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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治措施
(一)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建立健全公眾參與機制。要將飲用水源保護宣傳教育納入當地宣傳文化教育部門工作計劃和普法教育內容,采取各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作用,把宣傳教育與生態建設、污染治理有機結合。深入開展全民環境教育活動,有條件的學校要將生態文明列入教育計劃;要深入開展“創建綠色學校、綠色社區”活動和環保志愿者行動,鼓勵成立民間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組織,進一步引導社會團體和公民積極參與各種環保活動。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各行政村在今年7月15日前必須開辟宣傳專欄,設置3-5個警示牌,10個宣傳牌;優先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開展創建綠色學校和生態村活動,到今年底前,有60%的學校通過綠色學校創建,50%的行政村達到創建市級以上生態村。各行政村村容村貌整潔,污水、垃圾得到有效處置,畜禽養殖場(戶)全部拆除到位。
(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配合單位: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教育局、環保局、衛生局、司法局)
(二)加大污染整治力度
1.整治畜禽養殖污染
(1)要立即組織對畜禽養殖拆除情況的“回頭看”檢查,查清是否出現“反彈復建”或遺漏未拆的畜禽養殖場(戶),一經發現,要立即組織拆除。
(2)認真落實市政府制定出臺的《市年養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政綜[]93號)。全市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所有畜禽養殖場(戶),都必須在今年11月30日前拆除關閉,其中東圳、外度水庫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畜禽養殖場(戶)拆除關閉工作要在今年7月31日前完成。
2.加大截污工程建設和污水治理力度
(1)要立即組織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廢水污染源普查。各相關轄區政府應在今年7月15日前完成飲用水源保護區內廢水污染源(月污水排放量在300噸以上)的普查工作,普查對象包括機關、企事業、飲食業、賓館和居住小區等。
(2)在截污工程或污水處理廠未建成投入運行之前,飲用水源保護區的集鎮要因地制宜,暫時利用山塘、濕地或山地,消納處理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放;對石材加工場等要立即責令停止生產;對污水排放量大(日排放10噸)又無法處理的飲食業、賓館,要責令停業整頓。該項工作要求在今年7月15日前完成。
(3)加快截污工程建設。要加快東圳水庫截污工程(包括集鎮區及沿線主要村莊污水收集管網)建設,要求在今年10月31日前建成投入使用。要加大白沙集鎮區到外度水庫壩后的應急截污工程建設力度,把白沙集鎮區的主要廢水污染源引出庫區排放,要求在今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運。
(4)要盡快開展白沙、莊邊、新縣污水處理及污水管網工程建設前期工作,并確保在今年12月31日前動工建設。同時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大洋、游洋、石蒼、鐘山、菜溪、社硎等集鎮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的前期工作。
(5)在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銷售含磷洗滌劑、飼料和獸藥。
3.加大生活垃圾整治和管理力度
建立和完善垃圾收集處理系統。白沙、常太、新縣、莊邊、游洋、鐘山、大洋、菜溪、社硎、石蒼等鄉鎮要配備一部后裝垃圾壓縮車,每村建設一個垃圾收集中轉站;建設具有防雨淋、防滲漏的垃圾收集集中池,做到垃圾日產日清。該項工作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
4.切實整治農業面源污染
(1)指導實施科學施肥和使用農藥。鼓勵測土配方施肥,使用低毒、低殘留農藥化肥或生態肥等。
(2)各相關鄉(鎮)政府要組織包片、包村干部,深入各家各戶,全面落實深施肥覆土措施;大力宣傳保護飲用水源的重要性、緊迫性和嚴峻性;嚴格控制運載畜禽糞便車輛進入飲用水源保護區。
5.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繼續開山種果和擴大果園面積;不得繼續營造桉樹等速豐林,對現有桉樹等速豐林要逐步改造種植闊葉樹混交林,改善林種結構。
6.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新批礦山開采項目,現有屬于金屬礦類等污染嚴重的礦山開采企業要立即關閉,其他非金屬礦類的礦山開采企業在開采期間要嚴格執行環保規定,在開采期滿后要全部關閉,并進行礦山生態恢復。
(三)加大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力度
1.制定出臺《市集中式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測體系工作方案》,把飲用水源水質監測范圍擴大到全市26個飲用水源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列入各縣(區)常規環境監測內容。
2.要加大環境監測資金投入,按照國家三級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要求,配齊監測人員,配足配夠監測用房和監測儀器設備,切實履行環境監測為環境管理服務職能。
(四)加大監管力度
1.進一步明確責任。根據《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政綜[]35號),各相關職能單位要立即行動,各負其責,切實加強監管,認真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施意見,并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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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實考評機制。各水庫(河流)管理單位要按照《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實施意見》(政綜[]34號)確定的日常考核要求,建立巡查、報告、處置制度,建立日常考核臺賬,作為市考核組年終考核和發放工作經費的主要依據。
(五)加大應急管理力度
1.各轄區政府要完善制定飲用水源水華事件應急預案,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并加強演練。
2.各水庫(河流)管理單位要根據需要配備除藻、滅藻等物資器材;東圳水庫管理局要購買除藻、滅藻船只,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解決。
3.水利部門要負責加快東圳水庫大壩加固進度,提高蓄水量,增加水庫環境容量,改善水庫水質,在今年底前完成可研報告。
(六)加大供水保障力度
1.在今年10月底前建設完成東方紅水庫引水(備用水源)工程;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金鐘水庫庫區內漂浮物和腐爛植物的清理,加強水位調度,提高水質;大力推進金供水工程建設,爭取早日投入使用,實現市區雙水源供水保障;加快烏溪水庫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確保今年底前完成立項。
2.要進一步優化東圳水庫第二取水口設計,今年底前完成工程初步設計,該工程作為2012年為民辦實事項目予以落實。
3.市自來水廠、涵江自來水廠要分別在9月30日和6月30日前完成除藻工藝改造、并正式投入運行,確保出廠水質符合要求。
4.加快自來水管網建設,提高管網覆蓋率,今年12月底前實現城區與涵江等供水廠管網并網工作,提高供水應急能力。
5.衛生部門要嚴格按規定對各自來水廠出廠水和末梢水進行監督性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確保自來水水質符合要求。
(七)其他
1.市灣控股有限公司牽頭負責,區政府、市規劃、國土資源、水利、環保等部門配合,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東圳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移民搬遷方案,今年底前完成村位于東圳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的移民搬遷前期工作;在2015年前全面完成東圳水庫一級保護區內的移民搬遷工作。
2.委托對外度水庫淤積情況的調查和對淤泥成分的監測,論證水庫淤泥清淤方案。所需資金由市財政統籌解決。
3.水利部門要在今年8月底前分別完成26個飲用水源水庫的發電、供水等調蓄方案,并督促落實。
4.根據《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補償實施意見》(政綜[]34號)的有關規定,撥付今年各有關鄉鎮和水庫管理單位應得的生態補償資金和相關項目資金,確保各項工作有足夠的資金保證。
二、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各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飲用水源所面臨的嚴峻形勢,要把飲用水源保護作為當前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抓實,要做到領導到位、措施到位和責任到位。要按照整治措施要求,盡快制定本轄區、本部門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和資金人員保障,《實施方案》要求在今年7月15日前報送市政府辦公室和市環保局備案。
(二)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各相關鄉鎮要選派干部深入各村各戶開展宣傳解釋工作,宣傳飲用水源保護的重要性和水質富營養化的嚴重性。要發動群眾從身邊做起,從生產生活做起,使保護環境成為人民群眾的共同行動。同時,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對設置污水排放口且不配合停產停業的,要從重處理,以案析法,教育群眾。
(三)落實各項整治措施。為了防控發生水華事件,根本手段就是要落實好各項整治措施。根據目前水庫水質富營養化狀況,要采取超常規的做法,盡快切斷污染源,避免“水華”事件的發生;同時要加強監督管理,防止環境違法行為的再次發生。
(四)切實加大資金投入。各責任單位要籌集資金,保證整治資金的投入。財政部門要及時撥付,并嚴格監管資金的使用,確保專款專用。
(五)嚴格執法監管、落實工作責任。認真貫徹省政府環境保護監督管理“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環保部門要認真履行環境保護統一監管職責,各相關責任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切實做好本部門、本行業的環境保護工作,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對領導不到位、措施不到位或執法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予以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為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確保全市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平政發〔2008〕185號)精神,現就我市2009年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目標
認真實施《*市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采取污染防治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切實整治水源核心保護區內(包括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主河道兩側200米陸域范圍)工業、農業和生活污染源,初步建立良好的水源保護生態屏障,進一步完善水源監測、管理和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等制度,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水廠和*水廠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努力改善水源水質,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
二、重點工作
(一)水源保護區污染源整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禁止在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等規定,開展水源保護區的污染源整治工作。
1.一級保護區內工業企業的拆除或關閉。*水廠水源一級保護區內的*市鴻聯滴塑廠、勝利拉絲廠、萬盛針織廠等3家企業年內實施搬遷或關閉。
2.一級保護區內農戶的搬遷。*水廠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及相鄰農戶共36戶,*水廠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有農戶12戶,年內制定搬遷計劃,實施搬遷。
3.*大橋港航管理檢查站(海事碼頭)的搬遷。位于杭平申線和乍嘉蘇線交匯處的*大橋港航管理檢查站是我市最主要的省干線航道監控點。抓緊研究*大橋港航管理檢查站搬遷問題,并在乍浦塘口建錨泊服務區,以解決目前乍浦港待裝船舶臨時停泊在水源保護區內的問題。同時,加強對船舶的管理,嚴格控制船舶污染。
4.二級保護區內水上加油站的拆除或關閉。目前*水廠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共有4個水上加油站,年內實施拆除或關閉。拆除或關閉前,落實含油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綜合治理方案,采用先進的油水分離處理系統和隔離系統等新技術,嚴格杜絕廢水排放;要配置圍油欄等應急設施并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5.強化水源保護區內畜禽養殖污染整治。進一步摸清水源核心保護區域內畜禽養殖場情況,年內實施拆除或關閉。對水源核心保護區域以外的畜禽養殖戶,削減養殖總量并落實污染治理設施。常年生豬存欄50頭以上養殖場落實“兩分離三配套”污染治理要求,并加強治理設施的長效管理,確保正常運行;小規模畜禽散養戶開展“生態養殖模式”試點,進一步減輕畜禽養殖對水源的影響。
(二)水源保護區河道整治
1.河道疏浚。實施鹽平塘支流南市河、施家木橋港、金錢河、北河溇、春泉河、黑魚漾港,以及*塘支流豐收河、大寨河、紅廟港、前港河、前港東河、西塘港、鹽船河的生態疏浚工程,對每條支流與主河道連接口起向內1公里范圍進行疏浚,疏浚河道總長度13公里。
2.河道保潔。落實河道保潔長效管理機制,將河道保潔范圍擴大到整個水源保護區,不留死角。
3.水源地生態修復。開展水源地生態修復試點工作,在水廠取水口附近水體,采用生物修復技術控制藻類及氮、磷污染。同時,創造條件在水源地建設一定范圍的生態濕地,配合水生高等植物群落進一步提高水源地生態自凈功能。在一級保護區兩側陸域建設生態防護帶,起到保護水體、美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景觀等作用。
(三)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
在開展水源地污染源整治和生態修復試點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辦法》的規定,加強水源保護管理,并開展水源保護區劃界工作,按《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標志技術要求》(HJ/T433-2008)設置水源保護區標志,切實做好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工作,年內基本完成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任務。
(四)水源保護區監控和應急預警體系建設
1.水源地水質監控。在水源保護區合理布設監控斷面,監視水源地水質變化,每月監測一次,一月份和七月份監測29項指標,其余月份監測13項指標。年內對*水廠、*水廠兩個取水口水質開展一次全分析(包括地表水基本項目24項,水源地補充項目5個,水源地特定項目80個)。強化飲用水源地水質預警監測,進一步完善上游來水水質預警監測機制。
2.提高環境應急預警能力。從環境污染、自然災害和其它因素等方面入手,詳細摸清鹽平塘、*塘流域各類污染源的事故隱患點,掌握穿越水源保護區道路、橋梁等事故敏感地點,加強水源地污染事故防范。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和演習,檢驗反應速度,提高反應質量,保證應急預案的落實,并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修訂應急預案,以保證其有效性。加強應急設備的檢修和維護,確保應急設備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相關部門和鎮、街道要把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列入重點工作日程,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全面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職責,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有序推進水源保護工作。
一、工作目標
搶抓當前疫情形式穩定向好的有利時機,強化底線思維、風險意識、問題導向,抓緊補齊短板、強弱項、堵漏洞,推進應對可能發生的肺炎疫情防控各項準備,及時發現和有效處置突發性疫情,有效遏制疫情傳播和擴散,配合好上級部門疫情防控和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恢復。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應急指揮體系
按照局疫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常態化防控疫情實施方案以及城局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日常工作指揮部實施AB角制度,堅持疫情防控領導體制、指揮體系、工作職責不變,堅持常態化防控和應急處置相結合,針對可能發生的疫情防控任務,迅速響應、積極配合上級部門。
(二)加強高風險人群管理
結合上級關于常態化疫情管控要求和局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加強高風險人群的備案、登記、上報管理工作;堅持好、規范好吉祥碼掃碼登記工作,針對監管企業人員流動大問題,定期做好人員備案督導檢查工作,隨時做好應急準備,確保突發疫情時,人員來去明確。
(三)做好應對準備
1.抓好加強城區市容市貌巡查工作,對流動攤販、早市、夜市等中小場所的風險防范,規范衛生清理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確保不出現紕漏。加強城管隊員健康管理和監測。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
2.抓緊好城區環境衛生工作,把環境衛生整治作為常態化疫情防控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全面提高環境衛生質量,時刻保持城市市容環境整潔、文明、有序。加強城區公共衛生間的通風、清潔和消毒工作,加強垃圾清運和環衛保潔。加強環境衛生保潔,強化垃圾處置管理,及時清運垃圾,全面清理積存垃圾,杜絕環境衛生死角盲點,及時完成垃圾場的覆蓋工作。加強環衛工人健康管理和監測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環境衛生管理中心
3.抓好景觀帶、各大公園、游園的人流管控工作。對景觀帶、植物園以及街頭游園進行管理,加強游園的清潔和消殺工作,加強園林綠化工人的健康管理和監測。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園林管理中心、公園管理中心
4.抓好市政基礎設施維護工作,安排專人每天準時到達污水廠及污水泵站以及污水管線進行防滲防漏巡查,監督生產運行及疫情防控工作,在封閉的車間安裝強制排風設備,使空氣強制流動;在易發生污水飛濺的設備(污水泵、格柵,砂水分離器,脫水機等)前,增加防護罩;增大除臭風機功率,形成負壓,微生物不能停留聚集,盡量避免在生物曝氣池上加裝封閉設施,加裝的封閉保溫設施的要配置大型的除臭通風設備,保持曝氣池上的空氣流動等工作人員要注意工作服要保持及時的清洗和整潔,同時做好工作人員健康監測和體溫登記工作。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市政設施維護管理中心
5.抓好景區管理和景區工作人員疫情防控工作。加強海龍湖景區的日常防控管理工作,做好常態化清潔和消殺,做好人員聚集時的勸導工作,加強景區管理人員的體溫登記和健康監測。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
6.抓好監管企業防控工作。按照前期企業復工復產實施方案,加強監管企業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人員健康監測和體溫登記工作,常態化實行健康掃碼制度,確保所監管的企業防控工作到位。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工程科
7.加強局辦公場所的防控工作。要做局大樓內辦公場所的衛生清潔和消殺工作,提高辦公人員公眾健康素養,對辦公場所實行每2小時通風制度,勸導職工佩戴口罩等健康防護意識。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局辦公室及各基層單位
8.抓好健康碼使用管理工作,繼續使用“碼上行動”APP對進入公共場所人員實行掃碼管理,實行不掃碼禁止入內制度,做好相關人員體溫登記。
責任領導:
責任部門:局辦公室及各基層單位、監管企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責任領導及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加強組織領導,直接指揮疫情防控工作機制,主動謀劃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時協調、解決疫情防控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壓實責任,確保各項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見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責任領導及基層單位主要負責要適時對本單位及監管企業疫情防控準備工作開展明察暗訪,經常性開展自查自糾,確保常態化疫情防控和突發疫情防控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0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堅持在縣衛計局和市衛生監督局的正確領導下,以醫療衛生監督、生活飲用水衛生、公共場所衛生以及傳染病防治監督為重點,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積極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現將我所2019上半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衛生行政許可情況
1、受理情況: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25家,托幼機構衛生保健服務許可7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4家,放射診療許可1家。2、發放情況:本年度上半年共計新發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24家。住宿場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發場所14家,其中理發店10家、美容院4家;浴池1家;候車室1家。本年度上半年全縣共計變更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1家(書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計新發黑龍江省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合格證6家,復核黑龍江省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合格證1家。共計新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4家。共計新發放射診療許可1家。
二、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情況
1、公共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工作 我縣目前有各類公共場所164家,(持合格有效健康證392人),其中住宿場所59家,美容美發場所92家,沐浴場所5家,歌舞廳4家,書店1家,游泳館1家,影劇院1家,候車室1家。積極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工作 我縣各類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109家,衛生信譽度等級均為c級。其中住宿場所59家,應量化分級管理47家,已量化分級管理47家,量化分級管理率達100%,美容美發92家,應量化分級管理53家,已量化分級管理53家,量化分級管理率達100%,沐浴場所5家,應量化分級管理5家,已量化分級管理5家,量化分管理率達100%,歌廳4家,應量化分級管理4家,已量化分級管理4家,量化分級管理率達100%。全年共監督管理各類公共場所164家,監督檢查各類公共場所170人次,監督管理覆蓋率達72.5%,建立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檔案161家,建檔率達100%。 開展市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單位、農村小型集中供水單位監督監測、建檔、量化管理工作 目前,轄區市政集中供水單位1家,該凈水廠建檔并進行量化評級,其信譽等級為c級,量化分級管理率為100%,凈水廠14名直接管供水人員都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證明上崗從業,持證率達100%,凈水廠配備水質檢測化驗室,每月按時對出廠水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上報衛生監督所存檔備案,其所使用的涉水產品有衛生許可批件。二次供水單位43家,建立檔案43份,建檔率達100%,由于43家二次供水單位衛生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規范,不具備辦證條件,目前均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積極開展農村小型集中供水設施的監督檢監測工作,監督檢查農村小型集中供水單位34自然村,下達整改意見書34份。其中百噸以上千噸一下集中供水單位3個自然村。農村小型集中供水單位的衛生監督已納入衛生監督協管范疇。
2、醫政衛生監督 我縣正常開展診療活動的醫療機構有80家,縣級醫療機構4家、鄉級醫療機構11家(衛生院)、村衛生所(衛生室)44家、個體診所7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家、企事業診所13家。監督檢查情況:一是貫徹落實省市縣《藍盾行動實施方案》的要求,進一步加大整頓醫療市場打擊非法行醫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處無證行醫案件2件、現結案一件罰沒款人民幣貳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轉交給衛鍵局給予處罰。二是開展醫療機構監督檢查:上半年監督檢查縣級醫療機構4家、鄉級醫療機構11家(衛生院)、村衛生所(衛生室)27家、個體診所7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家、企事業診所 13家,共計63家,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有醫療機構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和超診療的違法行為,根據局精神對違法醫療機構13家給予了警告處罰。三是嚴厲打擊非法采供血違法行為,監督檢查中未發現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開展“保健”百日行動監督檢查工作 此次檢查出動衛生監督員82人次,按照工作要求監督員共排查了各類會館、社區、廣場、公園等密集場所共計40個(家),未發現有開展中醫、中藥診療活動的行為。
3、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 上半年共檢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63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家。消毒隔離制度落實
建立有消毒隔離組織、制度,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和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開展了消毒與滅菌效果監測工作,消毒和滅菌效果均達到要求,消毒效果監測合格率達到100%。并對醫護人員進行消毒隔離知識培訓,嚴格執行消毒產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醫療器械均達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滅菌。醫療廢物監督情況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各醫療機構產生的醫療廢物能夠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要求實行分類、收集,醫療廢物交接、運送、暫存及處置內容登記完整,設置有醫療廢物管理的監控部門及專兼職人員,建立有管理責任制,制定醫療廢物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都使用專用有標識的黃色包裝袋和利器盒,建立有醫療廢物暫存設施并符合要求。無在院內丟棄或在非貯存地點堆放醫療廢物的情況。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院設有醫療廢物暫存間,縣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疾控中心、城區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西興鄉衛生院、孫吳鎮衛生院、四家個體診所和十三家企事業衛生所產生的醫療廢物分別轉運至縣人民醫院或縣中醫院暫存,縣人民醫院和中醫院將收集的醫療廢物集中轉運至黑河市凈城醫療廢物處理廠進行處理,并嚴格執行轉運三聯單制度,其余各醫療機構均自建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并能及時焚燒處理。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一家企事業衛生所對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口腔器械未放入專用利器盒內,對其進行警告、罰款人民幣2000元的行政處罰。我縣人民醫院和縣中醫院建有醫源性污水消毒處理設施。縣中醫院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轉,建立有污水處理管理制度和污水處理意外事故應急方案,配備污水處理工作人員,并經過相關培訓,但因無相關設備未開展污水消毒效果監測。縣人民醫院污水處理設施運轉正常,建立有污水處理管理制度和污水處理意外事故應急方案,配備污水處理工作人員,并經過相關培訓,但因無相關設備未開展污水消毒效果監測,傳染病門診、留觀室和病房無污水局部消毒處理設備設施。
4、職業放射衛生監督 職業衛生 我縣職業健康檢查機構1家,雙隨機抽查中未抽檢,但進行了正常的日常監督,監督覆蓋率達到100%.在檢查見到了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有專人、專柜保管,職業健康檢查設備正常運轉;取得黑龍江省職業病診斷醫師培訓合格證11人。2019年4月25日以健康中國 職業健康同行為主題在人民廣場進行了宣傳活動并發放宣傳冊。放射衛生 2019年上半年對我縣放射診療單位2家,監督覆蓋率達到100%,辦證率100%,(由于各鄉設備的落后和其他原因今年未開展放射診療工作,均開具證明)。放射工作人員佩戴個人劑量劑達到100%,個人健康檔案建檔率100%。各醫療機構對放射診療場所配置了工作人員防護用品(鉛圍裙等)及受檢者的防護用品。
5、衛生監督協管工作 上半年對十二個衛生協管站檢查中,孫吳縣各衛生監督站掛牌齊全,建立健全衛生監督協管組織制度,均設有辦公用房,其房屋有的衛生監督站小于20平方米,站長、副站長均達到職位要求,協管員達到2名.均未配置電腦等協管專用設備。十二個衛生監督協管站工作職責基本落實,都建立健全完善年初計劃、季度計劃及小結、能夠按時限開展衛生監督協管巡查工作、及時上報巡查違法信息。衛生監督協管巡查信息報告率百分百。個別衛生監督協管站未按照建檔情況,各行業監督頻次開展巡查工作。
6、學校、母嬰衛生監督工作全縣共有學校17所,其中城鎮8所,農村9所;托幼機構21所。為提高教育機構衛生保健工作水平,確保兒童身心健康,5月20日,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教體局等10個單位對縣內21家托幼機構進行衛生保健聯合檢查,結合春季傳染病高發期的工作實際,特別是今年春季氣候異常,布置工作,認真細致逐項檢查,避免工作有漏項、有缺項、有死角,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檢查中發現,各個托幼機構重視傳染病防控、飲用水安全。衛生組織機構建立健全,衛生管理制度規范上墻。制定了清洗消毒制度、都建立了傳染病應急預案、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因病缺勤制度和病愈復課診斷、晨檢制度,并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確定傳染病疫情報告人和公共突發事件報告人,做好相關記錄。備有有效消毒劑,能夠按照消毒配比對教室、樓梯、玩具、門把手進行消毒。傳染病衛生管理工作落實到位。對托幼機構的加強衛生宣傳教育和健康教育,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督促他們養成“洗凈手、喝開水、吃熟食、勤通風、曬衣被”的良好的衛生習慣。在每日的晨檢的時候,重點注意觀察學生是否有發熱、咳嗽、手足口腔是否有皰疹等現象,一經發現立即隔離,通知家長將學生帶離學校治療。并做好登記,上報縣疾控中心和縣衛生計生監督局。此次檢查工作,使各個托幼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制定更加規范化,對規章制度執行更加自覺和積極,廣大教師和孩子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更加安全、舒適和美好,盡量減少春季傳染病的發生。
7、計劃生育衛生監督
按照市衛健委《2019年黑河市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監督抽檢計劃》的要求,針對全縣計劃生育工作進行衛生監督,檢查中發現孫吳縣人民醫院和婦幼保健院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獲得母嬰保健執業許可證;從業人員取得母嬰保健考核合格證的人員數分別是14人和7人。符合國家要求,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審批的計劃生育服務項目及業務范圍依法開展計劃生育服務,在醒目位置張貼“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標語,到縣人民醫院、婦幼保健院檢查,沒有發現有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非醫學需要人工終止妊娠等行為。加強《出生醫學證明》、《婚前醫學檢查證明》等法律證件的管理和使用。
8、法律法規宣傳培訓,強化衛生監督執法
上半年,我局組織監督執法人員采取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的方式,系統學習行政強制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明確了監督執法范圍和職能職責,熟練掌握監督執法程序、醫療服務監督管理、監督執法調查取證等方面知識。開展全體監督員法律法規及業務知識培訓學習4次。積極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及其它宣傳活動向社會發放宣傳單1000余份,宣傳手冊500余冊,接受群眾咨詢100余人次。上半年,按一般程序的處罰案件2件,罰款人民幣4300.00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按照上級部署及時做好信息上報工作。。
2、強化非法行醫與非法采供血的打擊力度,繼續嚴肅查處非法行醫行為。加強衛生監督協管工作全面推進。
3、開展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記分管理。對轄區內各級醫療機構進行《醫療廢物處置專項檢查》工作。
4、加強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執法。一是加強公共場所日常性監督檢查;二是開展衛生監測;三是開展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
5、加強對醫用放射診療機構監管。
堅持行政引導、包銷水量,市政府根據BOT合同的要求,將包銷水量的任務分解各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中心城區售水企業,由各鎮(區)與本轄區的售水企業簽訂協議,具體落實售水任務;堅持政府投入、屬地管理,各鎮(區)負責本轄區內的配套管網、廠區等供水設備、設施的管理;堅持屬地經營、產權不變,區域供水工程受益鎮(區)的所有自來水廠全部停止制水,改為單一售水,其經營范圍、企業債權債務均維護現狀不變,由政府授予售水特許經營權。同時,自來水廠要按照簽訂的供水、售水協議進行售水,其制水設備、管道設備的維護、保養費用在水價中列出專項費用,予以支出。
二、運行管理范圍
區域供水一期工程供水受益區覆蓋鎮(區)。隨著二期工程實施運行后,覆蓋范圍將進一步擴大。
三、運行管理模式
由市政府與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中心城區供水企業簽訂用水服務協議;各鎮(區)負責與轄區內售水企業簽訂售水協議,收取售水費用交市建設局下屬的區域供水監督管理處,由監督管理處與投資企業水務有限公司結算費用。
四、運行管理職能
1.市建設局
市建設局代表市政府具體負責區域供水的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具體承擔以下職能:
(1)負責區域供水運行監督管理。
(2)負責將年度包銷水量任務和計劃分配到各鎮(區)和市中心城區供水企業,與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中心城區供水企業簽訂年度供水包銷合同(協議)及安全供水責任狀,并對各鎮(區)、市中心城區以及水務公司供水、售水運行情況進行考評,定期向市政府報告運行管理狀況。
(3)負責按合同(協議)收取各鎮(區)和市中心城區售水企業售水費用,設立售水資金財政專戶,每月按時結算給水務有限公司。
(4)負責編制全市區域供水應急處置預案,確保安全供水。
(5)協調處理各鎮(區)、市中心城區供水企業、水務有限公司售水、供水設施維護、管理中出現的各類矛盾。
(6)履行市域范圍內保護區域供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管理過程中的行政執法工作。
2.各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1)負責轄區內供水設施運行安全管理。按照市有關要求落實好供水設施安全管理的具體措施,協助查處有關破壞供水設施的行為和供水設施管理辦法明確的禁止事項。
(2)負責與市區域供水監督管理處簽訂年售水服務協議,并按規定要求完成年度售水任務,按時足額上繳售水費用。
(3)負責對轄區內的售水服務企業的運行管理,指導、幫助售水企業擴大轄區內的售水范圍,提高售水總量;督促鎮供水企業維護轄區內的供水設備、設施,確保安全供水。
(4)受市建設局委托,負責本轄區售水服務范圍內違章、違規用水的查處。
(5)負責編制轄區供水應急處置方案,督促轄區內售水企業保持原有制水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隨時啟用。
3.中心城區售水公司(供水銷售中心)
(1)負責中心城區供水服務范圍內供水設施的安全管理、維修和養護,確保安全供水。
(2)負責與市區域供水監督管理處簽訂售水服務協議,并按時按規定要求完成年度售水任務,足額上繳售水費用。
(3)負責編制中心城區供水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并按應急預案要求對企業原有制水設備的維護、保養,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態。
4.水務有限公司
(1)負責按BOT合同及新的用水標準要求提供足量、合格的自來水。
(2)負責企業投資建設范圍內各類供水設施、設備的運行管理。
(3)負責對取水頭部、凈水廠區、增壓泵站、輸水主管線的巡查、維護、養護,及時發現并制止對輸水主管線破壞或危害的行為。
(4)負責編制供水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并按規定和要求建立專職養護、維修隊伍,保持供水設施和設備處于完好狀態,確保安全供水。
(5)負責履行與市政府簽訂的BOT合同的相關義務。
(6)負責按飲用水水源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區的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五、運行管理措施
1.強化思想認識。實施區域供水是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的一項民心工程,是保障全市人民飲用水安全、提高生活質量、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各鎮(區)及各售水企業要從關注民生、關注全民健康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飲用水管理的重要意義。要通過強有力的宣傳發動,讓廣大村(居)民充分認識到飲用水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強化監督、指導,充分發揮各級行政組織在推進區域供水中的重要作用;通過內部挖潛,強化管理,進一步提高售水企業的服務質量,進一步擴大村(居)民的用水總量,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
2.強化組織領導。實現區域供水后,有利于提高水質,改善村(居)民生活質量。市建設局要迅速組建市區域供水監督管理處,并細化目標,細化任務,制定、完善相關運行管理、考核監督辦法,切實履行市政府賦予的職責;各鎮(區)及相關供水、售水企業也要組建相應的運行管理班子,明確專人負責,確保管理機制運行順暢。
第一條 為保護和改善生活飲用水源的水質,防治水污染,保障群眾身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縣集中式供水水廠和規劃建設水廠依法劃定的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備用水源保護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 飲用水源的保護工作實行屬地管理,除縣城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保護工作由縣環保局牽頭負責外,其他范圍的飲用水源保護管理工作由鄉鎮為主、部門配合。各鄉鎮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區域飲用水源保護辦法。
第四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轄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經濟建設、城鎮建設的規劃管理,使經濟建設、城鎮建設與飲用水源保護協調發展。
第五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積極創造條件,擴大城鎮集中供水范圍、供水人口,減少分散式生活飲用水取水點。對依法劃定的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要予以公示,清除飲用水源保護區水域的水面污染物,并在飲用水源保護區設立界碑。
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飲用水源的義務,并有對污染和破壞飲用水源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控告的權利。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企事業各單位應當重視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對飲用水源保護的意識和法制觀念。對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縣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部門職責
第七條 縣政府成立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全縣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制訂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應急預案,在飲用水源受到污染,危及供水安全時,應當及時發出公告,保障應急供水,責令造成污染的有關單位和個人,采取停止生產、停止排放污染物等緊急措施。縣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飲用水源的監督管理工作。
(一)縣環境保護局:對全縣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具體職責:貫徹國家有關飲用水源保護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飲用水源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飲用水源所在地人民政府編制飲用水源保護區劃方案,劃定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編制飲用水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工作;牽頭查處污染飲用水源的違法行為和事故;協調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二)縣規劃和建設局:負責縣城排污管網、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及供水設施的管理;指導各鄉鎮做好飲用水源保護區建設與保護及其他飲用水源地的規劃管理;建立飲用水源污染預警機制,發現飲用水源污染,及時報告縣人民政府;在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保障應急供水,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水污染事故;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批要符合飲用水源保護的規定;督促建筑工地做好飲用水源保護工作。
(三)縣衛生局:負責飲用水源衛生質量的監督、監測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處理飲用水源污染事故,防止和控制因水源水污染引起的疾病發生和蔓延。
(四)縣水利局:負責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合理配置水資源;對飲用水源地的水土保持工作實施監督管理;依法督促檢查河道采砂工作,河道采砂要符合飲用水源保護的規定;配合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水污染糾紛;將防汛防旱工作、水文工作與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相結合。
〖1〗
(五)縣發展和改革局:把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搞好飲用水源保護與經濟建設、城鎮建設的協調平衡工作;投資項目審批要符合飲用水源保護的規定。
(六)縣經濟和商務局:指導從產業結構調整上解決飲用水源安全隱患;指導和規范工業企業環境行為,依法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能力和設備,推行清潔生產;配合有關部門解決企業排污與飲用水源保護問題。
(七)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監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處置的安全監管;協調配合處理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確保飲用水源安全。
(八)縣林業局:負責飲用水源涵養林等植被的保護和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九)縣畜牧局:負責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畜禽養殖場和屠宰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畜禽養殖場和屠宰場的污染治理及搬遷、關閉工作。
(十)縣國土資源局:優先安排飲用水源保護工程用地和易地發展用地;飲用水源地周邊土地的管理要符合飲用水源保護的規定。
(十一)縣財政局:加強對水資源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將水源保護經費納入預算,確保投入到位。
(十二)縣文體旅游局:負責對旅游景區飲用水源污染的監督管理;旅游項目開發要符合飲用水源保護的規定。
(十三)縣工商局:在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新建項目必須進行并聯審批,未經有關部門前置審批不得核發營業執照,對已發營業執照,但不符合飲用水源保護規定的,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十四)縣公安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安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儲存、處置的安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飲用水源污染事故。
(十五)縣供電公司: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飲用水源污染事故查處工作,對不符合飲用水源保護規定的需關閉企業根據相關行政部門的要求采取強制斷電措施。
(十六)其他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按照《四川省生活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的要求做好相應工作。
第三章 保護范圍
第八條 全縣城鎮(集鎮)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劃定和保護,根據我縣城鎮(集鎮)飲用水取水的方式及保護要求,其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為: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和備用水源保護區。由縣環境保護局、鄉鎮人民政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方案,分別報縣人民政府、德陽市人民政府批準,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劃定的各類水源保護區均應得到有效的保護。
第九條 新建或遷建自來水廠,需移動取水口時,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依法進行相應調整。
第四章 保護措施
第十條 飲用水源保護的總體目標是:確保飲用水源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保障飲用水清潔、衛生、安全。
第十一條 在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改建項目應當削減污染物排放量;
(二)禁止設置污水排放口;
(三)禁止堆放、填埋、傾倒、使用劇毒、高殘留農藥等危險廢物及工業廢物、生活垃圾、糞便、建設工程渣土和其他廢棄物;
(四)禁止設立劇毒物品倉庫、廢物回收場、加工場和堆棧;
(五)禁止破壞飲用水源涵養林、護岸林以及與飲用水源保護相關的植被;[2]
(六)禁止破壞飲用水源的開山采石、采砂和圍水造田;
(七)禁止新建、擴建、改建規模化畜禽等動物養殖場、屠宰場;
(八)禁止使用炸藥、有毒物品捕殺動物;
(九)風景區(點)應當設置生活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理設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源;
(十)運輸劇毒物品的,應當經公安機關批準,并采取有效的防滲、防漏、防擴散等措施;
(十一)存放、運輸和使用酸液、堿液、油類、農藥、化肥以及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源的物品,應當采取防溢、防滲、防漏等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源;
(十二)禁止從事畜禽等動物養殖;
(十三)法律、法規有關飲用水源保護的其他規定。
第十二條 在用飲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除遵守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飲用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二)禁止向飲用水源水域排放污水;
(三)禁止建設輸送污水的渠道;
(四)禁止設置油庫和建立墓地;
(五)禁止從事洗滌、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源的活動。
第十三條 對現已存在的不符合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設施和生產活動按照第三條確定的職責劃分由縣環境保護局或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牽頭,有關部門配合,開展聯合整治,根據實際情況限期拆除或停用。
第十四條 在生活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一切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必須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未經環評批準,各鄉鎮、部門不得批準設立新的項目。
第十五條 備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新建、擴建項目應按生活飲用水源管理要求嚴格控制。在開工建設供水設施后,必須停止違反生活飲用水源管理要求的活動,拆除有關設施。
第十六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飲用水源保護規劃,積極籌措資金,根據當地實際負責組織建設本轄區內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飲用水源保護區的土地、建(構)筑物及其他設施出租給他人從事本辦法禁止的生產經營項目和活動。
第十八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監督指導本轄區內的自來水廠建立飲用水源保護管理制度,建立飲用水源保護長效管理機制。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污染物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或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未依法劃定為飲用水源保護區的農村集中取水點及其他集中取水點應根據實際情況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的管理措施。
湖南常寧水口山經濟開發區生態環境管2020年度自評估報告
一、園區概況
湖南常寧水口山經濟開發區位于衡陽市常寧市區(縣),園區代碼S437011,園區級別為省級工業園區,主導產業有色金屬冶煉與深加工產業(水口山工業園)和機械制造、電子信息、農產業加工(宜陽工業園),核準范圍面積8.7958(其中水口山工業園7.0015,宜陽工業園1.7943)km2,園區規劃環評批復(含調擴區、跟蹤評價)情況已審批,批復文號湘環評函﹝2017﹞29號。
園區經濟發展概況:水口山經濟開發區為湖南省重點開發區、湖南省發展戰略重點“一點一線”中心地帶、湘南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主要承載地、國家級循環化改造示范試點園區 、全省唯一的有色金屬化工園區 ,1994年3月經省政批準為省級開發區(湖南首批28個省級開發區之一 ),2006年9月經國家發改委公告保留為省級開發區。
2020年園區技工貿總收入330億元,同比增長16.47%;工業總產值324億元,同比增長16.07%;完成稅收7.5億元,同比增長24.62%;完成固定資產投資48.9億元,完成招商引資25.6億元。
截止到年底,園區已入園企業數量42個,其中,上一年度末已入園企業數量0個,本年度內新入園企業數量 個,本年度清退企業數量0個。園區內已完成環評批復手續企業數量23個,本年度新增項目環評批復0個,無環評批復的企業有0家。園區內已完成環保竣工驗收手續企業數量17個,本年度新增環保竣工驗收企業數量0個,未完成驗收的有25家。園區內已完成應急預案備案手續企業數量13個,未完成應急預案備案的企業有29個。園區內已取得排污許可證企業數量13個,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許可證企業的情況,是。
園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化學需氧量 593.47 t/a,氨氮 125.21 t/a,二氧化硫 899.897 t/a,氮氧化物 358.624 t/a,VOCs / t/a,鉛及其化合物 4.79 t/a,汞及其化合物 0.01 t/a,顆粒物 163.35 t/a,。
二、環境管理情況
(一)規劃環評批復要求落實情況
表1 環評批復要求落實情況
序號
環評批復要求
實際情況
是否落實
1
嚴格按照經環評優化的功能區劃進行開發建設,落實生態隔離帶的建設和控規要求,按園區管委會提出的《水口山工業園區區域環境整治方案)》,在園區規劃的三類工業用地外圍設置1km的規劃控制距離,其內不得新增建設學校、醫院、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型建構筑物;控規范圍內現有居民根據后續引進具體項目環評確定的環境防護距離實施搬遷安置;地方政府應協調相關部門后續進一步落實園區周邊農業規劃、農田結構、種植結構等調整工作,有色冶煉區規劃控制距離內禁止種植食用部位易富集重金屬農作物。
水口山工業園內不設生活居住區,依據周邊集鎮區統一規劃配套生活服務區和拆遷安置用地。
嚴格按照規劃環評優化的功能區進行開發建設,嚴格落實生態隔離帶的建設和控規要求,水口山園區規劃的三類工業用地外圍設置1km的規劃控制距離,區域內不設生活居住區;宜陽工業園不建氣型污染嚴重的項目。
已落實
2
嚴格執行企業準入制度,入園項目選址必須符合總體發展規劃、用地規劃、環保規劃及產業規劃要求,不得引進國家明令淘汰和禁止發展的能耗物耗高、環境污染嚴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建設項目;管委會和地方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必須按照報告書提出的園區準入負面清單的要求做好項目的招商把關,在入園項目前期和建設期,必須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推行清潔生產工藝,其排污濃度、總量必須滿足達標排放和總量控制要求;加強對現有已入園企業的環境監管,對不符合產業定位的常寧市華駿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實施搬遷。
園區嚴格按照規劃環評批復要求審核入園企業是否符合園區產業定位,是否符合園區各類規劃要求,列出園區準入負面清單,嚴把招商引資關。入園項目前期、建設期和運營期,嚴格執行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加強日常監管,力推企業開展清潔生產工作,使企業排污濃度和總量達到相關要求。
已落實
3
嚴格執行《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園區不得新增涉重金屬水污染物排放量;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則優化區域排水方案,水口山工業園區生產、生活廢水分別通過污水管網收集后排入園區工業、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湘江,對其中涉重金屬廢水按項目環評要求執行;銅鉛鋅產業基地工業廢水必須落實零排放要求,對不能直接回用的工業廢水必須經深度處理后在企業內部消納,嚴禁進入各類自然水體;宜陽工業園產生廢水通過管道收集進入到園區擬建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潭水;加快各分園區排水管網、宜陽工業園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度,在管網及相應污水處理廠建成接管運營前限制水型污染企業引入;園區管理機構應對耗水量大的企業實施新水定額管理,制定有效的調節措施提高企業水資源重復利用率,減少廢水排放總量。
園區嚴把涉重金屬水污染排放企業審核關,涉重金屬水污染排放的項目一票否決。目前正在開展園區“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摸底調查,為后期制定優化的區域排水方案打下堅實基礎。同時,水口山園區工業污水處理廠正在實施技術改造工程,水口山園區生活污水處理廠改擴建二期工作正在實施過程中,宜陽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預計年底建成運營。
已落實
4
加強經開區大氣污染防控措施。宜陽工業園禁止引進氣型污染大的企業和項目;園區管理機構應加強管理,各分園區新引進企業必須采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并對現有企業進行能源結構清潔化改造。加強企業管理,對各企業有工藝廢氣產出的生產節點,應配置廢氣收集與處理凈化裝置,做到達標排放;加強生產工藝研究與技術改進,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工藝廢氣的無組織排放,入園企業各生產裝置排放的廢氣須經處理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合理優化工業布局,并在工業企業之間設置合理的間隔距離,避免不利影響。
通過合理優化企業布局,避免氣污染對企業的相互影響。通過建設安裝空氣小微站,對水口山園區空氣質量進行隨時監控,針對空氣質量隨時開展相應環保管理措施。引進天然氣站項目,并要求園區各企業必須采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加強企業監管,應用在線監控,促使企業做到達標排放。
已落實
5
做好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轉運、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建立統一的固廢收集、貯存、運輸、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的運營管理體系。推行清潔生產,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加強固體廢物的資源化進程,按循環經濟要求進一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規范固體廢物處理措施,對工業企業產生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固廢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嚴防二次污染。規范園區各企業的危廢暫存場所建設,確保滿足防風、防雨、防滲要求,防止危廢流失。
已建成園區生活垃圾中轉站,規范園區生活垃圾的收集、轉運和無害化處理。已建成園區危廢處置中心,針對園區產生的危廢進行無害化處置。加強園區固廢處置場所監管,確保穩定正常運營。
已落實
6
園區應統籌相關規劃、社會關系、拆遷、輿情等協調工作;建立專職環境監督管理機構,加強環境風險預警、防控、應急體系建設,建全環境風險防控管理工作長效機制,加強風險管理,落實防范措施。建立有效的化學品環境風險防控系統和有效的攔截、降污、導流等設施以及涉重三廢的風險應急管理辦法,制定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和設施建設,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并定期有針對性地排查環境安全隱患,有計劃地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全面提升園區風險防控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嚴防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園區已統籌相關的協調工作;已建立專職環境監督管理機構,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全面提升園區風險防控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做好嚴防環境風險事故發生。
已落實
7
嚴格落實經開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措施。按照環評預測分析和地方環保局意見,至規劃期末(2020年)
已嚴格落實經開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措施。
已落實
表2 園區規劃環評要求的年度自行監測計劃落實情況(環境質量)
環境
要素
監測點位
監測時段或頻次
監測因子
落實情況
大氣
環境
朱陂村、水口山子弟學校、新華村、千家村
每半年1次
SO2、NO2、PM10、PM2.5、TSP、氟化物、硫酸霧、硫化氫、鉛、汞、砷、鎘、鉻等
已落實
地表水
康家溪、曾家溪、宜水、潭水
每年1-2次
pH、COD、BOD5、SS、氨氮、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總磷、石油類、糞大腸菌群、氟化物、揮發酚、Cu、Zn、Pb、As、Hg、Cd、Cr6+等
已落實
地下水
金銅廠區內、
朱陂塘組等
每半年1次
氨氮、pH、總硬度、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氯化物、硫酸鹽、揮發酚、氰化物、高錳酸鹽指數、氟化物、溶解性總固體、鉛、鎘、砷、汞、六價鉻、鐵、錳等
已落實
噪聲
環境
各企業廠界、
居民點
每半年1次
連續等效A聲級
已落實
土壤
新同村、雷公塘、田州村、千家村
每3年1次
pH、銅、鋅、鉛、砷、汞、鎘、鉻、鎳等
已落實
生態
環境
由專業調查機構視具體情況而定
每3年1次
動植物資源、植被、土地利用、景觀環境、水土流失及農業植被有毒有害物質殘余等
已落實
表3 園區規劃環評要求的年度自行監測計劃落實情況(污染源)
污染源名稱
監測項目
監測頻次
落實情況
廢氣
各類爐窯煙氣
SO2、煙塵、粉塵、鉛、砷、鎘
每季度一次
已落實
鍋爐
SO2、煙塵、粉塵、氮氧化物
每季度一次
已落實
工藝廢氣
鉛、砷等
每季度一次
已落實
廢水污染源
廢水處理站排水
廢水量、pH 、COD、石油類、氨氮、揮發酚、總磷、重金屬
廢水量和COD、重金屬在線監測;其它項目每天一次
已落實
各企業的廢水排放口
廢水量、COD、pH 、石油類、氨氮、企業的特征污染因子、各種第一類污染物
廢水量在線監測;污染因子每天監測一次或排放前監測
已落實
固定噪聲源監測
連續等效A聲級
每季度一次
已落實
(二)“三線一單”落地應用情況
表4 園區環境管理與“三線一單”的管控要求落實情況
管控維度
管控要求
落實情況
空間布局約束
(1.1)水口山工業園:不得設置生活居住區。區域內嚴格控制新、改、擴建水型涉重污染項目。三類工業用地外圍設置 1km 的規劃控制距離,其內不得新建學校、醫院、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性建構筑物;有色冶煉區規劃控制距離內禁止種植食用部位易富集重金屬農作物。
已落實
(1.2)宜陽工業園:不得建設氣型污染嚴重的項目。
已落實
污染物排放管控
(2.1)廢水:園區不得新增涉重金屬水污染物排放量;按“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則優化區域排水方案。
水口山工業園區:園區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分別通過排污管網收集后排入園區重金屬廢水深度處理循環利用工程、松柏生活污水處理工程處理達標后外排湘江,其中涉重金屬廢水按照項目環評要求執行;銅鉛鋅產業基地工業廢水必須落實零排放要求,對不能直接回用的工業廢水必須經深度處理后在企業內部消納,嚴禁進入各類自然水體。規劃區雨水通過自然排放分別進入湘江、曾家溪和康家溪。
宜陽工業園:廢水經園區擬建宜陽工業園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外排潭水;加快園區排水管網、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進度,在管網及相應污水處理廠建設完成接管運行前限制水型污染企業引入。園區雨水就近排入潭水,匯入宜水,在柏坊鎮匯入湘江。
已落實
(2.2)廢氣:加強經開區大氣污染防控措施,對各企業工藝廢氣排放節點應配置廢氣收集與凈化處理裝置,做到達標排放;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園區內工藝廢氣的無組織排放。強化末端治理,加快推進有機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瀝青攪拌等行業企業 VOCs 治理,確保達標排放。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汽車制造、工程機械制造和家具制造行業全面實施油性漆改水性漆,減少 VOCs 產生量。
已落實
(2.3)固廢:做好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轉運、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建立統一的固廢收集、貯存、運輸、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的運營管理體系。推行清潔生產,減少固體廢物產生量;加強固體廢物的資源化進程,按循環經濟要求進一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規范固體廢物處理措施,對工業企業產生固體廢物特別是危險固廢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綜合利用或妥善處置,嚴防二次污染。規范園區各企業的危廢暫存場所建設,確保滿足防風、防雨、防滲要求,防止危廢流失。
已落實
(2.4)園區有色金屬冶煉、化工等行業及涉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應滿足《湖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執行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的要求。到 2020 年,全市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排放量比 2013 年下降 12%。
已落實
環境風險防控
(3.1)水口山工業園區應建立健全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嚴格落實《常寧市水口山經濟開發區有色金屬工業園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嚴防環境風險事故發生,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宜陽工業園盡快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和備案,嚴格落實應急預案中提出的各項環境風險事故防范措施,嚴防環境風險事故發生,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開展應急演練。
已落實
(3.2)園區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業,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尾礦庫企業等應當編制和實施環境應急預案;鼓勵其他企業制定單獨的環境應急預案,或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制定環境應急預案專章,并備案。
已落實
(3.3)建設用地土壤風險防控:結合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情況,根據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及現有重金屬污染場地調查結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及其開發利用的負面清單,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土地開發利用必須符合土壤環境質量要求。各部門在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規劃時,應充分考慮污染地塊的環境風險,合理確定土地用途。
已落實
(3.4)農用地風險防控:劃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加大農用地保護力度,禁止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有色金屬礦采選、化工、電解 錳、電鍍、制革、石油加工、農藥生產、危險廢物經營等行業企業。制定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農藝調控、化學阻控、替代種植等措施,降低農產品重金屬超標風險。
已落實
(3.5)污染地塊風險防控:對于園區已確定的污染地塊,在修復前,設置標志標識圍欄,根據各地塊的環境因地制宜采取建設撇洪導流溝渠、地表覆蓋等措施減少雨水沖刷等風險管控措施。
已落實
(3.6)園區應推進有毒有害氣體預警預報體系建設,提高風險防控能力。
已落實
資源開發效率要求
(4.1)能源:水口山工業園禁止燃用中、高硫原煤,燃煤含硫量必須控制在 1.0%以下。各分園區新引進企業必須采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并對現有企業進行能源結構清潔化改造。園區應按“湖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工程建設項目區域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盡快開展節能評估工作。
已落實
(4.2)水資源:強化工業節水,淘汰落后的用水技術、工藝、產品和設備,開展高耗水工業行業節水技術改造, 開展水平衡測試和用水效率評估,大力推廣工業水循環利用, 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工業園區建設。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突出用水總量和強度控制目標,到 2020 年,常寧市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比 2015 年下降 32.7%,萬元 GDP 用水量應比 2015 年下降 30%。
已落實
(4.3)土地資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節約集約程度,園區土地投資強度達到 3000 萬元/公頃。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工業項目投資強執行《湖南省建設用地指標》(2020 版)十二等區域控制指標要求。
已落實
(三)水環境管理
園區配套集中污水處理設施2個,園區污水管網覆蓋率為100%。其中第一個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名稱為常寧市松柏鎮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規模為10000m³/d,實際處理規模為6651.4m³/d,污水處理工藝為AAO工藝,在線監測達標率100%,園區雨水管網覆蓋率100%。
第二個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名稱為水口山工業污水廠,設計處理規模為10000m³/d,實際處理規模為2283.2m³/d,污水處理工藝為(沉砂+調節)+化學沉淀+超濾的組合工藝,在線監測達標率100%,園區雨水管網覆蓋率100%。
園區內涉及工業廢水外排企業數量4個,工業廢水總排放量2283.2m³/d,外排污水納管企業數量2個,污水集中處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計),涉一類污染物排放企業車間排口達標情況及在線監測情況。
園區年度水污染物總排放量:化學需氧量40.38t/a,氨氮3.954t/a,其他因子(重金屬等) / t/a。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質管控斷面名稱松柏斷面,水功能區劃 Ⅲ 類,監測達標率 100%,超標因子 / ,最大超標倍數/ 倍。
“雙源”地下水監測建設情況及監測結果自評。
園區內涉及黑臭水體數量0個,已完成整治 / 個,未開工的 0 個,修復中的0個。
(四)大氣環境管理
園區內涉及工業廢氣外排企業數量8個,大氣質量監測達標率100%,超標因子 無 ,最大超標倍數 0 倍。大氣污染物總排放量:二氧化硫 899.89 t/a,氮氧化物 358.62 t/a,VOCs / t/a,其他 / t/a。
目前,園區內已建成3個網格化監測微型站,分別位于二醫院、希望中學、經開區管委會。監測因子為PM2.5、PM10、SO2、NO2、O3、CO及基本氣象參數(溫度、濕度、風向、風速、氣壓)。根據運營單位長沙華時捷環保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20年6月-2020年12月運營月報上的監測數據顯示,各點位在此期間的環境空氣質量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空氣質量良好。
(五)土壤環境管理
土壤環境質量監測達標率100%,超標因子無,最大超標倍數 0倍。
園區內涉及污染地塊數量 0個,已完成修復 / 個,未開工修復的 / 個,修復中的 / 個。
(六)固體廢物管理
園區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企業數量9個,產生量 1062979.25 t/a,其中,自行綜合利用687180.89 t/a,自行處置 0 t/a,外委處置 375799.37 t/a。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數量 10 個,產生量214945.82 t/a,其中,自行綜合利用 54110.30 t/a,自行處置 0 t/a,外委處置 160836.52 t/a。
園區集中的工業固廢處理設施情況:處理能力 - t/a,處理工業固體廢物種類 - ,處理工藝 - 。
(七)投訴管理
本年度園區共受理各類(含各級督查、各級環保投訴等)投訴 4件,已完成整改 4件,完成率 100 %。環保督察交辦問題 0 件,已完成整改 / 件,完成率 / %。
(八)園區信用評價
表5 園區生態環境管理與信用管理辦法和細則的自評情況
序號
一級評價指標
二級評價指標
評價標準
分值(分)
園區實際情況
1
環境準入管理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產業園區有重大調整和修訂未重新開展規劃環評
-1
2
產業園區規劃實施五年以上未組織開展環境影響跟蹤評價
-2
3
建設項目環評
產業園區內有建設項目未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
-1
4
產業園區內有被評為黑名單的企事業單位
-1
5
環境基礎設施
廢水收集處理
產業園區廢水集中處理率未達到100%
-3
6
產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執法監測不達標
-2
7
廢氣治理與管理
產業園區涉VOCs重點排放企事業單位未進行有效收集、未設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規定建立管理臺賬
-1
8
產業園區未按規定建成大氣環境監控預警系統
-1
9
固廢處置
產業園區未建成危險廢物監管體系
-1
10
產業園區內企事業單位發生危險廢物非法傾倒、轉移、處置事件
-2
11
環境監測監管能力
監測能力
產業園區未開展自行監測或自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
-2
12
產業園區未按規定建立與環境監測要求相匹配的環境監測能力
-1
13
監管能力
產業園區建立了污染源在線監控、企事業單位生產工況、電能監控、一企一管水質監控、視頻監控及環保設施運行監控、環境質量監控等產業園區數字化在線監控平臺(任意一項)
+1
本園區已建立了視頻監控及環保設施運行監控。(+1分)
14
信息化建設
產業園區未建立環境信息管理檔案
-1
15
環保信息公開
產業園區未及時公開年度環境監測報告或園區年度環境監測信息,園區污染物排放狀況、企業達標排放情況、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情況、環境風險防控措施落實情況等信息公開不完整的
-1
16
環境風險防控
環境風險排查
產業園區年度內未開展環境風險隱患和環境問題排查工作
-2
17
環境應急保障能力建設
產業園區設置了風險防控環境應急指揮平臺
+1
18
產業園區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編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
19
產業園區未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1
園區暫時未定期開展演練。(-1分)
20
產業園區環境應急救援物資配備不符合規定
-1
21
風險防控體系
產業園區未建立環境風險源數據庫,未落實各項風險防范措施
-1
22
產業園區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級以上環境主管部門通報的突出環境安全隱患
-4
23
產業園區出現區域限批、掛牌督辦、約談、中央及省級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力等情況
-3
24
環境綜合治理
環境第三方治理服務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務模式
+1
園區已引入第三方檢測單位,開啟了第三方服務模式。(+1分)
園區最終得分
10分
說明:
一、初始分值為9分,滿分12分。
二、產業園區未及時按照要求上報自查報告,直接評定為環保風險園區。若自查報告中未上報某項指標內容的,此項指標按最高分進行扣分。
表6 園區信用等級判定表
序號
信用等級
信用分值
1
環保誠信園區
10-12分
2
環保合格園區
6-9分
3
環保風險園區
5分及以下
本園區為“環保誠信園區”
三、園區環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衡陽市和常寧市生態環境局的大力支持下,園區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嚴格落實縣委、縣政府和環保部門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園區各廢氣排放量較2019年均有所下降。工作廢水處理率達到100%,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100%。較好的完成了本年度的環保任務。主要工作如下。
1、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群眾環保意識。為提高企業環保意識,園區不斷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主題活動日等契機,采取多種手段,多措并舉,使入園企業環保意識不斷增強。
2、堅持依法行政,確保達標排放。依法對工業企業加強環境監管工作,對重點企業開展專項治理,嚴厲打擊偷排漏排行為。
四、園區生態環境管理存在主要問題和難題
1、園區環保人員不足,環保相關工作開展困難。
2、應急演練等機制還不夠完善。
3、需進一步加強監管,確保企業持續達標排放。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
1、建議盡早引入環保管家。
2、不斷健全新思路,健全完善監管體制機制。
3、嚴格執法,強力推進水、大氣、土壤等三大污染防治工作。
關鍵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技術評估;存在的問題
中圖分類號:X8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944(2016)08-0096-02
1.引言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是建設單位在實施項目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和環評技術導則、標準等編制的技術性文件,該文件經行政審批后方可實施項目的建設Ⅲ;環境技術評估作為行政審批前重要的一環,主要是對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編制質量進行審核,評估項目建設的環境可行性,為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綜合審批部門進行審批決策提供重要依據。
為更好的指導環評編制人員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提高環評文件編制質量,歸納和總結環境影響報告書技術評估中出現的主要問題具有重要意義。
2.項目評價標準
項目執行的排放標準有以下幾點:(1)標準適用錯誤,有(項目擬建地)地方排放標準的應優先執行地方排放標準,有行業排放標準的應優先執行行業排放標準,行業和地方排放標準都沒有的執行綜合排放標準;(2)目前行業排放標準中只給出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無排放速率限值,環評報告中建議廢氣排放速率參照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3)遺漏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和排氣量以及單位產品污染物排放量參照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等。
3.規劃與產業政策相符性
3.1規劃相符性
(1)項目所在區域或園區總體規劃(包括產業定位、用地規劃、環保規劃、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內容的缺失或者闡述不清,導致項目與項目擬建地的土地利用規劃相符性分析闡述不清。
(2)結合行業或產業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如區域固廢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長江岸線規劃、交通規劃等)要求,說明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及與相關規劃的相符性。
(3)項目與園區環評批復相符性分析缺失或不全面,從而無法體現園區規劃環評對具體建設項目環評的指導性和約束性。
3.2產業政策相符性
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應結合國家、省、市、區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及禁止投資項目目錄、行業準入條件進行分析。
4.工程分析方面
4.1現有項目回顧性評價
現有項目環評與實際建設及運行情況(包括生產工藝流程、生產線數量及規模、生產時間、公輔設施、環保設施)介紹不清,導致現有項目實際的產品方案(包括產品種類與實際生產規模)、污染物“三本帳”及總量控制情況、環境管理情況模糊不清,未能結合現有項目實際建設分析其存在的環保問題。
4.2擬建項目工程分析
遺漏項目產品標準,主體工程建設內容不明確,公附工程建設內容及依托的可行性分析不夠,缺少產品與設備匹配性分析,設備變化情況介紹不清(包括本次新增設備、擬淘汰設備名稱與數量);生產工藝介紹不清,產污環節分析存在遺漏,物料平衡及水平衡數據前后不一致,污染源強核算缺少依據,廢水征污染物源強核算缺失或不合理、廢水處理方式不合理;廢氣產生、捕集方式、排放去向闡述不清;固廢種類及屬性判定錯誤,固廢產生量核算有誤;非正常工況設置不合理。
5.污染防治措施論證分析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缺乏依據,僅是處理原理的簡單羅列,無處理方案的比選過程,未能提供成功運行的_[程實例;未給出廢氣的捕集方式、捕集率,廢氣產生設備與捕集裝置的連接方式及結構形式,遺漏排氣筒設置合理性分析;污水接管可行性分析中缺少污水處理廠目前實際接管量及運行數據分析;固廢處置可行性分析未能完全按照蘇環辦[2013]283號文要求進行編制.缺少危廢處置單位處理工藝可行性分析;地下水防治措施缺乏針對性、未覆蓋所有的重點區域。
6.環境現狀與影響預測分析
6.1環境現狀評價
環境現狀超標原因分析不能使人信服;大氣及地下水環境現狀監測點位設置不符合導則要求,監測因子不全;遺漏項目擬建地周同200 m范圍內敏感點環境噪聲臨測;地下水環境現狀達標性分析采用的評價標準不合理;區域污染源調查缺少與項目排放同類特征污染物污染源的調查。
6.2環境影響預測分析
大氣環境影響預測中參數確定不合理,未進行異味氣休的嗅閾值達標分析,遺漏周圍敏感目標的達標分析或者預測結果未疊加背景值,改擴建項目未給出全廠衛生防護距離范同設置;改擴建項目環境噪聲評價因子設置不合理,未完全按照蘇環辦[2013]283號要求分析固廢從產生、暫存、運輸到處理處置全過程的環境影響。
7.清潔生產與循環經濟分析
術能從生產工藝與裝備、資源能源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廢物回收利用指標、環境管理等5個方面全面分析項目清沽生產水平,同類先進企業的清潔生產數據沒有來源;改擴建及搬遷項目應通過本項目建設前后各指標的比對,體現清潔生產水平的提升。
8.環境風險評價
未能按照《建沒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要求進行物資風險的識別,風險評價因子的確定依據不足;最大可信事故的源強核算未給出計算參數,未進行最大可信事故對環境敏感目標的影響預測;安全事故引發的次生、伴生的環境風險關注不夠;風險防范設施如事故池、消防水池等的設置未給出計算依據或依據不足;風險防范措施缺乏針對性,應急預案不符合實際。
9.公眾參與與總量控制
9.1公眾參與評價
合同及委托書中未注明時間,無法核實公示程序的合法性;部分項目的公示網站無法打開;缺少在項目擬建地或居民點進行現狀公示的照片;公示內容與項目建設內容存在出入,調查對象未覆蓋評價范圍內所有環境敏感目標,遺漏公眾參與“四性”分析內容。
9.2總量控制方面
技改擴建項目的以新帶老削減量與本項目排放量混為一談,未給出技改擴建前后污染物排放量(廢水術同時給出接管量、污水廠最終排放量)、以新帶老量、技改擴建前后變化量、需重新申請的總量。
10.附件及附圖
10.1附件
未能附具所有附件,經常遺漏的附件主要為環評合同、環境現狀監測報告、危廢處置合同、污水接管合同、園區環評批復等,環評文件修改清單未能逐條說明修改情況。
Abstract: The authors present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municipal water supplies, analyses the current problems in water management and makes a number of recommendations on water conservation, pollution prevention, water safety and quality and service management.
關鍵詞:開源;節水;防污;水務
Key words: open source;water conservation;pollution prevention;water supply
中圖分類號:TU9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11-0066-02
0 引言
水與糧、油同為三大戰略資源。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是支撐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戰略問題。而城市是一個國家工地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確保城市供水安全,是關系到人民健康、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建設和諧社會的大事。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居民對供水保障的要求越來越高,城市供水、用水和水污染等問題日益突出。目前我國大多數城市都存在如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 整體供水保障程度差
供水管網老化和漏損現象嚴重:供水設施陳舊,年久失修,生銹老化嚴重。加之部分地下水管超負荷運行,效率低下,爆管等事故時有發生。一旦有爆管事故發生時,難以及時關閉相應的閥門,造成大量浪費,而且因得不到及時維修而大面積停水,給居民生活造成極大不便。加之各供水企業由于歷史問題,發展布局不合理,導致整體供水保障程度較差。
2 供水水質與居民要求存在差距
供水水質需綜合考慮原水水質狀況、水廠處理工藝、管道維護保養、二次供水設施運行等因素。涉及供水行業的多個環節,包括原水輸送、水廠處理、管網輸配水、二次供水、各有關企業統一管理、調度監控、水質監測等方面。
各城市水源地或多或少都存在著污染。2007年7月1日正式實施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強制性國家標準和13項生活飲用水衛生檢驗國家標準于。規定指標從原先的35項增加到了106項,加強了對水質有機物、微生物和水質消毒等方面的要求,這對水廠的水處理工藝提出了較高的要求,但各廠規范化程度良莠不齊,導致水質得不到保障。
3 管理方法落后,制度不健全,用水糾紛增多
目前很多城市還是傳統手工轉抄方式,效率低,差錯率高。不僅浪費了大批人力物力,而且難以及時追蹤與監測城市用水和水環境等水務信息。由于供水管網與供電、郵電等其它管網交錯在一起,錯綜復雜。由于原有供水管網資料不全,在城市建設中,供水管線被挖斷的情況時有發生。
同時,由于對現有管網的使用情況、走向、埋深等不能很好把握,一旦出現突發事故,就不能及時做出處理方案。不僅造成大量水資源浪費,影響市民日常生活,也給自來水公司本身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
另外由于水表等計量工具得不到及時維護,總水表計量誤差超過其允許的誤差范圍,往往導致水費分攤不合理、水費收繳困難等問題的發生,因此用戶與自來水公司發生的糾紛日益增多。
要解決目前存在的只有提高供水水質、改善水環境質量,樹立“安全、資源、環境”三位一體、人水和諧的思想,通過集約化供水、系統提質、節約用水、優化配置、強化管理等手段,通過科技創新,探索出供水安全、低碳發展的新途徑,才能保障城市經濟持續發展,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3.1 編制用水總體規劃,注重協調統一 根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編制用水規劃。規劃不僅要考慮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的需要,還要考慮企業,特別是一些重點企業、用水量大的企業的需求。要與城市相關的功能區規劃、其他相關行業規劃相協調,同時還要體現水務內部各專業規劃的協調統一。視供水總體規劃部署要求與區域發展需求,增強供水服務保障,提高供水服務質量。
3.2 開源防污 開源可從兩方面進行,一是千方百計開辟新水源,作為枯水季節的用水來源,解決水資源存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布不均。優化處理工藝,全面升級水廠處理工藝,以適應及滿足新國標的執行。
同時也應做好水源地的環保工作,應全面建設水資源保護體系。加強集約化供水,避免深井和小河道等不符合水質要求的原水進入管網,從源頭上控制水質污染。
應配合各有關部門及單位,嚴格控制水源地附近的污水排放,加強大治河水質的檢測,保證水源的質量,滿足居民生活和城市發展的需要。
3.3 節流
3.3.1 宣傳與分質供水 加強節水管理,加強節水投入,加強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綜合運用經濟、法律、技術、行政以及宣傳等措施,不斷提高社會節水意識和節水水平,建設節水型社會。加強全民的環保、節水意識,做好城市水污染的治理工作,提高水質,滿足市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的需要。
此外,深化改革,建立節水機制,提倡分質供水。分質供水指用相對獨立兩條管線向居民輸送經過凈水處理的不同功用(一是普通的自來水,二是可直接飲用的自來水(管道直飲水具有健康、新鮮衛生、方便、價廉、放心等特點)的自來水供水方案。將飲用水與普通生活用水分開供應,并將其中用于飲用水的水源進行深度處理以保證其優質的水質是解決給水水質問題的有效途徑。
3.3.2 推進供水管網與二次供水升級改造 針對部分市政供水管道壓力不足,或供水系統不完善的小區、廠區,新建必要的二次供水設施。對影響水質的設施和管道實施全面改造,大力改造區域內材質較差、管齡較長、易爆易漏的舊管網以及老城區內的街坊管網。進一步明確二次供水設施的管理責任,提高管道和二次供水設施的養護管理水平,逐步建設二次供水系統中的水質監測系統,有效防止二次污染,提高供水安全保障和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
3.3.3 全面提升供水系統信息化水平,建立應急處理機制 規范供水行業的操作和應用,建立區域內各水廠之間的數據共享平臺,加強供水調度監測系統的建設與應用,實施區域水廠聯動,各供水企業、原水管道及二次供水設施加設水質在線監測系統。
如:可通過相關管理軟件對直飲水進行水質進行動態的監控,確保用戶用水的健康、安全。在Internet上水質標準,讓居民參與水質監督。
同時也通過監測居民生活用水,所獲得的用水量數據,自動分析高峰期總量和低峰期總量,智能調節供水量,做到按需供水,科學有效地管理。通過計算機來進行計費、收費工作。與Internet相連接,在網上各用戶其用水量,并通知用戶繳納費用,對未繳費的用戶及時提醒,并停水,提高了收費工作的效率和安全性,達到節流的效果。
建立較為完善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應急體系及相應的應急措施預案,強化對水質污染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做到發生水安全事故“即時監測、即時響應、即時應對”的處理突發事故水平,保障供水安全。
3.3.4 創新理念,加強科技應用能力 供水系統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參考國內外供水水平和發展趨勢,開展創建文明行業和規范服務達標行業的活動,提出適合當地發展需要的供水創新理念。
不斷更新管理理念,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管理及技術人員的綜合素質,使水資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水源得到充分保護,水量供應充裕,水質不斷提高,為城市建設和經濟發展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和良好的水環境,以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支持和保障城市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加強科技應用能力,將技術進步作為建設與管理的重要內容加以落實。緊密跟蹤供水行業的國內外最新發展趨勢,規范各類設施管理,加強與大學、研究機構和企業之間的聯合,加強節水設施建設、提高水質的工藝方案研究、節水技術應用和推廣方面的研究與應用。依靠技術創新,挖掘潛力。
4 多渠道籌措水改資金,建立節水制度
無論是開源防污還是管網改造、創新節流都需有相應的資金投入。所需資金應由政府應給予重點支持,受益單位和廣大市民也應承擔相應責任。資金籌措方式多種多樣,可以采用融資、合資、股份制等多種形式,吸納社會資金和貸款進行建設;目前很多城市采取了政府與承包商合作經營、私營企業參與政府項目等各種融資方式,積極引進外資和民營資本。
與此同時要建立節水制度對城市供水,要實行總量控制、定額管理、計量收費、超量累進加價的制度。通過經濟手段促進全面節水,建設節水型社會,促進城市的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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