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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地下礦山應急預案范文

        地下礦山應急預案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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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礦山應急預案

        第1篇:地下礦山應急預案范文

        一、排查管治的范圍

        一切非煤礦山企業。

        二、排查管治的首要內容

        (一)堅持健全規章準則、操作規程的狀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人員持證上崗的狀況,執行建立項目安全“三還”準則的狀況,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和進行練習訓練等狀況。

        (二)能否依照開采設計方案組織生產,開采近況與設計技能材料和圖紙能否相符。

        (三)依照《爆破安全規程》要務實施爆破功課的狀況,能否符合爆破安全間隔、落實了爆破功課設計和功課規程、制訂了避免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梗塞變亂預防辦法和落實了爆炸物品的貯存、購置、運輸、運用及清退注銷準則;爆破功課人員能否持證上崗等。

        (四)地下礦山能否設置了至少有兩個自力的、直達地上的、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各生產程度(中段)和采區(盤區)能否設置了至少有兩個能行人的安全出口。

        (五)地下礦山采礦功課掘進、回采、運輸、提高、通風防塵、防排水、頂板治理、地壓監控、供電、爆破、職業風險等關鍵環節的安全情況。

        (六)地下礦山堅持機械通風系統及通風治理準則的狀況;風質、風量、風速能否知足安全生產需求和規程要求。

        (七)地下礦山制定和落實采空區治理準則及采空區處置方案的狀況。

        (八)地下礦山制訂和落實頂板治理準則、對頂板不穩定的采場監控手段和處置辦法的制訂及落實狀況。

        (九)地下礦山落實防備水害準則狀況,能否查清了采空區及拋棄井積水;地表挪動帶、淪陷帶范圍內嚴重水體及導水結構的情況能否清晰;制定和落實防洪、防透水及排水辦法及應急預案的狀況。

        (十)露天礦山能否按設計方案自上而下分臺階開采,臺階高度、邊坡角度能否符合《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則》要求。

        (十一)露天礦山采場工作幫能否按規則按期檢查,露天邊坡不變性能否進行按期監測。

        (十二)排土場設計明確排土場排土工藝、排土挨次、排土場的階段高度、總堆置高度、安全平臺寬度、總邊坡角、廢石滾落能夠的最大間隔等的狀況;能否依照設計要求進行排土功課。

        (十三)深凹露天采場裝備專用防洪設備的狀況;排土場截洪、防洪和排水設備及避免泥石流辦法能否落實。

        (十四)對存在超層越界、亂采濫挖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取締狀況。

        三、工作時段

        (一)第一時段(3月-4月)

        1.對年排查出、未整改到位的嚴重隱患進行整改銷號。

        2.制訂2012年隱患排查方案,堅持隱患排查責任制,安排隱患管治專項資金。

        3.對停產復工礦山的排水、機械通風、巷道維修、邊坡監控及治理、主要設備和生產系統的隱患進行排查管治及檢查驗收。

        4.結合隱患排查管治行動,開展非煤礦山企業證照到期的換證工作;組織指導對企業業主、礦長、安全治理人員教育培訓,做到上述人員的持證上崗率100%;完善防塵系統檢測、監控,保證企業職工身體健康;具體落實安全風險典當金準則,有方案、分步調執行安全風險典當金的繳存工作。

        (二)第二時段(5月-9月)

        1.增強對金屬和非金屬礦山重點生產環節、關鍵部位的監督檢查。增強對違背設計組織施工、生產的檢查,避免發生重特大變亂。

        2.增強汛期檢查,制訂汛期水害預防工作方案,落實除險加固及防排水設備、物資、資金、預案,監控礦山鄰近地表水體(河道、山洪部位、水庫)等。

        3.檢查堅持機械通風系統及治理準則狀況,對風量、風速、風質不克不及知足安全生產需求和規程要求的礦山企業,一概停產,并暫扣安全生產答應證,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提請本地縣政府依法予以封閉。

        (三)第三時段(10月-12月)

        1.嚴重隱患的整改銷號。對限制時間內不克不及完整改的嚴重安全隱患制訂監控辦法,并獲得落實。

        2.針對礦山冬天生產的特點,增強對機械通風、頂板、防排水系統運轉隱患的排查管治。

        3.避免歲終突擊生產,加大防“三超”、反“三違”、打“三非”的力度。

        4.堅持健全隱患排查管治和嚴重風險源監控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增強指導,落實責任。各區(市)縣安監局要切實增強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管治工作的組織指導,堅持和落實隱患排查管治責任制,健全工作機制,明確職責,縝密部署,精心組織,全力抓好此項工作。各生產運營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管治的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負總責,組織開展本單位隱患排查管治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和責任,制定隱患監控辦法,限日整改到位,并實時向本地縣政府及主管部分申報。

        (二)突出重點,具體排查管治各類隱患。突出安全治理基本單薄的重點企業以及全國“兩會”、汛期、“”時期、第四時度等重點時段,切實加大工作力度,果斷遏制重特大變亂的發生。要組織對各非煤礦山企業的安全隱患進行具體排查管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增強監督檢查,保證獲得實效。各區(市)縣安監局及有關部分要切實增強對隱患排查管治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關準則辦法,規范監督檢查的辦法和順序,采取巡檢、抽檢、互檢等方法,深化基層和生產一線增強催促指導。增強行政法律,嚴厲打擊不合法違法建立、生產、運營等行為,對不具有安全生產前提且難以整改到位的非煤礦山企業,依法提請本地縣政府予以封閉取締。對因隱患排查管治工作不力而激發變亂的,要依法查處,嚴厲追查責任。

        (四)增強宣布道育,普遍發起職工群眾。要經過各類路子教育指導各非煤礦山企業,深入認識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管治工作的主要性、需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做好隱患管治工作的自動性和自覺性,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要充分依托和發起廣大從業人員參加隱患排查管治工作,堅持監督和鼓勵機制,組織職工特殊是專業技能人員具體認真認真地查找各類變亂隱患。

        (五)標本兼治,著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各區(市)縣安監局及有關部分要以隱患排查管治為契機,不斷增強和規范安全治理與監督。要認真分析近年來的典型變亂案例,深入汲取經驗,觸類旁通,推進隱患排查管治工作,預防和根絕同類變亂的發生。要具體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治本之策,加速處理影響安全生產的深條理矛盾和問題,堅持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第2篇:地下礦山應急預案范文

        為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規定,結合上級要求和實際,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年深化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思路、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一)總體思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理念,以鞏固和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保障能力和安全監管監察隊伍“三項建設”為有效載體,深入貫徹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責任和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全面加強礦山安全基礎工作,提高礦山本質安全生產條件,切實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

        (二)工作目標。進一步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落實安全治理措施和責任,提升礦山本質安全條件;防止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保持我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三)主要任務。進一步建立健全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安全監管機構,配齊配足安全監管人員,完善安全監管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責任;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監管支撐體系建設,提高安全監管效能,增強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開展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加強礦山和地質勘查項目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強化現場管理和技術管理,規范安全監管程序;加強礦山應急救援工作,防范事故風險和減少事故損失;加強礦產資源整合力度,依法打擊取締和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各類礦山。

        二、進一步落實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加強機構建設,推進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

        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要認真履行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轄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監管的原則,加強對轄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投入、監管機構、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安全監管支撐體系建設等方面的問題。各涉礦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特別是有地下礦山的鎮辦,應進一步調整充實礦山安全監管人員,配備礦山監管監察和執法所需的車輛和裝備;推進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管,建立起能夠充分發揮監管職能的基層礦山監管網絡,及時排查并消除安全隱患,組織事故救援和事故調查,有效防范各類礦山安全風險。

        三、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機構,切實落實礦山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礦山企業要切實落實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企業應建立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體系;礦山企業應重點制定完善安全檢查制度、職業危害預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生產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隱患整改制度、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檔案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等規章制度;制定作業安全規程和各工種操作規程。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負責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準確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四、繼續推進源頭治本戰略,提高礦山本質安全條件

        要進一步強化源頭管理和動態監管,與“打非、治違”結合,與“三同時”審查結合,與許可管理結合,提高礦山本質安全條件。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和國土等有關部門要依法打擊和取締非法盜采行為,整頓違規生產礦山,保持安全生產高壓態勢。有關部門要加大對礦山設施“三同時”的審查力度,嚴把礦山安全準入關,從源頭上杜絕規模偏小、工藝設備老化等不具備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山企業進入市場;要實施動態監管,敦促礦山企業依法組織礦山生產經營,不斷保持和提高安全生產條件;要加大對現有礦山安全隱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對存在隱患的礦山,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再具備安全條件的,要依法關閉。要嚴格安全生產許可管理,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現狀評價和評估工作,進一步規范程序,把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與安全評價、安全現狀評估結合起來。

        五、繼續加大專項整治力度,推進企業持續改進

        (一)開展巷探地質勘查項目安全專項治理。排查掌握巷探地質勘查項目,建立安全設施情況基本檔案。研究規范巷探地質勘查項目安全監管秩序,開展聯合執法檢查行動,對目前已經備案的在探項目,一律限期補辦審查手續,堅決打擊違法、違規和超期限、超工程量的探礦行為,持續改進我市地質勘查項目安全生產監管水平,提高勘查項目安全生產條件。

        (二)繼續開展采空區安全專項治理。采空區治理對于防止發生地表塌陷,減少地質災害事故,具有重要意義。國土部門要在采空區摸底排查的基礎上,全面普查地下開采礦山采空區現狀,特別是老舊采空區的分布情況。要建立起動態的采空區治理圖示制度,全面清晰反映采空區的分布狀況和工程最新掘進情況。礦山企業要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根據設計和技術要求采取充填、加固支護、重點監護等針對性的治理措施,消除采空區安全隱患。

        (三)繼續開展尾礦庫專項治理。以消除安全隱患、消滅小型尾礦庫、規范尾礦庫監管為主導方向,鞏固尾礦庫專項整治成果。在去年尾礦庫治理的基礎上對剩余廢棄尾礦庫進行再排查再治理,制定整改措施,組織專家進行評估,限期完成隱患治理;繼續關閉取締非法和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嚴重污染環境的尾礦庫。嚴格尾礦庫安全設施“三同時”和安全生產許可管理,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應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尾礦庫不得投入運行;服役期已滿的尾礦庫,運營企業應當履行閉庫程序,有關部門要依法提請注銷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在用尾礦庫要限期辦理安全設施“三同時”手續。推廣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對庫區水位、降水量、泄洪量、浸潤線、水平和垂直位移等實施監測。

        (四)深化提升運輸系統專項治理。礦山提升運輸系統安全是礦山生產安全的關鍵環節之一,易發群死群傷事故。要在年提升運輸系統安全專項檢查整治的基礎上,深化提升運輸系統安全專項檢查治理。要按照新頒布的提升設備設施檢測檢驗標準規范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統一要求,擴大檢驗檢測范圍;督促礦山企業加大提升設備安全設施安全管理力度,把提升運輸系統安全管理措施做實做好。

        六、加強和改進礦山安全技術管理,推進實施科技興安

        (一)建立和完善安全技術管理體系,及時解決安全生產技術問題。地下開采礦山企業、地質勘查單位、中型以上露天開采企業應建立以技術負責人為首的技術管理體系,技術負責人對礦山安全生產技術工作負責。礦山必須設立技術管理機構,配備采礦、機電、地質、測量、通風等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負責人應負責制定礦山年度災害預防計劃,嚴格制定并執行防治重大災害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配備相應的人員和監測設備,并根據實施情況及時修改完善。要定期組織技術分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技術問題,著重分析礦山地質情況、開采情況、周邊采空區情況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術基礎資料,加強尾礦庫、采空區、邊坡等技術管理工作。重大事故隱患或技術難題,應聘請相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加大安全科技投入,推廣先進工藝技術,加快礦山信息化建設步伐,提升礦山安全保障水平。1.鞏固推廣中深孔爆破技術和露天采石場分臺階開采工藝工作成果,加強開采臺階要素檢查,把推廣中深孔爆破技術、露天采石場分臺階開采工藝與新建、改擴建項目的開采設計審查和安全許可工作相結合,與日常動態監管檢查相結合,切實加強源頭和生產過程安全監管,防止形成較大的安全隱患。2.試點推廣應用先進的尾礦庫監測手段,采用包括現代通信手段在內的多種方法實施對尾礦庫的監控,以實時、準確地反映庫區的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壩體隱患、預防發生事故,保障尾礦庫安全運行。3.試點應用礦山地下開采人員定位系統。在有條件的礦山試點推廣井下人員定位系統,以實時掌握井下人員的動態,對下井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督和管理,發生險情時準確了解人員位置,及時取得聯系,科學實施救援。4.試點應用采空區巖音監控系統。在采空區頂板安裝巖音報警系統,收集冒落巖石信息,進行聲光報警預警,有效預測巖石冒落現象發生,為人員撤離贏得時間,避免造成人員傷亡。5.試點應用生產系統運行自動化和遠程控制。在有較復雜生產系統的礦山,選擇條件比較好的企業建立內部數字化信息平臺,實現供電、提升、通風、排水、壓風等系統的自動化、無人值守和遠程監控,通過風質、風量等信息自動檢測判斷,消除事故隱患,以減少下井作業人員,保障安全生產,提高工作效率。

        七、進一步加大礦產資源整合力度,提高安全生產門檻

        在現有工作機制下,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整頓規范礦產開發利用秩序工作的目標、責任和完成時限,在保護資源和規范開發秩序的同時,進一步加大礦產資源整合力度,提高礦山安全生產門檻,鼓勵有實力并且管理規范的礦山企業實施并購、參股,引導個體工商戶逐步退出礦山經營,顯著提高我市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水平。

        八、進一步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管理,提高監管執法能力

        礦山企業應建立主要負責人現場檢查制度,明確每月現場檢查的次數。地下礦山應確保每天至少有1名礦級管理人員在現場帶班。帶班人員要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產重點環節,督促加強現場管理。企業應配備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檢測和防護設備與裝置,認真落實現場防治粉塵、高溫、噪聲、有毒有害氣體和放射性危害的措施,切實改善井下作業環境;按標準為職工免費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如實向相關部門報告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情況。

        安監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規范執法工作。要制定年度執法檢查工作計劃,明確檢查頻次、程序、內容、標準、要求,重點檢查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情況。要提高執法檢查能力,規范執法檢查行為,保證執法檢查的客觀性,提高執法的權威性。要加大對違法違規企業的處罰力度,推動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九、加強礦山安全知識技能培訓,提高人員素質

        礦山企業要嚴格落實全員安全培訓工作。對新錄用的地下礦山作業人員,應進行不少于72學時安全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并在有經驗的職工帶領下實習滿4個月后方可獨立上崗作業;新錄用的露天礦山的作業人員,應接受不少于40學時的安全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所有生產作業人員,每年接受教育培訓的時間不少于20學時。礦山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相關機構培訓合格、取得相應資格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及其有關部門要重視非煤礦山安全培訓工作。要檢查礦山企業落實全員培訓情況,定期舉辦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等安全生產培訓班,組織涉礦基層政府安全分管領導、安監人員和礦山主要負責人、安全分管礦長、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采掘施工隊伍負責人等礦山主要管理人員參加培訓,從根本上提高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意識和各礦山監管人員、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意識和技能。

        十、加強礦山安全監管支撐體系建設,提高安全監管效能

        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及其安監部門要整合社會資源、制定激勵措施、創新工作機制,扎實開展支撐體系四項建設,用兩年時間顯著提高安全監管效能。一是培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技術支撐機構。要廣泛吸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資源,充分利用安全評價、檢測檢驗、安全培訓和咨詢等中介機構,在事故調查、為企業提供技術支持服務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二是組建安全生產專家隊伍。要吸收熟悉非煤礦山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有豐富實踐經驗和責任感的同志。要明確專家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要充分發揮專家在安全生產法制建設、“三同時”審查、隱患排查、事故調查處理等方面的技術支撐作用,促進企業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強非煤礦山信息化建設,提升信息化監管水平。要按照統一部署,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許可證、尾礦庫等數據庫,實現數據共享。要利用非煤礦山安全監管信息平臺,進行法規宣傳、推廣先進適用技術等,努力為安全監管部門和礦山企業及時提供工作指導和服務。四是加強礦山安全監管裝備、設施建設。要積極爭取政策、資金支持,加大安全監管裝備投入,逐步提高配備標準,努力解決監管手段缺失的突出問題,配齊礦山定位定量監測、井下氣體檢測等等儀器儀表,保障正常監管執法工作需要。

        第3篇:地下礦山應急預案范文

        2011年。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發生各類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同比下降9%和7.9%,好于全國平均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控制了一般性事故,為全省“十二五”發展良好開局做出了貢獻。雖然我省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不能盲目樂觀,更不能掉以輕心。安全生產是科學發展觀的內在要求,是實現經濟發展“穩中求進”的根本保障,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重要內容。安全生產搞不好,導致的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社會問題,甚至是政治問題。各市地、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切實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減少一般性事故,絕不允許發生重特大事故。

        我省安全生產重點部位在煤礦、交通、消防、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關鍵環節在煤礦落實“一通三防”,交通運輸綜合治理“四超一不良”及排查整治重點場所火災隱患等。要深入開展以煤礦、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等為重點的專項整治行動。確保排查力量充足,治理資金到位,務求取得實效。一要突出抓好煤礦安全。著力抓好煤礦瓦斯、水害、火災和沖擊地壓等防治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改事故隱患。要加大煤與瓦斯突出防治力度,切實做到不抽不采、抽采達標,監測監控、管理到位。要調整優化煤炭產業結構。積極。推動煤礦整頓關閉和企業兼并重組,大力推進煤礦整合和技術改造,淘汰落后產能,提高煤炭資源開采率和利用率。二要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進一步強化路面管控,嚴厲打擊“四超一不良”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整頓交通運輸秩序。加強對企業和車輛的安全監管。落實個體運輸車輛掛靠企業的安全責任。加強農村交通安全管理,重點抓好長途客運、危險品運輸、校車安全管理和公路危險路段隱患排查治理。三要著力抓好消防安全。以在建工程、地下大型商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易燃易爆單位和易燃建筑密集區等場所、部位為重點,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防止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四要抓好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安全。加強非煤地下礦山、尾礦庫的安全隱患排查,整頓關閉不合格礦山。深入排查危險化學品各個環節的安全隱患,繼續抓好對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危險產品和重大危險源的監管和監控。

        必須加強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建設。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同步實施、同步推進。保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向好。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嚴查“三違”行為,嚴禁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做到不安全不生產。特別要針對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實際,依法建立交通運輸企業管理層與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聯動機制,做到交管部門依法處罰司機違法行為,政府監管部門依法對企業和法人代表進行處罰,切實發揮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主體作用。要嚴格落實政府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轄區內各類企業,包括中央、省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管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做到工作分工到哪里,安全生產責任就跟到哪里。要嚴格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安監部門要承擔起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行業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的安全監管,使監管工作落實到企業生產經營的每一個環節。要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加強員工教育培訓,強化安全管理,把崗位責任落實到每一位領導、管理者和班組員工,實現安全生產責任全覆蓋。要嚴格責任考核和行政問責,堅決落實“一票否決”制。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建立健全與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制度體系。加大安全生產普法、執法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識,加強日常執法、重點執法、跟蹤執法和聯合執法。切實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嚴格問責的懲治措施,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建設等行為。要切實建立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進一步加強全省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建設,加快推進8個省級應急救援隊伍和16個市(地)級骨干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逐步完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搞好企業預案與地方政府、行業部門和相關專業機構預案之間的有效銜接。要加強應急演練,健全完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和調用機制,切實提高事故救援實戰能力。要切實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按照3年重點達標、5年全面達標的要求,以工礦商貿和交通運輸行業領域為重點,全面開展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建設。加強安全監管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完善省、市、縣三級安全執法和包括鄉鎮在內的四級安全監管體系,打造一支作風扎實、業務精通、嚴格執法、廉潔奉公的監管隊伍。

        第4篇:地下礦山應急預案范文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非煤礦山、冶金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要求和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非煤礦山冶金安全生產以人為本和安全“紅線”意識,全面建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全面提升企業“五化”水平(規模化、標準化、機械化、信息化、科學化)和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努力實現全縣礦山、冶金安全生產零事故,確保非煤礦山、冶金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重點工作:

        一、全面加強非煤礦山、冶金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

        (一)做好“三張責任清單”的落實。一是落實部門監管責任清單;二是落實非煤礦山、冶金企業管理責任清單;三是落實職工安全操作責任清單。

        (二)開展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實施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公示、信用承諾、不良信用記錄和“黑名單”等制度,強化失信聯合懲戒和守信聯合激勵。

        (三)建立通報約談制度。每半年通報一次重點工作落實、行政執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等情況。對責任事故或重大安全隱患治理不及時的,將約談有關企業、部門和政府負責人。對安全生產管理松懈的鄉鎮(管委)實施重點監管、跟蹤督辦,以及問責、約談、警示通報等措施,加大約束懲戒力度。

        二、深入推進非煤礦山“三項監管”工作。

        (四)跟蹤落實“專家”會診隱患整改工作。結合2015年全縣開展的專家“會診”結果,按照隱患整改“五落實”原則,認真督促企業落實隱患整改工作,確保隱患落實整改到位。

        (五)全面實施風險分級管理。按照《市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風險分級監管實施細則》要求,對全縣非煤礦山開展安全風險分級、差異化、動態監管,建立和完善企業自查、專家“會診”和督查相結合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推行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公告制度,建立風險等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的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

        (六)完善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微信助力監管方式,更好發揮微信的預防預警和事故警示作用。

        (七)全面推動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動態達標。督促企業及時組織開展好季度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自查工作,組織開展好半年度及年終達標考核工作,及時公布企業達標考核等級。推動選礦廠的安全標準化工作。推動非煤礦山企業制定和完善各類事故現場處置方案,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工作。

        三、全面開展非煤礦山、冶金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

        (八)認真做好非煤礦山節后復工復產工作。認真按照《關于做好2016年春節前后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切實加強今冬明春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的通知》要求,做好節后復工復產驗收工作,對未經批準擅自復工復產的,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工作措施,實施上限處罰和追責。繼續開展汛期、節假日和重要時段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專項檢查。

        (九)深入開展地下礦山采空區排查治理工作。在2015年采空區普查摸底的基礎上,深入開展地下礦山采空區排查治理工作,凡存在大面積采空區可能造成冒頂事故及采空區穩定性評估結論為不穩定的,一律責令其停產整頓,并督促企業和屬地政府立即制定科學、詳盡的整改方案。深化小型露天采石場邊坡專項整治,各地要根據非煤礦山特點和季節變化,繼續深入開展嚴防非煤礦山“十類”事故的專項整治。

        (十)開展非煤礦山、冶金企業技術管理體系專項整治。對非煤礦山企業專業技術人員配備情況開展專項整治,對凡未按規定配備或委托專業技術機構提供技術服務的礦山企業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各地要強化非煤礦山、冶金企業技術機構對安全風險的管控功能,嚴格安全技術措施管理,督促技術保障落實到位。

        (十一)深化非煤礦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針對非煤礦山企業經濟效益大幅下滑暴露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對停產、停建的非煤礦山企業嚴格復工復產驗收標準。加強對非煤礦山開拓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嚴厲打擊和整治基建期間非法組織生產等違法行為。加強生產礦山的安全監管,嚴厲打擊和整治不按初步設計規定的采礦方法和回采順序采礦、未經安全論證和批準擅自開采保安礦柱、提高回采上限等非法違法行為。加大對尾礦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力度,對長期停用和廢棄的尾礦庫要按照程序及時進行閉庫。

        四、全面提高非煤礦山、冶金企業安全保障能力。

        (十二)加快推進非煤礦山、冶金整頓關閉和升級改造工作。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或使用淘汰落后設備設施和工藝的非煤礦山、冶金企業一律實行停產停工整頓。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規定的非煤礦山、冶金企業,一律不予安全許可。

        (十三)開展非煤礦山示范礦山建設。按照《市金屬非金屬礦山開展“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科技強安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強力推廣新技術新裝備的應用,淘汰落后工藝、設備和技術。

        五、全面提升安全監管執法效能。

        (十四)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常態機制。按照全縣2016年安全生產年度執法計劃,采取“四不兩直”暗查暗訪、“回頭看”檢查、互查、專家“會診”、巡查等方式,全面檢查全縣所有非煤礦山、冶金企業,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屬地政府的監管責任的落實。

        (十五)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對凡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企業,各地一律不予受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對領證后管理滑坡或擅自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礦山,要一律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不達標的要一律按上限處罰,并建議有關部門吊銷相關證照。

        (十六)嚴格規范執法內容。按照市局編寫的《市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隱患排查檢查表》,全面開展礦山企業自查自糾和執法檢查。

        (十七)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按照國務院令493號和省政府令第232號要求,按程序和時限及時上報安全生產事故,堅決杜絕遲報、瞞報、謊報安全生產事故行為。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嚴格落實事故調查和責任追究制度。對發生事故的礦山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在復工復產前,重新進行安全論證或安全現狀評價,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要堅決提請政府實施關閉。

        (十八)關于金安鋼鐵安全生產問題,金安鋼鐵的復工復產必須以通過專家對其作業現場、檔案資料的驗收為條件。

        第5篇:地下礦山應急預案范文

        一、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4號、《省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

        3、轄區內企業安全生產實際狀況;

        4、安全監管的監管執法工作能力。

        5、工作車輛及裝備。

        二、編制原則

        一是堅持落實“兩個主體”責任的原則。企業作為安全生產的主體必須承擔起責任和應盡義務;地方政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通過不斷加大安全監管工作力度,推動企業實現安全生產。

        二是堅持點面結合,突出重點的原則。監管執法工作計劃,要針對全鎮非煤企業實際安全情況,重點加強各類井工企業、尾礦庫和?;髽I的監管工作,努力解決非煤企業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問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

        三是堅持堅持實事求是、科學合理的原則。監管執法工作計劃要與監管工作能力相適應,具有可操作性。

        四是堅持計劃監管。鎮安監站在區安監局行政執法授權在鎮政府的領導下,在區安監局的業務指導下,進行安全監管執法。

        三、監管機構人員

        監管人員

        ,鎮安監站站長,負責全鎮各非煤企業安全生產監管。

        ,鎮安全科負責人,負責全鎮安全生產監管。

        ,鎮安全科科員,負責全鎮安全生產監管。

        四、鎮企業數量及現狀

        全鎮重點非煤企業8戶,其中井工企業5戶、露天企業2戶、加油站1戶,綜合監管企業13戶。

        五、監管執法工作日及覆蓋率

        鎮安檢站,現有工作人員3人。監管執法總工作日為國家法定日,工作日為250天。

        具體工作安排:

        1、整理內業,制作執法文書、送達執法文書(上級和企業)工作為72個工作日。

        2、陪同上級檢查工作為36個工作日。

        3、參加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為36個工作日。

        4、參加省、市、區會議、業務培訓、政治學習、工作日數36個工作日。

        5、調查舉報案件工作,工作日數36個工作日。

        6、聯合執法工作,工作日數72個工作日。

        7、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工作日數36個工作日。

        8、全鎮重點監管企業每戶兩月檢查1次為120個工作日。一般監管企業每戶每年4次,60個工作日。

        9、對全鎮其它安委會成員單位及企業進行綜合監管,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率為30%),工作日數為60個工作日。

        10.帶薪休假,占用工作日數為30工作日。

        11.站長總工作日為個84個工作日。

        以上總工作日為584個工作日,不是工作日由節假日補,符合工作日要求。全鎮重點非煤企業安全監管覆蓋率達100%。

        六、監管執法內容

        (一)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情況;

        (二)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的情況;

        (三)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的情況;

        (四)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五)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六)從業人員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取得有關安全資格證書的情況;

        (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八)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九)對安全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十)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制定應急預案的情況;

        (十一)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十二)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十三)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與對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十四)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行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十五)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情況;

        (十六)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十七)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企業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十八)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十九)監督檢查地下礦山企業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安裝使用情況;

        (二十)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七、其它

        1、堅決按照監管計劃進行監管。

        2、嚴格執行監管計劃,積極完成工作任務,確保轄區內安全生產。

        第6篇:地下礦山應急預案范文

        一、時間范圍

        (一)排查整治時間。從即日起至5月31日。

        (二)排查整治范圍。重點排查整治非煤礦山、煙花爆竹、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消防、工貿、城市運行、特種設備、商貿、旅游、校園、農林水、能源、森林防火及建筑陶瓷等行業領域安全隱患。

        二、排查整治內容

        (一)非煤礦山。地下礦山“六大”系統是否安全可靠,現場安全管理是否規范,安全設施、措施是否落實到位,安全設施“三同時”是否履行以及是否按照“五落實”要求進行隱患整改,基礎資料是否完整、規范。露天礦山是否超前剝離,是否按設施設計要求在平臺上實施鑿巖爆破和鏟、裝、運作業,臺階高度、平臺寬度及邊坡角是否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排土場穩定性是否安全可靠。

        (二)煙花爆竹。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是否齊全有效,倉庫防靜電設施是否足夠并能正常使用;防雷設施是否按時檢測;倉庫堆放是否規范;煙花爆竹零售店(點)是否無證經營,是否符合《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

        (三)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企業和化工園區是否按照“兩個導則”要求,摸排風險隱患并進行整改;涉及“兩重點以重大”的化工裝置和儲存設施,是否設計安裝符合相關要求的安全儀表系統,并有效運行;企業新改擴建設項目試生產活動,是否組織專家對試生產方案進行論證,對生產現場進行確認,并有序開展試生產活動;是否按國家標準規范要求,制定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企業是否依法依規進行安全生產,是否超許可范圍生產、經營,是否存在非法出租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罐區、倉庫等非法違法行為;是否在省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按照“雙十五天”要求上線運行;是否落實現場安全隱患和問題整改。

        (四)道路交通 。重點檢查交通運輸企業的安全準入審核把關情況;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情況;長途客運和旅游包車管理、長途客運駕駛員停車換人及落地休息和駕駛時間控制等制度的落實情況;駕駛員培訓考核管理、車輛安全性能及運行監管、道路交通安全設施保障等情況;深入開展治理貨車超限超載、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情況;對危險路段、橋梁事故隱患進行整治和對險情實施全天候監控情況;加強對接送學生校車的管理和檢查,打擊私自運送學生的非法車輛。

        (五)建筑施工。重點排查病毒隔離觀察場所、復工復產企業集中居住場所(如集體宿舍、板房等)、臨時建筑和未辦理任何手續的(包括隨意改建、擴建等)建筑老樓危樓、農村危房改造等安全情況。重點檢查在建工程是否辦理施工許可(開工報告)、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擅自進行建設施工活動;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認證審查、技術交底和檢查驗收等環節管理程序是否到位;是否進行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建筑起重機械在租賃、安拆及使用過程中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

        (六)商貿。重點排查加油站、民爆銷售企業、大型商場的安全防范措施、應急預案演練落實情況。重點整治商業綜合體、餐飲場所無證經營或違規使用天然氣(含煤層氣)、液化石油氣餐飲企業。嚴厲打擊非法銷售黑市油、違法寄遞物流等行為。

        (七)消防。重點排查消防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合用場所及其他各類場所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標準;裝飾裝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燃燒性能要求;消防車通道、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暢通;消防設施器材是否配備齊全、完好有效;場所用電用氣設置是否規范;廚房及其他用火區域是否進行防火分隔,是否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電動自行車是否按規范要求停放。

        (八)工貿行業。重點整治工貿行業有限空間、高處作業等危險性作業,以及爆炸粉塵、熔融金屬、涉陶煤氣站等危險場所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問題。重點防范高處墜落、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等事故的發生。

        (九)城市運行。重點排查城市橋梁、地下綜合管廊、供水供氣企業、排水防澇、垃圾填埋場和余土消納場、高空廣告牌、綜合交通樞紐(含客運站場)、城市道路交通、通信線路、電力線路、廣電線路三線交越區等場所。重點整治無證經營、黑氣點、氣販子、無證施工、無證運輸鋼瓶、為不合格鋼瓶充裝、對不具備安全供氣條件的用戶提供氣源、入戶安檢制度不落實等違法違規行為。

        (十)特種設備。重點排查特種設備是否注冊登記,是否定期檢驗或監督檢驗,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是否設立和配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是否健全并嚴格執行,是否建立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等。

        (十一)校園安全。整治校園周邊非法或違規經營的網吧、電子游戲廳、歌舞廳、音像書刊銷售點、出租房、校外學生食宿點等問題;整治學校門衛管理、校舍安全、防踩踏、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和校內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不到位問題;整治無證辦園行為,對達不到安全標準,難以整改到位的幼兒園,依法進行取締。

        (十二)旅游。重點整治旅游景區內高風險旅游項目未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經營行為,旅游景區內的索道、電梯、大型游樂設施等設備安全措施不落實,火災、設施設備突發保障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未完善問題;重點查處掛靠承包變相轉讓旅行社經營權,超范圍經營旅行社業務,機關、團體和事業單位及所辦實體無證照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

        (十三)農林水。重點查處變型拖拉機拼裝、改裝等違法行為;重點整治查處采砂船非法開采作業行為,整治小型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和防汛相關責任人以及水庫大壩日常管護落實不到位問題;嚴格整治飼料生產和林業加工企業粉塵防爆措施落實不到位問題。

        (十四)能源安全。嚴格整治能源行業安全生產經營企業、單位、場所的安全生產建章立制、保障投入、安全改造、隱患治理等落實不到位問題。重點整治電力工程建設項目(電網工程、水電工程、光伏發電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方案審核論證審批不到位問題;從嚴從重打擊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盜油等破壞損害油氣輸送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危及管道安全運行的亂建亂挖亂鉆非法違法行為。

        (十五)森林防火。重點檢查森林防滅火責任體系是否健全,網格化管理是否到位,“一長兩員”責任落實情況;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開展情況,開展了哪些宣傳活動;野外火源管理是否到位,有沒有燒荒燒田埂等違規野外用火;各項防火設施是否正常使用,機具裝備是否正常使用;應急處置程序是否制定,撲救的組織、任務是否明確;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是否做好應急準備;林區內企業、廠礦、民宅生產生活用火用電情況,對森林是否構成威脅;對火險隱患整改落實情況;發生違規用火是否嚴肅處理肇事者。

        (十六)建筑陶瓷。重點檢查涉陶企業是否制定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外委施工等管理制度;是否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是制定隱患清單,落實整改責任人、措施、時限,是否做到隱患閉環管理;是否按要求開展員工三級教育培訓和新員工崗前培訓,安全教育培訓資料是否齊全;對窯爐是否按要求安裝一氧化碳報警裝置,煤氣發生爐停產檢修是否到位情況,生產各環節內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隱患。

        其他行業領域檢查內容,由相關職能部門明確并督促企業開展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整治工作。各單位要認真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特點和實際,制定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行動方案。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負責大排查大整治日常工作及本行業領域企業安全整治工作;要抽調精兵強將成立整治工作小組,開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動;要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大排查大整治行動計劃,列出時間表,制定任務書,把任務分解到崗,把責任落實到人。

        第7篇:地下礦山應急預案范文

        一、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

        (一)加強企業安全管理機構建設。

        1、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監督體系。企業及其下屬單位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領導、研究、部署、檢查、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研究重大安全生產事項,制訂、實施和改進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州、縣政府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2、督促企業依法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類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從業單位,存在重大危險源以及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其他單位,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專職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按照滿足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安全技術中介服務機構、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專家等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技術服務。(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經商委、國資委、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公安局、國土資源局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3、督促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的有關規定、安全條件、行業標準、工作職責和承擔的法律責任。(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發改委、經商委、法制辦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4、強化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制。法定代表人要依法確保安全投入、管理、裝備、培訓等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企業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5、明確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在涉及重大安全事項時,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持有一票決策和否決權;其他負責人對各自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其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實施日常綜合管理;企業各級管理人員對分管業務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6、督促企業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責任體系應涵蓋本單位各部門、各層級和生產各環節,明確有關協作、合作單位責任,并簽訂安全責任書;要做好相關單位和各個環節安全管理責任的銜接,相互支持、互為保障,做到責任無盲區、管理無死角。(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7、充分發揮職代會在企業安全生產重大問題中的監督作用;發揮工會組織的勞動保護監督力量,建立企業內部工會組織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健全機制,落實職工在安全生產中的參與權和監督權。(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

        (三)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8、督促企業健全完善嚴格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安全生產例會、安全生產例檢、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現場帶班、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作業場所職業安全衛生健康管理、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訓計劃、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民主管理監督、安全生產承諾等基本制度。(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四)加強企業班組安全管理。

        9、督促企業要切實加強車間、工段、班組等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強化班組安全管理基礎,嚴格執行安全規程、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定期組織對安全設施、設備和個體安全防護用品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保障安全設施、設備正常運轉和正常使用。(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經商委、國資委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10、建立班組長崗位績效考核機制,強化和落實班組安全責任。(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

        11、在企業、車間、工段、班組全面開展“零事故”活動,推進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州、縣總工會牽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

        二、嚴格企業安全管理

        (一)進一步規范企業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12、加強對生產現場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章指揮、違規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三違”行為。凡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和超時限組織生產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對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依法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對以資源整合、地質勘探、基建和技改名義違規違法組織生產、或故意拖延工期的企業,立即責令停產停業,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資委、經商委、交通局、公安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二)及時排查治理安全隱患。

        13、建立安全隱患拉網排查、掛牌整改、追蹤督辦、臺賬檔案常態機制。企業要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經常性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建立以安全生產專業技術人員為主導的隱患整改效果評價和隱患排查治理后續評估制度,確保整改到位。(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14、對重大安全隱患治理實行逐級掛牌督辦、公告制度,重大隱患治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州級行業主管部門或州安委會辦公室掛牌督辦,督促地方政府和企業及時整改。對整改不及時、措施不力的,依法依規從重處罰,對處罰后仍不進行隱患整改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對隱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企業和企業相關負責人的事故責任。(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三)強化生產過程管理的領導責任。

        15、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要輪流現場帶班。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落實礦領導帶班并與工人同時下井、同時升井。對無企業負責人帶班下井和該帶班未帶班的,對有關責任人按擅離職守處理,同時給予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發生事故而沒有領導現場帶班的,對企業給予事故處罰規定上限的經濟處罰,并依法從重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公安、監察等相關部門配合)

        (四)強化企業職工安全培訓。

        16、督促企業制訂詳細的員工教育培訓計劃并嚴格組織實施,針對不同崗位人員落實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機構、培訓費用,提高員工安全生產素質。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接受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加強新進人員崗前培訓工作,新員工上崗前、轉崗員工換崗前要進行崗位操作技能培訓,保證其具有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質檢局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17、凡存在對井下作業人員沒有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或存在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及未按規定培訓上崗、無證上崗的企業,要立即停產整頓,依法進行處罰。(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質監局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五)全面開展安全達標。

        18、督促企業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的要求,加大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投入,深入開展以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為內容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類企業都要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生產標準。(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19、督促大中型露天礦山、地下礦山和四級以上尾礦庫在年底前達到安全標準化最低等級;2013年底前,所有金屬非金屬和尾礦庫要達到安全標準化最低等級;年1月1日以后換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須達到安全標準化最低等級,否則不予辦理延期換證手續。(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發改委、經商委、環境保護局、國土資源局配合)

        20、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經營和使用劇毒化學品企業、有固定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使用化學品從事化工或醫藥(化工)生產的企業,按照相關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經商委、國資委、發改委、環境保護局配合)

        21、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企業要依法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改逾期未達標的,由同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經商委、質監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配合)

        (六)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治。

        22、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建設企業完善作業場所職業安全健康設施設備,新、改、擴建和引進工業項目其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要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實行職業健康許可制度。全面開展作業場所職業危害項目申報,加強職業安全健康防護培訓,配備合格的職業危害特種防護用品,定期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衛生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發改委、經商委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配合)

        (七)嚴格落實承包工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23、督促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建設項目工程依法招標,建設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交予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對項目建設生產經營單位違規違法分包、轉包和盜用、掛靠、借用資質等行為的,依法停工停產,并追究項目業主、承包方等各方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的單位,應當履行安全生產協調、管理職責,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符合國家規定的有效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有關的安全生產管理事項。(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交通局、水利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配合)

        24、未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未約定安全生產管理事項,未對承包(承租)單位履行安全生產協調、管理職責,發生事故的,要同時追究發包或者出租單位的相應責任。承包、承租單位必須具備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配合)

        (八)嚴格城鎮地面挖掘施工安全管理。

        25、督促地方政府要制定城鎮地面挖掘施工安全管理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和責任,建立和執行城鎮地面挖掘安全確認制度。(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交通局、水利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配合)

        26、督促項目業主和施工企業在組織實施挖掘地面前,要認真查閱有關資料,全面摸清項目涉及區域各類地下管道(線)的分布和走向,嚴禁在管道(線)保護范圍內搭建建(構)筑物,制定可靠的保護措施,在取得各類管道(線)業主單位書面確認后,方可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進行作業,嚴禁在不明情況下,進行地面開挖作業。各類管道(線)業主單位要配合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對地下管道(線)情況進行現場交底,并作出明確的標識,必要時在作業現場安排專人監護,確保地下管(線)網安全。(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

        27、未經管道(線)業主單位確認擅自組織施工或已知管道(線)分布和走向仍不當施工造成管道挖斷、破壞或在管道(線)保護范圍內搭建建(構)筑物發生事故的,追究項目業主和施工單位的相應法律責任。(州、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

        三、建設堅實的安全技術保障體系

        (一)加強企業生產技術管理。

        28、督促企業強化技術管理機構的安全職能,大力培育專業技術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等安全生產技術職業隊伍。切實落實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負責制,強化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29、因安全生產技術問題不解決而產生重大隱患的,對企業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給予處罰;發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監察局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

        (二)強制推行先進適用的安全技術裝備。

        30、督促企事業單位開展安全科技研發,加快安全生產關鍵技術裝備的換代升級,著力推廣安全生產適用技術和新裝備、新工藝、新標準,引導重點行業提高機械化、自動化生產水平。加快在安全檢測監控、安全避險、安全保護、個人防護、災害監控、特種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專項裝備等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方面的推廣和應用,促進生產經營企業加快提升安全裝備水平。(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發改委、科技局、經商委、質監局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31、督促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排專項資金,建設完善監測監控系統、人員定位系統、緊急避險系統、壓風自救系統、供水施救系統和通信聯絡系統等。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要在3年內實施監測監控系統、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四等以上的尾礦庫要在3年內完成全過程在線監控系統;規模以上露天礦山(不含型材礦)要在年底前全部采用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機械二次破碎技術和裝備;逾期未采用的,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生產許可證。(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發改委、經商委、科技局配合)

        32、督促化工企業在“十二五”期間完成采用“十五種危險化工工藝”的生產企業實現自動化控制、中央控制和自動連鎖控制系統改造。(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發改委、經商委、科技局負責)

        33、督促運輸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專用車輛,旅游包車和三類以上的班線客車以及公交車、校車、企業自備客車、各類工程應急搶險車輛要安裝使用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GPS衛星定位裝置,在2年之內全部完成;大型特種設備要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州、縣交通局牽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公安局、財政局、質監局、旅游局、經商委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

        (三)大力推進信息化建設。

        34、以國家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金安”工程)建設原則為指導,以提高安全監管效率和優化服務為目標,依托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通信技術、CA技術(數字認證技術)、GIS技術(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用3—5年的時間,建立國家、省、州、縣四級五層信息網絡廣域網。(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發改委、財政局、科技局配合)

        35、通過業務重組和工作規范,建立起包括金屬非金屬礦山監管、?;繁O管、煙花爆竹監管、重大危險源監管、傷亡事故管理五個子系統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行政執法系統以及包括事故調度快報、事故統計、行政執法統計、職業病危害統計和安全生產輔助決策支持等五個子系統的安全生產調度與統計系統和信息系統(信息網站)。(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發改委、財政局、科技局配合)

        四、建設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

        (一)加快省級安全生產區域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36、按照行業類型和區域分布,依托有關大型企事業單位,加快建設一批行業特點突出、專業性強、輻射面廣的州級安全生產區域性應急救援隊伍。依托有關企業的專業救護隊,采取政府與企業共建方式,加快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州級區域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金屬非金屬礦山、危險化學品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的企業應當依法依規建立應急救援機構,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同時與鄰近專業救援隊伍和專業機構簽訂救援協議。(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發改委、財政局、公安局、交通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衛生局、政府應急辦負責)

        37、督促交通、石油、電力、燃氣、給排水、通訊等行業建立并完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并接受同級政府應急管理機構的工作指導。(州、縣公安局、交通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商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發改委、政府應急辦配合)

        (二)建立完善企業安全生產預警機制。

        38、督促企業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發現事故征兆要立即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39、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嚴格落實重大危險源登記、申報、建檔、檢測、評估和監控。全面開展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落實整改責任、人員、經費和時限。(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40、督促企業及時掌握氣象、水利、地震等部門的預警預報信息,情況緊急時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停止生產、停止作業、停止建設及撤離作業人員等必要措施,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商委、國土資源局牽頭,氣象局、水利局、地震局和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負責)

        (三)完善企業應急預案。

        41、督促企業認真落實《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建立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加強應急預案的編寫、評審、、備案等工作,定期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根據演練評估情況,不斷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同時加大對應急預案的宣傳培訓力度,確保人人了解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職責和程序。嚴格落實賦予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因撤離不及時導致人身傷亡事故的,要從重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政府應急辦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五、嚴格行業安全準入

        (一)加快完善安全生產技術標準。

        42、督促各行業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要根據行業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的要求,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對實施許可證管理制度的危險性作業要制定落實專項安全技術作業規程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州、縣經商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二)嚴格安全生產準入前置條件。

        43、把符合安全標準作為高危行業企業準入的前置條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安全標準核準制度。嚴禁煙花爆竹生產加工企業進入州內,繼續實行專營化經營。礦山以及用于生產、儲存、運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應當分別進行安全條件論證和安全評價。凡不符合安全條件或違規建設的,要立即停止建設,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關閉。降低標準造成重大隱患的,追究相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發改委、經商委、公安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質監局、供銷聯社負責)

        六、嚴格實施安全監督管理

        (一)進一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

        44、發揮各級政府安委會平臺推動作用,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對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全面落實公安、交通運輸、國土資源、建設、工商、質監、氣象等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及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指導職責,嚴格執行《省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工作五項制度(試行)》,形成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公安局、交通局、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經商委、工商局、質監局、氣象局和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二)加大“打非”工作力度。

        45、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等影響安全生產的行為,強化政府監管主體責任,切實落實縣、鄉(鎮)兩級政府屬地工作監管職責;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加強聯合執法,以強有力措施取締、查處非法違法企業。(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

        46、建立健全州縣安監機構,充實人員編制,落實裝備經費,提高監管人員專業素質和技術裝備水平,強化基層監管能力建設,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現場監管和技術指導。(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編辦、財政局配合)

        (四)強化對企業安全生產的屬地化和行業管理。

        47、督促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加強日常安全監管工作,對當地企業(包括中央駐、省管企業和招商引資企業)實行嚴格的監督和監管。(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48、督促州級有關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對省管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同時對頒發行政許可的企業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資委、監察局、法制辦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49、各縣政府應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各鄉鎮和所屬政府各部門安全監管的范圍和職責。(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50、督促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組織對下一級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并向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擔保業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五)加強建設項目安全管理。

        5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審批、監管的責任,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要包括安全監控設施和防有毒有害氣體、防塵、排水、防火、防爆及防治職業病危害、防雷電災害等設施,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的設計和驗收要依法取得行業主管部門的專項審查。安全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未做到同時設計的一律不予審批,未做到同時施工的責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時投入使用的不得頒發生產和安全許可證或者不得投入使用,并視情節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的責任。(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發改委、經商委、公安局、交通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局、氣象局、總工會和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52、嚴格落實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監管等各方安全責任,確保建設項目施工安全。嚴格執行化工企業試生產方案備案制度,凡是不符合規定要求、不具備試車條件的,一律不允許試車。(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發改委、經商委、公安局、交通局、水利局、電力公司和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六)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53、充分發揮工會、共團、婦聯組織的作用,依法維護和落實企業職工對安全生產的參與權與監督權,鼓勵職工監督舉報各類安全隱患,對舉報者予以獎勵。(州、縣總工會、團委、婦聯、財政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

        54、有關部門和地方要進一步暢通安全生產的社會監督渠道,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接受人民群眾的公開監督。(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宣傳部、總工會、監察局配合)

        七、落實安全生產政策措施。

        (一)加大安全生產投入。

        55、督促各級政府視地方財力的情況,不斷加大對安全生產的投入。(州、縣發改委、財政局牽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

        56、督促安全監管、財政和稅務部門切實做好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安全費用提取與使用的監管工作,規范企業安全費用的提取范圍、標準、收取、使用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經濟政策。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確保隱患治理、安全技術改造和裝備資金投入到位。(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財政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57、督促金屬非金屬礦山、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運輸等高危行業(領域)企業必須落實提取安全費用稅前列支政策;安全費用必須專項用于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新技術應用、應急救援器材裝備、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事故隱患評估整改和監控、安全技能培訓、企業安全文化和應急演練等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投入。(州、縣財政局、國稅局牽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安局、交通局和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58、督促高危行業(領域)企業積極探索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制度。(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財政局負責)

        59、嚴格落實工傷保險制度,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

        (二)提高工傷事故死亡職工一次性賠償標準

        60、從年1月1日起,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對因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職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按全國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計算,發放給工亡職工近親屬。并依法發放工亡職工一次性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財政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配合)

        八、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一)制定落實安全生產規劃。

        61、未編制“十二五”安全生產規劃的縣,要加快編制。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把安全生產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布局,在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時,明確安全生產目標和專項規劃。(州、縣發改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62、督促企業把安全生產落實到企業發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中要突出安全生產,確保安全投入和各項措施到位。(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經商委、國資委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二)強制淘汰落后技術和企業。

        63、凡列入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不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安全性能低、職業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予以強制性淘汰,更不得以招商引資的名義進入我州。各縣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區工業布局的實際,積極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隱患的技術改造和搬遷項目,嚴禁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和職業危害嚴重的項目建設和延續。(州、縣發改委、經商委牽頭,科技局、財政局、監察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配合)

        64、對存在落后技術裝備、構成重大安全隱患和職業危害嚴重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改委、經商委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分工負責)

        (三)加快產業重組步伐。

        65、充分發揮產業政策導向和市場機制的作用,加大對相關高危行業企業重組力度,進一步整合或淘汰浪費資源、安全保障條件低和職業危害嚴重的落后產能,提高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州、縣發改委、經商委牽頭,財政局、國土資源局、國資委、國稅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配合)

        九、實行嚴格的考核和責任追究

        (一)嚴格安全生產目標考核。

        66、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體系,做到月分析、季通報和年考核,進一步嚴格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考核和較大以上事故指標考核,按照州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的要求和下達的年度生產安全事故控制指標,對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全面綜合考核,對考核成績優秀的由各級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嚴格落實重大事故“一票否決”。(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監察局、公安局、交通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資委及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

        67、對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工礦商貿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要根據情節輕重,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方面黨紀政紀處分的規定,由監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追究縣級及以上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的責任。(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監察局和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

        (二)加大對事故企業負責人的責任追究力度。

        68、企業(道路交通運輸企業負主要責任的)發生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或企業實際控制人的法律責任。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除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實際控制人責任外,還要追究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的責任;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企業實際控制人和上級企業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對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其主要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礦長(廠長、經理);對較大事故負有主要責任的企業主要負責人,5年內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的礦長(廠長、經理)。對非法違法生產造成人員傷亡的,以及瞞報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節特別惡劣的,要依法從重處罰。(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局牽頭,國資委、總工會和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

        (三)加大對事故企業的處罰力度

        69、對于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責任事故(道路交通運輸企業負主要責任的)或一年內發生2次及以上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的企業,以及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的企業,由安全監管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告,并向投資、國土資源、財政、建設、銀行等主管部門通報,一年內嚴格限制新增的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財政資金支持、銀行貸款等。(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宣傳部、發改委、經商委、國土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銀監局負責)

        (四)對打擊非法生產不力的地方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

        70、各縣政府和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打非”工作,在所轄區域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生產經營企業(單位)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致使非法生產經營企業(單位)存在或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對縣、鄉(鎮)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以及相關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州、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監察局牽頭,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配合)

        第8篇:地下礦山應急預案范文

        根據市委宣傳部、市安監局、市廣電局、市總工會等單位《關于開展20__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昭市安監管[20__]48號的文件要求,我縣六月安全月工作始終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和“面向社會、面向基層”的方針,按照“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的六月安全月活動主題,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宣傳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為重點,弘揚安全文化,凝聚安全發展共識,努力營造全縣良好的安全生產氛圍?,F就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全面做好“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年”的總體安排部署,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楊富學副縣長于6月1日發表電視講話。楊副縣長號召全縣各族干部群眾積極行動起來,認真開展好我縣“六月安全月”活動,必須把加強安全文化建設作為今年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把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作為加強安全文化建設的重要契機。__縣安監局局長鐘青山于20__年6月2日召開局務會議,全面安排部署“六月安全月”的有關宣傳教育和安全檢查活動。

        縣安監局通過與宣傳部、工會、廣電局等部門聯合印發了永安監發[20__]48號文件,對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活動主題、活動時間、活動形式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多種形式,對縣鄉各級各部門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進行了深入全面的宣傳發動。

        二、全力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努力夯實安全文化基礎

        一是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從業人員培訓

        6月24日至6月29日,__縣安全科學技術培訓中心對全縣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從業人員進行為期一周的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安監局領導主要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危險化學品專業知識培訓。

        二是以“六月安全月”活動為契機,認真組織對施工區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6月23日下午縣安監局局長鐘青山受中國水電八局溪洛渡大壩施工局局長吳海濤邀請,到施工局花椒灣營地作“安全生產月”法律法規專題培訓。出席此次培訓會議的有施工局副局長吳菊初、局長助理陳于保、大壩液氨使用負責人李標及各工區專職安全員和分管安全副主任、書記,共80余人。鐘局長針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進行培訓,重點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通過這些行動,既加深了地方政府部門與國家重點企業之間深層次的交流,也履行了監管職責。

        三是集中開展“安全咨詢日”活動

        6月14日,縣安監局派出兩名領導深入中國水電八局大壩施工現場,現場解答了作業人員提出的7個方面的問題,受到民工的好評。

        三、切實推進我縣非煤礦山和危險化學品標準化建設

        非煤礦山標準化建設主要以重點企業為載體,從而全面推進我縣非煤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h安監局經過局辦公會20__年6月4日認真研究,于6月5日至10日,派出礦山安全監督股的監察員進駐__金沙礦業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礦山安全標準化建設的檢查與指導工作。金沙公司礦山安全標準公建設工作于20__年4月開展,現已基本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現正積極聯系中介機構參與地下安全標準化建設,計劃于20__年11月完成安全標準建設的建設。

        20__年6月16日,縣安監具積極組織召開我縣危險化學品標準化工作會議,標志我縣危險化學品標準建設正式拉開帷幕。全縣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中國水利水電第四工程局、第八工程

        局、三峽公司溪洛渡水電站建設部安委辦等16家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了這次會議。會議主要講解了危險化學品企業認真學習已印發的標準化建設的標準細則,對涉及的每一項具體指標全部進行了分類指導,并督促他們進一步完善了崗位工作職責、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制度。萬鵬砂場的中深孔爆破技術推廣和14家危化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標準化建設等工作正在有條不紊的推進中。四、將六月安全月活動與隱患排查治理行動有機結合,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行動

        (一)認真組織檢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

        6月1日至6日,__縣安監局荀步平副局長帶領安監局執法大隊、危化品安全監督股及溪洛渡鎮安監站有關人員,對縣城及縣城周邊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深入細致的檢查。檢查組向從業人員和群眾廣泛宣傳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相關法律法規,受教育人數達200多人次,共檢查生產單位1個,經營單位5個,民用爆炸物品銷售企業1個,煙花爆竹批發企業1個、零售點41個。查出隱患22條,當場整改8條,填寫現場檢查記錄13份,向業主下發整改指令書7份、整改復查意見書8份。通過此次檢查整治和宣傳教育,進一步增強了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和從業人員的安全常識。

        (二)檢點企業“六月安全月”活動開展情況

        縣安監局監察員進入金沙公司后,主動積極開展工作,同公司主要管理人員一起針對公司現狀進行研究;積極協助公司開展“六月安全”大檢查,對公司大檢查活動中查出的28條主要隱患進行認真分析,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對通風系統建設存在較大問題的908坑井進行現場講解,責令其主要負責人對照《地下礦山安全規程》進行整改,以確保達到標準化建設要求。

        (三)大力開展城鎮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__縣安委辦組織消防大隊、工商局、文體局、建設局、質監局、安監局、廣電局、供電公司等相關部門,于6月5日至17日開展對縣城城區進行為期12天的安全隱患排查。檢查的重點是商場、賓館飯店、網吧、電玩室等公眾聚集場所、高層建筑、地下建筑的消防通道,消防滅火設施的配備、維護、保養及應急預案的制訂、演練;集鎮防洪設施、電源線路等。此次共出動80余人次,檢查67處,受教育人數500多人。填寫現場檢查記錄31份,查出隱患47條,其中當場整改37條,責令限期整改10條,下發整改指令書18份,查處了3家違法經營網吧。通過對隱患的檢查排查和嚴肅整治,嚴厲打擊了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事故隱患得到有效整治。對廣大群眾的宣傳教育以及采用新聞媒體報道,使法律法規和安全常識進一步深入人心。

        第9篇:地下礦山應急預案范文

        關鍵詞:煤礦;安全風險預警模型;應用效益

        中圖分類號:X752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我省是一個產煤大省,全省現有煤礦1000多個,年生產能力都是30萬噸以上,煤炭行業對全省的經濟建設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省煤礦大都屬于地下礦山,地質條件復雜,瓦斯濃度高,煤礦開采的煤層大多瓦斯含量大、透氣性低,開采條件差,難度大、成本高,煤礦事故時有發生,給全省乃至全國經濟建設發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據統計,在煤礦重大事故中,瓦斯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居第一位,其次是水害事故、頂板事故、運輸事故等。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安全生產事關全省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和安全發展,煤礦作為安全生產重中之重,如何有效的排查安全隱患,控制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是當前和今后長期面臨的問題。因此,本文從風險預警出發,提出構建煤礦安全風險預警體系模型。

        二、煤礦安全風險預警體系的構建

        1.煤礦預警管理的對象

        煤礦安全生產與人、機、物、環境、監管監察和安全評價檢測等多方因素有關,因此,煤礦預警管理的對象從以下因素考慮:

        (一)人的管理。人作為生產主體,生理、心理與行為等方面都可能產生失誤,而人的不穩定和不安全的行為是導致災害或者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只有加強人的管理和控制,才能使生產活動時人的行為符合規定。

        (二)物的管理。物作為生產的物質基礎,由于工具、設備及材料等出現缺陷都會為生產造成隱患,是發生事故的重要因素,只有加強物的管理,做好全程管理,才能使煤礦安全生產得到保證。

        (三)環境的管理。環境是人和物生產中面臨的共同條件,一旦出現突變就會使人和物都發生變化,尤其是煤礦的生產,環境的管理要做好對礦井下毒、塵和圍巖等因素的管理

        (四)監管監察。監管監察是安全生產的行政手段和輔助手段,具有強制性和監督職能。監管監察面對煤礦企業生產各個方面,對排查安全隱患和督促整改具有重要作用。

        (五)安全評價及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及檢測檢驗對企業人的行為、物和環境的狀態、管理等進行的評估,全面掌握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狀況,通過第三方實施評價檢測的一種手段,也是安全生產重要一環,隨著科技進步,安全生產使用設備設施、條件要求的提高,安全評價和檢測檢驗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同時,安全評價和檢測檢驗也作為監管監察的輔助手段,對企業安全生產有重要意義。

        2. 安全預警系統的主要功能

        煤礦生產條件多變,生產工藝和過程較為復雜,涉及水、火、瓦斯、煤塵和頂板等五大自然災害,因此煤礦安全預警機制的構建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具有完善的系統功能。

        (1)安全指標信息采集。煤礦生產安全狀態是以煤礦生產過程中的主要安全指標來表征的,進行安全等級分析也以它為基礎。因此,實時準確的指標采集是建立預警體系必須的。此過程的關鍵是主要指標和井下采集點的確定。

        (2)預警分析。系統以系統控制論為基礎,構建安全預警的指標體系,具有對安全指標的預警分析能力。通過 實時和動態分析,判斷安全級別,確定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否,及早進行安全隱患干預,實現煤礦安全管理的預先控制和事前管理。

        (3)信息。煤礦安全管理對象涉及采掘機運通多各單位,有人、機和物多種不安全因素,管理人員級別高低不一,采取的應急反應機制所涉及人員、地點和措施也不同,因此要求系統能根據安全級別高低,預警信息至各單位和相關安管人員。

        (4)應急反應機制。安全預警不是目的,能對煤礦生產中的不安全狀態和行為進行應急反應,對潛在和顯現的安全隱患適時給予外在干預,使系統運行始終處于閾值以下的安全狀態,是進行預警的根本目的。

        2.煤礦預警模型的建立

        按照安全學原理,預警模型圍繞五個安全生產要素為中心進行構建。其基本框架如圖1所示。將各種表征煤礦生產的安全指標實時檢測指標進分析,判定是否處于安全狀態,否則處于隱患狀態并報警。對不良因素進行外在敢于,即采取措施排除隱患,否則隱患可能繼續發展為事故狀態。通過一個閉環反映過程,實時進行煤礦生產的安全監控和管理,使之形成一個能自我主動調整的模型體系,實現安全預警和應急反應。

        圖1 煤礦風險預警系統模型圖

        3. 煤礦預警流程分析

        煤礦預警管理系統要實現預警的作用,發揮出預警的工作職能,可以通過分工進行職能的互補,預警管理系統可以實現煤礦安全生產的監測和識別、診斷及預控工作,可以更好的將系統內各子系統的運行情況進行協調和預警,做好預警與預控的協調,做好預警檔案的管理,建立起危機的管理方案,可以為決策層提供建議,而預警管理系統的流程一般為初始化信息朝著預警信息系統的走向,通過分離和處理技術,可以決定是不是采取報警的方式或者確定報警的內容,可以及時確定對策與方案,使重大安全事故或危害時,可以及時反應,采取適當的處理措施。煤礦預警流程如圖2所示。

        圖2 煤礦預警系統流程圖

        三、煤礦安全風險預警系統的應用效益

        煤礦安全風險預警系統的建設,不僅可以在數據結構和對象優化、管理功能的創新方面提供可靠的系統支持,還可以為煤礦企業建立統一的安全信息平臺,可以規范各成員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體系,規范安全信息自動報送流程,集中反映各種安全工作信息,實現對各級單位安全工作的動態監控。對細化安全工作的跟蹤閉合管理,提高數據信息的利用效率,優化安全管理工作流程,改善日常動態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1.系統具有全面性和高效性

        該套系統涵蓋了隱患管理、三違管理、事故管理、安全培訓、安全考核等各個方面,能夠全面高效的掌握安全生產動態,及時準確的傳遞各種安全信息。

        2.實現閉環管理,分級控制,實時催辦

        系統加入反饋環節實現閉環管理,在每個環節均提供多種反饋渠道,實行分級控制。對每一個環節實時催辦、提示、報警、監督。

        3.安全隱患管理具有智能識別功能

        系統可自動根據輸入的隱患內容,對照隱患數據庫進行自動識別、智能分類。同時按劃分出的隱患級別可自動將隱患提交給相應級別的管理人員,實現分級響應和控制。

        4.具有綜合的提示、預警功能

        在系統首頁顯示職權范圍內所有安全工作的處理情況;同時對需要處理的工作及時進行手機短信提醒。

        5.可以采用便攜式手持多媒體終端

        通過手持設備實現現場數據錄入、查詢、反饋,提高現場管理的時效性。

        五、結束語

        做好煤礦安全生產,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至關重要,任何安全事故的發生都是有一點點的隱患引起的,只有做好人、機、物、環的全面管理,加強監測和督查,才能將隱患控制在事故之外。因此,構建煤礦安全風險預警系統,能夠有效地對潛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分析排查,從而使得煤礦的安全管理體系更加完善,對提高煤礦安全生產水平,減少煤礦事故,提高煤礦的效益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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