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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市里沒有人會受到懲罰――一度混亂不堪的金信信托再次驗證了這一啼笑皆非的現實。
2007年12月26日,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金信信托)在停業整頓的收尾中,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其持有的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博時基金)48%的股權,以63.2億元的天價賣給招商證券。這不僅足以填補金信信托形成的47億元虧損,甚至還出現了16億元的盈利――已經半只腳踏入破產大門的金信信托,忽然迎來回光返照。
這意味著,此前懸望數年的各類債權人,可以悉數收回資金,所有者權益也基本沒有損失;甚至對于地方政府來說,通過破產重組,重新獲得信托牌照似有一線希望。
已經停業整頓兩年的金信信托,在停業之初即已資不抵債,事后成為救命稻草的博時基金股權,在2005年僅僅因為1億元負債無法償還即被凍結。此一時,彼一時,2006年以來的市場走牛,使得金信信托完成了不可思議的逆轉。
2007年上半年,浙江省政府向國務院上報了《金信信托破產清算方案》,并于11月得到了國務院批復。12月4日,銀監會簽發了《中國銀監會關于金信信托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實施破產清算有關問題的復函》(銀監函[2007]482號),同意金信信托由停業整頓轉入司法破產程序。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發文批復金信信托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盡管2007年底金信信托的停業整頓期限已再次到期,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法院尚未受理金信信托的破產申請。
資產已經大于負債的金信信托是否最終還需要走向破產,金融牌照是否還保留在金信信托或是轉讓給其他機構?浙江省、監管機構以及法院系統最終會采用何種模式解決金信信托的問題?凡此種種,勢將成為類似金融機構清理整頓的風向標。
金信殘局
2005年12月30日,金信信托因資金鏈斷裂被停業整頓,中國銀監會委托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國建投)托管金信信托,并成立停業整頓工作組進駐位于浙江省金華市的金信信托總部大樓。
同時,金華市也成立了以市長掛帥的停業整頓領導小組。當時估計金信信托的虧損約為42億元,后經北京天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顯示,截至2005年12月30日,金信信托實收信托76億元,虧損達56億元,其中固有業務虧損近20億元,信托業務虧損約36億元。
被稱為“江南第一莊”的金信信托,曾經在資本市場叱咤風云。依托向個人發行信托產品以及為關聯公司進行貸款和擔保,金信信托籌集了大量資金;而這些資金中,很大一部分輾轉進入股市,其余的用于對外貸款和投資。
相關審計報告顯示,金信利用關聯企業投放到證券平臺的信托資金達到25.83億元,加上自有資金、表外資金、關聯企業自有資金,總計有38億元各類資金進入股市。由于大量資金來源于對外發行的信托計劃,金信信托在二級市場上的炒作往往受到資金到期的限制。除了借新還舊,金信信托還不斷對投資股票斬倉,用以維持資金運轉。到停業整頓之時,金信信托手中幾乎沒有股票,而二級市場虧損高達34億元。
為了防范監管部門對于操縱證券市場的審查,金信信托在二級市場上的操作多通過關聯企業完成,金信信托的關聯企業有38家,包括有股東關系、直接或間接控股、同受第三方控制的企業。金信通過七家證券操作平臺公司將資金輸入股市,這七家平臺公司主要分布在浙江和深圳。
“金信與這七家公司的資金往來根本沒有入賬,需要查原始資金憑證,光這些憑證就裝了好幾麻袋。”一位工作組人士透露說,“正因為資金運用混亂,金信信托停業整頓之前根本不知道實際損失。”
除了巨虧于證券市場,金信信托還對外貸款、擔保、投資,牽涉資金達到18億元,這部分投資也多是有去無回。
由于金信信托向數家商業銀行拆借資金約10億元,其風險已擴散到銀行業。2005年11月,金信信托的債權人之一包頭市商業銀行向內蒙古高院提訟,要求追討1億元的拆借資金;之后,內蒙古高院凍結了金信信托所持博時基金48%的股權。此外,其他債權人也在深圳中院和紹興中院等多家法院并凍結其資產。
為切斷風險,監管部門于2005年年末以“違規經營和經營不善,造成較大損失”為由,宣布金信信托停業整頓。
債權收購
2004年下半年,一部分金融機構因證券市場虧損、違規委托理財而陷入困境。當年11月5日,央行等四部門聯合《個人債權及客戶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收購意見》,著手處理問題金融機構和相關個人債權。
金信信托停業整頓之后,個人債權收購成為處置金信信托風險的首要工作。為此,金華市設立了個人債權甄別確認領導小組,由副市長王挺革負責,下設甄別工作組。債權登記涉及到浙江的五個市及上萬債權人,中國建投派出20多人后,又從建行浙江省分行抽調了80多人,債權登記高峰時,共有200余人進入停業整 頓工作組工作。
據金華市甄別工作組組長徐德良介紹,開始預期三個月能做完,但實際上甄別確認的復雜程度超出預期。“一是信托業務本身比較復雜,涉及的關系人多,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而且金信信托的業務品種比較多;二是個人債權量大面廣,金信的信托資產總共76億元,僅個人單一信托合同就有上萬筆,個人債權近9000戶。”
金信信托的產品主要分為集合信托和單一信托兩類,在總共21個集合信托計劃中,只有兩個(約3億元)資金被挪用,主要問題出現在單一信托計劃上,而其中存在著大量的“拖拉機賬戶”。
在金信信托的50個單一信托計劃中,權屬不清晰或被挪用、尚待認定的有22個,涉及資金38億元。難以確定權屬的原因在于,單一信托中存在大量的信托轉讓行為。比如某個大客戶和金信簽訂了3000萬元的信托合同,金信承諾10%的利息,真實的信托計劃簽9.5%的利率(金信允許3000萬元可以拿9.5%利息);然后,金信的營銷員會幫助大客戶把這3000萬元分別轉賣給數以百計的個人投資者,并對其承諾6.5%的回報率,因而大客戶可從中賺取利差。不僅如此,如果資金周轉快,大客戶很快就可以和金信繼續簽署合同,再賣給小客戶,甚至有時候資金沒有收回就續簽了協議。
這種變相的融資行為就形成了大量的所謂“拖拉機賬戶”,在金信信托有33名個人大客戶將信托產品轉讓給了5900個小額債權人,共涉及80多個合同、7億多資金。
除了“明拖”,還存在著所謂“暗拖”,即許多個人把錢湊起來以一個人的名義購買信托產品。由于這一部分債權不在國家收購范圍之內,對于債權收購處理造成了很大困難。
央行等部門頒布的有關個人債權收購的有關辦法中,指出“權屬清晰、未被挪用”的債權不納入收購范圍,但如何界定則缺少細則,在具體甄別過程中遇到各種問題。為此,中國建投組織了法律、信托界的專家展開論證,在2006年3月末將要進入甄別階段時,制定了《權屬清晰、未被挪用的信托業務認定標準》,并得到浙江省銀監局的認可,以此來進行甄別。
該標準將“信托財產權屬不清晰”界定為因金信信托違反對信托財產進行單獨記賬、單獨核算、專戶管理等要求,致使信托財產與金信信托的自有資產、其它客戶資產發生混同、無法清晰辨識的信托財產狀態;將“信托財產被挪用”界定為金信信托沒有按照信托文件規定的用途獨立封閉運作信托財產,而是將全部或部分信托財產挪做他用的信托財產狀態。
2007年底,金信信托個人債權登記、甑別及收購工作已基本完成。最終涉及的個人債權32億元,目前已納入央行收購范圍的個人債權共計8146戶,收購金額為21.54億元。其中,中央收購金額19.41億元,地方配套金額2.13億元,剩余56戶個人債權預計2008年1月底前完成。
金信停業整頓之后,其合規發行的信托計劃仍正常運營,作為托管人的中國建投,同時加大了資產保全和回收力度。據悉,中國建投在托管期間回收了信托財產38億元,其中包括信托計劃到期后回收的現金27億元,以及協議終止而收回的10.82億元,另將兩個正常運作的集合信托計劃(金土地資金信托計劃和銅德公路項目貸款資金信托計劃,合計1.48億元),移交給了中國建投旗下的中投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投信托)。
由于停業整頓工作已接近尾聲,中國建投要向清算組移交工作,中國建投又委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一次審計。根據審計結果,截至2007年9月30日,金信信托的固有業務和信托業務損失是47億元,停業整頓期間則通過資產保全等工作彌補了10億元損失。
“現在債權人已經沒什么可擔心的了,除了放棄利息追索,將來本金折扣部分都可能依靠這筆股權轉讓的收益彌補回來。”知情人士透露,“另外,機構的債權本金以及所有者權益也都能夠彌補平了,現在所有債權人都不擔心了。”
“兩年結束停業整頓算是很快的。因為信托公司的整頓比證券公司復雜,而且金信信托資產又很龐雜,關聯公司很多,涉及到證券、基金、信托和多家實體公司,風險需要一部分一部分地來化解。”業內人士說。
博時轉折
按部就班的停業整頓,隨著博時基金股權的拍賣出現重大變局。
按照監管部門關于金融機構停業整頓的慣例,停業整頓工作組沒有資產處置的權力。“工作組只負責清理、保全資產,而處置資產則需要進入破產程序后,由法院組成的清算組進行。”金信信托工作組的一位人士說。
然而,由于破產機構的資產處置往往會影響資產本身的價值,在有關部門的要求下,金信信托持有的48%博時基金股權,最終得以在破產程序啟動前處置。
博時基金最終的轉讓價格高達63.2億元,每股131.67元。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就在博時基金股權拍賣的前一天,2007年12月25日,河北證券破產后,拍賣其持有的融通基金40%股權,起拍價格為18.4億元,折合每股不過40元。平安信托、德邦證券也有意競購,但最終因為無人出價而流拍。
博時拍賣情形則大為不同。據悉,有意參與競拍的機構多達11家,包括四家保險機構和一家財務公司,最終監管部門只批準了五家機構參與競拍。南京證券在競拍當日未出現在競拍現場,招商證券、德邦證券、方正證券和浙江省工商信托四家成為最后的角逐者。
根據委托人的要求,此次拍賣的起拍價為28億元,在浙江省工商信托加價到45.6億元之后,其他競拍方放棄了加價,拍賣師隨即宣布,除浙江省工商信托及享有優先購買權的招商證券,其他競買方無權再參與競價。值得注意的是,這一金額與金信的虧損已相去無幾。
從45.6億元開始,浙江省工商信托連續加價,招商證券則不斷跟進舉牌表示接受價格。當浙江省工商信托舉牌將價格推到63.2億元時,招商證券再次舉牌表示接受,而浙江省工商信托在拍賣師詢問多次后,終于表示放棄加價。
這一拍賣規則的設定不無爭議。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持有博時基金25%股權的招商證券是此次拍賣的優先購買權人,但如何行使其優先購買權則頗費周章。
按照中國建投最終設計的競拍方案要求,場內出現最高價后,招商證券可以優先購買,此時,如果其他競拍者繼續出價,招商證券需要選擇是否接受。當然,如果招商證券不接受最高價,出價最高的競買方即獲成功。
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魏君賢表示,這一拍賣不符合作為老股東的招商證券的利益;最合理的做法,應是老股東之外的外部競購者競拍,出現最高價之后,如果老股東(如招商證券)接受最高價,則它就應該并有權以這個價格購買;而外部競購者不能在老股東行使了優先購買權之后再有機會報出新的競爭價格。
“對優先購買權的規則確定讓金信信托多收了17.6億元,不然拍賣在45.6億元就結束了。”一位法律界人士說。
但拍賣機構的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解釋稱,“此次拍賣規則中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方式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十六條的規定制定的,且該規則已經得到了法院方面的確認,規則本身符合公平原則。”
按63.2億元的拍賣價計算,博時基金每股合計約131.67元。這也是目前為止國內基金股權轉讓的最高價,刷新了此前山西海鑫集團以每股56.2元、共計11.8億元的價格買下21%銀華基金公司股權的紀錄。
博時基金注冊資金1億元人民幣,原有股東結構為金信信托控股48%、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參股25%、招商證券參股25%、浙江廣廈建設集團2%。
據了解,截至2007年底,博時基金管理資產規模達2200多億元,預計2007年的管理費收入將超過30億元,凈利潤約為13億元。按此次拍賣價格計算的市盈率在10倍左右,而今年的動態市盈率預計在7-8倍之間。
“從這一P/E水平來看,131元的價格并不貴。”一位業內人士稱。不過亦有意見認為,博時旗下絕大部分為開放式基金,一旦市場行情動蕩,基金贖回增加,管理的基金規模隨時有大幅縮水的可能。
招商證券競得本次股權后,合計一共持有博時基金73%的股份。但據《財經》記者了解,招商證券此前持有的25%的博時股權中,有18%的股權仍存在爭議。早在2003年10月,招商證券曾與金信信托簽訂協議,將其持有的博時基金18%的股權,以合計每股5元左右、共計9000多萬元的價格轉予金信信托。
雖然金信信托已經支付了轉讓款,但這一交易最終并未得到證監會的批準。不久,金信信托就被停業整頓,這18%的博時基金股權便成了懸案。招商證券曾金信信托收回股權,不過隨后遇到最高法院的“三暫緩”(暫緩受理、暫緩審理、暫緩執行)政策,這一問題一直擱置至今。
據悉,處置完金信信托直接持有的48%的博時基金股權,浙江廣廈替金信信托代持的2%博時基金股份則將在金信信托后續的處置中予以解決。
除了博時基金的股權,2006年4月,浙江省政府委托中國建投對金信證券的股權進行了處置。由于金信信托將金信證券18家客戶的7億元國債回購并挪用,其中香港上市公司滬杭甬(香港交易所代碼:0576)從2001年6月起,通過金信證券投資國債,共有5.87億元國債遭金信證券違規抵押,不能取回。假使國債回購問題爆發,金信證券也馬上面臨爆倉的危險,最終,滬杭甬以旗下附屬公司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收購了金信證券70.46%股權,后更名為浙商證券。
中國建投亦曾有意于博時基金的股權,最后亦因利益沖突未果。不過,它在2006年底以9.7億元的價格,買下了浙江省國際信托投資公司100%的股權,并更名為中投信托。
金信去留
拍賣博時基金股權之后,對于金信信托來說,1月18日是決定其去向的關鍵時點。
2005年底,中國建投對金信信托進行停業整頓后,并沒有立即進入司法程序。2006年1月19日法院對于金信信托風險處置案實行了“三暫緩”。所謂“三暫緩”,是指根據國務院的整體部署,由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在一定期限內,對已進入風險處置階段的包括證券公司在內的金融機構為被告的民事案件尚未受理的暫緩受理,已經受理的中止審理,對其作為被執行人的案件中止執行。
之后,由于停業整頓工作復雜,金信信托的停業整頓期限和“三暫緩”均被兩次延期,停業整頓期限已于2007年底到期,而2008年1月18日“三暫緩”亦將再次到期。
金信信托的終局原本并無懸念,2007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已發文批復金信信托進入破產清算程序。但博時基金股權的拍賣結果為其陡增變數――此前,漢唐證券股東就曾以股票資產大幅增值、不再資不抵債為由,提出不破產的申請,但未獲證監會批準和法院支持。
據知情人士透露,浙江方面在喜得博時基金股權拍賣巨款之后,即刻研究金信信托下一步處置方案。1月4日,原金華市市長、金信信托停業整頓領導小組組長,現浙江省副省長葛慧君專程趕到北京,和有關監管部門溝通,提出了浙江省政府對金信信托未來處置的三個方案:其一是破產重整;其二是延長停業整頓及“三暫緩”期限,進行整頓重組;其三是行政撤銷。而浙江省政府最為傾向的是破產重整方案。
上述知情人士分析稱,新《破產法》規定,企業在進入破產程序后還有破產重整期,從操作和策略上看,浙江省很可能會先按破產處理,然后再從長計議,最終走破產重整之路,曲線保留金融牌照。
但一家信托公司高管認為,“以金信信托的情況而言,‘三暫緩’已不太可能再延期了,但要在這么短的時間內拿出重整方案也非常困難,保留信托牌照的機會非常渺茫”。
據悉,博時基金股權拍賣之后,銀監會也開會研究了金信信托的問題。來自銀監部門的一位官員認為,高風險金融機構對社會穩定、政府、投資人、委托人帶來很大負面影響,應該依法嚴肅處理,以保持監管和法制的嚴肅性,而不能只從技術角度以及地方政府的角度來看問題。
而從技術角度看,金信信托通過破產重整保留金融牌照亦有相當難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在全國證券公司破產案件審理工作座談會上曾明言:“即使因證券市場變動,導致證券公司在經行政清理申請宣告破產時出現資產大于負債的情形,也仍應受理該破產案件”;“對于經過監管部門批準的處置行為,原則上應當予以維護,以避免證券公司風險處置工作出現反復。”
業內人士分析稱,一方面,信托公司破產重整沒有成功先例;另一方面,從重整條件來看,信托公司比證券公司更為不利,信托資產處置干凈后,信托公司基本上就是一個無資產的凈殼。“像南方證券那樣,行政關閉后注銷舊牌照,證監會再發給中投證券一個新牌照,這一模式很難在信托上復制成功。何況銀監部門曾表態不再發放新信托牌照。”
“金信破產清算的處置方案是通過國務院批準下發的,如果要改變處置方式,則還需上報國務院。”有關監管官員對此表示。
末日審判
在兩年的停業整頓期間,與金信信托相關的司法調查亦漸次展開。2005年底,原董事長、金信信托實際控制人葛政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正式立案,數名高管被監視居住。
據悉,金信信托涉案的六名高管已經分案處理。2007年12月12日,葛政案已在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原金信信托董事長葛政、副總經理朱琪、財務總監朱新民三人以職務侵占罪被提起公訴,三人共涉及職務侵占資金439萬元,葛政還需追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另一案是金信信托的三位副總經理方正、朱江平和黃昕,他們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并已于2007年 9月一審開庭。兩案總共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74.6億元,其中葛政個人涉及資金50多億元。
據專家分析,職務侵占、非法吸存兩項罪名量刑都不高,按前述涉案金額,職務侵占罪量刑幅度為5年-15年,非法吸存罪為3年-10年。葛政兩罪并罰,判刑約在8年-15年之間。此兩案均未最終判決,知情人士表示,“如果沒有新的情況,一審將不會再次開庭了。整個案子結案也應該不會拖太長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