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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實踐與實務中,影響審計質量的原因很多,其中審計方法不當是影響審計質量重要原因之一;不當的審計方法也有許多種,如抽項審計法、重點審計法等,本文針對這些不當的計方法進行一一分析,指出其弊病,提出并倡導正確的審計方法。
從大家論述的來看,我覺得有必要談一下工程竣工結算的概念,因為發表的文章中題目大多數是關于預決算審計的,但文章卻不談預、決算審計,而只談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可能是對于工程預算、結算、決算的概念不理解。工程(施工多頭開戶的現象越來越嚴重,造成資金分散,不易管理,給審計稽核和財務監督工作帶來困難。同時事業單位的票據管理存在許多違紀問題。貨幣資金管理有漏洞,費用開支不透明,導致經費緊缺。
2.工程竣工結算的主要措施
通過發現以上的問題,我們在工作中總結經驗,提出了以下幾方面的解決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問題的措施。以達到科學、合理、規范地進行事業單位財務賬務的處理。
(1)提高領導者意識,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制。領導者應該觀念創新,確立財務管理的中心地位,要加強成本管理,樹立成本觀念,有效地把握和預計風險,建立風險預警機制;樹立市場化的觀念,面向市場開源節流,壯大經濟實力。
(2)加強預算管理。針對預算編制 ,應該充分認識預算編制在事業單位的重要性。 同時預算編制的準備期可以適當延長,充分預見各因素,安排充足的編制時間,為科學預算提供條件。 另外, 事業單位應將收入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 健全收入分配制度。編制部門預算時應廣泛聽取意見,收集各部門的資料,匯總后交領導和群眾討論,反復協調與平衡,實行預算內外綜合統籌,進一步細化收支。嚴格執行部門預算,按項目、時間、進度支出,不準隨意變更預算項目。
(3)加強資產管理。加強實物資產管理,應該加強資產清查,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抽查盤點,以確保設備的完好無損; 確立以“錢物分離、互相牽制 、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原則,合理分工,明確職責。 對固定資產的管理實行雙人保管,相互制約。 規范事業單位大宗物品管理。采用公開招標形式采購,增加物品采購的透明度;完善政府采購預算編制制度和政府采購監督體系,逐步形成以財政部門為主,紀檢監察、審計及其他有關部門共同配合的監督機制。
(4)加強貨幣資產管理。規范銀行賬戶,加強票據管理,各單位應嚴格按照規定辦理銀行開戶和收支事宜,不出借出租賬戶,不公款私存。票據由會計人員負責購買、保管,不使用不合規票據,收據不跨年,剩余部分蓋章作廢。加強貨幣資金管理,嚴格遵守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核定的限額,遵守現金使用范圍;不挪用及白條抵庫,不保留賬外現金;高度重視往來款項的管理,把往來款項的清查登記與改進財務管理結合起來;建
立項目決策負責制和決策失誤追究制,透明開支,加強預算外資金管理,加強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部門、單位領導依法理財的意識,增強責任心,民主理財。
(5)會計集中核算制度。各單位應規范財務核算 ,對薄弱環節和重要崗位加強控制,細化責任。不相容職務分開,保證資金安全;定期核對資產,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健全內部財務制約機制,實行分級授權制,規范大額資金的流向。 國庫集中支付將事業單位的財務資金集中起來,便于財務處對下屬各部門的預算資金執行情況實施監督,控制預算的實施,保障單位整體預算目標的實現,杜絕預算部門私設“小金庫”,截留預算外資金等違規行為。
3.工程竣工結算的審計方法
工程竣工結算的審計方法有很多種, 從審計人員實際操作的和一些報刊雜志介紹來看,大約有全面審計法、增減審計法、重點審計法、抽項審計法、指標對比審計法幾種,審計人員在實際審計過程中采用哪種審計方法。正如一些文章介紹的那樣,要根據工程的規模、造價的大小、難易程度、時間松緊等因素來確定,對此做法和看法本人不敢茍同。 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審計,最終審計部門要根據工程審計結果出具審計報告, 業主和承包雙方要以審計報告作為他們最終價款結賬的依據, 就是說審計報告直接涉及到業主和承包方經濟利益; 根據國家審計署的最新調查顯示,這兩年來,由審計報告不嚴謹引起的經濟糾紛呈不斷上升趨勢, 這表明業主和承包商中至少有一方對審計結果不滿意也呈上升趨勢,這種趨勢給審計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審計部門要對審計結果負責,對社會負責。 為了使業主與承包方雙方經濟利益不受損失,也為了審計部門在社會上立足不敗之地,就要求審計報告要公正、準確、嚴謹、科學,不能偏向任何一方,否則,不但會引起業主和承包方的經濟糾紛,還會給審計部門帶來許多問題和矛盾,影響社會對審計部門的信任,因此,審計結果尤為重要。影響審計結果的因素很多,有工程量計算,定額子目的套用和換算,材料數量及價格的確定,規費的計取等,這要求每個環節都不能出差錯,否則就會影響工程造價,影響審計結果,要做好這一點,我認為審計工程竣工結算的最好方法就是全面審計法,其他審計方法都不容易做到這一點。
3.1全面審計法
全面審計法就是將工程竣工結算書及造價有關方的招投標、合同等文件對照圖紙、變更、簽證、實物、國家和地方定額、政策性文件進行全面審查,對有變化的工程量進行一一計算。 對有變化的定額子目進行一一套用或換算,對有變化的材料數量及價格進行一一確定,對所有規費進行一一計取,然后直接得出審定價。由于這種審定價是直接得出的,其中每個數字、每個定額子目全都經過審查得出的,因此這種審計結果不易出差錯,是比較準確的,但這種審計方法的缺點是時間比較長,如拿時間和審計結果的準確性相比,時間的長短,就顯得微不足道了,就目前的社會狀況來看,我認為,全面審計法應當是現階段的主要審計方法和最好方法,社會應廣泛采用。
3.2抽項審計法
抽項審計法顧名思義,就是從工程結算書等有關資料中抽出一部分項目,如抽出一部分工程量或一部分定額子目進行審查,正確的便同意送審價,錯誤的將其更正,然后連同未抽部分一起合并計算,得出一個審定價。由于未抽審的部分不能保證其正確,因此,審計出來的結果也就不可能確保其正確性,盡管是節省了時間,顯然,這種審計方法是不可取的。
其他審計法如重點審計法、增減審計法、指標對比審計法等都有其不同的缺點,本文就不一一分析了。總之,要想得到相對比較準確的、科學的審計結果,要選審計方法的話,應該選擇直接得出審定價的方法,而不應該選擇間接得出審定價的方法。我認為,目前最好的審計方法就是全面審計法。
關鍵詞:工程竣工結算審計 審計方法 重點控制
工程竣工結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對照原設計施工圖,將有增減變化的內容,按照編制施工圖預算的方法和規定,對原施工圖預算進行相應的調整,進而確定工程實際造價并作為最終結算工程價款的經濟文件。竣工結算一般由施工單位編制的,經業主初審后委托造價咨詢單位終審,作為業主與承包商最終結算工程款的依據。工程竣工決算是一個建設項目實際支出的一切費用的總和,包括竣工結算一、設備購置費、土地征用費、勘察設計費、項目監理費等費用,一般由業主財務部門組成的專業人員編制。
1.工程竣工結算的審計形式與方法
1.1工程竣工結算的審計形式
工程竣工結算審計的形式有聯合審查、獨立審查、建設單位自審、委托審查。但現在要用最多是委托審查,委托審查就是建設單位委托具有審查資格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審查建筑安裝工程的竣工結算,對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經與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充分協商后,然后進行修正竣工結算。
1.2工程竣工結算的審計方法
工程竣工結算的審計方法主要有全面審計法、增減審計法、重點審計法、抽項審計法、指標對比審計法幾種,在實際審計過程中許多審計人員都是根據工程的規模、造價的大小、難易程度、時間松緊等因素來確定采用哪種審計方法。但是如果采用了不當的審計方法,則不僅會影響工程造價,給業主或施工單位帶來經濟損失,也同樣會給審計單位帶來風險。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審計,最終審計部門要根據工程審計結果出具審計報告,業主和承包雙方要以審計報告作為他們最終價款結賬的依據,審計報告直接涉及到業主和承包方經濟利益;根據國家審計署的最新調查顯示,近兩年來由審計報告不嚴謹引起的經濟糾紛呈不斷上升趨勢,這表明業主和承包商中至少有一方對審計結果不滿意也呈上升趨勢,這種趨勢給審計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審計部門要對審計結果負責,對社會負責。為了使業主與承包方雙方經濟利益不受損失,也為了審計部門在社會上占有立足不敗之地,這要求審計報告要公正、準確、嚴謹、科學,不能偏向任何一方,否則,不但會引起業主和承包方的經濟糾紛,還會給審計部門帶來許多問題和矛盾,影響社會對審計部門的信任;因此,審計結果尤為重要。影響審計結果的因素有工程量計算、定額子目的套用和換算、材料數量及價格的確定和規費的計取等,這要求每個環節都不能出差錯,否則就會影響工程造價,影響審計結果;要做好這一點,最好的審計方法就是全面審計法,其它方法都不容易做到這一點。
1.3全面審計法
全面審計法就是將工程竣工結算書及造價有關方的招投標、合同等文件對照圖紙、變更、簽證、實物、國家和地方定額、政策性文件進行全面審查,對變化的工程量進行一一計算,對變化的定額子目進行一一套用或換算,對變化的材料數量及價格進行一一確定,對所有規費進行一一計取,然后直接得出審定價;由于這種審定價是直接得出的,其中每個數字、每個定額子目全都經過審查得出的,因此這種審計結果不易出差錯,是比較準確的;但這種審計方法的缺點是時間比較長,工作比較繁重,如拿時間、工作量和審計結果的準確性相比,時間的長短,工作量的多少就顯得微不足道了。因此全面審計法是現階段最好審計方法。
2.工程竣工結算全面審計的重點控制
工程竣工結算全面的審計主要包括工程編制依據審查,施工合同審查,協議、紀要、補充合同等資料及資料變更審查,各種簽證和施工日審查,工程量審查、查套用定額和計取費用審查和建設工期履行和工程質量情況的審查。重點控制的是工程編制依據審查,工程量審查、套用定額和計取費用審查和建設工期履行和工程質量情況的審查。
2.1工程編制依據審查
主要審查編制依據的合法性,時效性和適用范圍。其依據主要有:①國家、省市(自治區)有關單位頒發的有關決定、通知、細則和文件規定等;②國家、省市(自治區)有關單位頒發的現行定額或補充定額以及有關現行取費標準或費用定額;③現行的地區材料預算價格,本地區工資標準及機械臺班費用標準;④現行的地區單位估價表或匯總表;⑤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圖紙及有關的工程資料。
2.2工程量審查
工程量的計算在審核結算工作,是最為最繁瑣、最耗時的,其作為結算最為主要的依據,直接影響著結算的準確性。①熟練掌握計算的規則,并對竣工圖的工程量進行審核。特別要根據綜合單價,區分在同一個項目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以及定額計算規則兩者的不同之處,區分兩者所包含的不同內容和特點。②需要仔細核對計算構件尺寸與圖紙尺寸是否相一致,防止出現計算錯誤。
2.3套用定額和計取費用審查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按省或區域制定建筑工程預算定額,各種取費標準也是由省級定額管理部門制定并頒布實施,凡是在本區域內建設的工程均適用本區域定額和取費標準規定,施工單位無論來自何地或隸屬何系統均無例外。審查時看結算是否使用的是本區域定額,定額套用是否按規定和按合同進行,取費標準及范圍是否遵守有關文件規定和合同約定范圍。對高套定額、多取費用的要予以制止和糾正。
2.4建設工期履行和工程質量情況審查
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在原合同中均有規定,其履行結果是實行獎罰,獎罰所發生的費用計人工程成本。因此,核實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十分必要,必要時要進行現場勘查。由于影晌工程建設工期和工程質量的因素很多,在審計認定時要充分考慮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和雙方協商確定的意見。
3.結語
對工程竣工結算審計來說,把握好基本建設結算審計,既要講原則按法律、法規辦事,又要實事求是,做到既合法又合情理。加強竣工結算審計也是監督工程項目的一項重要措施。加強竣工結算全面審計的重點控制,可以獲得準確、科學的審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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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包括30萬元)的政府性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竣工決算,必須經區審計局審計或由區審計局同意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審計。
三、項目單位在項目竣工后的60日內,應當將相關資料報送區審計局進行竣工決算審計,逾期不報造成的社會影響和經濟責任由項目單位承擔。區審計局應當在接到報審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對具備審計條件的審計事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和相關審計準則規定組織實施審計。
四、區審計局出具的審計報告和做出的審計決定,作為項目竣工后進行財務結算和國有資產移交的依據。項目單位必須根據區審計局簽發的審計報告與施工方進行工程價款結算。
五、項目單位應嚴格執行財政部《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財建[]394號),項目單位管理費不得突破總額控制數費率。對未經審計的投資項目,區財政局將不予撥付決算款項。
六、區審計局采取聘請專業技術人員與本局投資審計人員直接審計、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參與審計兩種方式進行審計,并采取預收審計質量保證金和抽樣復核制度兩種方式,加強對聘請的專業技術人員和委托的社會中介機構的質量監督管理。
七、區審計局將通過招投標或競爭性談判等方式,從下列中介機構中確定參與投資審計工作的協審單位:
(一)市審計局通過招投標確定的參與市審計局投資審計的中介機構;
(二)已在我區開展投資審計或注冊納稅在我區,且信譽良好、質量控制體系健全、人員力量較強的中介機構。
八、根據省物價局、建設廳《關于重新制定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價服〔〕86號),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審減額超過送審額10%以上部分的審計費用,由施工單位承擔,項目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比例從支付工程款中扣除。項目單位支付社會中介機構的審計費用,必須根據區審計局印發的審計費用付費通知單。
九、區審計局、財政局除對工程造價審計外,還將對投資決策、工程管理、資金管理及投資效果的適當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檢查。
第一條為加強對政府公共工程的審計監督,促進管理規范化,提高投資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公共工程,是指以政府投資或者融資為主的建設項目。主要包括使用財政性資金、各項政府專項資金(基金)、政府統一借貸資金、政府批準收費籌集的資金、行政事業單位自籌資金及國有獨資(控股)公司投入資金等實施的公共工程。
本辦法所稱的政府重點公共工程,是指投資額大、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大,納入政府當年重點工程建設計劃的建設項目。
第三條市、縣(市、區)審計局(以下稱審計機關)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規定,對本級政府公共工程開工前準備情況、預(概)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實施審計監督。與政府公共工程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采購等單位的財務收支,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四條審計機關對政府重點公共工程實行竣工決算必審制度。
審計機關審計力量不夠時,可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參與審計。
對政府重點公共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共工程,審計機關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抽審。
第五條財政部門依法對政府公共工程的概算、預算、決算進行審查,并對建設項目財務決算進行審批。
財政部門應當及時將政府公共工程的建設資金撥付情況及概(預、決)算的審查結果及時通報審計機關。
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對政府公共工程進行監督時,應當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避免不必要的重復。
項目審批部門應當及時將本地當年政府公共工程計劃和各個工程項目的批復抄送審計機關。
其他與政府公共工程有關的政府職能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協助審計機關開展審計監督工作。
第六條政府重點公共工程建設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內部審計和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對政府重點公共工程全過程履行內部監督職能,并應當及時將內部審計結果報送審計機關,依法接受審計機關對其審計業務質量的檢查和評估。
第七條政府重點公共工程和已列入審計機關審計工作計劃的其他公共工程的建設單位在簽定承發包合同時,應明確要依法接受審計、以審計結果作為價款結算依據,并將合同書副本送審計機關備案。項目竣工后結算價款時,建設單位應當先進行內部審核,并預留內部審核后總價20%以上的工程款,待實施竣工決算審計后結清。
凡由審計機關對政府公共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出具的審計報告和作出的審計決定,作為建設單位和施工等單位工程結賬依據,并作為財政部門辦理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批和國有資產核定的依據。
第二章審計內容
第八條對政府公共工程前期準備階段審計的內容:
(一)基本建設程序執行情況及設計規模、投資概算情況;
(二)建設資金來源渠道的真實性、合法性,已到位資金的真實性和項目前期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規性;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對政府公共工程預(概)算執行情況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管理中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和其他基本建設規定的情況;
(二)預(概)算執行及調整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設計內容變更和變更程序的合法性、合規性;
(三)建設成本的真實性、合法性、經濟性;與項目相關的其他財務收支核算的真實性、合法性;
(四)項目資金到位及管理、使用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項目各種稅費計提和繳納的真實性、合法性、合規性;
(六)有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落實情況,各個建設環節管理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
(七)與政府公共工程直接有關的收費和其他財務收支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監督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政府公共工程竣工決算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竣工決算財務報表和說明書以及竣工決算財務報表編制依據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項目建設規模及總投資控制情況;
(三)項目建筑安裝工程核算、設備投資核算、待攤投資的列支內容和分攤及其他投資列支的真實性、合法性;
(四)建設資金到賬情況和未到賬資金對該項目產生的影響程度;
(五)項目施工與工程價款結算的真實性、合法性;
(六)交付使用的資產及其手續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
(七)建設項目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
(八)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和資金預留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
(九)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需要審計監督的其他事項。竣工決算審計時,可以根據需要對其投資效益進行評價。
第十一條對未實施預(概)算執行情況審計的政府公共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時應包括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內容。
第三章審計程序
第十二條審計機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的要求,商財政、計劃部門制定政府公共工程審計計劃,共同確定年度審計工作重點。
第十三條已列入審計計劃的重點公共工程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初步驗收(交工驗收)結束后90天內向審計機關報審竣工決算,報審時,竣工決算資料必須完整齊全。審計機關對具備審計條件的審計事項應按規定及時組織實施審計。
第十四條審計機關在實施審計前,應選派審計人員組成審計組,并在實施審計3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被審計單位應當配合審計機關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十五條審計機關派出的審計組實施審計時,被審計單位應當提供下列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一)項目批準建設的有關文件、設計文件、招投標文件、歷次調整預(概)算的文件;
(二)竣工初步驗收報告和建設單位審核簽章后的工程決算資料;
(三)承包合同及工程結算資料,建設單位自行采購設備、主要材料合同、清單及出入庫資料,重大設計變更資料,重要部位隱蔽監理驗收資料等;
(四)自項目建設之日工程進度報表和財務報表、工程決算報表,以及工程建設財務收支等有關資料;
(五)財務、材料物資結算資料及債權、債務對賬簽證資料;
(六)建設主管部門、財政等部門依法作出的審查結論;
(七)審計實施前單位自查表,以及審計機關要求提供的與項目投資活動有關的其他各項資料。
第十六條審計人員通過審查工程預、決算資料和財務會計資料,檢查有關財產物資,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向有關單位和個人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并取得審計證明材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核對簽名或者蓋章;不能取得提供者簽名或者蓋章的,審計人員應當注明原因。
第十七條審計組向審計機關提交審計報告前,應當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的意見。被審計單位應當自收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自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日內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
第十八條審計機關應當根據審計結果依法出具審計報告;依法需要進行處理、處罰的,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出具審計決定書;依法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糾正、處理、處罰或者追究有關責任人員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的,應當出具審計移送處理書。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應同時抄送項目審批部門和財政部門。
對審計機關依法作出的審計決定,建設、施工以及其他與項目建設有關的被審計單位必須執行;財政、項目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配合審計機關落實審計決定。
審計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檢查審計決定的執行情況。被審計單位未按規定期限和要求執行審計決定的,審計機關應當責令執行,仍不執行的,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九條審計機關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重點公共工程審計結果,并可以依照審計署公布審計結果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
第二十條社會中介機構在接受財政部門委托審核工程項目時,其程序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行業規范操作,應當接受審計、財政等有關部門的檢查監督,并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政府公共工程應當辦理竣工決算審計。建設單位如在規定期限內未申請辦理竣工決算審計的,審計機關可視情節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建設單位違反國家審計法律、法規規定,拒絕或者拖延提供與審計事項有關資料,或者拒絕、阻礙檢查的,由審計機關責令其改正,可以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第49條的規定處理。
依照前款規定追究責任后,被審計單位仍須接受審計機關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三條對建設單位違反有關項目批準文件規定,擅自要求設計單位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而增加的概算投資,應由建設單位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查批準;未經批準而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而增加概算投資的,應當停止建設,并由審計機關對建設單位處以超投資部分5%以下的罰款,罰款由建設單位以自有資金支付。審計機關可以建議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四條對建設單位改變建設資金用途,轉移、侵占和挪用的建設資金,審計機關有權予以制止,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收回,并建議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應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竣工決算審計中發現的多計或少計的工程款項,審計機關應責令有關單位予以調整。對建設單位已簽證認同多付的工程價款,應予以收繳。
第二十五條應計、應繳而未計繳的各種稅費,審計機關應督促責任單位補計、補繳,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有虛報投資完成、虛列建設成本、隱匿結余資金行為的,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會計制度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建議主管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七條施工、監理等單位拒絕提供或拖延提供與項目有關的工程資料、監理資料、財務資料,拒絕配合審計,以及審計發現其出借、轉讓資質、轉包肢解工程、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審計機關除依法進行處理、處罰外,應同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和移送相關情況,有關部門應根據審計移送處理書及時作出相應處理,并反饋審計機關。
建設主管部門要將審計機關通報和移送的違法違規問題記入相關單位的《信用管理手冊》,并在其資質年檢上報審核時據實反映。
招投標管理部門對審計機關通報和移送有關單位違法違規問題要形成檔案,并作為其參與其他工程項目投標時資格審查的依據。
審計機關對向有關部門移送的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理情況,要實行跟蹤監督。
第二十八條法律、行政法規對被審計單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務收支行為另有處理、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九條審計機關審計時,發現社會中介機構存有違法行為的,依法責令改正;有違反國家規定的執業行為的,移送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理、處罰。
關鍵詞: 竣工結算審計思路和方法
Abstract: construction completed settlement auditing, mainly refers to the construction unit to submit the completed project material as the basis, from the fine quantity, review attracted settlement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levant quota,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of examination, fees standard review, th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other fees and so on several aspects of the review, the construction unit of the project of the settlement of authenticity and comprehensive review of legitimacy, is an important means of engineering cost verification.
Key words: closing audit completed ideas and methods
中圖分類號:F830.5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1、 竣工結算審計的思路
審計人員要找出施工單位上報的結算存在的問題,依問題尋找審計的思路。
1.1違反定額規定,高套、錯套定額或費率,多計工程費
以某單位為例:新建一幢辦公樓,審計人員發現工程裝飾材料費用超概算。對此,審計人員并沒有簡單地進行定性,而是對該施工單位使用的裝飾材料的價格進行調研,主要方法:一是建立建筑安裝工程材料價格調查信息網絡,定期調查。二是審查施工企業材料成本賬,查證其實際采購價格。三是直接到供應廠商調查取證。經調查發現,設計圖紙采用的是600mm×600mm的地磚,而施工單位套用的是800mm×800mm地磚的定額,且存在地磚價格不一的情況,最高的140元/塊,最低的90元/塊。為此,審計人員利用自己掌握的第一手資料,指出施工單位的錯誤,為工程審減材料費用18萬元。此外,在審計過程中還發現施工方故意錯套定額的行為。如把Ф50熱交換器安裝費套用Ф500熱交換器安裝定額;施工方想利用一字(數)之差,企圖蒙混過關,如果審計人員審查不嚴,則可達到多計結算收入的目的。
1.2違反工程量計算規則,重算、多算工程量,不扣減未施工的工程量
如施工方在計算建筑工程土方外運量時,只按開挖量計算沒有扣除回填土數量;又如在施工合同中原先包含了辦公樓地面保溫項目,在實際施工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該項目取消,但施工方在報送的造價結算中并沒有扣減此項未施工項目的工程價款;再如在審計辦公樓裝修結算時,施工方使用了部分拆除下來的舊材料,但在結算中仍按新購置材料計價。
1.3利用“不均衡報價”的手段,借以調整合同包干價
有些施工單位在投標階段就為中標后結算的高調打下埋伏,那就是“不均衡報價”。施工單位通過對設計圖紙缺陷及現場勘察情況的分析,預計今后工程量可能在哪些方面要發生變動,在總報價不變的前提下,將工程量可能調高的項目單價報得很高,而工程量可能調減的項目單價則報得較低。建設方往往因時間原因難以對所有的報價一一核對,待到結算調整時發現某些單價異常時,只好按合同價予以調整。如在某單位審計中就曾發現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施工方的概算有的項目高于市價3~4倍,有的又低于市價好幾倍,有的則干脆不報或漏報。待中標后,實際施工過程中,又以種種借口如漏項、單價小數點位數報錯等要求補簽簽證。
1.4混淆設計變更和施工方案變更,達到多計結算數額的目的
如工程建設過程中要挖一個基礎坑,設計方案中標明基礎坑的具體尺寸為100×60×2(單位:米)。在施工過程中,施工方問甲方代表:“這個坑挖到1米多深的時候,旁邊土總是往下墜落,是不是應該在四周加擋土板?”,這時甲方代表如同意加,事后施工方就以此要求增加預算。其實,這是一個具體施工方案變更的案例,不是設計方案的變更。作為一個有經驗的施工方,基礎開挖是否加擋土板,或者為滿足尺寸要求四周要多挖一些等,這些都是為完成圖紙要求而實施的具體施工方案,在符合國家建筑行業施工技術規范范圍內,保證安全、質量的前提下,施工方可自行選擇,甲方只要求施工方按圖紙要求完工即可。在項目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熱衷于各種各樣的變更簽證,有些變更簽證無非是借變更之名,行增加造價之實。
2、竣工結算審計的具體方法
2.1要了解建設項目基本概況,合理安排審計組。
項目審計開始前,首先要進行調查研究,了解建設項目基本概況,特別是了解掌握好與項目有關的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監理質檢人員、施工單位等相關情況,理清他們相互之間的關系,以及他們與審計部門擬派審計組成員之間的關系。特別是施工企業、監管部門經常相互配合工作,專業人員之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這些關系的存在有可能影響到審計資料、審計證據的真實性。因而,審計要合理安排審計組,選好主審。凡是與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相關單位有利害關系的審計人員,一律實行審計回避,這是保證審計客觀公正的前提。
2.2要發揮審計人員的專業特長,優化配置審計人員。
建設項目竣工結算審計涉及面廣,適用法規多,工作量大而繁雜。在組成審計組時,具體應做到以下幾點:一是審計人員數量要與審計任務大小、完成時間長短相適應。二是審計組人員結構與所審項目和專業特點相適應,要綜合現有人員實際,揚長避短,最大限度地發揮好每一個審計人員自身的特點。
2.3主審應以審查工程造價真實、合規為目標,做到公開透明。
主審應以審查甲乙雙方共同編報的工程造價真實、合規為目標,以工程量計算、定額套用、相關費用(包括現場管理費、臨時設施費、企業管理費、勞保費、定額編制測定費、計劃利潤、稅金等)的計取和材料價格核定為主要內容,實現每個環節的質量控制,并將審計結果向甲乙雙方公開核對,做到100%透明。
2.4要將跟蹤審計貫穿項目審計全過程。
在實際勘查中,審計組要做到“五查”:一是查竣工項目是否按原設計圖紙施工,有無未施工項目。二是查實際變更是否與變更鑒證相符。三是查實際施工、工程做法是否與設計相符,有無偷工減料。四是查變更工程量增減情況,看有無虛報、多報情況。五是查材料規格、品質、等級情況,為結算定價打好基礎。在現場勘查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審計人員均應同時參加,審計人員最少二人以上參加,深入現場調查、取證、記錄,必要時進行拍照,跟蹤審計勘查,記錄要由甲、乙雙方和審計人員三方簽字認可,并整理歸檔。
2.5要合理確定材料價格。
竣工結算中的材料及設備價格是直接影響建設項目審計質量的重要因素,審計時要特別注意對材料價格的審查。主要方法:一是建立建筑安裝工程材料價格調查信息網絡,定期調查。二是審查施工企業材料成本賬。三是調查了解建設單位當時市場考察情況。四是直接到供應廠(商)調查取證。在做好上述調查核實的基礎上,通過主審、審計組長、主管領導共同討論,才能確定最終結算價格。
2.6要嚴把審計結果復核關。
整個過程中,審計報告階段的控制尤為重要。因為整體審計過程及前期全部工作都要通過審計工作底稿和結論性文書來體現,最終進入檔案。對此,在完善前期各項程序的基礎上,還要嚴把“審計結果復核關”:一是要嚴格執行審計工作底稿分級復核制度。主審要編制審計工作底稿和取證記錄,取證記錄經甲乙雙方及項目相關單位公開核對,加蓋公章后,交審計組長進行復核;復核機構或專職復核人員在審計報告審定前,再對審計工作底稿和審計證據進行復核。二是審計組就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相關單位提出的有異議的審計證據進行核實,對確實錯誤或偏差的要重新取證。三是審計組在審計報告復核后,再提交審計機關。復核機構或復核人員在復核過程中,發現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應通知審計組予以補充取證。各項底稿和結論性文書復審完結后要經復核人員簽字后反饋給主審,主審再對復核中存在的問題作重新核實。復核是審計結果控制的核心,只有加強審計結果控制,才能達到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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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建設項目,是指使用下列資金投資或者融資為主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
(一)全部使用財政預算內投資資金、專項建設基金、政府舉借債務籌措的資金等財政性資金的;
(二)未全部使用財政資金,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超過50%(含50%);財政資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低于50%,但政府擁有項目建設、運營實際控制權的。
第三條審計機關依照法定職責和權限,對全縣范圍內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竣工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并對與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設計、施工、采購、供貨、監理、勘察等單位(以下統稱被審計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
審計機關對政府設立的建設項目臨時管理機構(指揮部或建設公司)的財務收支進行定期審計監督。
第四條根據需要,審計機關可對建設項目進行專項審計監督,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投資審計、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審計、建設項目財務收支審計、建設項目投資效益審計以及可行性研究審計等。
第五條審計機關可對建設項目實行重點工程跟蹤審計制度,視情況采取階段審計、不定期審計或全面審計等辦法進行。
第六條被審計單位應按照審計機關的要求,提供審計所需的相關資料,不得拒絕、拖延、謊報。被審計單位及其負責人對本單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第七條項目建設單位在與施工方簽訂工程項目合同時,應當約定預留合同總價20%的工程款暫緩支付施工單位,經審計機關或有關部門按本規定第九條進行竣工決算審計或評審后,據其結論進行結算。
第八條建設項目計劃部門、主管部門、建設單位應自建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劃批準之日起20日內,將項目審批文件和投資計劃抄送審計機關。各有關部門、單位應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積極協助配合支持審計機關做好建設項目審計監督工作。各有關部門制定、頒發、編制的有關文件資料應報送審計機關。
第九條審計機關根據年度審計計劃和政府指令對建設項目實施竣工決算審計。審計機關應將年度建設項目審計計劃抄送財政部門。
財政部門在對建設項目進行竣工決算評審后、下達結算文件之前,應將評審結論書面告知審計機關,經審計機關對其評審結論認定后,才能與施工單位結算價款。
對沒有納入年度審計計劃的建設項目,審計機關應在收到前述評審結論之日起30日內,書面答復財政部門和建設單位,告知是否依據政府指令對該項目實施竣工決算審計。
納入審計計劃的建設項目,未經審計機關進行竣工決算審計,有關部門和單位不得辦理有關竣工驗收手續和財務決算。
第十條實施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主要審計下列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建設項目投資情況;
(二)建設項目合同中與建設資金相關條款內容及履行情況;
(三)現場簽證及設計變更情況;
(四)工程造價情況;
(五)建設項目設備、材料等物資采購和工程管理情況;
(六)建設項目的財務收支情況;
(七)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咨詢、等單位資質等級及其收取費用標準等情況;
(八)依法應當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十一條實施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主要審計下列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決算說明書;
(二)建設項目規模及總投資預算的執行情況、資金到位情況以及對項目建設的影響情況;
(三)征地拆遷、勘察、設計、監理、咨詢、等費用支出情況;
(四)招標投標的財務收支情況;
(五)建設項目建筑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的列支內容和分攤、轉出、核銷情況,建設單位的管理費提取和開支情況;
(六)交付使用資產情況;
(七)建設項目收入的來源、分配、上繳和留成使用情況;
(八)建設項目投資包干指標完成和包干結余資金的上繳、留成、分配、使用情況;
(九)工程造價及工程價款結算和支付情況;
(十)稅費的繳納情況;
(十一)建設項目掃尾工程中未完成的工程量和預留建設資金情況;
(十二)現場簽證和設計變更情況;
(十三)建設項目投資的效益情況;
(十四)依法應當審計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審計機關在審計當中發現被審計單位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要依法予以處理處罰,對直接責任人員,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要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審計機關對建設項目進行預算執行和竣工決算審計后,應及時出具審計報告。審計報告要征求被審計單位(包括建設方和承建方)的意見,被審計單位在接到審計報告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
第十四條審計機關對建設項目進行審計后,依法作出的審計決定,被審計單位、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執行。
第十五條建設項目審計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每年由縣財政預算安排。
第十六條審計機關可以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參與建設項目審計。
第十七條建立健全項目監督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組織監察、審計、財政、發改、規劃、建設、國土、經委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建設項目監督管理工作。
【關鍵詞】內部審計,外部審計,制約,基建審計
隨著醫療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和醫療體制的進一步深化改革,為改善患者就醫環境和條件,各醫院加大了對基建的投入,基建工程支出呈逐年上升的趨勢。我院每年投入基建維修改造資金高達上千萬元,新建醫療大樓也高達近二個億,由于目前醫院內部審計人員知識結構不合理,有的醫院內部審計人員沒有基建工程造價專業人才,所以對基建維修改造所涉及的土建、安裝等工程成本難以進行核實。適時適度的引進外部審計機構開展基建工程審計已成為決策層關注的一個話題。
那么,如何才能在正確認識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關系的基礎上,內外相互監督制約的開展重大基建審計工作呢?在此筆者根據本人多年從事內部審計工作的經驗作如下探討。敬請審計同仁賜教。
一、內外審計界定
目前我國在審計組織體系中主要有三種類型的審計組織:國家審計機關、社會審計組織和內部審計機構。三者分工協作,相互聯系,共同承擔整個社會的審計任務,構成了一個社會的審計監督網絡,保證國民經濟的發展。
本文所說的“外部審計”特指社會審計組織所進行的審計。也稱民間審計或第三方審計。具體的說就是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對醫院基本建設的工程結算造價實施的審計。它是依法設立,接受醫院委托獨立承辦基建審計業務的組織。在組織關系上體現了它的獨立性特征,它既不隸屬于政府,也不隸屬于某一部門或單位,而是獨立存在的法人組織。工程造價機構依照醫院的授權按照一定的職業標準開展工作,為醫院提供服務。
本文所說的“內部審計”是指在醫院內部從事包括基建審計業務在內的專門組織。它是由所在醫院授權,代表醫院的利益開展審計業務,是該醫院的一個組成部分。如醫院的審計處(科)等。
二、內外審計關系
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二者分工協作,相互聯系,共同承擔醫院重大基建審計任務,保證了醫院基建工作在健康的軌道上運行。但外部審計與內部審計也存在一定區別的。主要如下:
1、在審計的獨立性上,內部審計受本院直接領導,僅僅強調與所審的其他職能部門如基建或總務處相對獨立,與雙向獨立的外部審計差異極大。
2、在審計方式上,內部審計受本醫院運營管理的需要安排施行;而外部審計則是受醫院委托進行。
3、在審計職責和作用上,內部審計所進行的基建審計結果只對本院負責,對內有效,對外不起簽證作用,并向外保密;而外部審計需要對醫院負責,對外出具的基建工程審計報告具有鑒證作用。
盡管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存在上述差別,但其審計成本較低、熟悉醫院基建情況和便于全程跟蹤審計等優勢也是外部審計所無法替代的。實際基建審計工作中,二者應優勢互補,互通有無、充分利用對方的工作成果,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共同完成醫院重大基建項目審計工作。
三、相關規章要求
對于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之間的聯系、溝通與合作,《中國內部審計準則》、《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和《河北省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等相關條款也有較為明確的規定。可以說它是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要依據和行動指南。
(一)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制定的《第2303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協調》第九條規定: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協調工作包括下列方面:1、與外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溝通。2、配合外部審計工作。3、評價外部審計工作質量。4、利用外部審計成果。
(二)原衛生部制定的《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相關條款規定如下:
第十五條 內部審計機構根據審計業務的需要,報經所在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并檢查監督審計業務質量。
第十六條 內部審計機構在審計工作中應加強與外部審計的溝通與合作。
(三)原河北省衛廳制定的《河北省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實施細則》(2013年版)相關條款要求如下:
1、6.3.3.1條款中“評審要點”欄內:[A] 加強基本設全過程監督管理,大項目實行第三方審計,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未發現被查實的違規、違紀、違法案件;該條款中“查閱資料”欄內:基建項目審計報告,重大項目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
2、6.6.6.1條款中“評審標準”欄內:建立與完善醫院內部控制,實施內部和外部審計制度,有工作制度與計劃,對醫院經濟運行定期評價與監控,審計結果對院長負責。
四、具體實務做法
嚴格按照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要求,正確認識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關系,內外結合相互監督制約的開展重大基建審計工作。
摘 要 近年,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擴大,許多高校用于基本建設的投資在不斷增加。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高校的基建工程審計已廣泛開展。由于基建工程投資大,建設工期長,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可變因素較多,審計部門常常又是在工程竣工后進行工程造價審計,因此,隨著基建工程的開始,潛在的審計風險也隨之產生。對于工程審 計人員來說,做好工程造價審計,防范審計風險日益重要。
關鍵詞 高校 在建工程 審計 風險防范
一、高校基建工程審計存在的問題
1.對內審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據調查,隨著高校“不經審計,財務部門不得付款”規定的貫徹執行,高校內 部機構改革過程中內審機構多數都有調整,但有些高校對內審工作仍缺乏應有的重視。例如有的高校既沒有設置專門的審計機構,也沒有配備從事審計工作的專職內審人員;有的高校雖設有專門機構,但缺少專業工程審計人員;甚至有的高校將其職能并入紀檢部門或財務部門。
2.工程審計人員數量不足,知識結構不合理。工程審計是一項專業性與綜合性都很強的工作,對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較高。但目前高校工程審計專業人員普遍匾乏,具備工程審計資質的人員少之又少, 很多在職的審計人員都是財務專業方面的人員,不完全具備工程項目管理方面的專業知識,知識結構的局限直接影響了工程審計工作的效率與質量。
3.審計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隨著教育事業的發展,很多高校的基建投資越來越大,而從事工程審計的人員數量少,與工程審計任務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而目前一些高校還沒有工程審計人員,即使有工程審計人員,也不是學工程專業出身,嚴重影響了工程審計的效果。所以要搞好高校基建工程審計工作,至少應配備2―3名工程審計人員,并且分專業配備,只有審計力量達到了,才能更好地開展基建審計工作。
4.審計制度不健全,內控制度不完善。許多高校雖然已經開展了基建工程跟蹤審計工作,但在實踐中尚未形成一套審計操作流程和規范,很多高校內審人員隊伍中缺乏專業審計人才,平時忙于應付日常工作,還未從審計理論上加以總結和提升,沒有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基建內控制度不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造成工程審計工作缺乏必要的條件與基礎。一般來說,大型基本建設工程管理較為健全,而修繕工程項目由于數量多,范圍廣,造價低,沒有基建工程的政府管理環節,缺少標底審查、政府招投標及施工監理等規范要求,存在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的現象。
二、加強我國高校工程審計的對策
1.加強內部審計人員隊伍建設,改變審計力量不足現象。隨著教育事業的發展, 很多高校的基建投資越來越大,而從事工程審計的人員數量少,與工程審計任務繁重的矛盾日益突出。而目前一些高校還沒有工程審計人員,即使有工程審計人員,也不是學工程專業出身,嚴重影響了工程審計的效果。所以要搞好高校基建工程審計工作,至少應配備2-3名工程審計人員,并且分專業配備,只有審計力量達到了,才能更好地開展基建審計工作。
2.深入施工現場,做好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長期以來,人們對于基建工程的審計往往是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忽略工程事前、事中的審計監督。這種事后的決算審計無法對基建工程進行全過程監督,致使工程在事前、事中由于監督不利導致事后結算時審計被動的局面。因此,轉變審計方法,做好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是做好基建工程審計的重要保證。第一,事前審計是指從項目論證起到建設準備完成正式開工時為止整個過程的審計。主要審查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設計文件、開工前的各項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合規合法。對基建工程項目的建設程序、資金來源前期工作進行審計,檢查建設程序、建設資金籌集等前期工作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基建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審計,主要審查招投標程序是否合規,手續是否完備、合法,所訂立合同或協議條款是否全面、合規;對基建工程項目的概(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檢查概(預)算審批、執行、調整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要在審計中發現問題,進而糾正問題。
3.加強基建工程竣工審計。控制工程總造價基建項目竣工結算,確定基建工程的總造價,是審計的最后一個環節,即事后審計。必須遵循嚴謹、認真、公平、合理的原則,真正做好審核工程量、審核套用定額、審核材料差價、審核取費標準等工作,加強基建工程竣工審計,控制工程總造價,同時把好質量關。
4.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做到依法開展基建工程審計工作。針對高校基建工程審計中存在的有關問題,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高校基建審計力度,加強對基建工程的全程監督,實施事先介入全程跟蹤。重點加強對工程事前、事中涉及變更、隱蔽項目、工程進度、撥付款等要點進行控制。從完善內部控制機制人手,全方位全過程加強對工程價款、工程質量的跟蹤監督。堅持依法審計是提高高校內部審計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證。所以,高校內部審計機構必須依據國家或地方的審計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內部審計規章制度,并按照內部審計規章制度依法開展審計工作,從而使內部審計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的道路。
5.加強審計管理,提高委托審計質量。在造價咨詢機構確定后,委托審計前雙方要簽訂委托合同,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在工程項目審計過程中,內部審計人員要參與審計過程,陪同造價工程師到施工現場進行測量核實,一是為了組織協調,二是為了加強審計監督。對審計過程中造價工程師提出的問題,要進行集中,最后會同基建部門、監理部門對這些問題落實情況,確保工程審計質量。造價咨詢機構出具審計報告后,內審人員應進行認真復核,核查審計報告的格式是否符合標準,是否有漏項及不合理的地方,對不標準的審計報告要提出修改意見,并要求造價咨詢機構按規定格式修改。
縣文化廣場工程項目竣工決算情況的審計報告
根據《審計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和我局審計工作安排,我局派出審計組于5月21日至7月3日,對縣城市文化廣場工程項目竣工決算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縣城市文化廣場是我縣既造福當代、又利在千秋的一項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該工程項目位于縣城南二環路與中都大街交匯處,實際占地70641.63平方米。縣委縣政府對該工程十分重視,建設局專門成立了現場指揮部,負責整個工程的具體實施,進行內外協調、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該工程由北京清華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規劃設計,通過公開招標方式,由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中標承建。廣場總投資1257.61萬元,于7月7日開工建設,7月1日竣工。
該工程在設計過程中充分整合了我縣濃厚的文化資源,規劃設計了釋文化園、儒文化園、運河文化園、當代文化園四個園區,成為展示特色文化的窗口、宣傳文化旅游的城市名片、青少年教育基地,同時,也為城區居民提供了游玩娛樂、休閑健身、怡情養性的美好去處。
廣場整體工程完成硬化鋪裝17243.75平方米,綠化工程面積49201.52平方米,水池面積4196.36平方米,鋪設地下電纜11320米、排水管道201.1米,供水管道3762.1米,安裝立柱式草坪燈、激光射燈、投光燈、地燈等燈具736盞,并形成了供電自控系統,功能齊全。
二、審計實施情況
此次審計,審計組嚴格按照《審計法》、《審計機關國家建設項目審計準則》的規定,在進行充分細致的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制定了切合實際的審計實施方案,采取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和適當的方法。充分應用計算機審計與互連網技術,使用了《審計底稿處理系統》和《建審系統》。根據縣政府要求,審計組對該工程進行了現場跟蹤,并委派一人現場蹲點,對隱蔽工程進行現場記錄,從源頭上取得第一手資料。針對施工變更大,工程項目多的實際,以施工圖紙為參考資料,審計人員與甲、乙雙方共同對整個工程進行實測實量,確定了工程量,并根據甲乙雙方考察所簽訂的材料價格,最終合理確定了工程造價。據統計,這次審計共投入120個工作日,召開座談會3次,查閱憑證8本,帳薄4本,審計工程結算書40余份,通過全體審計組成員的共同努力,圓滿完成了本次審計任務。
三、審計情況
1、工程投資總額
經審計核實,該工程投資總額為1257.61萬元,其中:廣場、路面硬化鑲貼148.89萬元,綠化工程191.94萬元,水池子121.53萬元,經卷、竹簡303.13萬元,廣場電氣99.77萬元,給排水40.13萬元,人行道及卷簡前后種植磚68.80萬元,蓮花雕塑93.31萬元,膜結構25.27萬元,頂管14.64萬元,旗桿2.37萬元,彩色噴泉16.99萬元,戶外廣告牌46.55萬元,景觀塔26.74萬元,管理室4.20萬元,拱、平橋13.96萬元,變壓器12.00萬元,其他零星工程17.39萬元,征集文聯費用10.00萬元。
2、資金來源及工程支出情況
截止到審計日,資金來源共計470萬元,全部為政府財政撥款。已完成工程支出470萬元,其中:預付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448萬元,支電力公司變壓器工程款12萬元,支征集文聯費用10萬元。
3、工程結算造價審核情況
根據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結算資料及審計跟蹤記錄,甲乙雙方考察確定的材料價格及有關文件規定,工程結算審計結果如下:原報結算造價16894603.41元,審定后結算造價12356112.65元,審減金額4538490.76元,審減率26.86%。
4、資金缺口情況
該工程項目投資總額為1257.61萬元。截至到審計日,已到位資金470萬元,資金缺口787.61萬元。
四、審計評價
經審計認為,縣建設局及山東百卉園林科技有限公司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該項目建設中高標準、嚴要求,克服時間緊、任務重、資金短缺的困難,積極組織施工,加班加點,晝夜奮戰,使整個項目建設順利完成。新建成的城市文化廣場布局嚴謹、景觀豐富、交相輝映、獨具特色,形成了我縣面積最大、文化品位極高、功能設施齊全、環境優美怡人的城市大客廳。為我縣的城市建設乃至經濟發展將會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還存有工程合同的簽訂不夠規范;有些隱蔽工程簽證不夠及時;苗木栽植死亡率過高;工程投資規模超概算的問題,望在以后的工程建設和管理中加以改進和提高。
五、審計建議
根據工程審計情況,對以后的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1、慎重簽訂施工合同涉價條款。建設雙 方均應高度重視合同涉價條款的訂立,嚴格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條款》的規定簽訂合同。措辭上要仔細斟酌,語言要周密,雙方責任權力明確具體,尤其涉及工程結算的有關問題,均應在合同中加以明確,防止出現歧義,以免結算審計時帶來爭議和困難。
2、加強對文化廣場的日常管理和維護,減少苗木的死亡率,并適時做好苗木的補種工作,使文化廣場確實發揮應有的美化效益、凈化效益和文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