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put id="zdukh"></input>
  •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1. <i id="zdukh"><bdo id="zdukh"></bdo></i>

      <wbr id="zdukh"><table id="zdukh"></table></wbr>

      1. <input id="zdukh"></input>
        <wbr id="zdukh"><ins id="zdukh"></ins></wbr>
        <sub id="zdukh"></sub>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

        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

        第1篇: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

        根據筆者對銀行內部訴訟流程的了解,從信用卡欠款產生到民事立案,發卡銀行一般會經歷銀行自身催收和外包催收兩個環節,時間也不會少于三個月,從表面上看超過起刑金額的信用卡糾紛案件都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因此信用卡糾紛案件高發的背后是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案件的逐漸增多。激增的信用卡糾紛已經成為社會和媒體關注的焦點問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更是社會和媒體眼中焦點中的焦點。如何處理該類案件,成為民事法官在受理該類案件之后最為棘手但又不得不處理的問題。

        一、信用卡糾紛在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時的應然要求與實然做法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的規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后仍不歸還的行為被界定為“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司法解釋《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格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該類犯罪行為的起刑金額、規定期限和幾種應當認定為非法占有的行為,使“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在定罪量刑上具可操作性,但是該類透支欠款行為同時具有民事債務性質,是必須將刑事前置還是民事、刑事可以分開處理根據現行法律的應然規定似乎不存爭議,但是司法實踐做法對該原則的突破卻會使問題復雜化。

        (一)信用卡糾紛在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時的應然要求

        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和1998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性文件《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所共同確立的解決刑民交叉案件的基本原則,即“先刑后民”原則在司法實踐中一直得到沿用。(萬毅:《“先刑后民”原則的實踐困境及其理論破解》,載《上海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年第2期)因此,法院在審理信用卡糾紛案件時,對于標的額本金超過一萬元的案件,都應當按照上述原則裁定駁回銀行的,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二)信用卡糾紛在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時的實踐做法

        1.對于符合“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客觀要件的案件民事審判庭不予受理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的規定,持卡人透支本金1萬元以上,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并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符合“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客觀要件。部分地區的法院對于該類案件會要求發卡銀行直接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將該情況通報公安機關,只有在公安機關未作刑事立案的,才受理債權銀行提起的民事訴訟。這樣處理雖然能夠避免刑民交叉時的問題,使得該類犯罪避免出現“刑民交叉”時的矛盾,但是明顯不利于銀行訴權的行使。

        2.審判實踐中直接忽視移送環節,在認定欠款事實之后直接依法做出民事判決

        筆者根據對全國十幾家法院面對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信用卡糾紛案件處理情況進行調查發現,實踐中他們在受理該類案件后,并未按照“先刑后民”原則處理,而是對該類案件依照民事案件審理的程序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至于持卡人是否構成“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是否追究持卡人的刑事責任,由發卡銀行自己是否報案來決定。

        (三)應然要求與實然做法相沖突的現實表現

        1.受害銀行不知其案件已被刑事判決仍繼續追償信用卡全部欠款

        因現代通訊手段變更很快,筆者在參與審理信用卡糾紛案件過程中,初步聯系持卡人時,發現如果持卡人未及時通知銀行變更聯系方式的情況下,根本無法直接聯系到持卡人,此時我們會繼續聯系持卡人留在申請表上其他聯系人的電話,有時會遇到這樣的反問:持卡人已經因信用卡詐騙罪被判刑了,法院怎么還繼續追究他的責任?詢問發卡銀行,發卡銀行竟然也不知道持卡人已經因“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判刑,因刑事判決已經處理過欠款本金部分,其訴訟請求再繼續請求償還本金部分,明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2.在無法詳細核實持卡人是否涉嫌犯罪被追究責任時可能導致銀行債權被司法重復確認

        目前,“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處罰并沒有統一的查詢系統,且銀行在對持卡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時,大部分案件都無法有效聯系到持卡人或者確切了解持卡人的現實狀況,導致信用卡糾紛案件的民事承辦法官無法針對每一件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的持卡人是否因信用卡詐騙罪已經立案偵查或者已被刑事判決均進行核實,此時民事承辦法官如果仍按照信用卡糾紛的司法審判經驗在窮盡其他送達手段公告送達后予以判決,如果存在該筆債權本金已經被刑事判決確認的情況下,將會導致刑事和民事的重復司法確認,使銀行就同一筆債權本金享受重復債權。筆者及同事為了避免出現上述情況,在收到信用卡糾紛案件的卷宗后,首先進入系統內部的判決書查詢系統查詢持卡人就該案是否已經受到刑事處罰,雖然這在一定程序上能夠減少重復判決,但是對于雖然做出裁判但是文書尚未生效的刑事判決無法有效獲得,該類情況依然無法完全避免。

        3.二次訴訟將無法避免

        根據筆者查閱的眾多的不同法院的信用卡詐騙罪的刑事判決書發現,該類判決書只針對本金部分做出了追繳發還的處理,對于利息、滯納金等銀行仍享有債權的部分并沒有予以確認,但是,該部分債權銀行又不會主動放棄,因此銀行為追討該部分欠款必將提起民事訴訟,導致即是同一法律關系又是同一法律事實的信用卡糾紛發生兩次訴訟。

        二、信用卡糾紛在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時應然要求與實然做法的理性分析

        (一)對信用卡糾紛在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時應然要求的理性分析

        1.不利于銀行債權的實現

        信用卡糾紛案件,即使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其民事部分法律關系單一,事實清楚,無須經過刑事偵查就能確認發卡銀行和持卡人之間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但是如果受制于“先刑后民”的應然要求,將該糾紛移送公安機關,且不說公安機關是否立案偵查,根據某基層法院民事審判經驗,無法聯系到持卡人公告案件的比例一直很高,即使該類案件移送到公安機關,亦無法很快將持卡人逮捕歸案,反而可能因此導致民事訴權長期拖延,不利于銀行債權的實現。

        2.不符合司法效率原則

        現代法律的分析,在考慮制度有效性和合理性時,往往離不開法律的經濟分析,在法律的諸多領域,如“財產權、侵權、犯罪、契約,都無不打上經濟理性的烙印,而效率作為經濟理性的一種追求,在法律領域同樣適用,如果一項制度缺乏效率的支撐,其存在的合理性將受到挑戰。對于法律關系單一,事實清楚的信用卡糾紛案件,其民事部分的審理并不需要以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刑事責任的追究只是對其違法犯罪行為的法律后果的認定,民事責任完全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認定,首先必須區分一下“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與其他幾種類型的信用卡詐騙罪的區別,其他幾種類型的信用卡詐騙罪,民事責任的認定必須以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即通過刑事案件的審理結果來確定民事中的適合被告及其行為的可追責性。

        這既不會影響刑事判決的結果,也不會對定罪量刑產生影響,即刑民分開處理并不會危及司法公平原則,此時如果仍嚴格堅持應然要求,則會將本可以高效、便捷處理的信用卡糾紛案件尤其是無法聯系到持卡人的案件陷入長期拖延的境地,加上現在針對“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刑事附帶民事部分的處理現狀,二次訴訟將無法避免導致應然要求根本不符合司法效率原則。

        3.危害司法權威

        司法公信力的來源在于公正的司法以及判決的既判力,但是在現今部門之間配合并不流暢的狀況下,如果出現債權的司法重復確認,那么對于判決既判力的損害不言而喻,而人們對于司法公正的懷疑將會更加深化,并進一步影響到司法權威。

        (二)對信用卡糾紛在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時實然做法的理性分析

        1.侵害債權銀行的訴權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發卡銀行的符合其第一百零八條規定之時應當予以立案,對于信用卡糾紛是否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不應當在立案階段進行實質審查,更不應當對于該類糾紛給銀行提訟設置法律之外的前置門檻,加上透支欠款是否構成犯罪的主觀認定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可能將本不構成“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信用卡糾紛強制啟動刑事審查,導致銀行不但增加啟動刑事訴訟的成本,而且侵害了發卡銀行的民事訴權。

        2.可能侵害持卡人的合法權益

        對于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信用卡糾紛案件一律強制設置刑事審查程序,對于本不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透支持卡人是不公平的,因為隨著信用卡信用額度的不斷提升,透支消費金額越來越大,如果持卡人并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故意拖欠銀行欠款不還,只是消費后可能短期經濟狀況惡化或暫時經濟困難無力償還,銀行在追償之前必經刑事程序可能會造成這一部分人無辜經受刑事偵查程序,存在侵害該部分持卡人合法權益的可能,更進一步分析可能隱含著對持卡人“有罪推定”的意思。

        3.存在違反規定的問題

        實然做法與應然要求的沖突本身就是對現有規定的突破,因此認定法院忽視移送偵查環節,并在認定欠款事實之后直接依法做出民事判決存在違反規定的行為應無疑義,單純從法律的角度來講,這種行為實際上具有法律上的可責難性。但是,在具體個案中的突破行為并不僅僅局限于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一類或者某一個法院,例如四川省攀枝花市東區檢察院在辦理一起企業資產遭侵害的刑事案件過程中,打破我國司法“先刑后民”的慣例,在犯罪嫌疑人因為種種原因尚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支持企業先行民事,成功地幫該企業索回了被侵占的財產(陳杰人:《打破“先刑后民”是私權回歸的要求》,載《法律與生活》2005年1月下半月。),亦是突破規定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成功典型。但該行為違反規定的性質依然不能排除。

        三、信用卡糾紛在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時的理性思考與出路設計

        (一)信用卡糾紛在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時的理性思考

        1.繞開“先刑后民”或者“先民后刑”的探討

        “先刑后民”或者“先民后刑”至今仍有爭論,法律也沒有做出修改,筆者在本文中無意探討先后問題,只是提出現實問題的解決辦法。前面已經論述了信用卡糾紛案件的主要特征,民刑處理結果之間并不存在牽連關系,民事責任的承擔和刑事責任的追究之間沒有決定與被決定的關系,對于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惡意透支行為,民事判決并不洗脫其構成信用卡詐騙罪的事實,亦不妨礙公安機關對信用卡詐騙行為的偵查,出于尊重銀行訴權和司法效率及現實的考慮,如果能夠繞開“先刑后民”或者“先民后刑”的探討,直接建構一種能夠及時溝通公安機關和法院的聯絡平臺,將銀行報案,且公安機關已經以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進行刑事立案的持卡人,法院暫不予民事立案;對于法院已經以信用卡糾紛案件立案的持卡人,公安機關亦暫緩刑事立案,雙方相互之間根據對方的處理結果再做出相應的司法行為,不但能夠解決溝通不暢問題,而且對于現行的法律法規又沒有違反,應該是一種較好的出路

        2.應充分考慮我國持卡人的現狀

        信用卡在我國的日益普及使得持卡人越來越多,信用卡糾紛的涉案主體低齡化現象漸趨明顯,該部分人有很強的消費欲望,且消費意識更趨于超前消費,即使其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是在自身經濟狀況產生波動,尤其是惡化的情況下,在銀行兩次催收后超過3個月不還款且透支本金超過1萬元的情況并不鮮見,如果對該種情況一律視為“涉刑”并予以立案偵查,基于中國的傳統思想,對于持卡人及其社會評價影響較大,如果進一步被認定為信用卡詐騙罪,可以說對于持卡人的不利影響將持續其一生,其在服刑期滿后的生活軌跡將會發生重大變化,尤其是現在“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起刑點較低,如果嚴格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將會使很多持卡人均要接受刑事偵查,明顯不利于社會的穩定,也不利于刑法預防、教育功能的實現。

        3.充分考慮現階段信用卡糾紛案件持卡人到案審理情況

        對于持卡人是否構成“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在未確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之前盡量不要急于啟動刑事偵查程序,因為雖然刑法規定了嚴格的客觀條件,但是銀行在催收過程中能否嚴格做到,以及做的方式會不會激化社會矛盾,并進而借助合法刑事手段逼迫持卡人還款無法具體審查。而根據某法院司法實踐經驗,信用卡糾紛案件如果能夠有效聯系到當事人,無論金額高低,很多當事人都能夠直接還款,并請求銀行撤訴或者與銀行達成調解協議,因此該類案件的到庭調撤率較高,說明直接啟動刑事偵查的意義并不大,因為如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作為刑事犯罪的主觀要件,同意還款的行為足以支持不能夠認定持卡人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雖然近幾年到庭調解率成下降趨勢,但是仍占據絕對比例。

        (二)信用卡糾紛在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時的出路設計

        “先刑后民”的司法慣例在我國確立后就飽受爭議,支持者和反對者均從理論上和現實中進行論證,也有學者提出根據不同的案件來確定到底是適用“先刑后民”、“民刑并行”還是“先民后刑”,筆者限于學識無法得出定論,因此試圖探討一種能夠繞開上述論題,且不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并解決信用卡糾紛中面臨的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的出路。

        1.建立公民涉信用卡糾紛信息查詢系統

        筆者認為,以中國人民銀行的公民征信系統為基礎,對于信用卡欠款的公民是否在接受刑事偵查或者參與民事訴訟由公安機關或者法院將其錄入征信系統,并對公安機關立案部門和法院的立案庭開放,使其在接受銀行報案或者立案時能夠直接通過查詢系統獲得持卡人的涉信用卡糾紛的實際狀況,法院對于銀行未進行刑事報案且公安機關未予刑事立案的信用卡糾紛視為民事糾紛,并進入民事審判程序;對于已經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且已刑事立案的持卡人暫不予民事立案,對于在審理過程中發現確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持卡人才裁定駁回銀行,移送公安機關,而不是應然的,對于構成“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客觀要件的持卡人一律裁定駁回,移送公安機關。系統的設立即可以有效的防止重復判決,也可以預防“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成為濫刑的可能性,又不會對銀行的訴權產生影響。

        2.健全民事法官對于涉嫌“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甄別標準

        民事法官在審理信用卡糾紛案件時,直接接觸到當事人,對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有便利的判斷條件,因此對于構成“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客觀要件的持卡人,民事法官須通過和持卡人談話的方式來判斷主觀惡性,對于確實因經濟困難,無法及時還款,但是又不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持卡人繼續民事審理,可以避免這一部分人極易接受刑事偵查的弊端;對于確實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持卡人遵守“先刑后民”的司法原則裁定駁回銀行,移送公安機關,而不再沿用目前實然的做法跳過現行的法律規定一律按照民事審理,那樣可能會放縱部分觸犯“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持卡人逃脫刑事處罰。

        3.改變刑事判決的傳統做法

        前文已經述及現階段的司法實踐,每一件“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面臨二次訴訟成為必然,起因在于刑事判決對于銀行的民事債權只處理本金部分,而對于利息和滯納金等費用不予處理。刑事立法是以本金作為定罪量刑的根據,因此刑事判決如此處理并無不當,但是如果能夠修改刑事判決,定罪量刑仍以本金為準,只是在刑事判決民事追償部分做一下簡單技術處理,借鑒民事判決的處理方式,將利息、滯納金等費用包括在內并非難事,這樣做不但可以有效避免刑民二次訴訟,有效節約司法資源,而且比起修改法律來說又能夠節約巨大的立法成本。

        四、結語

        第2篇: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

        本文作者:肖文 查字典原創投稿

        關于民商事案件司法統計分析

        肖文

        民商事案件就是適用民商事法律的案件。民商事法律包括民法和商法。民法是調整作為民事主題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商法,是指以商事關系為調整對象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沒有形式的商法,但存在實質的商法,主要表現為大量的商事單行法,公司法、證券法、票據法、保險法等。

        簡單而言,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別法,民法對商法具有領導指導的意義,而商法對民法具有補充、變更、限制的作用。商法與經濟法的區別主要在于商法以當事人意思自治為主導性原則,經濟法則強調國家意志和政府職能的介入,并以國家政策為主導。

        當今隨著市場繁榮和交往的頻繁,從而產生的糾紛也日益增多,根據我院近三年來民間借貸案件的數據便可看出。繼承經濟審判傳統的民商事審判,應當具有不同于其他民事審判的特色。根據各級法院民二庭主要審理商事糾紛和較多適用商法規范的特點,應當旗幟鮮明地將民二庭的工作特色定位于商事審判。商法的特征和原則要求審判中要引進商法理念,確立商法意識,如重視對經營主體的資格審查、重視維持企業的穩定、重視保障商事合同自由、重視商主體和商行為的營利性特點、重視保障交易簡便、迅捷、安全的技術性規范等;商法的特征和原則也為民商事審判如何進一步拓展審判領域和強化司法導向作用指明了方向。

        一、北安法院民二庭20xx年的民商事案件數據統計

        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份北安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共受理各類民商事案件43件,同比上升了2.9%,根據統計資料顯示,20xx年的案件具有以下特點:

        (一)、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民間借貸案件、撫養關系案件、婚約財產糾紛案件均呈現大幅度上升態勢。據統計,今年共受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12件,同比上升了50%;共受理民間借貸案件5件、婚約財產糾紛案件3件,大幅度突破了去年的民間借貸、婚約財產糾紛案件0記錄;共受理撫養關系案件13件,同比是去年的4倍;共受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6件,同比上升了20%。

        (二)、離婚案件、勞動爭議案件、財產損害賠償案件受理數量有所下降。據統計,今年共受理離婚案件21件,同比下降了16%;共受理權屬案件1件,同比下降了75%;共受理財產損害賠償案件2件,同比下降了50%。

        (三)、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有所下降。據統計,今年共受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12件,占66.7%;共受理財產損害賠償案件2件,無道路交通事故財產損害賠償案件;而去年共受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8件,共受理財產損害賠償案件4件,占到了50%。

        二、審理民商事案件中發現的問題

        1、情況復雜、法律關系錯綜,審理周期延長

        這些年來,雖然有一些類別的案件收案數有所下降,但由于實際情況和法律關系錯綜復雜,案件的復雜程度、法官的工作量反而增長。比如過去很簡單的借貸案件,現在可能穿插多重法律關系,法律關系越多,主體越多,就容易導致證據真偽難辯,責任輕重難分。借款合同的主體可能包括出借人、借款人、擔保人、反擔保人,標的所涉及的資金也有多種來源。如何查清這些問題就需要當事人舉證,而當事人舉證時,有些證據相互矛盾,大部分證人不出庭作證,有的證人證言前后改變,證據的真偽不容易確認,由此需要法院化費大量時間精力依職權調查。又如近些年婚姻家庭、繼承類和權屬侵權類的收案數量在逐年上升,特別是在婚姻家庭糾紛中,外出打工人員多,查找當事人住址困難,公告送達現象上升,夫妻共有財產、家庭暴力認定困難。醫患糾紛案件中,負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拖延舉證時間、提供不實證據,對于專業性較強的證據材料,通常需要通過鑒定進行證明。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車輛及人員流動性增大,責任主體涉及多方,有的醫療期限較長,當事人在醫療終結前訴訟而無法進行傷情鑒定,以及證據認定、責任劃分都比較困難,影響了案件審理進度。[1]

        2、新類型的案件層出不窮

        在近些年的審判實踐中,新類型案件雖然數量不穩定,但他們頻繁出現。首先是法律沒有規定,但在社會生活發展中逐漸帶有普遍性的案件接連出現。如有關物權中的空間權、陽光權等糾紛,關系到生活中的基本問題,引起了學者和立法者的重視。其次是法律有規定,但原先比較冷僻的案件。比如原本數量很少的存單糾紛、信用卡糾紛,雖然而今漸漸具有了一定規模,但這些前些年就屬于比較少的新案件。

        3、案件涉及的專業知識加深

        專業性強的案件在當今法院審判過程中頻頻露臉。如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股東權益糾紛,證券、信托合同糾紛,專利、技術合同糾紛。[2]這些糾紛無法避免對專業知識的使用,有時候專業知識是判決的決定性因素,給知識背景相對單一的法官帶來了很大挑戰。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

        在 新的形勢下,法院首先要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用科學發展觀去統領法院的各項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履行好在全社會實現公平與正義的司法職責。民商事審判工作與改革開放、社會經濟建設聯系最緊密、關系最直接,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的法官必須認清形勢、統一認識,不斷增強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司法民主、司法文明和司法獨立等現代司法理念,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緊緊地圍繞“公正與效率”這一法院工作主題,積極貫徹“五個嚴禁”規定,穩步推進民商事審判工作的深入發展,為我縣率先發展、協調發展、加快發展提供完善的司法服務和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1、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法院的各項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牢固確立“司法為民”的工作宗旨。要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來武裝我們法官的頭腦,牢固確立、全面落實“司法為民”思想。每個法官都要為人民掌好、用好審判權,依法公正、高效、文明地審理各類民商事案件,從本質上充分體現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目前,我們還存在一些工作作風問題,要解決好轉變執法觀念問題。不能因循守舊,要改革創新,要發現問題、解決問題。要設身處地為老百姓著想。在各項工作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公正司法、一心為民。

        2、要認真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兼顧,注意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并重,全面改進審判工作。強化程序意識,深化審判方式改革。正確認識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的相互關系,重視程序的獨立價值。不能簡單地把程序公正理解為工具和手段,程序公正既是手段,也是目的。努力轉變民事訴訟法僅僅是法官辦案的操作規程的錯誤觀念,切實保護當事人能依法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沒有程序公正,當事人的訴權本身就得不到保障,也就談不上實體公正的問題。深化審判方式改革,仍然要抓住公開審判這個重心,強化庭審功能。繼續探索和總結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如實行庭前交換證據制度和限期舉證制度,規范當事人的舉證責任;規范庭審質證和認證程序,要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使公開審判真正成為提高辦案質量、保護訴訟當事人的權利、防止腐敗的重要環節。[3]要不斷加大民事審判方式改革的力度,正確處理改革過程中涉及的發揮審判組織作用和監督環節的關系、舉證質證和認證的關系、適用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的關系。加強審判流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內部監督機制。加重合議庭成員特別是審判長的權力和責任,明確承辦人、合議庭成員對案件的事實負全部責任,核稿人員、合議庭成員對案件適用法律負責,從制度上促使審判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逐步形成符合民事審判工作規律和特點的優勝劣汰的審判管理機制,使民事案件審判質量工作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1]《民商審判資料選讀》20xx年第2輯[J],人民法院出版社20xx年7月第1版;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第435頁; ¸

        第3篇: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

        1正確理解和運用管轄新規

        一是明確了關于不動產糾紛的專屬管轄問題。在《解釋》頒布之前,實踐中關于不動產糾紛專屬管轄的適用存在較大爭議。本次《解釋》明確了民訴法“不動產糾紛”的定義,并規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等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據此,商業銀行今后因經營需要對外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應當注意該項專屬管轄規定,不能一概約定由銀行住所地法院管轄,而應由不動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二是明確了經營者應注意規范運用協議管轄?!督忉尅返谌粭l規定:“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與消費者訂立管轄協議,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消費者主張管轄協議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該條規定一定程度上加重了經營者使用管轄協議格式條款的提醒義務。商業銀行制定相關格式合同時,應注意對相關管轄條款采取適當方式提示消費者注意(如加黑加粗,或用不同顏色標注等),在與消費者簽訂相關合同時,還應提示消費者注意管轄條款,或讓消費者簽字確認知曉,避免管轄約定被認定為無效。

        2依法選擇適當的訴訟主體

        一是明確了未經清算即被注銷企業法人的訴訟主體資格。商業銀行由于其經營業務范圍的特點,常以借款合同債權人的身份向借款企業及擔保人主張債權。然而在實踐中,可能出現由于行政管理與現實生活脫節,或是借款企業出于逃避債務的動機,違反法律強行性規定,不經清算即將企業法人撤銷、注銷、吊銷、解散或歇業的情況,導致商業銀行因訴訟主體不適格而被法院駁回,或即使成功立案,但被告是一個早已不存在的公司,從而導致相關實體權益得不到有效保護?!督忉尅芬幎ǎ髽I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銷前,以該企業法人為當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銷的,以該企業法人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為當事人。據此,對于已被注銷但未經清算的企業法人,商業銀行可以選擇企業的股東、發起人或出資人為被告,依法主張債權。但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已注銷但未經清算的企業法人,《解釋》規定的訴訟主體范圍與我國《公司法》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公司債務承擔主體范圍并不完全吻合。《解釋》明確的訴訟當事人可以為企業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而《公司法》司法解釋明確的公司債務承擔者可以為股東、董事或者公司實際控制人。因此,債權銀行在提訟時,應注意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向相關當事人主張權利。二是明確了保證合同糾紛的被告主體資格。商業銀行在通過訴訟清收不良貸款時,會遇到借款人無償債能力,但一般保證人具有償債能力的情況。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一般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是指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然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抗辯權),商業銀行可能會因為必須先行并執行借款人而喪失對保證人追債的最佳時機?!督忉尅反蚱屏恕稉7ā返谑邨l先訴抗辯權的規定,明確了債權人在主張存在擔保合同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以同時將一般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因此,商業銀行在主張債權時,應根據案件實際情況,考慮將債務人和一般保證人列為共同被告,最大限度的保全財產,防止一般保證人轉移財產,逃避債務。

        3關注證據審查和運用的有關規定

        《解釋》進一步強化了“誰主張、誰舉證”的舉證責任分配基本原則。針對司法實踐中,一些法院不當加重銀行舉證責任或濫用舉證責任倒置規則的案件,商業銀行可以據此積極抗辯。在電子數據作為證據使用方面,《解釋》還首次界定了電子數據的范圍。依據規定,以后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式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都可以作為民事案件的證據使用。對此,在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商業銀行對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短信銀行等離柜方式辦理的業務,應注意保留相關電子證據,并適當延長證據保存期限,避免將來發生糾紛時陷入舉證不能的尷尬境地。

        4合理利用執前保全制度

        實踐中,商業銀行的債務人如果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債務人怠于行使到期債權的,商業銀行可以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通過代位權訴訟向第三人主張權利,但對于債務人行使到期債權的,則存在債務人將所得財產轉移而逃避債務的風險。本次《解釋》對債務人到期債權的清償問題做了進一步明確:商業銀行的債務人財產不能滿足保全請求,同時債務人對他人有到期債權時,商業銀行可以申請人民法院裁定該他人不得對本案債務人清償;如果該他人要求償付的,則由人民法院提存財物或價款。商業銀行擬向法院申請對債務人財產進行保全時,應盡量查清債務人的到期債權,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通過申請法院裁定禁止第三人向債務人履行債務,防止債務人私自處置到期債權的財物或價款。同時,商業銀行也可以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積極與法院和第三人溝通,對于第三人有償付意愿的,請求法院將財物或價款提存。該項規定對商業銀行的債權保障具有積極意義。例如,近年來銀行國內保理業務出現較多風險,在不少案件中,購貨方均以已經向售貨方清償債務為由逃避對銀行的應付款責任。今后對于該類案件,商業銀行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時一并申請法院對購貨方禁止令,最大限度維護銀行合法權益。此外,實踐中還存在商業銀行在取得法律生效文書后,進入執行程序前,債務人對商業銀行未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資產進行轉移的情況?!督忉尅沸略隽藞糖氨H幎?,明確進入執行程序前,債權人因對方當事人轉移財產等緊急情況,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措施。該項規定完善了財產保全空檔期債務人可能轉移財產的制度缺陷,有利于商業銀行勝訴判決得到有效執行。

        5關注依法履行協助執行新增義務

        商業銀行作為一類特殊的市場經營主體,依法有義務協助司法機關開展查詢、凍結、扣劃存款等執行工作。隨著民事、經濟糾紛案件的相應增多,以及法院清理陳年積案的執行力度加大,商業銀行的協助執行工作也日益頻繁。如何正確行使權利及時履行協助執行義務、免于因協助不當而受到處罰,是商業銀行在協助執行過程中重點關注的問題。本次《解釋》對商業銀行協助執行工作新增了以下規定:一是《解釋》第一百九十二條新增了法院可以責令協助義務主體履行協助義務,并予以罰款的情形,其中對商業銀行影響較大的是第四款: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以需要內部請示、內部審批,有內部規定等為由拖延辦理的,人民法院可以適用民訴法有關規定,對銀行予以罰款甚至拘留有關責任人員。二是《解釋》第四百八十六條規定:“對被執行的財產,人民法院非經查封、扣押、凍結不得處分。對商業銀行存款等各類可以直接扣劃的財產,人民法院的扣劃裁定同時具有凍結的法律效力”。該條明確了對銀行存款,法院可以不先予凍結,而直接予以扣劃。三是《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將人民法院凍結銀行存款的期限由6個月修改為1年,且續凍的最長期限亦無原來的二分之一的限制,商業銀行在協助凍結時應注意該期限的變化,及時修改相關信息系統參數。

        6合理降低訴訟費用支出

        商業銀行依法清收的案件在全部訴訟案件中占比較大,且絕大部分屬于普通借款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關系比較簡單,一般都能取得勝訴判決。但如果出現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則可能導致商業銀行預交的訴訟費用無法收回形成墊款,日積月累,從而造成不小的經營成本?!督忉尅吩黾恿岁P于勝訴方訴訟費用的規定:判決生效后,勝訴方預交但不應當負擔的訴訟費用,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由敗訴方向法院交納。上述規定將極大地改善商業銀行訴訟費墊款的狀況,減輕商業銀行訴訟后因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執行,造成訴訟費形成長期墊款的擔憂。此外,《解釋》第二百零四條還明確了實現擔保物權的案件,法院裁定拍賣、變賣擔保財產的,申請費用由債務人、擔保人負擔,這項規定為商業銀行運用實現擔保物權清收貸款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

        7正確認識小額訴訟程序的利弊

        依照修訂后《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且標的金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民事案件,施行小額訴訟程序,一審終審。此次《解釋》進一步明確,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供水電氣熱力合同、銀行卡糾紛、僅給付金錢的勞動爭議、物業和電信服務合同糾紛等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商業銀行日常經營管理過程中,既有可能因為正常業務發生小額訴訟(如銀行卡糾紛),也可能由于因維持自身機構正常經營發生其他類型的小額訴訟(如房屋租賃、辦公用品購買、物業費和電信服務費等),今后商業銀行可根據實際,按照最有利于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原則,靈活掌握是否運用小額訴訟解決有關爭議。小額訴訟一方面有利于提高訴訟效率,降低當事人的維權成本,減少雙方當事人的訴累;但另一方面也由于小額訴訟一審終審,沒有二審糾錯的制度安排,因此,對商業銀行而言,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且判決結果對商業銀行有利的案件,可以選擇小額訴訟程序提高解決糾紛的效率,但在一些重要敏感類型的被訴糾紛中(如銀行卡糾紛),如果法院適用小額訴訟,商業銀行需要審慎穩妥對待,周密制定應訴方案,并視情況決定是否進行調解或和解,有效化解被訴風險。

        8高度重視實現擔保物權的規定

        商業銀行依法清收不良貸款過程中,通常要經過訴訟、保全、執行等一系列環節,清收時間往往都在一年以上甚至更長。由于實現擔保物權制度可以快速實現抵押物變現處置,降低清收成本,提高清收效率,2012年修訂《民事訴訟法》設定實現擔保物權這一特別程序以來,各商業銀行對這一制度在司法實踐中的施行都給予高度關注。但是,由于實現擔保物權程序系新規定,司法實踐中無先例可循,且《民事訴訟法》僅用兩個條文對該程序作了原則性規定,導致該程序在司法實踐中產生了很多困惑和問題。《解釋》細化了實現擔保物權案件的操作流程,對申請主體、管轄法院、法院審查內容以及處理方式等都做了詳細的規定。隨著《解釋》的正式實施,實現擔保物權這一新規有望逐步真正落地。此次《解釋》中針對該制度的有關規定,以下地方需要銀行注意:一是同一財產上設立多個擔保物權的,申請實現擔保物權將不分登記的先后順序,如果商業銀行屬于后順位擔保物權人的,也將享有平等申請實現擔保物權的權利,使得后順位擔保物權人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時享有了更多的主動權。二是申請實現擔保物權提交資料中必須有擔保財產現狀的說明,要求商業銀行在提出申請之前,須對擔保財產的狀況進行查實。三是商業銀行在申請實現擔保物權后,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是否向法院提出擔保財產的保全申請,既能防止執行前的空檔期債務人轉移財產也可為后續執行爭取主動。

        9關注再審程序的有關新規定

        《解釋》用大量篇幅對再審程序進行了更詳細、更具操作性的規定。其中《解釋》對幾種特殊情況下申請再審的處理值得商業銀行重點關注:一是對于依據生效判決、調解書確認的債權,在其轉讓后受讓人對原判決、調解書申請再審的,法院將不予受理。該規定有利于減少商業銀行資產轉讓后被訴案件的訴訟風險,特別是對于特殊時期國有銀行不良資產剝離中的某些歷史遺留問題,亮明了審判取向。二是《解釋》對多次再審以及撤回再審后又申請再審的,作出了限制性規定。例如,對再審判決、裁定又提出再審申請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準許撤回再審申請或者按撤回再審申請處理后,再審申請人再次申請再審的,不予受理等待。這樣有利于樹立再審終局裁決的權威性,節約司法資源和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商業銀行主動申請再審的案件,應注意上述規定,避免喪失再審的訴權;對當事人以商業銀行為被告無理纏訴的,商業銀行應主動向法院提出相關異議,減少再審風險。

        10靈活把握以物抵債加快執行進程

        實踐中,“執行難”一直是困擾商業銀行依法清收的重大障礙,其中因拍賣公告、競買人資格受限、多次流拍等系列問題導致執行時間過長的問題較為突出?!督忉尅访鞔_了被執行人的財產可以不經拍賣、變賣,只需經申請執行人和被執行人同意,在不損害其他債權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法院可以直接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抵償債務。商業銀行可以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債務人意愿及執行財產情況,靈活運用這一規定,加快清收進程。

        11積極申請在他案中參與分配

        《解釋》首次確立了享有優先權和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直接申請參與分配的制度,這有利于更公平地保護未取得執行依據的債權人的利益,提高執行效率。實踐中,商業銀行依法清收過程中經常遇到擬對擔保物采取保全措施時,擔保財產已被他案債權人查封的情況。依據《解釋》關于參與分配的新規定,商業銀行可以免于訴訟或仲裁程序,而直接在他案的執行程序中申請參與分配,這將很大程度上加速清收進程。商業銀行應注意密切關注他案法院的執行進程,在他案執行程序開始以后及時申請參與分配,同時確保設立的擔保物權合法有效。

        12關注執行中的破產轉化程序

        《解釋》在執行章節的有關規定賦予了法院在一定條件下將執行程序向破產程序轉化的權力。商業銀行作為申請執行人的主體時,案件一旦從執行程序轉化為破產程序,則可能受到以下方面的影響:一是破產法院與執行法院可能分屬不同法院,案件的移交、法院的審查等銜接程序又要經歷一段時間,原執行程序的節奏被打破。二是如果商業銀行在執行程序中是首輪查封人,則首輪查封法院在程序法上的優先處分權的優勢將不復存在。商業銀行需加入到破產清算的債權人行列,受清算組統一管理,與其他債權人共同參與受償分配。三是在破產程序中,破產財產需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以及具有法定的特殊優先權債務(如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等)以后,才開始清償其他債權。如果商業銀行擔保物的價值不能覆蓋銀行債權總額的,差額部分只能作為一般債權,并與其他的一般債權共同按比例參與分配,從而損害銀行權益。針對上述破產程序轉化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債權銀行要注意加強與執行法院的溝通協調,把握執行工作進程,同時合理評估通過破產程序和清算程序可能獲得清償的數額,一旦出現可能轉入破產程序的傾向時,可加強與債務人及其他債權人的溝通協調,并考慮通過采取債務人股東自行提起公司解散之訴的方式回避風險。

        13充分利用“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

        第4篇: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

        關鍵詞:采購;風險;控制

        控制采購風險,減少采購環節的差錯和舞弊,是企業降低成本,確保產品質量,全面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根據《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規定,企業在采購業務中至少應重點關注兩類風險:一是缺乏科學合理的采購計劃,可能導致企業停產;二是采購環節出現舞弊,可能導致采購項目質次價高。要想有效防范以上風險的發生,企業必須全面梳理采購流程,確定關鍵控制點,著重把握好采購業務的六大環節:

        一、計劃管理環節

        采購計劃是企業組織采購的重要依據,也是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正常運營的基礎。一個企業,如果缺乏科學合理的采購計劃,可能導致企業停產待料。

        一是建立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全面預算管理的要求,結合合理庫存、生產消耗等情況科學制定采購計劃,采購計劃要明確采購的項目、規格、數量、質量、用途等主要內容;二是建立采購計劃的申請、審核、審批制度,明確不同級別、不同部門的授權范圍及審批權限;三是企業的采購行為必須依據審批通過的計劃執行,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或超庫存采購等失控現象的發生。

        二、不相容職務管理環節

        企業應建立采購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辦理采購業務的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關鍵崗位要定期實行崗位輪換。

        一是采購申請部門、采購計劃審批部門要與采購執行部門分離;二是采購人不能同時擔任驗收入、相關會計記錄人;三是詢價與確定供應商崗位應分離;四是采購合同的訂立與審核崗位應分離;五是付款審批人、執行人不能同時辦理尋求供應商和詢價業務;六是付款申請、審批與執行崗位應分離。

        三、合格供應商管理環節

        企業應建立合格供應商認定制度,并對合格供應商建立完整、真實、可控的數據庫檔案(包括資質資料、經營狀況、考察情況、審核意見以及相關業績等內容),對供應商應實行對口、分級、動態管理。

        一是合格供應商的數量,應根據企業生產需要及采購計劃量合理確定,并保持相對穩定,同時應盡量避免企業內多頭對同一供應商;二是企業要充分利用ERP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合格供應商信息數據的統一和共享;三是對合格供應商,企業要建立評價制度,實行優勝劣汰,動態、分級管理;四是對于優秀供應商,企業可制定相關的優惠政策,并與其建立長期的合作伙伴關系,穩定供貨主渠道,確保生產平穩運行。

        四、招投標管理環節

        《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規定:大宗采購應當采用招標方式,規定最高限價,實行比價采購。

        一是成立由管理層以及來自請購、采購、生產、財務、內部審計、法律、紀委等部門人員組成的采購價格委員會,明確采購價格的形成機制;二是大宗商品的采購必須采取招投標方式,來確定供貨單位、供貨價格及數量等內容;三是制定物資采購招投標的相關制度及操作流程,包括:招標預備會的主要內容-入圍供應商的選擇-評標辦法的確定-投標文件的要求-中標單位的確定及公示-采購合同的簽訂要求等內容;四是對單價高、數量多的物資采購,企業要建立嚴格的比價比質制度,做好性價比分析。

        五、買入合同管理環節

        買入合同是企業經濟往來過程中,用以明確合同雙方權利和義務,確保合同有效履行,防范采購糾紛的重要依據。對于企業采購合同管理來說,至少應當防范下列風險:一是未簽訂合同或合同內容存在重大疏漏,可能導致企業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經濟利益受損;二是合同履行不力,可能導致經濟糾紛或法律訴訟,損害企業的信譽好形象。

        企業必須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確合同簽署與履行過程中的主要風險點,例如:合同主體資格、合同訂立依據、合同主要條款等關鍵控制點,采取相應措施,實施有效控制。

        一是企業對外發生的重要經濟行為,均應簽訂相關合同,尤其是物資采購行為,合同一經簽署,不得隨意變更;企業在訂立合同時,嚴格按照《合同法》要求,切實做到條款內容完整,表述嚴謹準確,相關手續齊備,避免出現重大疏漏;二是建立合同審核、內部會簽制度及合同退改重審制度,企業要充分發揮內審部門、法律事務部門的作用,對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程序性及經濟性進行審核;三是建立合同糾紛處理制度,在買入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企業應根據《合同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解決;四是建立重大合同披露及評估制度,尤其是上市公司,對于企業重大買入合同的主要供應商情況、價格形成機制、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糾紛及訴訟等情況,應予以披露。

        六、驗收付款管理環節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規范》規定,企業應建立嚴格的采購驗收制度,由獨立的驗收部門或指定專人,對所采購物資的品種、規格、數量、質量等內容進行驗收,認真與經批準的訂單、合同等文件核對后,出具驗收報告,計量報告和驗收證明,辦理相關結算手續。

        第5篇: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

        摘要: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完善發展, 國有供電企業在對外交往中簽訂的合同在形式、內容和程序上要求更加規范、全面和嚴謹。為了保障供電企業正常的經濟活動,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需要做好企業的合同管理工作。根據供電企業合同的特點來有針對性地加強合同管理工作,采取防范措施,能有效地保障企業的合法利益,對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 供電企業合同管理風險防范

        合同是平等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而合同管理是指從合同的談判、起草、訂立,到合同履行的全過程控制。近幾年來,供電企業利用合同這一管理形式進行市場交易,取得了不少成功經驗。供電企業合同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但還有不盡如人意地方,在供用電、電力并網、物資采購、設備購銷、運維檢修、工程建設、土地使用、技術服務、后勤服務等合同方面出現了不少問題。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簽約把關不嚴,簽訂的合同存在著瑕疵,合同履約過程監督控制不力等。合同管理既是法律行為,又是一種風險防范措施。對如何在合同管理中規避風險,本文作如下淺析:

        一、應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制定有效管理制度。

        1、設立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目前,供電企業一般都設有負責經濟法律工作的專門部門。供電企業的合同管理應由負責經濟法律工作的部門歸口管理。歸口部門負責:組織制訂合同管理制度;組織制訂并合同示范文本;依規定審核合同;與或組織合同的起草、談判、簽約、履行等工作;對合同授權及合同用印進行管理監督、檢查、考核合同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處理合同糾紛案件,負責企業合同承辦人員合同管理培訓。

        2、指定專職人員為合同歸口管理人員。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指定專職為合同歸口管理人。合同歸口管理人一般應具有全國企業法律顧問執業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并具備相應的合同管理知識。在供電企業所屬各部門或單位應有專職或兼職人員承辦合同。切實做到合同工作有人布置,有人負責,有人承辦,有人考核。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要真正做到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應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辦法》及相關配套制度。該《合同管理辦法》應對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合同審核及簽訂、法人授權委托、合同印章章的管理及使用、合同的履行、變更或解除、合同糾紛的處理、都應作出具體規定。配套制度可制定具體的合同審核細則及合同文本使用管理細則。

        二、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把好審核關。

        1.審查合同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業務范圍、資質、證明文件等符合規定或要求。法人組織需具有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其核載的內容與實際相符;非法人組織、自然人具備相應的合同履行能力,需核實營業執照和個人身份證件;受組織或個人委托簽訂合同的,需提供有效的授權委托文件;合同標的應當符合合同對方經營范圍,涉及專營許可的或法律法規有資質(等級)要求的,應具有相應的有效許可、資質(等級) 證書;合同對方應具有相應履約能力,即具有給付能力或生產能力及運輸能力,合同對方應具有履約信用,以往履約情況良好,無不良履約記錄;簽訂合同時,不存在任何對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經濟糾紛、犯罪案件、司法判決、裁定、具體行政行為或其他法律程序的情況。

        2、審核合同內容約定應全面具體。如:合同標的應明確;價格條款應清楚;履行期限和時間應明確;履行地點應具體;履行方式應清楚;違約責任條款明確等。 要積極爭取由我方為主起草合同,因為合同的起草人總是首先考慮本企業的利益和如何規避法律風險。合同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 我們的供用電合同,往往忽視履行地點的約定。例如:用電人的電能計量方式多為低壓計量,而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點卻大多在高壓處,如果在合同中不約定履行地點,用電人就會誤認為電能計量表處就是履行地點。 為引發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應按照《合同法》第187條“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按照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的規定,來明確履行地點。 應重視違約責任的約定,約定違約責任是為了保證合同更好地履行。

        3、審核合同條款中的語言應嚴謹準確。合同語言如果不嚴謹、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易產生糾紛。 如某《高壓供用電合同》違約責任部分有這樣一段文字:“竊電行為按《供電營業規則》第10l條確定,供電人查獲用電人竊電時,應予制止并可當場終止供電……”這里用“終止”顯然不妥,應改為“中止”。與《供電營業規則》第102條的規定相矛盾。如某《低壓供用電合同》出現了“如有異常,用電人應及時通知供電方處理”的句子。這里的“及時”沒有時間限制,容易誤解。這里可準確用具體多少個小時“之內”來替換“及時”一詞。《合同法》第41條規定“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备袷胶贤Z言應避免存在兩種以上的解釋,否則,對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時,供電人將處于不利地位。很顯然,“及時”一詞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供電人。有的供用電合同對用電人竊電使用“處罰”一詞也是不妥的。供電企業不是行政執法主體,無“處罰”權,只有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權利,但沒有“處罰”用電人的權利。

        三、對合同履約過程的風險控制

        合同簽訂后,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以及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全面、正確地履行自己承擔義務的過程,就是履約的過程。抓好履約過程的控制,要重點抓好如下工作:

        1、全面履行我方合同應盡各項義務。在履約過程中,合同承辦部門是合同的首要責任人,承擔具體操作合同的責任,要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本企業應盡的各項義務。其他部門如財務、物資、生技等合同的協辦部門應盡協作之責,積極為承辦部門創造履約條件,促進履約的順利進行。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承擔管理之責,一要對承辦部門履行合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評價;二要積極協調承辦部門與協辦部門間的工作。 另外,這幾個部門都有責任及時了解和掌握對方的履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風險產生,最大化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2、抓好合同變更、中止、糾紛處理等工作。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有時會出現合同變更、合同中止、糾紛處理等不確定的新情況出現。 對于合同變更即合同中未曾約定的新情況的出現,要促使對方及時簽訂補充條款 或記載于會議記錄之中,使之成為合同附件。這里“新情況的出現”是指不同于原合同、原約定安排的變化,例如合同標的變更、履約進度的改變、履約地點改變、質量標準提高、材料價格變化等,從而影響履行期限和合同價款。利用“補充條款”或會議記錄等形式對這些變化予以互相確認,有利于以后的合同結算。對于合同的中止,要非常慎重行使。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中止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對于履約過程中的發生合同糾紛,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來處理,最好不要影響履約期限和合同目標的實現。

        3、做好合同結算和合同索賠的準備工作。如果合同沒有結算,合同價款沒有支付,那么合同的履行仍呈開放狀態,合同管理流程未能閉環。無論是哪一方造成的,均要高度重視。不能按約定進行合同結算,有可能產生合同訴訟糾紛,因此要積極做好或應訴準備。這些準備應包括全面地搜集證據材料,認真地查閱法律、法規,有效地選擇訴訟(或仲裁)的方法和技巧。合同索賠的依據是簽訂的合同,除了有意識地在合同中設立違約責任條款外,更為重要的是,承辦部門從合同履行起至合同履行完畢,要做好履約記錄和搜集保存好有關資料,做好履約檔案的管理,便于將來主張賠償時,從中提取有關的證據材料為以后訴訟(或仲裁)提供支撐。

        四總結

        作為國有供電企業每年對外簽訂合同數千份,涉及金額數億元,因此必須規避合同法律風險,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要建章立制,建立一套從合同簽訂到合同履行再到合同糾紛處理的管理機制,為企業的合同行為構筑起一道堅實的“防火墻”,使各個合同從簽訂到履行終結始終處于可控狀態,通過合同管理、防患于未然, 能有效地保障企業的合法利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

        參考文獻

        [1]陳勁鵬.探析電力企業合同管理及法律風險防范[J]現代經濟信息,2011 (24) .

        第6篇: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

        【關鍵詞】民間借貸 規范運行 合法性 借貸風險

        一、概論

        (一)相關概念

        民間借貸指公民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公民與其它組織之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見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借貸產生的抵押相應有效,但利率不得超過人民銀行規定的相關利率。民間借貸分為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和公民與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民間個人借貸活動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遵循自愿互助、誠實信用原則。

        融資是指為支付超過現金的購貨款而采取的貨幣交易手段,或為取得資產而集資所采取的貨幣手段。融資通常是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

        (二)業務流程展示

        隨著民間借貸的發展,也逐漸出現了一種比較普遍的業務流程,為了形象的了解,筆者進行了總結,目前民間借貸的流程大體如下:

        (三)研究意義

        選取民間借貸的風險這一課題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當然,筆者主要是考慮到民間借貸的現實影響。就其理論意義而言,民間借貸雖然說已經影響了不少國民,特別是一些欠發達地區的人,但是其理論方面的研究成果還非常有限,甚至可以說很匱乏,沒有足夠的理論知識,那么對于這種融資方式的發展也就存在弊端。通過這一課題的研究能夠彌補民間借貸方面的理論缺憾,同時能夠給以后學者的理論研究提供一個參考。就其現實意義而言,民間借貸的規模也越來越大,對于國民的影響力也越來越大,那么由于操作流程方面的法律規范還不足,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就存在一系列的風險,為了避免財產損失,我們就有必要進行探索和研究,從而能夠用自己的研究成果作為借鑒,進而指導現實,讓人們能夠更好的使用這種融資模式。

        二、民間借貸的風險

        融資有風險,當然民間借貸活動也不例外。根據一些現實的案例和數據分析,筆者認為,目前的民間借貸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風險:

        (一)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風險

        首先當然是看價款人的資產狀況,如果借款人沒有足夠的資產,那么其償還能力可能就不足,要有所戒備;及時價款人有足夠的資產,還要考慮到其在日常生活中的信譽如何,如果經常拖欠欠款的話,那么如果盲目地借錢給他,就很可能會出現經濟糾紛。因此,一定要對借款人的資格進行必要的了解,從而能夠保證所借款項在時間約定的期限內能夠按照約定取回并獲得相應的利息。最好是能夠訂立書面收據之類的文字材料,這樣日后一旦出現糾紛可以有一定的佐證,從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借款用途的合法性風險

        雖然我們把錢借出去了,但是本金還是自己的,如果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集資,那么這種借貸行為本身就不是合法行為,是不受法律保護的。而且,非法集資活動一般風險性很高,很容易出現血本無歸的現象,而且借款人在這種情況下往往會溜之大吉,最后損失最大的還是自己。因此,我們一定要謹防非法集資這種行為,事先約定資金的用途的合法性,才能降低風險。

        (三)擔保人資格風險

        同時,我們還要找人擔保,用以見證借款活動的履行。在選定擔保人時一定要注意,擔保人是否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是否具有擔保資格,如果選定擔保人時不注意,擔保人不具有相應的資格,那么這種行為就是無效的。一旦日后出現民事糾紛,就不足以作為擔保憑證,也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案例,當約定的借款時間到期后,債務人沒有及時把款項還給債權人,當找到擔保人時才發現并不具備擔保資格,而且當時由于關系好只是口頭約定,像這種案例該如何處理呢?所以說,擔保人一定要具備相應的資格,不能隨便找人充數。

        (四)高利貸風險

        考慮到借款人急需用錢,那么作為出款人就有可能在利息的商定方面出于利己心理考慮,以謀取高利息。但是法律有明確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如果利息過高,就屬于高利貸行為,那么這種借貸活動不但不受法律保護,而且是違法行為,要受到相應的處罰。而且高利貸對于借款人的負擔也不言而喻,最后往往導致借款人因無法償還而家破人亡,這對于債權人來說,也是對于社會道德底線的一種挑戰。

        (五)追討欠款的合法性風險

        一般而言我們進行民間借貸都有一定的時限要求,即雙方約定在一定時間之后就要借款方償還欠款和利息。倘若價款人此時不具備償還能力,那么追討欠款的行為就會產生。此時,我們可以采取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法律途徑,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切不可委托一些社會上的不法人員,通過恐嚇等不法手段強行催債,非但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而且會導致自己更大的損失,甚至可能會觸犯法律。

        (六)追討欠款的時效性風險

        對于這種民間借貸,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特別是訴訟時效問題。借貸到期,出借人要及時催收,如借款人逾期不還,從借款到期之日的次日起兩年內,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訟。因此,我們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在有效期內通過法律途徑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千萬不要忽視,否則可能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三、規避民間借貸的風險

        既然民間借貸行為會存在一定的風險,那么如何盡量降低這種風險就顯得更加重要。我們可以進行針對性的防范風險,從而能夠更好地使用民間借貸這一融資方式,保證金融市場的規范運行。在此,筆者根據自己的理解和查閱資料,總結出以下幾點,僅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一)借款之前對于借款人進行必要的資格審查

        因為民間借貸在履行手續上并沒有銀行借貸手續上那么正規和繁瑣,那么相應的對于借款人的審查也就不是那么嚴格。但是這并不代表不重要,對于借款人的各種信息進行必要的了解才能夠保證如期還款。正如上面所說的,不僅要對其資產情況審查,其信用情況同時也是不可忽視的。只有信用狀況良好,資產情況充足的借款者我們才能夠放心的進行借款,也才能夠保證融資活動的順利進行。

        (二)事先約定借款用途

        雖然民事借貸自己的財產使用權轉移給借款人,但是債權人仍可對于借款用途與借款人進行商榷。最好能夠在借據或者書面材料中予以說明,從而能夠保證所借款項用途的合法性。一旦發現所借款項并非用于事先約定用途,債權人可以通過合法途徑進行申訴,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因為現在非法集資活動屢禁不止,如果不事先約定借款用途,用可能會給不法分子機會,使得非法集資活動更加猖獗。

        (三)擔保人的選定要謹慎

        在民間借貸活動中,擔保人的選定也很重要。首先,要求擔保人信譽狀況良好,最好是借貸雙方都認識的,大家都信賴的。有不少案例就是因為擔保人選定時不仔細造成的糾紛,甚至有些擔保人并不具備擔保資格。如果走法律途徑的話,擔保人一方面如果出現問題,那么很有可能會導致無效。在擔保人的選定上最好是一些資產實力雄厚,信用狀況良好的人,這樣能夠保證借貸活動的有序進行。

        (四)利息約定要合法

        雖然對于民間借貸的利息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也提供了一個上限。這也給了債權人一個可以活動的標桿,可以在允許范圍內制定自己所希望的利息,獲得滿意的融資成果。切忌放高利貸,高利貸是一種非法的融資活動,不僅在法律上不被允許,高利貸行為導致多少家庭家破人亡,這也是一個社會道德問題。要堅決抵制高利貸行為,做一名合法的公民,大家共同創建一個良好的融資環境。

        (五)追討欠款的方式要合法

        雖然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凡事都要注重方式和方法。提起民間借貸,我們會意識到一個問題,就是民間追債問題。甚至有些人居然請打手到家里強行要債,這種行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作為債權人來說,我們按照約定拿回屬于自己的錢并沒有什么不對,但是一定要有理有據,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走,沒有必要采取一些極端手段,結果反而賠了夫人又折兵,害人又害己。

        (六)把握好追債的時效性

        所謂時效性,指在一定時間內的有效性問題。也就是說一旦超出時間,效用就會較少甚至失去。作為債務人,要及時的跟進自己的財產流動,債務到期之后及時跟借款人取得聯系,表明其應該及時付給所借款項以及相應的利息。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就可以適用法律手段,在有效期內追回自己的財產,千萬不要做一些口頭上的臨時協議,一旦債務人矢口否認,那么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

        此外,在進行民間借貸時最好能夠找一些比較正規的貸款機構需求幫助,這樣在后期各方面更加有保障。最好能夠在有關協議臨時口頭變更時同時出具書面憑證,先小人后君子,書面憑證一定要放好,如果后期出現糾紛,書面憑證可以作為自己的借款依據,在涉及金錢方面一切要以憑證為準。

        四、結語

        通過上面的分析相信大家對于民間借貸已經有了一個大體的了解,包括民間借貸的相關知識,風險以及如何應對民間借貸的風險。通過相關的調查,我們發現民間借貸行為在一些欠發達地區方興未艾,那么相信在短期內這種借貸方式也會受到大家的認可。我們要理性對待這種融資行為,因為它既具有資金來源充足等優點,同時也具有風險性大的缺點,我們在面對民間借貸時要盡量規避風險,發揮其有點,從而達到效用的最大化。民間借貸的手續履行起來比較快捷,資金來源充足,對于處于欠發達地區的居民來說,這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是在進行借貸之前一定要以法律為準繩,保障各種活動規范運行,只有這種才有助于融資市場的繁榮和有序。

        參考文獻

        [1] 劉長雁.穩健貨幣政策背景下民間借貸風險探析[J].西部金融,2011(05).

        [2] 趙勇.民間借貸的風險防范機制[J].中國金融,2012(05).

        [3] 李兢赫.關于民間借貸問題的思考[J].金融經濟,2012(08).

        [4] 吳正.民間借貸瘋狂增長,高利貸隱憂重重[J].科技智囊,2011(09).

        [5] 張世曉.民間借貸風險及其監管研究[J].現代經濟信息,2011(21).

        [6] 許明.穩健貨幣政策下民間借貸風險分析[J].現代商貿工業,2011(23).

        第7篇: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

        關鍵詞: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在以市場為導向的今天,企業均加快步伐往規?;?、集約化、國際化方向發展。努力增進效益的同時,全力打造品牌競爭力和影響力。而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面臨著許多方面的風險,例如,經營風險、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法律風險等。這些風險都會給企業帶來一定的危機,但有時也會給企業造成致命的打擊,尤其是法律風險。如果不能及時有效地避免,不僅給企業帶來一定程度的經濟損失,更嚴重的是使企業在政治和社會影響上處于難以挽回的局面。煤炭行業在經受市場風險與安全風險的同時,也面臨著一定的法律風險。尤其是涉及到企業改革重組與資源整合時,就無法避免一系列的法律問題。因此,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對有效化解法律因素給企業帶來的潛在風險、保證企業健康穩定發展至關重要。

        一、企業的法律風險

        企業的法律風險是指企業所承擔的發生潛在經濟損失或其它損害的風險,它的種類包括:經營性損失、民事索賠、判決或裁決;行政或刑事處罰或制裁;企業資產受損;商譽受損;其他損害。造成上述損失和損害的原因包括:企業違反相關法律;企業侵犯第三方合法權益;企業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或企業未采取有效措施以獲得、保護或行使其合法權益等其他原因。法律風險因企業所處法律關系的性質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現形式。隨著國內和國際商業環境和法律環境的變化,法律風險也會發生變化。因此,企業應建立現代企業法律治理制度,以使企業各部門及其子公司針對所面臨的法律風險采取統一有序的預防和補救措施,并定期對法律風險和法律風險管理措施的優先順序進行評估。

        二、我國企業法律風險的現狀及產生的原因

        企業風險的產生往往與經濟體制、所處的環境及企業自身的經營模式相關聯。企業面臨的風險也無處不在。我國經濟發展過熱,但市場經濟體制并不完善。在并不完善的制度環境下,法律無法給企業做到周到的規范。一些時候,企業的合法權益將無法得到保障。我國企業法律風險的現狀及產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意識不足

        企業不重視對員工特別是管理人員進行法律意識培養。我國全民的法律意識本身并不強。企業內部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往往也忽視法律意識的培養。企業對內部人員的法律培訓存在空白與缺失,使企業不具備防范法律風險的能力。多年來法律風險是企業多種經營風險中最被忽視的一種風險,高發案率、高敗訴率,即便打贏官司,執行起來也很難。

        (二)管理存在漏洞,業務流程不夠規范

        不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是企業法律風險產生的制度根源。在我國眾多的大中型企業中,具有有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及綜合合同管理機構的企業非常少。那些具有司法證據制度的企業、有工業產權管理制度的企業也不多。因此,大多數企業都存在防范法律風險的制度漏洞。企業內部業務流程的不規范性也給企業造成潛在的法律風險。例如,在與外商合資或項目合作中不做或很少做專利檢索;不做或很少做商標審查;接受對方財產抵押時不做或很少做抵押財產合法性審查;接受對方保證合同時不審查或很少審查對方簽約人是否有權簽約等。這些業務流程的不規范現象直接引發商標、專利、抵押無效、土地轉讓糾紛的高案發率。

        (三)企業防范法律風險投入少

        忽視專業法律人員的參與。企業重大決策過程缺少法定程序、忽視律師及法律顧問的作用,是企業不能有效地控制法律風險的重要因素。近一半企業在關于投資和擔保這樣重大問題上仍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廠長一人決定。在投資和擔保合同簽署的程序方面必須由股東會、董事會或企業領導集體討論,律師、法律顧問也應該參與到決策系統之中。

        三、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機制保障

        企業由成立到終止這個全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會涉及到各種各樣的法律關系和風險。例如,企業在成立之初,會登記一系列的信息,包括投資主體,經營范圍,資金來源等。這些登記備案的信息必須真實合法。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所簽訂的各種合同,企業安全生產,經濟糾紛等均涉及到相應的法律條款。遇到企業破產重組或者注銷等情況,債權債務問題,財產分配問題等也存在這一定的法律風險。這個過程如果處理不好,就有可能使企業面臨法律風險。無論最終的風險是由那個部門或環節造成的,企業必須加強法律風險防范制度和防控體系建設來加以避免。

        必須堅持依法治企、依法經營的原則。我國的企業發展已經由原先的單一化,走向多元化、集團化、國際化。復雜的企業內部管理是企業管理方面面對的一個很大的挑戰。如果不堅持依法辦事,很可能在眾多的環節當中出現披露,給企業造成一定的隱患。令一方面,需要建立一套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在企業各項生產經營過程中,設置一整套職責明細,相互聯系和制約的風險控制系統。將企業成立發展過程中的法律審核程序整理出來。在企業中設立專門的部門來負責這一項工作。企業應提前就一些重大的事項做好應對措施的準備,并將這些措施制定成相應的制度規范。這樣,即可一定程度的避免法律風險的發生。也能夠在發生法律風險的時候,及時拿出一套解決方案來。保證企業內部有條不紊的化解風險。

        四、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企業建立完善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至關重要。在長期的探索和研究中,總結出以下幾點:

        (一)必須強化法律風險意識

        企業必須要認識到,法律風險一旦發生,將會給企業帶來很嚴重的后果。但事前是可以防止和控制的。企業負責人法制意識淡薄是主要原因。經營決策人、經營管理人不必深入法律專業知識的學習,但必須要對勞動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金融法、公司法以及與相關業務有關的其他法律有一定的了解和運用能力。只有法律風險意識在一個企業中根深蒂固,企業才能時刻保持一種依法治企,依法運營的業務流程規范,避免法律風險的發生。

        (二)建立和完善企業的法律風險防范體系

        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由專業的律師來作為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顧問,深度介入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尤其是重大決策時刻,給其出具適時、到位的法律意見,力求避免風險的產生。必要時,企業可以設立專門的法律顧問組織。對企業內部建設及運營做全程的指導和監督。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使法律風險防范成為企業內部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三)具體的法律風險防范措施及應對

        1.加強防范,設置第一道法律保障

        按照依法治企、依法經營的原則,企業必須就自身做好審查工作。要保證資質,信息的正確合法。保證管理措施,經營方式的合法。避免企業自身出現法律風險。在業務往來上,更應當加強防范。例如簽訂合同時,要對對方企業做到深入的了解,確保合作的單位沒有不法行為,沒有隱藏的不法信息。對待合同也應該慎之又慎。在企業內部設置專門負責的部門,對對方進行資質及信息的審核工作。并在律師的指導下,規范合同文本。必要時,律師可以直接參與業務洽談的部分環節。在專業律師的監督下來簽訂合同。以免由于合同的原因,給企業帶來法律訴訟,造成不良的影響。這樣,從源頭上來避免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就給企業設置了第一道法律保障。

        2.密切跟蹤,確保過程的安全履行

        自合同雙方簽訂合法有效的合同起,到合同的履行結束。這個過程是企業法律風險最大的階段。雙方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可能會發生某些變化,這些變化有可能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下去,造成法律糾紛。因此,企業有必要在簽訂合同后密切觀察合同另一方的行為。對對方與合同有關的事項變更行為及時的反映。確保企業的合法權益不受到損害。也要做到對對方企業的運作情況了如指掌。這樣才能確保合同正常的履行下去。因此,對合同雙方的經營狀況,履約程度,內部變化等信息的掌握將大大避免企業出現法律風險。這個環節也是企業法律風險防范舉措的一個最關鍵的環節。

        3.補救及時,最大限度的挽回損失

        當企業無法避免的出現法律訴訟等問題時,如何及時有效的補救,最大限度的挽回企業損失,是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的最后一步。在雙方無法正常履行合同時,在協議不成的情況下,通過法律途徑,來對這次糾紛進行積極有效的化解。對重大訴訟案件,企業要設立專門小組,負責案件的進展。及時回報信息,并對本次法律案件及時作出整理總結。吸取教訓,避免同類事件的再次出現。

        五、結束語

        為實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與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完善企業經營運作,建立和完善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是現實的需要。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切實建立起適合自身需要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才能在復雜的市場競爭中處于優勢地位,不斷發展壯大。

        參考文獻:

        [1]馬駿.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初探[J].貴州法學,2005,(11).

        第8篇: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

        【關鍵詞】人民法庭;司法權威;路徑

        當前,司法在解決社會矛盾中的權威程度還遠遠達不到成熟法治社會的要求,這一點在人民法庭的表現有為明顯,因此,樹立人民法庭的司法權威自然成為了建立權威司法制度的重要內容和組成部分。

        一、人民法庭司法權威的現狀

        人民法庭的發展歷史表明,人民法庭作為一種我國特有的司法機構形式,它的存在極大的推動了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事業,已經具備一定程度的司法權威。截止到1998年11月全國共有人民法庭17411個,法庭干警達75553人。i在一審法院審理的案件中,有一半以上的民事案件、經濟糾紛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是由人民法庭審理的。因此,可以說人民法庭在不同的歷史階段,都是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事業的重要力量。

        但是,面對當前社會的迅速發展,人民法庭已經在很多方面都不能適應當前的社會需要,影響了其作為國家司法機構的權威。第一,人民法庭的布局經過多次調整,合理性和科學性不斷增強,但因人民法庭的定位、人民法庭的發展方向仍然處于有序中的無序狀態,這種錯亂的設置使人民群眾對人民法庭的功能和定位的判斷造成了混亂,使本來就對我國司法機構設置情況不了解的人們更加無法理解人民法庭的功能和性質,損害了人民法庭工作的權威性。第二,盡管人民法庭隊伍的素質建設經過不斷努力,與我國法官隊伍整體素質一起提高,但這種提高不是同步進行的,因為即使在法院內部,人民法庭干警的整體素質仍舊不容樂觀。第三,人民法庭的“硬件”設施還不能滿足審判工作的日常需要。第四,人民法庭的經費緊張無法保障日常辦案的順利開展,日常審判工作受外部干擾較多。除了日常工作中當地政府、其他部門對于法庭工作的干擾之外,由于法庭經費不足,導致法庭干警工作重心轉移的情況普遍存在。隨著新的訴訟收費辦法的正式實施,給人民法庭的工作帶來了更大的困難,它們必須自行解決辦案經費的問題,這為司法腐敗提供了土壤,對人民法庭的權威性損害尤為嚴重。

        二、人民法庭司法權威難以樹立的原因分析

        首先,人民法庭的功能定位走過了一條曲折的歷史道路,人民法院自身對于人民法庭在整個司法體制中的地位、功能的認識處于不斷的探索之中,對人民法庭將來的發展方向沒有明確的目標和清晰的思路。這種內部認識上的先天不足也會在人民法院內部產生工作方向性的模糊和搖擺不定,究竟是人民法庭將來會一直存在還是只會存在于我國法制事業初級階段這一過程,在設置上究竟是農村法庭還是城鎮法庭,是基層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還是要發展成為專業的簡易案件速裁法院,對這些還沒有形成廣泛的共識,更沒有形成完整的人民法庭建設和發展戰略。

        其次,人民法庭的硬件建設和財政狀況較大的制約著人民法庭更好地開展工作。我國人民法院整體的財政保障機制一直受到廣泛批評,各級人民法院都主要依靠同級地方政府的財政支持才能正常開展工作。人民法庭作為人民法院的下設派出機構,在硬件建設和辦案經費方面的不足必然促使其投入必要的精力去從事非本職工作領域的工作。

        再次,人民法庭的工作機制還需要進一步改革。人民法庭管理松散,干警工作職能模糊;“立審分離、審執分立、案件流程管理”等司法改革制度與人民法庭的“兩便”ii原則相沖突;民事訴訟證據的相關規定超前,給人民法庭的審判工作帶來難度,影響了人民法庭審判工作的公正性與高效性。

        最后,人民法庭的隊伍建設情況還差強人意。人民法庭的隊伍素質建設是影響人民法庭司法權威的最關鍵的因素。一方面,當前人民法庭“輪崗”工作機制尚未正式確立,另一方面,對法庭干警的后續業務培訓少,給法庭配備的法律資料缺乏,使法庭干警的業務水平提高緩慢。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法庭受理的民事案件的類型、難度都在不斷變化,但法庭干警的法律知識儲備卻相對滯后,這必然會影響法庭審理案件的質量。

        三、人民法庭司法權威樹立之路徑探析

        從長遠發展來看,人民法庭制度在我國的首次出現至今已走過半個世紀的歷程,在這一歷史長河中,人民法庭在化解民間糾紛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因此,我們應該從中國社會的國情出發,為人民法庭進行準確定位,設計出一條適合中國法治發展的人民法庭發展道路。

        第一,深化人民法庭改革,加強對人民法庭工作的保障與監督。首先要切斷人民法庭與地方政府的財政聯系。

        第二,科學規劃人民法庭的布局,合理配置人民法庭工作人員。加強對設立人民法庭條件的調研,建立起一套符合實際的人民法庭設立指標體系,根據轄區人口數量、交通情況、案件數量、案均審理成本等情況,繼續開展人民法庭的撤并與設立行動,保留部分人民法庭,合并一些人民法庭,新設部分人民法庭。

        第三,重構人民法庭審判運行機制。積極推行“就近交費”和“代交費”制度,減少當事人的訟累。在大力推行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中要從“公正、高效、經濟、便民”的理念出發,積極探索簡便審理模式,盡量適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充分體現法庭便捷的審判特點,節約審判資源,提高訴訟效率。

        第四,完善人民法庭管理制度。選拔高素質的優秀法官到人民法庭擔任庭長,逐步確立人民法庭“輪崗”工作制度,加強對人民法庭干警的業務培訓。

        第五,因地制宜地采取措施,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其他功能。 人民法庭要利用自身的優勢,以案講法,將審判工作和法制宣傳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通過一次次具體生動的審判活動,不斷提高旁聽群眾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從而促進法律、法規的貫徹和執行。要加強指導民調工作力度,開展多種形式的指導民調活動,努力提高當地民調組織的工作水平。要開展各種形式的司法便民舉措,積極為當事人到法庭參加訴訟提供便利。

        注釋:

        第9篇:民事經濟糾紛訴訟流程范文

            一、當庭裁判的基本估價

            長期以來,由于受定期宣判習慣方式的約束,以及在審限內結案即可的思想影響,2002年以前,東營中院實行當庭裁判的案件較少,案件的平均審判周期較長。2003年,東營中院推行當庭裁判后,當庭裁判的案件數量占以裁決方式結案的50.1%,引起了當事人、律師和社會各界的強烈反響,《法制日報》曾在一版頭條對此作了報道。

            (一)提高了裁判的公信力,實現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雙贏

            為了掌握當庭裁判案件的審判效果,課題組在2003年東營中院實行當庭裁判的各類案件中,隨機抽取了100件案件進行質量評查,結論為該100件案件,均實行了當庭舉證、質證和當庭認證,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其中有98件質量被評定為優良,另外2件被評定為合格。通過對該100件案件中的100名當事人進行書面回訪調查,截止目前,還未發生因當事人申訴、抗訴而提起再審的案件,也未發生上訪事件,95%的當事人認為法官實行當庭裁判,程序公開公正,當事人心里踏實,而且減少了訴訟投入,節省了大量人力、物力,人民法院應大力提倡。課題組通過對100名法官進行問卷調查,贊同實行當庭裁判的法官達到98%,并且這100名法官在案件審理中均實行過當庭裁判,絕大多數法官認為當庭裁判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程序公正,不但訴訟效率高,節省了審判資源,而且維護了法官居中裁判的公正形象,同時,當庭裁判對法官職業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進一步強化。通過對100名律師進行問卷調查,99%的律師非常歡迎當庭裁判,只有1%的律師認為當庭裁判有時會造成敗訴方的當事人產生對立情緒,影響庭審效果;98%的律師認為在其所的案件中,當庭裁判的案件審理程序均十分公正,展現了法官公開公正的良好職業形象,當事人普遍認同,而且大多數案件的實體處理也非常正確,達到了案結事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都很好。此外,課題組還走訪了東營市人大、市紀檢委、市政法委、市檢察院等機關,他們均認為東營中院實行當庭裁判后,當事人申訴、抗訴、上訪的人次明顯減少,對審理程序不公正的反映更少,當庭裁判是人民法院實現公正與效率的有效途徑,當庭裁判具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二)縮短了審判周期,提高了司法效率

            正義的維度有兩個:一是公正,二是效率。效率維度包括時間和成本兩個構成要素。只有在合理的時間內,以適當的訴訟成本投入,獲得公正的裁判結果,才是既公正又富有效率。當庭裁判的實行,使大多數案件一次開庭結案,審判周期較大程度地縮短,訴訟效率明顯提高,訴訟成本大大下降。2003年,東營中院的案件審理期限平均為31.7天,比2002年縮短11天(見表2),系東營中院建院以來案件平均審限最短的一年。

            (三)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法官隊伍素質

            當庭裁判的推行,減少了一個案件多次開庭審理的現象,減輕了法官的庭審負擔,節約了審判資源,使法官從繁忙的庭審中解脫出來,相對地集中一段時間進行學習進修和理論調研,而且當庭裁判使法官的庭審駕馭能力、認證說理能力、法律適用能力、裁判文書的制作能力等,都得到一定的鍛練和提高,而法官職業技能的提高,又會促使案件質量提高。2003年,東營中院上訴到省法院的案件比2002年減少10.8%,省法院的二審改發率同比下降10.8%,其中,刑事案件是全省18個中院中唯一未被省院改發的。近年來,東營中院在全省法院的綜合考核中,上升了12個位次。

            二、當庭裁判依據之考察

            (一)當庭裁判的現實依據

            在定期宣判的審判模式之下,雖然絕大多數案件經過了開庭審理,但是,在雙方當事人為維護各自的權益而輪番舉證、質證,并進行激烈的辯論后,作為裁判者的法官卻不對雙方當事人所提交的證據當庭予以認定,對當事人的是非責任及裁判結果也不予以當庭宣判,而是采取休庭的方式,讓當事人心懷疑慮地離開法庭,接下來便是遙遙無期的等待。加之受法院體制設置及審判管理行政化的影響,案件在開庭審理后,法官雖對案件進行了評議,但需要分別向庭長、分管院長請示匯報,裁判文書也需逐級審核簽發,造成案件遲遲不決,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裁判產生了種種猜疑,敗訴方對裁判結果更是難以接受,就是對一些實體處理和審理程序均十分合法的案件,當事人也紛紛提起上訴,申訴、上訪現象日益增多。人民法院的許多裁判不但得不到當事人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認同,而且法官也陷入了無休止的案件審理、請示、匯報之中。加上三大訴訟法均有審限可以依法延長的規定,致使許多案件的審限一再延長,導致當事人感到“告狀難”、“打官司難”。上述現象,耗費了有限的司法資源,增加了訴訟成本投入,損害了人民法院的公正形象。因此,推行當庭裁判,最大限度地提高訴訟質量和效率,以最少的訴訟成本投入獲取最佳的司法效益,不但是當前司法改革的突破口,也是實現公正與效率的現實要求。

            (二)當庭裁判的司法依據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中,明確規定當庭宣判四個字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34條第2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63條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審經濟糾紛案件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若干規定》第45條,最高人民法院《經濟糾紛案件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的若干規定》第21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經濟審判方式改革問題的若干規定》第20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27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聯合的《關于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第10條、《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第8條。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全面推進人民法院各項工作,為改革、發展、穩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的報告中明確指出,“要逐步提高當庭宣判的比例,不能當庭宣判的,開完庭后要盡快合議,盡快宣判,不要拖很長時間,以防背后交易,淡化庭審效果,影響裁判的公正。”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的綱要》第12條指出,“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案件,應當逐步提高當庭宣判率?!睂τ诋斖ゲ门校覈姆杉八痉ń忉屢延邢嚓P的規定,并且已列入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綱要。因此,當庭裁判,符合我國法律之規定,體現了法律之精神。

            (三)國外訴訟立法中的相關規定

            改革訴訟遲延、訴訟成本過高、裁判不公問題,已成為世界各國司法改革的主要目標。關于當庭裁判,國外的訴訟法中也有許多相關的規定。例如在民事訴訟的當庭裁判方面,與我國同屬大陸法系的法國、德國、俄羅斯在其民訴法中,也均對當庭裁判作出了規定。

            在民事訴訟中,法國法官對案件的評議和宣判有三種形式:一是法庭成員不離開審判庭,即席對將要作出的判決低聲進行商討、評議,一經取得一致意見便當庭作出判決。這種評議和宣判形式被稱為“即席宣判”(即席判決)。二是法庭退席至評議室進行評議,經過或長或短的時間之后,再返回審判庭并作出判決。在這兩種情況下所作出的判決,均稱為“當庭宣判”。法國最高法院對當庭裁判的概念采取了廣義的觀念,“當庭判決”不僅是指“即席判決”,而且也指本場庭審暫時中止一定時間以后,在其結束時作出的判決,只要該判決是當天作出,均屬“當庭宣判”。三是法庭認為需要有幾天的時間進行評議才能作出判決。

            大陸法系另一重要代表國家的德國,在其《德意志聯邦民事訴訟法》中規定,判決應在庭審主期日或宣判期日進行。主期日為:一是書面準備程序之后的辯論期日;二是先期首次期日之后的后續期日;三是先期首次期日本身?!兜乱庵韭摪蠲袷略V訟法》第310條犤宣判期日犦規定:“判決應該在言詞辯論終結的期日、或在隨即指定的期日宣誓之,指定的宣判期日,除有重大事由,特別是由于案情復雜困難而有必要時外,不得定在三周以外。判決不在言詞辯論終結的期日宣誓時,判決在宣誓時應作成完全的形式?!?/p>

            《俄羅斯聯邦民事訴訟法》第189條犤審判組織退入評議室犦規定:“在法庭辯論和檢察長發表意見之后,審判組織退入評議室制作判決,審判長應將此事向審判庭內全體列席人宣布?!钡?90條犤宣布判決犦規定:“審判組織在判決書上簽字之后回到審判庭,審判長或人民陪審員在庭上宣布法院判決。然后由審判長說明判決的內容、上訴的程序和期限。”

            三、東營中院推行當庭裁判的主要做法

            鑒于當庭裁判的現實性、重要性和必要性,2002年底,東營中院審委會經過全面研究和反復論證,認為經過幾年來在隊伍建設、審判管理及司法行政建設中的一系列改革和創新,東營中院已具備了推行當庭裁判的基礎和條件,決定在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審理中,全面推行當庭裁判。

            (一)輿論先行。為了統一思想,明確認識,東營中院采取召開法官大會、座談會、舉辦法官論壇等形式,對當庭裁判的現實意義和深遠意義進行宣傳,使廣大法官進一步明確,當庭裁判是當前司法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審判方式改革的突破口,是提高人民法院公信力的有力舉措,勢在必行。

            (二)制度保障。為了保證當庭裁判有條不紊地進行,東營中院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的規定,先后制定了《進一步落實審判公開制度的實施意見》、《規范和完善合議制度的意見》、《規范和改進陪審制度的意見》、《刑事一審普通程序簡易審操作規程》、《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民事案件操作規程》、《審委會工作規則》、《合議庭運行規則》、《審判長管理暫行規定》、《案件質量評查標準》、《關于二審案件改判、發回重審的實施意見》等有關審判工作的10個具體意見和規定。同時,還制定了《案件質量操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對實行當庭裁判的案件的范圍、條件、程序、內容及目標等,均作出了明確規定,為當庭裁判的實行提供了制度保障?!都殑t》規定,下列案件應提請院長提交審委會討論決定:一是擬判處死刑的;二是疑難、復雜、重大、新類型案件;三是合議庭在適用法律方面有重大分歧的案件;四是上級領導機關關注的案件;五是合議庭一致認為需要提請審委會討論決定的案件;六是其他由本院審委會確定應由審委會討論決定的案件;除此之外,其他案件均可以實行當庭裁判。為了保證當庭裁判案件的質量,《案件質量評查標準》規定,當庭裁判的案件應包含當庭質證、當庭認證、當庭辯論、當庭合議和當庭宣判等審理環節;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實行當庭裁判的,應當在10日內發送裁判文書,刑事案件當庭宣判的,裁判文書要在5日內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一系列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有效地規范了當庭裁判的實行,為當庭裁判的全面推行提供了制度支持和運行保障。

            (三)措施到位。為了保證當庭裁判的順利實行,東營中院因院制宜,加大力度,細化措施,有效地保障了當庭裁判的全面啟動和有序運行。

            一是實行大立案的流程管理。在立案時,向各方當事人統一發放訴訟須知、舉證通知書、證據交換通知書、開庭傳票等訴訟文書,提示當事人注意訴訟風險,引導和告知當事人圍繞案件的性質進行舉證。法官釋明權的規范行使,充分調動了當事人參與訴訟的積極性,大多數當事人能按舉證須知的要求,在庭前積極收集證據,為庭審的順利進行和裁判的當庭作出做好了庭前準備。

            二是認真做好庭前證據交換。事實及證據是主張權利的基石。為了規范庭前證據交換工作,東營中院制訂了《一審普通程序證據交換辦法》,對證據交換的期限、參與人、主持人、程序、內容、目的等,均作出了規定。東營中院推行當庭裁判以來,所有一審民商事和行政案件,均實行了庭前證據交換,形成了在庭前固定爭議焦點、固定證據、固定訴訟請求,為查明事實,當庭作出裁判奠定了證據基礎,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證據是裁判的基礎。實踐證明,庭前證據交換作為庭前準備的重要內容,對當庭裁判的順利進行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是強化庭審功能。庭審功能的強化,主要是指在實行訴辯式對抗的同時,確保雙方當事人訴訟地位平等,強化當事人的庭審舉證和質證,增強法官控制庭審節奏能力、當庭認證的能力、裁判說理能力,以提高庭審質量。如果案件在庭前規定的時間內調解不成,立案庭便立即將案件轉入各審判庭并排期進行開庭審理,在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后,對事實已基本清楚,法律關系較為明確的案件,如果當庭再調解未果,法官即宣布休庭,并告知當事人在法庭內等候,然后法官進入審判法庭內的合議室,立即對案件進行合議,經過充分評議,如果合議庭對案件的裁決能夠形成多數意見,且該案屬于當庭裁判案件的范圍,合議庭可不需要向庭長或院長請示匯報,當庭對當事人之間的紛爭依法作出裁決,并告知當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刑事案件是當庭宣判的5日內,民事、行政案件是當庭宣判的10日內)到法院領取裁判文書。對路途遙遠的當事人,法院還會采用特快專遞郵寄送達的方式,將裁判文書送達給當事人。為了改進和完善當庭裁判,院審委會委員堅持每周通過數字監控設備,對庭審進行觀摩,院長、副院長保證每月擔任l起案件的審判長參與案件的審理,審委會每月召開專題會議,對當庭裁判和案件質量進行討論分析。

            四是強化合議庭職責。加強專業合議庭和專業法官的建設,是塑造審判專業化、思維同質化的法官職業群體的重要措施。2003年初,根據法官個人報名和組織考核,東營中院組建了18個專業合議庭,設立了36名專業審判法官,并改革裁判文書的簽發方式,規定當庭裁判的案件、調解結案的案件、二審維持原判的案件、合議庭意見一致的案件,裁判文書不再由院長、庭長審核簽發,而是由合議庭成員共同簽發,使案件的審判權回歸到合議庭和法官手中,形成了審理與裁決的統一,審判職責、權利與義務的統一,為合議庭職能的有效發揮和當庭裁判的實行提供了職權保障。

            五是加強審限監督和案件質量評查。立案后,所有案件全部納入局域網的立案流程管理,立案庭負責對證據交換、開庭審理、裁判文書的送達、結案報表、卷宗歸檔等各項程序的運行時間進行網上監督,并根據案件審理的進展情況,適時進行網上催辦和審限提示,并且每月印發1期審限通報,杜絕了超審限案件的發生。結案后1個月內,審監庭按照《案件質量評查標準》,調閱卷宗,集中對案件質量進行評查,將當庭認證、法律適用、當庭裁判和裁判說理等內容作為評查的重點之一,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經審委會研究討論通過后,每月印發l期案件質量評查通報,以提示法官在審判實踐中予以充分注意。

            六是拓寬監督渠道,把內部監督和上下監督有機地融合在一起。通過采取庭審觀摩、案件回訪調查、召開律師座談會、聘請執法監督聯絡員、層層簽訂廉政責任狀、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旁聽案件的審理等方式,對案件審理、執法情況、法官的業外活動等,進行全面監督。

            七是加大對法官的職業培訓力度。在培訓經費和學習時間上進行傾斜,積極鼓勵法官參加法學博士、碩士研究生的攻讀,并分別與北大法學院和山大法學院聯合舉辦了法律研究生班,組織了60多期審判實務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并舉,強化法官隊伍的職業培訓,培養了法官的職業道德,提高了法官的職業技能,為當庭裁判提供了較好的職業保障。

            實踐證明,當庭裁判的實行,必須有較為成熟的管理制度和配套的改革措施作為基礎和支持。

            四、影響當庭裁判的主要問題

            (一)當庭裁判的審判理念未得到全面確立。雖然對當庭裁判有正確的認識與定位,但囿于習慣的定期宣判裁決方式的約束,在部分法官中,當庭裁判的審判理念還未真正確立,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當庭裁判的推行。有的法官缺乏效率意識,對當庭裁判的必要性認識不足,認為是否實行當庭裁判并不是衡量案件質量優劣的標準之一,對當庭裁判還持有觀望和等待心理,在審判實踐中缺乏當庭裁判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有的法官仍遵循陳舊的審判理念,認為當庭裁判會導致案件評議不全面、不充分,容易造成對案件事實的認定和法律的適用不準確,影響案件質量,故對有些完全能夠當庭裁判的案件不敢及時進行當庭裁判。有的法官擔心因當事人缺少必要的心理準備,當庭裁判會導致敗訴方當事人情緒對立,對裁判結果拒不接受,影響庭審效果等等。

            (二)當庭裁判缺乏應有的司法依據和規范。從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來看,關于當庭裁判的規定只散見于少數法律及司法解釋之中,當庭裁判在適用條件、范圍、情形、程序及目的等方面,還缺乏司法依據。2002年8月17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合議庭工作的若干規定》,只是規定合議庭應依照規定的權限,及時對評議意見一致或者形成多數意見的案件直接作出判決或者裁定,但對否實行當庭裁判未有涉及。因對哪些案件可以實行當庭裁判,哪些案件不適用當庭裁判,當庭裁判應包括哪些內容,當庭裁判案件的生效時間等問題,缺少相關的法律依據和司法規范,造成各地法院在當庭裁判的實行中,各行其事,獨立探索,分別制訂本地的規范性文件,相互之間差異較大,造成當庭裁判發展不平衡,不盡協調和統一。

            (三)當事人法律意識欠缺,配合不力。從本土化視角分析,目前,我國大部分案件的當事人法律意識還較為欠缺,訴訟能力有限,加之我國未實行律師強制制度,許多案件的當事人因舉證能力不強,訴訟風險意識淡薄,有時導致法官依據證據所認定的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因當事人受我國傳統法律文化思想的影響較深,在訴訟中會全力追求客觀真實,當法律事實與客觀事實之間有差異或差距較大時,當事人往往對法院認定的法律事實拒不接受,影響法官實行當庭裁判。

            (四)少數法官的業務水平和庭審能力還不適應當庭裁判的要求。當庭裁判,要求法官必須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淵博的法律知識,豐富的審判經驗,較高的庭審駕馭能力,嚴密的邏輯思維和分析論證能力,準確的法律適用能力,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等。但是,由于部分法官素質還不高,目前還缺乏當庭裁判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當庭裁判的全面實行。

            五、建議

            任何一項新制度的實施與效果的顯現,都存在一個與現實磨合的過程。當庭裁判作為一項探索和改革,有待于我們在審判實踐中不斷地充實它、完善它、強化它。要加大對當庭裁判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強化當庭裁判的審判理念,并從立法和司法上對當庭裁判作出規制,以保證當庭裁判的順利推行。

            (一)立法上的建議

        无码人妻一二三区久久免费_亚洲一区二区国产?变态?另类_国产精品一区免视频播放_日韩乱码人妻无码中文视频
      2. <input id="zdukh"></input>
      3.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1. <i id="zdukh"><bdo id="zdukh"></bdo></i>

          <wbr id="zdukh"><table id="zdukh"></table></wbr>

          1. <input id="zdukh"></input>
            <wbr id="zdukh"><ins id="zdukh"></ins></wbr>
            <sub id="zdukh"></sub>
            亚洲综合国产一区二区三区 | 日韩欧美在线导航亚洲都市 | 婷婷久久综合九色综合色多多 | 中文字幕第一页在线资源 | 天啪天天99久久 | 亚洲国产aⅴ精品一区二区 日韩一级二级一区二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