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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建設工程消防審計審核與驗收工作是消防監督工作的源頭和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建審工作對于樹立消防部隊的良好形象,控制火災隱患存量,減少火災隱患增量,構建和諧社會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新《消防法》第九至十四條分別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施工、審核、驗收、備案及抽查等內容分別作出了具體規定,并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此,筆者結合實際工作中經常遇到的一些問題,闡述一下自己的認識與見解,可供大家參考。
2對新《消防法》中建設工程“審核”、“驗收”有關法條的理解
2.1 新《消防法》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制度的改革
按照《消防法》規定,對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實行審核與備案抽查相結合的辦法。按照抽查比例,目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抽查的工作量還很大。隨著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的不斷完善,可以考慮將中介服務組織引入消防設計審核與消防驗收工作,實現消防技術核定社會化的消防設計審核與消防驗收工作改革思路。實行建審與驗收改革,進一步深化消防行政審批制度的改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僅負責對中介機構的市場準入進行審批、公告,對中介機構的資質、審核結果進行審查、抽查,這對于切實提高消防設計審核質量、減少行政審批、縮減行政成本、提高審核效率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能夠把有限的消防監督警力從繁瑣的圖紙審核中解脫出來,更多地投入到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之中。
公安消防機構對中介服務組織應提出的3點要求:一要嚴控準入標準,提升中介機構服務水平;二要規范操作程序,保障改革的公開、公平、公正;三要建立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檢測機構等消防技術咨詢服務機構的長效監督管理,規范其市場運作。
2.2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工作重點的界定
為進一步提高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質量和效率《 消防法》縮小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的范圍。但對公安部規定的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公共娛樂場所、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高度超過50 m 的公共建筑、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電及配電工程、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等,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的基礎上,工程竣工后應當向原審核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這些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大,發生火災會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者造成財產重大損失,必須嚴格實施行政許可,從嚴把關,防止出現先天性火災隱患。
2.3建設工程消防備案抽查制度的出臺
為了減少行政許可事項,本著便民利民的原則,《消防法》確立了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備案抽查制度,規定凡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未要求強制審核、驗收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工程竣工驗收備案之日起7日內,通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網站的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受理系統進行備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收到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后應出具備案憑證,并通過受理系統中的抽查程序隨機確定抽查對象。對于被抽查到的單位,建設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限內按照規定的內容提供工程消防設計文件、竣工備案資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圖紙審查和工程檢查并進行公告。這種備案、抽查屬于事后監督的范疇,與行政許可有著本質區別,備案與抽查本身不影響建設單位施工、使用,但如果依法抽查發現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文件不合格,或實施竣工消防監督抽查發現有違反消防法律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強制性條文的不合格工程,建設單位應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并組織進行整改后重新申報。
3建設工程“審核”、“驗收”中必須注意的問題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與驗收是行政許可的范疇,有具體的法定程序和時限要求,但社會單位及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仍錯誤認為消防部門在設置門檻。另一方面,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確有極少數單位、執法人員服務意識不強,辦事效率不高,有“推”、“拖”等現象,主要表現在:
3.1 審批時限問題
現行的消防法律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有具體的時限要求。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有些單位對于應該公告、公示、公布的事項不按規定公開,造成行政許可不按時限辦結的現象屢有發生。在“公示”方面,應將法律規定的有關受理事項、申報材料、審批時限等在互聯網、受理場所、辦公場所公示;在“公告”方面,對消防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和消防產品認證等內容,應在業務受理大廳和互聯網上進行公告,讓建設單位在招標、監理過程中作出正確的選擇;在“公布”方面,對審核、驗收、備案抽查的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以外,都應依法、依序從受理到辦結全過程公布,便于社會監督,保障公民知情權。只有行政審批機關切實為建設單位著想,行政審批各個環節都能公開透明,審批機關內部和社會監督落實到位,行政審批才能少走彎路,法定的時限才能得到保證。
3.2審批效率問題
建設單位通常追求的是結果、不看過程,而在審批過程中有一整套工作流程,絕大部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執行得比較好,但也有個別單位的消防行政審批仍在使用紙質文書流轉,在網下“體外循環”,個別審批環節出了問題不易被發現,容易導致暗箱操作、壓卷不審,或產生不公不廉現象。因此,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內部的“三級把關、四級負責”制度必須堅持,對每一個環節的工作要根據工作量的大小明確時限要求,防止因人為因素拖延;對于需要單位修改、更正的內容,應當由窗口受理人員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審批文書、證件應當由窗口統一發放,做到項目受理、審批結果一個窗口進出,不允許審批機構層級人員與建設單位輪番見面,提出新問題、新要求,導致工程項目反復修改、久拖不決。
3.3審批服務問題
目前消防行政許可大都是在辦事大廳受理,有的受理人員對建設單位需要提供的材料不能一次告知,導致建設單位重復往返,意見很大;有的受理人員業務不熟悉,對建設單位提出的問題不能應對和解釋,需要申報人再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去咨詢,給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有的受理人員存在特權思想,服務意識和態度差,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不能滿足人民群眾對行政管理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時有冷、硬、橫、推現象出現,服務質量已成為社會反映較大的問題。
4建設工程“審核”、“驗收”應實現“三個轉變”
筆者認為,在堅持公正嚴格執法的前提下,建設工程審核與驗收應大力推行聯審聯批制度,實現“三個轉變”。
4.1“審核”、“驗收”由串聯向并聯的轉變
目前,建設工程大都是按程序先后辦理立項、規劃選址、環境評價、土地預審、工程設計(論證)、施工許可等前期手續,這些手續涉及到的每個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往往互為前置,屬于典型的串聯方式審批,效率低、周期長。
實行聯審、聯批以后所產生的效果完全不同,各部門同時受理、集中辦公、并聯辦理,既能互相監督,又可縮短審批周期。如遇到急需開工的項目,負責審批的各職能部門可啟動應急程序,分專業、分項目、分段、分塊審批,保證項目提前開工建設。竣工驗收也同樣由各專業部門聯同驗收。這一制度應該充分進行嘗試。
4.2由分散辦理向集中辦理的轉變
建設工程項目的審批、驗收手續需要各審批部門按照各自的規定分散辦理。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實行聯審聯批以后,建設單位需備齊有關資料報送受理大廳,分別交給聯審聯批辦公室,有特殊要求的資料交給聯審聯批的職能部門,再由各部門集中辦理,符合審批條件的現場辦結,工程復雜的可在15個工作日辦結。需要專家評審、驗收的工程,可在30 個工作日辦結。對規模大、周期長的大型工程項目,在整體方案設計通過核準后,除單體建筑外可選擇根據項目的進度分期審核、分期驗收,不符合一次辦結的建設工程要一次性告知,補齊資料后一次辦理。對建設單位需要咨詢的問題,最好在聯審、聯批時一次性集中答復。需要溝通的問題,各部門要在現場溝通。互為前置的部門審批可以在聯審會議上現場協調解決,作好會議記錄,由相關部門承辦人簽字認可后,先行給予行政許可,中間環節的審批手續可事后再補齊。
4.3由被動受理向主動辦理的轉變
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大都是由項目單位分別到各審批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各行政許可部門屬于被動受理,符合條件的就辦、不符合條件的就退回。實行聯審聯批以后,大項目辦公室要根據各地主要建設項目網絡的節點計劃篩選、排定開工項目的周期,主動與項目建設單位溝通聯系。對進審、聯批程序的項目,各審批部門提前介入,主動指導并幫助項目單位完善申報材料,需要現場勘驗的及時現場查實,并提供有關政策咨詢和技術服務。各審批部門受理后,需要國家、省級審批的項目,各相關部門要派出專人跟蹤問效,落實審批。這樣既提高了審批效率,又節約了行政成本。
5結語
建設工程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到各學科、各領域,特別是隨著新技術的不斷發展,新能源、新材料、新標準不斷出現,使得一項建筑涉及面更寬、更加復雜。從全國近幾年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可以發現,大部分建設工程的火災隱患都是在建設之初形成的先天性火災隱患。因此,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消防技術標準要不斷完善;建筑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方面的隊伍要不斷壯大;人員、技術和設備力量也要不斷增強。只有這樣才能提高消防工程驗收的合格率,減少不必要的經濟損失,消除控制火災隱患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 公安部106號令,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S].
摘要:我國于1996年10月出臺《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30號令),并于2009年5月對其進行了修訂,即公安部第106號令。第106號令受時間和技術水平的局限,存在不臻完善之處,在當今的新情勢下,第106號令中的許多規定已經不能全面有效的應用到建筑物的消防監督管理中去,對106號令進行修訂已是勢在必行。于是,公安部第119號令應運而生,對第106號令進行了諸多修改,筆者嘗試對新法之利進行初步探討。
關鍵詞:修訂;消防監督;新增;與時俱進
舊法之所以需要修改,其弊在于舊法的諸多規定已不能在新形勢下有效運用;新法之新,其功便是與時俱進,針對新情況、新問題對舊法做出適當調整,以便進行更有效的管控。從公安部第119號令可以看出,其能更好的運用到當前的建筑物消防監督管理中去。
一、公安部第119號令修改內容
第119號令對第106號令的修改,主要是對個別條文進行刪減、新增、修改以及拆分,使其能更加全面、直白的理解和運用,筆者不一一贅述,僅就典型條款進行舉例說明。
(一)刪減
第106號令第18條第一款規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依照消防法規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對申報的消防設計文件進行審核。……,并說明理。第119號令第18條刪去了“強制性規定”的表述。第106號令第24號規定:對通過消防設計審核的高層建筑……,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工程建設消防安全和質量責任。第119號令在新的規定中刪除了原第106號令的第24條。
(二)新增
1.在第106號令第二條第一款的“本規定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基礎上,新增室外裝修和建筑保溫,修改為“本規定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
2.在第106號令第三條的建設、設計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基礎上,新增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修改為“建設、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規、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
(三)修改
將第106號令第7條規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應當由二名以上執法人員實施。”中的“二名”修改為“兩名”。
(四)拆分組合
第119號令將第106號令的第26條、第27條、第28條合并,作為第25條。
二、第119號令之利
從整個第119號令的修訂結果可以看出,第119號令相比第106號令而言,更加嚴謹,更加規范,其修訂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用詞更加嚴謹
上述由“二名”到“兩名”的改變,雖然只是一個數字到文字的改變,但這是立法術語統一和規范的體現。同時,第106號令第8條第一款第一項中“依法申請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依法辦理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接受抽查;建設工程內設置的公眾聚集場所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的規定,“驗收備案”的規定太過籠統,會導致在適用中的多種解釋,于是第119號令第8條對其進行了修改,將“驗收備案”修改為“消防驗收備案”,這樣以來,法律的解釋和適用就十分明確。
(二)管理和保護更加細致
1.在第106號令第二條第一款的“本規定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中,消防監督管理適用范疇相對狹窄,沒有對社會上的一些具體情況做周全考慮。在建筑物的改建中,有的地方可能會增設防護欄或者遮雨棚,這些舉措都有可能會影響消防安全,如發生火災后不能及時從火場逃脫;同時,在建筑物保溫措施中,一些新材料的運用比如擠塑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模壓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現噴硬泡聚氨酯、硬泡聚氨酯保溫板等,這些材料的使用都有可能會增加火災發生的可能性或者增加滅火救援的難度,從而引起更多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第119號令第3條第2款在原第106號令的“設計、驗收等”基礎上增加了“對建設工程進行消防監督”的規定。可以看出,在此之前,公安消防機構的工作通常是事前審核和事后處理,缺乏事中的監督和調整,事前審核可以未雨綢繆,事后處理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建設方當事人的負面情緒,認為消防機構只事后處罰而無事中監管。
(三)與時俱進
第106號令修訂之時,有的法律法規以及部門規章尚未制定和實施,現在,第119號令將新增的一些與消防監督管理有關的規定納入到《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中,如第119號令第3條中新增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法規”的表述,增加了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檢查任務,也使建設、設計等單位的責任更加具體,更加有效的促使這些單位嚴把消防質量關,從設計、建設、施工等層面上降低消防安全隱患。
(四)監督更加嚴格
第106號令第18條第4款規定,對三分之二以上評審專家同意的消防技術方案,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第119號令將“應當”修改為“可以”。此舉是強化了公安消防機構的審核權限。通過對法條的解讀可以看出,在此之前,對三分之二以上評審專家同意的消防技術方案,公安消防機構沒有審核權限,只能被動的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但新修訂后的《建筑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對此卻做出了改變,對三分之二以上評審專家同意的消防技術方案,不再作為法定的合格依據,公安消防機構仍然有權對其進行審核,如果對其有異議,可以不出具消防設計審核合格意見。此舉無疑是督促設計單位和評審專家,更加細致嚴謹的進行設計和評審。
三、第119號令對今后消防工作的指導作用
隨著第119號令的正式實施,我們的公安消防機構在工作內容上也面臨著一系列的變革:
(一)執法范圍更廣
第119號令是新時期的產物,針對社會上的新問題作出了規定和調整,在第119號令出臺后,公安消防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相對增加,這也對公安消防機構提出了新的挑戰,面臨更多的監督管理工作,就要求公安消防機構更加細致耐心的去完成任務,力爭對所有的建設工程消防審核、驗收、備案都做到嚴謹縝密。
(二)加強事中的監督管理,減少事后處罰
根據第119號令第3條第2款之規定,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的消防監督。公安消防機構的事前審核只能說明設計等沒有問題,但是在建設施工過程中,由于建設施工單位的疏漏,可能出現消防安全問題,如果沒有事中的監督,僅在事后進行停止施工或者罰款的處理,難免會引起建設施工單位的負面情緒。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除提供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材料外,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
(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建設、設計、施工單位不得擅自修改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確需修改的,建設單位應當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重新申請消防設計審核。建設單位申請消防驗收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關鍵詞:消防技術;工程建設消防;標準;問題;對策
引言:我國公安機構要對消防技術進行審查和驗收等等,因此,消防技術的標準就是主要的依據。也是施工人員在進行工程建設時的主要依據,對于現在公安機關要求的標準來說,很多還不達標,需要進一步加強技術的參照力度。
一、簡要概述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
《標準化法》基本上就是現在消防技術的標準參照,除此之外,還和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有著直接的聯系。目的就是在于能夠保護技術的安全,加強行業的專業性和可實施的力度,給公安機關的審查更多合理的參照。《標準化法》法程序的出臺一般就是根據實際的規定對于消防工程質量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予以限制和要求。從生產、施工、完善等各個方面都有了比較明確的提高和定論。是開展嚴格的消防安全監管的主要判斷依據。
工程建設消防技術規范實際上就是我們所說的技術標準。主要按照《標準化法》來規定。一般都是為了能夠保證公共財產和公眾人身安全的。現有的我國工程建設和消防技術標準還不夠徹底,主要是依靠法律法規的相關照應來實現管理的。;我國的消防能力是非常不容忽視的,因此各種辦法和標準的制定也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驗收工程的時候,消防安全標準就是一個很重要的關口,需要不斷拓展技術標準的實力,才能夠合理展開下一步的工作,進一步嚴格執行相關的規范,實現消防機構的安全能力拓展,對消防事業達到高度重視。
二、現在工程建設之中消防標準方面存在的問題
(一)工程消防標準的條款,在我國現在還沒有完全形成比較同意的規范,因此,顯得不夠專業化。對于建設施工單位以及相關設計單位來說,監管工作都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在施工的過程之中一定要嚴格按照標準來執行,消防安全的合理監督是保障社會安全,人們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消防安全條款就必須能夠非常嚴謹細致,完善一些強制性標準和手段。但是我國現在由于地區的不同和發展環境的不同,暫時沒有出現比較統一的標準模式,因此工程的發展就有待于提高,這其中就以《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兩者比較具有代表性。
(二)針對不同的工程,技術的標準和防范的力度都有所不同,因此規定上也有著比較大的矛盾。甚至很多的消防標準在針對同樣消防設施的情況下也是不一樣的。《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針對于應急照明和燈光方面的規定是非常不一樣的,因此,持續的供電時間規定 30 分鐘,而疏散情況下的應急照明光度和樓梯間的光度不得低于 5 勒克斯、密集人員的場所不能低于1 勒克斯且疏散走道不得低于 0.5 勒克斯,這都是有強制性的固定內容。《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這方面的內容則是過 100 米的建筑所在的應急照明等和疏散指示燈都要加強對于其備用電源的規定程度,規定時間是 30 分鐘,而其他的則是 20 分鐘,對于現在疏散照明燈的光度,目前只提出了要高于 0.5 勒克斯的要求,但這個還不屬于強制性的內容,因此,這些規定和標準就是相互矛盾的。
三、工程建設標準問題的相關對策和建議
(一)對于同一的建設工程來說,設置的標準和實際實踐的標準都要統一,標準條文的用語也要完全統一。我國的相關部門進行了一系列的條紋修訂,所以,技術的標準和規范漸漸也有了比較明確的落實。對于一些容易出現的矛盾,要進一步加強標準的制定,去解決相關的矛盾,改善操作的嚴密性。修訂標準也應該進一步注意規范用語。要保證在統一標準的條文之中,用語完全一致,避免出現一些意思模糊的詞語,這樣有可能會引起誤操作,從而造成嚴重的后果。
(二)要將工程消防設計的實力和質量不斷提高。《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的第 18 條規定,審核合格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條件之是建筑總平面布局、建筑給水、建筑消防、建筑消防電源及建筑配電、建筑耐火等級、建筑平面布置、建筑構造、建筑安全疏散、建筑消防設施等這些方面的設計內容,必須要嚴格根據國家所規定的標準進行實施,明確針對強制性規定作出了一定的解釋,要進行按照標準的實踐模式,要能夠讓建設工程符合相關的規定和力度,根據不同的驗收內容,要有著不同的標準加以輔助和配合,這樣才能夠積極完善設計單位的施工質量監管,將實際的能力落實到位,確保工程的驗收能符合相關標準。
(三)對于那些違反了消防技術標準的施工內容,要進行嚴格的處罰措施,要嚴肅對待,堅決抵制不良工程。對于工程人員要做到認真的教育,要依法進行處理。這樣才能夠保證法律的公平公正,實現對于消防標準的嚴格把握,是對人民的負責。首先是要對相關的技術檢測制定一定的標準,然后針對于違規的行為,讓工作人員加強設計單位的整改督促。采取一定的監管措施,以便于能夠改善其違法的行為。如果發現有多次違反規定的行為,那么就要進行上報,進一步加強主管部門的處理力度,完善消防設計的備案基礎,改善檢查和驗收的標準。驗收的過程之中如果發現有違反法律的行為,那么就必須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處理。此外,抽樣檢查之中也有可能會發現違規的行為,一般都可能是工作人員的粗心大意或者是主觀的故意行為造成的,就會影響到工程質量,這樣就需要按照法律模式來進行處罰。針對相關的負責人了解實際情況,加強對策的處理,實現法律的公平公正,保障人民的權利。
四、總結
綜上,現代我結束國的工程建設消防標準還是在不斷的進步之中,有著一些問題,需要加強相關的科學指示,不斷拓展分析,將現有的問題進行整合。要促進工程質量的完善,就要合理制定標準,嚴格實施工程,這樣才能夠讓消防實力不斷上升,為人們的消防安全貢獻出實際的力量。
參考文獻
[1] 黃玉嫦. 淺談建筑工程消防設施施工質量控制的方法[J]. 科學之友. 2011(04)
為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提高相關單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消防工作的意見》、《建筑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現就加強政府投資工程消防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消防安全法律意識。政府性資金投資工程大多具有規模大、公益性強和人員密集等特點,是政府部門舉辦大型會議、活動和人員辦公的重點場所,其火災危險性大,如果日常消防管理薄弱,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社會影響大。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加強政府性資金投資工程消防許可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明確專人負責,全面做好消防行政許可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杜絕各類先天性火災隱患,確保政府性資金投資工程手續完備和消防安全。
二、加強源頭管理,及時申請消防行政許可。消防法規定,按規定需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必須在施工前向公安消防部門申請消防設計備案或審核,審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須依法向消防部門申請消防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地、各部門要立即組織對各自政府投資工程消防手續辦理情況開展自查,尚未辦理消防行政許可的,要對照現行國家消防技術規范,不符合要求的,要盡快落實整改措施,在10月底前向公安消防部門補辦相關消防手續。今后,所有政府性資金投資工程建設單位在項目立項、規劃建設工程許可和設計后,要及時向公安消防部門依法申請消防行政許可,取得相應的消防行政許可文書后,方可進行施工和投入使用。
三、嚴格履行職責,規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切實加強政府投資工程的前期審批和消防管理工作。
1.市規劃部門。在前期選址時,市規劃部門應組織公安消防、建設等部門進行實地查看,對不符合城鎮消防安全規劃布局要求的建設項目,市規劃部門不得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市公安消防部門。在前期設計和建設過程中,市公安消防部門要依法履行職責,主動介入,全程參與,加強監管,落實專人對政府性資金投資工程進行全程技術服務指導,及時對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圖紙進行依法審核并核發許可文書。
3.市建設部門。未經消防設計審核或審核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市建設部門不得發放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不得施工。
4.市房管部門。市房管部門在發放房屋產權證書前,必須查驗建筑工程消防驗收許可文書,未取得市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文書的,不得發放房屋產權證書。
5.建設單位。按規定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消防法規定及時申請消防行政許可,取得相應的許可文書后方可進行施工或投入使用。
6.主管部門、使用單位。主管部門要依法督促建設單位或使用單位及時申請消防行政許可和加強日常消防管理,及時整改各類火災隱患;使用單位要落實消防工作主體責任,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范單位消防管理,確保單位消防安全。
關鍵詞:建筑設計單位 責任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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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近年我國經濟飛速發展,城市建設水平也日新月異,但是同時也出現了建筑火災不時發生的問題,這些問題,既有建筑建造和管理的問題,也有些是早期建筑設計就埋下伏筆的禍根。因此,建筑設計單位與個人要承擔起相應消防法律責任成為確保城市建設消防安全的一個重要因素,我們再次提出設計單位責任,希望引起社會各界重視并再生產實踐中加以落實。
建筑設計單位承擔的責任是比較明確和具體的,主要就是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當然這也包括遵守國家工程建筑消防技術標準,此外,還應當就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向施工單位作出詳細說明。
設計單位在開展建筑設計時,應首先考慮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再綜合考慮功能、美觀、成本、建設單位及市場需求等因素,當然符合規范的建筑也不僅僅以一種形態出現,不能死板地為符合規范而僵化設計思路,也不能為了滿足功能及市場效益等要求,違反工程建設標準。應綜合考慮最優化的設計,因此,設計人員的經驗與創意就成為一種珍惜的資源,各個設計人員可以不斷摸索、培養自己的全面提高,建設單位在選擇設計單位時也應根據所開發項目的需求和設計單位人員的水平考慮選擇更合適的設計單位與人員。
在完成建筑設計的各個階段,設計單位可以考慮進行內部審核,由原設計人員對設計內容重新審核,檢驗是否存在因疏忽或者其他原因存在的違反規范的設計內容。此外,除了要求原設計人員自審外,還應安排其他比較有經驗、比較認真的人員從局外人角度再次審核,以確認未出現違反規范的情況。經過設計單位內部審核后,基本可以保證設計內容在院內人員的水平和視野范圍內未發現問題,依法請建設單位報送公安消防機構審核。值得特別提到的是,消防專業審核尤其是強制條文審核應依據規范而不是理論,事實上,我國一些規范編寫存在不合理現象,而有一部分規范不盡合理的原因,也是因為一線設計單位參與不足造成的,這既表現為主管部門對社會意見收集渠道不足夠廣泛,也表現為設計單位對涉及長遠利益的修訂規范熱情不高。因此,各設計單位也應審視常常都是在遇到具體問題時才抱怨感慨規范不合理的方式是否有利于規范水平的全面提升。所以說,目前雖法定范圍內沒有規定設計單位有參與修訂規范的義務,但這項工作卻實際影響著設計單位所承擔的設計應符合規范的義務的落實。希望各設計單位能主動地、前瞻地去履行法定責任,不要被動地、甚至期望審查不嚴而突破規范,在日后的驗收甚至使用中,被監督人員或者群眾為了維權發現了違規問題,最終設計責任仍由設計單位或人員承擔,而依法監督單位僅僅對發現的問題有提出的義務,而沒有法律規定監督人員應發現全部問題。
綜上所述,希望建筑設計單位和相應人員,在以后的工作重要更主動承擔起相應消防責任,不要過于懼怕或者依賴政府審核部門和建筑單位擺布,同時要加強專業學習,或者更多向社會專業咨詢公司合作,彌補自身短板,才可更好發揮特長,推進社會進步。
此外,作為建筑,是否達到消防安全標準,建設單位的責任也是很重要的。建設單位在工程建設中承擔的責任是綜合和集約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中有明確的要求。這些職責包括依法應將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不得肢解發包[1],并且為設計、施工、監理各方提供必要的工作資料和資源[2],還包括不能明示或暗示設計或施工等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3]。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還應當在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4]并依法收集、整理、移送相關檔案,完成自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觀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5]等工作。
因此,建設單位在一個建筑工程開發過程中,在消防管理方面始終承擔著不可或缺的任務,對建筑的消防安全質量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只有社會各個建設單位都依法承擔起依法應承擔的責任,全國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質量才能得到基本的保障。在這方面,建設單位在了解、明確了本單位在建筑工程開發過程中的責任后,應明確專門部門或者人員分工負責該業務,在早期研究建筑定位和策劃時,就應當考慮消防技術和法規要求的間距、疏散、構造和設施等因素,在與設計討論深化方案時,應進一步明確這些因素,不能為了直接經濟收益或者施工、美觀等原因,明示或暗示設計或施工等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降低建設工程質量,造成建筑消防先天不合格。在建筑竣工后,還應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組織四方人員對建筑進行竣工驗收,將建筑消防驗收作為其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逐項檢驗、核查建筑設計和施工過程中涉及消防安全的建筑構造、耐火等級和防火分區完整性、防火間距、消防車道、疏散距離與寬度和其他疏散要求、消防水源、電源等內容。在驗收完上述涉及消防的內容后,再按照通用和專門的設計或者施工、驗收規范驗收各個消防系統是否已經依據規范施工完畢,并逐個系統、逐個設備進行非破壞性的外觀和功能實驗,驗證其是否合格。同時通過查驗相關資料、各種施工過程中的文件來確認這些系統和設備在外觀及功能之外的其他方面的是否合格及合法。
在依法完成組織四方竣工驗收,對建筑消防各方面質量都百分之百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與設計、施工、監理等其他有關單位共同簽署證明文件,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監督驗收,在消防監督人員下按照一定比例隨機抽查建筑涉及消防安全的各個環節、部位、系統和具體設施,請公安消防監督人員依據監督抽查的情況判定建筑是否消防驗收合格,依法下發許可或者不許可的文件。在這一過程中,建筑單位的職責依然是組織、協調,主動將建筑各個涉及消防安全的內容向消防監督人員介紹,而不能被動地等待監督人員提問。
因為建設單位在整個建筑的建設過程中,除確保建筑當時和未來可追溯的消防安全責任外,還承擔有大量的其他組織協調工作,例如:籌措資金、項目定位、辦理相關手續、銷售經營和過程中與各方面配合等等。這樣,就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擁有各相關方面比較有專業知識的人才支持,當然包括可以完成上述任務的消防技術人才,這些人才可以是建設單位內部的,也可以廣泛發揮單位外部的人才優勢,建設單位可以委托相關專業單位或人員為自己服務,完成相關工作,但一定要明確彼此的權利與義務,否則責權不清必將影響建筑消防管理工作的質量,一旦發生問題也難以分清責任,達不到預期的目的。
參考文獻:
[1]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7條
[2]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9條
[3]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0條
[4]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6條
[5]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17、49條
一個完整的房地產項目從開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產開發公司的準備工作
在報行政機關審批之前,房地產開發公司應辦理好土地出讓手續,委托有資質的勘察設計院對待建項目進行研究并制作報告書,應附有詳細的規劃設計參數和效果圖,并落實足夠的開發資金。
第二部分,行政審批部分
根據我國當前法律、法規、規章,房地產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程序一般共分六個階段:1)選址定點;2)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3)初步設計及施工圖審查;4)規劃報建圖審查;5)施工報建;6)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
一、選址定點階段。此階段一般辦理以下事項:
1、計委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進行項目立項。
2、國土資源局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方式的審查。
3、建委辦理投資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
4、環保局辦理生產性項目環保意見書(表)。
5、文化局、地震局、園林局、水利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6、規劃部門辦理項目選址意見書。
二、規劃總圖審查及確定規劃設計條件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人防辦進行人防工程建設布局審查。
2、國土資源局辦理土地預審。
3、公安消防支隊、公安交警支隊、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環保局、園林局、文化局對建設工程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規劃總圖進行評審,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規劃部門確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
三、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查,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規劃部門對初步設計的規劃要求進行審查。
2、公安消防支隊對初步設計的消防設計進行審查。
3、公安局交警支隊對初步設計的交通條件進行審查。
4、人防辦對初步設計的人防設計進行審查。
5、國土資源局進行用地預審。
6、市政部門、環保局、衛生局、地震局等相關部門對初步設計的相關專業內容進行審查。
7、建委制發初步設計批復,并對落實初步設計批準文件的要求進行審查。
8、建委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政策性審查,根據業主單位意見,核發技術性審查委托通知單。
9、建委根據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發出的《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發放《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準書》。
四、規劃報建圖審查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公安消防支隊進行消防設計審查。
2、人防辦進行人防設施審查。
3、建委、市政部門、園林局、環保局、衛生局按職責劃分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審查。
4、規劃部門對變更部分的規劃設計補充核準規劃設計條件,在建設單位繳納有關規費后,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五、施工報建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設單位辦理施工報建登記。
2、建設方對工程進行發包,確定施工隊伍。招標類工程通過招標確定施工隊伍,非招標類工程直接發包。
3、建委組織職能部門對工程開工條件進行審查,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六、商品房預售許可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核發《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開發企業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復印件)及資料:
1、以下證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開發企業的《營業執照》和資質等級證書;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商品房的位置、裝修標準、竣工交付日期、預售總面積、交付使用后的物業管理等內容,并應當附商品房預售總平面圖、分層平面圖。
七、建設工程竣工綜合驗收備案階段,此階段辦理以下一般事項:
1、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機構)對建設單位提供的竣工驗收報告進行備案審查。
2、財政部門對建設項目應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基金進行核實驗收。
3、規劃部門、市政部門、水利局、環保局、文化局、衛生局、公安消防支隊、園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參加驗收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對相關專業內容和范圍進行驗收。規劃部門根據上述部門和本部門驗收情況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
4、建委綜合各部門驗收、審查意見,對符合審核標準和要求的,出具建設工程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不符合標準或要求的,作退件處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房地產項目權屬初始登記階段
1、由房管局核準新建商品房所有權初始(大產權證)登記。
2、開發商應提交材料:
(1)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
(3)用地證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施工許可證;
(7)房屋竣工驗收資料
(8)房屋測繪成果;
氣象部門要充分發揮對全縣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職能,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依法對建筑工程防雷安全工作進行管理。縣住建、規劃、安監、消防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氣象部門做好建筑工程防雷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建立和執行各項工作制度
(一)建立建筑工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前置審批和竣工驗收
備案制度。
縣住建、規劃等部門在受理報建工程時,應將防雷裝置設計核準和竣工驗收納入建設項目的審批程序,從源頭上遏制雷擊事故的發生。未取得防雷裝置設計核準書的,住建部門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時,必須提交建筑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安監、消防等部門要依法將防雷安全納入安全生產許可范圍,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防雷安全責任制。
(二)嚴格執行建筑工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制度。
新(改、擴)建建筑工程必須按規范和標準設計防雷裝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將防雷工程設計文件報氣象部門進行審核。防雷裝置設計審核合格的,氣象部門應出具防雷裝置設計核準書;防雷裝置設計審核不合格的,氣象部門應出具防雷裝置設計修改意見書,建設單位應根據修改意見書的要求進行設計修改,并按原審核程序報審。未經審核或未取得核準文件的設計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三)嚴格執行防雷裝置質量跟蹤監督制度。
建設和施工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審核同意的設計方案進行施工,接受氣象部門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建設單位應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防雷裝置檢測機構對施工質量進行跟蹤檢查和分階段檢測,檢測報告和監督結論作為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和住建部門竣工驗收備案的技術依據。施工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建設和施工單位必須及時予以整改。
(四)嚴格執行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制度。
對新(改、擴)建建筑工程進行竣工驗收時,應同時進行由氣象部門參加的驗收防雷裝置。驗收合格的,由氣象部門出具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書;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和施工單位應按要求盡快整改完畢,并及時申請復驗。未取得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書的防雷裝置,不得投入使用。
三、認真做好雷擊風險評估工作
大型建筑工程、易燃易爆場所及學校、醫院、賓館、車站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委托具備法定資質的機構進行雷電災害風險評估,以確保公共安全。
四、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共同做好防雷安全工作
[關鍵詞]醫藥類實訓建設;全過程;管理
據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全年教育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全國各類高等教育在學總規模達到3559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37.5%,已經超過國際高等教育大眾化的標準。隨著全國各類高校在學規模的迅猛發展,高校基建項目數量多,種類多,開展迅速,基建人才匱乏,有些項目控制稍有失控跡象,存在概算超匡算、預算超概算、結算超預算的“三超”現象。醫藥類實訓建設工程專業性強、建設難度大,若不加強項目控制,容易出現“三超”現象。以醫藥類實訓建設工程為例,淺談醫藥類實訓建設工程全過程管理。
一、醫藥類實訓建設工程項特點
大部分醫藥類實訓教學樓功能需求是為了給學生提供逼真的模擬醫院的實訓場所,甚至建設校屬的附屬醫院。以福建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實訓教學樓(以下簡稱衛校實訓樓)為例,內設了“以教學為主,社會服務為輔”的模擬社區衛生服務站;助理醫師三站式考站;生物工程應用技術中心、護理美容實訓室、口腔綜合治療實訓室等實訓室。以上建設布局功能特點讓高校醫藥實訓基建項目與醫院項目特點上有大同小異,同樣的涉及專業多、工藝流程復雜、各種設備多。如口腔綜合治療實訓室配備口腔綜合臺等設備,它的設計、施工仍與醫院口腔科一樣需要注意電、水、氣等各種管道的鋪設事項。但因高校醫藥類實訓基建項目更側重于學生實訓教學以及老師科研工作,在單專業建設面積需求更大,而設備數量多但單價少,從而控制設備資金投入。仍以口腔綜合治療實訓室為例,口腔綜合臺在臺數布置依據學生實訓班人數來布置,設備數量多則單價預算比醫院來得低。因為實訓人數多,單專業建設面積需求大。
二、項目全過程階段
建設工程生產過程環節多、周期長,而且分階段建設控制。工程建設程序中各階段如圖1所示。
三、醫藥類實訓項目可行性研究(立項)階段管理
項目立項主要分為兩個行政審批,指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項目建議書涉及項目的投資匡算,簡單論述項目的建設必要性。可行性研究報告涉及項目的投資估算,進一步論述項目的建設必要性,并需建設方提供環保部門對項目的環境評價批復、規劃部門對項目規劃上審批意見等相關行政部門的審批附件。立項階段的管理主要明確項目功能需求,建設必要性,對項目投資估算控制。衛校實訓樓在立項階段管理,在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材料上明確衛校實訓樓功能需求,增加學校的教學行政用房,整合學院教學實訓資源,滿足學院可持續發展的需要。項目投資估算中工程費用根據福建省造價站當期同類型實訓教學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和項目規模測算。再以該工程費用為基數,根據《全國市政工程投資估算編制辦法》(建標〔2007〕164號文)測算工程其他費用及預備費。最終根據學院收支等還款能力測算銀行貸款利息,匯總以上費用形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投資估算金額。衛校實訓樓投資估算關鍵在工程費用,工程費用測算關鍵在市場類似工程技術經濟指標和項目規模。項目規模主要項目建筑面積、層數。各項目規模具有獨立性、特異性。在功能需求不變、技術經濟指標變化不大情況下,項目建筑面積、層數在可研階段規劃數值與設計階段建筑面積、層數差別大,則項目投資估算與設計概算誤差也隨之變大。綜上所述,在可行性研究階段管理在市場經濟變化不大情況下,主要側重項目建設必要性論證、功能確定、規模論證。項目投資中的預備費能輕微解決市場經濟發展導致費用增加問題,還有項目未具體開列的費用的問題。
四、醫藥類實訓項目初步設計階段管理
初步設計階段主要對項目進行初步設計,并根據初步設計編制初步設計概算,再將初步設計及其設計概算上報發改部門審批。該階段可以對原有投資估算進行調整,但需說明調整的原因,且調整比例不能超過10%。若初步設計概算超過立項審批通過的投資估算的10%,則項目需重新立項。醫藥類實訓項目隨著設計深度進一步擴大,則建筑面積上都有所調整,隨之項目設計概算與投資估算有所差別。初步設計階段管理主體仍是建設單位對項目功能、規模上、投資的把控,但是此階段加入另個管理單位,即設計單位。衛校實訓項目,在設計招標過程中提出幾點的要求,盡量控制項目的概算。主要如下:在招標文件的設計任務書中要求所有投標單位提供的設計方案建筑面積與立項審批通過規模誤差控制在2%;在招標文件中表達控制建安工程造價在立項審批通過的工程費用的要求;要求投標單位提出優化的設計方案同時且能節約成本。建設單位在項目初步設計過程中,要加強與設計單位的溝通。由于醫藥類實訓建設項目涉及設備等水電安裝比較多。衛校實訓項目中很多實訓室需要安裝儀器,都是要求380V的電壓的。每間實訓室的水點位要求也多,某些實訓室水管材質要求耐酸耐堿。且每間實訓室儀器眾多,需要五孔插座也比一般實訓室多,導致回路增加,在與設計單位溝通過程中需提醒水電專業的設計師在規范允許范疇,成本最優情況下,能滿足各實訓室使用者的水電位的要求。該階段建設單位與設計單位的溝通越融洽、越深入,初步設計概算編制越準確,更利用后期整個項目的管理。
五、醫藥類實訓項目施工圖設計階段管理
在施工圖階段,主要工作是設計單位在審批通過初步設計方案基礎上,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進一步深化設計,形成施工圖紙。施工圖紙需經過環保部門、人防部門、規劃部門、消防部門的建審。施工圖設計階段管理,關鍵在設計單位在消化建設單位的功能要求后,根據國家相關規范標準,進行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除了要通過審查機構的審圖外,還需滿足基本環保、人防、規劃、消防的要求。醫藥類實訓室項目在環保、消防要求上比一般項目來得多。以衛校實訓樓為例,衛校實訓樓中有生化類實驗實訓室,環保排污要求需在樓西南側的排污口根據排污預估水量設置消毒池,防止污染水侵蝕學院原有的管道,順利排入學院已建設的污水處理裝置中。消防上,由于衛校實訓樓一、二次是模擬的社區服務站,則在房間、走廊處設置噴淋系統。室內外消防栓的消防水池的水量需提前測算,并施工圖設計階段選址完畢,防止項目出現邊設計邊施工的情況,導致項目進度減緩,也不利于項目整體管理。
六、醫藥類實訓項目招投標階段管理
招投標階段,建設單位因根據發改部門核準的招標內容及招標方式,將工程標、服務類標、貨物標分類,同時根據項目實際建設情況編制項目招標計劃。招標計劃除了符合政策法規,更需要做好各招標時間的銜接,以便建設項目能如期完工。以衛校實訓樓為例,發改委核準招標事項如表1:建設單位根據相關規定選擇一家招標機構,承接該項目所有招標內容的招標工作。招投標階段關鍵點在項目的施工招標。施工招標文件關鍵點在控制價的編制,還需注意施工招標所用圖紙必須經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圖紙越完整、調整越少就越利于施工圖預算編制。控制價編制管理,目前市場上財政項目有2種方式加強造價管理。一種是一家造價咨詢單位編制控制價,由財政評審中心審核施工控制價;另一種是兩家造價咨詢單位互不知情的情況下編制施工控制價,編制完成后互相核對,各自成稿,由建設單位選擇比較合理的造價作為項目施工的控制價。后者編制的施工控制價缺項、漏項概率低些。建設單位盡量將可能遇到的風險考慮到并在施工招標文件中體現,這樣在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處于主動。以實訓教學樓為例,在施工招標文件中設置要求,工期延期的保函需施工單位無條件續保。設置風險率,非地質等不抗力外的其他風險都包干,施工單位不得另向建設單位進行索賠等要求。以上招標文件的設置的要求都是在招標過程中加強合同管理。
七、醫藥類實訓項目施工階段管理
所有項目施工階段管理涉及至少5個單位,分別為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有時候建設單位自身基建管理實力不夠情況,還會聘請一家代建單位作為項目現場管理單位。各單位各司其職,參與施工階段管理。各單位可以通過設計交底、施工技術交底,并通過例會等方式強調各單位加強安全、質量、投資、工期的控制管理。以衛校實訓樓為例,施工階段管理工作如下:(1)根據已簽訂的各類合同要求,加強各單位的施工行為管理。(2)根據審批通過初步設計概算的指標,對整個項目進行施工造價管理。開工初期要編制好施工階段資金使用計劃,了解資金使用情況,以便項目資金具體落實。(3)根據相關的質量管理辦法等法規,要求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施工單位每個月上報進度款時,監理單位審核基礎上,建設單位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量合格且內業資料齊全情況下復核施工單位的進度款后再支付。(4)項目若有重大變更或者現場簽證,需及時核算投資情況,與學院相關部門進行討論研究后,將情況匯報領導,審議通過后再根據基建程序展開相關工作,以便在過程中有效控制項目投資。施工階段的工期一般占整個項目的計劃工期的70%~80%,所以這個階段的管理很重要,需時刻在各方面加強管理。
八、醫藥類實訓項目竣工驗收階段管理
項目工程質量驗收的要求如下: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各類工程質量統一驗收標準和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工程施工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定的資格;工程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評定的基礎上進行;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按規定進行見證取樣檢測;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一般項目驗收;對涉及結構安全和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場檢查共同確認。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根據施工圖紙及說明書、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及時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交付竣工驗收的建設工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內容,主要是指設計文件所確定的、在承包合同“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中載明的工作范圍,也包括監理工程師簽發的變更通知單中所確定的工作內容。(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工程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是工程竣工驗收和質量保證的重要依據之一,主要包括以下檔案和資料:工程項目竣工報告;分項、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技術人員名單;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記錄;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變更核實單;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調查和處理資料;隱蔽驗收記錄及施工日志;竣工圖;質量檢驗評定資料等;合同約定的其他資料。(3)有材料、設備、構配件的質量合格證明資料和試驗、檢驗報告。對建設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除具有質量合格證明資料外,還應當有試驗、檢驗報告。試驗、檢驗報告中應當注明其規格、型號、用于工程的哪些部位、批量批次、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依據工程設計文件及承包合同所要求的質量標準,對竣工工程進行檢查和評定,符合規定的,簽署合格文件。竣工驗收所依據的國家強制性標準有土建工程、安裝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橋梁工程、電氣工程及鐵路建筑安裝工程驗收標準等。(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施工單位同建設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也是交付竣工驗收的條件之一。工程質量保修是指建設工程在辦理交工驗收手續后,在規定的保修期限內,因勘察、設計、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由責任方承擔維修費用并賠償損失。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應在竣工驗收前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保修書是施工合同的附合同。工程保修書的內容包括: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保修期;保修責任和保修金支付方法等。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除了做好項目竣工結算外,還需跟進工程及建筑會計有關要求完成代建項目決算,以便形成相應的固定資產。
九、醫藥類實訓項目保修責任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