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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設置和建設具有共同的一般規律。相同專業的學科、理論知識和課程等資源配置也大體相同,具有共同性的一面。但由于對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類型及其側重點的理解、設定不同,即使相同專業,其學科、課程、師資等資源配置也不盡相同,從而形成相同專業的不同特點。持久、穩定、系統、規律性的特點集合而成為特色,即相同專業的不同特色。
一、專業特色的形成條件
1.歷史條件和因素
許多專業的產生和形成,都是應當時社會實踐包括生產、管理、軍事、政治等急需而設置的。以后的發展、延續和壯大往往都蘊含著起初的歷史痕跡,并漸進凝結為特色。
2.環境資源因素
專業的成長、發展和演變是在一定的生態系統中完成的。一個地區、一所學校、一個院系的環境和資源稟賦,不可避免地會影響和浸染專業的成長。久而久之,必然形成差別性的特點。
3.時間因素
專業特色不是從來就有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特色的形成需要一個過程,這是一個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過程,需要醞釀、產生、更新、變異,經歷無數大大小小的生生息息、重組再造、演化整合等,最后由每一代變異留存下來的富有生機的因素凝結為新的變異體并呈現特色。這里有兩點:第一,特色是在特點上形成的,是由諸多特點有機組合而成;第二,特點與特色的不同,在于特點可能是暫時的、短期的,而特色是特點在不斷地更新、變異、整合中最后形成系統、持續、穩定的狀態,是特點之有序集合。由此可見,沒有一定的時間,特色是很難形成的,或很難稱其為特色。
總之,專業特色應當在一定的歷史延續中和特定的環境資源里,經過較長時間和幾個階段的發展,逐步融合而成。
二、行政管理專業的經濟行政特色
1.行政管理專業的特點
以政府為管理主體是行政管理的基本特點。研究政府行政管理的一般過程,是行政管理研究的傳統,相應地,行政管理專業教育資源的傳統搭配方式形成了政治學背景和傾向的特點。然而,隨著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科學化的擴展和推進,以及行政與法、行政與管理技術的日益融合,行政管理開始告別傳統時代。同時,與政治相對分離的行政管理開始向各領域的分部門管理延伸和擴展,出現了教育行政、衛生行政、文化行政、軍事行政等,行政管理衍生、推進至公共管理階段,步入公共管理形態。經濟行政正是在這種格局下獨具形態、在理論及理論實踐的發展中蔚為壯觀。一方面是因為經濟活動是人類尤其是當今時代的主體活動,管理經濟一直是政府的基本職能;另一方面,在專業行政部門日益分化、發展的格局中,經濟行政也成為獨立的領域,在市場經濟環境中發展壯大。何況任何領域無不包含和滲透經濟活動而成為行政管理的對象和內容,使得經濟行政不僅具有不斷壯大、相對獨立的領域,而且具有廣泛的覆蓋性。
2.行政管理專業經濟行政特色的含義和支撐體系
經濟行政是指以經濟活動和領域為對象的政府行政管理活動,如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等。行政管理專業的經濟行政特色是指行政管理專業教育資源的配置在遵循傳統、保持行政管理專業基本課程設置的基礎上,增加和突出經濟及經濟管理課程、師資、實驗等資源配備,以培養懂經濟、知法律、擅行政、會管理的經濟行政管理專門人才。在實踐中,經濟行政與公安行政、司法行政、人事行政、軍事行政、教育行政、文化行政、醫療衛生行政、社會工作行政等并列存在、相互區別。
專業特色的形成主要取決于時空因素,一個是時間維的歷史傳統因素,另一個是空間維的資源環境因素。這里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為例:
在歷史淵源上,學校行政管理專業由工商行政管理專業演變而來。工商行政管理專業創建于1981年,是我國改革開放后第一個設立該專業的高校。工商行政管理是政府對市場主體及其交易、競爭行為和有形市場進行監督管理的行政執法過程。既是政府行為,又是對經濟活動的管理,實際上就是市場監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是經濟、行政、法律融合一體的經濟行政管理,具有突出的經濟性。
1998年,教育部組織調整高校專業目錄,工商行政管理專業不復獨立存在,學校的相應專業轉型、擴展為行政管理專業,設于公共管理系下。整個專業的轉型經歷了名義階段、板塊階段、覆蓋階段,目前正向融合階段發展。這個過程中,在探索和保持行政管理專業一般特征的同時,工商行政管理由課程、師資、周邊專業學科、相關社會資源支撐的經濟行政特色保留了下來。
在環境資源上,學校以經濟和工商管理學科見長,相應的師資、課程等資源豐富。學術氛圍也以經濟學、經濟管理學為主調,同時,又有較為齊全的公共管理學科專業和歷史較長、特色鮮明的法學學科專業。這個特點在人才培養方案中有明顯體現。學校對各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進行了統一的規劃與規范。分經濟學、工商管理學、公共管理學和文法4類提出學科基礎課課程設置方案,原則上統一執行。學校結合專業和歷史等情況確定專業課設置。行政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在此原則下融匯了歷史傳統和現實環境因素,在課程設置上體現并反映了專業特色。例如,公共基礎課中有“高等數學”課,學科基礎課中有“經濟學原理”、“公共經濟學”、“管理信息系統”、“財政學”、“統計學”等經濟管理課程,在專業課中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課程,在專業選修課中有“政治經濟學”、“發展經濟學”、“會計學”、“經濟法”、“財務管理”、“市場營銷”等課程。同時,行政管理的核心課、基礎課諸如“政治學”、“行政學”、“領導科學”、“公共政策”、“公務員制度”、“行政倫理學”、“公共管理”等數量和理論知識比重充分,功能不減,既保證行政管理專業的本色,又具有經濟行政特色。
在時間因素方面,學校有17年工商行政管理專業的辦學歷史并贏得較高聲譽;行政管理專業也有了11年
的辦學歷史,并于2000年建立了北京市屬院校第一個行政管理專業碩士點,2007年成為北京市屬院校行政管理專業第一個重點建設學科。經濟行政特色在歷史延續和探索中日趨成熟、穩定。
在社會資源方面,學校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學會、研究機構保持長期的合作與交往,包括會議、調研、課題研究、咨詢培訓等方式。近年來,與北京市發改委、市政管委、城市科學學會、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社會工作委員會等建立新的合作關系,進一步深化了經濟行政的社會根基,進一步擴展了行政管理專業的公共管理空間。
在學術研究和專業建設比較交流方面,有可供分享的成果和可資借鑒的經驗。經濟行政的研究著作有華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的蔣云根教授編著的《經濟行政管理概論》。學校工商行政管理研究領域,自80年代后期,陸續出版了《企業行為規范》叢書、《工商行政管理》系列教材以及多部單本著作;完成過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北京市社科基金、北京市教委社科基金以及國家部委有關經濟行政方面的科研項目。近10年來,各高校的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都依托所在院校的資源、歷史等,探索、形成自己的特色。學校的行政管理專業特色以其歷史和經驗獲得獨特優勢。
三、行政管理專業的價值評估
1.行政管理專業在北京市人才培養中的地位
公共經濟與市場經濟比肩在我國呈后發之勢。公共管理在后市場經濟時代是維護和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力量。北京作為首都和政治、文化、信息中心,對公共管理理論知識和人才培養的需求強烈。作為北京市重點大學和人才培養基地,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擁有經濟學、工商管理學和公共管理資源,行政管理專業在北京市屬院校處于前列,應當發揮學科優勢,為北京市培養經濟、行政、法律復合型公共管理人才。
2.行政管理專業在學校的地位
公共管理學科與工商管理學和經濟學并駕齊驅有益于豐富學校學科類型,完善學科結構,有利于人才培養。學校經濟學、工商管理學實力較強,公共管理學相對較弱,但具有良好基礎并在北京市屬院校居于前列,搭建了學科結構有力、專業齊全完整的公共管理學科建設平臺。行政管理專業作為公共管理的母學科,歷史長、特色顯、有優勢,應當成為學校學科專業發展的增長極。
3.學院是行政管理專業的后盾和平臺
行政管理專業依托的城市學院,是為專門和更好地服務于首都而建立的。學院依托區域經濟和公共管理兩大學科,設行政管理、城市管理、土地資源管理、公共事業管理和社會工作專業以及首都經濟研究所、不動產研究所。這種專業學科環境既具有復合型、交融性,又不失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宗旨,有利于公共管理和行政管理學科發展,有利于行政管理專業經濟行政特色的塑造和體現;同時,行政管理專業作為公共管理學科發展的“筋”,對相關專業的發展具有粘合、伸張的作用。
四、行政管理專業的發展路徑
1.在既有體系中鞏固特色
一是豐富完善專業課程體系,從課程上體現特色。保證專業通行的基礎課程。“政治學”、“管理學”、“社會學”、“法學”、“經濟學”等必備的學科基礎課不缺門;通過課程建設,增強課程針對性,力求精要;通過溝通研討,達到課程之間相互了解、互補和融匯。保證體現特色的經濟學課程。除“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學”、“經濟學原理”、“公共經濟學”外,還應堅持開設“政治經濟學”、“城市經濟學”、“財政學”、“統計學”、“會計學”、“財務管理學”等,通過考試與考查、必修與選修的制度設計,優化經濟行政效果。開設“法學原理”、“行政法”、“經濟法”課程,滿足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功能需求。進一步完善以工商行政管理和市場監管為核心的政府監管和經濟監管課程板塊,實現理論、政策與實踐的貫穿,經濟、行政與法律的融合,凝結和強化監管功能的專業設計。
二是在教學方法上體現特色。改進教學方法,強化實踐教學,將理論知識講解、案例政策分析、參觀考察相結合;選聘校外、政府、企業的專家,建立兼職教師隊伍或儲備,在專職教師組織下,穿插搭配兼職教師的專題和講座;通過“數字城市實驗室”建設,改善實驗條件,加強軟硬件功能開發和綜合利用。同時,適當增加實驗課時,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控制教師選聘結構,充分調配現有資源,形成學術型、講授型、實操型師資的有機搭配。
2.將特色的基礎拓寬,觸角延長
拓寬與之交往的經濟行政部門范圍,由工商行政部門擴展到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進而擴展到發展改革委員會、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市政管理部門、社會工作部門,建立制度性聯系;在上述政府部門和系統建立實習基地,形成持續聯系,延伸觸角;通過科研和教師紐帶,與上述政府部門建立聯系,增強教師對實踐的了解,增加學生直接、間接的實踐機會,促進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通過聘任、聘請兼職教師、指導教師或吸收為團隊成員,增加互動通道。
3.在學院復合學科環境中,吸取營養,謀求新生
學校的城市學院是系、所合并的學院,學科專業較為寬泛,教師的專業領域更加復雜。學校規劃城市學院建設發展兩大學科——公共管理和區域經濟。院、系、所,學科、專業、方向相互交織,對學院的組織管理和業務規劃提出挑戰,同時也提供機遇。處理不好,各種要素混雜交錯,內耗互擾;處理得當,相互倚重,相互交融,相映成輝,相得益彰。實際上,公共管理和區域經濟兩個學科具有新興和開放的共同特點,又有在區域和公共方面的融匯之處。兩大學科的交融為各自學科及其之下的專業發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間和更富營養的土壤。行政管理應當借助公共管理尋求應用空間,借助區域經濟管理增強經濟行政特色。
4.在國際交往中檢驗調整,發展壯大
關鍵詞: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區別與聯系
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都屬于管理學學科范圍內,具有管理學的共同特征,能夠通過計劃、組織、協調等手段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但是,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又存在本質性的區別,了解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間的區別與聯系,能夠有效防治二者管理主體與客體錯位問題。
一、公共管理概念分析
公共管理概念是20世紀70年代被提出的,也是公共行政發展過程的必然結果,也是傳統公共行政面臨的困境與挑戰。公共管理即公共行政的延伸與轉變,二者沒有實質性的區別,但是公共管理更加注重社會公平與平等。公共管理的產生是公共組織的一種職能,主要目的是實現公共利益。公共管理包括很多內容,主要有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發展管理等,是現代管理學科的重要分支,具有較為廣闊的發展前景。公共管理的核心是政府,通過對政策、經濟、法律等方法增強政府的管理能力,提高政府的管理成績和服務品質,促進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公共管理具有多元化的主體,能夠推進社會公共事物的進一步發展和促進社會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通過調節和控制公共資源來實現公共管理的職責,建立公共管理體制和有效方式是其面臨創新的迫切任務。[1]
二、工商管理概念分析
工商管理研究工商企業經濟管理基本理論和一般方法的學科,主要包括兩方面內容,分別是制定企業發展戰略,管理企業內部行為。工商管理具有很強的應用性,是企業必不可少的行政部門。工商管理的專業性要求較高,通過對管理學、經濟學等知識的運用,通過現代管理手段實行企業管理和經營戰略制定,保證企業的生存和順利發展。作為管理學方向下的重要分支,穩定企業生存,促進企業發展是工商管理的重要目標。工商管理涉及內容較廣,專業性較強,對理論知識和綜合能力要求較高,做好工商管理工作是企業順利發展的重要基礎。[2]
三、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的區別
1.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涉及領域不同
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涉及的領域有很大不同,首先,公共管理主要對公共領域負責,涉及的內容是公共問題。而工商管理涉及的是私人領域,是以企業為基礎,具有競爭性的工商企業。公共領域主要指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等,其中公共問題就是指社會成員在工作中廣泛受到公共性影響,且具有不可分性,又與公共利益直接相關的社會問題。公共問題一般涉及面廣,問題復雜,包括環境問題、交通安全、食品衛生等,公共問題造成的影響較大,不僅僅是影響單一個體,更多是對團隊或大多數人的影響。其次,工商管理涉及的私人領域則與公共領域截然相反,工商管理是對盈利性組織的管理,也就是企業管理,其基本性質存在差別。工商管理更注重的是企資源配置和生產要素優化處理,目的是獲得最大效益。
2.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資源配置不同
公共管理的主體是政府部門,要想實現公共管理的有效實施,需要以公共資源控制為基礎,其中包括以下三方面:首先,公共權力。公共權力是政府實現公共管理的約束力和強制力,能夠實現對社會公共事務享有資源的合法資格進行管理。公共權力歸屬于全體社會成員,不歸私人所有。其功能是實現公共利益,具有權威性強、強直性強,不受任何約束等特征。其次,政府資源。政府資源包括其所掌握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最重要的是財力的控制。政府財力是公共財產,是政府從事公共事務的基礎。最后,自然資源。各種自然資源也屬于政府資源,包括國土、礦山等。工商管理的主體是非公共資源,其具有的權力是私權利,也是企業組織的一種力量。企業是一個能夠從事商品生產、流通等經濟活動的基本單位,通過對企業經營管理實現組織目標,其私權利包括約束力和產權。企業的私權由私人享有,是一種非公共資源。工商管理的物質資源與人力資源的來源與公共管理不同,并非政府扶持,而是由投資匯報所得,因此,工商管理面臨市場競爭,更注重企業生存和發展。
3.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目標不同
以政府為主體的公共管理主要代表社會的公共利益,其本質是公共利益的好壞,其評價標準也以大多數人的利益需求為指標。公共管理更看重社會公平和社會公正,其目標是最大程度的維護公共利益,然后公平、公正的實現公共利益個體化分配,促進社會福利。工商管理代表的是盈利組織的管理,其目標是追求私人領域的利益最大化,其主體是經紀人,以市場規則為基本準則,被市場規范所操控。工商管理以效率為基礎,實現私人利益的擴大化。雖然工商企業也為國家財政作出貢獻,但其最終目的還是實現自身利益。
4.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運行機制和方式不同
公共管理通過運用公共權力進行公眾事務的管理,其運行機制的本質就是公共權力的運行機制,其基本依據是法律法規,所以,公共管理是一種法制化的管理,包括兩方面內容:第一,依法行政,依據法律的權力和條款進行公共事務管理,劃分責任,力求管理過程中的每個環節遵循法律法規。第二,法制監督。公共管理的全過程需要在法律法規的內部和外部監督下進行。工商管理是按照市場規律運行的,雖然市場經濟也需要遵循法律要求,但是這種規范只是外在的,市場經濟規律還存在隱性約束,維持市場的正常運作。
四、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間聯系
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同屬于管理學的重要分支,具有區別,又存在一定的聯系,二者是辯證統一的關系。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都以管理學基本理論、方法、知識為基礎,通過組織、控制、領導、決策、執行、監督等手段實現管理。在管理過程中,雖然管理對象不同、運行機制不同,但遇到的問題基本相同,例如組織問題、監督問題、執行問題等,對這些問題的關注和探究,構成了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間的共性問題,是二者最大的共通性。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公共管理與工商管理同屬于管理學范疇內,二者在管理本質、管理領域、資源配置、管理目標和運行機制方面都存在區別,但是二者在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以及管理問題方面又存在共通性。掌握公共管理和工商管理的區別與聯系,有利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長遠發展。
參考文獻:
[1]張夢中.美國公共行政(管理)的歷史淵源與重要價值取向-麥克斯韋爾學院副院長梅戈特女士訪談錄[J].中國行政管理,2013(11).
關鍵詞:管制;規制;監管;干預;調控;市場監管法;市場規制法
1管制、規制與監管
管制、規制與監管都是英文“regulation”的不同翻譯,對于日本學者的著述傾向于將它譯為規制,如金澤良雄在《經濟法概論》一書中第一編第四章所談及的問題就是“經濟法中的規制”,植草益的《微觀規制經濟學》等。對于英美學者的著述則更傾向于使用管制,如丹尼爾•史普博的著作是《管制與市場》,施蒂格勒的《產業組織與政府管制》等。而在國內的經濟學著述中,管制與規制的運用也無統一的規范,如王俊豪所著《政府管制經濟學導論》,馬昕等所著《管制經濟學》,謝地所著《政府規制經濟學》,王雅莉所著《公共規制經濟學》,張維迎的《管制與信譽》等。在經濟法學著述中,結合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和調整方法,學者們大多數使用的是市場規制,如漆多俊在《經濟法基礎理論》第十章所述內容即是“市場規制法原理與制度體系”,監管在經濟學領域很少見,但是在法學領域,有的學者將市場監管法和市場規制法并列為微觀經濟法范疇,是干預市場微觀領域的不同手段。如盧炯星認為,市場監管法與市場行為規制法同屬于微觀經濟法范疇,但兩者卻各有不同。有的學者認為,在與法律密切聯系的層面上,管制、規制與監管并無本質區別,既包括與此相關的政策,也包括為實施政策而制定的法律法規。還有學者認為:管制原意是指有系統地進行管理和節制,并含有規則、法律和命令的基本含義,通常理解為政府對經濟活動的管理和限制,要比監管的范圍大的多,監管只是管制的一種,是從維護安全,降低風險角度進行的管制。管制與規制并無不同,只是“regulation”的不同翻譯而已,無論管制更多的適用于政策性討論也好,規制側重于管制法律表現形式也好,這些區別對于實質性研究并無意義,因此我們的研究重點不應該是刻意追求到底是該用規制還是用管制,而是應當著眼于經濟運行的整體來掌握適用的范圍以及與其他經濟管理方法的區別。
1.1管制(規制)的性質
丹尼爾•耶金在他的一書《制高點——重建現代政府與市場之爭中》寫到的管制(規制)在戰前與戰后被接受的程度和內容有非常大的差別,這是什么原因呢?在查看了相關資料后得出這樣的結論:戰前的管制(規制)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管制,政府的手伸向市場的各個微觀領域,因此它指的是對微觀經濟領域的直接監督和管理。而凱恩斯主義則將政府從微觀拉向宏觀,主張管理總體經濟而不是具體的市場運作。因此,凱恩斯主義被賦予了另外一種名稱“政府干預”,用與區分政府管制(規制)。丹尼爾•史普博認為管制是由行政機構制定并執行的直接干預市場配置機制或者間接改變企業和消費者的供需決策的一般規則或者特殊行為。金澤良雄認為規制可以理解為是對于一定的行為規定了一定的秩序,而起到限制的作用,經濟法規制的對象就是經濟生活涉及到生產、交換、分配、消費等經濟循環的全部過程,并包括與此有關的金融、運輸等。維斯卡西認為,政府管制是政府以制裁手段對個人或組織的自由決策的一種強制性限制,政府的主要資源是強制力,政府管制就是以限制經濟主體的決策為目的而運用這種強制力。植草益認為,政府管制是社會公共機構依照一定的規則對企業的活動進行限制的行為。我國學者王俊豪則將管制定義為具有法律地位的、相對獨立的政府管制者(機構),依照一定的法規對被管制者(主要是企業)所采取的一系列行政管理與監督行為。因此,管制(規制)的性質是對微觀經濟領域和主體的干預。
1.2監管及市場監管法
監管,有學者將其解釋為監督和管理,但其并不是監督和管理的內涵的簡單相加,而是有特定的含義。國外有學者認為:監管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對經濟個體自由決策所實施的強制性限制。國內也有學者認為:監管就是由監管者為實現監管目標而利用各種監管手段對被監管者所采取的一種有意識的和主動的干預和控制的活動。盧炯星給監管下了這樣一個定義:監管就是市場運作的條件下,以矯正、改善市場機制為目的,政府對市場經濟行為的干預和干涉,或者說,監管就是政府根據法律制定與執行規章的行為,因此,市場監管就是監管主體制定各類市場的行為規則,并通過執行這些行為規則來減少市場失靈、構建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權益、促進市場競爭及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市場監管法作為經濟法需要研究的一個新興領域,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政府與市場的矛盾不斷加深,而逐漸進入法學家們的研究視野中。目前學界關于此方面系統化、專門化的研究不多。但是,市場監管法在微觀經濟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它是調整市場在運行過程中,監管主體對市場主體及其市場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所產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總和。市場監管法不僅是市場主體進行市場運營的準則,也是市場監管主體依法監督、持續審慎監管、有效監管的依據,對于保障市場的安全與秩序、維護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保障市場公平有效的競爭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對市場監管法進行研究的學者們一致認為,它是屬于經濟法,而且應當是經濟法的獨立組成部分。它與市場規制法雖然都是調節微觀經濟的法律,但是作用的領域卻各不相同。經濟法學界注意力普遍集中在體現調整國民經濟總體運行的宏觀調控法和維護市場競爭的微觀市場規制法,對于市場監管法很少提及,這在各個法學著述中可以發現大多學者將經濟法的內容分為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如漆多俊的《經濟法基礎理論》、《經濟法學》,邱本的《自由競爭與秩序調控》等。有的則用市場規制法包含了市場監管法,但是對于兩種微觀領域的調控措施又沒能很好的協調兩者的差異。在研究微觀經濟立法時,沒有必要區別市場規制與市場監管,因為微觀經濟活動的配置應該交給市場,政府只是在市場失靈時的一個次優選擇,所以微觀經濟領域的立法就應該本著少管,間接管理的原則。當需要管理一項經濟事務時,根本不用區別是規制范疇還是監管范疇,我們的著眼點應該是什么時候管以及如何管的問題。
[論文摘要] 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宏觀調控經濟活動中形成的經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民法是調整市民社會關系的法,是調整作為民事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組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經濟法與民法之間不僅存在差異、分界點,經濟法干預與民法干預也有所區別。
一、經濟法與民法的差異
(一)起源差異
民法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從事交易的人們漸漸需要一個共同遵守的交易規則來維護交易秩序,保障商品流通,于是,商品交換的習慣產生,進而習慣發展為法。這就是民法的起源。民法既然以保護交易利益為主要內容,因而必須適應商品交換的要求,即人格之獨立性——能以自己獨立意志從事交易,所有權之確定性和訂立契約的自由。
經濟法則是商品經濟高級階段的產物。在19世紀末20世紀初,資本主義進入壟斷階段,生產社會化與個人壟斷產生矛盾。此時無論是采用民法的平等手段或者行政法的強制手段都難以解決矛盾,必須以市場之手與國家之手的結合來解決。因此經濟法作為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而產生。它是社會化生產與社會關系矛盾運動的產物,是經濟管理的社會化與現代國家介入經濟生活的必然產物,是無形之手與有形之手的協調產物,是縱向經濟關系與橫向經濟關系平衡結合的產物,是經濟集中與經濟民主對立統一的必然產物,也是法律、法學包括經濟法自身發展的必然產物。可以說,經濟法的產生改變了社會利益的配置模式,它從極為宏觀的角度維護著社會經濟利益。
(二)本質功能差異
保護利益的不同,必然導致法律本質功能的差異。民法維護商品交換,而商品交換要求平等和自由,要求交換者以自己意志設定權利和義務。因此,民法的本質是市民社會的法,是私法,是“天生的平等派”,也是權利法。其功能主要是維護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商法的本質功能基本與此相同。經濟法以社會整體經濟利益為保護重心,為解決民法無法解決的社會經濟問題而產生。它的本質是國家管理經濟的法,是平衡協調國民經濟運行的法。
(三)調整方式差異
民法是私法,以自由平等為核心,其調整方式相應地采取意志自治原則,即由當事人自己意志設定其權利和義務,國家并不予以過多干涉。
經濟法是公私兼顧的法,既強調市場之手,也強調國家之手。因而,其調整方式既有意志自治的因素,也有強制性因素。正如有的學者所說,基于經濟法的本質,經濟法對經濟關系的調整顯示了與傳統法律大不相同的機制功能。例如在《產品質量法》中,不但包含對傳統產品責任的規定,而且還包含大量對產品質量管理的規定,甚至對產品質量的責任包括管理責任。這也正反映出經濟法的特色。
二、經濟法干預與民法干預的區別
初次干預導致了民法的產生,而再次干預導致了經濟法的創制。民法和經濟法都是公權的干預載體,通過這些載體國家發揮其職能,以民法為載體的干預與以經濟法為載體的干預在以下方面存在差異。
(一)干預對象不同。公權的干預緣于干預需求,這種需求則緣于某種關系或機制出現危機而不能自行克服。不同的基礎性關系或機制的干預需求導致公權不同的干預供給。以民法為載體的干預是公權對自然狀態的介入,它是決定財產歸屬的主要力量。以經濟法為載體的干預則是公權對權利的干預,是對已有法律狀態的一種干預。從這個角度說,民法是一種制度創造,而經濟法則是一種制度替代。
(二)干預目的不同。在制度經濟學者的視野中,私法、公法和經濟法都是由公權制定的制度,這些制度的功能在于或減少沖突,或促進合作,或提升效率,或提供安全,或保障公平等。這些功能都是這些法律所共有的。就總體的干預目的而言,民法形式的干預主要在于確認私權,并向社會民眾提供一種形式上的公平,從而提升效率,它是經濟法干預的前提之一;而經濟法形式的干預則主要在于限制、保障及服務私權,從而提升效率、提供安全和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平。但在公平、效率和安全的提供上,民法和經濟法的側重點是有差異的,對效率、公平與安全的理解也是有差異的。
(三)干預手段不同。確權性干預與限權性干預構成了民法與經濟法的主要區別。經濟法提升效率著重于公權直接介入私權內部,這與公權對私權的確認只涉及到私權表層形成鮮明的對比。就權利界而言,民法界定私權邊界的主要方式是權利確認,因為公權的權威性和合法的強制性;經濟法界定私權的主要方式是對私權的限制和剝奪。兩者在提升效率這一點上的路徑和方式也是不同的。民法提升私權效率主要是通過對利益的明晰界定和歸屬確認而實現的,經濟法提升私權效率則是通過對私權的減損、保障及服務等方式實現的。
(四)有效干預的前提不同。民法干預主要是對自發演進秩序的確認,民法制度主要是演化而不是設計的,因此干預的客觀性較強;而經濟法是一種典型的設計規范,經濟法干預更側重于設計,因此干預的主觀性較強。簡言之,民法是一種演進的制度,而經濟法則是一種設計的制度。這種有關制度演進和設計上的區別使民法和經濟法在有效性的前提上產生重大差異。
三、經濟法與民法的分界點
法的價值在于實現由一定經濟條件所追求的正義、自由和秩序的要求,經濟法與民法也不例外。但不同的部門法又因為所調整的社會關系不同而形成不同的正義觀。民法法系從亞里士多德意義上的矯正正義中發展了形式正義。形式正義從根本上說是和法律普遍性聯系的,它要求對同等的人給予同等的對待。在民法中,形式正義表現在:第一,法律規范本身的邏輯體系形式的追求,試圖構建歐幾里德式的法律規范體系,建立“類科學”的法律制度。第二,在具體實施中強調同等的對待所有情況相類似的人,以契約為代表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其典型表現。從根本上說形式正義是追求理念化的概念體系的結果,這種思維方式使法律思維中忽略了社會運動和現實生活中各種情況的具體性和復雜性。形式正義引起社會實質不公正,導致了新的正義觀及相應法律規范的出現,經濟法正是其中一種,它所要實現的法的價值首先在于實質正義。
實質正義是相對于形式正義而言的,強調對不同的情況和不同的人給予不同的法律調整。經濟法所調整的是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這種社會關系既不同于民法所調整的市民社會中平等主體間所形成的具有私法自治性質的社會關系,又區別于公法所調整的政治國家領域中主體間所形成的具有隸屬性質的社會關系。首先,因為經濟不僅是市民社會的重要內容,同時也是現代政治國家所關注的主要領域,國家在協調經濟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跨越了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兩大領域。這種社會關系打破了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分別由私法和公法來調整的相對獨立的二元社會結構,把市民社會和政治國家通過對經濟的調整聯系、交織在一起。其次,國家對協調經濟的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調整具有引導性、間接性和促進性的特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對于經濟的協調要符合經濟發展的規律,要有適合經濟發展的調控政策和方式,這主要表現為國家利用宏觀調控政策和措施對經濟活動進行引導、促進。這表明,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是建立在人們對于社會經濟發展規律的科學理性的認識基礎上的,有利于經濟利益在全社會范圍內的合理分配,促進社會利益的整體提高。再次,國家對于經濟的調控是以社會為本位的整體利益。社會整體利益的提高并不應是功利意義所倡導的社會利益總體數量的最大化,而應當是平等意義上的全體社會成員利益的普遍增加。但這并不意味著平均主義。可以說,平等意義上的社會整體利益并不要求個體利益為社會利益作出犧牲,它強調在社會經濟發展的政策取向上體現出社會整體利益優先的選擇。相比而言,民事關系“私法自治”的品格是建立在近代民法基礎的平等性和互換性兩個基本判斷上的,構建于“個體是其利益的最佳判斷者”的個人本位之上的。如在經濟法的經濟責任制當中,一方面和傳統部門體系一樣,行為人違反義務要引起否定性評價,另一方面它體現為一種積極的角色責任,強調特定的身份職務所具有的權利(力)、職責,這是對經濟法追求實質正義的一個很好詮釋。
實質正義體現法律調整手段的多樣化。實質的法律調整手段多樣化更體現在經濟法為糾正社會不公而采取的種種積極措施或手段上。民法中的形式正義只要實現平等對待就足夠了,經濟法的實質正義則不同。形式正義的平等對待和針對各種主體設定的標準可能違背其要求,因而它可能采取對特定主體而言在形式上、表面上不公正但求結果和實質公正的措施。
這種措施既可以是法律的規定對于不同主體有所傾斜,或者規定模糊,或只作原則性規定,并要求執法者根據實質正義在適用具體或不具體法律規范時進行自由裁量。民法和經濟法在經濟關系調整中是相輔相成的,民法中“誠實信用”、“公共道德”和“公序良俗”等條款是經濟法與民法的分界與連接點。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買方之間、賣方之間和買方與賣方之間就商品、服務、價格、質量及其他條件進行的較量由民商法調整,而當這些競爭不利于經濟發展時,經濟法就會承擔起維護競爭及公眾利益的責任。
[參考文獻]
[1] 應飛虎.需要干預經濟關系論——一種經濟法的認知模式[J].中國法學, 2001(2).
[2] 潘靜成,劉文華.經濟法[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2000: 60.
[3] 陳乃新.經濟法是增量利益生產和分配法——對經濟法本質的另一種理解[ J].法商研究,2000(2).
關鍵詞:經管專業統計學;跨學科;教學能力
統計學是一門關于數據的收集、整理、顯示和分析的科學。當今大數據時代,無論是社會、自然或實驗,凡有大量數據的出現,都要用到統計學的理論和方法。特別是在社會經濟現象的研究和經濟管理中,統計理論和統計方法的應用日益廣泛。因此,統計學是高校經管專業的基礎必修課,也是教育部規定的核心課程之一。因此提高信息管理專業統計學課程任教教師的教學能力,對提高統計學的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作為來自教學第一線、一直從事《統計學》課程的理論教學和實驗教學任務的教師,作者長期對經濟管理類課程的教學研究比較感興趣。另外,作者長期學生評教成績位于學院前10%,教學改革工作一直得到學生的歡迎和支持。出版過《統計學》理論教材,編寫完成《統計學實驗指導書》,在該課程體系的內容設置上具有較多的心得體會和豐富的教學經驗。本文基于作者多年來對經管類專業統計學的教學過程和感受,著重對目前信息管理專業統計學任課教師教學能力存在的問題,以及如何提升其教學能力等方面進行了思考。
1關于信息管理專業統計學教師教學能力的常見問題
教師是教學活動的組織者和主要實施者,教師的教學能力是指其運用所掌握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圓滿完成教學任務的能力。然而,我國高校經管類專業統計學教師的教學能力對于較好實現教學目標有所欠缺,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1.1師資隊伍導致經管專業統計學教師教學能力先天不足
信息管理專業統計學的課程內容主要包括社會經濟統計和數理統計兩個方面。因此其課程特點決定任課教師必須具有以上兩個方面的理論知識。教學方法宜采用案例教學法,結合經濟管理實踐中的案例進行教學,以幫助學生理解統計學方法并培養其正確的統計學思維。在教學過程中,應把企業對經濟情況或實際問題真實調查得到的數據,以及企業最后采用的相關優化方案或最終決策作為案例素材。因此,就要求任教教師在課前要準備,與教學目標相吻合的,與經濟管理統計決策相關的案例。顯然,就要求教師熟悉并深刻理解案例中有關統計學、經濟學、管理學的各個知識要點。這就要求經管專業統計學教師具有多學科交叉的學科背景。而往往很多高校的經管專業負責人,沒有意識到該課程鮮明的跨學科性。經管專業統計學課程往往由數學學院統計學專業的教師來承擔。這樣的經管專業統計學課程師資隊伍,因為只有單一學科背景導致教學能力先天不足。
1.2任課教師對統計學與相關學科的關系認識不足
大量的教研教改文獻強調,經管類涉及的統計學問題應主要是社會經濟統計問題。教學內容應強調其鮮明的專業應用特征,應涉及信息管理、市場研究、質量控制、財務管理、風險投資、預測分析、數據挖掘、科學研究、宏觀管理和微觀管理等諸多方面。[1]而因為任課教師大多為數學系統計學教師的原因,經管理統計學課程的任課教師往往對統計學與相關學科的關系認識不足。教學內容主要以數理統計為主,教學過程以統計學公式的推導、統計方法的推理為主,教學中沒有著重于統計學理論和方法對于經濟和管理的應用。
1.3指導學生實驗、實踐環節的能力不足
信息管理專業統計學的學習目標是把統計學知識和方法應用到解決經濟管理現象中的實際問題中去,而不僅僅只是理解和掌握統計學原理和統計學方法。教學過程應恰當使用統計分析軟件,增強學生對統計方法及理論的理解,提高自主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所以開設配套的統計學實驗及實踐課時是十分必要的,這也要求信息管理專業統計學教師應能很好地指導學生應用各種軟件解決經濟管理中的實際問題。而數學學院統計學專業的老師相關能力有如下兩方面不足:1)不能正確選擇適合于經管學院學生易學能懂的統計軟件。一種情況就是把統計專業軟件如SPSS或SAS應用于經管學院的實驗室,甚至做與數學學院統計學專業學生同樣的實驗內容。經管學院的學生因為數學基礎有限,而難以達到實驗要求,也導致學生逐漸喪失統計學學習積極性。另一種情況是認為經管學院的學生,因為數學基礎差而無法理解專業統計軟件的應用,從而無法開展專業的統計學實驗,造成實驗環節的缺失。2)除了實驗,實踐環節更能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實踐環節中要求學生自行分組選擇與專業相關的有關課題,完成問卷設計、統計調查、數據整理、分析,鍛煉綜合運用統計學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的能力是十分必要的[2]。而數學學院的統計學教師對于經管類的實際問題并不熟悉更不敏感。即便是有意識地開展了統計學實踐活動,但很有可能因為經濟學與管理學的專業知識的匱乏,而在實踐過程指導中顯得力不從心。
1.4缺乏因材施教
由于各個學校在培養目標、教學觀念、教學計劃和實驗條件等方面的差異,在統計學的具體課程內容設置上實際存在很大不同。在研究型大學里,比較強調統計學概念和方法模型,對具體的應用技術除用于舉例以外,不做專門介紹,而基本概念、數學模型和方法原理可起相對持久的作用,所以要重點學習。比如在很多985年大學,學生的培養目標是將來如何設計一個新的統計學模型,因此課程設置上主要講解典型的統計學模型,如主成分分析、因子分析、聚類分析和時間序列預測的相關理論方法,并沒有讓學生在課堂上熟悉某個具體軟件面向統計學方法的使用。研究型大學的這種模式的教學觀念和課程設置無可厚非,這源于它的培養目標和學生的整體素質。問題是這種理念在一般的普通大學里有拷貝的趨勢,造成現有不同層次高校在統計學課程的教學內容設置上存在較大的相似性,顯然很不合適。
2信息管理專業統計學教師教學能力提升路徑
2.1遴選具有交叉學科背景的教師
信息管理專業統計學因為其課程具有多學科交叉的特點,即涵蓋經濟學、管理學、統計學等相關學科知識。而要求一個老師能把這些綜合知識很好地融合到一門課程中去,是很不容易的。然而經管類的統計學課程,又是經管專業中一門十分重要的課程。所以信息管理專業統計學的任課教師的遴選,就必須要引起專業負責人足夠的重視。選派的任課教師既要具備系統的統計學理論知識,又還需具有經濟學與管理學等學科的學科背景。通常,數學學院的統計學老師,一般不會是本科階段學習經濟管理,而在碩士或博士階段轉學數學統計專業的。相反,在經管學院,本科甚至是碩士階段學習數學,而后來轉為研究經濟學、管理學的老師人數占有一定的比例。數學專業的本科生已系統地學過統計學的相關專業課程,并且數理統計的基礎知識短時間內不會有太多的更新。那么,這些老師就能在具有統計學系統知識和經濟學、管理學的知識背景下,緊跟社會經濟管理中的熱點問題,適時更新教學案例,增強學生的學習的興趣,從而提高教學效果和教學質量。
2.2完善教師跨學科專業知識結構
如若經管學院具有跨學科背景的,統計學課程師資人選人數欠缺,數學學院的統計學教師可以通過自學、培訓、進修等方式不斷學習和積累經濟學、管理學等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比如數學學院統計學專業的教師可以通過MOOC中國、雨課堂等在線教育平臺,自學管理學、經濟學、運營管理、ERP等經管學院專業的核心課程。還可以與經管學院的教師一起組建經管專業統計學教師團隊。該團隊成員的成員可以由數學學院的統計學教師、經濟學專業教師、管理學專業教師以及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組成。專業知識和實踐技能相互融合,相互完善,相互補充,可以提高高校人才培養質量。
2.3教師主動鉆研實踐環節的教學理論和方法
經管專業的統計學作為一門跨學科的課程,與數學學院開設的統計學課程有著較大的區別,尤其是實踐環節具有自身的教學要求和教學特點,教師不能機械套用數學學院的實驗軟件和實驗指導書。經管專業的統計學教師應盡力通過自學、訪學、進修、交流等方式學習、借鑒、選擇適合于本校經管專業學生的實驗軟件,并恰當地開展實踐活動。教學過程中要大膽采用先進的教學方法,如案例教學、小組調研、翻轉課堂等加深學生對統計學知識應用的理解。此外,要求教師積極主動利用已有的學習平臺,如在線學習平臺網站,記錄學生在線上參加的調查問卷,試題練習,考試競賽等內容,一是便于開設相同課程的老師可不斷上傳課程學習資料,來豐富這門課程的學習資料;二是方便教師進行課程資料共享,豐富學生們的學習資源;三是便于跟蹤學生學習進展,了解當前學生對基礎知識、基本概念的掌握情況,以及知識的運用能力,為課堂如何教、如何引導學生學習、如何加強課程教學管理、如何考核提供科學依據;四是起到督促學生主動學習的作用。
2.4精心設計教學內容
對于經管類專業來說,統計學課程是非常重要的專業核心課程,一般為3個學分48課時左右。為了學生充分理解、掌握統計學的相關課程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和方法,運用有關工具解決本專業涉及的實際問題,教師應在有限的課時內,開發建設優質的教學內容,包括媒體素材、試題、專業案例、課件、常見問題解答和網絡課程的建設。基于不同專業,加入各個專業最常用流行的統計分析軟件的使用學習。為推進從“知識傳授型”向“能力培養型”的快速過渡,我們將針對專業特點,對課程體系、知識結構和課程內容分配進行調整。在理論講授和實踐環節中,引入MOOC、微課和翻轉課堂等相關教學手段,在課程內容的安排上,有意識地留出一定的時間讓學生自學。為幫助同學提高學生的應用實踐能力和應用能力,在統計學課程的教學過程中,針對不同專業特點,介紹各自領域常用的、可應用于大型數據分析的相關統計分析軟件,重點強調常用統計學分析方法的深入應用,結合案例式教學,開設提高型、綜合型和創新型實驗。鼓勵學生自主立項,參與教師的研究計劃,通過交流與合作共同解決企業真實項目的專業問題。總之,通過立體化教學體系,使學生在教學課內和課外實踐活動中得到鍛煉,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創新能力和合作能力。
2.5創新學習方式。
積極在創新創業基地、專業創客空間、開放式實驗室、虛擬仿真實驗室,開設有關統計學的項目研究課題、真實的項目分析范例和創新實驗項目等,營造統計學的創新學習環境。鼓勵學生參與經濟管理類方面的科研項目訓練,以提升學生的學習興趣。
3結語
經管專業統計學課程具有鮮明的跨學科特性,涉及統計學、經濟學、管理學等諸多學科。這種多學科交叉融合,形成了經管專業統計學課程知識結構體系復雜的主要特征。目前,很多高校經管學院的統計學課程大多是數學學院委派而來的統計學專業任課教師,他們數理統計學知識系統、扎實,經濟學、管理學知識相對欠缺,從而導致對統計學與相關學科的關系認識不足,指導學生實驗、實踐環節的能力不足。基于以上問題,建議專業負責人優先遴選具有交叉學科背景的老師承擔經管專業統計學課程。同時經管專業統計學教師,應主動完善跨學科專業知識結構,鉆研實踐環節的教學理論和方法以提高該課程的教學效果和教學質量。
參考文獻:
[1]李夢覺,龔曙明.統計學原理[M].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15.
關鍵詞:會計屬性;會計二重性;會計三重性
屬性是事物固有的特性,是一種事物和其他事物相互聯系所表現出來的性質,它是事物外在的表現。而本質是一種事物區別于其他事物的內在規定性,是由事物內部矛盾規定的,它是隱藏于事物內部的,是要通過屬性表現出來的。所以說會計屬性是來表現會計本質的。由于事物的聯系是具有廣泛性的,同一事物就可以具有多方面的屬性。會計也是如此,它可以擁有多種屬性,所以當我們去理解會計屬性的時就應該打開我們的思維。
一、會計屬性理論研究歷史回顧
(一)建國以來我國會計學界對會計屬性問題研究的主要階段
建國以來我國會計學界對會計屬性的研究大致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建國初期第一次討論的焦點是會計有沒有階級性。在社會的基本矛盾由階級性的矛盾轉為非對抗性的、內部的矛盾之后,“會計是一種有階級性的科學,是永遠執行著社會統治階級所賦予它的那種目的和任務的科學”這個說法顯然已經站不住腳了。
第二階段:20世紀60年代,關于會計的階級性形成了3派意見。第一種說法是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雖然賬簿和科目、反映的對象、目的和任務都不太一樣,但是會計的主要方面是物量的反映,所使用的方法基本也是相同的。因此承認了會計是工具和方法,工具和方法是沒有階級性的。所以此派反對會計有階級性。第二種說法是考慮生產過程總是在一定生產關系中進行的,而生產過程中的數量關系則表現為財產關系,直接觸及這個或那個階級的利益,要根據一定的階級觀點來制定會計制度和會計方法,這樣看的話,會計具有一定的階級色彩。第三種說法就是會計是一種管理物質再生產過程的方法,而生產過程不單單是生產的技術過程,同時也是生產的社會過程,所以對生產的管理是具有兩重性的。會計作為一種經濟管理的方法,其本身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是可變的,我們不應該把它等同于一般的技術方法。會計作為一個學科,在對某個社會特殊需要的方法和對該社會的會計制度、會計準則所做的理論說明,它的階級性在有些地方是很明顯的。
第三階段:20世紀80年代,鮮明的階級性論和工具論都已經越來越少,管理活動論和經濟信息系統論各有比較鮮明的觀點和系統的論點(李孝林、孫芳城、鄧騰江、孔慶林:會計基本理論比較)。
(二)建國至今對會計屬性問題研究出現的一些其他理論
20世紀50年代還出現過會計是上層建筑論、會計是生產力論。持會計是上層建筑論的人們認為會計雖然運用各種技術方法,管理和核算生產力,與生產力有密切聯系,但是這種聯系是以生產關系為中介的,因而屬于上層建筑的范疇;而支持會計是生產力論的人們則是從各個方面去證明會計是生產力。例如,科學技術是生產力,管理也是生產力,而會計是科學技術又是管理活動,所以會計是生產力。
進入20世紀70年代,美國率先提出了會計是信息系統,從而引起了會計是經濟信息系統論的風潮。與此針鋒相對的是會計是經濟管理活動論。在此之后就是把此兩項理論進行了有機的融合,形成了會計是以處理價值信息為基礎的控制系統論。
近年來,有些學者又提出了一些新的會計屬性理論,如會計思維論。他們認為會計研究人員鮮有自己的理論,他們的理論主要源自經濟學、金融學、心理學、社會學以及組織行為理論;他們沒有自己的研究方法,他們所有的方法都來源于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他們也很少有自己的研究工具,他們的大部分研究工具都來源于組織行為理論。但是,他們有著自身獨特的思維。他們認為,會計的屬性就是一種思維(宋京津:會計的屬性――會計思維輪)。
另外有些學者將會計屬性分為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自然屬性所指的是技術性,而社會性是說會計具有依賴一定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環境而存在的特性(孫樹昌:會計屬性辨析)。
在會計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這個二重屬性被提出來之后,又有學者在它的基礎上提出來了會計的三重性,即科學性、藝術性、利益性。并對這三個屬性之間的關系以及它們與二重性之間的關系進行了說明。作者認為,科學性是藝術性、利益性的基礎,藝術性是對科學性、利益性的協調,利益性則是科學性、藝術性的最終目標。科學性源自自然屬性,而藝術性、利益性源自社會屬性(干勝道、瞿曉龍:會計三重性與我國會計準則制定)
二、對各個會計屬性理論的評價和看法
(一)會計是否具有階級性
有這樣一句話:存在的即是合理的。對于會計具有階級性這個論斷的產生我認為是有其時代原因的。建國初期,我國是處于新民主主義社會的,當時的社會矛盾是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矛盾,主要任務是進行社會主義改造,在這種歷史背景,會計學者產生會計具有階級性的論斷也不足為奇。但是進入社會主義社會,剝削階級已經被消滅,階級矛盾也不再是社會主義社會的主要矛盾,這個時代背景下會計具有階級性就顯得占不住腳了。
(二)會計是否是上層建筑,是否是生產力
要弄清楚會計是否是上層建筑,首先應該弄清楚什么是上層建筑。上層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經濟基礎之上的社會意識形態以及相應的政治法律制度、組織和設施的總和。它包括政治上層建筑和思想上層建筑。政治上層建筑是指人們在一定經濟基礎上建起的政治、法律制度以及建立的軍隊、警察、法庭、監獄、政府部門、黨派等國家機器和政治組織。顯然會計不會屬于這個行列。思想上層建筑則是指適應經濟基礎的社會意識形態,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藝術、哲學、宗教等。會計屬于建立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之上的橫斷科學,它是一種工具和方法,但是我們不能僅僅把它看作是工具和方法,它還有社會性。從這個說法來看,很像能與思想上層建筑靠近,但是回歸到概念上來看,屬性是事物的外在特征表現,本質是由事物內部矛盾規定的,屬性是由本質來決定的,也就是說會計屬性是由會計本質決定的,會計學者之所以認為會計是上層建筑就是因為看到了會計被附加了外界的意志、要求。但是他們沒有看清楚這些并不是會計本身所固有的,也就是說這些不是會計的本質,自然也就不能是會計的屬性。
對于會計是否是生產力,必須說的是提出會計是生產力的學者們,他們所做的邏輯推論是錯誤的。很多都是沒有弄清楚邏輯主語,得出的邏輯結論也是不成立的。
(三)會計是否是經濟信息系統、經濟管理活動
兩輪結合已被大多數會計學者所承認。會計的基本職能是反映和控制,而職能內現結構和本質,本質的外在體現就是屬性了,經濟信息系統論體現的是“反映”這個職能,經濟管理控制論則是體現“控制”這一職能。所以這個從邏輯關系上看是很嚴謹正確的。
(四)會計是否是思維
會計是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基礎上建立的橫斷科學。會計人員的理論源自經濟學、金融學、心理學、社會學、組織行為學等,他們的研究工具大部分都源自組織行為學,他們有著自身獨特的思維。這是會計區別與其他科學的一個特征,從本質的定義以及本質和屬性的關系來看,這是正確的。
(五)會計屬性的二重性和三重性
近年來,會計學者將會計的屬性分為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之后又有人說會計有科學性、藝術性、利益性。把會計分為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無疑是對的,因為會計本身是一種工具和方法,但是他不僅僅是一種工具和方法,它帶有社會性,是在一定生產關系下反映生產過程的,而且從哲學的角度看,將一事物的屬性分為自然的和社會的也是比較完整的。
至于會計屬性的三重性,它是在會計二重性基礎上對會計屬性的一個更為精細的劃分。科學性是會計的首要屬性,不論學界對會計有多少不同的認識都承認會計是一門科學;會計的藝術性表現為積極主動地分析會計環境,根據會計理論創設和選擇恰當的處理辦法對經濟業務進行會計處理;但是,利益性這一點是存在爭議的。會計屬性是由會計本質決定的,這一點毋庸置疑。從提出會計三重性的作者敘述來看,其陳述的會計的利益性是會計目標的要求,指會計總是為特定的主體服務,其工作成果會影響所有相關者利益。可以看出來作者是從會計目標作為起點推出這一結論的。但是眾多論證都不能說明會計目標是會計基礎理論體系或會計理論體系的邏輯起點或研究起點,而會計屬性正是由屬于會計基礎理論體系中的會計本質決定的,所以利益性不能作為會計的一個屬性。
可以由新的三重性,即科學性、藝術性、思維性,來代替之前的科學性、藝術性、利益性這個舊三重性。而之前已被大多數學者接受了的經濟信息系統論和經濟管理活動論是隸屬于科學性的。三重性與二重性的關系如圖1所示:
綜合來看,會計屬性也遵從一般事物具有多種屬性的規律,我們可以把這些屬性具體劃分為三種,即科學性、藝術性、思維性。
參考文獻:
1、宋京津.會計的屬性――會計思維論[J].財會月刊,2008(12).
2、干勝道,瞿曉龍.會計三重性與我國會計準則制定[J].現代管理科學,2008(7).
3、孫樹昌.會計屬性辨析[J].黑龍江對外經貿,2008(10).
4、李冰.會計屬性與會計國際化[J].商業現代化,2006(2).
5、李孝林,孫芳城,鄧騰江,孔慶林.會計基本理論比較[M].立信會計出版社,2002(2).
6、宋京津.會計本質與會計關系論[J].財會月刊,2007(8).
7、王歆.淺談會計的屬性[J].集團經濟研究,2007(4).
關鍵詞:管理會計;意義;問題;對策
一、管理會計與傳統財務會計的區別分析
管理會計又稱“內部報告會計”,是指以核算單位現在和未來的資金運動為對象,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為其內部管理者提供經營管理決策的科學依據為目標而進行的一系列經濟管理活動。
管理會計不同于傳統的財務會計,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管理會計從傳統會計中分離出來與財務會計并列的、著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的一個會計分支。而財務會計主要是對外提供決策有用的財務信息,因而屬于“對外報告會計”;而管理會計著重對內改善生產經營進行最優化決策及時地提供有用的財務與管理信息,并參與經營管理,因而屬于“對內報告會計”。(2)財務會計主要面向過去,提供并解釋歷史信息,因而屬于“報賬型會計”;管理會計則是面向未來的,要能動地利用有關信息來預測前景、參與決策、規劃未來、控制和評價經濟活動,因而屬于“經營型會計”。(3)財務會計采用填制憑證、登記賬簿、編制報表等比較固定的程序與方法,并受有關會計規范的約束;管理會計對企業自身服務,所采用的程序與方法可以靈活多樣,具有較大的可選擇性,不必完全受統一的會計規范約束。
二、強化醫院管理會計工作所具有的現實意義
1 強化醫院管理會計工作可以促進醫院醫療水平和財務管理水平的共同提高。財務管理作為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經濟管理工作,涉及經濟活動的各個方面,在醫院管理中處于核心地位,建立醫院管理會計,更能密切財務部門與醫療科室的關系,及時了解和l融合醫療信息,為管理者提供有價值的情報。縱觀我國的醫院財務管理與醫療管理,目前的狀況是醫院對于財務部門作用的認識和開發不夠完善,財務部門也沒有能夠根據醫院發展計劃提出自己的財務管理框架。一般醫院注重醫療和醫技的發展,在制定醫院發展決策時忽視財務分析的重要作用,制約了醫院發展優勢。現在醫院基本實行了醫院與科室、部門之間的兩級核算,并建立了相關的崗位責任制和一系列的核算制度,增強了醫院管理者和醫務人員的經營意識和成本意識。如果建立醫院管理會計及時了解和疏導醫療管理與財務管理各自分離的弊端,將更好的構建和諧醫患關系,解決“看病貴”等問題,使醫院取得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豐收。
2 強化醫院管理會計工作可以預測經濟活動,為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管理會計能夠提前預測醫院的經濟前景,使醫院的管理層在作出決策的時候,能夠根據管理會計的預測信息,及時確定醫院的發展規劃,然后根據規劃來制定具體的工作,使醫院的各項經濟資源能夠得到最優化的配置,以便能夠獲取經濟方面的最大效益。例如醫院在引進國際上先進的醫療器械的時候,需要會計師利用專業方面的知識,選擇較為合適的方案,避免出現投資方面的失誤,保證醫院的資金能夠得到最優化的配置。
3 強化醫院管理會計工作可以優化人、財、物的配置。管理會計能夠將人力、物力和財力和組織管理實現最優化的配置。管理會計能夠促使醫院的各個管理部門和相關的單位按照經濟利益優先的原則,將資源進一步的優化,使得醫院的資源配置與高效率運作成為醫院本身的準則,能夠準確按照優化資源配置所能夠產生的成本與相關效益的情況,進行總的成本效益分析。
4 強化醫院管理會計工作可以增強對于日常經濟活動的控制。醫院的管理者根絕管理會計的預測情況,制定的相關的經濟活動目標,醫院領導者可以根據醫院過去的經濟活動狀況來對當前的經濟活動進行控制,并能夠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時的變動。這樣做能夠有效控制醫院日常的經濟活動的運作情況,醫院內部的各個科室之間的有關經濟效益情況也能夠得到客觀公正的評價,進一步完善醫院內部各個科室的職能和醫院未來的發展規劃。
三、管理會計在醫院應用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1 對于管理會計工作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管理會計與財務會計存在差別,財務會計是單位必須設立的,而管理會計的設立卻沒有法律上的要求。醫院領導如果是對管理會計沒有充足的認識的話,會憑借自身的工作經驗或者是主觀方面的判斷來管理醫院日常的經濟活動,這很有可能會導致醫院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下降。
2 管理會計的職能得不到有效發揮。醫院的財務方面還是主要強調醫院的財務會計的工作,而沒有從戰略層面上研究與重視管理會計工作,使得很多醫院即使存在管理會計,其職能也不能夠得到很好的發揮,醫院將管理管理會計的職能進行了拆分,將一個原本完整的活動,交給了不同的部門進行處理,自然效能會進一步降低。此外,醫院的管理會計理論體系也不健全,尚不能滿足當前管理工作的需要。
3 管理會計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有待提高。從事管理會計的人員,要具備兩方面的知識,一方而是熟悉財務會計的基本原理和相關的法規政策,另一方面是要熟悉現代的經營管理方面的知識,并且還要對醫院的具體經營運作情況有一個準確的了解與把握,所以說必須打造一批素質高的管理會計人才隊伍。
四、提高醫院管理會計工作水平的幾點對策
1 全面重視管理會計工作,確保管理會計工作有效實施。醫院的領導層要對管理會計工作進行足夠的重視。醫院領導要根據醫院的發展的實際情況與市場經濟形勢相結合,形成自身的企業文化,制定符合醫院發展的管理制度來發揮各個員工的積極性與創造性,這些措施要有助于管理會計的發展。醫院領導的重視與適合管理發展的大環境,能夠有效促進管理會計的發展。
2 強化管理會計職能,完善管理會計理論體系。醫院要對管理會計的職能進行進一步的明確,上級主管的領導要從醫院發展的大局出發,參加有關管理會計的培訓班,提高對管理會計的認識,尤其重視管理會計的實際職能,不再將本該屬于管理會計職能的任務交給別的職能部門去做,這樣做不利于各個科室充分發揮其應有的職能。醫院作為一個經濟活動的整體,只有每一個部門都能夠正確的發揮其效能,醫院的工作才能和諧有序的進行,減少資源浪費。醫院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建立適合自身發展的管理會計的理論體系。管理會計要能夠提高醫院的經濟管理水平與醫院的經濟效益為主要目標,根據經濟學的相關原理,將管理會計的核心定義為醫療經營決策,將主要內容確定為有關醫院經濟管理方面的預測、決策和控制等。要研究一套切實可行的規范來對管理會計進行進一步的約束,并且注意吸收醫院經濟管理發展的具體成果,建立一套適合醫院發展的管理會計理論。
3 打造高素質的管理會計專業人員。會計人員對管理會計運用的影響,主要是通過會計人員素質高低來體現的。素質系指會計人員知識層次、知識結構、價值觀和職業水準。它不僅要求會計人員掌握現代科學管理、數學、預測學和經濟學方面的知識而且還應了解心理學、行為學等社會科學知識。同時,建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加強會計人員培訓、提高會計人員應用微機的能力、盡快培養一批高素質的管理會計專業人員,是推行醫院管理會計的重要條件之一。
4 加強管理會計的信息化建設。會計電算化在我國醫院的應用率普遍較低,削弱了管理會計的作用。管理會計的軟件開發嚴重滯后,使得一些復雜的計算公式和方法無法運用,這是造成管理會計在醫院管理中應用緩慢的原因之一。目前,多數開展會計電算化的醫院,僅僅停留在事后算賬的水平上,不具備進行事中控制和事前預測的能力。因而,計算機網絡化建設是實現醫院科學化管理的必然趨勢,是有效發揮現代醫院管理會計職能的物質基礎。
總之,管理會計是一門綜合性的學科,其最主要的特點是具有參與決策的作用,為經營管理者提供決策支持。盡管目前普遍推行尚存在不少問題,但管理會計的科學性和先進性是不容置疑的。各單位應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合理應用,不斷探索,總結提高,使管理會計在醫院的經營管理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沈友祥,曾希杰:淺論推行醫院管理會計[J].現代商業,2009,(05).
[2]連皓言:淺談醫院管理會計的工作原則和工作策略[J].科技創新導報,2009,(07).
一、學科發展現狀
1.國外城市經濟研究現狀
國外的城市經濟研究以解決城市問題作為出發點和己任,在不斷理論探索的基礎上更加注重城市實際問題的解決。近年來,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世界經濟一體化的加速,生產要素流動的速度和規模達到空前的程度,一國的經濟發展不僅取決于該國的資源稟賦,還取決于如何更好地利用外部資源。因此,原本研究一國內部城市問題的城市經濟學研究,其內容也逐漸發生了變化:如要素資源的空間布局與區位選擇研究從傳統的本國空間研究,擴展到全球(特別是對跨國企業而言)范圍內的比較競爭;資源配置研究從如何發揮一國靜態比較優勢轉向如何利用國際資源的城市競爭力研究;城市密集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研究從單純的城市圈經濟協調轉向城市圈域之間的競爭、合作和國際間的競爭與協調。這些研究無疑均擴大了城市經濟研究的視野和范圍,加大了研究的難度和深度。
在這些現實經濟問題的左右下,近年來,國外城市經濟研究的內容可集中歸結為4個主要的領域:區位分析與城市內部空間結構演化;城市化與城市體系的一般均衡模型設計;特定城市市場與城市經濟模型的建立;城市經濟問題、城市政府行為和城市經濟政策分析。
2.國內城市經濟研究現狀
國內的城市經濟研究在改革開放后才起步,但是呈現出迅猛發展的勢頭。20世紀80年代,城市經濟學集中研究我國城市經濟在區域經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中國的城市化道路等問題。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國內全方位展開了城市化道路和城市化理論的研究,并對城市經濟學的基礎理論、學科體系以及具體的城市問題和城市經濟政策進行了系統的理論研究和實證分析。探討了城市經濟運行規律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特殊的城市問題及城市經濟政策;探討了城市內部的土地利用與區位選擇、城市經營、城市治理、城市交通、城市人居環境建設與可持續發展問題;對城市化問題及日漸發展的城市圈經濟給予了密切關注;并實證研究了我國珠三角、長三角和環渤海等都市圈的經濟發展與協調問題,提出城市圈是以大城市為核心、不同層次、不同結構和不同功能的大中小城市有機結合,通過各種網絡緊密聯系而形成的一體化發展、相互分工互補、交流和競爭的網絡體系,都市圈發展模式是實現城鄉一體化、區域一體化的空間整合模式和組織形態。在經濟全球化與區域化發展的新背景下,城市密集區域的經濟發展尤其引人注目。國內城市經濟學的研究為適應經濟發展新形勢的要求,對城市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現實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進行大量的研究。提出城市經濟學是研究城市經濟系統,而城市經濟系統是宏觀經濟和微觀經濟的中間環節和各部門經濟在空間上的紐結,城市經濟學是“中觀層次”、“空間范疇”和“應用性”的綜合邊緣學科等一系列新的理論觀點。
概括而言,近年來國內城市經濟學研究主要集中在下述5個方面:城市化與新型工業化的關系研究;都市圈發展與城市之間經濟合作及協調分析;區位選擇與城市內部空間結構演進研究;產業集群與城市經濟發展分析;城市政府職能與城市治理模式研究等。
二、我國城市經濟學的新發展
1.我國城市經濟學發展的簡短回顧
我國的城市經濟學興起于改革開放以后。1981年中國社會科學院在財貿經濟研究所下面設立了城市經濟研究室,同年末,大連市政府和遼寧財經學院(后改名為東北財經大學)合作召開了全國第一次中心城市會議,以后,此類會議分別在武漢、重慶、蘭州連續開過三次。在此期間,京、津、滬和遼寧、四川、黑龍江、山西、江蘇、湖南先后成立了城市經濟學會,或者在省市社會科學院下設立了城市經濟研究所或研究室。從1981年起,南開大學、遼寧財經學院首先在本科開設了城市經濟學課程。以后,陸續有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上海財經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南大學、湘潭大學等高校開始講授城市經濟學相關課程,從事城市經濟領域的課題研究。在這個基礎上,這些院校先后建立了城市經濟研究室、所或系,有些院校還相繼建立城市經濟碩士學位授予點。至上世紀90年代中期,我國已有兩所高校(南開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建立城市經濟學博士點。
中國城市經濟學在中國改革開放事業、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背景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重大成就。改革開放后,國外大量的關于城市經濟學方面的專著,如英國巴頓的《城市經濟學――理論和政策》(1976年)、日本山田浩之的《城市經濟學》(1977年)和美國赫希的《城市經濟學》(1984年),被陸續翻譯介紹到中國來,并且為我國高校有關師生所直接使用。同時,我國的理論工作者也紛紛著書立說,陸續出版了《城市經濟學入門》、《中國社會主義城市經濟學》、《社會主義城市經濟學》、《實用城市經濟學》、《城市宏觀經濟學》、《微觀宏觀城市經濟學》、《城市經濟學教程》、《城市經濟學》等著作或教材。此外,還出版或發表了眾多專題性著作和論文,使中國城市經濟學得到不斷發展和完善。
從研究領域來看,中國的城市經濟學研究涉及了中國城市化道路、城市經濟區域發展、城市現代化、城市經濟的協調運行、城市經濟結構、城市可持續發展、城市經濟管理等問題。例如,城市化規律的提出克服了“中國應走非城市化道路”的錯誤認識;城市經營理論的建立,打破了城市基礎設施、居民住宅長期欠賬的局面;城市土地經濟理論的提出,創造了我國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新經驗;城市與區域“互動關系”和“增長極”、“中心城市”、“首位城市”等概念的建立,使全社會逐漸認識到中心城市的地位和作用,認識到經濟區發展的重要性;城市經濟學及其相關科學的發展,還使城市流通、城市功能、城市產業以及城市公共經濟和空間布局等問題,得到了認識上的不斷提升。
2.近年來我國城市經濟學研究的新特點
進入21世紀以來,伴隨著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的發展,城市的作用和地位越來越重要,以至于有學者驚呼“21世紀是城市的世紀”。在我國城市化發展的歷史進程中,各種新現象、新問題層出不窮。在這樣一個大背景下,我國的城市經濟學研究表現出一些新的特點:
(1)城市經濟研究直面時代重大問題。現代城市規劃、城市建設與城市管理等領域越來越引起社會各方面的重視,越來越需要城市經濟學的理論指導,實踐的需要促使理論工作者從經濟學層面上積極進行探討。如:近年來城市經濟學界對“城市化與中國城市化道路”的思考、對“城市經營與管理”問題的探討、對“城市可持續發展理論”的闡述、對“城市與區域發展關系”的論證、對“城市管理理論”的梳理以及對“城市現代化”問題的透視等等,都是城市經濟學研究時代性與前沿性的集中體現,《城市經濟理論前沿課題研究》一書對此做了很好的總結。從研究成果來看,“中觀經濟學”和“城市管理學”的推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對于前者,學術界指出,該書明確了城市經濟學在未來知識經濟和經濟全球化過程中的學科定位,拓展了經濟學發展的新空間,提出了一系列中觀經濟學的基本范疇。對于后者,城市管理“五職能”說的提出,顯示了城市管理學的新發展,是城市管理職能理論的重要創新。此外,就城市化和城市發展問題的認識而言,也取得一些新認識和新見解,如:強調新型工業化必須與加速城市化相結合的觀點;提出城市發展離不開鄉村發展,市民與農民利益要協調,實行土地股份制經營,加強農村土地使用權流動的觀點;對城市經營問題、城市病的界定、規律、防治等問題的研究;城市工業空間布局、高新園區聚集效益分析、西部農村城市化等問題的研究;城市區域化研究提出的建立區域共同市場,構建中國“Citistates”的對策和建議等。
(2)城市經濟學與其他學科的交叉滲透日趨活躍。我國城市經濟學發展的另一個重要特征,就是在中觀層次和空間范疇上對城市經濟問題進行了跨學科、跨部門的綜合性研究。面對城市發展出現的共性問題,應用經濟學的不同領域分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了研究,如城市的性質和功能、區域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綜合效益、文化建設與管理制度等等。城市經濟學則從自身的學科特征和基本優勢出發,在城市發展的共性問題上積極尋找適合本學科發展的新問題域和生長點。出現了城市經濟學研究與其他相關學科相互交叉、滲透的現象。具體表現為:不僅在城市科學內部各學科之間出現積極的交流對話,而且還主動突破城市科學的邊界,滲入到相關的自然科學、人文社會科學中。目前,哲學、社會學、政治學、文化學、生態學、管理學、規劃學、工程學、數學等學科與城市經濟學的交叉研究正吸引著越來越多的學者。如:城市經濟與城市文化關系研究成果的提出,認為城市文化發展滯后,已不能適應城市化形勢發展的需要,建設先進的城市文化是當務之急;城市能源、交通、環境、水資源等城市發展生命線的經濟學分析;城市公共安全體制及其運行模式的研究,城市應急管理及危機處置機制的建立等。均是社會學、管理學、規劃學、數學等多學科協同攻關的成果。
(3)研究方式的多樣化和研究手段的現代化。近年來,我國的城市經濟學研究方式越來越多樣化,出現了“個性化研究”的方式。個性化研究是相對于“千人一面”、“眾口一詞”的研究方式而言的。它的出現,是與力戒浮躁學風、注意學術規范、講究治學嚴謹聯系在一起的。與“個性化研究”方式相對應的是“群體化的跨空間協作研究”也正在興起,出現了跨地域乃至跨國界全球同步合作研究,這又與網絡化數字技術和計算機技術等先進技術手段的應用密不可分。城市經濟學研究方式的這種個性化、多樣化,有力地促進了學科發展的創新與突破。綜觀近年來我國城市經濟學的研究成果,如城市社會學、城市管理學、城市文化學研究,城市發展的國內比較和國際比較研究等,都出現了一些新的創新與突破,究其原因,無不與其研究方式和研究手段的創新有關。
(4)城市經濟研究的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日趨活躍。改革開放為我國城市經濟學者提供了與國外進行廣泛交流和對話的機會。近年來,我國城市經濟學界對外聯系的力度進一步加大,各研究機構或高校的有關單位經常派出學者到國外進修、講學、參加國際會議,了解國外城市經濟學發展的最新信息,同時邀請國外專家來華講學,大大拓寬了我國學者的研究視野。與此同時,還通過大量譯介外國城市經濟學名著,使我國學界對世界相關領域的發展有了較為全面而深入的了解。
(5)城市經濟學的學科組織建設和教學工作不斷邁上新的臺階。時代呼喚著城市經濟學的新發展,與此相呼應,中國城市經濟學會于2000年10月成立了城市經濟學科建設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 ),擔負起促進中國城市經濟學發展的歷史重任,為學科建設與發展提供了一定的組織保障。近年來,為促進學科建設與發展,委員會向國家教育部呈報了《城市經濟學學科建設報告》以及建設中國城市大學的構想和倡議,先后召開了以“中國城市經濟理論前沿課題”、“城市經營與管理” “城市經濟學科建設”和“城市經濟與管理前沿問題”等為主題的研討會,出版發行了《城市經濟理論前沿課題研究》、《中國城市管理新論》等著作。隨著城市經濟學學科建設的推進,城市經濟學教學工作在國內各高校也得到了相應的重視。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約有20所大學開設了城市經濟學課程,有10多所大學成立了專門的研究機構,近百名教師從事城市經濟學及相關問題的教學和研究工作。
3.“十五”期間城市經濟學研究的重要成果和重要突破
(1)城市化問題研究。城市化是我國當前經濟發展中亟待解決的問題,自然也是城市經濟學研究的重點問題。“十五”期間相關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城市化的模式和道路研究。有關我國城市化的道路和模式問題是城市經濟學研究中爭論頗多的問題。“十五”期間的相關研究在原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并不斷拓展。學者們在繼續討論比較“大城市偏好”、“中等城市偏好”和“小城鎮偏好”城市化戰略模式優劣的同時,特別注意研究了城市化的道路問題,提出了“市場型城市化道路”、“城市自然觀”和“多元城市化道路”等新觀點,并與傳統的“計劃型城市化道路”戰略進行了比較研究。認為城市化模式是“市場自然選擇”的結果,城市化的實現是市場主導化的經濟發展的自然結果。學者們還對城市化過程中的城市圈和城市群的相關問題給予充分關注,認為城市化并非是單一城市的形成和發展,而是要形成以某一城市為中心的城市群落或城市圈,城市之間存在著緊密聯系、功能互補的關系,并比較研究了經濟發達國家特別是美國城市化過程中城市群或城市圈形成的道路和條件。學者們還把制度經濟學引入到城市化問題的研究中,認為“制度障礙”是我國城市化發展落后的原因,城市化的發展,必須突破制度障礙,進行相關改革,從而引導資源聚集于城市之中。
城市化與經濟發展之間關系的研究。這一關系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學者們認為,優先發展重工業的經濟發展戰略的失誤是我國城市化發展水平低的原因,由此而造成了我國工業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之間的不對稱,并實證研究了兩者之間的偏差,同時指出,城市化的發展除了不斷提高工業化水平之外,相關配套改革必須跟上。另一方面,學者們認為,城市化是我國經濟進一步發展的前提條件,是我國實現現代化的必由之路,并就城市化對我國未來經濟發展的貢獻做出了預測,強調城市化與經濟發展之間的互動關系。
相關的實證研究。學者們的研究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我國城市化水平的衡量與測度問題,二是實證考察了有關城市或城市群的發展狀況及相關經驗。第一方面的研究爭論較多,主要是集中在哪個指標更適合作為考察城市化發展狀況的標準。有學者認為,以城鎮居民在總人口中的比重作為衡量標準更恰當;也有學者認為,以城鎮常住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為衡量指標更能反映城市化的真實水平。第二方面的研究將對象更多集中在我國經濟發達的東部沿海地區,如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環渤海灣地區,總結了這些地區在城市化發展中的經驗,論證了城市化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
(2)城市經營與管理問題研究。城市經營與管理是近年來城市經濟學研究中的熱點問題,也是實踐性很強的一個問題。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城市經營與管理的基本性質研究。城市經營與管理的內涵與外延是學者們爭議較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對城市經營與管理的內涵、范圍和目標的認識上不同。有學者提出“城市經營與管理企業化”的觀點,認為城市經營與管理活動是政府對城市空間內的所有有形與無形資產進行企業化運作,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通過城市經營與管理活動盤活城市資產,特別是充分利用城市中日益短缺的土地資源,實現土地資產的保值和增值,為城市經營與管理籌集資金;有學者則指出,城市經營與管理的范圍是城市空間內的公共事務和國有資產;有學者認為,城市經營與管理的范圍只限于城市內的公共事務,不包括國有企業的經營與管理,同時國有資產應該盡量退出競爭性領域;有學者認為,城市的公共事務應該盡可能多的引入競爭機制,盡可能多的由私人企業提供公共產品,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在此基礎上又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私人在提品的同時應該由私人經營,即完全私有化的觀點;另一種意見認為私人企業可以提品,但為保持公共產品的公益性,不應采取由私人企業通過向使用者收費的方式來回收成本,而改由政府“回購”方式向私人企業提供補償,這是一種不完全私有化的觀點;有學者反對城市經營與管理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認為這與政府的公共職能背道而馳,削弱了城市的公共服務能力,還容易出現城市經營與管理的短期行為現象,如對土地資源的過度開發與利用,他們把市場營銷的相關理念引入城市經營與管理中,認為政府經營城市應該以“顧客最大滿意度”為目標;在城市經營與管理的主體問題上,有學者認為,政府并不是唯一的主體,城市經營與管理的過程是以政府為主導的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過程,非政府的社會團體組織是城市經營與管理的重要力量,實際上是強調城市經營與管理的民主化,這種“多主體論”的觀點頗有新意,也是實踐中人們經常忽略掉的;有學者提出“城市治理”觀點,他們通過分析城市治理結構與模式,認為城市經營與管理過程中存在著市民與政府之間的委托――關系,在經營城市的過程中政府必須轉變職能,同時提出在城市經營與管理過程中各個城市應該相互合作與競爭的觀點;有學者從城市功能的角度來理解城市經營與管理問題,認為培育和完善城市的各項功能是經營城市的目標,是理解城市經營與管理的又一獨特視角。
城市經營與管理中的土地問題研究。土地是城市的空間載體,在我國土地資源緊張的狀況下,如何有效的利用土地是城市經營與管理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學者們對此進行了較多的探討。大多數學者認為,改革現行的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勢在必行,要建立城市土地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充分發揮價格機制在提高土地資源配置中的作用。有些學者則把土地的保值和增值看成是籌集城市建設資金的重要渠道,提出應合理調控土地市場的供求關系,加強對土地一級市場的壟斷,建立土地儲備制度,并從“土地金融”的角度分析了城市經營與土地儲備制度之間的關系。有學者則在深入分析了我國現行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基礎上提出了“優勢論”和“困惑論”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看似矛盾,卻為我們全面認識城市土地制度的利弊,正確解決這個問題奠定了極好的認識基礎。
城市經營與管理中的城市規劃問題研究。城市規劃是城市經營與管理的首要環節,在城市發展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目前我國城市規劃的科學性不足,缺乏前瞻性、連續性和權威性,朝令夕改,城市的規劃與設計趨同現象嚴重,城市缺乏個性,學者們對此提出了批評。有學者悲觀地指出,城市的規劃只是一種技能,而不是一門科學,甚至認為是“偽科學”。有學者則不同意此觀點,他們一方面指出了城市規劃在建筑工程束縛過程中其科學性日益不足的問題,另一方面認為城市規劃是一門應用程度很高、綜合性很強的工作,是科學性與藝術性的結合,應在城市規劃的實踐中不斷增強其科學性,要綜合運用各個學科的知識,協調好各個方面的利益要求。有學者在分析了現代城市的系統性質和與之相適應的規劃原則后,運用系統論的觀點分析了城市的規劃設計問題,提出了“城市規劃系統觀”,明確了城市規劃系統工程的方法論。城市的規劃與設計除了工程建設意義上的規劃與設計外,還包括從城市發展角度對城市未來發展目標和實現此目標過程的規劃與設計。在這一方面,有學者從城市功能定位角度進行研究,認為對城市功能特征細化要素的能級探討,有利于城市功能的定位,使城市發展戰略更加合理。有學者對城市群落或城市圈的規劃與設計進行了研究,探討了城市群落或城市圈規劃設計的目標和原則、規劃的區域范圍、規劃的內容等,認為城市的規劃與設計應從其所處城市群落或城市圈的角度進行綜合分析,在城市分工的基礎上確定發展目標。這就跳出了城市自身的狹小范圍,從區域的高度來進行城市發展的規劃與設計,把城市置于一個緊密聯系著的城市群落或城市圈中來審視城市自身的發展規劃問題。
城市經營管理與城市生態環境問題研究。學者們強調了包括城市在內的現代社會所面臨的日趨嚴峻的生態環境問題,分析了工業文明和城市化的“固有缺陷”,同時從多個角度總結了近年來我國一些主要城市進行的城市形象建設、生態城市建設、園林城市建設、現代化城市建設以及城市局部建設的成就和寶貴經驗,提出了“生態重建”和“生態重構”的城市發展方向,指出實現這一目標并非烏托邦式的理想和遠景,而是取決于人類的認識和行動。
城市發展中存在的“城中村”現象的研究。學者們以廣州和深圳等城市為例,分析了“城中村”現象的現狀和成因,認為“城中村”形成的諸多要素中,城鄉二元土地制度及相關制度安排、村莊利益及社會性共同體的內聚、非正式經濟的獨特功能與地位、對傳統文化的認同性是“城中村”形成和維系的原因。“城中村”現象給城市經營與管理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如城市規劃滯后、建筑密度過高、用地管理混亂和治安消防形勢嚴峻等,這已經嚴重妨礙了城市的進一步發展。建議采取資產量化、住房改造等一系列綜合配套措施改善。
城市經營管理中的風險研究。有學者認為城市管理中需要應用經濟手段,但這并不等于應當以經營城市代替管理城市,指出目前以城市經營取代城市管理的發展趨勢可能帶來五項風險:政府職能越位、城市建設規模失控、土地資源枯竭、地方保護主義盛行和加重企業負擔等,進而最終影響社會經濟的全面、持續和健康發展。這在目前社會普遍熱衷于經營城市的背景下,有助于全面準確地把握城市經營與管理的性質,做好具體工作。
新形勢下的城市發展問題研究。信息化和經濟的全球化是當今世界發展的趨勢。在信息化背景下,有學者提出了“數字城市”的概念,認為這是未來城市的發展方向,通過對信息化條件下的城市發展模式與傳統城市發展模式的比較區別,分析了建設數字城市所需要的條件和技術上的可行性。學者們認為,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城市的地位得到提升,城市的發展對國民經濟的增長越來越重要;城市的發展趨勢應是城市個性化、城市生活人性化、決策民主化、管理信息化、擴張多元化、產業服務化和城鄉一體化。針對跨國公司在城市經濟發展中的影響力不斷增強,政府對城市經營控制力不斷減弱的現象,學者們認為在城市發展中必須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以人為本,轉變政府職能,與國際接軌,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也有學者從世界城市化發展中心轉移的角度來研究經濟全球化背景下的我國城市發展,認為世界城市化發展的主流已轉向了東亞地區,這給我國的城市發展帶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
(3)城市競爭力問題研究。近年來,城市競爭力評價研究引起許多學者的關注,對城市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作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并對國內外城市的競爭力狀況進行了實證研究。這方面研究的爭議主要集中在對構成城市競爭力的要素及其重要性的認識上。有學者從人口與勞動力、經濟發展、社會發展、環境和基礎設施等五方面,確立了包括58個指標的城市競爭力評價指標體系,并以此為標準對我國265個地級城市的競爭力進行了比較排名。有學者應用“城市發展指數”來評價一個城市在“發展”方面取得的成就,包括城市的經濟增長、社會資本擁有水平和利用水平、發展的可持續性、發展成果分配的公平性和各種資本的日益深化等五個方面,并比較了15個城市在城市發展方面的狀況。還有學者提出了評價城市綜合競爭力的“弓弦”模型,認為城市綜合競爭力是一個復雜的混沌系統,各種因素共同作用構成了城市競爭力,并把競爭力分解為硬分力和軟分力,硬分力側重于評價城市的經濟發展狀況,軟分力則用來衡量城市的人文環境以及制度創新能力等。也有學者以經濟實力、總量實力、市場狀況、人才和科技水平、開放程度、基礎設施、政府管理水平等偏重于經濟生活方面的指標體系來評價城市競爭力。
三、我國城市經濟學發展存在的問題
1.城市經濟學理論體系建設存在的不足
(1)城市經濟學理論體系的不完整。應當說,這一問題不論在國外還是在國內都由來已久,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對城市經濟學的性質、對象、范疇、結構等問題,至今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沒有形成統一的看法。關于城市經濟學的性質,據《經濟科學學術觀點大全》介紹,有四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城市經濟學屬于應用學科;第二種觀點認為城市經濟學屬于綜合學科;第三種觀點認為城市經濟學屬于邊緣學科;第四種觀點認為城市經濟學屬于理論學科。對城市經濟學研究對象的爭論也始終在進行中,《經濟學新科學概覽》作者將許多不同觀點歸納為五種意見,第一種意見認為,城市經濟學就是研究城市經濟的科學,城市所有的經濟問題都應該作為研究的對象;第二種意見認為,城市經濟學只研究城市本身所特有的一些經濟問題;第三種意見認為,城市經濟學主要是研究城市發展的生產關系,即研究城市中各個企業、各個部門以及各地區之間、城鄉之間,在生產、流通、分配、消費各個領域中彼此所發生的聯系;第四種意見認為,城市經濟學研究城市化和城市現代化;第五種意見認為,城市經濟學研究城市經濟及城市經濟關系發展的規律。
對城市經濟學研究對象的不同認識,使得城市經濟學的范疇體系各不相同。有的以發展、土地、環境、交通、住房、規劃為城市經濟學研究的范疇;有的以發展、土地、交通、環境、犯罪、文化、貧窮為城市經濟學研究范疇;有的以發展、結構、環境、區域、效益、管理作為城市經濟學的研究范疇;有的以發展、結構、交通、土地、住宅、環境、財政、管理為城市經濟學的研究范疇……凡此種種,對城市經濟學研究范疇的分歧,對城市經濟學性質、對象、范疇的不同認識,直接導致了城市經濟學體系結構的不同,使得城市經濟學常給人以“霧里看花”的感覺。
(2)城市經濟理論基本觀點表述的不規范。城市經濟學理論觀點表述的不規范直接影響了整個理論體系的發展。城市化是城市經濟學理論研究的第一范疇,是城市經濟學的核心內容,但長期以來卻始終未能形成統一的觀點和認識。如城鎮化概念的提出,自以為是標新立異,殊不知卻畫蛇添足,造成了城市經濟學基本概念的混亂。又如對大城市化規律的爭議。大城市化是所有國家都出現過的、在城市化中前期不可避免的現象,具體表現為大城市人口和數量以更高速度增長的趨勢,大城市化不是西方國家所特有的現象,而是城市化過程中的必然,中國當然也不例外。再如城市現代化,它所反映的是城市化的質量要求,包括深刻的經濟、建設、環境、人文、管理等方面的內涵,集中體現為“城市建設先進化”、“城市經濟高效化”、“城市社會文明化”、“城市環境優質化”、“城市管理科學化”。然而,理論界對這個概念的模糊認識和片面理解,使得實際工作者無所適從,有的城市以基礎設施水平的提高為城市現代化標準;有的城市從GDP指標的角度追求現代化;有的城市認為園林化、生態化就是城市現代化。如此等等,都肢解了城市現代化的科學涵義。
(3)城市經濟理論研究與實踐的部分分離。城市經濟理論研究的薄弱性,使得絕大多數行政管理人員在處理城市經濟問題時,將宏觀、微觀經濟理論的方法照搬到城市經濟領域,導致理論與實踐的嚴重分離。最典型的莫過于城市經營。除根本否定城市經營的觀點外,就即使認為城市可經營的人中又有不同的城市經營觀:有人將城市視為超企業的經濟實體,認為必須“有與管理相結合的經營,包括直接為城市產業發展服務的經營,以及直接為城市建設發展服務的經營。”還有觀點認為,“城市經營就是經營城市者通過創造、提供有價值的‘城市產品’,以滿足‘城市消費者’的需要和欲望的一種社會活動和管理過程,并由此發展城市經濟和城市文明。”這些觀點無疑都是微觀經濟學理論在城市經濟領域的翻版。
2.城市經濟學研究存在的薄弱環節
(1)城市化問題研究存在的不足。在有關城市化問題的研究中,城市化的道路、模式、動力機制和城市規模選擇等問題仍然是爭論的焦點,但多數學者越來越傾向于“市場主導型”的“自然觀”城市化道路和模式,強調經濟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是城市化的前提條件,而城市規模是自然選擇的結果。研究中的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作為具有后發優勢的發展中國家,如何利用好政府的計劃和市場的價格機制兩種手段,即實踐中兩種手段的配合運用與平衡,以加快城市化發展速度問題的研究明顯不足。第二,城市化是一項綜合系統工程,涉及到各個方面的利益,如何作好城市化過程中的農民利益保護工作、如何減少或避免耕地的破壞、如何減輕環境壓力等有關此過程中的弱勢群體利益保護和減少城市化負效用問題的相關研究尚顯薄弱。第三,我國是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國家,這在區域城市化發展水平上表現的非常突出,要加快經濟落后地區的發展,實現區域的均衡發展,就必須加快落后地區的城市化發展速度,因此如何利用我國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的契機,縮小地區間經濟發展差距的研究則具有重要現實意義,而相關方面的研究與實踐的需要還存在很大的差距。第四,城市區域化是城市化的重要規律,但是,目前對城市區域化規律認識膚淺,對城市區域與行政區域的區別和聯系把握不甚準確,使我國滯后的城市區域化進程難有改觀。在城市區域的發展過程中,城市間是競爭還是合作,各地理解不一,不少城市間競爭多于合作,地方封鎖、條塊分割嚴重,已經形成的經濟區域也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2)城市經營與管理問題研究存在的不足。在這方面的研究中,學者們的爭論多集中在政府在城市經營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城市經營與管理的范圍和方式、城市經營與管理的目標等方面。學者們開始關注城市經營管理過程中政府職能的轉變與定位、非政府組織的發展和其如何參與到城市經營管理中去等問題。目前研究中的不足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政府職能轉變問題。這涉及到城市經營的性質和方向,盡管越來越多的學者關注此問題,但政府在城市經營管理中到底應扮演什么樣的角色,發揮什么樣的作用,怎樣發揮作用,政府職能在城市經營管理中應實現什么樣的轉變以及轉變的步驟等問題的研究還不夠。第二,城市經營管理中的三個效益統一問題。在城市經濟不斷發展壯大的同時,如何同時實現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是研究中的薄弱環節,特別是在各種“城市病”開始在我國城市中顯現、城市發展中政府與市民矛盾日益增多的情況下,相關理論研究的不足更加明顯。第三,城市經營管理與城市歷史文化的保護問題,也就是如何在實現城市發展的同時,更好地保護城市的歷史文化,特別是對傳承歷史文化的古建筑保護研究還很薄弱。第四,城市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民主化問題。市民和非政府組織如何參與到城市經營與管理中去,發揮怎樣的作用,如何協調與政府的關系等這些具有較強實踐性的問題的研究還顯薄弱。第五,城市經營成果的評價問題。在目前的評價標準中,過多關注經濟數據、總量數據,能夠全面評價城市經營管理成果的指標體系構建研究尚顯不足。
(3)城市競爭力問題研究的不足。這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何評價城市的綜合競爭力上,分別創建了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生活等內容在內的不同的評價指標體系。其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構成評價城市綜合競爭力標準中的相關指標選擇和權數的確定隨意性很大,缺少相關理論的支持。第二,指標體系中的“主觀要素指標”較少,如“城市認同感”、“市民滿意度”等極少被關注,而這些指標對城市競爭力往往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
3.學科建設發展缺乏應有的社會條件
(1)國家有關部門對城市經濟學重要性認識不足。1997年,在國家教委主持的全國學科調整過程中將城市經濟學由原來的二級學科降為三級學科,不允許大學開設城市經濟學專業課,招收本科生,原有的幾所高校的城市經濟碩士點、博士點,轉為區域經濟碩士點、博士點,這無疑使這門需要扶植的新興學科發展受到一定的局限。與此相反,美國在1968年的高校中就有53個系可以培育和授予城市經濟學方面的博士學銜,城市經濟學還與區域經濟學并列為美國10大類經濟學科,對城市經濟學的重視和其地位可見一斑。
(2)城市經濟學科教學力量不足,發展緩慢。城市經濟學科地位的下降,本科生的停招,碩士點、博士點的消失,使得原來從事城市經濟學的教學人才迅速流失。教學人才的缺乏,成為城市經濟學發展的最大瓶頸。
(3)科研力量和發展經費嚴重不足。城市經濟學科在經歷了20世紀80年代的快速發展之后,到90年代進入艱難發展階段。有些地方的城市經濟學會、城市經濟研究所、研究室相繼自動解體,城市經濟科研力量匱乏,嚴重制約其發展。
四、“十一五”期間本學科發展的主要領域及其趨勢和方向
1.主要研究領域及其發展趨勢
(1)城市經濟學基礎研究。一是在重視對特定城市進行實證研究的同時,關注統領全局的城市經濟基礎理論研究,特別是在經濟全球化和信息化快速發展的新背景下,對城市化和城市經濟運行的規律性研究、城市經濟學理論、方法、工具、經濟模型的研究,其趨勢是完善城市經濟學基礎理論體系,明確城市經濟學的性質、研究對象、范疇、結構等問題。創建相關經濟模型,提高研究的規范性和增強其實踐的可操作性。規范城市經濟學的研究方法,規范相關概念的使用。二是完善城市經濟學學科體系與內容,應融會多學科理論方法來豐富和發展自己的內涵和外延。如可探討建立科學的城市政治經濟學,包括城市及城市區域的生產關系、上層建筑、社會福利和行政區劃等在內的問題,將制度性和社會性因素視為經濟分析的內生變量,將所有權的分配、經濟組織結構乃至社會政治制度結構都理解為城市經濟增長的關鍵因素。應創新和發展城市化理論,把城市化研究放到城市化時代的高度上加以認識。應反思城市經濟、社會、環境問題以及思想、制度和管理方面的原因。要提高城市經濟學的實踐性,研究城市發展的系統工程和價值工程,將城市經濟學研究劃分為基礎理論、應用理論研究。應研究城市化定理或定律,使之既接受實證主義的檢驗,又接受偽證主義的檢驗,成為經過科學論證和可以反復驗證的結論,指導實際工作者實踐的依據。
(2)城市化問題研究。一是城市化的方針政策,包括城市發展政策、城市產業政策、城市人口政策、城市戶籍政策、城市土地政策以及城市社會治理的方針政策等。要加強以生產力為轉移的城市化規律的研究、以經濟發展水平為依據的發展階段性的研究和國情與地區差異的研究。二是城市化進程中的具體措施,特別是政府定位及其作用的發揮。三是城市化與區域經濟發展。如何抓住城市化加速發展的契機,加快落后地區經濟發展,是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的問題。以往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經濟發達地區,較少關注落后地區的城市化問題,應加強這方面的研究。四是城市發展的成本效益分析,從宏觀的角度看,應加強對不同地區城市規模結構的發展規律、不同地區城市規模效益的發展規律、不同地區區域差別擴大與縮小的發展規律、不同地區大城市化與城鎮化的研究、不同地區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的規律等問題的研究。五是城市化的比較研究。如發達國家許多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可資借鑒;發展中國家的一些做法和經驗也極具參考價值。六是城市化與教育、文化發展的關系。城市化不單單是一個經濟過程,也是一個國民生活方式轉變、文化素質不斷提高的過程。因此,有必要加強城市化對國民生活觀念影響及應對措施的研究。七是城市建設的規劃研究,應加強城市建設創新性與國際性關系的研究,加強民間建筑與公共建筑協調性的研究,加強城市建設方法論的研究以及城市規劃法制性與指導性的關系等問題的研究。
(3)城市規劃建設與城市管理問題研究。一是城市規劃建設與管理中政府的職能與定位。這是城市建設與管理的首要和基本問題,相關的研究已有很多,但還不夠清晰明確,指導實踐的能力也不足,研究工作仍需加強。二是城市經營與管理過程中“三個效益”的統一問題。下一步的相關研究將集中在確立實現“三個效益”統一的原則和相應機制的形成與完善上。三是城市發展中的文化傳承與保護。在追求所謂“現代化”的過程中,需要從經濟學角度確立保護城市歷史文化的機制,平衡城市發展與歷史文化保護的矛盾。四是城市文化與城市文明的建設。研究精神文明與城市發展的關系;探索政治文明的推進措施;建樹“倫理經濟”和“道德經濟”產業文化觀念;剖析城市環境的人文價值和經濟價值;科學制定城市文化發展戰略,積極探索發展城市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新途徑。
(4)城市競爭力問題研究。一是盡快建立一套能為大多數人所接受、具有一定權威性的評價指標體系。這需要加強相關的基礎理論研究和實踐調查。二是以城市綜合競爭力來評價城市發展狀況,對大城市來說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對于中小城市,特別是具有發展特色的中小城市則有失偏頗。因此,應建立可以用來評價具有發展特色城市的指標體系,與綜合競爭力評價標準一起,構成完整的有關評價城市的指標體系。
(5)城市可持續發展研究。一是可持續發展評估指標體系研究。可持續發展的內涵極其復雜,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涉及環境、生態、資源、經濟均衡和社會公平等多方面的協調發展。這就決定了其評估指標體系的建立將涉及多學科背景和復雜的方法論,可持續發展評估指標體系作為總體目標的分解和管理工作的依據,將有助于城市可持續發展的觀念創新。二是資源、環境與發展問題研究。這涉及到以人為本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如何在城市這一特定空間實現的研究,對作為政策工具的城市建設規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應加強城市建設創新性與國際性關系的研究,加強民間建筑與公共建筑協調性的研究,加強城市建設方法論的研究,以及城市規劃法制性與指導性關系等問題的研究。
2.加速我國城市經濟學發展的建議
(1)呼吁政府和社會力量的支持。我國城市發展的滯后,已經使諸多的社會問題更加突出,城市發展離不開城市經濟學的指導。為此建議:重新恢復城市經濟學的二級學科地位,允許全國各高等院校設立城市經濟、城市管理等本科專業;大力發展城市經濟學研究生教育,在條件具備的大學和城市,設立城市經濟學博士后流動站;將城市經濟學的學科重點基地建設納入教育部哲學人文社會科學重點基地建設規劃中,指導該學科在全國的空間布局和結構布局。在研究生教學中,進一步明確將城市經濟學作為區域經濟學專業碩士生的必修課程,成為相關專業本科生的選修課程,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的必選課程;鼓勵出版研究生系列教材和中國城市經濟發展研究的專著;有教學資源條件的高校成立綜合性城市大學、城市學院或城市系;進一步推動現有城市經濟學會、城市經濟研究所、城市經濟研究室加強橫向和縱向的協作與聯合,開展形式多樣的城市經濟學術研討和交流活動,共同承擔城市經濟領域的科研課題,舉辦國際性城市經濟學術會議,加強城市經濟學界最新研究成果的交流和研討。
關鍵詞:促進型限禁型經濟法優越性
在我國全面推進法制化建設的進程中,經濟法作為現代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在現行經濟法模式和制度的基礎上,不斷加強創新和改革,否則必將導致經濟法與社會實際發展形勢的不適應,進而阻礙我國法律體系的創新發展和科學進步。在我國近30年的經濟法專項研究中,“促進型”經濟法是各種學派、各種觀念的系統結合,不但符合經濟法體系構建和發展的基本要求,而且全面展現了我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法律體系的特殊性和現實性。
一、我國現行經濟法的原則及要素
在我國現階段實行的經濟法中,國家相關立法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分別制定了相應的精神實質與實踐綱領,其主要目的是引導經濟法的健康、穩定、和諧發展和進步。在我國的經濟法研究進程中,國內的經濟學專家、學者對于經濟法原則的探討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直到今日尚未形成統一的理論和認識。對國內各種經濟法研究觀點進行整合,筆者歸納出我國現行經濟法的基本原則,即在現代社會的構建和發展中,尤其是經濟社會的管理工作中,經濟法要貫穿與社會各類經濟活動的全過程,而且要作為各種經濟法法規、制度制定的基本準則,其必須具有穩定性、綜合性的特征。
由于受到我國政治體制的影響,經濟法在社會經濟管理工作中主要承擔了宏觀調控各種社會關系的重要職責,而且要從經濟管理的角度出發解決我國現存的民族與集中之間的矛盾和問題,進而促進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的穩步發展。由此可以得出,我國現行經濟法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幾方面的要素:1)法律性,在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中,相關規章、制定、條例都要符合憲法和其他法律規定的范疇,經濟法的法律效力應進行嚴格的限制和控制,不得超出憲法的具體規定;2)普遍性,即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必須符合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狀況,而且要貫穿于社會經濟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對于現存的各種經濟矛盾和問題要進行綜合性的分析,并且在法律條文中體現出具體的解決策略;3)經濟法特性,經濟法作為社會經濟管理的專項法律,其基本原則必須體現出社會經濟工作的特殊性,而且要從經濟學與法律學相結合的角度對于相關問題進行具體的約束和管理。
二、“促進型”經濟法基本概念的提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形勢有了巨大的變化,但是各種社會經濟管理問題也隨之暴露出來,這就要求國家立法機關在經濟法的制定中必須注重結合社會現實,在深入探索和分析現階段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的基礎上,加強對現行經濟法的改革和完善。為了進一步提升我國經濟法的實用性和時代性,國內經濟法研究領域中逐漸形成了以規范、整合與發揮經濟法潛在效力的“促進型”經濟法,這在我國法學領域的發展中占據了重要的地位。國內部分法律學專家也將“促進型”經濟法稱為“勵進型”經濟法,主要是因為“促進型”經濟法擺脫了“限禁型”經濟法中對于社會經濟管理過于單一、制度化的現實,而是堅持以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為基本立法原則。從社會經濟管理學和法學的角度進行分,“促進型”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中,通過利用具有積極性、倡導性、鼓勵性的新型法律手段,逐步實現經濟法功能性和實用性的強化,而不是僅作為一項社會管理法律,它是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建設中的重要法律保障措施,必須引起國內經濟學、法學界的高度重視。
從社會法律規范的角度而言,在我國現行的法律體系中,經濟法承擔了協調社會經濟發展和穩定經濟環境的重要使命,而傳統的“限禁型”經濟法則是更多的注重法律的本身效力,忽略了其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組織、協調與促進作用,這是不符合國家法律領域發展新理念的。咋我國長期實行“限禁型”經濟法的時期,執法困境的問題普遍存在,不但增加了執法人與人們群眾之間的矛盾,而且潛在較多的社會不穩定因素,這對于國家經濟社會的穩定和發展是極其不利的。
三、加強我國“促進型”經濟法優越性研究的重要性
在我國社會經濟高速發展的時代背景下,加強對于“促進型”經濟法,尤其是其優越性的研究是十分重要的,而且是實現我國經濟社會轉型和發展的先決條件。從我國社會主義經濟發展的角度而言,“促進型”經濟法的提出和研究具有很大的社會價值和法律價值,不但有利于國內逐步對現行的經濟法體系進行更新和完善,而且也將為我國法治社會的構建和發展貢獻重要的力量。結合我國現行的政治和經濟體制,對于“促進型”經濟法的研究有利于更為明確的闡述經濟調整目標與法律調整手段之間的密切聯系,進而推進我國經濟法體系的理論發展與制度完善,這是我國法學界在今后發展中必須重視的基礎性問題之一。
從我國現行經濟法的調整目的、手段與功能等角度而言,經濟法主要可以分為“促進型”和“限禁型”兩類,雖然現在還很難對兩種經濟法模式的利弊進行全面的判斷,但是從總體效果方面而言,“促進型”經濟法的優越性明顯強于“限禁型”經濟法,這是不容置疑的事實。但并不是在確立以“促進型”經濟法為主體的模式以后,就要將“限禁型”經濟法的內容全部刪除,這是缺乏客觀性思考的,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現實狀況下,加強“促進型”經濟法與“限禁型”經濟法的有機結合,發揮兩者的優勢,盡量規避其弊端,才是實現我國經濟法科學發展的上策,也是今后經濟法領域研究中要重點解決的關鍵問題。
四、“促進型”經濟法的優越性分析
在我國現行的“促進型”經濟法主要具有公平性、合理性、客觀性等特征,其概念的提出主要是針對“限禁型”經濟法而言,所以其優越性表現為對于“限禁型”經濟法矛盾和弊端的逐步完善。在我國現代經濟社會的建設和發展中,“促進型”經濟法的優越性是極為突出的,本文難以對此進行全面的描述,僅從“限禁型”經濟法的角度出發,列決“促進型”經濟法所具有的兩種優越性。
(一)有利于克服“限禁型”經濟法的執法困境
在現代法學研究領域中,執法困境是一個全新的概念,其與執法不力之間有著本質的區別。從法律學的角度進行分析,執法不力主要是指執法者受到各種主客觀原因的影響,而導致相關法律的實際執行效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而執法困境則是指因法律本身存在一定的弊端和漏洞,其實際實施策略因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潛在阻礙,最終導致執法活動陷入到困境中。在經濟法的執行活動中,出現執法困境的問題與“限禁型”經濟法本身的局限性和矛盾性有著直接的聯系,長期硬性堅持必然會導致國家法律的權威性受到影響,而且客觀增加了執法的成本,對于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構建也是極其不利的。
針對“限禁型”經濟法出現執法困境的原因和外在表現,積極加強“促進型”經濟法的研究和實施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在以“促進型”經濟法理念為基礎的法律體系構建中,有效解決了經濟法在規范設置與執行過程中有可能出現的執法困境問題。經濟法作為我國各級政府行使社會經濟管理職能的主要法律性文件,其必須具備法律所應用的強制性、公平性、合理性等特征,在“促進型”經濟法的實施中重點要解決人民群眾對于法律漠視和抵觸的情緒,增加各級政府在法律執行中的主體地位。同時,在“促進型”經濟法中要以鼓勵性、引導性的法律措施為主,逐步強化人民群眾對于經濟法律的熟知和理解,通過非強制手段逐步強化經濟法的法律效力。
(二)有利于解決“限禁型”經濟法的“信息悖論”
在我國傳統的“限禁型”經濟法中,法律的執行效力與信息的獲取有著直接的聯系,但是由于“限禁型”經濟法中的相關規定年過于嚴格,而導致其信息獲取過程較為困難,特別是對于違法行為人而言,面對法律的嚴厲制裁手段,而不敢于注重向司法機關提供有效的信息。在“限禁型”經濟法的實施環節,為了保證信息量的大量獲取,而不得不設置較多的信息披露制度,雖然在客觀上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由于其強制性特征過于明顯,而嚴重約束了人民群眾的信息披露行為。
針對“限禁型”經濟法中普遍存在的“信息悖論”問題,在“促進型”經濟法中,首先要解決的就是信息獲取過分依賴強制性措施的行為,而且要盡量降低“信息搜尋”的成本,這是減少執法部門開支的主要措施之一。其次,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環境下,“促進型”經濟法中要突出信息披露自主性、資源性的原則,加強相關規范的合理設置,加強對于違法行為的根源治理才是最為重要的。最后,在“促進型”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中,要設置科學、合理的組織與管理模式,尤其是要將相關行為主體嚴格控制在執法機關的監督范圍之內,在監督職能的行使中要盡量體現自愿性、提倡性的全新行為模式,并根據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法律規范與程序。在“促進型”經濟法的影響下,執法機關的信息獲取將以市場導向為主要依據,并且在相關鼓勵性政策、制度的引導下,對于經濟市場的實際發展情況和潛在的矛盾、弊端進行及時、準確的觀測和監督,這是突出其優越性的一個重要方面。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我國現代經濟化法治社會的構建與發展中,對于經濟法相關問題的研究和分析和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對于“促進型”經濟法更是要加強研究,而且要積極應用于經濟執法的各個領域中,使其發揮更為重要的實際作用。針對我國傳統“限禁型”經濟法中普遍存在的弊端和矛盾,“促進型”經濟法的優越性較為突出,在我國現代法律事業的發展中也具有重要的貢獻和作用,必須引起全社會的共同關注。
參考文獻:
[1][德]拉德布魯赫.法學導論[M].米健,朱林譯.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7
[2][美]丹尼斯?特倫.商法與經濟法[J].法學譯叢,1986;4
[3][日]金澤良雄.經濟法概論[M].滿達人譯,蘭州:甘肅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4]P.Nonet,P.Selznick.轉變中的法律與社會:邁向回應型的法[M].張志銘譯,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
[5]王澤鑒.法律思維與民法實例[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也可參見[德]卡爾?拉倫茨.法學方法論[M].上海:商務印書館,2003:12-24
[6]蘇永欽.走入新世紀的私法自治[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