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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技術評審意見
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轉發省防指關于做好2021年水庫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審查審批工作的通知》(明汛防指〔2021〕4號)、《三明市水利局關于做好2021年度水庫大壩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審查審批工作的通知》(明水函〔2021〕11號)等文件精神要求,2021年3月22日,三明市水利局在三明市召開“2021年度三明市中型水庫和水電站大壩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汛搶險應急預案”技術評審視頻會。參加會議的有:12個縣(市、區)水利局、40座中型水庫和水電站管理單位的代表和評審專家,并成立了技術評審專家組(名單附后)。與會代表和專家根據《福建省水庫大壩安全管理規定(試行)》(閩政〔2009〕24號)、《福建省水庫大壩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審批管理辦法(試行)》(閩防〔2010〕1號)及相關規程、規范和有關文件等的規定要求,并結合水庫和水電站初設、大壩安全鑒定與除險加固情況和歷年汛期調度運用計劃的執行情況,對2021年中型水庫汛期調度運用計劃及防洪搶險應急預案進行了認真討論,形成技術審查初步意見,會后編制單位根據技術審查初步意見及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并提交了40座中型水庫和水電站大壩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以下簡稱《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報批稿》),經復審,認為《防洪調度運用計劃》的內容和深度基本達到相關規程、規范和有關文件等的規定要求。主要技術審查意見如下:
一、汛期分期及起訖時間
2021年汛期時段為4月1日~10月15日。
二、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與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一)斑竹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斑竹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25.50m,堰頂高程為117.0m(溢洪道掛閘)。2014年10月16日通過了國家能源局大壩安全中心第三次大壩安全鑒定(壩監函〔2014〕111號),大壩審定為正常壩,擬計劃2021年再次開展大壩安全鑒定工作。水庫控制水位123.50m,相應庫容1132萬m3,水庫正常蓄水位125.50m,相應庫容1844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三明市城區和下游1個鄉(鎮)、1個行政村涉及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205國道、鷹廈鐵路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7月,水庫運行控制水位123.5m~125.5m,當預報入庫流量小于980 m3/s,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125.5m(含)以下運行;當預報入庫洪水流量將大于980 m3/s,小于1440 m3/s,將庫水位降至125.0m(含)以下;當預報入庫流量大于等于1440m3/s,小于1820 m3/s時,將庫水位降至124.5m(含)以下;當預報入庫流量大于等于1820m3/s,小于2040m3/s時,將庫水位降至124.0m(含)以下;當預報入庫流量大于等于2040m3/s時,將庫水位降至123.50m(含)以下;
(2)當預報入庫流量大于2250m3/s時,控制水位在123.5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當閘門已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閘門全開自由泄流。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東牙溪、竹洲、臺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明防〔2018〕16號)進行批復。
(二)東牙溪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東牙溪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15.55m,相應庫容1840萬m3,堰頂高程為315.55m。2014年12月經福建省水利廳《福建省水利廳關于印發三明市東牙溪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的通知》(閩水建管〔2014〕79號)安全鑒定為二類壩;2021年2月9日通過了市水利局組織的東牙溪進水口改造工程的下閘蓄水驗收(明水函〔2021〕9號);擬計劃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壩安全鑒定工作。水庫按正常蓄水位315.55m 運行,相應庫容184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富興堡街道、城關街道等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212省道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水庫水位不低于305.0m,7月1日~10月15日水庫水位不低于310.0m。
(2)當水庫水位超過正常蓄水位時,保持自由泄流,最大限度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東牙溪、竹洲、臺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明防〔2018〕16號)進行批復。
(三)臺江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臺江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33.5m,堰頂高程為125.0m(溢洪道掛閘)。2014年10月31日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為二類壩,擬計劃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壩安全鑒定工作。水庫按正常蓄水位133.5m運行,相應庫容1833.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1個鄉(鎮)、7個行政村和下游三明市城區涉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205國道、鷹廈鐵路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汛期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133.5米以下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當水位回落至133.5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東牙溪、竹洲、臺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明防〔2018〕16號)進行批復。
(四)竹洲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竹洲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46m,堰頂高程為137.2m(溢洪道掛閘)。2015年9月經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第二次定期檢查專家組鑒定,大壩為正常壩。水庫防洪控制水位145.0m,相應庫容1017萬m3,正常蓄水位146.0m運行,相應庫容137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1個鄉(鎮)、2個行政村和下游1個鄉(鎮)、1個街道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205國道、鷹廈鐵路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7月水庫運行控制水位145.0m~146.0m,當預報流量小于1054 m3/s,庫水位保持在正常蓄水位146m(含)以下運行;當預報洪水流量將大于1054 m3/s,小于1700 m3/s,將庫水位降至145.50m(含)以下;當預報洪水流量將大于1700 m3/s,將庫水位降至145m(含)以下。
(2)當水位降至145m,洪水流量繼續大于1700 m3/s,通過閘門開度控制按來水泄放洪水,使庫水位保持在145m(含)以下;當閘門全開啟水位仍上漲,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待洪水消退,水位回落到145m時,控制泄流,待機回蓄。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三明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東牙溪、竹洲、臺江、斑竹四座中型水庫水電站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明防〔2018〕16號)進行批復。
(五)豐海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豐海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90.5m,堰頂高程為178.5m(溢洪道掛閘)。2020年10月19日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為一類壩(明水審批〔2020〕53號)。水庫汛限水位188.5m,相應庫容755萬m3,正常蓄水位190.5m,相應庫容1085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的曹遠鎮豐海,安砂鎮熱水、水南、水礁、江芳、曹田、苔茹等七個行政村涉及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下游曹遠鎮豐海、前坪、鸕鶿、埔頭、上墩、下墩等六個行政村涉及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省道307及工礦企業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7月水庫運行控制水位188.5m~190.5m,當水庫入庫流量小于500m3/s時,可根據流域雨水情采取靈活調度措施,水位可控制在正常蓄水位190.50m(含)以下運行。當遭遇暴雨洪水時,水庫水位應逐步降至188.50m以下運行。
(2)泄洪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3)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閘門全開自由泄流。當水位回落至187.50 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貢川等5座中型水庫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永防〔2019〕8號)文進行了批復。
(六)鴨姆潭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鴨姆潭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76.2m,堰頂高程為171.7m(溢洪道掛閘)。2018年12月21日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為二類壩(明水電〔2018〕675號),水庫正常蓄水位176.2m,相應庫容143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曹遠鎮豐海、前坪、鸕鶿、埔頭、上墩、下墩和下游1個鄉鎮、1個街道、5個行政村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汛期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176.2米以下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3)當水位回落至176.2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2018年度中小型電庫大壩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永防〔2019〕8號)進行批復。
(七)上坂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上坂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05.0m,堰頂高程為300.8m(溢洪道掛閘)。2017年9月20日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為二類壩(明水電〔2017〕495號),4月~6月水庫汛限水位303.0m,正常蓄水位305m運行,相應庫容1003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1個鄉(鎮)、3個行政村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水庫運行控制水位302.0m~303.0m。當預報入庫流量大于150 m3/s,將水庫水位降至302.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當預報入庫流量大于450 m3/s時,閘門全部開啟泄洪,當閘門已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閘門全開自由泄流;當水位回落至303.0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2)7月1日~10月15日,水庫運行控制水位303.0m~305.0m。當預報有大暴雨時,水庫水位控制在303.0m(含)以下運行。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貢川等5座中型水庫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永防〔2019〕8號)進行批復。
(八)西門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西門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66.0m,堰頂高程為159.0m(溢洪道掛閘)。2020年12月30日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為一類壩(明水審批〔2020〕62號)。水庫按正常蓄水位166.0m運行,相應庫容1031.5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1個鄉(鎮)、1個街道、6個行政村和下游城區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及205國道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汛期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166.0米以下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當水位回落至166.0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貢川等5座中型水庫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永防〔2019〕8號)進行批復。
(九)貢川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貢川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57.5m,堰頂高程為147.5m(溢洪道掛閘)。2015年1月29日經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壩監函〔2015〕66號)安全評定為正常壩,擬計劃2021年再次開展大壩安全鑒定工作。水庫按正常蓄水位157.5m 運行,相應庫容2786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燕北街道、坂尾村,貢川鎮南板村和下游貢川鎮居民的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古城墻及“會清橋”保護文物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汛期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157.5米以下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當水位回落至157.5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永安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貢川等5座中型水庫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永防〔2019〕8號)進行批復。
(十)水口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水口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31.5m,堰頂高程為321.5m(溢洪道掛閘)。2019年8月27日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為二類壩(明水農電〔2019〕3號)。水庫汛限水位330.0m,相應庫容1608萬m3,按正常蓄水位331.5m運行,相應庫容1872.2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夏坊鄉的李沂村,下游大龍鄉的角溪村的沿河群眾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角溪電站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330.0m以下運行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331.5m以下運行為原則。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明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明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黃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明防〔2020〕3號)進行批復。
(十一)蘆下陂水庫(大壩安鑒,2017年已審查,但未審批,討論是否需降低水位)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蘆下陂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51.5m,堰頂高程為451.5m。擬計劃2021年再次開展大壩安全鑒定工作。水庫按正常水位451.5m運行,相應庫容825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為建寧縣盟鵬水電有限公司(焦坑電站)等重要設施和下游坊頭村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306省道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建議安全鑒定未完成前按相關文件要求,降低水位運行。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451.5m以下為原則。
(2)當水庫水位超過451.5m時,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正常蓄水位451.5m以下運行。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明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明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黃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明防〔2020〕3號)進行批復。
(十二)蒙州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蒙州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89.0m,堰頂高程為383.0m(溢洪道掛閘)。2017年9月18日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為二類壩(明水〔2017〕471號),水庫汛限水位388.0m,相應庫容1652萬m3,按正常蓄水位389.0m運行,相應庫容1779.5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的新建村、下游的李沂村的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李沂電站、306省道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388.0m以下運行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389.0m以下運行為原則。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明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明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黃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明防〔2020〕3號)進行批復。
(十三)黃沙坑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黃沙坑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47m,堰頂高程為442.0m(溢洪道掛閘)。2020年12月9日水庫通過了由三明市水利局組織的竣工驗收(明水函〔2020〕64號),水庫控制水位445.0m,相應庫容1424萬m3,按正常水位447.0m運行,相應庫容162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大陂村、姜坊村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涉及下游姜坊電站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水庫在控制水位445.0m以下為原則。
(2)當水庫水位高于445.0m時,采用閘門全開由溢洪道自由泄洪,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447.0m以下運行為原則。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明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明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黃沙坑等四座中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明防〔2020〕3號)進行批復。
(十四)琴源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琴源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89.8m,堰頂高程為589.8m。2016年2月26日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為二類壩(明水管〔2016〕45號),水庫按正常蓄水位589.8m運行,相應庫容122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1個鄉(鎮)的6個村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以控制水位在589.8米以下為原則。水庫按正常蓄水位589.8m運行。
(2)當水庫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589.8m時,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清流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清流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清流縣琴源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清汛〔2020〕5號)文進行了批復。
(十五)嵩口坪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嵩口坪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85.0m,堰頂高程為278.7m(溢洪道掛閘)。2017年11月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為二類壩(明水電〔2017〕524號),4月~6月水庫控制水位284m,相應庫容1480萬m3,按正常水位285.0m運行,相應庫容1670萬m3。
2.防洪任務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清流縣城區及下游1個鄉鎮的3個村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省道重要設施等。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水庫以控制水位在284m以下運行為原則。泄洪時,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285.0m以下運行為原則。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清流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清流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嵩口坪水電站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清汛〔2020〕5號)文進行了批復。
(十六)泉上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泉上水庫防洪標準為100年一遇洪水設計,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64.5m,堰頂高程為463.5m(溢洪道掛閘)。常態化除險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進行下閘蓄水驗收(寧水利〔2019〕42號),于2021年1月19日通過由寧化縣水利局組織的竣工驗收(寧水利〔2021〕8號)。水庫控制水位463.5m運行,相應庫容1158.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2個鄉(鎮)的2個村,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10月水庫以控制在463.5m以下運行為原則。泄洪時,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水庫水位高于堰頂高程463.5m,閘門全部開啟,由溢洪道自由泄流。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寧化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隆陂、泉上、橋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寧防〔2019〕字第5號)進行批復。
(十七)隆陂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隆陂水庫防洪標準為100年一遇洪水設計,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19.0m,堰頂高程為419.0m,常態化除險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進行下閘蓄水驗收(寧水利〔2019〕 42號),于2019年11月29日通過由寧化縣水利局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寧水利[2019]145號)。水庫按正常蓄水419.0m運行,相應庫容135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2個鄉(鎮)的2個村沿河的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永寧高速公路和307省道、通訊長線及下游7座電站等重要設施防汛安全。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10月水庫水位以在控制在419.0m以下運行為原則。
(2)當水庫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19.0m時,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寧化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隆陂、泉上、橋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寧防〔2019〕字第5號)進行批復。
(十八)沙坪水庫(安鑒工作)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沙坪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72.13m,堰頂高程為472.13m,除險加固工程于2011年3月16日通過竣工驗收。水庫控制水位為471.13m,水庫按正常蓄水位472.13m運行,相應庫容918.0萬m3。建議補充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工作安排情況。
2.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3個鄉(鎮)的7個村,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下游1個電站、省道221等重要設施防洪安全。
3.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縣意見汛期均為471.13m以下運行)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10月水庫水位以在控制在471.13m以下運行為原則。
(2)當水庫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72.13m時,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寧化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隆陂、泉上、橋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寧防〔2019〕字第5號)進行批復。
(十九)橋下水庫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橋下水庫防洪標準為100年一遇洪水設計,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34.5m,堰頂高程為434.5m,常態化除險加固工程于2019年3月進行下閘蓄水驗收(寧水利〔2019〕42號),于2021年1月19日通過由寧化縣水利局組織的工程竣工驗收(寧水[2021]7號)。水庫按正常蓄水位434.5m運行,相應庫容786萬m3。
2.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2鄉(鎮)的8個村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下游4個電站等重要設施防汛安全。
3.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10月水庫水位以在控制在434.5m以下運行為原則。
(2)當水庫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34.5m時,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寧化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隆陂、泉上、橋下、沙坪四座中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寧防〔2019〕字第5號)進行批復。
(二十)合水口水庫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合水口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17.50m,堰頂高程為317.5m。2016年11月21日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為二類壩(明水電〔2016〕430號), 水庫按正常蓄水位317.5m運行,相應庫容750萬m3。
2.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1鄉(鎮)的1個行政村和下游2鄉(鎮)的2個行政村涉及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省道S306等重要設施。
3.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317.5m以下為原則。
(2)當水庫水位超過正常蓄水位317.5m時,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建寧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建寧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合水口電站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建防〔2020〕4號)進行批復。
(二十一)良淺水庫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良淺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11.2m,堰頂高程為199.2m(溢洪道掛閘)。2016年4月壩監安監函〔2016〕152通過大壩第三次定期檢查,大壩審定為正常壩(A級)。水庫按正常蓄水位211.2m運行,相應庫容1437萬m3。
2.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1個鄉、1個行政村和下游1鄉(鎮)、1個行政村涉及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將樂到泰寧X751縣道等重要設施。
3.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汛期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211.2m以下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當水位回落至211.2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泰寧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2018年度中小型電庫大壩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泰防〔2018〕5號)進行批復。
(二十二)水埠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水埠水庫防洪標準為100年一遇洪水設計,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680.6m,堰頂高程為680.6m。2015年8月24日經福建省水利廳《福建省水利廳關于印發泰寧縣水埠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的通知》(閩水建管〔2015〕65號)安全鑒定為二類壩;水庫按正常蓄水位680.6m運行,相應庫容1042萬m3。
2.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泰寧城區和2個鄉(鎮)的13個村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涉及下游地下電纜、向莆鐵路、建泰高速公路和黎泰公路等重要設施。
3.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以控制水位在680.6米以下為原則。水庫按正常蓄水位680.6m運行。
(2)當水庫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680.6m時,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泰寧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2018年度小型水庫汛期防洪調度應用計劃和中(小)型水庫汛期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泰防〔2018〕8號)進行批復。
(二十三)小王水庫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小王水庫防洪標準為100年一遇洪水設計,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78.35m,堰頂高程為274.05m(溢洪道掛閘),2015年5月29日經三明市水利局組織專家組對大壩安全鑒定(明水管〔2015〕147號)),大壩鑒定為二類壩。水庫汛限水位276.15m,相應庫容1057.0萬m3,水庫控制水位276.65m,相應庫容1107萬m3。水庫按正常蓄水位運行,相應庫容1283.0萬m³。
2.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2個鄉(鎮)的9個村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涉及下游省道嶺文線等重要設施。
3.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276.15m以下運行為原則。泄洪時,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控制水位276.65m以下運行為原則。
4.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將樂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小王水庫等13座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將防〔2018〕8號)進行批復。
(二十四)黃潭水庫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黃潭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86.0m,堰頂高程為176.5m(溢洪道掛閘)。2019年7月經三明市水利局組織專家組對大壩安全鑒定(明水農電函〔2019〕2號)),大壩鑒定為二類壩。 4月~6月水庫汛限水位185.5m,相應庫容713萬m3,按正常蓄水位186.0m運行,相應庫容786.5萬m3。
2.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黃潭鎮的將溪、大言等2行政村和下游黃潭鎮與下游五個行政村的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等。
3.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185.5m以下運行為原則。汛期泄洪時,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當水位回落至185.5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2)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185.5m以下運行為原則。
4.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將樂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將樂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高唐電站水庫等6座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將汛〔2018〕6號)進行批復。
(二十五)大言水庫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大言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97.8m,堰頂高程為184.8m(溢洪道掛閘)。2015年1月通過大壩安全定期檢查,大壩審定為正常壩。擬計劃2021年完成再次的大壩安全鑒定工作。水庫按正常蓄水位197.8m運行,相應庫容1240萬m3。
2.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1個鄉、1個行政村和下游2個行政村涉及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將樂到泰寧X751縣道等重要設施。
3.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汛期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197.8m以下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3)當水位回落至197.8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將樂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將樂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高唐電站水庫等6座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將汛〔2018〕6號)進行批復。
(二十六)孔頭水庫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孔頭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75.8m,堰頂高程為163.8m(溢洪道掛閘)。2018年9月大壩通過大壩安全第三次定期檢查,為正常壩,水庫按正常蓄水位175.8m運行,相應庫容2526萬m3。
2.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1鎮、3個行政村和下游1鎮、3個行政村涉及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將樂到泰寧X751縣道、將樂到明溪縣的S204省道等重要設施。
3.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汛期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175.8m以下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3)當水位回落至175.8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將樂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將樂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高唐電站水庫等6座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將汛〔2018〕6號)進行批復。
(二十七)范厝水庫
1.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范厝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61.0m,堰頂高程為149.0m(溢洪道掛閘)。2016年1月壩監安監函〔2016〕27通過大壩第三次定期檢查,大壩審定為正常壩(A級)。水庫按正常蓄水位161.0m運行,相應庫容250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1鎮、3個行政村和下游將樂縣城2鎮、4個行政村涉及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將樂至順昌S204省道、向莆鐵路、邵三高速公路、將樂工礦企業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汛期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161.0m以下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3)當水位回落至161.0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將樂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將樂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高唐電站水庫等6座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將汛〔2018〕6號)進行批復。
(二十八)高唐水庫(安全鑒定,討論是否降低水位)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高唐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46.0m,堰頂高程為134.0m(溢洪道掛閘)。2015年11月10日通過省水利廳組織的竣工驗收(閩水農電〔2015〕10號),擬計劃2021年完成首次大壩安全鑒定工作。4月~7月水庫防洪控制水位144.0~145.5m運行,相應庫容1346萬m3、1943萬m3,按正常水位146.0m運行,相應庫容2144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將樂縣城2個鎮、4個行政村和下游1個鎮、2個行政村涉及沿河群眾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將樂至順昌S204省道、向莆鐵路、邵三高速公路、將樂工礦企業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7月水庫運行控制水位144.0m~145.5m,當預報洪水流量小于800m3/s,控制水位在145.5m(含)以下運行;當遭遇暴雨洪水時,水庫水位應逐步降至144.0m以下。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3)當水位回落至144.0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將樂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將樂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高唐電站水庫等6座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將汛〔2018〕6號)進行批復。
(二十九)官昌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官昌水庫防洪標準為100年一遇洪水設計,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44.5m,堰頂高程為440.0m(溢洪道掛閘)。2014年12月31日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大壩為三類壩(明水管〔2014〕484號),除險加固工程于2018年6月通過三明市水利局恢復蓄水驗收(明水管〔2018〕431號)。擬計劃2021年4月進行除險加固竣工驗收。4月~6月水庫汛限水位442.0m,相應庫容1830萬m3,7月1日~10月15日控制水位在443.5m以下運行,相應庫容2174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1個開發區、1個鎮與1個街道的7個村沿河兩岸群眾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涉及308省道、205國道、向莆鐵路、鷹廈鐵路、南龍鐵路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以在汛限水位442.0m以下運行為原則。泄洪時,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控制水位443.5m以下運行為原則。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沙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沙縣官昌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沙防〔2018〕11號)進行批復。
(三十)沙縣城關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沙縣城關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15.0m,堰頂高程為103.8m(溢洪道掛閘)。2013年1月大壩定期檢查評定為正常壩(壩監函〔2013〕186號);2021年3月已編制完成大壩安全定檢的相關資料,待審查。水庫按正常蓄水位115.0m 運行,相應庫容1132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三明洋溪鎮洋口仔村沿河群眾生活與生產設施;下游沙縣虬江街道的金泉村、城南居委會、水南村、洋坊村,鳳崗街道的大洲村、石橋居委會、城西居委會、府前居委會、廟門村沿河群眾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205國道、鷹廈鐵路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汛期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115.0m以下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3)當水位回落至115.0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沙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沙縣城關電站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沙防〔2018〕16號)進行批復。
(三十一)高砂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高砂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103.0m,堰頂高程為89.0m(溢洪道掛閘)。2019年11月通過第三次安全定檢,評為A級正常壩, 4月~7月水庫控制水位102.0m,相應庫容1911萬m3;按正常蓄水位103.0m運行,相應庫容2489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2個街道(鳳崗街道、虬江街道)、5個行政村(瑯口居委會、古縣村、茅坪村、東門村、大洲村)和下游1個鄉鎮(高砂鎮)、3個行政村(高砂村、龍慈村、樟墩村)的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及205國道、鷹廈鐵路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7月水庫運行控制水位102.0m~103.0m,當預報洪水流量小于1200m3/s,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103.0m(含)以下運行;當預報洪水流量大于等于1200 m3/s、小于2460 m3/s,將庫水位逐步降至102.5m(含)以下;當預報洪水流量大于等于2460m3/s、小于3270 m3/s時,將庫水位逐步降至102.0m(含)以下;
(2)當預報入庫流量大于等于3270m3/s時,控制水位在102.0m(含)以下,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當閘門已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閘門全開自由泄流。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沙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沙縣高砂電站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沙防〔2018〕13號)進行批復。
(三十二)雙溪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雙溪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320m,堰頂高程為314m(溢洪道掛閘)。2021年3月2日通過由市水利局組織的水庫下閘蓄水驗收(明水函〔2021〕12號),水庫控制水位314.0m,水庫汛限水位319.0m,防洪高水位320.55m,水庫按正常蓄水位320m運行,相應庫容2578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1個開發區,1個鄉鎮3個村的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產與生活設施,以及308省道、205國道、向莆鐵路、南龍鐵路、鷹廈鐵路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水庫在控制水位314.0m以下為原則。
(2)當水庫水位高于314.0m時,采用閘門全開由溢洪道自由泄洪,做到“來多水,泄多少”。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建議水庫注冊登記后抓緊編制防洪搶險應急預案,并報相應部門審查審批。
(三十三)雙里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雙里水庫防洪標準為100年一遇洪水設計,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491.0m,堰頂高程為491.0m。2019年8月5日,《福建省水利廳印發雙里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的通知》(閩水函〔2019〕467號),大壩評定為二類壩。常態化除險加固工程于2020年3月27日通過下閘蓄水驗收(尤水〔2020〕35號),于2020年12月28日通過由尤溪縣水利局組織的竣工驗收(尤水〔2020〕147號)。水庫控蓄水位489m,相應庫容679.49萬m3,水庫正常蓄水位491m,相應庫容775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涉及下游2個鄉(鎮)的7個村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涉及下游2個電站、廠礦、廈沙高速公路、向莆鐵路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以控制水位在489.0米以下為原則。4月~6月水庫控制水位489.0m以下運行。
(2)當水庫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491.0m時,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3)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491.0m以下運行為原則。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尤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尤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柳塘、雙里等91座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尤政汛〔2018〕6號)進行批復。
(三十四)興頭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興頭水庫防洪標準為100年一遇洪水設計,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284.0m,堰頂高程為284.0m,2016年7月7日,福建省水利廳以(閩水建管〔2016〕47號下達了下閘蓄水鑒定書,2020年12月11日通過了由三明市水利局組織的竣工驗收(明水函〔2020〕62號),水庫按正常蓄水位284.0m運行,相應庫容1836萬m3。
2.防洪任務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2個鄉(鎮)的9個村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涉及下游5座電站、廠礦、廈沙高速公路、向莆鐵路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水庫按正常蓄水位284.0m運行,汛期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284.0m以下為原則。
(2)當水庫水位高于正常蓄水位284.0m時,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尤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尤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興頭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尤政汛〔2019〕8號)進行批復。
(三十五)柳塘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柳塘水庫防洪標準為100年一遇洪水設計,2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82.8m,堰頂高程為576.8m(溢洪道掛閘),2015年12月31日,經三明市組織專家組對大壩安全鑒定(明水管〔2015〕438號),水庫按正常蓄水位582.8m運行,相應庫容410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3個鄉(鎮)的13個村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涉及下游13座電站、廠礦、廈沙高速公路、向莆鐵路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水庫按正常蓄水位582.8m控制,汛期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582.8米以下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尤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尤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柳塘、雙里等91座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尤政汛〔2018〕6號)進行批復。
(三十六)雍口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雍口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87.0m,堰頂高程為72.0m(溢洪道掛閘)。2020年12月31日國家能源大壩安全監察中心《福建省雍口水電站大壩安全第三次定期檢查審查意見》(壩監〔2021〕4號),大壩評定為正常壩。水庫控制水位85.0m,相應庫容2041.0萬m3,水庫按正常蓄水位87.0m運行,相應庫容2545萬m3。
2.防洪對象
雍口電站開發任務是以發電為主,水庫不設防洪庫容,水庫調洪方式以確保水力樞紐本身安全為原則。水庫上下游無特定的防洪對象。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汛期水庫運行控制水位85.0m~87.0m。當出現小于或等于十五年一遇洪水(Q≤4420m3/s)時,控制水位在正常蓄水位87.0m(含)以下運行
(2)當出現大于十五年一遇洪水,小于二十年一遇洪水(4420 m3/s≤Q≤4760m3/s時,以控制水位在85.0m(含)以下為原則,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3)當出現大于二十年一遇洪水(Q>4760m3/s)時,閘門全部開啟泄洪;當閘門已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閘門全開自由泄流。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尤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尤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柳塘、雙里等91座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尤政汛〔2018〕6號)進行批復。
(三十七)南溪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南溪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826.0m,堰頂高程為826m。2018年1月19日經三明市水利局安全鑒定為二類壩(明水電〔2018〕26號),水庫按正常蓄水位826.0m 運行,相應庫容1139.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上游有福建省俠天下文化產業運行公司經營管理的“俠天下”景區和下游“俠天下”景區以及下游梯級開發的六級水電站。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預騰防洪庫容,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826.0m以下為原則。
(2)當水庫水位超過正常蓄水位時,采用敞泄方式,由溢洪道自由泄洪。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尤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尤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柳塘、雙里等91座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尤政汛〔2018〕6號)進行批復。
(三十八)雙劍潭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雙劍潭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716.0m,堰頂高程為716.0m。2019年9月9日《福建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尤溪縣雙劍潭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的通知》(閩水審批〔2019〕43號),大壩評為二類壩。水庫控制水位為714.0m,相應庫容790萬m3,正常水位716.0m,相應庫容880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湯川鄉1個行政村和下游中仙鄉3個行政村涉及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溪邊、江下、溪嶺、上坂四個電站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泄洪時以控制水位在714.0m以下為原則。
(2)當水庫水位超過714.0m時,加大放水,直至水位回落到汛限水位714.0m以下運行。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尤溪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柳塘、雙里等91座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尤政汛〔2018〕6號)進行批復。
(三十九)坑口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坑口水庫主壩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副壩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614.5m,堰頂高程為608.5m(溢洪道掛閘)。2015年8月21日,福建省水利廳印發坑口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閩水建管〔2015〕水管64號文),應急除險加固主體工程于2018年8月8日通過由大田水利局組織的下閘蓄水驗收(田水〔2018〕138號),擬定2021年10月前完成應急除險加固工程竣工驗收。根據(閩水〔2002〕78號)的文件精神,4月~6月水庫防洪汛限水位611.8m,相應庫容2164萬m3,按正常蓄水位614.5m運行,相應庫容2547萬m3,防洪庫容153萬m3。
2.防洪對象和任務
該水庫具有承擔防洪任務,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下游大田縣城區及3個鄉(鎮)的11個村沿河兩岸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以及涉及泉三高速公路、省道、縣道公路等重要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水庫以控制水位在611.8米以下為原則。汛期泄洪時,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
(2)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614.5m以下運行為原則。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大田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坑口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田防〔2018〕9號)進行批復。
(四十)六角宮水庫
1.汛期各分期防洪限制水位、防洪庫容
六角宮水庫防洪標準為50年一遇洪水設計,500年一遇洪水校核,正常蓄水位539.0m,堰頂高程為534m,(溢洪道掛閘)。2016年9月5日福建省水利廳印發坑口水庫大壩安全鑒定報告書((閩水農電〔2016〕8號),大壩認定為二類壩。4月~6月水庫防洪控制水位537m,相應庫容6003萬m3,按正常蓄水位539.0m,相應庫容6521萬m3。
2.防洪對象
水庫防洪保護對象有:涉及上游大儒村1個行政村和下游仙峰村、京口村等2個行政村的沿河群眾與耕地的生活與生產設施。
3.洪水調度原則或洪水調度方案
(1)不考慮洪水預報和考慮預騰防洪庫容,4月~6月以控制水位在537.0m以下為原則。汛期泄洪時,按照水情和泄水閘門啟閉程序隨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做到“來多少,泄多少”。
(2)當閘門全部開啟水位仍上漲時,則保持全開自由泄流。(3)當水位回落至537.0m時,應及時調整閘門開啟孔數和開度。
(4)7月1日~10月15日按正常蓄水位539.0m以下運行為原則。
4.防洪搶險應急預案
水庫已完成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編制,大田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關于六角宮水庫防洪搶險應急預案的批復》(田防〔2018〕12號)等批復。
2021年度三明市中型水庫
汛期防洪調度運用計劃和防洪搶險應急預案技術評審專家組
2021年3月25日
進入6月5日以后,全縣部分農田出現絕水現象,各鄉鎮和群眾都采取了非常措施,各上水溝、上水線原有積水都已經抽干。縣水利局從16日開車給水,全縣旱情才有所緩解,但局部地塊缺水現象仍沒有得到解決,圈河、新興、二界溝、榮興等鄉鎮部分地塊供水情況依然告急。出現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們對今年的旱情認識不足,準備還不夠充分;二是今年降水少,與去年同期相比,降水量減少了60多毫米;三是上游供水斷流;四是歷史上存在的渠系遠、高、漏等客觀現象;五是供水時間集中,群眾惜水,稻田上水水層加深;六是供水秩序混亂,調水分配不夠科學,部分鄉鎮沒有顧全大局,缺乏全縣一盤棋的思想認識,造成了供水秩序的混亂的局面。面對當前嚴峻的旱情,全縣干部群眾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發揚風格、以大局為重,堅決克服各種困難,做好抗旱保苗工作。
二、積極行動,認真組織實施抗旱保苗工作
(一)提高認識,確保抗旱奪豐收。從現在開始,全縣要積極行動起來,不等不靠,動員全部力量下地進行保苗,這是當前農業工作的重點和中心工作。在上好第一班水的同時,要積極做好上下一班水的準備工作,做到能上一班是一班。各鄉鎮和相關部門要利用各種方式對旱情進行宣傳,讓群眾了解旱情,廣泛動員群眾進行抗旱。
(二)千方百計采取措施進行保苗。現在,各鄉鎮要利用7天時間把溝渠蓄滿水,要采取泵抽、人淘等各種措施把水上到田里,保證水田上好第一班水。各鄉鎮要做好村屯上水調節工作。
(三)流量分配到鄉鎮。各鄉鎮要與水利局協商,按照輕重緩急,排好上水先后順序,確定給水流量,水利部門供水一定要公平、公正,對上水特別困難的村屯或地塊要適當照顧,盡最大努力爭取不丟一畝田。
(四)進行科學調水。水利部門要科學調動給水流量,對重點地塊和經濟田應適當進行重點保護。各鄉鎮要有大局意識,上好水就要讓給其他鄉鎮,上游要多考慮下游利益。
(五)嚴肅用水紀律。每個干的啟動、分配調水多少要按照水利部門的統一安排進行,堅決杜絕搶水和偷水事件發生。各鄉鎮要嚴肅供水紀律,有困難的鄉鎮可以向水利部門提出要求,共同研究解決的辦法。
(六)做好上第二班水的準備工作。要采取抽干河道、裝滿干渠、蓄滿坑塘、看緊閘門等措施,力爭再儲備一班水。這幾天要抓緊抽水,力爭溝渠全部裝滿,為下一班水田用水做好準備。各鄉鎮要采取二次、三次循環利用水的辦法,力爭堅持到7月15日。
(七)保護好水庫現有的儲備用水。疙瘩樓、三角洲等水庫在放水之后,一定要及時進行補水,保證水庫儲水量。
(八)各鄉鎮做好抗旱應急預案。各鄉鎮要制定抗旱保苗應急預案,必要時要馬上啟動應急預案,達到抗旱奪豐收的目的。
(九)水利部門要做好對上協調工作。水利局要不間斷地與市水利局、省水利廳報告和請示,力爭上級部門多放水,延長上游供水時間,把全縣水田第一班水上滿。
(十)做好人工降雨準備工作。氣象部門要不分晝夜地觀察天氣情況,跟蹤氣象云圖變化,抓住有利時機進行人工降雨。
(十一)做好補苗工作。對田里有水而死苗的地塊要及時進行補苗,沒苗可補可采取間密補稀的辦法進行,千方百計把死苗地塊補齊。
三、做好群眾思想工作,保持農村社會穩定
一是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對群眾說明情況,講清道理,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做好群眾思想工作,讓群眾認識到目前全省地區普遍干旱缺水,把精力放在抗旱保苗工作上,不要到縣、市進行上訪,上訪并不能解決缺水問題,只有靠大家的共同努力才能解決問題。三是各鄉鎮機關干部要深入基層,與群眾一道共同進行抗旱,積極為群眾想辦法,科學安排供水,工作要做細、做實,以保持農民情緒穩定和農村社會形勢的穩定。
四、抓好當前重點工作,確保農業豐產豐收
一是抓好防汛工作。各鄉鎮要馬上進入抗洪防汛準備狀態,險工險段要進行修復加固,確保防汛工作萬無一失,全縣安全度汛。
二是做好伏季休漁工作。6月16日至9月1日是休漁期,是海蜇保護的關鍵時期,沿海鄉鎮要認真落實好海蜇資源管護方案,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大家互相配合,安排好防守人員,實施好管護措施,保證在我縣海域不出現違捕現象。
三是做好村屯環境整治工作。各鄉鎮、村屯要做好綠化美化工作,做好五級道路綠化和主街主路的綠化。
根據《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關于切實做好防汛抗洪有關工作的通知》(臨政防指發〔〕7號)要求,立足于抗大洪、搶大險、救大災,按照“以防為主、常備不懈”的防汛指導思想,我縣高度重視,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爭主動,縣水利局向各鄉鎮下發了《關于開展全縣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大檢查的通知》(鳳水發電〔〕3號),要求各鄉鎮在做好抗旱工作的同時,對轄區內的防洪工程進行全面詳細檢查,縣水利局成立的5個抗旱救災工作指導組在指導各鄉鎮抗旱救災的同時,從4月16日起到4月22日,對各鎮檢查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和抽查,全力以赴做好今年我縣防汛準備工作,確保各項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保障全縣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現將我縣汛前檢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汛前檢查情況
(一)防汛責任制落實情況
全面落實了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全方位防汛責任制。針對今年縣、鄉(鎮)人員變動情況,縣、鄉(鎮)兩級重新調整了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使防汛領導盡早明確,提前介入,力求防汛工作主動,層層分解責任,嚴格落實了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主的各項防汛責任制,將防汛工作責任制落實到防、抗、搶、救的全過程,確保每條河道、每段堤防、每座水庫、每座塘壩都有具體責任人,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位,明確了防汛的目標任務和要求,提高了防汛搶險組織指揮能力。
(二)度汛工程檢查情況
我縣已建成中型水庫1座,小(一)型水庫10座、小(二)型水庫43座、小塘壩136個,黑惠江、迎春河、順甸河、雅瑯河、老街河、南糯河、黑河等主要河流,承擔著全縣的防洪泄洪任務,防汛任務十分艱巨。特別是山區水庫大部分建于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建設先天不足,加之年久失修,存在程度不一的病險問題,防洪壓力很大。通過對迎春河、順甸河、雅瑯河、老街河、南糯河、黑河等骨干行洪河道檢查,共查出險工險段25處,總長3706米,缺口34處,涵閘17處。43座小(二)型水庫、136座塘壩存在不同程度的病險問題。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對河道行洪區內影響行洪的障礙物進行了清除,共疏挖骨干排水溝8條,長度15公里,疏浚整治中小排水溝69條。
(三)防汛物料準備和防汛隊伍組織落實情況
(來源:文秘站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要求,采取國家、集體和群眾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了物料儲備,逐一落實好品種、數量、儲存地點,運輸措施及責任人,保證運得出、送得到、用得上。今年共落實編制袋12萬條,鉛絲6噸,砂石料20萬立方米,救生衣100件,庥袋3萬條,塊石0.9萬立方米。落實防汛隊伍15支1396人,并與縣武警中隊聯合,加強軍民聯防,達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要求。
(四)城市防汛措施落實情況
全面落實了城市防洪行政首長負責制及部門責任制;進一步修訂完善了城市防洪預案;各有關部門分別制定了具體的防汛工作方案;對正在建設中的路、橋施工工程,研究制定了具體的度汛措施;各工業企業、倉儲等單位落實好供水、供電、供氣、通訊、交通等應急保障措施,保證城市度汛安全。
(五)各類防洪預案修訂完善和安全度汛措施落實情況
4月16日—22日,縣水利局抗旱救災工作指導組,對縣管的1件中型水庫、10件小(一)型水庫、在建和除險的2件小(二)型水及在建成的2座電站進行安全檢查,并對各鄉鎮的防汛檢查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各鄉鎮積極抽派工作組對轄區內的42件小(二)型水庫、136件小塘壩、4條主要河流和18處山洪災害隱患點展開了拉網式的安全檢查,完成了一庫一冊、一項一表的的填報。根據檢查情況,重新修訂完善了河道、水庫防洪預案,制定了山區水庫防洪應急預案,并對跨汛作業工程、重要交通路口和一時難以處理的險工隱患,分別制定落實了應急度汛和搶險措施,確保各個環節有人管、重點部位有人守、特殊情況有對策、危急時刻打得贏。
(六)重點水利、水電建設工地、除險加固工程安全隱患排查
我縣正在實施除險加固的水利工程主要有大壩水庫、柏木河水庫、干沙壩水庫、四十八道河水庫4件小(一)型水庫,新建硯池小(一)型水庫。這5件水庫工程縣、鄉已經全面落實了防汛責任制,度汛方案和應急搶險措施,按照在建工程的要求,管理較為規范,目前按照施工進度和防汛的要求正在加緊施工。
(七)山洪災害隱患點的排查情況
我縣地質災害隱患十分突出,共有地質災害點427個,為切實做好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和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編制了《鳳慶縣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及《鳳慶縣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同時在今年的防汛檢查中,對19個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了檢查,進一步落實了防汛責任制。
二、存在的問題及措施
(一)山區防洪壓力仍然較大
盡管近年來實施了部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水庫病險程度。但尚未從根本上解決山區水庫的病險問題,仍然是我縣防汛安全的心腹大患。對此,我們將全面制定好防汛預警、水庫搶險、群眾遷安、人員救護、財產轉移等各項應急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同時將繼續堅持不懈的實施水庫除險加固工程,一方面積極爭取國家對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專項資金,另一方面加大地方投資力度,擴大投資渠道,力爭所有水庫均達到設計防洪標準和興利標準,切實發揮山區水庫應有效益。
一、總體工作目標
*年全區防汛防旱工作要繼續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按照科學防洪、依法防洪的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地做好防汛防旱各項工作。全面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抗旱責任制,做到認識到位、領導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早準備、早部署,加大汛前檢查力度,修訂完善防汛抗旱預案,狠抓各項工作落實,把握工作主動權。總的目標要求是:遇建國以來最大洪水,保證長江堤防不決口,保證區內重要交通干線、工礦企業的防洪安全;遇設計標準內洪水,保證各類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遇超標準洪水有應急對策,把災害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遇一般干旱確保人民生活、工農業生產用水;遇特大干旱保證人民生活及重點用水需要,最大程度減輕水旱災害損失。各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要做到思想上一絲不茍,責任上一環不漏,指揮上一著不失,措施上一抓到底,確保全區安全度汛。
二、汛前準備工作
各級防汛防旱指揮部要按照“準備早、措施實、應急快”的原則,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在總結以往防汛防旱經驗的基礎上,按照全區防汛工作的要求,做好*年防汛各項準備。強化落實各項措施,扎扎實實做好以下防汛準備工作:
1、認真開展汛前檢查工作。
3月中旬開始,區防指辦公室已下發通知,要求各街道(鄉)、沿江各單位開展汛前大檢查工作。各單位已進行了一輪檢查,檢查中也發現幾處江堤護坡、丁壩被淘涮松動、下塌的情況,區防指已責成相關責任單位于5月底完成修復工作。各街道、沿江各單位要抓住汛期到來前的有限時間,再次組織人員對所屬水利工程設施進行認真檢查。今年的汛前檢查繼續實行防汛檢查負責制和全過程跟蹤,努力做到每一處工情清楚,不留盲區和死角。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1)對今年檢查發現的險工隱患,檢查是否制定了消險防案和度汛措施。是否落實行政和技術責任人。(2)對遇暴雨,易發生漫溢、淹沒的街道排水設施、鄉村河道等進行重點檢查,檢查是否采取疏通、清淤、清障和維修加固等措施,是否制定了應急預案。(3)對一些沿江及內河涵閘的運行狀況、機電設備、啟閉系統、閘身、閘門、消力池等進行祥細檢查,確保汛期正常運行。(4)通過防汛檢查,要建立險工信息資料庫,內容包括險工基本情況、度汛措施、圖片等資料。(5)各級、各單位防汛責任制制定和落實情況,各種防汛預案制定的情況。(6)檢查各單位防汛物資儲備情況,對庫存的防汛物資認真查點,查清物資器材的數量和質量,落實防汛物資保管值班責任制,制作各級防汛物資儲備分布圖、統計表、責任人等。
2、加大險工險段度汛措施的落實。
對于今年查出的險工隱患,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明確工程修復的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制定修復方案,落實施工隊伍進行修復,確保5月底前完成修復工作。對暫時不能消險的險工隱患,必須明確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制定度汛預案,汛期要密切關注、備足防汛物資、加強防守,確保安全度汛。
3、進一步落實防汛防旱責任制。要加大責任制的落實力度,各街道、沿江各單位要對防汛防旱責任制進行全方位、全過程落實。要按照國家防總印發的《各級地方政府行政首長防汛抗旱職責》,調整充實防汛防旱指揮機構,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具體責任人,落實到各類工程。
4、認真修訂完善各類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各級防辦要針對極端災害性天氣和各地防汛工作特點,對*年度的防汛防旱防臺預案及應急預案要進一步修訂完善、細化,使預案更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區防指辦公室要加強指導,督促各街道(鄉)完成防汛防旱工作預案編寫和修訂。
5、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落實好防汛搶險隊伍。防汛物資的儲備是防汛準備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沒有足夠的物資儲備,“搶險”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末。區本級及各鄉鎮、沿江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都要按照防汛責任狀的要求,認真落實物資儲備工作。由區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建立防汛物資儲備臺帳,做到心中有數,搶險時能拿得出,用得上。同時各鄉鎮、各單位要切實落實好防汛搶險三支隊伍。
6、堅持防汛防旱兩手抓,進一步做好清淤清障工作。對河道進行清淤清障是恢復和提高河道防洪、引排能力的有力措施。各鄉鎮要將河道清淤清聯工作作為防汛防旱的主要工作內容,切實抓緊抓好。堅決制止新的違法設障案件發生。根據《防洪法》、《江蘇省防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各種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內的亂墾亂種,侵占河床搭建房屋等違法行為。對河道上嚴重影響防洪、排澇的障礙物在主汛期前組織人力進行突擊清淤,確保河道引排暢通。
三、汛期工作
進入汛期(6月-9月)后,各地要全面進行組織發動,認真落實各項防汛防旱等工作措施,確保全區安全度汛。
1、區、街道(鄉)、沿江各單位要加強防汛值班,認真執行24小時防汛值班制度;明確工作重點,認真落實各項工作預案;深入一線,加強對防汛防旱工作的督查,檢查各項措施落實情況。
2、密切關注天氣、雨情、水情、災情、工情動態變化,要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系,及時了解掌握天氣、水雨情預測預報情況。根據水旱災害發生發展情況,及時與上級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增強決策科學性。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認真做好雨、水情和災害分析,提高決策的科學性、準確性,為領導正確決策、科學調度提供依據。
3、提高應急管理水平。提高對極端災害性天氣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理能力。健全應急響應機制,加強對防洪工程的巡查,落實日常巡查制度,責任到人,發現險情及時處理。沿江單位搶險隊要隨時待命。區防指要加強險情處理的技術指導。汛期要嚴格執行防汛防旱預案。按照《涵閘運行規范》及有關操作規程科學調度涵閘運行。
4、加強信息管理工作。各級、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工作制度。按照《江蘇省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及《國家防總防汛抗旱突發險情災情報告管理暫行規定》的要求,指定專人負責,通過及時報送災情險情。要規范上報程序,及時掌握突發險情、災情,并及時與有關部門核實溝通,在第一時間向上一級防指報告。
四、汛后工作
汛期結束后,要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總結。
1、認真分析汛情、災情,評估災害影響及防洪減災效益,總結本年度防汛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下年度工作要點,區防辦要在10月底前將防汛防旱工作總結上報市防指。
2、開展水利工程汛后大檢查,對汛期出現的險工險段登記造冊,制定除險加固和維修工程計劃,并付諸實施。
根據贛政辦字〔2013〕126號《關于印發贛縣創建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我鎮于2013年5月開始籌劃“***鎮應急管理示范點創建工作”,截止當前,鎮應急辦各項工作都如期開展,運行正常,現將創建工作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成立領導機構、辦事機構。
鎮黨委會議討論研究,成立了***鎮創建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工作領導小組,鎮長張繼山同志任組長;黨委組織委員吳玉梅、副鎮長曾振華、鎮綜治辦副主任劉喬森三位同志任副組長;鎮財政所所長謝江山、鎮派出所教導員謝長霖、鎮水管站站長朱開椿、鎮民政所所長曾紀福、鎮安監員彭浪平、鎮林管站站長張才亮、白鷺灣社區主任劉華七位同志任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事機構),負責創建的具體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吳玉梅兼任,具體辦事人員為彭浪平、劉華、朱長明、郭小蘭、李惠萍等同志。
二、精心謀劃,廣泛征求意見制定應急管理工作方案。
我鎮通過 “三送”干部下村組、聘請有關專家召開座談會、互聯網等多種形式征求意見,制定了符合我鎮實際情況,相對合理、完善的《***鎮創建基層應急管理示范點工作方案》,經鎮黨委會討論通過并報縣政府辦審批。
三、合理配置,切實提高應急整體能力。
為了更好地開展各項工作,領導小組精心部署,合理規劃,整合我鎮轄區公安、消防、水利、民政、安監、氣象、衛生、教育等部門在基層的應急資源,實現資源共享、隊伍聯動、裝備物資統一調配,避免條塊分割、各自為政、重復建設,切實提高應急整體能力。
四、統一調度,確保創建過程中各項工作如期推進。
自啟動創建以來,領導小組根據創建工作標準的要求,建立各項工作“倒排工期表”,全力推進組織機構建立、應急預案制定完善、建章立制、應急隊伍組建等各項工作,每月對建設進展情況進行自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并由專人負責將每月的自查情況于每月26日前報縣政府應急辦,創建工作于11月順利完成。
五、注重實效,緊密結合我鎮和諧平安鄉鎮建設工作。
1、辦公制度健全。制定了***鎮應急管理日常值班制度、辦文制度、信息報送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經費管理制度、志愿者隊伍管理制度等,制度上墻,嚴格執行,確保日常運轉正常;
2、應急預案合理。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建立了《***鎮應急管理預案(總)》和應對防汛抗旱、消防火災、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動物疫情、公共突發事件、食品安全、安全生產事故等十個應急預案,嚴格執行“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科學、合理、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強。
3、應急救援隊伍精干。資源整合以后,從鎮村干部、公安民警、城管中隊、民兵預備役、衛生院、消防中隊等部門中選調精干人員編入***鎮應急管理救援志愿者隊伍,簽訂志愿救援服務承諾書,建立救援隊伍管理制度,確保救援隊伍戰斗力。
4、廣泛開展專業培訓。自啟動應急管理創建工作以來,我鎮先后組織開展學習了消防安全培訓班、消防器材使用培訓班、地震災害理論學習培訓班和火災緊急疏散演練、地震災害緊急疏散演練等,切實提高了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素質和民眾在緊急情況下開展自救的能力。
應急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復雜、系統性的工程。為提高我鎮應急管理工作水平,2014年我鎮將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進一步規范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建設
按照縣應急辦的要求,開展相關類別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應急管理的各類專業工作機構,加強人員調配,做到機構到位、人員到位、工作到位。同時,通過整合資源、明確任務、強化職責,真正形成“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和高效運轉機制。
二、不斷健全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切實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完善工作,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預案體系。一是在完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同時,繼續加強對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督促檢查,切實做到有組織、有計劃,形成相互銜接、完整配套的應急預案體系。二是實行預案動態管理。根據我鎮的社會形勢和中心工作的變化對已制定完成的預案實行動態管理,扎實推進各類預案的組織實施和應急演練,并針對演練中出現的問題,不斷修訂和完善,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繼續加強預測預警和信息報告工作
突發事件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預警,是及時做好應急準備、有效處置突發事件、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前提。一是加大風險隱患排查力度。進一步明確風險隱患的監管主體,把風險隱患排查監管工作作為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基礎性工作切實抓緊抓好,加大對全鎮公共危險源、安全隱患、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建立各職能部門隱患排查及治理檔案,健全重大隱患公告公示、督辦整治、整改制度,努力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和降低事件發生后的影響程度。二是加強應急值守和信息報告工作。切實落實各有關部門的應急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明確任務主體,強化責任意識,堅持日常應急值守,認真做好信息的查詢、研判、跟蹤和匯總工作,并及時預警信息,確保突發事件信息得到及時、準確上報和妥善處置。
四、大力推進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堅持“專群結合”的原則,按照“一專多能、一隊多用”的要求,充分發揮城管中隊、公安民警、民兵預備役、鎮村干部在應急管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繼續加強各類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建設,改善技術裝備,強化培訓演練,確保在緊急狀態下能拉得出,打得贏,并建立應急救援專家隊伍信息庫,充分發揮專家學者的專業特長和技術優勢,形成統一高效、上下聯動、協調一致、保障有力的應急救援體系。
五、努力建立健全應急保障長效機制
按照合理布局、資源共享的原則,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對我鎮現有專業救援隊伍的裝備進行補充、完善,重點裝備骨干應急救援隊伍。同時,加大財政資金投入力度,儲備必需的防災救災應急物資,規劃建設必要的應急公共設施和備用系統,保證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有力開展。
六、深入開展應急科普宣教工作
進一步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宣傳力度,多層次、多角度進行應急管理科普宣傳教育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采取多種形式推進“平安鄉鎮”創建工作,切實提高應急能力。同時,深入開展應急預案和安全知識學習培訓,大力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使群眾了解和掌握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確方法,提高居民應急管理綜合素質,從而全面提升我鎮應急管理工作綜合水平。
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縣應急辦的關心指導下,我鎮應急管理工作將更上一個臺階,為實現“實力、宜居、平安、生態”新***的打下堅實基礎。
二、防汛工作準備情況
(一)市委、市政府對防汛抗旱工作非常重視
從思想準備、方案預案準備、組織準備、隊伍準備和工程準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入手,提前安排部署,提前檢查督促,及時調度決策,確保了自進入主汛期以來,全市各項防汛抗旱準備工作基本到位,在省、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的多次檢查中得到充分肯定。
4月10日,水利局在Xx水電站召開市直水管單位負責人會,同他們簽訂《Xx市市直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崗位責任狀》。4月13日Xx市主管農業的副市長、水利局局長參加了Xx市防汛抗旱工作會議,聽取了Xx市市長Xx同志就當前防汛抗旱的工作報告和意見: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二要進一步明確防汛責任;三要進一步突出工作重點;四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晚上8點,又在市政府召開了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和各鄉鎮(辦事處)主要負責人會議,會議由副市長、總指揮長Xx主持,主要分析了當前防汛抗旱形勢,要統一思想,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完善防汛抗旱體系,進一步部署防汛抗旱的工作。市委常委Xx、市人民武裝部長Xx在3月17日和4月8日召開的全市民兵預備役工作會議和民兵整組工作專題會議上對防汛抗洪搶險隊伍建設作了總體安排,要求組建77人的防汛搶險民兵舟橋應急分隊,并于4月10日—4月15日組織8人赴Xx市參加了Xx市軍分區和Xx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共同組織的舟橋分隊骨干集訓,提高了抗洪搶險實戰能力;于6月上旬再次組織我市舟橋分隊隊員到Xx鎮Xx河段開展為期一周的水上打撈、救生實戰演練,進一步加強舟橋分隊執行抗洪搶險救災的綜合水平。
(二)防汛責任措施比較明確
三是實行了比較嚴格的防汛抗旱責任追究制。從防汛準備工作開始,我們就按照責任制的要求,對沒有盡到責任的,該批評的批評,該警告的警告,該處罰的處罰,該追究刑事責任的追究刑事責任。在防汛保安中,我們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時刻關注群眾的安危,時刻保護群眾的利益,時刻依靠群眾的力量,同廣大群眾一道艱苦奮斗,嚴防死守,堅持落實好防汛責任人的責任,最大限度確保全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三、后段防汛工作的打算
前段我市防汛工作基本確保了安全平穩度汛。后段防汛工作的打算是:認識再提高,目標再明確,責任再落實,全力以赴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繼續奪取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新勝利。
(一)強化防汛抗災意識,確保防汛安全
防汛抗災事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事關社會穩定。因此,要強化防汛抗災意識,確保防汛安全之弦不放松,各級各部門要做好防汛抗災工作思想動員和發動準備,提高廣大干部群眾防大汛、抗大災、抗多災的思想認識。一是要樹立職能意識,把防汛工作擺到水利工作的首要位置,增強做好防汛工作的責任感;二是要樹立安全意識,把安全度汛作為防汛工作的首要目標,確保汛期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三是要樹立責任意識,把防汛責任落到實處。要繼續貫徹落實Xx書記強調的防汛工作重在“五防”:即一是重在防麻痹大意。進入主汛期后,就要繃緊防汛這根弦。防汛工作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怎么重視、怎么高看都不為過,必須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災的思想,嚴陣以待做好防汛工作。二是重在防準備不足。有備才能無患。一定要在險工險段、防汛器材及防汛配套工程幾個方面作好充分的準備。三是重在防盲目決策。要做到科學決策、科學調度、科學指揮、科學搶險。要重視氣象、水文等專家在預測和決策的作用,要結合全國、全省的信息分析,結合中長期預報,對降水時長、水位高度都要綜合分析。在調度方面,上游和下游,水庫和河流,防汛和抗旱之間都要統籌兼顧;指揮一定要按照防汛應急預案來進行,建立嚴密的指揮系統。各有關方面要認真學習、熟悉預案,明確各自職責,加強演練,指揮部對成員單位履職情況要進行督查,防止打亂仗;搶險方面也要制定和執行科學的搶險預案、細致、周全地考慮各方面可能出現的情況。四是重在防責任缺失。一定要建立嚴密的責任制,將之落實到水庫、山塘、地質災害頻發地區及尾沙壩。從工作層面上講,責任要落實到防汛方案、應急預案、物資器材準備;從組織領導上講,責任要落實到人,落實到領導、部門單位、技術人員、搶險隊伍。五是重在防紀律松弛。防汛面前無特殊,防汛出事不放過。災害面前,紀律高于一切。
(二)明確防汛目標,抓好方案預案執行
今年我市防汛抗災的總體目標是: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把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堅持“防重于搶”的方針,堅持發揮抗洪救災精神,堅持科學抗災、團結抗災。明確在設計標準洪水內,確保不潰一堤一壩;遇特大山洪災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堅持杜絕群死群傷;最大程度降低洪水給人民財產安全造成的損失。市委、市政府要求各部門各鄉鎮各街道辦事處必須明確防汛工作的目標,確保防汛安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1、堅決執行度汛方案,分類調度運用確保上型號水庫安全度汛
水利局在防汛檢查和督查的基礎上制訂了上型號水庫度汛方案,主要分三種情形運用:一是正常運用的水庫;二是帶病控制運用的水庫;三是病險控制運用的水庫。對這三種類型的水庫工程,我們著重強調三條:一是要嚴格執行正常運用指標中的水位和水量,嚴禁超高超蓄。二是對帶病帶險水庫要安排落實人員進行汛期監測,及時上報運用情況。三是要按市防指下達的物資儲備計劃落實好防汛物資。
2、堅決執行防洪預案,切實做好山洪地質災害防御工作
我市有三種類型的安全隱患客觀存在,時刻危及防汛安全。一是小型水利工程存在的隱患多;二是山洪地質災害危險地段較多,多年來被Xx市列入重點預警防治的有4處影響1107人的村民安全,包括Xx鄉雙音村五斗丘的滑坡危及47人安全,Xx鎮沙水村李家組的滑坡危及50人安全,Xx鎮觀音村地面陷塌危及780人安全,鹽湖鎮鹽興村街地裂縫地面沉降危及300人安全;三是我市因特大暴雨造成洪水圍困危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地方多,Xx沿岸的Xx、Xx、Xx、Xx,Xx水沿岸的Xx、Xx、Xx、Xx、Xx等地都存在安全隱患。針對這些隱患的存在,我們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患于未然,扎實做好防汛檢查工作。要落實每處山洪易發區和洪水圍困處的防洪責任人員,做到一名鄉鎮領導、一名村組干部、一名水管技術人員負責組織領導。
(三)強化防汛責任,抓好責任落實
防汛保安全,責任重于泰山。落實防汛責任,嚴格防汛紀律,確保各項防汛措施落實到位。
1、繼續落實防汛責任制,科學分解防汛保安責任
一是認真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今年我市繼續推行市級領導負責中小型水庫防洪安全工作聯系點,將所有在職市級領導分配聯系到各鄉鎮(辦事處)的小型水庫,同時明確了3-5個市直機關或企事業單位為配合單位。各鄉鎮(辦事處)要參照市里作法,將鄉鎮(辦事處)領導負責聯系各村及小型水庫防汛安全的責任形成書面材料,以正式文件印發,明確上型號水庫和山洪地質災害的防御責任人。
二是認真落實防汛技術責任制。市水利局、市工程管理單位和鄉鎮(辦事處)水管站是防汛技術負責的歸口部門,所有上型號水庫工程、有防汛任務的村組、地段都要明確分工有水管人員負責技術和組織聯絡工作。
三是認真落實工程管理和防守責任制。村組干部、工程管理負責人、承包負責人對每處工程要明確防汛工程管護責任。
基層應急隊伍是我國應急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防范和應對突發事件的重要力量。為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進一步加強基層應急隊伍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
(一)基本原則。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著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和社會參與程度;堅持立足實際、按需發展,兼顧縣鄉級政府財力和人力,充分依托現有資源,避免重復建設;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逐步加強和完善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形成規模適度、管理規范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
(二)建設目標。通過三年左右的努力,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基本建成,重點領域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得到全面加強;鄉鎮、街道、企業等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救援隊伍普遍建立,應急志愿服務進一步規范,基本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專兼并存、優勢互補、保障有力的基層應急隊伍體系,應急救援能力基本滿足本區域和重點領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需要,為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維護全縣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強基層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一)全面建設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以公安消防、森林武警、礦山救護中隊及其他優勢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為依托,建立“一專多能”的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在相關突發事件發生后,立即開展救援處置工作。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除承擔消防工作以外,同時承擔綜合性應急救援任務,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生產安全事故,恐怖襲擊、群眾遇險等社會安全事件的搶險救援任務,同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物災害、礦山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的搶險救援工作。根據本行政區域特點和需要,制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方案,細化隊伍職責,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加強與專業隊伍互動演練,提高隊伍綜合應急能力。
(二)深入推進鄉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各鄉鎮要充分發揮民兵、預備役人員、保安員、基層警務人員、醫務人員等有相關救援專業知識和經驗人員的作用,在防范和應對氣象災害、水旱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生產安全事故、環境突發事件、等方面發揮就近優勢,在相關應急指揮機構組織下開展先期處置,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參與搶險救災、人員轉移安置、維護社會秩序,配合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做好各項保障,協助有關方面做好善后處置、物資發放等工作。同時發揮信息員作用,發現突發事件苗頭及時報告,協助做好預警信息傳遞、災情收集上報、災情評估等工作,參與有關單位組織的隱患排查整改。各鄉鎮要加強隊伍的建設和管理,嚴明組織紀律,經常性地開展應急培訓,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
三、完善基層專業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要在全面加強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同時,組織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重點加強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加強基層防汛抗旱隊伍組建工作。經常發生水旱災害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農技人員、村民和相關人員參加,組建鄉鎮防汛抗旱隊伍。防汛抗旱重點區域和重要地段的村委會,要組織本村村民和屬地相關人員參加,組建村防汛抗旱隊伍。基層防汛抗旱隊伍要在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統一組織下,開展有關培訓和演練工作,做好汛期巡堤查險和險情處置,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充分發揮社會各方面作用,合理儲備防汛抗旱物資,建立高效便捷的物資、裝備調用機制。
(二)深入推進森林消防隊伍建設。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本單位職工、社會相關人員建立森林消防隊伍。各有關方面要加強森林撲火裝備配套,開展防撲火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要建立基層森林消防隊伍與公安消防、預備役部隊、武警部隊和森林消防力量的聯動機制,滿足防撲火工作需要。
(三)加強氣象災害、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建設。氣象部門要組織村干部和有經驗的相關人員組建氣象災害應急隊伍,主要任務是接收和傳達預警信息,收集并向相關方面報告災害性天氣實況和災情,做好強降雨、大風、冰雹、雷電等極端天氣防范的科普知識宣傳工作,參與本社區、村鎮氣象災害防御方案的制訂以及應急處置和調查評估等工作。地質災害應急隊伍的主要任務是參與各類地質災害的群防群控,開展防范知識宣傳,隱患和災情等信息報告,組織遇險人員轉移,參與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和應急處置等工作。容易受氣象、地質災害影響的鄉村、企業、學校等基層組織單位,要在氣象、地質部門的組織下,明確參與應急隊伍的人員及其職責,定期開展相關知識培訓。
(四)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煤礦和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依法建立由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應急救援隊伍。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小型企業,除建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外,還應當與鄰近建有專業救援隊伍的企業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聯合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隊伍在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平時開展或協助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資質認定管理。礦山、危險化學品單位屬地鄉鎮要組織建立隊伍調運機制,組織隊伍參加社會化應急救援。
(五)推進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建設。縣級電力、供水、排水、燃氣、交通、市容環境部門要組織本行業懂技術和有救援經驗的職工,分別組建公用事業保障應急隊伍,承擔相關領域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任務。重要基礎設施運營單位要組建本單位運營保障應急隊伍。要充分發揮設計、施工和運行維護人員在應急搶險中的作用,配備應急搶修的必要機具、運輸車輛和搶險救災物資,加強人員培訓,提高安全防護、應急搶修和交通運輸保障能力。
(六)強化衛生應急隊伍建設。縣衛生局要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特點,依托現有醫療衛生機構,組建衛生應急隊伍,配備必要的醫療救治和現場處置設備,承擔傳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和其他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以及相應的培訓、演練任務。
(七)加強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建設。建立由獸醫、衛生、公安、工商、質檢和林業行政管理人員,動物防疫和野生動物保護工作人員,有關專家等組成的動物疫情應急隊伍,具體承擔家禽和野生動物疫情的監測、控制和撲滅任務。要保持隊伍的相對穩定,定期進行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同時加強應急監測和應急處置所需的設施設備建設及疫苗、藥品、試劑和防護用品等物資儲備,提高隊伍應急能力。
四、完善基層應急隊伍管理體制機制和保障制度
(一)進一步明確組織領導責任。縣政府是推進基層應急隊伍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對縣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進行規劃,確定鄉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數量和規模。各有關部門要強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并加強指導,加強對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督促檢查。公安、國土資源、交通、水利、林業、氣象、安監、環保、電力、通信、規劃建設、衛生、農牧等有關部門要明確推進本行業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的具體措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指導推進基層應急隊伍組建工作。
(二)完善基層應急隊伍運行機制。各基層應急隊伍組成人員平時在各自單位工作,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集結到位,在當地政府或應急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基層應急管理機構安排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要切實加強基層綜合隊伍、專業隊伍和志愿者隊伍之間的協調配合,建立健全相關應急預案,完善工作制度,實現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同時,建立健全基層應急隊伍與其他各類應急隊伍及裝備統一調度、快速運送、合理調配、密切協作的工作機制,經常性地組織各類隊伍開展聯合培訓和演練,形成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合力。
(三)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工作。通過多種渠道,努力提高基層應急隊伍的社會化程度。充分發揮街道、鄉鎮等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隊伍體系,加強知識培訓。鼓勵現有各類志愿者組織在工作范圍內充實和加強應急志愿服務內容,為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應急志愿服務提供渠道。有關專業應急管理部門要發揮各自優勢,把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納入應急救援隊伍。
(四)加大基層應急隊伍經費保障力度。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和有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與工作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按照政府補助、組建單位自籌、社會捐贈相結合等方式,建立基層應急救援隊伍經費渠道。
(五)完善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相關政策。認真研究解決基層應急隊伍工作中的實際困難,落實基層應急救援隊員醫療、工傷、撫恤,以及應急車輛執行應急救援任務時的免交過路費等政策措施。對在應急管理、應急隊伍建設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開展基層應急隊伍建設示范工作,推動基層應急管理水平不斷提高。
五、強化監督檢查
今天,縣委、政府決定召開抗旱救災動員大會,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全省抗旱救災動員大會精神,總結前階段抗旱救災工作,分析當前嚴峻的旱情,進一步安排部署當前的抗旱救災,下最大的決心,盡最大的努力,舉全縣之力,堅決打贏抗旱救災促春耕保民生攻堅戰,確保圓滿實現今年的各項目標任務,推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下面,我講兩點意見。
一、肯定成績,認清形勢,切實增強抗旱救災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旱災發生后,縣委、政府高度重視,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會議和文件精神,及時派出檢查組分赴各鄉鎮檢查抗旱救災,召開抗旱救災緊急電話會議,下發緊急通知,對抗旱救災和森林防火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體要求。多次召集有關部門研究當前旱災形勢和應對措施。加強了災情上報,積極爭取上級抗旱救災資金。全省抗旱救災動員大會后,迅速召開縣委常委會再次專題研究當前抗旱救災,成立了抗旱救災領導組,再次派出了以縣級領導任組長的工作組負責督促指導各鄉鎮抗旱救災工作。
各鄉鎮、有關部門加強了抗旱救災的組織領導,實行了災情日報制和24小時值班制,派出了工作組深入村、組組織抗旱救災,積極發動群眾開展生產自救。進一步修訂、完善了抗旱應急預案,制定了抗旱救災計劃。水務部門做好了供需水平衡分析,加強了水源調度,嚴格執行供水計劃;加快了水毀工程、引蕎調水工程建設進度。林業部門加強了森林防火工作。民政、財政部門及時下發了救災救濟資金和物資。氣象部門加強了氣象監測和降雨彈等物資的儲備,作好了人工增雨的各項準備。各級各部門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狠抓落實,抗旱救災取得初步成效。
雖然前階段抗旱救災工作在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目前,旱情還在持續加重,災情正在迅速蔓延,抗旱救災形勢依然嚴峻。
以上的地區洋芋種植、高二半山的地膜玉米和江邊河谷有灌溉條件的地區大春作物可按節令種植,但如果旱情持續加重,保苗問題將受到嚴重影響;海拔1500—1800米的二半山地區的大春作物將難以按節令播種。
面對范圍之廣、程度之深、損失之重、歷時之久的旱災形勢,各級各部門務必引起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這場旱災對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影響的嚴重性、長期性和全局性,切實提高抗旱救災工作的緊迫感、責任感和使命感,把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全民動員、緊急行動、密切配合,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實的作風,全力投入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攻堅戰;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扎扎實
實做好抗旱救災的各項工作。
二、舉全縣之力,堅決打贏抗旱救災攻堅戰
當前,我縣的抗旱救災工作已進入關鍵時期,縣政府決定,正式啟動抗旱應急預案特大干旱(ⅰ級)應急響應。全縣上下務必按照縣委、政府的統一部署,突出工作重點,采取超常規措施,全力做好抗大旱、保民生、促春耕各項工作。千方百計確保城鄉居民飲水安全、確保大春作物按節令播種、確保小春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確保群眾生活有保障。
(一)緊急行動,保障人畜飲水。
保證受災群眾日常生活用水及大牲畜的飲水,是當前抗旱救災工作的當務之急和著力解決的首要任務。各級各部門要始終把解決人畜飲水放在抗旱救災工作的第一位,統籌做好用水計劃,制定科學合理的供用水應急方案。一要著力解決好農村人畜飲水問題。各鄉鎮要進一步對轄區內農民飲水問題進行徹底排查,一旦出現農民飲水困難,要立即采取一切措施加以解決。必要時,必須組織機關站所干部職工、村干部和農民采取引水、拉水、背水、挑水等方式解決農村人畜飲水問題。二要認真解決好鄉鎮集鎮供水問題。各鄉鎮要加強集鎮供水設施的管理維護,確保供水暢通。同時,要準備備用水源,一旦現有水源出現問題,確保能夠立即啟用備用水源。三要盡快解決好縣城供水問題。縣水務局要加快引蕎調水工程建設進度,必須在3月20日前投入使用,保證運行通暢,徹底解決目前縣城供水緊張的問題。同時,各鄉鎮、水務部門要根據實際,在確保城鄉居民飲水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滿足農業生產、工業生產和重點行業等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二)突出重點,抓好春耕備耕。
抓好春耕備耕,關系到全縣糧食安全、農民增收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各鄉鎮、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采取有效措施,在強化抗旱力保小春生產的同時,堅持突出糧煙,兼顧蔗、桑、菜的思路,著重抓好春耕備耕工作。有泉水和蓄水水源的地方,要動員農民,采取引水、提水、拉水,甚至背水等形式進行抗旱,必須確保按節令種得下,作物能成活。無泉水和蓄水水源的地方,必須創造條件,即使從金沙江、牛欄江、以及縣境內的其他河流拉水,也必須確保糧食作物種植、烤煙移栽、甘蔗種植,以及蠶桑、蔬菜灌溉。同時,要大力推廣“保濕劑”、“旱地龍”等抗旱技術,增強農作物抗旱能力,提高科學抗旱水平。有關部門要認真抓好農資儲備調運工作,保證春耕生產正常進行。
(三)認真負責,保障群眾生活。
解決好受災群眾的生活困難和問題是抓好抗旱救災的重要內容。各鄉鎮、縣民政局要及時組織工作組深入災區,對災區群眾生活狀況進行全面調查,動態掌握受旱范圍和受災程度,以及群眾的庫存口糧、收入支出、口糧缺口等基本情況,確保救助工作的準確性和效果。要突出抓好五保戶、殘疾人、孤兒、特困優撫對象和因病因災致貧的缺糧、缺錢、缺勞力農戶的救濟工作,真正把有限的資金和物資用在確實不靠救濟就難以生活的困難群眾身上,確保這些特殊群體的基本生活有保障。要加大宣傳力度,積極爭取上級對我縣抗旱救災的最大投入,同時,做好募捐工作,多方籌措抗旱救災資金,為抗旱救災提供資金保障。
要全面落實好支農惠農資金,及時發放救災款物,千方百計解決受災群眾生活困難。
(四)高度戒備,加強森林防火。
持續的旱情,農事用火和高危火險雙高峰期重疊,極易發生森林火災。各級各部門要堅持把抗旱救災與森林防火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高度重視森林防火工作,突出重點,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務必確保不發生大的森林火災。一要高度重視。各鄉鎮、有關部門要堅決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對森林防火工作再分析、再安排、再落實。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親自部署落實,并明確分管領導具體抓,做到鄉鎮、村、組層層有具體人員抓防火,確保各項防火工作的順利開展,藥山自然保護區周邊鄉鎮要按照轄區負責制的要求,與保護區管理局共同抓好藥山自然保護區的森林防火,必須確保藥山自然保護區不發生森林火災。二要加強巡查。各鄉鎮、縣林業局、藥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要加強護林員的管理,增強巡山、守卡、護林的力量,對重點火險區及部位加強巡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會后,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和人武部要及時研究方案,盡快把應急分隊人員充實到重點林區巡山護林。三要加強宣傳。各鄉鎮,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標語、廣播、電視、宣傳單等多種形式,在涉林旅游區、主要入山道口、公路沿線等關鍵部位加強森林防火宣傳。要組織村民收看森林火災典型案例,切實增強農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和森林防火的自覺性、主動性。四要管住火源。各鄉鎮、林業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火源管理,要堅決管住在林區燒烤食物、吸煙、烤火以及上墳燒紙、燒香、燃放煙花爆竹等非生產性火源。要進一步加強生產用火的監管,嚴禁火種入山,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巡山護林員、瞭望監測員要加大火情巡查、監測的范圍和密度,強化守山責任,加大巡山力度。要落實專人對重點部位進行看管,切實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防止祭祀、游玩人員失火引發森林火災。五要作好撲火準備。各鄉鎮、有關單位要加強撲火隊伍的訓練,提高撲火技能,
儲備好撲火器具和物資,嚴陣以待,確保一旦出現火情,能迅速有效地處置,及時安全組織撲滅。
(五)加強領導,嚴肅工作紀律。
各級各部門要按照縣委、政府的總體安排部署,對當前嚴峻的干旱形勢和今后的發展態勢保持清醒的認識,徹底消除僥幸麻痹心理,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政治敏銳性,切實加強抗旱救災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奪取抗旱救災工作的全面勝利。縣委、政府已成立了抗旱救災領導組,負責全縣抗旱救災工作的組織領導,各鄉鎮也必須組建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切實加強抗旱救災工作的領導。各級各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部署,靠前指揮,要組織干部職工深入抗旱救災第一線,及時了解旱情災情,與農民一道投入到抗旱保春耕、抗旱保生產、抗旱保民生的工作中去,想農民之所想,急農民之所急,解農民之所難,辦農民之所需,切實幫
助災區農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同時,要結合當前旱情形勢,制定相應對策,積極做好抗大旱、防大災的準備。
縣委、政府派出的抗旱救災工作組,要切實履行職責,指導并參與鄉鎮抗旱救災,對所負責的鄉鎮,從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到促進措施落實、問題解決的全過程,實行包干負責制。對發現的困難問題,要及時與鄉鎮研究解決,確實無法解決的,要及時向縣委、政府匯報。工作組要長期駐鄉鎮開展工作,無特殊情況不得準假,必須做到抗災不結束,工作組不撤出。縣四套班子領導在“兩會”結束后要迅速深入掛鉤鄉鎮、深入一線檢查指導鄉鎮抗旱救災,協調解決抗旱救災中的各種困難和問題。縣直掛鉤部門必須明確一名領導負責,在3月10日前帶隊深入掛鉤村抓好抗旱救災,完成不低于100畝的糧食生產樣板建設任務,必須做到掛鉤村人畜飲水困難不解決、大春作物種植不完成、抗旱救災工作不結束,工作組不撤出。抗旱救災期間,各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必須堅守崗位,原則上不準請假,確有特殊情況的,必須向田書記和我請假。縣委、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查,對救災措施不力、延誤時機,影響抗旱救災的,縣委、政府將嚴肅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六)眾志成城,形成抗災合力。
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自身職能,按照一切服從災區,一切服從抗旱的要求,從財力、物力、技術指導等方面,全力幫民解憂、為民排難,積極主動開展抗旱救災工作,共同構筑抗旱救災的堅固防線。縣農業局要組織技術力量深入災區一線指導抗旱救災;同時,做好種子、農膜等物資供應,確保及時投入生產。水務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千方百計擴大有效灌溉面積,不斷增強農業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要儲備好抗旱物資,做好應急準備,確保抗旱需要。物資供應部門要組織好農用物資,做到數量充足、供應及時、質量可靠、價格合理;供電部門要負責做好電站電網的正常運行,保證抗旱用電、生產用電和生活用電;財政部門要及時籌措、撥付抗旱經費;電信公司要確保通信暢通,優先傳遞抗旱信息;民政部門要管好用好救災資金和物資,及時發放到受災群眾;金融部門要根據當前抗旱實際,擴大支農信貸規模,及時投放農戶春耕用種、用肥和抗旱用具等小額貸款;氣象部門要加強人工增雨作業點的管理,做好人工增雨的各項準備工作,適時開展人工增雨作業,緩解旱情;其他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能職責,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積極配合做好抗旱救災各項工作。
為了做好2020年全鎮防汛工作,落實防汛措施,消除汛期安全隱患,確保我鎮安全度汛,結合省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下發有關文件精神,我鎮提早在全鎮開展汛前安全隱患排查(自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精心組織,認真抓好隱患排查。
根據省氣象部門預測,2020年汛期氣候狀況總體偏差,澇重于旱,為了切實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突出汛前安全隱患排查(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各村要強化領導,精心部署,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扎實認真的對本轄區度汛安全隱患開展一次拉網式的摸底排查,及時堵塞漏洞,彌補不足,把各種安全隱患消除在汛前。
二、突出重點,明確責任,切實落實各項度汛措施。
各村要結合本轄區的防汛工作的實際,突出重點,有針對性的開展汛前安全排查,全面落實各項度汛措施。
(一)河道隱患排查。
1、檢查河道防洪搶險預案是否科學完善、可操作性強,防、搶、撤措施是否落實。
2、檢查防汛物資是否儲備到位;通訊聯絡是否暢通。
3、檢查河道行洪區內有無阻水、有無礙洪建筑物;有無筑埂打埝、堆積垃圾、棄碴、廢料等侵占行洪區域,造成束窄河道、抬高河道水位現象。
(二)北塬地裂排查。
1、檢查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到位。
2、檢查監測預警措施是否落實。
3、危險地段的居民是否搬遷。
4、檢查防汛物資是否儲備到位。
(三)全鎮中小學校舍檢查。
1、檢查危漏校舍是否造冊登記,有無防汛應急預案,各項應急措施是否落實。
2、危漏校舍師生是否撤離搬遷,是否落實責任到人。
3、檢查防汛物資是否儲備到位。
(四)對轄區內河道、危房危窯、村組排水等隱患的全面檢查。
1、根據河長制制度,沿X河四村(溝而上、席楊、團莊、陰郭)對各自轄區內的河道進行汛前排查。
(1)檢查沿河作業人員是否造冊登記,撤離預案是否進行交底。
(2)檢查防汛預案宣傳落實情況,檢查“防、搶、撤”措施到位情況。
(3)檢查清灘任務是否落實責任到人。
2、檢查各村防洪搶險預案是否完善。
3、檢查轄區內危房危窯是否造冊登記,應急安置方案是否落實。
4、檢查防汛工作的安排部署是否落實,村、組干部包地域、包河段、包重點滑坡地裂的防汛包干責任制是否落實。
5、檢查本轄區各級排水設施是否暢通,斷面是否滿足排水要求。
6、檢查防汛通訊聯絡是否暢通,是否落實責任到人。
7、檢查防汛物資是否儲備到位。
三、建立排查責任制,提高排查效果,確保不走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