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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供電所;班組;安全管理;建設;建議
中圖分類號:F270.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6)32-0149-02
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推動了電力事業的發展,電力系統逐漸完備,基層供電所的班組建設以及安全管理問題也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電力系統基層工作本身是復雜而繁瑣的,這也給班組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暴露出一些不足和問題。如何切實做好班組安全管理工作,強化班組建設,提升供電所的運行管理效果,是電力技術人員需要充分考慮和深入研究的課題。
1 供電所班組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在電力系統中,安全問題是必須始終放在首位問題,但是也是最容易受到影響的問題,而一旦出現安全問題,所帶來的影響和后果是難以估量的。在這種情況下,做好供電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班組作為供電所中最為核心的組成部分,是供電所生產管理的直接執行者和參與者,也是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對象。但是就目前而言,在班組安全管理中,存在著一些不足和問題。
1.1 管理理念陳舊
通常來講,班組長是整個班組的中心,其不僅具備良好的專業技能,還具備豐富的實踐經驗。但是受電力企業本身性質以及體制等因素的影響,有部分班組長年齡偏大,思維方式相對陳舊,不能接受新的經驗和理論,在安全管理工作上依然沿用傳統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工作的效果。
1.2 成員素質不高
相關調查數據顯示,現階段許多供電所的基層班組成員普遍存在有專業素質偏低的問題,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在于電力企業本身缺乏完善的班組考核機制,沒有認識到績效考核相對于管理制度而言僅僅是一種手段,并非為了對員工進行獎勵或者懲罰,部分班組長也會受制于人情、關系等因素,沒有對考核制度進行有效落實,不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工作效率,而且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1.3 形式主義嚴重
在以往的班組建設中,沒有對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積累的經驗進行有效記錄,往往是在遭遇上級部門檢查時做做表面形式,應付了事,甚至存在弄虛作假的情況,形式主義嚴重[1]。
2 供電所班組安全管理的重點
2.1 重視安全培訓
一方面,班組長應該做好相應的模范帶頭作用,做到嚴以律己,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嚴格依照各項規章制度進行班組的管理工作,將安全問題時刻記在心頭,對于在工作中出現的違規違章現象,需要及時進行糾正;
另一方面,應該定期對班組成員進行安全培訓,針對發現的各種安全問題和安全隱患進行深入分析,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并對經驗教訓進行總結,避免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引導班組成員樹立安全意識。
2.2 完善安全制度
作為電力系統的基層單位,供電所的各種工作都需要完善健全的規章制度作為支撐,同時將其放在最為重要的位置。供電所的所長以班組長等負責人應該定期或者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考核,對于成績較差的成員,應該進一步強化安全教育,確保其能夠將相應的規章制度牢記于心。如果班組成員的考核成績連續不合格,對于安全問題缺乏重視,則應該結合具體情況進行懲處,做到獎罰分明。
2.3 改善工作環境
對于班組的安全生產而言,良好的工作環境是必不可少的,其同時也在時刻影響著班組成員的工作態度。對于供電所而言,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一方面是指環境本身的清潔、有序,各種基礎設施和安全設施完備,另一方面也是指班組成員之間的氛圍融洽,能夠和諧共處,團結互助。
對此,供電所管理人員應該做好班組工作環境的改善,對現場的安全色標進行定期更新,確保安全設施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同時幫助班組成員處理好相互之間的人際關系,創造和諧班組。也只有在這樣的環境下,全部班組成員才能達到同心同力,推動安全管理工作的順利展開。
2.4 健全獎懲制度
一方面,對于在工作中存在馬虎大意,缺乏責任意識,沒有依照規章制度進行各項操作的班組成員,應該做好思想層面的教育,通過面對面溝通、事故案例分析等多樣化的形式,使得其能夠認識到自己的措施,了解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錯誤可能給他人和電力系統帶來的嚴重后果,從而樹立起相應的責任意識和安全意識。
另一方面,應該對獎懲制度進行健全和完善,對于在安全生產管理中做出卓越貢獻的員工,應該予以相應的物質獎勵以及精神激勵,對于不認錯誤,或者知錯不改的員工,則必須嚴格依照規章制度進行懲罰,做到賞罰分明,不徇私情[2]。
2.5 設立管理目標
一個合理安全管理目標可以為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參考的方向,明確努力的目的,從而使得安全目標責任管理的影響可以達到最大化。在對安全管理目標進行設定時,不能隨意為之,更不能想當然,每一個班組都應該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制定具有針對性的管理目標,在激發班組成員積極性和能動性的同時,強化其責任意識,使得其能夠主動參與到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從小處著手,做到防患于未然。
論文摘要:以浙江省蒼南縣農村圖書網點建設為例,結合當前城鄉一體化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建設的實際需要,談一談做好農村圖書流通網點服務幾點粗淺的思考。
關鍵詞:城鄉 農村 文化 公共圖書館 流通網點
農村圖書流通網點建設,在城鄉一體化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建設中起著重要作用,為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創新素質、道德素質、綜合素質等提供不竭的動力。現以浙江省蒼南縣農村圖書網點建設為例,提出做好農村圖書流通網點服務幾點粗淺的思考。
1、蒼南縣農村圖書流通網點建設情況
2007年以來,我縣全力實施“文化惠民”工程,農村圖書流通網點建設取得顯著成效,迄今,全縣共建成農村圖書流通網點100多個。農村圖書流通網點在建設運行過程中,從申報程序、組織實施、管理員配備、圖書設備配置到規章制度的執行,均按照上級有關精神和規章制度統一部署,每個圖書流通網點購書額度不少于1萬元,流動圖書不少于300冊。在上級的大力支持和全縣文化系統干部的共同努力下,農村圖書流通網點得到了穩健推進。
2、蒼南縣農村圖書流通網點管理制度
當前,從總體情況上看,農村圖書流通網點的制度還不很健全。為此,我縣加強了在農村圖書流通網點規章制度方面的建設力度,認真按照《浙江省農村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執行,并建立了《蒼南縣農村圖書流通網點管理責任書》、《蒼南縣農村圖書流通網點管理制度》、《蒼南縣農村圖書流通網點借閱制度》等。要求管理員認真做好圖書接收和分類登記,熟悉圖書分類、借閱、歸檔的工作流程;負責管理網點所有財產,嚴格借閱手續;網點均實行免費借閱制度,每周開放時間不少于5天,每天開放時間不少于6小時;每個網點要有借閱登記本、圖書登記本和征求意見本等。通過這些努力,初步建立了較全面的農村圖書流通網點管理制度和體系。
3、做好農村圖書流通網點服務幾點粗淺思考
農村圖書流通網點服務的主要對象是農民,他們對知識和信息的渴望非常強烈。在開展圖書流通服務時,所選的圖書要貼近農民生產、生活,圍繞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來配置圖書。比如,結合當前我縣社會熱點問題,提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進城務工、疾病防治等相關資料等。
3.1 加強服務,提高農民科學文化素質
農村圖書流通網點是當地農村文化信息的中心,它是農民在勞動之余獲取知識、提高能力的基地。在城鄉一體化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建設過程中,農村圖書流通網點要主動積極向農民介紹并提供這方面的資源,做好服務工作。圖書流通網點里有較為實用的圖書、安靜的環境、良好的學習氛圍,都是激發農民求知好學的有利因素。圖書流通網點應為農民提供充足的時間,讓農民在書的海洋里樂意遨游、開闊視野、增長知識。
3.2 相互合作,培養農民的創新素質
圖書流通網點要積極與各有關村落的相互合作,開展推廣閱讀活動,把學習閱讀滲透到具體的農村文化活動中去,不斷培養農民在這個過程的創新素質。通過學習閱讀、查閱資料,尋覓到科技的力量,解除生活上的迷惑,品嘗到探究的樂趣。例如,事先向農民推薦圖書流通網點里的相關書籍,農民通過閱讀,自己收集資料,找出最有用的東西,使農民在尋找、閱讀、應用知識的過程中得到創新能力的提高。
3.3 積極引導,提高農民的道德素質
知識能夠使我們從精神上成為堅強、忠誠和理智的人。有益的書籍能引導農民樹立高尚的公德、堅定的信念;有益的書籍還能陶冶農民的情操,鑄造他們美好的心靈;有益的書籍對農民人生觀的塑造,品格的熔鑄,情操的熏陶,都起著很大的作用。可以結合農民的思想實際,開展系列學習閱讀指導活動,擴大農民的知識領域,多角度、多渠道、多層次地向農民提供精神食糧,形象地進行社會倫理、品德訓導,使農民思想覺悟不斷提高。
3.4 全面整合,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
農村圖書流通網點應通過形式多樣的讀書活動和學習閱讀指導,來提高農民的綜合素質。
3.4.1開展讀書活動,提高閱讀能力。要組織多種形式的讀書活動,促進閱讀活動的深入開展,如組織“種文化”、“讀書心得”、“讀書筆記展覽”等,使農民能夠在農活之外將精力集中讀書學習上來,產生深厚的閱讀興趣,提高分析辨別能力、技術能力和自學能力。使農民在活動的準備過程中、在閱讀中漸漸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提高閱讀水平。
3.4.2注重環境熏陶,提高鑒別能力。社會上的不良現象隨時可能危害著農民的身心健康。要充分利用農村圖書流通網點較為豐富的優秀讀物,開展積極向上、生動活潑的讀書活動,用各種進步書刊、書籍,引導農民有目的地選擇思想性、知識性、科學性、趣味性相結合的好書,從而提供農民辨別真、善、美的能力,達成擺脫訣離麻將、賭博等丑惡行為,自覺抵制社會上各種不良的影響和危害。這樣,可使農民的心理世界和靈魂深處,與當今新農村的文化建設相適應。
3.4.3豐富圖書內容,提高農民的自學能力。自學能力實質上是一種知識轉換能力,在經濟會社會發展的今天,農民必須具備較強的自學能力。圖書流通網點以其較為豐富的實用科技資料為農民自學提供了物質基礎,使農民能夠從容地面對龐雜的科技知識,在浩如煙海的科技資料中準確、快捷地找到他們所需要的圖書,從而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總之,圖書流通網點具有公共圖書館的基本功能,包括出版物外借、閱覽服務等。建設農村圖書流通網點,就是要引導農民群眾多讀書、讀好書,豐富和活躍農村文化生活,提高農民群眾的科學文化素質,引導農民群眾用知識改變自己的命運,改變家鄉面貌,建設和諧美好的社會主義新農村,以不斷推進城鄉一體化公共圖書館服務體系建設。
參考文獻
[1]浙江省財政廳、文化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建設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Z].2011.9.8
一、學習基本情況
一是系統地學習無機化學、有機化學、高分子化學、高分子物理和安全化學等化學類基礎課程。通過學習對無機物、有機物和高分子化合物的物理、化學性質、結構、反應類型、合成及制備,對它們有了全面的了解,掌握了結構決定性質這一基本原理,從而能夠從微觀的分子、原子結構來分析物質的危險性;掌握了物質的化學穩定性,一是看物質是否容易分解,二是看與它接觸環境中的物質是否發生反應。從宏觀熱力學的穩定性來看就是看一個反應是放熱反應還是吸熱反應,如果是放熱反應,就存在不安全因素;而動力學的穩定性主要表現在反應的速率,如果一個反應速度過快,就存在不穩定因素。這些知識為危險化學品的監管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二是系統學習了化工單元操作(流體流動、傳熱、傳質)、無機工藝、有機工藝、化學反應工程、聚合物反應工藝等化工類基礎課程。通過學習掌握了化工生產中流體流動、傳熱、傳質過程的基本原理,典型設備的構造和性能,能夠簡單地利用自然科學的原理解釋和分析工程實際問題;了解了“三酸”、“兩堿”、合成氨和甲醇等典型無機化學品的生產過程,對原料制備、反應過程及產品、典型設備、工藝控制條件和主要危險部位都有了全面了解;掌握了乙烯、丙烯、苯乙烯等典型的有機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及其過程的危險性分析,對乙二醇、聚乙烯、聚丙烯等聚合物生產有了初步的了解;學習了化工過程中主要反應器類型、基本原理、主要結構,能夠結合相應的工藝過程,對反應過程中的安全隱患進行初步分析。
三是完成化工機械基礎、流體機械與過程裝備、壓力容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安全系統工程與安全評價、設備失效分析等設備與控制類課程。通過學習對化工設備的材料選擇,設備的受力分析、剛度、強度要求、設備疲勞裂紋萌生機理與規律、應力疲勞與應變疲勞、疲勞裂紋擴展規律、現代抗疲勞設計方法等內容有了一定的了解;掌握了風險的定義、識別,風險的后果和嚴重程度,風險分析的主要方法,能夠較簡潔的從全流程角度分析系統存在的隱患。
四是參加了三次化工企業實習。學習期間,我們先后到燕山石化煉油廠,湖北宜化合成氨廠、氯堿廠、電石廠,巴陵石化順丁橡膠廠、己內酰胺廠,兗礦集團國宏化工、國泰化工和魯南化肥廠,日照港、青島海晶集團,煙臺萬華集團等企業進行了生產實習,了解了國內典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主要的生產設備和工藝流程,做到了理論學習與實踐的結合,促進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把握,并對化工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管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五是聽取了十多場專題講座。學習期間,總局危化司、中石化研究院、化工大學等單位的領導和專家就危險化學品監管、《指導意見》、安全生產許可、易制毒化學品監管、石化企業安全設計、廠址選擇、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制藥企業安全生產等內容進行了專題講座,使自己對國內外危險化學品監管形勢、未來發展趨勢和重點有了更深的了解,拓寬了思路、開闊了視野,為今后的安全監管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主要收獲
(一)潛心學習理論、注重實踐鍛煉、化工專業知識得到強化。一年來,自己系統地學習化學、化工、設備和管理等相關內容,并能利用進廠實習的機會對所學的理論知識進行檢驗,并在實踐中深化理論,更好的指導工作,通過這種從理論到實踐,再從實踐到理論的不斷反復,每一次的反復都會得到深化和強化,為今后工作奠定了化工專業基礎。
(二)廣泛開展交流、深入進行思考、安全監管經驗得到積累。這次培訓的34名人員來自22個省、直轄市,既有總局、省直機關的,也有地、市機關的,既有機關處室的,也有一線的執法人員。自己在抓好課堂學習的同時,能夠利用課余時間與兄弟單位的同志廣泛開展執法交流,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并能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理性思考,積攢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三)全面收集資料、注重歸納分類、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提高。一年的脫產學習,對自己來說是個難得的機會,學校有得天獨厚的資源條件,有老師、有專家、有網絡、有圖書館,還有全國各地的安全系統的同行,自己能充分利用有利條件,全面收集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書籍、資料,認真加以歸納分類,結合工作實際進行分析,使自己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了顯著提高。
三、幾點體會
(一)政府安全監管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一年的學習和到典型企業的實習經歷,使自己感到,只有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真正落到實處,才能實現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作為政府安監部門就是要加強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的研究和制定,以法規和制度建設著力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題責任。
一是系統地學習無機化學、有機化學、高分子化學、高分子物理和安全化學等化學類基礎課程。通過學習對無機物、有機物和高分子化合物的物理、化學性質、結構、反應類型、合成及制備,對它們有了全面的了解,掌握了結構決定性質這一基本原理,從而能夠從微觀的分子、原子結構來分析物質的危險性;掌握了物質的化學穩定性,一是看物質是否容易分解,二是看與它接觸環境中的物質是否發生反應。從宏觀熱力學的穩定性來看就是看一個反應是放熱反應還是吸熱反應,如果是放熱反應,就存在不安全因素;而動力學的穩定性主要表現在反應的速率,如果一個反應速度過快,就存在不穩定因素。這些知識為危險化學品的監管奠定了堅實的理論基礎。
二是系統學習了化工單元操作(流體流動、傳熱、傳質)、無機工藝、有機工藝、化學反應工程、聚合物反應工藝等化工類基礎課程。通過學習掌握了化工生產中流體流動、傳熱、傳質過程的基本原理,典型設備的構造和性能,能夠簡單地利用自然科學的原理解釋和分析工程實際問題;了解了“三酸”、“兩堿”、合成氨和甲醇等典型無機化學品的生產過程,對原料制備、反應過程及產品、典型設備、工藝控制條件和主要危險部位都有了全面了解;掌握了乙烯、丙烯、苯乙烯等典型的有機危險化學品生產工藝及其過程的危險性分析,對乙二醇、聚乙烯、聚丙烯等聚合物生產有了初步的了解;學習了化工過程中主要反應器類型、基本原理、主要結構,能夠結合相應的工藝過程,對反應過程中的安全隱患進行初步分析。
三是完成化工機械基礎、流體機械與過程裝備、壓力容器、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安全系統工程與安全評價、設備失效分析等設備與控制類課程。通過學習對化工設備的材料選擇,設備的受力分析、剛度、強度要求、設備疲勞裂紋萌生機理與規律、應力疲勞與應變疲勞、疲勞裂紋擴展規律、現代抗疲勞設計方法等內容有了一定的了解;掌握了風險的定義、識別,風險的后果和嚴重程度,風險分析的主要方法,能夠較簡潔的從全流程角度分析系統存在的隱患。
四是參加了三次化工企業實習。學習期間,我們先后到燕山石化煉油廠,湖北宜化合成氨廠、氯堿廠、電石廠,巴陵石化順丁橡膠廠、己內酰胺廠,兗礦集團國宏化工、國泰化工和魯南化肥廠,日照港、青島海晶集團,煙臺萬華集團等企業進行了生產實習,了解了國內典型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主要的生產設備和工藝流程,做到了理論學習與實踐的結合,促進了對理論知識的理解把握,并對化工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管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五是聽取了十多場專題講座。學習期間,總局危化司、中石化研究院、化工大學等單位的領導和專家就危險化學品監管、《指導意見》、安全生產許可、易制毒化學品監管、石化企業安全設計、廠址選擇、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制藥企業安全生產等內容進行了專題講座,使自己對國內外危險化學品監管形勢、未來發展趨勢和重點有了更深的了解,拓寬了思路、開闊了視野,為今后的安全監管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二、主要收獲
(一)潛心學習理論、注重實踐鍛煉、化工專業知識得到強化。一年來,自己系統地學習化學、化工、設備和管理等相關內容,并能利用進廠實習的機會對所學的理論知識進行檢驗,并在實踐中深化理論,更好的指導工作,通過這種從理論到實踐,再從實踐到理論的不斷反復,每一次的反復都會得到深化和強化,為今后工作奠定了化工專業基礎。
(二)廣泛開展交流、深入進行思考、安全監管經驗得到積累。這次培訓的34名人員來自22個省、直轄市,既有總局、省直機關的,也有地、市機關的,既有機關處室的,也有一線的執法人員。自己在抓好課堂學習的同時,能夠利用課余時間與兄弟單位的同志廣泛開展執法交流,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并能結合自身實際進行理性思考,積攢了寶貴的實踐經驗。
(三)全面收集資料、注重歸納分類、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得到提高。一年的脫產學習,對自己來說是個難得的機會,學校有得天獨厚的資源條件,有老師、有專家、有網絡、有圖書館,還有全國各地的安全系統的同行,自己能充分利用有利條件,全面收集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書籍、資料,認真加以歸納分類,結合工作實際進行分析,使自己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了顯著提高。
三、幾點體會
(一)政府安全監管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就是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一年的學習和到典型企業的實習經歷,使自己感到,只有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真正落到實處,才能實現安全形勢的根本好轉,作為政府安監部門就是要加強法律、法規和政策標準的研究和制定,以法規和制度建設著力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題責任。
一、開展的主要工作
**市行政區域內現危險化學品企業共78家。其中生產企業共2家;經營(儲存)企業共6家(5家正常生產,1家基建),醫藥企業共3家;加油站共計32家,其中:社會加油站共8家(石油6家,甲醇1家,1家石油基建),中石化加油站共14家,中石油加油站共10家(其中1家基建),危化零售企業共29家。
(一)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各項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根據上級部署,我市開展了危險化學品企業防汛安全、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危險化學品儲罐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及醫藥企業特殊作業、成品油加油站等一系列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為使各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收到成效,我局一是成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制定具體的整治方案,二是督促企業開展自查自糾,落實整改;三是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聘請專家組成了專家組對整治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確認,通過集中整治和“回頭看”等工作深入開展,使各項整治工作均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二)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消除各類安全隱患。一是依據執法工作計劃開展日常監督檢查,整改各類安全隱患;二是結合“三大行動”,組織市直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小組對各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及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和管控,確保各企業認真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杜絕事故發生;三是強化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和《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實施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督促企業修訂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規范開展特殊作業許可及反“三違”整治;四是結合危險化學品領域本質安全專項行動等重點工作,重點加強對“二重點一重大”危險化學品項目進行監管;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建設情況;五是大力開展危險化學品企業職業病危害因素現狀監測和評價工作。通過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上下聯動、深入推進、執法檢查、集中整治和“回頭看”等工作的開展,為及時發現和整治安全隱患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
全年共檢查危化企業152家次,出動檢查組共計55個,出動執法人員185人次,排查安全隱患323條,現場整改183條,140條責令限期改正,下達執法文書共計212份,立案處罰2起。
(三)做好危險化學品許可證換(發)證工作。以企業申請換(發)證工作為契機,督促企業提升安全生產條件,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治理各類隱患,提高本質安全;并積極主動為企業服務,及時安排現場核查和申請材料的審查上報工作。完成了年度換(發)證工作:加油站3家、乙類經營12家。
(四)加強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一是督促企業實施年度培訓計劃,完善培訓方案,健全培訓檔案,持續開展全員和崗位“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工作;二是加強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檢查力度;三是采取各種形式結合相關政策法規以及安全警示教育的宣貫,對企業進行宣傳教育和培訓。今年除企業自主培訓以外,我局共組織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會3期,并組織乙類經營單位負責人培訓1期,組織轄區內參加州局培訓1期。據不完全統計,全年接受培訓教育的各類從業人員達230余人次。
(五)加強指導,持續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建設。以安全生產標準化為抓手,進一步推動企業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完善安全生產條件。按照《化工企業工藝安全管理實施導則》(AQ/T3034-2010)的要求,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目前我市共31家危化企業為安全生產三級標準化企業。
(六)加強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培訓和演練,提高應急響應能力。一是加強對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修定、審查論證和備案;二是督促企業完善救援設施的配備、檢查、維護和建檔;三是要求企業按規定開展應急救援演練和培訓,切實加強和提升企業應急處置和救援能力。為進一步提高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應急響應能力,督促企業每年組織開展兩次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救援演練,做到人人會救援,人人懂安全的目的。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危化領域“打非治違”力度不夠,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全面且主動性不夠,記錄不完善,沒有嚴格按照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標準化企業的規范運行和實施、安全管理等沒有得到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還存在一定的隨意性和不規范。
(三)企業全員培訓特別是各生產崗位的培訓教育針對性不夠全面,安全意識、人員素質不高,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現象依然存在。
(四)監管工作任務重,力量薄弱,知識匱乏,缺人才,缺設備。
三、2017年工作打算
(一)深入開展“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年”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修訂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強化勞動紀律,以保障企業安全生產。
(二)繼續認真開展危化領域各項安全生產專項行動,規范企業和市場行為,繼續深入開展“監管執法年”活動,加大執法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督促危險化學品企業明確責任部門,完善工作制度,嚴格按照《隱患排查治理導則》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根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及醫藥企業特殊作業安全生產要求,繼續開展好特殊作業安全監管工作。
(四)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以及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提高企業全員安全意識、操作技能和管理能力。
(五)加強危化企業過程安全管理,以企業安全標準化規范管理為抓手,開展化工過程危害分析、化工設施設備完好性、公用工程可靠性、變更管理、試生產安全審查、事故查處及應急管理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努力提高化工過程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六)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企業嚴格執行動火等特殊作業的許可,做好開、停車檢查、維修、人員培訓及防范措施的落實和報告。
(七)以危險化學品企業換(發)證工作為契機,加強對企業的監督檢查和指導與服務。
(八)加強對危險化學品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培訓及演練工作的指導,督促企業按要求開展應急救援演練與培訓,完善救援設施的配備、檢查和維護,切實做到“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應急救援隊伍和能力建設。
(九)繼續做好危險化學品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加大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兩重點一重大)監督檢查力度,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一、整頓工作原則和目標
(一)工作原則
化學原料藥生產和使用問題的產生,固然有企業追逐經濟利益、守法和規范生產意識淡薄的原因,但也應當看到,其中很多問題有其歷史演變和積累過程,是隨著藥品監管法規體系的不斷健全、監管工作的不斷加強,逐漸得到清楚認識的。因此,當前整頓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堅決整治違法違規行為,實事求是、積極穩妥地解決歷史問題,建立嚴格規范的生產秩序和監管長效機制,確保藥品安全和質量。
從上述原則出發,整頓工作應當是在現有法規框架下,首先對制劑企業使用非法化學原料藥問題、原料藥企業明顯的違法違規生產行為、部分出口原料藥生產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堅決的整頓規范,對原料藥的銷售和使用實施電子監管。其次,對原料藥生產中認識模糊問題,要加強宣傳教育、重申法規基本要求,盡快統一認識,在完善法規制度、提高相關GMP要求后,限期整改規范化學原料藥生產過程中爭議較大問題。
(二)工作目標
1.對制劑生產企業,通過開展整頓,輔以電子監管手段,嚴格規范原料藥的供應商審計、采購入庫、檢驗和變更行為,建立長效機制,徹底堵塞化工原料和來路不明原料藥流入的漏洞,制止各種違規變更和變通使用行為,包括歷史遺留的原料藥違規自制行為,確保藥品生產質量及安全。
2.對原料藥生產企業,通過開展整頓,規范原料藥生產管理,規范生產工藝和處方變更行為,嚴厲打擊將化工廠成品冒充自行生產產品行為;通過實施電子監管手段規范銷售行為。
在健全法規的基礎上,對擅自改變原注冊申報的部分工藝生產地而僅作精烘包、擅自改變工藝和處方行為等進行整改,實現原料藥生產全過程GMP管理和監督。
3.國家局出口藥品監管品種目錄,對納入目錄中出口化學原料藥的生產,采取措施實施有效監管(具體措施另行制定)。
二、對化學原料藥生產和使用的具體要求
(一)對制劑生產企業的要求
1.生產化學原料藥和按化藥批準文號管理的生物提取原料藥,必須取得藥品批準文號、相應生產范圍許可并獲得該藥品GMP認證,嚴禁擅自制備化學原料藥用于制劑生產。
2.生產制劑所使用的化學原料藥必須具有藥品批準文號或《進口藥品注冊證》及相關文件,供應商審計應當包括原料藥生產和經營企業并必須符合要求,對購入的每批原料藥必須按規定進行全項質量檢驗并合格。
3.將單一純品化學原料藥改變為與其它原料藥或輔料混合粉形式或變更產地之前,都必須按照藥品注冊管理規定進行申報并獲得許可。
4.對化學原料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實施電子監管后,必須按規定入網并上報所用原料藥基本情況和采購每批原料藥入庫數據。
(二)對原料藥生產企業的要求
1.原料藥批生產記錄必須真實完整,嚴禁將外購成品冒充自行生產產品出售。
2.必須嚴格按照注冊申報工藝和處方生產,嚴格對原輔料供應商進行審計,并按規定檢驗合格。
3.變更生產工藝、處方和產品形式、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都必須按照藥品注冊管理規定進行研究、驗證、申報并獲得批準或備案。
4.采購化學中間體進行生產或變更部分生產環節的生產場地,必須按規定申報并獲得許可。
5.對化學原料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實施電子監管后,必須按規定入網并上報每批原料藥銷售數據。
6.生產出口原料藥,應當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的要求,確保產品質量。生產出口“出口藥品監管品種目錄”內原料藥,應當符合國家局的有關規定。
(三)對原料藥經營企業的要求
1.必須嚴格執行藥品GSP,確保原料藥來源清楚、文件齊全。
2.對化學原料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實施電子監管后,必須按規定入網并上報每批原料藥采購入庫和銷售數據。進口原料藥經營企業必須按規定加貼統一標識的藥品電子監管碼。
(四)實施電子監管的相關要求
生產、銷售和使用化學原料藥,應按照國家局對藥品電子監管網的統一部署,按時完成入網、賦碼和上報數據工作,原料藥生產企業和進口企業對每個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加貼統一標識的藥品電子監管碼,并上報每批產品生產銷售數據,要求制劑生產企業上報每批原料藥采購入庫數據,原料藥經營企業上報每批原料藥銷售數據。
三、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年9月-2009年3月):根據國家局下發的整頓工作通知要求,進行宣傳動員,要求藥品生產企業限期進行自查自糾,按規定開展電子監管入網和數據上報工作,生產出口藥品企業按規定進行申報。
第二階段(2009年4月~2009年9月):按照整頓工作要求對原料藥和制劑生產企業開展現場檢查。對不能達到要求的企業依法查處。對電子監管網中原料藥采購數據與原料藥生產、進口企業銷售數據出現矛盾的制劑生產企業進行重點檢查。
第三階段:2009年中開始,對擅自改變原注冊申報的部分工藝生產地而僅作精烘包、擅自改變工藝和處方行為等,根據國家局原料藥生產整頓規范措施,監督企業于2010年底前整改到位。
四、整頓工作要求
(一)各省局應充分認識到開展化學原料藥整頓規范工作對切實保障化學藥品安全和質量、規范藥品生產經營秩序的重要意義,充分估計工作的困難性和復雜性,掌握好國家局制定的總體原則和對企業要求,耐心細致地做好企業宣講和動員工作,精心組織,安監、注冊、市場、信息等部門密切配合,協同努力,確保化學原料藥整頓工作順利開展,收到實效。
(二)整頓中應當注意加強藥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加強對企業品種生產檔案建設和管理,打好開展日常監管工作的基礎。發現藥品生產企業違法生產和使用化學原料藥的,必須依法查處。
通過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政府部門監管責任,督促企業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和消除管理長效機制,規范政府安監部門監督管理行為;進一步強化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得到明顯改善,事故防范和控制能力及企業本質安全水平進一步提升。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有效控制較大事故發生,減少一般化學品事故的發生,確保化學品事故人員死亡人數穩中下降。
二、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全面謀劃、突出重點、把好源頭、夯實基礎”的工作思路,圍繞“本質安全”這一主線,強化“隱患整治和項目準入”二個重點,做好安全生產許可、建設項目“三同時”、推進標準化工作三個結合,實現“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努力促使我省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
三、主要任務
按照《20*年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意見》和我省《全省工礦企業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實施方案》確定的隱患排查治理范圍和內容,各地要根據本地實際并結合“20*行動”隱患整治情況,要有“嚴查、嚴管、嚴罰”的決心,結合許可證換發、安全標準化、建設項目許可等手段積極推進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依法采取處罰、責令停產整改、提請關閉的行政措施,以保證各類安全隱患全部整改到位,確保事故隱患不回潮、不反彈。針對當前我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領域存在的薄弱環節,今年專項整治的主要任務為:
(一)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進一步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完善安全管理體系,加強生產過程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及時、足額提取安全費用,不斷強化化工企業安全管理基礎,提高安全生產條件。
(二)加強對制度化監督檢查工作的規范和指導,落實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化和經常化。繼續推行“事故隱患整改告示牌”掛牌制度。
(三)建立和完善企業自查、專家檢查和政府督查相結合的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排查(檢查)制度體系。在企業隱患自查基礎上,由企業聘請專家,定期對企業尤其是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氫等高危工藝的化工生產企業、劇毒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的現場進行重點安全檢查,幫助企業查找在生產工藝、單元操作、重點反應裝置、應急救援預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隱患。安監部門重在對企業自查情況的督查,對企業還存在未排查出的隱患時,視情要對企業進行處罰。
(四)督促企業加強企業員工安全教育和化工生產技能培訓工作,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從業資格。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危險作業崗位操作人員必須具備基本的相應專業技能和知識且做到持證上崗。要督促企業深入開展“反三違”活動,從企業主體責任和管理規范入手,發動全單位員工開展查身邊隱患、“反三違”活動,使每一位員工培養成處處遵章守紀習慣,實現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
(五)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設備,促進化工生產企業改造提升。引導企業積極采用安全可靠的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設備。重點整治采用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氫等高危工藝的企業,督促企業加強對工藝安全、設備設施、自動控制、應急處置、人員資質等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推動企業在涉及高危工藝的反應單元,采用DCS自動控制系統,加裝報警聯鎖裝置、緊急泄壓裝置、緊急停車系統等安全設施。
(六)加大對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評價報告真實性和符合性的督查。落實對安全評價機構的監管措施,督促評價機構其依法承擔相關安全技術及報告的把關工作,履行相應的職責。對相關安全技術報告粗制濫造、弄虛作假的機構,要視情予以通報,責令停業整改,直至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七)加強化工危險作業場所、環節監管指導,防范此類事故的重復發生。在化工企業繼續推廣實施《浙江省化工建設項目試生產安全管理規定(試行)》、《浙江省化工(科研)試驗性項目安全管理規定(試行)》、《浙江省化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程(試行)》、《浙江省化工裝置檢修安全管理規定(試行)》和《浙江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專篇編寫提綱(試行)》等技術規范,規范企業安全作業行為;進一步完善并實施重大危險源“二牌一箱”制度、事故警示牌制度、安全隱患整改告示牌制度和化學品事故專項報告四項制度。
(八)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認真組織開展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設立安全審查、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以及試生產(使用)備案工作,提高準入條件,規范審批程序。建立化工項目建設全過程安全監管跟蹤機制,加強對化工建設項目安全生產“三同時”跟蹤督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建設項目。
(九)加快推進安全標準化工作。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為重點,全面推進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工作。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加強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制定相應的政策措施,鼓勵企業開展安全標準化活動,力爭在20*年底前80%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50%以上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實現安全標準化達標,切實提升企業安全管理基礎工作。
(十)嚴格安全生產許可證換證條件,積極做好危險化學品使用行政許可準備工作。在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換證過程中,嚴把換證條件,對安全管理“滑坡”、安全條件下降等不再具備領證條件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堅決不予換證。根據修訂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組織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各地要對危險化學品主要使用企業開展調查摸底,掌握基本情況,為實施危險化品使用行政許可打好基礎。
(十一)打擊非法生產經營活動和繼續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生產企業。對未持有安全生產、經營許可證件的從事危險化學品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必須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進行處罰,并提請當地政府實施關閉。按照“隱患治理年”的各項要求,對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對整改不合格、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吊銷相關許可證,提請地方政府予以關閉。
(十二)規范自身工作,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水平。積極探索推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自身工作的標準化,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基礎數據庫,規范安全監管基礎臺帳、行政許可工作臺賬、日常監督檢查臺帳、企業安全檔案等基礎臺賬。積極做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各項統計工作。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增強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能力,提高安全監管人員的基本素質。
四、工作安排
根據總局階段性重點工作要求,按照屬地原則,各市、縣(市、區)安監部門負責本地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省部屬企業的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由企業部署開展,所在地市安監部門負責聯系和監督指導。整治工作要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以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企業自查自糾為主,安監部門履行監督職責。重點工作安排如下:
(一)危險化學品企業必須完成的主要工作
1.企業必須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修訂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組織崗位操作人員安全培訓教育,舉行全員反“三違”宣傳活動;
3.組織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隱患大排查;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氫等高危工藝的化工生產企業、劇毒化學品生產使用企業要聘請專家進行重點安全檢查,查找在生產工藝、單元操作、重點反應裝置、應急救援預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隱患;
4.企業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建立隱患排查和整改臺帳。
5.符合掛設事故隱患告示牌條件的、構成重大危險源場所的,按省局要求規范掛設事故隱患整改告示牌和重大危險源安全警示牌,并落實整改或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
要求企業于5月底前完成自查自糾工作,并向當地安監部門上報隱患排查及相關工作落實情況。
(二)安監部門須完成的主要工作
按照國總局省局確定的排查治理范圍和內容,結合本地實際,各地安監部門要有計劃、有重點、有部署對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督查工作。須完成的主要工作:
1.迅速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作出部署,要做到層層落實,督促企業盡早、認真落實隱患自查自糾工作;
2.對企業隱患自查自糾工作開展督查。對企業自查出的隱患未制訂整改計劃的、隱患未排查出的以及以上工作未落實的,予以處罰;
3.查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企業;對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
4.督促企業對危險作業場所、環節安全管理,按照省局四個技術規范性文件落實安全作業措施;督促企業認真執行“重大危險源安全警示牌”、“事故隱患整改告示牌”等四項制度;
5.對涉及危險性較大工藝、設備企業開展調查,督促企業對工藝安全、設備設施、自動控制、應急處置、人員資質等關鍵環節的安全管理,引導企業采用DCS自動控制系統,加裝報警聯鎖裝置、緊急泄壓裝置、緊急停車系統等安全設施。
6.對危險化學品主要使用企業開展調查摸底,掌握基本情況,為實施危險化品使用行政許可作好準備工作。
7.按照省局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檢查)相關工作制度,六類臺帳和安全檢查記錄,加強檔案管理。
8.將企業隱患自查自糾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并建立臺帳。6月底前,市安監部門向省局報送企業隱患自查自糾統計臺帳及其他工作落實情況的階段性總結。
9.對被責令限期整改或停產整頓的企業,到期且整改完成后,安監部門須對企業進行整改驗收。逾期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繼續停產整改;對整改無望的,要提請當地政府予以關閉。
10.11月底前,市安監部門向省局報送企業隱患整改落實、打擊非法、行政處罰、掛牌等工作臺帳及階段性工作總結。
11.12月底前,市安監局要按照本方案的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參照“20*行動”考核辦法和考核評分標準,縣(市、區)的考核驗收工作。
省局將在2009年1月上、中旬對各市的考核驗收工作,并將考核驗收情況通報全省。
五、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嚴密部署,廣泛發動。
各地安監部門要根據國家和省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年”活動的總體部署和本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及時研究部署轄區內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確時間步驟,細化內容要求,嚴格治理標準,通過及時部署、全面動員、廣泛宣傳,提高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提高隱患排查治理效果。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地安監部門要從本單位各部門抽調精干人員,充分發揮鄉鎮街道安監機構和專家的作用,成立工作機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制度,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根據“分級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按區域劃分,逐級簽訂責任狀,嚴格落實各級的監管責任和企業的安全主體責任,建立有目標、有任務、有考核、有獎懲的責任制,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三)全面排查,突出重點。
積極督促指導生產經營單位從“人、機、環境、管理”四個方面全方位系統性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要調動專家和社會中介的技術力量,發揮他們的作用,要將專家技術性檢查指導和安監部門監督檢查有機地結合起來,提高安全監管效果。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緊緊抓住本地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監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有針對性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對存在共性問題的隱患,要研究制定專門的安全管理技術措施;對重大隱患的治理要制定方案、落實資金、明確責任人、規定期限,確保重大隱患及時得到治理。
(四)嚴格執法,強化職責
要采取有力措施,強化監管,嚴格執法。對隱瞞不報、不查、不整改的,要嚴肅處理;對縱容、包庇非法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活動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責任人,要依法依紀從嚴追究責任人的責任;對工作不配合或整改不到位的企業及相關人員依法予以處罰;對隱患整治工作不負責、“走過場”、上報數據弄假成真的單位和責任人要予以通報批評。對在整治過程中發生事故的單位,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粉塵爆炸是火焰在可燃粉塵與氧化性氣氛(通常是空氣)形成的粉塵云中快速傳播,導致壓力顯著上升的現象。只要粒度足夠小,幾乎所有能與氧氣發生放熱反應(能燃燒)的粉塵都會發生爆炸。
據筆者不完全統計,2005―2015年,我國大陸地區共發生粉塵爆炸事故72起,死亡262人,受傷634人(如圖1、圖2所示)。發生粉塵爆炸的主要行業為金屬制品加工(鋁鎂等金屬制品打磨與拋光)、木制品加工、化工(包括硅粉、硫磺粉)、食品與飼料加工、金屬制粉等(如圖3所示)。發生粉塵爆炸的主要粉塵為金屬、木材、食品、硅粉、化學品、煤粉等(如圖4所示)。發生粉塵爆炸的主要省市為江蘇、浙江、廣東、山東、上海等。
從以上統計可以看出,我國粉塵爆炸事故在過去的10年頻繁發生,重大事故時有發生,還發生一起特別重大事故。至今,粉塵爆炸事故仍未得到完全遏制,粉塵防爆形勢任重道遠。
粉塵防爆安全監管工作現狀
2010年秦皇島驪驊淀粉“2?24”粉塵爆炸事故和2014年的昆山“8?2”事故,都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這些事故客觀上推動了我國粉塵防爆的監管工作。
2010年秦皇島驪驊淀粉“2?24”粉塵爆炸事故后,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工商貿企業粉塵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0〕38號)。從2010年到2013年,粉塵爆炸事故次數和傷亡人數都逐漸降低。
2010-2012年,我國鋁鎂制品機加工粉塵爆炸事故頻發,造成重大損失。2012年8月12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入開展鋁鎂制品機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治理的通知》(安委辦〔2012〕38號),開始進行鋁鎂制品機加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安委辦〔2012〕38號文提出了企業關停兩原則(即企業設置在居民區內和證照不全的要關停)和在建筑結構、通風除塵、清潔制度、禁火措施、器材配備、電氣電路、檢維修作業、規章制度、教育培訓、安全檢查、應急預案等11個方面不滿足條件即需要整改的要求。這次專項整治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不規范的個體工商戶和小作坊鋁鎂制品機加工粉塵爆炸事故。
昆山“8?2”爆炸事故給安全監管部門和粉塵涉爆企業上了震撼的一課。2014年8月4日,國務院安委辦下發了《關于深刻吸取江蘇省昆山市“8?2”特別重大事故教訓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緊急通知》(安委辦明電〔2014〕19號)。2014年8月8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在工貿行業全面調查排查存在粉塵爆炸危險企業的通知》(安監總廳管四函〔2014〕97號)。2014年8月1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嚴防企業粉塵爆炸五條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68號令)。
2015年內蒙古根河“1?31”木材粉塵爆炸事故使監管部門認識到木材粉塵爆炸的風險。結合國內外事故統計資料,安監部門開始考慮對于金屬、木材、糧食/飼料、煤粉等歷史事故較多的粉塵進行重點整治,并從人員培訓、基層檢查、事故追責等多個方面系統推進粉塵防爆監管工作。
如果仔細研讀2010年以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務院安委會的各個文件,可以發現,文件中的措施如果得到深入落實,很多事故是不可能發生的。以前省市區縣安監部門在收到上級粉塵防爆整治的文件后,通常轉發至下一級后沒有采取具體的措施,主要原因是企業底數不清、缺乏粉塵防爆領域的專家、一線安監人員人手不夠。2014年以來,各級安監部門建立了粉塵涉爆企業數據庫和粉塵防爆專家庫,并借助第三方評估機構和專家的力量進行防爆督查與整治,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各項規定逐步得到落實。
2015年7-8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協調組織9個安委會成員單位,分成16個督查組,帶領專家對各省進行了為期1周的粉塵防爆專項督查。2015年8月25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了《關于印發和的通知》(安監總廳管四〔2015〕84號)。
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全國共取締關閉粉塵涉爆企業803家,停產整改1 366家,限期整改3萬5 949家。目前,全國共有粉塵涉爆企業4萬8 056家,其中,粉塵作業場所超過30人的企業7 095家。
2016年4―5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在南通、深圳和溫州組織專家組對30余家典型涉爆企業進行了抽查會診,同時,組織現場觀摩、專題培訓與交流研討。由總局安全生產專家對各省、直轄市和自治區安監局相關處室負責人、安全機構和省級專家進行培訓,共培訓300余人。
目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管的思路是抓住重點行業(金屬機加工、木材、糧食/飼料)和勞動密集型企業(30工位以上),嚴守底線(粉塵爆炸10大重點問題和隱患),嚴防粉塵爆炸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粉塵防爆存在的問題
目前,粉塵防爆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企業對危險認識不足
企業粉塵爆炸風險防范意識不強,主體責任不落實。員工缺乏粉塵爆炸基礎知識,對粉塵爆炸危險特性、粉塵爆炸防護方法存在認識上的誤區。
企業防護水平普遍不高
在建筑設計、設備布局、工藝設計上存在隱患。例如粉塵爆炸危險場所設置在非框架結構的多層建構筑物內或與居民區、員工宿舍、會議室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距離不足;樓層之間沒有防火門,除塵器和料倉位于室內;物料破碎(研磨)前,未按規范設置除鐵等異物的裝置。
除塵系統設計不規范。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吸風罩設計不合理導致崗位粉塵沉積嚴重;管道風速不足,除塵管路積塵嚴重;除塵器未采取爆炸防護措施;采用生產車間建構筑物的一部分作為粉塵沉降室,或者采用磚混結構構建除塵風道;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且未采取可靠的防止點燃源的措施;除塵管道未設置防止爆炸向室內傳播的隔爆裝置。
此外,還存在粉塵清掃不足,清掃方法不正確;工藝設備未采取泄壓措施,或泄壓口設置在室內;粉塵爆炸危險場所未采用防爆電氣設備,布線不規范;未進行防靜電跨接和接地;木制品加工企業,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規范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等問題。
監管與技術支持資源匱乏
一線監管人員配備不夠,缺乏真正懂粉塵防爆的專家和技術服務人員。部分監管人員對粉塵涉爆企業的基本情況了解不足,沒有識別出重大隱患。
標準體系尚待完善
對于一些識別出的重大隱患,找不到相應的標準依據。標準條款缺乏執行細則,可執行性較差。
基礎研究缺乏
缺乏粉塵爆炸特性參數和風險評估手段,以及相應的基礎研究。
設備產業化發展滯后
缺乏國產的無火焰泄壓、隔爆、抑爆、火花探測與熄滅設備等防爆產品,缺乏防爆型除塵系統的優秀供應商。
粉塵防爆建議
一是進一步加強粉塵爆炸重大危險源識別和整改,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據事故統計,依托專家隊伍,聚焦重點行業的粉塵(可燃金屬機加工與粉體制備、木材、糧食加工與儲運/飼料加工、煤粉制備、硅粉制備、硫磺制備)和對重點企業進行防爆督查與整改。重點企業主要包括作業崗位人數在30人以上的勞動密集型企業,有大型容積設計(如料倉、除塵器、流化床)、有大型筒倉和地下廊道的企業、未采用濕法除塵的鋁鎂金屬機加工企業等。
二是進一步加強粉塵防爆標準化工作和標準的宣貫。完善《粉塵爆炸安全規程》等基礎標準;盡快起草粉塵爆炸危險場所風險評估、典型工藝設備的防爆規范、爆炸防護設備的技術條件等領域的相關標準。系統地、有計劃地、持續不斷地進行標準培訓和宣貫。
三是進一步加強粉塵防爆知識的普及。建立粉塵防爆知識普及網站,提供粉塵爆炸基礎數據,提供“粉塵防爆專家系統”服務(一種具有學習功能的基于計算機的自動咨詢服務平臺,必要時可專家人工介入)。進一步加強基層安監人員和企業安全員的培訓,打造一支高素質的粉塵防爆專家隊伍。
四是推動粉塵防爆基礎研究和防爆設備與服務的產業化。在工業規模粉塵爆炸試驗、爆炸機理、風險評估、爆炸數值模擬等領域加大科研投入。大力支持國產防爆設備(無火焰泄壓設備、爆炸隔離設備、爆炸抑制設備、火花探測與熄滅設備等)的研發。大力扶持一批防爆工藝設備(例如高效濕式除塵器、粉塵防爆型干式除塵器、防爆型工業移動除塵器、集中式真空清掃系統)供應商和粉塵防爆專業服務機構。
五是樹立粉塵防爆標桿企業、建立粉塵防爆相關供應商正面清單。通過行業協會、專家評估和第三方機構的評估,樹立粉塵防爆標桿企業,建立粉塵防爆相關供應商正面清單。對粉塵防爆標桿企業在稅收等方面采取優惠措施,通過行業準入激勵設計部門、工藝設備供應商、防爆產品供應商提高其粉塵防爆服務能力。
一、工作目標
根據藥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通過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專項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以高風險產品企業為重點,提升全區藥品、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水平,引導企業牢固樹立產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質量意識,增強企業的自律意識、守法意識和誠信意識,建立科學長效的監管體系,確保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分工
1、各分管領導對應負責分管工作日常監管的有效實施及相關工作的協調。
2、各監管組根據分片責任負責各自片區的藥品、醫療器械日常監管工作及監管數據的錄入、更新,本組數據的匯總。
3、藥械科負責區人民醫院、區中醫院、醫藥藥材有限公司、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藥房連鎖有限公司等重點單位的日常監管工作。同時,負責對各監管組日常監管數據的匯總、總結、通報。
4、各駐廠監督員負責駐廠企業的日常監管及駐廠監督工作。
5、監察室負責監察各片區監管工作的有效落實。
三、工作任務
重點監管單位(見附件1),每年不少于4次檢查,檢查覆蓋率達到100%;一般監管單位,每年不少于1次檢查,檢查覆蓋率達到100%。同時,將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飛行檢查、藥械安全信用分類管理等有機結合,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企業開辦、變更、換證、認證及質量體系考核等相關工作,做好跟蹤檢查。加大對高風險企業的檢查力度,發揮駐廠監督員的作用,督促企業建立并有效運行質量管理體系。
四、檢點
(一)藥品安全監管。強化藥品生產企業日常監管,統籌飛行檢查、跟蹤檢查和日常檢查等多種手段,重點加強高風險產品、管理水平差和信用等級較低企業的監督檢查,保證高風險企業飛行檢查率達到100%。進一步規范中藥飲片炮制,加強藥品委托加工和中藥提取物監管。按照省、市局統一部署,啟動醫療機構制劑質量標準提高工程,加強督促指導,嚴格規范制劑配制,提高制劑質量。貫徹實施新修訂藥包材質量標準,藥包材生產企業、藥用輔料生產企業日常檢查覆蓋率100%。加大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蛋白同化制劑和肽類激素經營使用單位的檢查頻率,防范流失風險。強化醫療機構放射性藥品配制管理。進一步完善藥品安全風險預警機制,積極引導企業開展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不斷提升監測水平。
1、藥品生產企業檢點:
(1)關鍵崗位人員:企業負責人、質量保證部門和質量控制部門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藥品生產及物料管理負責人專業、學歷、資歷、培訓情況、變更情況及其履行職責的實際能力;
(2)質量保證部門:按規范獨立履行對物料不準投入生產、不合格產品不準放行及不合格物料、不合格產品處理等職責;具有對物料供應商質量保證體系審計、評估及決策等質量否決權;
(3)質量控制部門:按規定獨立履行職責;每種物料、中間產品、產品檢驗采用的標準及方法符合規定;按規定實行檢驗及留樣;按實驗數據如實出具檢驗報告;如有委托檢驗,其被委托方選擇的原則、資質、協議及其執行情況;
(4)物料供應商:選擇供應商原則、審計內容、認可標準、審計人員的組成及資格、實地考核確定原則、考核周期及執行情況;批準及變更供應商的審批程序及其執行情況;按規定與物料供應商簽訂合同,供應商資質證明資料具有供應商印章;每種物料供應商的檔案齊全、完整;
(5)物料管理:原、輔料的使用及產品放行情況;物料驗收、抽樣、檢驗、發放標準、程序及其執行情況;如采用計算機控制系統,其驗證能夠確保不合格物料及不合格產品不放行;
(6)生產管理:所有藥品均按照法定標準、生產工藝組織生產;物料平衡、偏差處理及不合格品處理情況;
(7)成品的取樣、檢驗、留樣是否規范;必須做到批批全檢;不合格成品不得放行;
(8)批生產記錄、檢驗原始記錄是否及時填寫、字跡清晰、內容真實完整,并按規定保存;
(9)藥品銷售及不良反應報告:銷售記錄能夠全面、準確反映每批藥品的流向,必要時能夠追查并及時召回全部產品;退回產品及召回產品的處理程序及其執行情況;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及其執行情況;
(10)自檢與整改:企業自檢執行情況;接受檢查、跟蹤檢查的次數及其發現缺陷的整改落實情況;
(11)委托生產:藥品委托生產符合規定;委托生產或接受委托生產藥品質量監控情況。
2、醫療機構檢點:
(1)藥械使用質量管理組織和藥學技術人員配備情況;
(2)藥械使用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3)藥械購進渠道是否規范、合法,購進藥械時是否索取合法憑證并有完整記錄;
(4)是否按藥械說明書標明的儲存條件存放藥品和醫療器械;
(5)是否加強在庫藥械的養護管理,確保藥械質量;
(6)是否按規定保證冷藏藥品冷鏈的完整性;
(7)是否加強特殊藥品管理,有防止流弊的有效制度及措施;
(8)是否規范調配、使用藥械,有防范差錯的有效措施;
(9)不合格藥械是否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10)藥劑科以外的科室如檢驗科、防保科、放射科自行購進藥械質量管理情況;
(11)醫療機構制劑是否經批準進行調配,是否在市場銷售;
(12)是否按規定上報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
(13)是否建立了高風險醫療器械,特別是建立植入、介入醫療器械可追溯制度并有實施記錄。
(二)藥品流通監管。全面推進藥品經營企業新版GSP認證,建立健全認證工作機制,統籌推進認證指導和日常檢查,加強GSP認證的跟蹤檢查(見附件2),確保跟蹤率達100%。深化藥品經營企業電子監管和遠程監管工作,根據省、市局部署選擇部分零售藥店開展核注核銷試點,提高藥品核注核銷準確率和預警信息處理率。推動醫療機構遠程監管工作。開展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中藥材、中藥飲片經營質量及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和批發、連鎖企業冷藏藥品經營質量專項檢查。強化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及交易服務監管,嚴厲打擊網絡違法藥品信息、非法銷售藥品行為。
1、批發企業檢點:
(1)企業對供貨方資質審查情況(包括供貨企業和人員、批準文號和生產批號、包裝和標識等);
(2)企業購銷活動中票據管理情況(有無掛靠經營、走票過票等違法違規行為,購銷票據、購銷記錄和藥品實物是否一致等);
(3)企業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品種管理情況,“三項一限”制度制定執行情況;
(4)企業倉儲條件及管理情況;
(5)企業中藥材中藥飲片采購驗收、檢驗報告書留存情況;
(6)冷藏藥品冷鏈操作管理情況;
(7)企業電子監管、遠程監管工作開展情況。
2、零售(連鎖)企業檢點:
(1)進貨渠道、購銷資質檔案等情況;
(2)是否存在超方式、超范圍經營現象;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證照、柜臺現象;是否存在購銷票據與實物不符,購銷票據和記錄不真實的現象;
(3)藥品零售企業“十二個不”的執行情況;零售連鎖企業“八個統一”的執行情況;
(4)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及含興奮劑制劑等藥品的購進渠道和銷售管理情況,“三項一限”制度制定執行情況;
(5)中藥飲片的采購驗收、檢驗報告書留存情況;
(6)質量負責人在職在崗履職情況;
(7)遠程監管工作的開展情況。
(三)醫療器械監管。做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管工作,重點監管單位每年不少于5次,一般監管單位每年不少于1次。采取醫療機構醫療器械規范化跟蹤檢查模式,現場檢查率95%以上。繼續推進《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范》實施工作,重點做好二、三類器械生產企業的宣傳、輔導和實施工作。繼續推進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的覆蓋面達到50%以上。開展打擊虛假注冊申報、違規生產、非法經營、夸大宣傳、使用無證產品等行為的醫療器械“五整治”專項行動。
1、生產企業檢點:
(1)生產組織實施情況,是否有擅自接受委托生產和降低生產條件的情況;
(2)原、輔料的使用及放行情況;物料驗收、抽樣、檢驗、發放標準、程序及其執行情況;
(3)是否按照產品生產工藝和各項產品標準嚴格控制生產過程,生產記錄是否真實、齊全;
(4)生產設備和檢驗設備(含計量器具)是否按企業的程序文件(或管理制度)進行生產設備的維修、保養和檢驗設備的周期檢定、保養,設備狀態標識是否明顯;
(5)是否按產品標準進行過程和出廠檢驗,出廠產品是否有產品合格證,各項檢驗的記錄是否真實、齊全、規范;
(6)原輔料庫、半成品庫及成品庫的儲存環境是否滿足生產規模和質量控制的要求。設施設備是否齊全,產品擺放是否合理,各項記錄(出入庫臺賬、貨位卡、溫濕度)是否齊全;
(7)產品說明書、標簽和包裝標識是否規范。在用產品說明書、標簽和產品大小包裝的內容與注冊證是否一致;
(8)銷售記錄是否全面、準確反映每批產品的流向,必要時能夠追查并及時召回全部產品,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9)是否建立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管理制度,并指定部門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
2、經營企業檢點:
(1)企業負責人、質量管理人等人員是否熟悉醫療器械相關法規規章;
(2)各項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并認真貫徹執行;
(3)企業有無經營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現象;
(4)購銷渠道是否合法,購銷記錄是否健全,能否做到票、賬、貨相一致。三類以上醫療器械產品的購銷存數據是否按規定錄入安全監管服務系統等;
(5)培訓檔案、健康檢查檔案是否健全;
(6)有無超范圍經營或降低經營、倉儲條件;
(7)企業質量管理人員是否在職在崗,有無擅自變更經營、倉庫場所、質量管理人等許可事項;
(8)加大對企業宣稱“無償贈送”、“無償試用”等營銷模式的檢查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由藥械科統一制訂全年監管工作計劃,各監管組要統籌安排,科學謀劃,進一步做好日常監管目標和任務的細化工作,確保日常監管工作任務落實到位。切實加強對片區藥品和醫療器械的日常監管,健全片區管理相對人的基礎檔案工作,定期匯總于藥械科,統一完善企業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