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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牽頭,鎮安監所配合,共同組織開展工業廠房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各企業依法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開展隱患排查,落實整改資金,確保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圍
甲、乙類生產廠房、倉庫;
建筑高度超過24米工業建筑;
占地面積大于1500平方米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平方米服裝、鞋帽、玩具、電子等廠房;
占地面積大于1000平方米棉、麻、絲、毛、化纖等制品的倉庫;
同一連通空間占地面積超過1萬平方米以上以鋼結構為主的丁、戊類廠房、倉庫。
三、整治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日常管理規范有序,消防設施運行完好,員工消防安全意識不斷提高,各類違章行為明顯減少,火災防控能力顯著提升。
四、整治重點
1不得違章搭建占用防火間距,影響防火滅火功能;
2電焊、氣焊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時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防護措施;
3室外消防水源、各類建筑消防設施保持完好、消防車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暢通;
4車間、倉庫內不得設置員工宿舍,集體宿舍門窗上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五、整治標準
1嚴格源頭管理。年后建造的工業廠房、倉庫依法辦理建筑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或備案登記手續。對于已經消防驗收合格擅自變更使用性質、增大火災危險性的工業廠房、倉庫,應重新進行消防設計,并辦理相關消防手續。
2廠房、倉庫等建筑物之間嚴禁違章搭建雨棚、倉庫等臨時建筑物,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車道。不得擅自擴大防火分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不得堆放貨物。電器線路的安裝、敷設應符合要求,不得私拉亂接。廠房、倉庫內嚴禁設置員工宿舍。有爆炸危險的場所應有必要的防火、防爆措施。
關鍵詞:建筑工程;技術管理;管理措施
技術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運用管理的職能與科學的方法,去促進技術工作的開展。施工技術管理工作是施工企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注重技術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對企業經營管理好壞與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1技術管理的意義
建筑施工企業的技術管理,是指對施工企業的各項技術活動和構成施工技術的各項要素,運用科學方法,進行計劃與決策、組織與指揮、控制與調節(即進行科學管理)的總稱。技術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確保施工安全,高質量高標準的全面完成施工任務,工程施工質量的好壞,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涉及和諧社會的建設,因此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按照國家的技術政策、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技術工作的指示與決定,科學的組織相關技術管理工作,要大處著眼、小處著手,以一流的質量管理意識、一流的質量管理方法,達到技術與經濟、質量與進度、以及生產與技術辨證的統一,切實把工程施工質量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2技術管理工作的內容
技術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運用管理的職能與科學的方法,去促進技術工作的開展,在施工中嚴格按照國家的技術政策、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技術工作的指標與決定,科學地組織各項技術工作,建立良好的技術秩序保證整個生產過程符合技術規范、規程,符合技術規律的要求,以達到高質量地全面完成施工任務的目的。從而使技術與經濟、質量與進度、生產與技術達到辨證的統一。技術管理在整個企業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⑴保證施工中能按科學技術和科學技術發展規律要求,確保正常施工程序進行。
⑵通過技術管理,不斷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員工技術業務,從而能預見性地發現和處理問題,把技術和質量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⑶能充分發揮施工人員及材料、設備的潛力,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和提升市場競爭能力。
3注重技術管理
技術管理工作的好壞,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企業的經營效益、企業信譽乃至企業存亡的問題。今天的建筑工程施工必須具備一定的技術條件和技術裝備,而這些技術條件和技術裝備需要企業的技術力量、技術管理水平支撐和實施。
3.1建筑施工有其特殊性
眾所周知,建筑的類型、樣式繁多,規模要求各不相同,施工作業受天氣影響較大,而復雜的多工種交叉施工、式項技術綜合應用、工序搭接較多,在這些生產過程中都需要我們加強技術管理,進而去保證我們施工正常有序地進行,以便達到預期的質量要求、使用功能要求和降低建筑成本要求的目標。
3.2施工技術管理的重要性
隨著建筑業的發展,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不斷地出現,同時承擔的新工程可能結構更復雜,功能更特殊,裝修更新穎,從而促使生產技術水平再提高,技術裝備再先進,技術管理要求更高,這也就使得施工技術管理顯得更加重要。近年來,施工競爭日異激烈,技術管理水平所反映出的競爭勢力也較為突出。不少企業,盡管擁有雄厚的物質技術力量,但由于技術管理的薄弱,管理制度的不健全,而在競爭中卻處于被動的境地。
如某企業投資500.6萬元在老廠房旁新擴建新重型裝配車間3000m2,參與競標的施工企業有七家,最后有甲、乙二家以接近的標的勝出,分別承擔三標段主廠房的東、西側72m×20.83m的連接施工(其中樁基部分預算費用85萬元)。甲為搶進度,地基開挖中自恃裝備精良,設備規格大,著手就連夜開工,一星期后數個樁打好,掃著在靠近老廠房邊的施工,不料老廠房墻面傾斜,地下水大量涌入,排水后由于土體失穩,墻面傾斜更大。原來,此地乃填湖而成,多巨石且疏松,工程陷入困境。而乙先對原地質檔案進行數個方案論證,做好技術準備工作才開始下鉆。結果半個月后,乙開始澆搗圈梁順利施工。而甲為處理墻傾斜,施工停滯不前。從這個例子中我們可以看到不重視工程技術管理所產生的嚴重后果,足以說明技術管理在企業中所處的重要地位。通過技術管理,才能保證施工過程的正常進行,才能使施工技術不斷進步,從而保證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勞動生產率。通過技術管理,可以逐步改變施工企業的生產和管理面貌,改變施工企業的形象,提高競爭能力。
4提升技術管理工作的措施
4.1明確施工技術管理的職責
作為施工單位要依法治企,強化責任落實,建立健全各級技術管理機構以及技術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及技術人員的權利和職責。組織廣大技術干部人員學習技術管理制度規范,尤其是施工質量及施工驗收制度的認真學習。認真掌握施工工程各個項目施工技術要求以及質量標準和施工具體操作方法。保證施工工程的順利進行和質量的達標。另外,技術管理人員要注重技術水平的提升,做一名合格的施工技術管理人員。不但自己要有高質量的技能,而且還要具備管理的能力。在具備高素質的技能的同時,又要具備科學的管理水平。要不斷學習先進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經驗,經常組織技術學習、技術培訓和技術交流。發揚技術民主,鼓勵技術革新、創造發明,解決技術瓶頸,不斷提高技術管理水平。
4.2做好技術管理的基本工作
⑴熟悉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程
因為施工技術標準是施工技術的依據,技術標準可分為國家標準(GB)部(專業)標準,企業結合地方的有關政策及自然條件所頒布的地方標準,前兩個標準具有強制性企業和地方的自定標準必須高于前兩種標準,只有這樣才能作為管理的依據,才能提高企業競爭能力,但是在具體的工程項目中,又必須據承包合同的規定采用相應的技術標準,否則將使施工無法有序進行。技術規程是為了貫徹技術標準,對施工作業方法,作業程序,技術要領,施工安全等方面做出具體技術規定,是指導施工作業活動,設備使用于檢修等技術依據。
⑵建立健全技術原始紀錄
建立健全技術原始紀錄,包括建筑材料,構配件,工程用品及施工質量檢驗,試驗,測定記錄,圖紙繪審記錄和設計交底記錄,以及設計變更,技術核定記錄,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分析及處理記錄,施工日記等,因為原始記錄是提供工程形成過程實際狀況的真實,憑據。
⑶重視建筑技術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情報信息
技術信息,情報工作,由于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施工技術革新及新工藝法的開發,新材料新設備的維護應用,使建筑業的水平施工日益提高,無論從施工企業管理角度還是為實施一個工程項目,必須十分重視建筑技術發展的最新動態和情報信息,努力結合實際,推廣使用科學技術先進的成果,只有這樣才能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才能適應任何形勢下競爭。
4.3認真貫徹各項技術管理制度
貫徹好各項技術管理制度是搞好技術管理工作的核心,是科學地組織企業各項技術工作的保證。技術管理制度包括:①施工圖的熟悉、閱讀和會審制度;②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與施工場地總平面圖;③施工圖技術交底制度;④工程技術變更聯系單管理制度;⑤施工質量管理制度;⑥材料及半成品試驗、檢驗制度;⑦隱蔽工程的檢查和驗收制度;⑧工程質量檢驗與評定制度;⑨工程結構檢查、驗收與竣工驗收制度;⑩工程技術檔案與竣工圖管理制度。
4.4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的關鍵。安全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施工單位的管理工作素質和工程的進展。因此,在施工管理工作上,要把安全工作放在施工管理工作中的首位。這就要求在各個施工環節要做到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在技術管理上,更是要求技術人員,不能有絲毫的放松,隨時提高警惕,以防意外事件的發生。作為技術施工管理人員必須要做好各項安全措施,對所有的進場人員要做好安全教育與宣傳工作。讓他們自覺遵守安全規則,認真執行安全措施,要以預防為主,安全第一。只有這樣才能保障企業生存和工程的效益。在管理建筑工地施工過程中,要確保這個工程能夠按時、按質的完成,不但要在技術和安全上下功夫,還要進行科學的管理。所謂科學管理,就是要注重良好的集體建設。注重培養集體的凝聚力,工程各項工作能否順利開展,很大程度上取決于這個集體有沒有凝聚力,只有團結一心,才能真抓實干,集體才有動力,才能使工程順利完工。
關鍵詞水電站大壩水工建筑物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 TV74 文獻標識碼: A
0引言
洞坪水利水電樞紐工程位于湖北省宣恩縣忠建河下游中武當隔人堂峽谷。忠建河是清江中游右岸最大支流,全長120km,流域面積1656km2。壩址距忠建河與清江匯合口約11km,控制流域面積1420.5km2,多年平均徑流量14.62億m3。工程距上游宣恩縣城42km,距恩施市84km。洞坪工程是一座以發電為主,兼有庫區航運、交通、防洪、灌溉、水產養殖及旅游等綜合效益的Ⅱ等大(2)型水利水電樞紐工程。電站共裝機2臺55MW水輪發電機組,總裝機110MW,保證出力17.93MW,多年平均發電量3.22億Kw·h,年利用小時2928h。工程樞紐主要由混凝土雙曲拱壩及其壩身泄洪建筑物、壩后水墊塘消能建筑物、左岸發電引水隧洞、左岸地下發電廠房及開關站等組成。雙曲拱壩、壩身泄洪建筑物和發電進水口岸2級建筑物設計,發電引水隧洞、地下廠房及變電站和水墊塘按3級建筑物設計。
1大壩安全管理制度
1.1大壩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建設大壩的目的是使其能夠充分發揮效益,通過制定有效的大壩安全管理制度、標準、規程等,為實現依法管壩、科學監測、有效監控創造了條件,也為工程能夠充分發揮經濟和社會效益最大化提供了可靠保證。洞坪水電站自運行管理以來,制定了一系列大壩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并不斷進行補充、修編、完善。建立健全了大壩安全管理機構,實行總經理負責制,副總經理分管大壩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體制,配備了具有較強專業素質的管理隊伍。近年來,在電監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和湖北能源集團的大力支持和關懷下,洞坪大壩安全管理思路更加明確、措施更加具體、效果更趨明顯。
運行初期,在設計院的指導下,編制大壩安全管理“五規五制”;后來在開展整合型標準化建設過程中,按照《電力企業標準體系表編制導則》DL/T 485-1999、《洞坪公司企業標準化工作導則標準編寫規定》要求對有關規程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和修編,根據標準化文件匯編,包括水工建筑物運行維護和監測控制程序、水務管理規程、水工建筑物維護規程、金屬結構運行和檢修規程等重新修編納入生產管理標準中。并對防汛崗位責任制、防汛安全檢查制度、水工建筑物檢查評級制度、報汛制度、大壩安全檢查制度、水雨情測報制度、防汛物資管理制度、水調自動化系統運行管理制度等進行重新編寫,使其符合標準化和現場實際。
1.2水工技術監督標準建立
近年來,為認真貫徹國家標準化、認證、計量和質量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高全體員工標準化、認證、計量和質量意識。公司在人力、財力、物力等方面為編寫標準、開展技術監督工作創造良好條件。積極開展標準編制、宣傳培訓和貫徹實施,促進了技術監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效益。在水工技術監督上,按照《水電站水工技術監督導則》編制了洞坪水電廠水工技術監督標準,實現技術監督網絡化管理,成立以總工程師為網長的技術監督管理機構,在水工建筑物的設計、建設和運行全過程中,以安全和質量為中心,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采取監督、檢查、預警等手段,對水工建筑物的有關重要參數、性能、指標進行控制,以保證其安全、可靠、經濟、環保運行。
2大壩應急管理體系
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規范洞坪水電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能力,保證職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促進公司安全發展。按照電監委《電力企業綜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電力企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電力企業現場處理方案編制導則》湖北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對綜合應急預案進行修編,并組織專家評審、修訂后報屬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其中涉及水電站水工建筑物的有專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類) 的防汛、防強對流天氣應急預案、防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事故災難類)的垮壩應急預案、水淹廠房應急預案。同時,相關的現場處置方案也得到了修訂。為了做好應對突發自然災害的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公司每年定期安排相關應急演練,有效的檢驗各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提高各級人員的快速反應能力,保障員工生命和企業財產安全。為更好的開展安全管理提高有力保證。
3大壩安全管理
3.1防汛管理
防汛工作是大壩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為積極做好防汛管理工作,確保防汛度汛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1997主席令第88號,《大中型水電站水庫調度規范》GB 17621-1998,洞坪水利水電樞紐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水庫調度規程、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等編寫了《洞坪電廠防汛管理辦法》。成立了防汛領導小組、明確了各級崗位防汛職責。每年汛前(3月下旬)按照防汛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上報審批年度防汛度汛方案和年度洪水調度方案。按照《水電廠防汛檢查工作大綱》開展汛前、汛中、汛后檢查,重點做好查制度、查思想、查落實、查物資,并召開防汛檢查專題會議,形成防汛檢查總結報告,做好防汛準備工作;汛期嚴格24小時值班、請假制度,及時、準時、準確收集、記錄、報送水雨情、天氣預報信息;嚴格執行泄洪操作指令、超標洪水防御方案和高水位安全監測方案等;汛后,主要開展防汛總結工作,檢查水工建筑物(金屬結構)汛期運行情況、做好年度詳查和水工建筑物年度評級工作,并制定下一年度水工檢修及技術改造計劃等。
3.2安全管理
為落實國家能源局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對洞坪大壩的安全監督和管理,使大壩安全管理更趨規范化、制度化、標準化,洞坪水電公司積極按照《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辦法》電監安全(2005)24號,《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期檢查辦法》電監安全(2005)24號的要求,在大壩中心的精心指導下與2009年申報注冊,2011年成功注冊并獲大壩安全注冊甲級證書。大壩安全注冊以來,定期開展年度詳查、上報年度安全注冊自查報告、年度詳查報告填寫年報表,按照《水電廠水工建筑物評級標準》積極做好水工建筑物評級工作。為大壩中心及時、準確掌握洞坪大壩運行工況提高一手資料。同時于2012年按照《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報送辦法》電監安全(2006)38號和《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信息化建設規劃》等文件要求完成大壩安全監測信息化建設工作,順利實現大壩安全監測數據網絡化報送,為提高大壩安全監測管控實現新的突破。
4大壩安全監測
大壩安全監測儀器設備是大壩運行狀況,及時發現工程隱患的重要設施,是大壩運行管理的耳目。監測設施及系統是否正常、可靠、有效,是能否發揮其”耳目”作用的關鍵,同時,大壩安全監測準確、可靠的獲取測值,為監測資料分析人員及時分析評判,了解大壩工作狀態提供保證。
洞坪大壩安全監測分為外觀監測和內觀監測。為做好安全監測系統的設計、施工、運行,洞坪電站按照《水電站大壩安全監測工作管理辦法》電監安全[2009]4號,《混凝土壩安全監測技術規范》DL/T5178-2003,《混凝土壩安全監測資料整編規程》DL/T5209-2005等有關規程,做好安全監測的運行管理工作、對監測儀器的增設、停測、封存、報廢工作嚴格按照要求進行。在常規監測工作中,外觀監測包括垂直位移監測和壩體水平位移監測,其中,壩體垂直位移觀測工作嚴格執行《國家一、二水準測量規范》采用精密水準測量。水平位移觀測采用南瑞集團開發的電容式垂線坐標儀進行觀測。內觀監測采用南京南瑞集團開發的大壩安全監測系統軟件收集內觀監測數據并進行整編分析。特殊工況下,大壩監測人員需加密觀測和分析。
5水工建筑物巡檢
大壩監測儀器僅能布設在大壩局部部位,進行監測也只是定期的,這就造成空間和時間的不連續,而大壩出現的缺陷并非發生在儀器監測部位,也不一定發生在定期監測的時間內,
為了及時發現水工建筑物外露的一切不正常現象并從中分析判斷內部可能發生的問題和缺陷,進一步制定有效措施,清除缺陷、隱患和異常,改善外觀與工程質量,使之安全與完善,必須進行觀測與檢查相結合的巡檢工作方式;也是對監測的一種補充、夯實和融合,這樣才能確保大壩安全管理工作的實效。
洞坪水電站根據《水電站大壩安全定期檢查辦法》電監安全﹝2005﹞24有關規定和水工建筑物運行維護控制程序、水工建筑物維護規程,明確了水工建筑物巡檢的主要內容,將水工建筑物巡檢分為經常性、定期性和特殊情況檢查三種;經常性檢查應對混凝土大壩及泄洪建筑物、水墊塘、高邊坡等部位進行周期性檢查,定期檢查按水工建筑物結構的特殊性而定。特殊情況下的檢查,是指在發生超標水位、地震、大暴雨、泄洪、水位驟變、巡檢與觀測中發現較大異常及事故情況下進行,包括對高大陡峭、水下及平常難以到達或看見的特殊部位,上級部門組織的專業性檢查等。水工建筑物的巡檢,分部位定時落實到專人負責,做好現場記錄與描述,重要的應拍照或錄像。記錄內容有現象描述、數據記錄,包括范圍、位置、長短、深淺、滲流量等,及有關水位、溫度、氣象、巡檢人員、日期的詳細記載與說明。
6水工建筑物運行維護
洞坪大壩自運行以來,水工建筑物按設計規定的方式運行,未改變運行方式;水工建筑物的維修本著“經常養護、防重于修,修重于搶,隨壞隨修,修必修好,不等歲修、大修”的原則。以巡檢資料及年計劃制定月計劃進行;通過細化維修項目,將水工建筑物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小修、大修和搶修。
日常維修是根據日常發現的及機組檢修期間發現的局部缺損問題進行的日常保養和局部修補,保持建筑物的完整和正常運行;根據檢查發現的工程問題編制維修計劃,報批后進行維修;當建筑物發生較大損壞,修復工程量大,技術難度大,工期長,編制專門大修計劃,報上級主管部室批準后列入年度預算中執行;對重大的改變或改造,要求提出專題報告,報請有關部門會同設計或有關科研單位審查批準,并報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實施;維修過程嚴格按照《水工建筑物維護規程》、《合同管理辦法》和《發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執行。
7結語
洞坪水電廠自運行以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從抓制度建設到逐步走上標準化管理,完善了一批大壩安全管理標準和技術標準,大壩安全管理職責更加明確。大壩安全監測、水工建筑物巡檢、運行維護等工作定期開展,為洞坪水庫大壩安全、經濟運行創造了良好的條件。目前,洞坪水電廠采用“無人值守、少人值守”運行模式,特別是機組監控自動化系統改造完成和大壩安全監測信息化建設的完成,進一步提升了洞坪水電公司的管理水平。在以后的工作中,還需要進一步加強與大壩中心聯系,及時了解監管政策和接收業務指導;面對日新月異的科學發展和技術創新,大壩安全監測設備也得到了長足發展,這也對大壩安全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戰,今后還需加強對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新理論的學習研究,強化大壩安全監測人員的培訓力度,提高作業人員的技術改造能力和水平,豐富大壩安全管理人員的經驗,為更好、長足的開展大壩安全管理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一是工礦企業的不當經濟行為。主要表現為:濫采亂挖礦產造成植被和草場沙化;大型車輛碾壓草場破壞草場植被生長;過度抽取地下水使草原水位線下降和草場鹽堿化;無規劃地建設廠房,任意堆放工業垃圾破壞草原景觀等。
二是農牧戶的過度開發行為。主要表現為:超載過牧和掠奪性經營;草場的利用保護方式簡單粗放;只產不入,缺乏對草場的維護與治理;拉網圍欄分割草場形成沙化源以及不合理地開墾種植農作物等。
三是群眾的不良生活行為。主要表現為:隨意亂挖藥材;隨意捕殺草原上的野生動物;不文明旅游行為使草場被污染和踐踏;隨意污染草原上珍貴的水資源等。
四是草原管理制度不完善、執行力低。對草原的生態治理與管理缺乏綜合性、長期性、可持續的制度措施,目前的草原生態管理注重以“草”為本,而非以“人”為本,以“草”和“畜”為出發點和著力點,忽視了“人”的主體地位。草原生態保護的投入長期不足,廣大牧民參與管理的積極性不高。草原管理機構沒有明確的權責地位,草原監理部門執法不力。同時,現有的法律、制度對破壞草原的行為處罰力度不夠大,難以彌補破壞草原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失,不能有效制止破壞草原行為的發生。另外,基層組織對草場的管理方式簡單粗放,未能形成政府、企業牧戶、社會組織、個人共同參與的草原生態治理體系。
二、對建立錫林郭勒盟草原生態管理制度的建議
一是堅持依法治理,建立健全治理和保護草原生態的制度體系。深入研究、制訂或修改符合當前草原生態實際的《草原法》《環境保護法》《基本草原保護條例》《草畜平衡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從立法的高度規范和約束破壞草原生態的行為,對草原上的濫采、濫挖、濫牧和亂占、亂建等現象給予嚴厲處罰。加強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建設,強化草原執法和執法監督,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執法水平。嚴格限制超載過牧,努力實現草畜平衡。增加對草原生態恢復和建設的投入,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當中,把生態建設情況作為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努力營造保護草原生態的法制環境,減少對草原生態系統的干擾和破壞,鼓勵合理利用草原資源,維護草原生態建設成果。
二是嚴格管理、規范草原牧區的工業開發行為。牧區礦產資源開發是目前關系草原生態環境的一個突出問題,應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科學決策,嚴格依法、依規審批和管理,突出對礦產資源開發的生態環境監管。要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堅持高起點、高標準地培育引進工業項目,淘汰落后產能,發展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新能源產業、高科技產業等新興綠色產業,引導企業加大環保投入,提高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此外,還應對環境違法的企業和個人從嚴處罰,最大限度地減輕工業發展對草原生態環境的影響。
關鍵詞:規范施工 強化安全意識 安全管理 中小水電站1、工程概況
某二級水電站。上游與已建成的一級水電站相接,下游與已建成的縣電站相接。電站廠址距閘址約1lkm,下距縣城約9km,距城市212km。電站為低閘引水式開發,水庫庫容15.24萬m3,正常蓄水位高程2087m,死水位高程2085.5m,電站裝機容量3×30MW,廠房為地面廠房,升升壓站布置在廠房上游側,為地面式升壓站。
2、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2.1業主安全管理是機構
業主成了安全管理委員會,由業主總經理任安全管理委員會主任,建設各方項目經理任副主任,辦公室設在業主項目部,設辦公室主任一名,由業主的一名副總經理擔任。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及時傳達和發放地方政府、業主的安全管理是文件。
2.2監理部安全管理機構
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在總監的帶領下,形成了比較完善的安全控制體系,以總監為安全領導核心,下設安全監理工程師一名,現場監理人員為成員,形成了總監—安全監理工程師(項目工程師)--現場監理工程師的安全管理體系。監理工程師認真落實業主及業主上級部門的安全工作部署,始終不渝地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工作原則”。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不斷強化責任制落實力度,采取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2.3承包商安全管理機構
承包商成立了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項目經理擔任組長,安全副經理、項目總工、安全管理科、工程技術部、機電物資部、綜合辦公室等負責人為副組長,各施工作業隊的負責人為成員,以確保全面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各作業隊設一名專職的安全員和一名兼職的消防員,在安全管理科的指導下開展安全工作。各班組作業班長為兼職安全員,在隊專職安全員的指導下開展安全作業,對本班施工作業全過程的安全和健康負責,確保其作業按照規定的作業指導書、安全施工措施進行施工,不違章作業。
3、安全管理制度
監理工程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小水電站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等文件的要求,督促承包商建立完善的巡全管理制度。督促承包商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水電站安全作業規程》(包括爆破、施工用電、混凝土澆筑、加工制作、水上作業、高空作業等)、《水電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條例》、《水電站環境管理制度》、《水電站大型設備管理制度》、《水電站消防管理制度》等,對具體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了方方面的規則與指導,滿足了工程安全管理需要。
3.1嚴格審查施工技術方案
按照水利水電工程安全施工技術規范和標準,嚴格審查承包商提交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其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審查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結構的使用安全技術方案及安全措施是否合理,不合理則提出具體要求等承包商落實后方可實施。
3.2重視規章制度的執行和監督,嚴把安全生產關
嚴格要求承包商要不斷加強自身的安全控制體系,采取有效措施對施工現場和生活區進行全方位的安全控制,層層簽定安全責任書,將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嚴格執行安全方面的法律(規)、業主、地方政府和監理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加強日常的安全控制,要求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各規范要求,落實分部、分項工程或各工序、關鍵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全面建立有效的安全防護體系。
要求施工現場必須達到以下要求:施工作業場地布置合理,道路通暢、平坦、無積水不揚塵等各種標志、標牌、標識必須清楚,顏色和圖形符合標準,重要的部位應有專人負責施工人員進入工地必須佩帶安全帽,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有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在其臨空、臨水面設置明顯的標識和欄桿各種臨時的施工通道的跳板、扶梯棧橋等必須牢固、平穩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繩,栓好安全帶,且采取必須的安全措施交叉作業時必須有專人看護、設置防護和醒目的提示標志;引水洞內作業必須搞好各項通風、出塵措施;生活區宿舍、食堂、廁所必須清潔,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固體廢物的處理、三廢的處理必須遵照相應的規范進行等。
3.3加強防汛管理
每年的4-10月為汛期。在汛期施工,安全問題更為突出。為達到安全控制目標,在建設期間,要求承包人在汛期前必須提交防洪搶險預案,成立防洪搶險領導小組,并制定詳細的防洪搶險措施,做好防洪物資的儲備工作。成立安全文明生產領導小組。要求承包商組織相關人員對施工區域內的邊坡排水溝、生活區下水道、沖溝等進行全面清理,保持其通暢。建立汛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規章制度的落實,使安全工作逐步走向正規化、規范化。
3.4重視專家組檢查
在加強日常安全管理的同時,亦應重視專家組的定期檢查。按照檢查小組通知的具體要求、及時組織施工單位按照具體的要求進行全面落實,熱情迎接檢查組到工地檢查工作,及時為檢查小組提供必要的資料,便于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在檢查工作結束后,針對檢查工作小組提出的意見逐一整改,并形成整改記錄備案。
3.5定期召開例會,及時傳達文件
在平時召開的周例會、月生產會議上對本月的安全施工情況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安全問題要求施工單位進行整改。對其中較為重要的問題,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解決處理,并將安全隱患整改反饋單及時上報,以便監理工程師核對其整改的情況是否達到應有的效果。如達不到應有的效果,則要求施工單位繼續處理,必須達到應有的效果,輔助采取一些必須的經濟手段或其它方式對施工單位不負責的安全行為進行處理。
4、結束語
安全管理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和重要性的管理工作,安全生產的關鍵是參與生產建設的勞動者,只有不斷提高廣大建設者的安全意識,才能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安全管理和質量管理是工程建設最重要的兩件事情,貫穿工程的始終。安全是管人,質量是管物,質量是建設的最終目標,安全則是保證這一目標實現的重要措施。通過對該二級水電站建設的安全管理工作實踐,總結出以下幾點關于中小水電站管理的體會。
⑴要加大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培訓的力度,集中組織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管理基礎知識、基本理論、有關方針政策等,提高參建各方的安全意識,使工地的安全文化氛圍進一步增強。⑵要加大安全管理資金的投入,同時要加強安全資金的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建立完整的安全管理臺帳。⑶一定要將安全管理和質量管理放在同等的位置上。忽視了安全,也就放松了質量。
參考文獻:
[1]沈家俊.水電站大壩安全管理的發展趨勢與展望.大壩與安全.2005年.5期.
第一條為規范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維修市場秩序,保護機動車維修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機動車運行安全,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遵守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機動車維修經營,是指以維持或者恢復機動車技術狀況和正常功能,延長機動車使用壽命為作業任務所進行的維護、修理以及維修救援等相關經營活動。
第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信用,公平競爭,優質服務。
第四條機動車維修管理,應當公平、公正、公開和便民。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封鎖或者壟斷機動車維修市場。
鼓勵機動車維修企業實行集約化、專業化、連鎖經營,促進機動車維修業的合理分工和協調發展。
鼓勵推廣應用機動車維修環保、節能、不解體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和救援、維修服務網絡化建設,提高機動車維修行業整體素質,滿足社會需要。
第六條交通部主管全國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領導本行政區域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具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經營許可
第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依據維修車型種類、服務能力和經營項目實行分類許可。
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維修對象分為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和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四類。
汽車維修經營業務、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二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三類維修經營業務。
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根據經營項目和服務能力分為一類維修經營業務和二類維修經營業務。
第八條獲得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一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專項修理和維修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二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相應車型的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維修救援和專項修理工作;獲得三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三類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分別從事發動機、車身、電氣系統、自動變速器維修及車身清潔維護、涂漆、輪胎動平衡和修補、四輪定位檢測調整、供油系統維護和油品更換、噴油泵和噴油器維修、曲軸修磨、氣缸鏜磨、散熱器(水箱)、空調維修、車輛裝潢(蓬布、坐墊及內裝飾)、車輛玻璃安裝等專項工作。
第九條獲得一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摩托車整車修理、總成修理、整車維護、小修、專項修理和竣工檢驗工作;獲得二類摩托車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可以從事摩托車維護、小修和專項修理工作。
第十條獲得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許可的,除可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經營業務外,還可以從事一類汽車維修經營業務。
第十一條申請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維修車輛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當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面積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要求,并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從事汽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從事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設備、設施的具體要求,參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執行,但所配備設施、設備應與其維修車型相適應。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應當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并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的6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2.從事一類和二類維修業務的應當各配備至少1名從事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并了解汽車或者其他機動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3.從事三類維修業務的,按照其經營項目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的維修技術人員;從事發動機維修、車身維修、電氣系統維修、自動變速器維修的,還應當配備技術負責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技術負責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及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4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車輛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汽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673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從事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的汽車維修經營者,除具備汽車維修經營一類維修經營業務的開業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作業內容相適應的專用維修車間和設備、設施,并設置明顯的指示性標志;
(二)有完善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包括報告程序、應急指揮以及處置措施等內容;
(三)有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
(四)有齊全的安全操作規程。
本規定所稱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維修,是指對運輸易燃、易爆、腐蝕、放射性、劇毒等性質貨物的機動車維修,不包含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罐體的維修。
第十三條申請從事摩托車維修經營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摩托車維修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租用的場地應有書面的租賃合同,且租賃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車場和生產廠房的面積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二)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設備、設施。所配備的計量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要求,并經法定檢定機構檢定合格。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三)有必要的技術人員:
1.從事一類維修業務的應當至少有1名質量檢驗人員。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熟悉各類摩托車維修檢測作業規范,掌握摩托車維修故障診斷和質量檢驗的相關技術,熟悉摩托車維修服務收費標準及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質量檢驗人員總數的6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2.按照其經營業務分別配備相應的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的維修技術人員應當熟悉所從事工種的維修技術和操作規范,并了解摩托車維修及相關政策法規。機修、電器、鈑金、涂漆維修技術人員總數的30%應當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
(四)有健全的維修管理制度。包括質量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摩托車維修檔案管理制度、人員培訓制度、設備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五)有必要的環境保護措施。具體要求按照國家標準《摩托車維修業開業條件》(GB/T18189)相關條款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申請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的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許可申請書》;
(二)經營場地、停車場面積材料、土地使用權及產權證明復印件;
(三)技術人員匯總表及相應職業資格證明;
(四)維修檢測設備及計量設備檢定合格證明復印件;
(五)按照汽車、其他機動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摩托車維修經營,分別提供本規定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規定條件的其他相關材料。
第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規范的程序實施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行政許可。
第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機動車維修經營申請予以受理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許可或者不予許可的決定。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在10日內向被許可人頒發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明確許可事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向申請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許可決定書》,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持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申請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的,可由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向連鎖經營服務網點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下列材料,并對材料真實性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復印件;
(二)連鎖經營協議書副本;
(三)連鎖經營的作業標準和管理手冊;
(四)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符合機動車維修經營相應開業條件的承諾書。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查驗申請資料齊全有效后,應當場或在5日內予以許可,并發給相應許可證件。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的經營許可項目應當在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許可項目的范圍內。
第十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實行有效期制。從事一、二類汽車維修業務和一類摩托車維修業務的證件有效期為6年;從事三類汽車維修業務、二類摩托車維修業務及其他機動車維修業務的證件有效期為3年。
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制并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第十九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在許可證件有效期屆滿前30日到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換證手續。
第二十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許可事項的,應當按照本章有關規定辦理行政許可事宜。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項的,應當向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需要終止經營的,應當在終止經營前30日告知作出原許可決定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注銷手續。
第三章維修經營
第二十一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經批準的行政許可事項開展維修服務。
第二十二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和《機動車維修標志牌》(見附件1)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
《機動車維修標志牌》由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按照統一式樣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擅自改裝機動車,不得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不得利用配件拼裝機動車。
托修方要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更換發動機、車身和車架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在查看相關手續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確保安全生產。
機動車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執行機動車維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第二十五條機動車維修產生的廢棄物,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布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合理收取費用。
機動車維修工時定額可按各省機動車維修協會等行業中介組織統一制定的標準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后的標準執行,也可按機動車生產廠家公布的標準執行。當上述標準不一致時,優先適用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備案的標準。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其執行的機動車維修工時單價標準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機動車生產廠家在新車型投放市場后一個月內,有義務向社會公布其維修技術資料和工時定額。
第二十七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使用規定的結算票據,并向托修方交付維修結算清單。維修結算清單中,工時費與材料費應分項計算。維修結算清單格式和內容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制定。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出具規定的結算票據和結算清單的,托修方有權拒絕支付費用。
第二十八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向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報送統計資料。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為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十九條機動車維修連鎖經營企業總部應當按照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經營方針、統一服務規范和價格的要求,建立連鎖經營的作業標準和管理手冊,加強對連鎖經營服務網點經營行為的監管和約束,杜絕不規范的商業行為。
第四章質量管理
第三十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行業或者地方的維修標準和規范進行維修。尚無標準或規范的,可參照機動車生產企業提供的維修手冊、使用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進行維修。
第三十一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得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建立采購配件登記制度,記錄購買日期、供應商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及規格型號等,并查驗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證明。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于換下的配件、總成,應當交托修方自行處理。
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將原廠配件、副廠配件和修復配件分別標識,明碼標價,供用戶選擇。
第三十二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實行維修前診斷檢驗、維修過程檢驗和竣工質量檢驗制度。
承擔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的機動車維修企業或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應當使用符合有關標準并在檢定有效期內的設備,按照有關標準進行檢測,如實提供檢測結果證明,并對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機動車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維修質量檢驗人員應當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見附件2);未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機動車,不得交付使用,車主可以拒絕交費或接車。
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由省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統一印制和編號,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和管理。
禁止偽造、倒賣、轉借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第三十四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對機動車進行二級維護、總成修理、整車修理的,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檔案。機動車維修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維修合同、維修項目、具體維修人員及質量檢驗人員、檢驗單、竣工出廠合格證(副本)及結算清單等。
機動車維修檔案保存期為二年。
第三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和管理制度。
機動車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考試及管理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的質量監督和管理工作,可委托具有法定資格的機動車維修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對機動車維修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第三十七條機動車維修實行竣工出廠質量保證期制度。
汽車和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整車修理或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摩托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7000公里或者8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摩托車行駛800公里或者10日。
其他機動車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6000公里或者60日;維護、小修及專項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機動車行駛700公里或者7日。
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出廠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八條在質量保證期和承諾的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機動車無法正常使用,且承修方在3日內不能或者無法提供因非維修原因而造成機動車無法使用的相關證據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及時無償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在質量保證期內,機動車因同一故障或維修項目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負責聯系其他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并承擔相應修理費用。
第三十九條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應當公示承諾的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所承諾的質量保證期不得低于第三十七條的規定。
第四十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受理機動車維修質量投訴,積極按照維修合同約定和相關規定調解維修質量糾紛。
第四十一條機動車維修質量糾紛雙方當事人均有保護當事車輛原始狀態的義務。必要時可拆檢車輛有關部位,但雙方當事人應同時在場,共同認可拆檢情況。
第四十二條對機動車維修質量的責任認定需要進行技術分析和鑒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面協調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組織專家組或委托具有法定檢測資格的檢測機構作出技術分析和鑒定。鑒定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四十三條對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實行質量信譽考核制度。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辦法另行制定。
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內容應當包括經營者基本情況、經營業績(含獎勵情況)、不良記錄等。
第四十四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檔案。機動車維修質量信譽考核結果是機動車維修誠信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建立的機動車維修企業誠信信息,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外,應當依法公開,供公眾查閱。
第五章監督檢查
第四十五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職責權限和程序進行監督檢查,不得、,不得亂收費、亂罰款。
第四十六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積極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科學、高效地開展機動車維修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條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執法人員在機動車維修經營場所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有2名以上人員參加,并向當事人出示交通部監制的交通行政執法證件。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時,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詢問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并要求其提供有關資料;
(二)查詢、復制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臺帳、票據、憑證、文件及其他資料,核對與違法行為有關的技術資料;
(三)在違法行為發現場所進行攝影、攝像取證;
(四)檢查與違法行為有關的維修設備及相關機具的有關情況。
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記錄,并按照規定歸檔。當事人有權查閱監督檢查記錄。
第四十八條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接受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第五十條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非法轉讓、出租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收繳轉讓、出租的有關證件,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對于接受非法轉讓、出租的受讓方,應當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
第五十一條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使用假冒偽劣配件維修機動車,承修已報廢的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裝機動車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沒收假冒偽劣配件及報廢車輛;情節嚴重的,由原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違反本規定,機動車維修經營者簽發虛假或者不簽發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3000元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許可機關吊銷其經營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報:
(一)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執行機動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的;
(二)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進行維修作業的;
(三)偽造、轉借、倒賣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的;
(四)機動車維修經營者只收費不維修或者虛列維修作業項目的;
(五)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和機動車維修標志牌的;
(六)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未在經營場所公布收費項目、工時定額和工時單價的;
(七)機動車維修經營者超出公布的結算工時定額、結算工時單價向托修方收費的;
(八)機動車維修經營者不按照規定建立維修檔案和報送統計資料的;
(九)違反本規定其他有關規定的。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規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同級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期限實施行政許可的;
(二)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及時查處的;
一、甘肅省臨夏市木材市場基本情況
甘肅省臨夏市東鄉木材市場位于甘肅省臨夏州臨夏市東鄉河灘關,主要經營木材。4月11日上午10時53分,臨夏州消防支隊"119"指揮中心接到東鄉縣公路段一職工報警稱:東鄉縣城城西一木材市場發生大火,請速來救火。接到報警后,臨夏州消防支隊立即出動火速趕赴現場。這次火災在臨夏州消防支隊官兵和1600名東鄉縣直機關干部、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的奮力撲救下,大火于晚上12時徹底被撲滅。火災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火災造成14戶直接受災,燒損新舊木材5000立方,過火面積8500平方米,燒損房屋40間。
二、火災隱患及原因分析
根據對木材加工區企業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主要存在以下隱患:
1、消防安全基礎薄弱。木材加工區企業采用的原料是木材。木材為可燃物質,燃點在250-300℃,自燃點在350℃左右。一旦起火,燃燒速度快,火勢蔓延快,易造成重大的財產損失。企業廠房內堆放著大量的原料、成品、半成品,通常以堆垛形式堆放,垛與垛之間的間距較為密集,極易為火災蔓延提供有利條件。木材加工過程中生成的大量刨花、木屑、粉塵等, 比木材更易燃燒,且易引發陰燃,成為潛在的不安全因素。
2、消防監管存在漏洞。在新三部令(119、120、121號)出臺前,木材加工區企業的多數廠房、倉庫等不屬于消防行政許可項目,為備案抽查項目,且抽中的概率較低,造成企業廠房、倉庫等消防設計存在的問題未能在施工前得到整改,增大了投入使用后消防監管和隱患整改的難度。從檢查情況看,由于多數廠房建筑未經消防審核、驗收或備案抽查未抽中,遺留較多的先天性火災隱患。
3、企業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一些企業未結合實際研究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或制定一些簡單的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只是流于形式,未嚴格抓好落實。一些企業內部消防安全管理混亂,廠房亂搭亂建現象嚴重,擅自在兩廠房之間、廠房與倉庫之間或廠房邊上搭建鋼棚,在鋼棚下堆放原料或成品,造成廠房、倉庫無消防車道、防火間距不足。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火燒連營的后果。有的企業擅自改變建筑使用功能,在廠房增設倉庫、辦公室,給消防安全帶來嚴重的隱患。
4、消防設施配備不足。企業未嚴格按照規范要求設置室內、外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設施設備,防控火災能力較低。一些企業雖配備了滅火設施器材,但未能按規定定期檢測、維修,銹蝕損壞現象普遍存在。
三、應用層次分析法進行消防安全評估
AHP是根據問題的性質和要實現的目標,將問題分解為不同的組成因素,按不同層次進行組合,形成遞階的多層次模型。根據客觀判斷各因素的相對重要性進行定量表示,利用數學方法得出每一層次因素相對上一層因素的權重值。通過綜合計算得出最低層因素相對于最高層因素的權重值,使問題歸結為最低層相對于最高層相對優劣次序的排定。
一是建立消防安全評估體系。根據實地調研和日常檢查結果,以木材加工區企業消防安全(I)為一級指標,將安全因素分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A1)、防控火災能力(A2)、消防安全素質(A3)三類二級指標,二級指標又包含若干個三級指標,建立消防安全評估體系。
二是構造比較矩陣,計算權重值。
建立層次分析評估體系后,確定了上下層次之間元素的隸屬關系。采用兩兩比較的方法構造判斷矩陣,對同一層次各個指標的相對重要性進行判斷。
四、結論分析及主要措施
消防安全分析評估的結果與日常監督檢查情況相符,企業對消防安全工作重視的,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扎實有效,消防安全性就高。根據評估的結果,抓好木材加工區企業消防安全工作,應重點從以下環節上下功夫。
一是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分析二級指標的權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權重值最大,是影響消防安全的重要因素。企業根據《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機構,明確單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安全負總責,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實施獎優罰劣。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扣發工資。
二是建章立制,規范管理。二級指標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因素中,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占很大權重。企業應重視消防安全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完善的消防安全制度,嚴格落實防火巡查、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滅火逃生疏散演練、消防宣傳教育等制度,加強消防安全監管,確保消防安全有人決策、有人管理、有人落實。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將企業消防安全制度建設情況列入消防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督促指導企業建立并落實消防安全制度。
物資管理員安全責任書【1】
甲方:
乙方:
根據消防和安全法規以及行業規定的要求,為了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切實加強公司的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工作,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確保公司的政治安全、財產安全、客人和員工的的人身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經營。總的安全目標是:全年杜絕重大人身和治安事故,努力控制一般事故。包頭神華物業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特與采購部簽訂本安全責任書,并依此進行考核與獎懲。
一、物業公司采購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人為部門負責人,其中部門總(副)監是第一責任人。安全工作要統一服從公司消防、安全委員會的領導,接受公安、消防部門進行的安全檢查及業務指導。
二、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令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本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到部門、班組、員工的日常管理中,真正做到組織健全、責任明確、制度落實。全年不發生火災、人員傷亡等安全事故,所屬區域無火險隱患,無財產物資丟失、被盜、被破壞事件,員工無公傷事故。
三、物業采購部負責管轄區域消防器材和安全設備(包括滅火器、煙感、噴淋、消火栓、手動報警器、應急燈、安全指示、安全通道、防護設施、安全提示等),的巡查維護工作。確保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和始終保持完好狀態。設施出現故障應及時報修,確保區域裝修、改造不改變消防、安全設施的功能和位置,確需改造移位的,必須征得消防部門的同意。
四、建立健全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開展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暫時難以整改的應采取安全保護措施。對消防部門和安委會提出的隱患要按限期進行整改。
五、嚴格執行有關水、電、煤氣、暖和電器的管理使用制度,嚴禁超限、超時、超負荷使用和亂拉亂接;嚴禁在重點防火部位違規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六、部門員工需按照各自的工作流程、職責開展好本職工作,要掌握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及流程確保不出現任何安全事故。
七、對負責掌管的設施設備要始終保持處于良好狀態,對發生的故障及時修復。檢修維護保養必須按操作規程進行,嚴禁違規操作,如因違規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部門自負。
八、要抓好本部門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生產、遵紀守法教育和培訓,確保不發生傷亡事故。要嚴格設施設備的管理操作規程,正確管理、使用、維護掌管的設施設備。因操作不當、使用不正確、保養維護不及時引發的人員傷亡和設施設備停機、損壞、報廢等責任事故由部門承擔責任。
九、物資保管員崗位
1、物資入庫,必須嚴格遵守驗收制度,檢查物資的數量和質量,及時填寫收貨報告。
2、物資要分類堆放整齊,節約倉位。
3、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保質保量分發各物資。
4、根據最低庫存量,填報補充采購計劃。
5、搞好倉庫衛生,經常注意所負責的倉庫要通風,干濕情況。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工作。
6、嚴格執行領料出庫制度,做好記錄,并整理好當天的領料單。
7、定期盤點保管物資,做到帳、物、卡相符,防止積壓浪費。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一份由責任部門收執保存并執行一份由物業公司存檔備查.此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自次年重新簽定責任書結束。
甲方:
負責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負責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資管理員安全責任書【2】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集團公司《安全管理終端責任制暫行辦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和一級保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原則,確保每位員工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物資材料性質安全、存放安全及應急物資的齊備有效,實現集團公司安全管理目標,根據集團公司《安全管理終端責任制暫行辦法》,工區工程保障部部長與工程項目的物資保管安全終端管理責任人簽訂《安全終端管理責任書》。
一、責任人職責
1、對責任單元內物資材料性質安全、存放、保管安全及應急物資的齊備有效負第一責任。
2、嚴格按相關規章制度對有毒有害品、爆炸物品、危險品及油品進行管理,確保不出現安全事故。
3、庫房內要保持干凈,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變質。庫區內嚴禁堆放易燃雜物,嚴禁煙火,嚴禁混存混放。門窗圍墻要牢固,進出庫房要鎖門,不準閑人進入房內。
4、負責材料管理手續齊全,標志明顯,待驗收、待發料、待保管、回收舊廢品要分類保管,做到帳卡相符,帳物相符。
5、保證材料堆放整齊有序,合理,易拿易放。防止倒塌、崩坍。
6、負責材料每月每季清點、自點、自查,并要有登記,收發料要簽字,手續齊全,不出差錯。
7、計量器材要準確,消防工具狀況要良好,放置合理,經常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匯報處理。
二、責任人權利
1、停止物資發放權。
2、經濟處罰建議權。
3、對相關勞務分包的知情權。
4、對施工方案、施工計劃的知情權。
三、責任人的處罰
所轄責任單元若發生安全事故,按照《中鐵六局集團有限公司安全質量事故處罰暫行辦法》(公司安質[20XX]52號文)及補充規定(公司安質[20XX]23號文)對責任人實施處罰。
四、其他說明
1、本著分級管理、逐級負責和一級保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原則,安全管理終端責任人直接與工程保障部部長簽訂責任書,責任人對工程保障部部長直接負責。
2、責任人在未接到上級調離工作崗位通知前,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到所管工程項目全部竣工一直有效。
3、本責任書一式叁份,由工程保障部部長、責任人、安全質量部各持一份。
工區工程保障部部長:
安全終端管理責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資管理員安全責任書【3】
為使崗位責任人明確崗位職責,有序、協調地履行崗位職責,特制定本崗位責任書。崗位責任人要自覺遵守本崗位管理制度,工作中的主要事項應如實記錄。公司每年對崗位責任人履行職責情況作為工資及職稱的考核依據。本責任書應妥善保管,防止遺失,如有遺失要及時向所在部門報失,辦理補領手續。
工作崗位:車間物資管理員
工作地點:公司廠房
上級主管部門:車間主任、物資部經理
工作內容:負責全車間物資材料的收發和保管工作,并看守好廠房及對廠房的固定資產負責。
職責及要求:
一、倉庫管理工作要求
1、認真學習倉儲管理業務知識,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管理制度。
2、保持倉庫整潔、衛生,對所管物資要求擺放整齊,按種類定位擺放,分貨位保存,堆垛合理,便于收發和盤點。
3、加強倉庫的安全保管,保證倉庫物資儲存使用價值,不發生火災、失竊、損壞、霉變、鼠害等人為損耗,物資損耗不超過規定標準。
4、易燃、易爆、腐蝕物品分開堆放,不嚴格看管和隨時檢查,發生爆炸、起火、泄漏污染,除負損失外,每次罰500元,與分管領導并互相關的法律責任。
5、根據物資驗收入庫的有關規定,負責按物資的品種、型號、規格、性質、數量、品牌,做好物資入庫工作,準確無誤。
6、負責物資發放工作,認真審核發料單,及時準確發放,保證生產需要。
7、及時登記帳卡,經常盤物對帳,做到帳、卡、物、據四相符。
8、賬物不符、物資短少、保管不善損壞,無正當理由,除全額賠償外,每次罰款200500元。監守自盜,內外勾結盜賣公司物資,罰盜賣總額的十倍以上,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與領料員或他人相互勾結,少領多報、虛報冒領,視為監守自盜,同樣按本條規定處理。
9、做好廢舊材料的回收工作,堅持工具以舊換新制度和丟失賠償制度,嚴格執行物品領用制度和手續。
10、上班時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及形象,若不講衛生,長時間不清潔住所環境,給本公司形象造成影響的,給以罰款50元/次。
11、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不請假影響正常工作、打瞌睡、脫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每次罰款50-100元。
二、物資入庫、發放制度
1、對入庫物資的品種、數量、規格等進行驗收,由入庫人員與倉庫保管員一起進行驗收,經雙方驗收合格后簽字,保管員方可將物資入庫。
2、驗收應及時準確,小批量零星物資當日驗收入庫,批量較大、品種規格復雜的二日驗收完成;對于驗收中發現數量規格與送貨單不符合的,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
3、對于未入庫即送達工地的物資(未經中轉,實行直供現場時),應由入庫人與保管人員辦理入庫手續,并補領料單沖帳,24小時內將領料單送達倉庫保管員;
4、對于領料單上有的,而實際卻未收到的物資,應及時向領導匯報,并不予此類物資辦入庫手續;
5、嚴格憑領料單發放物資,見票發貨,領料單注明用途。若生產急需而公司領導又不在的情況,領料人應向公司領導匯報,由公司領導電話通知倉庫保管員發料,領料人必須于24小時內向公司領導開出領料單送達倉庫保管員。
6、二聯領料單,領料人保留第一聯(白),第二聯(綠)交倉庫保管員。
7、如果不按以上規定辦理物資物資入庫、出庫手續,發現每次罰款50元。
三、定期盤點制度
1、保管人員每天對收發物資認真復核收發單據,及時核對貨卡,發現問題及時調整,確保帳、卡、物相符。
2、每月二十五日定期盤點,對所管物資進行全面盤查。重點做好以下檢查:
(1)要清查對照實際庫存量和帳卡物是否相符;
(2)檢查有無銹蝕、霉變、損壞等情況;
(3)檢查有無超期保管和長期不用的物資;
(4)檢查保管、保養是否合理,庫內有無雜物、積水、油污等,檢查庫房備品、工具是否完好;
(5)檢查庫內消防設施、防盜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3、每月盤點后,按時做出收、發、存報表,并次月2日前上報公司,如未按規定上交報表的,每次處罰100元。
4、每年十二月進行全年盤庫,除做好上述五條檢查外,還要做好以下檢查工作:
(1)做好盤點總結,認真分析全年物資收發存狀況,掌握物流動態;
(2)及時做好報損、報廢管理,報廢物資做好專庫存放;
(3)制作全年物資收、發、存動態圖。
5、在月、年盤點后,及時向公司上報物流情況,配合有關人員做好定額補充。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難;延安
中圖分類號:F830.9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22-0068-02
延安中小企業占延安企業總數99%以上,它們對延安經濟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是據調查,49%的企業認為融資很難,35%的企業認為融資有點難,還有4.6%的企業認為向金融機構融資根本不可能。與全國中小企業相比,延安市中小企業的融資難既有共性,也有其特點。
一、延安市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延安市中小企業融資難是眾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這些因素又可以分為企業自身的因素、融資市場的因素以及政府的因素等。
(一)中小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
1.管理者思想保守、觀念落后。延安市大多數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受教育程度較低,思想比較保守。據調查顯示,受過及正在接受研究生教育的管理者僅占總數的2.23%,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的管理者也僅占總數的14%,即便這樣,這些管理者仍然沒有表示接受再培訓、再教育的需要,而且對當地管理部門組織的專業培訓(學習),他們也總是尋找各種借口進行逃避。
2.經營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據調查,延安市多數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甚至根本就沒有建立相關經營管理制度,企業主要采用“家長式”管理模式。這種模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協調企業內部成員之間的關系,有利于解決企業成員之間的信任問題。但是,由于企業制度不健全,企業的運行主要依靠“人治”而非“法制”(公司法等法律制度對其沒有約束力),所以,現有金融機構對其提供貸款的積極性也就大為降低。
3.團隊建設嚴重滯后。延安市中小企業的管理者多為農民企業家,其對員工的教育與培訓重視不夠,團隊建設滯后,企業員工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據調查,近三年內大約只有23.6%的企業招聘過專科以上學歷的工作人員,而且招聘的這些人員也多為一些企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幾乎沒有大學畢業生。企業的“人才”隊伍可謂青黃不接,企業員工流動相當頻繁,企業團隊極不穩定,進而也就造成企業利潤極不穩定。從而導致金融機構或者不愿為其提供貸款,或者為其提供貸款的條件顯得比較“苛刻”。
4.信用等級有待提高。誠信是不同經濟主體從事交易活動的一種劑,交易主體的誠信等級越高,效果越好;相反,交易雙方只要有一方的誠信受到置疑,交易的摩擦就會很大,交易成本就會增加。延安市大多數中小企業的信用狀況良好,但是也有個別企業不太重視自身信用問題,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有些甚至連累到為其擔保的企業。
5.融資抵押物不足。近年來,金融機構為進一步降低呆、壞賬率,在新增貸款中減少了信用貸款的比例,增加了抵押和擔保貸款的比重。這本身無可厚非,可是對大多數中小企業來說絕非易事。因為從理論上來說,只要是有市場價值的東西都可以作為抵押物,如土地、建筑物、機器設備、存貨、應收賬款等,但是由于延安資產交易市場不發達以及金融機構不具備對其他資產(如存貨、應收賬款等)進行定價能力,所以,金融機構偏好以房產作抵押。對中小企業來說,由于房產等抵押物有限,所以可貸資金的數量也就很有限,從而資金缺口較大。
(二)融資市場存在的問題
1.融資市場仍為賣方壟斷市場。目前,延安市金融分支機構較少(很多縣只有農業銀行、信用聯社兩家金融機構),新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也只有6家(截至2010年6月),此外也沒有城市銀行、私人股份制銀行等中小銀行(安塞縣雖新成立了一家村鎮銀行但還未正式營業),可以說整個融資市場仍為賣方壟斷市場。在貸款過程中,銀(行)企(業)地位嚴重不對等,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選擇性較大,中小企業對金融機構的選擇性較小,甚至沒有選擇余地。另外,資金外流嚴重,總體存貸比僅為45%,遠低于全省(54.93%)和全國的平均水平(66.89%),很多企業的金融服務需求得不到滿足。新成立的6家小額貸款公司,累計各類貸款共290筆,貸款總額2.05億元,累計放款的總量(即使所有貸款對象均為中小企業)僅是延安市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總量的1/20。
2.信用擔保公司(中心)的作用有限。信用擔保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保證相結合的一種中介服務。信用擔保的出現一定程度上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但是延安市擔保公司發揮的作用卻非常有限。據統計,延安市目前各類擔保公司共有16家(其中,政策性擔保公司15家,商業性擔保公司1家(目前尚未開業),雖然政策性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的貸款總額累計達4.95億元,但是,這一數額也僅是延安市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總量的12%。
3.民間融資成本太高。在中國,民間融資雖然沒有取得合法地位,但是民間融資卻異常活躍。據調查,延安市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都有民間借貸的經歷,而且數額較大(有些企業單筆融資額度高達上百萬)。民間融資對于維持企業存活與發展曾起到過較大的作用,但是其融資成本太高。據調查,如果通過親戚、朋友、熟人進行融資,月利率通常為1.5分(即年利率為18%);如果通過中間人介紹,月利率通常在2分(即年利率達24%)左右。中小企業的經營者表示,民間融資通常是出于應急的需要,少則數日,多則數月;如果時間較長(比如一年以上),其融資成本根本無法承受。
(三)地方政府存在的問題
1.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重視不夠。延安經濟是典型的資源依賴型經濟,2009年,第一產業、第二產業與第三產業的比例為7.7∶70.5∶21.8,其中石油工業依然是拉動全市經濟增長的主動力,石油工業完成產值808.14億元,占全市規模以上工業完成產值的83%。與此同時,有些縣財政收入的80%~90%都來自石油或與石油相關的企業。
2.對中小企業融資的幫扶方式不盡合理。據調查,有些地方政府雖然也想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提供一些幫助,但是幫扶方式卻不盡合理。如一些政府官員憑借個人關系為個別企業的貸款問題東奔西跑,一些政府官員為個別企業申請“節能減排項目”上下奔波。當然,我們不能否定這些官員這樣做的初衷,但是,這種幫扶方式能且只能解決個別企業的融資問題,只是現有資源的一次重新分配(譬如,在爭取減排項目方面),對于大多數企業而言,融資難問題依然存在。
二、政策建議
1.中小企業首先自身應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加強誠信體系建設。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經營管理水平不高、誠信體系缺失。為此,一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變觀念,積極尋求多元化的融資途徑。二要盡快建立、完善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健全規范的制度不僅能規范和指導人們的行為,而且還能懲戒那些違規違法行為,降低企業的交易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三要重視員工的教育與培訓,重視企業團隊建設。四要加強企業信用體系建設。信用是企業的立身之本,發展之基。中小企業一方面要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建立全面、準確、真實的財務制度,另一方面還應積極塑造誠信的企業文化,及時向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還本付息,如果經營中確實遭遇挫折不能按期還貸,也應及時向有關借貸方說明情況,辦理延期還貸手續。
2.充分發揮政府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的作用。延安市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解決僅僅依靠企業自身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此外還應充分發揮政府的作用。為此,一要進一步培育和完善中小企業融資市場,降低金融機構的從業門檻,從而讓更多的信貸供給者能以合法的身份浮出水面。對此,林毅夫早在2001年就指出,大力發展和完善中小金融機構是解決中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根本出路。二要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降低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的風險。為此,首先,應建立多元化的信用擔保機構,進一步細化和繁榮信用擔保市場。其次,從立法角度進一步明確信用擔保機構的權利、責任,維護其正當利益。最后,建立信用擔保風險補償機制,進一步分散和降低信用擔保機構的風險。三要進一步完善政府的扶持政策,有重點的對一些企業進行幫扶,而不應采取“撒胡椒面”的方式。四要重新設計抵押制度。中小企業的發展從資金的用量來說通常可分為三步:購買土地―興建廠房―購買設備、原材料。在此過程中,多數中小企業的自有資金只能勉強完成第一步,在走到第二步時就要面臨融資問題。此時,即使獲得了金融機構的信貸支持,也只能完成第二步。由于第三步沒法實現,企業仍然不能進行正常生產經營。如果政府(財政)幫助中小企業完成第一步(即政府出資購買土地,土地所有權歸政府,政府將土地租給企業),然后企業憑借其自用資金就可以走完第二步(即完成廠房的建設),在第三步時(即購買設備、原材料),中小企業便可以其廠房和政府的擔保(從金融機構進行貸款)完成第三步,進而可以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具備完全地自力更生的功能。當企業發展壯大后,可再回頭重新走其第一步,即向政府購買土地,從而實現已建廠房的完整產權。
參考文獻:
[1]延安市財政局委托研究課題.延安市中小企業融資難與信用狀況調查研究[Z].
[2]林毅夫,李永軍.中小金融機構發展與中小企業融資[J].經濟研究,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