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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區范圍內(不含蕭山、余杭區)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揚塵污染,是指因建筑工程、拆房、市政設施施工、物料運輸及堆放和道路挖掘、養護、保潔等造成的大氣環境污染。
第四條*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的綜合管理工作。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建筑工程、市政設施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房產、土地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拆房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市政市容管理部門負責物料運輸、堆放和道路挖掘、養護、保潔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園林文物、公安、交通、林水等行政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依照本辦法規定負責揚塵污染防治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建設單位的工程概算應當包括揚塵污染防治費用。
第六條建筑工程、拆房施工工地周圍應當分別設置不低于2.5米、2.1米的遮擋圍墻,市政設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周圍應當設置不低于2.1米的硬質密閉圍檔。
第七條建筑工程、拆房、市政設施、道路挖掘施工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施工方案中應當有明確的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并嚴格遵守和實施;
(二)工地內應當根據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設置相應的車輛沖洗設施和排水、泥漿沉淀設施,運輸車輛應當沖洗干凈后出場,并保持出入口通道及道路兩側各50米范圍內的整潔;
(三)施工中產生的物料堆應當采取遮蓋、灑水、噴灑覆蓋劑或其他防塵措施;
(四)施工產生的建筑垃圾、渣土應當及時清運,不能及時清運的,應當在施工場地內設置臨時性密閉堆放設施進行存放或采取其他有效防塵措施;
(五)工程高處的物料、建筑垃圾、渣土等應當用容器垂直清運,禁止凌空拋擲,施工掃尾階段清掃出的建筑垃圾、渣土應當裝袋扎口清運或用密閉容器清運,外架拆除時應當采取灑水等防塵措施;
(六)易產生揚塵的天氣應當暫停土方開挖、拆房施工作業,并對工地采取灑水等防塵措施,停止施工的通告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擬定,報經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公布;
(七)禁止在施工現場從事消化石灰、攪拌石灰土和其他有嚴重粉塵污染的施工作業;
(八)從事拆房、平整場地、清運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業時,應當采取邊施工邊灑水等防止揚塵污染的作業方式。
第八條從事建筑工程、拆房施工時,施工單位應當設置密目網,防止和減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避免粉塵、廢棄物和雜物飄散。
建筑工程的工地路面應當實施硬化,工地出入口5米范圍內用砼、瀝青等硬化,出口處硬化路面不小于出口寬度。
第九條建筑工程停工滿1個月未進行建設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對工地內的地面采取硬化、覆蓋等防止揚塵污染的措施。
建設單位在拆遷完畢后6個月內不能開工建設的,應當對拆遷地塊實施臨時綠化。
第十條施工單位對城市主要道路施工時,同步通行機動車輛的臨時道路應當實施硬化,并配備灑水設備,指定專人負責灑水和清掃;采取逐段施工方式的施工道路,已完工的道路部分應當保持整潔。
第十一條建設工程應當按規定使用商品混凝土。按規定可以在施工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攪拌設備應當安裝除塵裝置或采取有效封閉措施,防止揚塵污染。
第十二條城市環境衛生作業單位應當落實保潔責任制,確保道路整潔,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城市道路清掃前,應當進行灑水或噴霧,每日不少于2次,雨天及氣溫在攝氏4度以下的天氣除外;
(二)每日早晨8時前應當完成第一遍清掃;
(三)在氣溫攝氏4度以上的連續5天晴天或風速4級以上的天氣條件下,市區主要道路應適當增加灑水或噴霧次數。
第十三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交通標志、護欄、廣告牌、報刊亭、公用電話亭、候車亭、公交站牌等公共設施和建筑物外墻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清潔。高層建筑物外墻的清洗每年不少于1次。
第十四條綠化養護單位應當落實保潔責任制,定期清洗城市道路綠化帶,保持城市道路綠化帶清潔。
綠化帶圍檔應當高于綠化帶內邊緣地面5厘米,綠化帶、行道樹下的地面應當實施綠化或鋪裝;城市其他地面應當及時實施綠化、鋪裝或硬化,防止揚塵污染。
第十五條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廣場、市場、停車場、碼頭等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落實保潔責任制,確保公共設施和場所的清潔,防止揚塵污染。
第十六條煤炭、礦石、煤矸石、沙、渣土、灰土、煤渣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堆放場地,應當采取覆蓋或設置硬質密閉圍檔等防塵措施,確保環境的整潔。
第十七條車輛運輸砂石、土方、灰漿、垃圾、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不得沿路泄漏、遺撒。
第十八條因建設需要整體爆破建筑物的,施工單位應當制定防止揚塵污染的施工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方可施工。
第十九條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在特殊時期,對特定區域內產生揚塵污染的施工作業作出禁止性規定。
第二十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可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按以下規定處以罰款:
(一)建筑工程、市政設施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十條規定的,可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建筑工程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可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建筑工程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可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建設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規定的,可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拆房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由房產或土地管理部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二條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以下規定實施處罰:
(一)建筑工程、市政設施、道路挖掘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道路挖掘施工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十條規定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公共設施的產權人可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對高層建筑物的產權人或物業管理單位可處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責令其立即改正,限期清理或采取補救措施,給予警告,并可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五)城市環境衛生作業單位違反本辦法,未按規定履行清掃保潔任務或清掃保潔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八條規定的單位和個人,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環境保護、防治大氣污染為目標,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決我鎮突出的揚塵、燃煤、機動車排氣、餐飲油煙及秸稈焚燒等污染問題,提高我鎮管理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改善我鎮空氣質量。
(二)總體目標。所有大氣污染源實現濃度達標排放,各類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到位,排放量控制在區政府批準的總量指標之內(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2016年減少0.2%),全鎮空氣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主要任務及措施
(一)防治揚塵污染。揚塵污染源主要是施工揚塵、地揚塵、道路揚塵、堆場揚塵。揚塵污染防治主要通過加強污染源管控,減少地面,增加植被覆蓋面積,減輕沙塵天氣影響,削減本地揚塵。
1.施工揚塵防治。
(l)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網格人員監管好本轄區內建筑工地的安全、環保、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各建設單位堅持“誰生產、誰負責”的原則,建筑工地繼續實行“四員”(項目主管單位監管員1名、施工企業管理員1名、治污巡查組巡查員1名、區建設局督查員1名)現場發現、記錄、上報問題制度,嚴格落實“四個一律”和“6個100%”措施,所有建筑工地必須設置2米以上圍擋和20厘米以上的基座。土方開挖、填筑過程中,必須采取灑水壓塵,遇四級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必須停止土方作業,同時作業處覆蓋抑塵網,破損抑塵網要及時更換。水泥、石灰、砂石、土堆、涂料、鋪裝材料等建筑材料必須采取密閉、設置圍擋、苫蓋等有效防塵措施。施工產生的棄土、棄料及其他建筑垃圾應及時清運,若在工地堆置,必須落實苫蓋、噴水壓塵等有效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要設置洗車平臺,完善排水設施,施工現場出口鋪磚道路上可見粘帶泥土不得超過10米,并及時清掃沖洗。進出入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運輸車輛嚴格按照劃定路線和時段行駛,采取苫布遮蓋、密閉、掛防漏袋等措施。施工工地內車行道路應采取鋪設鋼板、鋪設水泥或瀝青混凝土、鋪設細石或其他功能相當材料,并輔以灑水措施,工地出口至鋪裝道路要修建30米以上的硬化連接段。施工工地道路不得在未實施灑水措施情況下直接清掃。
(2)拆遷工地。將抑塵防塵合同作為施工的前置必備條件,拆遷工地要設置20米以上圍擋和20厘米以上的基座,拆除工程應全封閉。拆除作業時應全程持續加壓灑水抑塵,爆破作業拆除工程要在灑水噴濕。拆除工程完工后,10日內不能開工的,應采取抑塵網覆蓋、灑水等措施抑塵;建設單位取得施工許可證超過半年未開工的,拆遷工程現場地面視同施工現場地,必須采取覆蓋抑塵網、綠化、硬化等措施,定期灑水。遇四級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必須停止土方作業,同時在作業處覆蓋抑塵網。
2.地揚塵防治。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所屬區域地落實抑塵措施。落實區域地綠化(固化)措施。對轄區內有綠化條件未實施綠化區域部分進行綠化全覆蓋,能夠硬化地帶用瀝青、水泥、鋪磚硬化、項目施工現場采用砂礫石覆蓋,確實無法固化、綠化區域采用抑塵網覆蓋。
開展樓頂積塵清理行動。對社區樓院樓頂積塵進行清理。在沙塵天氣結束后,立即進行清掃。區愛衛辦要在每次清理活動后,組織檢查驗收,確保積塵清理取得實效。
3.道路揚塵防治。
(1)落實環衛保潔措施。落實鎮轄區內道路、民武路、金武路、金大路等主干道沿線路面保潔,網格人員要宣傳、發動轄區居民實施道路抑塵、衛生整治措施,按照“夏天無積水、冬天不結冰、全年保濕不起塵”的原則,對鎮區道路實行全天候保潔,堅持先灑后掃原則,每周周五對全鎮環境衛生集中整治,保持鎮區道路干凈整潔。
4.堆場揚塵防治。
按照“屬地管理、網格化監管”原則,網格人員落實建筑工地上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砂石料、土方、生產原料堆場抑塵措施,做好巡查督促整改,對煤炭、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生產原料、泥土、粉煤灰等料堆,要利用倉庫、儲藏罐、封閉或半封閉堆場等密閉存儲。對裝卸作業頻繁的原料堆,要在密閉車間中進行。對堆場露天裝卸作業,視情況采取灑水等抑塵措施。對易產生揚塵的物料堆、渣土堆、廢渣、建材等,采取覆蓋抑塵網等苫蓋措施,定期進行噴淋、固化。臨時性廢棄物堆、物料堆、散貨堆場,要設置高于物堆的圍擋、防風網、擋風屏等;長期存在的廢棄物堆,要構筑圍墻、表面綠化或進行清運。
(二)防治煙塵污染。
煙塵污染源主要包括生活污染源、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煙塵污染防治主要通過強化源頭削減,實施分類控制,減少污染物排放。
1.生活污染防治。按照煤質管控方案和燃煤鍋爐整治方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抓好煤炭質量管控和燃煤鍋爐整治;加大對居民、商戶、餐飲單位用煤巡查、監管,發現使用不符合標準的煤炭,立即督促整改,同時反饋區工商局追溯查處。鎮食藥所牽頭實施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和露天燒烤食品攤點清理整治。按照“關于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和大力推行文明祭祀工作的通知》(大氣辦發〔2017〕2號)職責分工,鎮派出所、安監站負責落實在鎮區范圍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鎮區道路上堅決杜絕焚燒冥紙、燃燭上香、拋撒紙錢等行為。
(1)推行餐飲油煙污染治理。鎮食藥所負責鎮區新增餐飲單
位清潔能源強制性改造,并配套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備,定期跟蹤檢查已改造燃煤爐灶,監督餐飲企業清理油煙凈化設施和疏通專用煙道,規范管理坐店經營的烤肉城、燒烤店等,堅決禁止探頭經營。
(2)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燒區管理。嚴格落實“五禁”決定,嚴禁在轄區內焚燒垃圾、枯枝落葉、建筑廢棄物以及油氈、塑料、皮革等易產生煙塵和惡臭的物品,網格人員發現并及時報告鎮環保站,由區環保局對燃用高污染燃料行為進行查處。
(3)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各村委會安排社區、村組具體負責無物業管理公司的老舊樓院內的宣傳、查禁工作,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及時報告派出所查處;鎮食藥所負責對鎮區內所有商鋪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實行包抓責任制,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4)大力推行文明祭祀。網格人員按照網格化管理原則,在重大祭祀節日前進行文明祭祀宣傳、查禁工作,負責除塵等污染防治設施。
2.工業污染防治。網格人員落實屬地監管主體責任,加強各類工業污染源、無組織排放生產活動中污染物排放監管。
(1)加強無組織排放監管。按照“屬地管理,網格化”原則,負責管理轄區內企業堆煤場、料堆場、卸料口、卸灰口、工業渣場、切割石料、建材涂裝、鋁合金噴涂及廠區揚塵等無組織排放,發現排污行為及時報告鎮環保站。并嚴格落實散裝物料堆場揚塵污染防治措施,所有散裝物料堆場地面全部硬化,安裝防風抑塵網,水泥等粉狀物料全部存放在密閉容器,上料口、筒倉全部安裝粉塵凈化處理設施,污染物達標排放。未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企業將全部停產治理。
3.農業污染防治。負責動員群眾推廣保護性耕作技術、地膜覆蓋再利用免耕技術、秋覆膜保墑抗旱技術,加大機械深松技術推廣應用力度。積極推廣應用機械化根茬粉碎還田、秸稈還田和堆肥發酵技術,大力開展玉米秸稈青(黃)貯工作,秸稈加工利用率達到90%以上。大力推廣化肥減量提效、農藥減量控害技術,指導農業生產經營者改進施肥方式,科學合理施用化肥、農藥,減少氨、VOCs等大氣污染物排放。網格人員負責加強“五禁”決定宣傳,落實秸稈和荒草禁燒責任,分組分區域重點盯防,嚴格禁止燒荒和露天焚燒秸稈、雜草、垃圾、樹葉、廢舊農膜等現象,同時加強聯合巡查執法檢查,堅決查處違反“五禁”決定行為。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責任落實。根據《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試行)》(發〔2017〕47號)、《區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辦發〔2017〕8號)和《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責任規定》(政辦發〔2016〕138號),嚴格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主要領導要親自盯辦、親自督促、親自檢查,分管領導要狠抓治污措施落實,其他領導要認真落實主要任務及措施,抓好分管包村區域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二)落實網格化管理措施。各網格人員要認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主要任務和措施,網格長(包村領導)要督促網格人員做好日常巡查、告知勸阻、整改落實、跟蹤督辦、發動群眾等工作。各村網格化區域的污染源要建立臺賬,實行清單化動態管理,每天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鎮環保站。要堅持問題導向、舉一反三,查找原因,集中整改,堅決杜絕網格監管出現空白和盲區,防止已整改問題反彈。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加強環境保護,防治大氣污染為目標,通過扎實有效的創建工作,集中力量解決*市突出的揚塵污染問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氣質量。
(二)目標任務。2009年6月底前,各類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到位,市區二環路以內、奧體中心片區、長清中心城區(含大學科技園)達到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具體標準由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印發)。2010年底前,繞城高速以內城區全部建成揚塵污染控制區并達標。
二、創建工作主體
各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揚塵污染控制區的創建工作,按照揚塵污染控制區標準,制定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計劃,并加強組織領導,有序推進創建工作全面開展。
三、實施步驟
(一)部署工作、宣傳發動階段(20*年11月底前)。
1.全面部署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動員各級各部門打好揚塵污染整治攻堅戰。
2.各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對存在的揚塵污染源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分類建立臺帳,制定創建工作計劃。
3.以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為契機,掀起揚塵污染整治宣傳。各新聞媒體緊密結合迎全運工作的需要,精心策劃,積極開展創建宣傳工作。各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培訓工作。
(二)重點整治、典型示范階段(20*年12月至2009年6月)。
1.各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按照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集中力量重點抓好建筑、拆遷及市政工程工地、堆場、道路、物料及渣土運輸、地面等的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2.建立完善全市揚塵污染源信息系統、降塵監測評估網絡和揚塵污染防治信息定期通報制度。
3.建立健全揚塵污染防治管理機制,逐步將揚塵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各區數字化城管系統,與12345市民服務熱線聯動,運用網格化管理,全面提高*市揚塵污染控制水平和應對揚塵污染快速機動反應能力、快速處置能力。
4.市區二環路以內、奧體中心片區、長清中心城區(含大學科技園)率先達到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并通過市級考核驗收(具體考核指標由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印發)。
5.在全市樹立各類揚塵污染防治示范點。
(三)全面推進,鞏固提高階段(2009年7月—2010年9月)。
1.對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推廣好的典型及經驗,全面推進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
2.鞏固創建成果,重點加強城鄉結合部的揚塵污染控制,提高全市揚塵污染控制水平,使揚塵污染控制管理措施全覆蓋、精細化、常態化。
3.繞城高速以內區域基本達到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要求。
(四)考核驗收、總結表彰階段(2010年10月至2010年12月)。
1.2010年10月,各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對開展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區活動工作進行自查,對存在的問題要逐項明確落實整改責任、整改時限和整改措施。
2.2010年11月,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有關職能部門組成考核組,對各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創建工作進行全面考核驗收。通過考核驗收的,由市政府予以命名,并對社會公布。
3.2010年12月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全面總結創建工作經驗,表彰獎勵在創建過程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研究制定持續做好揚塵污染工作措施,進一步鞏固創建工作成果。
四、運行機制和工作要求
(一)組織領導及職責分工。為加強對全市創建揚塵污染控制區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里成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市長任副組長,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統一組織協調和推進全市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根據各自職責,指導各區、高新區創建工作,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參加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考核驗收等工作。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市環保局負責對全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制定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標準、考核辦法;建立全市降塵監測網絡;定期通報區域降塵及道路降塵監測情況;制定全市堆場和露天倉庫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并監督落實。
市監察局負責對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落實本實施方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公安局負責加強對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運輸車輛的管理,會同市市容環衛局推進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化工作。
市建委負責組織制定市區建筑、拆遷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制定市區各類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執法檢查方案,加強對揚塵污染控制區內所有施工工地揚塵污染現場檢查與違法行為處罰。市城管執法局、公安局負責強化建筑垃圾運輸途中管理,嚴厲打擊渣土運輸撒漏及亂倒行為。
市交通局負責制定國道、省道道路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及道路保潔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
市市政公用局負責組織制定全市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監督落實。
市園林局負責制定全市園林綠化施工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并監督落實。
市市容環衛局負責對全市道路保潔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并監督道路保潔作業單位落實清掃保潔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加強建筑垃圾傾倒場(點)建設與管理。
各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轄區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工作機制及要求。
要建立政府統一領導,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各區、各責任單位分工負責,廣大群眾積極參與,上下協調聯動的創建工作機制,大力推動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1.建立目標責任制度。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本實施方案要求,將創建工作任務分解到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各區要把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工作列入年度目標任務,市政府各責任部門要按照職責做好監督、指導、配合等工作。2.建立創建聯席會議和聯絡員會議制度。根據創建工作進展需要,聯席會議每季度、聯絡員會議每月召開1次,及時聽取各區、市政府各責任部門創建進展情況匯報,通報督導檢查情況,傳達市領導對創建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相關措施,協調解決創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推廣創建工作先進經驗和做法。
3.建立行政督察制度。由市揚塵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監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組成聯合督察組,采取巡查、抽查和暗訪等形式對各區和市政府各責任部門創建工作進展情況開展行政督察,及時協調解決創建進程中遇到的問題,促進創建工作深入開展。
4.建立揚塵污染監測信息定期通報制度。建立降塵監測評估網絡,根據*市降塵監測網絡的監測結果,定期通報各區降塵情況,評估創建工作實效。
5.建立公眾參與制度。接受公眾對揚塵污染的舉報和投訴;邀請環保志愿者對揚塵污染源進行暗查曝光;將公眾對揚塵污染控制區創建的知曉率及滿意率作為考核驗收的重要指標。
關鍵詞:大氣污染防治;綠化生態環境;
中圖分類號:F53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4)-07-00-01
一、概況
根據《山東省2013-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規劃》文件要求,我礦加大對產生各類大氣污染物治理力度。加大對地面矸石山矸石綜合利用力度,減小矸石山對礦區污染影響;礦區道路基本硬化,地面要實施綠化,采取定時灑水措施,防止場所、道路揚塵。
二、大氣污染防治現狀分析及實施方案
(一)礦區粉塵防治措施
1、加強露天煤場管理:露天存放的儲煤場由于環境問題及裝運作業,會產生大量粉塵,造成周圍環境污染。我們根據儲煤場實際情況,在煤場加裝防護網,在成品皮帶走廊和精煤倉頂部分別安裝了2個自動旋轉噴頭,在儲煤場西側安裝了1個自動旋轉噴頭,制定了儲煤場定期灑水制度,實現了降低煤塵,改善空氣環境的作用。近期,將改造煤場進出車輛沖洗系統,降低裝煤汽車產生的粉塵對礦區造成影響。
2、有步驟地實行礦區地面無塵化管理:我礦每年制定《衛生管理考核辦法》和《綠化管理工作意見》進行管理考核,對礦區防塵及綠化保潔提出要求及實施措施。
(1)我礦始終把綠化美化礦區、改善礦區生態環境當作礦山建設的重要工作來抓,每年投入近20萬元用于礦區綠化。礦區綠化達到了四季長青、三季有花、無地面的要求,為員工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2)環境衛生區域要保持清潔達到無塵化:①工業廣場區域為了降低和防止粉塵、灰塵的污染,灑水車必須每日分早、中、晚三次對礦區主要街道和路面灑水,對降塵重點區域要及時灑水進行防塵和對綠籬沖刷;每天不間斷的進行噴灑,保持路面與空氣的濕潤度。②重點治理礦區西部環境,改善揚塵污染現狀。重點考慮從礦區西部路面進行修復硬化,減少煤炭落地,降低煤塵、粉塵對環境的影響。
3、利用地面矸石山矸石,減少粉塵污染:目前東矸石山的矸石篩選后主要用于礦井下作為噴漿骨料,西矸石山及副立井矸石山矸石主要用于塌陷區治理、采砂區回填、鋪路及周邊農村鋪墊房基和制磚使用。
(二)重點加強對光明電廠煙氣管理:近幾年,光明電廠重點實施煙氣改造,脫硫除氮工藝的研發和改進,根據新的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加強對現有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的監督管理,對部分設施開展技術改造,加大對廢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措施。煙氣在線監測現運行正常,上傳的煙塵、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日均值均合格。
公司三臺75t/h鍋爐配置兩臺袋式除塵器和一臺靜電除塵器,針對本公司的設備配置情況,做出以下工作安排,具體為:2011年完成一臺袋式除塵器更換布袋,2013年計劃11月份完成另外一臺袋式除塵器改造:更換全部布袋及部分龍骨,現布袋及龍骨已到貨,停爐后進行更換;靜電除塵器改造,方案已確定,因資金緊張,計劃推遲實施。
1、電廠鍋爐爐內噴鈣項目――二氧化硫減排工程:項目概況:光明熱電廠現有三臺75t/h鍋爐,分別對三臺鍋爐添置爐內噴鈣設備。爐內噴鈣原理為,將磨細到325目的石灰石粉噴入爐膛上部, CaCO3在900~1250℃的溫度下受熱分解生成的CaO與煙氣中部分SO2反應,脫除部分SO2,脫硫效率在40-60%。實施時間:2010年12月前完成#4鍋爐爐內噴鈣項目;2011年12月前完成#2鍋爐爐內噴鈣項目;2012年12月前完成#3鍋爐爐內噴鈣項目。管理措施及措施效果:爐內噴鈣項目竣工后,日常檢修維護由鍋爐檢修負責。項目完工后,每臺鍋爐可減排40噸。
2、電廠煙氣工況在線建設項目及脫硫煙氣旁路拆除項目:項目概況:2012年年底對脫硫自控系統進行了改造,將原來的PLC系統升級改造為脫硫DCS系統,可實現自動化控制,并將鍋爐負荷等參數引入脫硫 DCS系統。2013年4月份完成了煙氣在線監測的升級改造,更換了一臺新的煙氣在線監測設備,以滿足新的環保監測精度要求。目前該項目已安裝完成脫硫DCS及脫硫后煙氣在線監測設備。申請驗收報告已上報新泰環保局,目前等待驗收。該項目3號、4號爐煙氣旁路已拆除,2號爐煙氣旁路8月底拆除完畢。實施時間:2013年8月前完成電廠煙氣工況在線建設項目及脫硫煙氣旁路拆除項目。
3、3#鍋爐布袋除塵器布袋更換實施方案:山東光明熱電#3鍋爐袋式除塵器于2006年試運行,2007年正式投運,為滿足國家及山東省新的排放標準,我公司對#3鍋爐袋式除塵進行改造。實施范圍:投資50萬元,對#3爐袋式除塵器進行改造:拆除原來960條布袋及袋籠,安裝960條新布袋及袋籠。實施時間:#3鍋爐停爐后進行改造,施工周期為15天。#3爐計劃11月份停爐檢修。實施效果:#3鍋爐袋式除塵器更換布袋及袋籠后,煙塵排放濃度由70mg/m3降至28mg/ m3以下,可以滿足山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664-2013)煙塵30 mg/m3的排放要求。
4、4#鍋爐靜電除塵器改造電袋除塵器項目實施方案:山東光明熱電股份有限公司#4鍋爐靜電除塵器于2000年投運,已運行12年多,雖然經過了幾次小的技術改造,但不能滿足現在環保政策及排放標準的要求,為此對#4鍋爐靜電除塵器進行改造改造。
實施范圍:#4鍋爐靜電除塵器共有三個電場,將兩個電場改造為袋式除塵,投資約160萬元。具體實施范圍為:
1、電除塵保留第一電場,對保留的第一電場振打系統振打器進行更換,改為側部振打。2、保留一電場聲波吹灰系統,檢查一電場陰極線陽極板,對懸掛裝置進行維護固定,以提高第一電場除塵及粉塵的荷電效率,改造以確保該電除塵的高效運行。3、檢修陰極振打部分加熱裝置,為確保瓷缸及大保溫箱的整體保溫效果,對保溫箱更換。4、從第一電場至后面布袋收塵之間設有煙氣均流裝置以保證煙氣均勻流過布袋。
實施時間:計劃2014年實施,施工周期為35天。
實施效果:#4鍋爐靜電除塵器改造完成后,除塵器出口的煙塵濃度由90 mg/m3降至28mg/ m3以下,可以滿足山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664-2013)煙塵30 mg/m3的排放要求。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把環境保護與推動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結構調整、保障和改善民生有機結合起來,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通過集中整治揚塵、粉塵、機動車尾氣和二氧化硫等污染,切實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提升城市整體形象,促進全區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工作原則。(1)各級政府對轄區空氣質量負總責,各有關部門立足職能分項負責、實施監管和治理,環保部門依法加強統一監督管理。(2)政府推動,全民參與,“誰污染、誰治理”、“誰監管,誰負責”。(3)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齊抓共管,重點突破,整體推進。(4)標本兼治,強化考核,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二、基本目標
通過深度治理使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污染物濃度顯著下降,灰霾天數減少、空氣清新宜人、人民群眾普遍滿意。城區2010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到220天,占全年比例60%以上;2011年優良天數達到311天,占全年比例85%以上。
三、治理范圍
對全區范圍內的所有燃煤電廠、集中供熱鍋爐及鋼鐵、焦化、水泥等生產企業實施二氧化硫、煙塵、粉塵、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對道路、建筑工地、鐵路貨場、物流運輸企業、粉性物料儲運場地、混凝土攪拌站等實施粉塵、揚塵污染綜合治理;對城鄉結合部等易產生揚塵的場所實施揚塵污染綜合治理;開展機動車尾氣檢測,劃定城區限行區域,禁止未取得尾氣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進入行駛。
四、工作重點
(一)揚塵污染防治。
(1)建筑施工和拆遷揚塵污染防治。加強對城市建筑施工現場的環境管理,城建界內的各類建筑工地必須嚴格按照工地砂土覆蓋率、施工現場圍擋率、工地路面硬化率、拆除工程灑水率、駛離工地車輛封閉與車輪沖洗率等五個100%的要求,控制揚塵污染。工程建設單位要嚴格按照規定向住建、環保部門報送施工揚塵防治實施方案,并進行排污申報。所有施工場地周圍必須設置穩固整齊的圍擋,工地建筑結構施工架外側必須設置能夠有效抑塵的防塵網或防塵布;建筑施工場地出口必須設置車輛清洗平臺,嚴禁運輸物料的車輛帶泥土上路行駛;施工現場道路須進行硬化處理,并做到每天定時清掃及灑水降塵;施工期間,存放粉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廢棄物的物料堆放場地須設置擋風墻或進行篷蓋;樓層施工渣土須集中袋裝運至地面,不得高空拋撒;風力四級以上不得從事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廣場、道路等工程施工要實行封閉式圍擋作業,棄土、廢料、渣土必須及時清運并灑水沖刷現場,未能及時清運的,必須采取遮蓋等防塵措施。建筑拆遷作業時,應配合灑水抑制揚塵飛散,并做好場地臨時綠化工作。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工業園區,住建局、城管一分局、城管二分局
(2)道路、運輸揚塵污染防治。對國道、省道及城區外環路揚塵治理,由交通分局、公路局制定專門的工作方案,負責對國道、省道及城區外環路進行維護保養,破損路面及時修復,組織專人加大對漏撒運輸車輛的查處力度。做好國道、省道及城區外環路的保潔工作,機掃率、灑水(沖洗)率要達到80%以上。對城區及鄉村道路揚塵治理,各鎮、街道和工業園區要制定管轄道路揚塵治理方案,在城區周邊主要路口建設24小時執勤的運輸車輛漏撒固定檢查站點,重點加強對散裝物料運輸車輛篷蓋情況的監督檢查,要求所有散裝物料運輸必須采取箱式封閉運輸或全篷蓋至車廂上沿下方30厘米,嚴格執行公安部門城區運輸車輛行駛路線和行駛時間的管理規定,嚴禁未采取封閉方式運輸垃圾、渣土、砂石、工業固體廢棄物等的運輸車輛進入外環路(包括外環路)范圍以內行駛,公安、交警、交通、城管等部門要聯合對無證、無篷蓋、易漏撒物料污染道路的運輸車輛實施依法處理。杜絕因道路保潔質量不高或道路保潔方式不當而造成揚塵污染。建立垃圾、渣土、砂石、工業固體廢棄物等易漏撒物料管理運營機制,確定由有專門資質、政府許可的企業實行公司化經營。各鎮、街道和工業園區要做好轄區內所有道路兩側的經營場所、營業網點前的地面硬化、綠化工作,并負責城鄉結合部和城中村的環境整治及周邊地區的綠化工作。鄉鎮、村居連接主干道的土路路面硬化工作由各鎮、街道和工業園區負責。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工業園區,交通分局、公路局、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交警三大隊、住建局、城管一分局、城管二分局
(3)各類堆場以及物流企業揚塵污染防治。2010年9月30日前,全區所有貨場(含鐵路兩側煤場)、堆場必須按要求完成場地及運輸道路的硬化,必須在裝卸、存放全過程采取有效抑塵降塵措施;所有物流園區、經營場所必須完成場地道路硬化、進出車輛輪胎沖洗裝置建設工作。盡快制定實施城市建成區內鐵路沿線煤場搬遷規劃,制定切實可行的搬遷方案并組織實施。對主城區內煤炭經營企業和經營戶實行外遷和規范化管理。各鎮、街道和工業園區負責轄區內以上各類揚塵點的污染治理工作。國土、經信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采礦區砂石生產企業及煤炭經營點的規范管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加大監管和巡查力度,使其達到環保要求。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工業園區,交通分局、經信局、國土分局
(二)重點企業二氧化硫、煙塵治理。轄區內所有火電企業必須加強煙塵和二氧化硫治理設施的維護和運行,確保達到相應時段的排放標準。脫硫除塵設施停運的,燃煤發電機組必須同時停運。鋼鐵、焦化、化工企業要按照市鋼鐵、焦化、化工企業環境保護管理規范要求,完成二氧化硫和除塵治理任務;使用直接燃煤窯爐及耐火材料的企業,必須完成清潔燃燒技術改造,關停取締無治理價值的直接燃煤爐窯。各燃煤企業在脫硫設施未建成投運之前,要采取必要的控煤措施,購買使用的燃煤含硫率要低于1.2%,否則必須添加固硫劑或用低硫煤進行配煤,確保達標排放。要加快城區工業企業“退二進三”步伐,制定城區重污染企業外遷計劃,建立起二氧化硫、煙塵等治理的長效機制。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工業園區,環保分局
(三)城區范圍內燃煤鍋爐及油煙污染治理。2010年9月30日前,城區沿街房、商業房都要采取集中供暖或清潔能源供熱,嚴禁私自燃煤取暖。中心城區供熱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居民小區一律拆除燃煤供熱鍋爐,采用清潔能源。城區內所有直接燃煤茶水爐、燃煤飲食爐灶(飯店、饅頭房、早餐工程、早市夜市等)以及所有洗浴中心的供熱鍋爐必須完成煤改氣,確保煙氣達標排放。要加強對飲食業油煙污染的防治,嚴格控制飲食服務企業的選址,減少擾民現象發生。對超標排污的,制定限期治理計劃,限期實現達標排放;對處于城市人口密集區、群眾反映強烈的飲食服務企業,特別是路邊烘烤點,要加大集中整治力度,限期在2010年8月31日前完成治理;對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飲食服務企業,要責令停業;新建飲食服務企業油煙排放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后方可營業。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工業園區,環保分局、城管一分局、城管二分局
(四)機動車排氣污染治理。實施機動車限行管理,控制中心城區機動車尾氣污染。交警部門負責劃定限行區域,從2011年1月1日起,由內到外逐步擴大限行范圍,到2013年1月1日,城現有外環路以內禁止未取得尾氣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進入行駛。加快天然氣加氣站點規劃建設,交通部門負責出租車、公交車的雙燃料改造工作,質監部門負責加油站油品質量的監管及按規定添加燃油清凈劑的檢查工作。加強機動車排氣監管機構建設,以環保檢測委托管理為基礎,明確機動車排氣監管機構,以運營車輛為重點,安排專人負責機動車排氣抽檢工作,并與環保部門聯網。交通、交警部門重點開展對冒黑煙等可疑超標機動車輛的檢查,控制高排放車輛進入中心城區。交警、交通部門要把好安檢時的機動車環保檢測審驗關,交通部門要做好公交和運輸車輛的環保檢測督導和尾氣超標車輛定點維修工作。
責任單位:交警一大隊、交警二大隊、交警三大隊、環保分局、交通分局、質監分局
(五)工業企業粉塵和化工異味治理。在上半年水泥立窯生產線已經全面停產的基礎上,下半年重點完成主要生產設備的拆除工作。轄區內板材加工企業,特別是刨花板企業要全面完成輔料棚蓋、原料入庫封閉存放工作,各排塵點全部安裝高效除塵設施。各鎮、街道和工業園區要指定專人負責督導檢查,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全區范圍內的所有化工企業實施化工異味綜合整治,發現一個,整改一個,堅決杜絕化工異味擾民。各相關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加大環保投入,建設必要的化工異味氣體收集和廢氣處理設施,對產生化工異味的各個點位進行有效治理。2010年9月30前,所有化工企業都要達到國家和省頒布的環境保護標準,做到廠界外無異味。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工業園區,環保分局、經信局
(六)秸稈禁燒及其他廢棄物污染防治。自2010年6月10日起,在城區及人口聚居區,將秸稈、樹木枝葉、枯草、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以及其他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的物質納入禁燒范圍。各級政府是秸稈禁燒及其他廢棄物污染治理工作的責任主體,把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目標管理分包責任制,把任務措施層層分解落實到鄉鎮(街道辦事處)、村(居)、戶,由區級領導包鄉鎮(街道辦事處),鄉鎮(街道辦事處)領導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戶、包地塊,做到責任到位、監管到位、措施到位。強化鎮、街道政府督導責任,充分發揮村民組織的作用,嚴防死守,確保不發生焚燒秸稈及其他廢棄物現象。環保、農業、監察、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要立足職責,對本轄區所有農作物秸稈及其他廢棄物產出地、收儲地實行全覆蓋檢查,并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嚴厲查處不法焚燒行為。
責任單位:各鎮、街道,工業園區,環保分局、農業局、城管一分局、城管二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區深度治理大氣污染改善空氣質量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從有關部門、單位抽調人員實行聯合辦公。設督導考核工作組,由區考核辦、區政府督查室牽頭,區監察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成員參加,負責全面協調、指導、督導、服務全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各鎮、街道和工業園區以及有關部門、單位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集中力量抓好大氣污染深度治理工作。
(二)強化監督考核。對空氣質量實行分類考核,街道辦事處、銀雀山街道辦事處、金雀山街道辦事處、南坊街道辦事處等區域為重點控制區域,其他鎮、工業園區為一般控制區域,根據市環保局公布自動監測數據和市環保局人工監測數據,按周通報空氣質量。對治污工程和揚塵防治現場由區改善空氣質量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巡檢,并對各鎮、街道和工業園區的工作開展情況加強調度,加強考核,考核結果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
(三)落實工作責任。各鎮、街道鎮長、主任和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是轄區空氣質量達標的第一責任人,對深度治理大氣污染目標任務的完成負總責,各責任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負總責。根據重心下移、區域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各鎮、街道和工業園區以及各有關責任部門、單位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的要求,層層細化分解目標、任務和責任,重點企事業單位、工程現場都要落實“包項目領導、項目法人和監督人員”三個責任人,實行嚴格的工作責任制,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四)加強部門聯動執法。對防塵措施達不到要求的施工工地,建設部門要責令停工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一票否決”,不得再參與區內建筑施工投標。對運輸車輛達不到封閉要求的,交通、交警、城管等部門要責令停止運輸作業。對列入關閉取締的企業,供電部門要終止供電,供水部門要終止供水,工商部門要注銷營業執照。對列入搬遷名單的企業,國土部門加快對其土地的收儲。對列入停產整頓的企業,經濟主管部門暫停備案、核準,金融機構暫停提供貸款。對沒有完成關閉、淘汰落后產能的地區、大氣污染突出的地區,環保部門以鎮街和工業園區為單位嚴格實行“區域限批”:即對該區域內除生態修復以及污染防治工程以外的所有新、擴、改建項目一律停批,直至完成整改經批準取消限批為止。
【摘 要】PM2.5作為形成霧霾的主要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和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更大,成為公眾熱議的話題,控制PM2.5污染勢在必行。
【關鍵詞】PM2.5;污染危害;防治措施;探討
【Abstract】PM2.5 as a haze of main pollutants, on human health and the influence of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quality is bigger, become the subject of public debate, control PM2.5 pollution is imperative.
【Key words】PM2.5; Pollution hazar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To discuss
1 PM2.5定義及污染來源
PM2.5是指大氣中直徑≤2.5微米的顆粒物也稱為可入肺顆粒物。它的直徑還不到人的頭發絲粗細的1/20。雖然PM2.5只是地球大氣成分中含量很少的組分但它對空氣質量和能見度等有重要的影響。2013年2月,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將PM2.5的中文名稱命名為細顆粒物。細顆粒物的化學成分主要包括有機碳(OC)、元素碳(EC)、硝酸鹽、硫酸鹽、銨鹽、鈉鹽(Na+)等。從組分來看,有機污染物占26%,硝酸鹽占17%,硫酸鹽占16%,銨鹽占11%,其他包括地殼元素占12%。
PM2.5產生的主要來源,是日常發電、工業生產、汽車尾氣排放等過程中經過燃燒而排放的殘留物,大多含有重金屬等有毒物質。
1.1 自然源
自然源包括土壤揚塵(含有氧化物礦物和其他成分)海鹽(顆粒物的第二大來源,其組成與海水的成分類似)、植物花粉、孢子、細菌等。自然界中的災害事件,如火山爆發向大氣中排放了大量的火山灰,森林大火或的煤原大火及塵暴事件都會將大量細顆粒物輸送到大氣層中。
1.2 人為源
人為源包括固定源和流動源。固定源包括各種燃料燃燒源,如發電、冶金、石油、化學、紡織印染等各種工業過程、供熱、烹調過程中燃煤與燃氣或燃油排放的煙塵。流動源主要是各類交通工具在運行過程中使用燃料時向大氣中排放的尾氣。
2 PM2.5的污染危害
2.1 對健康的危害
PM2.5主要對呼吸系統和心血管系統造成傷害,包括呼吸道受刺激、咳嗽、呼吸困難、降低肺功能、加重哮喘、導致慢性支氣管炎、心律失常、非致命性的心臟病、心肺病患者的過早死。老人、小孩以及心肺疾病患者,是PM2.5污染的敏感人群。
2.1.1 PM2.5對健康的危害
氣象專家和醫學專家認為,由細顆粒物造成的灰霾天氣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甚至要比沙塵暴更大。粒徑在2.5微米以下的細顆粒物,直徑不足人類頭發絲的1/20大小,不易被阻擋。被吸入人體后會直接進入支氣管,干擾肺部的氣體交換,引發包括哮喘、支氣管炎和心血管病等方面的疾病。
2.1.2 引發呼吸道阻塞或炎癥
研究顯示,2.5微米以下的顆粒物,75%在肺泡內沉積。我們可以想象,眼睛里進了沙子,眼睛會發炎。呼吸系統的深處,也是一個敏感的環境,細顆粒物作為異物長期停留在呼吸系統內,同樣會讓呼吸系統發炎。
2.1.3 致病病毒搭“順風車”入體內致癌
流行病學的調查發現,城市大氣顆粒物中的多環芳烴與居民肺癌的發病率和死亡率相關。多環芳烴進入人體的過程中,細顆粒物扮演了“順風車”的角色,大氣中的大多數多環芳烴吸附在顆粒物的表面,尤其是粒徑在5毫米以下的顆粒物上,大顆粒物上的多環芳烴很少。也就是說,空氣中細顆粒物越多,我們接觸致癌物――多環芳烴的機會就越多。
2.1.4 影響胎兒發育造成缺陷
還有一些發現,讓人更加擔憂。近年的一些報告顯示,人類的生殖能力正在明顯下降,環境污染被認為是罪魁禍首。來自波希米亞北部的一項調查,對接觸高濃度 PM2.5的孕婦進行了研究,發現高濃度的細顆粒物污染可能會影響胚胎的發育。更多的研究發現,大氣顆粒物質的濃度與圍產兒、新生兒死亡率的上升,低出生體重、宮內發育遲緩,以及先天功能缺陷具有相關性。
2.2 導致霧霾
PM2.5除了直接危害人類及動植物健康,PM2.5還能通過對陽光的吸收和散射效應降低能見度,造成灰霾現象。PM2.5降低能見度會影響農作物及其他植物的生長。大氣顆粒物對能見度的影響主要通過對光的吸收和散射。
顆粒物中對光吸收最強的是炭黑。而顆粒物對光的散射作用成為影響能見度、形成灰霾的主要因素。發生光散射(當顆粒物的粒徑與光的波長想當時發生的散射)的粒徑范圍屬于PM2.5,而米散射對光波長不太敏感,所以在霧霾天氣里,天空的顏色呈灰白色。另外,空氣濕度大的時候,顆粒物的含水量高,對光的散射作用就強。此時天空最容易變成霧蒙蒙。
2.3 對氣候的危害
顆粒物對氣候的影響可分為兩大方面: 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直接影響指大氣中的顆粒物粒子散射和吸收太陽輻射和地面射出的長波輻射,從而影響地、氣輻射收支。同時顆粒物能直接阻擋太陽光抵達地球表面,這樣使可見光的光學厚度增大,抵達地面的太陽能下降,從而使地面溫度降低,高空的溫度增高。大氣中的黑碳顆粒物能吸收太陽短波輻射,從而影響太陽輻射傳輸,加熱大氣,降低地表溫度;同時,黑碳顆粒物能吸收、放射紅外輻射,影響地球長波輻射。模式計算表明,人類活動引起大氣顆粒物增加趨向于使地球表面降溫,工業化以來,顆粒物增加引起的地面變冷趨勢可部分抵消溫室氣體增加引起的地表溫度上升。
3 防治對策
3.1 實施聯防聯控和行業準入
建立統一協調的區域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區域內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區域大氣環境聯合執法監管機制,綜合評價火電、石化等項目對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繼續推行“區域限批”制度和行業準入制度,嚴格按照國家的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及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制定重點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后產能實施案,將任務按年度分解落實到各地。完善淘汰落后產能公告制度,對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務的地區,嚴格控制國家環保投資項目,對未按期淘汰的企業,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等。污染嚴重地區除了要考慮行業/企業不能準入,還應實施更嚴格的行業/企業退出機制。
3.2 優化能源結構,加強清潔能源利用
大力發展風能,推動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質液體燃料等多種形式的綜合利用,推廣使用地熱能,積極開發利用水資源。結合區域實際,嚴格控制區域煤炭消費總量,建立煤炭消費總量(下轉第335頁)(上接第253頁)預測預警機制。加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工作,逐步擴大禁燃區范圍。按照統一規劃、以熱定電和適度規模的原則,發展熱電聯產和集中供熱。逐步淘汰小型燃燒鍋爐,推進供熱計量改革,推進供熱節能減排。限制高硫份高灰份煤炭的開采與使用,提高煤炭洗選比例,推進低硫、低灰份配煤中心建設,研究推廣煤炭清潔化利用技術。
3.3 控制揚塵,開展機動車污染防治工作
制定協調統一的管理辦法,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開展城市揚塵綜合整治,加強監督管理,有效遏止揚塵污染。減少城市裸地面積,提高林木綠化率和水域面積。施工工地嚴控土石方作業面積,減少作業面,嚴查渣土車遺撒。積極推行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增加城市道路沖洗保潔頻次,加強道路兩側綠化。強化煤堆、物料堆的監督管理。加強揚塵排放量核算方法的科學性,推廣揚塵排污費的征收。
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嚴化新車排放標準限值,改善車用油品質量,加強在用車污染控制,發展清潔能源車輛,加強非道路機動車管理。
3.4 增加科研投入與科技創新
推動盡快設立中央財政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采取以獎促治、以獎代補等方式,著力推進工業企業污染防治、黃標車淘汰等重點治污項目,加強區域空氣質量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地方各級環保部門也要積極聯合地方有關部門加大地方政府和企業大氣污染治理資金投入力度。
4 結束語
重慶市主城區塵污染防治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主城區塵污染,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塵污染,是指在工程建設、建(構)筑物拆除、土地整治、綠化建設、物料運輸與堆放、清掃保潔、采(碎)石取土、餐飲經營、工業生產等活動中產生的揚塵、粉塵、油煙、煙塵對大氣環境造成的污染。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主城區的塵污染防治及相關管理活動。
前款所稱主城區是指本市城鄉總體規劃所確定的主城區域范圍。
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對主城區塵污染防治工作實行年度目標責任制。
主城各區人民政府(含主城區域內市人民政府設立的具有塵污染防治職能的新區、開發區、園區等管理機構,下同),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實現塵污染防治目標。
行政監察、環境保護、政務督查等部門(機構)應當加強對塵污染防治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塵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擬訂塵污染防治規劃、年度目標及任務分解方案,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二)組織開展塵污染防治監測,并每日公布相關信息;
(三)承辦本級人民政府對塵污染防治情況巡查、督辦、考核的具體工作;
(四)負責生產經營企業固定場所塵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市政、公安、交通、水利、發展改革、國土房管、城鄉建設、城鄉規劃、經濟和信息化、園林綠化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做好塵污染防治工作。
第六條 市和主城各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塵污染防治資金投入,保障塵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造成塵污染的行為進行檢舉和投訴。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承擔塵污染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設立監督電話和舉報信箱并向社會公布,受理檢舉和投訴。
第二章 污染防治
第八條 工程建設、建(構)筑物拆除、土地整治、綠化建設等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當將塵污染防治費用列入工程概算,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確施工單位的塵污染防治義務。
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塵污染防治技術規范,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制定塵污染防治方案,編制塵污染防治預算,在開工前分別報市政管理部門和對本工程塵污染防治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 施工作業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工地周圍按規范要求設置不低于1.8米的圍墻或者硬質密閉圍擋;
(二)對工地進出口及場內道路予以硬化,并采取沖洗、灑水等措施控制揚塵;
(三)設置車輛清洗設施及配套的沉沙井、截水溝,對駛出工地的車輛進行沖洗;
(四)產生大量泥漿的施工,應當配備相應的泥漿池、泥漿溝,防止泥漿外流,廢漿應當用密閉罐車外運;
(五)露天堆放河沙、石粉、水泥、灰漿、灰膏等易揚撒的物料以及48小時內不能清運的建筑垃圾,設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閉圍欄并對堆放物品予以覆蓋;
(六)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或混凝土用量500立方米以上的建設工程,使用預拌混凝土;
(七)禁止從3米以上高處拋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揚撒的物料;
(八)對開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業面(點)進行封閉施工或者采取灑水、噴淋等控塵降塵措施。
第十條 房屋建設施工應當隨建筑物墻體上升,同步設置高于作業面且符合安全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網。
建筑垃圾應當在申請項目竣工驗收前清除。
第十一條 市政工程建設以及維護施工需要開挖的,應當分片或者分段開挖。
廢料和棄土應當于當日清運;當日不能清運完畢的,應當進行覆蓋。
第十二條 拆除建(構)筑物應當對裸露泥地進行覆蓋、簡易鋪裝或者綠化。
第十三條 未開工或者停工的建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負責對裸露地面進行覆蓋或者綠化;超過3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
第十四條 綠化建設施工,除遵守本辦法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待用泥土或種植后當天不能清運的余土以及48小時內未種植的樹穴,應當予以覆蓋;
(二)對行道樹池進行綠化或覆蓋;
(三)綠化帶、花臺的種植泥土不得高于綠化帶、花臺邊沿。
第十五條 適宜綠化的裸露地,責任人應當在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規定的期限內綠化;不適宜綠化的,應當硬化處理。
責任人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一)裸露地在機關、企事業等單位的,該單位為責任人;
(二)裸露地在居民小區內的,該小區物業管理單位為責任人;
(三)裸露地在道路兩側、河道兩岸等公共區域的,該道路、河道管理者為責任人。
第十六條 易產生塵污染的露天堆場、倉庫,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對地面進行硬化;
(二)設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密閉圍欄并對堆放物品予以覆蓋;
(三)在貨物裝卸處配備吸塵、噴淋等防塵設施,并確保正常使用;
(四)在進出口處設置車輛清洗設施,車輛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
(五)及時清除散落物質,保持堆放場及道路清潔。
現有露天堆場、倉庫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本辦法公布之日起2個月內完成整改。
第十七條 新建、擴建、改建或大修城市道路,應當采用具有吸塵降塵功能的材料鋪設路面。
連接主城區城市道路的未硬化路口,應當進行硬化。
第十八條 清掃保潔作業,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城市環境衛生作業規范。
第十九條 運輸建筑垃圾、泥漿和易撒漏揚散物質,應當使用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技術規定的密閉運輸車輛。
市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行駛的運輸建筑垃圾、泥漿和易撒漏揚散物質車輛是否符合規定要求進行檢查。
第二十條 建筑垃圾消納場應當按照規劃設立,并遵守下列規定:
(一)與城區道路、居民社區相連接部分設置不低于1.8米的硬質密閉圍擋;
(二)出口及場內道路予以硬化并按控塵規范要求進行灑水或者沖洗;
(三)設置車輛清洗設施及配套的沉沙井,車輛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
(四)對非作業區進行綠化或者鋪設防塵網。
第二十一條 市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止采(碎)石區域內,不得從事采(碎)石生產。
市人民政府劃定的限制采(碎)石區域內,不得擴大采(碎)石場生產規模;現有的采(碎)石生產應當配套建設、使用塵污染治理設施,達標排放。
第二十二條 禁止在主城區、其他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區無公共煙道的綜合樓、住宅樓內新建、擴建餐飲、加工、維修等產生油煙、廢氣、異味的項目。
第二十三條 禁止新建、擴建燃煤火電廠和機立窯、濕法窯、立波爾窯、干法中空窯等水泥生產線以及其他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工業設施。
現有的機立窯、濕法窯、立波爾窯、干法中空窯等水泥生產線應當按照產業政策要求予以淘汰。
現有的燃煤火電廠以及其他污染大氣環境的工業設施,應當在規定期限內配套建設污染治理設施,確保達標排放。
第二十四條 禁止違反國家和本市規定使用高污染燃料。
禁止在市和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無煤區銷售、使用燃煤。禁止在市和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劃定的基本無煤區新建、擴建產生煙(粉)塵的燃煤設施;現有的,應當限期轉產或搬遷。
第二十五條 工業生產排放的煙塵、粉塵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控制。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 市政、城鄉建設、城鄉規劃、國土房管、交通、水利、園林綠化等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行業塵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并監督實施。
第二十七條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塵污染防治進行現場檢查。被檢查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或者阻撓檢查。
城鄉建設、城鄉規劃、國土房管、交通、水利、園林綠化等行政管理部門在監督管理過程中發現塵污染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移送市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
第二十八條 主城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應當在大氣污染預警與應急處置預案中納入塵污染預警與應急處置內容,并根據大氣環境污染預警等級啟動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十九條 企業因塵污染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后拒不改正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主管部門將企業不良行為信息納入企業聯合征信系統并依法公開。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中由國家機關任命的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規定之一的,由市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由市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20xx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由園林綠化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委托有關單位代履行,費用由負有綠化或者硬化責任的責任人承擔。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其他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造成塵污染的,處10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關閉,限期恢復植被,并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恢復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托有關單位代履行,費用由負有恢復植被責任的單位承擔。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罰。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市主城區以外區、縣(自治縣)的鎮、街道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具體范圍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劃定并公布。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重慶市主城塵污染防治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188號)同時廢止。
粉塵污染的危害在8小時內,車間粉塵濃度平均低于1(毫克/立方米)時,對人體無害,濃度在1~3(毫克/立方米)范圍內,有一定危害,高于3(毫克/立方米)時,有較大危害,最高允許值為10(毫克/立方米),目前實際上大多數木工車間、人造石車間達不到這個要求。
粉塵不會直接傷人,但對呼吸道和眼睛等器官會造成很大危害。粒徑大于10微米的粉塵在空氣中停留時間較短,在呼吸作用中可被有效地阻留在呼吸道上,不進入肺泡,但由于木粉塵中含有木焦油,這種物質由各種酚類和烴類組成,并含有致癌性較強的物質,長此以往,工人會部分的患有支氣管炎、哮喘和肺氣腫等,甚至致癌。
粒徑小于10微米以下的木粉,會直接進入人的肺部組織,沉淀于肺泡中,有可能引起肺組織的慢性纖維化,甚至導致肺心病、心血管病等一系列病變。
一、指導思想
以率先改善主城區大氣環境質量,實現我市空氣自動監測數據持續向好為目標,按照“常態管控、強化應急”原則,建立科學分析、預警及時、分工明確、責任清晰、行動迅速的協調聯動機制,切實推進主城區大氣環境常態化和精細化管理,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顯現成效。
二、實施范圍
市主城區大氣環境治理聯防聯控實施范圍以東二環西側奧鈦新能源的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為中心,北至北洺岸,南至南二環路,東至永峰公路,西至西三環。涵蓋了市工業園區、鎮、康二城鎮、北安莊鄉、午汲鎮、西土山鄉、大同鎮、上團城鄉8個鄉鎮;涉及市環保局、交運局、住建局、交警大隊、安監局、冶金局、煤炭局、工信局、國土局、商務局、發改局、財政局、質監局、氣象局等14個職能部門。
其中,Ⅰ級區域北至邯武北線、南至邯武快速路、東至永峰路、西至東環路;Ⅱ級區域向北擴展至北洺岸,向南擴展至南二環,向西擴展至西環路;Ⅲ級區域向西擴展至西三環(營玉公路)。
三、控制重點
(一)鋼鐵、焦化、水泥、電力“四大行業”工業高架點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為SO2、NOX、CO、PM2.5、O3和廠區無組織揚塵;
(二)東二環、南二環、北環路、邯武北線、永峰路、邯武快速路、東環路、西環路等主要道路交通揚塵和機動車尾氣等移動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為PM10、CO、NOX、O3和無組織揚塵;
(三)建筑施工、土地、煤場、精粉貨場和其它散裝物料堆場等面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為PM10、PM2.5和無組織揚塵;
(四)原煤散燒、露天燒烤、餐飲油煙、焚燒秸稈、油氣品質等生活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為PM10、PM2.5、SO2、CO及揮發性有機物;
(五)石灰廠、石料廠、球團廠、鑄造廠等其它工業企業低空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為PM10、PM2.5、SO2、CO和無組織揚塵。
四、工作原則
按照“屬地管理”和“管行業、管環?!杯h境監管原則,堅持管治并舉,在突出抓好Ⅰ級區域大氣環境精細治理和常態管控的基礎上,根據我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數據和對污染源的科學分析,分級擴展管控范圍,快速精準聯防聯控,有效遏制大氣污染物的產生和擴散。
五、任務分工
(一)市工業園區
1、按照《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新15條標準》,對Ⅰ級區域范圍屬工業園區管理范疇的項目施工場所進行集中治理和常態管控,逐項目、逐地塊明確防范措施和責任人,切實做好灑水抑塵、物料苫蓋、綠化保潔等工作,特別是土方作業、渣土運輸等環節要重點突出,強化管控,切實防范施工揚塵污染。
2、因地制宜,分步推進,對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周邊地區1公里土地進行集中治理。對已經列入規劃長期未開發建設的土地,進行臨時綠化或苫蓋,同時,進行灑水、霧化作業,有效減少地面無組織揚塵污染。
3、組建專職隊伍,配備灑水車、道路清掃車,對Ⅰ級區域內東二環(邯武北線交叉口至聚隆礦業段)、邯武北線(清化中隊至中山大街段)、邯武快速路(永峰路口至東環路段)、東環路、武邑路(北環路至蘭村大橋段)和園區道路實施常態化灑水、清掃抑塵作業。在冬季結冰期,根據氣象條件適當減少灑水作業頻次,加大機掃頻率,切實防范道路揚塵污染。
4、對邯武北線兩側及轄區內其它散裝物料堆場貨場進行專項整治,強化日常監管,嚴控散裝物料揚塵污染。對手續合法的,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開展環境整治,限期完成棚化廠房、噴淋霧炮等環保治理工程,并合理安裝車輛自動清洗裝置,確保進出車輛全部苫蓋到位,防止帶塵上路;手續不合法的,由工業園區牽頭,限期搬遷或依法予以取締。
5、配備霧炮車對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周邊200米空間范圍內,實施立體霧化降塵作業,并根據大氣污染物擴散條件,科學合理增加霧化作業頻次。
6、強化日常巡查監管,嚴禁任何露天焚燒垃圾和秸稈行為。
7、會同市發改局在工業園區轄區范圍內村莊,優先推廣使用潔凈型煤。
8、會同市環保局對園區內企業事業單位燃煤鍋爐進行專項治理。
(二)市環保局
1、按照省、市有關要求和最新排放標準,對標邢臺德龍鋼鐵等先進企業,對全市鋼鐵、焦化、水泥、電力等重點工業企業進行深度綜合治理。
2、嚴格環境執法,強化對重點企業污染排放監督管理,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穩定達標排放。
3、以工業園區周邊燃煤鍋爐治理為突破,對主城區范圍內燃煤鍋爐進行集中治理。
4、會同市氣象局對我市大氣污染物擴散條件作出預測和預警研判,為及時調整、強化各項應急防控措施提供決策依據。
5、對各有關鄉鎮、各相關部門空氣質量保障聯防聯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牽頭組織召開定期會商會議。
6、以十日為周期編制空氣質量信息專報,及時將AQI指數、降塵數據、綜合排名、預警建議等信息報告市政府。
7、會同其它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其它低空源污染排放企業的環境執法監管,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8、按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督導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
(三)市交運局
1、將原有交通揚塵治理6個固定檢查站點調整為武邑線東環入市口、邯沙線入市口、南二環與劉西線交叉口、邯武快速與東二環交叉口、邢都路西環南入市口、邢都路杜莊崗入市口,并將4個流動巡查中隊增至8個流動巡查中隊,確保車輛苫蓋率達100%,嚴控運輸過程中物料遺撒、泄漏、碾壓產生的揚塵污染。
2、突出強化源頭監管,把短途倒轉不苫蓋行為作為重中之重,嚴厲打擊,規范秩序。
3、強化國省交通干線道路保潔,配備洗、清、掃一體道路保潔車輛,對Ⅰ級區域內路段增加清掃頻率,視氣象條件科學合理灑水保潔,保持路面干凈無揚塵。
4、對重點道路兩側和中間分隔帶應進行喬、灌、花、草相結合的立體綠化;及時清運公路用地范圍內兩側邊溝的積土、渣土。
5、對破損道路應及時修補,減輕因路面顛簸造成的物料拋灑和地面揚塵污染。防止路面破損,新破損路面在一個月內進行修復。
(四)市住建局
1、按照《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新15條標準》,對主城區范圍內在建施工項目揚塵污染進行集中治理和常態管控。
2、強化城區道路保潔,配備洗、清、掃一體道路保潔車輛,對主城區重點道路常態化保潔作業,增加清掃頻率,視自然氣象條件科學合理灑水保潔,保持路面干凈無揚塵。
3、對主城區運輸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物料的車輛進行專項治理,推廣使用封閉貨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蓋嚴密,確保按照指定線路和時間行駛。
4、對主城區露天燒烤、垃圾焚燒行為進行專項治理。
(五)市交警大隊
1、在邯武快速路、東環路、南環路設置禁止載重車輛通行標志;東二環、邯武北線(含北環路)等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周邊路段全線禁停,車輛保持行駛暢通,嚴查無故滯留行為;在奧鈦新能源(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廠區口設置禁止調頭標志;在保證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科學管理交通信號燈,提高車輛通行率,最大限度減輕機動車怠速停車尾氣排放對空氣監測數據的影響。
2、根據空氣質量監測數據情況,晚10時至次日早6時對東二環、南二環空氣質量監測站周邊道路實施大型貨運車輛分時段限行交通管制。
3、嚴禁任何無證無牌機動車、黃標車、拖拉機、三馬車進入空氣自動監測站周邊區域。
(六)市工信局
1、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有關要求,做好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石灰、鑄造等分管行業環境整治和監管。
2、按照《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督導重點企業做好限停產工作,有效降低生產負荷。
(七)市發改局
1、參照市主城區“煤改氣”做法,優先安排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周邊有條件村莊引入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減少散煤燃燒低空排放污染。
2、主城區范圍內率先推廣使用低硫低灰優質煤炭;把空氣自動監測站周邊村莊和企事業單位作為重點,實現潔凈型煤全覆蓋。
(八)市冶金局
1、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有關要求,做好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選廠、鋼渣廠、鐵精粉貨場等分管行業環境整治和監管。
2、會同工業園區,對邯武北線兩側區域及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精粉貨場進行專項整治。
(九)市煤炭局
1、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有關要求,做好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有證洗煤廠、儲煤場等分管行業環境整治和監管。
2、會同工業園區,對邯武北線兩側區域及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洗煤廠、儲煤場進行專項整治。
(十)市安監局
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有關要求,做好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采石場、石料加工廠等分管行業環境整治和監管。
(十一)市國土局
按照網格化環境監管有關要求,做好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范圍內制磚等分管行業環境整治和監管。
(十二)市商務局
在完成加油站、油庫油氣回收治理工作的基礎上,強化日常監管,鞏固治理成效;開展油品質量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燃油違法行為,堅決關停取締非法油品銷售供應站點。
(十三)市質監局
在主城區入市口配合市公安、交通、環保等部門設置煤質快速檢測站點,嚴防高硫、高揮發劣質煤進入;對主城區用煤大戶開展煤質監測,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劣質煤炭行為。
(十四)市財政局
合理調配列支財政資金,為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提供資金保障。
(十五)市氣象局
對氣象及污染物擴散條件進行預測,為聯防聯控工作提供科學有效的氣象數據。
(十六)其它有關鄉鎮
參照工業園區任務要求,做好各自轄區內的聯防聯控相關工作。
六、聯防聯控擴展實施條件
在突出重點,切實抓好Ⅰ級區域常態管控和精細化治理的基礎上,通過科學分析、預警研判,當符合以下四項條件之一,聯防聯控實施范圍擴展至Ⅱ級或Ⅲ級區域,并結合《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武政辦字〔2015〕38號),強化有關防控措施。
(一)以10天為周期,經過分析研判,預計我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在市位居后五名或全省后十名及未完成上級下達的改善率等指標時;
(二)按照市大氣應急聯合行動指揮中心啟動應急指令時;
(三)根據氣象條件,出現不利于污染物擴散條件時。
(四)當AQI大于150、小于200,并預測未來連續3天出現重度污染天氣時,聯防聯控范圍擴展至Ⅱ級區域;當AQI大于200并預測未來連續4天出現重度污染天氣時或國家、省、市舉行重大活動時,聯防聯控范圍擴展至Ⅲ級區域。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組織機構。市政府成立由各有關部門和鄉鎮、工業園區組成的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指揮中心,主任由崔耀鵬擔任,副主任由郭向軍、呂現生、申立保、王向榮、王梅擔任。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申立保同志兼任,負責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的推進協調、會商研判、督導落實等日常工作。各有關鄉鎮和市政府相關部門要明確分管領導、具體實施人和信息員,加強聯防聯控,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細化工作方案。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明確職責推進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的有關要求,對照任務分工,組織力量對轄區、分行業開展進一步專項排查,摸清底數,建立臺賬,科學制定本部門工作方案。特別是Ⅰ級區內的施工場地、土地、堆場貨場、道路保潔、企業治理等重點管控措施,要做到標準明確、流程規范、責任到人,真正實現常態化管控和精細化管理。
(三)專項經費保障。根據工作需要,市財政局將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工作列入財政預算,合理列支專項資金用于設備購買、日常經費保障,并按年度撥付至市環保辦;專項經費由指揮中心(市環保辦)審批后,根據各部門任務概況,按程序審批撥付;各部門要確保??顚S?,嚴禁違規挪用,一經查實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定期會商評估。建立定期會商制度,對主城區大氣環境聯防聯控工作進行會商評估。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每10天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匯總,聘請專家結合空氣指數變化情況進行一次評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對階段工作針對性調整和部署。印制工作專報,將各單位工作開展、督導發現的問題及空氣自動監測站數據、降塵量數據及時報告市委、市政府。
(五)強化協調聯動。指揮中心要充分發揮牽總調度作用,認真組織各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整治和聯防聯控各項工作。各有關鄉鎮、相關部門要在指揮中心統一指揮下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強化聯動,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六)加強應急管控。市環保局要會同市氣象局對我市大氣環境污染物擴散條件作出及時預測,及時向指揮中心提供有關數據;指揮中心根據預警研判,統一調度各單位,及時調整、強化各項應急防控措施,力求通過應急措施,實現空氣質量監測指數得到有效控制。各單位也要建立相應的應急方案,強化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能力。
關鍵詞:防風抑塵網、露天儲煤場、應用
1、防風抑塵方法介紹
現今,我國針對露天儲煤場出現的塵土飛揚的問題,主要的解決措施有防風抑塵網、噴淋法、揚塵抑制劑法等等。
1.1、拆卸式防風抑塵網
電廠經常使用的防風抑塵網,能夠有效減少露天煤堆的起塵量,其原理是利用降低來流風風速的方法來進行,能夠在最大限度上減少來流風的動能,避免來流風產生較大的渦流,減少風的湍流度。然后依據空氣動力學的原理,當風經過由擋風抑塵網組成起來的擋風抑塵墻時,墻后面會出現附著和分離兩種現象,形成上干擾氣流和下干擾氣流,降低了煤堆表面存在的剪切壓力和應力,從而有效降低了煤堆起塵率。根據我國近幾年,對于10000噸以上的大型儲煤場的現場的應用數據來看,這項技術的綜合擋風抑塵效果非常的有效,使用單層擋風抑塵墻,其綜合抑塵效果,可以達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使用雙層擋風抑塵墻,其綜合抑塵效果可以達到百分之九十五左右,因此,現今露天儲煤場應按照設置雙層擋風抑塵墻。在施工中,為了減小工程最初投入的成本,并且增強防風抑塵網的作用,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就是減小防風抑塵網所圍的面積,然后將防風抑塵網做成可拆卸的形式,僅對需要作業的灰場進行圍護,堆灰至頂后,依然采取塊石或是灰渣磚塊進行覆蓋。在灰場施工運行期間,只需要在運行條帶壓力的周邊預先設置可拆卸式的雙層防風抑塵網。然后在條帶里貯放灰渣,在該條帶貯放期滿之后,再對條帶四周的防風抑塵網進行拆卸,運輸至下一條帶進行組裝,然后繼續貯放灰渣,按此過程進行循環,直至灰場運行期滿為止。
1.2、噴淋法
噴淋法,屬于在灰場使用的方法,一種較為傳統的防風技術,這種技術采用噴灑水或者灌水的方法,用水對灰面進行封閉,或者是增大灰面含水率,長期保持灰面的濕潤,從而能夠有效防止飛灰揚塵。這項技術廣泛使用于南方地區的灰場。噴淋法有一定優勢,其防塵見效快,效果較好,但是由于細砂土和粉煤灰的性狀非常的相似,它的保水性能十分差,表面水分容易蒸發以及下滲,因此,需經常性的進行噴灑水或者灌水,這不僅導致了其工作量較大,管理維護也有一定的困難,還需要水資源的大量供給,造成水資源的浪費。在嚴重缺水、蒸發量大的地域,這種方法難以大面積經常性實施。該方法比較適用于水資源豐富的地區,在緊急情況下,在缺水地區灰場,也能起到臨時防風抑塵的效果。
1.3、揚塵抑制劑法
揚塵是一種極其微小的,顆粒狀的物質,它漂浮在空氣中,經過長時間也不能沉降,它不僅會對大氣環境造成污染,對人體也會造成一定的傷害。大氣質量一般受機動車排氣、燃煤排煙、和地面揚塵這三大因素的影響,揚塵污染和采暖期煤煙的影響占一定的主導地位,揚塵污染和非采暖期機動車尾氣的比重逐年都在不斷的增大,揚塵是造成大氣質量全年不佳,難以控制的污染源,揚塵的防治成為人們普遍的問題。為解決這一突出問題,人們研制出了環保型的揚塵抑制劑。揚塵抑制劑在噴灑過后,會呈現出完整連續的薄膜層,其耐溫性能高,可以在負三十度到五十度的范圍內使用,耐風吹雨淋,耐老化的性能較好,保存期超過六個月。因此,使用揚塵抑制劑,能夠有效抑制顆粒狀物料堆的揚塵,降低環境污染,有效改善大氣質量,還能夠防止北方冬季氣候產生的結冰現象。
2、防風抑塵網原理及種類
2.1、防風原理
防風抑塵網的防塵原理,是通過控制,改變了堆場區的風流場,減小堆場區的風力風速、降低堆場區中的風流場的紊流度。一般情況下,有強風通過防風抑塵網,只有一小部分的來風能夠透過,并且其動能衰弱減成為低速風流,在這個時候,高強度、大尺度的旋渦通過網后被減弱為弱強度、小尺度的旋渦。通過防風抑塵網后,大部分低速的、弱紊流度風流,經過堆場,然后形成了低風速旋度、低風速梯度,弱渦量和弱紊流度的堆場區流場,大大減少了堆場低處的起塵量。根據空氣動力學原理,當風流經過防風抑塵網時,防風抑塵網后面會出現附著和分離這兩種現象,形成上干擾氣流和下干擾氣流,用來降低來風的風速,極大程度上減少來風的動能,減少風流的湍流度,有效降低來風的渦流,降低對料堆表面的剪切壓力和應力,有效減少了堆場的起塵量。
2.2、防風抑塵網種類
根據防風抑塵網的移動性能的不同來分類,可以分為移動式和固定式這兩種?,F今,我國的防風抑塵網,主要都是固定式的。依據目前國內外的研究,國內外防風抑塵網工程現狀,得出的數據,關于堆場的塵粒飛散控制研究結果以及預測以及防風抑塵網的形狀與防塵范圍和效果的關系,固定式防風抑塵網,目前主要有三種結構形式:全網結構、網墻結構和百葉窗結構,考慮到堆場可能需要使用大型設備,為了防止防風抑塵網被損傷被撞壞,通常情況下,大多使用有防撞墻的網墻結構來保護。
2.3、抑塵網的選擇
現今,我國常用的抑塵網,根據其材質可以分為剛性抑塵網和柔性抑塵網。本文主要介紹的是蝶形剛性抑塵網。該類抑塵網由鋼結構支撐、獨立基礎以及剛性擋風抑塵板這三部分組成。其主要有以下特點
(1)抑塵效果。剛性抑塵網開孔較為整齊,一般選擇開孔率是百分之四十,通過網后,不會產生湍流,抑塵率達到百分之八十到百分之九十。(2)抗老化性。產品表面在經過噴塑的處理后,能夠吸收太陽光中產生的紫外線,大大降低材料的氧化速度,使得產品的防老化性能得到提高,增加產品的使用壽命。同時,降低紫外線的透過度,避免了太陽光對于物料造成損傷。(3)自凈功能。通過靜電噴塑處理,產品表面在經過太陽光的照射后,能夠把依附于產品表面的有機污物進行分解和氧化,此外,抑塵板吸附的塵土,易被雨水沖洗,能夠起到自我潔凈的效果,節省了管理維護的費用。(4)抗沖擊性。產品的強度較高,能夠有效抵擋冰雹的沖擊。(5)阻燃性。由于材料是金屬板,所以其具有很好的阻燃性,能夠極大程度上滿足安全生產和消防的要求。(6)親水性。由于材料是金屬板,所以其無吸水性。
3、防風抑塵網的應用
比起經濟效益,防風抑塵網更多的是注重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防風抑塵網建設,能夠減少大風揚塵,防止物料流失,在減輕大氣污染的同時,減少經濟損失。國內外許多機構都對堆場揚塵進行了研究 ,并且構建了起塵量的計算公式。根據實際工程,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合理選擇公式,計算起塵量,通過有效計算,將其投入實際應用中。
參考文獻
[1]關注環境 還綠地藍天 請選擇蔚美防風抑塵網[J].中國港口,2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