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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質量驗收
本工程已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進行了竣工驗收條件具備、驗收合格,并在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進行備案(江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清單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內,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電等設施發生質量問題按表1規定的范圍和期限進行保修,并承擔所需費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在保修內)
保修項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墻面、滲水漏水。三年
2、廚房、地下室、廁浴間滲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縫、起砂。一年
4、內墻抹灰起皮、空鼓、瓷磚脫落、外墻粉刷自動脫落。一年
因住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管線位置和不正當裝修而造成的質量問題,本公司不承擔保修責任;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他用戶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5、門窗、壁廚開關不良、縫隙過大或過小。一年
6、衛生間、廚房地面積水。一年
7、各種通水管道、截門漏水、通氣孔或煙道不通。六個月
8、電氣箱、盤和線路設備給排水管道設備工程質量。六個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
10、國家對住宅工程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
三、保修處理
我們自收到客戶保修要求后,本著“急用戶之所急”的態度,對影響使用的項目隨報隨修,其它項目在三日內與用戶商定時間保證按期完成。
對緊急問題可組織搶修。
對因氣候等因素無法在10日內徹底保修者,先進行保證生活條件的措施性處理,一旦具備條件,立即組織處理,并向客戶說明解釋清楚。
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經市有關專業主管部門鑒定,屬危險房屋的將予以退還和調換,并由本公司(單位)承擔有關的鑒定費用。
住宅竣工后,在規定使用年限內正常使用情況下,經市有關專業主管部門鑒定,屬危險房屋的將予以退還或調換。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單通知入住日期開始計算。
五、保修范圍內的問題
對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損害,對購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當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在保修范圍內。
六、其它
對超過規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圍者,在力所能及條件下,可進行維修服務,按規定收取成本費和較優惠的人工費。
七、監督投訴
凡有關工程人員對保修工作推脫、拖拉、敷衍處理,不負責任、為難用戶者,客戶可向物業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訴。
投訴電話:________
投訴部門:________
八、物業管理
因住戶使用不當或擅自改動結構、設備管線位置和不正當裝修而造成的質量問題,本公司不承擔保修責任;造成房屋質量受損或其他用戶損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
在保修期內,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電等設施發生質量問題按表1規定的范圍和期限進行保修,并承擔所需費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在保修內)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時,請客戶直接與該物業管理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________
本著對住戶負責、對社會負責的原則,本公司(單位)對提供銷售(配售)的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結構、部件、設施、配套維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質量保證和承諾:
聯系人:________
辦公地點:________
工程質量承諾書(一)
本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愿承接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裝修工程。
本人自愿向深圳市網安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納裝修合同款_______________的10%__________________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如果業主對本人的施工不滿意,并向網安居公司出具書面文件,本人自原服從網安居公司的安排,將保證金________________無條件賠償給業主,并接受業主終止合同的處罰。
網安居公司只作本人與________________裝修合同的見證人,并負責保管工程質量保證金,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本人全部承擔,施工工地及施工人員的安全又由本人負全部責任。
特此保證
此保證書一式三份、業主、網安居及本人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工程質量承諾書(二)
一、質量驗收
本工程已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進行了竣工驗收條件具備、驗收合格,并在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進行備案(江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清單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內,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電等設施發生質量問題按表1規定的范圍和期限進行保修,并承擔所需費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在保修內) 保修項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墻面、滲水漏水。三年
2、廚房、地下室、廁浴間滲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縫、起砂。一年
4、內墻抹灰起皮、空鼓、瓷磚脫落、外墻粉刷自動脫落。一年
5、門窗、壁廚開關不良、縫隙過大或過小。一年
6、衛生間、廚房地面積水。一年
7、各種通水管道、截門漏水、通氣孔或煙道不通。六個月
8、電氣箱、盤和線路設備給排水管道設備工程質量。六個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 10、國家對住宅工程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
三、保修處理
我們自收到客戶保修要求后,本著“急用戶之所急”的態度,對影響使用的項目隨報隨修,其它項目在三日內與用戶商定時間保證按期完成。 對緊急問題可組織搶修。
對因氣候等因素無法在10日內徹底保修者,先進行保證生活條件的措施性處理,一旦具備條件,立即組織處理,并向客戶說明解釋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單通知入住日期開始計算。
五、保修范圍內的問題
對因自然災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損害,對購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當而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在保修范圍內。
六、其它
對超過規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圍者,在力所能及條件下,可進行維修服務,按規定收取成本費和較優惠的人工費。
七、監督投訴
凡有關工程人員對保修工作推脫、拖拉、敷衍處理,不負責任、為難用戶者,客戶可向物業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訴。
投訴電話:××××投訴部門:×××
八、物業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時,請客戶直接與該物業管理公司聯系。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辦公地點:×××
九、公司為各業主建立維修臺帳,如需查詢維修記錄請到物業公司工程部。
工程質量承諾書(三)
本公司對貴單位建設的 外墻真石漆工程作出如下承諾:
1、保質期承諾:
本公司提供高品質產品和高標準施工及服務,能確保本工程真石漆的質、色保持期達 年以上。施工工期在貴方規定合理天數內完成(除人類不可抗拒天氣因素外),配合土建一起完成工作量。質量確保優良,爭創“ ”。
2、質量保障:
原材料控制
所有原材料都按分供方實行定點供應,每批進廠原材料都嚴格檢驗。
生產控制
采用真石漆專用生產設備嚴格控制生產工藝進行批量生產,并保證產品質量及時供貨。
色差控制
因真石漆采用天然砂進行配色,為確保每批次間盡量少的色差,本公司采用國內最大容量的真石漆專用生產設備,每次可生產5—6噸,以確保每個立面的顏色一致性。
質量保證
本公司生產的外墻真石漆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時,經雙方共同協商確認,(必要時可參考留存封樣,共同確定委托第三方法定認證機構進行確認后)由本公司負責承擔用戶的經濟損失(產品合格證及出廠檢驗報告隨供料提供)。
3、施工質量保證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裝飾工程驗收規范》及其它有關國家標準實行全面質量監控。
嚴格工序質量把關,掌握底漆、真石漆、面漆噴涂時間間隔,干燥程度及單位面積的噴涂量,嚴格按外墻真石漆的耗漆量噴涂,可從此工段結束時的面積大小,用漆量多少來推算進行監控。
噴涂質量要求,同一涂層色調一致,不得漏涂、透底、厚薄色澤均勻,不得沾污,接縫處不應出現明顯噴涂接痕,紋理真實、套色噴涂分布均勻。
施工過程中,密切與業主及施工隊伍加強聯系,派技術人員進行施工隊監督及輔導,及時反饋各方面施工要求及信息,確保施工保質按期地完成。
甲方和監理公司須派專人,不定期,不定地點對下面的施工隊進行過程監控。
嚴密組織,規范管理,確保涂裝工程達到優良工程要求。
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網條例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市地下管網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保障地下管網的有序建設和安全運行,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城市規劃區內地下管網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及其信息檔案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城市地下管網,包括城市地下管線和綜合管廊。
本條例所稱地下管線是指城市地面以下用于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交通信號、工業等用途的管線及其附屬設施。
本條例所稱綜合管廊,是指實施統一規劃、設計、施工和維護,建于城市地面以下用于容納多種公共設施管線的地下通道及其附屬設施。
第四條 城市地下管網規劃、建設和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統籌建設、信息共享、動態監管、安全運行、落實責任的原則。
城市地下管網的建設應當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保工程質量。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全省城市地下管網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及其信息檔案管理等活動的指導監督工作。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成立城市地下管網領導協調機構,確定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城市地下管網的統一管理工作。
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交通信號、工業等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城市地下管線的相關管理工作。
第六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城市地面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將城市地下管網建設改造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地下管網信息綜合管理工作,安排必要的資金建設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并確保其有效運行。
第七條 城市地下管線產權單位和由政府投資建設的城市地下管線管理使用單位(以下統稱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負責所屬城市地下管線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確保管線安全運行。
第八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支持城市地下管網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設備,提高城市地下管網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 規劃
第九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城市地下管線專項規劃。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城市地下管網綜合規劃,提出地下管線、綜合管廊控制要求。
城市地下管網綜合規劃和地下管線專項規劃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條 編制城市地下管網綜合規劃,應當根據城市規劃確定的人口規模、用地布局、產業布局、行業發展等需求設計相應容量的管線,并與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道路交通、人防等規劃相銜接。
第十一條 各類城市地下管線的布局、敷設應當符合城市地下管網綜合規劃、地下管線專項規劃和有關技術標準、規范的要求。
在中心城區不得規劃新建生產經營性危險化學品輸送管線;在其他地區規劃新建的危險化學品輸送管線,不得在穿越其他城市地下管線時形成密閉空間,且距離應當滿足有關技術標準、規范要求。
第十二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建設應當符合城市地下管網綜合規劃和地下管線專項規劃,并履行規劃審批手續。
建設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城市地下管線,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與城市道路同步建設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應當與道路建設工程一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市地下管線工程占用尚未形成的城市道路或者城市道路以外用地的,應當依據城市地下管網綜合規劃,并征得土地權屬單位同意后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第十三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查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取得該施工地段地下管線現狀資料。
無城市地下管線現狀資料或者不能確認城市地下管線準確位置的區域,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探測查明地下管線分布情況,并將探測查明的地下管線資料報送所在地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所在地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抄告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和城建檔案管理部門。
第十四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放線,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建設單位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竣工測量,形成準確的竣工測量數據文件和工程測量圖等資料,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規劃核實。
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未按規劃建設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不得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遷移、變更城市地下管線。確需遷移、變更的,應當經所在地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
第三章 管線建設
第十七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地下管網綜合規劃和地下管線專項規劃,提出城市地下管線年度建設計劃,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遵循地下管線建設服從城市道路建設的原則,兼顧地下管線運行需求,編制城市道路和城市地下管線年度建設計劃,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八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批準的城市道路和城市地下管線年度建設計劃組織建設。
城市地下管線建設改造應當與城市道路建設改造同步實施。城市道路范圍外的地下管線分別納入相關項目建設計劃,配套建設。
第十九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施工掘路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道路挖掘。對不能與城市道路建設改造同步實施的城市地下管線建設改造工程,開展有計劃的道路挖掘許可審批,控制道路挖掘規模和施工時間,減少對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影響。
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道路交付后五年內,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內,不得因敷設城市地下管線挖掘道路。因特殊情況需要挖掘的,應當報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告。
超出前款規定年限,需要挖掘道路敷設城市地下管線的,建設單位應當制定道路挖掘計劃,納入城市地下管線年度建設計劃。
第二十條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已規劃的城市地下管線需要橫穿道路但不具備建設條件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通知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按照規劃要求為地下管線預埋橫穿道路的管道。
隨同城市道路建設的各類地下管線工程,應當按照城市規劃要求,預留支管或者接口至城市道路規劃紅線一米范圍以外。
第二十一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建設單位應當按規定向有關部門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施工許可手續;與道路同步建設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可以委托道路建設單位與道路建設工程一并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和施工許可手續。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涉及公路、鐵路、軌道交通、河道、航道、綠地、文物、人民防空工程和軍用設施等,或者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建設單位應當征求相關主管部門和單位的意見,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涉及許可或者審批事項的,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二條 城市道路與地下管線同步建設時,道路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統籌協調道路工程和地下管線工程的施工,合理安排地下管線的建設工期;
(二)向城市道路建設的設計、施工單位提供完整的城市地下管線現狀資料;
(三)事先通知相關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做好施工過程中現場管線的監護工作;
(四)督促和檢查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單位在管線覆土前完成測量工作;
(五)負責本單位實施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竣工檔案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
第二十三條 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向城市地下管線的設計、施工單位提供完整的城市地下管線設施現狀資料;
(二)城市地下管線與城市道路同步施工時,服從道路建設單位安排的合理工期;
(三)城市地下管線單獨施工時,事先通知相關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做好施工現場城市地下管線設施的監護工作;
(四)委托并督促工程測量單位在城市地下管線覆土前完成測量工作;
(五)負責本單位實施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資料的收集和歸檔工作。
第二十四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核實建設單位提供的城市地下管線現狀資料;
(二)按照經審查通過的施工圖以及有關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公示城市地下管線工程項目信息,設置城市地下管線警示標志;
(三)需要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工,減少對城市道路交通的影響,需要占用人行通道的,合理設置臨時通道,保證行人安全通行;
(四)在施工中發現原有城市地下管線位置不準確或者不明管線時,及時向地下管線建設單位報告;
(五)在施工中對其他地下管線或者市政、綠化、人民防空、文物及其他建筑物、構筑物等可能造成影響的,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六)因施工損壞有關設施的,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停工,并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搶修,不得擅自掩埋或者進行臨時處理后回填,發生的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七)負責本單位實施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竣工檔案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并向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提供。
第二十五條 城市地下管線應當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在管線本體上附注相關標識。敷設非金屬管線的地下管線工程應當同步布設管線示蹤線及電子標簽。
敷設燃氣、熱力、高壓電纜等高危地下管線、以非開挖方式敷設地下管線或者位于道路用地紅線范圍及其建筑控制區內的地下管線,應當在地面設置相應安全警示標識,并采取防護措施。
第二十六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施工過程中,因場地條件或者地下空間占用等原因,需要變動地下管線平面位置、標高和規格的,應當按照原審批程序辦理變更手續后,方可組織施工。
第二十七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竣工驗收。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建設單位應當自城市地下管線工程驗收合格后十五日內,依法向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施工許可部門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六個月內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材料。
第二十八條 因公共利益確需遷移、改建城市地下管線的,建設單位應當與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協商實施方案,依法辦理相關手續。涉及城市道路的,應當與道路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同步施工。
第二十九條 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需要廢棄地下管線的,應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并將廢棄的城市地下管線予以拆除。無法拆除的,應當將管道及其井室封填。
對權屬不明的廢棄城市地下管線,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公告,公告時間不少于十五日。公告期滿后仍無法確定權屬單位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組織拆除或者封填。拆除或者封填費用由本級財政解決。
第四章 綜合管廊建設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規劃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地下空間利用規劃,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推進綜合管廊建設。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可以采用政府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以及企業投資等多種形式,鼓勵引導企業、社會力量等投資建設、維護和經營綜合管廊。
第三十一條 城市規劃建設新區應當同步規劃和建設綜合管廊;城市成片改造舊區、重要地段和管線密集區以及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主干道路,應當同步規劃和建設綜合管廊。不具備條件的,應當為綜合管廊預留規劃通道。
城市成片改造舊區或者新建、改建、擴建城市主干道路配套的管線,進入綜合管廊投入運行后,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當在三十日內拆除原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十二條 綜合管廊規劃區內的管線規劃,應當與綜合管廊建設規劃相銜接。
綜合管廊的規劃設計應當充分考慮區域開發與改造時公用設施容量的需要,為管廊內管線的新建、改建、擴建預留足夠空間容量,并兼顧人民防空的需要。
第三十三條 綜合管廊的建成區域,凡已在綜合管廊中預留管線位置的,不得在綜合管廊以外另行安排管線位置。
綜合管廊的建成區域,除有以下情況外,不得批準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挖掘道路建設管線:
(一)因技術要求不符,無法納入地下綜合管廊的管線;
(二)綜合管廊與外部用戶的連接管線。
第三十四條 綜合管廊的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和省內有關技術標準、規范,確保各類市政公用管線安全、有序、高效、節能地建設和運行。
綜合管廊實行有償使用制度。進入綜合管廊的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可以通過租賃或者購買等方式取得綜合管廊使用權,合理分攤綜合管廊的建設運營維護費用。
第三十五條 綜合管廊應當集中管理、統一維護,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確保進入綜合管廊的地下管線安全運行。
綜合管廊維護管理單位負責綜合管廊內共用設施設備養護和維修,建立工程維修檔案,保證設施設備正常運轉,配合和協助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的巡查、養護和維修。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負責入廊各管線的設施維護。
第五章 運行和維護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地下管網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編制城市地下管網安全應急處置綜合預案。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及其權屬單位,應當制定本行業安全應急處置預案,并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
第三十七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及其權屬單位應當定期開展城市地下管線的隱患排查,對城市地下管線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和危險源,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及其權屬單位設立統一的專線服務平臺,接受單位和個人對城市地下管線或者附屬設施損壞、缺失以及存在安全隱患的舉報。
第三十八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及其權屬單位,應當重點改造使用年限超過五十年、材質落后和漏損嚴重的供水、排水管線。對存在事故隱患的地下管線進行維修、更換和升級改造,推進城市電網、通信網架空線入地改造工程。
第三十九條 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對所屬城市地下管線的安全運行負責,具體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程設置安全技術防范設施及警示標志,定期進行運行狀態評估;
(二)建立日常巡查和維護制度,依法制止危害地下管線安全的違法行為,對城市地下管線或者附屬設施損壞、缺失進行及時修復更新;
(三)對輸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以及可能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地下管線進行重點監測,保證其安全運行;
(四)建立監督舉報制度,及時核實和處理舉報;
(五)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六)根據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地下管線事故搶修;
(七)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管線信息檔案制度。
第四十條 城市地下管線出現故障、險情等突發事件時,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和權屬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可以先行破路搶修,并同時通知市政公用工程主管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二十四小時內按照規定補辦批準手續,相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搶修完工后,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市政公用工程主管部門,由市政公用工程主管部門及時恢復道路原狀,保障道路通行,所需費用由破路的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承擔。
第四十一條 城市地下管線安全保護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壓占地下管線或者附屬設施進行建設;
(二)損毀、占用或者擅自移動地下管線;
(三)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毀地下管線的安全警示標志;
(四)堆放、排放、傾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
(五)擅自接駁地下管線;
(六)其他危及地下管線安全、妨礙地下管線正常使用的行為。
第六章 信息檔案管理
第四十二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的收集、儲備和更新工作,及時將地下管線的普查資料、竣工資料、補測補繪資料錄入系統,實現城市地下管網信息動態管理。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組織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城市地下管線專項普查,按照相關技術規程進行探測、補測,掌握城市地下管線規模大小、位置關系、功能屬性、產權歸屬、運行年限等基本情況,并納入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城市地下管線普查成果在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個月內,納入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
第四十三條 城市地下管網的信息管理應當堅持標準統一、互聯互通、資源整合,遵守信息安全和保密的有關規定。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建設智慧城市的目標和要求,規劃、建設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整合地下管網信息采集、監控和數據應用服務等多種功能,實現對城市地下管網的數字化、智能化管理和服務。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城市地下管網信息數據的相關技術標準和信息共享目錄清單。
第四十四條 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當建立所屬地下管線專業管理信息系統,并按照規定與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對接,做到信息即時交換、共建共享、動態更新。
第四十五條 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現不明或未建檔城市地下管線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報告。
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查明不明城市地下管線的性質、權屬,責令權屬單位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進行測量。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當及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和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報送測量數據。
第四十六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城市地下管線檔案監督管理。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對接收的城市地下管線檔案應當及時登記、整理,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完好無損。
新建城市地下管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應當在三個月內,分別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和城建檔案管理部門報送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
城市地下管線遷移、變更、廢棄之日起三十日內,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應當將地下管線工程檔案修改、補充到本單位的地下管線設施專業圖上,并將修改后的專業圖及其有關檔案分別報送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和城建檔案管理部門。
第四十七條 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單位和權屬單位,移交的地下管線工程檔案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管理情況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監督、指導和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做好城市地下管網工作。對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責任。
第四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城市地下管網監督檢查制度,依法檢查城市地下管網規劃、建設、運行維護、保障措施及其信息管理情況。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城市地下管線權屬部門的管理,及時糾正和處理違法行為。
第五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向社會公布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和通信地址。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投訴、舉報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不依法建設、維護地下管線等行為。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接到投訴、舉報后,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得拖延或者推諉。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應當予以保密,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一條 設區的市、縣(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及時編制城市地下管網綜合規劃、地下管線專項規劃的;
(二)未按照規定辦理相關許可、審批和竣工驗收備案的;
(三)未按照批準的城市道路和城市地下管線年度建設計劃組織建設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城市地下管線專項普查以及建立城市地下管線應急協調機制和隱患排查制度的;
(五)對未經規劃條件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要求的建設工程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
(六)發現違法行為或接到舉報后不予調查處理的;
(七)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建設單位在城市地下管線工程覆土前未按照規定進行竣工測量的,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
(二)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擅自遷移、變更城市地下管線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未按照規劃要求為城市地下管線預埋橫穿道路的管道、預留支管或者接口的,處預埋管道、預留支管或者接口工程造價四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施工單位未按照審查通過的施工圖以及有關技術規范和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的,處工程合同價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罰款;
(二)施工單位在施工中發現原有地下管線埋設的位置不明或者不準確時,未及時報告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施工單位在施工中可能對其他建筑和設施造成影響,未停止施工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未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敷設地下管線、設立警示標識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在管線進入綜合管廊運行后,未按規定拆除原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廢棄地下管線未向城鄉規劃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未按照規定予以拆除封填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城市地下管線安全保護范圍內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一萬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對單位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壓占地下管線或者附屬設施進行建設的;
(二)損毀、占用或者擅自移動地下管線的;
(三)堆放、排放、傾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質的;
(四)擅自接駁地下管線的;
(五)其他嚴重危害城市地下管線安全、妨礙地下管線正常使用的行為。
第五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擅自移動、覆蓋、涂改、拆除、損毀地下管線的安全警示標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線行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恢復原狀。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城市地下管線建設單位、權屬單位未按照規定報送測量資料、移交有關檔案,以及移交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地下管網綜合管理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五十七條 城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不履行維護職責,造成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危害公共安全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較大的鎮規劃區內地下管網的規劃、建設、運行維護及其信息檔案管理適用本條例。其他建制鎮參照本條例的規定執行。
軍用地下管線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五十九條 本條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城市地下管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提出,我國計劃用20xx年左右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線體系,使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水平能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應急防災能力大幅提升。
根據指導意見,我國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工作的目標任務還包括:20xx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建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編制完成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力爭用5年時間,完成城市地下老舊管網改造,將管網漏失率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顯著降低管網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發生。
城市地下管線是指城市范圍內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管線及其附屬設施,是保障城市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和生命線。
近年來,各地由地下管網問題引發的城市內澇、道路塌陷、管線爆裂等事故呈高發態勢。由于不掌握地下管線的基本信息,城市道路屢屢開膛破肚,不少城市出現群眾反映強烈的馬路拉鏈。
隨著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城市地下管線的數量和規模越來越大,構成狀況越來越復雜。地下管線到底是什么樣,目前看,恐怕沒有哪個城市能完全說清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副司長劉賀明說。
一、充分認清進一步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重要性、緊迫性,明確目標,突出重點
1、近幾年來,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監察等部門的支持和配合下,持續開展了整頓規范建筑市場和建設工程項目執法監察工作,使建筑市場秩序有了一定好轉,建筑市場開始逐步走上依法管理的軌道。但是,建筑市場秩序混亂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有些方面的問題還相當嚴重。
建筑市場秩序的混亂,不僅嚴重危及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影響投資效益的發揮,而且腐蝕了干部隊伍,敗壞了社會風氣。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定要從保證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的高度,深刻認識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的重要意義,增強做好這項工作的政治責任心和緊迫感,把進一步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作為實踐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工作來抓緊抓好。
2、要通過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加強制度建設,加大監管力度,努力解決一些危害性大、社會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使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法制意識明顯增強;規避招標、招投標弄虛作假以及轉包、違法分包和惡性壓價等問題得到有效整治;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和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狀況得到基本扭轉;違法設置建筑市場障礙的地區封鎖問題得到基本解決;違法案件特別是大案要案得到清查,有關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受到嚴懲。
從*年起,所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范圍內的新開工的工程項目,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到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全部實行招標,必須進行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全部公開招標,經依法批準的勘察、設計可以實行邀請招標,可以組織概念設計招標;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不得排斥或限制符合條件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參加投標;必須報送審查的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批準的一律不得使用;必須監理的工程項目,全部選用符合資質條件的監理單位實行監理;必須辦理施工許可的工程項目,全部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必須進行政府質量、安全監督的工程項目,全部實行質量、安全監督;必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工程項目,全部實施竣工驗收備案。
3、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必須標本兼治,既要加強制度建設,深化建設體制改革,又要突出重點,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項治理,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
今年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重點是:依法查處規避招標和在招投標活動中弄虛作假的問題;依法打擊勘察、設計、施工單位轉包、違法分包和監理單位轉讓監理業務,以及無證、越級承接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務包括掛靠、賣圖簽等問題;依法查處違反法定建設程序的問題;依法查處不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偷工減料等問題。
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要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范圍內的在建工程進行全面檢查,特別要加強對建筑裝飾裝修和城鄉結合部、開發區、縣以下地區包括村莊和集鎮農民自建三層以上住宅、農村學校以及其他工程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
二、嚴格執行法定建設程序,嚴肅依法查處違反法定建設程序的行為。
1、所有工程都必須嚴格執行法定的建設程序。要認真落實項目法人責任制,明確建設單位(即項目法人)為該工程項目的第一責任人,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建設承擔法定責任。在工程建設中不執行法定建設程序,應當首先追究建設單位的責任。
監理單位發現所監理的工程項目違反法定建設程序時,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反映;對于建設單位或者承包單位拒不改正的,應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依法給予違法單位行政處罰。
2、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制度,未經審查批準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一律不得使用。對于經審查發現的問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法責令設計單位修改,凡不進行修改或者經修改后仍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對于施工圖設計文件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格而擅自施工的,要責令建設單位改正,并依法追究其責任。其他建設工程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辦法,建設部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抓緊制定。已具備條件的部門和地方,可以盡快開展審查工作。
凡未開展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工作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當在*年6月底前確立機構并開展這項工作;對于逾期不開展工作的,建設部將予以通報批評。
3、嚴格執行施工許可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切實把好工程的開工和交付使用兩道關口。除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應批準開工報告的工程外,所有工程都必須依法實行施工許可管理。對于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實行招標或者公開招標、不報送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不辦理質量安全監督、不依法委托監理的工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對于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的,必須依法作出嚴肅處罰。要認真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凡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責令停止使用,并重新組織竣工驗收。
三、加大監管力度,切實解決規避招標和招投標弄虛作假的問題。
1、要依法規范建設單位的招標行為。凡不適宜公開招標的國家重點項目或者地方重點項目,必須經依法批準后,方可進行邀請招標。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不得違法進行議標。
建設單位應當依法組織招標活動。對于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的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確定中標單位之日起15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對其招標投標活動的合法性進行嚴格審查,發現有違法行為的,要依法作出嚴厲處罰。
2、要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場,加強管理,規范運行,充分發揮有形建筑市場解決規避招標、招投標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作用。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項目中,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包括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除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鐵路、公路、水利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外,原則上都應當進入有形建筑市場進行招標投標活動,由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相關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或共同監督。依法必須進行勘察、設計、監理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有條件的也應當進入有形建筑市場,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招標投標和監督管理。
各地的工程招標投標監管機構與有形建筑市場、工程招標機構必須實行機構分設、職能分離,不能搞"兩塊牌子、一套班子"。這項工作應當在*年底前完成。有形建筑市場可以經批準收取服務性費用,原則上應當實行按宗收費,可以根據工作量確定合理收費幅度,并將經批準的收費標準予以公示。
3、各地要認真貫徹國務院即將頒發的《關于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的規定》,徹底清理并廢除各種帶有地方保護和行業壟斷內容的規定,嚴禁設置市場障礙,違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參加工程投標。
4、大力推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制度。凡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不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應當委托招標機構辦理招標事宜。對于委托招標的工程有規避招標或招投標弄虛作假行為的,除依法追究建設單位的責任外,還要依法嚴肅追究招標機構的責任。
5、強化工程合同管理,嚴禁搞"陰陽合同"。凡建設單位與中標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或者建設單位與中標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必須責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罰。
建設單位不得迫使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以低于成本價的價格競標,不得違反國家關于勘察、設計、監理取費標準的規定強簽合同。對于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要責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罰。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依法及時撥付工程款項。對于建設單位逾期不付款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86條的規定執行。對于已竣工驗收的工程,建設單位未按照合同約定結清工程價款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其擬新開工的工程應視作建設資金不落實,不予頒發施工許可證。
四、完善制度,強化監督,綜合治理轉包、違法分包等問題。
1、勘察、設計、施工單位一律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所承攬的工程,監理單位一律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建立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備案制度,組織制定工程合同及分包合同系列范本。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以及勘察、設計、施工總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后,均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或分包合同報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于不進行合同或分包合同備案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予以公開通報,并在資質年檢中作為不良行為給予記錄;發現有違法行為的,要責令改正,依法進行查處。
2、拓展有形建筑市場的服務功能。到*年底,直轄市、省會城市原則上都應當在有形建筑市場設立專業分包、勞務分包的分市場,分包工程和分包企業的信息,為總包分包雙方和政府規范分包活動提供服務。工程項目多、建設規模大的其他城市也應當逐步設立。
3、加強對施工企業項目經理及其項目管理班子的管理。每個項目經理原則上不得同時負責兩個以上工程項目的管理。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施工現場組織檢查,發現有轉包或者違法分包行為的,不僅要對承包單位、分包單位依法作出嚴厲處罰,而且要對項目經理予以降級直至吊銷資格證書。
分包工程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對于建設單位不依法履行分包管理,或者與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串通,允許其轉包、違法分包或者轉讓監理業務,甚至強行指定轉包、違法分包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給予公開通報,并會同有關部門對該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嚴肅處理。
五、改革和完善企業資質管理辦法,建立嚴格的建筑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
1、目前,建筑市場供求關系嚴重失衡,勘察、設計、施工的生產能力明顯過剩,是引發建筑市場過度競爭,導致市場秩序混亂、企業效益低下、工程質量不高的基礎性原因。要按照建設部新頒布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和《關于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單位資質換證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頒發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和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的通知》要求,從*年7月起,用一年左右的時間,進行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資質的重新核定就位,調控規模,優化結構,推動企業的改組和改造,逐步形成勘察設計綜合類、行業類、專項類以及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分)包、勞務分包三個序列的行業結構,扶優扶強發展一批實力雄厚的大企業和企業集團,提高其產業集中度和國際國內市場的競爭力,促進中小勘察設計單位和施工企業向"專、精、特"方向發展。同時,要修訂《建設工程勘察和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和《建設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規定》,加強對工程勘察、設計、監理單位資質的規范管理。
2、強化建筑市場的準入和清出制度。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單位,必須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相應的工程建設活動,嚴厲打擊無證、越級或者掛靠承接工程業務的行為。要依法將建筑裝飾裝修的設計、施工單位全部納入資質管理的軌道。
對于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年檢和晉級審批,要把是否有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列為審查的重要條件之一。凡有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或者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除依法作出嚴厲處罰外,在資質年檢時要按照規定列為結論不合格,重新核定資質等級;新核定的資質等級應當低于原資質等級,達不到最低資質等級標準的,取消資質。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降低資質等級處罰的行為,年檢中不再重復追究。
六、認真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
1、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程質量工作的重點,是組織好學習、宣傳和貫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及《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要監督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依法落實各自的質量責任和義務,加強對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要加強對建筑裝飾裝修特別是住宅裝飾裝修工程質量的監督,重點是依法監督在裝修工程中不得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對于涉及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必須在施工前委托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在裝修過程中,施工企業要嚴格控制粉塵、污染物、噪聲、振動等對居民區和城市環境的污染及危害的規定。凡違反這些規定的,要依法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出嚴厲處罰。
2、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切實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指導和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增加安全防范設施的投入,搞好機具設備維修,努力消除事故隱患。對于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的,不僅要依法嚴肅查處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還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的規定,追究有關領導和主管人員的行政責任。
七、建立行政審批的行政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建筑市場執法隊伍的建設。
1、建設部將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精神,抓緊研究制訂實施細則,對企業資質、執業資格、施工許可等行政審批,建立起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要加快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對于沒有法律、法規依據或者依靠市場機制自身能夠解決的行政審批,要堅決予以廢止;對于依法需要保留的行政審批,要做到程序公開、手續簡便,并按照審批權力與責任掛鉤的原則,建立嚴格的對審批機構和審批人的失職追究制度。
2、要加大對建筑市場的監管力度,既依法對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又要加大對中標后工程實施全過程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做到違法必究、執法必嚴。
要抓好建筑市場監督執法隊伍的建設,提高隊伍素質和執法水平,并盡快解決其編制、經費和必要的裝備等。為保證監督執法的公正性,建筑市場監督執法機構應當逐步納入行政編制序列或由財政全額撥款。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廉政教育,健全規章制度,嚴格執法程序,嚴肅執法紀律,對于執法犯法或的人員要堅決清除出執法隊伍。
3、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要與懲治腐敗相結合。對于領導干部違反規定干預或者插手工程發包承包以及其他建筑市場違法違紀案件,特別是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幕后的腐敗案件,不論涉及到什么單位、什么人,都要堅決排除一切阻力和干擾,配合監察等部門一查到底,依法懲處,決不姑息。要嚴肅追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失職瀆職的行政責任,嚴厲查處、徇私枉法,包庇縱容建筑市場違法犯罪活動的腐敗分子。
4、上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下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執法情況的指導和監督檢查,在發現下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執法不力或者執法有誤時,可以發出《執法建議書》,要求其改正。
八、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狠抓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工作的落實。
1、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都應當成立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領導小組,按照國務院的總體部署和建設部的工作安排,研究制訂本地區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方案,將整頓規范的任務逐級分解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明確各級、各環節、各崗位的責任,并檢查督促落實。對于工作遲遲不能有效開展的,要嚴肅追究主管部門和主管人員的責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進一步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具體組織方案,于*年5月底前抄送建設部整頓規范建筑市場領導小組辦公室(該辦公室設在部建筑管理司)。
2、今年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工作,大體可分為兩個階段:
(1)*年4月到6月,為宣傳動員和自查自糾階段。所有在建工程的建設單位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等單位,都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對于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一律要在*年6月底前自行改正,并向當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自查自糾情況的書面報告。對于逾期拒不報送自查自糾報告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并將其列為組織抽查的重點;在組織抽查時,如果發現有隱匿不報或者*年6月底以后發生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依法從重從嚴作出處理。
(2)*年7月到12月,為組織抽查和聯合檢查階段。在普遍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組織抽查(地級以上城市的抽查率不低于20%,省、自治區的抽查率不低于10%),并于9月底前向建設部報送組織抽查及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情況的書面報告。建設部將在今年第四季度會同有關部門,聯合組織到有關省市進行重點檢查。
3、建立查處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月報制度。從今年6月份開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按月將查處招標投標、承包活動違法違規行為和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不執行強制性標準的情況(詳見附表),上報建設部整頓規范建筑市場領導小組辦公室。
4、整頓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要同加強日常管理緊密結合,善于抓住案例、剖析案例,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建章建制,努力提高建筑市場和工程建設的管理水平。要注意發現典型和總結經驗,及時組織交流和推廣,指導和推動面上的工作。
5、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利用電視、廣播、報刊、信息網絡等媒體,對建筑市場違法違規問題和大案要案的查處予以公開曝光,形成強大的輿論監督聲勢。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都要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健全投訴、舉報的受理和查處制度。對于群眾的投訴和舉報不進行認真核實、處理的,要嚴肅追究有關當事人和主管領導者的責任。
6、要高度重視運用計算機及網絡技術,加強對工程建設和建筑市場主體的監督管理。凡未實現計算機聯網的省、自治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抓緊制訂計劃,采取措施,以各有形建筑市場的計算機管理系統為基礎,盡快形成全省(自治區)聯網,并于*年底前與"中國工程建設和建筑業信息網"聯網。
一、新井建設期間的管理
(一)始終把安全放在礦井建設的首位
新井建設期間安全管理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建設單位和施工項目部之間是一種平等的合同關系,各自對自己的上級負責,并對本單位隸屬的行政部門負責;二是建設單位與施工項目部、施工項目部與施工項目部之間均是一種合同契約關系,無行政隸屬關系;三是圍繞項目建設這個中心,建設單位在安全管理上具有綜合管理協調職能;四是建設單位、各施工項目部接受工程所在地區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監察管理,同時各施工項目部又接受其本部所在地區的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監察管理。抓好基建階段安全生產必須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逐步完善該公司內部安全管理體制,明確分工,職責清晰,逐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總經理是礦井建設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者;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對其分管的安全范圍負責,對總經理負責;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分管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負責;部室人員對自己業務范圍內的安全負責,對本部門負責人負責。逐步完善各級領導和員工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并將有關內容匯編成冊,人手1份,使每個員工都知道自己的職責和義務,做到了分工明確,職責清晰,管理有序,考核有據。
2、逐步完善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體制。嚴格招標制度,避免安全管理水平低下的施工隊伍承包工程。每一項單位工程在招標時,該公司都組織對擬投標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等級、安全保障體系和安全工作業績進行考察,凡資質級別不夠、安全管理體系不健全,以及近3年發生過重大事故或受到上級通報批評、警告者,不準參與投標。評標時,將安全管理組織和安全技術措施作為評審的主要內容,適當增大分值,優勝劣汰。同時明確建設、施工雙方的安全責任。由于建設、施工雙方沒有行政隸屬關系,在安全管理上存在著職責范圍不清和管理扯皮現象。為此,根據招標文件規定,中標單位在與該公司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將安全管理作為專項內容,明確雙方的職責。
3、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管理體制的正常運行。保證礦井安全管理體制正常運行的關鍵,是切實抓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幾年來,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1)堅持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制度。每月末,由該公司總經理負責召開,由各部門、監理單位、質監站負責人和各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區隊長參加的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傳達貫徹國家的安全指示、指令和上級安全會議精神,聽取各方匯報,檢查落實安全措施執行情況,研究制訂下一步的安全計劃和措施。做到以工程建設為中心,安全為先導,全面管理,總體推進。
(2)堅持安全大檢查制度。每周由該公司安全監察部門組織技術、機電、監理單位、質監站和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不安全穩患,嚴格按照有關原則進行整改處理,有效地防止了各類事故的發生。
(3)開展工程施工安全評比活動,獎優罰劣,激發施工單位搞好安全施工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加大安全監督檢查力度,消除事故隱患。針對目前煤礦用工現狀(施工人員中70%~80%是農民輪換工,其文化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較差),在工程施工中,深入開展規范施工操作、干標準活教育,加大安全監督檢查力度。經該公司與施工單位共同商議,制定了一系列內部處罰條例,特別是在礦井“一通三防”等重大安全問題方面,加大安全教育和經濟處罰力度,從而使違規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5)全方位,多層次管理。設計單位在工程設計的同時,考慮安全施工需要。建設單位從領導到員工在抓工程管理的同時,把安全管理放在首位。監理單位在實施“三控”、“兩管”、“一協調”的同時,把安全監管作為一項主要工作職責。質量監督單位在行使質量監督權的同時,不忽視安全生產。施工單位在組織生產時,從項目經理到各區隊、班組,實行誰抓工程誰管安全,誰負責施工誰負責安全,誰執行操作誰保證安全的管理模式。
(6)堅持原則,正確處理安全與質量、進度、效益三者之間的關系。礦井建設過程中,狠抓安全生產,始終堅持不安全不生產、事故隱患不排除不生產、措施不落實不生產的“三不生產”原則,寧可不要進度,也要保證安全,有效地防止了各類事故的發生,保證了施工安全。
(7)強化安全培訓,樹立以人為本的安全管理觀念。為提高施工人員的技術素質和安全意識,按照《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狠抓安全教育培訓。要求項目經理必須持“雙證”上崗,未經安全技術培訓的人員一律不準參與工程施工,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同時公司聘請安全專家到現場進行授課培訓,派專人到安全管理先進單位進行考察學習。通過強化培訓,使施工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安全意識有了很大的提高,逐步形成了人人懂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為安全的良好局面,給安全生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始終把嚴格基建程序貫穿建設全過程
新井建設作為集團公司資源儲備的“先頭兵”,承擔著集團由大變強跨越式發展的重任,任務光榮而艱巨,完成新井建設也是每位創業者無上的榮譽。一是堅持規范建井。按照集團公司要求,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實行“三嚴格”、“六落實”制度,確保工程質量。嚴格審批程序。從項目工程的批準立項手續到項目建議書、可研報告和礦井及選煤廠初步設計等各個階段,均由具有甲級資質煤炭工業部濟南設計研究院編制。礦井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工程安全設施設計等建設性報告均由國家有關部門審批。嚴格施工程序。所有單項、單位工程均辦理了開工報告和質量委托手續,開工前均已組織設計、監理、施工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完善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同時,我們對所有承包單位的資質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堅決杜絕無證、違規和不具備條件的承包單位承接工程,對所有的合同均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標準文本,并經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查通過。嚴格檢查驗收程序。按照加強過程控制,嚴格檢查驗收的原則,嚴格執行“旬檢查、月驗收”制度,加強工程現場檢測檢查,通過嚴格的檢查驗收,保證了工程質量,降低工程建設成本。落實項目負責人制度。礦井從開工建設以來,就明確了項目負責制,項目第一負責人對礦井建設負總責,同時配齊各專業管理人員,保證人員數量和質量,健全了各項管理制度,明確了工程創優目標。落實工程招投標制。對主要工程施工隊伍、設備、監理單位的確定,全部采用招投標方式,嚴把施工企業資質關,降低工程造價,杜絕無證或越級施工工程,從源頭上把住質量關。通過招標選擇了中煤五處、中煤三十一處、中煤七十一處、中煤特鑿公司、兗礦新陸公司等一批全國煤炭行業知名施工企業,為礦井攻克技術難題,保證工程質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時通過工程招投標方式,為新巨龍公司節省了大量建設資金。落實工程建設監理制。礦井擇優選擇了濟南煤炭設計研究院工程建設監理公司作為總監理單位,對特殊專業工程又選擇了北京煤炭研究院監理公司、平頂山中平監理公司進行監理,同時為加強對監理公司的管理,專門制定了《礦井監理管理辦法》,明確對監理的考核獎懲,并嚴格落實兌現。充分發揮監理公司作用,在施工現場嚴把工程質量關,重要工程、關鍵部位24小時旁站監理,提高了工程質量。落實工程管理合同制。礦井建設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合同的簽訂,均采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的標準合同文本并參照有關法律、法規,經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查通過,并統一編號管理。工程建設過程中,建設、監理、施工各方嚴格按照合同辦事,認真維護合同的嚴肅性,確保了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落實工程項目抵押金制和會戰制。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利用網絡計劃技術對工程項目進行編排,找出關鍵線路,確定重點工程,制定工程形象管理目標,明確相關責任人,制定考核辦法,交納風險抵押金。工程竣工驗收后,嚴格按文件考核兌現。在關鍵性工程上,及時組織工程會戰活動,制定活動內容、目標、聯責人、考核辦法,并嚴格考核兌現。落實生產平衡會制度。利用每周一、三、五召開所有監理、施工單位項目經理參加的生產平衡會,及時平衡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安全、質量、進度等問題,按計劃組織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務,并及時組織落實集團公司月度平衡會會議紀要精神,保證了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
二是堅持質量建井。加強工程技術資料管理、強化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做到“一工程一檔案”,圖紙完整、資料規范、歸檔及時。從工程原材料入手,加強工程原材料、構配件管理,特別是關鍵部位和環節管理,確保工程質量。目前已經竣工工程優良率達到77%,其中獲得省優單位工程25項,整個礦井項目,計劃明年申報魯班獎。
三是堅持綠色建井。礦井設計之初,我們就確定了礦井建設要遵循“環保與礦井建設同步,礦井建設與生態建設統一,礦區發展與區域發展融合”的思路。選煤廠原煤不落地,洗煤采用閉環工藝,實現污水零排放;規劃了高科技含量的污水處理廠,通過混凝、澄清、過濾、消毒相結合的工藝凈化方法,使水質達到生產、生活用水標準;生活污水規劃采用生物接觸氧化工藝處理后達標排放;對采煤塌陷區進行預先處理的研究,計劃通過實施景觀重建和土地復墾相結合的綜合治理,建成當地較有特色的自然景區,打造開放式農、林、漁、游相結合的特色農業經濟鏈條,實現采煤塌陷區的生態和諧和經濟發展;實施煤矸石充填新技術,以矸換煤,在減少地面沉降的同時,減少矸石對地面環境的污染。
(三)始終把科技創新作為礦井發展不竭動力。新巨龍公司礦井建設歷程,就是一個攻堅克難、科技創新的過程,從建井初期的“四個世界第一”,到如今技術創新、小改小革、現代化管理成果、科技論文獎、qc小組成果、科技專利等科技成果層出不窮,都印證了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建井以來,我們圍繞災害治理、節能減排等關鍵技術難題,堅持自主創新和人才培養相結合,形成了開闊的產學研聯合體系。一是加強高等院校與企業合作攻克技術難題力度,鼓勵新技術、新工藝、小改小革等項目應用和推廣,提高礦井自動化控制程度;二是加大科技獎勵力度,重獎重大科技創新項目,鼓勵科技創新活動,開展科技創新、小改小革競賽,不斷推動礦井發展。今年我們對礦井綜合水文地質條件研究、高溫熱害條件下煤層自燃成套防治技術研究等十六項科研項目進行攻關立項,并在礦井水害治理、高溫熱害治理、地壓防治技術等方面取得顯著效果。該公司完成技術創新成果187項,創建井以來的最好水平,累計獎勵金額130余萬元。三是加大科技成果轉化率。其中:深井大斷面巷道與硐室軟弱圍巖控制技術,直接節約維修費為230.4萬元,間接效益為3億元;大斷面巖石巷道快掘技術,為礦井投產節約10個月時間,累計經濟效益可達2400余萬元;礦井地溫熱能利用,水源熱泵系統,年節約能源費60.5萬元;生活污水生態治理技術,年
節約自來水費143萬元,年創經濟效益86萬元;供冷防塵管路系統優化節約資金10余萬元,科技成果的開發不僅縮短了礦井投產期,解決了制約礦井建設的諸多難題,還創造了巨大的經濟效益。二、生產轉型期間的管理
(一)把經營管理作為礦井轉型期中心工作
礦井處于由基建向生產轉型的重要時期,經營管理是企業的核心,做好經營管理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一是因勢利導,節支增收。通過積極借助畢馬威、東方君和等外部機構力量,加強工程預結算管理。新巨龍公司完成工程結算審查253份,審查資金23583.8萬元,審減節約資金1719.72萬元。通過委托理財共計收益1747.83萬元;通過合理掌握銀行存貸款政策節省8萬元財務費用,實現利息收益773.96萬元。同時合理調度設備,積極開拓融資租賃渠道減少了新巨龍公司短期內的一次性資金投入量,緩解資金使用量,達到融資的目的。通過多方面協商,為該公司節約水資源費56.6萬元,減免煤炭價格調節基金111.6萬元。二是風險控制,平穩有效。該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由經理層牽頭,動員各級員工營造良好的控制文化,在內控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基礎上形成共識,按照內控的三大目標和五大組成部分,以規范的內控操作方法,實行對經營管理中各種風險的逐級控制。三是財務流程,樣板模式。結合該公司的實際情況,通過和畢馬威事務所的合作,共同制定了完善的財務流程體系,從而為財務核算的規范化提供了制度保證,實現財務管理活動的“規范化”、“前置化”、“全程化”和“信息化”。新巨龍公司一屆二次董事會上集團公司領導將其確認為新礦集團財務管理模板。四是預算管理,分級負責。積極推行全面預算管理。初步建立了“專業負責,分級管理,綜合平衡,責權利相統一”的全面預算管理體系,推行以現金管理為中心的全面預算管理,保證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參與預算的制定和執行,通過年度業務計劃與年度預算的銜接,使資源得到合理優化的配置,確保了企業的目標的實現。五是成本管理,節約降耗。該公司在成功實現由基本建設向生產經營轉變后,結合礦井的高溫、出水量大,洗煤廠委托管理和專業化隊伍多的生產特點,實行了工程核算和成本核算的雙軌并行體系以及立體交叉的核算模式:一方面分生產環節進行成本核算,通過噸煤排水費、噸煤降溫費、噸煤提升費的核算,從而可以分環節的分析和控制綜合成本;另一方面各成本項目和各個生產單位,可以分單位、分項目的進行成本控制。六是物資管理,節約規范。物資管理方面通過優化物流程序,減少了物資儲備的資金占用,提高了物資的運行和使用效率,大大降低了工程建設和生產成本,在新建礦井率先使用浪潮物資系統。七是服務外包,利效雙收。通過積極推行“服務外包”管理模式,將企業的非核心業務外包出去,利用最優秀的專業化團隊來承接業務,從而使企業專注核心業務,從而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目標。
(二)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設置企業管理機構
新建礦井人員配置堅持一崗多責、一職多能,根據井型大小,分別核定機關人員。并根據工作需要設置內部管理機構,不能要求與集團公司管理部門的完全對口,有些專業口可實行大部室制的前提下,內部增設相關專業。按照生產經營管理職能,礦井可設置生產技術部,負責礦井生產和技術管理等工作;經營管理部,負責計劃、審計、物資管理等工作,其中財務、審計人員可吸收外部優勢資源,如畢馬威、普華永道等國際知名機構為公司提供服務。安全監察機構,負責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人員可從新井職工聘任;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及社會保險等工作;黨群工作部,負責黨的組織、宣傳、紀律檢查,以及共青團等組織的日常管理;辦公室、工會等常設管理部門。
在管理手段上要廣泛應用計算機,實現生產系統自動化和集中化控制。礦井調度中心要將膠帶運輸機集控子系統、綜采工作面數據傳輸系統、供電集控子系統,礦井通風安全監測監控子系統、礦井通信子系統等多個子系統集中控制,統一管理。能用微機控制的崗位一律做到無人值守或集中化管理,不設崗位工
,只設巡視檢修工。經測算每減少一名用工,全年節約費用5萬元左右。加強企業管理現代化建設,加大投入,推進管理信息化,按信息化的要求構建科學合理的生產經營流程,提高生產和管理效率。健全管理基礎工作,加強成本、煤質、安全質量標準化等專業管理,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合理組織生產,依靠科技進步提高生產效率。完善工資分配方案,加強考核獎罰,調動職工積極性。
(三)打破常規改革用人用工和分配機制
建立新井用人用工新機制。新井主要采取集團公司內部單位勞務輸出的方式解決勞動用共需要。除籌建初期所需人員,投產時聘任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采掘設計、地測、機電、生產調度、通防、安全等專業技術人員實行調入制,為新井在冊職工外,其余人員一律不準調入,實行勞務輸出。新井調入的在冊職工控制在用工總量的8%以內,勞務輸入人員與新井在冊職工享受同等工資和勞保等福利待遇。勞務輸入方式不能滿足用工需要時,大膽引入對外發包工程的方法解決。
新井機關人員在集團公司內部實行公開選聘,可以在新井在冊職工和勞務輸出人員中聘任,也可以從集團公司其它單位選聘后輸入或調入,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做到能者上、庸者下。提高新建礦井在冊職工和勞務輸入人員工資和福利待遇,發放交通補貼,在冊職工和勞務人員可以實行集中輪休制。新建礦井做到高效益、高收入,職工工資水平可比集團公司現有礦井職工平均提高20%-50%,吸引職工進入新井。
勞務輸入人員和新井在冊職工擔負同樣責任,由新井統一分配和調整工作,其勞動關系保留在原單位。勞務輸入人員因違反勞動紀律和安全規程等原因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一律返回原單位待崗;達到退休年齡,一律返回原輸出單位。新井勞務人員的輸入由集團公司勞動力人才市場統一辦理。新井根據需要提出勞務用工工種和數量,勞動力市場在集團公司內部單位中擇優選擇輸出隊伍和人員,并經原單位進行必要的技能培訓。勞動力人才市場分別與新井和勞務輸出單位簽訂勞務輸入、輸出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協議期間一般為5年。新井根據協議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每年對勞務輸入人員進行一次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通過集團公司勞動部門退回原輸出單位。勞務輸出單位負責對輸出職工進行輸出前的轉崗培訓,職工輸出期間的檔案、獎罰等管理工作,按規定向有關部門繳納輸出職工的社會保險金,協助新建礦井做好職工日常管理。
(四)創新管理形式完善工程外包辦法
按照建設高效現代化礦井,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總體目標要求,努力降低安全生產管理成本,在礦井建設和生產經營管理中,研究應用了單項項目承包和托管運營管理模式。
1、托管運營模式。按照“資產與經營兩分離”模式,在經營管理上,對選煤廠實行托管運營,實現資產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引進先進的管理理念,充分利用外部資源優勢,達到資源、人才的合理配置,降低了生產、管理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
2、項目承包模式。對地面單項工程和井下部分生產項目實行委外承租方式,由新巨龍公司和承租方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后,具體生產管理由承租方自行組織實施,新巨龍公司負責對其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大大減輕了該公司的管理壓力和降低了經營成本。
(五)把文化建設作為企業管理重要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