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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范文

        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

        第1篇: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范文

        當前,審計業務約定書大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這樣可以節省時間,有利于降低審計成本。一方面,可以促進師事務所合理經營,有助于改善服務質量及降低收費;另一方面,客戶也不必耗費精力就審計條件討價還價,對客戶甚為有利。但是采用格式條款訂立的審計業務約定書的弊端也顯而易見。會計師事務所在擬定合同條款時,經常利用其制訂者的地位,制訂有利于己,而不利于客戶的條款,特別表現在可能制定一些免資條款,這些免資條款包括免除責任的條款和限制責任的條款。如“本所概不負責”或“本所只退還審計費,但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等。通過規定這樣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損害客戶利益,使合同關系不公正,違背了公平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0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第41條規定:“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為了避免不利于會計師事務所的糾紛,會計師事務所應盡量回避使用格式條款業務約定書,而使用非格式條款約定書。如果為了節省審計成本,決定使用格式條款約定書時,應注意以下:(1)事務所應遵循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2)應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客戶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3)事務所應按照客戶的要求,對免除或限制責任的條款予以說明。

        二、持續經營

        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西方各國控告注冊會計師的訴訟案件急劇增加,注冊會計師職業界進入了訴訟爆炸。許多審計風險源于客戶的持續經營問題,源于注冊會計師對持續經營問題的認識不夠。當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持續經營的風險認識不足,認為能否持續經營,與審計無關,審計只要確保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就可以了;二是未能實施關于持續經營方面的審計程序;三是編制審計報告時,未能充分考慮持續經營的。某注冊會計師接受某中外合資企業清算審計時,發現該公司上年度會計報表未經審計,要求補辦審計報告,但在審計報告中對持續經營問題未作任何披露。

        針對以上存在問題,應從以下幾方面加以規范。一是提高認識。在商業競爭十分激烈的市場中,企業破產倒閉屢見不鮮,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都面臨著持續經營問題,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運用專業判斷,充分考慮在可預見的將來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的可能性。二是充分關注企業財務、經營等方面顯示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的跡象。例如:資不抵債,營運資金出現負數,流動比率、速動比率顯示財務狀況惡化。三是實施恰當的審計程序。例如與企業一起、討論最近的會計報表、現金流量預測和盈利預測;審核影響持續經營能力的期后事項、承諾及或有事項;查閱有關企業財務困境的會議記錄;向客戶的法律顧問詢問有關訴訟、索賠的情況等等。四是充分披露持續經營對審計報告的影響。當客戶存在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時,注冊會計師應在審計報告中披露:(1)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2)未對資產、負債的數額和分類作出在無法持續經營情況下所必需的調整。

        三、審計報告意見類型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就審計意見的類型及其適用范圍作了詳盡的規定。然而審計實務中,有的注冊師為了遷就客戶等原因,錯誤地運用了審計意見的類型。例如,將保留意見寫成帶解釋性說明段無保留意見,將否定意見寫成拒絕表示意見。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有些業內人士認為,帶解釋性說明段無保留意見與保留意見沒有實質性區別。其實不然,這是完全屬于兩種不同類型的審計意見。例如,某上市公司1997年出售4250m2商業用房,在產權沒有過戶、房款沒有收取的情況下,確認收入已實現,提前確認利潤797萬元;此外,該公司在受托經營報酬時,違反委托管理經營合同書,只計算1至10月的部分利潤,而沒有承擔相應的虧損,虛增利潤699.8萬元。某會計師事務所在對該上市公司1997年會計報表審計時未能盡責確認上述兩筆利潤已實現,并出具了帶解釋性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提前確認利潤、虛增利潤都是姓“假”。對假的不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而用了解釋性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證監會于1999年6月作出了對該會計師事務所和簽字注冊會計師處以警告,并分別罰款30萬元、3萬元的處罰決定。外公布的上市公司1998年年報審計報告來看,這種現象也非個別。因此注冊會計師發表意見時,不能混淆性質,應確保意見到位。

        第2篇: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范文

        [關鍵詞]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分析

        一、引言

        企業持續經營的不確定性增加了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難度,導致了審計風險。因此,企業持續經營審計問題也就引起了人們的普遍關注[1].我國自1997年出現首份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發表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以來①,這類審計報告大量出現。從1998年12月《獨立審計準則第17號——持續經營》(以下簡稱《準則》)征求意見稿到2003年7月正式頒布實施《準則》修訂稿[2],幾年來對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發表的審計意見已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本文的研究根據《準則》修訂前(1997~2001年)和修訂后(2002—2004年)兩個時間段,對我國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展開研究。

        二、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總體情況

        (一)對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數量

        根據筆者統計,我國從1997年第一份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意見審計報告出現以后,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發表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的數量呈上升趨勢,從1997年的3份,到2004年的68份,占各年非標準審計報告的比重由3.19%上升到50%左右②[3].其中兩次較大幅度的增長出現在1998年和2003年。由1997年的3份增加到1998年的20份,明顯地折射出1998年《準則》的對注冊會計師出具持續經營不確定審計意見的影響。盡管《準則》對1998年的審計報告沒有法定約束,但已產生實質性的影響。2003年關于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報告較2002有較大增長,而2002年相對于2001年則變化不大,這也部分地折射出2003年《準則》修訂稿的頒布實施對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意見的影響。2003年獨立審計準則修訂稿頒布實施后,持續經營不確定性意見審計報告占當年非標準審計報告的比重高達52.34%。

        (二)持續經營不確定性意見的類型

        1997~2004年期間我國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中有298份出現關于持續經營不確定性意見,其中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共107份,保留意見18份,帶解釋說明段的保留意見74份,否定意見4份,無法表示意見的95份。

        通過對持續經營不確定性意見類型的進一步分析,有兩個問題值得引起注意和思考。

        一是出現了否定意見。重慶會計師事務所對渝鈦白1997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成為我國第一份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發表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而這份頗具“勇氣”的否定意見恰恰是關于持續經營不確定事項的。隨后1998年、1999年、2000年各出現一份。其中代碼600833的上市公司商業網點連續兩年(1999、2000)被出具了否定意見,且均與持續經營不確定性事項有關。

        筆者發現,關于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在1997~2004年的8年問僅僅出具了4份,且均發生在2003年《準則》修訂之前。值得思考的是,修訂后的準則是否使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逃離”了否定意見的條件范圍,還是修訂后的《準則》進一步明確了判定審計意見類型的條件,使注冊會計師發表該種意見類型的比率大大降低了。

        二是無法表示意見(拒絕表示意見)出現率居高不下。在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帶解釋說明段的保留意見、否定意見與無法表示意見五種審計意見類型中,帶解釋性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占總數最多,其次就是無法表示意見類型。《準則》修訂前上市公司因持續經營不確定性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所占當年持續經營不確定審計報告的比例較高,在1/3以上。

        無法表示意見對注冊會計師而言是比較樂意選擇的,但這種意見在西方國家受到一定程度的批評和限制。

        無法表示意見,無疑是承認注冊會計師在經過一番勞動后并無收獲,這是報告使用者所不愿看到的,但可以把關于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無法表示意見看成審計委托雙方的一種計謀:對注冊會計師而言,規避了一定的審計風險;對委托人而言,完成了委托、對報告使用者有了交代。

        值得關注的是,審計中關于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無法表示意見,2002年較2000年和2001年有較大幅度的降低,且2002—2004年的出具情況穩定在23.21-27.94%之間,由此也可以推論,《準則》修訂稿關于對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修改對注冊會計師的行為有了一定的指導作用。

        (三)持續經營不確定性意見表述出現的位置

        從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意見中明確提及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情況來看,一方面注冊會計師能夠運用專業判斷對上市公司的財務困境和經營困境等發表意見,但另一方面也看出注冊會計師所發表的此類意見在意見類型上存在差異,在表述形式上也各有不同。有相當比重的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屬于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或帶解釋說明段的保留意見。

        《準則》修訂前,有55份審計報告在意見段之后提及了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占這一期間130份此類意見的42.31%。《準則》修訂后,關于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表述在意見段之后的要遠遠多于在意見段之前的,有107份審計意見在意見段之后提及了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占這一期間168份意見的63.69%。

        在注冊會計師明確提及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問題上,由于通常把注冊會計師以拒絕表示意見或保留意見類型出具的報告視為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而如果僅僅出具了帶解釋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或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說明段列于帶解釋說明段保留意見的意見段之后,那么很可能給信息使用者造成一些誤解甚至誤導。這種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表述差異可能由于被審計的上市公司在財務狀況、經營狀況上確實存在著差異,但也有可能是由于注冊會計師以嚴重程度較低的意見表述方式向被審計上市公司妥協造成的。

        以往文獻對上述問題已經作出了一定的關注和研究。陳朝暉認為,在持續經營不確定性較大、財務報告又沒有進行充分披露的情況下,發表保留意見或帶說明段的無保留審計意見是不正確的[4].孫錚、王躍堂通過描述性分析提出,近年來我國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出具的審計報告中確實存在著運用說明段改變審計意見性質的傾向,他們認為原因一方面來自于上市公司的要求和壓力,另一方面是注冊會計師主觀上認為說明段為其改變審計意見的性質、推卸法律責任提供了途徑[5].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首席會計師辦公室也認為對于持續經營審計所存在的最大問題是“量刑不準”[6].如果對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表述形式不當,很可能對投資者準確理解會計信息造成誤導,產生不利的經濟后果。

        由此,筆者認為《準則》在此方面的規范作用并不如所期望的那樣。有必要在考察上市公司財務因素的基礎上考察其他因素對注冊會計師審計意見表述行為的影響,為審計報告使用者正確理解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類型的審計報告、進一步規范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發表審計意見類型的審計報告行為提供必要的依據。

        三、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來源

        審計報告是審計的最終產品,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前上市公司、會計準則或制度、審計準則及注冊會計師執業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修訂后的《準則》進一步明確了注冊會計師考慮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假設合理性的落腳點,即充分關注可能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

        這一變化貫穿于修訂后的全部準則,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為此,這里仍根據《準則》修訂前和修訂后兩個時間段,分析檢驗修訂后的《準則》在評價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方面的可操作性是否真正達到預期的效果。

        (一)來自《準則》修訂前的證據

        通過對《準則》修訂前的關于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類型的分析,筆者發現,這一期間因公司的財務狀況惡化和公司停產而被注冊會計師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產生懷疑的情況占絕大多數,超過了60%,其余依次為:審計范圍受到限制而無法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發表意見,大股東及其關聯公司占用資金或提供幫助的承諾、存在數額巨大的或有損失影響了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子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公司經營環境的變化影響了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沒有遵守銀行貸款協議、公司的股權置換頻繁、募集的資金未按規定使用以及嚴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政策影響了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等③。

        (二)來自《準則》修訂后的證據

        在進行《準則》修訂后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來源分析時,我們將來源按照修訂后的《準則》中所列示的被審計單位存在的可能導致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疑慮的事項或情況加以分類,更加具體地檢驗修訂后的《準則》對注冊會計師出具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幫助和指導作用。《準則》修訂后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是各種因素的綜合結果,修訂后《準則》仍以被審計公司的財務狀況作為注冊會計師需充分關注的中心,表明公司財務狀況出現惡化是注冊會計師在出具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時考慮的主要因素。

        筆者也注意到,因存在“對外巨額擔保等或有事項引發的或有負債”事項而被出具持續經營不確定性意見的數量較之《準則》修訂前大為增加④。修訂前的《準則》將“存在數額巨大的或有損失”一項列為注冊會計師應予以關注的“其他方面”,而修訂后的《準則》將其作為“存在因對外巨額擔保等或有事項引發的或有負債”列入“財務方面”需關注的事項,更加具體化了。

        通過對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來源分析,有幾點值得注意:

        1.注冊會計師比較注意分析資產質量,例如關注資產的獲利能力。另外,因存在大量巨額擔保或債務訴訟,被審計公司的資產凍結、抵押、質押現象較多,注冊會計師對此表示關注也是重視資產質量的表現。這也可以進一步說明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是盡可能“揭開現象看本質”。

        2.上市公司不僅存在《準則》所提及的大股東長期占用巨額資金的現象,關聯方占用資金的現象也較為嚴重,且存在一部分因應收關聯方款項的收回的重大不確定性被注冊會計師提出持續經營疑慮的審計報告。由此,筆者認為在今后的《準則》完善過程中應進一步關注關聯方。

        3.被審計單位各項資產的減值準備在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段中被多次提到,說明存在著通過減值準備進行利潤操縱的現象。

        四、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通過以上的分析,對我國1997-2004年期間注冊會計師明確提及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報告狀況有了一個比較客觀的認識。分析的目的是為了揭示問題,這里主要揭示《準則》修訂征求意見稿公布以來的審計報告所存在的問題。

        (一)審計意見沒有明確提及持續經營不確定性

        筆者在收集2001-2004年期間我國上市公司審計報告資料過程中發現,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是:通過審計意見表述,可以發現存在對被審計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注冊會計師對事項作了說明,說明的理由完全符合《準則》規定的范圍之內,但卻沒有明確提及持續經營存在不確定性,也未指明被審計公司是否對此進行披露。2001-2004年期間共有21份這樣的審計報告,幾乎包含了所有的意見類型,如帶強調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帶強調說明段的保留意見,同時還發現一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法表示意見。

        意見的理由也非常充分,可以歸納為:(1)子公司正常經營業務停頓;(2)因巨額擔保涉及訴訟引發的或有負債;(3)巨額逾期借款,且未辦理展期手續;(4)連續三年虧損,遭受退市警告,股權置換;(5)資不抵債;(6)累計經營性虧損數額巨大、嚴重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存在因對外巨額擔保等或有事項引發的或有負債;(7)主營業務萎縮,現金流量不足;(8)營運資金出現負數;(9)母公司長期占用巨額資金;(10)應收關聯方欠款;(11)經營活動停頓。

        如果注冊會計師未對被審計單位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的合理性做出評價,甚至連“持續經營”的字眼都沒出現。筆者認為這是沒有盡到注冊會計師審計責任的表現。

        (二)強調事項段的運用不符合要求

        大多數注冊會計師在無保留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提及持續經營問題,但是筆者發現無論用修訂前或修訂后的《準則》衡量,有相當一部分帶強調事項段的運用是不符合要求的。根據《準則》規定,強調事項段的表述應包括:(1)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以表述注冊會計師的職業判斷;(2)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這才能構成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的理由;(3)不應使用附加條件的措辭。這三要點缺一不可,但經過分析,筆者發現部分審計報告在這幾方面做得卻差強人意。

        一是理由不充分,判斷不明確。一些審計報告對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避重就輕或沒有充分披露影響持續經營能力的重要事項;有的披露了部分重要事項或情況,而對其他重要事項或情況只字不提,給會計報表使用人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一些審計報告在強調事項段中沒有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假設的合理性作出實質性判斷,只是提及上市公司認為可以保證持續經營。

        二是存在帶有附加條件措辭的強調事項段。一些審計報告在強調事項段中使用了附加條件的措辭,例如,某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為:“……若未來上述擔保事項無法妥善解決,往來占款不能及時收回,貴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將存在重大的不確定性。”還可以經常看到這樣的措辭“除非能夠獲取財務支持,否則公司的持續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這種假設對審計報告使用者沒有任何意義。任何一家公司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持續經營都不能進行下去。而這樣做的結果,只能使注冊會計師對持續經營假設的合理性的判斷變得模糊,使審計報告使用者更加疑慮,違背了對持續經營假設合理性評價的初衷。

        (三)對管理當局相關披露的表述

        根據《準則》的規定,被審計管理當局是否在會計報表中適當披露對自身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成為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還是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分界點。其中有兩點是要求注冊會計師重點關注并作出明確表述的,一是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是否作了披露;二是所作的披露是否符合準則要求。

        對于前一點的關注尤為重要,因為這將涉及審計意見類型的選擇。如果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未作適當披露,則應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描述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同時指明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

        由此,應關注意見段之后的強調事項段,是否存在管理當局在會計報表中未作披露卻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以及未作披露應在保留意見段前說明卻在強調事項段中評價的審計報告。另外,出具的保留意見中,是否存在沒有在意見段前指明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的現象。筆者在分析《準則》修訂后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與保留意見后發現,對于未在強調事項段中指明管理當局是否披露的情況,2002年共有10份,2003年7份,2004年僅有1份,而這一期間帶有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與保留意見、且在意見段后表述持續經營情況的分別為28份、38份、46份,無論從數量還是比重來看,這種現象均呈好轉之勢。

        筆者對《準則》修訂后三年滬滬市強調說明段中對管理當局的表述情況進行了較為詳細的統計分析,發現《準則》修訂后滬市分別有4家、3家和2家上市公司的年報,雖發表了無保留意見,但經查閱會計報表,管理當局并未對持續經營事項作出披露。值得注意的是,2002年的4家中有1家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中指明管理當局已作披露,而2004年的2家也為同類情況。由此可以看出確實存在利用強調事項段改變意見類型的情況。這9家上市公司本應被出具保留或否定意見,如此的結果只能大大降低審計意見的質量。對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的情況分析中發現,2004年有了改觀,4家上市公司應在保留意見段前的說明,卻出現在強調事項段,這也呼應了上述問題中強調事項段的運用。

        同時筆者也發現部分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雖然對持續經營情況作了披露,但是并不符合《準則》要求的“適當披露”。《準則》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管理當局在會計報表中適當披露:(1)導致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當局擬采取的改善措施;(2)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

        可見需做出披露的有三要點:(1)影響持續經營能力的事項或情況;(2)改善措施;(3)明確指出自身存在的持續經營不確定性。此三點均具備,才能稱之為“適當”。

        部分披露不適當的原因是出于管理當局改善措施表述不當,有的沒有任何改善措施,有的雖有改善措施卻不能令人信服,形同虛設。例如,一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是這樣披露的:“目前,雖然公司正在積極采取措施,如申請銀行貸款核銷,尋找目標公司擬進行資產重組,以便公司擺脫財務困境,為公司今后發展尋求出路。但是,基于上述事項的存在,本公司的持續經營將受到重大影響,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大部分表述不當的情況是不能滿足上述要點(3),對于這一點,可以理解,被審計單位當然不想主動承認自身在持續經營能力方面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但是這是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如果此方面揭示不當,無形之中擴大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審計風險加大。2004年注冊會計師對管理當局的披露情況的說明情況較往年有了進步,但對其披露的質量的把關仍不能令人感到樂觀。

        同時筆者也對發表了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但在意見段前發表持續經營意見的情況作了分析,《準則》修訂后,此類意見并不多,其中2002年4份,2004年1份,2003年沒有。5份中,2002年的3份未指明管理當局是否在會計報表中對持續經營情況作出披露,其余兩例,均指明管理當局已在會計報表中作了披露。面對后面的情形,到底在意見段后表述還是在意見段前表示值得注意,審計意見的質量值得思考。

        (四)評價持續經營假設合理性的表述

        在關于持續經營審計意見的表述中,有兩點是不能或缺的:一是出具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的理由;二是對持續經營假設合理性的明確判斷。在上述分析中,可以發現部分上市公司的審計報告在這兩方面或多或少存在問題。

        1.表述過于“委婉”。部分上市公司的審計意見在持續經營問題上表述得過于委婉,簡單提及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編制基礎,但又不直接觸及持續經營問題,以至于審計報告使用者無法讀懂注冊會計師到底要告訴人們什么信息。人們要通過查閱會計報表才能知道這些審計意見是對上市公司的持續經營的重大不確定性進行說明。

        2.無法表示意見的理由未作充分說明。在上面關于審計意見來源的分析中,將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意見的理由,根據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能力在財務、經營、其他等方面的重大疑慮事項或情況作了詳細的統計分析。

        通過分析可以發現,雖有個別無法表示意見類型的審計報告充分說明了無法表示意見的理由,大多數審計報告在這方面也作了一定的說明,但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導致許多審計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理由不充分,不能令人信服。

        審計報告行為的規范離不開《準則》的規范和約束,從本文的分析和研究可以發現,我國關于上市公司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還很不規范,應加強跟蹤研究,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①本文的分析限于A股上市公司,所指的持續經營不確定性意見為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明確提及持續經營不確定性的審計意見。

        ②1997~2000年數據來源于李爽,吳溪。中國證券市場中的審計報告行為:監管角度與經驗證據。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147—150;2001~2004年持續經營不確定性審計意見數據是筆者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資料查閱得到。

        ③1997—2000年數據來源于中國證券監督委員會首席會計師辦公室、上海證券交易所編著。注冊會計師說“不”——中國上市公司審計意見分析(1992-2000)。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出版。2002年;2001年數據由筆者根據當年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分析得出。

        ④筆者根據2002—2004年上市公司審計報告分析得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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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李爽,吳溪。中國證券市場中的審計報告行為:監管角度與經驗證據[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

        [4]陳朝暉。論持續經營不確定性[J].會計研究,1999(7):15—22.

        第3篇: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范文

        從非標準審計報告占全部審計報告的比例看,最近三年呈逐年遞減的趨勢,2000年為14.48%,2001年為13.38%,2002年為13.36%,表明上市公司審計整體質量逐步向良性,上市公司更加重視注冊師提出的調整或披露建議。

        從非標準審計報告與上市公司質量的關聯度看,非標準審計報告在較大程度上向會計報表使用人傳遞了上市公司存在的風險,如滬市67家被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的公司中,有43家出現虧損,比例達64.17%.從2002年非標準審計報告的質量看,絕大多數審計報告符合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但仍有不盡人意之處,主要表現為: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比較混亂,以強調事項代替發表意見的現象比較突出;一些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將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報混淆為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個別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則與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相混淆,上市公司違反會計準則和制度的事項,沒有被清楚地揭示出來。

        下面,我們針對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事項和存在的進行,并提出如何確定恰當的審計報告類型。由于一份非標準審計報告可能涉及多個事項,為分析方便,我們對所有重要事項進行了歸類,并假定當上市公司存在其中某一重要事項時注冊會計師如何考慮出具審計報告。

        一、持續經營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持續經營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持續經營能力的事項或情況主要有:(1)對外擔保金額巨大,超過凈資產,其中有些擔保已經逾期,面臨著巨額訴訟;(2)存在大量到期債務和對外擔保產生的連帶責任,面臨中小股東的民事訴訟,主要經營性資產處于被抵押、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中,難以獲得正常的商業信用,缺乏流動資金解決債務問題;(3)長短期借款金額巨大且已經逾期,擁有的土地、房屋、設備等已作抵押;(4)雖然從銀行取得巨額貸款,但公司仍然存在著經營風險;(5)各項財務指標全面惡化,缺乏外部財務支持,面臨各種訴訟風險;(6)主營業務處于轉型階段,產業結構調整未完成,出現重大經營性虧損;(7)將主營業務置換出去,而從事房地產開發所取得的土地尚處在拆遷階段,具有較長的開發周期,完成置換后的主營業務收入具有重大不確定性;(8)主營業務仍在正常進行,但主營業務利潤主要由應收款項轉回所致,具有獲利能力的資產極少,凈資產和未分配利潤為負數;(9)主營業務萎縮,本年度出現重大虧損,如不能在短期內有效消除,將直接影響公司的持續經營;(10)營運資金較上年增加,股東承諾注入新的資產,以改善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11)充分披露了公司及集團能否獲得最終控股公司及機構的財務支持,如果不能獲得財務支持,公司及集團的持續經營將受到影響,某些資產的變現價值大大低于資產負債表中所列的數額,而非流動資產及負債則會重新歸類為流動資產及負債,并可能導致公司及集團產生額外的負債;(12)合并凈利潤為負數,每股凈資產低于每股股票面值,如果不能進行有效的資產重組,將直接影響公司的經營活動;(13)處于全面停產狀態;(14)由于對方違約,公司向法院起訴對方承擔損失,雖后來達成和解協議,但工程項目不能按時完工,2002年度仍處于停產狀態,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影響;(15)存在逾期借款、或有事項、承諾事項,如果銀行強制還款,以及發生或有負債或承諾事項,將對公司經營產生不利影響。(16)注冊會計師提請關注上市公司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影響持續經營能力的事項或情況主要有:(1)出現巨額虧損,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負數,主要資產被抵押;(2)出售了絕大部分與主營業務相關的資產,導致主營業務收入大幅度萎縮,并出現較大虧損,能否持續經營取決以后的資產重組;(3)短期債務償還壓力較大,且有大量擔保訴訟,如在短期內無法消除,將直接影響持續經營;(4)主營業務極度萎縮,正常經營所需的資金極度匱乏,且陷于標的金額巨大的對外擔保訴訟和債務訴訟之中,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房屋、土地使用權均已被抵押;(5)控股股東占用資金金額巨大,如不及時償還,將對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影響續經營能力的事項或情況主要有:(1)連年虧損,凈資產為負數,存在大額的逾期借款和對外擔保,涉及多起訴訟案件且金額較大,主要資產已抵押或被查封,個別子公司歇業;(2)出現巨額經營虧損,流動負債超過流動資產,經營活動已陷于停頓狀態,已無力償還到期的債務,且未有債務重組計劃;(3)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和第三方提供巨額擔保且大部分逾期,銀行長短期借款逾期,本年度虧損數額巨大,凈資產為巨額負數;(4)嚴重資不抵債且虧損巨大,難以償還到期債務本息,控股股東欠款數額較大且無進一步還款計劃,存在數額巨大的訴訟及擔保事項,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及大部分固定資產被抵押;(5)所有者權益為負數,已嚴重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存在大量訴訟,大部分業務已停止經營或不能產生現金流量;(6)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巨額資金,導致資金枯竭無法正常經營,由于對外提供擔保,銀行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從審計報告類型看,大多數注冊會計師在無保留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提及持續經營,也有一些注冊會計師以保留意見提及持續經營,少部分注冊會計師以無法表示意見提及持續經營。根據我們掌握的信息,許多上市公司表現出的影響其持續經營能力的事項或情況并不存在顯著差異,在會計報表中對持續經營問題的披露也不存在顯著差異,但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類型卻差異很大。例如,一些上市公司嚴重資不抵債,無力償還到期債務,存在大量訴訟,大部分業務已停止經營或不能產生現金流量,且沒有切實可行的改善措施,有的注冊會計師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有的注冊會計師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有的注冊會計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類似的事項在不同的注冊會計師得到不同的審計報告類型,在同一會計師事務所不同的注冊會計師得到不同的審計報告類型,甚至在同一注冊會計師得到不同的審計報告類型,或上市公司在不同的會計期間持續經營問題并未發生實質性變化,注冊會計師卻出具了不同類型的審計報告,就會誤導會計報表使用人的判斷和決策。此外,有的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簡單提及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編制基礎,但又不直接觸及持續經營問題,通過查閱會計報表才搞清楚是對持續經營的重大不確定性進行強調。有的注冊會計師在調事項段中使用附加條件的措辭,沒有對持續經營假設的合理性作出實質性的判斷。例如,“除非能夠獲取財務支持,否則公司的持續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這種假設對會計報表使用人沒有任何用處。

        盡管修訂前的《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7號——持續經營》存在著一些缺陷,但無論用修訂前或修訂后的持續經營準則衡量,有相當一部分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是不符合要求的。修訂前的持續經營準則第十七條規定:“如果被審計單位存在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且管理當局沒有相應改善措施,或雖有改善措施,但疑慮仍然不能消除,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報表中披露以下事項:1.在可預見的將來影響持續經營能力的主要情形;2.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3.未對資產、負債的數額和分類作出在無法持續經營情況下所必需的調整。如果被審計單位已在會計報表中進行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后增列說明段,對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的疑慮予以說明。如果被審計單位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發表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根據第十七條的規定,如果注冊會計師針對持續經營問題增加強調事項段,上市公司一定在會計報表中充分披露了上述所要求披露的事項。但遺憾的是,通過查閱相關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一些上市公司并未充分披露或根本沒有披露持續經營問題,注冊會計師還照樣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持續經營假設,是指企業在編制會計報表時,假定其經營活動在可預見的將來會繼續下去,不擬也不必終止經營或破產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而所稱可預見的將來,通常是指資產負債表日后十二個月。企業如果已決定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或者已確定在下一個會計期間將被迫進行清算或停止營業,則不應再以持續經營為基礎編制會計報表。持續經營假設對會計報表的影響主要體現在資產、負債賬面價值的確認和計量上:如果企業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是合理的,那么企業在持續經營基礎上對資產、負債進行會計處理也是恰當的;如果企業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是不合理的,那么通常意味著企業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相應地,企業在持續經營基礎上對資產、負債進行的會計處理也就不恰當了。

        基于上述分析,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已發現的可能導致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考慮其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以及持續經營假設合理性的影響,并據以確定對審計報告的影響。

        如果認為上市公司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經營假設是合理的,但存在可能導致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管理當局在會計報表中適當披露:(1)導致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當局擬采取的改善措施;(2)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如果上市公司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描述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但不應使用附加條件的措辭。如果上市公司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描述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事實,同時指明上市公司未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適當披露。

        如果認為上市公司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而上市公司仍按持續經營假設編制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認為上市公司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而上市公司已按其他基礎重新編制了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按照《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6號—特殊目的業務審計報告》的規定辦理。

        如果上市公司存在可能導致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但注冊會計師無法確定上市公司編制會計報表所依據的持續經營假設是否合理,應當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決定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管理當局在會計報表中適當披露:(1)導致對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主要事項或情況以及管理當局擬采取的改善措施;(2)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注冊會計師應當在意見段之前的說明段中充分說明無法表示意見的理由。

        二、 重大不確定事項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重大不確定事項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主要有:(1)上市公司訴訟事項仍在審理中,法院尚未判決;(2)因與其他公司產生股權轉讓糾紛,法院判決凍結銀行存款或查封等值財產,公司已提出上訴;(3)上市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償還所欠本金和利息,后又與債務人達成和解協議;(4)子公司擅自進行工商變更,致使上市公司失去股東身份,上市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5)法院查封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權;(6)法院判決上市公司向銀行清算組賠償本金、利息以及訴訟費;(7)子公司資金被詐騙案已有結果,法院判決有關公司依法返還持有的股票和現金,上市公司對未收回的部分計入2002年度損益;(8)子公司未經董事會批準,擅自收購其他公司的股權,上市公司保留起訴的權利;(9)大股東因與其客戶發生購銷糾紛,持有的上市公司法人股被法院凍結。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提供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主要有:(1)對外擔保數額巨大;(2)被擔保人逾期未歸還到期債務,上市公司被法院強制還款;(3)因上年度對外擔保估計損失不足而補提預計負債;(4)由于被擔保人未履行還款義務,債權人向法院提起訴訟;(5)為持有10%股份的參股公司提供擔保。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未決訴訟、仲裁以及提供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主要有:(1)控股子公司涉及的訴訟已獲勝,但尚未執行;(2)控股公司占用資金訴訟案尚未審結,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難以判斷;(3)無力償還貸款,法院判決以子公司的法人股進行償還;(4)法院查封子公司的資產;(5)因稅務糾紛造成進口設備被海關扣押;(6)無法證實訴訟事項披露的完整性及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未決訴訟、仲裁以及提供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主要有:(1)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為控股公司及其他關聯公司擔保造成的或有損失以及預計負債的合理性;(2)在二級市場上購買的股票和債券,受中科系事件影響,被證券營業部全部拋售,款項交存公安局,上市公司提起民事訴訟;(3)對外擔保金額巨大,其中部分或全部已逾期;(4)上市公司的存量資產已基本被法院查封或被用于抵押或反擔保。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不確定事項是指結果須待未來才會解決(resolve )的事項,它包括或有事項(contingencies),但范圍比或有事項大,例如持續經營能力的不確定性是最嚴重的不確定事項。審計報告中涉及上市公司的不確定事項主要是或有事項中的或有負債,因此,注冊會計師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或有事項》審計上市公司對或有負債的確認、計量和披露成為至關重要。據我們的分析,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表現為以下三個方面:一是許多上市公司對存在的或有負債進行了披露,但對可能承擔的損失沒有進行確認和計量,注冊會計師對此作為強調事項予以強調;二是一些注冊會計師將上市公司存在的或有負債等同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出具了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三是一些注冊會計師將上市公司存在的或有負債等同于沒有遵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從上講,審計范圍受到限制是指交易或事項已經存在,但由于上市公司的阻礙或客觀條件的限制,注冊會計師不能實施審計程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不確定事項屬于結果不確定的事項,并不等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因此,不能遇到不確定事項,就簡單地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發表意見的審計報告。另外,不確定事項與上市公司沒有遵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也是兩碼事。如果上市公司按照規定對不確定事項進行了適當會計處理和披露,就不能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任何不確定事項都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事項已經存在,二是結果尚未發生。例如,某單位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上市公司承擔侵犯專利權造成的損失,法院尚未進行審理。上市公司被起訴承擔侵犯專利權造成的損失是已經存在的事項,而上市公司是否賠償損失是結果尚未發生。根據不確定事項結果的發生概率,可以將不確定事項分為兩類:一是很可能發生的不確定事項(對應的概率區間是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其結果對會計報表的影響是重要的;二是可能發生的不確定事項(對應的概率區間是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其結果對會計報表的影響是極為重要的。因此,注冊會計師要著眼于上市公司對或有事項的確認和計量是否符合實際情況,披露是否充分。如果上市公司對不確定事項進行了適當會計處理和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對此予以強調;如果上市公司對不確定事項的會計處理和披露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如果上市公司存在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任何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對外擔保總額超過最近一年會計年度合并會計報表凈資產的50%,直接或間接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被擔保對象提供擔保等行為,都是屬于違反國家有關法規的行為,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關聯方交易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關聯方交易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關聯方交易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向關聯方銷售或向關聯方采購金額巨大,占主營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較大;(2)將向控股股東租賃的經營場所由租賃改為購買;(3)控股股東以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評估作價抵償所欠上市公司債務;(4)向控股股東購入原材料系按照約定的固定價格結算,但該結算價格與上市公司已披露的有關關聯交易定價政策不一致;(5)控股股東以上市公司的名義向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正確劃分,將對上市公司財務狀況造成影響;(6)上市公司募集的資金被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占用;(7)上市公司委托放款實際上由控股股東使用;(8)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的資金往來沒有履行法定程序;(9)為關聯方代墊費用;(10)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承擔停產損失;(11)向控股股東支付商標使用費;(12)租賃原控股股東的土地和房產,但上述資產已被原控股股東用于貸款抵押,且部分資產已被債權人占用。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關聯方交易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在資產占用、購銷、資金往來等方面存在關聯交易,但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其對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從審計報告類型看,絕大多數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中提及關聯方交易,個別注冊會計師以無法表示意見提及關聯方交易。根據我們掌握的信息,上市公司大都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披露》對關聯方交易進行了披露,注冊會計師以強調事項提及關聯方交易,主要擔心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關聯方交易行為的合法性(交易行為是否符合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因此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關注,但不一定達到目的。例如,注冊會計師強調上市公司向關聯方銷售或向關聯方采購金額巨大,占主營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成本的比重較大,只能說明上市公司經營的獨立性較差,并不說明關聯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關聯交易行為的合法性。但如果關聯方交易價格有失公允,導致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真實,注冊會計師就不能簡單地增加強調事項段。因此,有的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中提及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的實際結算價格與其已披露的定價政策不一致,這顯然是不合適的。再如,控股股東以上市公司的名義貸款,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代墊費用,或控股股東為上市公司承擔停產損失,混淆了會計主體之間的界限,其結果不是控股股東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就是上市公司占用控股股東的資金。因此,如果上市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交易行為不合法導致會計報表出現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不能以強調事項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為由進行處理。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注冊會計師在確定關聯方交易對審計報告的影響時,應當首先著眼于關聯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和披露的充分性。關于關聯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財政部于2002年印發的《關聯方之間出售資產等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作出了明確規定,即如果沒有確鑿證據表明交易價格是公允的,對顯失公允的關聯方交易價格部分,一律不得確認為當期利潤,應當作為資本公積金。關于關聯方交易披露的充分性,財政部于1997年印發的《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披露》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即凡是在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不論是否收取價款,都應視為關聯方交易。上市公司在披露關聯方交易時,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關聯方關系的性質、交易類型及其交易要素,包括交易的金額、未結算項目的金額或相應的比例、定價政策等(包括沒有金額或只有象征性金額的交易)。因此,如果關聯方交易價格的公允性或關聯方交易披露的充分性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如果上市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墊支工資、福利、保險、廣告等期間費用或相互代為承擔成本和其他支出,上市公司有償或無償地拆借資金給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使用,通過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向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提供委托貸款,委托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進行投資活動,為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開具沒有真實交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匯票,代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償還債務等行為,都是屬于違反國家有關法規的關聯方交易行為,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此外,注冊會計師也應當關注上市公司是否如實披露關聯方關系,尤其要關注關聯方關系表面非關聯方化問題。對于上市公司與無正常業務關系的單位或個人發生的重大交易,價格、利率、租金及付款條件異常的交易,與特定客戶或供應商發生的大額交易,實質與形式不符的交易,易貨交易,缺乏明顯商業理由的交易,處理方式異常的交易都應當考慮是否為關聯方交易,或雖非關聯方交易但交易的背后是否還有交易安排。例如,有的上市公司將凈資產為巨額負數的子公司出售獲利幾千萬元,有的將已提取全額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打包出售全額收回現金,有的將存放在已破產清算的信托投資公司的收回無望的資金予以出售,竟然沒有造成任何損失。上述種種交易令人匪夷所思,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應有的謹慎。如果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判斷顯失公允的對會計報表具有重大影響的交易是否構成關聯交易,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四、 長期投資核算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長期投資核算方法

        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涉及長期投資核算方法主要有:(1)上市公司占被投資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的49%,稱無法對其生產經營與管理活動實施重大影響,采用成本法核算;(2)上市公司將所持有75%股權的子公司予以轉讓,對方支付價款未能到達總價款的50%(只支付了10%),稱已無實質控制權,本期改用成本法核算子公司的長期投資。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長期投資核算方法主要有:(1)未將擁有75%股權的子公司納入合并報表范圍;(2)無法對擬轉讓的兩家子公司進行審計,采用成本法核算;(3)未能取得聯營公司已審計的會計報表,未按權益法核算以確認本年度投資收益,無法確定聯營公司損益對上市公司凈資產和凈利潤的影響;(4)簽署合同轉讓長期股權投資,但尚未辦妥過戶手續,也未辦理資金結算,由于對該項資產的控制受限,上市公司未按權益法進行核算,也未計提減值準備。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審計長期投資時范圍受到限制主要有:(1)由于孫公司會計報表未經審計,無法判斷對子公司和上市公司投資收益造成的影響;(2)未能取得經審計的聯營公司的會計報表,無法確定在權益法下聯營公司損益對會計報表的影響;(3)受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確定孫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4)無法證實長期投資賬面余額以及對近幾年損益的影響;(5)難以估計子公司未能如期開業造成的潛在損失;(6)無法對子公司2002年度的期貨交易情況實施滿意的程序;(7)無法確定境外承包工程項目和子公司發出商品的存在性和期末價值;(8)無法估計因控股子公司對未完工程項目不計提減值準備對會計報表的影響;(9)未在賬上反映控股子公司,且不能提供所需要的資料,無法認定投資關系;(10)無法證實在持續經營經營情況下分公司會計報表對財務狀況和經營的成果的影響。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長期投資核算方法主要有:上市公司直接和間接擁有某子公司98%的股權,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合計將近3億元。根據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資產置換方案,以該子公司61%的股權置換另一公司100%的股權,上市公司2002年末未將擬換出股權的子公司納入合并會計報表,也未根據其經營狀況計提相關的長期投資減值準備。截止審計報告日,上市公司尚未與交易對方簽署正式資產置換協議,換出及換入公司尚未辦理工商變更手續。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上市公司在2002年變更長期投資核算方法的現象非常突出。從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看,一些上市公司本來在以前年度對長期投資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但在2002年通過轉讓股份或采取其他措施導致對子公司失去控制權或重大影響,改用成本法進行核算。通過查閱有關子公司的會計報表,發現這些子公司在2002年出現較大虧損,這是上市公司不愿采用權益法的根本原因。有的上市公司上年度采用權益法,本年度聲稱因無法對子公司生產經營與管理活動實施重大影響,就采用成本法核算。還有的上市公司對單個股東難以控制的商業銀行以“重大影響”為由采用權益法進行核算。財政部《關于執行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指出:“《企業會計制度》和相關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因減少投資或被投資單位增資擴股等原因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時,應當中止采用權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包括:1.企業由于減少投資而對被投資單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2.被投資單位已宣告破產或依程序進行清理整頓。3.原采用權益法核算時被投資單位的資金轉移能力等并未受到限制,但其后由于各種原因而使被投資單位處于嚴格的各種限制性條件下經營,從而導致被投資單位向投資企業轉移資金的能力受到限制。在具體實務中,企業是否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否對被投資單位施加重大影響,應根據公司章程、合同或協議約定、被投資單位所在國家有關外匯政策等進行判斷。企業不得隨意將其仍持有股權并具有重大影響、但已發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或將尚未滿足股權轉讓條件(即滿足股權轉讓收益確認條件)仍對被投資單位具有重大影響的股權投資,中止采用權益法核算。”因此,如果上市公司不遵守國家的上述規定,僅憑書面說明或簽訂合同隨意調整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注冊會計師作為強調事項是不合適的。

        從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注冊會計師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看,表現為兩種現象:一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確實受到限制,以至無法判斷長期投資對上市公司的影響;二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已發現長期投資的核算方法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上市公司拒絕調整,注冊會計師以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為由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具體情況尚待進一步查閱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底稿。

        從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看,上市公司只是根據資產置換計劃就改變長期投資核算方法,并且存在應當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而不計提的情況,這顯然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注冊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是不適當的。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上市公司對長期投資進行核算,應當符合《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通常情況下,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或雖投資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響的,應當采用權益法核算。企業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以下,或對其他單位的投資雖占該單位有表決權資本總額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響,應當采用成本法。”上市公司一經選用長期投資核算方法,不應隨意變更,除非法律或會計準則等行政法規、規章要求,或這種變更能夠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更為可靠、更相關的會計信息。

        因此,注冊會計師在判斷上市公司長期投資核算方法及其變更的合理性時,首先要考慮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其次要考慮是否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如果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也不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受到限制不能對上市公司擁有的子公司進行審計,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五、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計提資產減值準備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情形主要有:1.強調壞賬準備:(1)對計提壞賬準備比例作出變更;(2)對其他應收款及應收關聯方的款項由不計提壞賬準備改為計提壞賬準備;(3)按一定比例計提了壞賬準備;(4)對某一應收款項補提壞賬準備;(5)無法核實上市公司債權余額,對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及其壞賬準備存有疑慮;(6)上市公司認為對某一應收款項可不計提壞賬準備;(7)雖然按一定比例強調計提了壞賬準備,但債務人可能無法償還。2.強調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1)喪失對子公司的控制權,全額計提減值準備;(2)子公司停業,對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減記為零;(3)上市公司籌建商業住房是以其他公司名義實施的,產權證已辦到其他公司的名下,計提減值準備。3.強調在建工程減值準備:(1)對在建工程計提了減值準備;(2)由于在建工程的規劃方案有所調整而未投入使用,上市公司和注冊會計師尚無可靠的方法判斷計提減值準備的情形是否存在;(3)已建成的房產和未建成的房產未投入使用,計提減值準備,對于是否存在進一步的減值,由于存在不確定因素,尚無可靠的方法予以判斷。此外,還強調上市公司對存貨計提了跌價準備、對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計提了減值準備。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的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主要有:(1)存貨跌價準備。上市公司將以前年度針對貨齡較長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予以轉回,然而存貨變動記錄顯示這些存貨在本年度并未存在重大耗用。(2)計提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對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按未來10年凈利潤的折現值,無法預測被投資單位是否一直持續經營,并保證一定生產和銷售規模,且經營環境無重大不利變化。(3)計提壞賬準備。對應收關聯單位款項不計提壞賬準備,無法判斷其合理性。(4)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在建工程一直處于停工狀態,尚無法預期何時能夠交付使用,其價值的未來可實現金額存在不確定性。(5)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無法采取滿意的審計程序確認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的合理性。(6)對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比例進行了變更,該項變更導致本年度利潤增加較大,注冊會計師認為變更缺乏充分理由。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的資產減值準備主要有:(1)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對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合理性及可收回性;(2)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對應收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公司巨額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合理性;(3)注冊會計師無法判斷處于閑置或收益能力低下狀態的固定資產未計提減值準備的合理性。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從注冊會計師針對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出具的非標準審計報告看,存在著以強調事項代替發表意見,以及混淆會計報表錯報與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現象。總的來看,有相當部分的注冊會計師并沒有對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合理性作出實質性的判斷。

        例如,在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中,有的注冊會計師采用模糊的措辭令人產生費解:“公司本著謹慎性原則,在2002年調整了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此項變更影響2002年少計提壞賬準備X元。”從前半句話的意思看,“公司本著謹慎性原則,在2002年調整了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似乎比上期多計提壞準備,但后半句話卻說“此項變更影響2002年少計提壞賬準備X元”。經查閱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才得知,該上市公司采用賬齡分析法,在2002年調低了應收賬款比重較大賬齡區間的計提比例,調高了應收賬款比重較小賬齡區間的計提比例,根本看不出上市公司是由于謹慎原則而調整計提比例。有的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中直言不諱地聲稱無法核實上市公司債權余額,對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及其壞賬準備存有疑慮。不能核實上市公司債權余額,乃至對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及其壞賬準備存有疑慮,屬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有的注冊會計師也竟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與此相類似,某上市公司有一金額巨大的在建工程,由于規劃方案調整而一直未投入使用,注冊會計師竟然聲稱與上市公司一樣尚無可靠的方法判斷計提減值準備的情形是否存在。如果注冊會計師不能判斷計提減值準備的情形是否存在,何以判斷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是合法與公允的?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由于資產減值準備是上市公司在不確定情況下作出的,發生重大錯報風險較大,注冊會計師應當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實施審計。在審計資產減值準備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采用下列一種或多種審計程序:(1)復核和測試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過程;(2)利用獨立估計與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進行比較;(3)復核能夠證實資產減值準備的期后事項。當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過程涉及專門知識和技術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是否利用專家的工作。

        資產減值準備與不確定事項有著明顯的區別:不確定事項的結果尚未存在,須通過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予以證實;而資產減值損失已經存在,只不過要利用最近可以得到的信息對損失結果予以估計。因為資產減值準備需要估計,所以,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合理與否,直接決定著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可靠性。注冊會計師應當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評價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是否合理、披露是否適當。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上市公司計提資產減值準備不合理,應當將不合理部分作為錯報,連同其他錯報一并考慮,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在極端的情況下,需要計提資產減值準備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或缺乏客觀數據,以至注冊會計師無法評價會計估計的合理性,可考慮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六、重大會計差錯更正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會計差錯更正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重大會計差錯更正主要有:(1)確認以前年度未入賬的應付未付費用;(2)對以前年度會計事項進行追溯調整;(3)對未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的子公司作為會計差錯更正;(4)會計估計與事實嚴重不符,對未計提損失的擔保訴訟進行追溯調整;(5)補交稅款,追溯調整年初未分配利潤;(6)公布的中期會計報表存在錯報,在編制年度會計報表時進行了更正。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重大會計差錯更正主要有:(1)本年度因對以前年度關聯方欠款補提壞賬準備導致調減期初凈資產;(2)因以前年度虛列收入而沖銷營業稅金及附加稅項,但尚未得到稅務機關的批準;(3)按照2000年末應交增值稅余額增加2001年成本。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重大差錯更正主要有:(1)上市公司對以前年度存在的重大會計差錯進行了追溯調整,注冊會計師不能確認這些調整的完整性及準確性;(2)2002年度發現以前少計巨額營銷費用,對上述會計差錯進行了追溯調整,由于會計資料不完備,注冊會計師無法確定此項調整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

        從注冊師針對重大會計差錯出具的非標準審計報告看,存在以強調事項代替發表意見的現象。例如,有的上市公司公布的中期會計報表存在重大會計差錯,在編制年度會計報表時,對重大會計差錯進行了更正,但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只字不提該事項,而注冊會計師針對披露不充分的情況應當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卻以強調事項予以披露或不提及此事。有的注冊會計師明知上市公司對重大會計差錯進行的更正不符合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應當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卻以審計范圍受限為由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重大會計差錯是指企業發現的使公布的會計報表不再具有可靠性的會計差錯。重大會計差錯一般是指金額比較大的差錯,通常某項交易或事項的金額占該類交易或事項的10%及以上,就可以認為是重大會計差錯。根據《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會計差錯更正》的規定,本期發現的會計差錯,應按以下原則處理:(1)本期發現的與本期相關的會計差錯,應調整本期相關項目;(2)本期發現的與前期相關的非重大會計差錯,如損益,應直接計入本期凈損益,其他相關項目也應作為本期數一并調整;如不影響損益,應調整本期相關項目;(3)本期發現的與前期相關的重大會計差錯,如影響損益,應將其對損益的影響數調整發現當期的期初留存收益,會計報表其他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也應一并調整;如不影響損益,應調整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當企業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更正時,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事項:(1)重大會計差錯的;(2)重大會計差錯的更正金額。

        上市公司本期發現與前期相關的重大會計差錯,一般都能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制度進行更正,并進行相應的披露。如果上市公司沒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制度進行更正或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上市公司在公布未經審計的中期會計報表時,存在重大錯報,注冊會計師在年度會計報表時發現了這些錯報,要求上市公司進行更正。上市公司更正后是否需要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呢?我們認為應當披露。盡管中期會計報表未經審計,但其公布后能夠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如果中期會計報表存在重大會計差錯,上市公司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以使會計報表使用人了解該事項。否則,不僅繼續使會計報表使用人遭受蒙蔽,而且還助長上市公司對中期會計報表進行造假。如果上市公司不在年度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對公布的中期會計報表的重大會計差錯更正情況,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七、股東出資不到位

        (一) 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股東出資不到位

        帶強調事項段的審計報告涉及股東出資不到位的事項主要有:(1)當地國有資產管理局以所持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國家股作價入股投入上市公司,但一直沒有辦理過戶手續;(2)第一大股東將其子公司抵押給銀行,后又將子公司的資產作為配股資產投入上市公司,子公司又被法院判決為抵押賠償資產,由于原第一大股東的違法行為,導致子公司的產權關系尚未過戶到上市公司;(3)因資產置換而進入上市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尚未辦理過戶手續,其產權存在不確定性;(4)下屬事業部土地使用權證標明土地使用者為控股股東;(5)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者名稱未變更為公司名下。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股東出資不到位主要有:(1)因資產置換而進入上市公司的土地使用權尚未辦理過戶手續,其產權存在不確定性;(2)上市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的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仍未辦理完畢。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發的《公司注冊資本登記暫行規定》規定:(1)注冊資本中以實物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實物轉移的方式、期限等作出規定。實物中須辦理過戶手續的公司應當于成立后半年內辦理過戶手續,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2)注冊資本中以產權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工業產權轉讓登記事宜作出規定。公司應當于成立半年內依法辦理工業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3)注冊資本中以非專利技術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非專利技術的轉讓事宜作出規定。公司成立后1個月內,非專利技術所有人與受讓人(公司)應當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4)注冊資本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的,公司章程應當就土地使用權出資事宜作出規定。公司應當于成立后半年內依照、行政法規規定,辦理變更土地登記手續,并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5)公司增加注冊資本的,以非貨幣出資的,股東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后,再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冊資本辦理事宜。(6)股東或者發起人未按章程規定繳納出資,或者以非貨幣出資未轉移財產,驗資機構或者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文件的,公司登記機關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因此,對新設公司投入的非貨幣出資,股東必須按照國家的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財產權轉移手續;對增加注冊資本投入到公司的非貨幣出資,股東必須按照國家的規定,先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再進行變更注冊資本。顯然,上市公司的股東一直不辦理財產權出資手續,違反國家有關出資的規定,屬于出資不實行為,注冊會計師將該事項作為強調事項是不合適的。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盡管股東出資不到位屬于股東違反《公司法》和《公司注冊資本登記暫行規定》的行為,但注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股東的違反法規行為對上市公司會計報表產生的影響:(1)可能因受到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封存財產、強制停業及訴訟等引起的財務后果;(2)上述潛在的財務后果是否應在會計報表披露;(3)上述潛在的財務后果是否嚴重影響會計報表的公允反映。由于股東出資不到位直接影響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而影響到上市公司的經營活動,屬于違反法規行為,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八、持有的資產沒有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的持有的資產沒有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沒有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主要有:(1)尚未交納土地出讓金,相應的房屋產權尚未取得;(2)土地由于未進行開發,未達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劃要求,至今尚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3)購買的房產正在辦理過戶手續;(4)收購其他公司但尚未辦理產權手續。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沒有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主要有:因資產置換而進入上市公司的土地尚未辦理過戶手續,其產權存在不確定性。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上市公司購入的土地使用權、房屋以及其他公司的股權,在尚未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時,不能作為自有資產。因為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是上市公司擁有完整的財產權利(比如使用權、處置權等)的前提和法律要件,而非形式問題,不能簡單地套用實質重于形式將沒有法律手續的資產作為自有資產。例如,上市公司在轉讓股權時,確認轉讓收益的標準之一就是辦理了財產權轉移。財政部印發的《關于執行和相關會計準則有關問題解答》的規定:“在會計實務中,只有當保護相關各方權益的所有條件均能滿足時,才能確認股權轉讓收益。這些條件包括:出售協議已獲股東大會(或股東會)批準通過;與購買方已辦理必要的財產交接手續;已取得購買價款的大部分(一般應超過50%);企業已不能再從所持的股權中獲得利益和承擔風險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關股權轉讓需要經過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則股權轉讓收益只有在滿足上述條件并且取得國家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時才能確認。”由此可見,出售股權的企業只有在辦理財產權轉讓手續并且符合其他條件時,才能確認股權轉讓收益;而購買股權的企業也只有在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后,才能確認為自有資產。注冊會計師將尚未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財產作為強調事項是不合適的,關鍵要看上市公司的會計處理和披露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注冊會計師對上市公司購入的尚未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土地使用權、房屋以及其他公司股權,應當視為其他應收款處理,并要上市公司在會計報表中充分披露,否則,應當視其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上市公司會計處理和披露符合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但尚未辦理財產權轉移事項存在著重大不確定性,可能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予以強調。

        九、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

        (一)非標準審計報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

        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主要有上市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規被證券監管部門立案調查,注冊會計師無法估計其影響。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主要有:(1)監管部門對高管人員違法違規事項進行調查;(2)監管部門調查結論尚未公布,注冊會計師無法確定重大會計差錯更正的完整性;(3)高管人員被海關帶走接受調查,有關案情尚未公布。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涉及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主要有上市公司被證券監管部門及公安部門立案稽查,截止審計報告日,注冊會計師無法獲取稽查結果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二)審計報告存在的問題

        針對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事項,一些注冊會計師存在簡單化處理的傾向,或者將其視為重大不確定事項進行強調處理,或者將其視為違反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沒有嚴格區分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事項是否對會計報表構成直接影響,導致會計報表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是否在會計報表中進行充分披露。

        (三)如何恰當確定審計報告類型

        上市公司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立案調查,說明上市公司管理當局已經涉嫌違反法規行為,注冊會計師應當了解其性質及原因,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評價對會計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從上市公司涉嫌違反法規行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看,如果涉嫌違反法規行為不對會計報表構成直接影響,即會計報表的編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要求上市公司在會計報表中充分披露存在的違反法規行為,并考慮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予以強調;如果涉嫌違反法規行為對會計報表構成直接影響,即會計報表的編制在某些方面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要求上市公司進行調整和充分披露存在的違反法規行為,并考慮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予以強調;如果涉嫌違反法規行為對會計報表構成直接影響,即會計報表的編制在某些方面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要求,上市公司拒絕進行調整和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判斷上市公司涉嫌違反法規行為對會計報表的影響,注冊會計師應當視重要程度,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十、強調事項

        (一)強調事項段存在的問題

        從2002年非標準審計報告看,強調事項段涉及的內容除了前已提及的持續經營、重大不確定事項、關聯方交易、長期投資核算、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重大會計差錯更正、股東出資不到位、持有資產沒有辦理產權轉移手續、上市公司受到立案調查等事項外,還涉及非經常性收益、重編會計報表、委托投資、解釋采用的會計政策、解釋會計事項等。例如,注冊會計師在強調事項段中對會計事項的解釋涉及面非常廣:(1)清理無法收回的各項應收款項;(2)應收非關聯方款項金額巨大;(3)子公司銷售收入比重占合并會計報表主營業務收入比重較大;(4)管理費用比上年有大幅度下降;(5)將未能有效控制和管理的子公司的經營性資產及相關業務整體轉讓給其他公司,對轉讓出現的損失已預提,并計入營業外支出;(6)對以前年度未經董事會批準的投資進行轉讓;(7)應收某公司項目承包融資款,但該公司根據國家規定將項目轉移到其他公司;(8)核銷掛賬長期無法支付的款項和無須支付的土地增值稅而導致凈資產增加;(9)開具銀行承兌匯票融資,金額巨大,所得資金全部用于生產經營;(10)由于本年度進行重大債務重組、資產置換以及購買、變賣股權等事項,致使上市公司經營范圍、經營成果及財務狀況發生重大變化,公司會計報表不具有可比性;(11)其他應收款余額系從預付賬款調入;(12)募股資金未按原定的資金投向正常使用;等等。最近幾年,一些注冊會計師濫用強調事項段的情況有增無減,不僅增加無用的信息,而且混淆審計報告類型,降低了審計報告的有用性。

        (二)強調事項的性質

        那么何謂強調事項?強調事項是指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意見段之后增加的用于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注意的可能或已經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理解強調事項應當把握兩點:一是該事項可能或已經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上市公司進行了恰當的會計處理,且在會計報表中進行了充分的披露;二是該事項并不影響注冊會計師發表的意見,注冊會計師只是認為該事項重大,應當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注意。從審計上講,注冊會計師在意見段之前增加說明段,用來說明發表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理由;而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不對會計報表構成任何保留,也不影響發表的審計意見,只是增加審計報告的信息含量,提高審計報告的有用性。如果以強調事項代替發表意見,就會導致審計報告意見類型出現混亂。

        (三)對國外審計準則規定的借鑒

        從各國審計準則看,對注冊會計師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的要求不盡一致。《美國審計準則AU508——對已審計財務報表的報告》第十一條規定了八種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其中有六種情形不適合我國國情:一是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部分基于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報告。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3號——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不允許注冊會計師提及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工作,除非無法利用其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工作,且無法實施其他必要的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二是為防止財務報表出現誤導,財務報表在某些方面可以背離會計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統一的會計制度。因此,被審計單位在編制會計報表時,應當遵守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不得出現背離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情況。三是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規則S-K要求的財務數據被遺漏或未被審閱。由于該種情形涉及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規則S-K,不適合我國國情。四是會計原則及其運用的方法發生重大變動。由于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已經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如果被審計單位違反有關規定,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符合有關規定,則表明被審計單位已經進行了恰當會計處理和披露,注冊會計師不必在審計報告提及。從我國的審計報告實務看,一些上市公司通過變動會計原則及其運用的方法達到調節利潤的目的,而一些注冊會計師不分青紅皂白,無論該種變更是否合理,直接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段,以強調事項代替發表意見。如果允許該種情形存在,就會增加上市公司操控利潤的空間。五是財務會計準則理事會等機構要求的補充信息被遺漏,對補充信息的表達嚴重背離財務會計準則理事會等機構的指南,注冊會計師未能就該補充信息完成規定的程序,或注冊會計師未能消除懷疑補充信息是否符合財務會計準則理事會等機構的指南。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明確規定了財務報告的構成內容,并未規定額外要求披露的補充信息。六是在含有已審計財務報表文件中的其他信息與在財務報表中出現的信息嚴重不一致。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9號——與已審計會計報表一同披露的信息》第十一條規定也有類似規定:“如其他信息需作修改,但被審計單位予以拒絕,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不一致事項的性質及重要程度,決定是否在審計報告意見段后增加對重大不一致事項的說明,或者采取以下措施,并可以同時征求律師的意見:(一)拒絕出具審計報告;(二)解除業務約定;(三)在被審計單位股東大會等重要會議上進行陳述。”但從執行情況來看,注冊會計師在執行上市公司審計業務時很難運用這一條。原因在于,上市公司編制和公布年報往往在注冊會計師完成審計工作并出具了審計報告之后,如果注冊會計師不完成審計工作,上市公司就沒有辦法編制年報,因為年報中需要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已審計會計報表。而注冊會計師一旦出具審計報告,如果發現公布后的年報包含的其他信息與已審計會計報表中的相關信息相矛盾,也就很難實現在審計報告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或拒絕出具報告或解除業務約定,因為已經出具了審計報告。可能適合我國國情的情形有兩種:(1)對被審計單位持續經營有重大疑慮;(2)對比較財務報表出具報告的情況。而美國審計準則第十九條列舉的注冊會計師希望增加強調段的四種情形也不適合國情。因為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被審計單位是較大企業集團的組成部分,則屬于關聯方關系,應當在會計報表中予以披露,注冊會計師無須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如果被審計單位與關聯方有重大交易,也應在會計報表中予以披露。如果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提及,則可能導致會計報表使用人產生誤解,認為關聯方交易可能存在問題。至于異常重大的期后事項和影響影響財務數據與前期財務數據的可比性的事項,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要求在會計報表中予以充分披露,因此,如果不影響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也無須在強調事項段中提及。

        澳大利亞審計與鑒證準則理事會認為由于存在強調事項段被誤解為保留意見的可能性,由此誤導審計報告使用人,所以強調事項段只應在某些限制情況下使用。《澳大利亞審計準則AUS702—對通用目的財務報告出具審計報告》對增加強調事項段進行限制,只有以下情形才能增加強調事項段:(1)額外披露;(2)固有不確定事項;(3)與其他信息不一致;(4)審計報告日后發生的事項導致持續經營不再適當;(5)期后事項導致對重新編制的財務報表出具新的審計報告。上述五種情形中有兩種是不符合我國國情的:一是額外披露。因為我國不允許企業既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編制會計報表,又在會計報表中進行額外披露,暗含運用某項會計準則導致會計報表出現潛在的誤導。二是與其他信息不一致。其余三種情形對我國具有借鑒意義。

        國際審計準則規定了注冊會計師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1)注冊會計師應當通過增加強調事項段修飾審計報告,以強調關于持續經營問題的重要事項。(2)如果存在重大的不確定事項(除持續經營問題外),其解決依賴于未來事項并可能影響財務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增加一段修飾審計報告。同時還規定,注冊會計師可以在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以報告并不影響財務報表的其他重要事項。例如在包含已審計財務報表文件中的其他信息有必要糾正,而被審計單位拒絕糾正,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增加一個強調事項段,以描述這一重大不一致。當存在額外法定報告責任,也可能使用強調事項段。國際審計準則規定的兩種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形,對我國具有借鑒意義。但是,通過增加強調事項段報告那些并不影響財務報表的其他事項并不完全適合我國國情,因為濫用強調事項段的情況比較嚴重,因此,借鑒這一規定結果可能適得其反。

        (四)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

        為了解決濫用強調事項段的問題,新修訂的審計報告準則借鑒國國際審計準則與其他國家審計準則的規定,明確了增加強調事項段的情況。新修訂的審計報告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當存在可能導致對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事項或情況、且不影響已發表的意見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對此予以強調。當存在可能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影響的不確定事項(持續經營問題除外)、且不影響已發表的意見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對此予以強調。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強調事項段中指明,該段內容僅用于提醒會計報表使用人關注,并不影響已發表的意見。”此外,為了便于注冊會計師對多期會計報表發表意見,《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規范指南第5號——審計報告》規定:“如果被審計單位已經重新編制了前期會計報表,注冊會計師應當在審計報告的意見段之后增加強調事項段,指明本期發表與前期不同的意見的主要原因。”(本條屬于對多期會計報表出具審計報告的特定要求,是對《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第二十二條的補充。)

        十一、審計報告類型

        除了上述提及以強調事項代替發表意見外,一些注冊會計師還混淆審計報告類型,將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與其他類型的審計報告混淆,將保留意見與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混淆,將保留意見與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混淆,將否定意見與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混淆,將錯報與審計范圍受到限制混淆,從而導致審計報告類型出現混亂。

        那么注冊會計師如何確定審計報告類型呢?注冊會計師在確定審計報告類型時,需要判斷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的限制是否具有重大影響,此時往往離不開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構成了注冊會計師考慮審計報告類型的重要依據。如果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的限制超過重要性水平,將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判斷或決策,這樣的錯報或審計范圍限制就是重要的;否則,就是不重要的。

        重要性水平的判斷基礎通常包括資產總額、凈資產、營業收入、凈利潤等。例如,注冊會計師可以采用資產總額的0.5%—1%,凈資產的1%,營業收入的0.5%—1%或凈利潤的5%—10%等,并從中選取最低者作為重要性水平。驗證重要性水平是否合適的方法是將其納入財務指標體系中,觀察對財務指標的影響。

        當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不大,遠遠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上市公司辦公用品直接作為管理費用,如其金額很小,錯報就不重要,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當會計報表存在的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較大,超過重要性水平,在某些方面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但就會計報表整體而言仍然是公允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上市公司在資產負債表日擁有的存貨金額較大,已將其用作某商業銀行貸款抵押品,但沒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如果其他商業銀行利用該會計報表進行貸款決策,因不了解存貨已作抵押就會受到一定影響。但存貨的錯報并不影響現金、應收賬款和其他會計報表項目,以及整個會計報表,因此,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合適的。

        第4篇: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范文

        關鍵詞: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審計國際化

        同時發行a股、b股的公司,除了要按照我國會計準則標準編制財務報告并經境內審計師審計外,同時要提供按國際會計準則標準編制并經國際審計師(以下稱境外審計師)審計的財務報告。當一個公司的財務報告由不同的審計師進行審計并審計報告,的審計意見相同還是不同?又是什么因素影響審計師發表相同或不同的審計意見?對這個問題的分析和討論有利于加深對審計國際化影響因素的理解。

        一、審計意見差異:一個分析框架

        審計意見是審計師運用審計準則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告的客觀、公允程度進行判斷所做出的結論,審計意見是審計質量的外在表現,審計質量是審計意見的內在實質,影響審計質量的因素即影響審計意見。根據deanglo(1981)對審計質量的定義:審計質量是審計師發現并報告公司舞弊的聯合概率。發現客戶違背會計準則的概率取決于審計師的專業技術能力、運用的審計程序和樣本的選擇等,報告客戶的違規取決于審計師相對客戶的獨立性。我們可以把影響審計意見(審計質量)形成的因素分為兩大類:(1)技術性因素。主要指審計準則、會計準則等技術性規范和審計師的專業技術水平,它可以通過培訓、制定審計準則等措施予以解決,也可以在全球范圍進行協調和統一;(2)非技術性因素。主要指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監管制度的安排會影響審計師獨立性從而影響審計意見的出具。

        審計師根據公司對會計準則的遵循程度和審計準則的要求出具相應的審計意見。我們可以合理預期在遵循相同審計準則的情況下,如果基于不同的會計準則,審計意見可能不同,反之亦是。在審計準則、會計準則一致時,如果由不同的審計師進行審計,在審計過程中,需要運用審計技術和審計程序對信息質量進行鑒別,在審計師專業技術能力存在質的差異時,審計師在主觀上會對同一公司財務報告信息質量做出不同的判斷,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但是如果審計師的專業技術能力不存在質的差異的情況下,那么影響審計意見的因素就體現為審計師的獨立性,即是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安排。

        kida(1980)指出,審計師明顯有能力辨別出接近財務困境的公司,但受到客戶關系的影響而不會按照預測結果對客戶公司的持續經營問題發表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審計意見是會計信息使用者判斷公司提供的會計信息質量是否客觀公允的標準之一,如果審計師對公司出具了非標準無保留意見,投資者等信息用戶將會對公司的劣質信息做出反應,對公司不利,所以公司重視審計師所出具的審計意見類型。但是公司同時也是審計師的衣食父母,如果審計師出具了公司不樂意接受的客觀的審計意見就有可能失去客戶,但順從公司意愿出具不客觀的審計意見,就可能因訴訟而發生賠償。根據理性經濟人假設,審計師的行為有逐利性,是否出具應該出具的審計意見,在于公司對審計師的賄賂收益與預期因訴訟賠償和丟失客戶的損失之間的大小,賄賂收益主要由公司決定,因訴訟賠償產生的損失由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決定。丟失客戶的損失由審計師的聲譽機制決定。

        二、案例介紹

        1.公司財務狀況和持續經營能力。

        a公司創建于1985年,是一家同時發行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近兩年公司的主要財務指標顯示,公司的財務狀況嚴重惡化。按我國會計準則計算,2001年的凈利潤為-22.5億元(-20.1億元),每股凈資產為-4.14元(-4.16元),凈資產收益率為-399.10%(-366.09%);2002年,盡管盈利657.5萬元(819.1億元),但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是虧損3477.1萬元,每股凈資產為-4.16元(-4.14元),凈資產收益率也僅只有1.28%(1.64%)。采用altman(1968) “z”計分判定模型對該公司持續經營能力(破產危機)進行預測, 2001年z值為-23.78(-23.18),2002年z值為-8.76(-7.41),根據判定標準z值小于1.81,則企業存在很大破產風險,說明a公司陷入財務困境,持續經營能力值得懷疑。

        2. 審計師審計意見和公司對持續經營問題的說明。

        2001年境內審計師、境外審計師都在審計報告中披露了a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問題,二者一致認為a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值得懷疑,但具體出具何種審計意見上存在分歧(境內審計師出具的是帶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境外為拒絕表示意見);2002年,境外審計師,仍然就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出具了保留意見,而境內審計師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二者在是否需要披露持續經營問題上存在分歧。

        2001年公司董事會報告稱,公司董事會同意m會計師事務所和香港n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公司董事會認為,2001 年度公司巨額虧損主要是由于當年根據新的會計準則計提了大量的壞帳及減值準備金所致。因第一大股東和t公司對本公司資產重組工作的推進做出了承諾,特別是t公司于2002 年3 月正式購買本公司部分股權已成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鑒于這些原因,公司董事會認為本公司實際重組工作已于期后全面展開,相信通過各方的積極努力本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將有望在2002 年度得以恢復。

        2002年,針對境外審計師出具的保留意見,公司董事會報告也認為,由于2002年公司的債務重組工作尚未完成,還存在著巨額的債務風險,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對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提出了質疑,并出具了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同意香港n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b股審計報告。對此,公司董事會認為,自公司的最大債權人t公司2002年3月正式加入本公司后,債務重組工作取得了較大的進展。根據相關協議t公司將短期借款及其相關利息轉為長期借款,隨著債務重組的不斷進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將得到提高。

        從董事會的說明可以看出,a公司持續經營問題的解決依賴于與t公司的債務重組,但直到2002年底,債務重組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持續經營能力存在疑慮。

        三、審計意見差異的剖析

        1. 技術層面因素與審計意見差異。

        境外審計師是按照國際審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出具審計意見,境內審計師是根據我國審計準則和會計準則所出具審計意見。要考慮技術層面是否是引起審計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必須分析3個方面:(1)審計準則對持續經營審計的規定;(2)會計準則;(3)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

        我國審計準則制定的指導原則是國際化。目前正按照服務貿易總協定的要求,盡快建立健全有關法律體系,其中包括與國際慣例相協調的獨立審計準則(李爽,2002)。國際會計師聯合會的《國際審計準則公告第23號——持續經營》和我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7 號——持續經營》的差異主要是:國際審計準則要求,一旦公司審計師對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疑慮,就在審計意見中必須予以揭示,因此針對持續經營問題,國際審計準則規定的審計意見當中沒有標準無保留的審計意見類型;而根據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如果管理當局采取的改善計劃能夠消除注冊會計師的疑慮且進行了充分披露,可以出具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在如何判定公司是否存在持續經營危機上,我國審計準則與國際審計準則盡管在表述上存在差異,但仔細分析我們發現,兩者都是從財務、經營及其他3個方面來界定持續經營是否出現問題的。在a公司的問題上,我們依靠財務方面的特征,無論按照國際審計準則還是我國審計準則,a公司均屬于審計師要對持續經營予以關注的對象。

        那么會計準則的要求不同是否會導致審計判定差異呢?根據a公司的財務數據,我們可以看出ias下的財務指標與我國企業會計準則下的財務指標相差不大,凈利潤盡管在絕對數上有一定差異,但相對數較小,而且沒有改變凈利潤的符號,這說明會計準則的差異不會導致審計師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

        技術層面的另一重要方面是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即境內外審計師是否能夠判定公司存在持續經營危機。就2001年而言,境內外審計師都關注到公司的持續經營危機,并均在審計報告當中進行了披露,這說明境內外審計師在判定公司是否存在持續經營危機上不存在顯著差異,兩者的專業勝任能力至少在這方面是接近的。在2002年,由于董事會的說明中披露,同意境外審計師的就持續經營發表的保留意見,說明董事會自己承認了持續經營危機的存在,即使存在專業勝任能力差異,境內審計師也可以通過這個信息來調整自己的專業判斷,所以,專業勝任能力不是產生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

        根據境內外審計師出具的審計意見并參照相應的審計準則,我們可以推斷:(1)在2001年,境內審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存在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且管理當局沒有相應的改善措施,或雖有改善措施,但這些措施不能夠消除注冊會計師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的疑慮,不過被審計單位已在會計報表中進行充分披露;而境外審計師認為審計范圍受到重要限制,審計人員無法獲得必要的審計證據;(2)2002年,境內審計師認為被審計單位存在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但管理當局計劃采取相應的改善措施,并且這些措施能夠消除注冊會計師的疑慮。被審計單位已經作了充分披露;境外審計師認為,會計報表附注披露不充分,被審計單位應該進行持續經營能力的評估,但管理當局予以拒絕,僅憑現有的證據與措施不能判斷持續經營假設的合理性,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的會計報表可能會誤導投資者。

        如果假定審計師是客觀出具了審計意見,那么境內外審計師真正的分歧應該集中在按照持續經營假設編制財務報表的合理性,是否可能會誤導投資者,公司是否對持續經營進行了充分披露和審計范圍是否受到限制。這些在客觀上對境內外審計師不會有差別,正如前面提到的在專業勝任能力相差不大時,境內外審計師對這種客觀上一致的披露在主觀上的認識也不會出現質的差異。因此,不是由于境內外審計師在公司持續經營狀況的披露和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上的看法不同而導致了審計意見差異。

        2. 非技術層面因素與審計意見差異。

        對審計意見差異的另外一個解釋是非技術層面因素,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將影響到境內外審計師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在分析框架中,我們提到,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通過影響審計師的利益函數來影響審計意見的出具。理論上一個完善的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應當能夠促使審計市場質量的提高,具體表現為審計服務提供方——會計師事務所——愿意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審計服務的需求方——直接表現為上市公司——需要高質量的審計服務(劉峰等,2002)。一個高質量的審計市場,在于通過監管制度安排為審計師、上市公司建立一個利益函數,以引導審計師提供高質量的審計服務和上市公司需求高質量的審計服務。

        審計師與公司意見不一致時,存在兩種選擇:一是堅持自己的觀點,出具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二是迎合公司的要求,出具審計意見。審計師如果應公司的要求出具審計意見,那么,公司為了獲得審計師的“合作”,將可能支付額外的賄賂,事務所獲得賄賂收益;但審計師未客觀出具審計意見,可能被查處,查處后,審計師將被罰款、暫停執業或吊銷執照,甚至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事務所的直接損失,此外,如果審計師被查處,基于信譽受到影響,市場份額下降,還將導致間接損失。如果審計師堅持自己的觀點,出具客觀的審計意見,審計師將失去客戶,審計師的正常收費(包括現在的和預期未來的審計收費的貼現值)就沒有了,但聲譽得到提高,增加事務所未來收益。

        在我國證券市場上,注冊會計師和事務所的法律風險,特別是民事賠償責任近乎為零,聲譽機制幾乎不起作用(劉峰、許菲,2002;劉峰等,2002), defond, wong和li(2000)的實證分析也表明,審計師會失去一定的市場份額,因此我國獨立審計準則的實行伴隨了證券市場集中度的下降和上市公司對高質量審計的規避。這說明境內審計師在堅持己見出具審計意見,將面臨市場份額下降。民事賠償責任為零,聲譽機制不起作用,使得事務所按照公司意見出具審計意見時,不但能夠接受賄賂收益,而且面臨損失的機會少。

        我國針對上市公司的監管指標,就a股而言,如:配股條件、st和pt以及退市機制,均以境內審計師的a股財務報告為準,即同時發行a、b股的上市公司,利益集中在a股財務報告上。基于這些利益所在,公司將愿意花費更大的代價賄賂境內審計師。所以境內審計師比境外審計師更傾向于接受賄賂,按公司意愿出具更輕微的審計意見。

        在a公司問題上,技術性的差異不是導致審計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那么這種非技術性的差異將可能是主要原因。在審計收費上我們得到一個旁證,一般來說,境外審計師的審計成本要高于境內審計師,境外審計師的審計收費按照國際標準收取,將高于境內審計師。但我們發現,在2001年,a公司分別向境內、外審計師支付33萬元、27萬元審計費用,2002年分別支付了33萬元和23萬元審計費用,連續2年境內審計師的收費均高于境外審計師,2002年居然高出10萬元之巨,而恰好在2002年境內審計師為a公司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未對持續經營危機進行揭示。

        四、若干啟示和研究局限性

        同時發行a股、b股的公司由境內外審計師進行審計,為分析不同審計師的行為特征提供了一個機會,尤其在a公司案例中,境內外審計師針對同一持續經營的不確定性事項出具不同的審計意見,消除了一些由于技術性規范差異所帶來的影響。我們的分析發現,產生意見差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安排,使同時發行a股、b股股票的公司的利益集中在a股財務報告上,使得公司更愿意賄賂a股審計師,現有的法律風險環境使得a股審計師有激勵與公司合謀,出具公司期望的審計意見。

        我國以國際審計準則為藍本,不斷制定和完善獨立審計準則體系,這為提高審計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我們看到,改進上市公司審計質量除了不斷完善技術性規范外,更為重要的是改革證券市場監管制度的安排,盡快建立審計師的聲譽機制。

        我們的研究是針對b股市場的境外審計師分析的,但境外審計師在a股市場上將可能改變其行為特征,其與境內審計師所面臨的情況是一樣的,境外審計師的決策期望效用值與境內審計師相同,正如劉峰、許菲(2002)指出,五大一定會根據中國的法律法規來調整其行為,從而達到相關當事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2001年12月,證監會了《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6號——a股公司實行補充審計的暫行規定》,要求上市公司需要融資的,必須聘請國際知名會計師事務所按國際會計準則進行補充審計。這里隱含了兩個假設,一是國內技術規范和國內審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可能導致審計低質量,二是國際審計師更具獨立性。而我們的分析認為更多的應該考慮證券市場監管制度安排。

        參考文獻:

        1.陳朝暉.論持續經營不確定性.會計研究,1999,(7):15-22.

        2.劉峰,許菲.風險導向型審計·法律風險·審計質量.會計研究,2002,(2):21-27.

        3.劉峰,張立民,雷科多.我國審計市場制度安排與審計質量需求——中天勤客戶流向的案例分析.會計研究,2002,(12):22-27.

        第5篇: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范文

        【關鍵詞】 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意見

        2006年2月,我國了新的《企業會計準則》和《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兩者均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新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的頒布和實施,標志著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和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和國際審計準則的全面趨同。上市公司2007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意見是注冊會計師運用新審計準則對上市公司按照新會計準則編制的財務報表出具的第一個年度審計意見。

        本文在對2007年上市公司年報審計意見總體情況分析的基礎上,分別從非標意見者(會計師事務所)的分布、非標意見具體內容以及非標意見上市公司類型分布等方面分析了非標審計意見。這里,非標意見包括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通過分析,筆者發現了一些有意義的現象。

        一、2007年上市公司審計意見總體分析

        截至2008年4月30日,2007年年報審計基本落下帷幕。綜合Wind資訊,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的2007年年報審計情況快報及《上海證券報》2008年4月30日《上市公司2007年報數據大全》等有關資料,滬深兩市1 576家上市公司,除深圳證券交易所的*ST威達(000603)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ST九發(600180)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07年年報外,其它1 574家上市公司均已披露2007年年報。具體情況如表1。

        在這1 574份2007年年報中,審計意見包括標準無保留意見和非標準審計意見。其中,標準無保留意見1 452份,占92.25%;非標準審計意見122份,占7.75%,在非標準審計意見中,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91份,占5.78%;保留意見14份,占0.89%;無法表示意見17份,占1.08%;沒有公司被出具否定意見。2006年、2007年上市公司年報審計意見情況如表2所示。

        從總體上看,2007年審計意見總體上看明顯好于2006年,非標審計意見比例下降幅度較大,從2006年的10.23%下降到2007年的7.75%,降幅比例達25%。其中數保留意見降幅最大,達63%。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上市公司總體財務狀況改善是非標意見下降的根本原因

        財務狀況或經營成果不佳,上市公司管理層又想得到一個“好看”的財務報表和經營業績,是導致財務報表被出具非標審計意見的根本原因。隨著整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上市公司總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進一步趨好。同時新準則實施后,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可靠程度得到了提高,整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有所改善。從新準則下的首份年報的總體情況來看,受益于主業穩定增長、成本費用總體控制良好及投資收益增長較快等多重因素的推動,上市公司2007年業績保持強勁增長態勢。根據《中國證券報》相關統計資料看,上市公司2007年凈利潤同比增長49.86%,加權平均每股收益0.42元,創下多年來新高 ② ,從而大大消除了財務造假的可能性,降低了非標意見的比重。

        (二)注冊會計師的意見更加為上市公司所重視

        新審計準則的施行逐漸規范了注冊會計師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在處理具體問題時更加有據可循,以往可能屬于模棱兩可的問題,難以再成為討價還價的籌碼。上市公司為避免被出具非標意見,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更多地采納了注冊會計師的意見。

        (三)新上市公司數量多且無非標意見也是非標意見降低的重要原因

        2007年新上市公司較多,共119家,在2006年上市公司基礎上增加了8.16%,占年末所有上市公司比例的7.55%,是歷年來新公司上市最多的一年。一般來說,新上市公司質量相對較好,財務壓力較小,被出具非標意見的機率小。在這119家新上市公司中,沒有一家公司被出具非標意見,從而減少了非標意見公司數量,降低了非標意見的比重,從總體上改善了2007年年報審計意見的總體狀況。

        二、不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意見分析

        截至2008年4月30日,我國共有67家會計師事務所具有證券期貨資質,其中64家會計師事務所參與了上市公司的年報審計。筆者根據各證券期貨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上市公司數量多少進行排序,并對審計意見類別進行分類,具體情況見表3。

        從表3中可以看出,審計對象超過100家的,或非標意見比例超過5%份額的僅有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接下來的四家會計師事務所是浙江天健(72家)、中瑞岳華(70家)、深圳鵬城(60家)、天健華證中洲(北京)(60家),這四家事務所審計的上市公司數量雖然超過了50家,但非標意見比例都沒有超過5%的份額。從審計市場的占有率來看,前五家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客戶占全部上市公司數量的23.44%,前十家占37.48%。第六名起的各家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市公司數量都沒有超過50家,有18家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市公司在10家以下,其中湖南天華、上海公信中南、浙江中匯未審計一家上市公司。

        我們知道,審計服務是一種特殊的商品,一是審計質量的高低會對上市公司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和社會經濟生活秩序產生直接影響,二是審計服務必須依照審計準則和相關的法定程序執行,具有無差異性。從上述統計情況來看,我國的審計市場的特征表現為“競爭型市場”,盡管立信事務所的審計客戶最多,但市場占有率也僅有6.80%。我國審計市場的這種特征與美國、香港等“寡占型市場”存在很大的區別。在美國,前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了90%以上的上市公司,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了95%以上的上市公司。寡占型審計市場中,審計服務提供者的規模大,賠償能力也強,即使發生審計失敗而導致投資者遭受損失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補償。相反,競爭型審計市場中事務所眾多,相互間競爭激烈,具有不當意愿的上市公司總能找到一個事務所為其提供審計服務,而一些事務所在自身利益的驅動下,便以降低執業質量、爭取執業數量來提高經濟效益。這種狀況非常不利于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甚至會導致整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衰退。為此,政府、證券監管部門應當提高上市公司審計市場的準入標準,促進形成若干家大規模會計師事務所或組建大型行業集團,增強其保持獨立性的實力并實現其規模經營的經濟性,推動我國寡占型審計市場的構建。

        從出具非標意見的情況來看,67家會計師事務所中有46家出具過非標意見,占審計服務機構的68.66%,21家全部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占審計服務機構的31.34%。對于存在風險的上市公司,會計師事務所舉出了黃牌,這表明會計師事務所加強了自身的風險控制,增強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隨著法律的完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所承擔法律責任也隨之擴大,這在客觀上要求事務所加強風險控制,增強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而中注協更是加強了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職業質量檢查,2007年度就對52家事務所和113名注冊會計師給予了公開譴責,對100家事務所和141名注冊會計師進行了行業內通報批評,檢查的要求嚴、懲戒力度大,對注冊會計師的執業質量進行了有效的監督。

        三、非標審計意見具體類型分析

        (一)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

        從非標意見類型上來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數量較大,合計91份,占全部報告的5.78%。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主要集中在“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該部分事項接近58%。其中ST和*ST的公司占了較大比例,具體原因有:公司生產經營處于停頓狀態、巨額虧損、無法變現資產、無法清償債務等。例如,*ST梅雁(600868)連續2006、2007年都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其原因在于銀行巨額貸款逾期給持續經營能力帶來重大不確定性;*ST廈門(600870)則因在2006 和2007 兩個年度連續出現大額虧損,而被認為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被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

        排在第二位的是“證監局立案調查,尚未獲知調查結果”,有11家公司涉及,也占到10%以上的比例。例如,S*ST聚友(000693)受證監會立案調查,稽查結果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中捷股份(002021)因第一大股東占用公司資金受到證監會立案調查,尚未獲知調查結果。

        還有些公司同時存在“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和“證監局立案調查,尚未獲知調查結果”。例如,*ST 創智(000787)除2004至2006年度連續虧損導致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外,中國證監會還決定自2006年8月30日起對創智涉嫌大股東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違規提供擔保、虛假信息披露等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的行為立案稽查。

        在“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中,除了上述兩個主要原因外,其他原因還包括:應收款項的可收回性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股權轉讓未完成;重大訴訟事項;逾期擔保事項影響的不確定性等等。具體情況見表4。

        總體看來,該類型審計意見涉及到的公司數量較多,在非標意見中占的比例較高。這一方面說明上市公司的大部分非標意見涉及事項并未嚴重到導致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甚至無法表示意見的程度;另一方面,從比例上看基本上是和2006年持平的狀態,因此不排除少數注冊會計師迫于公司壓力,以帶強調事項段代替其他類型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反映了注冊會計師在風險意識和獨立性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保留意見

        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合計14份。被出具保留意見的14家公司分別是上海醫藥(600849)、如意集團(000626)、東北電氣(000585)、雷伊B(000168)以及ST華光(600076 )、ST中農(600313)、ST天橋(600657)、ST天龍(600234)、ST 遠東(000681)、ST東北高(600003)、ST 科龍(000921)、*ST申龍(600401)、*ST夏新(600057)、*ST春蘭(600854)。可以看出,其中主要是ST和*ST類公司。

        這些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原因主要包括:1.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2.長期股權投資及投資收益無法確認;3.對應收款項的計價與壞賬準備是否合理保留;4.2006年比較數據有影響;5.;6.借款逾期;7.對外擔保占經審計后的凈資產比例大保留。

        其中有6份保留意見報告涉及“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事項,影響最多。這些公司主要是ST類公司,如ST天農、ST中農、ST天橋等都是因為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而被出具保留意見。ST中農和ST天橋還同時涉及到應收款項債權的可收回性不確定的問題。

        另5份審計報告是因“長期股權投資及投資收益無法確認”,而導致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無法確認。例如,東北電氣確認了對新東北電氣(沈陽)高壓開關有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收益,但由于公司未委托審計師對新東北電氣(沈陽)高壓開關有限公司進行審計,無法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ST申龍則由于控股子公司的資產減值計提是否合理而被出具保留意見。

        同時,還存在個別財務會計事項的處理不符合有關財務會計法規規定而導致保留意見的情形,這里主要是因為對應收款項的計價與壞賬準備是否合理保留的問題。

        相比較而言,由于“2006年比較數據有影響”、“”、“借款逾期”、“對外擔保占經審計后的凈資產比例大保留”這四類原因而出具保留意見的報告較少,而且大多數都是因為同時存在“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事項或者“應收款項計價與壞賬準備合理計提”等事項,才被出具保留意見的。

        (三)無法表示意見

        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17份,具體情況如表5所示。

        結合中注協的年報審計情況快報,筆者發現,這17份無法表示意見報告特點主要在下列三個方面:

        1.全部集中在ST和*ST類公司,非ST和*ST類公司沒有被出具無法意見的情況,這在下文將詳細分析。

        2.提及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有17份,占100%,也就是所有無法表示意見都存在持續經營能力的重大不確定性問題。如ST東盛(600771)由于巨額銀行逾期貸款以及資產轉讓、債務重組等多種因素而無法判斷其按照持續經營假設是否適當。

        3.提及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其中因資產或負債的存在性、完整性及公允性不能證實的占70.59%。如ST宏盛(600817)因無法對主營業務收入、應收賬款、應付賬款實施替代審計程序以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而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

        4.某些公司同時存在“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和“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問題。如ST國藥(600421)既存在虧損數額巨大而導致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問題,又存在無法取得大部分債權的函證回函證據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問題,還存在出售子公司股權事項需上報中國證監會審核無異議并經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生效的問題。

        四、非標審計意見在不同類型上市公司中的分布情況分析

        (一)非標意見在ST類、*ST類與非ST和*ST類上市公司的分布情況

        ST公司是指經營連續二年虧損,被特別處理的公司;*ST公司是指經營連續二年虧損,被退市預警的公司,這類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都普遍較差。截至2007年末,我國資本市場共有ST公司69家和*ST公司 108家,表6是非標意見在ST類、*ST類與非ST和*ST類上市公司的分布情況統計。

        根據經驗,財務狀況惡化、經營成果不佳的上市公司是被發表非標審計意見的主要對象。2007年的審計情況再次印證了這一經驗現象。從表6中可以看出,大部分的保留意見、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都集中在ST或*ST類公司,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全部在ST或*ST類公司。

        2007年全部非標意見122份,而這兩類公司的非標意見共93份,占到了全部非標意見總數的76.23%,占該類公司全部審計報告總數的52.54%。其中,*ST類公司的非標意見比ST類公司又更多一些,ST類公司非標審計意見26份,*ST類公司非標意見67份,所占比率分別為全部報告37.68%和62.04%。可以看出,由于財務狀況的惡化,*ST 和ST類公司財務造假的動機更大,注冊會計師對該類公司審計時應保持足夠的職業謹慎,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二)非標意見在股改與非股改公司的分布情況

        從2005年股改開始至今,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所有上市公司在2006年底之前完成股權分置改革,但到2007年底,仍有64家上市公司沒有完成。那么股改公司與非股改公司的審計意見類型有何差異呢?筆者對非標意見在股改與非股改公司的分布情況進行了統計,如表7所示。

        從表7可見,股改未完成公司的非標意見比例達到68.75%,而股改完成公司的非標意見比例僅為5.17%。在股改未完成公司中,ST公司的非標意見占全部報告的比例達到42.86%,而*ST的非標意見占全部報告的比例更達到81.58%。可見,股改未完成公司財務狀況較差,其中ST和*ST的公司情況更為嚴重,這也是注冊會計師需要關注并進行風險控制的重要領域。

        再具體到對非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與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審計類型的比較,可以看出,它們之間存在較大的差異,非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的審計意見全部為標準無保留意見,而ST和*ST股改未完成公司的非標意見卻占到了41.57%。這里的差異可以進一步從股改未完成的原因上來分析,非ST和*ST公司大多數原因并不在公司,而是因為程序性的原因而導致的,例如,武石油(000668)將公司重組和股改聯系在一起,正在等待中國證監會對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核準,由此不能立刻展開股改;天一科(000908)由于尚未取得證監會對公司重大資產出售的無異議函,使股改程序停滯。而帶ST和*ST的公司未完成股改是主要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例如,*ST東泰(000506)由于2006年1-9月的財務會計報告不能于原定的股權登記日前審計完畢,導致公司的股改進度受阻;*ST星美(000892)由于股東持股結構分散,新的股東尚未提出股改動議,因此公司現仍無法啟動股權分置改革工作。除此以外,大股東股權被凍結、上市公司過于復雜的債務問題等都也是ST和*ST公司股改進程緩慢的重要原因。因此,同樣是股改未完成公司,由于股改未完成原因的差異,從而也使非ST和*ST公司與ST和*ST公司在審計意見類型上存在如此大的差別。

        五、結論

        總結全文,筆者對2007年上市公司年報審計意見總體情況分析以及非標意見進行了系統詳細的分析,結論如下:

        (一)2007年非標審計意見比例得到大幅下降,審計意見明顯好于2006年

        歸納其原因是多方面的:1.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改善,從源頭上解決了公司財務造假的問題;2.隨著新會計準則和審計準則的實施,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可靠程度得到了提高,注冊會計師在處理具體問題時更加有據可循,其意見也日益為上市公司所重視;3.2007年新上市公司較多,且新上市公司總體質量較好,沒有一家公司被出具非標意見,從而降低了非標意見的比例,改善了2007年年報審計意見總體情況。

        (二)從審計市場的集中度來看,2007年我國前十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市場占有率為37.48%,我國的審計市場表現為“競爭型市場”,與美國、香港等“寡占型審計市場”存在較大差距

        為了推動我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發展,政府、證券監管部門應當提高上市公司審計市場的準入標準,促進形成若干家大規模會計師事務所或組建大型行業集團,增強其保持獨立性的實力并實現其規模經營的經濟性,促進我國寡占型審計市場的構建。而從出具非標意見的情況來看,67家會計師事務所中有46家出具過非標意見,占審計服務機構的68.66%。對于存在風險的上市公司,會計事務所舉出了黃牌,這表明會計師事務所加強了自身的風險控制,注冊會計師的風險意識增強。

        (三)從非標意見類型看

        在非標意見類型中,“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比例最大,其原因較多的在于“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和“證監局立案調查,尚未獲知調查結果”。其次是保留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其中無法表示意見全部集中在ST和*ST類公司。與2006相比,“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絕對數增加了;而保留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均有不同程度的降幅。這一方面說明上市公司財務狀態在改善,大部分非標意見涉及事項并未嚴重到導致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甚至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程度;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少數注冊會計師迫于公司壓力,以帶強調事項段代替其他意見,反映了我國注冊會計師在風險意識和獨立性方面還有待進一步提高。

        (四)財務狀況惡化、經營成果不佳的上市公司是被發表非標審計意見的主要對象,這從2007年非標審計意見在不同公司中分布情況也可以看出

        1.大部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和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ST或*ST類公司中,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全部在ST或*ST類公司中。2.從股改與非股改公司來看,股改未完成公司的非標意見比例大大超過股改已完成公司非標意見,并且又全部集中在帶ST或*ST的股改未完成公司。可見,由于財務狀況差,ST和*ST類公司財務造假的動機較大,因此注冊會計師應將其作為重要的風險控制領域,審計時保持足夠的職業謹慎,以降低審計風險。

        【主要參考文獻】

        [1]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2006-2007年審計情況快報.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www .省略.cn.

        [2] 朱錦余. 我國上市公司2006年底財務報表審計意見分析[J]. 當代財經,2008,(2): 98-102.

        [3] 1573家公司年報業績同比增長49.86% 創多年新高[N]. 中國證券報,2008-04-30.

        第6篇: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范文

        (一)所有者與經營者統一

        大多數的中小企業是個人獨資企業或合伙制企業,它的所有者不多,通常只有一個人。企業所有者往往親自經營管理企業的日常事務,具有很大的決策權。中小企業管理者權力集中,他的態度會對企業財務審計產生很大的影響。如果他審計意識淡薄,僅是把財務審計當成一項例行公事,或者覺得財務審計是項費錢、耗時又毫無價值的活動,只是迫于法律要求才進行的,他就很難通過審計以全新的視角看待自己,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在審計過程中他也會不積極配合,使一些審計需要的重要材料數據難以得到,審計效果大打折扣。中小企業所有者和管理者利益高度相關,或者就是同一人,他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為了規避稅收,可能會指使會計人員采取舞弊手段,增加財務報表誤報和漏報的風險。

        (二)會計記錄簡單,信息不完整

        中小企業應該保留盡可能完整的會計記錄以滿足法律法規的要求和自身的需要。但是,因其規模、人力、物力有限,只雇傭很少的人單獨從事會計記錄業務,錄用的會計人員專業素質比較低,缺乏充分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沒有正確編制提交財務報表的能力,會計記錄較簡單。由于缺乏可靠的財務信息,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也不及時。這種較簡單的會計記錄可能會導致財務報表審計中會計記錄不精確或不完險的增大。會計信息的不完整使分析性程序在審計計劃階段的應用受到了限制。作為替代,審計人員只能對總分類賬或可用的其他會計記錄進行簡單的復核。

        (三)會計信息失真

        一方面中小企業財力有限,聘用的會計素質低,會計人員由于自身業務水平的限制,不能正確處理會計信息,對一些會計憑證的填寫不規范,不準確,導致財務混亂,會計信息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另一方面中小企業業主為了逃避國家監管、偷稅漏稅,故意指使會計人員采用種種舞弊手段,而中小企業任用的會計大都是和自己有親屬關系或是兼職會計。親屬與企業主有利害關系,在賬務處理上聽從業主,導致會計監督失去作用,弄虛作假的事情常有發生;兼職會計不參與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根據業主提供的憑據做賬,在做賬過程中任憑業主支配。會計信息是財務審計驗證的主要對象,會計信息失真會對審計產生重大影響。財務審計假設財務報表和財務數據是可驗證的,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是正確審計的基本要求。審計人員需要根據正確的財務報表的財務數據記錄和匯總才能在合理的時間、人力和費用范圍內取得足夠的證據并得出有效的結論。如果被審計單位提供的會計信息嚴重失真,存在行為,審計人員在正常的審計程序實施后是難以得到與事實相符的審計結論,致使審計人員已無法履行其職責,這會加大會增加財務審計的難度,提高審計風險。

        (四)有限的內部控制

        中小型企業出資結構單一,在初創階段,都是業主作為決策者,決策隨意性大。有些中小企業雖然建立了內部控制制度但在實際中執行力度不夠。小型企業一般規模較小、業務活動和會計記錄相對簡單,通常難以實施適當的職責分離,可能不存在能夠被審計人員識別的控制活動。不少事務所主觀的認為小型企業不可能存在完善的內部控制。因此多數事務所在審計時基本上不執行內部控制測試,而主要依賴實質性測試程序,如函證、分析性復核等,導致對內控制度的評價多流于形式,程序簡單,范圍也受到限制。

        (五)持續經營問題

        小企業對機會的利用反應非常快,但這同時也降低了它們對不利因素的抵抗。由于自身的特性以及受國家宏觀調控、市場競爭和行業變化的影響大,抵御風險的能力很低,小企業普遍很脆弱,生命周期受到質疑。而財務審計是在假設是假設企業能持續經營的前提下評價編制會計報表合理性,審計人員只有采用一定的方法對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進行審計評價之后,才能判斷企業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的合理性。企業持續經營的不確定性增加了財務審計難度,導致了審計風險。

        二、對策

        (一)加強管理者的審計意識

        通過知識講座的形式或審計人員直接跟管理者溝通,讓管理者認識到加強企業的審計工作不僅是國家監管機構和法律的要求,對企業自身的發展也有重大的意義。財務審計不僅可以發現賬務的混亂之處,披露薄弱環節,解決存在的問題,堵塞漏洞,還能審查評價企業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效益,尋找新的經濟效益增長點,消化不利因素,優化資源配置,增強企業活力和市場競爭力。從而調動企業領導者審計的積極性,使其主動配合審計。

        (二)加強會計制度建設,提高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會計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是財務審計工作取得預期成果的前提條件。中小企業應該完善財務組織結構,健全并嚴格執行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對資金的支出、回收和使用過程要時刻予以密切關注,采取措施加快資金回籠,防止資金的流失造成損失;同時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強化監督機制,要求各單位負責人必須對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法律責任;督促會計人員學習和熟悉財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和規章制度,提高業務能力,掌握單位的經營情況,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強化會計人員的法律意識。

        (三)完善內部審計制度

        企業內部的會計信息,主要是能夠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及其成果會計帳表、憑證及其它有關資料,它為企業管理人員了解過去、控制現在、預測未來提供重要的數據。會計信息是否正確、真實直接關系到企業生產決策的真實性和科學性。保證企業會計信息的質量是內部審計的重要目標。內部審計一方面可以通過自己的監督工作,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督促中小企業管理者和會計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嚴格執行制度規定,對企業各項經濟業務進行客觀的會計核算并及時、真實地披露會計信息,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可靠性。另一方面通過保證與咨詢服務,充分發揮其評價職能的作用,增加組織價值和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有關數據和信息的相關性和可靠性。完善內部審計可以為中小企業的財務審計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保證其取得的成果的前提是可靠的。

        (四)完善財務審計程序

        中小型企業雖然內部控制制度薄弱,雇員分工不明,崗位設置重疊。但對某些關鍵領域,企業主出于對于日常事務的監督控制和保護企業資產的需要,還是采取了一些有效的內部控制機制的。實際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考察是否存在與認定相關的內部控制,如果沒有,審計人員必須直接進行實質性測試以得到充分的審計證據,以將檢查風險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在采取實質性測試的時候,要以分析性測試作為補充,通過將企業財務數據與行業數據、企業歷史數據等進行比較,以做到對企業業務狀況的定性了解。同時所在審計實施過程中,改進審計方法,創新審計技術,以擴大審計覆蓋面,提高工作效率;采用統計抽樣和判斷抽樣相結合的方法,以通過調整樣本規模提高財務審計的精確度。

        (五)出具審計報告時態度謹慎企業持續經營能力是影響報表使用者合理決策的一個極為重要的因素,審計人員應把對企業持續經營能力的關注作為重要的財務審計事項。在審計過程中密切注意被審計單位的不合理的跡象,如:無法償還到期債務;瀕臨破產;主要財務指標惡化等,一旦出現這些跡象,就要提高警惕;當被審計單位出現持續經營不利的跡象時,不管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處理與披露是否公允、全面,審計人員絕對不可以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至少要加強調事項段,提醒報表使用人注意不可驗證和不可控制的事項。但是,如果不確定事項的未發生部分對審計意見的影響不是實質性的,那么注冊會計師可以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報告、保留意見報告和否定意見報告。

        第7篇: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范文

        (一)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最普遍的審計報告。據國外統計,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90%以上都是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我國的比例可能低一些,主要與的質量有關。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符合合法性與公允性,審計范圍沒有受到限制,且不存在應當調整或披露而被審計單位未予調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項時,應當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在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如果認為審計報告不必附加任何說明段、強調事項段或修正性用語,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即標準審計報告。

        將原審計報告準則第二十一條與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第十七條進行比較可以發現,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刪除了“會計處理的選用符合一貫性原則”,并對其余項目進行了修訂,使之更加準確。

        (二)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保留意見適用于被審計單位沒有遵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只有當注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對會計報表產生重大的情形,才能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如果注冊會計師認為所報告的情形對會計報表產生的影響極為嚴重,則應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因此,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被視為注冊會計師在不能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情況下最不嚴厲的審計報告。

        審計報告準則中規定了應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兩種情形,其中如果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注冊會計師在判斷其影響是否重大時,應當考慮該影響所涉及的金額或性質并與確定的重要性水平進行比較。對于審計范圍受到限制,通常涉及存貨監盤的限制、應收賬款函證的限制以及審計長期股權投資時無法獲取被投資企業的已審計會計報表等。注冊會計師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取決于無法實施的審計程序對形成審計意見的重要性。注冊會計師在判斷重要性時,應當考慮有關事項潛在影響的性質和范圍以及在會計報表中的重要程度。當注冊會計師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而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意見段的措辭應當表明保留意見是關于對會計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而不是關于范圍限制本身的。

        將原審計報告準則第二十二條與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第十八條進行比較,可以發現,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刪除了“個別重要會計處理方法的選用不符合一貫性原則”,并對其余兩項進行了修訂。一是刪除了“個別重要”和“重要的局部”等措施。因為一方面,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是否構成保留意見,主要取決于其產生的影響,而非是否為個別重要的項目;另一方面,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是否構成保留意見,也主要取決于產生的影響,而非是否為重要的局部限制。二是增加了注冊會計師職業判斷的力度。如果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說明注冊會計師不能出具否定意見,但還存在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規定的情形且影響重大,說明注冊會計師不能出具無保留意見,這時出具保留意見就比較合適。同樣,如果會計報表就其整體而言是公允的,但還存在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形且影響重大,注冊會計師既不能出具無保留意見,也不能出具無法表示意見,這時出具保留意見比較合適。

        (三)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只有當注冊會計師確信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和誤導信息(Material Misstatement and Misleading)以至會計報表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未能從整體上公允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注冊會計師才可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也就是說注冊會計師應當依據充分、適當的證據,進行恰當的職業判斷,確信會計報表不具有合法性與公允性時,才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據文獻統計,注冊會計師一般很少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將原審計報告準則第二十二條與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第十八條進行比較可以發現,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將“嚴重違反”修改為“不符合”,將“嚴重歪曲”修改為“未能從整體上”。這樣修改,一是考慮與出具無保留意見的情形相對應,二是與出具保留意見的情形相區分。

        (四)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只有當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至無法確定會計報表的合法性與公允性,注冊會計師才可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無法表示意見不同于否定意見,它僅僅適用于注冊會計師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如果注冊會計師發表否定意見,必須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無論無法表示意見還是否定意見,都只有在非常嚴重的情形下采用。

        將原審計報告準則第二十二條與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第十八條進行比較可以發現,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在以下方面進行了修訂:一是刪除了“委托人、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境”。從現實情況來看,審計范圍受到限制主要是由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境造成的。委托人往往是股東,從上講不會對審計范圍施加限制;盡管在情況下,由于企業委托人和被審計單位往往成為一體,可能都會成為對審計范圍施加限制的因素,但歸根結底仍屬由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境造成的限制。原審計報告準則在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的情形中并未提出“委托人、被審計單位或客觀環境”施加的限制,而在出具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情形中提出這個,顯得前后不連貫。修訂后的審計報告準則將其刪除,并在審計報告指南中進行了界定。二是將“嚴重限制”修改為“受到限制可能產生的影響非常重大和廣泛”。一方面,注冊會計師判斷是否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依據是受到限制產生的影響,而非是否受到限制本身;另一方面,原審計報告準則在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使用的是“重要的局部限制”,而在出具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使用的是“嚴重限制”,兩者不易區分。

        (五)說明段

        審計報告的說明段,是指審計報告中位于意見段之前用于描述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發表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理由的段落。當注冊會計師決定出具無保留意見之外其他類型的審計報告,應清楚地說明導致所發表意見或無法發表意見的所有原因,并在可能情況下,指出其對會計報表的影響程度。

        (六)強調事項段

        在某些情況下,注冊會計師可能在意見段之后增加一個強調事項段,而該事項已在會計報表中得到更詳細的披露和廣泛的討論,增加這一強調事項段并不影響審計意見,也不對會計報表構成任何保留,只是增加審計報告的信息含量,提請會計報表使用人關注。但目前某些會計師事務所為了滿足上市公司的要求或屈從于客戶壓力,隨著改變審計意見的性質,或將本應發表保留意見甚至否定意見的事項僅僅作為強調事項加以說明,以此達到既不得罪客戶又不承擔責任的目的。因此,本準則規定只有存在持續經營能力問題或其他重大不確定事項時,注冊會計師應當或應當考慮增加強調事項段。有關持續經營的問題已在《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7號——持續經營》中詳細規定,不再贅述。不確定事項的最終結果取決于不在被審計單位的直接控制之下但可能影響會計報表的未來行動或事項。當存在重大不確定事項時,即使會計報表附注已作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還應當考慮在審計報告中增加強調事項段。如果會計報表附注沒有作充分披露,注冊會計師應當視其重要程度,發表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

        (七)禁止性條款

        某些會計師事務所在能夠確定被審計單位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情況下,不再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以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為由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甚至出具帶說明段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企圖回避對被審計單位是否明顯違反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發表意見。為此,本條作出了禁止性規定。

        (八)對確定審計報告類型的進一步討論

        注冊會計師在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時,要判斷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是否影響重大,往往離不開重要性水平。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重要性水平是考慮審計報告類型的重要依據。如果某項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并不重要,預計也不會對未來各期會計報表產生重要影響,注冊會計師就可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1.錯報金額與重要性水平的比較

        根據《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審計重要性》,重要性是指被審計單位報表中錯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會計報表使用人的判斷或決策。在確定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以及評價審計結果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合理運用重要性原則。注冊會計師對重要性水平的評估取決于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會計報表項目的性質和自身的專業判斷。在具體運用重要性原則時,應當考慮錯報的金額和性質,并合理選用重要性水平的判斷基礎,采用固定比率、變動比率等確定會計報表層次的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的判斷基礎通常包括資產總額、凈資產、營業收入、凈利潤等。例如,注冊會計師可以采用資產總額的0. 5%-1%,凈資產的1%,營業收入的0. 5%-1%或凈利潤的5%-10%等,確定重要性水平;還可以對同時影響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的錯報確定一個重要性水平,由僅影響其中一張報表的錯報確定另一個重要性水平。驗證重要性水平是否合適的是將其納入財務指標體系中,觀察對財務指標的影響。測試時,運用的財務指標既涉及資產負債表又涉及利潤表和其他財務資料時更加有用,如凈資產收益率。

        下面將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金額與重要性水平進行比較,以判斷出具審計報告的類型。

        (1)錯報金額不重要

        當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但金額不大,遠遠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因而注冊會計師認為該金額是不重要的,就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被審計單位辦公用品直接作為管理費用,因其金額很小,錯報就不重要,可以出具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2)錯報金額重要但會計報表就整體而言是公允的

        當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超過重要性水平,在某些方面會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但會計報表就整體而言仍然是公允的,這時注冊會計師可以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被審計單位在資產負債表日擁有的存貨金額較大(超過重要性水平),已將其用作商業銀行貸款抵押品,但沒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如果其他商業銀行利用該會計報表進行貸款決策,因不了解存貨已作抵押就會受到一定影響。但存貨的錯報并不影響現金、應收賬款和其他會計報表項目,以及整個會計報表,這時,注冊會計師就可以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3)錯報金額非常重要且影響非常廣泛以至會計報表整體公允性存在

        當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或因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非常重要且影響非常廣泛,將會全面影響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時,注冊會計師應當出具否定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例如,被審計單位在資產負債表日擁有的存貨金額很大,遠遠超過重要性水平。如果存貨出現錯報,對會計報表許多項目乃至整個會計報表都會產生影響。因此,注冊會計師需要考慮存貨錯報對流動資產、營運資本、凈資產、資產總額、銷售成本、利潤總額、所得稅、稅后凈利潤的綜合影響。在判斷綜合影響時,必須考慮該項目對會計報表其他項目的影響程度,亦即牽扯性(Pervasiveness)。現金和應收賬款之間的分類不當只影響這兩個賬戶,因此并無牽扯性;而一項重要的銷售業務沒有入賬則影響應收賬款、流動資產、資產總額、銷售收入、所得稅、利潤總額、凈利潤、留存收益等,因此牽扯性很廣。一項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的金額產生的牽扯性越廣,注冊會計師出具否定或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注冊會計師可能對現金與應收賬款的分類不當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而對相同金額的銷售業務沒有入賬出具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錯報金額與審計報告類型之間的關系如下:

        2.判斷錯報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產生的影響

        從上說明錯報金額或審計范圍受到限制對會計報表產生的影響程度并不難,但在實際工作中,確定影響程度并不容易,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

        (1)當存在會計政策的選用、會計估計的作出或會計報表的披露不符合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的情況時,注冊會計師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判斷錯報金額的影響程度:

        ①將錯報金額與重要性水平比較。注冊會計師應當將被審計單位拒絕調整的錯報金額與推斷的尚未發現的錯報金額綜合起來,判斷是否對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產生影響,并重點考慮錯報金額的牽扯性。

        ②確定錯報可計量性。有時,錯報金額是難以計量的。例如,被審計單位拒絕披露當前的訴訟案件或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購入的公司。在此情況下,注冊會計師要判斷事項涉及的金額可能對會計報表使用人決策造成的影響。

        ③確定錯報的性質。錯報性質的不同對會計報表使用人的決策產生的影響也不一樣,對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報告的類型影響也不一樣。以下性質的錯報通常認為是嚴重的:

        ——非法交易或舞弊;

        ——對當期影響不大但對將來各期影響重大;

        ——具有心理效應(例如小額利潤相對于小額虧損、存款結余相對于透支);

        ——根據合同責任判斷影響重大(違反合同某一條款導致銀行收回貸款);

        ——對遵守國家有關、法規和規章影響重大(如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IPO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

        第8篇: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范文

        【關鍵詞】 財務狀況;財務指標;審計意見;因子分析

        一、引言

        企業的財務狀況一直是各個利益主體關注的重點,然而,對于許多財務報告使用者來說,他們并不直接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與經營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不能準確鑒別財務信息質量的高低。注冊會計師作為“獨立第三人”,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審計意見類型為各方利益相關者所重視,并能對其投資決策產生重要影響。審計意見一般分為兩大類:標準無保留意見和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其中,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是指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不附加任何說明段、強調事項段或修正性用語。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包括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加強調說明段、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

        那么,注冊會計師出具不同審計意見類型的財務報告是否與企業的財務狀況存在相關性呢?Chen和Church(1992);Louwers(1998)研究得出審計師變更,上市公司危機程度嚴重,上市公司危機顯性化時,審計師不僅比較容易察覺公司持續經營危機,而且相對容易說服客戶從而出具“非標”意見。朱小平、余謙(2003)研究發現資產規模、存貨占總資產的比例、凈資產收益率、現金流量比率與公司收到非標準類型審計意見的概率之間存在著負相關關系,速動比率、資產負債率、凈資產收益率、應收項目占總資產比例的變化量與公司收到非標準類型審計意見的概率之間存在著正相關。方軍雄等(2004)研究表明,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意見時十分關注客戶的風險程度,越是出現虧損,資產負債率和股東占款比重越高,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就越大。康艷利等(2009)實證研究發現,凈資產收益率和現金再投資比率對審計意見有顯著的正面影響,而權益乘數對審計意見有顯著的負面影響。

        已有研究都是采用幾個不同的財務指標如資產負債率、總資產收益率、現金流量等代表公司財務狀況,研究與審計意見之間的關系。但是代表企業財務狀況的財務指標有很多,單獨采用某幾個指標作為變量,并不能全面代表企業財務狀況,而且財務指標之間相關性較強,信息重疊比較嚴重,多個指標作為自變量進行回歸分析會造成模型的多重共線,不利于模型的構建和分析。因子分析將眾多彼此相關的財務指標變量轉換成幾個彼此不相關的綜合因子,可以有效克服指標變量之間的多重共線問題,不僅大大減少了變量的個數,而且盡可能地保留原始指標的財務信息。本文基于因子分析的方法研究財務狀況與審計意見之間的關系,首先從代表企業營運能力、償債能力、發展能力和盈利能力的財務指標中初步選取了13個財務指標作為原始指標,然后分別提取公共因子,最后建立這些因子與審計意見之間的Logistic回歸模型,得出了一些有價值的結論。

        二、理論分析與假設提出

        現代風險導向型審計理論下,注冊會計師要確保審計質量必須將審計風險降低到可接受的低水平,審計風險=重大錯報風險*檢查風險。如果企業財務狀況良好,財務報表能夠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企業財務狀況,那么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風險比較小,管理者粉飾報表的動機較小,注冊會計師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后可以將檢查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內,那么審計風險較低,財務報告被出具標準審計意見類型的可能性越大。相反,如果公司財務狀況較差,那么管理者面臨的業績評價、融資、監管、稅收等方面的壓力相對較大,進行利潤操縱和粉飾報表的動機越大,那么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風險就比較大,注冊會計師在出具審計意見的時候面臨風險和收益的權衡,作為理性人的注冊會計師更傾向于對財務報告出具非標準類型的審計意見來降低自身的審計風險和可能帶來的訴訟成本。

        財務指標是企業財務狀況的綜合體現,一般包括營運能力、償債能力、發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四個方面。本文將從這四個方面分別提出財務狀況與審計意見之間的假設。

        營運能力是指企業資金周轉及資產利用效率的能力,反映了企業管理層的管理水平和資產的運用能力。企業營運能力較好說明管理層具有較高的管理水平和資產運用能力,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進行財務報表舞弊的可能性較低;當企業的營運能力不佳時,其正常的持續經營能力也就值得懷疑,從而帶來潛在的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注冊會計師基于成本收益原則權衡后,發表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大。故假設:

        H1:營運能力指標與標準審計意見類型正相關。

        償債能力是反映企業償還到期債務的能力,它的強弱是企業生存和健康發展的基本前提。負債經營是現代企業應有的經營策略,通過負債經營可以彌補企業自有資金的不足,還可以用借貸資金來實現盈利。但是,如果企業資金來源中債務比例過大,面臨的償債壓力較大,則影響企業的正常發展和持續經營。因而,當企業償債能力較差時,表明企業財務狀況不佳,償債的安全性和穩定性較差,企業違反債務契約的可能性增加,進行財務報表舞弊的動機越大,被注冊會計師發表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大。故假設:

        H2:償債能力指標與標準審計意見類型正相關。

        企業發展能力是企業在生存的基礎上,擴大規模、壯大實力的潛在能力,包括企業規模的擴大,利潤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等。通過對企業發展能力分析,可以考察企業通過逐年收益增加或通過其他融資方式獲取資金從而擴大經營的能力。企業發展能力越好,說明企業財務狀況越好,應付風險和持續發展的能力較強,因而財務報表被出具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大。故假設:

        H3:發展能力指標與標準審計意見類型正相關。

        盈利能力是企業資金增值的能力,通常體現為企業收益數額的大小和水平的高低,企業必須能夠獲利才有存在的價值,盈利體現了企業的出發點和歸縮,是投資者獲取投資收益的重要保證。在企業的盈利能力不佳時,管理層面臨被處罰或者融資等壓力,有可能存在虛增利潤的行為,影響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因而財務報表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大。故假設:

        H4:盈利能力指標與標準審計意見類型正相關。

        此外,上期審計意見類型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本期審計意見的類型,上期得到非標準審計意見類型的企業本期更易得到非標準審計意見,故假設:

        H5:上期審計意見類型與本期審計意見類型正相關。

        三、研究設計與模型

        (一)樣本選取及數據來源

        本文選取了2009年深滬兩市A股市場證監會分類為制造業的上市公司,剔除了ST公司、*ST公司、數據不全的公司,總共755家上市公司作為研究樣本,所用數據來源于:國泰安CSMAR數據庫,Wind數據庫。數據處理運用Excel 2003和SPSS Statistics16.0統計軟件。

        (二)因子分析

        1.財務指標選取

        首先,從能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的財務指標入手,從中挑選出13個財務指標作為因子分析的原始指標并編號,見表1。

        2.考察財務指標是否適合作因子分析

        首先進行KMO檢驗和Bartlett球度檢驗,判斷所選取的財務指標是否適合采用因子分析提取公共因子。由表2,Bartlett球度檢驗統計量的觀測值為4.925E3,相應的概率P值Sig.=0.000,說明檢驗結果可以作因子分析。KMO值為0.704,說明各個變量之間存在較強的線性關系,根據Kaiser給出的KOM度量標準可知,所選取的財務指標適合進行因子分析。

        3.提取公共因子

        采用主成分分析法,從X1、X2、X3中提取特征根大于1的公共因子,方差貢獻率為46.423%,將這個因子命名為F1(見表3),并將因子得分保存到SPSS中(見表4)。用同樣的方法分別從X4、X5、X6中提取因子F2,從X7、X8、X9中提取因子F3,從X10、X11、X12、X13中提取因子F4。

        4.因子命名

        根據因子載荷矩陣(見表5)可以說明所提取的各因子在各財務指標變量上的載荷,即影響程度。從表中可以看出:存貨周轉率X2、流動資產周轉率X3在第一個因子上有較高的載荷,F1可解釋為營運能力因子。流動比率X4、息稅前利潤債務比X5、現金比率X6在第二個因子上有較高的載荷,F2可解釋為償債能力因子。資本積累率X8、總資產增長率X9在第三個因子上有較高的載荷,F3可解釋為發展能力因子。總資產凈利率X11、投入資本回報率X13在第四個因子上有較高的載荷,F4可解釋為盈利能力因子。

        (三)變量定義及模型設計

        1.被解釋變量:本期審計意見類型OPN。標準無保留意見取1,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取0。其中,非標準審計意見類型包括無保留意見加強調說明段、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

        2.解釋變量:代表企業財務狀況四個因子F1、F2、F3、F4。

        3.控制變量:上期審計意見類型PREOPN。標準無保留意見取1,非標準無保留意見取0。

        4.建立Logistic回歸模型如下:

        OPN=β1F1+β2F2+β3F3+β4F4+PREOPN+ε

        其中,F1、F2、F3、F4代表從選取的原始變量中提取的各個財務因子,β1、β2 、β3 、β4代表各個因子的回歸系數,PREOPN代表上期審計意見類型,ε為隨機誤差項。

        四、研究結論及局限

        從方程的回歸結果來看,擬合優度為0.453(見表6),說明模型對變量具有較好的解釋能力。從回歸結果來看(見表7),上期審計意見類型PREOPN的回歸系數最大,且在1%的水平下顯著為正,從而證明了假設H5,即上期審計意見類型對本期審計意見類型有正相關關系。這表明上年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上市公司,在本期可能仍然存在影響上年審計意見類型的重大事項,從而更容易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報告。

        盈利能力因子F4在5%的水平下顯著為正,從而證明了假設H4,即盈利能力與標準審計意見類型正相關。這表明代表盈利能力的指標總資產凈利率、投入資本回報率越大,企業的經營業績越好,越有可能收到標準意見的審計報告。

        營運能力因子F1在5%的水平上顯著為負,說明營運能力越好,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大。營運能力因子由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提取得來。一般情況下,應收賬款周轉率、存貨周轉率、流動資產周轉率越高,表明企業營運能力越強,財務狀況越好。回歸結果與預期相反,可能是由于企業出于粉飾報表的目的虛增收入,導致這些反映營運能力的財務指標分子偏大,指標偏高,從而使得各項資產的營運狀況比實際情況偏好。

        償債能力指標因子F2與發展能力指標因子F3對審計意見的影響不顯著,沒有通過檢驗,不具有研究意義。

        本文采用因子分析的方法研究企業財務狀況與審計質量的相關性,提取的因子能夠反映變量的絕大部分信息,有效削減了變量個數,克服了財務指標之間信息的高度相關和重疊問題。但是,由于在選取財務指標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人為因素,以及沒有對影響審計意見類型的非財務因素進行控制,因此本文在實證檢驗部分還有待進一步完善,以得出更加全面、客觀的研究結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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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方軍雄,洪劍峭,李若山.我國上市公司審計質量影響因素研究:發現和啟示 [J].審計研究,2004(6):38-46.

        第9篇:非持續經營的審計報告范文

        關鍵詞 審計期望差距 審計供求關系 聲譽市場

        隨著近年來審計訴訟案件的頻繁出現,注冊會計師行業出現了“信任危機”,學術界、職業界都對審計期望差距進行了探討。最早提出審計期望差距概念的足Liggio(1974),將審計期望差距定義為,獨立審計師和財務報表使用者對審計業績期望水平的差異。此后各主要發達國家都對審計期望差距進行了研究,如美國的科恩委員會調查報告(CAR,1978)指出,審計期望差距確實存在,但主要責任并不在財務報表的使用者方面;加拿大的麥克唐納委員會《公眾對審計的期望》(1988)指出,公眾對審計師責任范圍相知甚少,公眾中受到教育的多數人都認為對審計的期望和要求沒有得到滿足;英國的審計研究基金會(1989),愛爾蘭的注冊會計師協會(1992),澳大利亞的ASCPA和ICA(1994)都將審計期望差距作為主要的研究對象。

        一、審計期望差距的構成要素

        (一)國外對構成要素的分析審計期望差距是指社會對審計的期望和審計師實績業績的公眾看法之間的差距,這種期望差距稱為“審計期望一業績差距(Audit expectation-performancegap)(1993,Porter)”。具體講。審計期望差距既包括由于審計師審計能力不足而形成的差距,也包括公眾對審計職業的錯誤認識。下面引用加拿大特許會計師協會下設的麥克唐納委員會,對期望差距的構成要素進行分析(1988)。(圖1)中縱軸A代表公眾對審計的需求(期望),縱軸B代表審計人員理論上可能實現的期望水平,縱軸c代表現有的職業準則要求實現的期望水平,縱軸D代表審計人員實際實現的期望水平,縱軸E代表公眾認為目前審計人員實現的期望水平。該報告認為審計期望差可以分為四個部分,即可能的準則與現在的準則之間的差距(BC)、現在的準則與現在的業績水平的差距(CD)、公眾對審計的期望與可能的準則之間的差距(AB)、現在的業績水平與公眾對業績的認識之間的差距(DE)。其中BC、CD是合理的期望差,可以通過修訂和完善審計準則,促使審計職業界改進工作來縮小差距;AB、DE是不合理的期望差,可以通過雙方的溝通,分清審計責任和會計責任,通過共同努力有利于控制審計期望差距。

        (二)國內對構成要素的分析胡繼榮在《論審計期望差距的構成要素》中對麥克唐納委員會的期望構成要素進了修正,把縱軸B換成了現在的準則,縱軸c換成了現在可能的準則。期望差距AB是公眾對審計的需求與現在的準則之間的差距,是不可避免的,依賴與現在準則的更新;期望差距BC是現在的準則與現在可能的準則之間的差距,縮小差距依賴于審計環境的改善;期望差距CD是現在可能的準則與現在執業之間的差距,縮小差距需要提高審計業務執行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業務素質;期望差距DE是公眾對現在執業的認識與審計人員的實際業績之間存在的差距,縮小差距需要加強雙方的溝通。筆者認為,胡繼榮的分析更符合我國審計的執業環境,我國在制定審計準則是不能過分強調前瞻性,與國際慣例接軌。

        二、審計期望差距的產生原因

        (一)國外審計期望差距產生的原因分析一是公眾的誤解。審計職業界過去一直認為期望差距是因為公眾對審計職能的期望過高而造成的。Penn、Scheon、Berland聯合會2003年進行的調查表明,公眾始終認為審計師在防止舞弊方面應負有責任。但審計職業界更強調成本效益原則,審計師認為查找舞弊的成本超出了公眾公司所愿支付的審計費用,經常將發現舞弊看作是一個可能的結果或附帶的好處而不是審計的主要目標(stam Winters,2003)。因此,職業界認為要縮小期望差距就應當教育公眾,讓其理解獨立審計的性質和局限性。二是職業界自身的問題。隨著審計職業面臨的風險越來越大,公眾批評的聲音日漸高漲,審計師也應當為沒有滿足公眾的需求而受到批評。從很大程度上講,職業界對查找舞弊責任的拒絕是導致期望差距產生的導火索。Sikka(1998)認為審計期望差距是政府對會計行業最低管制和行業自律的結果,特別是職業界對自我利益的過度保護,更加擴大了期望差距。由于企業經營項目的日益復雜,普通投資者更加依賴審計師的監督和保證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因此,審計職業界要根據經營環境的變化做出反應來縮小審計期望差距。三是供需分析。審計的需求是由于信息不對稱,委托人和人的利益不一致,客觀上需要獨立的第三方審計來承擔風險降低者的角色,以協調其利益的沖突。審計的有效供給是審計環境,審計人員的勝任能力、審計技術、審計風險等因素的效用函數。由于審計結果的不可排他性,可能使審計信息的使用者采取“搭便車”行為;審計結果的不可觀察性,使審計市場的價格很難建立在可觀測的基礎上;審計結果的異質性,使審計結果具有不可加性,因此審計市場并不是有效的市場,審計供給相對于審計需求不足,審計供給與審計需求之間的矛盾是造成審計期望差距存在的經濟學動因(圖2)所示。其中不合理的審計期望差源于信息不對稱前提下公眾對審計的過度需求,合理的審計期望差源于審計的有效供給不足(章立軍,2003)。

        (二)國內審計期望差距產生的原因分析我國對審計期望差距研究的比較晚,審計師認為審計業務的主要目的是保證財務報表的公允表達,這與發達國家審計職業界流行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審計受益人卻認為審計業務還應當包括查找、發現和防止被審計企業的低效、舞弊及非法行為,這導致我國存在對審計職能認識的“期望差距”。盡管我國的經濟改革已走向了市場經濟,但政府對企業經營的控制并未放松,由于國有經濟占主導地位,可以認為目前的審計實務仍傾向于“合規性審計”。過去在掛靠單位的保護下,審計師可以避免審計失敗責任,但隨著市場經濟改革和企業經營復雜性增加,目前審計師已經面臨很多地不確定性和風險,審計法律責任也在日益增加,而且導致了更多的期望差距產生。這里借鑒Lin和Chen的論文來分析我國特殊的情況:一是審計師不恰當的行為。我國審計師的行為遠不能達到公眾期望,目前我國審計服務的可信度受到了很大的質疑,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很少能夠發現重大舞弊或非法行為,甚至我國的審計師本身都對在執行審計業務時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舞弊和非法行為沒有信心,所以審計實務必須得到改善才能彌補這一差距。二是財務報告使用人不合理的期望。我國審計受益人對審計目標的期望過高,人們期望審計師能保證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過分的審計期望可能是由過去計劃經濟下對企業經營的僵化控制所導致的,然而審計師不是政府官員,所提供的是鑒證服務,而不是代表政府行使監督職能。我國的審計職業界有必要教育公眾,使其理解獨立審計的性質和局限性,尤其是理解公共會計行業和政府審計之間的區別。

        三、審計期望差距縮小的對策

        (一)國外縮小審計期望差的對策首先,消除業績缺陷差距。業績缺陷差距主要是因為審計質量低下,未能達到審計準則的要求。可以通過法律手段或是職業界自身努力來縮小這部分差距。法律手段包括訴訟和質量復核,如近年來美國對會計行業進行了許多監管改革,主要是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Act),以完善行業自律。2002年美國國會命令成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對上市公司的審計工作進行定期檢查,并且不能替代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要求的同業復核,而是在同業復核的基礎上增加復核程序。職業界應遵守審計準則、職業道德準則,尤其要關注審計師的勝任能力和職業獨立性問題,提高審計技能以及對所有可能存在的重大非法行為保持應有的謹慎。在會計師事務所內建立質量控制制度,同時在行業內要實行同業復核,加強審計師隊伍的后續教育。美國采取的職業界措施包括:增加審計報告的內容一SAS60;業務約定書-SASl40;董事責任的聲明一SAS600;持續經營一SASl30以及對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要求。其次,消除準則缺陷差距。發達國家不斷修訂審計準則來滿足日益變化的公眾期望。如美國在20世紀80年代連續了53號到61號9項準則,這些準則合起來被稱為“期望差距準則”,為在審計中辨認、調查和報告潛在的舞弊和非法行為提供了更多具體和詳細的指南,從而幫助審計師為查找和報告舞弊提供合理保證。并且要建立多樣化審計準則制定隊伍,PCAOB是美國公眾公司審計準則和質量控制準則的制定機構,其主要成員都不是會計師,其常設咨詢機構也是由各個專業領域的專家所組成的,包括會計、審計、公司財務、公司治理以及公眾公司投資等,這樣就代表了更廣泛的利益團體,而不僅是會計師。最后,消除不合理差距。縮小不合理差距的方法是使公眾理解審計的性質和固有的局限性,可以通過教育和溝通的方式向公眾宣傳職業準則和法律界定的合理性,如1989年AICPA使用過一種小手冊形式來教育公眾,題目是“理解審計和審計報告:財務報告使用者指南”。由于審計委員會是獨立審計工作最主要的行使者,審計職業界的溝通和教育活動主要針對審計委員會展開,其內容包括財務報表審計的目的和局限性,以及管理當局應當為財務報告的呈報擔負的責任。同時還有一種溝通方式是使用清除表達審計責任的審計報告。如麥克唐納委員會曾建議提供一個更加清晰明確的審計報告,并在年度財務報告中聲明管理當局對財務報告的責任,而且審計委員會應當每年向股東進行匯報。Monroe和Woodcliff(1994)也發現增加范圍段的審計報告確實影響了審計報告使用人的看法,并縮小了很多不合理的期望差距。這種觀點也被愛爾蘭公共會計師協會所接受,將許多容易誤解的審計問題包含在審計報告中。不同措辭的審計報告對報告使用人的理解是不同的,人們應評價和設計不同的措辭來縮小期望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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