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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學生及幼兒的交通安全,根據省、市關于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經研究,現就校車交通安全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從2012年上半年開始,凡沿國、省道的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必須組織合法合規車輛接送學生及幼兒上、下學;同時,積極鼓勵非國、省道沿線學校及幼兒園在條件成熟情況下,組織合法合規車輛接送學生及幼兒上、下學。學校及幼兒園可以采取多種方式組織校車,既可由校(園)方添置專用校車,也可市場運作租借社會車輛。
二、積極鼓勵和扶持學校及幼兒園為學生及幼兒提供專用校車服務,鼓勵學校及幼兒園多渠道、多形式籌資添置專用校車,鼓勵具有合法資質的專業客運單位添置專用校車。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新購校車由縣財政對購車單位按每一個乘車座位補貼1500元的標準給予購車補助。專用校車在購買及使用過程中,所涉及的縣級管理權限范圍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有償經營服務性質收費按規定標準下限的30%收取,應繳納的車船使用稅、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附加費等稅費在辦理相關手續時按國家規定給予優惠。
三、學校及幼兒園要嚴格加強學生及幼兒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讓其形成拒絕搭乘違法違規車輛的自覺意識。每學期初,學校及幼兒園必須組織學生及幼兒填報乘車申請表;家、校(園)、車三方簽訂學生及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家長、學生及幼兒、車主各方責任;對不乘坐校車的學生及幼兒,學校及幼兒園要與家長專門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要求家長切實擔負起學生及幼兒的交通安全責任。
四、校車服務要讓利于學生及幼兒,確保乘校車價格低于同類客運價格,學生及幼兒乘車費用開學時一次性繳納。對就讀于小學和初中階段的生活困難的乘校車學生,由學校適當給予乘車補貼??h財政對學校學生全部按本通知要求落實了校車接送的公辦初中、小學,按學校學生總數生平10元/年的標準予以補助,??顚S?。
一、統一認識,明確職責,把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中小學生和幼兒的交通安全事關中小學、幼兒園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涉及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從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并切實做好這項工作。
各街道、鎮鄉對轄區內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要切實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并指定專人具體指導和幫助學校維護交通安全環境,協調和督促各中小學、幼兒園及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工作。當前,尤其要認真研究解決因學校布局調整,學生集中住校后上放學的交通安全問題和流動人口子女學校接送學生車輛的交通安全問題。同時,要全面落實中小學、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檢查、督查工作,減少和避免學生傷亡交通事故,堅決杜絕學生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對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而導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堅決予以責任追究。
公安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周邊地區、學生乘用車輛的管控。特別是在學生接送車集中的校門口、必經路段和條件較差的路段,要充實警力加強管理,重點查處“病車”、“黑車”和超載接送學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同時,要通過設立醒目的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提示標志、鋪設減速設施、在學校門口和學生出入路口添加人行橫道線標志等有效手段,完善通校公路、學校周邊公路和學校門口的交通安全設施。
交通部門要規范學生接送車的式樣和車型,每年一至二次,到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對學生接送車、駕駛人和臺帳進行“三核實”,并對符合條件的接送車予以減免規費。要經常督促承擔學生接送的相關公司認真履行協議責任,設立學生專用標志牌。同時,嚴肅查處以營利為目的的校外組客、“黑車”營運等行為。
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學生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在對中小學校布局進行調整時,應充分考慮交通安全因素。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流動人口子女學校的業主為校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教育部門要與學校、幼兒園簽訂責任書,督促學校建立學生接送車檔案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學校和幼兒園要負責校內、園內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學生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落實教師進行陪扶,做好本校組織的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學活動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教育部門和中小學、幼兒園要積極主動與交通部門聯系,合理安排班車、線路。未開通班車、線路的學校,要通過采取組織學生放學路隊、佩戴黃色安全帽以及家長輪流到指定地點接送學生等方式保障學生交通安全。
安全監管部門要督促檢查教育部門履行學校安全工作職責落實情況,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強化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同時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建議和整改意見,并按照有關規定抓好落實。
其他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要加強對農機車輛和駕駛員的源頭管理,堅決制止拖拉機搭載學生現象。要加大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整治力度,取締無證攤點,拆除學校周邊占道違章建筑,堅決制止和糾正學校周圍亂設攤、亂占道等現象。新聞單位要大力加強農村地區的交通安全宣傳,不斷提高廣大群眾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二、從嚴把關,全面規范學生接送車管理
中小學、幼兒園學生接送車必須是中小學校和幼兒園自有客車或專業企業具有有效證件的客車。專門用于學生接送的車輛除必須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應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檢驗。凡用于接送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的車輛須由交通運管部門在征得教育部門和學校的同意后,按照定時、定范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核發道路運輸證。
學生接送車駕駛員必須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書。近三年發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學生接送駕駛活動。
各中小學、幼兒園對接送車牌照號碼、核載人數、駕駛人、保險及接送學生時間、趟次等情況,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除允許較大規模幼兒園(在園幼兒200人以上)使用符合要求的接送車外,其他幼兒園不準使用接送車。組織用車接送時,必須按規定人數乘坐,嚴禁超載,且必須有監護人員(幼兒須有保育員),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坐未成年學生和幼兒。凡學校和幼兒園組織學生和幼兒春(秋)游或其他外出集體活動,必須報區教育局備案,其用車必須是專業客運公司車輛,并簽訂協議,禁止使用報廢車、“病車”、“黑車”等。
三、采取措施,改善學生乘車出行條件
要統籌研究城鄉公共交通發展規劃,加快發展面向廣大農村地區尤其是中小學校的客運網絡。對農村客運要在政策上給予扶持。要認真落實省交通廳、財政廳《關于對農村客運班車養路費等公路規費實行優惠的通知》(浙交(20*)428號)精神,對于專門用于接送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的農村客運班車的養路費、公路客運附加費實行全免,并給予學生接送車輛一定金額補助費用,以減輕接送車業主負擔。要啟動并開通街道(鎮)校、村校之間運行的班車,增加直達農村的客運線路、車輛和站點。有關部門在營運線路招標或新增營運線路時,應考慮學生用車問題,將保障周末學生用車列入協議,并作為一項準入條件??瓦\公司和公交公司要克服客源“冷熱”不均的狀況,注意統籌安排,重視延伸城郊部位學校線路。要在學生客運高峰時間尤其是周末學生流集中時段加增開班車,讓利給學生,方便其出行。
在推進農村道路建設過程中,要將中小學、幼兒園學生的交通問題列入“康莊工程”統籌考慮,要把通到學校的等級公路建設作為優先規劃和建設對象。對原來窄小的簡易沙石路面進行加寬,逐步改成水泥或柏油路,提升公路等級。在此基礎上要不斷拓展班車線路,為更多的學生出行創造條件。
四、加強教育,進一步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
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切實加強幼兒園孩子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廣大幼兒的生命安全,現就幼兒園接送車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幼兒園堅持就近入園
幼兒年齡小,自理能力差,一般不適合接送車上下學。幼兒園舉辦者及幼兒園領導要本著對幼兒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持幼兒就近入學,原則上不主張幼兒園使用接送車接送幼兒上下學。幼兒園要向社會進行廣泛的宣傳發動工作,帶頭拒絕使用幼兒接送車,并有責任向家長做好解釋說服工作,動員家長從幼兒生命安全角度考慮堅持就近入園并親自接送孩子上下學。幼兒園必須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卡制度,做好接送各個環節的組織管理工作。
二、嚴格接送車管理
如確實因附近(7公里以內)無園點設置,允許較大規模的幼兒園(在園幼兒200人以上)使用符合要求的接送車。接送車的使用必須從嚴把關,規范管理。
1、規范手續,許可運行。幼兒園接送車必須是幼兒園自有客車或專業企業具有有效證件的客車;接送車輛必須經鄉鎮人民政府把關同意后報教體局審核通過,由交通運管部門按照定時、定范圍、定核載人員的原則,核發道路運行證;用于幼兒接送的車輛除必須由公安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外,還應按交通部門要求進行一年一次的檢驗;車輛必須具有車身、座位等保險手續;接送車駕駛員必須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且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書,近三年發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負主要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員不得從事幼兒接送駕駛活動。
2、提高認識,落實職責。交通安全事關幼兒園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涉及千家萬戶的幸福安寧,幼兒園要從促進教育事業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并切實做好這項工作。幼兒園園長、業主是為校園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幼兒安全工作的研究和部署,全面落實幼兒安全管理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幼兒園園長、業主要與接送車駕駛員以及相關責任人員簽定安全責任狀,加強檢查,督查工作,減少和避免幼兒傷亡交通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對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實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堅決予以責任追究。
3、規范制度,嚴格管理。幼兒園對接送車牌照號碼、核載人數、駕駛人、保險及接送幼兒時間、躺次等情況要登記造冊,建立臺帳。要建立詳實的接送車安全工作管理細則,落實措施,切實執行。組織用車接送時,要落實上車排隊、點名、簽字制度,同時,必須按規定人數乘坐,嚴禁超載,且必須有2個隨車教師做好接送過程中的組織管理工作,嚴禁幼兒在沒有家長的情況下離開車子,教師要親手把每個幼兒交到家長手上,并做好簽名交接工作。凡幼兒園組織春(秋)游或其他外出集體活動,必須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同意,中心幼兒園級以上幼兒園還須報市教體局備案,其用車必須是專業客運公司車輛,禁止使用報廢車、“病車”和“黑車”等。
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不僅牽涉到千家萬戶的家庭幸福,更直接關系到構建和諧社會的穩定與當地經濟的發展。為加強農村學校校車交通安全管理,今年以來,昭陽公安分局交警部門牽頭組成調研組,深入全區農村地區對農村各學校、幼兒園校車進行調研。經調研發現,昭陽區農村校車存在較為嚴重的安全隱患。針對存在隱患,交警部門從治標治本入手,找出問題癥結,積極為學生構建和諧、有序、安全的交通環境。
一、基本情況
目前,昭陽區農村接送學生車輛主要有三種:一是學校自購并自行聘請駕駛人員接送師生車輛;二是私車運營接送師生;三是極少數小型貨車接送師生。涉及永豐(車5輛、幼兒園三所)、守望(車2輛、幼兒園1所)、布嘎(車2輛、幼兒園1所)、舊圃(車11輛、幼兒園9所)、樂居(車3輛、幼兒園2所)、灑漁(車5輛、幼兒園3所)、北閘(車2輛、幼兒園2所)、靖安(車3輛、幼兒園2所)、蘇家院(車6輛、幼兒園3所)九個鄉鎮,共39輛車(其中微型車38輛、轎車1輛),26所幼兒園。其中,大部分校車是私人經營的小型面包車,有的使用年限較長,車況極差,車身嚴重老化,車輛管理隨意,監督缺失。
二、存在問題
1.接送學生車輛車況存在很大安全隱患。一是農村幼兒園為了招攬學生,提供接送免費服務,但為降低成本,選擇使用低廉、車況差、甚至是瀕臨報廢的車輛接送學生;二是農村學生居住地較為分散,上下學距離學校較遠,客流單一而且固定,且時間都集中在早晚,導致手續不全、車況差、駕駛人素質低的不法校車便趁虛而入,超員、超載等違法行為是普遍現象。
2.宣傳不到位。由于農村地處復雜而又偏僻,雖然交警二大隊經常組織民警進村入戶進行宣傳,但僅僅靠交警部門一家孤軍奮戰無疑是杯水車薪,很難從根本上形成對不法車主或群眾起到立竿見影的作用。
3.管理盲區。農村校車的車主多為當地人,存在運營道路熟、人際關系熟等特點,交警下鄉開展整治行動,就與民警打起“游擊戰”,加之警力不足,導致整治行動成效不明顯,使不法校車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的根治。
4.責任不明。就目前的管理職能上看,教育、學校、運管、交警等部門,都只在一定程度上對校車擁有部分管理職能,究竟應該誰來提供,誰來保障供給,沒有明確的責任部門。造成了誰都管,誰又都管不了的“踢皮球”現象。
5.發展失衡。因全區大部分農村地區經濟落后、地方政府財力不足和城鄉經濟發展差距較大、公交服務水平較低,導致城區學生可以通過公交車上、放學,但延伸不到邊遠農村滿足中小學生交通出行的需要。鄉村客運因其局限性,不能到達每位孩子的家門口,且價格較高,農村學生無力承受,導致地處邊遠農村學生選擇乘坐不法校車上、放學。
三、解決農村校車安全管理的辦法
1.宣傳為先,形成氣氛。以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為載體,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工作方式深入學校和農村,結合交通事故案例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采取形式多樣、喜聞樂見等方式和途徑,全方位開展各種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通過宣傳提高中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使其充分認識到乘坐黑校車的嚴重危害性,從思想上鞏牢安全防線,使隱患車輛沒有生存“土壤”。
2.健全機制,各負其責。鄉鎮教育、安全主管部門和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內部交通安全責任制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長效機制。做到部門與學校、學校與學生、學校與家庭層層簽定交通安全責任狀,教育學生自覺不乘坐、家庭不租用無牌無證、報廢、拼裝的“黑校車”。
3.高度重視,加強聯系。交警部門聯合教育、學校、運管等部門,共同把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工作納入當前重要工作來抓,實行層層落實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局面。
4.全面摸查,掌握情況。與教育部門對轄區運載學生車輛逐一排查,逐一核對,逐一登記,逐一建檔,做到底數清、 車輛隸屬明晰、駕駛人情況屬實、運營時間和線路清楚、安全隱患有數。
5.加強管控,形成壓力。根據農村校車的行駛路線、運行時間,有針對性開展專項治理活動,加強巡邏管控力度,依法從嚴查處車輛超員、超速、酒后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取締報廢車、拼裝車、貨車等車輛違法接送學生現象,形成嚴管、嚴控、嚴防的高壓態勢。
6.部門合作,形成合力。加強與教育等相關部門的配合,加強協作,不間斷地加大對農村偏遠鄉鎮中小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的不法校車的督查力度,發現一輛,查扣一輛,決不姑息遷就。
一、提高認識,落實校車監管責任
校車是中小學和幼兒園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交通工具,其服務對象主要是未成年人。近年以來,我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管理工作,采取一系列積極有效的措施,工作成效明顯,廣大學生的上下學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但在車輛營運資質、安全狀況及校車標識、校車駕駛人和跟車護送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著一些漏洞,成為威脅乘車中小學生及幼兒的安全隱患。為認真吸取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校車特大交通事故教訓,具有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的教育、公安、交通、安監、質監等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密切配合,各負其責,進一步切實加強校車的交通安全監管。
二、管控源頭,明確校車責任主體
各中小學、幼兒園是自備校車的管理及安全責任主體,中小學、幼兒園及社會租賃車方是非專用校車管理及安全責任主體,明確中小學、幼兒園和非專用校車方主要負責人為校車安全第一責任人。
(一)嚴格校車準入。學校自備校車必須按照規定辦理非專用校車標牌(符合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的除外),新購自備校車必須購買符合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的專用校車(在國家未出臺幼兒園專用校車標準前,對各幼兒園購買的小學生專用校車,車輛管理所應按相關政策予以上戶);租用社會車輛時,必須租用有營運資質且符合校車標準的客車,并辦理非專用校車標牌。嚴禁租用未辦理非專用校車標牌的車輛運送學生。校車必須每天例檢一次,每月保養一次,每季度二級維護一次,并建立檢查、維護臺賬。
(二)嚴格校車標識。各中小學、幼兒園購置或租用符合安全標準的車輛作為校車時,需噴涂統一外觀標識或核發非專用校車標牌。車輛性質發生變化,不再作為校車使用時,需如實填寫《校車登記/撤銷申請表》,經所在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批后,到車輛管理所申請辦理校車變更登記手續,重新申領機動車行駛證,同時消除校車外觀標識或上繳校車標牌。
(三)嚴格校車駕駛。駕駛校車必須滿足下列條件:年齡在55周歲以下,持有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3年內未發生負同等責任以上重大交通事故,3年內任一記分周期內無累計記滿12分,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具有交通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相同車型的從業資格證,1年內未出現超載20%和超速50%違法行為及酒駕行為;并且參加了每月第一個星期六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交通安全培訓。
(四)嚴格跟車制度。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加強跟車護送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和安全培訓,建立接送車輛教師跟車制度和收車驗車制度,設立接送車考勤表,清點學生上下車人數,做到“一個都不能少”。每天值班校(園)長必須對校車每趟次運行情況進行監督,每趟跟車護送老師應提醒校車駕駛人不超速、不超員,對經多次提醒不改的,應向有關部門舉報,并建立每日日志。有關部門應根據舉報,對校車駕駛人違法駕駛行為進行查處。
(五)嚴格校園管理。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嚴格控制進入校園的車輛,加強校園內車輛行駛管理。教學區和學生生活區實行人行道、車行道分離,劃定車輛停放區域,設立警示標志,限制行駛速度,進入學校教學區和學生生活區的車輛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在學生上課和晚自習期間,所有車輛不得進入教學區(除救援、消防等應急車輛外),為師生員工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和工作環境。
三、落實管理,確保校車運行安全
(一)嚴格檔案管理。嚴格校車及駕駛人戶籍化管理。全市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學校和幼兒園的校車及駕駛人進行登記造冊,建立電子臺賬,實行戶籍化管理。
(二)嚴格校車查驗。學校自備校車(含專用校車)、租用客運企業客車申領校車標牌,應在初審校車和駕駛人資質的基礎上填寫《申領校車標牌審核表》,經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報送當地交巡警支(大)隊。交巡警支(大)隊對校車和駕駛人證件進行查驗,并核對車輛登記信息、審驗信息和駕駛人交通違法、事故情況等,嚴格做到與校方、校車、校車駕駛人三見面?!渡觐I校車標牌審核表》和其他相關手續應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交巡警支(大)隊各存檔一份。交巡警支(大)隊在完成上述相關審核查驗的基礎上,填寫《校車登記表》一式三份,報送車屬地車管分所,領取校車標牌。車屬地車管分所要嚴格按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校車標識》(GB24315―2009)和《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GB24407―)等規定,對校車進行認真查驗,嚴格核定校車車載人數,在機動車登記系統中及時錄入校車類型、乘員數、學校名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名稱等信息,在《機動車行駛證》副頁上簽注校車類型和乘員數,并核發校車標牌。校車車身應當噴涂校車載人數。2011年12月31日前,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交巡警部門,按照以上程序對本行政區域內校車進行一次逐車清理排查,督促其到車屬地車管分所重新申領校車標牌。
(三)嚴格違章處罰。各區縣(自治縣)公安交巡警支(大)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嚴查校車的超速、超員、駕駛資質不合格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律按上限從嚴從重處理,并及時通報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嚴肅處理。處理情況應反饋公安、交通部門,并公開曝光。
四、建立機制,提高校車管理實效
(一)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制。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交巡警支(大)隊、校保支(大)隊要督促中小學和幼兒園建立完善校車使用、保養、校車駕駛人日常管理制度。校保支(大)隊要嚴格落實“五不出校制度”(車況不良、超員、駕駛人資質不合、校車證件不齊、跟車護送老師未到位絕不出校)。凡校車發生超速、超員、駕駛資質不合格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被有關部門查獲屬實的,公辦學校(幼兒園)校(園)長就地撤職,民辦學校(幼兒園)取消辦學資格。
(二)強化巡查處罰機制。各區縣(自治縣)交巡警支(大)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要在學校和幼兒園上下學高峰期,加強對校車通行路段和中小學、幼兒園周邊道路的路檢路查,強化對校園及其周邊非法營運車輛的整治。
(三)建立部門合作機制。各區縣(自治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每季度要召集公安、交通、安監、質監等部門召開一次校車管理聯席會議,通報本行政區域內校車使用單位交通安全防范責任制度落實情況、校車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發生情況,表彰先進集體和個人,推廣成功經驗,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研究解決校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強化校車管理。
(四)完善交通安全教育機制。公安交巡警支(大)隊、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每年要結合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和交通安全教育進學校宣傳活動,通過講授交通安全教育課、設置交通安全宣傳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對中小學、幼兒園負責人、教師和學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學校、家長、校車經營單位、駕駛人和中小學生及時了解、遵守相關規定。大力倡導“六大文明交通行為”、“摒棄六大交通陋習”、“抵制六大危險駕駛行為”,抵制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接送學生車及無營運資質的其他車輛,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范文(一)xx的家長: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民族的希望。在關注學生健康成長的同時,學校和家長都有責任和義務加強對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無小事”的意識,給孩子講解交通安全常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孩子自救自護的能力,做到責任到位,確保交通安全。
學校責任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配合交警部門對運載學生的車輛情況進行查驗,及時發現并制止超員、超速等重大違法行為的發生。
3.放學后,學校安排值日教師把學生護送到大門外,學生自行回家。
4.教師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后按時回家。
家長責任
1.保證不讓孩子乘坐無牌、無證、報廢、超員車輛及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上、下學。
2.對自發組織合伙租用車輛接送孩子上、下學的社會車輛交通安全自行負責。
3.平時學生上下學要有人按時接送,雨、雪天家長要親自接送學生上、下學。
4.嚴禁學生騎自行車上、下學。
5.教育孩子放學后按時回家,離學校較遠的,家長或監護人必須按時接送,凡在上、下學途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長自行負責。
雙方共有的教育責任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并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家長接送注意事項
“生命是寶貴的,因為它屬于我們每個人只有一次?!睘榱吮WC您的子女在上下學途中的交通安全,請你們認真履行以下事項:
1.嚴格執行我校接送學生登記制度,按時接送子女。
2.在接送時,不要乘坐“三無”車輛。
3.不要乘坐三輪車等非載人交通工具及車況很差的客車。
4.乘車時不要超員。
5.用摩托車接送時,要采取戴安全頭盔等防護措施。
6.家長合租車輛接送車輛時,家長要和司機簽訂協議。如果因家長未能履行以上協議,導致您的子女上、下學發生意外情況,責任自負。
學校(公章)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20XX年3月30日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范文(二)為進一步加強學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強學校、學生和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保證學生上學放學的路途安全,明確各方責任,學校與學生及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一、學校方:
1、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學習和教育,提高學生的守法自覺性和自我保護意識,預防違章和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2、在上學和放學時,派值班老師在校門口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安全。
3、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農用車、拖拉機、貨運三輪車、摩托車、專用機械車(五小車)、無牌、無證車、黑車、報廢車(三無車)。
4、經常與學生家長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與家長攜手教育學生。
二、學生與家長方:
1、加強對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監管力度。
2、教育并保證子女上學途中不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3、認真學習和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文明騎車,在校園內推行,在校園外做到靠路右邊行駛,不走路中間,不單手騎車或大撒把,拐彎要伸手示意,不闖紅燈。
4、學生家長經常與學校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遵守交通法規情況,經常教育學生負責放學回家及節假日期間對學生的教育管理。
以上責任書一式二份,由學校和學生及家長各執一份,共同負責學生的交通安全,學生經教育不聽,不遵守交通法規,上學乘坐乘坐“五小”、“三無”等不符合要求的車輛。違章搭乘車輛,私自外出等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由學生監護人和肇事者負責。放學時車輛違規裝載學生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單位蓋章:
學生家長簽名:
年月日
學校交通安全責任書范文(三)為加強全縣中小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護意識,預防和減少中小學生交通傷亡事故,切實保障少年兒童的合法權益,為全鎮中小學校學生上學創造一個良好的交通環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責任人:
各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為學校(幼兒園)學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責任人,對在校(園)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負全面負責。
二、責任目標:
1、各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將中小學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內容,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斷提高中小學生和學生家長(監護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
2、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建立健全學校交通安全教育責任制,明確責任,層層落實,確保中小學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經常性地開展中小學喜聞樂見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通過舉辦交通安全主題班會、隊會、作文比賽、演講比賽、相聲、小品大賽等形式,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不斷提高中小學生的自我防護意識。
4、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積極與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經常性的邀請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長來校進行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學年中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兩次。
5、有校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中小學校,要切實抓好校車的安全管理,要嚴格審查駕駛員的資格,并簽訂安全責任狀,加強對照管員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確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學生上下學車輛每天必須如實填寫《浠水縣中小學(幼兒園)接送學生車輛日常臺賬》,并交學校(幼兒園)存檔。
7、對中小學學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學生傷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并追究學校責任人的責任。
鎮教育總支(蓋章):
學校(蓋章):
支書記簽字:
一、提高認識,進一步加強對幼兒園接送車工作的領導
學生接送車工作是一項得民心、順民意的民心工程。加強學生接送車管理,是努力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特別是嚴防發生學生群死群傷交通事故的重要舉措。各村委和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加強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作為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打造“平安”,維護社會穩定,為廣大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重要工作抓緊抓實。為切實加強領導,鄉成立由綜治辦主任邵三鵬任組長,分管文教衛生副鄉長方季彬和派出所所長王平任副組長,維穩信息員宋家鋒及各鄉村綜治專干為成員的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
二、明確職責,合力抓好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
幼兒園接送車安全管理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委統籌領導轄區內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并對轄區內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
交通部門負責做好學生接送車輛運力調配工作,嚴把學生接送車輛準入和從業人員資格關,加強對學生接送專業客運公司(車隊)和駕駛員的教育、培訓、管理和考核;派出所負責對學生接送車輛的執法檢查和安全管理,負責對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各村委及學校要加強對學生接送車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學校建立健全相應的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制度。開設學生接送車的學校負責制定學生乘車方案,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做好學生乘車的組織工作,了解掌握學生接送工作的信息,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嚴格禁止農用車及違規違章車輛等接送學生。
三、創造條件,扎實推進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實施
有學生接送任務的學校,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提出科學合理的乘車方案,要及時地向鄉綜治辦匯報。學生接送車方案由學校負責具體實施。各村委及幼兒園要根據學生接送需要和學生接送線路的實際情況,積極創造條件,對符合準入條件的接送車,做好各項登記和備案。學生接送車行經線路確定后,學校要根據實際,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前提下做好錯時放學工作,對離校不遠的學生提倡家長領引幼兒學生回家。
四、強化監管,全力確保學生接送車的營運安全
學生接送車的日常安全工作由文教衛生部門、派出所、各村委等部門按各自職責共同負責監管。監管的總體目標要求是安全、規范。
交通部門要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的監管,學生接送車輛必須履行完善規范用車手續,必須具有機動車輛行駛證,參加法定的第三方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車況良好,聘用的駕駛人必須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駕齡三年以上,且持有與準駕車型相符的駕駛證和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書,應當具有三年以上準駕車型的安全駕駛經歷,不得聘用技術差,有超員、超速、交通事故記錄或交通違法記滿12分的駕駛人;嚴厲查處非法營運車輛從事接送學生的行為
派出所要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車況的監管,對學生接送車輛要逐車進行登記排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要加強路面巡查,特別是易發生交通事故的時段、路段和重點部位,對學生接送車超員、超速行駛等嚴重違法行為,要依法從嚴處罰,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適時安排警力到學校周邊人員較為集中、交通相對擁擠的路段維護交通秩序。
文教衛生部門要統籌全鄉學生接送車安全工作,在指導學校抓好具體工作的同時,不定期檢查學校在學生接送車工作中安全管理等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為政府當好參謀。
鄉綜治辦將定期和不定期地對全鄉范圍內的幼兒園接送車輛采取檢查和日常防范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對涉及學生接送車安全的各項工作做到有章可循、違章必糾,不留盲點,不出漏洞。
一、成立領導機構。
為加強組織協調工作,全面、扎實地開展我區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專項整治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區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二、明確工作職責。
1、教育局要督促、指導各中小學、幼兒園加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對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辦學資質進行一次普查,對不符合要求的各類辦學機構要一律限期整改,經相關部門驗收達到辦學條件和標準后再履行辦學許可手續;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堅決關閉或限期整改,并做好中小學生、少年兒童的分流工作;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進行清理,對不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要堅決調離教師崗位,對不符合條件的其他工作人員要及時調離或辭退。
2、各學校要建立健全并嚴格實行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校園安全管理負責制,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是校園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充分發揮分管領導和綜治副校長的作用,做好校內安全管理和綜合治理工作。要完善規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加強校園防衛管理,確保校園安全。
3、公安部門要加強對中小學、幼兒園周邊地區,尤其是對易發案的重點時段、重點路段和重點部位的治安巡邏。要對我區校園周邊治安狀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查處滋擾校園治安秩序和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和侵害師生安全的流氓團伙和黑惡勢力。對影響惡劣、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要掛牌督辦,限期偵破,堅決打擊不法分子的囂張氣焰。要會同教育部門研究、制定《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
4、司法行政部門要與公安、教育等部門一起,加強對在校學生的法制宣傳和教育,特別是加強對學生的遵紀守法和自我防護教育,指導依法治校工作。
5、文化、工商、衛生、建設、城管執法等部門要積極清理整頓校園周邊的文化秩序和經濟秩序。
6、交警部門要完善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加大對運送師生車輛安全的督查力度,嚴禁超載、超速等違章行為,嚴禁未成年學生駕駛機動車,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7、教育、建設、消防、衛生等部門要對所有學校,尤其是城鄉結合部、事故多發地區的中小學、幼兒園的各類建筑和水、電、氣、消防等基礎設施、生活服務設施、公共活動場所等進行全面排查,督促整改各類不安全隱患,確保不留死角,杜絕火災、建筑物倒塌、食物中毒等惡性群死群傷事故的發生。
8、共青團組織、婦聯要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法制觀念和自我保護意識,切實維護未成年的合法權益,并做好具有犯罪傾向的未成年人的預防和教育轉化工作,立足社區,優化未成年人成長環境,逐步構建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體系,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發生。
各成員單位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要全力以赴、職責范圍外的工作大力協作,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實實在在解決影響學校安全的實際問題。同時,要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安全事故和的、對重要情況和重要信息不及時上報或漏報的部門、單位和學校,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紀律,嚴肅追究第一責任人和有關責任的責任。
三、突出整治重點。
根據國務院、省、市政府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區政府決定于年11月至12月底在全區集中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及少年兒童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專項整治的重點:
(一)整頓校園周邊治安秩序,嚴肅查處滋擾校園治安秩序和侵害未成年人人身財產安全案件。
(二)清理整頓校園及周邊的網吧、書店、文具店、報刊雜志店銷售點和文化娛樂場所。
(三)整頓校園及周邊的交通秩序,清除交通安全隱患。
(四)整頓校園周邊飲食攤點、小商小販和學校食堂,確保師生飲食安全。
2021年3月
為了進一步強化幼兒園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加大校園暴力恐怖事件隱患排查力度、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及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確保幼兒園師生安全穩定,我園針對上級安全工作要求,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園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有效防范、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為目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對幼兒園安全隱患進行分類整治,通過整治,進一步完善幼兒園安全管理體系,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實現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經?;?、制度化,減少安全隱患,增強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改善幼兒園內部及周邊環境安全狀況,提高對幼兒的安全保護程度。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校園安全,確保幼兒園及師生安全。
二、整治內容
幼兒園的消防安全、校舍及基礎配套設施隱患、課桌椅等教育教學儀器設備的使用管理、疫病防控、校園及周邊環境治理及幼兒管理等方面內容。
三、整治任務
1、消防安全。
①重點排查整治幼兒園消防設施是否完善、消防通道保證暢通、化學易燃危險物品管理要到位;防火災、防踩踏措施要落實;對師生火災逃生自救教育演練要普及;②經常對幼兒園用電線路進行檢查和維修,禁止亂拉亂接和師生私自用火、用電等行為;③化學危險品的貯存、使用及銷毀要按照相關規定執行;④對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形成制度,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及防溺水教育。
重點加強對幼兒的交通安全教育,在幼兒上下學重點時段、重點部位有人管理;加強幼兒防溺水教育。
3、校園及周邊環境綜合治理。
對校園及重點部位的人防、技防措施進行定期檢查;幼兒園實行封閉管理,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索證,保證24小時值日、領導帶班等管理制度的落實;有效開展平安文明校園創建及反警示教育工作。
4、校舍、附屬設施及特種設備安全。
對校舍進行排查鑒定維修,重點排查整治:圍墻校門是否安全可用,特別大型玩具,防止玩具失衡砸傷幼兒。凡有傾斜倒塌的危險圍墻一律推倒;要實行校園校舍安全準入制度。
5、飲食及疫病防控安全。
教育幼兒禁止食用“三無”及過期食品、包裝破損、變質食品;對傳染病防控做到層層落實了責任制,并將責任細化到每個班,思想準備、人員準備、物資準備等防控準備工作充分,嚴格實施晨檢、巡檢、消毒、因病追查、疫情報告、24小時領導帶班等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傳染病應急處理預案等;進行飲食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相關宣傳單發放到位,健康教育工作認真開展。
6、安全教育培訓及幼兒管理。
重點組織開展以生命教育為主題的各種安全教育活動,開設健康教育課程;強化交通安全教育知識培訓;組織幼兒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園長、教師及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培訓;幼兒園組織大型集體活動、幼兒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并采取嚴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制定可行性應急預案,確保安全;保障幼兒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健全和落實;配合公安機關對槍支和管制刀具流入校園情況進行全面清查收繳工作開展情況等。
發生事故一定要在第一時間向局領導及相關部門口頭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后要遞交書面情況報告。
四、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負責全面安全工作
成 員:陳冀芳吳玉珠 石瑞芬
陳冀芳:負責幼兒園東側操場區域安全及本班活動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