障社區居民獲得更多收益。龍脊梯田景區居民與經營商采取的是門票分成制度,但隨著門票的提升,經營商并沒有提高居民的待遇。傣族園的收益分配方案原本得到雙方認可,但旅游業興旺后,原來的方式受到質疑。兩個案例的相同之處都是旅游業發展起來后,經營商不顧社區居民的利益致使居民采取暴力方式進行對抗,最終通過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可以說,景區沖突源于合同,也終結于合同。正如民法學者崔建遠先生所言,因土地在法律上被區分為若干個部分,每個部分都可以成為權利的客體,故土地上的物權并非單一的物權類型,而是一組物權,是存在于土地上的物權群,連同租賃權等形成權利群[15]。由此可知,附屬于土地上的旅游吸引物不僅只與物權有關,還涉及債權關系。所以,筆者認為,解決景區收益分配問題并不是簡單設立一個新的物權就能解決,而需要一份公平、誠信、真實且具執行力的旅游開發合同。

        作為平等主體的社區居民和旅游經營商在達成原有協議后之所以發生沖突,在于經營商并未如實履行合同內容———公平地分配收益,但我們不可希翼以營利為目的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法人作出公平的分配。解決這一問題,居民可依照《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當然,矛盾也可能源自合同欺詐或者顯失公平,根據《合同法》第54條,“因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訂立合同的,受害方可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的幫助。”龍脊梯田的另一個矛盾在于梯田的保護,根據《旅游法》第42條第3款規定,“景區開放應有必要的環境保護設施和生態保護措施”,因此,雙方在訂立合同時就應約定保護責任的分配問題。如果是開發商導致景區受損,居民還可就其侵權進行訴訟。

        現實中,大多居民不具備完整的法律意識,不懂得依靠法律進行維權,只能采取他們認為最簡單、最有效的方式解決問題,他們不得不承擔現代文明入侵所帶來的后果與代價,但他們不能阻止文明入侵的腳步。因此,政府應當扮演合同實施的監督者而不應旁觀任何主體的權益受到損害,尤其是作為弱勢群體的社區居民。根據《旅游法》第46條,“城鎮和鄉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條件依法從事旅游經營,其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由此可見,當地政府在發展旅游中享有高度管理權,所以應肩負起規范旅游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游資源,促進旅游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任。景區矛盾,政府責無旁貸。法律是一種規則,適用是規則的生命;執行是法律的目標與果實,更是法律的確證;得以執行的法律才是真正具有效力的法律,法律有效力,國民便昌盛[16]。

        四、結論:積極利用法律,消極創設法律

        社區居民的權益在旅游發展中一直被忽視,居民不得不采取法律之外的方式解決問題。因此,法律知識的普及刻不容緩。法律具有嚴謹性與權威性,面對問題,法律人應盡量解釋法律而不是創設法律。正如法律諺語所言,“法律不是嘲笑的對象,而是法學研究的對象;法律不應受裁判,而應是裁判的準則。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信仰法律就不要隨意批判法律,不要隨意主張修改法律,而應當對法律進行合理的解釋,將‘不理想’的法律條文解釋為理想的法律規定[14]。”因此,解決旅游吸引物立法問題或景區沖突問題,應厘清矛盾的根源,尋求相關法律的保護,而不是簡單修改法律,但旅游學者尋求法律制度解決旅游問題不失為一個良好的途徑,可以引起法學界對旅游學相關法律問題的重視。

        致謝:感謝審稿專家提出的寶貴意見以及編輯的悉心指導。

        參考文獻(References)

        [1] BaoJigang,ZuoBing.Legislatingfortouristattractionsrights[J].TourismTribune,2012,27(7):11-17.[保繼剛,左冰.為旅游吸引物權立法[J].旅游學刊,2012,27(7):11-17.]

        [2] BaoJinggang,ChuYifang.TourismGeography[M].Beijing:HigherEducationPress.1999.72.[保繼剛,楚義芳.旅游地理學[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72.]

        [3] GongQun.Onvalueandunderstanding[J].FudanJournal(SocialSciencesEdition),2011,(3):54-61.[龔群.論價值與理解[J].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3):54-61.]

        [4] WangLiming.MonographicStudyonLawofProperty[M].Jilin:JilinPeople’sPublishingHouse.2002.258;259.[王利明.物權法專題研究(上)[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258;259.]

        [5] WeiZhenying.CivilLaw[M].Beijing:PekingUniversityPress,2000.125;126.[魏振瀛.民法[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0.125;126.]

        [6] ZhuYan,GaoShengping,mentsonChinese PropertyLaw[M].Beijing:PekingUniversityPress,2007?355.[朱巖,高圣平,陳鑫.中國物權法評注[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355.]

        [7] LarenzK;WangXiaohua,etaltrans.ReprasentativeDeuische RechtsliteraturderGegenwart[M].Beijing:TheLawPress,2002?405-408.[卡爾·拉倫茨;王曉華,等譯.德國民法通論[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2.405-408.]

        [8] FangShaokun.ResearchonSeveralBasicIssuesofProperty Usufruct[M].Beijing:PekingUniversityPress,2006.38;39.[房紹坤.用益物權基本問題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38;39.]

        [9] MengQinguo.TheDualStructureTheoryofthePropertyRights(the2ndEdition)[M].Beijing:CourtPress.2004.53-54.[孟勤國.物權二元結構論(第二版)[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53-54.]

        [10] FangShaokun.ResearchonSeveralBasicIssuesofProperty Usufruct[M].Beijing:PekingUniversityPress,2006.213-215.[房紹坤.用益物權基本問題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213-215.]

        [11] WangLiming.MonographicStudyonLawofProperty[M].Jilin:JilinPeople’sPublishingHouse,2002?715-716.[王利明.物權法專題研究(上)[M].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715;716.]

        [12] YinFei.LawofPropertyUsufructinRealProperty[M].Beijing:ChinaLegalSystemPublishingHouse,2005?391.[尹飛.物權法.用益物權[M].北京:中國法制出版社,2005?391.]

        [13] WangLiming.TheTheoryofLawofProperty(theRevision Edition)[M].Beijing:China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 LawPress,2003.27-29.[王利明.物權法論(修訂本)[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27-29.]

        [14] CuiJianyuan.Theprincipleofstructurelawofpropertyshouldbe arranged[J].LawandSocialDevelopment,1995,(3):28.[崔建遠.我國物權法應選取的結構原則[J].法制與社會發展,199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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